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史范文(精选12篇)
科技政策史 第1篇
1.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激励政策
如皋市委、市政府结合全市区城经济发展实际, 在出台了《关于增强自立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如皋的决定》《关于增强自立创新能力, 加快科技进步的意见》《关于颁布<如皋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鼓励技术改善和科技创新的意见》等10多个科技政策性文件的基础上, 又连续出台了《如皋市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加快如皋软件园发展》《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与措施, 为增强企业创新意识, 增加企业研发投入, 调优产品结构, 提升产业层次, 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 市领导挂帅, 科技局、财政局、国 (地) 税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 研究贯彻意见,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内容, 完善落实措施, 形成合力推进机制。同时还精心策划安排了“讲政策, 进企业、帮解难”系列活动, 建立了科技人员政策辅导企业责任制, 每人重点辅导联系10家企业, 月汇总一次辅导企业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增强服务辅导企业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这些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 取得较好的成效。
2. 宣讲科技政策, 营造创新氛围
为了使科技政策走进千家万企, 2009年科技局注重了各级各类科技政策的宣传工作, 不断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具体内容有: (1) 加强科技创新动态宣传。对全市科技创新方面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 (2)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对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税收、财政政策通过媒体, 专题培训等形式宣传到镇 (区) 和企业、让科技政策普惠于企业。2009年举办科技政策讲解报告会8场, 参加企业有547家, 人数达3人万。科技政策讲解报告会反响强烈, 效果甚佳。 (3) 成立实训团。由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税务局相关部门组成的实训团, 使政策走进企业, 进入镇区, 下到基层, 广泛开展普惠政策的宣讲。 (4) 发放科技政策宣传册。编制印发了2万多套如皋市政府的一系列地方性科技政策文件和国家、省、市一系列文件政策汇编, 下发到企业、社区和基层, 让政策走进了千家万户, 积极营造了学科技政策、懂科技政策, 用科技政策的良好创新氛围。
3. 广泛实地调研, 推进政策落实
企业要什么?企业在想什么?企业在做什么?企业能享受怎样的政策?能为企业提供怎样的服务?要解决这些问题, 了解企业掌握企业实情是第一关键。如皋科技局组织全局人员, 分两个阶段, 用2个月时间, 对全市骨干重点科技型企业进行了广泛的、深入的调研。第一阶段:2009年4月2日~5月16日结合2009科技创新服务活动和企业政策辅导联系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全体党组成员和部分科室人员分成3个组, 对全市20个镇 (区) 的333家销售3000万元的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和社会事业方面的科技典型的科技政策落实情况, 企业的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情况、企业与高校、科研究所合作情况, 新产品开发情况、工程技术研发的建设情况、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专利情况, 技术与人才需求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 基本摸清了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同时认真梳理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企业困难与问题, 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制定政策意见, 建立长效机制。第二阶段:2009年11月16日~12月15日为了系统的进行科技项目储备, 认真谋划2010年工作, 又集中人力, 集中时间对全市的目标千百亿元企业、销售3000万以上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已建有工程技术研发的企业以及农业、社会事业科技典型共216家进行二次调研, 为2010年建立拟报科技计划项目库作好准备。针对调研情况, 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又分别召开了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孵化器建设等如皋地域十大产业发展座谈会, 就如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特色产业发展, 如何使企业尽快的享受科技优惠政策进行了探索和商讨。为全面总结全年科技工作, 部署2010年工作计划, 梳理工作思路, 提供了依据。
4. 落实科技政策, 发挥政策效应
为了凸显科技政策的落实, 建设创新型城市, 企业除了享受省出台的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如皋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地区域科技创新特点, 在财政紧缩的基础上加大对科技的投入, 设立专项资金或奖励, 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人才和科技计划项目补贴, 让创业项目、人才成为科技政策的受益者。2009年本级财政用于科技计划项目的专项资金达2850万, 其中全市工业经济大会奖励科技创新项目1350万;专利补贴200万;重大项目配套匹配800万, 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奖励300万, 产学研合作200万。本级财政用于科技人才奖励达2000多万 (由组织部、人事局、科技局组织实施奖励) 。
本级财政用于孵化企业奖励120万, 用于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技改项目贴息400万;用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600万, 用研发设备加速折旧200万;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1700万。2009年本级财政用于落实政策减税、奖励、补贴、人才项目资金的匹配共达11870万元。
2009年1-11月份, 如皋共组织申报南通市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32项, 比2008年增加1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7项, 省级项目221项, 南通市级项目124项;目前已立项171, 其中国家级项目22项, 省级项目97项, 南通级项目52项, 获上级经费资助2613万元。此外, 江苏熔盛获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资助1800万元。该项目使如皋成为南通唯一一家连续7年获得省重大成果项目立项的县市。专利全年申请总量3000件, 授权1500件。
5.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为企业解难题
(1) 举办了2009如皋经济技术 (科技人才) 洽谈会。此次洽谈会规模大, 层次高, 共邀请全国知名高校科研所54家, 与会专家教授352人;征集项目技术需求信息和技术人才需求信息1533条, 收集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6500个, 企业签订各类技术人才合作意向性协议1075项, 其中科技合作协议349项, 人才合作协议726项, 会上集中签约482项。
(2) 举办了全国首届县域经济产学研合作高峰论坛。此次论坛由中国产学研促进会, 省科技厅、如皋市委市政府主办, 科技局承办。活动共邀请了全国16个省、21个省辖市和78个县 (市) 政府和科技部门的领导, 国务院参事, 科技部、省科技厅南通市科技局等领导出席了论坛并进行了生动的演讲。为江苏熔盛的企业院士工作站进行揭牌, 举行了政府、企业、大学院校产学研合作项目签约。
(3) 大力开展了一系列“专业化、小型化”产学研合作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点对点、零距离”等对接方式, 切实带动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 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人才“瓶颈”。
论中国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融合 第2篇
[摘要] 以《反垄断法》为中心的竞争政策与包含有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科技政策,在理念、目标和规则上存在融合空间。本文通过对二者进行评述指出,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政策支撑,二者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冲突,更多地是存在相互推动和促进关系,应当有意识地发现两大政策在理念、目标和规则上的结合点,构建政策工具的组合,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共同促进国家竞争力的稳定可持续增长。
[关键词] 竞争政策 科技政策 反垄断法 科技进步法 国家竞争力
导言
二十一世纪以来,科技政策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1],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国民经济和
[2]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与此相平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颁布并于次年实施以来,竞争政策开始正式进入国家经济政策领域。《反垄断法》的出台引起了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之间关系的讨论,不仅在理念层面涉及到保护竞争与激励创新之间的关系,而且在制度层面涉及反垄断法对于知识产权的适用规则,推动了相关领域的认识。然而我们也不难发现,知识产权的制度与战略实际上是作为科技政策的一部分进入历史的,至今仍在科技政策的基本架构之内。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把以《反垄断法》为中心的竞争政策与包含有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科技政策作为叙事的对象,考察二者的理念内核,梳理二者在中国的发展及其法定化目标,进而在理念交互和目标协同的基础上在规则层面分析二者的耦合,提出构建政策工具的组合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设想。
一、竞争政策在中国的发展
一直以来,竞争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内涵与外延在学界存在一定的争论,自该两大政策生成以来,其理念也处于流变之中。因此,界定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范围,廓清现代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理念,是探讨二者交互的起点。
1.竞争政策之一般
在经济学界,广义的竞争政策,指一切有利于竞争的政策,包括反垄断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政策、放松规制、政府削减对企业的补贴、减少不利于外国产品和外国生产
者的政策等;[3]而狭义的竞争政策,指“一整套确保市场竞争不因受限制而减少经济福利的政策和法律。”[4]在法学界,有学者认为,竞争政策是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促进和保护竞争的策略选择,竞争法是竞争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规范和限制私人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也有学者认为,竞争政策一般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而实施的一项基本经济政策,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确保竞争机制在相关市场发挥作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6] 随着竞争政策的发展,其理念几经变迁,一般认为,现代反托拉斯或竞争政策的一般性目标是保护竞争或经济自由以达到消费者福利的最大化。
2.中国竞争政策形成及其动因
中国竞争政策的形成,镶嵌在以《反垄断法》的颁布为里程碑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之中,多种内部力量进行推动是主要原因:第一,确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向市场的转型。“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要求中国废除旧的适应计划经济的法律框架,建立一个鼓励竞争的新框架,而建立和维持竞争机制是这种框架不可或缺的支撑。第二,控制过度的政府权力。中国经济体制中行政垄断问题具有广泛性和结构性,其最终的解决方法依赖于经济和政治的改革,而现实可行的实用主义做法,就是在《反垄断法》的框架内采取一些技术性的限制来抑制政府权力。第三,保护国家安全。随着中国与全球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加速,许多人认为中国的企业可能丧失他们目前拥有的优势。制造国家安全言论的人将《反垄断法》视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相关中国企业的极佳工具。第四,缩小社会收入差距。中国经济在飞速增长,收入差距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在中国根深蒂固,多数人要求公平分配因经济增长产生的利益分额。为建立“和谐社会”,政府需要缩小财富差距,而国民的普遍认识是:为缩小差距,垄断必须被消灭,由此极大地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7]第五,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动因。国家竞争力包括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也包括在社会形态及文化传统上的软实力。一国在体制和制度上的创新将使其具备强劲的竞争力,并不断发展,最终现实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
[8]笔者认为,国家竞争力与上述因素一同构成了反垄断法出台的推动力量,也构成了中国竞争政策框架制定的国家目标。在中国,竞争政策这一术语由《反垄断法》的第九条第一次正式提出,官方解读为: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竞争政策,起到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确保竞争机制在市场中发挥作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9]
二、科技政策在中国的发展
1.科技政策之一般
1963年OECD在《科学和政府的政策》(Science and the Policy of Government)报告中第一次明确阐述了科学政策的含义,它把科学政策分成两个成分:“为政策的科学(Science for Policy)”和“为科学的政策(Policy for Science)”。70年代,OECD的布鲁克斯报告中又单独提出了“技术政策”这一概念。之后,文献中的科技政策有时用“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有时用“Science Policy”。[10]而根据UNESCO的定义,科技政策(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STP)是指一个政府在科技发展中的主导性国家或地区为强化其科技潜力,以达成其综合开发之目标和提高其地位,而建立的组织、制度及执行方向的总和。[11]有学者认为,STP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为了实现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科技活动的任务、目标、投资等进行指导、管理和调控而采取的方针、措施和规则体系。[12]还有学者将科技政策定义为,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利用科学技术为国家目标服务而采取的集中性和协调性的措施,是科学技术与国家发展的有机结合。[10]随着科技政策的发展,其理念几经变迁,九十年代以来各国科技政策的中心内容是:创新——科学技术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贡献;建设能够促进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10]
2.中国科技政策的形成及其动因
中国科技政策的形成,考查其演变过程,多种内部力量进行推动是主要原因:第一,军工国防的要求。我国自建国初至改革开放这一时期,科技发展战略的重心在于发展军事工业,加强国防建设。第二,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的要求。1978 年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科学大会,邓小平同志重申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提出“科技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的关键”,为科技面向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1985年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改革科技体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的讲话,明确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13]1988 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战略的理论基础。第三,提高综合国力的要求。1995 年,国务院在第三次科技大会上明确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重心在于依靠科学技术,发展我国经济的同时,更注重社会的全面发展,注重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12]第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1999年,全国技术创新工作大会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纲要》),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奋斗目标,明确指出“必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各个产业、行业和地区,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在中国,1993年颁布并于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堪称科学技术领域的基本法。该法于第二条规定了我国当前的科技政策指导方针为:“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
