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精选14篇)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1篇
在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作家为美国斯陀夫人的代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里的简介是这样写的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北方肯搭基州家场谢尔比家一名忠心维护主人利益的黑奴,大家都尊称他为汤姆叔叔。谢尔比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而破产,他汤汤姆等十名黑奴卖给奴隶贩子利格里抵债。利格里将买来的黑奴乘船运回南方在般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她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骨,遂下毒手将他暗害,汤姆叔叔重新落入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不愿充分利格里玩物的女奴卡茜,被车撞成重伤。他在奄奄一息的时刻,终于悟出了只有斗争才会自由的真理,他敦促黑奴们尽快离开这人间地狱,于是,黑奴们砸开水闸,在白人的帮助下,与利格里展开斗争。这时汤姆叔叔躺在他的小屋里,眼看着利格里失败而去。他怀着自己黑人同胞能取得胜利,以及有许多白人都站在他们一边而无限欣慰地离开了人间。
在当时的时代,黑人是非常不受待见的,甚至是低人一等,被当做商品一般辗转售卖,甚至是妻离子散,因为自己年老耳没有人买走跟孩子分开。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死后将自己的头发分给身边人的小女孩,伊娃,她的纯洁和善良感动了我。
主人公汤姆就是一个黑人,他是一个衷心耿耿的人,无论主人如何处置他他都毫无怨言,但汤姆最后在鞭打和伤痛中慢慢死去,但之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慢慢的走到他向往的地方,天堂,没有奴役,没有痛苦,那是有伊娃的地方。
希望人人平等,不要再有奴役的现象,无论是黑人白人黑人都能成为朋友,生活在一起。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2篇
写完作业后,我用了一些时间看了一会儿《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虽说喜欢,但我还是无法理解主题和内容的关键,明白的却只有汤姆被黑奴贩子们在手里丢来丢去,无从在恶毒的雷格里先生的.家安定下来。
读完后,我可怜那些为了孩子不被贩子们卖掉,连夜徒步赶往加拿大的母亲,痛恨故意拆散家庭,使60岁的老人一次一次地和年幼的孩子分离,无法理解黑奴汤姆宁死也要给雷格里关爱,更无法原谅那些同伴们受苦,垂死挣扎,却在一旁高兴地看戏。
我喜欢主角汤姆,因为他遵守了自己的身份,给主人一切的责任,对他们好,但看到他被雷格里用鞭打骂他。他却不痛恨,宁死也要给他那么一份爱,在我看来,他是没有什么恨感觉的,不知道恨是什么。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3篇
关键词:感伤,伤感,联结,表现
1 什么是感伤
“感伤,是人类情绪的一种,它原本属于心理学的范畴。是指当客体不能符合或满足主体的需要时所产生的一种比较消极或负面的主观体验”。就文学创作而言,它使文学艺术家对人类的悲剧性深刻的体悟,是文学艺术家主体所固有的不因其它因素影响而转移的情绪素质,是决定文学作品能否成功创作的情感条件,也是判断文学作品境界高下的一个重要标准。
然而,感伤并不同于我们常说的伤感,自然,伤感也是一种客体不能满足主体需要时的一种消极的情绪反应,但这种情绪反应较之感伤要肤浅,短暂,普遍。伤感,可借助痛哭得以释放,而感伤必须诉诸于文学艺术创作才能疗救;伤感,是短暂的,而感伤则会积淀成一种性格气质;普通人皆会伤感,而并非每个人都会感伤;伤感可能化为感伤,而感伤常常以伤感的面目出现。
比如,亲人的离世会带给我们无限的悲痛,使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怀着沉痛的心情缅怀已故亲人,甚至于茶不思饭不香,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伤感的情绪会淡化,我们也会渐渐从痛苦的阴影中走出来,振作起来,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而对于亲人的思念,也只有默默地藏于心;然而,文学艺术家对待生老病死这一自然现象,除了短暂的伤感,更多的是内心无限的感慨。亲人的离世,会让他们更加懂得人生之短暂,生命之可贵。于是,他们感叹生命,歌颂真情。如此强烈的感情又如何得以表达和宣泄呢?创作。只有痛快淋漓的创作,才能让他们那颗跌宕起伏的心得到抚慰,最终趋于平静。而作品所抒发的情怀又会影响他们的一生,贯穿他们的一生。随时随刻,类似的情景再次发生,又会触动他们那颗浸泡在“感伤”中的心。
正所谓,“伤感一时,感伤一世”。
2 感伤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联结
联结,指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关系,它强调有一种中间物质将两种事物结合,融合在一起。作为文学术语,“联结”更多的是表示文学元素之间,或是外界因素与文学元素之间的密切联系。
通过对感伤的初步了解可知,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问世,都与“感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联结”。《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如此。正是作者内心的感伤气质成就了这部伟大的作品,而这种感伤气质,又受到其生活环境和个人素质的影响。
斯托夫人于1811年6月生于美国东北州的列奇裴市。父亲是基督教牧师,后任中北部俄亥俄州辛辛提那市兰氏神学院院长,是当时美国最有权威的清教徒教士,主张废奴。斯托与兄弟,姐姐自幼受父亲清教思想的影响,笃信宗教,关心道德和社会问题,这些都对她废奴立场的形成,起到重要影响,1832年她随父亲前往辛辛提那市担任教员并开始写作。这座城市与南部蓄奴州仅一河之隔,她的一家积极参与援助逃往奴隶的活动。她对黑奴的悲惨遭遇十分同情,对蓄奴制度深恶痛绝,善良正直的性格驱使她经常过河到南方去了解黑奴所遭受的残酷压迫和非人待遇,这一切使她对黑奴的悲剧性有了深刻的体悟,从伤感到沉思,再从沉思道感伤。于是。她坚定决心,开始用笔杆子揭露奴隶制度的残忍。1836年结婚后,她依然不断搜集素材和资料,倾听了许多黑人自身遭遇的诉说和对奴隶主残酷压迫的控诉。1851年,她倾其心血,写成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并在华盛顿的《民族时代报》上分期连载,引起关注。1852年,小说以单行本正式出版,引起轰动。小说以其巨大的感召力,激起了废奴运动的新高潮。
正是斯托的生活环境和与生俱来的悲悯情怀,让她走进了感伤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与黑奴和其他被奴役的人一起为自由而呐喊,为正义而挣扎。因为感伤,才使那座象征永恒和自由的“小屋”永远地屹立。
3 感伤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表现
所有文学作品都都关乎人类心灵中最脆弱的那一部分感情感伤,《汤姆叔叔的小屋》所表现的内容,也宣泄了作者内心深处的感伤情怀。或是对世态生命的感慨,或是对人间真情的歌颂,都让我们在淡淡的感伤中,零距离地接触当时的美国南部蓄奴社会,体验世态人情。
3.1 世态与生命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作者愤怒地揭发和控斥了南方蓄奴制的罪恶与奴隶主的血腥暴行。以生动细致的笔触,饱满的激情和艺术感染力,成功刻画了不同类型的黑奴形象,逼真地勾勒了奴隶主的丑恶嘴脸,通过对各种人物的遭遇,形象地再现了南部社会的面貌。感伤,便从中流露。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是肯塔基州一个奴隶主谢尔比的家奴,从小侍奉主人,成年后当了总管。他对主人忠心耿耿,惟命是从,但谢尔比在做生意失败后,面临经济窘迫的困境,无奈之下决定把汤姆和女奴伊莉莎的儿子哈里一起卖掉抵债。汤姆安于命运,几度易主后,被卖到新奥尔良的种植园,过着非人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奴隶主的鞭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只要法律仍把那些心脏在跳动,感情在澎湃的人看作是一个主人所属的物品,奴仆惨遭的悲苦和磨难就是不可避免的。在奴隶制度下,不管在什么地方,黑人想要过上自由安稳的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面对如此炎凉的社会世态,黑奴的生命又怎能不遭受无情的践踏呢?
