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精选6篇)
防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 第1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防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 第2篇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主要围绕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非法添加药物、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以下是其中10个典型案例。
1湖南衡阳周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7年9月,湖南省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捣毁非法销售窝点3处,查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及下线阮某、谢某、黄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添加药物)食品,涉案货值2亿元。周某等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置。
2浙江湖州胡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7年5月,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市售“亿好酒”和“益草康”等凉茶宣称治疗疾病的功能。经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在6个批次“亿好酒”中检出地塞米松、吲哚美辛,在4个批次“益草康”中检出双氯芬酸钠,涉案货值1 0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3重庆余某等人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7年9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捣毁余某等人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设立的3处无证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食品(欧雷顿Z7咖啡)窝点,涉案货值1 000万元。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4北京奶鲜生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
2017年9月,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北京奶鲜生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涉案货值20余万元。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折合人民币4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19.8万元;3.并处罚款342.8万元。
5广东广州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案
2017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广州市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利用会议进行营销、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行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 0万元。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3.罚款160.2万元。
6辽宁鞍山康寿家园保健品店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7年9月,辽宁省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鞍山市铁东区康寿家园保健品店销售非法添加苯乙双胍药品的食品案。捣毁制售黑窝点1个,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置。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黄某某处以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7山西晋城司志强羊蝎子火锅凤西店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
2017年7月,山西省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司志强羊蝎子火锅凤西店存在无证经营行为,违法货值金额10余万元。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2.没收违法所得;3.并处罚款102.3万元。
8湖北大悟县龙某某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7年7月,湖北省大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龙某某无证销售保健食品案,关停会议营销场所1个。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蜂胶软胶囊”等6类保健食品共5941瓶(箱);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4.9万元。
9重庆云阳县韩妹餐饮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
2017年7月,重庆市云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接到举报,反映韩妹餐饮店加工的羊杂面中含有吗啡等违禁物质。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显示,从该店抽样的羊杂面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和那可丁成分。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
10甘肃庄浪县小鱼粮油超市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2017年7月,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庄浪县小鱼粮油超市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20千克,没收手动打码机1台;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10万元。
服用保健食品要防误区 第3篇
同时服用作用相同的保健食品和药品但不减药量许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药物治疗的同时,还服用保健食品,以期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目前市场上有一些保健食品打着“纯天然”的旗号,实际上为了达到效果却添加了西药。最近有媒体报道,一些对糖尿病有辅助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和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格列苯脲”(第二代磺酰脲类降糖药,又叫优降糖),有的还加了格列齐特(第二代磺酰脲类降糖药)和格列吡嗪(第二代磺酰脲类降糖药)等降糖西药成分。上述3种药物的降糖作用强度很大,患者如果在服西药降糖药的同时,服用作用相同的保健食品或长期大量服用添加了西药的保健食品,会造成病人低血糖或。肾病,甚至导致死亡。
