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信访举报形式及如何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精选2篇)
浅析当前信访举报形式及如何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 第1篇
浅析当前信访举报形式及如何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
好的形势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过去的一年,全国信访工作总的形势也是比较好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增多,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集中显现,信访举报工作和应对群体性事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信访总量保持高位运行,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问题严重。近两年,全国信访总量仍然保持在历史高位。下面具体讲讲我们常德市的信访形势,其实常德市的信访形势也是全国的一个缩影,目前全市的信访形势正呈现以下趋势:一是总量攀升的趋势。自2004年全市信访量出现高峰以来,近几年一直在高位运行,每年市县两级信访总量都在6万件人(次)左右,且有进一步攀升的趋势。二是人员上行的趋势。越级上访逐年增多,矛盾积压、信访上行的问题十分突出,市和市以上的压力明显加大。三是行为无序的趋势。信访过程中的越级性、群体性、对抗性、极端性、突变性特征越来越明显。有的缠访、闹访,侮辱、殴打接访工作人员;有的扯横幅、穿冤衣,甚至堵门堵路,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制造社会影响(有的行为极端,以服毒、自焚、跳楼等自残、自杀行为相威胁。常德市与全省、全国一样,形势也不容乐观,有3个令人担忧的变化。第一,存量在减少,增量在扩大,变量在增加;第二,到区县上访在减少,到市里上访在扩大,赴省进京在增加(现在我们信访室一年受理的信访举报比下面9个区县(市)受理的信访总量还要多,有时群众举报一个村支书都要到市纪委上访);这就说明群众对上级纪委充分信任,而对基层纪委信任度参下降。第三,正常上访在减少,非正常上访在扩大,非法上访在增加。去年,我市发生了近10起极端恶性涉访事件。其中市委门口就发生了一起上访者手拿汽油要自焚的事件,因为门口经警和信访干部及时制止,才未酿成严重后果,市委为此奖励了当班经警一万元钱。今年以来,群体性越级上访的势头有增无减,特别是几起赴省进京越级集访,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今年1月13日、2月5号,就发生了原安乡粮食系统下岗职工上百人两次集访、冲击县委、政府的上访事件,相关人员在公安的强制带离下,事态才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市委门口也发生了好几起上访者服农药的事件。
2、是信访问题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会保障、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下面再说一下我市的市情:我市信访工作具有一些独特的市情,军队退役人员多、移民多、下岗职工多、征地拆迁人员多、外出务工人员多,信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第一,我市是兵源大市。全市共有各类军队退役人员30余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0。自2000年以来,受全国军队退役人员串联上访的影响,我市各类退役人员群体参与了上访,而且许多全省的牵头人物都出自我市。第二,我市是移民大市。全市共有各类移民60万人,占总人口的1/10。移民问题始终是一个没有彻底解决的社会问题,信访维稳任务很大。第三,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常年有100多万农民外出务工,50多万亩责任田流转经营。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出台后,过去流转出去的土地都纷纷要求收回,引发了大量田土纠纷。第四,我市是城市拆迁规模较大的市。前些年旧城改造力度大,整个旧城区80%已经拆建,涉及拆迁3万户、近10万人,占城区人口的1/6。近些年旧城改造和新城拓城产生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第五,我市是国企改革启动最早的市。1999年启动市、县两级国企改革,共有20万人置换身份,部分下岗职工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有的需要通过推进发展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则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层级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因此,处理这些信访问题难度加大。
三是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未来10年中,群体性事件将是中国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也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最大的挑战。中国未来面临的五大问题,都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触发点。
第一是社会贫富差距过大,这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出现了背离;
第二是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中,会引发不安和动荡,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
第三是腐败,腐败永远是人们对政府意见最大的地方,现在的腐败已经从腐败事件转化为一种腐败文化,这是很危险的,未来10年,国家反腐成效的好坏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第四是就业问题;
第五是社会信任感的丧失,这种不信任充斥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各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而这恰恰是一个国家的软价值,信任感缺失,足以给社会稳定造成威胁。
仅2008年一年,就发生了十多起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的事件。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湘西吉首事件,重庆、甘肃永登、海南三亚、福建莆田、广东汕头出租车罢运事件等等。09年3月份,又发生了海南东方感城事件。这些事件给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巨大冲击,有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有的付出了血的代价。瓮安事件造成瓮安县委办公楼全部烧毁,县政府、县公安局共151间办公室被烧,档案资料和户籍资料全部烧毁,46辆交通工具被烧毁、9辆被砸坏,数十台办公电脑被抢走。陇南事件共砸烧办公用房110间,车辆22台,市委10个单位的办公设施及文件资料被砸坏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800多万元。孟连事件发生了严重的警民冲突,共有41名民警受伤,2名胶农死亡。这些事件在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对我们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提出了严峻挑战。
