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精选9篇)
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1篇
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统计实际工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截止目前,主动在市统计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发布信息310条,发布微博241条,各类信息公开频次有效提升。
(一)加强用权公开。今年以来,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用权公开。更新发布权责清单相关信息3条,依法公开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15条,进一步完善权利配置信息公开;
定期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截止目前本年度内我局未有行政处罚办理事项;
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主动在“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征集意见6次,并及时在“意见反馈”栏目发布反馈信息,做到信息结果全公开;
按月公布本单位重点工作,定时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展和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强化政策解读。按照市公开办和网宣办要求,按季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月、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从统计视角解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5篇,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掌握相关信息;
通过市人普办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接受宣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单位负责人发布署名文章等多途径解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利用图片图表、媒体解读、视频解读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做好解读展示,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性。截止目前,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4篇,负责人解读6篇,其他解读12篇。
(三)加强政务服务和热点回应。进一步优化“提供统计资料服务”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
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相关的热点回应,及时利用“应急管理”、“回应关切”栏目和微博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针对相关舆情热点快速反应,正面应对;
定时发布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值班表和防洪巡堤值班表,做好应急预案;
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发布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知识专题等。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市政府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经济运行情况”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统计信息”栏目及时更新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统计公报”按年更新统计公报,“经济运行情况”按月更新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度更新新闻发布会实录;
市统计局公开目录单独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色栏目)同步发布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统计公报,确保公众全方位、多渠道掌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及时公开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工作要点、专项整改动员部署会、专题党课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招标采购等信息。
二、加强公开制度执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各科室协同办理,认真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沟通,提供指引,妥善处理,并按月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截止目前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例,根据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回复申请人。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局网站“政民互动”下设“部门信箱”、“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栏目接受公众留言咨询,丰富互动交流渠道。今年以来,共收到公众信件35件,比2019年多23件,其中来自市长信箱3件,部门信箱32件,均在收到留言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及时更新互动交流知识库、文献知识库等,丰富知识库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加强“宣城市统计”政务微博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经济运行情况,转载相关政策信息,回复网友留言。2020年共发布微博241条,发布量较上年度增加140余条,收到网友私信咨询信息3条,均做到及时回复。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员一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反馈整改和隐私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宣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在“监督保障”栏目及时反馈考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市公开办部署,第一时间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排查,并在日常信息发布中进行重点关注,未发现个人隐私泄露情况发生。
宣城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4日
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2篇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凝心聚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行、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韶山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韶山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韶山市审计局发表信息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档案管理规定》等十余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审计监督权力运行;
三是狠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印发实施了《韶山市审计局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其他股室(中心)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规起草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依法、高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到立卷归档、分析应用、调阅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2.领导垂范:严格履责“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一把手”主动担当。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韶山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了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同时认真完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以“信用韶山”等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养。一是抓好集中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审计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执法资格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二是依托“实战练兵”。今年累计派出6名审计人员参加韶山市委第九、十轮、十一轮巡察工作、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委巡视工作,派出3名人员参加湘潭市局安排的交叉审计项目,配合湘潭市局开展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3个项目,在实战中提升了大家的能力水平。三是抓好普法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多次选派普法志愿者到火车站广场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还带队到银田寺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送去了宪法宣传读本等法律法规资料,并指导社区的法律宣传工作。
4.履诺尽责:依法审计全覆盖。一是全面深化财政审计,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主要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编制及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科学、政府性基金收入违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等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12条。二是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1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做到一审多果。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审计。三是认真做好专项审计,促进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开展了关于韶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开展了2018-2019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揭示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合理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专项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了韶山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扶贫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助力乡村振兴。对韶山乡韶山村和清溪镇花园村实施2016-2019年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8条、审计提示2条。五是抓好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促进重点项目规范管理。完成了市湘西塘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8个,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12个。对韶山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依法查处了违规项目资金。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廉政风险,拟写并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了《韶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通过全覆盖式的审计监督管理,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局相关法治建设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