此外,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初曝光了5种擅自添加违禁药物的保健食品,其中有3种擅自添加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严重的副作用。由于该药价格低廉,而且确实有一定的抑食减肥功效,屡屡被一些不法商家加入减肥食品中牟取暴利。据介绍,该药在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曾导致数十人死亡而被许多国家禁止使用。消费者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服用含有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保健食品,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认为保健食品无副作用而任意服用有人认为保健食品有病治病,无病强身,是毫无科学根据的。特别是添加了营养药物的保健食品,其治病与致病作用仅仅是剂量的问题。那些排泄缓慢、有蓄积作用的营养药物,如脂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更是如此。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A,会出现毛发干燥或脱落、皮肤干燥瘙痒、贫血、眼球突出、剧烈疼痛、呕吐等;大量服用维生素E,会引起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高血压、肌肉萎缩等。微量元素硒的每日推荐摄入量仅为50~200微克,但市场上某种含硒的口服液说明书上却写着“多饮不限”,过量摄入硒会引起脱发、脱甲症、白内障及肝肾损害。维生素c具有广泛的医疗作用,也是许多保健食品添加的营养药物。但最近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对573位中年男女进行了观察,发现每天服用500毫克维生素c并且连用一年的人,其颈部大动脉动脉壁增厚的速度是那些不服任何保健品人的2.5倍;如果服用维生素C又同时吸烟,动脉壁增厚的速度会达到正常人的5倍。由于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核黄素(即维生素B2)具有氧化性,两者合用产生氧化还原作用,有害于人体健康。大剂量补充维生素c还可增加人体对维生素B1、B12:及叶酸的需要量,造成这些维生素缺乏症;还会破坏免疫细胞,不仅妨碍白细胞摧毁病原菌,而且对病原菌和癌细胞有保护作用。长期口服或注射大量的维生素c,可造成人体对维生素C产生依赖性,一旦停服会造成暂时的维生素c缺乏症,出现牙龈出血、齿龈肿胀、牙齿松动等早期坏血病症状。再如,缺乏维生素D会引起佝偻病,但维生素D过多却会出现维生素D中毒症。有医生2001年去外地巡诊,曾发现了100个维生素D中毒的孩子,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起初医院按消化不良治疗,后来才发现是维生素D吃多了。
不因人制宜,跟风服用保健食品人体的差异性很大,对别人很有成效的做法,对你却未必有效。如果不加分析随便服用,很有可能带来危害。
例如。含有Q-3脂肪酸的深海鱼油,英文说明书里写得非常清楚:“Pure Salmon fish oil(纯的三文鱼油)”。中文说明书删除了这句话,却加上了“具有帮助降低胆固醇、预防心脏血管疾病的功能,可以预防血液凝固及血栓形成,缓和中风,减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降低血液黏度,促进血液循环及消除疲劳。老人服用本品可以减少患老年痴呆症的可能性。”这段话是说明深海鱼油有治病功能的,违反了美国联邦法,是要被美国药品管理局取缔和面对消费者协会起诉的。美国哈佛医学院研究人员发现,Q-3脂肪酸减少心脏猝死的原因之一,是它能阻止那些最不稳定的心脏细胞发挥功能。但对于因心脏供血不足而发生心绞痛或慢性心衰的人来说,阻止这些心脏细胞发挥功能,会降低心脏的泵血能力,反而增加心脏猝死的危险。美国科学家早在2005年就警告妇女、儿童慎用海鱼及其制品,以防发生汞中毒。再如,褪黑素在英、法、意大利、加拿大等绝大多数国家必须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在德国被禁用,在美国,褪黑素用粗体大写英文字母写道“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却有不法商人用中文在店铺里写着“新到助长儿童大脑发育的‘脑白金’。存货不多,请速购买。”有许多家长跟风给孩子吃含有褪黑素的保健食品(即脑白金),认为这样可以改善睡眠,开发智力,不仅毫无必要,长期服用还会损害儿童脑垂体正常分泌褪黑素的功能,影响孩子发育。
再如,蜂王浆是蜂制品中的珍品,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可增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组织再生能力。但蜂王浆并非对人都益处。医学验证有5种人不宜服用人参蜂王浆:
(1)体质过敏者。蜂王浆中某些刺激物质易使体质过敏的人产生过敏反应,出现皮肤瘙痒、皮疹、气喘、呼吸困难、咳嗽、打喷嚏,以及呕吐、眩晕等过敏症状。
(2)腹泻及肠道功能紊乱者。动物试验表明,蜂王浆可引起肠道强烈收缩,对原有腹泻或肠道功能紊乱的人,可使症状加重。
(3)糖尿病患者。蜂王浆中含有葡萄糖,服后可很快被吸收,进入血液中,使血糖迅速上升,使糖尿病人病情加重。
(4)低血压者。蜂王浆中含有类似乙酰胆碱样物质,有引起血压下降的可能。原来低血压者,服后可使血压降得更低,加重低血压症。
(5)有乳腺癌家族史或已经患了乳腺癌的女性。因为蜂王浆中含有大量雌激素,而雌激素过高是引发乳腺癌的原因之一。含雌激素的保健食品还有西洋参、胎盘、花粉、甲鱼、黄蟮、雪蛤等。此外,发热、吐血及黄疸病人,服用蜂王浆有使病情拖延甚至恶化的可能:术后虚弱者也不宜服用蜂王浆,会影响疾病康复。
因此,对保健食品正确的态度,应是因人制宜、
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用。
把保健食品当正常食品吃有些人为了减肥少吃饭,又怕营养不足,于是把保健食品当饭吃,以为自己已经摄入了足够的维生素、蛋白质,是极其错误的。
第一,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正常饮食。天然食品永远是摄入营养素的首选途径,再昂贵、成分再复杂的膳食补充剂,都比不上天然食物中所含的营养。例如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化学合成维生素C,一般只含有抗坏血酸;但存在于未加工食物中的天然维生素C还含有维生素P,能够提高维生素C的效用。天然维生素E中也不仅“a-生育酚”一种成分,而是含有全部的生育酚,能产生更大的疗效。此外,在谷物、蔬菜中,除了维生素外,还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和很多人类至今还未发现的活性成分,它们之间到底有怎么样的协同作用,目前医学界还没完全搞清楚。人工合成的各类维生素、矿物质,其作用难与天然食物媲美。
第二,正常人体具有吸收食物中营养素的能力,如果把保健食品当饭吃,习惯于从药片中大量摄入营养素,就会降低机体对食物中营养素的吸收能力。
第三,如前所述,营养素吃多了也会中毒。因此,只服用保健食品而不吃正常食物,人体无法获得所需的其他营养素,又降低了人体具有吸收食物中营养素的能力,是无法保证健康的。
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情绪乐观,才是正确的养生之道。根据不久前发布的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正常成年人每天推荐的食物为:油脂类25克,奶类及奶制品100克,豆类及豆制品50克,畜禽肉类50~100克,鱼虾类50克,蛋类25~50克,蔬菜类400~500克,水果类100~200克,谷类300-500克。如果读者按这些标准吃,营养就足够了,不需要再吃什么保健食品。
适量运动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措施。骨质疏松症在我国相当普遍,但要预防骨质疏松症,除了补充钙及维生素D外,还需注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有强化造骨细胞及骨骼的耐受力、促进骨骼血流量、提高骨密度等作用。对于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运动有利于减轻体重和改善胰岛素抵抗,提高心血管调节能力,降低血压和血糖。
防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 第4篇
同志们:
今年2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市食药安办3月也印发了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的通知。一个多月来,各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特别是在“五一”长假到来之际和全国上下都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情况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的部署都非常重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201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级
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这些要求和批示表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满意不满意,本质上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从XX的情况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勃兴、新业态的涌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时有发生。从1-3月“12331”投诉举报咨询数据看,食品类又同比增加XXX%,保健食品增加XX%,说明人民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的消费还有不少意见,其中也包括了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说明本市食品安全也非一片净土,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二、把握和聚焦整治工作重点,要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生产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训、消费者投诉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或备案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
二是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进口商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审查,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广告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进口商对其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标签真实承担法律责任,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保健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相关产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是对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涉嫌犯罪的,各部门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网页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转请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对涉外网站,转请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核实处理。涉及进口产品的,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四是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是抽检:非食用物质(西布曲明、咖啡因、酚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盐酸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洛伐他汀、氨氯地平和硝苯地平共14种)、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铅、砷)、功效成分及标志性成分、胶囊壳中铬等。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予以处置,要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抽检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五是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
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实现社会共治。
一方面,各地监管部门要联合新闻媒体和相关行业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等,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将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鼓励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鼓励因上述违法行为受到身体、经济损害的消费者投诉。对各类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快速核实、快速处理。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生产环节的要延伸到经营环节,召回相关产品,经营环节的要上溯到生产环节,彻查来源和其他销售渠道。工作中注意部门间沟通协调,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本次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并非一家之责,不能单纯依靠哪个部门单打独斗、包打天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作为。
一是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职,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到位、隐患整改到位。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食安办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的职能,健全完善协调机制,推动整治工作体系上下协作配合,无缝衔接、有效运转。
各区、各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特别是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间、各区间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盲点,要主动沟通,勇于承担监管责任,严禁推诿扯皮,严防出现监管空挡;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三是要发挥社会群防群控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要探索建立合作曝光机制,鼓励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各区食药安办牵头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6月底前向各自的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抄送市食药安办,综合情况由市食药安办向省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
同志们,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防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 第5篇