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在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国内外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多,这对我们做好信访举报和应对群体性事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一,经济体制、利益格局的新变化给协调利益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由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和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水库移民、企业改制、矿产开发等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影响的群体频繁串联、上访,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基层选举、涉法涉诉等问题也引发不少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瓮安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一个女学生的死亡,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该省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一次群众座谈会上表示,6.28事件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的问题应引起反思。”人们常说,几条泥鳅翻不起大浪。同样道理,几个黑恶分子,也难以挑起那么多的人去对抗政府。正是因为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紧张,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满意,有时候一点小火星,就能激起人们心底的怨气和怒气,造成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云南孟连事件也是这样,随着国际橡胶价格的大幅飙升,孟连胶农要求企业提高橡胶收购价,但当地党委、政府却站在企业老板一边,没有满足胶农诉求,从而激起民怨,造成严重的警民对峙。网上一项党风廉政民意调查显示,群众认为“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反映的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是前一阶段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这些情况说明,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将开始破题,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可能增多。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第二,民主政治、思想观念的新变化给化解社会矛盾提出了新的课题。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但一些群众的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在一些上访事件中,一些群众的不良心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告状有理心态。一些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受了侵害,是受害方,理在他这边,于是理直气壮,总觉得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因此,往往不顾后果,而采取过激行为,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触犯法律法规。
二是法不责众心态。人多势众,认为人多可以壮胆,天塌下来众人顶,板子也打不到具体的人头上,因此,一些上访者往往依仗
人多,有悖无恐,甚至组织集体上访,制造事端。
三是老弱病残最有效心态。弱者最容易引起社会同情,可以扩大影响。而且不用担心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一些上访者往往让老弱病残者充当排头兵,而自己则躲在身后出谋划策,幕后指挥。
四是政府怕告状心态。一些部门在处理集体上访事件中,不是按照事件性质,严格依法、依政策办理。对一些无理取闹者随意许愿表态,从而使个别群众误认为政府怕告状,领导怕上访,于是无论事大事小都要上访。
五是越闹大越好心态。一些上访者片面认为,小打小闹,没有影响,“事不烂,冒钱赚”,只有将事情闹大,才能引起领导关心,社会关注,事闹得越大,自己的问题越容易解决。因此,上访中往往采取过激手段,违法行为,甚至引发重大事件。在我这几年的接访过程中,我感觉上访者尤其是一些老上访户普遍具有以下四种心态:一是认为不上访不解决问题,信访不信法(最近网上一起上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身为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新的消息是该法官已被免职)。
二是认为不找领导上访不解决问题,信领导不信干部;
三是认为不到上面上访不解决问题,信上不信下;
四是认为不搞非正常上访不解决问题,信非法手段不信合法手段。
遗憾地是:这四种心态,又成为我们目前的客观现实。很多问题,找法院解决不了,信访解决得了;找下面解决不了,找上面施压解决得了;找一般干部解决不了,找领导、找大领导解决得了;正常上访解决不了,非正常上访解决得了,以此成了恶性循环。
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
①政府丧失了威信和公信力,认为只要闹,政府就会让步;②社会丧失了公平、公正,一个非法上访的人,不仅不付出成本,而且还得到补偿;③法治出现倒退;④一些干部对此失去信心,不敢管、不愿管,听之任之;⑤财政为此付出巨大成本,耗费了巨大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财力。
甘肃陇南事件原本只是一起因征地拆迁引起的集体访,通过信访工作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但最终却从30人的集体上访演化成为数千人的打砸抢烧恶性群体性事件,走到违法犯罪的邪路上去了。这样的事例说明,如何准确把握在民主政治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和社会心态的发展变化,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引导,防止少数社会成员的不满情绪、失衡心理成为不和谐不稳定问题的诱因,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第三,社会管理的新变化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30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而且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特别是随着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的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的趋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2008年9月下旬至年底,国内多个省份先后发生了中小学教师上访事件,这场以“经济利益”为主题诉求的上访**,主要发生在县及县以下的农村地区,被业内视为农村教师群体被压抑的诉求的集中展现:既有待遇应得未得引发的不满,也有群体利益长期未得到重视的积怨;有生活窘境催生的利益诉求, 也有行业内贫富差距发酵的失衡心态(这一年网上还发生了这样一个插曲,有一名自称是湖南邵阳的教师在网上发帖,强烈要求取消教师节,获得众多网友的跟帖。他在帖子中说,“当了14年的教师,工资还不够买90斤猪肉”,令他不禁感慨“我们连臭老九都不如”。加之教师队伍里少数害群之马抹黑了教师的形象造成社会对教师的不尊重,让他觉得死守着教师节没有意思,因此,他强烈要求取消教师节)。现实的情况也是条件,(越艰苦的地方,教师工作压力越重、收入越低。当前城市教师待遇远远优于城镇,城镇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收入又远高于农村偏远地区。这种行业内部的收入分配不均更加剧了农村教师流失和教师的心理失衡。)这起上访事件在中央宣布开始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后,得以平息。
