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精选9篇)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
小学法律纪律教育总结
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做“四有”新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我校一直注重搞活形式,发挥优势,勇于探索,强化实践,致力抓好小学生法律纪律教育,防止学生偏常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学校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完善法律纪律教育管理机制。
我校历来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纪律教育,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作为兴校系列工程的重点来抓。特别是在贯彻“五五”普法过程中,深入抓好师生对学法、用法、守法的认识。具体抓住四点。
1、加强法律纪律教育是新时期赋予青少年的起码要求,每位教育工作者都肩负着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纪律教育的重任,应该主动摒弃只注重教学质量而放松法律纪律教育的认识,真正把法律纪律教育落到实处。
2、不失时机进行法律纪律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学校德育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基础,必须把法律纪律教育列入议事日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3、开展法律纪律教育面向新世纪,培养“四有”新人。
4、抓紧法律纪律教育与落实学生行为规范统一起来,相互促进,进一步优化法律纪律教育。
我校还不断完善法律纪律教育管理机制,校长亲抓,德育主任主管,成立以班主任、教研组长、值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纪律教育管理小组。形成了校长抓整体,班主任抓班集体,值日教师负责评估指导教育管理的模式。
我校还把班级作为法律纪律教育的主要阵地。班主任作为抓好法律纪律教育责任人,在强化计划前提下,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贯穿于学年教育全过程,以《小学生日常行为惯犯》、《小学生守则》为法 1 律纪律教育载体,拟订法律纪律教育实施细则、标准、定时、定标,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纪律教育,使法律纪律教育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学生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做到搞活形式,深入法律纪律教育。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不利因素极易给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而且学生认识能力肤浅,自控力差,对法律、法规缺乏理解能力。因此,我校按学生年龄层结构特点,突出重点,搞活形式,切实进行法律纪律教育。具体做法如下:
1、寓教育与活动中。我们利用周班会、主题班会、校会,不失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律纪律教育。按《中小学生护法守法知识手册》有关内容,逐条逐项学习,让学生学会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纪律与犯罪的真正含义,逐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了强化法律纪律教育,我们采用法律纪律成语抢答、故事演讲比赛、征文、游戏、小品等活动形式,让学生受到生动、形象、具体的教育。
2、充分发挥阵地教育作用。学校少先队以及各班集体是进行法律纪律教育的主渠道。要求红领巾值日岗在监督管理中及时掌握各队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并及时反映信息。把法律纪律教育纳入班级德育质量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评估,准确、公正地评定各位同学遵纪守法档次,以防止学生行为偏差。
3、采用多种形式,切实落实法律纪律教育内容。学年初,我校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为准则,紧扣中心,拟出“学守则、讲规范、辩是非、见行动”专题,采用了“读、背、表、谈、查、改”等形式深化主题。并且做到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强化学生法律纪律意识,有效地防止了事故、事件的发生。
4、抓好“两课”教学,优化法律纪律教育,我校历来把法律纪律教育与班会课、思想品德课有机融合在一起,先后举行“两课”公开课、优质课、探索课等教研活动,通过组织班主任对“两课”看、听、评、议,集思广益,初步探索出在“两课”中加强法律纪律教育的新途径(即讲故事、明道理、知要求、辩是非、见行动),有效地推广法律纪律教育的经验做法,教师“两课”讲得活,学生学习兴趣浓,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5、落实法律纪律教育网络化。依据“五五”普法的精神,我校在积极探索中落实法律纪律教育三个结合,即校内和校外相结合、课堂和课外相结合、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特别注意在校内和校外联系上做好文章。如:班主任分期分批做好学生家访校访工作,及时交流学生遵纪守法等行为情况,家长也要主动与教师协调教育管理措施。学校还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支持与配合,提高法律纪律教育效果。同时针对村庄有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校在理顺关系同时请管理区、村委干部协助支持学校法律纪律教育,防止学生在校外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保持校内外教育的一致性。
三、善于总结,以利于更好深入法律纪律教育。
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总结,在长期的法律纪律教育中,我们善于探索,注意调查研究,做到每月一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1、低年级教育应以日常行为、礼仪教育为重点,通过讲故事、看图、游戏等形式来进行。
2、中年级法律纪律教育着重理清《守则》、《规范》、《法则》、引导行动,落实检查。
3、高年级法律纪律教育主要帮助学生学会法律、法律纪律有关知识,采用组织观摩活动、故事演讲会、小品等形式。
4、注重环境熏陶。学校定期出版法律纪律教育专刊,张贴法律纪律宣传口号、挂图,在每间教室里悬挂《守则》、《规范》,以达到环境育人的效果。
四、常抓不懈,提高法律纪律教育效果
随着新形势及“五五”普法的深入发展,我们深知我校法律纪律教育尚有许多薄弱环节,个别学生家长与学校教育联系不够,学校法律纪律教育硬件欠缺,社会不良行为不时给学生带来影响,这些都是以后学校教育的重点。今后,我们要狠抓突破点,排除干扰,在法律纪律教育上下力气,使我校的法律纪律教育更上一层楼。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2篇
灵司通„2012‟18号
★
关于印发灵川县开展
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
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为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建设“平安灵川”、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桂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司[2012]87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灵川县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我局基层工作股。
灵川县司法局
2012年7月25日抄送:局领导,局各股、处、中心。(网络传输)1 抄报:桂林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灵川县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7月25日印发
灵川县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建设“平安灵川”、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桂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司[2012]87号)的精神,我局特制定《灵川县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优势,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灵川,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整顿,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基层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投诉案件数明显降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造就一政治合格、执业规范、法律政策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如下:
组长:蒋启华(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曾一贤(司法局纪检组长)
成员:余付喜(基层工作股股长)
申建芳(办公室主任)
白洪祥(法制宣传股股长)
李俊和(公证处主任)
李军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一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余付喜兼任。
四、教育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公务员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兼职执业;2.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执业,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3.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或向当事人索要“活动费”;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不按收费项目进行收费;5.超越业务范围或执业区域办案;6.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费;7.冒用律师名义办案或在办公场所、委托代理合同、介绍信、名片上出现“律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字样;8.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承办案件的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来招揽业务,或虚假承诺“包打官司“等;
9.贬低同行、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l0.不服从司法行政机关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管理;ll.办案中责任感不强、诚信缺失,不尽职、不尽责以及其他有损基层法律服务形象的行为。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乱设业务接待站点、咨询点、办事处等;2.强制或变相强行收费,或以司法所名义收费;3.使用非法票据、打白条、收费不入账等;4.以各种理由挪用、侵占代委托人保管的财物等;5.违反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重要案件报告制度以及收案不登记或登记不完整、不规范;
6.统一收费、财务专人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未公开收费标准,未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7.在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8.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9.业务档案未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档案未分类、定期装订归档;l0.应公开公示的制度不予公开。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部门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工作越位、错位、缺位;2.有诉不查或查处不力;3.巧立名目,收取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费用或财物;4.利用年检注册乱收费;5.违规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或违规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6.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年检注册或平时工作中刁难推诿等。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对照检查阶段(7月份)
县司法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本方案列举的27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摆管理工作和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基层法律服务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9月中旬)
对照清理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县司法局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年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情况,组织开展财务、办案质量检查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检查,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和来信来访。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下旬)
县司法局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标准为:l.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意识增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
执业纪律。2.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3.查摆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件件有处理结果。5.应该公示的内容及时公示。
六、活动要求
(一)县司法局、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正在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凡属公务员的一律停止执业并退出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其执业证不再年检注册。
(二)县司法局、各司法所要严把基层法律服务执业审核准入关。今后凡新办执业证的,申请人必须拥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等司法部60号令规定的相关证书,经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市局办理。
(三)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要求,县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所在人、财、物等方面完全脱钩,不得再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实行“自主执业、自收白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成为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双重管理的社会服务中介机构。
(四)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根据整改内容和验收标准组织自查,对本所和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出评定,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备案。县司法局要对每一个法律服务所做出考核意见,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
联系人:余付喜
电话:6819584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3篇
本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解读中央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剖析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内容, 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二是开展警示教育, 严肃工作纪律。本次培训班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作了比较详细的解读, 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各学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了更加具体的认识。为进一步提高培训的效果, 省农业厅专门邀请了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的领导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专题讲座, 他们通过专项检查和审计调查的实践, 首先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既是促进农民节本增收的惠农强民政策, 也是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开展该项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几年来,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 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促进了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通过在广东省300个农户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满意度达到92%。其次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剖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加强监管提出具体的意见, 要求大家一定要依法、依程序办事, 要加强调研力度和政策研究, 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给大家上了一堂非常好的警示教育课, 大家反映非常好。
