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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查评细则
来源:火烈鸟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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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查评细则(精选4篇)

风电场查评细则 第1篇

风电场防台措施实施细则

第一条 XXXX风电公司各风电场地处沿海,经常遭受强台风侵袭。为做好各风电场的防台工作,防止发生风机倒塔等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根据《中国XX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XX风电公司各风电场机型特点、地域特点,公司组织编制了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风电场应全面分析风电场各风机所处地形,并结合台风特点,筛选出台风影响时受危胁最大、风险度最高的风机,进行重点监测防护。重点监测风机名单应报安全生产部备案,安全生产部应组织对重点监测风机的防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风电场在每年台风季节(XX月XX日)之前应完成本细则所规定的各项例行工作。

第三条 应全面检查风电场变电站内各设备间门窗的严密性,防止并消除台风影响期间出现进水、漏水导致设备停电的可能。

第四条 完成对全场集电线路走廊的砍清理,沿线走廊附近漂浮物的检查、清理,线路各处电缆屏蔽线的绑扎工作,消除台风期间可能引发各种集电线路跳闸的隐患。

第五条 应全面检查各风机箱变、环网柜外壳确无进水、漏水的可能。

第六条 应全面检查各风机机舱、轮毂确无进水、漏水的可能。第七条 完成全部风机塔筒螺栓力矩的定期抽检,重点监测风机的螺栓力矩应做全检。

第八条 对采用电动变桨的风机应在台风季节前(XX月XX日)完成变桨刹车间隙的调整和变桨刹车力矩的抽检工作,重点监测风机必须全部检查,变桨刹车力矩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对已磨损不合要求的刹车片必须及时更换。对液压变桨的风机必须根据日常点检分析情况对重点监测风机的液压站及传动机构进行检查。对有故障不能变桨或偏航的风机在台风来临前应将叶轮锁住,防止出现风机失控现象。

第九条 在台风季节前(XX月XX日)必须完成电动变桨风机变桨系统中性能下降和故障的变桨蓄电池、UPS电池的更换工作,确保变桨系统工作正常。

第十条 必须完成检测各风机的超速保护、振动保护、紧急制动回路工作的正常,各类风机的刹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部件损坏,刹车片厚度符合要求,刹车间隙调整适当,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刹车盘、刹车块要及时更换。

第十一条 应全面检查风机叶片无裂纹、裂缝等。

第十二条 应保证在台风影响前风机变桨系统、液压站系统无频发性缺陷和大的缺陷,变桨系统、液压站系统频发性缺陷和大的缺陷必须得到彻底消除,保证台风期间风机变桨系统和液压站系统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重点监测风机应在台风季节前(XX月XX日)完成定检工作,确保重点监测风机各系统无故障、无缺陷、无隐患运行。

第十四条 应确保风机监控系统光纤连接正常,台风前风机监控系统光纤应能双环路联通,通讯用UPS蓄电池满足设计要求,库存备品数量满足事故备品定额标准低限要求。

第十五条 在台风期间加强远控监测,安排2人监盘,若发现风速、风向变化频繁应立即停止风机运行,避免因频繁启停机组冲击导致超速保护系统元件损坏而失灵。重点监测风机根据风速风向情况可及早停机。风机应保持在能自动偏航对风的停机状态。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项目,台风影响期间已吊装未并网的风机由工程建设部督促风机厂家提供防台措施,在台风来临前按风机厂家预案,执行相关措施;

第十七条 台风过后,风电场应立即组织对全场风机设备、箱变、杆塔、集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相关设备无异常,满足启机条件后才能将风机逐步启机并网;设备受损情况统计后相关信息按程序报送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在建项目由工程建设部组织施工单位、风机厂家对风电场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各风电场应对上述各条进行逐条检查、整改并落实责任人,在XX月XX日前对各项措施完成情况书面汇报安全生产部和公司领导,安全生产部应加强对各风电场防台措施完成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重点监测风机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风电场查评细则 第2篇

2015-8-17 发布 2015-8-17 实施

*** 发布

目 录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1 4 定义和缩略语....................................2 5 总则............................................2 6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3 7 安全管理目标....................................6 8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6 9 施工总平面管理..................................6 10 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管理............................7 11 重大危险作业控制及审批.........................10 12 基础施工安全管理...............................12 13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15 14 施工车辆管理...................................16 15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17 16 特殊作业.......................................18 17 交叉作业.......................................20 18 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与控制.................20 19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21 20 电气安装(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23 集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23 22 启动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3 23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及分包安全管理...............24 24 安全旁站监理...................................28 25 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管理............29 26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30 27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30 28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34 29 附则...........................................34 30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风电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与上述工程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调试、施工等单位都必须遵守本细则。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3年版)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5191-2004)》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年版)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电投安环[2012]183号)

***《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办

法》、《安全环保监督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委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定义和缩略语

4.1 “***”在本细则中简称“**公司”。

4.2“风电工程建设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建设单位”。4.3“风电工程监理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监理单位”。4.4 所有参建单位(道路施工、线路施工、风机安装调试、风机吊装、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及调试、大件运输等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参建单位”。5 总则

5.1 风电场工程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建设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2 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参建各方职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电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5.3 参建单位的各级领导必须贯彻“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4 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5.5 应加强对参建单位的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参建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严禁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

5.6 建设工程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签订合同、技术协议外,还必须签订独立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6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6.1 组织机构

6.1.1 各单位应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6.1.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程建设的安全与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行政正职任安委会主任,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 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独立或具有安全监督职能的部门,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实施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制度,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和控制。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监管主体责

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参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有关合同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6.1.3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建各单位应按规定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或安监队伍,业务素质、人员数量应符合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要求。6.2安委会职责

6.2.1 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全面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总体规划并认真执行。

6.2.3 定期召开安委会,学习和传达上级重要的安全文件精神,听取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汇报,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6.2.4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

6.2.5 安委会成员在现场有监督权、管理权和经济处罚权。6.2.6 推广和借鉴先进经验,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不

断总结,提高和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6.3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6.3.1 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委会的统一布臵、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3.2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3.3 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技术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6.3.4 负责监督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对现场违章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罚。

6.3.5 具体组织例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达到闭环管理的要求,并具体负责接受上级安全检查等有关工作。6.3.6 按照规定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6.3.7 负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对参建单位安全费用申请的审核,并监督和检查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6.3.8 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整改和控制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6.3.9 办公室成员在现场行使监督管理权与经济处罚建议权。6.3.10 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对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有权提出奖励意见,经过建设单位领导审批后给予兑现。

6.3.11 建立业主主导、各方参与的工程项目风险预控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演练。6.3.12 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3.13 督促检查安全设施、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控制、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7 安全管理目标 8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8.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8.2 设计(咨询)单位安全职责 9 施工总平面管理

9.1 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要求,力求做到场地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节约用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设施及工业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9.2 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参建单位分片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包干管理。

9.3 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平面布臵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与各区域平面布臵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的要求和规划,履行报批手续,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9.4 施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臵齐全,不得发生堵塞,不得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占用或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用道路要满