整治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保健食品工作的要求,对我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区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各街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针对此次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整治工作认识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也有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责意识还不强,有的为了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政治任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完成好,坚决遏制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生态环境。
二、把握重点,突出整治工作实效
整治行动要以问题导向,重点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街镇、各部门要坚持“属地政府负总责、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依职责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各街镇、各部门要制定详实的排查计划,逐环节逐家次排查。建立排查登记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并做好督促整改,实行销账管理。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要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功效成分及标志性成分、胶囊壳中的铬含量。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要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清生产经营者违法事实,依法依规依程序从严处理。三是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各部门要强化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要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四是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部门要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这是政府和部门动真碰硬的表现。案件要处罚到人,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形成有效震慑。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有关部门要依程序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要商情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做好证据固定和线索侦查。
五是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各街镇、各部门要通过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新闻媒体要做好正面引导,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三、协调配合,强化整治工作保障
一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这次整治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既要统筹协调,又要依职责分工负责。按照整治方案,区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考核;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新闻中心、文广局加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对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责令下线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区委网信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协助查处网络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进行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依法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和广告,做好消费维权等工作;区商务委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公安XX分局负责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各街镇、开发区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要依职责开展工作。
二是要加强工作保障。会后,各街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组织领导,组织建立工作队伍,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人。要加强工作经费——特别是抽检经费的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加强考核问责。区食安办要会同区绩效办研究将有关工作纳入本对街镇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对因玩忽职守、涉嫌职务犯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通报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保健食品宣传标语 第6篇
1、草木精华,固元返本。
2、萃取草木精华,食尚养生万家。
3、保健养生,用西北滋补草草木。
4、绿领生活,康赢天下。
5、青青河边草,悠悠天不老。
6、大家爱吃草草木,美味健康又滋补。
7、天育其香,共享健康。
8、绿韵天成,滋补养生。
9、保健养生全方位,自然健康零距离。
10、草草木纯天然,健康品质非凡。
11、养生道路,关爱每一步。
12、草草木,自然的`力量。
13、保健养生领风骚,绿色健康天下晓。
14、草草木,更滋补。
15、一草一木,自然养身。
16、健康加速草草木。
17、草草木:滋补专家,绿色有机。
18、绿色草草木,滋补养颜好味道。
19、感恩草木天然,感动滋补情怀。
20、滋补营养,食育健康。
21、健康生活,有你相伴。
22、草木滋养,浑然天成。
23、天然绿色,原生补养草草木。
24、关心你的每一次呼吸草草木。
25、草草木的问候,原生态的养生。
26、提炼草本精髓,尊享康乐生活。
27、萃取草木精华,滋补养生万家。
28、为您的健康呵护每一天。
29、天然提取,天然健康。
30、服用草草木,健康伴您朝朝暮暮。
31、健一步,康一步,草草木。
32、草木真情,天然颐生。
33、恋上她,爱上她,草草木。
34、草草木:草木健康,源于自然。
35、天然好味道,绿色送健康。
36、草木心,健康情。
37、保健养生天下晓,绿色健康领风骚。
38、天天草草木,健康又滋补。
39、天然滋补,健康清新草草木。
40、绿色养生之道草草木。
41、草草木,绿色低碳,您的营养专家。
42、生态品质,健康本色。
43、健康养生,绿色滋补草草木。
44、草草木,自由健康行。
45、绿色生活,常吃草草木。
46、绿领生活,康赢未来。
47、一品草草木,养生千万家。
48、草草木,来自塞上江南关爱。
49、多元养生,多彩生活,多情保健。
50、草创健康,木兰体质。
51、自然力量,滋补养生。
52、清新西北风,养生草草木。
53、萃取营养精华,传递健康关爱。
54、要健康,更要懂保健。
55、草草木:我非草木,我很滋补。
56、草木精华,康博天下。
57、选择草草木,选择健康人生。
58、健康营养好生活。
59、绿色产业链,养生草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