3.2 咏爱歌情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作者除了鞭笞那些生性暴戾的奴隶主之外,还塑造了各式各样的黑奴形象。这些黑奴的关系又是建立在爱情,亲情,友情之上。尽管有残忍的蓄奴制,但人世间还不乏有阳光温暖的一面。作者的感伤情怀,也正是借助于其对爱情,亲情,友情的生动描写表现出来。
1)爱情
女仆伊莉莎的丈夫乔治是个聪明能干的黑奴,却遭到他那心胸狭窄的主人的嫉妒,企图压制和摧毁乔治的个性,乔治决定奋起反抗。而此时,他们的儿子哈里也处于被卖的危险境地,这就意味着乔治和伊莉莎原本幸福的爱情婚姻受到威胁。但他们没有放弃。对爱情的执着,让他们浑身充满了战斗的力量。她们订立盟约,伊莉莎带着哈里逃跑,乔治也想尽办法摆脱奴役,最终,历尽艰辛,终于在一个有黑奴容身之地的国度利比里亚再次重逢,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试想,若不是他们对爱情的坚贞,能在生离死别之后,延续真爱吗?
2)亲情
伊莉莎得知儿子被卖掉时,亲情和母爱的冲动告诉她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在逃跑时,明知道渡河会很危险,但处于对孩子的爱,她勇敢地跳过一个个浮动的冰块。“她一把抱起儿子,跳下台阶向河岸跑去一口气就跑到了水边。他们紧紧地跟在后面追了过来,她鼓起了上帝只给处于绝境的人的那种力量,狂呼了一声,纵身一跳,越过岸边浑浊的激流,跳上了冰块她狂呼着以拼死的力量跳到了另一块冰上,再跳到另一块冰她鞋子跑丢了,袜子划破从脚上掉下来,每一步都印着血迹。但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这段关于伊莉莎携儿子逃跑的描写,真实地展示了一位伟大母亲对儿子发自内心的爱。这种源自亲情的爱,使得伊莉莎在危急关头,获得了一种无形的力量,做出了超乎常人的举动,最终让儿子脱离险境。
3)友情
汤姆的第二个主人圣.克莱尔有个美丽可爱的女儿伊娃,这个如小天使般的女孩,有一颗仁慈博爱的心,她在船上看到温顺虔诚的汤姆后,请求父亲买下汤姆。从此,汤姆和伊娃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他们无话不谈,倾诉彼此的内心世界。汤姆忠诚,仁爱,时常陪伴在伊娃的身边,为她读赞美诗,为她唱歌。在伊娃病危的日子,汤姆对她更是百倍呵护。这一切,震撼着伊娃幼小的心灵。她对待汤姆从未有过奴仆之分,也从未有任何歧视和偏见。反之,只是把汤姆当做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大叔叔,好朋友来看待,她愿意与汤姆分享他的苦与乐,愿意和汤姆一起为这个充满血腥与罪恶的制度呐喊。在她离世前,请求父亲给汤姆自由。这一切,都见证了汤姆和伊娃之间纯真诚挚的友情。这种超越年龄,性别,身份,地位,种族的友情,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因世态生命,因人间真情,作者感伤的面庞呈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与之共悲泣,共震撼。
文学的真谛就在于揭示,表达并引领人类走向自由之境,而这种自由之境总是难以抵达,因此,文学家便借助文学作品,感伤着人类的感伤,表达对现实的忧患和批判。斯托夫人受其生活环境感染,加之自身与生俱来的悲悯情怀,让她与现实世界产生了共鸣,感伤,灵感,最终成就了这部伟大作品的问世。而书中所歌颂的世态生命,人间真情,也无处不折射出感伤的影子。正是这种特殊的文学感染力,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为现实而感伤,为“感伤”而感伤。
参考文献
[1]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M].张友峰,译.北京: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
[2]田崇雪.文学与感伤[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张祖武.酿成一场战争的小说[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轶事 第4篇
哈里特比彻斯托(1811-1896)出生在美国东北部,也就是北方的康涅狄格州,是家里十三个孩子中的第七个。父亲是公理会的一个著名牧师。母亲在她5岁时就去世了o哈里特先是进了一所女子学校,接受传统的“男性”教育。离开学校后,她在哈特福德和辛辛那提教书,积极参加当地的文学界和教育界的活动。1836年,哈里特比彻和卡尔文埃利斯斯托结婚。卡尔文是牧师兼神学院教授,还是一位有名的圣经学者。这是他丧妻后的第二次婚姻。他鼓励哈里特从事文学创作,因为哈里特1834年曾出版过《五月花,或清教徒后裔人物、场景》,富有文学才华。随后在1842年的短篇小说集《马克梅里登》之后,比彻斯托一生创作二十多部作品,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她1851年的反对奴隶制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亲身感触奴隶制的罪恶之后的激情之作。
比彻斯托从21岁开始在辛辛那提教书起,一直在这里住了18年。此地与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她平日就接触过一些逃亡的黑奴,并从朋友那里听说过奴隶的悲惨的生活情况。她对他们的命运深表同情,其中一个叫乔赛亚亨森的黑奴的命运深深地刺激了她。
乔赛亚亨森(1789-1883)出生于马里兰州查尔斯县“烟草港”附近弗朗西斯纽曼的种植园,一生下来,他的身份便是奴隶。他小时被卖给了伊萨克赖利。长到青年时代后,由于体力强壮又富有智慧,赖利让他做种植场的监管。22岁那年,亨森和一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女奴隶结婚。亨森对赖利表现出最高的忠诚。当1825年赖利经济陷入拮据、遭到起诉时,他帮助绝望中的赖利,按照他的要求,领着18名奴隶步行去到肯塔基州戴维斯县的种植园,把他们交给债主。作为回报,赖利委他以更大的责任,并允许他做一名卫理公会的传教士。但是当亨森想以他所积蓄的350美元和原来赖利许诺再加100元的字据向他赎回自由时,赖利在字据上的100后面加了一个0,将费用改成1000元,并计划把他卖到南方去。亨森担心全家骨肉分离,便带着妻子和孩子们于1830年夏逃亡。他们穿越俄亥俄州和纽约,在加拿大的安大略定居下来。在这里,亨森成为非洲裔加拿大人社区的领袖人物和一个传教士。他后又返回美国,帮助别的奴隶逃跑。亨森还在1842年创办起一座叫“美国英语学院”的非洲裔加拿大人的社团和工业学校,这两个机构已经成为逃亡奴隶的避难所。亨森曾多次去往英格兰,在那里为上流社会所接受。在他第一个妻子去世后,他与一位波士顿的孀妇结婚,最后于1883年在安大略省的德累斯顿去世。
亨森的自传《原来的奴隶、现是加拿大居民亲自叙述的乔赛亚亨森传》出版于1849年。读过亨森的自传之后,斯托夫人心灵受到极大的震荡。她给华盛顿特区反奴隶制刊物《民族时代》的编辑甘梅利尔贝利写信说,她计划写一部有关奴隶制问题的小说:“我觉得现在,连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都可以谈论自由和人权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个词原是被禁止说的…我希望每个能写的女人都不要保持沉默。”
另外给予她启示的还有反奴隶制斗士西奥多韦尔德和他妻子安吉丽娜格里姆凯及安吉丽娜的姐姐萨拉共同撰写、1839年出版的《现今美国的奴隶制:一千份亲身经历的证词》。斯托夫人说,书中对穿越俄亥俄河、从蓄奴的肯塔基州逃亡出来奴隶的采访录,也是她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些情节的依据。
与此同时,斯托夫人又一次次走访南方,更深入细致地了解奴隶制度下的惨状。
不久,在斯托夫人正好40岁的那年,她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国家时代》周刊上发表,从1851年6月5日那一期开始,一直连载到1852年4月1日的一期,作者为此支付了400美元。作品最初用的副标题是“不被当人看的人”(The Man That Was AThing),但很快就被改为“卑贱者的生活”(Life Among the Lowly)。
斯托夫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序言”中声称:“本书旨在激发人们对那些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非洲人的同情;揭露了他们在奴隶制下遭遇到的种种不平和痛苦……本书所描述的奴隶制的罪恶,远不及难以形容的全部真相的一半。”(王岩的译文)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作者描写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艾莉查和她丈夫乔治哈利斯等不甘让奴隶主决定自己命运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作品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行为表现和内心世界,赞扬了一部分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奴隶主。小说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黑奴难逃死亡的结局,而敢于反抗的黑奴终会得到新生。