广东省农业厅高度重视这次培训班, 认为本次培训既是一次工作会议, 又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还是一次政策研讨会, 对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 规范操作作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潘雪芬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多年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省农业厅举办这次办班的目的就是研讨、交流如何确实加强监管, 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几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购机补贴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政策, 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但随着补贴资金越来越多, 任务加重, 个别地方出现操作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 需要高度警醒, 加大监管力度。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4篇
关键词:纪检监察;纪律;责任
作为一名央企的纪检监察人员,下面我重点围绕“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个主题,浅谈下自己的几点体会。
1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明确指出管党治党要靠纪律和规矩。我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也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管党治党的尺子。
我们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住大多数,保持我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2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是切实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当前,党内正风反腐成效显著,但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寻根溯源,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问题,“破法”必先“破纪”。对症下药,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只有把纪律、规矩的篱笆扎得更紧、更密,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有效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真正地实现“不敢”、“不能”到“不想”。
3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要抓住两个关键少数
通过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抓住“党员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抓住纪检干部在8600万党员中的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说,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把领导干部管住了,就会影响到普通党员的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是领头雁,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强化党纪党规意识,以上率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遵守规矩不碰。
纪检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维护党规党纪是我们纪检干部的天职,我们要按 “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主动接受党纪监督的同时,更要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绝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只是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绝不能只盯着线索和案件,把纪检机构当成党内公检法;绝不能主动后移防线,放弃党纪红线和法律底线之间的缓冲带。
4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为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重要抓手
抓好纪律建设,党委肩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关键要从领导班子抓起,让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抓好所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各级纪委负有纪律建设的监督责任,在有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当好协助主体和监督主体,纪委的专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地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此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两者密不可分。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党委的主体责任也难以抓牢。落实“两个责任”需要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实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也不是“万金油”,纪委的工作越聚焦,定位越明确,就越能抓出成效。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还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作为中央企业一名纪检监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到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认为,必须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中,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纪委发现违规违纪的苗头马上去管,看到违反纪律行为就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
“抓早”是未雨綢缪、防患于未然,早发现早解决;“抓小”是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做到小错、小案零容忍,避免小隐患变成大问题。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苗头,总有蛛丝马迹可寻。各级纪委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警示谈话、纪律诫勉,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及时进行“谈话函询”等方式成为我们新的工作常态,切实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充分体现纪律的刚性约束。
参考文献:
[1]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N].新京报,2015年5月11日.
[2]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N].嘉兴日报,2015年7月19日.
[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重要遵循[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6月9日.
