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来源: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1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精选12篇)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1篇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z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z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z教育信息网或

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z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z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z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z市级或z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

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

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z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元/人学年的奖励(享

受教育局津贴的z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z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z市z城郊南中学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2篇

一、参评对象: 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

二、评选原则: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2、申报教师必须在本校教研组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有一定知名度。

3、省市教坛新星、被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4、凡旷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两年内未举行校级以上公开课的,不得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30%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学校领导、工作小组对拟报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3、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任期二年,两年后荣誉自行终止,需重新参加评选。

2、每届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每学年必须完成一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论文,一堂校级观摩课,教育教学上至少帮带一名年轻教师,制作一个精品教案。记入骨干教师管理档案。

3、骨干教师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优、考察、进修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何金兴

组员:许清其(语文组)、林华民(语文组)、何坤平(语文组)、彭国亮(数学组)、何美结(数学组)、林野森(数学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前何中心小学XX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组织推荐

基层小学可以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报送中心小学。

3、破格条件

已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赛课取得较好成绩的老师;XX年6月被确认为校级骨干对象的老师。

4、评选程序

1、五个一”内容考核。为确保骨干教师含金量,中心小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主要从“六个一”内容考核,评选确认13位校级骨干教师。“六个一”即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一节课、一次作业检查。考核分值一个博客5分,一篇论文5分、一篇教案5分、一篇说课稿5分、一次作业检查10分、一节课70分。

2、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等内容考核,打分。

3、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节课”进行听课,了解课堂教学能力,并对参评骨干教师业务检查,特别是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4、征求意见。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分值,以高至低的次序,确定骨干教师,并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中畈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

教学一线工作教师。

三、评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评选重点为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2人。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中选出一人。

2、评选内容

(1)考试科目

以学期结束绩效考核中在年级中获得绩效奖金额第一和第二名的老师。(扣除在综合实力中班主任所得的一份。若教师又被德育室评为优秀班主任,则不参与该项评选,取下一名次的教师。)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评选。评在学期终绩效考核中所获奖金最多的教师为优秀教师。

(3)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根据其工作能力、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评选出一名优秀后勤工作人员。(评选对象为:叶初中,李雪发、方世华、方开旺、罗龙英、舒弋祥、方淑辉、张锡銮、李尚贵、朱云。)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有旷教、旷例会、旷升旗、旷教研活动。

2、迟到和早退次数超过5次以上者。

3、公假以外的其它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4、体罚学生被家长闹到学校或告到上级主管部门者。

5、在学校常规检查中,无相关材料(除学校规定的部分材料免交人员外)或提交假冒材料者。

6、被上级主管门通报批评者。

六、附:

1、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室按细则评选。

2、县级优秀教师原则上都在九年级任课教师中由年级及校行政会表决产生。若该年级在中考中成绩不佳,未达到学校给予下达的指标,则名额放到全校按校级优秀教师考评方案考核产生。

长潭民族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第5篇

评选办法

根据宣恩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宣恩县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以及长潭河乡中心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认真开展学校骨干教师评定工作,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宣恩县长潭河乡民族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安念

副组长:程远来杨天权陈教敏

成员:刘泽军陈胜忠朱道义喻宏华

李方权孙琥覃芳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刘泽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胜忠、朱道义、喻宏华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教师的教师资格、考核、任教年限、相应学历、论文及各种证书鉴定、继教学时、任教学科及工作量核定、绩效认定、班主任工作认定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长:冯安念长潭民族中学校长

成员:程远来长潭民族中学副校长

杨天权长潭民族中学副校长

陈教敏长潭民族中学副校长

李世银长潭民族中学职代会主席

杨斌长潭民族中学工会主席

刘贤敏长潭民族中学职代会秘书长

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农村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教育教学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1、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10年(进修或脱产学习时间除外)以上,在岗在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本次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2、承担或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比教学、访万家”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推进率高,位居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4、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

