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标准(精选6篇)
房屋建筑工程标准 第1篇
房屋建筑工程
大型工程标准
(1)25层以上(含,下同)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7)深度15米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8)单桩承受荷载6000kN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9)深度11米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深大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
(10)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且钢结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11)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上,且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网架边长70米以上的网架工程。
中型工程标准
(1)25层以下,12层以上(含,下同)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下,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下,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7)深度15米以下,13米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600万元以上的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8)深度11米以下,8米以上的深大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
(9)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下,500吨以上,且钢结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10)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下,100吨以上,且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以上的网架工程;
(11)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12)180米以上高耸构筑物工程,淋水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冷却塔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标准 第2篇
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建市[2010]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0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
房屋建筑施工工艺流程及验收标准 第3篇
1.1 施工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复核(包括轴线,方向)桩机就位打桩测桩基槽开挖锯桩浇筑砼垫层轴线引设承台模板及梁底板安装钢筋制安承台模板及基础梁侧板安装基础模板、钢筋验收浇筑基础砼养护基础砖砌筑回填土。
1.2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天然基础基槽(坑)机械开挖应设置标高控制点,预留20cm~40cm土体用人工清槽,以免扰动基底土体,且基槽(坑)底必须平整坚实,开挖后应及时浇筑砼垫层。
(2) 基坑开挖前须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支护型式(有支护基坑)、降水措施、挖土方案、运土路线、土方堆放位置等编制好施工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 天然基础承台必须满足刚性角的要求,否则必须与设计联系进行处理。
深基坑或基础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的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支护和开挖,承台埋置较深可能对附近已有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影响的要在施工期间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4) 桩与承台的连接: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对于桩直径不小于800mm的不宜小于100mm,对于250
(5) 采用焊接接桩时钢板宜使用低碳钢,焊条宜用E43,应先将四角点焊固定,然后对称焊接,焊接完成后应冷却8分钟后方可锤击。对桩位偏位大于规范要求或地基土质与勘探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
(6) 打(压)桩后的桩位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要求,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位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7) 基础垫层浇筑前必须保证土体表面平整,无浮土、泥浆、积水,必须用木枋对垫层位置进行定位方可浇筑,垫层厚度必须达到图纸设计要求。
(8) 基础模板安装应该通线验收,截面内部尺寸不许超过±10mm,侧板高度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不宜高低不平。
(9) 基础钢筋验收要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以及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等内容,重点复核柱预留插筋的位置、品种、直径和数量。
(10) 基础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模板淋水湿润,承台内积水应及时排除,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11基础回填前应将基坑内模板木枋、钢顶、钢管及零碎材料清理干净才能回填。
12室内回填以分层进行,并分层碾压密实。回填土面用石粉约100mm厚做找平层,并用振板振平。室外回填土应同步进行,以免影响排栅搭设。
2 模板工程
2.1 施工工艺流程
轴线投设柱(剪力墙)模板制安设置标高控制点二层梁板模板制安线管预埋验收验收依次推进。
2.2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特点及现场条件,合理确定模板工程施工的流水区段,均衡工序工程(钢筋、模板、混凝土工序)的作业量,以减少模板投入增加周转次数。
(2) 确定模板配板平面布置及支撑布置。根据总图对梁、板、柱等尺寸及编号设计出配板图,应标志出不同型号、单块模板尺寸、平面布置,纵横龙骨规格、数量及排列尺寸、柱箍选用的形式及间距。
(3)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结构梁、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要严格对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验算,绘制模板设计图,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审,严格执行审核后的施工方案。
(4) 模板轴线引设、水平控制标高引测到预留柱插筋或其它过渡引测点,并进行交叉检查,确保无误。
(5) 柱子、墙、梁模板钢筋绑扎完毕;水电管线、预留洞、预埋件已安装完毕,绑好钢筋保护层垫块,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模板安装。
(6) 模板安装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模板内无积水。