[4]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9月9
日.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5篇
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通知》以及市、县司法局领导讲话精神的要求,我所迅速按照上级、和领导的要求,在3月8日至3月17日在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通过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思想是行动的指引,只有找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依托,同时将党支部的发展与所内管理相结合,要求全所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每位律师都能认真参加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笔记。
二、执业行为方面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的执业行为不只是个人行为,它同时代表着一个行业的道德和诚信水平。我所从建所之初就将律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作为管理重点,并时刻加强监督。
(一)统一收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及湖北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
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费为手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手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统一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立即开除。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本人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行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自律,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行为。
(三)收案审批制度。我所在收案制度方面的做法是所有案件统一编制案号,并及时登记。在律师收到案件时,需到办公室领取案号,由办公室人员给出。一年中的所有案号编制大流水号码,如2009年的第6个案件属于民事的第4个(所谓第6个仅指收案时间排在第6位,下面的意义相同)则其案号为2009展成字第6号(民字第4号)。同时办公室有两人分别负责收案审批表的填写和备份,时刻保持内容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四)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本所档案管理人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用,我所还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设臵了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手续。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 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才能
为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力量。
(一)考核制度。考核是在《律师法》颁布以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之一。我所的考核制度中从政治学习和执业能力两方面对律师进行考察,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采用律师自评和主任测评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来评定律师的学习完成程度和办案质量。
(二)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对于案情复杂,涉及标的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集思广益,降低办案风险,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虽然我所人员少,但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
纪律与法律 第6篇
纪律与法律
----从解读中纪委“跑官禁令”谈起
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曲笑飞
新年伊始,又到了例行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换届的时节,中纪委继中组部于2010年底在全国内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之后,又发布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据通知前言表述,该规定系于“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的认识前提下,为着“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目的,采取明文规定形式以实现“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并将该举措的意义上升至“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
《通知》内容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一、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三、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四、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五、严密组织,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其中,第一部分旨在明确一系列相关的纪律规定,应系通知核心所在,故国内媒体在报道时大多将该通知简称为“五严禁、十七不准”或“跑官要官禁令”,而其余部分均可看作教育、领导、组织、监督等配套措施。
