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福利范文(精选11篇)
老年福利 第1篇
现存问题
1.建筑耐火等级有待改变
消防管理参差不齐。在养老院、福利院等老年福利机构中, 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投资改建的国资单位不足30%, 有超过30%的是民办经营单位, 剩下的是国企转制或民营承包单位。因此, 消防安全管理参差不齐。
“老壳体”改建有“先天不足”。由于大多数老年福利机构是在上世纪60—70年代建造的建筑上改建的, 其建筑结构与现行的消防和安全要求、规定存在着硬件上的“先天不足”。比如, 其中有的为砖混结构, 有的为砖木结构, 属于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新材料装潢存在事故隐患。一些民办经营、国企转制及民营承包的单位, 在老人居室的板壁、房门、吊平顶等装修装饰材料上, 违规采用可燃性、易燃性材质, 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 而且燃烧后会散发有毒有害气体, 不符合防火要求。此外, 有一些单位为扩大经营, 或改变了原来设计要求, 或充分利用空间。比如:加房加铺分隔房间时, 所选用材料不是防火材质, 有的还使用移动木门, 弊端多多。
2.消防硬件的投入有待加强
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老年福利机构内的灭火器材、消火栓未根据实际特点配置, 而且有的设置点不醒目, 有的被堆堵或被搁置, 并存在灭火器材、消火栓遗漏和失效的现象。
自动喷淋系统不全。大部分单位没有灭火自动喷淋系统, 甚至没有室内消火栓。有的虽有消防水泵, 仅用于消火栓。有的消火栓缺消防软管、水带、枪头等。
缺乏防烟排烟系统。老年福利机构没有防排烟系统是一个普遍现象。一旦发生火灾, 烟毒无法排除, 对老人构成严重伤害, 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隐患。
报警系统未全部覆盖。一部分单位安装了报警器, 但探头的实际使用不足;烟感报警器配置数量不足, 有的区域配置较少, 甚至有空白点。
3.应急疏散的措施有待完善
疏散出口偏少。不少老年福利机构建筑通道长达30 m, 甚至50 m以上, 而疏散出口仅有1~2个;有的过道或出口被堆堵和封闭;有的疏散出口没有设在通道的两头, 而设在同一区域内, 如突发应急情况时, 就会出现向同一个区域拥挤的现象。
居室门宽偏窄。大部分老人居室的房门宽为0.9 m, 而大多数老人床铺的宽度为1.0 m, 只有少数旧床铺为0.9 m。显然, 在突发应急情况时, 有80%以上躺在床上的老人无法顺利从房门口被疏散出来。另外, 通道宽度比较窄, 对应急疏散不利。
楼梯台阶偏高。楼梯台阶的踏步高度均在150~170 mm之间, 适用于一般正常人, 但不适应老人, 更不适应老人的应急疏散。因此, 楼梯作为疏散通道名存实亡。
应急指挥偏弱。安全出口和疏散方向的标志配置不齐, 有的地方几乎空缺, 有的指示标志既无电源也不发光;通道内、楼梯口、拐角处应急灯配置不全或失效;现场缺乏应急指挥引导棒, 而且放置点被遮挡;大部分单位没有应急广播系统。
4.老人分布的安排有待整合
老人服务监管的难度较大。经笔者实地调查, 入住老年福利机构的老人, 不仅老、弱、病、残, 行动迟缓, 自理困难, 而且半护理的身体状况日益下降, 全护理的卧床居多, 自救、疏散逃生能力低, 平均年龄高达80岁以上的占90%以上, 不能自理和重症监护的占80%以上 (如表1) 。
老人居住分层的错位较大。笔者在实地检查中发现, 不少单位将最不方便的、全护理的、重症监护的老人安排在最高楼层 (如表2) , 甚至将10多个老人集中挤在一间大房间内。
老年福利机构处于自身利益和形象的考虑, 将底层或二层安排为办公室、接待室等, 而忽视入住老人的利益和应急疏散问题。一旦发生突发意外事故, 将直接威胁和伤害老人们的人身安全。
应急力量昼夜反差较大。管理、护理人员与入住老年福利机构老人之比相差大, 白天相关人员与老人的比例为1∶6左右, 夜间则降为1∶13~1∶15, 万一遇到突发险情必定势单力薄。
5.重点部位的管理有待强化
危险区域的分开未落实。一些单位的锅炉房、变配电房、氧气瓶库、液化气瓶库、烹饪厨房等均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一旦发生突发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防火防爆措施未落实。液化气、氧气的存放和使用处, 以及变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控制室等的管理和值班不严格;防火禁烟区域无标志, 可见烟灰、烟蒂和吸烟现象;燃气管老化, 减压阀损坏;电线不穿管, 线头不进盒, 擅自接拉电线, 隐患重重。
特种设备管理未落实。老年福利机构使用的锅炉、电梯、配电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常见的电梯非消防、医用电梯, 以及无电梯前室和电视监控系统;变配电房不符合“四防一通”要求;专用机房内堆杂物, 而且零乱、积尘。同时, 淋浴、饮水、供暖、制冷、洗涤及空气清洁等大量使用电器、电气, 稍有不慎, 就会造成意外事故。
专业人员培训未落实。不少涉及消防监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作业培训不能按规定落实, 有外聘、外借及兼职、混职的情况, 持证上岗或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人员比例很低;管理人员、护理人员、专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应急培训, 而且无证上岗更普遍。
改进措施
1.领导重视, 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领导亲自挂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单位主体责任, 明确各楼层、区域、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落实各级“一岗双责”, 做到责任到人, 切实增强各级负责人保护社会特殊弱势群体生命安全的责任意识。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要结合实际情况, 做到有章必循, 执章必严, 违章必纠。同时, 创建安全标准化管理, 作为提升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 依据社会老年福利机构安全标准, 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使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开展教育培训。老年福利机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管理、消防、监控值班等人员, 以及电工、电焊、电梯、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和专业人员等, 都要做到持证上岗, 并定期复训;新进员工、护理人员要落实岗前“三级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开展不少于1次的“再教育”;根据疏散逃生、应急互救等特点,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熟悉和掌握有效组织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技能, 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悬挂火灾危险、疏散路线、逃生技巧等消防安全常识图示;通过宣传园地、板报、广播等形式, 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增强老人防火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知识。
2.以人为本, 扩展疏散逃生网络
如何及时、安全、有效地保护和疏散老人远离火灾和烟雾危险, 是组织老人疏散逃生最棘手的问题 (见表3) 。
一般情况, 火在燃烧时, 沿水平方向移动的速度是0.3~0.8 m/s, 垂直向上移动的速度是2~4 m/s, 而火灾所产生的烟雾则随即产生。显然, 这对老人特别是入住的全护理、半护理老人直接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 有必要设置多个通道和多种辅助扩展疏散逃生网络, 以及均匀分布的疏散逃生路线。
增设应急疏散出口。根据老人疏散逃生测试情况, 当楼房通道长于30 m, 或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时, 应设置2个疏散出口。当楼房通道长于50 m, 或建筑面积大于500 m2时, 应设置3个疏散出口。当楼房通道长于70 m, 或建筑面积大于900 m2时, 应设置4个疏散出口, 而且疏散出口的间距应均匀分布。
开辟临时避难场所。将楼上靠路边的餐厅或活动室设置为临时避难室;将其门改为双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窗户改为向外开启的落地窗门;建筑外墙可增设阳台;并增加频闪灯及营救标志, 便于消防升降车接应疏散和营救识别;开通向屋顶疏散或已有与比邻大楼相通的过街天桥的通道, 增加一切可为应急疏散和避难的功能。
调整通道台阶尺寸。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相关建筑设计专项规范规定, 楼梯台阶的踏步宽度应大于等于300 mm, 高度应小于等于130 mm。但是, 在老年福利机构中, 80岁以上的老人占到90%以上。为此, 笔者建议楼梯台阶的高度应设计的更加合理和人性化。此外, 调整通道及台阶宽度的最大化, 其不得小于1.65 m, 通行推床的主道和转弯处净宽不小于2.1 m, 要为移动床铺、担架、轮椅的应急疏散留有合适的空间;保持所有疏散通道的畅通, 不得在出入的通道、过厅、走道、房间等出口处, 设门坎、台阶, 如有台阶的应改为平铺或坡道, 坡道的坡度以及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可参照表4, 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通道两侧应在0.90 m高度处设置扶手, 并保持扶手的连贯。
注:上述测试对比数据是按6~9个老人从房间撤出到最远10 m的出口距离。
注:加“*”只适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加“√”为建议采用的对应数据。
放宽房门楼门宽度。首先, 据相关建筑设计专项规范规定, 老人居住房门的宽度应为1.2 m, 并采用防火材质。目前, 老年福利机构常规床铺宽度包括带轮子床宽最窄为1 m。因此, 应确保净门宽不小于1.1 m, 并将全护理老人的床铺全部改用带轮子的, 可在应急时连同床铺一起疏散老人。通道、楼道等出口, 应选用净宽度不小于1.5 m且向外开启的防火材质的门, 各出入口的内外, 应留有不少于1.5 m×1.5 m平坦的轮椅回转面积。其次, 主要楼道出口采用常闭式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同时配置门禁装置, 避免老人擅自外出走失。遇到险情时, 由志愿消防或管理、护理等人员使用门禁卡开启。最后, 禁止给门上锁, 禁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居住房门采用侧拉门 (移门) 、吊门、卷帘门等, 也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有序应急, 增设疏导指挥装备
增设应急疏散指示。各主要通道、楼层、出口、拐角等地方, 都应安装带有电源的疏散指示、安全出口等应急标志及相应的照明和应急灯。应急指示标志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特点:安全出口的标志应设置在每个通道及楼层出口的门框上方, 距离地面1.5~1.6 m的常闭门上;疏散指示的标志应设置在通道距离地面1 m的范围内, 最好是0.4~0.6 m之间, 而且标志之间的距离应在10~15 m;如通道上有脚灯的, 可作为指示牌的电源, 在每2~3个脚灯间引出1根电源线, 分别安装1个指示牌, 并将该路电源改为常开状态, 脚灯改为光控形式;充分利用地面, 一是敷设LED软光条 (光带) , 以在夜间起到闪动、引导的特效, 二是配置带光源的疏散指示, 三是在每个楼梯台阶的踏步上沿端面漆 (贴) 一条黄色标志, 并带有荧光效果。
完善救护疏导指挥。每个楼层应配备应急疏散的荧光引导棒;设置应急广播语音系统;配备急救包, 包括毛巾、创可贴、医用纱布、三角绷带、面罩、饮用水, 还应配备0.5 kg简易氧气罐、手电等;每个床位安装可靠、有效的紧急呼救装置。
4.整合安排, 落实重点护理楼层
分类安排老人。根据老人的行动难易、护理特点, 为其确定居住的楼层, 将行动不便、身弱患病及全护理的、重症监护老人安排在最方便、易疏散的低层, 并作为应急救援的重点。对半护理老人的区域, 增加担架和轮椅 (或折叠式轮椅) , 将能自理、行走方便的老人, 采用护理照应和自己疏散相结合的办法。每个房间一般不超过3床 (单排) , 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 m2。10多人的大房间应改为标准房。
分类对应负责。加强值班和监护, 要针对夜间、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 加强应急突发险情的应对力量, 保证夜间应急人员与老人的比例应低于1∶9;采取网格化、区域化, 以及对应化监护管理, 按不同老人的特点进行人对楼、人对房, 甚至是人对人的监管, 并将留院管理、护理人员等也纳入应急队伍;明确和落实专兼职管理、志愿消防、护理等人员的应急重点、职责、要求和预案措施, 做到每个楼层、房间及重点区域, 有对应预案和专人负责。
5.加强投入, 完善应急技术措施
健全消防装备系统。安装自动喷淋系统, 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增加防烟排烟系统, 及时排放火灾时产生的烟毒, 减小火灾热释放量, 防止对老人的伤害, 保证其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的顺利施救;从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析看, 89%以上的死者是因烟毒窒息造成, 多层、中高层且主楼内采用空调, 而相对封闭的建筑应安装防排烟设施和防烟挡板, 没有条件的可采用机械排烟形式;完善火灾报警系统, 配全烟感报警器装置, 做到现场全覆盖不留空白点。同时, 要选配合适的灭火器材:一是在每50 m2区域配置1具2 kg的ABC类干粉灭火器, 而且要便于取用;二是落实现有室内消火栓的保养, 配齐、配全灭火软管和枪带;三是加强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应急使用工具培训。
选用消防电梯设备。3楼及以上的建筑应安装具有消防、医用功能的电梯, 而且不少于2台, 适用于不能行走和在担架、床铺、轮椅上老人的应急疏散。完善现有电梯的应急功能, 在使用普通电梯的基础上, 敷设消防专用电缆, 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加强应急控制操作。一旦遇到突发险情时, 通过控制操作关闭着火层电梯厅门和停靠, 其他楼层可继续为应急疏散发挥作用。可在三、四层楼房考虑配备缓降器等, 作为辅助应急疏散工具。可引进国外成熟、先进的疏散逃生扶梯, 应与轮椅、移动床铺配套使用。此外, 从应急安全角度考虑, 禁止使用下滑转梯, 以防止和避免老人在下滑过程中造成昏晕、冲倒、挤压等事故。
集中监控综合功能。利用视频监控室, 将监视、报警、控制、指挥的系统功能整合在一起, 以达到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加强协调、综合监控等。监控设备应能控制:消防喷淋、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等设备、设施的启、停;显示其工作状态、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部位、系统供电电源工作状态、电梯紧急停靠和应急疏散语音、调度指挥及治安监控等。同时, 监控室在接到火灾报警后, 能迅速作出反应, 及时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 保证警报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的正常使用。监控室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网络通信系统, 专用电话应与公安、消防、社区及消防水泵、备用发电机、总变配电、燃气锅炉、中央空调、排烟机房、消防电梯, 以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值班机房直接联系。
6.落实监控, 加强现场重点管理
依法经营。老年福利机构要依法经营, 具备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 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并与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互相联系, 形成“消防合力”。
