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差异法律文化(精选12篇)
中西差异法律文化 第1篇
一、法律文化概念
厘清法律文化概念是本文研究的起点。中外学者对法律文化的定义, 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概念认为法律文化是指法律中的文化部分, 是指区别于物质形态法律文化的精神观念部分。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劳伦斯·弗里德曼教授首次提出了法律文化的概念, 认为法律文化指“针对于法律体系的公共知识、态度和行为模式”[1]。清华大学高鸿均教授指出, 法律文化指特定社会中植根于历史和文化的法律价值和观念[2]。广义的概念把法律文化看作是法律现象的综合体现和产物, 包括观念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法律文化。英国学者拜尔认为法律文化包含历史、制度环境、立法与司法活动、法律行为者的观念和态度、法律职业者、构成性规范和价值等, 它包括全部法律现象[3]。刘作翔教授提出, 法律文化是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等总和[4]。狭义、广义两种观点的区别在于, 是否把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法律设施等也纳入到法律文化范畴中;联系在于都把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看成核心和主要成分[5]。而无论是根植于大众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等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 或是体现在物质形态的法律规范、法律机构等法律文化, 在不同国家、不同法系中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
张文显教授指出, 给予法律文化什么释义, 取决于研究者的认识和理论前提, 特别是研究者为自己的工作设定的价值目标。并且提出界定法律文化概念的四种参照系, 分别为法理学或法哲学参照系、文化学参照系、历史学或法史学参照系、人类学参照系[6]。本文研究重点在于论述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翻译的影响情况, 因而笔者主张在文化学与翻译学的参照系下, 将法律文化作如下广义理解:将植根于历史和文化的全部法律现象以及针对此法律现象的态度、观念、行为模式等统称为法律文化。
二、法律翻译的跨文化属性
法律语言是法律体系的载体, 英汉两种法律语言承载着、表现着多个法系、多种法律制度。以中国为例, 我国的法制变革即是伴随着法律翻译而进行的, 历史上我国的法律移植历经这样几个阶段:晚清输入大陆法、民国学习日本法、新中国移植苏联法、改革开放广泛参考外国法和国际惯例[7]。在这样的法律移植过程中, 籍由翻译他国的法学书籍及法典, 进而传播外来法学知识、法律思想;模仿他国法制机构建设、法学教育模式。我国当代法制的建设、法律规范的全球化、法治机构的科学化、法律意识的形成都是与法律翻译密不可分的。在我国不同时期的法律翻译过程中, 分别跨越大陆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及英美法系, 而其实这些法系外在表现的法律渊源不同、法律分类不同、诉讼模式不同等差异, 实际是各法系间深层次的法律文化差异的具体体现。张中秋教授在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第三版) 中将中西法律文化差异概括为八个方面[8]:
法的形成上的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法的本位上的集团本位与个人本位;法的文化属性上的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法与宗教伦理上的伦理化与宗教性;法的体系上的封闭性与开放性;法的学术上的律学与法学;法的精神上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上的无讼与正义。
另有学者在张教授的总结之上另提两条差异, 即中国法律文化的自然、艺术性与西方法律文化的理性、科学性;西方法律文化注重程序正义, 相对而言中国法律文化更注重实体正义[9]。当然中华法系在世界法系中也曾影响深远, 尤其在唐朝时期, 东亚诸国, 如朝鲜、日本、越南等纷纷翻译借鉴唐朝法典。可见,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翻译工作主要是立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吸收西方法律文化。近年, 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 法律法规也纷纷有了英译本, 可以将中国有别于西方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传播到西方。因而可以说, 法律翻译工作正是不同法律文化间交流、借鉴的媒介。法律翻译符合奈达所指出的, “To be bilingual, one has to be bicultural”。
三、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与法律翻译
语言反映文化, 并受文化制约, 而翻译活动不仅是翻译语言, 更是一种文化交流。中西文化差异向来是英汉翻译中存在的一大难题, 并对翻译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同样, 法律翻译也不例外,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因素一直对法律翻译的质量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这影响有的直接而具体、有的间接而抽象。
差异一:法的形成上不同
中国古代法形成于部族征战, 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镇压异族、维护国家统治上;西方法形成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斗争, 作为雅典和罗马国家形成的标志, 就是法, 其具有与当时社会相应的民主性和平等性。具体表现为中国古代法的内容以“刑”为主及民事法律刑事化;而西方法在雅典、罗马的早期形成中代表并等同于国家全部的政治制度, 因而法的观念便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 它的内涵和外延都较中国的法观念 (以刑为中心) 更丰富和广泛。它不仅拥有正义、平等、道德的含义, 同时还包含具体规则、规范的内容[10]。
影响:我国的法律翻译工作以学习为主
随着时代的发展, 以“刑”为主的法律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现实, 因而我国的法律翻译工作从近代开始, 便是以学习者的姿态引进西方法律, 我国的法律制度与学科, 小到字词 (如刑事审判前的被告人称谓由“罪犯”变更为“犯罪嫌疑人”、民法中的抗辩权、公司法中的超越权限等) , 大到“民法”这一概念都是舶来品, 遑论民法理论与原则。因而我国的法律翻译工作一向是以将其他国家法学著作、法律制度等译成中文为主要工作。
差异二:司法体制不同
在司法机关设置上, 我国根据行政区划, 从中央到地方, 设置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 形成等级区分及隶属关系;在职权上, 我国的检察机关不仅具有公诉权, 而且具有法律监督权, 同时对某些重大案件有侦查权;而西方国家设置司法机关一般综合考虑辖区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案件情况等。以美国为例, 美国法院分为联邦与州两大系统, 两大系统内, 均包括地区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和两类相互独立的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各州设置的专门法院、普通法院不尽相同, 但都以联邦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美国的检察机关是司法部之下的一个政府部门, 未形成独立的检察系统。
影响:翻译中部分司法用语无“功能对应物”
在中西法律文本互译的过程中, 经常会出现源语的部分法律词语在目的语中没有“功能对应物”的情况。如“preliminary inquiry”的翻译, 根据字面可以译为“预审、预先听证”, 可是这两种译法符合原意吗?Duhaime's Law Dictionary将其解释为“An initial inquiry that occurs at the demand of an accused wherein a judge screens the proposed criminal charge against the available evidence.”从如上解释可以看出, “preliminary inquiry”由法官进行, 指警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后, 由法官进行司法审查, 以维护司法公正。字面解释一:听证会, 该制度起源于英美, 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字面解释二:预审, 在我国预审程序由警察进行, 以使案件尽快侦破。可以看出, 两种字面解释均不符合“preliminary inquiry”原意。因而译者在翻译时, 如果不了解此术语中我国与英美司法制度的法律文化差异, 很容易译错或不贴切, 往往需要译者的进一步解释。笔者认为译为“调查庭”较符合该词本义。
差异三:法律表现形式不同
中国法律偏重于采用法典形式, 是成文法国家, 制定法均采用条、款、项、目的形式;而西方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并存, 尤其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 也包括判例。
伦理性与宗教性也是中西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中国法律一贯主张“德主刑辅”, 儒家思想使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带有鲜明的道德色彩;西方法律文化带有深深的宗教烙印, 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深入到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这种差异在中西法律文本中处处可见。
法律英语文本具有独特的词汇特点 (使用大量的古英语、拉丁语和法语、一般单词的特别用法) 与句法特点 (常用被动语态、多用动词的名词化、并列类义词、多用复杂长句等) 。
影响:英汉法律文本互译对象迥异
上述中西法律编纂方式的差异、中西法律文化伦理性和宗教性的差异、法律英语文本独有的文体特征等等, 这些中西法律表现形式的差异, 是导致英汉法律文本互译对象迥异的最直接原因, 且都在中西法律文本的翻译中产生了或大或小、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也给两种语言法律文本的翻译带来了一定难处。举例说明:
例1:马来西亚有一部法律为“Kidnapping Act 1961”, 如果直接按照字面翻译, 应该译为《1961年绑架法》, 可这与中国人熟悉的法律法规名称是不同的, 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 我国的法律一般是在法律名称上或者法条名称上直接就已经表明了是非评断, 如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如果将“Kidnapping Act”按字面翻译, 不符合我国法规通用名称及我国民众观念, 所以翻译成《1961年反绑架法》比较适宜。
例2:西方法庭上, 基督教徒证人作证前应手按《圣经》, 宣誓如下:I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这对于宗教化的西方法律, 其中蕴含着对基督教徒巨大的心理约束力。译者在将英语法律文本翻译成汉语时, 如这样的宗教文化差异处处可见。而中文法律文本英译时, 是不存在这样的宗教语言的。
四、结论
法律翻译, 是对法律思想观念、法律语言文化、法律规范和法律文本的跨法系交流行为和跨语系交际行为[11]。因而根植于历史和文化的全部法律现象以及针对此法律现象的态度、观念、行为模式等法律文化极大地影响着法律翻译过程及质量。译者在进行法律翻译时, 必须处理好中西法律文化差异问题, 而文化差异带来的翻译难题, 除了译者多多阅读汉英法律文本、多做翻译实践、点滴积累中西法律文化知识, 别无他法。
摘要:法律翻译为跨界的学科, 其跨越语言学、翻译学与法学。法律文化指植根于历史和文化的全部法律现象以及针对此法律现象的态度、观念、行为模式等。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因素一直对法律翻译的质量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译者在进行法律翻译时必须妥善处理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带来的难题。
中西文化差异 第2篇
一、饮食结构
中国人的传统饮食习俗是以植物性食料为主。主食是五谷,辅食是蔬菜,外加少量肉食。形成这一习俗的主要原因是中原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
以热食、熟食为主,也是中国人饮食习俗的一大特点。这和中国文明开化较早和烹调技术的发达有关。
西方国家秉承着游牧民族、航海民族的文化血统,以渔猎、养殖为生,传统饮食习俗以动物性食料为主。以采集、种植为辅,荤食较多,吃、穿、用都取之 于动物。高热量、高脂肪类的饮食结构适应于高纬度的地理和气候。生熟结合,蔬菜很多时候以前菜沙拉方式出现。
二、饮食观念与准则
由于中西哲学思想的不同,西方人对于饮食重科学,讲营养,所以近代的西方饮食以营养为最高准则。即或在西方首屈一指的饮食大国———法国,其饮食文化虽然在很多方面与我们近似,但一接触到营养问题,双方便拉开了距离。
中国五味调和的烹调术旨在追求美味,加工过程中的热油炸和长时间的文火攻,都会使菜肴的营养成分被破坏。法国烹调虽亦追求美味,但同时总不忘“营养”这一大前提。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现代烹调思潮,特别强调养生,所以说西方饮食之重营养是带有普遍性的。
尽管我们讲究食疗、食补、食养,重视以饮食来养生强身,但我们的烹调术却以追求美味为第一性要求,致使许多营养成分损失于加工过程中。
我们从来都是把追求美味奉为进食的首要目的。民间有句俗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人们内心之于“色、香、味”,而没有提及营养组合,从来都是“味”字“挂帅”的。(待续)
餐饮产品由于地域特征、气侯环境、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会出现在原料、口味、烹调方法、饮食习惯上的不同程度的差异。正是因为这些差异,餐饮产品具有了强烈的地域性。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造就了中西饮食文化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来自中西方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处世哲学。中国人注重“天人合一”,西方人注重“以人为本”。
餐饮论坛这里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谈谈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
一、两种不同的饮食观念
餐饮论坛是餐饮创业者交流的地方(对比注重“味”的中国饮食,西方是一种理性饮食观念。不论食物的色、香、味、形如何,而营养一定要得到保证,讲究一天要摄取多少热量、维生素、蛋白质等等。即便口味千篇一律,也一定要吃下去——因为有营养。在宴席上,可以讲究餐具,讲究用料,讲究服务,讲究菜之原料的形、色方面的搭配;但不管怎么豪华高档,从洛杉矶到纽约,牛排都只有一种味道,无艺术可言。作为菜肴,鸡就是鸡,牛排就是牛排,纵然有搭配,那也是在盘中进行的,一盘“法式羊排”,一边放土豆泥,旁倚羊排,另一边配煮青豆,加几片番茄便成。色彩上对比鲜明,但在滋味上各种原料互不相干、调和,各是各的味,简单明了。
餐饮论坛是餐饮创业者交流的地方!ER中国饮食之所以有其独特的魅力,关键就在于它的味。而美味的产生,在于调和,要使食物的本味,加热以后的熟味,加上配料和辅料的味以及调料的调和之味,交织融合协调在一起,使之互相补充,互助渗透,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国烹饪讲究的调和之美,是中国烹饪艺术的精要之处。菜点的形和色是外在的东西,而味却是内在的东西,重内在而不刻意修饰外表,重菜肴的味而不过分展露菜肴的形和色,这正是中国美性饮食观的最重要的表现。餐饮论坛是餐饮创业者交流的地方!