足施工现场运输和消防要求。

9.5 各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尘,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9.6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臵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

9.7 施工临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臵整齐。

9.8 施工作业区配臵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9.9 施工区域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剩余材料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高空作业面要有垃圾通道或专用清除垃圾的措施。严禁高空抛物及乱丢、乱扔现象的发生。

9.10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9.11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

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10.1 安全管理采取行政、经济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发扬高、严、细、实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追求工作实效。

10.2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发包方应及时留有承包方员工在本外包工程前、后的身体健康档案复印件。

10.3 野外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应注意防雨、防雷、防暑、防冻、防洪、防风、防虫、防蛇、防大型野兽,要注意安全生产,避免工伤事故,严防山石滚落、泥石流、塌方事故的伤害。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10.4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关系,为各参建单位预报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风、防冻、防雨、防雷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0.5 施工中涉及老百姓利益或发生冲突时,要冷静对待,必要时由单位领导出面进行协商。

10.6 加强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对参建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志符合要求,施工人员上岗证配发到位。开工报告获得安全监理批准方能开工,未经批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10.7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监督参建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区域工作票等,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0.8 参建单位应重视班组安全教育,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班组基础管理上,把班组建设和班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应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

一。

10.9 参建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在临近生产区域作业或情况不明时,必须首先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取得联系,经过同意后方可施工。擅自作业造成的后果由参建单位负责。

10.10 参加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10.11 专项项目的安全措施由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报监理单位审查后,再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10.12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12.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10.12.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10.12.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日期等详细记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

10.13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以下要求:

10.13.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0.13.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

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10.13.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0.14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10.15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16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间隔周期超过两周或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1

1重大危险作业控制及审批 11.1 危险作业范围

11.1.1 起重有关危险作业:起重机械满负荷吊装,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品等。

11.1.2 运输有关危险作业: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11.1.3 特殊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危险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装、拆作业。

11.1.4 特殊场所危险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水上/水下作业,深井、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等。

11.1.5 土建施工其他危险作业:土石方爆破、高处危险作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等。

11.1.6 安装作业其他危险作业:与土建/运行交叉作业,高处危险作业等。11.2 危险作业控制

11.2.1 危险作业风险控制基本要求

11.2.1.1 参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危险作业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11.2.1.2 监理单位应督促参建单位对危险作业活动加强控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11.2.1.3 参建单位应进行危险/环境因素的识别,明确主要危险点,并制订、落实控制措施,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11.2.1.4 各单位应制订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并执行,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要求实行监护制度,明确监护人。作业期间监护人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必要时,监理单位应旁站。

11.2.1.5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把危险作业作为现场监督检查或监护的重点。

11.2.1.6 各单位应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通报给建设单位或相关方。

11.2.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危险作业的日常监督、检查。11.2.3建设单位应对参建单位的危险作业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危险作业控制策划、措施落实情况、参建单位内部监控以及危险作业控制绩效。11.3 重大危险作业审批

11.3.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前必须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11.3.2参建单位在进行重大危险施工作业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同时提交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方案,经过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11.3.3在关键作业阶段,参建单位主管施工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亲临现场指导和监督。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也要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直到该作业结束。11.3.4重大的起重、运输、易燃易爆、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须经参建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的领导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11.3.5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专责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实施,其所在单位对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负技术责任。

11.3.6 在施工中要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安全措施效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制定改进的具体方案。12 基础施工安全管理

12.1 挡土墙、风机基础开挖安全措施管理

12.1.1 挖基工人人数应按照基坑面积适当配备,不宜过多,以免相互碰撞。

12.1.2 进行挖基工作时,不得将工具材料自坑顶向坑内抛掷。12.1.3 应经常检查基坑边坡或坑壁有无缝,雨后尤应特别注意,以免坍塌伤人,休息时或收工后,工人不得在基槽内逗留。

12.1.4 需爆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提前疏散危险区域内的人员,附近有民房时,严禁爆破以免造成人员伤亡。12.1.5 在醒目位臵放臵施工警示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12.2 风机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12.2.1 模板工程 12.2.1.1 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改动。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臵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3)模板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属证明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工作。

(4)必要时复核模板的受力情况,确保模板的稳定性。12.2.1.2 模板拆除

(1)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或工具袋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砼有影响结构安全质量问题时,应暂时停止拆模,立即报告技术员,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3)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专人指挥和巡回监督,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拆除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一般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最好谁安装的模板由谁拆除。

(5)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

(6)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可靠,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12.2.2 钢筋工程

(1)展开盘圆钢筋时,两端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 区域内严禁行人。

(2)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卡头要卡紧,切断小于300mm 长的短钢筋时,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

(3)多人运送钢筋时,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4)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 度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拉直钢筋场地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5)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具有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12.2.3 混凝土工程

(1)使用振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2)浇筑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

(3)夜间浇筑混凝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4)剩余的砼拌合物应及时倾倒到定点处臵,或用于硬

化施工场地、便道,严禁随意丢弃。13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 13.1 路基挖方安全措施

13.1.1高边坡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边坡施工,应作好边坡顶部截水、排水、挖天沟、侧沟,保证地表排水畅通,不影响施工和边坡稳定。按规定设臵马道。

(2)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3)在陡坡、悬崖、滑体等坡脚下施工,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危石、裂缝和坍方迹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臵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业要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一根安全绳拴几个人,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13.2 路基填方安全措施 13.2.1 路基作业安全要求:

(1)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与填筑压实,工作面应错开,避免互相干扰。

(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填土边缘应设安全标杆。

(3)路基填土运距较远时,需在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设臵安全标志。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在施工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坍滑。

(5)路基排水: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尤其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稳定。

(6)路基防护:边坡码砌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高路基边坡按规定设臵马道。

(7)路基加固:挡土墙施工时,应随开挖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泄水设施,必要时应设临时支护,以防坍塌伤人。

(8)特殊路基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车辆管理

14.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动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年检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行驶工作。14.2 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14.3 施工现场设立交通安全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必须设“危

险”或者“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及反光标志。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14.4 窄路处应设臵安全墩,在悬崖陡壁谨慎通行,注意会车安全。

14.5 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行车。

14.6 各类施工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无刹车、无离合等带病作业。14.7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臵显示界限的红灯。

14.8 工地作业人员,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14.9 在施工区域道路上必须严格按照现场交通管理规定执行,施工车辆严禁载人或人货混载。

14.10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14.11 在高山运输时注意刹车恢复疲劳,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缓解心理压力。

14.12 在用车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之间应密切配合。14.13 大件运输应制定专门的运输方案。15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5.1.1 参建单位应编制大型施工机械的配臵计划、进出场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在其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平面布臵图中明确标示出大型施工机械布臵位臵、行走路线及布臵、起重机械的伸臂覆盖范围和最大起重能力。

15.1.2 参建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规格型号、数量组织施工机械进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按法规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15.1.3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由参建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经监理单位协调按指定路线进场。

