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事大厅范文(精选10篇)
佛山办事大厅 第1篇
社保大厅办事结点
一、退预征款所需材料
注:前提要人员参保,因为该费用以冲抵正常社保费方式返还,无法退现金
(1)企业自经营之月起以来的工资单明细和财务记账凭证(应付工资一页)原件和复印件【至少有三个月】
(2)如有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3)如有聘用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实习协议复印件(4)法人代表在其它单位参保的要提供参保证明
(5)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已在本单位参保、但参保地为异地(非江宁)的参保证明
二、补缴超过三个月
一、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需另提供如下材料:
1、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两份
2、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3、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3个月以上需要提供)
备注: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包括:1)若单位补缴3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则需提供单位工资单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单位补缴超过一年以上则需提供劳动监察出具的限期整改指令书或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的证明。以上资料均需要原件。在办理补缴手续时,若法律文书上有相应的补缴基数,则按照文书上的缴费基数补缴,若没有,需本人到场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字,按照协商一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二、单位办理参保到单位时间错误,修改到单位时间需带材料:
1、原来的录用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2、员工新劳动合同原件,旧劳动合同复印件
3、新录用花名册原件,无需备案盖章
4、补缴需要审核的材料。(3个月以上需要提供)(同上备注)
5、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三个月以上提供)
三、变更个人信息
1、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
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两份数据修改表(江宁劳动保障网内下载);名字变动较大(除同音不同字)或者变更出生日期中年份和月份的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变更批文。
2、修改缴费基数:
(原则上是不予修改,每年社保年检时进行申报,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新缴费基数,如单位在基数申报时填报错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准予修改,以实际材料作为修改依据,多退少补)1)提供修改时间段内全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新缴费基数。(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单位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银行须盖章)2)职工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确认。
四、单位登记信息变更
1、普通企业变更单位登记信息须前往单位注册地管辖街道或园区办理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工商部门变更批文复印件、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法人则提供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人力资源工伤变更单位登记信息在江宁区社保所办理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工商部门变更批文复印件、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法人则提供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单位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所需携带材料
针对年检中附表10参保单位从业的区外参保职工,需重新在本单位缴纳一份工伤保险,所需材料如下:
1、原参保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原件
2、三方协议(若无法提供三方协议,职工本人和不参保单位签订的双方协议)
附:三方协议或双方协议应在新单位劳动合同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中的第四点其他约定中写明以下几点:
1)该员工已与****(原单位名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已在**市**区社保中心缴纳五险。
2)本合同期间,由于多重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
3)职工与原单位****(单位名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_____天以内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并
由本单位及时办理五险参保,逾期未通知的,其责任由职工本人承担。
4)其他
3、近三个月工资财务凭证和发放明细表复印件。
4、《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
5、原单位参保缴费证明
若无法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则提供协议缴纳社保的协议,若两者都无法提供,则由原单位出具证明,证明模板如下:
证
明(模板)
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该职工自*年*月*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其目前执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年*月*日。该职工已在我单位办理并参加了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六、单位之间职工调动
(原则上调动双方单位须为同属一集团下属子公司,或同属一家总公司下属分公司,方可办理调动手
续)
1、社会保险职工关系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须备案盖章。
2、附职工调动情况说明,同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如集团下属公司须加盖集团总部公章。(共三个章)人力资源公司本部与二级码可直接办理调动,无需备案,材料如上。
七、当月参保当月停保
单位参保职工当月参保当月停保需要携带原参保花名册办理现金补缴手续后缴纳现金,后至停保窗口正常办理停保手续。
八、退费手续
一、已生成费用:
1、同一单位因变更参保地续保或经职工本人确认的迟办终解备案停保而导致重复全退单位和个人:(1)《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2)单位出具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员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签字确认;(4)《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5)《关于与_________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盖公章。
2、因异地转移重复全退个人:
(1)江宁区为单位正常参保人员:①《南京市(江宁区)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花名册》一
式两份并盖现参保单位公章(需单位人事与本人同时到场); ②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③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2)江宁区为暂时中止人员: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建行卡复印件1张(须职工本人建行账户)。
(3)江宁区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保险重复: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
③建行卡复印件1张(须职工本人建行账户)。
3、同一单位因变更参保地续保或经职工本人确认的迟办终解备案停保而导致重复全退(除医保):同原因“一”。
四、因异地转移重复全退个人(除医保):同原因“二”。
五、不同单位续保后与原参保单位重复退除工伤保险以外的保险费:(1)原单位参保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2)《职工录用花名册》复印件。
二、未生成费用:
员工当月办理参保手续未生成费用,后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可将当月保险放弃后办理停保,材料如下:
1、单位写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签字确认
3、《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盖公章;
4、《关于与_________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盖公章
九、办理法人代表停保材料
企业其他员工正常参保,法人到其它单位参保
(1)法人代表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外单位参保证明;(2)《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3)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十、单位长期欠费,个人放弃转出