通过细读这个“五严禁、十七不准”的条款,不难发现其内容基本均系之前已有规定的简单重复,或出自《党章》,或出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即使有个别条款的表格方式有异,亦可从这些已有规定的原则规定、概括性或兜底性条款中推出,并无创新之处。结合社会对当前国内政治生态的主流态度及本人的直觉判断,感慨之余,几个与法学理论相关的问题不免从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对于纪律,以法学理论中常用的制度分析予以评价是否可行?
若对该“五严禁、十七不准”或“跑官要官禁令”进行制度分析,评价
结果如何?
纪律与法律之间的边界何在?
本文以下将按上述问题思路及顺序展开讨论。
一、对纪律进行制度分析的可行性
尽管我们自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纪律无处不在的世界里,但对于“什么是纪律?”这个问题,在模糊的感性认识之外,欲为其作出一个比较严格的定义尚非易事。常见定义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纪律具有历史性、阶级性和强制性。
2、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
3、一般来说,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①纪律是指惩罚;②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手段;③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这三层意思概括了纪律的基本内涵,同时也反映出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纪律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
综上,无论从何种角度对“纪律”予以界定,总绕不开三个实质:①纪律仅在集体中有效并指向该集体的利益;②纪律是约束集体成员的普遍行为规范;③纪律总与集体内部惩罚相关,有强制性。
不难发现,就纪律的这三个实质特征而言,若剥离出“集体”这个限定,并换为“国家”或“社会”的话,恰与法律吻合。这种吻合并非巧合,从法律的一般发生、成长历史来看,事实上许多法律也就是从纪律演化而来的,仅其适用范围由“集体”扩展至“国家”或“社会”而已。
既然这样,法学理论中针对普遍行为规范所常用的那些规范分析方法或许用在评价纪律上也是可以取得一定效果的。
二、没牙的老虎?----对“跑官禁令”的制度分析尝试
在法学理论中,常用的制度分析方法各类很多,依其认识论根源大致可分为正当性分析与效用分析,前者在宪政环境下主要是合法性(合宪性)分析,包括目的正当性、手段必要性、结果妥当性等维度,考虑到拟分析对象并非法律且国内政治体系中尚无宪政分析的证成基础,采用效用分析可能更加合适。
1、从党员行为规范角度
凡行为规范必须明确、具体,规范中所使用的语言至少不易有被普遍误解的可能性。考察《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内容,第一部分“五严禁、十七不准”或“跑官要官禁令”的规范内容远未达到这个明确、具体的标准。例如:所禁止的“跑关系”、“走门子”、“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等,究竟包括现实生活中的哪些具体行为并不明确;而诸如“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举办联谊活动”等日常行为究竟在何种情况下可被视为“非组织活动”?即便认为关于纪律规范的明确、具体要求无须达到法律规范的严格程度,至少也应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划出一个明确的界限吧。
因此,从行为规范角度看,该纪律的效用不会太理想。
2、从党员道德评价标准角度
道德评价标准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简单说就是要回答何者为对何者为错的问题。不难想象,一个初涉人世的小孩子也不难对这些被明令禁止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回答,何况该纪律旨在约束的对象。
从价值判断的角度看,该纪律的效用基本为零。
3、从纪委处罚依据角度
与司法机关类似,在纪委应用该规定对违反禁令的党员进行处罚时,也会经历一个“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段论)”似的推理过程。而该禁令中未经严格定义过的、过于日常化的用语将会给解释者提出不少难题,从而为恣意执法、选择执法或放纵执法等行为留下不可原谅的存在空间。
从处罚依据角度看,该纪律并无太大的新增效用。
4、从规范成本角度
在我们的语言世界里,“多次强调”、“三令五申”或者“再规定一定又何妨”、“有规定总比没规定好”似乎能够赋予一个效用不高的规范以正当性。但考虑到规范本身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过去规范的学习、整理和新规范的酝酿、撰写、修订、审批、印发、学习以及由为该新规范配套实施的其他规范的酝酿、撰写、修订、审批、印发、学习等,在我们可以想象的每一个环节都必然伴随着我们不可想象的巨额支出。特别是,若规范的内容仅系之前已有规范的简单重复的情况下,付出的成本并不会带来可观的收益。
从规范成本角度看,该纪律的效用或许是个负数。
综上,若尝试对《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进行制度分析的话,结论明显与其制订者所声称的初衷相悖,不难设想,其实施的结果可能无异于“没牙的老虎”,对那些意图违反纪律的党员来说并无特别的阻吓力量。
然而,花费周折进行分析只是为论证出这个众所周知结论并非本文意图。结合中国革命史及现实逻辑,本人宁愿相信,中国共产党的顶级决策者尚不至于比包括我们在内的、惯常用直觉代替思维的社会民众还要无知,其中必然蕴含着一些总是被学者、书生们不明就里的判断依据,而这些依据同时也体现了同时被理论研究“选择性”遗忘的重要命题。
三、制度的外部效用----一个分析的盲点
因篇幅所限更因本人目力所限,上面所尝试使用的制度分析仅包括规范性、价值判断、操作性及规范成本四个角度,必然有其他一些更有价值、更有效也更符合分析对象特点的分析方法未被提及,但如果这些被遗漏的分析方法仍把目光停留在集体内部的效用上的话,估计难免也会得出同样“没牙老虎”的结论。或许,我们的这种尝试本身就存在先天的局限性:因无视于纪律与法律的区别,法学理论中常用的制度分析在评价纪律时必然会面临言之不尽的障碍?