二、中西饮食对象的差异
西方人认为菜肴是充饥的,所以专吃大块肉、整块鸡等“硬菜”。而中国的菜肴是“吃味”的,所以中国烹调在用料上也显出极大的随意性:许多西方人视为弃物的东西,在中国都是极好的原料,外国厨师无法处理的东西,一到中国厨师手里,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西方人在介绍自己国家的饮食特点时,觉得比中国更重视营养的合理搭配,有较为发达的食品工业,如罐头、快餐等,虽口味千篇一律,但节省时间,且营养良好,故他们国家的人身体普遍比中国人健壮:高个、长腿、宽大的肩、发达的肌肉;而中国人则显得身材瘦小、肩窄腿短、色黄质弱。有人根据中西方饮食对象的明显差异这一特点,把中国人称为植物性格,西方人称为动物性格。
三、饮食方式的不同
中西方的饮食方式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对民族性格也有影响。在中国,任何一个宴席,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一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美味佳肴放在一桌人的中心,它既是一桌人欣赏、品尝的对象,又是一桌人感情交流的媒介物。人们相互敬酒、相互让菜、劝菜,在美好的事物面前,体现了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礼让的美德。虽然从卫生的角度看,这种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但它符合我们民族“大团圆”的普遍心态,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中“和”这个范畴对后代思想的影响,便于集体的情感交流,因而至今难以改革。
餐饮论坛是餐饮创业者交流的地方!西式饮宴上,食品和酒尽管非常重要,但实际上那是作为陪衬。宴会的核心在于交谊,通过与邻座客人之间的交谈,达到交谊的目的。如果将宴会的交谊性与舞蹈相类比,那么可以说,中式宴席好比是集体舞,而西式宴会好比是男女的交谊舞。由此可见,中式宴会和西式宴会交谊的目的都很明显,只不过中式宴会更多地体现在全席的交谊,而西式宴会多体现于相邻宾客之间的交谊。与中国饮食方式的差异更为明显的是西方流行的自助餐。此法是:将所有食物一一陈列出来,大家各取所需,不必固定在位子上吃,走动自由,这种方式便于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必将所有的话摆在桌面上,也表现了西方人对个性、对自我的尊重。但各吃各的,互不相扰,缺少了一些中国人聊欢共乐的情调。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似乎在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变的模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以不再只注重菜的色、香、味,而更注重它的卫生与营养了。尤其是在经历了非典以后。还有,人们因为越来越繁忙的工作,觉得中餐做起来太麻烦,不如来个汉堡方便等。这样一来在饮食上差异也就不太分明了。
中西方礼仪文化差异
2010-07-05 14:14:15 来自: 曼文(用心点亮身边的每一片黑暗)
礼仪、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规则,是一种语言,也是一种工具。由于形成礼仪的重要根源――宗教信仰――的不同,使得世界上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遵守着各不相同的礼仪。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是唯一传承千年的文明和民族。中国的礼仪,始于夏商周,盛于唐宋,经过不断地发展变化,逐渐形成体系。西方社会,是几大古代文明的继承者,曾一直和东方的中国遥相呼应。经过中世纪的黑暗,最终迎来了文艺复兴,并孕育了资本主义和现代文明,产生了现代科技和文化。中西方有着截然不同的礼仪文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跨国交际日益增多,中西方礼仪文化的差异更是越发显露,这种差异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在中西礼仪没有得到完美融合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这些礼仪的差异。
一、交际语言的差异
日常打招呼,中国人大多使用“吃了吗?”“上哪呢?”等等,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亲切感。可对西方人来说,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会令对方感到突然、尴尬,甚至不快,因为西方人会把这种问话理解成为一种“盘问”,感到对方在询问他们的私生活。在西方,日常打招呼他们只说一声“Hello”或按时间来分,说声“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就可以了。而英国人见面会说:“今天天气不错啊!”
称谓方面,在汉语里,一般只有彼此熟悉亲密的人之间才可以“直呼其名”。但在西方,“直呼其名”比在汉语里的范围要广得多。在西方,常用“先生”和“夫人”来称呼不知其名的陌生人,对十几或二十几岁的女子可称呼“小姐”,结婚了的女性可称“女士”或“夫人”等。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分长幼尊卑,一般可互称姓名或昵称。在家里,可以直接叫爸爸、妈妈的名字。对所有的男性长辈都可以称“叔叔”,对所有的女性长辈都可以称“阿姨”。这在我们中国是不行的,必须要分清楚辈分、老幼等关系,否则就会被认为不懂礼貌。
中西语言中有多种不同的告别语。如在和病人告别时,中国人常说“多喝点开水”、“多穿点衣服”、“早点休息”之类的话,表示对病人的关怀。但西方人绝不会说“多喝水”之类的话,因为这样说会被认为有指手画脚之嫌。比如他们会说“多保重”或“希望你早日康复”等等。
二、餐饮礼仪的差异
中国人有句话叫“民以食为天”,由此可见饮食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因此中国人将吃饭看作头等大事。中国菜注重菜肴色、香、味、形、意俱全,甚至于超过了对营养的注重,只要好吃又要好看,营养反而显得不重要了。西方的饮食比较讲究营养的搭配和吸收,是一种科学的饮食观念。西方人多注重食物的营养而忽略了食物的色、香、味、形、意如何,他们的饮食多是为了生存和健康,似乎不讲究味的享受。
在餐饮氛围方面,中国人在吃饭的时候都喜欢热闹,很多人围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大家在一起营造一种热闹温暖的用餐氛围。除非是在很正式的宴会上,中国人在餐桌上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礼仪。而西方人在用餐时,都喜欢幽雅、安静的环境,他们认为在餐桌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礼仪,不可以失去礼节,比如在进餐时不能发出很难听的声音。
中西方宴请礼仪也各具特色。在中国,从古至今大多都以左为尊,在宴请客人时,要将地位很尊贵的客人安排在左边的上座,然后依次安排。在西方则是以右为尊,男女间隔而座,夫妇也分开而座,女宾客的席位比男宾客的席位稍高,男士要替位于自己右边的女宾客拉开椅子,以示对女士的尊重。另外,西方人用餐时要坐正,认为弯腰,低头,用嘴凑上去吃很不礼貌,但是这恰恰是中国人通常吃饭的方式。吃西餐的时候,主人不提倡大肆的饮酒,中国的餐桌上酒是必备之物,以酒助兴,有时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喝酒的时候都是一杯一杯的喝。
三、服饰礼仪的差异
西方男士在正式社交场合通常穿保守式样的西装,内穿白衬衫,打领带。他们喜欢黑色,因此一般穿黑色的皮鞋。西方女士在正式场合要穿礼服套装。另外女士外出有戴耳环的习俗。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平时人们喜欢穿着休闲装,如T恤加牛仔服。
当今中国人穿着打扮日趋西化,传统的中山装、旗袍等已退出历史舞台。正式场合男女着装已与西方并无二异。在平时的市井生活中,倒会看到不少人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合礼仪的服饰。
礼仪是一种文化,是文化就有纵向的传承和横向的借鉴与融合。随着世界全球化不断加快步伐,经济、文化高速碰撞融合的大背景下,西方文化大量涌进中国,中国传统礼仪也不断受到西方礼仪文化的冲击。如何保护中华民族传统礼仪,并去其糟粕,与西方礼仪进行合理有效的融合,成为人们不断思考和探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西礼仪文化必将会互相渗透,不断发展。
就拿餐饮方面举例。现在中国饮食市场上洋快餐和西餐占了很大的比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和接受这些外来食品。麦当劳几乎代表了一种文化时尚,成为美国文化在餐饮领域的标志。与此同时,法国的贵族文化,英国的绅士文化也随着饮食而涌入中国。随着中西饮食文化的交流,不仅带来了蛋糕、面包、鸡尾酒等西式菜点,也带来了西方一些先进的制作工艺和饮食方法。这些都为古老的中国饮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当然我国悠久而灿烂的饮食文化在海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几乎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大量的中国餐馆,中国菜日益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与喜爱。比如北京烤鸭俨然已经成为外国人心中的地道美味。
但是在中西礼仪文化的融合过程中,中国人未免盲目热衷于西方,不自觉中陷入两个误区:其一,是拿西方的礼仪取代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礼仪是一个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东西。比如在青年中,举行外国式婚礼、过西方节日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倾向。对西洋礼仪只是作为民俗知识了解一下无可厚非,如果趋之若骛,就失去了民族的自尊,本民族的传统礼仪也会被淹没。其二,是把礼仪教育的重点集中在操作层面,比如鞠躬要弯多少度,握手要停几秒钟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不可以讲,但如果只做表面文章,礼仪就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
不可否认,当今国际通行的礼仪基本上是西方礼仪。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西方的实力强大,深层的原因在于西方人价值观的统一,在于西方人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和深刻觉悟。这一切与基督教的社会基础密切相关,因为礼仪是宗教的重要活动方式,由于对宗教的虔诚信仰,西方人从小就接受这种礼仪的教育与熏陶,使得礼仪能够自然地表现在人的行为之中。精神与物质、政治与文化的高度契合,使得人们获得高度的自信与优越感,正是西方人的自信与优越感赋予了西方文化强大的感染力,使其礼仪文化被视为世界标准。对照我们现在的中国社会状况,我们与西方的差距是明显的。
中西方礼仪文化的融合,在我们今日中国,更多的还是借鉴西方。但无论是借鉴西方的礼仪,或者是我们是自创一套自己的礼仪系统,这在形式上都不难。难的是我们也能有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有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和深刻觉悟。我们借鉴西方礼仪,不仅仅是要借鉴它的形式,更应当借鉴其内在灵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自己的自信和优越感,才能确立我们的感染力。民族的复兴不仅是实力的复兴,更是一种文化的复兴。只有别人也认同我们的文化,才能真正使我们的礼仪行于世界。
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一个礼仪缺乏的社会,往往是不成熟的社会。而一个礼仪标准不太统一甚至互相矛盾的社会,往往是一个不和谐的社会。礼仪,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基础,是社会文明最直接最全面的表现方式。创建和谐社会,必须先从礼仪开始。中国今天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物质,精神,文化各个方面,都急迫的需要一套完整而合理的价值观进行统一。而礼仪文化无疑是这种统一的“先行军”,只有认清中西礼仪文化的差异,将二者合理有效的融合,方能建立适合中国当代社会的礼仪文化体系,达到和谐社会的理想。
中西方文化差异二三事
饮食观念
欧洲人都说世界上有三大美食,每一个版本里都有中国和法国的,只有关于第三家却说法不一,有说是意大利的,也有说是土耳其、突尼斯或摩洛哥等国的。尽管相持不下,但大家都有个共识,饮食常能反映出不同民族的生活习惯和文化思维等方面的差异。
一次在中餐馆举行宴会,饭店菜上得很慢,不知不觉中过去了近两个小时,但菜似乎才上了一半。临座的一位女士是第一次参加中餐宴会,忍不住问我,你们中国人请客都上这么多菜吗?我说,在中国还要多,通常是10道以上。她很惊讶,连说中国的宴会实在太丰富了,难怪中国的美食很有名。但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有个现象很奇怪:中国人吃饭每次都上那么多菜,可为什么都长得那么瘦。而法国入每次菜很少,但为什么都比中国人胖呢? 我一时语塞,但又觉得她问得多少有点道理,因为那天同桌的几个中国人都显得比较瘦弱,而几个法国人个个人高马大。想了想,和她讲了自己的一点想法:中国是个好客的民族,只有上了一桌子菜才觉得没怠慢客人。另外中国人有时候更注重形式,所以在中国的烹调里,菜的样式千变万化,具体到每一道菜又非常讲究色香味的搭配。而欧洲人似乎更实际一些,在菜的花色变化上下的工夫显然不如中国,但讲究的是其营养的搭配和保护。这是中、法饮食观念的重要差异,多少也反映出了中法文化性格的不同。
对色彩的认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颜色,一个国家和民族也一样,对不同颜色的喜好从整体上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或者国家的审美情趣与好恶倾向。
有一次碰到欧盟委员会的一对教授夫妇,谈起上海APEC会议上各国领导人穿的中华民族服装,他们都说非常好看,但有一点不太明白,为什么亚洲领导人大多穿红色,而西方领导人则多选择了蓝色。我说颜色都是领导人自己选定的。大概亚洲国家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红色在中国文化里,也可能在整个亚洲文化中都代表着幸运、财富和吉祥如意,所以亚洲领导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红色。我反问他们,蓝色在西方文化里代表什么?他们说西方人认为,蓝色代表冷静和沉着。想了想,我又补充说东西方文化差异实在是太大了,比如说龙在中国是民族的象征,而在比利时的蒙斯市则有一个打龙节,龙被视作恶魔,被传说中的保护神圣·米歇尔杀掉了,因此特意搞打龙节来庆贺除灾弊感谢米歇尔。教授夫妇也非常认同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巨大,并认可文化需要交流。思维方式
中西方的文化差异还表现在诸多方面,但简单加以概括其实并不复杂:反映到思维方式上是抽象和具象的差别,反映到生活态度上则似乎可以理解为西方人更加实用,而中国人则多少更偏重一些精神感受。比如把法语单词和中文文字加以比较,这一点就很明显。中国文字造词多注重形象,而法文里更多地注重考虑的是实用价值。像中文里的名片,法文里直译就是访问用的卡片,而航空母舰在法文里叫载飞机的军舰等等,都是从实际用途出发来造词的。而像压照片用的玻璃板,我们也是从其使用价值角度来造的词,但法国人就更加直观了,直译就是“放在照片上面的”。
反映到绘画上更是如此。大家都知道中国画的大开大阖、泼墨写意和欧洲油画讲究的人体比例和光学原理等完全是属于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技术范畴,似乎很难有共同语言。欧洲人有时不太能够理解我们过于抽象的艺术表现手法,我们有时也会认为欧洲人的艺术技巧过于写实本分,缺乏灵气。看多了欧洲绘画史上被奉为经典的宗教题材画作,中国人有时在感叹其技法写实细腻的同时,也会感慨欧洲大师们想象力的贫乏:为了说明天使在飞,就非得给那些可爱的小精灵们加上一双翅膀。而我们的祖先不也画了几千年了吗,在那些美丽的仙女旁边加上几朵白云,她们不就飞起来了吗?多有意境,多有想象空间啊。
中西法律的初始差异与后续流变 第3篇
毋庸讳言,对恶人恶性施加惩罚,最重要的条件是存在权威。权威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神。前者如帝尧殛鲧,后者如耶和华逐亚当、夏娃出伊甸园。次要的条件是,权威治下的个人或群体有某种罪错需要追究。殛鲧是因为他治洪水无功,逐出亚当、夏娃是因为他们违背主命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总之是权威依据某种理由将诛杀、流放等惩罚施加于罪错之人。但若细察《史记·五帝本纪》和《圣经·创世记》,就会发现中西权威施罚自古即有重大而微妙的差异,后世不同的诉讼风格,其来有自,各有宗本。
鲧受命抗洪,其轰轰烈烈可想而知,《史记》却避而不谈;鲧何以治洪失败,《史记》也言之不详。《五帝本纪》甚至为鲧的不幸埋下伏笔,为尧用人失误预留说辞。帝尧主政时期,“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帝尧问身边众官,派谁去治理洪水为宜,众官“皆曰鲧可”。帝尧却认为“鲧负命毁族,不可”,但众官强谏,说试一下无妨。于是帝尧勉强听从,用鲧治洪,“九岁,功用不成”。至于九年之间,鲧如何治水,策略是否得到尧及四岳重臣的认可,太史公不置一词。
令人惊异的是,鲧作为故事主角,竟然始终不在场。一位高官被诛杀,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大事,可我们没听到鲧的申辩,也没人为他说话,包括那些举荐过他的人。并且,鲧并不是被押解回“首都”接受审判后处死的,而是在抗洪前线羽山被就地正法的。正的什么法也不甚清楚,无功最多不受禄而已,何至被杀?若鲧庸碌无为,可及早换人,何至令其治水九年?究竟是这些疑问不重要,还是司马迁为贤者讳,故作曲笔?我们不得而知。不妨展开历史想象:自古治水,需要汇聚大量人力物力,鲧长年拥众在外,无疑是舜继尧位的有力竞争者,一旦治洪功成,则民心归附,功高盖主。所以,至少不排除权位斗争的可能。但令人困惑的是,舜诛杀鲧之后,竟用其子禹接替治水,并最终禅位于禹。难道舜和禹下了一盘很大的棋?