15.1.4 大型起重机械的布臵和行走应根据最大轮压和轮距对路基进行设计、验算,软土或回填土的路基应进行压实或加固处理,对已建成的沟管做好保护。

15.1.5 停在主干道上施工的大型起重机械,应保证其它车辆能顺利通行。如需阻路作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封路,必要时参建单位应负责修筑便道,以保证其它车辆和消防急救车辆通行。

15.1.6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在规定场地内进行。

15.1.7 大型施工机械的更换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

15.1.8 大型施工机械的拆装、重大工况的变更应经监理单位组织评审。

15.1.9 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时,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指导书应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但审批并不减少参建单位的责任。16 特殊作业

16.1 风机安装安全工作要求 16.2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6.2.1 16.3 爆破安全控制措施

16.3.1所有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爆破工作资格证。爆破物资的管理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

16.3.2做好沿途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交通、电力、通讯、铁路。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由专业检修队伍负责抢险工作,以便发生事故时,将损失减至最小。

16.3.3每个爆破工点,根据实际情况,坚决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6.3.4爆破时采取施工封锁。设臵联络员、工地防护员、电话员,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配合训练,设备检修,制定合理的封锁计划。施爆前做好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爆和路面清理,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16.3.5在爆破开挖时,作好爆破区的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发安民告示,通告爆破时间,张贴警示牌和交通管制工作。任何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6.3.6起爆前,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安全地点,爆破工必须做好自身安全。

16.3.7组织好清扫队及时清除公路上的落石和边坡上的危岩。爆破后对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危石、落石,要及时清除。16.3.8起爆后必须进行危石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并派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6.3.9防护排架检查、加固。若排架锚固在岩壁上,每次爆破前必须根据爆破的范围和锚点爆松情况,对排架进行加固,以确保爆后排架的稳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能有效阻挡滚石(滑石)。如排架未修复不能进行爆破。

16.3.10遇有暴风雨或打雷闪电时,禁止装药、安装雷管和连接电线等操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蔽于安全区。17

交叉作业 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与控制 18.1 管理要求

18.1.1 各类作业活动、场所中可能存在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影响或其它意外事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包括:

(1)所有作业活动(包括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其场所。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3)作业场所的设施,包括外部提供的设施。(4)其它相关活动和场所。

18.1.2 应考虑工作或施工作业各项活动在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和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和将来)下可能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以往发生的事故。

18.1.3 危险源可考虑以下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爆炸或伤害等。18.1.4 环境因素可考虑以下类型:

(1)大气污染物。

(2)水污染物。(3)固体废弃物。(4)放射性污染。(5)噪声。

(6)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7)其它环境问题和地(社)区性问题。18.2 施工危险源辨识调查与风险评价(见附件2)19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9.1 参建单位应明确人员负责现场消防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9.2 建筑设计防火和现场防火基本要求

19.2.1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并满足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的规定。

19.2.2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能保持通风,门、窗向外开启。19.2.3 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在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并配臵相应的消防设施。19.2.4 存放炸药、雷管的场所,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应分别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制订严格的领(退)料制度。

19.2.5 切割、焊接作业时应有防火隔离措施。19.3 其他特殊要求

19.3.1 参建单位应参照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配臵消防器材及设施。

19.3.2 参建单位在配臵消防器材时,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平面布臵图和相应的消防器材数量,并把平面布臵图和消防器材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批,报建设单位备案。

19.3.3 参建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消防器材的位臵和数量,禁止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

19.3.4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记录;一般作业场所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根据需要形成记录。

19.3.5 对过期失效或因火灾等原因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或更新。

19.4 重点消防部位和场所的防火管理 19.4.1 重点消防部位和场所是指: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2)发生火灾后影响面大的部位;(3)物资集中的场所;(4)人员集中的场所。

19.4.2 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对重点消防部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19.5 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检查

19.5.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应根据现场消防应急计划的要求,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及联络沟通渠道等有关要求,组织必要的应急演习,以保证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行动,使可能的火灾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19.5.2 参建单位应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现场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善性、充分性、有效性,动

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的检查力度。

19.5.3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现场防火防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内容为防火管理制度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足量并适宜、特殊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等,并对监督检查及其发现的不符合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

19.5.4 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19.6 风电场整组启动调试前必须进行消防验收,且验收合格,消防验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20 电气安装(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0.1 管理要求 20.2 集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

21.1直埋部分集电线路(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施工:参照12.基础施工安全管理,13.道路施工安全管理等。21.2架空部分集电线路(含杆塔工程、架线工程及附件安装等)施工:参照16.2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等。21.3桥架部分集电线路(含电缆桥架等)施工:参照《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等。22 启动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2.1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应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来抓,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2.2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授权下,组织成立现场试运指挥机

构,试运指挥机构负责机组试运工作。

22.3 机组启动试运前,试运指挥机构必须按规范要求组织各类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报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机组启动试运。

22.4 启动试运大纲应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应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启运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

22.5 工程进入生产试运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对生产试运的相关要求,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人员培训、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生产准备工作,实现从基建到生产无缝连接、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2.6 集控中心内道路畅通,排水通畅,墙面施工完整,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永久照明投入使用,照明度符合要求。

22.7 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系统分部试运合格。各种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

22.8 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22.9 集控中心内环境清洁,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等。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设备的运行维护。

22.10 施工图纸、安装措施、施工记录、验收票等各类资料齐全,技术资料归类正确,目录查阅方便,保管妥善,字迹工整。2

3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及分包安全管理

23.1 严格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做到同正式人员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进入工地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和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

23.2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23.2.1 外来人员主要包括参观/视察/上级检查人员、学习/实习人员、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运输人员等。23.2.2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1)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时,应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对短期滞留或学习、实习外来人员,参建单位应做好进场安全教育。教育重点是工程建设的特点、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等,具体可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8版)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执行(包括身体检查)。

(3)参观、实习、学习人员进入现场时,原则上应由接待单位或有关部门人员陪同,特别是对电建行业特点不熟悉、不了解的参观、考察或访问人员。23.2.3 外来人员的现场安全行为要求:

(1)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未扣好帽带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穿高跟鞋、露脚指的凉鞋、拖鞋,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系安全带不得上高空作业,不得流动吸烟。

(4)不准擅自进入带电控制室等受限制区域,不得搭乘载货吊笼。

(5)进入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严禁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鞋。

(6)外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或地点,在施工现场车辆行驶一般不得超过15km/h,现场有限速要求的则按限速要求行驶。

(7)严禁擅自操作特别是已运行区域的各类设备及其开关、按钮、刀闸等。23.3临时用工安全管理

23.3.1 参建单位招用劳务分包队,必须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包工队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23.3.2 每位临时用工人员都应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承诺书。

23.3.3 三十人以上的劳务分包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3.3.4 临时用工应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参建单位在录用临时工时,劳动部门应会同安监部门对应招人员进行审查,老弱病残及童工严禁录用。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满足作业要求,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23.3.5 招用单位应对临时工及劳务分包队成员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身体检查等制度和管理档案。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23.3.6 对录用的临时工、劳务分包队的成员均应签订正式用