5、曾获得过县级(含县教育局)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考核有优秀等次且评优后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教龄在30年(进修或脱产学习等时间除外)以上或在教学点工作不受本条前述条件限制,但近三年考核均须为合格等次。(表彰的证件只认原件,不认证明)

6、乡政府、乡党委的表彰与县教育局的表彰级别等同。

7、现任校级领导任职年限未到2年的参与教师评选,达到2年的参与校长组评选。乡镇间异动教师参与现所在学校评选。

8、2013年宣恩县农村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量化评分表相关要求。(附件1)

9、分数相同的竞聘较高等级岗位,若岗位等级也相同则竞聘工作年限较长的教师。

四、指标分配

1、校级领导达到2年的参与中心学校的校长组评选,名额2人。

2、教师组6人(教龄为30年以上的教师2人)。

五、评选办法

1、严格按照宣恩县农村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量化表进行打分,各项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

2、教学工作量以2010年春至2012年秋共六个学期的工作量的平均值计为教师个人工作量(其中周课时低于11课时的不参与评选),非教学岗位以原职代会讨论的课时量为准。

3、班主任工作,2010年春至2012年秋之间只担任一个学期的记

1.5分,一年的记3分,一年半的记3.5分,2年的记4分,2年半的记4.5分,3年的记5分.4、教学效果从2010年春至2012年秋共六个学期,每个学期的教学效果总积分的和的平均值的第一名计为30分,后面依次按第一名的比例折合。李方权同志的教学效果分与杨德培老师2012秋的教学效果分以全校教师的平均分为准。

六、评选程序1、2013年9月9日开全体教职工会学习。

2、教师本人申请。由教师自己对照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参加农村骨干教师评审申请,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工作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长潭中学QQ群共享中下载。3、9月10日评审委员会评审。

4、学校公示。

5、送交中心学校审查。

七、送审材料目录

1、教龄证明

2、学历复印件

3、职称资格证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班主任任职证明

6、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

7、教研成果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8、考核表复印件

9、绩效考核表复印件

10、师德师风证明材料

11、学校公示材料

12、申请表

长潭民族初级中学

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6篇

一、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为使校级骨干教师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校级骨干教师在协议期间不的流动,否则取消当年待遇。

2、每学年理论学习不少于100万字,其中学习笔记和教育教学随笔每学年不少于20000字。

3、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针对学科性质、功能及其特点开展研究,至少主持一项县校级课题,或者参与一项国家、省市级课题。

4、认真贯彻新时期课改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新路子。

5、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

6、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校级示范课或做一次全校范围的讲座。

7、每学期至少在本组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8、带2-3名青年教师,有显著成效。

9、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教学论文。

二、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

1、每学年至少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外出学习一次。

2、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教育教学实绩为依据,在教师评优、评先进、推荐市县级骨干、晋级等方面优先。

3、认真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时完成任务,每月享受260元津贴,学期末考核兑现。

靖边六中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7篇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机制,建立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促使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加快全市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我局制定了《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

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2日印发

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规范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骨干教师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显著,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较强科研能力并能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 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分省、市、县(区)三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共同培养与使用。

第二章 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和认定

第四条 骨干教师推荐选拔要严格按照骨干教师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

第五条 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一线教师。在5年为一个周期的评选中,市、县(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6%、15%。

第六条 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必须按照逐级递进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骨干教师的条件:

省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认定条件由省教育厅制定。

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教龄5年以上(县区级骨干教师3年以上),年龄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资格(县区级骨干教师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资格)。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熟悉所任教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能因材施教, 灵活的运用教学、教研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突出;考核全部称职,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评选市、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具备以下选择条件中的两条: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曾获得县(区)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奖励。

2、主持或参与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或县区级课题、教改实验项目2项。

3、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下,主编、编写或编审正式出版本专业乡土教材、职业技术学校配套教材、教学参考书、课外读物等,本人完成部分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正式公开出版的专著或译著1部;或作为非第一作者在一部专著中本人完成部分超过3万字。