把住建筑材质。禁止房间和通道等吊平顶、板壁、房门、分隔等装潢装饰材料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等可燃性、易燃性材质。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福利机构应选用不燃、阻燃材质。
把住安全用电。完善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 定期安全检测。电气装置、插座回路的保护开关应完善漏电保护功能。应急电源与日常照明、插座回路应分开设置。禁止违规接拉电线、电器。严格落实变配电室“四防一通”要求。
把住防火禁烟。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审批, 禁止违规使用明火。所有防火禁烟区域禁止吸烟和乱扔烟蒂, 包括入住老人的探望家属。
把住防爆泄漏。燃气锅炉房、氧气瓶库、燃气瓶库和总变配电房等重点部门, 应按防火防爆规定单独设置在对应等级的建筑物内, 并安装探测报警装置, 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与主要楼宇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还要划定好安全区域。
老年福利 第2篇
摘要:“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可是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在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老年问题日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隐患,如何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如何顺利实现由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如何更好的发展我国的老年福利机构,已成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议题。我国自1999年起,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和居住问题是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重要社会问题,老年福利机构的重要意义也日益凸显。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也应对老年问题形成正确成熟的看法。在2010年的下半学年,我们有幸到了常州花园新村老年公寓去实习,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有很多的感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对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以及老年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本人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关键词:社会养老; 花园新村; 机构; 老年社工
当老年人随着其年龄的增长而持续的因生理的老化、残障而损害了他们独立
[1]的生活能力时,他们就需要健康照顾、个人照顾或者其它支持性的服务。在传统社会的中国,这些持续性的照顾是有家庭承担的。但当家庭成员的心理、生理资源无法为老人买单的时候,老人福利机构就要行使他们的职责和使命了。我国养老机构按所属部门分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老年医院、老年保健院、老年护理院等,它们是由卫生部门主管的、以医疗护理为主的老年照顾机构。另一类如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老人院等,它们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的,以提供生活护理照料为主的老年照顾机构。从机构照顾的类型可以分为特殊护理员、护理型养老院、康复保健型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等。提供的服务大致包括医疗服务、康复保健服务、日常生活照顾和社会性服务等内容。目前我国老年福利机构尚处于发展阶段,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构在供给能力、机构设施、功能结构、服务水平等方面都还有很大的不足。常州市作为长三角极具代表性的城市之一,在多年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指数也逐年攀升(据2010年相关人口数据显示,常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已达了18.99%,这一数字表明常州人口的老龄化已经相当严重)。市政府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加大建设老年服务机构及相关配套设施,并且鼓励民办机构的发展。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不断重视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也别是近几年来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常州市的养老机构投资显现多元化趋势,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有些老年机构发展了起来。如常州市福利院。永红街道老年公寓、花园新村老年公寓。
一、花园新村老年公寓基本情况
花园新村老年公寓位于常州市钟楼区白云新村附近。是一所民办老年公寓。公寓内有100余位老人,10余名护工。在这里老人集中居住,每个屋子里住两到三个人,他们有许多的共同话题,有亲切感,像一个大家庭;每户都有紧急呼叫系统,如果老人遇到困难时只要顺手开启紧急呼叫,护理员就会第一时间赶来;配套设施相对健全,有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饮食上,护工会在规定的时间将饭菜端到老年人的屋里,当然老年人也可以自己烧饭,;老年活动内容丰富,公寓里会组织老年人排练和演出节目,也经常请外面的志愿者演出,而且附近有一所学校的志愿者每周三都会过来进行一些列的志愿活动,他们给老年人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们自2010年11月3日开始在公寓内实习,在我们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顺利的完成离我们的实习任务,并与公寓内的老人和工作人员都建立了不错的关系。这所公寓属于民办机构,在这么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许多艰辛,有许多的经验值得其它机构借鉴,也有很多问题比较突出。花园新村老年公寓的现状折射出了我国老年福利机构的很多共性的内容,也反映出了我国老年机构发展所面临的一些相似的困境。
二、花园新村老年公寓折射出来的问题
1、社会养老是大势所趋,养老机构正在走向社会化、产业化。
根据我们在花园新村老年公寓做的问卷的结果显示,绝大部分老人入住老年公寓的原因都是子女工作忙,家里无人照顾。据相关调查显示,现在我国全国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44人,城市为3人。这意味着“421”家庭结构时代的到来。日益减弱的家庭养老、政府有限的财力和不断增长的老龄人口都显现出社会化养老的需求增大,社会学家认为,家庭的小型化、家庭数量的减少,是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正逐步弱化,弱化的最终结果是使养老功能向社会转移。同时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法治的不断健全,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也会越来越好。另外由于老年人思想越来越开放,一些身体健康又有经济基础的老年人也选择以入住养老机构的方式安度晚年,一来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二来也使得晚年的生活更加
[2]的丰富多彩,于是养老社会化将成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度过余生的一种选择。
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这些“银发浪潮”也为养老机构产业化带来了机遇。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需求使人产生消费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刺激供给的变化,促进产业结构的变革。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有其特殊性:一是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老化和疾病的原因,饮食起居需要人照顾,不同身体状况和疾病要求是多样性的,有些情况家人和保姆是不能照顾到位的,需要有较专业医护人员和营养师才能护理好。二是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条件的原因,有些家庭没有能力请保姆,即是请了保姆也不一定能够满足特殊护理老年人的要求。如果老年人出现疾病同样会影响子女的工作和学习,在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上相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成本会更高。三是从老年人的心理来看,老年人不愿意被子女“囚禁”在家里,孤独的生活会使其感到痛苦。老年人不愿意被人“遗弃”,如果子女将其送到条件较差,或是交通不便远离城市的养老机构,有些老
[3]年人容易产生自残、自杀的倾向。因此养老机构产业化势在必行,这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重要转变,也使满足老年人和青年人双向需求的重要环节。
2、老年福利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花园新村老年公寓受资金和地域限制,现在其服务量和服务空间已基本饱和,对于其辐射范围内的其它需求对象已力不从心。常州市2010年老年人所占比重已达18.99,这是一个很高的比重。与此同时常州市的老年福利机构的规模和数量虽然不断扩大,但仍难以满足日益增大的需求。
放眼全国,虽然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但与日益剧增的老年人口数量相比,仍有很大的缺口。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中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为老年人口总数的5%左右,即使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也为2%~3%之间。而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在总体上为老年人总数的0.84%,即使在上海,这一比例也只达到了1.58%。由此可见养老机构从总体上与老年人的需求还相距甚远。而与此相对照的是,一方面,由于收费太高或服务太差使得某些机构的床位还有大量的空置,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结构也不合理。很多老人长期占用了有限的床位,造成一部分身体较差、继续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排队等待。据报道,到2005年8月份为止,排队等待入住上海杨浦区福利院的老年人[4]
[5]共有628人,其中有6对夫妻,而这一人数则几乎是该院老人总数的两倍。
3、老年福利机构部分结构不合理且效率低下。
花园新村老年公寓的这00多个服务对象年龄在60~100岁不等。这些人不止年龄差异大,而且身体状况差异更大。有些事可以自己正常走路的,有些是需借助辅助工具走路的,而且辅助工具的差异也很大。有些老人是无法自己走路的,基本上属于介护级别,有些老人有老年痴呆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基本上无法与别人沟通。可以说这些人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如果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状况肯定是不会发生的。如在美国,其养老机构多种多样,内容丰富。而且分类的标准是根据每个老年人的身体和精神需求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划分的。具体形式有独立生活、辅助生活、独立和辅助生活、辅助医疗生活等。而且每种类型中又有更细的划分,每种养老机构的规定、自身结构等都特点鲜明,管理科学,老年人可以根据身体状况、社交需求、政府资助情况等来自行选择。而日本的分类则更是细致入微。根据《老人福利法》,日本老人的福利设施分为两大类,七种形式。并且对与具体种类的服务对象的经济收入都有严格的规定,[6]这一切都是为了可以更好更高效的为老年人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服务
4、人员结构不健全,机构人员素质偏低,且缺少专业社工人员。老年福利机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社会工作运用的重要领域。虽然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地的老年福利机构也开始招聘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开始尝试建立色还会工作服务运作的基本制度,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总体来说,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尚处于年轻阶段,还有很多人很多机构对社会工作不了解,甚至有些人还对这种新兴行业有排斥和嗤之以鼻的想法。但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发展的经验,还是各国发展过程中的法律规定,还是我国社工机构试点的结果,都已经证明了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它是我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意义重大的一处衔接点,它是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不可替代的体现者与实现者,它是我国老年福利机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重要一环。让我们欣喜的是上海在这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民政部门对在职人员进行了专业操作培训、社会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提出了硬性规定,即要求每一个养老机构当中至少配备一名社工(要求通过上海市的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从全国而言,这一步太小了,在老年福利机构领域,这一步也只是微乎其微。
我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受儒家思想影响,历代君主都是以孝治天下,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居家养老,得到子女的事奉,享受天伦之乐是最理想的晚年生活。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节奏加快,计生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改变,这种居家养老的模式已经被慢慢改变,许多人也是迫不得已才来到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老年福利机构。即使到了现在,还是有许多人依然不看好老年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这些人当中还包括了许多专业的护理人才,还有很多人受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或听从了亲朋好友的意见而离开养老机构。因此,我国许多养老机构都出现高素质人才确实的现象。从机构方面来说,他们出入节约成本考虑,聘用非专业人士来从事一些工作要求较高的工作,像外来务工人员,下岗人员,职工家属等等。这样做一来降低了实际的工作服务水平,使老年人的许多需求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另一方面,降低了老年人对机构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特别是那些本来就对老年机构有许多偏见的老人。这样又会反过来造成更过的对老年机构不太了解的人形成更多的偏见,更加挫伤人才的积极性。从而使更多的非专业人士顶替这些高素质人才的位置,这些非专业人士多数都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而且流动性很大,加大了服务队伍的不稳定性。而且由于机构给他们的待遇一般较低,他们本身也少有对这份工作的认同感,更谈不上对这份事业有奉献精神,因而对工作很难做精益求精,又会大大影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这样不断的造成恶性循环,使老年福利机构的发展环境日益恶劣。