三、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目标协同与规则耦合在世界范围内,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经过自身的发展和演进,各自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当代政策体系。二者在理念上虽存在差别,但亦存在交集:即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只不过,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场域上,科技政策着眼于“预竞争领域”的科技活动,而竞争政策则着眼于“市场竞争领域”的竞争活动。二者的融合,将比单一政策项下的政策调节更能推动共同理念的实现。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中国竞争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目标协同和规则耦合。
1.中国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目标协同
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在理念存在交集构成了二者融合的基础,而其实施则需要分析特定国家的政策语境,并实现具体政策语境下的目标协同。
第一,竞争政策的法定化目标。竞争政策是反垄断法制定的依据,反垄断法是竞争政策的表现形式。[9]作为竞争政策的载体,《反垄断法》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西方反垄断法律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做出梳理,占主流者应有三项:保护竞争而不是保护竞争者、经济运行效率的促进和消费者福利最大化。《反垄断法》的各项目的实际上也可以化约为这三大目的。
第二,科技政策的法定化目标。作为科技政策的载体,《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据此,科技政策的实施目标可以归纳为,“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同目标。在西方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竞争导致繁荣
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从我国竞争政策的法定化目标来看,也希望通过对公平竞争的维护,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相应地,在世界范围内,为了加强科学技术和创新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挥的贡献,各国采取政策措施大力加强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从我国科技政策法定化目标来看,对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的促进,最终是为了“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再结合上文所分析的科技政策形成的动因来考虑,两大政策及其法定化的目标,最终所指向的应该是“国家竞争力的提升”。而以提升国家竞争力这一根本目标为归依,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目标在根本上是可达成一致协同的。基于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在规则上的耦合,以及如何促使这种耦合更加有效地促进二者协同目标的实现。
2.中国《反垄断法》与《科技进步法》中的规则耦合中国的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分别以《反垄断法》和《科技进步法》为载体,二者的法定化目标存在协调的空间,而规则的耦合则是构建政策融合机制的法律基础。
第一,依科技发达国家的经验,科技政策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政府直接对研究开发工作的支持。例如,政府对基础研究、国防高技术研究、空间研究、对大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资助,以及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第二类是政府通过放宽政策或制定新的法规条例,刺激私人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资,为技术创新创造有利的大环境等。例如,政府的采购政策、贸易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税收政策、反垄断政策、促进技术转让的政策等。[14]而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相比,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政策手段的不同。竞争政策是直接的规制调节,而不是间接的参数调节。[15]相较而言,科技政策的政策手段更为多样化,可以起到更大的调节作用。分析二者在规则上的耦合,首先应根据各自特性明确融合的定位:科技政策应主要起到调节引导的作用,而竞争政策则应起到支撑促进的作用。
第二,在美国这样具有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传统的国家,竞争政策的历史比科技政策更为久远,因此也必然成为科技政策的关联政策,而通过豁免等方式实现的竞争政策的宽松化也使得科技政策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在中国,长期以来科技政策体现在基本架构上,主要是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和加强统筹协调。直至《反垄断法》的颁布,竞争政策的理念与基本框架才正式确立。因此,与传统的反垄断法制国家相比,中国的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交互实际上是一个反向的过程。然而,中国《反垄断法》充分吸收了现代反垄断法制的理念和规则,其中明确提供了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相对接的插槽,使二者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上可以实现对接。
第三,在《反垄断法》中,相关的规定可以分为促进型规定和保障型规定两种。以此分类观之,科技竞争与竞争政策的规则耦合如下。
在创新促进型规定方面,《科技进步法》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第三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开展的活动。相应地,《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构成垄断协议,主要包括了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情形。此外,该法在对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虑因素”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这一因素。据此,科技政策和竞争政策对创新促进的指向显然是一致的。
在创新保障型规定方面,《科技进步法》第七条原则性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原则性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而目前正在起草之中《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法执法的指南》将予以
细化规定。将该议题提升到政策层面来考量,将有益于在指南的制定与实施中更好地体现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融合,在保障静态效率的同时促进动态效率。
易言之,《反垄断法》一方面通过企业联营的反垄断适用豁免和经营者集中效果权衡中的技术进步影响考虑来促进创新,一方面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规制来在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并在此基础上保障创新,与《科技进步法》相匹配,构成了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在规则面上的耦合。
结语
竞争政策是中国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的全新板块,其在《反垄断法》中的提出和确立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竞争政策与包括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和科技政策在内的各种传统政策的互动是国家竞争力提升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议题。进入创新型国家建设以来,随着科技政策在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政策组合中的地位逐渐上升,竞争政策亦应顺应这种趋势进行合理规划。我们认为,竞争政策与科技政策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政策支撑,二者之间存在相互推动和促进的关系,在确立两大政策在理念、目标和规则上的结合点的基础上,应当从规则层面着眼,在保护竞争的同时从“创新促进型规定”和“创新保障型规定”两个方面构建完善政策融合的法律机制,促使两大政策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国家竞争力的稳定可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6-03/16/content_4309517_1.htm(2010/3/31)
[2]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3/16/c_121193916_2.htm(2011/3/31)
浅析科技政策系统的风险因素 第3篇
关键词:科技政策;公共政策;风险识别;政策过程
随着科技全球化与信息技术革命,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科技、信息及知识对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性,科技政策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促进科技资源整合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力。
我国科技政策制定,应在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社会与科技的迅速变化,研究制定出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和科学发展趋势的科技政策系统。深入探讨科技政策系统的风险,对于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构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科技政策系统
1、科技政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定义,所谓科技政策(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STP)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强化其科技潜力,以达成其综合开发之目标和提高其地位,而建立的组织、制度及执行方向的总和。
科技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理解为国家为了对科技活动的投入、运作、产出、转化各环节进行调控而建立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知识生产的科技方针和实现科技方针的制度安排。科技政策的实质是对国家的科技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其目标在于对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科技政策过程。在西方公共政策领域里,最为人熟知的理论恐怕就是公共政策过程理论,该理论把政策过程分为一系列的步骤,如议程设定、政策合法化、政策执行与评估等。
科技政策是一个包括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等环节的运行过程,它同其他公共政策一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有丰富的内容。从“政策过程”的角度来考察科技政策过程可划分为如下五个环节:问题的形成、政策方案的制定、方案的通过、政策的实施和政策评价。因此。科技政策可以认为是一个包括“政策设计——政策抉择——政策实施——政策评估”的完整过程,具有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两个明显的政策过程。
3、科技政策环境。科技政策的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自成体系;同时,从系统的角度看,科技政策系统作为社会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其他系统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变化、经济基础的提升、科技力量的增强必将促使科技政策不断地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国家科技政策、部门科技政策或区域科技政策三级政策体系结构,科技政策系统和国家创新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任何一个公共政策都是一个处于特定政策环境中的系统,科技政策也不例外。因此识别科技政策风险时既要关注政策系统内部的风险因素,又要考虑政策环境对科技政策的影响。
二、科技政策制定中的风险分析
1、问题确认的偏差。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共问题进入公众议程加以讨论,然后引起决策者的关注从而进入政策议程,最后才形成政策问题并由政府决策者加以确认。然而,当科学技术事业变成国家的事业后,政府成为科技经费最主要的来源,制定各种科技政策对这些资源进行配置就成为政府的重要议程,政府常常主动寻求和发现政策问题并且直接列入议程。成为政策问题的主要提出者,在政策问题的提出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由此产生了政策问题确认的风险。
科技政策的制定既反映了科学技术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客观要求,又反映了党组织和政府的主观意志。科技发展的复杂性与人的认识发展的有限性的矛盾,再加上制定科技政策时的政策环境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政策制定者对科技活动规律认识的不全面,就会使得科技活动的客观要求和决策者的主观意志之间存在偏差。这种偏差往往导致科技政策效果偏离目标。造成科研机构的效率下降、基础研究停滞不前、计划的科技目标无法按期完成等。正是由于政策制定过程本身存在的缺陷增加了科技政策的风险。往往导致国家资助基础研究与产业界应用开发研究不匹配、对科技现状把握不准确,制定的目标脱离实际,结果科技政策目标无法实现,直接反映了科技政策与科研机构的目标、秩序及其存在的问题不和谐。
2、公众参与的有限性。科技政策制定的参与方式不完备使科技政策很容易被少数人所控制,公众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参与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使得政策主体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现象,使科技政策的科学性降低,导致科技政策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科技政策的片面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策的合法性,降低政府公信力,使政策的执行缺乏有力的支持,导致政策失灵。
科技政策关系到国家高新技术发展的战略决策,为了避免政府高层独立决策失误的风险,一些国家纷纷把民主机制引入科技决策过程。逐渐引入公众参与科学技术决策成为目前科技决策发展的重要趋势。究其原因是各国和地区更加意识到科学技术的发展要以人为本,在重视科学技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好处和利益的同时,更加关心其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可能的风险和负面效应。公众持续而有效的参与是保证科技政策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通过扩大的公众参与,充分综合与汇总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最深厚的根源才能得以遏制。科技资源才可以得到最有效的配置。
长期以来,在我国传统的政治体制模式中,政府采取直接管理的形式。直接面对公众,公众的政策参与渠道非常有限。“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这实际上强调了政策制定主体多元化和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重要性。
因此,在科技政策制定参与主体方面必须提供公众参与方式的更多途径。增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网络、互动与交流,通过系统化、多元性的参与机制,使科技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形成具有前瞻性的科技战略决策,促进形成高效、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和建立具有公信力与客观信息基础的科技决策体制。
三、科技政策执行中的风险分析
1、科技政策执行主体的影响。