小说立即获得读者的广泛欢迎。于是,波士顿的出版商约翰·P·朱厄特与作家联系,将连载的小说出版单行本。很快,《汤姆叔叔的小屋,或卑贱者的生活》由约翰P朱厄特公司在1852年3月20日分两卷出版,首印5000册,每卷都配有画家查尔斯哈梅特比林斯的扉页设计和全页插图各三幅。不到一年,此书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销量,在美国卖出了300000册。到12月,销量开始下滑时,朱厄特又推出仅售375美分的廉价本来促进销售。作品在英格兰也卖得很好:1852年的第一版销出200000册。几年里,该书甚至卖出1500000册,虽然多数都是盗版。法语译本1853年在康布雷和巴黎出版。到1857年,此书已经译成20种语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5篇
读完世界十大名着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种耸人听闻的黑奴制度又让我大开眼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着,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宣言。它掀起了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对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奴隶主希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忠心耿耿的汤姆和哈里卖掉。艾莉查不是一个俯首帖耳、死心塌地听人摆布的奴隶,当她碰巧得知要卖掉儿子的消息后,连夜带着哈里成功逃离。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的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甘愿被主人卖给奴隶贩子。后又被自己所救女孩的父亲圣克莱尔先生收买,当他们父女相继去世,汤姆最后被残忍的玛丽·圣克莱尔卖到一个凶残的奴隶主列格雷那里,被狠狠地用皮鞭打死。
我为汤姆的`忠厚的品格感动。为他为主人着想的品质而感动,但也为他的呆板感到惋惜。他本可以像卡西太太和埃米琳从列格雷的魔掌中逃出去,可他出于一种对主人的忠诚留下来时,也在与列格雷进行反抗,但并不按照他的意愿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我还为乔治·哈里斯他们勇于抗争的精神而高兴,乔治·哈里斯带着他的家人们逃了出去,又有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儿小伊丽莎,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在书里,我更感受到了令人痛恨奴隶制度的黑暗,它曾使多少人无辜地死去,使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限制,使黑人失去了自由的权利,痛苦地守着不为自己所用的肉体!现在解除了奴隶制,好多黑人重获自由后,快乐生活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6篇
在美国建立之初,繁华而美丽的美国背后却有着这么多悲惨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奴隶们追求自由生活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伊莉莎小姐、乔治、杰瑞等。汤姆叔叔是个善良友爱,宽容坚强的黑人奴隶,因为他忠心耿耿,他的第一个主人分给他一座小房子。小房子的空间虽然狭小,只有一个房间,但是他和自己的家人过得也很快乐。
这座小屋,是汤姆叔叔唯一的财产。伊莉莎是妈妈、乔治是爸爸,杰瑞是他们的孩子,他们是黑人奴隶一家,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因为加拿大的法律里,没有奴隶制度。汤姆叔叔被最后一个残忍的主人杀害了。
虽然我已经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很久了,但是我的脑海里还浮现着汤姆与伊莉莎的身影。他们尽管在当时的社会处于最底层,作为被人奴役的黑奴;尽管他们都曾在谢尔贝先生手下做家仆;尽管他们的主人为了还钱,都把他们卖出去了。
但是在这么多的如此之中,汤姆与伊莉莎的命运却是岿然不同的:伊莉莎选择了逃亡,在好心人的帮助之下,成功地逃到了加拿大,成为了一名无拘无束的自由人。而汤姆呢?则为了不让他的庄家受到起诉,也为了自己所谓的“老实”,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他们俩的经历不禁引人深思:为什么他们俩都曾为一个庄家做事,又一起被庄家出卖,可为什么他俩的命运如此相背而驰?如果要我来说,我觉得这就是“自由”与“禁锢”之间遥不可距的一段距离。罗素贝克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真理:“甘心做怒地的人,永远不知道自由的力量。”
是的,我认为这句话是用来形容汤姆的,而我更认为,是伊莉莎内心向往自由的力量使她可以自由。汤姆与伊莉莎最大的不同就是伊莉莎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汤姆不敢,而这一点就为伊丽莎铺就了一条通向自由的大道,让她的一生走向温暖的光明!
这本书故事非常吸引人,有的地方会让我热泪盈眶。为什么天下的人都不能平等,不能自由呢?我痛恨那时候的奴隶制度!好在,现在已经没有奴隶制度了,不管哪种肤色的人,都不会受到歧视。我衷心地祝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够幸福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第7篇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出版的。这本书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受到奴隶主的压迫,为奴隶主干活,没有人身自由,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黑暗的生活。
书上讲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汤姆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最后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她们,被他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想想那个社会太可怕了,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在美丽的校园快乐地成长。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儿童形象 第8篇
斯托夫人一生养育了七个孩子, 她喜爱儿童, 常把儿童写进文章里, 也创作出很多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 斯托夫人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她与姐姐凯瑟琳·斯托一起合作完成的儿童读物, 里面除了有十二幅地图和一些版画之外, 还有儿童故事。此外, 她还连续多年在O ur Y oung Folks这家儿童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虽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并不是一本儿童小说, 但是斯托夫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把儿童看作是她的部分读者, 甚至在原稿中直接呼吁小读者要“记住并同情那些可怜的被压迫的人”, 长大后要“通过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来表达你们的同情” (引自Lenz, 345) 。斯托夫人生于一个信奉基督教的美国家庭里, 她跟十九世纪的大部分美国人一样, 是虔诚的新教徒。在斯托夫人看来, 儿童是上帝的宠儿, 是善的代表, 他们的善对大人有救赎的作用。儿童纯真的灵魂与上帝最为亲近, 但是世俗的罪恶使得儿童离上帝越来越远。在那个年代, 阻碍儿童与上帝亲近的最大的罪恶就是奴隶制, 它不仅破坏了儿童的纯真, 还硬生生地把母亲与孩子们分开, 毁坏了家庭幸福。本文将分析伊万杰琳、托普西和乔治这三位儿童的形象以及奴隶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并解读作者在刻画这些儿童形象背后所要传达的信息。