1、地税部门出具企业超三个月无法征收社保费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关于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两份
十一、单位最后一个人停保
1、办理零申报所需材料(1)《企业暂不缴纳社保说明书》一份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零申报证明(需地税分局和政策法规科盖章)
(3)法人代表在其它单位参保的要提供参保证明,法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退休证明(4)《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5)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每三个月提供一次,直至有职工参保为止
2、办理注销提供的资料:
一、最后一人停保:需对参保人员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需提供:
1、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前提是之前没有欠费)(原件和复印件);
2、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若地址变更则提供工商局变更批文和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江宁区企业参保职工终解备案与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关于与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
4、《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之前为零申报:无需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只需提供:
1、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十二、企业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江宁 条件:(1)本地户籍人员在江宁个人或单位已经办理参保手续
(2)非本地户籍人员由单位在江宁办理参保手续且女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手续:(1)本人带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接手续由江宁社保和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等原参保地社保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到江宁社保且转移基金已到帐将转移账户与江宁帐户合并。
若需代办,需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办理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一份。
江宁基本养老保险转出
条件:江宁社会保险关系已经暂停 手续:(1)本人带身份证
(2)江宁医保卡或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
到柜面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对方社保机构,接下来的转接手续由转入地社保和江宁社保联系办理。
若需代办,需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办理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一份。
以上业务办理时间:每月3至26日
地址: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二楼C区
佛山办事大厅 第2篇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竭尽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最方便的办事条件和最快捷的服务环境,永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服务窗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向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办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2、凡申请办理公路路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相关业务者,只要条件具备,手续合格,一律如期给予办理。
2、严格作息制度,认真执行AB岗制度,不出现无故空岗。
2、处处为群众着想,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主动服务,严格执行路政执法人员语言规范,用好“十字”文明用语。
4、严格施行一次性告知制,耐心细致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不准对服务对象咨询事项不答复、乱答复。
1、认真执行上级指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不乱罚款。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无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问题,不准索取、接受服务对象财物。
5、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处理。
6、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对窗口服务人员由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予以奖惩。
全省路政服务承诺投诉电话:
永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佛山办事大厅 第3篇
今年年初, 韩家集乡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 结合乡镇实际提出了以行政效能为抓手, 以“集中办公、归口管理、窗口服务、方便群众”为主要途径, 自筹资金18万元, 建成面积为180平方米的党政综合服务大厅, 并聘用了8名民事代办员, 提供合作医疗、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多项便民服务, “一站式”解决问题, 逐步形成了以中心带村组的便民服务网络。如今走进韩集乡党政综合服务大厅, “一墙” (党的建设及廉政建设一面墙) , “一册” (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登记册) , “一栏” (党务、政务公开栏) , “一页” (便民服务指南页) , “一表” (群众意见表) , 一应俱全。中心岗位的设置按照乡上站所的岗位设置要求, 设立了常设服务岗和便民定期服务岗, 推行去向告知制度、文明用语制度、便民服务监督卡制度和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四项服务制度, 并制作了“便民服务指南”, 提供相关援助的两项贴心服务, 确定公开公示办事程序和公开党务政务两项公开事项。正如一位前来在党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大病救助的老乡所说:“现在到乡上办事再也不会跑冤枉路耽搁时间了, 岗位常有人在, 还详细列出了各项事务的流程图及所需的证件资料等, 哪些岗办哪些事清楚得很。”韩家集党委书记张学文对记者说:“城里人办事要求方便、快捷, 交通、通讯等条件远不如城里人的农民, 更需要政府的关爱和体贴, 韩家集乡党政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全乡各项工作的中枢, 向上延伸准确及时的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精神指示;向下延伸到村组, 把服务理念、服务程序由乡、村、组三级干部完成, 全面落实村民事务代办员’制度, 并按照村民事务一人接待、全程代理、优质服务、无偿办事’的原则, 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减少了群众办事在各部门间奔波之苦, 缓解了办事找人之急, 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
据乡长刘登峰给记者介绍, 全乡政务大厅内部的设置, 突出便民利民四个方面:一是方便群众类。设置了便民电话、候办席、饮水机等设备, 方便群众, 体现人性化管理;二是办事公示类。在便民服务台上, 放置服务指南、服务窗口以及服务人员桌牌;三是文本资料类。把相关法规、条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目录资料、办事期限、申请范文、办事职能、办事责任人及办事地点等印成便民小册子, 规范办事程序, 以“阳光、透明”的办事模式, 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办公设施类。按照集中办公、服务群众的要求配备桌椅、电脑、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把服务大厅真正办成乡干部集中学习、集中办公、集中解决问题的场所。
韩家集乡筹建党政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实实在在服务得到中共会宁县委书记常守远的肯定, 他告诉记者:“韩家集乡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行提高了办事效率, 简化了办事程序, 为全面争创实现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廉政型党委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佛山办事大厅 第4篇
网上办事大厅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正式试运行,用户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就可以轻松查询到房产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部分事项可以网上在线预约申请,并且可以在线跟踪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该平台支持普通业务网上在线预约申请六大类,覆盖房屋登记、交易、测绘、档案、住房担保、证书领取共计56项,另外提供绿色通道在线预约申请三大类,覆盖立等可取、上门服务、场内绿色通道共计34项。办事群众从发出网上预约申请到最终业务办理完毕仅需要半个小时,减少了往返中心的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一、转变公开形式,使服务流程标准化