(1)科技政策执行权力配置机制与执行组织配置的影响。科技政策执行权力配置在纵向上表现为执行权在不同层级之间的配置不合理,即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统一组织内部各个层次之间存在执行权的分配问题。在横向上表现为执行权在不同地区和不同
职能部门之间的配置不协调、不明确。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缺乏协调:一级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为谋求部门利益而缺乏协调,甚至在执行过程中互设障碍;地方政府之间为谋求自身利益而缺乏协调,由此导致了地区保护、地区封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缺乏协调,各类社会公共组织与社会成员之间缺乏协调。某一科技政策的执行主体的执行活动往往得不到其他组织的有效支持与配合。甚至还出现损害其他执行主体利益的现象。同时科技政策执行组织内部的结构和配置也是实现政策目标的保证之一。执行组织的合理结构要求执行组织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的相互协调与功能互补。科技政策执行权力配置与组织配置的合理与否,决定了科技政策能否被有序地针对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难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
(2)科技政策执行主体的领导力。科技政策的执行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活动。由于科技政策调整的内容是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因此要求科技政策执行主体自身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执行条件不完全具备、资源缺乏、措施不当等问题。从而遭受到一定的挫折。执行主体的领导力具体包含:政治素质;知识素质,包括文化知识、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包括随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此外,政策执行主体实施政策目标的技能,包括运用资源、整合资源的能力,驾驭局势的能力等,也是关系到政策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科技政策执行工作受到执行主体主观因素和领导技能的影响,带来不小的风险。
(3)科技政策执行主体的主观态度。科技政策执行主体的主观态度主要指他们的利益取向以及由此引发的对科技政策的态度。科技的变法和发展日新月异,一旦一项科技政策涉及到执行主体自身的利益,那么执行者就可能抵制这项政策。从而使政策的执行产生障碍,影响有效执行。很多研究表明。执行主体可能会大胆地行使权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以满足自己组织的需要,并对付自己环境中的紧迫问题。另外科技政策的执行实际上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即把制定的各种科技政策方案转变成具体的政策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的认同起着重要作用。只有政策执行者对所要执行的公共政策有了足够的认同感。这样才能有效地执行科技政策。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某项政策本身理解不透,那么他在执行中就难免出错;如果执行者对该政策认识模糊,那么该项政策就很难有效执行,而风险也就加大。
2、科技政策目标群体的影响。目标群体是科技政策直接作用、影响的对象,一定的科技政策通常是以一定的公众团体作为政策诉求对象的。
(1)科技政策目标群体的态度。科技政策执行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群体的态度。一般情况下,目标群体对科技政策的顺从和接受程度是影响科技政策能否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解决科技问题,就要通过制定和执行科技政策去规范目标群体的行为。作用对象顺从。接受某项政策测该政策的执行风险性就小,政策目标就能很好地实现;反之,则该项政策的执行就面临风险性,预期目标就很难实现。如果作用对象只是部分地接受某一项科技政策。那么该项政策的执行难度就加大,风险性随之增加。人们因历史传统的熏陶而养成一套行为定向及模式,常习惯于某种成规。倾向于保守持续的状况;要想全面改变人们的思想行为所需调适量越小越好。这样不至于造成目标群体的共同抵制,从而有利于科技政策的有效执行。我国采用渐进式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通过政策“微调”使得社会的转型和发展处于可控的范畴内。
(2)科技政策目标群体的价值观和习俗。价值观念和习俗影响着一个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有导向作用。如果科技政策的执行与作用对象的价值观和习俗发生冲突,那么作用对象极有可能产生不服从行为,这样必会影响执行工作。科技政策作为对社会科技问题的基础性解决方案。它涉及的范围很广,必然面对许多不同的价值观和习俗,在某些地区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目标群体对科技的认识可能比较模糊。甚至从维护自身习俗的角度出发去抵触科技政策。因此用统一的方式很难解决问题,这也就对执行工作提出问题。
(3)科技政策目标群体的利益判断。正如科技政策执行主体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一样,目标群体也有自己的利益判断,当目标群体判断接受某项政策能给自己带来利益或不接受便会造成损失,那么他会主动服从。这样政策执行就比较容易。如果一项政策损害了他个人的利益,那么他会想方设法阻碍政策的执行。科技政策面临不确定的个人利益如何调适是执行工作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科技政策环境的影响
一项科技政策,往往要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制定、政策的支持系统和后续保障体系方能有效执行。这些都构成了科技政策的环境因素。而政府工作不同时间有不同的重点,有关部门如未能在重点工作期内完成。过了重点工作期,则配套政策的制定就往往会被疏忽,配套资源中断或者不到位,这些政策环境的风险表现出来就是科技政策执行不力。政策效果欠佳。
科技政策的制定要适应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以及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现状与要求:科技政策的独立性是相对而言的,作为国家公共政策的一个分支,科技政策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与其他公共政策如经济政策、社会发展政策等的协调性问题。不断优化科技政策体系。保证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和公平性。
我国的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可以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例如美国是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它的科技发展的基本政策,而其他许多科技政策也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的。这样可以很好的保障政策的执行效果。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的科技政策并不是独立于其他政策之外的,科技政策更多的时候体现的是一种方向,而具体的实施的时候强调和多种政策的配合。
受政策环境影响科技政策缺乏系统性还表现在国家政策的原则性强,而对各地的针对性弱,科技资源与经济资源不能优化配置。由于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难免因地区利益和有限理性而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导致政策在实施的初级阶段就产生了失效。因此。科技政策应当从区域竞争的基本关系出发,协调和平衡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区域科技政策,着眼于一些重大的区域战略布局,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特别应着眼于经济区域的科技布局。认识、分析和比较区域差异是制定差异化的区域科技政策的基础。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地区差异非常明显。科技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科技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基础条件下,其作用的力度和广度都是不同的,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产业发展水平,根据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制定差异化的科技发展战略。
因此,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要注意研究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政策,并且要采取措施保证政策的可执行性与延续性。使科技政策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使科技政策能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快速、健康发展。并便于操作、具有实效。
科技政策分析框架研究 第4篇
关键词:科技政策,政策工具,分析框架
为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 使经济发展尽快由资源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提高国家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 支持自主创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这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推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全面发展和繁荣, 促进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幅度提升, 然而, 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看, 目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 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出现这些问题的核心原因之一是我国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还不完善, 部分科技创新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不强。
1 工具视角下的科技政策统计分析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以来,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如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等或单独或联合从国家层面上出台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 经过仔细梳理发现这些政策至少有110份之多, 涉及到了科技创新可以运用的政策工具的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我国参与颁布科技政策的机构和部门不断增加, 联合颁布相关政策已成为大势所趋, 在所颁布的科技政策中的比例高达90.33%。如表1所示, 作为国家科技发展主管部门的科技部, 其单独颁布和联合颁布的政策总数都最多, 分别为17部和35部;与科技部密切相关的财政部和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总数分别为45部和18部, 其中联合颁布的政策分别为35部和13部。科技部与其他部门也表现出较高的协同度, 但是受传统体制影响, 掌握经济和行政关键资源的财政部、发改委及其国家税务总局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同时, 规划纲要的法律层级普遍不高。根据图1统计结果显示, 政策类型以“通知 (51%) ”、“意见 (22%) ”、“办法 (13%) ”为主, 以“法律”形式颁布的科技政策占全部科技政策的4%, 因此, 所颁布的科技政策按照法律强行贯彻实施的力度不大。其次, 无论是政策类型如何, 最终仍是以“通知”的形式发布,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科技政策的内容权威性受到质疑。
2 科技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X-Y-Z
2.1 X维度:基本政策工具维度
政策工具是指公共政策主体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所能采用的各种手段的总称。根据科技政策工具理论和Rothwell与Zegveld的思想, 可将科技政策按照政策工具划分为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3种类型。这种分类方法是国际上运用较为成熟的科技政策分类方式, 能够做到分类后各个部分的互斥。这种类型划分方法为本文框架的政策工具维度, 即X维度。
科技创新的需求侧政策, 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政策促进需求总量增加, 扩大产品的市场规模, 带动科技创新。按照政策的作用点不同, 可以将需求侧的科技政策划分为多种类型:一类是通过政府采购直接扩大需求;另一类是通过提供更好的产品和信息服务以及给予新产品消费者激励等间接支持扩大需求;还有一类是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减排、安全标准等扩大需求。
科技创新的供应侧政策, 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政策促进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资源的高效供给, 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一般而言, 供应侧的科技政策包含风险分担、税收优惠、财政投入、支持新知识和新技术产生、支持人才培养和培训及流动、科技信息和中介服务以及科技创新园区服务等多个方面。
科技创新的环境侧政策, 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构建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鼓励科技创新的制度和文化、建立科技创新良好的基础实施、促进创新体系建设的各类参与者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等, 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显然, 环境侧的政策也比较多样, 其中, 促进创新体系建设的各类参与者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是解决系统失灵的主要途径。
总体来说, 供给型科技政策工具更多地表现为政策对科技活动的推动力, 需求型科技政策是对政策工具的拉动力, 而环境型科技政策工具是通过对科技活动环境的优化从而对科技活动起到间接影响的作用。
2.2 Y维度:科技活动类型维度
科技政策主要的作用对象就是科技活动, 施行的科技政策就必须遵循科技活动的发展规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将科技活动划分为研究与发展、科技教育与培训及科技服务。本文按技术生命周期将科技活动分为基础阶段、研究与发展阶段、产业化阶段和技术推广阶段4类。这4个阶段表现了科技活动从基础研究向研发阶段转化, 然后延伸至产业化阶段, 最终发展到技术推广的内在规律。
2.3 Z维度:科技活动领域维度
科技政策在其作用层面上也是有划分的。首先, 战略层面的科技政策, 主要把握科技政策的引导走向, 具有宏观的指导性意义, 主要包含了长期规划纲要和颁布重大的科技计划。其次, 就是综合引导层面, 是对战略层面的科技政策的初步具体化, 落脚为对科技中介的指导, 具体包括对中小企业和各种产业园科技发展的政策等, 通过对科技中介的政策支持予以体现。最后是具体实施层面、基本层面, 通过一些具体的科技政策特有的做法, 如运用税收优惠、人才政策、政府采购、科技投入、金融支持等具体的手段, 从基本层面上来实施科技政策。这些政策需要在战略层和综合指引的指导及带领下, 统一发挥整体作用, 才能够行之有效地发挥作用。
从政策的层面角度对本文研究的科技政策样本进行分析, 其中, 战略层的科技政策为7部, 占样本总数的6.36%;指引层的政策为33部, 占样本总数的30.00%;基本层的政策为70部, 占样本总数的63.64%。整个科技政策的层次分布呈金字塔形, 这也与政策制定的规律相符合。科技政策的指引层和基本层是对战略层政策的逐步展开和具体实施, 可以说是战略层科技政策的配套实施政策, 其数量理应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总之, 科技活动类型维度和科技活动领域维度体现的是对公共科技政策作用对象的关注, 政策工具维度是政策本身所起到的作用, 以这3个维度建立的分析框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科技政策体系及其作用机制。综上所述, 科技政策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
3 科技政策分析框架的应用
3.1 X维度分析
对X维度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整体上看, 科技政策兼顾了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 说明当前的科技政策可以从各个角度和领域以不同的方式对科技活动产生影响, 推动科技进步并提供有力的支持。其中, 大部分是环境面的政策工具 (66.36%) , 其次是供给型工具 (22.73%) , 最少的是需求型政策工具 (10.91%)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 关于社会制度和文化法规方面占了较大的比例, 其次是公共基础设施和机构建设;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 较多的是税收优惠和支持人才及新知识新技术产生, 其次是科技信息和中介服务, 风险分担方面较少;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 政府采购占最大比例, 支持私人需求方面最少。
3.2 Y维度分析
科技政策Y维度分析如图3所示。在所研究的科技政策样本中, 关于产业化的科技政策的数量最多, 占样本总数的46.36%;关于基础阶段的政策数量其次, 占样本总数的30.84%;关于技术推广与服务阶段的政策数量占样本总数的32.72%;而关于研究与发展的政策数量最少, 只占样本总数的14.55%。能够看出国家政策更多地关注科技活动的基础阶段及教育阶段, 以及已经形成产业的科技成果, 而在科技活动研究与发展阶段和技术推广活动方面的政策较少。
3.3 Z维度分析