信访发展到今天,又出现了新的门类,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吃”信访。所谓“吃”信访,即个别人把信访作为“致富捷径”,老百姓称此是“吃”信访,当然吃信访的是极少数人,但其“吃”法可谓五花八门,荒诞不经。河南省单身农民江某赴京上访,其理由是:他没有妻子,政府不给他介绍个老婆就是不关心他,所以来上访,还说什么“国家不给他说个老婆,就是不要他了,“国都不要民了,民还要国干什么”,还有一村民王某已连续3年赴京上访,他赴京上访的理由是“毛主席活着的时候,就说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现在毛主席已去世多年,为啥还没落实?我来北京就是问问这个”,按照属地息访的原则,江某和王某所在的乡镇领导多次耐心做工作,每当从北京接他们回村时,他们就提出解决他们的“误工费、车费”等要求,无奈息访小组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开始时解决几千元,但事隔不久,两人又再次赴京上访,上述过程再次重复,不同的是索要的补偿费一次比一次多。信访条约规定:“对无理上访者,轻则拘留,重则劳教。但对60岁以上丧失劳动能力者一般不采取该措施”,信访者正是钻了这一法律空子。吃信访的人利用国家机关全力以赴保稳定的这种心理,故意选择在重要节假日或重要会议期间上访,以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达到满足个人的无理要求目的。地方政府为了使当事人不上访,向“吃信访”者妥协,让步。使“吃信访”认为只要上访就能得到好处,甚至是原有问题解决后,又提出新的更多、更高甚至是无法满足的要求。
上述事例说明:如何准确把握社会脉搏,改进和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既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又激发礼会创造活力,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任务。
二、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和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既有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和腐败的问题,也有许多涉法涉诉等关系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重稳控人员、轻解决问题的倾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侵害上访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今年7.21湖北省委门口,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某领导(厅级干部)的妻子陈玉莲被6名便衣警察误当作信访对象被暴打,被许多网友戏称为非常6打1,《国语·周语上》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管打人者出于什么原因,是否出于误会,其动机只有一个,就是阻止群众上访。然而,如果依靠这样一种手段去对待上访群众,那么,只会引来更多的上访)。一味对上访行为限制、拦截,不仅无助于化解矛盾,反而有可能导致更大更激烈的矛盾。我们只有带着感情办信访,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二是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社会要公平,政府及相关部门首要的一条就是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信访问题、应对群体性事件,尤其要强调依法按政策办事。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重要部门,群众遇到不公正待遇,首先想到的就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今年3月28日以来,鼎城区原外贸局退休干部何某(72岁)先后多次向县市纪委和省纪委领导写信反映其退休后的工资待遇未按政策落实的问题,市纪委信访室经过调查了解,认为其不符合享受公务员津补贴的政策并给他做了答复。可何某的丈夫曾某(82岁,脑袋很清楚,耳朵几乎听不见)却多次上访市纪委,理由是同一单位的退休干部杨某等三人发放了津补贴。曾某认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并一致上访不断。信访室经过调查,了解到当时区里相关领导因为杨某等三人上访和其他原因而作为特列违规让他们享受了公务员津补贴。信访室于是又找相关签字区领导做调查,要求区里按政策取消为这三人超范围发放的公务员津补贴,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彻底平息了这起持续不断的上访。我记得当时是邹主任和我一起上门答复的,考虑到老人家耳朵听不见,我们还特地准备了书面回复,老人家看了书面答复后,感到非常满意,他对我们直言,他是外贸局其他未享受津补贴几十名职工选出来的代表,为这事大家窝了一肚子气,这下公平了,他可以对他们有个交待了。还一个劲的要我们吃西瓜,回来时两老还不由分说硬要送我们下楼。这个上访案例说明: 上访正在经历一个由求温饱到求公平的变化。既要防止不依法办事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又要防止为了息事宁人而突破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无原则地迁就、满足某些人的无理要求,从而造成一种人为的不公正。矛盾越是突出,问题越是严重,越要维护公平正义,越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
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集中力量化解多年积累的“钉子案”和“骨头案”。上访的的群众提出的要求不一,有的是有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的,有的是要求过高的,有极个别的是无理取闹的,还有的是没有什么实际问题要解决,纯属思想认识问题的。如果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跟上,只是简单地给出一个处理结果。就很难收到良好效果,一些已经作出处理的问题还可能出现反复。自2008年12月以来,桃源县漆河镇村民唐某举报该村支书贪污、村民盗窃等多个问题,县纪委和相关部门调查后,唐某对调查结果不服,继而又举报参与调查该案的镇纪委、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纪委等承办单位,唐某一直举报到市、省、中央纪委,同时又向信访局、公安厅、人大等部门举报,唐某随身带着的举报材料就有一尺多厚,好多还是特快专递,当时拿给我们看时,我是感到很震憾的。唐还多次扬言要采取过激措施,从2008年至2010年3月,市纪委登记在案的来信举报就有15次之多,此外,来访和电话举报不计其数,三天两头一个电话,举报内容都是大同小异,有时一个举报电话就讲个把小时,针对这起典型的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和举报人呈现出明显的偏执特点,我们除多次耐心细致的给其做思想工作外,还专门到县里牵头调查此事,对唐某举报的问题一项一项调查,并且上门将调查结果逐一回复本人。我们从侧面了解到唐某家庭极度困难外,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唐某对我们实实在在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至今未再上访。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不仅是正确处理的过程,还是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浅析当前信访举报形式及如何妥善应对群体性事件 第2篇
关键词:淮安市,群体性事件,特点,策略