在《五帝本纪》中,鲧主事的浩大工程似乎淡出了太史公视野,对这一历时九年的事业何以无功,也几乎只字未提,却着力运笔生动记述了舜在民间脱颖而出的事迹,所谓“盲者子。父顽,母嚚,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这些事迹并非轰轰烈烈,却最终声闻于“其仁如天,其知如神”的帝尧。于是尧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视其为德行于二女,以理家而观国也”。“尧善之,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于是钦定舜为继承人。禅位之初,舜曾以摄政王的身份巡狩四方。而正是在巡狩期间,舜得知鲧治水无功,“百姓不便”,特意归来向帝尧汇报情况,请示之后,“殛鲧于羽山”。
既然看不到治罪过程,无从了解处决理由,就怪不得我们对圣贤故事生起疑心。《史记》对这次诛杀重臣事件的叙述视角,只是帝尧听受另一重臣的汇报。至于重臣伏诛,罪名不重要,申辩不重要,甚至有无审判也不重要。而这一起历史悬案,却不曾妨碍尧舜成为圣贤。《史记》一再强调,帝尧虽有错误任用之嫌,但那也是众官“强请试之”的结果。中国古籍记述重大案件决断过程,多见君臣议定,少闻被刑者申辩。大抵如此。反观《创世记》,刑事制裁的过程,显得一清二楚,尤为重要者,我们几乎每次都能听到被处罚者的申辩。
最初,耶和华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吩咐他“不可吃园中那棵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看到亚当工作勤快,又很听话,耶和华就造了个女人夏娃给亚当做老婆。可这个女人被蛇诱惑,又经不住那果子“悦人的眼目”,就摘下来吃了,又给亚当吃了。耶和华发现他们夫妻忽然有了羞耻心,便责问亚当:“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于是我们听到人类的“第一次申辩”。亚当说:“你所赐给我的、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又问夏娃:“你做的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耶和华没再多问,就径直对蛇做出处罚:“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诅咒,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随后分别对夏娃和亚当做了判罚,并打发他们出伊甸园去。
相比尧舜商量了一下就“殛鲧于羽山”,耶和华在“审判”时,“被告”们至少是在场的。成熟的审判强调“直接言词原则”,就是因为在场非常重要。从耶和华同亚当、夏娃的问答中,从耶和华对蛇的直接判罚中,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启发。其一,“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个禁令是耶和华直接下达给亚当的,当时夏娃还没造出来,所以耶和华向亚当和夏娃的发问是不同的:对亚当是一种责问,话中包含禁令本身;对夏娃只是问“你做的什么事呢”,语气中似乎惋惜多于责备。其二,耶和华没有对蛇发问就直接判罚,是在暗示“坏人没有辩解的权利”吗?许多人相信,坏人一旦开口,就只有诡辩,还不如不让他们开口;因而主张,在必须让坏人说点儿什么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让他们说真话。让坏人开口说话,说好人想让他说的话,其间蕴藏着人折磨同类的穷极想象的邪恶能量。
暂且放下“坏人没有辩护权”的所谓暗示,先要追问耶和华是如何得出“蛇是坏人”这个结论的。有了《创世记》这一段文本,相当于今人看到一份庭审记录。借由这份记录,可以有根有据地说,耶和华对蛇起初并无偏见,因为伊甸园里允许蛇的存在。不过蛇引诱女人吃了禁果,的确惹耶和华不开心,因为它“钻了法律的空子”。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对亚当、夏娃是禁果,对蛇则不是;耶和华既未命令蛇不许吃,也未命令它不得让人去吃。但是,以蛇当时的智慧,一定能够预见到,夏娃一旦吃了果子,耶和华定会知道,定会不高兴,而且定会知道是谁让夏娃吃的。蛇是摆明了让人不高兴,又让人无话可说。说也说不赢,因为蛇将有力地辩称:您是上帝,我不过是您的造物,怎会料到她听我的而不听您的呢?因此,上帝才不让蛇有机会跟自己辩论(艾伦·德肖维茨:《法律创世记:从圣经故事寻找法律的起源》,林为正译,法律出版社二○一一年版,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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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辩的内容和方式看,亚当这个人有很多弱点:在主的禁令和女人的示好之间选择了后者;尤为可气的是,他没有男人的担当,把自己择得一干二净,不仅把责任推给女人,而且直接推给耶和华,因为他说果子是女人给我的,女人是你给我的。不过亚当的辩解只要适当展开,就会推出许多合理的结论。比如,在吃禁果之前,亚当原本处于不辨善恶的蒙昧状态,而对一个蒙昧的人下达禁令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不会理解违反禁令的后果。同理,夏娃先吃了禁果,先有了智慧,她让蒙昧的亚当做任何错事,错都不在亚当。这样说来,给予亚当的惩罚实属不教而诛。
夏娃的申辩非常简短,但从文本语境可以清晰读出夏娃没有说出的情形。这个女人显然很无私,而且了无心机。她把自己喜欢的果子给自己喜欢的人吃,而全不顾及这样做的后果是,让亚当吃禁果而有智慧,将使自己失去先被启蒙的优势,以至于后代的女人一直受男人的管辖。再者,当她听到丈夫全无担当,推诿塞责之后,并没有反戈一击。她原本可以指出,亚当向她转达耶和华的禁令时,并不准确:禁令只说不可吃,没说不可摸。而从蛇与夏娃的对话中可知,蛇的诱惑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它让夏娃看到,“摘下果子来”比摸一下果子要严重,可并没有死,就此吃了当然也“不一定死”,而且“眼睛就明亮了”,“能知道善恶”。这有什么不好呢?
实际的辩解并未进行到这一步,因而耶和华是否知道亚当向夏娃转述过禁令,便决定了他对夏娃施罚是否公正。《创世记》后续章节可以印证,耶和华并非全知,尤其是他不在场时发生的事情。因为在决心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罪恶之城前,耶和华曾说:“我现在要下去,查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因此可以合理认为,如果不再深入询问,耶和华不会知道亚当是否转述过禁令以及如何转述的。此时对夏娃施罚,无疑是不公正的。而正由于有这一简短的“庭审记录”,我们的“眼睛就明亮了”,就知道了这种不公正。追述《史记》有关尧舜殛鲧的记载,由于没有申辩,没有庭审,我们无从判断鲧是否罪有应得,也无从判断尧舜是否公正。
耶和华没有对蛇发问,既不像德肖维茨所说的唯恐辩不过蛇,也不是在暗示坏人没有辩护的权利。不对蛇发问的理由只在于,只要将故事演绎下去,就会看到耶和华在深入的“庭审”中将会陷入麻烦。毋庸讳言,这个麻烦正是给权威预备的。在权威者追究并惩罚他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任何麻烦,如果可以任性而为,那么,惩办坏人的效率一定是极高的,不过无辜蒙戮者也会剧增,而且冤案将被任意处决的黑幕所遮蔽。因此,刑事诉讼的灵魂在于庭审,庭审的灵魂在于质证。耶和华果真向蛇发问,之所以会遇到麻烦,就是因为发问势必引发蛇、亚当和夏娃三者之间的当面对质。
于是庭审的高潮从蛇的否认开始:“这个女人撒谎,我没跟她说过那些话。”蛇的否认给了夏娃一个极好的辩解机会。如果她还有个律师,那么一定会提醒她:蛇的否认意味着你和蛇之间的对话不存在了,你可以否认给过亚当果子,并且你的否认将使亚当的推诿成为孤证,不能据以定案。而你接下来可以否认亚当转述过耶和华的禁令,因而你是在无知状态下吃了果子,不应受到责罚。即便这样,耶和华当然也可以照样施罚,但至少暴露出此等判罚是成问题的。因此,庭审质证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与关键,侦查、起诉环节的问题在此可以一目了然并得以纠正。也因此,凡是弱化庭审、强化侦讯的刑事诉讼,都是法治不彰的表现。
严格说来,杀鲧是没有诉讼过程的,更像一道密令之下的秘密处决。这也可以理解。对鲧的处置不宜拖延,否则可能引发叛乱。不过,即便是秘密处决,它仍然有别于民间帮派私斗,因为毕竟是向最高权威请示之后方才执行的“国家意志”。当案情变得复杂,刑事诉讼必然随之丰满起来。向前拓展产生了专司侦查或者起诉的机构,向后延伸增加了给被告人上诉救济的机会;庭审本身的仪轨程序也渐趋固定,证据的收集和采信也因反复运用而形成规则,等等。这些难以计数的机构、救济、程序和规则,最终汇成一套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制度体系。
刑事诉讼旨在揭示真相,而刑事诉讼法旨在减少冤错。如果刑事诉讼是奔马,刑事诉讼法则是道路。没有道路,马也可以狂奔;有了道路,马奔跑起来比较安全。因为路人络绎,车水马龙,不能任性狂奔,所以马自身更安全,骑马者也更安全,路人车马对“如何行走”皆有稳定期待,从而实现路面的人身安全。又因为有道路,前车后辙,平稳省力,不易迷路,从而确保交通的路径安全。因此,凡交通文明国家,必是法治文明国家,而且程度上成正比。而奔马与道路的比喻意在说明,法治文明国家,必然珍重刑事诉讼法,因为它反映着大众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重大冲突。也因此,“每一项政治结构上的重大变动都将带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三民书局一九九八年版,14页)。
至少在刑事领域,程序比实体重要,取得真相的手段比真相本身重要。对权力的约束,程序限制比实体标准来得有效。有个比喻不妨一听:某人拥有杀人特权,这一事实无法改变,好在还有两种手段,可以限制其杀人数量。一是规定他“只准杀坏人,不可杀好人”;二是规定他每杀一个人之前,必须先在操场四百米跑道上跑一圈。我们选择哪一种手段才能有效限制杀人数量呢?第一种限制属实体性的,“看上去很美”,但难以落实,因为好人坏人的标准其实是由杀人者掌控的。第二种限制属程序性的,乍听起来荒唐,但仔细想想,这个规则可以轻易落实,而且容易监督检验。除非超人,跑几圈就累了,杀人数量也就减少了。最后,可以换位想象,如果你是那个拥有杀人特权的人,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两种限制之一,你为了方便独断专行,将做何选择呢?