二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审计干部认为审计任务重、时间紧,在党内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强、方式方法不多,对审计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等新技能的掌握上明显不足。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刊登公益广告、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等传统方式进行,普法手段比较单一,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助力我市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市”。
1.聚焦主线主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继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打好“三大攻坚战”,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功能。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新媒体自学(如“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
加强与网站、广播、电视等官方媒体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
积极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审计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要求和考核标准,落实好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积极反映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韶山市审计局
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3篇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政府之间的和谐,就是要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当前,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制的基础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各种政策文件,都反复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提出了政务公开、透明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事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民主形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实现依法行政;二是有利于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避免行政行为暗箱操作,填补权力运行机制中的漏洞,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机会;三是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四是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汶川地震发生在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信息的公开是这次地震报道的一个显著特点。与以往强化信息控制的做法有所不同,国务院每天公布关于震灾的伤亡数字、救援进展等各方面的情况,民众可以通过媒体随时获得有关灾区的各种信息,包括对地震预报的质疑、学校房屋质量的责难、救助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尽管不占主导地位,还是允许存在。社会恐慌的真正根源来自信息的不确定和不平衡,此次大地震中虽然伤亡十分严重,但社会上基本没有多少谣言传播,全国团结一心抗震救灾,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了良好的正面效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手段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逐步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年度报告、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为了保证主动公开的要求能够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全面。要认真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二要准确。对《条例》实施前形成的信息要抓紧清理,确认能否公开;对《条例》实施后形成的信息,要进行能否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按程序进行准确性审核。三要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办理。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依申请公开是对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政府信息量大面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条例》也做了规定。《条例》的规定原则性强,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是要把好申请和受理关。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要认真受理。要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和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二是要把好办理和答复关。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要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严格按程序审批。
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条例》从我国实际出发,根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经验,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信息。因此,公开与保密审查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开是为了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保密则是为了防止因公开不当而影响安全和稳定,根本出发点是让人民群众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内行使知情权。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当行政部门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保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是加强信息载体建设机制。要充分发挥网站作用,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心的事项。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是做好信息公开的重要基础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强,要求高,任务重。办公室一定要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和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和落实工作经费,要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和“谁制定,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室,甚至人头上。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系统上下级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经费、设备等问题。业务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技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当前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加强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要把《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机关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 第4篇
条例》(以下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杭州市也相应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政府信息考核工作,较好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为建设一个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保障公民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从贯彻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公开标准还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现阶段目标是什么,最终目标是什么,信息应当公开什么,公开到哪种程度算“公开”,哪些信息公开可能会涉及社会稳定等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只是笼统地要求能公开的都要公开,操作性不强。
二是责任主体还需明晰。杭州市目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内容混淆,政府信息公开名录和部门信息公开名录都是一样要求,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没有根据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和明确要求。从重大决策发布渠道上来看,信息公开的重点应在政府办公厅,但从目前的实践看,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反而滞后于部门信息公开,或简单地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导致各部门公开的信息不一致。