从政策的层面角度对科技政策样本进行分析, 在所研究的科技政策样本中, 战略层的科技政策为7部, 占样本总数的6.36%;指引层的政策为33部, 占样本总数的30.00%;基本层的政策为70部, 占样本总数的63.64% (如表3) 。整个科技政策的层次分布呈金字塔形, 这也与政策制定的规律相符合。科技政策的指引层和基本层是对战略层政策的逐步展开与具体实施, 可以说是战略层科技政策的配套实施政策, 其数量理应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4 基于研究框架的科技政策现状分析
我国政府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颁布实施为契机, 各部委相继出台了有关条例、办法、意见等配套政策, 形成了各个层次方面共同保障的综合政策体系, 作用对象更是广泛涉及基础研究、研发、产业化和技术推广等环节。应用本文所构建的研究框架对现有科技政策进行分析, 发展现阶段我国科技政策存在的不完整性等问题。
4.1 政策工具型维度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需求型政策的拉动作用比供给型政策的推动作用更加直接和有效, 但是从科技政策内容分析结果来看, 需求层面的科技政策明显存在不足, 如现有的政府采购运用仍然不到位, 仅仅限于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流程上的规定, 应该针对科技型产品出台政府采购细则, 减少新型产品的市场风险。环境型科技政策工具所占比例最大, 旨在构建一个包括财税、金融和法规管制等有利于科技活动与创新的政策环境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但是在实行过程中, 执行部门往往只对管制的内容引起足够的重视, 而忽略环境型政策中需要支持的部分, 例如, 科技政策中频频出台有关建立企业制度、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 而与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相关的政策所占比例较少, 加之政策执行不到位, 更是削弱了政策原有的功效。供给型政策组合并没有出现严重的结构失衡, 突出强调了人才的培养和供给, 但要解决人才失衡的问题应该从环境型政策上加以配合协调。另外, 在科技信息支持政策中, 我国现阶段的科技政策仍停留在对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等相关信息的简单收集和公布, 针对企业所需要的科技信息、产业化信息和咨询数据上的服务还存在缺失。
4.2 科技活动型维度方面
政策制定部门对科技政策作用对象从基础研究、市场化再到技术推广与服务活动有着不同程度的关注, 我国现有科技政策针对性较强, 围绕产业化阶段问题制定的科技政策数量最多, 其次是关于基础阶段的研究, 而有关技术推广服务的数量较少。政府更多地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关注点, 而弱化了技术推广服务的层面。技术在成功产业化之后, 应该有相应完善科技服务推广的配套政策, 以促进持续创新的能力。
4.3 政策层面维度方面
在科技政策层面, 一方面是要关注各个层面的科技政策是否完备, 尤其应该关注战略层的科技政策能否很好地对应到指导层再落实到基础层面去。目前我国一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政策其出发点很好, 看起来含金量也比较高, 但是落实效果不佳, 主要原因就是政策的落实难度大, 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成本高, 甚至企业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还抵不上其运作成本。例如, 促进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税收优惠部分是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 但是如新产品退税要经过科技、经委、国税、地税、财政等五家部门联合认定和审核才能实现, 环节多, 手续繁琐, 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成本太高, 因而其促进作用大打折扣。
5 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尽管我国现有科技政策涉及范围全面, 但仍存在部分的缺失, 如在需求层面上, 相应的科技政策数量较少, 有关个人消费补贴的政策发展较慢, 现有的科技政策针对新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严重缺乏, 政府采购政策有待完善。政府更倾向于对已经成功的做法如加强基础教育、促进企业研发的投入而促进科技活动, 正是这样的路径依赖, 使得政府在直接拉动需求时所制定的科技政策有所保留。
由于我国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滞后, 科技创新工作缺乏明确的归口管理机构, 因此科技创新政策政出多门, 管理缺乏统一。针对科技创新, 科技部设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有科技司、发改委设有高技术产业司等, 尽管协同工作的可能性加大, 但是难度也相应提高, 容易造成政策间的冲突, 削弱科技创新政策的权威性、一致性, 也使企业无所适从。
5.2 政策展望
优化环境型政策的应用结构, 适当降低行政管制工具的使用频率。完善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建立起多元化、多样性的金融体系;配套使用税收优惠工具, 简化手续流程。在需求型政策方面, 完善政府采购对新兴产品的消费制度, 重点扶持自主创新科技产品;对个人消费高新产品给予适当的补贴, 以完善需求政策的作用对象。
中国科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不仅仅需要十几个部门各司其职完成自身的任务, 而且要形成政策合力才能够制定出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科技政策。在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 科技部已经拥有了会商和沟通的职能, 但是显然还需要建立一个更强的机制来保证创新政策的一致性和部门间协调的一致性。科技部可以与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 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措施建议和建设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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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第5篇
——关于广元市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商贸中心的思考
广元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历史上就是连接三省的交通枢纽和辐射三省的物资集散中心。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广元近可辐射巴中、南充、汉中、陇南,远可连接西安、兰州、重庆、成都四大中心城市,是连接大西南、大西北两大片区商贸物流整合的战略要地。市委、市政府站在新的起点上,高位求进,加快发展,提出要把广元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这既是广元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也是我市建设成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重要支撑,为此全市上下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要意义
(一)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城市综合竞争力是城市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综合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城市能否取得发展优势,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一个城市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生产力与流通力的统一。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日益接轨的背景下,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其竞争力的形成和提高都离不开生产力、流通力。在生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流通力成为决定因素。浙江省的义乌就是依靠其发达的专业市场网络和强大的商贸流通能力,形成了与商品生产资源配置相配套的市场体系,推动了商贸繁荣,形成了产业支撑,带动了经济发展。因此,一个城市的发展,不仅要重视生产的发展,还必须重视流通力的投入和培植。只有将流通业提高到优先发展产业的高度,加快建成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全省建设中国中西部商务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省商务厅确立了“十二五”期间建设中西部地区“商务高地”战略目标,加快打造中西部地区开放合作最具活力、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最具特色的标志性地区。按《四川省商贸中心规划》和《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广元为四川规划的2级物流节点城市、7大商贸中心和8大次级区域物流中心之一。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既是我省建成中国中西部商务高地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建成中国中西部商务高地的有力支撑点。
(三)加快建成我市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重要保障。从全球第三产业的发展趋势看,21世纪是商业的世纪,发达国家已经跨进商业时代的门坎,第三产业GDP已达到70%左右。在经济全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日益明显的今天,广泛的商业交往、交流和交易,可以实现国家、地区之间经济合作,技术交流,从而达到优势互补,不断提高人民生产水平,推动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的目的;从我市发展看,随着广元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商贸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由过去依附于生产的末端行业逐步成为先导性产业,对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和群众收入的作用不断凸现,对国民经济的先导作用全面显现。着力建设辐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是
加快把我市建成为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三个工作重点之一,是实现我市建成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重要保障。
(四)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商贸流通业是实施新一轮经济跨越发展中,最具发展潜力、最富发展前景、最有发展成效、最符合低碳发展路径的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流通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出版社,当前,我市正处于城市转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既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满足内需、积极扩大消费、扩大社会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途径。既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我市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广元实际的正确选择。
(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广元在“十二五”期间发展成绩喜人,但与全省及周边地市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广元要争取在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立足广元在川陕甘毗邻地区的区位交通、商贸业基础设施、历史传统地位及商贸业发展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发挥现代商贸物流业的先导作用,尽快建成川陕甘毗邻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强劲发展,迅速增强广元城市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条件分析
从国际上来看,虽然国家地区间政治经济纠纷时有发生,贸易摩擦不断,金融危机后续效应没有完全消除,但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发展主题,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更加频繁和深入。从国内来看,近年来,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地逐渐完善,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宏观上的有利条件。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仍具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相对稳定,积极稳健、审慎灵活成为当前我国宏观政策主基调。同时,国家将对西部地区实施新一轮大开发,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和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加大对地震灾区的支持力度,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的帮扶力度,以及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都将有利于我市现代商贸物流 业实现大跨越和大发展。
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已经具备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的一定基础条件。
(一)社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403.54亿元,比2007年接近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77亿元,同比增长36.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5.37亿元,—1—
同比增长6.6%。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6.7亿元,同比增长17.3%。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49.54亿元,同比增长11.6%。先后实现了二产超一产、工业超农业。全市经济持续发 展,为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灾后重建项目陆续竣工。随着灾后一大批产业重建、基础设施重建、公益事业重建项目的完工,为我市商贸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截至2011年底,全市6305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工项目6222个,完成投资1220.56亿元。特别是191个总投资达46亿元的一批商贸流通项目的加
快建设,给物流商贸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发展后劲。
(三)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近年来,我市交通建设得到跨越发展,广元机场建成通航,成绵广高速公路、国道212线与108线、宝成铁路复线、广元至巴中乐坝铁路与正在建设的兰渝铁路和广巴、广南、广甘、广陕高速公路,即将开工的成都至西安城际高速铁路在广元交汇,嘉陵江第一港广元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一个四通八达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建成,为打造川陕甘区域性辐射广、带动力强的各类市场和商贸中 心提供了便利。
(四)具备了较好发展基础。紧贴国家经济发展节拍的广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打造正全力推进。《广元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已正式通过专家评审,下西物流园区正在加快形成,盘龙汽车园区已进入招商阶段,火车、汽车货物运输具有较大规模。会展中心建设投入使用,成功举办了第21节西部商品交易会、川陕甘毗邻地区年货节等展会,这些都为我市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奠定了基础,也将会在打造川陕甘毗邻地区现代物流商贸中心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老城中心商业区改造建设已于2010年5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整个改造建设工作将于2013年底正式完成;另一方面,万源新区商贸中心已正式开工建设,东坝新区金融商贸中心正在加快形成,广元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代表的29个专业市场投入使用,在周边地区形成了一定的幅谢带动能力,这些都为川陕甘毗邻地区现代物流商贸中心的打造奠定了良好发展基础。
(五)商贸物流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为促进我市现代物流商贸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以《广元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广元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关于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为代表的一系列扶持现代物流商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积极打造川陕甘毗邻地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总体目标,落实了专项发展支持资金,强化了促进商务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发展商贸物流业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虽然我市在在去年设立了商务发展资金,但资金额度同周边的绵阳、德阳等地相比极小,不能满足我市商贸物流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县区普遍存在着“重工轻商”的传统观念,对区域商贸经济发展不够重视。二是市场功能单一。商贸物流是一个开放程度很高的产业,必须 —2—