论中西传统法律权利文化的差异性 第4篇
一、中西传统法律权利文化差异比较
(一) 思想渊源的差异性
一般来说, 传统法律权利文化在发展过程中, 思想渊源起到的是基础性的作用, 而思想渊源又是通过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来影响法律权利文化的。
1、哲学基础
中国传统法律权利文化的哲学基础, 体现在中国传统的“天道观”“人道观”等几个方面, 它们“强调绝对的和谐, 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整个宇宙之间的洽和无间追求天人合一, 孝悌忠义, 讲究和为贵’, 不尚争斗”。在它们看来, 天、地、人为“三才”, 组织成为一个宇宙大化流行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 人们通过“忍让”“息讼”来达到社会的和谐, 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了义务为本位的观念。与中国形成鲜明的对比, 西方传统法律权利文化的哲学基础是从“法治观”“性恶论”的层面加以阐释。古希腊文化中以柏拉图为代表的人性恶思想, 在罗马时代与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此后一直成为西方文化中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以致于从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到近代以洛克、孟德斯鸠等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几乎无一不是性恶论者。
2、宗法制与宗教性
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会和教权,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突出的是儒家伦理思想影响下的家长权, 因此中国的传统法律权利文化突出特点是家长权至上, “礼法结合”。而西方的传统权利文化具有浓厚的宗教性, 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最初是与宗教、道德和习惯融为一体的, 尤其权利与宗教的关系及其密切。柏拉图在其《法律篇》一开头的著名段落里, 毫不犹豫地把法律的起源归到了上帝身上。在罗马也是如此, 西塞罗通过引证“他那个时代的智者的意见”, 强调:“法律不是人类思想的产物, 也不是由人类制定、颁布的;法律支配宇宙万物, 它是上帝的旨意。”这些源于上帝的法律思想也的确在之后的西方法律权利文化中得到了广泛而成功的体现, 上帝面前“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就是其最好的例证。
(二) 法律制度的差异性
1、在立法方面的表现
在立法的层面上, 我国古代的私法一直是民刑不分, 因此权利文化主要是以权力文化的形式来体现, 人们只有服从权力的义务, 而没有主张权利的资格。从李悝的《法经》直至《大清律例》, 都是刑事法律规定, 较少民事规定。《唐律疏议》堪称中国封建法律的典范, 但其法律条文的特点仍是以刑法为主, 即使普通民事法律行为和道德行为也用刑法来调整。
在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和古罗马, 法律一开始就被区分为公法和私法, 分别调整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如“用人为的方法变更水流, 以至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时, 受害者得诉赔偿。” (《十二铜表法》第8条) 又如:“树的高度已达五十尺, 为了不使它的阴影影响邻地, 邻地所有人可诉请赔偿。” (《十二铜表法》第9条) 到了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在位期间和死后不久一段时间, 罗马就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编纂工作。先后编纂了《优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 虽然这些法律是诸法合体, 其中也包括了公法的内容, 但主要内容和对后世的影响最大的还是私法。
2、在司法方面的表现
在实践中, 权利是通过司法活动来实现的。古代中国司法制度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确立了“德主刑辅”的司法原则。封建统治者及司法官吏在处理法有明文规定的案件时往往弃法不用, 而是根据案件情况随情感左右, 绕过法律, 对案件作所谓的“衡平”处理。另一方面, 由于受中国重刑轻民传统的影响, 法律传统中法定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相对简单, 用刑而已。
而西方司法制度是以“民主法治”为指导的。比如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采用过自由民集体裁决的模式。雅典当时的司法审判权属于由全体自由民组成的民众大会, 当地居民发生诉讼纠纷的时候就要召开民众大会来进行裁决, 这等于说全体自由民都是法官。与此相近的是, 古罗马的司法审判权最初也属于民众大会。虽然那些暴动、叛乱和杀害奴隶主等重大刑事案件由临时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调查案情, 但是最终的裁判权仍然归民众大会所有, 而且法官都从公民中选举产生, 每年改选一次, 每个案件都要由30~40名法官共同审理。这种集体裁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西方国家奴隶主司法民主制度的特点。
二、对中西传统法律权利文化差异性的理性审视
上文对中西法律权利文化作了一些比较, 在这些比较中, 我们可以得出, 西方法律权利文化所体现出来的是法治主义, 而中国法律权利文化所体现出来的是人治主义。而以中国现在追求的法治来说, 西方的法制更具有先进性和优越性。从近代中国开始引进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以来, 西方文化和法权观念始终影响着我们。
那么西方国家的制度是否具有普适性就值得研究。在历史上, 我们看到西欧的封建社会是自然经济, 中国的封建社会也是自然经济, 但两者的制度体系显然是很不相同的。如今, 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 西方是资本主义社会, 那法治社会是否就只能西方化才能治理好社会呢?依笔者看来, 情况并不尽然如此。因为, 优越绝不代表着唯一选择, 绝不等于可以抹杀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有其固有的制度规范和价值趋向, 法权文化也不例外, 它们有着民族文化的土壤, 一方面, 以“礼”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法律是传统中国政治体系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 合理意味着它是传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这些特定条件在法律领域内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合适则意味着它适应并推动了孕育他的那个社会的发展, 并藉此为传统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学艺术的繁荣和发达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 在传统中国“礼与法”融合的法制结构里, 我们看见的不仅仅是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协调关系, 而且还反映了官方意志与民众情感的融合。因此, 也孕育了中国特殊的法权文化。
凡此种种, 表明中国法律权利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精华和本土资源可供利用, 中西法律权利文化存在冲突, 本身就是中国法律权利文化有生命力的体现。而且西方法律权利所体现的法律制度决不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唯一模式, 西方个人本位的权利文化受到广泛的责难和批评就是例证。中西两种法律权利文化传统本身并无优劣长短之别, 而是两种不同社会文化的不同表达模式而已。
三、结语
诚然法律权利应该是一个国家生产方式的总结和反映, 从侧面展现着一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 在中西法律权利的变迁过程中, 法律权利传统的历史功用往往是相对的。这是因为中国法律权利传统与西方法律权利传统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范型。现在, 我们正处在一个文化多元化与法律趋同化并存的时代, 法律权利文化作为大文化的一部也应该是多元的。因此探讨中西方法律权利文化之差异, 可以使我们更理性地审视中国传统法律权利文化, 对于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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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饮食文化差异 第5篇
肖雪冬 201321020375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饮食的义项有两个:一个是名词性的,指“吃的和喝的东西”一个是动词性的指“吃东西和喝东西”,强调动作。
在英文中,饮食的概念可以有以下表达方法:“food and drink”意即“吃的和喝的东西”;“diet”意即“通常所吃的食物”,也可以指“日常的膳食”;“bite and sup ”则是指“吃东西和喝东西”。些有关“饮食”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饮食”一词的基本语言学含义比较简单,无非就是吃喝的东西或吃喝的动作。但我们深究起来,“饮食”就变得复杂了。饮食如果仅仅是吃饱喝足,为什么在吃饱喝足的同时,有这么多繁文缛节?为什么一种食物对一个地方的人来说是天赐美味,而对另一个地方的人来说则敬而远之,甚至有的地方更是避之不及呢?有人为吃什么而苦恼,而有人却为吃不饱而烦恼。饮食本身是本能的,而吃什么,如何吃,在哪里吃,则体现出不同族群的不同特点,体现出文化性。
中国与英美等西方国家对于饮食的观点和态度、饮食的内容及特点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一:饮食观念的差异。
西方烹饪讲究营养而忽视味道。基于对营养的重视,西方人多吃生蔬菜,比如黄瓜,洋白菜和西兰花等。因为他们知道蔬菜一经加热,维生素就会被破坏。可以说西方的饮食是一种理性饮食观念。对于烹饪食物,营养性和美味性就是他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他们全力开发和研究食物在不同状态下的营养差异,即使口味永无变化,他们照吃不误。而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对“味”的追求往往大于对“营养”的追求,对食物感性强于理性,以追求美味为第一要求。这种价值理念的差别形成了中餐过分注重饭菜色、香、味的特点,而西方人则自始至终坚持着从营养角度出发,轻视饭菜的其他功能,终其原因,是中西方人们思维方式的不同。在西方的世界里,理性显然是比感性更受推崇,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知识就是美德”到近代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的思维是一种篇中理性的思维,这也体现在西方的第一二次工业革命中。在中国,饮食的追求感性显然压倒理性,这种饮食观念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相吻合。作为东方代表的中国哲学,其显著特点是宏观,模糊及不可捉摸。就像中医的治病方法,望闻问切,治疗从整体出发,辅之于有效的中药,但中药的药理却始终令人难以道明。从中医药我们就可以大概了解中国哲学。中国菜也是如此,讲究分寸,整体的配合。它包含了中国哲学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一切以菜的味道美好,协调为度,度以内的千变万化决定了中国菜的丰富和富于变化的特点。
二:饮食结构的差异。
虽然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以前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总的来说,中国人以素食为主,中国人每天吃的蔬菜比西方人多得多。西方人则喜好荤食,秉承着游牧民族、航海民族的文化血统,以渔猎、养殖为主,以采集、种植为辅,荤食较多,吃、穿、用都取之于动物,连西药也是从动物身上摄取提炼而成的。而西方人虽每天进食大量蛋白质,但肠胃功能却因进食纤维素太少而受到影响,因此消化系统的患病率及患癌率均大大超过中国;中国人喜爱粗粮,而西方人偏爱精白粉等细粮。而实际上,粗粮所含营养物质要比细粮多中国人喜爱豆浆、豆腐、豆芽等豆制品,而西方人却往往不喜欢。另外,中国烹调在用料上也显出极大的随意性,许多西方人视为弃物的东西,在中国都是极好的原料,例如鸡鸭的舌头,脚掌等,一到中国厨房,经过厨师加工便成为一道道美食佳肴。
三:饮食方式的差异。
中西方的饮食方式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宴席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一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美味佳肴放在一桌人的中心,它既是一桌人欣赏、品尝的对象,又是一桌人感情交流的媒介物。人们相互敬酒、相互让菜、劝菜,在美好的事物面前,体现了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礼让的美德。虽然从卫生的角度看,这种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但它符合我们民族“大团圆”的普遍心态,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中“和”这个范畴对后代思想的影响,便于集体的情感交流,因而至今难以改变。而在西式饮宴上,食品和酒尽管非常重要,但实际上那是作为陪衬。宴会的核心在于交谊,通过与邻座客人之间的交谈,达到交谊的目的。如果将宴会的交谊性与舞蹈相类比,那么可以说,中式宴席好比是集体舞,而西式宴会好比是男女的交谊舞。由此可见,中式宴会和西式宴会交谊的目的都很明显,只不过中式宴会更多地体现在全席的交谊,而西式宴会多体现于相邻宾客之间的交谊。与中国饮食方式的差异更为明显的是西方流行的自助餐。将所有食物陈列出来,大家各取所需,不必固定在位子上吃,走动自由,这种方式便于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必将所有的话摆在桌面上,也表现了西方人对个性、对自我的尊重。但各吃各的,互不相扰,缺少了一些中国人聊欢共乐的情调。
四:用餐礼仪差异。
中国的大多数宴会上将长幼有序、尊重长者作为排座的标准,位高权重者或年长者常首先入座并坐首席。中餐的进餐礼仪体现一个“让”的精神。宴会开始时,所有的人都会等待主人,只有当主人请大家用嘴时,才表示宴会开始。当有新菜上来,主人一般请主宾和年长者先用以示尊敬。中国的用餐礼仪深深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孝”文化。在中国,有句话“百行孝为先”,由此可看出“孝”在中国的地位。孩子孝敬父母,后辈尊敬师长,重视对年长者的尊重,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就产生了“让”的进餐礼仪精神。西方排座位的标准则是女士优先、尊重妇女。在安排座位时,如果是男女共同参加的宴会,则由男女主人共同主持,必须将男女宾客分开列成两个名单,通常的座位安排形式是:男主人与女主人正对面,男主人的左右两侧为女主宾,接着按时针方向朝外侧排列。还应注意两点:一是男宾常依地位而不是根据年龄安排;二是夫妇座位应在同一边但不相连。另外,如果男女结伴同时赶赴宴会,那么男士应为女士开门,让女士先行;当主人把女宾客领进大厅时,首先由男主人邀请第一女主宾入席,并帮她拉椅子、入座,女主人则同男贵宾最后进入。在上菜与进餐时,应首先从左侧给女主宾上菜,然后按顺序分送给其他女士,最后给女主人;接着,再按同样的顺序给男士上菜。当女主人及其他女士拿起餐巾、刀叉开始进餐后男士们才能开始。进餐结束后,必须等女主人起身离席,其他人方可离席,且仍然要为女士拉椅子,让其先行。在西方,人们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女士优先,尊重妇女的精神。
五:用餐器具差异。
中国人的餐具主要是筷子、辅之以匙,以及各种形状的杯、盘、碗、碟。中国烹饪讲究餐具的造型、大小、色彩与菜品的协调,讲究“美器”,把饮食当作艺术活动来对待。西方人多用金属刀叉,以及各种杯、盘、盅、碟。其中盘又有菜盘、布丁盘、奶盘、白脱盘等;酒杯更是讲究,正式宴会几乎每上一种酒,都要换上专用的玻璃酒杯,分工非常明确。筷子与刀叉作为东西方最具代表性的两种餐具,影响了东西方不同的生活方式,代表着不同的两种智慧。先秦时代,人们吃饭一般不用筷子。根据《礼记》中的记载推测,当时人是用手把饭送入口的。后来由于人们在烧烤食物时,不可能直接用手操作,需借助竹枝一类的工具来放置和翻动食物,在炊具中烧煮肉块和蔬菜的羹汤,也要用它们来取食,久而久之,聪明的先民逐渐学会用竹条来夹取,这就是筷子最早的雏形。刀叉的出现比筷子要晚很多。据研究,刀叉的最初起源和欧洲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马上生活随身带刀,往往将肉烧熟,割下来就吃。后来走向定居生活后,欧洲以畜牧业为主,面包之类是副食,直接用手拿。主食是牛羊肉,用刀切割肉,送进口里。到了城市定居以后,刀叉进入家庭厨房,才不必随身带。由此不难看出今天作为西方主要餐具的刀和筷子身份很是不同,它功能多样,既可用来宰杀、解剖、切割牛羊的肉,到了烧熟可食时,又兼作餐具。刀叉和筷子,不仅带来了进食习惯的差异,进而影响了东西方人生活观念。刀叉必然带来分食制,而筷子肯定与家庭成员围坐桌边共同进餐相配。西方一开始就分吃,由此衍生出西方人讲究独立,子女长大后就独立闯世界的想法和习惯。而筷子带来的合餐制,突出了老老少少坐一起的家庭单元,从而让东方人拥有了比较牢固的家庭观念。