通过提供标准化模式,使服务流程更加清晰、明确。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按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制作,提供受理、市场、资金、测绘、档案、担保等科室办事所需资料与流程,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指引。内容包括:(登记)事项、(登记)依据、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温馨提示、办公地点等信息。
二、探索O2O模式,让预约服务便民利民
为解决大厅集中办理给群众带来的时间和区域上的不便,中心积极探索运用O2O模式将政府的服务和群众的需求进行自主匹配。群众可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受理、市场、资金、测绘、档案、担保等科室办理服务的普通业务在线预约,办事群众只需通过网站,录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密码、预约办理业务的时间等简单的信息,就可根据预约时间到窗口依次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预约服务,不仅为办事群众节省了办理业务的排队等候时间,同时也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办事效率。
为了方便一些特殊人群的需要,网上办事大厅特别开设房产登记“绿色通道”,主要包括:立等可取、上门服务和场内绿色通道。
一是立等可取。在来中心办理房屋登记相关业务前,可在网上预约申请立等可取绿色通道服务,当天即可办结,领取房屋产权证书。二是上门服务。来中心办理房屋登记相关业务,在一楼咨询处已经预审的前提下,申请人网上申请预约上门服务成功后,行动不便者不用再赶往中心履行房屋登记相关手续,可等待中心工作人员安排上门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场内绿色通道。场内绿色通道网上预约成功后,来中心办理房屋登记相关业务不需排队等号,可按预约时段直接到三楼绿色通道窗口办理。
为简化办事程序,在每种预约服务的类型中分别从服务对象、申请条件、预约流程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服务,同时提高中心办事效率。
此项服务不仅改变了传统的通过现场或拨打预约服务专线电话等方式预约服务,从更深层次来看,线上线下实时在线服务有效延伸了传统窗口大厅的营业时间和覆盖区域。
三、拓宽信息渠道,服务送到群众手上
为更好地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的应用,中心同步开发了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目前已设计完成了普通预约、立等可取、上门服务、办事指南、预约流程、预约规则、大厅介绍、联系我们等8个栏目,市民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均可自助查询办事指南和办件进度,还可通过中心微信平台在线自助查询、预约服务、咨询房屋登记知识。
四、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合理规划平台界面布局
在调研中发现,平台的功能虽然齐全,但却不便于用户进行操作,当办事群众需要去网上查看相应业务或者申请预约等服务,要用鼠标至少点击3次。同时在每一屏中的内容显示过于分散,不便于用户查看。下一步将对整个平台界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以人为本,考虑平台显示的简洁和适用,通过树形图进行功能层级的展示,让用户一目了然。向办事群众宣传介绍该平台的栏目功能,并指导其进行相关操作,进一步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扩大该平台的应用效果,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规范的网上办事服务。
北京出入境办事大厅 第5篇
在8个网点试点基础上
本市再添10个出入境接待大厅
市民可以就近在任一网点提交申请和领取证件
申领护照今起18个区县全能办
10月29日上午 上班1小时后各点共受理签证220余件 警方提醒有关业务事项可拨84020101咨询
10月29日起,全市居民办护照在8个试点网点基础上又新添10个新去处,崇文、宣武等10个区县开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二批开张”。
至此,全市18个区县配齐出入境接待大厅,市民可以在任一网点提交申请、领取护照。
10月29日开始,分县局网点接受申请、发证业务统一,市民可以凭借《取证凭单》注明的取证日期到递交申请的分县局领证即可,省去两头跑腿的麻烦。
为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18个分县局网点配发统一的警车,定期将市民申请运送至市局制证机关,再定期将办好的证件送回分县局。
此外,10月29日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未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民首次办理护照申请、首次办理港澳旅游签注等三大类业务只能在18个分县局网点提交申请,而小街桥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将不再受理。
关于18个网点的具体受理范围,市民可登录“市公安局网页(http:///)查询,有关办证问题可打84020101咨询。
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18个网点上班后1小时,共办理申请220余件。
18个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1.东城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六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6:30
2.西城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西城分局办公大厅(西城区二龙路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
3.朝阳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4.海淀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5.崇文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00至17:00
6.宣武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宣武区梁家园胡同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7.丰台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丰台区科技园区派出所(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1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
8.通州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通州分局对外综合服务大厅(通州区新华北街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9.顺义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10.平谷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平谷区公安分局院内(平谷区府前街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1.大兴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2.石景山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6:30
13.门头沟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4.房山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5.怀柔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6.密云县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密云县公安局院内一层(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17.昌平分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30
18.延庆县局接待大厅办公地点: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4:00至17:30
社区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第6篇
一、婴儿入户办理:
1、夫妇双方户口本;
2、夫妇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孩带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带生育证;
5、婴儿医学证明;
6、四术单;
二、取环
(一)、带环怀孕需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镇服务所或医院检查的病例;
(二)、患有妇科疾病需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所病历,要有“建议取环”字样;
(三)、申报二孩取环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初婚未育、迁户等证明:
1、必须计生专干签字;
2、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等原件;
3、管理证明(村、社区留存)
四、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
1、申请表盖章、签字审核;
2、有正式工作单位可直接到计生办盖章,无正式工作单位,村(社区)集中盖章、编号、办证;
3、不符合条件办理光荣证(如离婚、不合法收养等),坚决不得办理,谁签字盖章,谁负责;
4、计生办分工干部签字。
五、收养证办理:
1、申请表盖章、签字审核;
2、计生办主任签字;
