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精选10篇)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1篇
中共 委员会文件 新汶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新矿发[2010]18号
中共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建工作优势,推进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千亿新矿、亿吨集团”战略目标,以企业改革发展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将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
- -势,转化为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科学发展优势,努力开创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交汇融合、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以“班子能力强、队伍素质高、体制机制活、作用效果好”党建工作成效,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推进集团公司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好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管党建党责任,管大事、议大事,明方向、谋全局,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一)明确职责任务。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一是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把搞好企业改革、推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要求,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探索适应现
- -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四是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五是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特别能战斗的职工队伍。
(二)积极履行职责。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新型管控体系框架下,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积极履行《公司法》、《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区队(班组)长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干部管理、稳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要主动负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超前谋划,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班子、管队伍。党委其他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
(三)全面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以及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工作机制。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财务预算和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在决策前,对涉及人、财、物等敏感性、政策性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内容可能引发的潜在问题提出
- -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作出后,党委要发动全体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推动决策的实施。
(四)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议事、组织党员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全委会会议制度,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常委会研究,可随时召开;坚持常委会会议制度,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
三、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以“四好”为目标,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能力突出、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为加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动力支持。
(一)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增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学风、- -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形成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领导人才和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管理人才培养选拔链,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大力选拔经过艰苦环境磨练、重大项目考验、有培养前途、能够进入班子的年轻管理人员。
(三)提高领导班子素质能力。立足“高端、高质、高效”,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等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高层次、战略性培养。落实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求,开展现代金融、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创新培训方法,重点组织党政一把手、后备干部、管理人员、创新型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管理人员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人才保证
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和人才选拔培养办法。
- -
(一)完善管理人员选聘机制。坚持“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特别关注在生产一线、艰苦环境、默默奉献的岗位,把那些忠诚企业,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实干家、正派人选拔上来。按照省国资委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要求,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公开招聘、专业公司选聘工作。对集团公司内本专业人才相对充足的管理岗位,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聘;对专业性较强职位和集团公司内紧缺的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对集团公司发展急需或关键性人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市场方式选聘。
(二)建立完善人员管理机制。积极完善集团公司管控体系,优化组织机构,整合管理层级,设计与职位价值序列相配套的薪酬体系,制订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激励培养机制。改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公司通过考核考察、巡视等方式,直接管理所属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总部机关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对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委派的高管等人员,通过述职、考核等形式进行管理。制订集团公司委派专职董事、监事选拔任职条件,实行委派董事、监事述职制度,加强委派董事履职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管理人员定编定员、备案管理等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机关、二级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办法。
(三)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人才引进为重点,通过市场化招聘、校企合作、订单
- -培养、项目吸引等多种方式,引进符合“煤、电、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化人才。制定政策鼓励新上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担任班组长助理、技术员助理、班组长,实行“导师带徒”,创造优良环境,促进其快速成长。坚持走模块化培训、岗位化培养的路子,实施后备人才培养“万人计划”,到2015年,使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达到1万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每两年评选一次党务工作、经营管理、科技和高技能等四个方面的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与企业效益、岗位责任、经营风险、工作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机制,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形成“培育一批、使用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加强党风建设,是充分发挥最大优势、有效预防腐败的安全屏障。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效能监察,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创建和谐环境。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基层、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数量和范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电子办公等,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急功近利、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并将贯彻执行情况逐步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培养廉洁文化理念,规范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三)加强制度管理和监督。坚持完善内部资金、煤销、供应“三集中”,成本预算、人力资源、项目建设“三统一”,安全、经济“两个评价”和党委系统“一个巡视”的“三三二一”管控体系。坚持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等项规定,继续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一档四书、函询等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并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继续推进和完善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积极围绕企业人事改革、投资决策、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营销采购、人事管理、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
(四)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
- -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及追究制、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领导干部问责制相结合的责任落实体系,严格问责给企业利益和职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引入中介机构,加大工程预算、价格监理、财务监理和审计监督力度。实行巡视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企业损失的行为。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方法,积极开发内部业务管理和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资金在网络上运行,资源在市场上交易,权力在监督中行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发挥好党组织在思想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优势。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大力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培养符合时代要求、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一)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企业新一轮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使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全过程。针对企业发展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加强企业对外宣传工作,树立企业品牌和良好形象。把加强学习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形势任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牢固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与企业发展