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及双方应尽的义务等。

23.3.7 经过审查和安全教育合格人员,发包单位应发给带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在安全管理上与正式人员一视同仁,胸卡证件严禁转让。

23.3.8 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3.3.9 劳务分包队的负责人是该承包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队必须按施工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3.3.10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协助劳务分包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填写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

23.3.11 劳务分包队必须按照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工作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23.3.12 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3.3.13 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劳务分包队和个人,招用单位应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工作规定的,应给予处罚。不服从管理的包工队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劳务分包队,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发包单位终止合同,限期退场。23.4 分包安全管理

23.4.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范围、数量和资质等级是否满足拟分包的项目要求。审查分包单位派驻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是否满足工程安全管理要求。23.4.2 在签订的安全协议中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约定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23.4.3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2

4安全旁站监理 24.1 安全检查签证

24.1.1依据规程、标准对以下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和工序(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24.1.1.1重要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脚手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

24.1.1.2重大工序转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

24.1.2安全检查签证要点: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专业资质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24.2 安全旁站监理

24.2.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重要及危险作业的工序和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留有旁站记录。旁站监理的重要危险工序及部位(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有:

24.2.1.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

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等。

24.2.1.2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等。24.2.1.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25.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布臵实施、现场标志的检查、维护;负责组织对参建单位标志的规划的确认,对参建单位设臵的标志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25.2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标志进行监督管理。25.3 各参建单位根据所承担的标段设臵相关的标志,并承担相应的维护、管理责任。25.4 安全标识的种类主要有:

25.4.1 道路标志。场区施工道路应设臵交通标志、区域指示标识。

25.4.2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标识。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臵,应设立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图板。使参建单位都清楚所承担的管理范围,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的氛围。25.4.3 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识。如禁止入内的安全彩旗、禁止动用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25.4.4 通用类的安全标识。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扎安全带的标识等。

25.4.5 设备上的安全标识。如在一些电气设备上标注的“小

心触电”以及“危险勿动”的标识等。26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6.1 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凡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个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或考试不合格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必须参加补考。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场作业。

26.2 施工项目经理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持证上岗。

26.3 参建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4 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6.5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班在开班前,应编制教育计划,编写教材,指定授课人员。

26.6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集中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和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规程,形式要灵活多样,收到实效。

26.7 各单位对新入场的员工和新调入项目的员工都要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监理单位应对各单位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抽查。27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

27.1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目标和要求

27.1.1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健全。

27.1.2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责任到位,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无死角。

27.1.3 无卫生污染事故。

27.1.4 施工现场无较大面积的扬尘。

27.1.5 施工现场机械、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27.1.6 施工场地及现场沙石土料无扬尘、面见平、角见愣。27.1.7 卫生分担区域整洁、工完场清、工完料净。27.1.8 参建单位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和记录,每月以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形式上报建设单位。

27.1.9 每周由监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例会,通报过去一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考核结果,沟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情况,各单位均应派人参加,并执行会议决定。27.2 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27.2.1 建设单位必须在现场挂臵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

27.2.2 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27.2.3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臵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臵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27.2.4 施工道路应保证设臵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

防通道畅通无阻。

27.2.5 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27.2.6 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27.2.7 焊接场地地面无焊头或无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臵,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接线,氧、乙炔瓶全部收回。27.2.8 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27.2.9 施工电源要集中布臵,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7.2.10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27.2.11 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范和验标要求。

27.2.12 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27.2.13 经常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27.2.14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27.2.15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27.2.16 施工方案上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并已通过审

查。

27.3 环境保护管理

工程建设中根据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保护法规及当地环保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放射和水污染。

27.3.1 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保证施工不扰民、“三废”处理措施得当、不因尘土等工业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27.3.2 各参建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组织实施。27.3.3 各单位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工程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单位定期安排职工体检及进行职业病的防治、监控活动。

27.3.4 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在库内存放,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7.3.5 施工、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堆放;施工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7.3.6 进行砼搅拌作业,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臵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出;进行水磨石施工作业时应在适当位臵设臵沉淀池;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杜绝油料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污水污染环境。

27.3.7 各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制定夏、冬季施工措施,作好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的预防工作。

27.3.8 现场的生活临建、办公房修建时,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对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废水排放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

27.3.9 各单位应通过宣传、培训、考试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员工了解作业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自觉维护自身的身体健康。28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28.1 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奖惩办法,并根据项目实际、概算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安全文明考核经费,并写入合同。监理单位负责对参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各项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和处罚,对有贡献的进行奖励。

28.2 建设单位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奖惩的归口管理单位。29

附则

培训中心查评工作汇报 第3篇

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8年5月

按照公司通知要求,现将我矿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分两大部分做以汇报。

一、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健全体系,整体规划。今年初我矿召开了全矿安全教育培训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培训管理办法,成立“党政双责”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制定并下发《新陆煤矿2018年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区(科)单位教育培训标准化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分工,落实班前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形成矿抓区,区抓班队的层层联动负责机制。

2、建章立制,闭环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包保、上台授课、培训例会等管理制度,确保班前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月份自检自查工作,每月由党委书记、矿长牵头,党委副书记、安全副矿长组织,按照《考评细则》标准,对全矿基层单位进行标准化查评考核,兑现奖罚,对查评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闭合,实现班前教育培训工作闭环管理。

3、夯实硬件基础,优化培训环境。重新粉刷采掘一线、生产辅助等8个单位集中学习室和小班学习室,并悬挂教育图板,配齐电脑、投影仪、桌椅黑板、书籍光碟等培训基础硬件,满足班

前培训学习需要。

4、计划教学有序,培训扎实有效。一是坚持从矿领导至技术员到班前轮流教育培训机制。二是各单位区科领导按照要求主抓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保持每月召开培训例会,查找问题、整改问题。三是坚持每月安全培训检查考核评比,保证各类人员全部依法培训,持证上岗。

5、力求服务现场,突出培训实效。一是坚持“一班一提醒”。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提醒内容,并做到班班有记录,提高班前提醒的实效性,有效降低井下易多发事故率。二是辅助单位本着服务采区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班前培训和班中落实,运用实例讨论、班前讲解方式,重点讲清皮带停送电、机架维修、瓦斯抽采、防火灌浆等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解决措施,重要节点和重要环节由区科管理人员跟班讲解注意事项,交接班详细交底,强化班中安全措施贯彻落实。

6、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多样。一是积极推广煤矿e课堂系统关注使用,对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职工由家属帮助参与,各单位人员信息已相继录入,系统正处于调试运行阶段。二是建立职工微信群,创建微信答题红包小程序,开展安全有奖问答活动,激发职工自主学习积极性。三是强化安全考试和“必知必会”考问管理,管理人员深入井下抽查考问,每月组织一次班前培训全员考试,检验班前培训效果,为下一步提高班前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7、加强“三违”人员帮教转化。严格落实公司反“三违”长效机制,一季度,我矿共计查处习惯性违章人员568人次,罚款15220