三、老年福利机构的发展需要政府,老年机构,个人共同的努力。
1、政府是老年福利机构发展的指挥官与保障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党和人民利益的体现者与维护者。中央政府具有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在我国社会中,政府是权力的执行机关,享有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同时也承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义务。它是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养老模式转变的主导力量。
在这一方面,政府首先要加大投入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合理运用手中的经济杠杆,运用一定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来鼓励和刺激社会各方对于养老机构进行大力投入。如: 积极培育和支持养老机构的主力军,拓宽发展养老机构的资金渠道,协调解决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问题,改革养老行业的税收政策。其中关键是是要根据当下形式,真正建设一批设和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机构。根据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逐年加快的现状,应当重点发展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控制高档养老机构建设,来降低服务费用,增加入住率。在这里笔者想特别强带你一下政府应坚持公立与私立老年服务机构统筹发展的战略,不能只追求公立机构的“大一统”而忽视了私立机构的生存,因为就目前我国国情而言,私立机构在吸纳老年人数、分担社会养老压力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花园新村老年公寓就是民营机构的一个代表,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以提高这些机构的积极性,使他们有能力、有动力继续生存、改革和发展。
其次,政府应当多多了解国外老年事业的发展状况,从别人的发展过程借鉴经验,吸收教训。其实,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前文中我已经讲述过美国和日本的相关情况,这里不在重复,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以色列的老年公寓。以色列经发达,科技先进,而且老年公寓的建设也颇具特色。以色列老年公寓由国家建设,有社会福利部门管理,每个公寓设管理员一人,统筹规划公寓的全盘管理,组织老年人的文体健身活动。下设会计一人,负责公寓的财经事务;护士一人,负责老年人日常的保健工作,兼做理疗等治疗工作;营养护士一人,负责老年营养食堂的配膳工作;厨师、清洁工若干名;特约医师一名,每月定期来公寓内为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临时处理危重病人。公寓的保健室内有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公寓的收费办法很灵活,有退休金的可按月缴费。若无固定收入,也可把自己原住房交给国家,国家转租出去,国家包干在老年公寓的一切费用,平时收费也较低廉,比自己单独开伙食或请佣人照顾要便宜得多,而且有医疗保障,所以子女大都比较放心。[7]
再次,宣传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社会养老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人认识到老年福利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为即将到来的社会养老时代做好政策思想上的宣传。
2、老年机构本身是发展老年事业的主力军。
老年福利机构要发展,最主要还是要靠自己。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发展了很擦很难过时间,我们对于市场竞争也不再那么恐惧和陌生,如今的老年机构也正在经历一个生存竞争的过程,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为社会主义老年福利事业奉献与付出的残酷但却光荣的竞争。机构首先应当把自己放在大的时代背景与社会背景中,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然后就药根据对整个社会发展方向和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自己的发展规划。如果在这个阶段涉及到拆迁或是建新的院舍的情况,那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第一,位置要合适,老年人一般都有乡土情结,所以居住在郊区,比较容易亲近自然的地方:郊区空气中的负氧离子有相当的浓度,空气新鲜;郊区人口密度低,较清净;老年人已经不再工作,位置偏远一些并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第二,药有适合老年人的交往空间。老年人及喜欢清静,又害怕寂寞;急需要私密的空间,有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生活圈子,有时他们能够交流的公共空间。能具备这样条件的老年公寓最受老年人欢迎。第三,医疗卫生和设施齐全。老年人处于健康需要,最好在机构有一些多样化的体育健身设施,要有紧急呼叫的医疗条件,里正规医院距离又不太远。第四,周围购物要方便,物价要便宜,供应要比较丰富。老年人行动不便,远程购物的情况较少,因此周围的购物点就显得至关重要。老年人多数已经不再工作,即使有收入也会比较固定。因此他们对货币贬值的感受比较明显,所以周围购物点的价格不能过高。第五,也使最重要的一点,要有安全性。机构要有足够的安保条件以及完善的安全紧急预案。此外应有无障
[8]碍设施,便于高龄老人活动。
其次,养老机构应当正视自己身上的问题与缺陷,不断提高机构的竞争力。我国老年福利机构普遍存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功能结构单一,设施结构不合理,收费结构与实际情况脱节管理体制不完善、养老服务资源缺少整合,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工区失衡,人员组合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每一个具体的老年机构,又会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机构要发展,就先要找出并正式这些问题,先把问题解决,才能更好的完成组织目标。
对于挺高竞争力方面,机构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大力发展规模经营。规模经营可以充分发挥人财物的集中优势,容易在公众中形成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那么,为什么要把规模经营作为养老机构发展的方向呢?理由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建筑设计规范。(2)医疗护理上的优势较为明显。(3)休闲环境较好。第二、创立养老机构的品牌效应。品牌创立一般是以规模经营为背景和前提条件的。只有具有规模优势和良好信誉,才能创立和提升品牌的形象。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品牌意识还比较弱。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养老机构中仅有广州市良典养老院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良典”及其标识。为什么养老行业也要向品牌经营过渡呢?一方面在大众消费心理中存在一种崇尚品牌,信任有良好形象的品牌倾向。另一方面,当品牌在消费者心理产生归属感以后,有利于推进品牌的规模扩张和连锁经营,进而促进养老机构的产业化进程,形成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养老集团。这样不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条件和环境,同时可以引导养老消费市场更趋于合理,抑制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子女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第三、完善养老机构的配套功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改善,原有的一些规模小、起居生活条件差、医疗护理不到位,以赡养孤寡老人、生活困难老人为主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消费需要。取而代之的必然是有医疗护理专业、膳食结构科学合理、文娱活动丰富、休闲环境幽雅、子女探望交通便利的养老机构。因此,完善养老机构的配套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养老机构配套功能完善的重点在两个方面:(1)医
[9]疗护理服务的配套。(2)饮食的科学合理套配。
3、个人是老年机构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老年机构建立的目的是服务人民,我们每一个也都会变老,自我们变老之后,都要经历一次怎样养老,在那里养老的选择。因此老年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应当为我国的养老事业尽一份力量。
首先,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正视老年机构存在的合理性,通过不断地学习排除头脑中对于老年福利机构的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和想法。
其次,我们应当尽我们的努力帮助其他人正确理解我国的养老政策与方针。江苏省一家养老院的王大爷有五个子女,两个在国外生活,两个在国内从事个体经营,无暇照顾老人。为了让老人安度晚年,国内的三个子女把老人送到了养老院。老人在那里生活了三年,子女逢年过节就来看看老人,每月由次子缴付老人各种费用。2003年5月5日老人过83岁生日时,老人左等右等,没等到子女来。虽然养老院里给老人做了个生日蛋糕,但老人的心情还是非常沉重。第二天,老人砸开了所有放敌敌畏的橱柜,把一瓶敌敌畏都喝了。当工作人员发现时将老人
[10]送到了医院,并通知子女,但为时已晚。这个故事曾深深的触动着我。老人和年轻人之间的沟通不畅是悲剧酿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但这只是众多发生在福利院内悲剧当中的一个而已。我们很多人对老年福利机构有着很多的误解,也许我们周围就有。比如,一些子女认为把老人到机构里是非常不孝的事,他们可能会经常有一种焦虑和负罪感,再比如,某些老人觉得住到养老院里就是个废人了,除了等死干不了其他事了。持有这些想法得人都是对机构有着误解的人,如果我们可以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看法,认识到社会养老的必要性,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也许很多问题都不会发生,年轻人和老年人都可以生活的更加和谐。
四、结语
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已经在日新月异的进行着,虽然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甚至在某些地区还造成了一些不太好的社会影响,但是我们应该也能够看到光明的前途。这是一项改变着中国人传统观念的重要事业,这是一个品格与修养高于物质报酬的行业。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一名学生,我希望我国的老年事业可以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也欣喜地发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正在慢慢的深入人心,并在机构中落实和形成,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老年福利机构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参考文献
[1]仝利民 《老年社会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76页
[2]姜牧石 《我们该不该去老年公寓》 中文期刊·专业文章 2004年 第6期 [3]张庆典 《对我国养老机构产业化的探讨》 2005年10月5日
[4]陶立群 《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 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
第114页
[5]网站 http:business.sohu.com/20051012/n240526156.shtml 原资料来源于
《新民周刊》
[6]参见:仝利民《老年社会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76页 [7]吴鄂生《老人颐养天年的腹地》 《老年人》刊物2006年5月版
[8]参照:齐焕英《适合老年人居住的老年公寓》 《长寿》刊物2004年6月版
[9]张庆典 《对我国养老机构产业化的探讨》 2005年10月5日
泰州推出老年社会福利新模式 第3篇
占泰州市人口总数21.2%的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牵手夕阳”福利惠老项目,就是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埋单、免费赠保的方式,努力减轻家庭因老人意外伤害带来的额外经济负担,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各界的爱心,让老人出行安心,子女放心。
为此,泰州市在江苏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民政福利、公益慈善、金融保险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模式,实施“牵手夕阳“福利惠老项目,由民政、慈善、人保寿险三家联合筹集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保险公益金300万元,为全市50多万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一份出行意外伤害保险,给老年人撑起一把“平安保险伞”。
根据规定,凡泰州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出行过程中一旦遭受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滑倒、摔伤、溺水等),最高可获得赔付金额2万元。
靖江市孤山镇广陵村的83岁的张和生,是泰州首笔“牵手夕阳”项目意外死亡理赔金发放对象。去年4月10日下午6时多,张和生从亲戚家吃完晚饭回家途中,在通靖路上发生意外,摔倒身亡。事后,张和生的家属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经过工作人员查勘研究,认定张和生老人的意外事故属“牵手夕阳”项目的理赔范围,给予了9000元的理赔。
家住姜堰的戈宝珍老人也是“牵手夕阳”项目的受益者。今年74岁的他,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平时靠卖菜贴补家用。一次卖菜途中,戈宝珍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骨折。老人了解到“牵手夕阳”项目后拨通理赔专线,及时递交了相关理赔资料后,保险公司迅速派人送去了理赔款。
戈宝珍老人动情地说:“我和老伴身体都不好,多亏有了政府的关怀,才让我们家渡过了这个难关。车祸无情,但是人间有爱,感谢大家!”
