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绿色壁垒范文(精选6篇)
恶意绿色壁垒 第1篇
【论文摘要】 随着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弱,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绿色壁垒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绿色壁垒都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本文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绿色壁垒,对绿色壁垒进行了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绿色壁垒应采取的对策。【论文关键词】 绿色壁垒 性质 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高涨和贸易自由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绿色壁垒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不少人认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新的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另一种壁垒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的确,从目前看来绿色壁垒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巨大障碍,但是,客观的来讲,绿色壁垒并不是发达国家用来对付发展中国家的工具。它对所有国家都有有利的一面,也都有不利的一面。我们应当客观的、全面的来看待绿色壁垒问题,不应只看到它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
一、绿色壁垒的涵义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而我国有些学者提出的绿色壁垒概念,大多是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笔者认为,绿色壁垒是中性的。正常的绿色壁垒是指合理合法的采取贸易措施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而不正常的绿色壁垒即恶意的绿色壁垒,是指以环境保护为名达到贸易保护目的之实的那些措施。
二、绿色壁垒的性质 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使得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绿色壁垒的第一个双重性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它被一些发达国家用来限制他国,其中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和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的屏障,并具有一定的“合法”的地位。另一方面,它在客观上又起到了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任何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的作用。绿色壁垒的第二个双重性质是指,绿色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手段,并非是某一个国家或某几个国家的“专利”。它可以被任何一个国家所采用,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科学技术条件,每一个国家都可以采用绿色壁垒的方法,“合法的”对他国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设置一定范围和一定限度的“障碍”。
三、辩证地看待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1.必须正确认识绿色壁垒的性质,也就是必须正确的区分善意的绿色壁垒和恶意的绿色壁垒。如果进口国是以保护生态、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则可称之为善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应提倡和遵守的。如果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笔者认为这就是恶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2.善意的绿色壁垒对中国贸易的影响。(1)积极影响。绿色壁垒措施有利于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一些产业的环境标准相对提高了,从长期来看对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贸易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绿色壁垒给我国的许多产品创造了新的机遇。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当前,国际市场上形形色色的绿色产品层出不穷,从“绿色食品”到“绿色用品”,从“生态玩具”到“生态时装”,从“绿色汽车”到“生态住宅”、“生态旅游”等,多种多样,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十分宽广。绿色产品具有较大的收入弹性,这意味着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该类产品的需求将会有更明显的提高。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讲,绿色产品将成为21世纪世界市场上主要的促销手段。(2)消极影响。绿色壁垒将会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准入相比,环境对竞争力的影响却更为广泛和深刻。这是因为,受市场准入影响的企业或产品,往往是个别的、具体的;而受竞争力影响的企业或产品则是普遍的、经常的。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产品的环境标准尚无统一规定,因此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要求亦不尽相同,在满足了一进口国环保要求 的同时,可能仍达不到另一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导致出口商品成本的不确定性。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产品的价格低廉是市场竞争的有利因素之一,如果要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要求,就必须投入比发达国家高出很多的资金和人力,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产品的成本,进而丧失价格优势,与直接的市场准入措施有着异曲同工之效。目前我国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力量。据外经贸部的统计,目前我国已有4万家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其进出口增幅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但是,它们缺乏资金,缺乏适用的技术,不易获得信息,不易获得对环境损害小但价格较高、对生产工艺要求也较高的清洁原材料,额外的投资成本和管理成本相对高于大公司,因此,它们对环境措施也更为敏感,更容易受到环境措施的影响。3.恶意的绿色壁垒对中国贸易的影响。(1)首先,恶意的绿色壁垒标准繁琐、苛刻,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其次,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相互报复。由于各国实施绿色壁垒的目的不同、对国际标准的理解不同以及必然涉及到经济贸易利益的得失,由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甚至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2)加剧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移动。由于我国存在环境保护标准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不健全、环境保护市场准入门槛低等问题,在发达国家纷纷提高环境标准推行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必然会造成低环保标准的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市场。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引进大量的外资,发达国家也可能借机通过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这不但会损害我国消费者的利益,也将给我国的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长此下去,对外贸易将形成恶性循环。