元,严重“三违”1人次,并按照规定对其执行过“七关”,通过处罚警示、培训教育等有效手段,使当事人彻底认清自身问题,主动杜绝“三违”行为。

8、观察情绪,加强疏导。一是加强职工情绪观察,对职工的思想状态、精神面貌进行观察确认,各单位建立职工情绪档案,并根据职工情绪变化,填写“职工身心健康晴雨表”,避免带着负面情绪、思想包袱入井作业。二是加强职工情绪疏导,坚持“五必清”、“六必访”、“七必谈”原则,通过沟通、家访、谈心等方法疏导矛盾打通心结,并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职工思想情绪总体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

1、班前安全培训发展不平衡。个别区科领导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还不够,未做到以身作则,“必知必会”考问工作还需加强。

2、班前教育培训针对性还不够强。少数单位班前培训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结合的还不够紧密,教育培训形式单一,照本宣科现象还存在。

3、情绪疏导工作还不够扎实。一些区科职工身心健康晴雨表填写不及时,思想动态观察和情绪疏导工作还不够扎实。

4、信息化培训形式普及还存在难度。少数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职工,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智能化、信息化培训形式普及还存在难度。

5、专职教师匮乏。煤矿基层5年实践经验的专职教师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每专业1名专职教师的需求。

(三)下步整改方向

牢固树立“一个理念”,落实“两个系统”,抓好“三项工作”。

1、牢固树立“大培训理念”。按照国家总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安全培训基本条件,坚持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技能标准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大培训格局,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确保新陆煤矿安全生产。

2、积极推广“两个系统”。一是落实“煤矿安全技术可视化仿真培训系统”教学。突破传统教学方式,利用逼真虚拟环境使职工学习和体验,并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加大该系统使用率,全面推进培训手段提档升级。二是加快煤矿e课堂系统推广应用。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广泛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修改调整,全面完善课程学习内容,加快系统调试进度,力求可靠、稳定,确保职工方便快捷地学习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生产等知识。

3、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班前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培训调研例会制度,针对井下现场条件及变化、岗位需求等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培训计划,做到安全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二是严格执行“三违”人员过“七关”。加强严重“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严格按规定过好“七关”,真正使当事人起到警醒作用;对累计达到3次以上(含3次)的习惯性“三违”人员,按照严重“三违”人员执行过“七关”管理,不过“七关”不得上岗。三是抓好培训教师队伍改革。制定安全培训专兼职教师的准入标准并严格把关,完善培训教师管理制度,实现教师收入分配差异化动态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具有教学经

验、知识丰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培训教师队伍。

二、改革及内部市场化推进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鹤矿委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学好兴安煤矿内部市场化先进经验,新陆矿成立由党委书记、矿长任组长,副总以上领导任副组长,经营管理部、开拓技术部、党群工作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织机构,确保改革及内部市场化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2、建立组织保障措施。我矿采取“两条线”方式推进落实。一是安全、技术、经营一体化。由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总会计师牵头,主管煤矿安全、技术、经济体系改革,内部市场化和设备物资全程闭合管控“一前移”和“六零”管理实施及考核。二是监督管理由矿党委书记指导,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市场化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落实不到位、效果不佳的单位或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追责处罚。

3、建立例会推进制度。矿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组每周召开一次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生产经营例会,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及时掌握内部市场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棘手问题,建立月份定期检查通报制度,严格按内部市场化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奖罚。

4、构建“六大市场、八大体系”保障。根据我矿内部市场化管理现状,以煤炭生产、辅助服务、后勤保障三大市场主体为核心,构建内部市场化六大管理市场、八大管理体系。

5、整合相关资源。一是建立井口超市、井下仓库。取消所有采区地面料点,井口超市设在供应科,负责日常材料发放;井下仓库设在-650水平,实行24小时服务保证生产需要。二是整合各采区机电班。组建全矿联合机电班,调整工作职责,负责全矿低压开关的修复工作。三是组建物资加工、维修基地。我矿已整合机电科工厂和综合修复厂两处维修厂点对部分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再利用。四是成立井下修复车间和-650维修场点。组建井下专业维修队伍,修复U型棚、索梁、气板机、千斤顶等井下设备。五是取消全矿各采区材料员和下料队。物资供应实施信息化管理,物资供应数据传输软件已基本建成,一区、二区、开拓区试点单位材料、配件定额、定量消耗已正常实施。取消各区科下料队,由“一条龙”物资配送专业队伍送料。七是成立内部市场化结算中心。整合各区科核算员,成立内部市场化结算中心,实现基层单位的内部市场化预算、结算全部由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6、完善价格体系。一是材料配件物资更生制造价格体系。矿自修自用设备维修价格、配件制新定价、设备配件修旧定价、修复制新等人工单价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统一定价。二是确定采掘开生产工艺流程拆分单价。根据现场作业量、作业条件、劳动工资定额、市场人力单价确定本段队、班组、个人的工艺流程拆分单价。三是完善各级市场结算单价。辅助单位按工艺流程对工序进行拆分,确定每一项工序单价,经过不断磨合,正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价格体系。

7、建立预算管理体系。依据各项定额作业量,将材料、配件、工资、班中餐等可控成本指标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市场主体。一是确定生产作业量计划。每月28日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全矿安全生产计划会,确定下月产量、开拓进尺、回掘进尺作业计划。二是确定月份各项费用预算指标。职能部门根据产量、进尺测算出各基层单位配分指标,经营办进行汇总下发到各单位,基层单位把指标分解落实到段队、班组。三是加强定额量材料预算管理。供应科每月根据各单位作业条件做出定额量材料使用预算,经营办对大型材料物资消耗进行监督管控,如金属网、钢筋网、锚杆等。四是严格管理,严肃考核。每月经营例会对基层单位的预算指标各项费用超降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超降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节超的单位按百分比实行节奖超罚。

8、建立考核结算体系。一是考核结算体系。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制定核算流程,划小核算单位,设立各级核算点,分级核算,按照月份预算完成情况、作业量及综合单价算出实际成本支出,各级市场主体采用内部结算方式进行收支结算,并落实专人负责验收工作量及各项支出计算工资。二是调控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内部管理办法,调整和规范内部市场化管理,通过对指标调控、价格调控、工资调控使其达到有序运转。

9、建立信息化保障体系。一是硬件设施保障。为了保障内部市场化建设顺利实施,我矿现已更新电脑49台、打印机18台,仅触摸屏3台还未到位。二是人员配备保障。目前,矿信息化操作人员5人,基层单位核算员15人,现场跟踪管理人员6人,根

据工作需要还将继续充实相关人员。三是物流配件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分别与公司大数据库对接完成。材料配件编码、人力资源编码及各项数据基础已基本建立,待触摸屏到位即可使用。