中西方饮食文化相互影响及思考
中西方文化背景不同,自然会有饮食观念上的差异和饮食方式的不同。两者各有千秋,单说历史,西餐自然无法和中餐相比。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自不必说。但是很多历史的东西,过去可能是先进的,今天则可能是落后的。比如就现在的生活节奏来讲中餐做起来远不如来个汉堡方便、快捷。从卫生的角度看,中餐的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也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人们的生活中既要有传统的中餐,也要有一些西式的食品。
文化差异就动与静,需要的不是个人或集体的评价,而是需要一个“零势面”。在西方人的眼里,中国的饮食只是单纯的“味”天下,而中国人却最终没有改,西方人也没有察觉到自己的饮食有何不足。在西方一些哲学家观点认为,没有镜子是不能找到自己的不足,然而,西方人和中国人一样,没有找到一面可以找到自己不足的镜子。西方饮食文化有何不足?很简单,从肉类煮八成熟就能看出,八成熟的肉类的确实含有比较多的营养,但是,从健康的角度看,他们缺少卫生的眼光,肉类的细菌没能得以杀除,在保证美味、营养的条件下还必须有健康。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保证个人健康,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传承文化。
饮食文化不是历史的,也不是现代的,它是从古代到现代在蒸煮实践中得到的。饮食文化不是属于个人的,也不是属于某个集体的,它是属于全世界的,是历史的累积物及文化的见证。
不管是西方还是中方,饮食文化都会有差异,但重要的是尊重各自的饮食文化,简单点概括就是尊重各国文化。尊重各国饮食文化可以使饮食文化不产生敌对之意,文化重在交流,在尊重文化基础上已经很好地保证了这以点,在继承中发展文化,在发展中继承文化,使饮食文化得以更好地改进和创新。在保证文化不敌对情况下发展,符合我国现在基本情况的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走向饮食大国。
文化在创新和继承中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冲突,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在我们生活中存在着,偶尔对我们内心有依靠,但是,从过去的历史和现今宗教的宗旨看,我国的饮食文化与它们的宗教精神实在是冲突多,佛教的不杀生,与我国饮食文化就有比较明显的差异,西方人眼里认为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暴力”文化,是一种不值得人们去向往的饮食类型,那么,我们是否改变自己的饮食文化呢?是否听从别人的言语呢?中国饮食文化的缺点我们不可否认,我们这能够改善而不能够改变,先解决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会随时间慢慢地解决,也就是说,先解决的主要矛盾就是解决自身的缺点,而非改变自己的饮食文化,倘若我们想把饮食文化给改了,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中国饮食文化已经灌入我们心里五千年之久,如果完全改变饮食文化不可取的。
拥有自己的特色饮食文化是基础,发展与创新是饮食文化的顶梁柱,因为世界在不停地发展,文化在不断地更新,我们不能一味的陶醉在现有的美味,要拿出勇气及志气创出新的饮食文化,也能站在空想主义的环境下幻想自己的成就。在被文化冲涮的世界里,我们更应该利用这时机,学习西方饮食文化以便补充现有的不足,但是,不能片面的承接西方文化,也不能片面的否认西方饮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主要的精神,凭着这精神发展自我饮食文化将会取得很大的进步。
品味红酒——中西文化差异 第6篇
红酒在大陆空前的普及,令人们以為它就像麵包、蛋糕那些舶来品一样,已经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红酒可以不像米饭、麵条般必不可少,但只要提到「品位」、「高雅」,它便是当仁不让的整场主角,哪怕品茗它的人或许只是一个刚从温饱线上爬将起来的暴发户。
可是,如果挑开遮挡在眼前的东方文化面纱,直面这代表着西方文化精髓的红酒,我们会发现,红酒的确穿着「高贵」的外衣,但「外衣」下的躯体,丰富的远不能用一个或两个词语来简单概括。
饮食结构成文化差异源头
不知道在哪本书里有看过一些关於红酒的描述「一杯红酒,让人懂得红酒是文化、是经典、是时尚、是格调、是心情、是健康、是品位、是氛围……让我们在红酒生活中,一下子会更成熟、更美丽、更精彩。」因為一些文人雅士的渲染,红酒已然成為身份、地位甚至品位的象徵,把红酒神圣化,是大部分东方人对红酒的理解。「其实不然,在西方,红酒是饮食的一部分,生活的必需品。」品酒师百尝先生如是说。
「很多人认為葡萄酒是西方的文化,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虽然是有,但是,并不如我们所想的那麼神圣。」百尝表示,西方人的饮食结构与东方人完全不一样。中国人,炒一道菜,色香味全部在里面,不需要再加任何东西,能在厨房里完成的工序,一定会在厨房里完成。而在西方却不是,在厨房就只烧一块牛排,配上刀叉工具,要自己去切,调味料也放在旁边,都需要自己去调。同样,酒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消化系统,或者营养甚至口味的一个补充。「跟那些调味料是一个感觉。」
红酒也讲究搭配,在西方,红酒一定要在吃红肉的时候搭配,却并不全是因為要追求一种气氛。一整块牛排,半生熟的,很难消化,红酒的酸性,红酒里的丹灵(tannin)可以柔化肉里的纤维,吃下去的时候,不会有太粗糙的口感,而酒里的酸度也可以帮助消化。百尝说:「在西方,酒其实具备的是调结功能,属於功能性饮料。对他们来说,葡萄酒是必需的,饮食的一部分,也是身体需要的,并不是文化方面的需要。很多人有一个误区,以為西方人喝酒,是因為比我们更懂得酒文化,其实不是,对西方人来说,红酒只是饮食的一部分。」
当然,葡萄酒是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在里面,但是也并不如想的那麼高。许多人认為红酒属於奢侈品,一定要搭配什麼杯,跟什麼样的人,而且一定要西餐才能喝。「其实,葡萄酒在西方只是饮食的一部分而已,葡萄酒在西方也称餐酒,就是日常的酒。当然,讲究的还是很讲究,比如讲究年份啊,讲究葡萄田啊,什麼样的酒配什麼酒杯啊,但那毕竟是少数。多数情况下,葡萄酒还是属於西方人的生活必须品。这就像是女孩子买手袋一样,可能LV,酷奇也会有,但不会每天都拿,都是分场合的。同样酒也是,一般情况下,葡萄酒还是做為一种民生必需品存在於西方市场。」百尝分析说。
起源宗教拥有神秘情感面纱
在中国被披以「高贵」外衣的红酒,於西方社会却是一种承载着歷史、精神甚至宗教的文化元素。它早已脱离物质的纯感官享受而融入人们的血液,成為一种心理依託。崇尚宗教的西方社会认為红酒是「耶穌的鲜血」。据《新约》记载,耶穌传教叁年后,预感到将经受酷刑而死。在纪念逾越节的晚上他和门徒们共进最后的晚餐。席间,他将无酵饼和葡萄酒分给大家时,暗示说:「这是我的身体,為你们而牺牲」。耶穌死后,门徒们為纪念他举行弥撒。弥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一口红酒,一口麵包。早期的时候红酒是由修道士来培育、酿造的。这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力量感染着整个西方社会。人们认為红酒既是表达对上帝敬意的媒介,又是上帝赐予的佳餚,它好像圣水一样即便无滋无味,也因為神圣而令人敬仰,更何况红酒的味道是那样的香醇味美。因此西方人就算移民到世界各地的时候,也会将葡萄苗带在身边。
百尝也為介绍了一些葡萄园的传统文化,他说他第一次去葡萄庄园的时候,庄主第一时间带他们去看的不是他的商品、他的酒窖或者他的酒庄。他们第一时间会介绍他们的葡萄田。到葡萄园后,会发现,有几行疏疏落落的,很老的几乎不结什麼果子的葡萄藤。很多人好奇,為这样的葡萄藤还要留着,乾脆拔了,用这些土地再种些葡萄,不是多了很多收成吗?庄主解释说,种下这几行葡萄的人,很多已经不在了,而他们不会因為一些收成就去儘量利用这块土地,留下几行,作為对他们的纪念。同样,这块很强壮的田是他种下来的,当他不在了,他的儿女可能也会留下几行,作為对他的一种怀念。「这是一种宗教文化流传下来的,一种传承的文化背景,因為有了这样的背景,也為葡萄酒增添了很多神秘的情感因素。」
专业决定地位
百尝向记者介绍说:「麵包和红酒在西方文化中的位置特殊,中国有馒头、米饭,但是千百年来我们没有馒头师、米饭师,西方却有个职业叫麵包师,还有一个职业叫品酒师。可见麵包和红酒的文化居於高端。另外,西方很早就有以教皇、教皇所居住城堡命名的红酒以及修道士命名的红酒。」
在西方,品酒师是一种职业,一种终身的职业。但在中国,还是很少。在西方,星级酒店跟星级餐馆,品酒师是与总厨是平起平坐的,十分受人尊敬,地位也很高。因為,葡萄酒在他们的文化里,就是饮食的一部分,基本上占了叁分之一的地位,所以,他们的品酒师是很有地位的。客人坐下来点菜,就一定会有一位品酒师来专门為客人配酒。而在东方,品酒师就变得可有可无,即使是星级酒店,或者最多也就配个酒吧,不会有专门的品酒师来為你配酒。品酒师的地位在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或许这也是东西方在酒文化上的一种差异。」百尝表示。
当红酒成為一种时尚在中国城市中蔓延开来的时候,如果没有对西方文化的深刻了解,透过遮挡在自己眼前厚厚的、与生俱来的东方文化面纱,看到那褐红色的液体在高脚杯中如华尔滋般旋转,优雅、神秘地宛如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女子,於是,欣喜中自信地用「高贵」来形容这种来自异域的液体,这不过是自贬身价。其实,品位不在於喝什麼酒。品位,应该是学识、是气魄、是酒品、是素质,是生活困苦中的乐观,是惊涛骇浪中的坚强,是努力奋发中的进取,因而能為我们的生活带来如此丰富的色彩,如此无限的欢乐。
中西差异法律文化 第7篇
关键词:中西方餐饮文化,观念,餐具,方式,座位
0 引言
中国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所处地理位置以及环境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中国受到儒家思想、佛教和道教影响深远;而西方国家的思想基础都是源自欧洲文艺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基督教。中西方在很多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而在餐饮方面更为突出。
1 食材处理方法的不同
中国千百年来由于人口压力、劳动力低下等原因,所以对吃的东西异常看重。“民以食为天”便是一个很好的写照。中国人把“吃”发挥得淋漓尽致。中国对于烹饪的方法也是多大十几种。“食以味为先”也充分的得到了说明。中国饮食之所以有其独特的魅力,关键就在于它的味。而美味的产生,在于调和,要使食物的本味,加热以后的熟味,加上配料和辅料的味以及调料的调和之味,交织融合协调在一起,使之互相补充,互助渗透,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国烹饪讲究的调和之美,是中国烹饪艺术的精要之处。菜点的“形”和“色”是外在的东西,而“味”却是内在的东西,重内在而不刻意修饰外表,重菜肴的味而不过分展露菜肴的形和色,这正是中国美性饮食观的最重要的表现。
西方对于饮食是一个理性的观念。不论食物的色、香、味、形如何,而营养一定要得到保证,讲究一天要摄取多少热量、维生素、蛋白质等等。即便口味千篇一律,也一定要吃下去———因为有营养。这一饮食观念同西方整个哲学体系是相适应的。
2 使用器皿的不同
筷子是中国餐具的代表。中国人对吃得种类、样式、烹饪方法都非常在意,然而对盛放食物的器具就显得没那么看重了。中国北方多木,南方多竹,祖先就地取材,瞩目均为中国最原始的筷子原料。筷子虽只有两个杆,小巧简洁,却有很多功能:挑、夹、插、搅拌等。现在,筷子已经不仅仅是作为餐具来使用了。比如你可以买一双精致的筷子送给朋友。据“筷子”发音谐音,中国人理解为“快点的子”,所以送给新婚的夫妇也是很乐意别接受的。筷子的使用带来的必定是家庭成员共同进餐,而这种合餐制,突出了老老少少坐在一起的家庭单元,从而让中国人拥有了比较牢固的家庭观念。
刀叉是西方餐具中的代表。刀叉的最初起源和欧洲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马上生活随身带刀,往往将肉烧熟,割下来就吃。之后为了改进进餐的姿势,欧洲人才使用了双尖的叉。西方的刀叉带来了分食制,由此衍生出西方人讲究独立,子女长大后就独立创世界的想法和习惯。
3 上餐顺序的不同
中国的上菜顺序不仅要依当地风俗习惯进行,而且还要视客人情况适当调整,一般次序是设计好的,冷菜最先上桌,然后再上头菜,如鱼翅、海参、燕菜等。随后是热炒,上热炒菜应根据烹调方法的不同,品味的差别、荤素菜的区分等合理间隔上桌。然后陆续上大菜,其间也可上一道咸点,最后再上甜菜,甜点心等。注意甜汤和甜点同上,咸汤与咸点一起上,大菜上完后也可上一些饭菜、小碟,主要是以咸菜、酱菜为主。上菜的一般原则是先淡后浓,先轻后重(指咸味)。质优的菜肴先上,清口、鲜嫩菜肴先上,而肥厚、汁浓、味重的菜肴应后上。上菜时,每个菜都应当放在靠近上首席位的地方,等主宾品尝完后可以再轮转到其它陪客食用。上整鸡、整鸭、整鱼时,不可将尾部朝向上首席位,而将原料最鲜嫩、最好的一面朝向上首,以示对主宾的尊敬,同时也便于坐首席者取用,吃完菜的盘子应及时陆续撤下。上菜时应从下首处上菜,上菜速度应视宴会进行的速度而定,宾客吃得快,菜就上得快;客人吃得慢,菜就上得慢。既要防止上菜脱节,客人等菜的现象,也要避免上菜太快,应接不暇,而影响宾客食兴。
西方上菜的顺序基本是一样的:头盘、汤、主菜、副菜、甜点饮料。头盘也称为开胃菜,一般有冷盘和热头盘之分,常见的品种有鱼子酱、鹅肝酱、熏鲑鱼、鸡尾杯、奶油鸡酥盒、蜗牛等。汤大致可分为清汤、奶油汤、蔬菜汤和冷汤等4类。品种有牛尾清汤、各式奶油汤、海鲜汤、美式蛤蜊汤、意式蔬菜汤、俄式罗宋汤、法式葱头汤。副菜通常把水产类菜肴与蛋类、面包类、酥盒类菜肴均称为副菜。西餐吃鱼类菜肴讲究专用的调味汁,品种有鞑靼汁、荷兰汁、酒店汁、白奶油汁、大主教汁、美国汁和水手鱼汁等。主菜肉、禽类菜肴是主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牛肉或牛排,肉类菜肴配用的调味汁主要有西班牙汁、浓烧汁精、蘑菇汁、白尼丝汁等。禽类菜肴的原料取自鸡、鸭;禽类菜肴最多的是鸡,可煮、可炸,主要的调味汁有咖喱汁、奶油汁等。蔬菜类菜肴可以安排在肉类菜肴之后,也可以与肉类菜肴同时上桌,蔬菜类菜肴在西餐中称为沙拉。与主菜同时搭配的沙拉,称为生蔬菜沙拉,一般用生菜、番茄、黄瓜、芦笋等制作。还有一类是用鱼、肉、蛋类制作的,一般不加味汁。甜品西餐的甜品是主菜后食用的,可以算作是第六道菜。从真正意义上讲,它包括所有主菜后的食物,如布丁、冰淇淋、奶酪、水果等。
4 座位安排的不同
圆桌是中国人就餐的餐台式样,今日家庭中亦普遍使用,尤为今日餐饮业及机关企业食堂的会宴用桌面。其座次一般是依餐厅或室的方位与装饰设计风格而定,或取向门、朝阳,或依厅室设计装饰风格所体现出的重心与突出位置设首位。通常服务员摆台时以口布折叠成花、鸟等造型,首位造型会非常醒目,使人一望而知。而隆重的大型宴会则往往在各餐台座位前预先摆放座位卡(席签),所发请柬上则标明与宴者的台号。这样或由司仪导入,或持柬按图索骥、对号入座,自然不易出错。就一张餐台的具体座位来说,目前中餐通行的规范是:主人座于上方的正中,主宾在其右,副主宾居其左,其他与宴者依次按从右至左、从上向下排列宴席位次的设定,既属约定俗成,故其时空差异性较大,而依我国时下理念习尚,则首论职务尊卑,次叙年齿,后及性别(先女后男),以示重女观念)。当然,这都是首席座位确定之后始循行的一般模式。圆桌因为可以坐更多人,而且大家可以面对面坐,一家之主的身份并不像西方长形餐桌上很清楚地通过他的座位而辨认,并且就餐时圆桌周围的人们可以相互顾及,聊天。圆桌体现出中国人的热闹与圆润。
西方就餐使用的是长方形的车餐桌。即使来宾中有地位、身份、年纪高于主宾的,在排定位次时,仍要紧靠主人就坐。男主人坐主位,右手是第一重要客人的夫人,左手是第二重要客人的夫人,女主人坐在男主人的对面。她的两边是最重要的第一、第二位男客人。现在,如果不是非常正规的午餐或晚餐,这样一男一女的间隔坐法就显得不重要了。长方形餐桌体现出西方人的棱角与独立。
5 饮食方式的不同
中西方的饮食方式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对民族性格也有影响。在中国,任何一个宴席,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一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美味佳肴放在一桌人的中心,它既是一桌人欣赏、品尝的对象,又是一桌人感情交流的媒介物。人们相互敬酒、相互让菜、劝菜,在美好的事物面前,体现了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礼让的美德。虽然从卫生的角度看,这种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但它符合我们民族“大团圆”的普遍心态,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中“和”这个范畴对后代思想的影响,便于集体的情感交流,因而至今难以改革。
西式饮宴上,食品和酒尽管非常重要,但实际上那是作为陪衬。宴会的核心在于交谊,通过与邻座客人之间的交谈,达到交谊的目的。如果将宴会的交谊性与舞蹈相类比,那么可以说,中式宴席好比是集体舞,而西式宴会好比是男女的交谊舞。由此可见,中式宴会和西式宴会交谊的目的都很明显,只不过中式宴会更多地体现在全席的交谊,而西式宴会多体现于相邻宾客之间的交谊。与中国饮食方式的差异更为明显的是西方流行的自助餐。此法是:将所有食物一一陈列出来,大家各取所需,不必固定在位子上吃,走动自由,这种方式便于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必将所有的话摆在桌面上,也表现了西方人对个性、对自我的尊重。但各吃各的,互不相扰,缺少了一些中国人聊欢共乐的情调。
中西的传统餐饮习惯随着时间的变化和社会的国际化慢慢地在变化,在融合。但是这些传统的餐饮文化反映着某一个时间段的中西方的文化特点。有着很大的研究意义和历史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易中天.餐桌上的文化.文汇报.笔会.