- -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等精神,增强为“千亿新矿、亿吨集团”战略目标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经常性、灵活性、思想性和趣味性,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坚持发挥大政工体系的作用,党政工团各系统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争当学习型党委、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员工活动。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制定学习方案,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决策”良性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和学习考核等制度,每年集体学习研讨累计不少于12天,每个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研讨,党员领导人员每年读一本书、写一篇调研报告、完成一个理论课题。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学习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完善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建立健全以领导领学、专家讲
- - 10 学、党员自学、支部督学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机制,灵活运用辅导学、讨论学、案例学,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确保学习的多样化、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党员干部远程多媒体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办好企业党校、业余党校等培训基地,各单位每年对在岗党员至少要集中轮训一次,时间不少于24学时,要从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集团公司党校要积极实施到基层送教活动,开设“流动课堂”,与基层党委联合开展好党员集中培训。实行党员教育培训学分制,党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坚持检查评比,总结经验做法,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标兵,切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持续和稳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管理、安全、学习、形象、经营、制度、人本、环境、创新、诚信10大分项文化内涵,形成比较完整的子文化系统,完善企业文化树状架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凸显企业个性气质、具有鲜明时代气息、适应集团扩张发展实际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企业文化持续创新、不断提升的良好发展机制,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将企业文化建设向班组、岗位延伸,向非煤企业延伸,向新建企业延伸,积极吸收不同地域多元文化的精华,丰富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加强对新建企业子文化建设的指导,让新矿特色企业文
- - 11 化在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土壤里落地生根,推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七、加强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推进矿区和谐发展 民主管理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范围和水平,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工会干部。坚持开展“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引导职工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正确处理职工民主管理与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关系,尊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建立健全考评奖惩制度,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坚决纠正违反民主管理的现象。
(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探索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机制,注意倾听职工呼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工会组织要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各种矛盾与纠纷,积极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 - 12
(三)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内容和方式,形成一把手挂帅,部门齐抓共管、干部员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企业重大事项都应向职工公开。从企业实际出发,从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入手,重点抓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公开。
(四)全面创建和谐矿区。加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建立正常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宣传、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宣传、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要发挥工会、共青团等团体各自优势,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党政工团齐心协力,努力建设富裕新矿、文明新矿、和谐新矿。
八、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企业党的建设重心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一)健全党组织设置和管理。根据集团公司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发展需要,探索新建单位、省外单位、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物业社区党组织单独建、联合建、- - 13 挂靠建、地企共建以及党员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集团公司党委对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对参股单位党组织,依据上级组织意见或经过协商,明确管理关系;所属单位需要属地管理的,积极与属地党组织协商,明确管理范围和权限,实行双重管理。二级单位通过资本运作,对购买、合资经营或托管的企业,要理清党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保证党组织党员管理规范、活动正常。
(二)推进党组织工作创新。建立完善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延伸“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五好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将企业党建工作内容、目标、制度、标准、流程、绩效、责任进行规范,对党建工作进行评价,准确反映和评定党建工作所达到的层次和标准,调动企业各级党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坚持注重质量、优化结构原则,加大在优秀班组长、基层一线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力争用2-3年时间,生产一线党员比例达到所在区队职工总数的10%以上。建立健全党员意愿表达机制,坚持完善党委书记与党员联系书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员代表议事等制度,畅通党员意愿表达的渠道。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坚持对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广泛开展“组织关爱党员和员工、党员关爱组织和企业”、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坚持党内
- - 14 激励、表彰制度,结合庆祝“七一”,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
(四)加强党务人员队伍建设。推行以“群众公推、组织考察、党员直选”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书记选任制度。深化党支部书记资格认证制度,根据单位实际,选好配强基层专兼职党支部书记。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委要探讨党支部书记选派管理办法,落实好相关待遇。注重抓好基层科区长与党支部书记的轮岗交流,有意识地安排符合条件的机关党群中层人员到区队任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造学习机会,开拓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九、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推动企业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建立责任考核体系。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工作机制,坚持完善“抓书记、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增强责任意识,集中精力抓党建。结合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考察、经常性考察,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评价,既要看党建工作的情况,又要看经营管理的情况;考核行政领导人员的成绩,既要看经营管理的情况,也要看企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行政正职要强化政治意识,自觉地运用思想政治的- - 15 手段,管业务,带队伍,抓作风,更有效地推进企业管理。
(二)形成一体化工作格局。要把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工作目标体系,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非煤发展、社区和谐统筹考虑、一起部署、整体推进,形成一体化工作格局。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党建工作经费列入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由行政单独划拨经费。党建工作要做到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又融入不淡化、合署不削弱,防止简单地以日常管理代替思想政治工作,过度精简党群部门和人员,确保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党建
工作
意见
发:各单位党委(总支),集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监事、副总师、机关各部门,存档。
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六日印
共印六十份
- - 16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现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制定城乡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三、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要及时制定消防法实施条例,完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市场准入制度、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和消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六、强化消防科学技术支撑。要继续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利用科学技术抗御火灾的水平。
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八、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3篇