一.伊万杰琳·圣·克莱尔
伊万杰琳·圣·克莱尔是白人贵族奥古斯丁·圣·克莱尔的女儿, 斯托夫人把她刻画成一个拥有完美外形和高尚情操的小天使。在介绍伊娃的那一章, 作者引用了拜伦的诗作为题词来赞美她:
“璀璨一明星, 光华照人寰。
闭月羞花貌, 尘镜欲映难。
可爱小生命, 雏形犹未全。
含苞幼玫瑰, 万绿丛中眠” (斯托, 145) 。
斯托夫人赋予了伊娃出众的容貌, “她美丽的儿童的体形完美无缺, 没有小孩子中常见的圆胖敦实的轮廓。她有一种飘然轻盈的姿态, 就像人们在梦境中见到的神话或寓言中的仙女一样” (斯托, 148) 。伊娃不仅五官美, 眉目间还有一种“独特的、梦一般的纯真气质” (斯托, 148) , 任谁见了都印象深刻, 汤姆见到她时“几乎相信自己看见了从他的《圣经·新约》里走出了一位天使” (斯托, 149) 。伊娃美得超凡脱俗, 她形体上的美对应的是她精神上的高尚。伊娃不仅爱她的家人, 还爱奴隶们, 她的爱是无条件的。在轮船上, 伊娃恳求父亲买下汤姆, 目的只是“要让他快活” (斯托, 152) 。回到他们在新奥尔良的家时, 伊娃热情地扑向奶娘 (混血女佣) , 一再亲吻她, 然后“挨个儿从一个仆人跑到另一个仆人那里和他们握手, 亲吻” (斯托, 166) 。伊娃对奴隶们真诚的爱让她的妈妈玛丽和阿姨奥菲利亚小姐难以接受, 她们认为奴隶和主人毕竟主仆有别。伊娃有着虔诚的宗教信仰。“伊娃深爱《圣经》, 因为它在她心中唤起了奇特的渴望以及模糊而强烈的感情, 这是充满热情的、富有想象力的孩子都珍爱的感情” (斯托, 263) , 因此她能将《圣经》朗读地十分出色。伊娃这与生俱来的虔诚是她的父亲望尘莫及的。
斯托夫人对伊娃超凡脱俗的外表和高尚精神的描述与伊娃因奴隶制所遭受的痛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黑人女仆蒲露的主人不允许她照看自己的孩子, 导致孩子活活哭死了, 从此蒲露开始酗酒来麻痹自己, 后来也悲惨死去。听说了她的遭遇之后, 伊娃“不像别的孩子那样, 没有惊叫, 没有觉得奇怪, 也没有哭泣。她双颊变得苍白, 两眼蒙上了深沉、严肃的阴影, 她把两只手放在胸口, 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斯托, 221) 。精神上跟其他孩子相比更为成熟的伊娃并没有歇斯底里地大哭, 但是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来的悲痛却更加深刻。此后, 伊娃又听到了别的奴隶的悲惨经历, 这让她非常痛苦, 圣?克莱尔觉得这个孩子不应该再听到这种故事了, 因为她“太爱激动”, 伊娃解释道:“我不是爱激动, 只是这种事情深深渗透到我心里去” (斯托, 238) 。跟奴隶一样, 孩子也是弱势群体, 容易受到伤害, 而伊娃对世人又有着天使般的爱和同情心, 因此更能强烈地感受到奴隶的痛苦。她亲眼目睹奴隶制一桩桩的罪恶, 这些事件都刻在她的心里。伊娃想为他们做些事情, 她对汤姆叔叔说:“如果我的死亡能结束这一切痛苦的话, 我会很高兴地去死。汤姆, 要是能够的话, 我愿意为他们而死” (斯托, 282) 。伊娃的抗争力量十分有限, 她能为奴隶们做的就只有像耶稣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救赎他们。伊娃的死是奴隶制造成的, 而“当死亡的精神力量和儿童与生俱来的圣洁结合在一起时, 伊娃就成为一个具有救赎力量的天使” (Tom pkins, 129) 。她的死感化了她的父亲、托普西和奥菲利亚小姐等人。
二.托普西
如果说伊娃是一个完美的白人小孩, 那么托普西就是斯托夫人在小说中成功塑造的一个典型的黑人小孩。她和伊娃是黑白两个种族的儿童代表, 她们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里站着两个孩子, 她们代表着社会的两个极端:一个是出身高贵的孩子, 白皮肤, 满头金发, 深陷的眼睛, 端庄聪慧的前额, 高雅的举止;旁边的一个则是黑皮肤, 机灵, 狡黠、卑琐、然而却十分敏锐” (斯托, 250) 。和天使般的伊娃不同, 托普西刚开始特别淘气, 会偷东西、撒谎、搞一些恶作剧。问她为什么这么做时, 她回答说:“我想是因为我太坏了” (斯托, 254) 。她经常说自己“坏”, 表现地没心没肺, 但其实是因为她心里埋藏着深深的痛苦。她从一出生就是奴隶, 一直被主人用各种工具毒打, 她对体罚已经麻木了, 因此当奥菲利亚小姐试图打她以作惩罚时, 这招对托普西来说完全没有用。除了身体上的痛苦, 托普西还不得不忍受着奴隶制对她精神上的折磨。第一次见面时, 奥菲利亚小姐问她多大了, 在哪里出生的, 托普西说她不知道, 她“从来没有出生过”, 也“从来没有过爸爸妈妈, 什么也没有” (斯托, 245) 。她的回答听起来荒唐, 但其实“反映了奴隶主对她人性的淡漠” (M eer, 150) 。奴隶被当作商品一样交易, 奴隶主只关心他们能为主人做多少事, 带来多大的利益, 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人性上的关怀。
托普西学习起来特别快, 不管是整理房间还是读书认字, 她都表现出非凡的学习能力, 但是她拒绝好好表现, 不断调皮捣蛋。她其实是一个特别敏感的孩子, 尽管奥菲利亚小姐在教导她, 希望她变得更好, 但是托普西深知奥菲利亚小姐并没有真正接受她, 而对黑人有天生的抵制情绪, 从来没有碰过托普西。她的恶作剧实际上就是对这种情绪的反抗, 同时也表现出她对爱的渴望。惩罚和毒打无法改变托普西, 只有爱才可以让她变好。一开始, 伊娃对她的善意让托普西觉得难以置信, 因为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伊娃没有放弃, 她一再地表示她爱托普西, 而且上帝也爱托普西:“难道你不知道耶稣爱一切人吗?他和我一样愿意来爱你, 他和我一样爱你, ———只有爱得更深, 因为他比我更好” (斯托, 290) 。只有真正感受到爱之后, 托普西才被成功感化, 她才愿意学好。最终, 在奥菲利亚的帮助下, 托普西到非洲去, 成了一名传教士。
三.乔治·谢尔比
乔治·谢尔比是白人农场主的儿子, 和伊娃一样, 他跟奴隶之间的关系也很亲密。他第一次出场时才13岁, 当时他正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教他认字。虽然汤姆叔叔学习起来很吃力, 但是这个小老师一点也没有不耐烦。在斯托夫人那个年代, 白人教黑人奴隶读书认字很少见, 这一行为带有深层次的含义。通过教汤姆认字, 乔治“打破了不教奴隶认字的世俗约定, 同时也在精神层面上肯定了汤姆的人性” (R obbins, 53) 。乔治跟克洛大婶也相处地十分融洽, 就像两个亲密的朋友一样:“克洛大婶坐在椅子里往后一靠, 被少爷的妙语引得开怀大笑, 直笑得眼泪从她发亮的黑脸上流下, 间或玩笑地拍拍或桶桶乔治少爷, 叫他一边呆着去, 说他真是个小坏蛋———他简直要把她笑死了” (斯托, 25) 。之后, 乔治还留下来参加奴隶们在小屋里的聚会, 跟他们一起唱诗、读《圣经》。虽然谢尔比先生和太太对家里的奴隶们也很好, 但是他们还是有主人的身份感, 从来没有像乔治这样跟奴隶亲密无间, 他们最后还迫于债务压力卖掉汤姆。当汤姆被奴隶贩子黑利带走的时候, 乔治急忙赶来, 跳上马车, 搂住汤姆的脖子哭着说:“这事肮脏、卑鄙、可耻!我要是个大人, 他们就不能这么干, ———就是不能” (斯托, 101) 。他还向汤姆承诺早晚要把他赎回来。乔治此举背弃了他的父亲, 谢尔比先生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 而这个孩子更看重的是人性和道德。
在小说的最后, 乔治已长大成人, 他继承了父亲的农场, 终于有能力根据自己的想法做决定了。于是, 他赶到汤姆所在的农场, 打算把他赎回来, 但是他晚了一步, 汤姆已经被西蒙?雷格里打得奄奄一息。看到这一场面, 乔治“顿觉天旋地转, 及其痛苦” (斯托, 430) , 他根本不想让汤姆死。但是, 作为虔诚的基督徒, 汤姆并不觉得死亡是可怕的, 他说:“我曾经是个苦命人, 但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已经到了天国的门口, 就要进去了” (斯托, 431) 。他觉得雷格里并没有真正伤害他, 只是为他打开了天国的大门。带着基督的爱, 汤姆叔叔含笑长眠了。汤姆的死和他临死前所说的话深深震撼了乔治, 他跪在汤姆的墓旁向上帝发誓:“永恒的上帝, 请你作证!从现在起, 我将尽自己的一切力量把这可诅咒的奴隶制从我的国家中消灭掉” (斯托, 434) !他信守了诺言, 回到肯塔基之后, 他就把农场上的奴隶全部解放了。虽然只有一小部分奴隶得到了解放, 但是蕴含了斯托夫人的美好愿望。她希望乔治的这一举动可以辐射到美国的其他地区, 从而解放整个国家的奴隶。