10、建立信息化管理模块。推进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各项模块基础已创建完成,其中包括:人员管理系统模块、预算管理系统模块等10个大模块;经营预算管理模块、生产计划管理模块等8个子模块。一区、二区、开拓区试点单位市场化已全部运行,下一步在全矿各单位全面推广落实。

(二)取得的效果

1、目标明确化。通过改革及推行内部市场化建设,使我矿从思想上认识到,虽然困难很多,但效果非常好,运作起来既节省人工和物资消耗,又减少跑冒滴漏,库存实物一目了然。

2、管理精细化。通过开展市场化运作,各个方面管理精细化、程序化,促使新陆矿的各项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闭合式管理转变,减少了管理漏洞。

3、制度规范化。通过市场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运作机制、价格测算、考核结算以及职责界定;同时健全计量考核标准,建立各类消耗台账,形成科学合理的计量管理体系,为生产、经营核算提供有效计量数据保障。

4、效果明显化。通过推行市场化运作,一季度材料费吨煤成本完成37.79元/吨,同比上升22.31元/吨,环比下降6.32元/吨,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是,去年我矿处于关闭退出时期,减少了新品投入,加之年初测算指标低,且还未包含后增加的515万元指标,如果扣除全部因素与前年同期比下降12.97元/吨。

(三)存在的问题

1、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职工技能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内部市场化的需求,特别是思想观念的转变还有待于继续提高。

2、基础管理相对薄弱。基础管理需要继续完善,企业管理市场化和工序流程、作业质量细化量化。

3、管理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特别是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计量技术不能完全满足内部市场化核算体系要求。

4、内部市场拓展还不够深入。内部市场化需要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水电气暖等一些生产要素还未进入市场,一些基层单位内部市场化管理考核还未延伸到班组、个人。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矿将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正确应对改革及内部市场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精细化管理机制,加快运作步伐,并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1、加强全矿职工内部市场化理念导入。提高职工整体思想素质,使全矿每一名职工都来谋划、参与、运作内部市场化,把每一名职工都是企业的“经营者”理念落到实处。

2、修改完善内部市场化价格体系。要求基层单位结合定额基础及历史数据,在细化分解生产经营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可控成本价格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级市场结算单价和市场往来关系结构。

3、改进内部市场化结算管理体系。完善结算程序与结算规则,逐步与矿会计核算体系相结合,使内部市场化结算成为矿会计核算体系的一部分。

4、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块。对已建成的管理模块,结合市场和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

5、加快全面推进内部市场化管理。在总结试点单位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我矿将把各项信息模块,在二季度对辅助单位全面铺开,尽快实现全面运行内部市场化。

风电场查评细则 第4篇

风电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1、第一章 总则------3

2、第二章 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3

3、第三章 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5

4、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6

5、第五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7

6、第六章 设备、材料质量管理---------------8

7、第七章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11

8、第八章 工程质量的创优管理-------------27

9、第十章 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程序-----29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细则是为加强风电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风电建设实际,修改和完善2007年12月下发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二、本细则适用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全资和控股的风力发电公司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三、风电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单位,对其所承担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在质量管理中应坚持“质量第一,严格程序,科学管控”的原则。遵循基本建设的一般 规律,通过严格的预控和过程管控,实现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即高水平达标投产。

四、投资公司将以项目建设部每年春、秋两季的施工质量检查为主要检查手段,辅助以在升压站带电、首台风机吊装、项目投产验收等重要节点进行质量检查。

五、项目公司在取得电力行业或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阶段性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阶段质量验收报告两周内,要将验收报告报投资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并作为公司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公司应建立以主管基本建设的领导总负责,以项目公司工程部为管理主体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2、项目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规范,上级单位发布的质量管理标准、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

2.2、明确项目建设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有效性。

2.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制定达标投产规划,创优项目要编制创优规划。

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承包商,并对其 业绩进行审查。

2.5、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初步设计的方案优化,组织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开工准备情况,做好质量预控工作。

2.7、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会议,收集项目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问题,制定预控方案和纠正措施,落实于工程建设中。

2.8、负责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定和奖惩;配合质量监督机构和上级公司做好质量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2.9、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的监督;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对到场材料、设备严格检查验收。2.10、发生质量事故以后,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并组织落实。对重大质量缺陷和事故及时上报公司项目建设部。2.11、做好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工作,督促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资料整理和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完成工程档案归档工作。

2.12、组织做好消防、水保、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档案等各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2.13、组织做好工程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及工程收尾工作。2.14、创优工程做好创优准备及组织工作。第三章 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及目标管理

一、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

1、无较大质量缺陷。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按照国家电力行业验评标准,验收合格。

4、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1、质量目标是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的基础,项目公司在开工前应确定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目标。

2、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应不低于上级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创优项目质量目标应满足创优要求。

3、项目公司应将质量目标分解到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中。

4、项目公司在监理、设计、施工、设备招标中应明确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

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所承诺的质量目标应不低于项目公司的质量目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有对质量目标的保证措施。

6、施工单位应将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清楚表述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7、创优的项目应按行业或地方的创优要求组织项目的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依据自己的承包范围编制创优方案。

8、投资公司鼓励项目创优,对在创优项目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项目公司可以考虑采用适当的鼓励措施。

9、在项目投产验收时,公司将对质量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一、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监理单位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质量管理机构,风电项目一般应选用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二、监理质量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2、按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总监和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所配备的交通工具、检测工器具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订详细监督计划。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能够确保工程质量。

4、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好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5、协助项目公司进行承包商的资质、业绩审查。

6、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7、配合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签发经项目公司批准的工程变更。

8、坚持事前检查和全过程控制,对建筑结构混凝土的浇注、防水工程、土方回填、电气设备的试验、联动等施工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当发现有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经常巡视 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9、做好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工作。

10、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编写质量报告。

11、组织分部和分项工程验收,协助项目公司工程部做好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投产验收准备工作。

12、协助做好质量监检的准备工作。

13、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14、做好工程建设监理总结工作和监理资料的整理。

15、做好收尾工程的监理验收。

第五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一 勘察设计单位的基本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拥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满足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设计单位应有一定数量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近年来同类设计无不良记录。

2、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人员应具有同类工程丰富的设计经验,专业配置合理,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程设计进度的要求。

8、勘察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

9、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应由负责初步设计的同一家设计单位承担。

10、勘察设计单位应重视项目安全预评价中有关风险,并在施工图设计中采取措施,避免安全质量风险。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审查详见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三、设计变更管理

设计变更质量管理详见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四、竣工图质量管理

竣工图质量管理详见《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章 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一、设备的招标采购

1、设备的招标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神华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和投资公司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2、项目建设中重要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认真审查。设备制造单位应具有同类设备丰富的制造经验,近年来信誉和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有特殊要求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的设备,应到制造基地和同类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以便了解投标单位的制造能力和所制造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

3、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应由设计单位提供,技术参数等技术要求应清楚明确,符合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要求。

4、项目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应对所选用的设备相关技术参数再次确认,以避免产生误差。