三、政策建议 1.加快环境标准建设,建立自己的绿色保护体系。目前,发达国家一方面制定各种严格的环境标准,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或其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则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建设相对落后或不完善的情况,将其产品和一些在本国受到禁止的污染项目推向发展中国家。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起自己的绿色保护体系,防止我国的产品和一些弱势民族产业遭受发达国家的打击。我国在制定或完善环境标准时,应在符合国情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ISO系列标准。条件暂不成熟的,也应尽可能地向国际标准靠近或与之相匹配。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本国国内市场,防止境外污染项目或产业向国内转移,另一方面还可避免因标准不同而导致我国产品出口受阻。并且,这种建立在国际标准基础上的环境标准也易得到发达国家特别是WTO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承认。2.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和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保护我国贸易企业的公平贸易机会。给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以优惠待遇,是WTO关于发达国家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之间货物贸易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如“贸易壁垒委员会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和贸易上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其在一定时期难以履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特殊情况,在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提出请求后,经审议可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应当承担的义务。”但是,这些待遇的实际获得还须发展中国家的极力争取。因而,我国在与贸易对象国进行贸易活动中应主动提出关于享受前述优惠待遇的问题,据理力争,并应合理利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保护我国的外贸利益和企业的公平贸易机会。3.科技创新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考查一下发展中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产品,不难发现,多数都是一些科技含量较低、缺乏创新的传统产品,如农副产品、针织服装、日用品及家用小电器之类。这些产品,进口国不仅能够生产,而且可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很显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进口国自然就会利用WTO给予成员国的权利条款,设置各种壁垒以限制进口。但我们鲜见有哪个国家会对尖端技术的产品设置壁垒,反而倒是出口国本身限制其出口。由此可见,拥有领先世界技术的产品是不怕、也不会受到什么壁垒的。所以,对更多的传统企业来说,突破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则是科技创新。老产品必须要有新创意,要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质量水准、新的环保功能和新的服务形式。任何一个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环保性能优越、又为市场所需的产品,才有可能无壁垒之忧。
参考文献: 卢授永季鸿殷程鹏:“绿色贸易壁垒若干问题的探讨” [J].重庆环境科学,2000,(6)汪国红:“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对策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6,(1)柏建华,“消除绿色壁垒参与国际市场竞争”[J],市场经济研究,2002,(1)魏婷:“绿色贸易壁垒挑战中国”[J],商业研究,2001,(11)
恶意绿色壁垒 第2篇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遭退的现象屡有发生,其实是受到了“绿色贸易壁垒”的阻挡。具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我国因遭遇“绿色壁垒”损失的贸易额达70亿美元只巨!
关键词:绿色壁垒 贸易保护
一、诠释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它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对外国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起因于全球日益严重的生态灾难。在初期绿色壁垒的形成主要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安全的要求;同时,消费者环境意识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也促进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
绿色贸易壁垒产生和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后,作为主要贸易壁垒形成的关税逐步降低,同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逐步拆除。因此,用传统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
于是,贸易与环境这两个原本在贸易史上不相干的问题被一条绿色纽带捆绑在一起,绿色贸易壁垒就出现了。上世纪的最后5年,以1995年世贸组织专门成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为标志,这标志着国际贸易舞台上不再扮演年轻的配角,而使跻身重要脚色行列。1999年11月30日,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贸组织第3届部长会议上,各成员国就环境与贸易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这是环保这道绿色贸易壁垒从此成为世界贸易中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推新国内PPM标准及其他标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强制性绿色标志、强制要求ISO14000认证、烦琐的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以及要求回收利用、政府采购、押金制度等等。
从上世纪最后几年起,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加快,绿色壁垒——这个外贸领域的新名词开始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它涉及的不仅是农副产品,还覆盖到纺织服装、鞋革等多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前三四年中,我国就至少有价值200亿美元的商品因不符合贸易伙伴的环保要求而惨遭退货。
二、绿色壁垒,必须跨越的一道坎
许多国家对我国的产品限制与打击也常常采用关税壁垒的方法。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壁垒逐渐取消一度让国内很多企业和行业非常乐观,特别是一些产品出口大、对外依存度高的行业和企业,天真的认为我们的产品可以长驱直“出”。然而,绿色壁垒的不断出现和扩展,却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出口受到很大的限制。环保“软肋”已被集中,我国产品原有优势的发挥就受到很大限制。即便明知有些做法纯属恶意刁难,也徒唤奈何。