关于纪律与法律的区别,本文第一部分已明确提及。若从概念本身来比较,我们或许能够总结出三、五点甚至更多的差异点,但在本人看来,根本性的区别只有一个,即适用范围:纪律仅在某一集体内部有效,而法律的效力范围达至整个国家或国内社会。正是因这个根本的差异,决定了纪律尚具备一些法律不具备或者即使也有但并不重要的功能:
1、外部标签功能:纪律总被视作一个集体为自己帖上的身份符号,以表述该集体的性质、组成、追求,并用于区分其他集体;
2、成员认同功能:纪律用于约束集体的每一个成员,而内部成员也因其被同一纪律约束生成并增强集体认同意识、归属感,3、社会动员功能:在进行社会动员时,纪律相对于抽象的认识论基础、社会纲领、追求目标等易于理解,在说服集体以外的民众、获取社会上的拥护时用以表明集体的正当性。
在这个意义上,与纪律相关的许多事件均可得以重新解释,如:刘邦攻破咸
阳时的“约法三章”虽系军纪,但其更着意于获得关中百姓的支持;红军长征途中将其内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到处张贴、宣传,这一作法建国后被冠以“革命的宣传队”。同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规定比没有规定好”、“多次强调”、“三令五申”或者“再规定一定又何妨”这些理由才可能被赋予说服力。当然,在审视、评价类似于《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纪律规定时,才不会将目光局限在集体内部从而得出“没牙老虎”的误解,或许,在制订颁行这些纪律时从未打算或并非主要打算将其作为老虎来考虑的,初衷更多的在于“政治作秀”或者“增强党内团结”、“例行组织生活”罢了。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7篇
---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剖析材料
继矿区召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动员会后,组织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集中观看了《没有“规划”好的人生》、《“正风肃纪、创优环境”警示教育片》等电教片,学习了省、市区关于教育整顿纪律作风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我发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现了自己与相关文件要求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谋事能力不强。办公室工作计较琐碎杂乱,自己在工作中,疲于应付。工作中存在浮漂的作风,静心细想工作能力不足,忙忙碌碌做完工作,自己的主管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满激情、以饱满地热情开展工作,把心思用在琢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功夫下到办公室各项工作地细致落实上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联系实际能力不深。作为办公室人员,努力配合部领导及各科室人员扎实开展组织工作。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离领导和同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倾听领导及同事的心声,切
实急领导和同事之所思、所想、所盼。扎实开展办公室上传下达、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和增强能力。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科学,学习意识不浓。只有不断地学习,推陈出新,工作才能更加接近科学。平时,工作比较忙,用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地时间不足。没有深厚的理论和专业业务支撑,工作的科学化便无从谈起。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挤出一定的时间,深入细致地研读党的理论、防止、政策,读懂贯彻组织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推进自身工作的不断提高。
管窥纪律教育 第8篇
现实中人们对于纪律教育的认识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一面对孩子进行严厉的纪律教育, 一面又猛烈地抨击纪律教育。孩子们也正是在这种一面受所谓的纪律教育压抑, 一面蔑视纪律教育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正是这种心理反差使得我们的孩子在成熟后面临许多内心的冲突与困惑。
一
纪律教育原本的目的是使孩子养成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 培养其自律意识和公德意识。纪律教育本身是一个帮助孩子去掉自我中心的一个社会化学习过程。而现在的纪律教育却似乎只是一种单纯的维持纪律的手段。纪律教育的庸俗化, 使纪律教育方法仅仅是攻击错误或向错误做斗争。由此引发的“幼儿园孩子惧师”现象越来越普遍, 这大部分是老师采用粗暴方式对孩子进行纪律教育的结果。
殊不知老师的一个“河东狮吼”, 在孩子心中产生的可怕影响。也许孩子很敬畏老师, 但那不是爱。师生关系紧张, 更不要提情感交流了。老师的粗暴态度可能会使一些天性胆小的孩子更懦弱, 重的产生自闭倾向;使普通孩子出现易紧张, 胆小的倾向;使顽皮的孩子更淘气 (对老师的粗暴态度产生习惯化, 孩子对老师的发怒漠然, 更加顽皮, 借此试探老师的下一个花招是什么) 。
用粗暴的手段 (拍桌子, 大吼大叫) 可能会取得暂时成效 (孩子变“乖”了) , 但很可能影响我们孩子一生的性格, 影响孩子日后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
二
当前教育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文化, 提倡儿童中心, 倡导人文关怀, 这些都是对我们传统东方教育的挑战, 也说明了我们认识的前进, 社会的进步。卢梭、杜威等大家所倡导的自然、自由、平等教育理念的引入对传统的中国教育方式是个不小的冲击。例如, 美国孩子上课经常是坐得横七竖八无数教育家认为这是一种解放, 一种自由。当然我们对此也要保持冷静:教育人类精神文明的自由仅仅是用坐得横七竖八就能体现的吗?