斯托夫人在成长过程中深受基督教的影响, 因此她也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多次引用《圣经》的语句, 传达基督教的教义。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 比起以暴力方式废除奴隶制, 她更支持以基督的爱来感化世人, 认为只有在思想上做出改变, 才会有行为上的改变。在这部小说里, 孩子就是斯托夫人所推崇的爱的代表。虽然主人公汤姆叔叔不是小孩, 但他有孩子般的纯真、善良和虔诚, 他也跟孩子们关系密切。孩子们的灵魂和上帝最为亲近, 但是奴隶制带来的罪恶深深地伤害了他们, 不管是白人小孩还是黑人小孩, 都不能幸免, 这些罪恶最终使得“温柔的、哭泣的孩子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大人;信仰坚定的孩子变成了怀疑者;漂亮谦虚的人变成了无耻的被抛弃者” (Stowe, “Children”, 82) 。如果你问斯托夫人要怎么做才可以保持信仰, 她会告诉你要向孩子这个“温柔的老师”学习, 因为“孩子可以为你领路” (Stowe, “Children”, 83) 。
摘要:斯托夫人的代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废奴文学的经典之作, 其中的伊万杰琳?圣?克莱尔、托普西、乔治·谢尔比等儿童角色更是形象生动。本文将研究书中这三位儿童的形象, 分析奴隶制对他们的伤害, 而爱是斯托夫人所认为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 第9篇
电影《汤姆叔叔的小屋》海报
斯托夫人全名为哈里耶特·比彻·斯托(1811—1896),19世纪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出生于美国北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牧师家庭,她自幼受父亲加尔文教信仰的影响,笃信基督教,成年后受叔父自由主义思想熏陶,关注社会问题,喜欢读英国小说家司各特的小说,这对她以后的创作有明显影响。她在21岁时,随全家迁往南部的辛辛那提市,那里和蓄奴的社会仅有一河之隔,从而使得她对黑奴的悲惨生活有着更为真实的认识。
1836年她和神学教授卡尔文·斯托结婚,在家人的鼓励下,专业从事文学创作。之后,在访问活动及其周围人废奴思想影响下,坚定了她写一部以废奴思想为主旨的长篇小说。1852年,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使她一举成名。其它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德雷德,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1856)、《老镇上的人们》(1869)、诗集《宗教诗选》(1867)、女权主义论文《我妻子和我》(1871)等。
一、《汤姆叔叔的小屋》情节结构
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具有显著人道主义倾向的批判现实主义杰作。小说由两条线索交叉构成:主线是成为奴隶制牺牲品的汤姆叔叔的悲惨遭遇,副线是乔治·哈利斯和伊扎莱夫妇的自我解放经过。谢尔比投机生意上的失败,决定了他们两家不得不面临厄运的惩罚,信仰和抉择使两家人具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在厄运来临之前,忠诚的汤姆誓死效忠主人,不愿临阵退缩。
汤姆的选择与他那谦卑的基督信仰有着直接关系,尽管他与家人受苦受难,但他却并未因一己不幸而怨天尤人。他救小伊娃和那个生病的女奴是出于悲悯情怀,为了帮助他人摆脱痛苦的折磨,他宁愿牺牲自己以成全他人,这和基督甘心情愿走上十字架的拯救精神如出一辙。虽然没有得到好报,但他那博爱的情怀却令人钦佩。
在奴隶贩子海利的胁迫面前,伊扎莱母子俩选择了积极反抗,在他人的帮助下,他们幸运地逃出罪恶的黑手。同样是奴隶制牺牲品的伊扎莱的丈夫——乔治·哈利斯也是通过积极的反抗才最终和家人团聚,并一起逃到自由天地里去的。而与之相反的是,汤姆叔叔的命运就极具悲剧性。虽然在厄运来临之前,克洛大嫂劝过他一起逃离,可被他拒绝了。
二、《汤姆叔叔的小屋》艺术特色
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摆脱了模式化的传统套路,好人一好到底,坏人就坏得透顶。同样是种植园主,既有残忍的雷格里,也有知恩图报的圣克莱尔;既有见利忘义的奴隶贩子海利,也有有情有义的年轻种植园主乔治·谢尔比。汤姆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他也有人性的缺点。之所以是悲剧性人物,是因为他的善良无辜遭到恶的肆意侮辱和折磨。他用自己的善良和无辜牺牲,向世人昭示着一种人性的缺陷和希望。见利忘义是人性缺陷的集中体现,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是拯救堕落灵魂的人性希望。
与其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控诉黑奴制的血泪之书,还不如说它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批判现实主义杰作。虽然其内容是围绕农奴制来写的,但在众多复杂的人物形象身上寄予着矛盾的宗教思想。现实的矛盾和世人的痛苦使得斯托夫人的基督信仰受到考验,汤姆不单单是她笔下的罪恶奴隶制的体现而已,实际上更像是她的矛盾信仰的现实化身。美国著名长诗《海华沙之歌》的作者、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称《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小说在艺术上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独创性:
(一)对比手法的巧妙运用
同样是对比手法,在浪漫主义文学中的对比具有夸张和象征的特点,浓墨重彩;在现实主义文学中,对比重在写实和描绘,塑造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斯托夫人重在通过多侧面多角度的对比来突出人物个性。一正一邪,如奴隶主谢尔比和雷格里;一反抗一忍耐,奴隶乔治·哈利斯和汤姆;同床异梦的夫妻圣克莱尔和玛丽太太,丈夫通情达理、知恩图报,妻子冷漠残酷、见利忘义。
(二)多层次的小说结构
小说开头以谢尔比庄园破产引出汤姆被外卖和伊扎莱夫妇外逃,然后展开全书的故事情节。一主线一副线齐头并进,相互穿插其它次要情节和线索,然后引出后文。由伊扎莱、哈利斯夫妇各自外逃,然后全家会合,一起逃到加拿大。与此同时,汤姆被卖途中,意外和圣克莱尔一家相遇,经过一番辗转,他又被贩卖到雷格里种植园,之后又引出雷格里种植园的种种插曲。两条线索,两个故事,一悲一喜,相互交错,时而出人意料,时而令人感慨万千。
(三)冷峻的讽刺性语言
作为批判现实主义杰作,批判是有所指的讽刺,含蓄而又冷峻的语言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所特有的语言特点。小说对利欲熏心的奴隶贩子海利和残忍的种植园主雷格里形象的刻画,不是像浪漫主义文学那样通过漫画式丑化和有意歪曲,而是通过他们自我吹嘘和得意忘形的口语来展现人物的自私性格。语言就是人物个性的体现,愤懑不平的是哈利斯,谦卑恭敬的是汤姆,敢做敢为的是伊扎莱,体贴入微的是小伊娃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第10篇
绍兴市蕺山中心小学行知校区 六7班 任正宇
前几天,我又重新看了遍《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虽然没有像中国四大名著那么有名,但我仍旧那么喜欢书中的人物——汤姆叔叔,常常为他悲惨的一生而叹息。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关于奴隶生活的书。书中有为人正直、忠厚善良的汤姆,机智的乔治,唯利是图的奴隶贩子赫利。这本书主要描写了黑奴的悲惨生活,揭露了奴隶制社会的黑暗与罪恶。汤姆叔叔就是当时奴隶制制度下黑人代表人物。汤姆叔叔一生坎坷的经历,值得人们同情。一开始,他的主人很好,但不多久主人为了还债,决定把他转卖。在转卖的过程中,汤姆叔叔救了一名小女孩,小女孩的父亲为了报答他,把他买过来让他到自己家里来干活。但是当小女孩的父亲去死后,汤姆叔叔悲惨的人生就开始了。最后由于汤姆叔叔不肯向主人出卖朋友,被烈格雷无情地打死了。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为汤姆叔叔悲惨的一生感到惋惜。如果当时没有奴隶制,汤姆叔叔和其他奴隶都不会被转卖,他们也可以和家人在一起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如果当时在奴隶们纷纷逃跑时,汤姆叔叔也一起逃走,那他的命运也许从此有所改变。但是,他是那么忠厚老实,他没有逃跑;如果到最后他没有帮两个奴隶逃跑,他就不会遭受毒打,但是,他是那么忠诚与老实,到最后都没说真相,悲惨地离开了人世。
看完这本书,我被汤姆叔叔的善良与忠诚的品质而感动。我多么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向汤姆叔叔学习,善待他人,大家都能平等友好相处,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灿烂美丽!人间就会充满温情!