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我市农副产品丰富,但优质品率、深加工率低;加工制造业薄弱,外贸出口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从总体上说,我市尚属典型的生产生活用品消费型城市,还没有形成辐射功能较强、大进大出的市场流通体系。三是规模档次较低。我市现有商贸物流设施档次不高,各专业市场的仓储、运输、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商居混杂严重,资源整合不够,商业利用率低;经营者各自为阵,经营的组织化、规范化、集约化程度低。基本属于传统经营方式与业态,还停留在提篮论担的初级商品交易阶段。目前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流通领域从设施到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流通现代化总体水平还不够高。四是物流经营管理人才短缺,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市物流人才十分紧缺,物流服务和经营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现有从业人员素质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由于涉及面较宽、涉及的行业较多,受条块管理体制的制约,很难对物流产业作出全面、准确的统计。
三、发 展 举 措
建设商贸物流中心,是发展商贸物流业的重要任务。加快把广元建设成为川陕甘毗邻地区现代商贸物流中心,是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加快”战略部署的基本要求,是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发展低碳经济、推进区域性经济中心加速形成的重要抓手。经过调查和分析,我们提出了如下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
(一)发展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战略部署,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策略,以突出“大市场、大卖场、大物流、大休闲”为主线,全面实施“8×4+2”商贸流通业集聚发展战略。以现代交通枢纽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内引外连,整合优势资源,做强做大做优广元商贸物流产业,形成与广元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主体多元、业态多样、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现代商贸物流业格局;全面发挥商贸物流业对第一、二产业的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引导和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起点地健康发展,使广元的商贸物流业成为繁荣城市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强化城市功能的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近300亿元;进出口备案企业力争达到300家,实绩进出口企业达到100家;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亿美元以上;实现外派劳务达到6500人以上,初步建成商业总量适度,组团结构明确、功能分区优化、物流高效集约、集商贸物流、休闲旅游、人居服务三大特色的商业体系,成为连接大西南大西北的区域性物流配送、商贸流通次枢纽中心和旅游休闲中心。
(二)发展重点
一是加快推进8×4+2”战略的项目实施。以建设综合商贸体为主导,积极推进实施商贸业集群发展。到2015年,建成汽车市场、精细建材家居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四大专业市场;改造建成老城中心商业区、两江商贸中心、利州广场商贸中心、万源商贸中心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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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中心;打造完善利东路、莲花路、水榭花都步行街特色餐饮街,两江口休闲娱乐街,则天路旅游休闲购物街以及商展中心欧洲风情街四条特色街区;规范布局即老城商业步行街、通讯器材专业街、电子产品专业街、南河药品药物器材批发零售街四条专业街区;谋划包装和举办好迎春购物节、美食节、消夏啤酒节、建材家装节四个品牌节会和汽车展销会、春季商品交易会、秋季商品交易会、妇幼老年产品展销会四个品牌展会;大力引进沃尔玛、家乐福、肯德基、麦当劳四大外资品牌和重庆百货、新世纪百货、乡村基、陶然居四大内资品牌入驻广元;加快规划和建成广元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成广元物流园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二是加快构建大物流体系。以交通次枢纽建设为基础,整合现有物流资源,积极引进和发展国家A级物流企业,加快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促进国际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构筑起以物流园区为依托,以物流中心为支撑,以物流配送点为基础的区域物流和城市物流配送三个层次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高效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推动现代物流业快速有序发展,形成一物流园区(广元物流园区),四物流中心(宝轮红岩物流中心、空港物流中心、旺苍物流中心、苍溪物流中心),四配送中心(元坝配送中心、朝天配送中心、剑阁普安配送中心、青川竹园配送中心)的物流产业发展布局。同时把广元下西物流园区建成以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流通加工、信息为一体,服务周边地区的大型区域性综合物流基地。
三是加快构建完善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完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深入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流通网络、连锁经营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有特色、设施先进、功能齐备、交易规范、集散力强的批发市场。继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扶持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完善城市流通网络网络。充分发挥商业网点规划对城乡商业网点投资的引导和对商业资源的调控作用,推动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加快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积极推动零售、餐饮、洗染、家政等民生性服务企业深入社区开设连锁经营网点,发展贴近居民生活的业态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大示范工作力度,积极创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店。支持社区商业网点逐步搭载各种便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商业服务水平,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满足和扩大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是着力发展对外贸易。坚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对外经贸结构,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培育海天实业等出口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强力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大力提升转化层次,充分依靠科技,狠抓精深加工,延长从初级资源到终端产品的产业链条,确保出口拳头产品纺织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建设出口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机械电子、轻工和生物医药等新兴技术产业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使加工贸易走向规范化、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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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加大外资促进工作力度,建立外资项目储备库,有针对性的选择一批适应外商投资需求的项目,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境内外各种投资洽谈会和促进活动,达到推荐项目,宣传广元的目的,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引进外资。抓重点项目,利用我市天然气资源优势,继续把法国道达尔公司在苍溪的天然气液化项目、香港中华煤气集团在青川的油砂开发项目和香港在利州区宝轮镇纺织服装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作为外资促进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做好投资服务,力争早日在广元落户,并以此促进和带动全市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全力做好沃尔玛、百胜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物流商贸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六是积极拓展对外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帮助和指导我市外经企业和大型央企合作,重点跟踪服务广元泰和劳务公司、中冶十九在阿富汗、越南矿产资源开发上的合作。积极发展企业境外投资。帮助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资源,盘活企业资产。七是做大做强广元会展产业。会展产业发展是第三产业成熟化和完善化的标志,是现代城市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快对展会、节会进行包装谋划,做到“有节过节,无节造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依托广元商贸会展中心,做大做强会展业,打造西部区域性中心会展城市,重点办好春秋两季商品交易会、啤酒节、美食节、汽车房交会,进一步增强城市活力和辐射带动功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策划、包装、举办本地特色的节会和展会。
(三)推进办法
1.要努力优化商贸结构。一是优化贸易格局。推进外贸多元化,努力扩大全市外贸规模,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5亿美元。努力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加快广元企业走出去步伐。扩大国内贸易,继续扩大生猪、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商品跨省流通,组织流通和生产企业参加中国西部商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利用地理优势加强与周边陕、甘等省区的商贸交流。二是提升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继续扩大优势产品输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家用电器、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输出,提升广元商品的附加价值。2.积极构建分级商贸中心。充分发挥广元作为川陕甘结合部大城市的核心作用,将广元建设成辐射川陕甘、面向全国的区域商贸中心。积极推进青川、朝天发挥省际结合部城市的经济功能,大力扩展省际间的商贸流通,建设省际商贸中心。大力推进苍溪、旺苍、剑阁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建设市内县域商贸中心。全市逐步形成以广元为区域商贸中心,2个市省际商贸中心,5个县域商贸中心为核心的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大协作格局。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震灾后振兴规划》提出的重点商贸项目。指导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跟踪协调、全程服务,推进批发贸易、零售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信息、会展经济等5大中心建设。各县区要实施一批支撑性建设项目,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投资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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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育龙头企业。分行业在批发、零售、餐饮、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对重点企业给予分类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在项目、品牌建设、融资、参加重大活动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四)政策支撑
1、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商贸流通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通过发展票据贴现、扩大直接融资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商业预付卡市场,改善支付环境,保障持卡人消费的合法权益,培育升级消费方式,刺激消费增长。
2、加强用地支持。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将大型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确保购物中心、大型批发市场、大型专业市场等重要商业设施项目用地的落实。
3、完善价格政策。积极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减轻商贸流通企业负担,让商贸流通企业能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落实税收政策。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条件的流通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购置土地及国产先进设备、招收待业和下岗人员等方面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
5、强化财政扶持。加大市级促进流通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西部商贸中心大型项目建设,采取财政贴息和直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各县区政府根据需要安排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6、加强商贸物流基础工作。健全商贸物流业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行业数据库,监测、分析商贸物流业运行状态,提供行业信息服务,规范商贸物流行为,加强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教育,指导行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跟踪、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为实现宏观调控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各部门要把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工作,落实 专人专抓。
2、加快规划编制。坚持规划为引领,全面展开汽车专业市场、建材家具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农产品市场四大专业市场和老城商业中心、两江购物中心、利州广场购物中心、万源购物中心四大商贸中心的规划建设。启动特色专业街区业态规划,加快完成县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的编 —6—
制和市区商业网点规划的修编。提升商业档次,提高业态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形成既具有各自特色,又能发挥连动互促效应的商业格局,完善服务功能,增强现代气息,打造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
3、大力招商引资。集中力量策划、储备、招引一批有利
于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招商项目,坚持以中介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联合招商、境外招商等形式,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投资1亿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确保商贸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