中国化工网总裁孙德良说,虽然国内有数百家生产染料的企业,但环保型的活性染料的企业有6成以上被德国巴斯夫等国外大公司所控制,其价格相当国内企业的两倍。由于国内企业的性能不够稳定,纺织品出口企业还是忍痛花高价买进口染料,我国纺织品的原有价格优势就岌岌可危。
绿色壁垒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最后一道坎,也是最后一道难关。
有人说,从发展国家看,绿色壁垒是一度绿色的、听起来很美的墙,横亘在本来就是崎岖的国际贸易之路上。因为她美丽所以不可能像拆除关税壁垒那样拆除它。我们的最好选择是把壁垒看成桥墩,在脚下与壁垒之间建筑一座绿色的桥,上得去桥,到达彼岸。
当前,许多企业的环保意识还停留在污染的末端治理上,有些企业甚至对末端治理也不重视,更有甚者把希望寄托在拿一个什么国际证明上。殊不知,在一些发达国家,治理已经从末端治理、生产过程污染治理这两个阶段,进入从产品设计到废气回收利用再生的第三阶段。如果在绿色壁垒面前,停滞不前或者等待观望,结局也许只能是死路一条。
三、绿色壁垒的成因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大力推行绿色壁垒,既有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也有深刻的经济原因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原因。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人们的价值观念由重视物质价值转向以强调非物质价值的绿色价值观,消费观念也有对产品的特定需求转向产品给人带来安全健康等隐性需求需要上来。消费者绿色消费心理的形成,带绿色产品的偏好和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中对绿色产品的崇尚,从而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对进口商品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设置贸易壁垒,限制和禁止某些商品的进口。
(二)政治原因。当今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出现与环保和政治的结合密切相连,也与西方推行绿色政策息息相关。在西方工业化国家中,以保护自然资源为口号的绿色环保主义行为最初只不过是一种自发的社会现象。但在20世纪60年到以后,很快就发展为一种运动。各种绿色组织和绿色政党相继出现,逐渐形成一股强大的不容忽视的政策势力。日本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以21世纪新地球为题的绿色百年行动计划。欧盟增加对环境保护研究和发展环保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加快绿色能源、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争当“世界绿色革命的带头人”。由此可见,在西方环保和政治相结合的过程中,选民的热情加上政府的决心,使环境问题成为一个日趋重要的政治问题,并被波及到经济贸易领域。
(三)经济原因。冷战结束以来,经济竞争取代军事竞争成为国际竞争重点。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取得胜利,各国大力发展经济,以求在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和在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加强,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发达国家必须在国际竞争中寻找新的突破口。鉴于各国和各地区的环保标准参差不齐,环保水平高低不等,而这些因素又制约着各国或各地区产品成本这一事实,发达国家利用拥用的先进的环保技术、较高的环保标准、环保资金充足等有利条件,在产品环保标准上大做文章,动辄以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达不到其环保标准价以限制或禁止,从而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成本。发达国家这种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产品竞争力而设置的贸易障碍,使贸易壁垒的以形成的深层原因。
(四)谈判原因。绿色壁垒的形成和发展,也可以从WTO相关协议中找到其存在的合法性。1994年签订的《关税总协定》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赋予WTO成员方以“环保例外权”即各成员有权以“保证人民、动物生命或健康”或“有效保护可能枯竭的天然资源”为由,而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以该条款为基础,1994年《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动物检疫措施协议》都赋予各方为保护环境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
WTO将环境保护作为自由贸易的例外条款,其目的使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促进贸及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这并无可厚非。但自仔细分析WTO中的某些条款,就可以发现其自身规定的缺陷。首先这些条款强调了成员方的环保例外权,这就是所有的绿色壁垒能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不论其真正的目的何在。其实,这些条款有极大的解释空间,使这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弹性,其结果是很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行的WTO某些贸易法规条款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壁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可乘之机。
四、面对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农业首当其冲
由于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农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极为密切的关系,绿色壁垒必然对农产品产生重大的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其影响将愈来愈深入、明显和直接。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比较发达,资金实力比较雄厚,技术比较先进,环保意识也比较强,环保的水平也比较高,环保标准也就更为严格。发展中国家由于诸多方面的限制,其环保水平和标准在近期内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由于各国当前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根据各国国内的环保水平和标准来设置的,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比较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却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往往被拒之于发达国家国门之外。因此,这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国际环保标准是极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的。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的过程和方法、包装贮运、组成成分及性能等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利于环保的因素。这些方面造成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禁止进口、退货和索赔的案例非常之多。
(一)、我国农产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较严重的影响:
1.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 我国冻鸡因不符合欧盟卫生检疫标准,欧盟已决定从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进人欧盟市场。1998年9月,欧盟兽医专家考察团来华考察后,在对我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加工厂考察的报告中认为,我国的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可能继续禁止我国向欧盟出口禽肉。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最新的“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无疑会增加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日本的“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使我国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类产品遭到禁止。
2.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我国许多产品由于苛刻的技术要求而无法进入国际市场。例如我国牛肉就不能进入欧盟市场,猪肉和牛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龙眼、柑橘、苹果、香梨均不能出口美国。
3.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量 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l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使我国一些商品因未达到要求而遭退货。
4.包装 1998年,我国输美木质包装由于含有天牛而受到限制,随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对我国木质包装进行限制。
5.保护动植物物种 l995年,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宣布对中国的虾类制品实行“自动扣留”,其原因为我国的渔船上没有装有海龟逃生装置,危害了海龟的生息。这使我国冻龙虾出口额由1995年的l203.9万美元减少到l997年的23.8万美元,冻蟹虾同期由23.8万美元减少到2.4万美元。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策略
我国农业环境的破坏主要是由于工业排放的“三废”、污水灌溉或用被污染的河水灌溉、大气污染、化肥用量过大、施肥方法不当以及农药等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造成的。其主要原因为:环保意识不强;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技术水平低;经济实力较弱;经济制度不完善(包括资产产权不清晰、产权不完全、资源市场无或薄、市场竞争不足、产权主体缺乏积极性和能力、政府干预不力或失灵等)。为此,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对农民和农村基层工作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除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文艺等手段以及正规环境教育外,要有计划、有步骤、大规模地培训农村骨干力量,为环保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成立和加强环保机构 当前,应加强县级环保部门的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环保站。环保机构应配置懂环境、经济社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应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3.制定完善农村和农业环境管理技术标准和监测信息系统,为农业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今后应建立以下标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程、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及分级、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生态农业经济标准、生态无害化生产模式与技术评价标准、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标准、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方法技术指南、农业生态监测指标及方法等。同时应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开发农业环境信息库以及时提供农业环境的变化状况与信息。
4.严格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要认真贯彻实施与农业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5.制定和完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建立农业环境管理制度
6.积极加强国际合作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借鉴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有效的农业环境管理制度,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利用外资发展环保型农业,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并与各国签订互认协议以取得我国农产品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为消除绿色贸易壁垒服务。
7.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有关的环境法律规范、技术标准、限制措施及绿色贸易壁垒等进行系统研究 一方面要借鉴有关经验和总结有关教训,另一方面对其不合理的保护要制定有关对策并依据有关国际规则和惯例据理力争。
五、面对绿色壁垒我国外贸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中国外贸企业现存的问题
我国的外贸出口企业只一味地将外贸出口受阻完全的归咎于对方的责任,这样看未免有些牵强,不排除有些国家为了实施贸易保护而故意提高绿色标准来限制进口构成绿色壁垒,但回头看看我们的企业是否存在问题呢?不言而喻,面对日益猖獗的绿色壁垒我们的外贸出口厂商存在不少问题,30%的企业认为跨越绿色壁垒的主要困难是信息不灵,38%的企业认为缺乏可以到达对方指标要求的解决方案,37%的企业认为资金短缺阻碍了技术改进与认证,许多企业也反映,由于原材料供货企业和加工出口企业多种经营体没有合为,所以产品质量缺乏全程控制。
1.缺乏绿色意识
我国许多外贸企业绿色意识薄弱,经营理念落后,在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上没有绿色观念,以致产品达不到绿色品质要求。比如在农牧产品出口上,我国遭受的绿色壁垒尤其为严重,可大部分生产这类外贸企业仍盲目的使用青霉素,氯霉素等一些禁用抗生素药品,另外,由于管理不严,用药量不规范,停药期不足等现象时有发生,结果出口这些产品不免遭受绿色壁垒。我某外贸冷藏厂是一家加工肉食兔为主的企业。每天都有近百吨的血水合散发着臭气的兔内脏排放到周围环境中,由于缺乏绿色环保意识而治理环境未能列入日程,脏水不断增加,导致周围环境不断恶化一个食品出口厂企业周围竟闻不到花香,看不到绿树。国外客户见到这副与出口食品不相应的厂区面貌望而却步,该企业多次商检申请都被外商拒绝,理由就是产品在这样的生产环境不可能达到绿色健康标准,结果导致大量产品积压。2.企业信息不灵
由于各国绿色品质标准不同且繁多,同时许多外贸信息系统不完善,所以对许多绿色标准不知晓不理解。我国外贸企业曾出口一批瓷器到美国,因包装中使用稻草而受到美国的查禁,因为美国当时为防治植物病虫害的传入而立法禁止使用稻草包装的包装物,因我方不了解有关规定而被迫花费货物价值的40%请人销毁稻草并重新包装才得以进入美国。又如,日本对服装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作出严格的规定,要求1995年1月1日起加强对进口纺织品甲醛含量的检验尤其是婴儿服装不得检出甲醛,而我国部分外贸企业由于信息不灵导致不知道该规定,继续使用甲醛作为纺织品前处理剂,导致出口到日本的服装因甲醛超标而遭退货,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缺少认证
由于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问题给我国外贸生产与出口企业在应对绿色壁垒方面带来许多困难。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问题给我国外贸企业在生产上缺少应有的绿色设备,绿色生产技术和懂得绿色环保的优秀人才,对产品的检验也缺少绿色检验设备。1992年欧盟对棉布的纺织品制定法规,规定不得含有包括金属、甲醛、氯化物和DDT等农药残留物的共计51件化学品,尽管欧盟是我国棉纺织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但由于我国的棉花原料问题和加工工艺不高,欧盟的这一规定使我国纺织品的出口一度受阻。4.包装问题