细化和出台一系列《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配套法规、条例和细则。我们大张旗鼓地宣贯《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化超前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并要用发展的眼光,适时对原有条款进行修订,尽快完成与《消防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的修订,出台与《消防法》诸条款相配套且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释,澄清模糊认识,阐明各条款的实质,从源头、制度、权限上解决各行政法规之间不一致的现象,以法律为准绳指导消防执法实践。尤其要以《消防法》为框架,对《消防法》中未予明确的予以补充,不够具体的予以细化,制定颁布符合各地实际的配套规章,增强消防执法的可操作性
2 明确法律责任、强化行政手段,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要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就必须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一是改“人治”为“法治”,以《消防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度,订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消防工作的责任从行政责任往法律责任转化,以严格、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二是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确实把消防工作考评当成政府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3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消防监督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执法氛围和消防工作社会环境。要把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大兴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的热潮。一要主动向政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赢得政府部门对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单位和人民群众知晓消防法律法规,知道在消防安全上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做到自觉知法守法,积极检举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氛围。
4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
执法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质量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必须将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的新型消防监督执法人才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首先要加强业务干部的在岗培训和进修、深造,要用新的思维谋划和指导执法理论教学,用新的标准检验和评判执法监督水平,用新的观念创建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执法工作的“多面手”,力争多出人才,适应当前执法工作对人才的新要求。其次是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执法经验交流会,为消防监督人员提供互相传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技巧,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解析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机会,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呈现出叠加式、递进式发展。再次是有必要大胆改革不适应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改进完善现行消防工作机制,一是可以对部分防火监督干部岗位实行职业化管理或聘用制,以便于保留骨干,稳定队伍,培育专业人才,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最后,要努力构筑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多方位监督,一是思想上监督,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教育活动,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科学性讲清楚,确保执法人员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守得住清贫,把得住操守;二是制度上监督,要在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内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工作责任履行机制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三是舆论上监督,对于消防监督执法的监督,要从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度出发,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推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监督,提高社会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行政措施,给予通报和警告,对个别执法枉法,拿原则做交易,以消防执法谋取单位或个人私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树立消防监督执法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威信。
5 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保障消防监督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全方位、高效的执法监督是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的重要工作保障,更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需要。一是建立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内部,建立法制监督和业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重庆市各消防支队、大队是独立的监督机构,由总队直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各支队(大队)可通过法制员的监督纠错和总队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规范作用,督促和约束基层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批三级分离制度(或主责承办、审批二级分离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消防监督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过错追究、督办督查、激励奖惩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察,对发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外部,全面落实和深化警务公开,不断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将警务公开与消防监督执法“五大机制、三十四项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执行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行政处罚时,在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送达执法意见反馈书,评价监督本单位和监督员的监督执法情况;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公开意见信箱、监督电话、互联网络等途径受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行风政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监督;推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监督,提高社会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要加强消防执法质量考评。总队要定期、不定期地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考评、综合评比、专项督察等形式对基层支队(大队)的执法情况和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按比例抽查执法案卷,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实体法的应用等进行全面检查,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与干部的晋升、任免、奖惩挂钩,对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对发生执法过错的要严肃惩处。
摘要:从法规体系、落实力度、宣传手段、执法行为等方面讨论如何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4篇
2014年11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亲切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意见》制定的意义
《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四个更加注重”的工作原则,确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提出“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工作方向,并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这是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自身变化的内在要求;这是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大局大势的迫切需要;这是把党中央对广大老同志的深切关爱和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转化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关键一步,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关于《意见》提出的措施
教育管理方面,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服务保障方面,一是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二是明确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三是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四是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接受安置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思想政治方面,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他们家庭出身不同、战斗岗位、生活环境不同,接受社会环境、文化教育、信息理念的程度都不一样,面对这种特殊的群体,要做到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三是搞好服务保障。《意见》强调,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要求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三、学习《意见》结合实际提出的建议
目前我们的现状与《意见》的要求还有些差距,首先要吃透精神实质要字词句段一字不漏的仔细阅读,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只有理解了文件精神实质,才会融会贯通与工作实践。其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对一些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实践、稳步推進。同时,通过专项督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最后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更好地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广大离退休干部,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建设时期,还有在改革开放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中,他们都浴血奋战,忘我工作,为祖国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他们都是矢志不渝的忠实代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凝心聚力,展示他们的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的幸福生活,为祖国和人民的事业凝聚和释放正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5篇