4、强化行业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市场监测调控工作,建立商业数据库,完善市场信息快速反应系统,提高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能力。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协调交流机制、互动机制、日常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对商贸物流的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商贸流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化人才环境,加强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商贸物流产业人才的引进。开展商贸物流产业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实施目标考核。把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列入县区政府的目标任务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
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第6篇
关键词:文本量化分析 科技金融 政策
▲▲前言
常州市作为国际花园城市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标兵,并将成为我国科技金融创新城市。科技金融的发展依赖于政策,而政策是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对科技金融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与推动的作用。为此本文以常州市2005年至2012年科技金融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能过将文本信息与数据之间的相互转换,进行量化分析,对我国常州市技金融政策存在的问题、发展以及演进通过分析探讨,达到促进我国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的发展[1]。
▲▲一、科技金融政策文本样本选择
本文以2005年至2012年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以常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科技金融政策文件为选择标准,通过数据库搜集法与官网搜集法两种选择方式。
(一)数据库搜集法
常州大学自1978年成立以来收录了万余篇法律文件,是常州市主要的法律信息数据搜集的地主,其中万余篇法律文件经过整理后细分为25个法律文件子数据库,分类清晰可以按照不同的检索需求找到需要的法律文件。本文主要是在常州大学的法律文件数据库中输入检索司为“金融市场”、“金融风险”、“融资风险”、“风险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金融”、“融资租凭”、“科技风险”、“科技贷款”等有关法规与金融标题,时间以2005年至2012年常州市发布的有关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文件为标准进行检索[2]。
通过常州市政府官网搜集与常州大学数据库搜集,初步搜集了2005年至2012年常州市有关科技金融政策文件368份,其中以常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科技金融政策文本数量最多,并且每一个文件与常州市科技金融的政策都不相同,所以为了确保常州市政策文本选取的代表性与准确性,针对初步搜集的常州市有关科技金融政策文件368份进行整理筛选,按照以下原则:①发布的文件与常州市科技金融方面有联系;②发布的文件是常州市政府部门;③文件类型不包括政府规划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意见文件、政府批复文件、政府通知文件、政府行业标准文件等。
(二)官网搜集法
常州市政府官网包含着丰富的科技金融与政策信息,其中法律规章文件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两个栏中公示。也因此,本文所搜集的资料主要是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常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官网、常州市金融工作局官网、常州市财政局官网等网站中搜集的。通过搜集整理政策文件,最终选择200份有效的政策文本作为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研究样本。
▲▲二、科技金融政策文本分析框架
科技金融政策文本具有多维特性,包含丰富的信息内容。为了探究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发展趋势、演变过程等内容,将搜集的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文本信息转化为数据,通过分析数据的形式进行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3]。
采用先总后分的思想结构,从常州市总体科技金融演进与数量发展进行总体分析;然后,从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主题、政策主体、政策作用三个方面对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先总后分的思想结构,先引入时间维度,将科技金融政策文本转化为二维的数据面板,进行科技金融年度数量分布分析;然后从横向分析,将政策文本转化为数据形式,然后再进行科技金融政策文本总体分布分析。
▲▲三、科技金融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
(一)从政策文本的总体演进分析
通过对网上以及数据库的搜索结果可以看出,2005年至2012年常州市发布的政策中,含有“科技金融”的政策文件标题只有二条,而发布的政策内容中包含“科技金融”的有70多项。由此可以看出在过去的几年中常州市发布的政策文本中关于“科技金融”文本数量少,需要进一步扩展,并建立具有常州市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金融中心[4]。
(二)从政策文本年度数量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年常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科技金融政策的方本越来越多,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发布的金融政策大多数都是响应国家科技金融政策的发展,促进了国家科技金融政策的大力发展。
▲▲四、结语
通过对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文本的量化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常州市发布的政策具有间断性,且政策的内容主要是响应国家政策。虽然常州市科技金融涉及的部门多,但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并不合协,且常州市关于科技金融政策文件不多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常州市政府过多重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导致常州市政府关于融资租赁、科技金融等方面政策较少。因此应扩大常州市政府政策的辐射范围是社会发展的趋势[5]。
参考文献:
[1]唐五湘,饶彩霞,程桂枝.北京市科技金融政策文体量化分析[J].科学进步与对策,2013,137(56):1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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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涛,安暄.类定量化科技政策文本分析框架构建及北京市科技政策演进分析[J].技术经济,2011,233(225)174-176
[4]徐玉莲.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J].哈尔滨理工大学,2012,213(123):159-160
[5]施玲琳.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文本中财政补贴政策工具量化研究[J].浙江大学,2012,163(112):185-189
科技政策史 第7篇
科技金融是指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 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 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 政府、金融机构、社会中介对于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克服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有着重大意义, 在科技金融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困境
1、资金匮乏, 融资渠道单一。
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产品研发、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等企业生命周期内都需要数量不等的资金投入, 总体投资额较中小企业的自有资本相比, 数额巨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 由于金融危机, 导致部分企业出口受阻,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 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幅上涨, 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然而,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在申请银行贷款时, 需要提供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可抵押或质押资产等信息, 但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重型资产少, 财务制度不健全, 信用记录未建立, 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成本偏高, 出于控制信贷风险考虑, 银行更愿意贷款给大企业。证券市场门槛高, 众多中小企业难以达到融资标准, 融资渠道狭窄。
2、财政政策难以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首先, 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的扶持资金规模小, 期限偏短, 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每年不足20亿元, 专项资金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无法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周期相匹配;其次, 财政政策单一, 以直接投资、信用担保、财政贴息等为主, 缺乏对社会资本的动员, 无法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注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第三, 政出多门, 缺乏对资金的统一调配, 导致资金分散, 有的企业获得多次补贴, 有的企业得不到补贴, 降低了融资效率。
3、税收政策优惠力度小。
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各地不同程度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但有些属于临时政策, 时效短, 缺乏连续性, 有些优惠政策的门槛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享受。人力资本是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现行的税收政策缺乏相应的激励手段, 如利用个税免税, 成果转让收益免税等措施, 稳定人力资本。
4、社会中介服务不到位。
社会中介组织包括科研院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法律事务所。它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它可以作为技术中介, 通过提供技术咨询, 帮助企业寻找先进的技术方向;作为评估中介,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产品前景做出评估, 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做出评级;作为融资中介, 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会计、审计和融资担保等服务。这些中介组织需要在政府在组织下, 在公共服务平台上为企业提供服务。目前, 社会中介组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特定服务极为有限。
三、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
1、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
财政支持是政府在科技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财政提供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的支持作用, 需要增强财政政策的系统性, 完善财政政策的顶层设计, 改善宏观统筹管理, 避免条块分割式的投入机制引起的项目重复投入与投入不足的双重困境。建立投入计划分类管理体制,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 对种子期, 发展期、扩张期、成熟期分别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2、增加财政投入, 改善投入效果。
在科学的顶层设计之下, 财政应做好具体的支持工作。在种子期, 财政可以提供无偿拨款, 为企业的设立提供原始资金;在初创期, 可采用有偿支持与无偿支持相结合的方式, 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在成长期, 主要以间接扶持为主, 引导社会资金介入;在成熟期, 财政资金基本退出, 以社会资本为主。政府还可以利用政府采购政策, 从产品终端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空间。
3、搭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是集金融产品、社会中介、政策、信息服务、信用评价等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于一体,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条件,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 发挥科技综合服务优势, 整合银行、担保、保险和创投等资源,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融资服务为基本目标, 以实现政府、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四位一体”, 科技、金融两者资源共享为最终目标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公平服务平台的作用表现为:第一, 整合资源, 拓宽信息渠道, 促进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交流, 为改善当前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评价工作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而创造条件。第二, 通过平台服务和政府资金引导, 开发多种复合的金融产品, 在融资手段上突破单个金融机构的产品局限, 实现金融产品之间和金融产品与和创业投资之间的有机组合, 使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第三, 通过发现企业的内在价值;以平台的信用等级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第四, 整合社会中介服务, 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平台上可以便捷地得到会计、审计、技术咨询、法律服务、信用评级等综合服务, 发挥社会中介对企业的支持作用。 (图1)
4、加强金融服务创新。
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搭建了平台, 平台上的金融机构需要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这些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风险投资等。其中, 银行可以采用供应链的融资模式, 即以供应链上的一个较大核心企业为核点, 由其向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或担保, 从银行获取贷款, 有利于供应链上的企业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 促进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保险公司除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为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外, 还可以将部分保险资金投入到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中, 不仅可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而且可以使保险投资结构多元化, 分散投资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社会中最为活跃的经济体, 也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 对于繁荣经济、拓宽就业渠道、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增强技术创新动力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 可以帮助企业克服困扰其发展的融资难问题,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安长, 李颖.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作用空间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18.