泰州市“牵手夕阳”项目虽然实施运作时间不长,但涉及面广,普惠性强。据统计,迄今为止,“牵手夕阳”项目已受理赔付案件1809件,其中交通事故案件558件,摔伤案件912件,其他案件339件,累计赔付金额达298.5万元。
浅谈我国老年福利院设计 第4篇
1.1 人口老龄化现状
如今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一个新的突出的社会问题。预计到了2050年, 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就将接近20亿, 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1%。因此人口老龄化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联合国和许多国家, 如中国、日本、瑞典、法国等都建立了一些比较完善的老龄科研组和机构, 分别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个方面来加强对老龄化问题的综合研究。
1.2 老年群体生活需求
在当代快节奏的社会里, 很多年轻人由于工作繁忙, 没有时间来陪伴和照顾家中的老人, 而老年人在他们的晚年时候最需要的是心灵上的安慰和陪伴。群体生活可以使他们贴近彼此, 增加生活的信心, 互相扶持, 了解和倾诉。老年福利院和老年公寓就成了很好的选择。
2 人性化设计在老年福利院设计中的运用
2.1 老年福利院中的公共环境
2.1.1 走廊, 楼梯与电梯
一般的内部走廊宽90cm, 公共走廊135cm、180cm、210cm不等。根据人性尺度, 两边的扶手高度设置在90cm~120cm左右。建筑物里每级楼梯的高度在10cm~15cm左右, 踏步三步以上需要设置两边的扶手, 总高度在180cm以下适宜。还需要安装踢板和防滑条, 利于老年人的安全。另外老年住宅楼层不能太高, 一般没有电梯的情况下控制在3层为佳。
建筑楼里的电梯四周设置有扶手和可折叠的座椅;大比例的电梯显示器、提示音装置操作盘, 有的地方还有安装可触摸型的控制开关和镜面玻璃。方便了老年人的出入。
2.2.2道路与景观
道路的无障碍通行是连接省市乃至国家各个地方的动脉。福利院中的道路设计对于整个设计中占重要的一方面, 老年人大部分的时间和活动都在这里度过, 也是各个老年公寓之间的活动和交流的通道, 它最大的一个要求就是道路通畅。至于景观设计, 起着渲染气氛的作用, 除了设置必要的绿化带和草坪之外, 还要求设置一些景观配景, 比如多设路边的长椅, 可供老人累的时候随时休息。
2.1.3 交通工具
在大型的福利院里, 道路, 建筑多, 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 腿脚不方便, 在出行方面容易遇到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像很多的大学里一样, 有必要加设一些在院内通行的特殊的公共交通设施, 比如浏览车等。这类车辆在车门处都设置了无高差设施, 方便上下车, 车内设置轮椅专席和各种特殊的安全固定装置, 并考虑了特殊的站台标牌和停靠空间等。
2.2 老年福利院中的私密环境
2.2.1 厕所
厕所是老年人和能力丧失者事故死亡率的多发区域, 事故率往往高于其他地方。专用厕位的宽度需要考虑陪同者的协助, 轮椅的回转空间和各种方便的抓握设施:比如墙面, 坐便器两边上的扶手, 天花板悬吊的抓握器, 还有专门的淋浴坐凳, 手推或脚踏冲水开关等。还要特别注意地面需要铺设防滑材料, 防止老年人手脚不灵活导致滑倒。必要的话最好要安装通向外面的安全电铃。
2.2.2 家具设计
长期以来, 设计师都是按照正常健全人的标准和生理条件设计产品的。但是, 这种家具对老年人和能力丧失者造成了生理障碍和心理障碍。考虑到老人的特殊的生理, 心理特点。一些关系密切的家具, 衣柜不宜过高, 以方便取放;沙发, 坐椅和床设计得比较宽大, 尺度略高方便起坐;家具材料不宜过软或者过硬, 少用或不用钢塑家具, 不能避免的硬物四周要使用软体材料, 以免碰伤人体。
2.2.3 室内灯光
对于福利院里的老年人们来说, 群体生活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看电视、听广播、做家务、锻炼身体和互相交流。老年福利院室内灯光的设计就是要营造一种家的温暖。
福利院住宅区建筑室内窗户应低而大, 以不遮住老年人的视线为宜。避免用繁琐的灯光照明, 避免直接照明, 最好使用间接照明, 要做到健康、科学用光。
2.2.4 室内色彩
福利院老年居室中的色彩设计对于老年人来说很重要, 容易让他们产生情绪上甚至心理上的变化。如墙面, 地面和家具装饰上的颜色可以起到引领, 指示的作用。比如铺设的地板, 鲜明的颜色有助于视力不好的老人在建筑物里行走, 让他们知道门在哪里或者走廊在哪里。根据地板和墙的颜色, 踢脚板的颜色应该与之成强烈的对比。另外, 除了颜色的差别外, 门, 墙的颜色和上面的五金颜色都可以造成颜色的反差。
2.3 老年福利院中的产品设计
2.3.1 电脑和网络
影响老年人上网包括两方面的障碍。首先要学会键盘输入汉字, 这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最难的。对老年人来说, 记忆力减退、老花眼、手指关节不灵活等这些生理因素, 使他们对科技来说望尘莫及, 严重的甚至产生心理疾病。采用电脑手写板输入是一种可以很好解决方法。它使老年人解决了键盘输入法的障碍, 还可以在屏幕上进行书法和绘画。提供了一种个性化、人性化的交流方式。
2.3.2 手机
老年人行动不方便, 更需要一种和外界和家人朋友联系的方法。尤其是很多福利院远离城市, 老人们和外界的联系就更多了。很多老年人由于眼睛花, 又有些耳聋, 手不灵活。他们需要设计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手机, 比如放大镜 (老花镜) 、收音机、助听器、手电筒和语音功能;另外还需要设置特殊键紧急呼叫键、子女亲情键。但目前手机市场上, 制造商似乎并没有对老年人的这种特殊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市场几乎空白。
在今天,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多, 国内的老年人来说, 他们对住宅的依赖程度比普通壮年人更高。适合老年人居住特征的福利院和住区, 对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的质量、保证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健康有重要的作用。以上观点说明, 只要我们在未来的老年福利院和住宅设计中, 以新的观念来支持、来研究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就一定能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 最大限度地为老人提供舒适健全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空间, 最大限度地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桥仪平.无障碍建筑设计手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
[2]王继成.产品设计中的人机工程学[M].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3.
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第5篇
目前,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已经达到离开11%,老龄化人口已经达到了1.43亿。面对如此庞大的需要帮助的群体,我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却不尽人意。老年人无处养老、空巢老人孤独寂寞、养老机构缺乏、养老政策覆盖不全面等等问题把老年人社会福利的话题摆在了重要的位置,本文将介绍日本的成功的经验并且分析其中我国可以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 :
日本
老年人
社会福利
借鉴
一、日本的老年人福利
20世纪末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卫生水平的突飞猛进,人口寿命显著延长,人口老龄化己成为不容忽视的世界性问题。1982年联合国维也纳第一届世界老龄化问题大会上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达到7%时,代表着该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而达到14%时,意味着以已经是老龄化社会。日本在1994年的时候就达到了14%。
作为亚洲第一个进人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日本较为成功地解决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特别是建立了一种以民族传统为基础、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以收养型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区照顾系统为主体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
(1)日本实行的国民年金制度,使日本所有达到65岁的老年人都能够领到养老金,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年金制度采取社会保险的方式,年金支出由国家财政负担三分之一,保险费用负担三分之二。这一制度在确保全体国民共同享受国民基础年金的同时又充分 发挥各类职业年金的补充作用,年金分为基础年金(国民年金)和职业年金两种,在职人员退休后可获得双重经济保障,即可从国民年金和职业年金中领取双份养老金,而家庭主妇、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在65岁时,可从国民年金中领取养老金,从而得到最基本的经济保障。
(2)口本老年人家庭与社区结合的模式
口本是最后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工业化国家,却是全球老龄化进程最快、老龄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据统计,2004年口本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己占到总人 口的1 / 5c'。随着出生率的下降及平均寿命的延长,口本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更加 严重。口本政府在基本解决了老年人的经济、医疗保障问题后,将目光投向了如 何更好地解决口益膨大的老年群体口常生活护理照料问题,并由此建立了以年金 一医疗一护理为核心的老年福利体系和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以社区老年服务为补 充的养老模式,目的就是减轻家庭负担,强化家庭关系。
① 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方式:
在日本,通过《老人福社法》《老人保健法》和《介护保险法》向老年人提供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生活护理等服务。
从服务方式来看,把居家、通所(定期去养老院)、短期入住养老院的护理服务称为“居家服务”;把长期入住养老院的护理服务称为“设施服务”;把帮助老年人保持身体健康、体味生存价值、参与社会活动等的服务称为“预防性服务”。这三者构成了日本老年人福社、保健服务的三大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老年福利制度中的“居家服务”,既充分发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社会作用,又积极应对了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繁忙、‘核家族”现象突出等问题,充分发挥了社区老年服务的支撑作用,二者相得益彰,使老年人能够安心、健康地享受晚年生活的同时,有效地减轻了其家人的护理压力,有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下面选取日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四种典型方式进行介绍。
(一)访问型服务
访问型服务又包括访问护理、夜间对应型访问护理、访问洗浴护理、访问看护、访问医疗康复、居家养老指导等多种形式。
访问护理是指工作人员按照事先拟定的访问计划定时拜访老年人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照顾方面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洗浴、排便、饮食等;2.做饭、洗衣、扫除等;3.关于生活等方面的咨询并提供建议;4.其他有需要的生活上的护理。
夜间对应型访问护理是作为地区密切型服务之一新设立的项目,指工作人员夜间定期巡访、或收到通知后临时访问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
访问洗浴护理是指护理人员去老年人家中为其提供洗浴服务,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工作人员会携带专门的洗浴设施以帮助老年人安全、舒适、顺利地完成洗浴。基于日本人习惯于每日洗浴的情况,为减轻家人的看护负担,这项服务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得以实施。
访问看护是指医疗看护人员访问老年人家庭提供病后疗养照顾和必要的辅助诊疗服务等。
访问医疗康复是指医院或诊所的理疗师访问病后需要理疗服务的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进行理疗康复运动,使其尽快达到日常生活自理的程度,}ht复身心健康。
居家养老指导是指对于难以定期去医院接受治疗的老年人,医师、药剂师、营养管理师等上门访问,提供医疗方面的管理和指导。
要接受以上服务需要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认定。关于服务费用,在介护保险的规定额度之内的话,本人仅需交纳实际发生费用的1o%,但是超出费用需本人承担。
(二)通所型服务
通所护理是指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定期去养老院等老年人服务中心接受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包括:1.洗浴、饮食方面护理;2.关于生活等方面的咨询并提供建议;3.健康状况的确认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方面的照顾;4.提供体能训练方面的服务。其目的是一方面要消除老年人的社会孤独感和维持身心机能,另一方面要减轻其家人体力、精神负担。
服务费用同访问型服务,此外个人需负担餐饮费和部分消耗型用品费用。
(三)短期入住型服务
短期入住型服务是指老年人短期间入住养老院等老年人服务中心接受相关的一系列服务,包括:1.洗浴、排便、饮食方面护理;2.其他生活方面的护理;3.体能训练方面的服务。其原因一是老年人身心状况不佳,需要专业护理;二是家人出现生病、婚丧事宜、出差等情况难以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时。目的同样是维持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其家人身体和精神负担,谋求全社会福社的提高。
服务费用同样是基本费用的1成,以及餐饮费和额外发生费用。
(四)福利用品提供和改建住宅服务
这里所说的福利用品是指使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更为便捷的生活用品。老年人可以通过介护保险向福利中心借用的生活用品包括:轮椅、行动不便者专用床铺、预防褥疮用品、体位交换器、房间走廊扶手、步行器、步行辅助手杖、痴呆型老年人徘徊感知器、移动升降机等。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请,经审查得到允许便可有偿借用以上用品。
福利中心的老年生活用品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他们是具有介护福利士、保健师、看护师、理疗师等资格证书或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老年人借用福利用品时需同管理人员商谈,管理人员将设备的功能、使用方法、费用进行说明,如果借用人同意那么借贷关系成立。管理人员会检查该设备的功能、安全性和卫生状况,并根据使用人的具体情况调整规格,进行使用方法指导。
《介护保险法》规定:不适合借用的物品,如坐便器、特殊小便器、洗浴辅助用具、简易浴槽等要求使用者购买。但是,购买采用“偿还付费”制度,即:全额付费之后提交书面申请,在一年10万日元额度之内的话,可以返还费用的90% o
此外,老年人家庭在进行安装楼梯、走廊、浴室扶手、地板防滑改装、改换西式坐便器等必要改装工程时也可以利用“偿还付费”制度。
我国的借鉴
1建立社区服务与养老院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模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社区化在我国的广大地区己经成为一种现实,而城乡一体化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社区化也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传统的居家方式独门独院、四合院被打破,换来的是高楼大厦,面对中国城乡社区化的发展进程,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职能也成为了重要课题,社区可以利用自身的距离优势,为老年人的娱乐、体闲和文化享受提供越来越全面的服务措施。而且诸如英国等发达国家在城市里建立针对老年人的大型健身、体闲、娱乐场,实际也是一种扩大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大社区”理念在实践中的应 用。
在我国居家养老发展的同时,充分利用社区的便利条件,将优质养老院的派出机构建立在社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的配套设施降低重复建设的成本,另外可以将老年人吸引到社养老机构,再配合居家养老,形成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国家各级养老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新型居民养老模式。2建立老年人居家护理补贴制度
与口本情况相似,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计划生 育政策的实施,而导致的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 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 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建议借鉴口本经验,通 过向需要护理的家庭派遣家庭服务员,加强居家服务,一方面使传统家庭的护理 功能社会化,把家庭成员从繁重的老人护理当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家庭成 员之间的情感得到维系。同时,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即根据一定的条件对护理自 家老人的人支付“补贴金”,从而把家庭护理与社会护理结合起来。.3加大养老院的社会化进程和监管力度
我国养老院普遍层次较低,服务不到位。小型养老院和国办养老院在市场竞 争中缺乏活力。国家应给予养老产业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税收优惠,甚至可以引进 外资,建立规模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具有连锁性质的、和具有国内、国际一 流水准的养老机构,关闭一批小型机构,转型一批国有机构,加大国家投入和监 管力度,保持新型养老机构的连续性、可靠性和价廉性,为给老年人提供可以信 赖的服务奠定基础。