[2]林大津.跨文化交际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10:92-127.
中西方文化礼仪差异 第8篇
关键词:文化背景,价值观,平等,个体
一、由文化的背景影响的文化不同
中国和西方人之间的文化不同的理由之一是文化的背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孔子思想, 道教和其他的观念学。当发展的不同观念彼此碰撞时, 中国文明的基本结构建立了起来。然后孔子思想变成中国哲学系统的基石。孔子思想的中心思想是仁的德行。仁是什么?仁有各种不同地翻译如仁慈, 善意和人性。简而言之, 仁意谓爱。它已经形成而且成形为中国的文明而且发挥极深的影响力, 这种影响力二千年来作用在了几乎四分之一之上的人类。
二、中国和西方人之间的文化由不同价值引起的
中国价值的观念是时常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被放在有方价值的反对派之内。因此, 决定于人们如何定义西方价值。现代的西方价值系统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英国开始, 而且把它说成是社会的基准.通常的在那期间欧洲人遵守这个价值。西方价值的核心是个人主义。中国价值的核心有和孔子思想的一些关系。孔子思想的原则在人类关系的道德个性中是发现为孔子为他的疾病和邪恶提供了解决。那就是众所周知的人的五关系:统治者-部长, 父亲-儿子, 丈夫-妻子, 年长者-弟弟和朋友-朋友。这被解释为应该有爱在父亲和儿子, 在统治者和部长之间应该有正直责任感, 区分在男人和妻子之间注意行为, 在朋友之间应该有信心。"在封建制度超过二千年期间, 统治阶层用这关样的关系去安排每件事物, 然后形成了一个阶级社会。在这种社会中, 一个部长要忠贞他的统治者, 一个孩子对他的父母尊敬。结果是人性被疏忽而且人没有平等。
不同于中国的是, 在文艺复兴方面时期的英国, 人开始强调人类的尊严而且强调现在生活的重要, 他们宣述男人不只有权利的拥有者, 完美人的信念充满他们的生活, 而且也有能力使自己更加完美而且运行奇迹.这是人性的基本。
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
个人主义提及教义, 个体的权利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重视的东西。大多数的西方人相信每个人有他自己的身份和个性, 应该被辨认出而且承认。因此, 一不能够不了解个人主义的人不能包罗万象西方人和他们的民族。由对个人主义的认识, 我们能了解西方人如何定义家庭, 友谊和隐私.个人主义的核心是追求个人的成就.在基督教传统中, 个体对社会和上帝是重要的.个人主义从他们的祖先已经被传递下来。因此, 对西方人, 个人主义不是自私。他们强调个人主义如此的很多以致于他们相信无法示范个人主义的人一定有毛病。他们喜欢句子"天助自助者。"然而对中国人, ”个人主义”那个字如自我主义一样的贬义, 因为表现出自私。在传统的中国信念和在孔子思想中, 集体主义被感激。个人主义强调合作, 在团体成员或个别成员之中成功是由于一个单位, 一个组织或一个社区的职员集体努力的结晶。个别利益为集体利益的牺牲被中国人高度称赞。
四、西方家庭主张平等
丈夫和妻子通常有平等的发言权, 虽然在特定的情况下, 在孩子的问题上, 也有一张选票的时候。家庭成员被视为朋友和他们每日的生活是平等。在西方人中, 大多数的老人不和他们的孩子或亲戚居住在一起。如果在金钱充足的情况下他们自己居住或他们将会在其他的老人居住的地方中买房子或公寓。因为年轻人代表希望, 能帮助他们制造一些方面的积极改变生活。因为他们将得不到老人的荣誉, 尊敬或注意, 所以他们不喜欢变老。在中国情形是不同的, 哪里大多数的中国家庭中, 家庭成员容易一起居住, 而且年轻者应该尊敬和服从老人。因为人相信一个老人是明智的充满经验的人, 通常, 老人接受荣誉, 特权和满足。家庭成员支持仰赖彼此, 他们要将忠贞展示给家庭成员看而且示范有品德的行为, 以免全部家庭成员丢脸。"脸"的意义应该关于增益家庭的社会地位的损失看, 不仅仅个体。那是说中国文化有个体的生活和行为性质更强调集体的质量。一般而言, 华人跟西方人比起来有一个较强壮家族感荣誉。
五、民族主义
第五个理由是民族主义。因为远古的中国, 中国的国家形式也是由汉族独自建立地。我们说的社会礼仪标准也是在汉族文化的基础上独自建立地。汉族在历史上通常和他们的祖先生活, 在工作期间和社会的连络用语言表达。只是表达一个微小的行动就能表明一些意义敏感的意思。当你说一半批评或仅仅说一些事物的时候, 人们能了解什么。
你想要说。如此当他们表达他们自己的感觉时候, 人们不需要说出他们所有的意图。在西方人中的时候, 举例来说例如美国是一个有超过二百年历史的移民国家。然而, 美国人一定清楚地表达他们想要的和需要的。只有这样听话者才能很好得了解。因此他们的语言一定说出他们必须说的。
参考文献
[1]《非英语国家的英语教学中的文化问题》杨平泽著国外外语教学1995 (1)
[2]《文化与外语教学的关系》陈舒著国外外语教学1997 (2)
中西体育舞蹈文化差异研究 第9篇
1 . 1西方体育舞蹈的历史背景
体育舞蹈起源于西方,由民间土风舞发展而来,经历对舞、圈舞、行列舞、集体舞等演变过程,成为了流传广泛的社交舞蹈。[1]1924年,由英国发起,欧美各国舞蹈界人士在广泛研究传统宫廷舞、交谊舞及拉美国家的各式土风舞的基础上,对体育舞蹈进行了首次规范、美化和加工,于1925年正式颁布了华尔兹、探戈、狐步、快步四种舞的步伐,总称摩登舞。[2]在经过规范整理之后在社会中推广开来,收到了众多人的欢迎和喜爱,宫廷舞会和民间舞会的举办促进了它的推广和普及,发源于奥地利的维也纳华尔兹也被收入进来。后来发源于南美和非洲原始土著舞蹈也经过规范和整理加入进来,形成了体育舞蹈中另一大舞系拉丁舞。
1 . 2中国体育舞蹈的历史背景
20世纪80年代体育舞蹈正式传入中国,人们逐渐认识这项带有鲜明西方文化色彩的体育舞蹈运动。到1991年,我国在北京成立了第一个体育舞蹈协会。此后体育舞蹈也有了自己的比赛,2000年8月,中国体育舞蹈运动协会进行了改组,成立了新的领导班子,中国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与中国业余舞蹈竞技协会组成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CDSF),国家体育总局社会指导中心接管体育舞蹈,体育舞蹈正式被纳入体育运动的范畴。[3]而后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舞蹈产业。
1 . 3中西方体育舞蹈文化背景
体育舞蹈所包含的10种舞蹈均是由西方民间舞蹈整理规范而来的,蕴藏在每个舞种的背后是发源地的文化,都具有鲜明的西方文化色彩。体育舞蹈是体育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这需要舞者在演绎的时候要具有极强的表现力,中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体育舞蹈的表现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我们从平时所接触的西方文化中就能明显的感觉出他们自然散发出的热情,他们在表达情感上也是较为随意与自由,就像性格学中所说的外向型心理。因此他们在演绎体育舞蹈的时候有着独特的感染力,很容易就把舞蹈的激情传染给周围的观众。
2中西方体育舞蹈选手水平差异
2 . 1艺术表现的差距
体育舞蹈起源于西方,而其中的每个舞种都有着自己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音乐节奏,舞蹈风格,舞蹈情感表现力都各不相同。如果体育舞蹈选手只因为舞蹈而舞蹈,只是在追求比赛成绩或是表演效果,那么就没法真正去体会舞蹈的深层内涵,就不可能完美的表达各舞种的个性特点,而中国体育舞蹈选手正欠缺这一点。在全国甚至世界体育舞蹈比赛中,中国选手的舞蹈套路较单一,而每种舞蹈在情感、肢体表现力方面都很薄弱。前面介绍过体育舞蹈的每支舞有着不同的起源和文化背景,正因为这种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才让每支舞种呈现出风格迥异的特点。中国顶尖选手和西方高水平选手进行对比总感觉对舞蹈表现力方面欠缺很多。因为西方选手从小生活在这种历史文化中,能接触到正统,纯正的舞蹈文化,他们也正是在演绎本土的民族舞蹈,而在这种文化意识的熏陶中,他们能把握的游刃有余也是无可厚非的。可见,在艺术表现中,舞蹈本身的文化意识对舞蹈表现力掌握和发展起着这关重要的作用。
2 . 2体育舞蹈选手身体素质的差距
体育舞蹈是一项大强度的身体运动,而选手在赛场上所展现的优美的身体线条,健美的身材也让人大为赞叹。在选手同场竞技时,观众很难分辨各选手技术的高低,女选手随着音乐,在情感充分的投入中,利用自己修长的腿部线条,绷起脚背去做延伸;收紧全身的肌肉,快速的流畅的去做旋转;性感紧致的后背让人不仅是羡慕,更是充分展现了女性的柔美性感。而男选手在场中挺拔的身姿和饱满的肌肉线条更让人感到男士的阳刚之气,无不展现出一种自然的人体美,而中国选手在身材方面较为瘦弱。另一方面,中国选手在舞蹈速度、耐力、旋转、柔韧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这与西方人本身的身体形态和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们每天不仅安排大量的身体体能的训练,还会配有专门的力量、速度训练,而中国选手练习时太注重舞蹈技术和套路的练习,忽视了体能的训练,没有科学的安排。所以在体育舞蹈比赛中,很多旋转、托举等动作中国选手总是感觉完成的比较吃力,不够完美。
2 . 3由于文化差异产生的其他差距