三是目录编制不成体系。由于职能不清,标准不科学,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混乱、数据杂乱。从内容上看,当年度新出台的政策性的文件名录不突出,而多夹杂事务性的文件内容;有的只能看到当年政策名录,看不到历年政策名录;有的年年印发文件,但没有明确相关文件的废止时间。从分类上看,应由市政府编制的目录却编进了部门的目录,不应该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工作动态、新闻性活动也纳入了目录;有的历年编过的目录当年又编一次。从编制方式上,有的采用Excel一年一编,需要下载查阅,不能直接在网页上显示;有的信息归类混乱,主题词不突出,无法查询。
四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政府公报发行不广,报刊电视宣传政策性解读不够,政府网站影响还不大,政府信息交换平台不畅,群众到档案馆、图书馆查询信息的意识还不强,市民仍然习惯到政府部门查询有关事项。另外,在现行规定公开信息答复方式的要求上刚性较强,不利于实施,如无法做到无偿提供规划文本、图纸等复印件,即使有偿提供,也存在收费价格和提供主体等问题。
五是公开与保密界定不明。有的主张凡不是“国家秘密”的都应当及时公开,公民应有知情权,不应将单位秘密列入国家秘密范围;有的主张凡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未出台的政策信息、单位秘密或涉及相关信息的都应纳入“保密”范围,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但是,杭州市信息办和保密委对此却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有的信息本身不是秘密,但会涉及当事人的信息,公开后会涉及政府的一些内部工作。此外,“内部秘密”何时不是秘密,多长时间后合适公布,仍无人界定,也很难“一刀切”。
六是网站建设水平不高。政府网站建设虽然已有10多年的历史,但由于建设标准不高、定位不确定、平台技术不统一,总体水平仍不能满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如,搜索功能不够,系统不能支持;有的网上办事等互动栏目形式大于实际需求;政府网站与部门子网站之间链接不够;市政府网站与部门网站之间技术不能共享等。
七是保障力量不足。目前,负责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和考核的部门是市政府信息中心,各部门信息公开基本交下属信息中心承办。考虑到审稿的保密要求,具体编发都由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人手严重不足,特别是在哪些信息可公开,哪些不可公开的问题上缺少专职人员把关。这也是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目录不齐全的主要原因。在遇到具体问题依申请时,一般都由办公室人员进行协调处理,花费精力太大。此外,由于信息公开不当要追求当事人责任,让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压力很大,这就导致政府信息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现象屡屡出现。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表象上看有多方面原因,但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造成的,包括多头管理协调不够,规划目标不明确,信息公开标准不清,政府网站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等。
一、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加入WTO组织向世界作出的一个承诺,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阳光政府,推进国家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被媒体誉为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政府信息化工作是社会信息化的龙头,可以推动国民经济的信息化,提高生产力;政府信息化可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的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政府信息化可以有效防止政府官员腐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但从实际情况看,包括国家部委在内的各级政府都还没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备。一些干部的思想重保密轻公开;地方政府也没有制订可操作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发展目标、实施方案;许多重大决策没有经过听证咨询等必须程序,即使有的履行了“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也还没有达到“能公开”、“接受市民咨询问责”的程度。相反,人民群众依法问政的意识和行为却越来越强。如厦门市PX化工项目搬迁、广东番禺市垃圾焚烧厂项目等,或多或少都暴露出政府主要官员民主意识、公开意识不强,还停留在“自行拍板”的决策阶段;城市管理直接影响市民工作生活,涉及诸多利益群体,在评选满意单位中,城管部门一直徘徊在后几位,尽管有工作性质等因素,但也有工作方法的问题。因此,建立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落实“四问四权”,推进城管工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
目前,在市级层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模式是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市信息办牵头提出信息公开要求,具体由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秘书处)牵头组织实施核发信息,下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
实际中,市信息办侧重抓全市的信息化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研究不够,指导不够,也没有统一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目标、公开标准、公开目录等,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又难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
杭州市信息办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市保密委的要求是“秘密或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公开”,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是“什么信息能公开由各部门自行把握”。三个部门不同的工作要求体现了政出多门、政务与技术结合不紧、标准不一等问题,最终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实施。
因此,要加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整合力量,统一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市信息办负责技术保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二是要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应结合实际,做到逐步有序推开,经过几年努力达到一个目标。从当前情况看,应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政府网站建设技术标准,出台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近年内信息公开要求(含事业单位)等等。三是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人、财保障。从实际工作和发展趋势看,公开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保密审查要求越来越高,信息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一般的信息中心技术人员难以替代政府部门的工作;部门信息把关是市政府信息的前置关口。因此,要建立政务信息工作机制,落实公开信息专职人员;要完善政府信息交换平台和政府网站建设。同时,还要将政府网站更新和维护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和部门预算。
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从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获知信息方式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政府网站、媒体报道、政府公报、信访投诉、热线电话、档案查询等。从市民应用效率看,政府网站是首选,占56.14%;报刊电视媒体解读次之,占23%;信访投诉部门查询占9%;档案查询占5%;政府公报占3%;其他方式占4%。
一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调查情况看,除正式文件、政府公报外,市民最认可政府网站发布的数据,他们对政府网站发布的错误信息会较真,而对媒体的宣传一笑了之。因此,要加强网站建设,加大投入,优化网站栏目设计,使之不断适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增强及时性、针对性、便民性;要完善政府信息目录分类,特别是明确哪些是政策性信息,哪些是工作动态信息;要完善信息查询功能,引导市民查询;要完善网上办事内容和方式,强化政府网站实际互动功能;要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机制,征求市民意见,及时公布实事工程和人事招聘信息;要整合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资源,信息量不大的、民生关系不密切的事业单位可不建子网站。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总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是当前信息公开中最大的问题,而且政府网站与部门网站技术支撑共享、明细分工上存在不足。要统一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界面,各部门对口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各项信息有系统地公开。为使相关栏目切合实际,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规划总栏目,主要职能部门设计分栏目。如财政信息栏目由财政部门牵头,城市管理栏目由城管部门牵头,社会保障信息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在信息公布时,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职能分类上报对口信息。如行政支出栏目公开,现在是由各部门独立填写,总支出数与市政府公布口径不统一,也不规范。实行统一设计后,由财政局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和执行的总盘子,其他市直部门按分项填报部门项目开支,这样既能避免重复问题,又能起到监督作用。三要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平台。目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部门向档案馆、图书馆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但全市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有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反而是增加了部门的工作量,导致文件满天飞,政府内网通道堵塞,实际效率低下。因此,要完善政府党政办公系统,专设一个政府信息公开交换平台,以便档案馆、图书馆、信访局、热线电话以及其他市直各部门查阅,共享政府信息资源,以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完善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目前政府公报只公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他部门的一些政策性包括试点性的政策文件并没有纳入;一些服务窗口没有设置政府公报供市民查询。因此,要扩大政府公报公布的信息范围,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民生的重要决策,包括部门出台的措施,都要予以公布;要及时公布废止信息,且每年出一个合订本;要确保市民在各信访部门、部门服务办事大厅窗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都能查询政府公报,减少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量。五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背景和緣由,正确解读政策法规的内涵,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相关政策,增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新政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有关政策要以政府有关部门解读为准,不能片面解读或人为制造新闻热点,以致政策不能有效实施。