2008年上半年的贵州瓮安事件,作为一个群体性事件在整个中国引起了很大反响,给我们一个启示,对于群体性事件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要认真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分类,以及应对策略,为淮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淮安市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1. 经济利益受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因农民具体权益受到影响,再加上规章制度不健全,宣传工作不深入,执行时生搬硬套,很容易引起大量矛盾的产生。
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拖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引发闹事。如土地、水利、矿产等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有的虽已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未能得到解决,从而演化为群体性事件。
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做思想工作,不愿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或不按政策少补偿,有的甚至采取强制手段,从而将矛盾激化。如因房屋拆迁、城市道路、移民安置、环境污染等问题若解决得不好,就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2. 个别企业效益不好,拖欠工人工资,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体制的转换,人员结构的重新组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有的企业亏损严重,发不出工资,有的企业生产运转困难而面临倒闭,工人怨气较大;有的职工不能按时领到退休金或长期不报医疗费、出差费,严重地影响了职工的生活水平,有的亏损单位的职工仅靠几百元的生活费养家度日,个别职工甚至达到赊米的地步,这就很容易引起不满,若再遇上某一导火索,就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3. 少数基层干部政策水平低,作风粗暴,伤害了群众感情,容易激怒群众的情绪,引发群体性闹事
解决因群众利益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牵扯基层干部很多工作精力。但目前从客观上看,各方面工作任务都很重,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同时,一些基层干部素质较低、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粗暴,不关心群众疾苦,生活奢侈腐化,导致一些本来不太严重的问题逐步升级、恶性发展。
二、淮安市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分析
1. 闹事的目的具有确定性
参加群体性闹事的人虽然各不相同,单个多样,但他们能够“走到一起”,就是因为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闹事者之所以要邀约众多的人参加闹事,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不论是操纵者还是一般成员,当聚集成群体时,就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主观意图。当前,绝大多数闹事事件都是直接或间接因经济利益而引发的,因政治等其它原因引起的较少。其中,直接因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以及为争夺眼前经济利益,职工经济收入减少等引起的较多。一些企业职工把企业经营不善,经济发生困难全怪罪于企业领导人,对其进行围攻,谩骂和殴打。社会上有些人对改革、开放的政策不理解,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事件不断发生,有的参与人数较多,形成群体性闹事事件。如2001年12月11日,涟水乡镇合并过程中,一些群众由于不理解和警察发生了冲突。
2. 闹事的参与对象具有广泛性
群体性闹事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牵涉到许多人,其成员是多方面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操纵者、组织者、策划者,也有骨干和一般成员。其组织、煽动及闹事的骨干成员中,有的是被调整下来的基层干部,有的是游手好闲之徒,有的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或系“两劳”回归人员,还有的是仇视党和政府的不法分子,一旦发生闹事事件,他们混迹于群众中间,蛊惑人心、煽风点火、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
3. 闹事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不同的社会矛盾,作用于不同的当事人头上,会形成不同的思想意识,同时选择不同的时机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矛盾。有的采用较为温和的方式:如集体上访,集体请愿等;有的既用和平方式又以暴力方式相补充或者相互渗透。
4. 闹事的时机具有选择性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间不同,发生的地点不同。其行为的社会压力也不尽相同。闹事者所希望的是有较大的压力。他们一般都带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认为所找的领导级别越高越容易解决问题。越是一些特别的日子,就越是他们选择的最佳时机。
三、淮安市群体性事件分类
通过对近几年来淮安市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游行示威,械斗哄抢,毁坏公私财物,围攻殴打公务执行人员,破坏生产或干扰办公秩序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处理不好,党政机关同人民群众之间、农村干群之间、企业单位领导同职工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会一触即发,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类事件暴露得更加突发。
四、淮安市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
1. 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体系
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就必须依据社会系统自身的演化规律,逐步建立和健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体系。一是通过建立完备的维护稳定的预测系统,对社会稳定形势状态和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情势进行宏观和微观预测,以便有的放矢地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驾驭社会治安局势。二是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增强对不稳定因素的预见性。应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渠道的、多层次的、覆盖整个社会面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分析预测不安定因素的动态,发挥好社会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到可能诱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重点区域、地段、部门,单位和重点群体中,物色秘密信息员,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特别是要发现和掌握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及组织、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插手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动向。力争做到对各类事件苗头有一起掌握一起,报告一起,超前预警,超前报警,超前处置。三是通过建立完善的教育疏导与处置系统,及时把握可能引起矛盾、纠纷激化的诱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疏导,缓解可能激化的各类矛盾,将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形成的群体性事件,则果断决策,妥善处置,将其解决在基层和始发状态,并做好善后工作。