[2]王雪莹.国际财政科技投入的新特征和新趋势[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23.
[3]胡援成, 吴江涛.科技金融的运行机制及金融创新探讨[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23.
[4]祁琼, 陆晓成.低碳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 2013.10.
科技税收政策的作用分析 第8篇
一、税收激励与技术创新投资
税收激励与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即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投资决策与投资能力。
税收的作用体现在两点:一是降低技术创新投入成本, 技术创新成本包括科技研究设备成本、人工工资等, 政府可以通过对科技投入的要素提供税收优惠, 从而起到降低技术创新投入成本的效果。二是影响技术创新成果的收入, 政府可以通过对技术创新成果收入的减税或免税措施, 来提高技术创新的预期收入。税收政策通过对需激励对象的优惠措施, 改变技术创新的收益预期, 从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决策, 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首先, 假定企业长期内的都追求利润最大化, 即:
代Pt表产出品的价格, MPk代表资本边际收益, Ct代表资本使用者的成本。
净投资It可以表示为预期资本存量过去变化的一个加权平均数:
可得到如下投资函数:
εt这里εt为误差项。
从公式中可以看到, 税收激励措施的变动引起资本使用者成本的变动, 进而影响资本的预期存量即预期收益的变化。资本预期存量的变化于是又导致了投资的变化。
二、税收激励与技术创新风险
技术创新的高风险, 不仅表现在研究结果的不确定性还表现在因技术方面的激烈竞争而存在的技术价值的无形损失。对高新技术企业课税, 抑制了公司承担风险的积极性。其原因在于, 公司税负中的某一部分就可理解为对承担风险的课税。如果税收政策像对待普通投资行为那样对待技术创新这样的风险投资, 由于风险投资特有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 税收侵蚀过多的风险酬金, 将抑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与投资。
三、税收激励与R&D投入关系模型
按照新古典投资理论, 企业的意愿资本存量就是当资本的边际收入等于其资本使用成本时的资本存量。企业的资本成本是影响企业资本投入量的关键因素。在较低的资本成本下, 企业将加大资本投入量, 直至企业资本的边际收入等于其资本使用成本。
当存在企业所得税时, 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u (0
z为价值1元资本的将来折旧扣除的现值, y为价值1元资本的利息扣除的现值。
如果z+y<1, 即 (1-u (z+y) ) > (1-u) , 那么决定的资本的使用成本大于无税情形的资本使用成本。说明此时, 企业所得税抑制了投资。同理, z+y=1时, 可认为企业所得税是中性的, 对投资没有影响。而在z+y>1的情况下, 就可以认为资税前扣除资本的正常折旧和利息降低了资本使用成本, 鼓励了投资。
当政府允许企业加速折旧, 实行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时, 资本的使用成本决定式为:
与公式 (1) 相比, 在z+y+h+l>1的情况下, 进一步降低了资本使用成本, 更进一步的鼓励了投资。
公式 (2) 表明了税收优惠政策与资本使用成本之间的关系:税收激励政策通过降低企业投入技术创新的资金使用成本, 相对增加了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 从而增加了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的能力。
四、结束语
分析可得, 在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的指导下, 利用税收手段可以有效刺激企业研究开发投入, 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从而提高国家的总体科技创新能力。科技税收政策应当是政府制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时, 重点采用的政策手段。
摘要:文章从技术创新投资、人力资本、技术创新风险角度阐述了科技税收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影响, 并推导出税收与R&D投入模型。
关键词:科技税收,技术创新,R&,D投入
参考文献
[1]、Stephen Martin&John.T.Scott.The nature of innovation market failure and the design of Public support for Private innova-tion[J].Research Policy, 2000 (29) .
[2]、铁卫, 周宝湘.税收支持技术创新的理论依据积及作用点[J].税务经济, 2007 (1) .
[3]、徐大可, 陈劲.后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内涵和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6 (2) .
日本战后科技政策的演变 第9篇
(一) 二战前日本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误区中挣扎
明治维新后, 日本逐步形成了天皇专制主义的国家体制, 这决定了其科学技术体制带有明显的殖民地性、落后性和军事性的特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为战争作准备的时间内及战争期间, 军国主义思想充塞人们头脑, 一切都服从于、服务于战争的需要, 科技的发展也不例外。二战结束时, 日本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全陷人了误区, 主要表现:
第一, 科技体制的畸形性。从甲午中日战争到太平洋战争爆发, 日本科技体制逐步演变成了军事科技体制, 并以此来规范科学政策的研究制订及科学技术的教育普及, 目的就是配合战争的需要, 结果导致了科技体制的畸形发展。第二, 科技的极大殖民地性。日本是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 为了军事侵略扩张的需要, 面对落后的科学技术, 想尽一切办法去愉窃、抄袭、仿造西方的科学技术, 而不是去积极地自主研发。第三, 科学领域内强大的官僚、学阀性。由于受天皇制国家性质的影响, 日本的科学技术机构、科研人员均完全受控于封建军事官僚、学阀、财阀手中, 致使某些技术陷入了狭隘、低级甚至伪科学的地位, 学术界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得不到信任和重用。自由是科技发展的基础, 没有自由都无从谈起。
(二) 二战结束后, 在美国的扶持下恢复科技的正常发展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 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 宣布无条件投降。面对经济与科技的一片萧条, 日本在美国的“帮助”下, 立即恢复科技的正常发展。具体措施是:将几乎所有重工业部门停止生产, 进行改造, 废除战时产业统制各种法令, 对重工业部门进行强制性改造。将用于为战争服务的研究机构进行改组, 更换研究项目以及内容。解散有关科研领导机构, 清除其间的法西斯军国主义分子, 使新的科技体制逐步确立起来。
(三) 日本科技的崛起因素
日本从一个科技落后的国家重新崛起, 到成为世界科技经济强国, 还有以下方面的因素: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推动作用以及美国的帮助。二战后, 许多国家认识到经济实力对综合国力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技术立国”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 战后整个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新技术革命的高潮, 日本科技正是在这种政治、经济形势的推动下不断向前发展的。二战后, 在“美援”的刺激下, 日本经济的复苏带动了科技的发展, 另一方面, 日本科技的发展, 也是强烈的科技意识和大胆可行的政策措施促成的。
(四) 日本科技发展的影响
战后科技的发展使日本由战败国一跃成为科技和经济的强国, 使国家发展步入正确的轨道。在整个世界发展来看由于日本科技政策的调整, 导致日本科技的飞速发展, 使日本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日本成为“西方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二、日本战后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特点
日本科学技术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战后科技发展过程中, 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内外情况, 采取了许多鼓励科技发展的方法和措施。
(一) 充分利用原有的技术基础
二次大战结束前, 日本的军事科研和技术都拥有一定的水平。战后通过占领当局和日本政府的努力, 使其迅速转向, 把军事技术设备用于民用科技事业, 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就。
(二) 建立健全的、强有力的全国性学术领导机构
战时的军事科技体制瓦解后, 日本政府的支持下, 日本着手建立新型的、民主的全国性的学术领导机构。如1949年1月成立的第一个全国性的、由政府领导的学术领导机构日本学术会议:1959年成立的“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等, 这些机构对战后日本科技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 广泛建立科研机构, 网罗科技人才
战后日本科技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 是研究机构种类齐全、分布广泛、结构合理、人才密集。中央级的科研机构人员众多, 实力雄厚, 在科技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大学是日本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私人企业中, 科研机构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此外, 较大的公共组织和私人企业都有自己的专门研究部门, 其数目无法准确统计。
(四) 为发展科学技术而大力投资
大力投资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途径。日本政府和人民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 并且下了大力气。到80年代, 日本进一步提出“技术立国”的口号和政策, 官方也随之大幅度地增加科研投资。除此之外, 私营企业对科技研究的投资总额比国家还大, 占全国科研经费总额的70%。在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中, 日本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费超过了其设备投资, 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五) 积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
战后日本科技迅速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 日本政府把“吸收性战略”作为坚定不移的国策。具体说来, 主要是购买外国最先进的技术, 特别是基础技术的专利权。日本积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 不但解决了日本工业现代化问题, 而且缩短了日本工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年限, 使日本工业产品在短时间内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日本以牺牲金钱为代价, 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内, 一跃成为了世界技术强国之一。
(六) 着力于国产化
“国产化”方针是战后日本历届政府非常明确并着力追求的目标。在引进技术、设备的同时, 不是盲目照搬, 而是注意在引进后的分解, 进行综合或个别的改良, 制造出具有日本特点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三、日本战后科技政策的演变历程, 给我们提供的启示和借鉴
日本在战后走上了一条适合自己的科技发展之路, 及时的调整了自己的科技政策使得日本的经济和科技从陷入低谷中得以迅速的反弹。这短短几十年取得的巨大发展, 不得不让全世界人民对大和民族刮目相看。现阶段对于我们, 要立足于本国的国情, 选择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科技发展的道路, 要重视教育和人才的培养。把我国的生产与科学技术相结合, 使科学技术能够及时的转化为生产力, 这样才有利于科技与生产的发展, 不要一味的照搬引进的技术, 要具有“输入是为了输出”的科技竞争战略意识。最后让我国科技在世界科技大潮中去搏击、成长, 发展科技的目标始终盯住世界最前方, 才易于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这样迟早有一天我国的经济和科技会在世界科技、经济的竞争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日本的科学技术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得到了飞速发展, 在战败的废墟上, 从一个科技落后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科技强国,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日本通过科技政策的调整与改变, 制定了适合自身科技发展的战略, 使日本成为经济和科技的强国。研究战后日本科技政策演变, 对中国现在与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科技政策史 第10篇
(一) 基于省级政策层面, 构建沿海经济带科技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自2005年提出打造“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战略构想以来, 为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 辽宁统一制定人才政策, 营造了极具吸引力的科技人才环境。2007年, 辽宁省出台《人事编制工作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服务的实施意见 (试行) 》, 对科技人才开发提出了创新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如:对“五点”园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建立“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适当给予一定住房或租房补贴, 积极设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2008年, 辽宁省印发《关于辽宁沿海经济带人才整体开发战略的实施意见》, 提出辽宁沿海经济带科技人才开发的目标及措施, 一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二要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2011年, 辽宁省下发《关于为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政策措施》, 鼓励辽滨经济区五大产业集群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 基于城市政策层面, 结合本地实情全力以赴引进科技人才
在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基础上, 沿海经济带各地政府积极配合, 结合当地实情, 进一步细化人才开发政策, 全力以赴引进人才。2009年, 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朝阳七城市首次联合创建辽宁沿海经济带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确立了区域性联合、一体化共建和人才公共服务合作的发展目标。大连着力实施“大连市海外学子尖端人才归国创业工程”, 2010年共15个高科技人才项目落户。丹东市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 在科技人才引进和开发上实现新突, 编制《丹东人才项目需求目录》, 发布了36个高新科技引进项目和27个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引进目录。营口市“五措并举”, 努力寻求新形势下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的创新与突破口, 构建高端人才聚集的优势平台。