4培养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5.4.1着力培养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人员
我国传统的养老机构中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大都是打工仔、家庭妇女、农村妇女或无业游民等。这些人文化素质偏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缺乏信誉保 证。究其原因,绝大部分人认为养老服务是伺候人的苦差事,社会地位低下,在 工作过程中逆反和抵触情绪极大,这些问题都成为了制约我国居家养老事业发展 的瓶颈,建议:
(1)建立上岗证书制度。在养老机构工作的服务人员,都要采取实名制,即 必须在养老机构登记并核实身份。其次在地方、全国实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考核 制度,要参与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凭证上岗,未 取得证书者不得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此项措施无疑增加了居家养老的成本,但成 本的增加不应该转嫁给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政府应当承担培训和考核费用,这种 做法可以保证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使老年人享受到更为放心和高质量的服
(2)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被服务老年人、老 年人家属,四者之间要保持及时、有效、全面的沟通和联系制度,做到有问题及 时反馈,有状况及时通报,有不满及时提出,有调整及时告知,使四者之间建立 一种畅通的沟通渠道,尤其在老年人家属和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 和沟通机制,是保证沟通链畅通的关键环节。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对愿意从事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工作 人员,加大支持力度。政府要在科技创新上加大投入,例如通过引进和购买先进 的设备,使服务人员不在直接面对“脏、乱、差”的服务对象,而是由机器面对,把服务人员从体力劳动者向体力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从而使自尊心得 到保护;其次,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应在财政收入中拨出专项经费,提高居家养 老服务人员的待遇;最后,在养老机构和国家养老机构管理部门要大力弘扬家政 服务光荣的思想,在地方和全国树立先进,使老百姓了解居家养老,重新认识家 政服务人员,对他们的工作给予重新定位,从而扩大家政服务的候选从业人员队 伍,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工作素质。5.4.2建立以志愿服务为基础的服务队伍
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的队伍,成立 了专门的服务机构,并制定了为保障该项工作有效实施的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了 系列民间服务组织,诸如香港出现了为老年人福利服务的“义工”和“社工”,为了保障其服务质量,香港社会福利署义务工作统筹科及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常 年推出一系列义工培训及支援计划。因此,香港义工的专业化程度也很高,志愿 性程度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口本更是制定了系列法律制度,保障服务人员的应有 地位。通过国际比较可以看出我国要建立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志愿服务体系,从 而完善和构建一种我国的志愿服务队伍,将对我国的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大有裨 益。
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志愿服务体系发展滞后,首先是社会力量还缺乏有效的 动员,由于理念上的差异,我国缺乏社会志愿服务传统,要在短时间内做充分的 动员,形成一套完整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体系缺乏现实性。但可以在学历 层次和知识水平相对较高、并且具有相当人数规模的大学生和教师中,尝试创建 志愿服务体系,时机成熟以后再将这种模式推广到社会,建立各级在社区、厂矿 企业等多个层面的专门为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服务的志愿服务体系。
采取以下措施来建立健全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的志愿服务体系:
(1)组建高校教师志愿服务团队。高校的服务职能是其重要的职能之一,教师是太阳下光辉的职业,而高校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学历层次最高,受教育时限 最长,空余时间相对较多的团体,在构建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的志愿体系过程 中,高校教师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将自身所学、所长转化为为老年人服务的具 体实践,从而带动社会其他阶层发挥所长,为老年人社会福利志愿服务。
(2)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老年人社团。在高校中建立系列社团特别是志愿 服务类社团,而此类社团服务的重点对象当然是老年人,志愿服务类社团要定期 组织活动,深入到老年人家中为他们提供生活方面的各种服务,保持活动的长期 化、系统化,并逐步形成正常的“传、帮、带”机制,将好的经验传给低年级同 学,形成一种长效的志愿服务机制,为更多老年人解决社会生活问题。
(3)建立法律帮扶救助志愿团,即一种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的 团队。该团队要有统一的章程和宗旨,其中重要的方面即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的实 现伸张正义。通过接待和了解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通过法 律途径向政府和人大有关部门提出法律制定建议,义务为老年人伸张正义,争取 合法权益,使老年人的社会福利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
(4)建立老年人自我志愿服务体系。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对特定的 老年人来讲,能够参与对他人的志愿服务本身就实现了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将有 能力的老人吸纳到我们广泛的社会志愿服务团体中,形成“老年人一老年人,老 年人一青年人,青年人一老年人”的系统多项志愿服务体系。
(5)少年、医生、公务员、企业职工、演艺人员都可以成为为老年人服务 的志愿者。我国可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社团的能动性,为它们的发展提供便利 条件,并且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因势利导,如制定类似口本的《福利人才确保法》、《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为福利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积极引导社会组 织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其功能能够很好的发挥,规范其行为,鼓励民间组织自发组织和发起一批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团队,它们可以是临时团 队,也可以组成固定团队,还可以组成不同年龄段的团队,如中学生、小学生志 愿服务团;另外,组成专业方面的志愿团队,如吸纳医生、技术能手和其他各行 各业的员工,按照自身专业特点组成系列服务团队,形成一种组织得力、服务广 泛、人员结构丰富的长期与短期,专业化与非专业化的遍及各行各业,各个年龄 层次的全方位老年人志愿服务的全新格局。
总之,开发民间组织和社团为主体的社会志愿服务形式,为老年人志愿服务 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可以借鉴口本志愿服务体系采用的会员制,建立以 会员会费、政府拨款、社会赞助和自办实体创业为主的活动经费筹措。利用各方 面的优势提高我国志愿服务队伍的自我造血功能,从而为我国该项事业的发展提 供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从根本上激发社会全体公民为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为 老年人服务的强烈愿望,调动人们心中最为可贵的“真、善、美”精神,调动全 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风气,将良好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体系向整个 社会推广,从而形成一个涵盖主体更多、内容更为广泛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1>政府政策引导下,建立企业为老年人住房福利服务的机制。我国要在 豆时间内实现为老年人服务的住房福利,又要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必须要发挥 交府的强制功能,政府可以利用强制性措施,规定企业在开发商品住宅的同时,签须建设一定量的老年人公寓,并以低价出租的方式出租给需要帮扶的弱势老年 羊体,采取就近服务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一批老年人公寓,该措施可以解决政 守投入的不足,又能够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更为重要的是激发企业家的慈善心 泊社会责任感,既调节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同时也体现出社会强势群体对弱 今群体的帮扶,缓解了社会矛盾,也调节了利益分配。
(2>实施“家有老人优先配屋计划”。我国各地房屋拆迁工作普遍开展,而 L返迁房的分配上,可以适当向家有老年人的家庭倾斜,可以学习香港经验允许 X些家庭优先选择楼层,优先选择小区,优先选择房屋面积,在社会中弘扬一种 勺老人服务的风气,而且也能够激发年轻人悉心照料老年人的内在动力,也为他 ’抢」造更好照料老人的物质条件,在未增加政府投入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解决老 仁人的住房问题。
(3)因地制宜,兴办多层次的老年人公寓。我国应学习口本经验,有条件 的地区要建立公费老年人公寓,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而针对有一定经济实力 的老年人群体,可以兴办自费公寓,为老年人提供高档服务;作为更多地区应在 普通住宅中,专门建造一批老年人单元、老年人楼层和老年人大院,一方面,该 做法没有增加任何建造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一批志趣相投的老年人集中起 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乐趣。根据老年人特点安装一定量的特殊马桶、灯具和其 他设施,在费用不变的情况下,满足老年人的需要。5.5.2构建老年人医疗护理新模式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各国在老年人医疗福利方面所追求的理念,也 体现出社会、国家、个人、社区等对老人的最为实际的福利,瑞典由于经济基础 比较雄厚,在老年人医疗护理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服务体系,而且政府投入逐年 增加,惠及人口也不断增长,体现出较高的福利待遇;英国设立了“轮换医院” 制度,该措施既缓解了医院医疗设施的紧张问题,又为老年人医疗护理和回家享 受天伦之乐提供了便利,该国还引入了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机制,调 动了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在世界各国老年人医疗服务事业不断推进的国际背景下,我国应从中汲取有 益营养,结合我国该项事业的实际开创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新局面。
(1)建立全方位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专业工作团队。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事 业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它不仅是政府和家属的责任,更是社会各个层面个体的一 种责任。我国应合理参考英国和新加坡的医疗发展模式,建立一种政府、医护人 员、家庭、社会工作者、社区等多层次为该项事业服务的工作体系,政府主要负 责政策引导、框架构建、制定法律、弘扬先进;医护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拓展 服务门类,因势利导,为老年人提供特色服务,它是基础环节;家庭要为老年人 创造更为和谐的人际环境和良好的照料关怀,它是重要因素;社会工作者主要充 当连接四者的纽带作用,在其中穿针引线,不断发挥局部之和大于整体的效能,保证老年人的医疗福利落到实处。
(2)深化对医疗服务的认识和理解,拓展其内涵和外延。我们传统理解的 老年人医疗主要是老年人患病后的康复医疗,但是这仅是医疗服务的狭义层面,而包含着康复医疗、卫生保健、家庭照料、心理健康、休闲调养、临终关怀等系
老年福利 第6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有七章二十六条。《条例》中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料和物质帮助。“供养对象”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条例》中的“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
《条例》中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各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条例》对“供养形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国家民政部最近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办福利机构享受优惠做了具体规定。新出台的《意见》本着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和促进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健康、有序、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保证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福利机构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并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
浅议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 第7篇
一、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概述
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对于其相关理论有一个了解,概念、目标、原则、主要模式等要素是辅助社会工作者进行老年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理论指导。在此基础上,结合福利院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开展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将有效地满足老年人晚年福利院养老的需求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概念
老年社会工作的一般定义是指社会工作者秉持“助人自助”精神,利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促使其能够摆脱困境并增强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过上幸福的晚年养老生活。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的特点,将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定义为老年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工作者以“助人自助”理念为指导,以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巧为工具,通过帮助福利院老年人发掘社会资源、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从而促使其摆脱生活困境并增强自身危机抵御能力,在福利院中安度幸福的晚年生活。相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福利院的角色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福利院帮助老年人发掘资源建立支持,另一方面福利院本身也是资源的提供者,所以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兼顾两者,既要帮助老年人充分利用福利机构提供的现有资源,又要帮助其发掘其他社会资源。
(二)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目标
根据社会保障词典的解释,老年社会工作的目标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爱,老有所乐。”老年社会工作的宗旨在于帮助老年人在这个特殊年龄段形成对于衰老的正确认识,强化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并且恢复本身固有的社会功能,使得老年人获取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充满幸福感地安度晚年。福利院对于高龄残病的老年人会提供相对较多的照料和服务,对于年龄和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的孤寡老人和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则是更多地协助其发挥自身人力价值,发掘可利用资源,重建社会支持网络并融入社会,尽可能地在福利院支持和服务下完成半自我式养老。