2. 落实领导责任制是防处群体性事件的基本保证
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及发生、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矛盾的排查、预防乃至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当把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统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中。各地党政领导统管本地区工作,是维护本地区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本地区发生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原地继续任职。对于因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要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单位领导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类别。要明确规定责任追究的主管机关和追究程序,分级、分类别追究不同人员的责任。
3. 立足调解、疏导,慎用警力
对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提出具体处置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凡属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尚未发生过激行为时,应先行调解,立足疏导,查清引发事件的原因和群众要解决的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当事态发展严重,已经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特别是对打、砸、抢、烧、杀等现行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 要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当前很多事件源于一些地方政策出台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没有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侵犯了群众的利益。一些地方领导一味追求“政绩”、“发展速度”,搞“形象工程”。结果劳民伤财,民怨沸腾,成为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因此,要把社会稳定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把抓社会稳定工作的成效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5. 建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的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层急剧分化,阶层利益结构失调,使杜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相继出现。当这些社会群体作为利益主体以集团出现,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过于悬殊并趋于对立时,个体利益矛盾便会转化为群际利益矛盾,并且以群体、集团之间的摩擦和冲突的形式出现,很容易诱发社会的波动。另外,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因企业破产、倒闭、兼并、重组等因素引发的企业职工闹事事件就是由于利益结构失调产生的群际利益冲突。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从利益冲突转向政治冲突,从局部冲突转向社会冲突,使弱势群众成员对企业组织、基层政权乃至国家政策产生怀疑,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缓和社会矛盾、避免因利益结构失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信访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前,许多群体性事件是在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诉求无人理会。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发生的。信访部门应强化职能,保障信访渠道的畅通,坚持“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为群众排忧解难。还应多层次、多渠道地开辟领导联系群众的途径,建立领导与群众定期协商对话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通过有效的信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上访阶段。二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适当批准群众正当的游行示威申请,让群众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依法反映他们的意愿与要求。这样可以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避免出现围攻党政机关、堵塞铁路公路等极端事件的发生,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7. 加大普法速度、广度,让法制意识约束过激行为
从淮安市以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越是法制意识不强的地方就容易发生过激的群体性事件。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再下功夫:一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广泛上下功夫。普法依法治理的广阔天地在农村,要根据克服薄弱环节,消灭普法死角,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上下功夫。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和农民问题,学好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群众掌握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并能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同时,切实感受到学法、用法、守法对自已有益,对他人有益,对社会有益;三是要在普法治理的关键性上下功夫。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是防止、减少和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因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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