4、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署名为准),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含增刊、专刊、副刊、专辑);或在县区级教育教学刊物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5、本人参加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考评中获得优秀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学区(片区)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得优秀奖2次。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获得校级上述奖项3次。

7、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的教学水平或成绩(如国家及省、市、州、县区组织的统一考试或教学评估),在县区或同级同类学校本学科中名列前3名(附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统计或教学评估报告及名次证明)。

8、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最佳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等教学奖。

9、获得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获得县区级党政机关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县区级骨干获得1次即可)。

10、考核全部称职,其中有2次优秀。

11、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市级教育科研奖1项;或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县区级教育科研奖两项(县区级骨干获得1项即可)。

第八条 骨干教师的评选:

(一)骨干教师的评选应遵循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逐级递进;评选过程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示,真正把思想品德好、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精、教学实效优,群众公认和推崇的教师评选出来。同时,要兼顾城乡、学科、学段的分布。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主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其中学校领导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且所占比例不超过选拔名额的15%。

(三)各基层学校、学区(片区)在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中要成立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骨干教师人选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选拔确定骨干教师人选。骨干教师还须经过基层学校(片区)教学竞赛比武进行选拔。

第九条 骨干教师的认定:

(一)省级骨干教师由省教育厅认定。

(二)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片区)根据骨干教师的条件,进行考察考核推荐。市级骨干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县(区)属学校的县(区)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教育局认定,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属学校的县(区)级骨干教师由教师所在学校(片区)选拔确定,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市、县(区)级骨干教师认定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第三章 骨干教师的培训

第十条 骨干教师的培训分为骨干教师预备培训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两种形式。骨干教师预备培训是指对被推荐为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所进行的培训;骨干教师的提高培训是指对已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人员进行的培训。

第十一条 骨干教师的各级培训工作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指定的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部门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参加40学时相应级别骨干教师的脱产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应积极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第十三条 培训工作要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培训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 骨干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 骨干教师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改革的促进者。

(二)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熟悉本学科教学国内外发展动态,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面,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学科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取得良好的教学业绩。

(三)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和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参与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在任期内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其中至少有1篇在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参与一项县(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写出科研报告。

(四)指导、培养所在学校或市、县(区)的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指导新教师或带徒不少于2人;每年在本校及学区(片区)以上做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五)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送教下乡、师资培训、教育教学讲座或教学辅导等活动(累计不少于20课时)。

第五章 骨干教师的待遇

第十五条 各级骨干教师是评选本级学科带头人的必备条件之一,省、市级骨干教师成绩突出者可推荐参加特级教师评选。

第十六条 各级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在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时优先定级;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中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各级骨干教师优先参加各种层次的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给予经费支持。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骨干教师提供较好的教研教改条件(如必要的经费、资料和使用仪器设备等),优先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为其教研科研工作减少后顾之忧。

第二十条 各级骨干教师承担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应适当计算工作量。第二十一条 骨干教师开展教研科研和指导本市、县(区)、学校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学校应大力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鼓励并支持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六章 骨干教师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评选每5年为一个周期,骨干教师证书有效期为6年。在一个周期内评选的数量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累计两次被评为同一级别骨干教师并且无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者,则可作为长期荣誉。

第二十四条 骨干教师实行分级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所辖区域学校的各级骨干教师。

第二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教科研和师资培训部门要充分利用骨干教师的各种优势资源开展工作。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责任经常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本地、本校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骨干教师可主动、志愿到农村参加支教、送教或讲学活动,所在学校应该给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建立骨干教师考核与期满考核制度。考核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考核进行,教育行政部门复核。期满考核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期满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为上一级骨干教师、本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或下一周期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未参加或未通过期满考核者其骨干教师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和学校分别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收集、管理、记载骨干教师的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实行骨干教师证书制度,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由省教育厅印发,市、县(区)级骨干教师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条 各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调离本级范围单位或调出教育系统或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岗位的,其称号自行消失。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收回骨干教师证书,取消相应待遇:

(一)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不履行骨干教师职责,考核不合格达到1次;

(四)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五)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8篇

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通化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校级骨干教师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教科所、德育办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施教,科学施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4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

3、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获得初级以上计算机合格证或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

5、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

6、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勇于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教育教学实际效果好,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7、积极承担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

8、具备上述条件者均可申报校级骨干教师。

三、推荐办法:

1、各校在对原有的校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的基础上,从青年教

师中再补充选拔一批校级骨干教师,使校级骨干教师数量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0%。各校要注意薄弱学科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推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均衡。

2、校级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教师本人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四、培训与管理

1、校级骨干教师由所在学校实施培训与管理。

2、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参照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

法操作,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分=业绩量化×20%+骨干作用×20%+教育教学×60%。

3、各单位对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培训和考核,应立足本单位实

际,优化方式,体现特色。每年12月份对校级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后,把《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一览表》上报进修学校师训部。

校级骨干教师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重新认定的动态考核管理办

法。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对各校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1、各校要积极为校级骨干教师进修提高创造方便条件,积极支

持校级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

2、校级骨干教师在本单位评优选先、职称评聘时,各单位根据

工作实绩优先考虑。

3、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县级骨干教师遴选推荐对象。

六、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任教

师中推荐校级骨干教师。

2、各学校在推选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坚

持标准,择优选拔。推选结果要在学校公示。

3、各校要成立骨干教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培训管理

制度,严格按要求选拔、培养、管理校级骨干教师。

4、不任课的校级骨干教师取消其骨干资格。

附:

1、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2、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业绩量化评分表

3、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作用发挥量化评分表

4、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教育教学量化评分表

5、通化县中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6、通化县校级骨干教师一览表

7、骨干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9篇

1、考核表

2、一年内公开课教案及评价表

3、一年内专题论文(总结)或教科研成果报告

4、一年内辅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

5、被指导、带教对象的评价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

五、考核结果:

1、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2、考核为优秀等地的,作为今后推荐上一级骨干教师的优先对象,同时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推荐对象。

3、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均可享受每月100津贴,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相应职务。考核为优秀的,可获

得一次性奖励金200元,考核为良好的,可获一次性奖

励金100元。

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10篇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盘县第二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报告(教坛新秀完成)1篇。

5)按要求参加区、市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相关竞赛。6)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总结,尤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2.校学科带头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开设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或教学反思2篇。

5)发挥帮带指导作用。任期内至少要带教1名青年教师。

(二)待遇:

(1)学校颁发《盘县第二中学骨干教师证书》;

(2)校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3000元津贴;校教学能手人均每年2400元津贴;校教坛新秀人均每年1800元津贴。任期内请假(一个月及以上),请假期间不享受骨干津贴;

(3)参加进修、评先、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在任期内未满一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则不享受当年其余津贴。

六、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2、由校长室、教导处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每学期对照工作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3、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由校长室、教导处组织,由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每学年进行考核。

七、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家长上访,经查情况属实者。

(7)日常言行和骨干教师不相称,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者。

枞阳县龙桥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11篇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学连续5年以上(截止2010年8月),现仍在一线任教;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出勤率必须达到90%。

3、从教以来,因德育工作或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4、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兼课人员承担规定教学工作量);

5、所授学科成绩在同学科统考中位于学校上等。

6、身体健康。

二、职业道德和工作实绩考核要求(一)职业道德考核的具体要求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用正确的道德思想行为教育影响学生,真正成为学生道德思想进步的良师益友;

2、尊重学生的人格,与学生平等相处,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上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4、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5、2007年9月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受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或考核不合格的;(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乱编滥印乱推销学生学习资料的;(4)歧视后进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

(5)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6)工作消极,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的;

(二)教育教学成绩考核的具体要求(须具备下述两项,其中第1项必备)1、2005年9月以来所教学科在期末考试或升学考试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成绩在学校中居上等; 2、2005年9月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女生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且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 3、2005年9月以来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等级奖或市级一等奖1人次(或市级二等奖2人次或市级三等奖3人次)以上;或在培养特长生、转化后进生方面取得好成绩; 4、2005年9月以来担任组长的学科教研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5、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