四、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
目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比较笼统,内容不具体,导致出现一些问题。因此,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研究。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市信息办、市保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接,联合出台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包括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办法、当前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等。条件不成熟的可先试行,待时机成熟时再修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二要重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前,法学研究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以及当事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认定不一,特别是依申请信息公开标准。有的认为当事人提出信息公开依申请后,机关部门只要依法电话、邮件告知其在网上公开了相关内容,或让其查阅相关资料,就应当视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其行政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外,其他都不应强求机关一定要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有的认为必须要提供书面文件包括历年的文件或者是复印件;有的还要求提供规划文本和图集;有的甚至是在政府网站公开了,还要求提供文件复印件;等等。现行规定在公开信息答复方式要求上比较刚性,机关部门无法做到无偿提供规划文本、图纸等复印件,特别是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许可或人事等问题。由于没有标准细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工作秩序,应该加以明确和规范。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衍生问题的研究。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衍生问题增多,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大量增加,应当高度重视。市民提出信息公开依申请,不公开就违法,如果遇到诉讼就要败诉;公开则政府形象大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除思想认识、具体政务没有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外,亟需研究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价格和实施主体,研究政府决策程序合法性和政策合理性、公平性带来的社会性问题等。如,部门行政开支和“三公”消费问题;政府和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特事特办”问题;部门信息统一口径准确性问题;政府决策程序公开公平和行政效率问题;政府公开的信息资讯给行政相对人投资影响问题等。四要建立政府公开信息校核机制。非统计部门公开的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关系民生利益的信息由部门直接公布也不妥,必须建立政府信息校核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和统计标准;信息要有可比性,并由一个部门公布;公布的同时也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既提高信息的准确度,也便于市民理解。如,经济信息要经过发改委、市经委、统计、财税等部门校核;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经市建委、城管、环保、统计及水业集团等相关部门校核。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5篇
XXX年,XXX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将我局X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组织领导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法制科和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XXX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配套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尽可能的公开工商政府信息。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新闻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对负责人信息、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设立了党员示范岗、绿色通道等,统一配置了电话、传真机、意见箱等。设置政务公开公示板,将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首问负责服务等进行公示。XXX年,我局共设置公示板块X块,指南等上万份,接待各类咨询XX余人次,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了X年各类政府信息XX条,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工作动态服务信息XX条,新闻报道类信息XX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XX,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XX,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XX年X月X日,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6篇
一、概述
2015 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枣庄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高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高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区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15 年底,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 50 人。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 14 次,举办各类培训班 13 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 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17 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 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新区编制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分解了工作任务,印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遵照执行。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 年高新区在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72 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5 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98 条。
3、政务微博。2015 年发布信息 38 条。
4、政务微信。2015 年发布信息 24 条。
5、其他方式。2015 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817 条。
六、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5 年共受理申请办结公开政府信息 151 件,当面申请数 0 件,信函申请数 1 件,按时办结数 151 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年,高新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 年,高新区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5 年,高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人员少,致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几个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十二、附表: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40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4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98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1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5、其他方式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51
1、按时办结数
件
151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位置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保守信息数
条
784
(一)纸质文件数
条
704
(二)电子文件数
条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个
(一)区(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个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个
0
九、区(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
(一)公报发行期数
期
(二)公报发行总期数
份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证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适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费用)
万元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第7篇