(三)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原则
在福利院社会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即个别化原则、接纳承认原则、理解关怀的原则、非评判原则、案主参与及自决的原则、保密性原则等。个别化原则要求福利院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考虑老人的个体性差异,尤其在生理心理状况、面临的问题、社会资源、观点态度等方面。接纳承认原则要求福利院社会工作者发现并且承认老年人作为一个人的内在潜力和价值,对于其发展和改变的潜能给予肯定。理解关怀原则是从对待老年人态度的角度出发,给予充分的理解关怀,促使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迎接挑战。非批判原则要求福利院社会工作者对于老年人有偏差的思想和行为进行适度引导,而非绝对批判。案主参与及自决原则是指在提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要使得案主充分参与,在面临选择的改变阶段,社会工作者不应替代或影响老年人的自我选择。保密性原则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性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老年人的隐私,对于其各项情况要给予保密。福利院社会工作者在老年社会工作实务中对于基本原则的遵循,也正是其社会工作专业性的体现,有利于其实务能力的规范化。
(四)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主要模式
针对福利院老年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主要采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理性情绪疗法、行为修改正模式、互惠模式、发展模式等,这些治疗模式均需结合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具体社会工作方法进行应用,以帮助老年人增强自我适应能力,从心理、生理和社会各方面提升老年生活质量。
二、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方法
(一)福利院老年个案工作
针对福利院的老年人,个案工作一般的步骤是发现个案对象并建立关系、介入前评估诊断、制定介入计划、开展个案服务、介入后评估诊断、修正介入计划、结案前评估、结案。
福利院老年个案工作的开展,应该主要从老年人的心理、生理和社会资源三个层面出发,综合运用会谈、辅导等工作技巧进行介入。在心理层面,应该着重对于刚入院老年人的心理适应性状况、社交状况进行逐个辅导,对于处于心理危机中老年人如刚刚丧偶的孤寡老人,应尽快建立个案工作关系,适时介入,通过换位思考、同境地交流、正向回忆等方式影响老年人的思维方式和情感,并通过追踪式观察的方式不断监控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变化,不断调整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从而达到帮助老年人摆脱危机境地的效果。在生理层面,应着重观察和了解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为其介绍福利院可以提供的各项医疗健康服务,使得其在身体状况出现问题时能够借助医疗院的资源进行自助或者寻求帮助。此外应及时了解老年人对于住宿饮食等方面的自身需求,积极沟通,尽量提供相关条件。在社会资源层面,考虑到福利院资源相对于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明显不足,需要社会工作者积极地从家庭、社区、政府、非盈利性组织等处寻求资源以对福利院老年人提供其他社会支持。
(二)福利院老年小组工作
福利院老年小组工作中,老年小组的主要类型包含了兴趣小组、学习小组、治疗小组、支持小组和社交小组等,社会工作者根据介入目标选择建立相应类型的小组进行小组干预。不同的小组具有多种不同的功能,在帮助老年人重建和强化社交互动方面具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小组工作中一般要注意使用好积极倾听、反映、澄清、总结、鼓励和支持、基调设定、沟通等多种工作技巧,工作技巧使用的恰当性和熟练性决定着老年小组工作的成效。
在福利院老年小组工作开展前,需要注意组员的选择和搭配。由于福利院入住的老年人背景情况较为复杂,最好能选择问题较为相似的老人安排在一组,这样有利于老年人之间产生共同话题,进行互动,相互分享,老年人之间更容易产生强联系,从而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和问题的解决。此外,在福利院老年小组工作中,在明确小组工作目标的前提下,要优化小组活动的内容和效果,社会工作者要利用小组活动引领老年人学习社交关系的重建,社会功能的恢复,增强他们对于社交活动的兴趣,挖掘他们内发的对于人际交往的兴趣,促使小组成员之间建立友好关爱和协作的氛围,使得他们在日后的生活中形成良好的关系,并且能够互相支持、互相关爱。在老年小组工作结束时,做好评估工作,对于小组工作事前计划、事中开展、事后效果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还要着重对是否充分利用了福利院现有的资源以及资源产生的介入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善意见,以提升后续服务的质量。
(三)福利院老年社区工作
福利院老年社区工作的重点在于通过社会工作者将福利院、社区、老年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互动的整体。对于福利院老人单纯提供个案和小组工作服务,往往存在一个不足,就是没有将老年人纳入整个宏观社会系统中去,也忽略了社区这一重要的社会子系统在为老年人提供社会支持力量中的作用。
福利院老年人社区工作的开展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需要在社区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减少传统社会上对于老年人的歧视性观点,提升社区对于老年人的接纳性,为老年人融入社区,和社区系统产生互动和联系做好准备。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从社区广泛地招募义工和志愿者,一方面来源于社区的工作人员更了解社区,更熟悉社区的资源和具体情况,减少了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阻力;另一方面社区义工和志愿者作为引导者,能够使老年人尽快熟悉社区,重新融入社会。尤其在一些能够提供社区照顾条件的情况下,应尽量安排老年人尝试回归社区生活,同时配备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予以日常照料和辅导,同时发掘和利用社区现有资源以帮助老年人重建社会支持,通过福利院和社区的联谊活动、节日活动等帮助老年人形成社区归属感融入感。在老年社区工作中,也要及时做好各项评估工作,包括对老人和社区状况的评估、对社区工作介入的评估、对社会工作者工作的评估,尤其注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状态以及适应性的评估,这直接影响着社会工作介入的最终效果。
三、对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的思考
当前中国老年社会工作的起步还比较晚,对于适合中国的养老模式的探索还在不断进行中,福利院作为重要的公益性社会机构,对于处于困境的弱势老年人救助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应当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为指导,结合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知识和技能,为福利院老年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老年人挖掘和发展自身潜能,更多地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除了帮助老年人发掘机构和社会上可用资源,提升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更多地应注重于对老年人进行增权赋能,让老年人逐步地从受惠于社会、落后于社会、被社会排斥的境地走出来,帮助他们以积极心态重新融入社会,发现自身的价值和能力,提升社交频率和社交质量,在社会互动中度过一段安详幸福的晚年。当然,在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中,考虑到大部分老人是高龄多病甚至残疾老人,还是要把老年人疾病治疗和健康护理放在首要,在保证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为老年人争取更多的福利待遇。总之,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全社会必然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然而相较国外,我们的福利院养老的路径和方法还不够成熟,外借理论和实务的本土化工作还不够完善,依然需要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开辟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机构养老之路。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7.
[2]孙越.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研究-以长春市社会福利院为例[D].吉林:吉林大学,2012.
[3]李昺伟.中国城市老人社区照顾综合服务模式的探索[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3.
[4]马蜜.老年社会工作介入福利院服务理念初探[J].社会研究,2015(5):45-46.
[5]包福存,邱云慧.老年社会工作研究综述[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0,29(4):147-149.
[6]张景美.老年人福利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现状与困境研究[D].济南:济南大学,2012.
[7]梅陈玉婵,齐铱,徐永德.老年社会工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8]王乐.中小城市机构养老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以S市某区为研究个案[D].东北:东北财经大学,2012.
[9]古学斌,阮曾媛琪.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实践与反思[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
老年福利 第8篇
人口老化日益明显, 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我国老龄人口绝对数大, 老龄化速度快和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 即“未富先老”, 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运用《老年人健康评估表》、《生活满意度量表》、《老年人心理需求调查问卷》[2~3]对承德市某老年福利机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并进一步对其生活满意度及心理需求进行调查, 对其结果分析总结。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0年在承德市社会福利院及老年公寓入住的90名60岁以上 (包括60周岁) 的老年人。其中男性61人, 女性29人, 分别占总数的67.8%和32.2%。年龄最大89岁, 最小60岁。填写调查问卷的老年人要求意识清醒, 智力正常。发放问卷90份, 收回有效问卷80份, 回收率为88.9%。
1.2 方法
在承德市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下, 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教师带领学生采用量表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调查, 对结果综合评分, 并进行统计分析。
1.3 调查工具
应用的调查问卷为经检验信度、效度较为可靠的《老年人健康评估表》、《生活满意度量表》、《老年人心理需求调查问卷》。
1.4 统计方法
运用SPSS 15.0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运用t检验, χ2检验等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老人基本情况
老人处于孤独状态, 其中单身未婚占总人数的7.8%、离婚占总人数的35.6%、孤寡老人占总人数的47.8%。经济状况方面, 老年公寓大多数老人以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 (占60%) , 人均收入1 000~1 500元者居多, 收入比较稳定。靠亲友资助和社会保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女性占80%, 以退休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女性收入较低且不稳定。
2.2 躯体健康状况
调查显示, 有80.0%的老人报告目前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慢性疾病。最常见的几种慢性病分别是心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 (外伤、骨质疏松、风湿、类风湿) 、老年性耳聋、白内障。有超过半数的老人需要经常服药。其中有一位老人报告患有3种以上疾病, 有5位老人甚至报告患有8种疾病。结合日常生活能力量表和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表对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进行评估, 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 部分老年人存在功能障碍 (见表1) 。
2.3 认知状态评估
以中文版简易智力状态检查 (MMSE) 为老人认知功能主要筛查的工具, 按答对记1分, 全答对总分为30分, MMSE总分与受教育程度有关, 调查表明男性比女性的受教育程度高, 大多数老年男性受过小学以上教育, 而女性受过教育的较少。综合评价, 总分20分为认知功能受损, 结果显示有56.7%的老人认知功能受损, 其中13.3%老人认知功能严重受损, 其MMSE得分不到5分[4] (见表2) 。
2.4 心理健康状况
参加本次调查的老人总体心理状况尚可, 未发现有严重的异常行为 (如暴力攻击、毁物伤人、异常性行为等) 和难以克服的情绪障碍。但是, 有个别老人曾经对别人实施过暴力行为 (言语的和肢体的) 或有游荡、行为不检等异常行为出现。对疑有焦虑、抑郁的13名老人 (占14.4%) , 运用汉密顿焦虑量表和汉密顿抑郁量表进行评估, 调查结果显示, 仅有5名老人 (占5.6%) 可能有焦虑或抑郁等心理问题, 大多数老人无焦虑和抑郁。
2.5 生活满意度
运用《生活满意度量表》[2], 生活满意度评分项目共11项, 3分为良好, 2分为中等, 1分为差, 总评分30~33分为良, 22~29分为中等, 11~21分为差。评价结果, 其中有38位老人 (占42.2%) 希望和子女同住, 他们自述:“尽管福利院的生活还算可以, 但怎么也比不上自己的家。”8位老人 (占8.9%) 表示对这里的环境、护理等不满。
2.6 心理需求调查
在20世纪40年代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Theory) 把人类的基本需要划分成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5个相互递进的层次, 用以说明人类的动机[5]。参照此理论, 结合老年阶段心理特征, 采用傅双喜编制的《老年人心理需求调查问卷》, 对老年人心理需求状况进行分析[3]。结果显示4个维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F (1, 90) =4.06, P<0.05) 。具体表现为:生理需求最高 (4.06±0.80) , 其次是交往需求 (3.03±0.86) , 认同需求 (2.80±0.79) 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2.78±0.88) 较低。
3 讨论
3.1 制订计划, 做好老年人护理工作
此次对已经入住承德市养老服务机构的90位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 运用《老年人健康评估表》科学地、客观地、标准化评估了入住老年福利机构老年人的整体情况。此量表可在这种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应用, 也可较大规模地建立统一评估机制。可根据每位老人的躯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认知状态、社会因素评价结果, 设置划分不同的老人照料居住区域, 因地制宜地为老人制订恰当的个体护理计划, 做到对不同老人的身心状况的不同方面有针对性地护理, 这样将会大大提高护理质量和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
3.2 提供保障, 增强老年人社会功能
本研究中的老年人, 有90%以上为单身 (包括从未结婚、离婚或分居和丧偶) , 即便是在婚的老人其子女、亲属也大多不在身边, 很难得到有效的社会支持。从整体调查的结果也可发现社会功能欠佳的老人, 其躯体功能状况和心理状况也欠佳。目前在老人院居住的老人中, 鳏寡孤独者占相当大的比重, 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更为薄弱。因此, 养老服务机构应努力为老人们创造条件, 扩大社会支持网络范围, 从而提高老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提高生活质量。
3.3 适时评价, 跟踪老年人健康状况
此评估不仅可以作为老人入院申请时进行综合评估的工具, 同时还可以用作住院老人定期评定的工具, 以跟踪调查老人在院内接受服务期间的身心变化, 继而调整服务计划。在照料老人的过程中, 要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评估内容或评估间隔时间, 帮助照料者及时掌握老人健康状况, 随时调整护理计划。
3.4 尽快立法,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对于生活满意度的评价, 提示大多老人希望与子女同住, 并且表示是子女嫌弃自己或是因为自己体弱多病怕拖累子女, 甚至有的老年人曾经受过儿女的责骂和殴打。我国应该尽快完善《老年人保护法》、《老年人福利法》等法律法规,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增强老年人安全感, 为其解除后顾之忧, 安度晚年提供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常红.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16亿[J].共产党员, 2011, (16) :27.