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阐述了加强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对推动消防工作的发展,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印发后,我乡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各村召开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会议
各村全面总结2011年各村消防工作,并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内容,各村干部均表示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内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为努力完成全年消防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成立消防预警小分队
按照《消防法》和《意见》要求,为提升防火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我乡组织成立消防预警小分队。切实履行统一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督导、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落实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创新消防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签订二〇一二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乡与元氏县人民政府签订二〇一二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状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履行消防职责、完成乡镇“四有”、农村“八有”内务、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贯彻“防火墙”建设工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六项内容。并规定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xx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第6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论述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工会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劳动关系、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工会工作的领域、重点、对象发生了变化,工会组织在团结职工群众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二、工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要求,不断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工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职工监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要依法规范劳动标准,杜绝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以及损害女职工特殊利益等行为。各级工会组织要履行好维护职能,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制度;要继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履行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三、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不断提升职工素质
(一)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职工技能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各部门要把职工技能培训纳入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职工技能培训、考核晋级和表彰奖励机制。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汾西企业精神凝聚职工,发挥职工群众作为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二)动员职工为实现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要支持工会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为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要建立健全劳模培养选树、评比表彰和管理服务机制,大力弘扬新时代的劳模精神,树立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良好风气。
(三)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法制意识,正确运用民主权利,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要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五、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加强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各级工会要解放思想,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汾西特色、切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思路、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车间工会建设与激发车间工会活力,努力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要自觉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工作大局,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企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会工作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从生产生活中的点滴入手,为职工办实事,为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好群众基础,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不断前进。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7篇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要求‚抓紧建立并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是一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期任务应长抓不懈。我认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一)要坚持科学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是建立良好的荐举通道,健全荐举机制。要扩大荐举范围,采用自荐、个别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形式的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考察范围,扩大干部任用的视野。同时建立荐举责任制,对不负责任的责任制,对不负责任的荐举行为,要追究责任,荐举机构详细记录荐举人的情况,将其呈报纪检部门,便于以后对荐举人责任的认定。二是要建立科学工作规范的干部考评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评标准,力求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三是健全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决策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使用范围,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力求用科学、规范的干部先进选任机制遏制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防患于未然。
(二)要建全干部监督的相关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承担责任。如果被推荐人在任职后被发现任职前有严重违纪违法 1
行为,推荐人应负连带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决策责任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决策者和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要追究责任。
(三)要搭建群众参与监督的平台,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干部选拔任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差,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封闭性和神秘化现象,给整个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带来了一定困难。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就是要树立起开放的干部监督工作理念,着力加强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策等环节增强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要落实‚领导干部熟悉、组织部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法律法规。公开干部选拔推荐的职位、标准、程序,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的结果,使干部群众了解政策、遵守规定,自觉支持配合工作,制约越轨行为,杜绝拉票、打招呼、‚一言堂‛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要建立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责任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一是突出干部监督工作重点,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任及追究办法。《干部任用条例》第六十八明确提出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制定更加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是《干部
任用条例》的一种配套制度,是用制度来保证制度落实的一种手段;二是要准确定责任主体。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责任地主体应当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督部门),上述部门中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从事或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三是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内容的确定应该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消除腐败现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明确地说,就是要抓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学习、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监督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多渠道监督的整体效能,做好违反《条例》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要明确监督责任惩戒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监督责任的落实。
(五)要建立干部选任监督联动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8篇
近日,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辽委办发〔2015〕14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并对全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