教师评语: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第11篇
一位人道的法学家曾说过:“酷刑之于人,最甚者莫过于绞杀。”可还有一种刑罚,比这更残酷。它就是美国的蓄奴制,万恶的根源。
在这种残酷的制度下,奴隶犹如一件商品,可以由奴隶主自由买卖、租借、抵押、拍卖、零售、批发,任凭那些生而高贵的白人买主选购。
奴隶一生颠沛流离,要被转手多次。如果运气好,遇到心慈手软的主顾,还能勉强过活;如果运气不好,遇到暴戾成性的魔鬼,就意味着离死神越来越近。落到了像赛门这样专横跋扈的主子手里,健壮的小伙子能干个六七年,体质差的干上两三年就累死了。可即使走运,遇到谢尔比和克莱尔这样难得的善人,也难逃厄运。因为主人一旦资不抵债,陷入窘境,发生财务危机或不幸身亡,身边的黑奴就会被卖掉,用来救急和捞钱。
奴隶是一个毫无保障的群体,当奴隶的没有一个好结局。他们一辈子在主人手下做牛做马,直到精神、肉体和灵魂被榨干。他们没有选举权,没有出庭作证的权利,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尊严,没有自由,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生到头,他们只能得到一条破裤子,一双烂鞋和仅仅能维持体力继续干活的口粮。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有的奴隶不堪忍受屈辱逃跑,对于给奴隶吃一口饭,留住一晚的好心人都会被治罪——包庇罪。
这个万劫不复的制度早该灭亡。在这个造满罪孽的黑暗制度下,奴隶贩子黑利可以自己住旅馆,把买来的奴隶“妥帖地安顿”到监狱里;黑利可以自己住在头等舱,把黑奴与其它货物一道“安放”在底层甲板上;赛门手下的监工对于疲劳到极点的昏倒在地的女人,可以从袖口上抽出别针,对准她的头直插进肉里;卑鄙无耻、野蛮到极点的人可以以打人为职业,建立合法的鞭笞站;玛丽可以把顶撞她的奴仆罗沙送到鞭笞站鞭打五十下,而不用自己亲自动手;奴隶主们可以使用老练而文明的作恶本领,在奴隶货栈把奴隶们打扮得健康结实、光鲜体面,以期卖个好价钱;赛门可以一生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住着豪华别墅,却让奴隶们住在暗无天日的茅舍里;赛门可以在购买奴隶时,扳开他们的嘴检查牙齿状况,让他们走几步看看关节是不是灵活;赛门可以不顾埃米琳的母亲苦苦哀求,可以不做这笔赔钱的捆绑买卖,而只买下年轻貌美的十五岁的埃米琳发泄兽欲,让母女分离;身穿黑色法衣、道貌岸然的牧师可以公然布道“非洲人天生是奴仆,低人一等,这是天意,不容置疑”“非洲这个种族将永世为奴,永世为一个附庸的民族。”……
在这个人吃人的制度下,许多奴隶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机械愚笨、冷漠无情;他们越来越像野兽,灵魂空虚,只剩下了动物本能,之间的相处也异常残忍;难怪可怜的凯茜在孩子出生两个星期之后,亲手用鸦片杀死了孩子;难怪伊利莎和乔治夫妇在逃离魔掌后,一无所有的他们欣喜若狂;难怪汤姆一心求死,“我渴望回家,天国比肯塔基可要好多了,读后感《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是的,做奴隶比死更可怕,汤姆不惧生死,可惧怕每一天生不如死的生活;是的,母亲们只能先扼死自己的孩子,而后自杀,以逃避比死亡更可怕的灾难。这万恶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的最令人恐惧之处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使人家妻离子散,骨肉分离。
书中,克莱尔对这种制度有这样两段精粹的论述:“在奴隶制问题上,只可能有一种观点。庄园主靠它发财,传教士靠它取悦庄园主,政客们则将它当作统治手段——他们都竭尽歪曲语言和伦理道德,其巧妙的手段令世人惊奇。他们可以强迫自然、《圣经》、以及一切在你预料之中或想象之外的东西为他们服务。然而,到头来,他们自己或世人一点都不相信这一套。总之,这是魔鬼的伎俩;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一切对奴隶制弊端的谈论,全都没有任何意义!奴隶制本身就是万恶之源!至于这个国家为什么没有在奴隶制的重负下毁灭,这是因为这个制度的实施过程,比制度本身好得多。因为顾及廉耻,我们有恻隐之心,更因为我们都是父母生养而非禽兽,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愿意,或不敢行使我们野蛮的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那些最狠毒、最残暴的奴隶主也没有行使更多的超出法律的权限。”
是谁造就了凶狠的奴隶主,是这种野蛮的法律制度;是谁成就了黑奴贩子,是拥护这个制度的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们,是他们形成了一种社会习气,使人们对这种行业有了需求;是谁造就了痛不欲生的奴隶,是利益驱动,是整个社会的上层阶级联手统治、作恶的结果。
拥有自由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以前,我对这首一百五十多年前,匈牙利革命青年裴多菲的热情诗句不太认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一个人活在世上,自由、平等、尊严比生命更重要,更重要。自由对于一个人极其重要。
好在,如今的地球上,这个制度已彻底消亡。天国的大门内,黑人的手和白人的手平等地握在了一起。尤其在我们中国,一派和谐美好的景象。但是,当年解放黑奴后,好多人又重新回到了奴隶主那里,“即便给了他们自由,也不见得优于现在。”因为他们不会行使突如其来的自由,被禁锢的太久了,放开了手铐脚镣,反而不知道该怎么走路了。这就需要教育。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第12篇
这本书讲述的是最先谢尔比家的奴隶汤姆叔叔和哈里要被卖掉的消息传开了,哈里的母亲伊莱扎带着儿子逃跑了。汤姆叔叔默默地做了决定,与自己所爱的家人进行了痛苦的离别。
最后凯西和艾默林一逃跑,雷格里就狠狠地殴打汤姆叔叔。汤姆叔叔与已经成年的乔治重逢时止不住热泪盈眶,最后与世长辞。与汤姆叔叔离别后,乔治帮助所有奴隶恢复了自由。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汤姆叔叔和乔治了。因为汤姆叔叔很善良、诚实、忠诚......因为乔治不会虐待黑人,用自己的全部力量用来废除奴隶制。所以我很喜欢他们。
在这本书里我最不喜欢黑利和雷格里了。因为他们很不喜欢黑人,很喜欢虐待黑人。所以我不喜欢他们。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13篇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经典的世界文学名著。这部作品, 无论是思想性、艺术性还是历史地位、文学价值, 都堪称美国废奴文学的最高成就和最优秀的代表作。这是一部影响北美历史进程的文学力作, 它是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导火线, 对当时废奴主义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前的作品中的美国黑人形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前的作品中, 较少有主要描写真正黑人的作品, 而且均是以奴隶的身份出现, 作为作品中白人的附属品, 都有着悲惨经历。
1.1 身份地位
黑人均以奴隶的身份登场。1619年第一批非洲黑人被作为商品运到了美国。他们主要在南方诸州的棉花、甘蔗种植场和矿山上当苦工, 深受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残酷剥削和虐待。有关南方殖民法规定, 奴隶主有对黑人奴隶的身体有绝对控制权。他们可以任意鞭笞、毒打黑人奴隶, 并对他们进行各类体罚, 直至处死。奴隶没有合法的迁移权、婚姻权、财产权。从一开始黑人就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过着畜生一般的生活。对奴隶主来说, 他们就是“会说话的畜生”, 或者连畜生都不如。因此, 当看到有关黑奴与畜生共乘一车的场景就不足为奇了。
1.2 性情
黑人在被强行带到美国后, 遭受长时间的没有行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压迫与剥削, 他们早已学会逆来顺受, 对自己所受的苦难已经变得麻木, 逐渐失去了独立的个性和反抗精神。
贝阿德斯蒂尔在《在美国西部开发纪实》有这样一段记录:“十车同行的情景, 常常可见。每车后除有猪、马、羊之外, 还有上百头牛和六名黑奴, 数目实在可观。长长的车队里的上百个车铃叮叮当当, 黑奴脸上喜气洋洋好似节日歇工一样。”乔安妮格兰特在《美国黑人斗争史》中有这样一段记录:“在拍卖台上的那些奴隶常常大大地夸示自己的力量和本事, 因为取得高价是一种荣誉。”