3、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六、生殖保健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照计生办要求携带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由计生专干集中办理。
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须知一、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
1、所需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吧、结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双份复印件;
2、若双方户口不在一地,只有一方户口是我方的;另一方户口是本市范围内不需对方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需填写表格:对象户需填写《合肥市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表》,若是单位职工或单位户口需到单位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报登记表》,未建育龄妇女卡片的,单位需建育龄妇女卡片,并且单位必须在卡片上签单位管理的字样并盖章;
4、需夫妻二人合影照一张(二寸),孕情妇检单一张。
二、二孩生育证办理(首先必须符合再生育条件);
1、所需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一家三口户口簿,结婚证,一孩准生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双份复印件;
2、需填写表格:对象户需填写《生育证审批表》;
3、若双方户口不在一地,需对方在《生育证审批表》上盖章;
4、需夫妻双方合影照一张(二寸),妇检单一张。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1、所需相关证件:双方户口簿,准生证,一张一家三口合影照(二寸);
2、需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报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盖章。
迁入、迁出户口须知
一、凡办理户口迁入本社区手续的居民,必须持有户口迁出地关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经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核、签章。有计划生育难点的户应缴纳400元押金。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同时必须持有迁入户在本社区境内的《房产证》。
二、本社区境内开发商品房及联建房未与本社区办理文明建设、物管理等手续的,购房户户口本社区暂不予接收。
三、户口迁出社区的,提供户口接收方的接收证明,结婚证(或房产证明)、户口本机身份证。
四、户口迁入、迁出本社区的,每人需缴纳卫生费12元,迁入户同时需缴纳每人200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办理小城镇户口须知
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小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
2、迁入人户籍证明(本县范围内可不提供)及亲属关系证明;
3、《房屋产权证》或营业执照(必须两年以上),国家正式
职工等有效用工证明和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4、经计生办审核,出示计生证明、盖章;
5、禁止未满十八周岁居民单独立户。
符合以上条件的,将迁入人的身份证、身份证照片、血型化验单等材料备齐去派出所办理。
其他户口办理按城关派出所《户政业务告知单》要求办理。
失地农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本人携带老保证及身份证于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前到社区登记认证
申报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已达年龄)所需材料
老保证、个人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村低保的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入户调查
3、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复印件
4、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5、填写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户主申请表
6、社区出具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7、填写承诺书
8、提供残疾证,出院小结或病历诊断书等复印件
9、其他
申报大病救助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出院小结
3、住院发票复印件(如没有,请到县合管办出具证明)
4、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患者照片一张
6、医保办证明(注:一般群众住院费用需得到贰万元以上,低保、五保政策相对宽一些)
7、社区出示证明
城镇居民申请大病救助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住院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
5、低保证复印件;
6、住院发票复印件;
7、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资格认证工作流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养老金存折于每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到社区登记认证
2、如逾期者:请到社区领取《肥西县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养老金存折和填写好的《认证表》→经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经办人签名认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交至肥西县退管服务中心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2、劳保卡首页、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
3、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如首次申报还需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领取遗嘱补助资格认证
领取遗嘱补助人员携带补助存折及本人身份证于每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到社区领取《遗嘱补助资格认证》表→经社区保办经办人员签名认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交至县退管服务中心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对象范围: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程序:村民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民主评议后在社区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社区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1、救助对象: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救助待遇。
2、申请程序:1)、填写《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关证件,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
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公示5表以上。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县(区)残联审批要公示3天,发放《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证》,2009年1月起领发生活救助金。所有对象在每年年初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并随着低保待遇的取消而取消。
3、待遇标准: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
《就业事业登记证》发放服务流程
发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些列本社区常住人员,可以免费领取《登记证》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能继续升学的;
2、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
5、复员退伍军人及运动员推出现役自谋就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申领程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失地农民需提供老保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员军人、运动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单位下岗人员提供解除劳
保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办理申领手续。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
1、申领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家庭,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2、申报程序:零就业家庭的认可,实行家庭申报、社区审核、县区认定、市级备案制度。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对居民申请进行登记,并对申请居民家庭的就业情况进行核实;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审核;区(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零就业家庭进行认定,并报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对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社区内公示,接受社区的监督。