二、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科技人才开发的政策经验
(一) 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人才开发经验
作为沿海三大经济区之一, 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人才开发的典型特征是各地区间有效协调人才流, 优化区域发展环境。2003年, 沪苏浙三地政府签署《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2004年, 沪苏浙三地和长三角19市召开人才开发一体化会议, 正式签署《关于定期举办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的合资协议》等合作项目。通过不断推进人才开发的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 长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 最终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 科技人才数量、科技经费投入、科技创新产值均为国内沿海开放地区之首, 极大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 天津滨海新区科技人才开发经验
2011年, 天津滨海新区设立首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项目突出“科技”二字, 强调参选者必须是科技技术人员;同年, 实施科技人才领航工程, 并将在收入分配、住房、社会保障、人才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2012年, 新区出台《滨海新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力争到2015年末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15000家, 专业技术人才达50万人, 成为中国北方高端科技人才密集区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沃土。
(三)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科技人才开发经验
2008年2月, 广西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 同年12月, 结合产业布局发布《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2011年, 正式发布《广西“十二五”人才开发目录》, 该《目录》共分两大部分:一是人才需求目录, 涵盖“十二五”广西重点产业与重点领域;二是政策服务, 摘录了广西2004-2010年出台的有关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就业创业、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该《目录》显示, 进入“十二五”时期, 北部湾经济区及桂中地区成为需求的热点地区。
三、政策现实审视与启示
(一) 借鉴长江三角洲地区经验, 推进科技人才开发的区域一体化
可借鉴长江三角洲经验, 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科技人才开发一体化。2007年, 辽宁沿海经济带各城市共同签署《“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人才资源开发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标志着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人才合作开发工作正式启动。但近几年来, 对于人才的共同开发, 除2009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城市首次联合创建区域性专业化人才网站“辽宁沿海经济带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外, 沿海经济带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并未能深入推进。因此, 辽宁沿海经济带各城市可进一步推进区域科技人才开发一体化, 如:就科技人才动态一体化开发过程, 力求实现整个过程诸多环节的一体化, 如预测规划一体化、教育培训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选用配置一体化、使用调控一体化以及人才流动一体化等;就科技人才动态一体化开发保障, 力求实现管理体制一体化、运行机制一体化、法制建设一体化、人才市场一体化等诸方面。
(二) 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经验, 加强科技人才开发的配套政策支持
天津滨海新区科技人才开发的显著特点是多个人才政策相互配套支持。收入分配政策方面, 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 不断完善科技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如对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领军人才和精英人才, 予以个人所得税区财政留成部分一定比例的奖励;在住房安居政策方面, 对各工程引进并经认定的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100万元;同时, 建立各工程领军人才体检休假疗养制度。2012年, 新区结合实际, 进一步修改完善《滨海新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服务的政策措施》和《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为顺利实施滨海新区科技小巨人计划、进一步改善新区高层次人才医疗环境提供政策保障。虽然, 辽宁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为沿海经济带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但相比较天津滨海新区而言, 如何通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才服务体系等多个政策相互配套支持, 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科技人员各提供全方位保障, 仍是一个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三) 借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验, 深入科技人才开发的目录研究
科技政策史 第11篇
摘 要: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是一个动态的演化过程。韩国在仅仅半个世纪内就实现了“汉江奇迹”,如此快速的经济增长都应归功于和政府工业、经济促进政策相匹配的科技人力资源政策。虽然1997年的金融危机使得韩国经济发展陷入停顿,但其科技人力资源政策的及时调整使国家经济走上了正轨。文章在解读韩国科技人才资源政策的发展历程之后,指出该国的科技人力资源政策重点应是在未来发展更加普及与平衡的科学教育、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有劳动力、改善组织文化和社会条件。
关键词: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发展历程;未来走向
一、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将其经济政策重点从农业转到其他行业,并积极推动出口导向型的产业政策。例如,在1962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期间,韩国的经济增长一直是由轻工业带动的,70年代是化学工业,80年代则是半导体、手机、汽车等尖端产业。进入2000年之后,引领行业潮流的则是电信、生物技术等产业。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及时应对了市场对人才需求的转变,即从技术工人到高层次劳动力的转变,成功地提供了各行业所需的人才,最终使国家每年的经济增长率保持在7%以上。
然而,1997年金融危机导致韩国经济低迷与企业大规模裁员,以往的那种由政府主导的开发计划未能达到理想效果。这就导致了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最终造成了高等教育质量的降低,并使科技人员在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条件恶化。这些都使得来自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年轻学生失去了信心。韩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先前政策的不利影响,因此于2004年颁布了支持科学和工程方面人力资源培养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法律,将政策重心转向市场亟需的人力资源发展方面。自此,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演进为更为系统化的两个具体计划:高级计划和基本计划。高级计划作为基本计划的分支,旨在与基本计划的政策方向保持一致,以使得培养出的优秀学生满足市场的需求。
2013年,朴槿惠政府提出“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创意经济”的口号,并将战略重点转向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政府主要定义了创新型人才的五种能力(追求梦想、融合专业、迎接挑战、全球视野、终身教育),并且设立了在创意经济时代培养创新型人才必备的执行任务。这种以创新为导向的经济模式的关键是通过支持个人成长来提高创新型人才的核心能力。这种政策转换显示了国家对科技人力资源政策变革的持续推动。现任政府主要的科技劳动力计划分为首要计划和具体领域计划。其中,首要计划是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创造型经济的动力,包括科技、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在内的10个部委参与。具体领域计划包括:大学创业教育五年计划(2013-2017年),教育部参与;便利化的海外就业(2013年),贸易、工业和能源部参与;为中小企业解决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的措施(2013年),科技、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参与;吸引和利用一流海外人才的计划(2014年),科技、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参与;第三次女性劳动力科技推广和支持基本计划(2014-2018年),科技部、信息通信部和未来规划部参与;第二次全面计划(2013年),以发掘和培养优秀的学生为目标,科技、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参与(见表1、图1)。
低出生率和老龄化等社会趋势、科学与技术的结合、迅速推进的全球化趋势及劳动力的跨国迁移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国家科技人力资源政策的转型需求。由于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出生率和前所未有的老龄化速度,韩国正迅速成为超高龄社会。这样的人口变化将使得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计划困难重重。技术融合时代的来临,使得韩国需要大批具有多学科交叉能力的人才。随着世界经济越来越多地集中到几个区域并集成为一个系统,全球化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韩国现在正在考虑积极吸引和利用高质量的科技劳动力,以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二、未来走向
综上所述,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总是与国家的工业和经济政策相契合。未来的科技人力资源政策将引导国家培养创造性人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发展更加普及与平衡的科学教育应该是政府的首要任务,同时这种科学教育应该使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对数学和科学发展更感兴趣。数学和科学教育课程应该能够提供更多以讨论为中心的课程。培养能力较强的数学和科学教师,现有教师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而要使教师符合任职资格则是一个长期的改进目标。
第二,提高教育的总体质量,同时运用新的方法来确保教学效果。除此以外,还应该强调多学科交叉的教育。理工科学生应该获得广泛的教育机会去了解和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知识,比如人文社会科学。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创新的教育方法(如讨论中心法等)需要进一步被开发和传播。“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MOOC)应能够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
第三,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需要将重点从培养人才转向利用现有劳动力。随着低出生率和老龄化时代的来临,预计韩国在不久的将来会面临科技人才短缺的局面。这将导致经验丰富的工人和女性人才的有效利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从韩国科技人力资源政策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形成了一个特定的模式:当出现新的技术和产业时,政府就会调整政策以加强新技术与产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和供应。但是,这些政策的效果是有限的,因为他们无法以灵活的方式应对迅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因此,韩国的大学需要关注现有劳动力的再教育,以便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劳动力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为行业培养所需要的人才。
第四,韩国应该改善组织文化和社会条件,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创造力。鼓励来自不同背景的人才融入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潜力。改变招聘程序,聚焦人才的创造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方面。总之,韩国未来的科技人力资源政策应该以更灵活的方式来利用劳动力,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和组织文化,支持科学家和工程师充分发展个人事业。
注释:
①②数据均来源于韩国科技评估与规划研究院。
编辑 郭伟 许方舟
作者简介:朴英娥(Youngah Park),韩国科技评估与规划研究院院长;金辰镕(Jin-yong Kim),韩国科技评估与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徐幸我(Haenga Seo),韩国科技评估与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电子邮件:haseo@kistep.re.kr)
广东: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第12篇
《意见》要求, 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将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建立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如, 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持 (责任) 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 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可替代一项纵向课题要求。
“加大职称评审专利指标权重, 将标准制定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指出, 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工作, 将专利服务、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内容纳入评价体系, 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 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