在我看来, 自由是精神的开阔, 而非虚浮的表现。自由在任何地方都是要有纪律陪伴的。正如我们吹气球, 若不固定进气口, 根本不可能吹起气球。在这里, 自由就好比那只气球, 纪律教育就为了固定进气口, 只有与纪律结合才能把我们的自由的气球吹大。
现实中, 总认为中国人奴性太强, 过度宣扬西化教育, 导致我们现代人的浮躁, 急功近利。幼儿园所学会的由外力强迫的纪律观念并没有内化, 成年后就丢得一干二净。社会公德意识下降, 人们不信任感越来越强, 甚至连纪律都不屑, 也许这世界变化快, 我们还没应付过来。反对一切, 怀疑一切是否就是真正自由?纪律教育是否就是与自由相斥, 与创新相悖呢?
三
纪律教育是一种规则教育, 人是社会性动物, 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矛盾、冲突, 要解决这些矛盾, 主要靠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因此, 对这些规则的认知变成了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过渡的重要条件。
对于初入社会生活的幼儿来说, 纪律教育展现给孩子的主要是人际交往的规则, 让孩子在规则中自发工作, 开展活动, 由此内化为一种生活习惯, 那么这种习惯就演化成一个人恒久的修养。纪律教育通过主动活动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自律意识, 有利于孩子自我控制水平的提高, 而一个人自我控制水平的高低, 可以说是情商的一个关键因素, 关系到孩子将来应付外界变化能力的高低。
纪律教育间接影响国家的公德意识。小时候, 我们在老师的安排下站队守纪律, 但当我们长大, 进入大学, 尽管已是成年人, 却没有一点先来后到的顺序观念。公德是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体现。该是我们加快公德建设的时候了。公德建设靠什么?靠社会、靠人人, 更靠教育、靠纪律教育的内化。
四
我们不禁发问:孩子从幼儿园到小学, 从小学到中学, 从中学到大学, 一路走来, 哪儿没受过纪律教育?的确纪律教育普遍存在于各个教育机构中, 而现实的纪律教育只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景下的守纪律。纪律观念并没有内化到孩子的心中, 推广到他的一生之中。
要想让纪律观念内化到其心中, 首先要做的就是使纪律教育生动起来, 纪律教育, 不能枯燥无味, 更不应该带惩罚性质, 只有这样孩子才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主动地接受。其次, 纪律教育必须是带有工作性和活动性的, 不能是教条的。孩子只有把它付诸实践, 体验到其中的乐趣 (成就感, 归属感) , 才会促使孩子把遵守纪律成为一种习惯, 慢慢演化为其个人品质。
例如, 开封市翠园幼儿园某老师的做法就很有借鉴意义。当孩子们饶有兴趣地完成第一阶段活动后, 是孩子解小便的时间。老师说道:“要解小便的小朋友起立, 其他小朋友静息, 起立的小朋友, 我们排队时学小猫走路好吗?轻轻的, 不要慌张走直线, 排好队”孩子们认真地跟老师走起来, 有几个竟发出了“喵喵”的猫叫声, 老师又赶紧小声说:“小猫在别人休息时, 从不发出声音, 从不打搅别人, 我们也学小猫, 不发出声音啊!”孩子就在老师巧妙的指导语下, 不吵不慌地排好了队。
孩子在学习“小猫走路”的过程中, 不仅学会了怎样走动, 而且学会完成一项有益他人的行动, 使他们懂得要体谅他人, 掌握了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同时在模仿的过程中, 孩子们的姿势更加可爱, 手脚协调性更灵活。
孩子走动这一外部行为与其内心发展相互促进。孩子在“学习小猫走”时, 首先很快乐, 神经系统觉醒度较高, 有助于记忆。孩子很快记住某事, 就有助于他这种习惯的养成 (操作性条件反射) 。每当孩子回忆及此, 总会有甜美的记忆, 这也是一种童趣的表现, 这种甜美的回忆促使他继续这样做, 增强其自我调节, 自我控制能力。纪律教育于是在甜美回忆和坚强毅力的基础上成为孩子们性格力量的源泉。
幼儿园教师要运用鲜亮的教具, 柔和的语言和富有情趣的动作, 使我们的幼儿园纪律教育更有人情味儿, 使之成为一种生动有趣的活动, 让我们的孩子通过主动工作和活动, 把规则内化这就是我所提倡的生动的纪律教育。
法律纪律教育工作计划 第9篇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坚持监督关口前移
很多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大都是从不守小节最终突破纪律的底线、国法的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其加强日常行为监督,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蜕变成犯罪。
(一)坚持治病未发
第一要协助党委抓好教育引导。对党员干部切实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各单位部门应将长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纳入总规划,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形式,以法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免疫力为目的,注重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震慑。突出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的少数,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纪律规矩教育,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使党员干部把廉是责任、廉是道义、廉是境界、廉是修为的理念铭刻脑海,践之于行。