首先,舞伴间配合的默契太少。体育舞蹈在评分或观赏上,两人的舞蹈配合的好坏占很大的部分。舞伴在舞蹈中不仅要把自己的技术展现好,更重要的是怎么配合舞伴把舞蹈整体表现到完美、和谐。两人的配合不仅包括肢体和眼神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心领神会的默契,而这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双人的练习和磨合。在各大比赛中都会设有少儿组,其中最小的选手只有五六岁,外国的职业选手大也大都从少儿时期就开始搭档跳舞。在获得较好成绩的选手中,他们大都配合了10年以上。而中国选手大都从考入院校时才开始真正的固定配合练习进行比赛,另外,中国选手换舞伴过于频繁也是制约两人舞蹈进步的因素;其次,动作编排上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在观赏西方选手表演或比赛时,总会感觉他们的舞蹈会跳出自己的特色,表现很自然,就像为他们“量身定做”一样。而中国选手在舞蹈时总感觉是在完成动作,没有根据自身的特点或优点进行编排,这样在表现时会显得过于苍白,不能很好的展现自己的风格;最后,我国选手的运动寿命太短。在中国体育舞蹈发展中,少儿和青少年占绝大多数,专业的舞蹈选手会进入院校学习,然后进行比赛。而大多数的毕业或者拿到好的成绩的选手就会选择退役。这让他们的舞蹈比赛之路只有短短的十多年。外国选手在与中国选手比较时,会感觉到他们的舞蹈很有味道,像是在演绎他们真实的生活和情感。因为他们在经历十多年的训练,比赛中积累了丰富的阅历,有着自己对舞蹈的深层体会和理解。可以看出,精湛的舞蹈表演也需要时间的沉淀。
3中国体育舞蹈文化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思想观念的开放,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更是将体育舞蹈列为推广项目之一,体育舞蹈在中国的发展真的是十分迅速。[4]现在生活中人们更注重的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而体育舞蹈满足了人们对健身和休闲娱乐的需求,它不像其他体育运动那样动作单一,体育舞蹈丰富的肢体动作再配有动人的舞曲更是吸引了大批的爱好者。在世界体育舞蹈比赛中,中国的选手也不在少数,但中国现阶段体育舞蹈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训练方面却没有科学系统的体系,因此我们应该向西方学习体育舞蹈的培训经验,科学的的选材,制定科学有效的训练方案。
同时,我国的选手还应进行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文化修。除了学习体育舞蹈技术,还要掌握不同舞蹈种类和文化艺术的学习,尤其是对西方体育舞蹈的历史、文化、音乐、审美等方面的学习。只有在文化和技术双重进步中,才能使体育舞蹈更接近国际更全面的发展。
4结论与建议
4. 1结论
研究认为中西体育舞蹈水平较大,这与双方各自的历史文化有密切的关系。由于体育舞蹈传入中国较晚,西方体育舞蹈选手表现力较强,中国体育舞蹈选手的舞蹈表现较为含蓄。研究中西方体育舞蹈的文化差异,有助于我国体育舞蹈选手更好的汲取西方选手的特点优势,发扬自身特性,不断进步发展。另外借鉴西方自由,开放的文化特点,能为我国体育舞蹈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4. 2建议
根据研究发现体育舞蹈文化和其艺术表现力之间存在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要求在平时训练中不仅要注重动作技术的规范,而且要提高对体育舞蹈文化的了解和学习。
中西方烹饪文化差异 第10篇
一、烹饪差异
1) 食材。受不同风俗习惯、地理位置、物产、人文等因素的影响, 中西方在食物处理上有着很大的差异。西方多食鸡肉、牛肉、猪肉。中国人喜食牛羊肉、鸡肉。除此之外, 狗肉、兔肉、蛇肉、猴脑、牛蛙等也多出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香料的选择上中餐多用八角、桂皮、花椒、香叶、胡椒、咖喱、香菜、五香粉、孜然、回香、豆蔻;西餐则多要牛至、百里香、迷迭香、马佐林、番茜、香草、罗勒、紫苏、西子等。在调料的选择上, 中餐多用葱、姜、蒜、盐、花生油、糖 (白、红糖) 、味精、生抽、老抽、蚝油、麻油、红油、胡椒粉、五香粉、白醋、陈醋、浙醋、料酒、南乳、腐乳、海鲜酱、豆瓣酱、虾酱、花生酱、鸡精、柠汁等;西餐多用蒜、葱、橄榄油、淡奶、炼乳、奶油、黄油、酸奶、奶酪、番茄酱、咖喱、红酒、白兰地、白葡萄酒、朗姆酒、香槟。在食材加工上, 中餐一般比较复杂, 有整体 (Whole) 、块 (Cubes) 、片 (Slices) 、卷 (Rolls) 、条 (Strips) 、段 (Segments) 、丝 (Shreds) 、丁 (Dice) 、粒 (Grains) 、末 (Mince) 、蓉 (泥) (Mash) 、浆 (Thicklyliquid) 、汁 (Juice) 等;西餐原料的处理则较为简单, 一般有块、片、丁、泥等几种形状。一提到冷冻食品 (Frozen Food) , 我们首先想到的大概是市场上常见的冷冻的猪肉、牛肉、羊肉、海鲜、鸡肉、各种肉丸、饺子、南瓜饼等食材。而西方尤其是常年比较冷的国家, 市场上常见的Frozen Food除了上述我们有的之外, 还有各种冻菜。将胡萝卜、菜花、彩椒、黄瓜等切成1厘米见方的小丁, 装入塑料袋中。每袋大约有400克左右在市场上出售。
2) 食物处理。在火候的掌握上, 中式烹调讲究用火, 文火慢炖、大火出锅、爆炒等多种加工方法中许多是西餐中没有的, 西餐烹调加工时间较短、火温适中。三是调味, 中餐的复合味型多, 要求原料入味, 西餐则强调原料本味及调料的独立使用。中国的各大菜系的汤品几乎都不需要使用搅拌机打碎;而西餐的汤品则大多需要搅拌机打成糊状。中国有句习语叫药补不如食补。用食物的营养预防疾病, 增强身体抵抗力, 补气血, 养颜美容。菜肴讲究的是荤素搭配, 主菜和配菜讲究视觉上的搭配。西餐则多讲究食物的营养成分。
3) 烹饪技法。西方普通家庭常用烹饪技法主要是roast, braise toast, bake、stew等几乎不生成油烟的技法, 而著名的薯条则一般在快餐店中购得, 所以一般不安装抽油烟机。没有油烟, 西方家庭大多选用开放式厨房, 即将餐厅和厨房同置于同一空间内, 使其具有饮食、娱乐等功能。是情感沟通和朋友聚会的理想场所。中国家庭烹饪技法最常用的有炖、煨、煎、炸、酥、爆、炒、熘、滑、干炒、干煸、焙、煮、汆、涮、烧、烤、烘、蒸、腌、卤、酱、熏、酿、扒、烫、糟、拔丝、挂霜等。由于中国的烹饪技法太多, 西方的则较少, 所以很难找到合适英文单词进行一对一的翻译。由于经常炒菜或是油炸食物, 家家户户必有抽油烟机。中式厨房多是封闭式的独立空间, 专门用来做饭。餐厅与厨房隔离开。中国烹饪不但有各种各样的技法, 还十分讲究摆盘。各种时令果蔬都可以被雕琢成精美绝伦的工艺品摆在盘边上装点主菜。如果用英文carve (tomakeobjects、patternsetc.bycuttingawaymaterial fromwoodorstone) 或是sculpture (aworkofartthatisasolidfigure orobjectmadebycarvingorshapingwood, stone, claymetal, etc.) 等有雕刻含义的词汇则不能很十分准确的描绘那些精妙的“工艺品”。
4) 烹饪炉具。中国常见的家庭烹饪炉具是电磁炉或是使用煤气的炉灶。90年代之前大多使用煤气, 电磁炉也是最近十来年才开始使用的。农村家庭则要用到靠柴火做饭锅台和风箱。西方普通家庭则是使用炉灶加烤箱一体式的炉具且多用电力。
5) 烹饪厨具。锅是中国的传统厨具。炒菜用的锅大多是有凸面的锅底。煲汤则大多用的砂锅或是陶瓷锅。西方的锅则是平底的铁锅。锅的英文有pan、pot、boiler、和cauldron.Pan的英文释义是container, usually made of metal, with a handle or handlers, used for cookingfood.西方人用的Pan都是平底的。Pot的英文释义是adeep round, usuallymetal, containerusedforcookingthingsin.西方人用的Pot也都是平底的。Boiler的英文释义是acontainerinwhichwateris heated to provide hot water and heating in a building or to produce steaminanengine.Cauldron的英文释义是alargedeeppotforboiling liquidsorcookingfoodoverfire.由于以上古老的英文单词都不能准确的说明有中国特色的锅, 于是英文借入Wok (alargepanshapedlikea bowl, usedforcookingfood, especially Chinesefood) 。Wok也不能完全形象的说明中国的锅。
6) 烹饪刀具。西式菜刀刀面长方形, 较窄。刀尖和刀背几乎在同一水平面, 刀刃在末端呈弧形向上, 刀尖直接向外。西式刀比中式刀轻巧一些, 功能上专刀专用, 发展了一系列不同功用的小刀。西式刀比较轻, 切法是刀尖几乎不离开案板, 只是抬起刀子的后半部分, 像是铡刀的用法。西方人相对喜欢开放式的刀架, 因为这样既不会藏污纳垢, 也便于清洁。中国菜刀刀面长方形, 近乎于正方形, 刀尖几乎和刀刃保持在同一平面上。中式菜刀, 是靠刀子的重量, 从上到下的切。中国人大多喜欢全封闭式或者是半封闭式的刀架, 至少要把刀尖给掩盖起来。
二、结束语
受地域、环境、习俗、人文等方面的影响, 中西方在烹饪方式上有了较大的差异。仔细研究汉英烹饪词汇的语义会发现, 汉语的词化程度总体上远高于英语。了解两种语言在烹饪词汇上的共性和特性, 将有助于学生更好了解中西方烹饪文化差异。
摘要:中西方人民都十分注重饮食。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广受喜爱。本文从食材、食材处理烹饪技法、烹饪炉具、烹饪厨具、烹饪刀具、等几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西方烹饪方式的差异。
关键词:烹饪方式,食材,烹饪文化差异
参考文献
[1]马斯洛.马斯洛的人本哲学[M].刘烨译.呼伦贝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2008.
[2]杜莉, 孙俊秀, 高海薇, 李云云.筷子与刀叉中西饮食文化比较[M].四川: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7.