三、教学能力考评办法(一)教学设计考评(15分)参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2007~2010三个学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以教导处检查记录为依据。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中教学设计质量评估满分为3分,数量考核满分为2分。教学设计缺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不得分;考评总分低于9分的,一票否决。教学设计考评由学校负责,并上报考评得分。

(二)教学能力考评(85分)

考评方式:通过课堂教学考评(课题及上课顺序均抽签确定)。

1、教案(15分)

①备课时只能带教材和教师教学用书等材料; ②教案由参评教师手写,并交学科评审组;

量化标准:规范性占3分,科学性占4分,创新性占4分,体现课改理念占4分。

2、上课(70分)

考评指标及量化标准见《枞阳县第二届中小学“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

四、学科推荐比例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约占50%,物理、化学、生物约占20%,政治、历史、地理约占20%,其他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等)约占10%。

五、评选程序

1、申报: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由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也可由学校直接推荐。申报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考评:学校成立考评组,考评组依据《枞阳县龙桥中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评比实施方案》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分。

3、认定:分学科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4、推荐:由学校根据分配名额和学科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上推荐。

六、送审材料目录

1、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⑴学历证书;⑵教师资格证书;⑶职务聘任证书;⑷继续教育合格证;⑸“备好课”考核合格证;⑹计算机等级证。

2、表格

(1)《枞阳县第二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枞阳县第二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课堂教学评价表》(按实际评委数)。

3、职业道德和工作实绩考核材料

(1)学生考试成绩证明材料(须附经学校验证的期末考试、毕业考试、抽样检测、升学考试原始成绩表)。(2)下列材料具备一项即可

①担任班主任(含团队、女生辅导员)工作成绩证明材料(附证书及事迹材料)。②辅导学生学科竞赛,培养特长生、转化后进生方面材料(附获奖证书及辅导学生的证明材料,转化后进生的原始成绩册、学校评价意见及工作总结等)。

③教研组或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材料(须附先进教研组校级以上表彰证书、经验总结等;培养青年教师有关证明及材料)。

(3)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成绩座谈会原始记录。

枞阳县龙桥中学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12篇

推荐名单公示

方强肖季华许国红许帮焱 高瑞银熊庆辉张勇宋华斌

曹云霞林俊锋方洁

黄陂区李集中学

相关文章
11月份幼儿教师工作总结

11月份幼儿教师工作总结

11月份幼儿教师工作总结(精选14篇)11月份幼儿教师工作总结 第1篇本月,自己积极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同事们...

1
2025-09-19
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精选8篇)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第1篇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

1
2025-09-19
1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精选9篇)1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第1篇六、施工组织设计㈠文字表述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进度安排主要工程...

1
2025-09-19
2023年中国网络教育激发创新意识

2023年中国网络教育激发创新意识

2023年中国网络教育激发创新意识(精选7篇)2023年中国网络教育激发创新意识 第1篇2013年中国网络教育激发创新意识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1
2025-09-19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少先队活动计划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少先队活动计划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少先队活动计划(精选10篇)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少先队活动计划 第1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少先队工作计划...

1
2025-09-19
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注意事项

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注意事项

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注意事项(精选4篇)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注意事项 第1篇2018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注意事项随着20...

1
2025-09-19
400字初中日记作文

400字初中日记作文

400字初中日记作文(精选13篇)400字初中日记作文 第1篇初中暑假日记作文400字【作文一】一天暑假,妈妈就子啊家里河东狮吼: “扫地了,...

1
2025-09-19
3s技术与方法名词解释

3s技术与方法名词解释

3s技术与方法名词解释(精选6篇)3s技术与方法名词解释 第1篇3S技术在林业的应用与前景随着3S技术在林业中的`应用,我国林业信息技术的发展...

1
2025-09-19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