二、设备的监造

1、对于塔筒等风电场关键设备,应对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

2、设备监造单位应首先对设备所采用的关键材料进行验收,然后根据设备制造工艺,确定设备监造是采用旁站监督还是采用节点验收等。

3、设备制造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制造计划。设备的制造计划应根据监造单位的监造要求,明确制造的关键节点,以便监造单位及时派人监督检查。

4、没有监造要求的重要设备,如风机、主变、机组变、站用变、开关柜、GIS等,项目公司宜在有条件时,到设备制造厂家对关键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5、凡是监造的设备须得到监造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出厂。

三、设备、材料验收

1、由项目公司提供的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项目公司应及时组织监理、设备制造单位、设备安装调试单位进行验收。

2、由施工单位代为采购的设备、材料到现场后,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制造单位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3、到场的设备首先应包装完整无破损,并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供货范围,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材质化验单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及设备、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等。

4、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和安装要求与设计图纸相符,设备安装环境及使用条件应符合工程具体条件。

5、设备的技术性能、工作参数以及控制要求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运 行方式。

6、检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要求。

7、设备开箱检查时,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设备厂家、安装单位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设备验收合格后,将设备交由保管单位入库保管或交由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将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资料交项目公司保管。

四、设备的运输

1、设备厂家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2、有包装的设备,在运输中要保障设备的包装完好。

3、固定设备的支架和绳索在设备接触部位应用柔软的衬垫保护好,防止油漆破损和刮伤。

4、电器等要求防雨的设备应在运输中采取措施有效防止雨水淋入。

5、主变等要求防震的设备应在运输中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碰撞和震动。

五、建立设备、材料管理台帐 设备、材料管理台帐包括:

1、合同文件资料。

2、工厂试验、检验、监造记录和报告。

3、进场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4、运输和验收交接记录。

5、保管、保养记录。

6、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7、材料、设备使用和安装调试记录。第七章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一、施工承包商的选择

项目公司应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承包单位,应公平、公正地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评价,拒绝报价及工期不合理的施工单位。施工承包商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施工范围。

2、能提供以往的相关工程业绩和近期内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客观证据,无不良施工纪录。

3、施工承包商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资格及安全资格。

4、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措施切实可行,技术力量及机械设备能满足承包工程施工的需要。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是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1、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质量的内容包括: 1.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外委协作项目等。

1.3、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包括主要施工项目的交叉配合方案、起吊方案、大件运输方案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等),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培训计划等。

2、对吊装工程、土方爆破等应编制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1、施工图到现场后,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抓紧时间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内容一般包括:

1.1、图纸技术要求与规程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有违反强条的内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定的原则。1.2、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相关人员正式签署。

1.3、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已经具备。

1.4、施工图设计与到货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无经权威部门技术鉴定和成功经验;在施工技术及施工机具、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1.5、土建结构布置与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地质条件紧密结合,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1.6、各专业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是否安全、准确;各类管沟、支吊架(墩)等专业之 间是否协调统一。

1.7、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一致。1.8、是否满足施工安全、生产运行安全、检修维护作业的需要,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9、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要求。

1.10、对安全预评价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设计问题是否落实。

2、项目公司工程部将图纸中的问题和疑问以书面的形式汇总通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组织工程部、施工单位参加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对问题和疑问进行解答。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应由监理单位整理,并填写“施工图会审纪要”,经与会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存入档案。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中如有涉及到工程变更问题,应办理工程变更。

四、工程开工管理

1、项目开工管理:工程项目在开始施工前应按集团和投资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开工手续。

2、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2.1、工程项目已经得到政府的核准和集团的批准。2.2、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复或备案。2.3、项目建设资金(含资本金和其他融资)已经落实。2.4、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已经完成。2.5、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2.6、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能够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2.7、项目的监理单位已经通过招标确定,并签定了监理合同。2.8、项目的五通一平已经完成。

2.9、项目已在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2.10、项目建设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

3、工程项目开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3.1、项目概况。

3.2、项目公司的人员及组织机构。3.3、项目的可研核准及初步设计的批复。3.4、投资落实及资金到位情况。3.5、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情况。

3.6、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情况。3.7、征地和移民情况。

3.8、施工准备完成情况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情况。3.9、施工图的出图计划和目前供图情况。3.10、其他情况。

4、工程项目获得开工批准后,各标段的施工单位开工前须办理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由项目公司负责审核,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批准的条件一般为:

4.1、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人员数量能够满足目前施工进度的需要,人员经过入场教育和培训,要求人员的资质符合合同和施工的要求,入场体检合格。

4.2、施工机械已经进场,能够满足目前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能够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并经过批准,施工机械经过检验和现场检查合格。

4.3、影响开工的主要施工材料已经入场并取样检验合格,材料供应方案可行。安装工程的设备已经进场并验收合格,设备供应计划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测量工器具已得到计量部门校核。

4.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已经通过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审查。4.5、施工用水、电、路、通信等满足施工要求。

4.6、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已经通过,没有影响施工的重大问题。4.7、质量和安全目标已经确定,满足合同要求,实施方案可行并已审查批准。

4.8、地下障碍物已经确认。

5、项目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单位工程的开工条件为:

5.1、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已批准。5.2、劳动力已按计划进场。5.3、机械设备已进场,并布置就绪。

5.4、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开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已进场。5.5、开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已满足进度要求,并已会审、交底。5.6、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理完毕。5.7、分包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已经审查。

6、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批由监理单位审查核准。

五、工程设计变更

1、由于设计单位的原因或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院以“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式执行。

2、由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由监理单位审查可行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批准,经设计院复核后,签署“设计变更联络单”。

六、工程停工与复工

项目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必须停工整改的,应签署停工令,暂停施工。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单位同意方可复工。

七、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1、工程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应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单位申请检查验收。

2、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组织分项工程(或检验批)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对于测量定位与放线、基槽开挖、基础、框架钢筋、防水闭水试验、给水和消防管道水压测试、下水通球试验、防雷接地、电气试验、电气联动等工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分项,项目公司工程部专工应参加验收,项目公司工程部参加验收的分项应提前在施工单位申报项目划分表中明确,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部。

3、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应依据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以及图纸进行。

八、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2、分部工程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公司工程部参加验收。

3、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九、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商完成单位工程后,应进行认真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预验收。

2、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预验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申请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的验收由项目公司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

4、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全部施工完成,经监理(项目公司)检查验收合格。4.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3、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4.5、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量的检查

1、项目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分析质量状态和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质量。检查的主要方式有: 1.1、周质量检查:项目公司(或监理单位)每周应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了解工程质量状态。

1.2、专项质量检查:根据工程进度,分专业对重点部分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质量检查。

1.3、月度质量检查:项目公司应每月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可根据工程进度而定。其中,必须进行检查的内容有: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现场实物质量、强条的执行情况、质量问题处理是否闭环、项目安全预评价措施的落实、达标创优工作等。

十一、工程质量会议

1、周工程例会

1.1、项目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单位)每周应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研究解决施工中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问题。1.2、会议一般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公司工程部人员、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设计代表等参加。