为能在恶劣的生存条件和惨无人道的压迫中存活下来, 他们只能逆来顺受, 不去反抗也不去奢求, 在受苦受难之后还要心存感激。
1.3 遭遇
美国黑人受到了惨不忍睹的遭遇。奴隶们经常被剥光身子, 背部和四肢遭到刀割, 到处都是遭木棍毒打留下的累累伤痕。拷打人还把猫在背上拖过来拖过去, 猫爪子把后背、四肢抓撕到了可怕的地步。他们时常遭到猎犬的追捕, 像动物一样被开枪猎杀, 被猎犬撕成碎片。他们常被吊起双臂鞭打, 晕过去后再设法使他们苏醒, 而后再打晕过去, 有时被鞭打至死。他们的耳朵常被割去, 眼睛被挖掉, 骨头被打断, 肉上被烙上火印。他们被伤害至残, 然后放在小火上慢慢烧死。
1.4 权利
黑奴无任何权利可言, 只是奴隶主的附属品。奴隶们不准做法庭诉讼的当事人, 并不得在法庭作证, 除非被告人是奴隶或者自由黑人。奴隶不得签订合同, 进行买卖, 並不得接受雇佣而出卖劳力。奴隶不得举行哪怕是宗教性质的集会, 除非有一个白人在场。他们也不得有自己的传教士。他们不得拥有武器, 也不得接受、传递或拥有旨在搧起叛乱的“煽动性”文件。除非有书面许可, 他们不得离开种植园, 並且即使在自卫时也不得殴打白人。在弗吉尼亚州发生了纳特特纳叛乱之后, 並拉巴马州规定对于意欲教会黑人阅读、书写和拼写单词的人要处以二百五十到五百美元的罚款。
2《汤姆叔叔的小屋》作品中的美国黑人形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 (Uncle Tom's Cabin, 1852) 在《民族时代》杂志上一经登载, 立刻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被译成了30多种语言, 并被改编为电影。问世至今, 虽有一个半世纪之久, 但小说情节的催人泪下、人物形象刻画之栩栩如生。
2.1 汤姆叔叔的形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 汤姆叔叔是一个高贵坚忍的基督徒。他身上带有浓重的基督思想的烙印, 宗教理念对它的影响很大。他对周围的人充满了怜悯和爱心, 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在得知自己被谢尔比先生卖了抵债, 他没有生气, 也没有埋怨, 更没有想逃跑的念头。他这时考虑的仍是他尊贵的谢尔比先生处境。他很坦然的接受这个别人看来十分残酷的现实。汤姆安慰他的妻子说:“我由上帝处置。没有什么事能超过上帝允许的限度:有一件事我得感谢他。卖到下游去的是我, 不是你, 也不是孩子们。你们在这里很安全, 有什么灾难, 灾难只会降到我头。”正是汤姆叔叔的正直、友爱和忠顺让人不由的生出深切的怜悯和同情。正是汤姆叔叔一个人的牺牲换来了乔治谢尔比庄园上所有仆人的自由。从这样看来, 他的牺牲是值得的。
2.2 伊丽莎的形象
斯托夫人笔下的伊丽莎生来就有一种特有的优雅的神态、柔和的声音和文静的举止, 而且还配上如花似玉的美貌, 长得逗人喜爱。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前, 很少有文学作品可以把黑奴的外貌和气质描写得这么正面。
在这部小说中, 伊丽莎的反抗是源于一种强大的母爱。伊丽莎在偷听到主人已经把她可爱的毛毛卖了以后, 急忙收拾东西, 带着她的儿子连夜逃走。在逃亡过程中, 她不畏惧艰险, 尤其对她过河的那一段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那一刹那间, 她心神恍惚, 双脚好像没着地似地她一面狂叫, 一面使出全身力气, 从一块冰上跳到另一块冰上;跌倒了跳起来滑倒了又跳起来!她的鞋子掉了, 袜子划破之后也掉了, 每一步都留下了斑斑血迹;可是她什么也没看见, 什么也没感觉到, 最后昏昏沉沉地, 仿佛在梦中一般, 看见了俄亥俄州那边的河岸, 有人扶着她上了岸。”伊丽莎带着孩子奇迹般地逃脱奴隶贩子的追捕, 来到冰河对岸的自由州, 在那里与获得废奴组织帮助而逃脱的丈夫会合, 一家人逃往加拿大, 成为了自由人。
2.3 乔治哈里斯的形象
斯托夫人笔下的乔治哈里斯是一个黑白血统各半的混血青年。他聪明能干, 很有才华, 并且长相英俊, 姿态潇洒。乔治侃侃而谈, 体态挺拔, 相貌英俊轩昂, 有时使得他的白人主人都觉得自愧不如。
乔治哈里斯认为他的主人和他同样是人, 并没有权利主宰他。为了免遭他主人的迫害, 他毅然决定逃到加拿大去, 拼死一搏。后来乔装成带着仆人旅行的西班牙的绅士, 回到了肯塔基州, 寻找自己的妻儿, 即伊丽莎。经过百般的阻扰与困难, 乔治一家终于获得了自由。在斯托夫人看来, 自由是需要自己争取的, 自由是属于那些为自己的自由而争取的黑奴们。
2.4 托普西的形象
白人小孩:“我是英国人、荷爱尔兰血统, 你呢?”
黑人小孩:“什么也不是。”
可以看出黑人小孩认为自己什么也不是, 分文不值, 低劣, 这种观点很普遍。[15]斯托夫人笔下的黑小孩托普西也不例外。因为她是黑人, 在最开始她调皮捣蛋、任性、破罐子破摔, 一副无可救药的形象。有一次, 伊娃叫她做一个好孩子, 她的回答是;“我再学好, 也反正只是一个黑鬼, 要是我的皮肤能剥下来, 变成白人, 那我会试一试。”后来, 她被小女孩伊娃的友爱感动了, 特别是伊娃的死, 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她, 使她变得真诚和善良了。
3 美国黑人形象变化的原因
和其它有关美国黑人的作品相比, 斯托夫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对黑奴的一些描写, 可以发现此文学作品中的主要黑奴的形象都是正面的, 都会给人们带来深深的思考。同时, 作品中的文学形象是现实生活的一种真实的反映。美国黑人形象地不断提升,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3.1 政治原因
美国黑人的形象的提升, 离不开他们不断的反抗。
非人的待遇引起了黑人们的反抗, 他们采用怠工、拒绝生育、逃亡、自杀、焚烧种植园、杀死监工和奴隶主、武装起义等多种形式进行斗争。最好的密谋和起义中较大的是1831年8月在弗吉尼亚州爆发的由纳特特纳领导的起义。同时, 反对奴隶制的斗争已经不仅是孤立的个别人士和黑奴们本身的事业, 而转变成了一场运动。
3.2 经济原因
随着棉花生产的扩大, 对奴隶的需求增加了, 奴隶的价格也随之上涨。1800年一名奴隶大约只值300美元左右, 到内战爆发时上升到1000-1500美元。黑奴的价格上涨, 一些“进步”的奴隶主才开始认为善待种植园奴隶是明智的行为。他们不仅可以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 而且还可以把黑奴养的好好的, 壮壮的, 卖一个好价钱。
3.3 法律原因
法律条文对美国黑人形象地提升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独立战争结束后, 奴隶制开始遭到部分州的反对。然后, 有许多州先后通过了逐步解放黑奴的立法。特别是, 美国南北战争废除了奴隶制, 发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黑人在法律上获得了解放, 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3.4 文化原因
黑人的历史几乎与美国的历史一样古老。其黑人文学中较为重要的就是废奴文学。废奴文学对于当时反对种族压迫、废除奴隶制度的斗争作出了不少的贡献。著名的废奴派黑人作家有诗人乔治摩西霍顿、詹姆斯怀特菲尔德、女诗人法兰西丝艾伦华金斯哈珀, 以及小说家威廉威尔斯布朗和马丁德拉尼。著名的黑人领袖和废奴运动积极参加者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也是一位作家, 在美国文学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21]黑人文学不仅仅只是属于美国黑人的, 也是美国文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黑人文学的兴起和发展, 对黑人形象的提升也有重要的影响。
通过深入地了解斯托夫人笔下及其以前的黑人形象, 我们可以发现黑人文学作品中的黑人形象不是单一的个体, 而是反映社会, 历史, 代表这具有强烈的民族尊严, 以相对独立的黑人文化为背景的黑人群体。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 美国黑人文学自身的发展, 黑人形象由单一型向多向型转变, 呈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 内心世界丰富多彩的, 个性鲜明的人物。
参考文献
[1]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M].彭长江, 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9.