该《实施意见》分为五部分16条, 除用简练文字强调中办发〔2014〕15号文件所规定的精神和原则外, 还结合辽宁实际, 对完善档案工作体制、强化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明确国家档案馆主体地位、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做实档案收集征集工作, 加快档案馆 (室) 数字化建设, 统筹管理档案信息资源、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以及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着重重申了强化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行政许可、监督指导、行政处罚等法定职责, 开发区和高新科技园区三位一体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立, 档案保管维护费每年每卷2-3元的落实, 档案利用严禁收费, 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等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 对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4〕15号) 精神, 推动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9篇
深刻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体系、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是一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符合国有企业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重要文件。《意见》的出台,对于发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优势,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转化为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强劲动力,对于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在关键技术、重大工程攻关中发挥了龙头作用,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南水北调、奥运工程、举办世博、亚运保障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雨雪冰冻、特大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证,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
当前,国有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地位和作用、企业治理结构与管理模式、企业运行机制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给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意见》的适时出台,顺应了这一新趋势,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
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在实践中涌现出了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载人航天精神、青藏铁路精神、东汽精神等一大批精神标杆,涌现出了王进喜、窦铁成、吴大观、郭明义等一大批先进人物,激励着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与决心。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我们要在新形势下继续坚持和发扬光大。
《意见》指出,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主动适应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参与国际竞争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新特点,主动适应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发生的新变化。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着力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等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上下功夫;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为职工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职工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表达利益诉求。要着力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完善行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等新体制新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科学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资源,采取党委(党组)成员、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等任职方式,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权分明、运转协调、渠道畅通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加大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力度,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
各项工作
《意见》提出的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当前,首要的任务是抓好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地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广泛宣传《意见》的重大意义,营造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意见》的浓厚氛围。
要根据《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与“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要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明确工作重点与方向。要研究解决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与督促检查,促使各项工作任务与措施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职责。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结合起来,同集团公司、分厂分公司、车间、班组等不同层面工作贯通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共同推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 第10篇
1、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苏州大学学生党建工作。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关注和把握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所带来的学校党建工作的发展契机,树立学生党建工作新观念,把民主、法治、开放等理念更好地触入到学生党建工作中去,改变不适时宜的旧思维、旧观念,以开拓创新、改革发展的精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
2、党政班子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及各相关部门围绕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党政班子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做到确立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略、创造工作条件、争取良好效果。各党委(总支)要把学生党建工作摆到党委(总支)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把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对培养计划、工作步骤、发展进度做出明确的安排,党委(总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研究、检查、考核学生党建工作。
3、夯实基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支部设置应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和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领导,有利于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以及党员队伍的建设。凡有学生和学生工作存在的地方,皆可根据我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设置学生党支部。
4、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以极端的热忱和极端负责任的态度培养、吸收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到党的组织中来。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校学生党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
5、立足于早“播种”、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心前移。在新生入学初期就结合入学教育、军训、专业介绍、新生系列活动等,有计划地组织新生参加分团校、青年政校、分党校的培训,向青年学生宣传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激发政治热情,端正入党动机,及早确立入党愿望。同时通过以上活动,及时发现苗子,重点培养。并可把学生党建工作渗透到招生、与中学共建等有关工作中去,做到“早播种、勤耕耘、多收获”。
6、突破难点,重视和做好低年级学生的发展工作。
(1)申请入党的人员,经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基本符合标准的,可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2)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直接列为发展对象。
(3)严把积极分子考察关。结合发展对象的成长过程,注意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情况、一贯表现、关健时刻的政治态度和具体行为以及群众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意见加以综合考虑。
(4)对中学时期的党建材料及教育培养环节,经院(系)党委(总支)了解审核后,可作为发展工作业已完成的环节给予确认,以保证其组织发展工作的延续性。
7、分类指导,做好成教学生的党建工作。凡脱产学习的成人教育类学生在取得学籍后,即可按全日制学生对待纳入正常管理,按规定进行教育、培养、发展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党组织。
8、积极开展团组织“推优”工作,为党组织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在表现出色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优秀”格的团员或综合测评位列班级前30%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 对象。“推优”工作一般在每年十二月份进行,或根据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需要和要求,加大对团员的教育培养力度,引导团员“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努力做到思想上首先入党。
9、设立院(系)党委(总支)兼职组织员。根据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需要,学校原则上聘请基层党委(总支)、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担任校党委兼职组织员。院(系)党委(总支)设立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可聘请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本单位在职或离退休的正式党员担任。兼职组织员应按《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兼职组织员工作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做好发展工作。
10、强化培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
(1)更新教育培训的理念和手段,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行开放式教育培训。积极开辟网络教育阵地,迅速推进党建进网络工作。
(2)不断拓展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提高教育质量。
(3)紧紧抓住培养、发展、入党后教育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发展后的管理、培养、教育体系,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的全过程。
(4)建立健全党员监督制度,可采取发展党员公示、党员挂牌、公开评议党员等形式,切实加强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11、学生党支部要开展生动活泼的组织活动,支部活动经费可从院(系)党委(总支)的党费、学生活动经费以及院(系)学生工作补充经费中列支,原则上应不少于学生党员数人均3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