(7) 模板工程完成后需复核梁的截面尺寸、梁板标高、开间尺寸及每一开间的板面平整度必须符合图纸及验收要求,同时模板工程完成后木工班组必须将工作面清扫干净,剩余的材料不准堆放在平桥上,要做到工完场清才能申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8) 模板支撑系统应对立杆垫板、倾斜立杆、单独立杆、水平联系杆件及探头木方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浇捣混凝土时应有专人跟班。
(9) 底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规定。已拆除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达到相应强度等级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荷载,必要时加设临时支撑。模板拆除后必须做到材料分类堆放,以及该材料用完后必须工完场清,打扫干净。
(10)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对照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3 钢筋工程
3.1 施工工艺流程
熟悉图纸钢筋下料钢筋制作钢筋绑扎(柱、墙、梁板)验收。
3.2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钢筋加工制作时,要将钢筋加工表与设计图复核,检查下料表是否有错误和遗漏,对每种钢筋要按下料表检查是否达到要求,加工好的钢筋要挂牌堆放整齐有序。
(2) 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种规定,并不得以等面积的高强度钢筋代换低强度的钢筋。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3) 钢筋绑扎前先认真熟悉图纸,检查配料表与图纸、设计是否有出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绑扎。
(4) 墙筋绑扎时应吊线控制垂直度,并严格控制主筋间距。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竖向受力筋外绑一道水平筋或箍筋,并将其与竖筋点焊,以固定墙、柱筋的位置,在点焊固定时要用线锤校正。
(5) 梁箍筋的接头应交错设置,并与两根架立筋绑扎,悬臂挑梁则箍筋接头在下。双向板钢筋交叉点应满绑。应注意板上部的负钢筋(面加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及高度。
(6) 框架梁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时,应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间距要留有30mm,以利于浇筑混凝土。
(7)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以及抗震设防烈度、混凝土强度等级来选择。钢筋的绑扎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8)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9) 伸出楼面的柱(插)筋应设置定位箍筋,有条件的可采用钢筋焊接固定。
(10) 梁柱节点箍筋应按图纸要求形状制作,当梁柱纵筋较密时可焊接成封闭环式箍筋然后按设计要求的间距绑扎,当现场绑扎有困难时可在柱每侧设置不少于1根¢12钢筋段与节点箍筋点焊成钢筋笼,随绑扎后的梁筋一起下沉到设计位置。
11钢筋工程完成后应复核梁的截面尺寸及梁板的标高、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钢筋的锚固长度以及钢筋的接头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4 混凝土工程
4.1 施工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运输柱、梁、板、剪力墙、楼梯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养护。
4.2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应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现场用坍落度筒检查。
(2) 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送到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严禁随意加水拌合。
(3)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cm。
(4)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1.5倍(一般为30~40c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
(5)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h应按施工缝处理。
(6)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正完好。
(7) 柱(剪力墙)浇筑前底部应先填以5~10cm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减石子砂浆,柱(剪力墙)混凝土应分层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每层厚度不大于50cm,振捣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除上面振捣外,下面要有人随时敲打模板。
(8) 浇筑墙体混凝土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h,每层浇筑厚度控制在60cm左右,因此必须预先安排好混凝土下料点位置和振捣器操作人员数量。
(9) 柱子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10) 梁、板应同时浇筑,浇筑方法应由一端开始用“赶浆法”,即先浇筑梁,根据梁高分层浇筑成阶梯形,当达到板底位置时再与板的混凝土一起浇筑,随着阶梯形不断延伸,梁板混凝土浇筑连续向前进行。
11和板连成整体高度大于1m的梁,允许单独浇筑,其施工缝应留在板底以下2~3cm处。浇捣时,浇筑与振捣必须紧密配合,第一层下料慢些,梁底充分振实后再下二层料,用“赶浆法”保持水泥浆沿梁底包裹石子向前推进,每层均应振实后再下料,梁底及梁帮部位要注意振实,振捣时不得触动钢筋及预埋件。
12梁柱节点钢筋较密时,浇筑此处混凝土时宜用小粒径石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浇筑,并用小直径振捣棒振捣。
13施工缝位置,宜沿次梁方向浇筑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施工缝的表面应与梁轴线或板面垂直,不得留斜槎。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
14施工缝处须待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时,才允许继续浇筑。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混凝土表面应凿毛,剔除浮动石子,并用水冲洗干净后,先浇一层水泥浆,然后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细致操作振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15斜屋面、楼梯段等部位混凝土自下而上浇筑,先振实低处混凝土后不断连续向上推进,并随时用木抹子(或塑料抹子)将混凝土表面抹平。
16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影响混凝土后期强度的增长。
1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7昼夜。
18所有部位混凝土浇筑时必须设专人跟班检查。
5砌体工程
5.1施工工艺流程
砌砖作业准备砖浇水砂浆搅拌砌砖墙验收。
5.2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砌体砌筑前应做好轴线引测和控制线,设置好水平标高、门窗预留洞口、窗台标高的控制点。