第二要协助党委抓好提醒纠偏。纪检监察部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原油田领导干部常用党纪政纪法规制度汇编》中的纪律规定,经常性开展看一看、照一照、查一查、找一找、摆一摆的“五个一”自查自省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第三要协助党委抓好制度执行。要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中原油田领导干部行为规定》、《中原油田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各项法规制度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抓早抓小
一要防控廉洁风险。积极构建“信息采集-信息评估-预警处置-跟踪反馈”的防控预警机制,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没有问题早提醒、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违规问题早处理。
二要及时问责提醒。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紧紧盯住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时的廉洁风险,可适时采取温馨短信提醒的方式,进行监督问责,也可以采取下发工作建议书、书面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自查是不是依纪依规履行了岗位职责。
三要适时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应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及时提醒和批评,防止问题滋长蔓延。
(三)坚决清除病灶
一要坚决查办违纪案件。对招投标管理、物资购销、工程建设、干部选聘、人事调动、绩效工资分配、安置房分销等易发多发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要依纪依规严明执纪。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三要发挥办案治本作用。严肃党的纪律,不仅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而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坚持执纪要主动作为
(一)眼睛亮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始终保持一种特有的职业敏锐性,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或者有从业不廉倾向性问题的,都要及时勇敢地指出来,让他时刻知道头上带着“紧箍咒”,有纪检监察在监督。
(二)耳朵长
纪检监察干部应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听听群众对党员干部,尤其机关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从中不难发现一些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找到执纪问责的由头。
(三)行动快
对日常看到听到的,或者从事业务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其主管领导或者纪检部门主要领导,在尊重对方人格尊严的情况下,采取较为适当的方式,给他敲敲边鼓,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及早地敲响警钟。
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坚持问责要成为常态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既然从事反腐倡廉事业,就必须保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的思想觉悟和“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高尚品格,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一)监督要严明
要做到多跑现场察实情,对监督检查的事项力求窥斑见豹,见微知著,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干部员工违规违纪滋生蔓延。
(二)执纪要刚性
要握好手中戒尺,把握好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的界限,该给予什么档次的处分或处理,就不打折扣地执行到位,彰显违纪必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强大威力。
(三)问责要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