3、待遇标准:1)、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并签订合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带地最低工资的20%每人补贴给用人单位,同时补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录用“零就业家庭”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满一年,每安置一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并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给予职业介绍
补贴。2)、“零就业家庭”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8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补助10元;就业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合格后,给予100-600元的奖励补贴;子女考入技师、技工院校学习的,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补贴。
廉租房保障申请要件
1、申请家庭的申请书;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吧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
4、户籍证明;
5、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户主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廉租房保障申请流程
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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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审核、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初审送住房保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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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办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后转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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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反馈住房保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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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办对审核合格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发放
环保局办事大厅工作总结 第7篇
今年以来,在市办事大厅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办事大厅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服务全市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树立了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办事大厅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928件,办结928件,办结率为100%。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了组织健全的工作格局
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事大厅工作,明确了办事大厅主管领导为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办事大厅主任为局办公室主任,并从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上严格选配了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制订了行政审批目标、任务、责任、监督、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将行政审批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保证了办事大厅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局领导经常在各种会议上通报办事大厅工作情况,要求全局上下全力支持与配合办事大厅工作,对办事大厅的各项工作需求给予优先保障,切实形成了“大厅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大厅转”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审批运行,建立了日趋完善的工作机制
审批行为能否做到廉洁、高效,运行机制是关键。我局根据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从项目进厅和规范审批流程入手,进一步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我局按照减少层次、提高效率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逐项确定每个审批项 1
目的办理时限和审批环节,对审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按照市办事大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办事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积极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将部分由市环保局审批项目委托县(市、区)环保局审批。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环保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权限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做到不推诿扯皮,不越权和违规审批,不随意降低环评等级。
三是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省、市重点项目采取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每周调度、跟踪督办、联审联批、分包负责、打捆审批、下放权限、限时办结等一系列举措,对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天办结,当日不能办结的主动上门服务,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受到上级领导和项目单位的充分肯定,市政府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市政道路建设等项目,由单一项目逐个审批,改为集中打捆审批。对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集聚区完成规划环评的,项目环评内容按照《环评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
三、切实履行职责,树立了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办事大厅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为重点,不断推进办事大厅建设,切实履行了环保办事大厅服务职责,得到了办事人员的一致好评,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国家、省、市组织和各种环境培训班、执法培训班,并通过了考
核,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同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仪容整洁,不擅离职守,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窗口的卫生整洁,严格遵守办公秩序积极主动、热情服务,未出现过以“网络不通、负责人不在、领导没签字”等缘由为借口,推托搪塞办事人的现象,对来电、来人使用文明用语,保持在岗在位,未出现过脱岗、迟到、早退的现象。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承诺服务、首问负责、跟踪回访、窗口服务和阳光操作等制度,不断增强为民便民服务意识。要求各处室对办事大厅进行充分授权,确保在办事大厅可以办理的,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于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事项,工作人员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时办结;对需要报请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协同汇报、帮助送审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评估及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努力使项目尽快获得审批。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大厅工作的管理,主管领导副局长经常到办事大厅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要求限期改正;我局还通过发放意见征询表、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警告批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开通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市纪委效能办实现对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行政监察,促进了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一年来,我局办事大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但是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局还有一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以思想建设为指导,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形象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办事大厅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全面强化思想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单位、领导及群众对办事大厅职责的认识。