(1) 做好作业前施工准备,基底垃圾应清理干净、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2) 砌块砌筑前应提前淋水湿润或使用专用砂浆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
(3) 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 斜坡面与墙体交接处、楼地面上三皮砖及梁底顶砖均应用水泥砂浆砌筑,预留线管、线槽等部位砌筑时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拉结钢筋。
(5) 钢筋砖过梁、钢筋混凝土过梁应按图纸要求设置。
(6) 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
(7) 非承重墙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
(8) 墙体顶部应预留200mm左右空隙,间隔3~5天后再将砌块用水泥砂浆斜顶砌筑,水泥砂浆必须饱满。
(9)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10)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开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 1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
1 2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1 3 所有的砌筑工程施工场地(含工作面)应每天都要做到工完场清,每个验收批申报验收时所有楼地面都要打扫干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 4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定。
摘要:文章介绍了几种房屋建筑施工工艺流程及验收标准。
关键词:施工工艺流程,验收标准
参考文献
[1]刘勇.对建筑施工监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价值工程, 2010 (33) .
[2]于子鹏.对建筑施工中常见安全事故的分析[J].价值工程, 2011 (03) .
房屋建筑质量控制及标准化施工 第4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土建工程;质量控制
建筑企业在电力行业的施工,因其存在要求标准高,高度模块化,施工位置偏远等特点,尤其是风电项目,还存在高海拔冻土等实际情况,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有别于其他建设项目的施工。同时资金的投入量相对较大,而且技术含量也相对较高。下面就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房屋建设质量控制及标准化施工进行研究分析。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施工、调试以及运行等多个环节。在电力企业进行土建工程的施工中需要各个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其中包括业主、供货商以及设计施工单位等等。为了实现电力企业的建筑工程达到一定的标准,需要对其进行质量控制。
1.电力企业土建工程的特点
对于建筑企业在电力行业的建筑施工来说,和其他的建筑工程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具体地分析:
(1)工程施工的技术含量要求较高,且资金的投入量相对较大,要求的设备也相对较为先进,其主要的发展趋势就是朝着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由于电力企业在进行建筑的过程中,主要选择在郊区地区,因此施工现场的地形和地质条件相对较为恶劣。地形的高低起伏是影响电力企业建筑的直接原因。
(3)建筑的占地面积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由于建筑设备的功能不同,因此,所用的面积也不同,而且建筑的种类也相对较多,复杂程度明显。
(4)和其他的建筑工程相比,所涉及到的施工阶段也较多,主要包括对建筑工程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对其进行初步设计,施工,调试等。同时要对其质量进行严格地控制,同时也要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要符合工程的预算。另外,就按住工程的施工需要得到多方的支持,只有各个部门团结协作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2.基础测量定位准确
在整个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对于基础测量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同时也是最难控制的一个工作。其中数据出现误差的现象较为常见,如果将偏差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则对于建筑工程不会出现损失,如果误差较大,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很难控制。因此,为了保证基础数据测量的准确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分析:
2.1建立测量控制网
在进行具体的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基本形状、地质以及地势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明确各个坐标点的数量,进行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在变电站工程中,变电的架构和设备采用多边形的钢管形式,设置空间绞架,因此,需要架设高强螺栓。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在施工的过程中,对螺栓的位置进行明确,需要注意的是,要将使得数据的偏差控制在2㎜之内。从整体的建筑施工方面来说,对这一环节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对于测量控制网的建立是保证电力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
2.2测量设备管理
在测量的过程中,需要用到诸多测量设备,因此,设备的精准度也是影响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设备的精准对也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同时要考虑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的要求。在具体的施工测量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校正和检测。如果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相对较高,就需要通过计量单位来对其进行校验。如果施工设备长时期不使用,需要在重新使用的时候对其进行重新检测,这也是保证电力企业土建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3.严格控制焊接质量
钢筋工作主要是在对设备进行基础定位或者是开挖之后进行的一项工作,同时,钢筋的施工也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序,是保证建筑工程可靠性和稳定性的前提和基础。
3.1焊接质量的控制
钢筋的质量确认合格后,在用于工程的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进行焊接,焊接后的钢筋在受力的情况下,接头部位会出现应力的集中,所以焊接后的钢筋能否正常受力,焊接的接头是关键部位。要保证焊接的质量首先要由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并要求每一个进行焊接的施工人员必须要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不同的焊接工艺情况下的接头检验是不完全一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3.1.1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施工区段、同一焊工,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为一批,在一批中随机抽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再抽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其结果如仍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焊接工艺还有很多种,这里仅是工程中较为常见的几种。钢筋工程还包括钢筋绑扎等工序,施工过程中较为明显,易于控制。