1.3、周工程例会主要内容是通报一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上次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传达布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

1.4、会后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参建单位。

2、月度工程协调会 2.1、项目公司每月应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会议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2.2、会议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主持,项目公司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3、会议除日常工作外,主要是解决目前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方案。

2.4、会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将会议内容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参会单位。

十二、工程周报和月报

项目公司应按照公司《风力发电基建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通过周报和月报等形式向公司汇报本项目的基本建设情况。

十三、工程质量的监检

1、工程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公司应向当地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质检站)申请质量监督注册,质监站审核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将批准监检注册申请。

2、质量监检的基本内容:

2.1、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1.1.1、项目的核准文件已经取得,初步设计概算已经批准。2.1.1.2、已按要求交纳了质量监督费用。

2.1.1.3、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及确定合规,各单位的资质符合 要求。

2.1.1.4、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目标已经确定,实现质量和安全目标的保障措施落实。

2.1.1.5、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奖惩制度、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分包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健全。2.1.1.6、施工图是否会审,图纸中问题已经解决。2.1.1.7、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审批。2.1.1.8、监理规划经过审批。

2.1.1.9、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2.1.1.10、“五通一平”工作结束,消防设施完善。

2.1.1.11、无明示或暗示违反强条或降低质量标准或压缩工期影响工程质量。

2.1.1.12、由项目公司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验收程序和制度健全。

2.1.1.14、确定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2.1.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1.2.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要求,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行有效。

2.1.2.2、项目负责人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单位授权。2.1.2.3、设计交底资料完整,清楚。施工图审查意见是否闭环。2.1.2.4、设计图纸的深度和质量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方便施工。2.1.2.5、无指定材料、设备厂家和供应商行为。2.1.2.6、工代制度健全,参加指定的质量验收。

2.1.2.7、签署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的人员明确,已经向监理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2.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1.3.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委托书规范、清晰、责权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

2.1.3.2、监理机构设置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件齐全。

2.1.3.3、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齐全,得到有效执行。2.1.3.4、已审定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并且规范、齐全。

2.1.3.5、已经建立对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到货、开箱检查和对原材料质量跟踪的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和台帐。

2.1.3.6、对各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无违规行为。

2.1.3.7、对各类检测机构及人员资质进行了审查,符合规定;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2.1.3.8、对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了审查,符合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并满足施工需要。

2.1.3.9、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了验收,签字规范。

2.1.3.10、质量问题台帐完整、清晰、规范,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问题明确,管理闭环;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和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2.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1.4.1、施工承包合同规范、清晰,所承包的工程范围与资质相符。2.1.4.2、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指定的人员一致,已经取得本企业法人的授权。其他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和数量满足施工的需要。特殊岗位人员所持证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规定。

2.1.4.3、现场各类实验室(或所委托实验室)资格证书与所实验项目相符,实验员持证上岗。

2.1.4.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各环节的持续改进。

2.1.4.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充实、完整,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善。

2.1.4.6、技术交底制度健全,交底记录齐全,签字规范。2.1.4.7、施工图会审记录齐全,签证规范,问题解决过程闭环。2.1.4.8、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2.1.4.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2.1.4.10、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均经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2.1.4.11、质量验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2.1.4.12、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合格供应商名录和合格分包商名录齐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检验、发放制度健全,跟踪管理台帐健全。

2.1.4.13、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需要,制定了培训计划,并得到落实。2.1.4.15、对工程预监检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2.2、对技术文件的监督检查

2.2.1、反映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执行情况的资料。

2.2.2、反映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资料。2.2.3、反映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性能、稳定运行、经济技术指标的资料。

2.2.4、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资料。2.2.5、工程质监站预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闭环整改的资料。2.2.6、结合工程特点,认为有必要重点抽查和随机核实的资料。2.3、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2.3.1、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2.3.2、消防设施已经按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完成。

2.3.3、已完工的和在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外观质量及施工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必要时进行实体质量检测。

2.3.4、现场物料堆放满足质量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各种建筑材料质量合格。2.3.5、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工作环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已经建立其质量和资料管理制度。2.3.6、现场预制件场地的工作条件和机具设备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2.3.7、土建实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的使用条件符合其资质等级要求。

2.3.8、文明施工情况及现场状况符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要求。

2.3.9、各种计量工器具的实物和保管条件良好,检测合格。2.3.10、项目公司移交的测量控制点和资料保管良好。

3、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

鉴于风电工程建设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和抽检的方式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检、预监检、正式监检三个步骤进行。3.1、自检

由参建各单位依据“大纲”的要求,对质量行为、强条的执行情况、工程的实体质量、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合格后,向质监站提出预验申请。3.2、预监检

质监站依据“大纲”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并对整改工作闭环管理。3.3、正式监检 预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对工程项目进行正式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3.4、检查的方法

质监站对项目工程的检查方法一般有:大会听取汇报,分组检查资料,座谈咨询、现场察看、抽查实测等方式。3.5、汇报材料内容 3.5.1、项目公司汇报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目前工程开展情况。3.5.2、设计单位汇报内容

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设计技术供应,工代现场服务计划,设计意图在工程中的实施情况。

3.5.3、监理单位汇报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目前施工质量的评估。3.5.4、施工单位汇报内容

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效果、实际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4、质量监督检查阶段划分

一般情况下,质监站对风电项目的监检分为七个阶段:变电站基础出零米、变电站结构施工完毕、变电站装饰施工完成、变电站带电、风机基础施工完成,风机安装完成、风电场竣工验收。

十四、项目投产验收

项目建设的投产验收由公司生产部组织,公司项目建设部等部门配合进行,具体详见《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投产验收考核办法(试行)》。

第八章 工程质量的创优管理

一、开展质量创优活动的目的:开展工程达标创优是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有效手段,做到“过程创优,一次达优”。

二、创优依据:

1、《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版)

3、《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建协字第27号)

4、《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

5、《创建电力优质工程策划与控制》(中电建协2008版)

三、创优工作分工与协作

1、投资公司项目建设部负责协助项目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协会就工程创优相关事宜进行联络,对开展创优活动的项目公司的创优活动进行检查。

2、项目公司负责达标创优工程的策划、组织和过程监督、检查及评价,负责组织工程达标创优自检与整改工作,负责达标创优工作的迎检。

四、达标创优的组织实施

1、项目公司应将工程达标创优的目标在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2、项目公司应依据达标创优的相关要求编制《达标创优规划》,并报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

3、各参建单位应依据项目公司的《达标创优规划》编制各自的《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并报项目公司审批。

4、项目公司应做好达标投产创优的宣传工作。

5、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公司应依据《达标创优规划》,分解细化各项质量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控制质量。

五、工程达标投产的相关程序

按投资公司《风电场工程投产验收评定标准》(2009版)执行。

六、工程创优工作程序

1、地方优质工程、行业优质工程、国优工程的申报,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行业优质工程的申报应在达标投产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协会提出,申报程序和支持性材料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在申报前,项目公司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自检。第九章 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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