[2]殷磊.老年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
[3]傅双喜.中国老年人心理需求调查报告[C]//第二届中国老年保健 (产业) 高峰论坛文集, 2010:50-66.
[4]洪炜, 龚耀先, 李眉.老年认知功能量表的制定与测试[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1990, 4 (3) :109-114.
老年福利 第9篇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势必引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增加, 如何改善和建立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环境是消防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
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类型
我国目前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其服务对象和性质可分为四类, 详见表1。
2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不管是何种形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都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隐患。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少数福利院外, 大多建筑物为闲置学校、厂房、居民楼等改造的, 缺少规划设计和消防审批, 存在消防车道、耐火等级低、缺少安全疏散设施、防火间距、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等先天性隐患。 (2) 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隐患。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经营管理的利润低, 责任大, 暴露出很多安全隐患。一是制度措施存在漏洞, 有的制定不切实际, 有的落实不好, 如巡查工作、活动方案、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开展;二是管护人员配备不合理, 有的配置数量不足, 有的缺乏管护能力和基本的安全应急素质。三是火源电源等引火源失控漏管, 检查中发现卧床吸烟、明火取暖照明、使用电热器具和违规用电等现象普遍存在, 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势必增加发生火灾的概率。四是可燃物违规存放, 有的老年人将衣物、生活用品随意堆放, 使有限的空间火灾荷载加大, 甚至占用疏散通道和出口, 有的则将积攒的矿泉水瓶、纸壳等可燃物堆放在楼梯间和出口处, 火灾危险性大。五是对老人管护措施不力。一般来讲, 老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 在好奇心重、对看护人员不满、子女不孝、同伴间矛盾、过度饮酒、有精神病倾向、受病痛折磨、厌世情绪以及迷信思想作崇等多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下, 可能会出现放火、玩火等行为, 很多此类火灾教训深刻。 (3) 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审批部门狠抓监管, 严格把关, 但在监管中也出现一些漏洞, 有的未规划审批的机构违规开业经营, 有的隐患未能整改的带病经营, 有的在监管中发现的动态隐患反复出现。究其原因多为经营者资金出现短板, 不想投资安全, 政府迫于引发民生问题和减少社会矛盾, 不能强行取缔。
3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特点
3.1 引发火灾的因素多, 灾害具有不确定性
老年人自控能力较弱, 吸烟、明火、电热器具、违规用电、厨房用火不慎、玩火、放火等, 这些使用操作不当都极易造成火灾。例如:2013年7月26日1时15分, 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住院处发生火灾, 致10人死亡, 2人受伤, 系因入住老人泄愤纵火。
Á注: (1) 老年人是指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2) “三无”老人是指无法定抚养义务人 (或者虽有法定义务人, 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 、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老人。 (3) 自理老人是指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 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4) 介助老人是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人。 (5) 介护老人是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
3.2 火灾发生的原因多为用火用电不慎和卧床吸烟
据统计,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火灾原因多为这两种, 老年人群居生活中用火用电较多, 还有吸烟的习惯, 自身防控意识较差, 引起火灾的概率大, 而电气线路老化引起的火灾也呈现上升趋势。
3.3 疏散救人难度大, 易造成群死群伤
火灾产生大量的浓烟毒气, 老年人行动不便, 特别是介助和介护老人, 通常需要采取背、抱、抬或轮椅车推等方法, 都给疏散营救增加了阻力, 因而发生火灾后逃生的难度系数增加。此外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人数较多, 缺乏管护人员正确疏散引导, 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4.1 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建设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防火从规划设计开始, 就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特征, 重点针对其疏散能力弱的特点, 在选址布局、建筑耐火极限、层数和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出口、自动消防设施和内部装修等方面严格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标准, 规划部门、消防部门和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 但对于先天性隐患问题的单位, 政府部门要督促整改, 不能整改的坚决取缔。同时, 要修订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以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
4.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制度方案, 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 管护人员按比例配置, 确保培训到位。结合老年人自身特征, 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管护, 定期组织隐患自查和消防演练。
4.3 配备必要的灾害应急设备, 减少人员伤亡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在老年人居住和活动房间配置呼救报警装置、防毒面具和自救设备, 也可利用市场作用研发应对灾害事故的先进的老年人自救设备, 以减少人员伤亡。
4.4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增强责任意识
每个人都有衰老的一天, 关心老年人其实也是关注我们的未来。政府各部门是监管责任人,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护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必须提高认识, 增强责任意识, 不断发现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及时准确解决问题, 逐级落实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谁在岗, 谁负责;谁出事, 谁负责”的原则, 真正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并形成长效机制, 有效防控灾害降临。
5 结束语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渐近, 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不断提升, 全社会的目光再次锁定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 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敏感问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迅速兴起, 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提高抗灾救助的能力, 是消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一定要以全新的认识, 不断深入研究, 创新应对措施, 从规范修订、设计施工、日常监管等角度来全面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系数, 确保老年人安全健康度过晚年。
摘要:为适应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需求, 政府推行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化, 但接连不断发生的火灾事故给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敲响警钟, 消防安全成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焦点。对此, 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和总结经验教训, 仅就此类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谈谈个人看法。
关键词:老年人,消防安全,对策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JGJ122-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S].
[3]中国消防手册[Z].2007.
老年福利 第10篇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关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共有1. 79亿人, 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 26% ,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上升了2. 93个百分点; 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共有1. 19亿人, 占总人口的比重达8. 87% ,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上升了1. 91个百分点, 并且这种上升的趋势依然在持续。 [1 ]
一直以来, 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体系问题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 而关于“社会支持”的定义却莫衷一是。本文采用美国社会学家林南的观点, 认为社会支持是个体处在危机之中可以获得的资源支持, 这种支持来自他人、来自群体、来自社区等, 主要可分为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情感支持三个部分。[2]检索近年来国内相关研究, 笔者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于对于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现状以及影响因素的认识, 而关于如何完善其支持体系的建议则较为理论化、缺乏具体的构建措施。在大量的建议中, 现有研究主要强调了家庭的作用而忽视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强调单一资源提供者与老年人之间的互动而忽视了不同支持提供者之间的互动、强调了农村老年人需求的统一性而忽视了其个性化差异。本文则致力于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基于多元福利理论的视角, 尝试提出在加强各种社会支持提供者互动的基础上的、充分考虑老年人个性化的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重构。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现状
为了解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与需求情况, 笔者于2011年7月, 在湖北省京山县和钟祥市各选取3个村进行了为期1周的实地调查, 整个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的样本对象是调查村庄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访谈对象包括老年人和村组干部。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 回收有效问卷493份, 回收率98. 6% 。个案访谈共调查村组干部12人, 老年人40人。
调查结果显示, 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来源十分单一:在经济支持方面, 老年人的主要来源是自己的劳动收入;在生活照料方面, 家庭给予老年人的支持超过了90% ; 在精神慰藉方面, 老年人主要通过打麻将、聊天的方式来打发时间。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支持的需求具有明显的选择梯度, 具体表现为首先选择来自非正式组织, 即家庭、亲友的支持, 在非正式组织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才求助于政府。由于少有自愿组织和商业组织涉足农村, 因而农村老年人难以得到来自这两方面的支持。在求助政府失败后, 农村老年人大多落入无人照料的境地, 陷入贫困之中。与养老保障相比, 农村老年人对于医疗的需求更大。在被调查的493位老人中, 只有48. 5% 的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却有95. 3% 的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26. 6% 的老年人表示目前最大的困难是“没钱治病”, 而有31. 6% 的老人表示以后最担心的问题是“没钱治病”。基于此, 尽管医疗服务内含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之中, 笔者在后文中将把它单独列出讨论。同时, 与低龄老人相比, 高龄老人对于生活照料的需求度明显增加; 在需求满足方面, 呈现出越需要社会支持的人越难以得到社会支持的现象。
学者赵立新指出, 目前我国农村居家养老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类型: 孤寡老人自理型、配偶互助型、子女照料型和社区服务型。[3]其中, 前两种可以归属于自我支持模式, 后两种可以归属于非正式组织支持模式。据笔者了解, 当地的低龄老年人主要采取的是自我支持模式, 即自己在子女家附近居住、单独开灶, 间或接收子女给予的经济支持; 随着年龄的增加, 老年人的支持主力慢慢由自我转变为非正式组织, 具体体现在儿媳等人对他们的生活照料逐渐增加。近年来, 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 不少青壮年外出打工, 空巢老人逐渐增加。有些老人表示由于子女外出或子女本身生活困难等原因, 自己既使力不从心也只能慢慢“挨日子”, 难以得到来自家庭的生活照料。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化, 传统的孝道也略有崩塌, 也出现了一些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 占调查总数6. 1% 的老人在需要照料的时候得不到照料。与有配偶老人相比, 无配偶老人无人照料的比例从2. 1% 提高到15. 1% 。农村老年人越来越担心自己无人赡养的问题。杜鹏等人通过对四川南充的调查研究也表明, 10% 的老人表示自己最大的困难是得病后没有人照顾。[4]
在从非正式组织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 部分生活状况极其困难的老人开始求助于政府。政府主要通过五保制度、低保制度和高龄补助三种方式给予支持。其中, 除五保制度采取集中养老模式外, 另外两种方式主要还是采取居家养老的模式。但是这三种来自于正式组织的支持的范围和力度都极其有限, 既难以实现应保尽保的效果, 又难以达到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它们在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方面可能还有所作用, 但是在老年人精神慰藉方面的的支持力度则基本为零。
综合看来, 现行的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老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差异性, 体系内部之间少有互动, 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对于经济、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
三、重构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多元福利理论认为社会与健康照顾的输送应由政府、志愿组织、商业组织以及非正式组织四个部分组成。在福利供给上, 志愿组织、商业组织以及非正式组织应扮演更多的角色, 借助竞争与监督机制, 增进资源的使用效率, 以回应民众的需求。同时, 它还强调政府的角色应由服务直接供给转向着重于扮演财务、规制及监督评估的角色。但是目前我国在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构建上, 只强调了政府以及非正式部门的作用, 不仅忽视了志愿组织与商业组织的发展, 而且还忽视了不同支持提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2006年全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表明, 我国农村79岁以下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7. 5% , 而80岁以上则占30. 4% , 高龄老人照料需求明显高于总体水平。[5]笔者认为, 由于低龄老人处于老年的初级阶段, 其生理机能与社会活动与其中年时变化不大, 劳动能力较强, 老人的主要需求是健康的维持与精神慰藉, 这个时期更需要的是预防一些不好的生活习惯可能对身体造成的损伤以及子女对自己精神方面的慰藉。而高龄老人处于老年的最后阶段, 其身体机能与自理能力显著下降, 老人的主要需求则是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
那么, 如何设计一个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使得既能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又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呢? 笔者认为, 应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第一, 年龄差异化原则, 即在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物质基础上, 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在支持侧重点方面予以区别对待; 第二, 多支柱合作原则, 即在明确政府主导地位的前提下, 强化非正式组织、商业组织以及志愿组织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支持, 加强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 一) 强化对低龄老人的医疗救助服务与家庭照料
在低龄老人社会支持网络构建方面, 应强调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与家庭照料激励机制, 在高龄老人社会支持网络构建方面, 应强调调动社会资源对其进行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
具体来说, 对于低龄老人而言, 首先, 政府应该每半年或者一年组织一次针对低龄老人的体检。由于乡镇医疗资源较少, 很多检查由于缺乏条件和设施难以开展, 这种统一的大规模集中体检对于节约农村老年人看病成本以及我国医疗资源成本都是有利的。
其次, 政府和志愿组织可以鼓励医学专业学生进基层服务。农村医疗问题有一部分体现在人才难以引进, 国家或志愿组织出面组织大学生或者研究生进基层, 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有助于他们个人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可以相对提高农村的医疗水平, 使得低龄老年人的一些疾病能够早发现、早治疗。
再次, 政府应该改革现有的医疗体系, 引进商业组织与志愿组织, 建立健全、协调的城乡医疗网络。目前而言, 我国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由于缺乏竞争性, 医院医疗水平进步较慢, 有些低水平的医院甚至会耽误低龄老人的治疗。因此, 在医疗资源的选择上, 应该把选择权留给老人, 促进志愿组织、商业组织与乡镇卫生院三方的良性互动。
此外, 政府还应该鼓励对于低龄老人的家庭照料, 使得老人能够相对容易地得到来自非正式组织的精神慰藉。这种鼓励可以从经济激励和文化激励两个方面进行。在经济上, 政府应该鼓励那些与低龄老年人居住在一起的家庭, 在就业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待或者给予直接的经济补贴; 在文化上, 政府应该大力发扬我国的传统孝道, 树立典型, 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 同时, 志愿组织也应该在关爱农村低龄老人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 把自身建设与政府导向结合起来。
( 二) 增强对高龄老人的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
对于高龄老人而言, 由于其身体机能的退化, 老人的主要需求由医疗服务和精神慰藉转化为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在这两方面上, 也应强调政府、非正式组织、商业组织与志愿组织四者之间的互动。
首先, 应由政府调动来自非正式组织的支持。一方面, 对于那些不赡养老人的家庭, 政府在法律上给予惩罚、在道德上予以谴责; 而对于那些对把高龄老人照料较好的家庭, 政府可以予以物质或精神表彰。另一方面, 政府应该为家庭远距离照料提供条件,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 完善子女亲友与高龄老人的沟通渠道, 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
其次, 政府应该完善高龄老人社会救助制度, 对高龄老人建立个人档案。在低保制度和五保制度上, 应实现应保尽保; 在高龄补贴方面, 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对老人实行阶梯化补贴, 一方面确保政府实现兜底责任, 使得高龄老人免于贫困; 另一方面也激励家庭更好地照顾高龄老人。
再次, 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养老机构, 对高龄老人提供专业的生活照料。这主要是因为专业的生活照料者可能更清楚如何去照顾高龄老人, 特别是患有特殊疾病的高龄老人。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机构主要是由政府创办的, 商业组织与志愿组织鲜有涉足。政府出资开办的养老院虽然物质设备齐全, 但却缺乏专业照料人员, 照料设备少有人用, 资源浪费严重, 老人普遍觉得机构“冷清”。因此, 在农村, 商业组织和志愿组织存在较大的介入空间。政府退位鼓励商业组织与志愿组织的发展,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不仅可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开展多种针对高龄老人自身不同需求的照料方式, 而且能够优化对高龄老人生活照料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R].2011.