自查报告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按照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黄春任组长,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无管办主任姚馨、区网管中心主任邓志勇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局长刘毅、保密局局长邓华斌、区财政局局长任贤明、目标督察办主任陈说、政府法制办主任彭秀权、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静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区政府信息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均按照要求,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确定了具体的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场地和工作经费,确保了有人做事。
二、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1—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政务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我区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确保了各主体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区政府和各乡镇、部门纷纷制订了详实的宣传计划,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宣传栏、上网、广播、传单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
二是重点培训工作骨干。去年以来,区政府先后四次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各乡镇、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填报员,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保密知识、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组织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使他们明确了政府信息清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咨询等环节的内容和要求,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上网公开培训。我区始终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去年10月建成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了确保网上公开工作顺利实施,由区网管中心负责先后三次集中开展了信息填报员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
—2—的梳理、上网公布的方法、操作步骤、三级审核等进行了培训,印发了操作手册,确保了政府信息上网公开规范化操作。
三、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南充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精心编制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编制的指南和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尤其是在涉密方面,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单位已经开始进行了填报,并在网上公开。
四、建立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为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区目标办、效能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深入到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实行了每天一小报、一周一通报的目标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三级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单位主要领导复核。同时,进一步明确
—3—
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确保了涉密信息和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了社会评议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社区居民中选聘了10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员,定期听取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举报信箱。
四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始终强化政府网站支撑体系建设,坚持使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去年建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截止4月16日,上网公开各类信息906条,还有611条信息已经录入待审核。在一楼电梯等候间设立了电子建示屏,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方便。同时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广播电台、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4月16日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探索 第8篇
健全公开机制, 增强主动性。针对文秘工作中存在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推进积极性不高等现状, 我办强化组织领导,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努力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文秘人员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一是及时会办研究。主任办公会议定期会办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在办公室年度工作例会、月度处室负责人会议上, 相关领导多次强调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为期一年的办公室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 对文秘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 进一步增强了文秘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成立专门处室。改变在《条例》实施初期指定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的精力难集中、重点难突出等不足, 新设立新闻联络处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 落实2名专职人员,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创造了条件。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出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 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秘人员履职范围, 明确对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 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并按季通报, 以有力地督查促进文秘人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公开流程, 增强规范性。科学制定工作流程, 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包括登记、保密审查、网上发布、向“两馆”移交纸质文本等多个环节, 稍有纰漏, 就会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带来负面影响。我办从制定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入手, 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在填写公开登记表时, 着重把握内容概述和索引号的规范, 内容概述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描述信息的大体内容, 使查询者能够迅速“对号入座”, 也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完整编制打下了基础;在保密审查时, 坚持“一事一审”, 一律先由产生信息的处室初审, 再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复核, 最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在网上发布时, 由生成或保存信息的处室负责跟踪, 认真校对拟发布上网的内容, 并签字确认, 确保最终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时, 明确专人负责, 每月报送一次, 并完善交接手续。
缩短公开周期, 增强时效性。政府信息发布、更新速度快慢与否, 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公信力和实际效果的标志之一。我办加大工作力度, 狠抓及时公开。一是确立更高的时间标准。规定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比《条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了一半, 为实现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时间前移提供了保障。二是限定严格的时间节点。将10个工作日分解成登记、编号、信息电子内容收集、公开等4个步骤, 分别限定办理最长时间, 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有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简化公开的审批环节。重新印制拟文稿纸, 将公开属性纳入公文流转程序, 在公文审签的同时即明确该公文能否公开, 比以往公文在下发后再决定公开属性的“两步走”缩短了时间, 提高了效率。
明确公开主体, 增强全面性。深化、优化公开内容, 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难题, 也是我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方面, 确立所有处室都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确保自身直接产生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 把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政府重点工作、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政府人事任免、规划、政府应急管理等规定的公开范围, 分解到各处室, 职责明确到具体人, 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文秘人员日常工作“无缝对接”, 从源头上保证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一条龙”。另一方面, 坚持与部门齐抓共管, 确保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对物价、社会保障、住房、就业、医疗、教育、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城乡建设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 我办牵头设立共建平台, 明确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我办对应处室共同负责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督办, 切实把“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精神和“谁制作谁公开, 谁保存谁公开”的公开原则落到实处, 以责任主体的全方位落实来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9篇