[2]顾学稼, 陈必录, 姚波, 吴文嘉.美国史纲要[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2.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高二作文 第14篇
【关键词】汤姆叔叔 悲剧 宗教信仰
一、汤姆叔叔对上帝的坚定信仰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的代表作,是美国文学史上反奴隶制小说的代表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内心善良、乐于助人,深深地得到主人和黑人同伴的信任,是主人的得力助手,和妻子和孩子们在谢尔比先生的农场里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因为主人的负债,他不得不被出售,从此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汤姆叔叔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他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这种信仰是他悲剧的一个致命原因。虽然他曾动摇这种信仰,有这样的疑惑:“侍奉上帝是无用的”,“上帝已经忘了他”。但最后,他克服了这种困惑。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充其一生都想要把他周围的人皈依基督教。谢尔比庄园自己的小屋内,汤姆是奴隶中间信仰上帝的引领者,他们经常一起祈祷。我们这个可怜的伙计唯一拥有的和读过的书是圣经。无论他走到哪里,他都会带上它。当有什么事情发生时,不管好与坏,他都坚信这是上帝的意图来安排这样的事情。当克莱尔沉浸在失去爱女的悲伤中时,汤姆试图让他相信上帝,让这个信念缓解他的痛苦。“信仰、信仰,亲爱的主人,相信上帝!”“在灵魂中感知他,主人!现在就感知他。”这是从灵魂交给上帝的基督徒的内心发出的声音。“我想放下我的生活,看到主人成为基督徒。”正是这种忠诚使圣·克莱尔这个无神论者在他临死的时候改变主意。“祈祷!”是圣·克莱尔先生对汤姆说的最后一个字。
对于那些对他不好的人,汤姆可以很容易地原谅他们。他有一颗能忍受残忍的基督徒的心:
爱你的邻居如你自己!
甚至你的敌人!
用好意战胜邪恶!(惠普尔,1986:61)
莱格利种植园的两个黑人监工经常殴打、欺凌汤姆,但当他要死时汤姆还是原谅了他们。甚至对残酷的莱格利,汤姆也愿意原谅他,试图说服他不要在自己的灵魂中添加更多的罪恶。汤姆因为莱格利的暴力遭受了很多的痛苦。但当凯茜想杀死莱格利,他尽力阻止她,因为上帝不允许杀人罪。凯茜,经历了她生命中如此多的痛苦,失去了希望和对上帝的信仰,是汤姆带她重回基督教的怀抱。
二、宗教观使他放弃争取自由的机会
贯穿一生,汤姆用虔诚的基督教的观点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对于汤姆,一共有四次机会可以获得自由。第一次机会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园。他可以与艾丽莎一起走。但他所想到的只是他的诚实。“主人总是随时都会找到我,他总是会找到。我绝不会打破这种信任。”因为不想辜负主人的信任,不想做任何违背主人意愿的事情,汤姆叔叔选择逆来顺受,而不是为了自由而奋起抵抗。第二次机会出现在伊娃死后,克莱尔先生开始为汤姆准备释放黑奴的法律文件。抱着一颗基督徒的心,汤姆想留在圣·克莱尔身边直到他成为一个基督徒。他抑制住自己想要自由,想要回家和亲人团聚的欲望,想要通过使克莱尔皈依基督教来减轻其痛苦。在斯托夫人尝试着把汤姆塑造成一个完美的基督徒的同时,她也剥夺他很多人性方面的不完美。她将他塑造为一个圣人而不是人。甚至无神论者圣·克莱尔先生都认为汤姆是“道德上的奇迹”。他不仅劝诫他的黑人同伴们不要憎恨贩奴者,而且在自己被主人卖了后还能“保佑小主人”。第三和第四次机会是来自于凯茜。最初,凯茜让汤姆和她一起杀死莱格利。汤姆拒绝了她,甚至强烈劝说凯茜不要犯罪。因为上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莱格利死了,种植园的所有奴隶都会得到自由。但汤姆的宗教信仰不允许他去谋杀他人。当凯茜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可以逃离莱格利时,汤姆又一次拒绝了和她一起走。--“不,该走的时候我会走;但上帝让我在这群可怜的人中间,我会一直和他们在一起,和他们一起承受炼狱,直到生命终了。”
他用基督教的仁慈精神坚持帮助莱格利种植园中那些弱小者,拒绝打他的黑人同胞,这种事是违背自己的道德准则的。汤姆叔叔在宗教观念上从来不屈从于他人。上帝不允许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做。他的所有行为极大地刺激了莱格利,汤姆的品德和坚定的信念使莱格利感到害怕。莱格利从心底里不喜歡汤姆。汤姆永远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获得东西,但当莱格利攻击他的宗教时,汤姆违抗了他:
“莱格利主人,因为你买了我,我会成为您真正的和忠实的仆人。我要把我所有的工作都给你,我所有的时间,我所有的力量,但我的灵魂我不会给任何尘世的人,它已经给了上帝”。
当汤姆拒绝告诉莱格利凯茜和艾茉琳在哪里的时候,莱格利的愤怒完全爆发了。汤姆被殴打致死。汤姆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耶稣的门徒,一生都致力于他人的人,甚至在心中没有自我。为什么灾难降临在他身上。主啊,难道你没有听到夹杂着你的信徒血的呼声和对他们的痛苦生活的指责吗?
三、以宗教为线索的人物分类
斯托夫人用这样的结局来结束一切:汤姆快乐地生活在天堂,与上帝同在。虽然这减少了人们对汤姆叔叔死亡的悲伤,但斯托夫人的宗教说教大大削弱和中和了对奴隶制的暴露与批判。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的宗教观,使这部小说会给人一种说教的感觉。美国著名的诗人兰斯·顿休斯(1902-1967)曾讽刺她作品中的说教倾向。宗教在西方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这也是将这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进行分类一个新的标准。在分析汤姆叔叔的小屋,必须考虑宗教元素。乔治·哈里斯属于第一类。他最初不相信上帝,但在他成功逃跑后在妻子的帮助下皈依了基督教。第二类包括凯茜,在经历巨大的困难后失去了对上帝的信仰,但是在汤姆的帮助下,她还是重归了上帝的怀抱。汤姆和伊娃·圣·克莱尔是第三类的代表。他们坚定地信仰上帝,并像来自天堂的天使一样帮助苦难的人们。一些评论家认为伊娃的死亡并没有给奴隶制或任何人带来任何改变,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但伊娃确实改变了拓普希。虽然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可能有这样一个完美的人,我们仍然认为大爱对那些遭受痛苦的人是大大有助的。斯托夫人尽力将汤姆塑造为圣人,并使他成为一个殉道者。我们不禁质疑:真正的宗教能拯救那些在地狱中的奴隶吗?或者说,这场胜利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赢得的胜利吗?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宗教是大多数西方人民的精神支柱。即使是奴隶贩子也想在圣经中找到奴隶交易正确性的证明来反驳奴隶制的废除是对上帝的亵渎。对汤姆叔叔来说,死是英雄主义的最高形式。死亡并不是失败,而是胜利的象征,这是斯托夫人的宗教观在汤姆叔叔这个人物身上的体现。
很多奴隶,像哈里斯、凯茜和艾茉琳,从奴隶制的罪恶之手中逃脱了出来,因为在他们的心中,有一种反叛精神。让我们看看乔治·哈里斯是怎么认为他的主人的:
“我的主人!谁让他成为我的主人?这就是我的想法—他对我有什么权利?我是一个和他一样的男人。我是一个比他好太多的人。我比他知道更多的东西;我是一个比他更好的经理;我可以读得比他更好;我可以写一手更好的字,——我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学的,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他,我才能学会;现在他有什么权利奴役我?”
这种精神使他们为自己的幸福而奋斗。面对主人的迫害,乔治·哈里斯选择战斗。他确信他应该有一个男人的尊严—“看我,现在。我不是坐在你面前吗?哪个方面不是和你一样是一个男人吗?看看我的脸,看看我的手,看看我的身体”,“我难道不是一个男人,我不是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的吗?”他宁愿为自由而付出生命。在他准备逃离时,他对他的妻子说:“我不会被抓,伊莉莎;我宁愿死!我将自由,否则我就选择死!”但汤姆没有这种决心。汤姆叔叔站在激进的、愤怒的乔治的对立面。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愿意为自己的信仰而死。乔治的信念使他通向自由的道路,而汤姆的信念导致他死亡。当然,如果没有汤姆和他的忍耐力,就没有这样一个吸引了数千人的关注的有意义的小说。但无可否认,汤姆的宗教观是其悲剧的内在原因。
参考文献:
[1]邱爱萍.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两位女性形象[J].福建外语, 2000(1).
[2]张祖武.酿成一场战争的小说[J].安徽大学学报,1998(2).
[3]Stowe,Harriet Beecher.Uncle Tom’s Cabin[M].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