[2]李建新.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与社会支持的关系研究[J].人口研究, 2007, (3) .
[3]赵立新.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研究[J].人口学刊, 2009, (6) .
[4]杜鹏, 李一男等.流动人口外出对其家庭的影响[J].人口学刊, 2007, (1) .
老年福利 第11篇
一、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历史及现状
(一)我国古代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首先,孤独园与悲田院。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国家养老救济机构,设置于南北朝时期。“孤独园”既收养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收养无人赡养的老人,并且负责为老人料理后事。这一由官方首创的救济赡养机构成为后世仿效的榜样。悲田院起始于唐代,起初称为“病坊”,设在长安、洛阳,是国家对贫苦无依老人的救济机构,专门收容无家可归的老年乞丐[1]。
其次,是福田院和居养院。“福田”的含义源于佛经,意思是积善行可得福报。宋代继承了前代设立国家救济机构的做法,在京城开封设立城东和城西两个福田院,负责收养鳏寡孤独的老人与孤儿,以及城中衣食无着的饥民。宋徽宗时期,老人救济收养机构发展最为迅速,其后,居养院在各国各地纷纷设立,甚至普及到县城。
再次,是养济院与粥厂。明清时期承袭宋代的国家救济收养老人的传统,在京城和全国各地广泛设立养济院、资善堂、粥厂等机构。明王朝对孤寡无依的老人的收养十分重视。当时的北京分为宛平、大兴两县,分别设有养济院各一所,其管理较宋代规制更为严密。清代收养救济老人的机构称为广局,规模较明代更大。在清代北京的救济收养老人机构中,最为著名的有设于广宁门外的普济堂粥厂和德胜门外的功德林粥厂。除了上述两家救济机构外,北京正阳门外的朝阳阁粥厂、宣武门外的寿佛寺粥厂也都是较大的慈善机构。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陷入长期的战乱和动荡之中,老年人的生活缺乏保障,除了有教会办的养老院与国民政府零星的救助外,基本没有系统的养老政策和养老方式。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善。
(二)我国20 世纪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状况
20 世纪50 年代后期,我国农村把养老机构改称为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城市把养老机构改称为社会福利院,收养城市中的“三无”老人[2]。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养老机构逐渐走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其性质由原来的“供养型”开始向“福利型”转变,收养对象也由最初的“五保”、“三无”老人发展到了面向全社会的老年人群体,而且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作为老年人长期照顾的一个环节,养老机构与社会居家养老的互补作用。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的养老机构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的养老机构按照所属部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卫生部门主管的、以医疗护理为主的老年照顾机构,如老年医院、老年保健院、老年护理院等,主要是以治疗、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为主的服务;另一类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的,以提供生活护理照料为主的老年照顾机构,如老年福利院、老人院、老年公寓等,主要是为那些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机构。在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中,按照机构所属行政级别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老年社会福利院(省、市、区级)、敬老院(街道、乡、镇级)、养老院或老年公寓(社会、企业、个人办)等几种类型。在养老机构的功能划分方面,我国养老机构并不像国外那样按照机构的功能进行分类,而是在机构中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需要护理的级别进行一定的分区护理,即混合型的机构照顾。也就是说,在机构中包含了特殊护理、护理型养老、康复保健型养老等方面的内容。这种分类方法,既有其优点可以满足老年人在同一养老场所的持续性照顾,又有其缺点由于功能的不清而易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
进入21 世纪后,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剧、“421”家庭结构的到来、人们养老观念的逐渐改变等原因,养老机构有了迅速的发展。这体现出了我国老年福利事业的巨大进步。但是,在这种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了很多问题。
(一)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虽然我国的养老机构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但与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口数量相比较,仍有着很大的缺口。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中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为老年人口总数的5%左右,即使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也为2%3%之间[3]。而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在总体上为老年人总数的0.84%。根据统计,2012 年末,辽宁省城乡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 591 家,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0 万张,新增床位2 万张,同比增长11.1%,这才使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了27 张[4]。由此可见,养老机构从总体上与老年人的需求还相距甚远。而与此对照的是,一方面,由于收费太高或服务太差使得养老机构床位还存在大量的空置;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结构不合理。很多健康老人长期占用了有限的床位,造成一部分身体状况较差、急需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排队等候。对于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是在今后的时期中,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发展的力度,特别是运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大力投入,建设一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机构。其中,为了达到与居家养老相互弥补的目的,根据我国老年人口的高龄化趋势,应当重点发展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另外,还应当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控制高档的养老机构建设,降低服务费用,增加入住率。除此之外,就是对那些真正对机构服务有需求的老年人优先照顾,而对那些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可以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尽可能使他们在社区中享受居家养老的服务,以达到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二)养老机构功能结构单一
从美国、日本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养老机构的类型情况可以得知,养老机构的类型划分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来确定机构的服务功能。而我国的养老机构并没有统一、严格、科学的分类,基本上按照设施规模、所有制形态、行政级别等分类,是“大统一”的混合类型,将生理、心理状况差异较大的老年人混合居住在同一家机构。这种分类方法尤其满足老年人在同一养老所持续性照顾的优点,但不可避免的是由于功能不清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当然,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缺乏西方国家的那种对服务功能与类型的细化。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当以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体系化为我们的发展方向,将我们的养老机构分类为多层次的单一型和复合型,为老年人提供可选择的机会,以适合不同需求老年人的机构养老生活。这既可以满足一些老年人愿意在同一生活场所养老的需求,又可以避免服务资源的浪费。
(三)机构设施高档化、收费偏高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收费状况每个城市各有不同,如大连市是按照市、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等级机构标准进行收费。老年人专门护理费实行面议的较多。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定价,收费标准报价部门确认。根据笔者对大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调查可以得出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超过了大部分入住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但养老机构也有其自身的苦衷。如资金多为依靠民政局等上级部门拨款,资金来源单一且严重不足,虽然偶尔能够获得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资助,但资金运转依然十分困难,而降低收费无疑会危及机构的生存。一方面是政府财力的投入不足、财力供给方式存在弊端;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政府办养老机构由政府包办,在组织上、经费上对政府有着高度的依赖性,造成一部分政府办养老机构习惯于行政指令,习惯于“等”、“靠”、“要”,缺少主动寻找服务市场的意识,难以适应养老服务市场的变化,而且政府的财政拨款多数用于建设设施、增添设备等,资金利用效率低下。虽然养老机构表现出资金短缺,但是另一方面确实一些养老机构在制定发展标准时,又过分强调了硬件方面内容,在设计和服务方面上片面追求高档化、宾馆化,甚至为老年人服务的一般护理器也追求从国外进口,造成机构运营成本过高,入住费用自然也就随之提高。这样的高档次养老机构建的过多,超出了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好的设备、好的硬件环境固然能为老年人带来好的生活,但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最本质要素是在软件方面,是为老年人服务的理念与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因此,养老机构应该在软件建设方面进行努力,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硬件的好与坏。
(四)管理体制不完善、养老服务资源缺少整合
如上所述,我国的养老机构按照所属部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卫生部门主管的,另一类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的。这种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割,造成了民政、卫生等不同部门制定的政策只能在本系统内实行,资源难以互换共享,甚至有时出现相互冲突的问题。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已经走向了医疗与福利紧密合作的方向,是独立职能的社会福利部门或卫生、福利二合一的部门管理。而我国在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又受传统福利模式的影响,老年人福利政策和管理的部门往往在调配资源方面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面对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改革、调整管理体制势在必行。从养老机构自身的管理经营而言,我国的养老机构在经营理念上虽然已(下转206 页)(上接203 页)经从“救助型”转为了“福利型”,但这还远远不够。养老机构虽然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但在经营管理中应积极学习、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经验,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理念,将养老机构的经营理念进一步转变为“福利经营型”。在资源的拓展与整合方面,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开发和利用现有的资源,把社区的资源利用起来,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加强与社区老年人的互动,扩大养老机构的服务半径,增加服务内容,扩展服务形式,把养老机构变成老年人的长期照料中心、短期照料中心、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上门服务中心。
(五)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
一方面,由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不太看好养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对养老机构的印象普遍偏低,一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无法引进养老机构;另一方面,由于机构缺乏经费,为了控制或降低人力成本,服务人员多为聘用下岗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待遇普遍较低,缺乏吸引力,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且绝大多数未接受过专门的训练,而且流动性很大,由此造成服务队伍的不稳定,大大影响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而且,养老机构在制定发展标准时,又过分强调了硬件、医疗等方面内容,忽视了按照具体的服务对象制定不同的指标。因此,造成了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模式”,而不是现代社会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使得机构提供的服务多集中在最基本的生活照顾与护理方面,缺乏对入住老人进行个性化的、特殊精神和心理需求的认识和服务。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