浅析中西文化的差异 第11篇
关键词:亲属称谓;社会称谓;文化差异
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4-0130-02
一、文献综述
(一)中西方研究学者的成果简介
在西方国家中,很多的语言学家都在专心致力于称谓语的研究,并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与Brown和Gilman(1960)关于第二人称代词的研究成果有着非常着密切的关联。Brown和Gilman(1960)在关于第二人称代词的研究中得出了非常权威的结论:代词的语义关系一般被分为权势(power)和团结(solidarity)两个方面,同时他们还使用了相应的拉丁词语vos和tu的首字母对相应代词进行了相关的标示。其中,前者表明尊称,通常处于权势低的一方只能使用V,而处于权势高的一方才能使用T,并且不可以互换,即所谓的称谓语中的非对等性方式;而后者表示亲近随和的意思,通常在熟悉和非正式场合才会被人们使用。然而在西方国家的英语中,第二人称并没有T/V的差别。同样情况下,要体现出互动交流双方的权势或是同等关系时,所使用的语言标志则是借助于在对对方姓名称谓的使用上面。《后汉书.郎顗传》:“今去奢即俭,以先天下,改易名号,随事称谓。”中的动词“称谓”是在中国文化历史进程中最早提及到有关于称谓的文献记载。在会稽王司马道子的书启《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虽幽显而谋,而称谓未尽,非所以仰述圣心,允答天人。”这句话中出现了表达称呼、名称的意思的“称谓”这个词语。直到20世纪50年代,著名学者赵元任开始对现代汉语称谓系统进行相关权威的论述,在他的著作《中国人的各种称呼》中就详细地阐述了有关于中国人在日常交往中所使用的114种亲属称谓形式。
(二)称谓语的定义
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不同国家的学者们,对称谓语的定义也不同,例如:
(1)“the correct title or expression of politeness to be used to someone in speech or writing.”(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1978)
(2)称谓通常是指习俗礼制与语言的结合体,是关于人际之间用作叫法、称呼的语言习俗。
(三)称谓系统简介
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是将人际称谓系统分为亲属称谓系统和社会称谓(或社交称谓)系统两大类。其中亲属称谓系统主要用于指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中人们互相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婚姻、法律等关系的亲戚和亲属之间的称呼。而社会称谓系统是用于指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中人们与非家庭成员之间互动交流时所使用的称呼方式。其中亲属称谓系统中的各种亲属称谓由于受制于特定的关系所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社会称谓形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时由于受到社会关系、社会角色、实际语境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会出现不同的变化,所以具有不稳定性。
二、研究过程
(一)中西方社会文化背景与社会性质的差异
在中国,自古以来,人们日常生活交往中一直沿袭着血缘亲族制度,即宗法制度。所谓的宗法制度,简而言之就是“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纲”,它是中国社会数千年历史积淀出的一种既包含真神权又包含着君权的血缘亲族制度,是以每个家庭的父系血缘为基础的并且围绕等级明显的家长制度来确定家庭内部亲属的辈分关系的制度,是通过严肃区别血亲与姻亲、宗族与外宗族的关系,以明确每个人在整个家族中所处的名分地位、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的家庭制度,是维系并体现了中国家庭宗法文化的核心制度。这种等级分明的宗法制度造成了汉语亲属称谓体系名目繁多、系统复杂。例如:按辈份分,可分为父辈、叔辈、同辈;同辈按年龄又为分为姐姐、哥哥、弟弟;按血缘又分为父系和母系。在父系中的女性称为姑姑,母系中的女性称为姨妈。同时按血缘又可分为直系血缘或者旁系血缘,例如孙、侄孙,按年龄的大小有伯伯、叔叔等称呼;按血亲或姻亲又有哥哥、嫂嫂、姐姐、姐夫等等亲属称谓。又例如,处于中国家庭中的兄弟姐妹通常会按长幼即年龄大小加以称呼,如大姐、二哥、三弟、二妹等。而在文明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三面被海洋环绕,土地极其贫瘠,地理环境相当特殊的西方国家,为了实现人们驾馭海洋、征服自然的精神的需要,只能借助于海外殖民扩张,这同时使西方文明能更进一步获得发展。所以,西方国家的文明从一开始就具有开放性。文艺复兴、工业革命率先在西方国家发生,西方国家比较早地进入工业化社会,使得西方国家率先建立起了以工业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同时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资产阶级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人们思想的核心是自由、平等、博爱。在这种自由、平等、博爱思想的引领下,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之间乃至家庭成员之间经济上相互独立,居住非常松散,家庭成员之间不注重彼此间的依附关系,亲属观念淡薄。因此,西方英语国家中血亲、姻亲的称谓形式比较简单,没有内外主次的区别,也不区分男女。例如,姐、妹同为“sister”一词。“grandmother”,既用来称呼奶奶,也用来称呼外婆。姻亲、血亲不分,例如“cousin”一个称谓语就涵盖了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兄、表弟、表妹。夫妻双方对对方同性别、同辈分姻亲的称呼语也同样简单,例如,丈夫或是妻子在称呼对方的父亲时均使用为“father—in—law”这个词语。
(二)中西方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
中国社会在走向文明的历史征程中,相当长的时间里,政治上奉行的是代表着权贵意志的皇权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生活上沿袭着以家族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主导的宗法制度,简而言之就是等级制度在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近代学者严复在他的醒世之作《论世变之亟》中曾写道:“中国最重三纲。第一纲就是‘君为臣纲,君臣之间,臣与臣之间,臣民之间各有称谓;第二纲是‘父为子纲;第三纲是‘夫为妻纲。”中国的这种具有鲜明特色的纷繁复杂的等级制度,造成中国称谓系统中名目众多、形形色色的称谓语。例如,在同辈人之间或上对下的关系中使用的称谓语,基本上就不能用来称呼长辈。直接称呼长辈的姓名会被认为没有教养,是不能被接受的。亲朋好友之间称呼用昵称,如小敏、君华、小平等;单字一般用于恋人或至亲之间。并且汉语环境里对等级看得比较重,年龄小的要对年龄大的表现出尊敬,于是就称呼“老王”或是“王老”;老者要对年轻人表现出爱护,就称“小王”。而英语中对年龄较为忌讳,通常不会在名字上涉及年龄的问题。endprint
西方国家实施的是宗教政治统治, 所以西方人的思维与思想受基督教的影响非常深远。在西方人眼中,一个单独的灵魂是信仰,只要每个独立的个体能够自由的享受到上帝,有信仰里的兄弟姐妹,那这个个体就是幸福的,即便这个个体没有和蔼可亲的亲人朋友。因此,在西方国家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与权威的是教皇,各个层级的官僚政府机构以及国王所统治管辖范围内的各级宗教组织都是在教皇统治下的。西方国家通常是以首名或者是教名称呼对方,并且西方人的姓名大多来源于《圣经》。例如,西方人感情外露,善于表达,在于家人、爱人讲话时,常会用一些昵称,在美剧《绝望的主妇》中这类昵称的例子非常多,如Karl总是称Susan为SusieQ或是Suze,Bill是William的昵称。不过Williamde的昵称有好几种形式,Bill是最常见的一种。三个叫William的人,有可能第一个被称为William,第二个被称为Will,第三个被称为Bill。昵称的使用原则跟汉语中较为类似,即需征得对方同意,或在对方要求之下才这么做。但英语中人们提出这种要求的频率比汉语中要高的多。一般地,如果对方说My friends call me...或是Please call me...即表明对方许可你或在明示你要使用对方的昵称。英语人士较为随和,喜欢别人以昵称称呼自己,即便是在刚认识的朋友之间、异性之间或年龄相差悬殊的朋友之间,只要不是很特别的场合(例如商业会谈中)。在西方文化中还有很多甜的腻人的表达。人们用它们来称呼自己的爱人、家人或是亲近的朋友。如在美剧《绝望的主妇》中,Lynette称自己的孩子时用sweetie,Lynette和Tom,夫妻之间更是以honey、babe相称。所以说,中西方称谓语存在很大的差异。
(三)中西方价值观的差异
中国人非常看重人际关系,具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中国人自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一直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国人认为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该根据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履行相应的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这种集体主义价值观以及由集体主义价值观衍生出来的社会行为准则反射到称谓语上,造成中国丰富多彩的社会称谓。例如,在社会人际交往中有一条行为准则就是“谦虚”、“尊敬”,正是这一条人际交往的行为准则,使得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互动中对他人都使用敬称,对自己则使用谦称,例如表示谦称的词汇有“鄙人”、“在下”、“小弟”、“属下”、“老朽”等,称自己这方的人为“家父”、“家慈”、“家兄”、“弊岳”、“拙荆”、“贱内”、“犬子”等等;表示对对方敬称的称谓语有“令尊打人”、“尊夫人”、“尊翁”、“尊府”、“令堂”等。
在西方国家, 由于深受宗教的影响,西方人不是很看重人际关系,人们在价值取向上是个人主义。西方人崇尚追求自由竞争、人人平等,喜欢自我表现和自我肯定,看重个人权益,主张自我独立,亲族观念非常淡薄。正是这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使得西方人在交际中很少使用谦称,所使用的称谓语也是非常简单的。例如,在对对方使用尊称时,一般采用通用形式“Mr”、“Mrs”、“Miss”、“Sir”和“Madam”等。通常情况下“Mr”、“Mrs”、“Miss”可与姓或者姓名连用。“Mr”、“Mrs”,“Sir”和“Madam”,是英语中的两组敬称。“Ms”是“Mrs.”、“Miss.”两个称谓语合成而来的一个用于对女性的敬称,一般使用时要与姓氏或姓名连用,婚姻与否都可以使用。
三、启示
中西方纷繁复杂的称谓语系统,体现了中西方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语言文字发展历程,同时也体现了中西方文化的各种差异。对于一个想学好语言的学生而言,要对中西方称谓语作深入的了解,同时理解好称谓语差异背后的文化差异,这样才能在对外人际交往中游刃有余。而作为即将从事外语教学的工作者,在教学中要重视中西方文化差异,通过对中西方相关语言的文化、各民族价值观、文化观念等方面的介绍,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语言的文化背景,使学生能够在轻松的环境中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李晓娟.英汉称谓语的差异及其原因[J].语文学刊,2009,(3).
〔2〕祝畹瑾.社会语言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翻译与中西文化的差异 第12篇
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化不是泛指的一般知识, 而是“在某一民族、宗教或组织中, 其传统的独特结构所含有的惯常信仰、社会礼仪和生活特性的总体”。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 每个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 并且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因此文化具有民族性, 通过民族形式的发展, 形成民族的传统。文化又是独特的, 各种文化是互不相同的, 特别是中西方文化, 由于地域及生活环境不同, 造成中西文化的差异, 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文化的载体, 语言记录了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史, 它是一面镜子, 反映一个民族, 一个社会的全部活动方式, 所以说语言与文化有着许多密不可分的关系。对待异域文化, 首先有个出发点的问题。不管那个民族或那个人, 在空间上无疑都会取自己所处的位置, 作为视野的出发点。在这个意义上说, 以“我”为中心或以“我”为本的倾向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一种主要倾向。问题是人们能否意识到这一倾向有可能带来的视野狭窄或其他危害。站在自己的位置上, 以自己为中心, 未必就一定会有危害。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 具有差异性, 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按《辞海》的解释, 所谓差异, 就是没有激化的矛盾。如何对待异域文化?是激化矛盾, 还是互通有无、互相尊重、平等对待, 这是个关键问题。
二、翻译是文化的传媒, 起着不同文化交流的中介作用, 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桥梁作用”
面对不同文化差异, 面对事实上存在的矛盾, 翻译首要解决的问题, 就是如何对待不同的文化, 是偏向一方, 以牺牲一方的利益为代价?还是以不偏不依的态度, 努力促进沟通与交流?翻译活动, 就其具体操作而言, 是不同语言的转换活动, 而就其实质而言, 是一项跨文化的交流活动。翻译活动从一开始出现起, 便与各民族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交流往来结合在一起, 没有交流, 就没有翻译的必要, 没有翻译, 异语、异质文化之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中西文化差异较大, 涉及的范围也很大, 不能一一论及。本文就人们熟悉的动物龙狗的翻译浅谈中西文化的差异。
三、龙 (dragon)
汉语和英语中都有“龙”的字眼。但在汉语中, 龙 (Chinese dragon) 多用于好的意思, 如龙飞凤舞 (气势雄壮奔放) , 龙凤成祥 (吉祥如意) , 龙腾虎跃 (威武雄壮, 意气昂扬) , 等等。在中国, 有关龙的文化可谓渊源流长。在中国古代传说中, 龙是一种会飞、会走、会游泳、可隐可现、能兴云降雨的神奇动物, 常被引申为“珍异”、“高贵”、“吉祥”的象征。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 皇帝就是“龙”的化身, 谓之“真龙天子”, 其后代就是“龙子龙孙”。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 汉语也沉淀出了龙王或龙公 (神话中统领水域掌管兴云降雨的龙神) 。龙颜、龙庆、龙宫 (豪华住宅) 、龙袍及至龙头 (关键人或事) 等许多与“龙”有关的吉祥话或敬语;甚至有许多带“龙”字的地名、物品名 (食物、药品) 等, 如:龙亭 (河南开封) 、龙华寺 (上海龙华) 、龙兴寺 (安徽凤阳) 、龙虎山 (江西贵溪) 、龙门石窟 (河南洛阳) 、龙江玛瑙 (黑龙江省) 、龙虎会 (广东名菜) 、龙井 (优质名茶) 、龙骨水车 (古代水工具) 。在人们的生活中, 有耍龙灯和赛龙舟等喜庆活动, 还有传统的端午节 (Dragon-boat Festival) 等等;龙还是中国特有的十二生肖之一, 人有龙属, 岁有龙年。这些均来自于古代汉民族对龙的信仰和崇拜。现在作为炎黄子孙的汉民族常自称为“龙的传人”。龙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已众所公认。
在英语中, “龙” (dragon) 是没有地位的爬行动物, 是令人憎恨的象征。因为在西方神话传说中, 龙 (dragon) 是一只巨大的蜥蜴, 长着翅膀和长长的蛇尾, 身上有鳞, 能从嘴中喷火。《圣经》里多次提到的魔鬼撒旦 (Satan) 是一个与上帝作对的诱惑者、考验者和反叛者的形象, 它就被称为great dragon或old dragon。因此在西方人的心目中dragon (龙) 总是代表邪恶、恐怖。如果描写一个尊贵、善良、忠诚绝不用dragon。因为:If you call a woman a dragon, you mean that she is fierce and unpleasant. (如果你把她叫作龙, 那么你的意思是指她凶狠, 让人讨厌。)
四、狗 (dog)
汉语和英语“狗”的含义大不一样。在中国, 由于狗的听觉、嗅觉都很灵敏, 主要被当作看家护院的家畜豢养, 因此就被用来比喻供使役、助人作恶的人, 如:狗腿子 (帮凶, 走狗) ;狗崽子 (遭唾弃之人的子女) ;狗血喷头 (骂得淋漓尽致, 非常厉害) ;狗急跳墙 (走头无路时不择手段) ;狗头军师 (为坏人出谋划策的人) ;鸡鸣狗盗 (卑下而不足道的技能或本领) ;鸡犬不留 (杀戮残酷) ;鸡犬不宁 (骚扰十分厉害) ;狼心狗肺 (贪婪、狠毒) 等等。在英语中dog这个词有时含有贬义, 用来指层次不高的人或物, 如;This country is going to the dogs. (这个国家糟糕得快完了。) 然而, 在西方, 人们通常将狗作为宠物来养。狗被称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是人忠诚的伴侣动物。因此西方人从不吃狗肉, 对其他民族食狗肉的行为感到不解与反感。正是基于这种文化底蕴, 英语语言中这个词或与之有关的各种说法多含褒义, 或是含中性意义, 如;top dog (最重要的人物) , lucky dog (幸运儿) ;love me love my dog. (爱屋及乌) ;He worked like a dog. (他干得十分卖劲) ;It rains cats and dogs. (天降倾盆大雨) 。另外, dog有时用来指人 (意为guy或fellow) , 如dirty dog (坏蛋) ;handsome dog (美男子) 。还可以表示一种亲切得关系, 如:You lucky dog. (你这个家伙真走运) ;What a lazy dog he is. (他这个家伙真懒) ……这些话不仅没有任何侮辱、贬低他人的含义, 相反听起来让人有种亲昵的感觉。
当今世界变化越来越快, 时尚的变迁、科学的日新月异, 哪怕是日常生活中极其细小的变化, 都与人们的生活经验、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有许多密不可分的关系。熟悉人们的生活环境、了解本国与他国的文化背景知识对填补中西国家的文化差异、顺利地进行跨文化交际会大有益处。
摘要:中西文化, 具有共性, 也有各自的个性。从翻译的角度看, 中西文化所具有的共性, 构成了翻译的可行性或哲学意义上的可行性;而不同文化所具有的个性, 则构成了翻译的必要性, 但同时又构成了翻译的重要障碍。本文从人们熟悉的动物龙虎狮狗的翻译浅谈中西文化的差异。
关键词:中西文化,差异,翻译
参考文献
[1]张红梅.浅谈文化对语言的制约关系[J].黄淮学刊, 1997,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