一、不容乐观的现状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三重职责:一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政府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履行此项职能,也有少数基层政府指定设在监察部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或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此项职能。二是承担着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任。三是承担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身政府信息的义务。但从《条例》施行近两年的实践来看(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各级政府网站),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总体情况均不理想。从31个省级政府和366个地级市政府(含省级辖区)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大致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多数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政府办公厅(室),这在省级政府办公厅中尤为突出;在中国软件产品中心发布的2009年政府网站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不少政府办公厅也未主动公开自身信息,不能不说是遗憾。二是以政府代替办公厅(室),点开部门网站的政府办公厅(室)就是政府主网页,如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目录实质是河北省政府(除办公厅的职责、领导及人员分工外)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相当部分有政府办公厅(室)的名录,但信息公开不全,只公布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四是少数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由于缺少规范,栏目设置不一,信息量差异很大。求同存异,共同的目录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栏目;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于业务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内容的把握上。如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包括十二项之多: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察、信息新闻、电子政务、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对外经济协作、行政服务、大型活动和应急管理;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只有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公告三个子栏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则包括了民生信息、社会管理和人事信息等政府本级信息;河北邯郸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包括了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府大事记等方面。
二、规范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具体设想
如前所述,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职责,不仅要承担起本级政府和指导面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职责,而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无愧于《条例》赋予的使命。从全国各省和部分地级市已公布的政府办公厅(室)“三定”规定来看,在省、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均强化了政府办公厅(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这无疑是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福音。尽管各地情况不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但在保留一定自主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应“上交”政府的四项工作
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能看,下面四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工作应上调到政府层级中去。一是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当然要剔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内部管理的文件。二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实际从事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尽管省级和地县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相应的政府应急委的办事机构,但从《条例》的要求看,其主要内容应纳入政府级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具体负责的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重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同样应放在政府层面主动公开。四是电子政务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的电子政务因涉及到各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和力量整合等,而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办公自动化和政府网站建设,故应放置到政府层面。
(二)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根据《条例》,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共性职能和部分地区成功实践提出共性栏目设置规范,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子栏目进行适当增加或删除。以地级市为例,市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1.机构设置概况
⑴机构职能(“三定”规定);
⑵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⑶内设机构(应公布联系电话和负责人);
⑷下属单位(如有)。
2.政策法规(只放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职能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相关的内容)
⑴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
⑵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条例》、**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
⑶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规章);
⑷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
⑸政策法规解读。
3.业务工作(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增或减子栏目)
⑴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等);
⑵工作简报(如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和督查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简报、调研资料等;如内容较多可分别单列子栏目如公文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调研工作等);
⑶领导讲话(只放办公厅(室)领导涉及办公厅(室)职能等方面的讲话);
⑷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小结;办公厅室业务工作专题总结);
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⑹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
⑺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工作;
⑻其他业务工作。
4.其他
⑴其他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①加强自身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文件;
②各类动态政府信息;
③其他类;
⑵资料下载
①政府办公厅(室)使用的A4通用模板和方正字库;
②政府办公厅(室)公文受理名单等等;
③友情链接(可直接点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内其他城市政府办公厅(室)、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
三、加强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特别是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作为协助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要把本级政府、面上指导和本办政府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班子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更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负责、有责任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和发布同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按照《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错误信息澄清、对外发布协调、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生成、制作、保密审查、发布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法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处置,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取信于社会和公众。如为保证各类文件的及时有效公开,有效的做法是在发文稿纸上增设“可否公开”、“在何种载体上公开”等栏目,在文稿起草、审核阶段就同步考虑公开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批准可按保密审查的要求设计相关表式,以便及时运转和明晰责任。
(三)加大考核和督查。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其内设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按月或季公布信息提供和录用情况,年终与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差。二要发挥督查、责任追究的效应。对接近《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处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及时提醒,发生3次及以上超限的应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应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