3.1.2钢筋电弧焊接头
在现场焊接条件下,同一楼层、同一焊工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每批从成品中取3根试件做拉力试验。取样长度为焊缝两端各留200mm。
3.2原材料的控制
要有好的钢筋工程首先要保证钢筋的质量良好,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如果钢筋的质量不合格,其它的要求则无从谈起。一批钢筋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有试验报告和材质单,进入现场后还要按国家标准中的规定做复检,复检合格后这批钢筋才可以用于工程。现场的材料员在接收材料时应该先查对钢筋的数量、型号是否和材质单、实验报告相符,再由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做复检。使钢筋的质量得到确实的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物的安全、使用寿命、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混凝土质量控制包含两个基本内容:使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这两条要求实际上是尽量降低混凝土的标准差。混凝土的强度有一定离散性,这是客观的。但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控制其达到最小值,因此混凝土标准差能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管理水平,管理水平越高,标准差越小。
4.结束语
虽然电网工程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其具有规模大、不确定和不精细因素多、涉及部门和专业领域广的特点,但只要很好的把工程质量与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有机的进行结合,抓住两者的结合点,就能实现电网建设工程“安全、优质、高效、零缺陷”的目标。 [科]
【参考文献】
[1]邵国华.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控制及其相关问题研究[J].科技视界,2013(31).
房屋建筑工程标准 第5篇
一、概述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其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项目管理、工长施工员、房屋承包时的简单预算员一般不包括招标时的专一预算、材料员、质量员等生产操作、技术和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二、资质标准
特级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三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编辑本段
三、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 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 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 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注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四、资质申请流程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 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二)、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
1.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2.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3.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4.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三)、资质升级办理程序
1. 申请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2.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3. 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五、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10.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提交材料要求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3.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4. 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5.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6. 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七、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屋建筑工程标准 第6篇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说明:
4.3.1 由于过早拆模、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作用功能,提出了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要求。该强度通常反映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考虑到悬臂构件更容易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事故,对其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从严要求。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
5.1.1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
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 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
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
5.5.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
7.2.1 水泥进场时,应根据产品合格证检查其品种、级别等,并有序存放,以免造成混料错批。强度、安定性等是水泥的重要性能指标,进场时应作复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等的要求。水泥是混凝土的重要级成成分,若其中含有氯化物,可能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故应严格控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