二是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权,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权工作,把各处室履行的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办事大厅,切实履行办事大厅窗口职责。
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办事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人性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改善办事大厅办公条件,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氛围。
佛山办事大厅 第8篇
第二条 政务服务大厅是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咨询的服务窗口,是机关文化宣传展示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经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保留的我委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有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四条 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示范文本、业务咨询电话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第五条 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相关事务,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行统一接收、统一答复、接办分离。
第六条 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实行网络预登记。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系统,远程登记申报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材料自检,也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自助完成。申报材料纸质文本可通过邮局寄送,也可现场递交。
第七条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经政务服务大厅初审、承办司局复审后,确认依法属于我委受理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务服务大厅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确认依法属于我委受理范围,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务服务大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确认依法不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的,政务服务大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确认依法不需要行政审批的,政务服务大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第八条 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对外公布文件受理结果,并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查询服务。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网络查询,申请手机短信通知服务。
第九条 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准文件,原则上通过邮局寄送。申请人也可通过预约,凭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领取。
第十条 政务服务大厅设有信息查询屏、文件查阅区等,主动公开我委政府信息,并依法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政务服务大厅协助开展我委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新闻宣传、信访、价格举报、行政复议、纪检监察举报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办理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咨询工作。
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简介 第9篇
为给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便民、高效的优质综合服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街道办事处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便民服务大厅于***年**月正式建成投入启用。
便民服务大厅按照公开、规范、廉洁、便民的办事原则,推行“一站式”亲情服务。大厅突出低柜台人性化设计、全开放式办公,总面积***余平方米,设有计划生育、招商办证、司法信访、社区城管、民政社保、值班领导共六个窗口,由相关科室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大厅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各窗口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每个窗口都配有一台高配置的液晶电脑,实行自动化办公,建成了上联区政府信息中心、下通各社区的宽带网络。同时,大厅内还配备了触摸式电子屏,印制了《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将审批内容、办理程序、申报条件与材料、办理方式、承诺时限进行“五公开”,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各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将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我们坚持以制度管人、对内规范管理、对外树立形象,制定和完善了各类事项审批、窗口管理、值班考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十几项管理办法;大力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结办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事制度;实施“一条龙”配套服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延时服务和伸延服务;加强日常督查和协调,成立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服务大厅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情况、服务质量及廉政情况,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指正,全面保证了服务大厅工作的良好、高效、规范运转;同时,还设立了党员监督岗、党员先锋岗,设岗定责,公开承诺,亮身份,作表率,突出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用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
大学生就业在线网上办事大厅 第10篇
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是一个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目的而建设的区域性、权威性综合服务型网站。该网站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开发,经过近年不断的完善,现正逐步成为我省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社会用人单位进行网上信息交流的可靠平台。
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一直以来致力打造最有特色,最符合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功能平台,为不断贴近各类用户的使用需求,网站在实现全省高校毕业生数据统一上报、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已先后开通了档案管理派遣、档案查询、暂缓就业、网络招聘、学历认证等多项网上服务功能,并得到了各方给予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