面对绿色壁垒的压力,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意识到了产品绿色品质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定的措施尽力使自己的产品达到绿色标准。5.经营体制问题
我国大多数企业仍处于传统的粗放行经营管理之中,采用传统的工艺方法,主要是生产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这样的营销不仅消耗了大量资源而生产大量污染,进而所生产的产品也就不“绿色”了。这种经营上的不整合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产品的绿色品质。
(二)面对绿色壁垒,中国外贸企业的具体对应对策 我们应该在认识和弄清绿色壁垒实质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壁垒对我国企业出口品质影响,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研究,并采取突破绿色壁垒的有效对策。1.加强企业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提高环保意识。
绿色贸易壁垒,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这使得本来处于经济劣势、贸易困境的后者更加雪上加霜。一些贸易大国在国际贸易中单边设立的种种绿色壁垒,无疑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严重萎缩,发展中国家因此将长期处于一种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廉价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和发达国家大量产品的巨大市场的劣势地位上,但是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2.企业要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这类认证对企业是非强制性的,具有公证性质,企业申请认证有利于企业利益和效率的提高。因此,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积极向ISO14000接轨的基础上,在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提高企业绿色意识,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消除、减少产品与服务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主要措施有:
(1)重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IS0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2)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
(3)加强宣传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制度。
3.充分发挥“环境外交”的营销作用。
(1)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环境条款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往往提出过高的环境标准和环保措施,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因此,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2)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国以环保为借口单方面设置的绿色壁垒,或进口国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进口国以隐蔽形式做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口国谈判,或向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起诉。(3)注重“环境外交”策略的运用。外交策略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1997年4月国家商检局邀请欧盟兽医代表团对我国进行考察,确认我国具备了向其出口鲜猪肉、鲜牛肉及肉制品的条件,使得欧盟对从我国进口的鲜猪肉、鲜牛肉解禁。
4.企业要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科技进步。
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科技进步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这支科研队伍不同于一般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研究力量,而是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的交叉结合,它担负着及时辨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重要任务,是企业扩大出口,普及清洁生产的推动者。
5.企业要注意国际动态,打破绿色贸易壁垒。
企业应认真研究国际贸易壁垒的动态,把握其发展趋势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打破绿色壁垒,扩大出口创汇。
(1)加强对国外绿色壁垒的研究。加强对国际及外国绿色准标准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绿色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反复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
(2)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打破绿色贸易壁垒,主要靠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因此,我们应该依靠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争取通过国际标准绿色认证或出口市场的绿色标志相互承认、相互协调,并通过签订条约、协议等从法律上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3)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经验教训,根据出口商品的特点和拟进入目标市场的要求,制定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4)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环境标准而设置的绿色壁垒,我们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提出抗辩,依据环保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还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企业,利用相关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条款,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保证我国的绿色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六、突破对策分析
1.适应正当的绿色壁垒。实施正当绿色壁垒的国家,是出于保护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的动机,它反映了各国对环保的普遍重视,使世界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使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的标志。我们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苦练内功”,提高贸易领域的环保水平以适应之。(1)宣传环保思想,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加大力度执法。由于我国目前经贸领域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要加快促进环境与贸易的协调发展,以便从容不迫的面对绿色壁垒。
(2)顺应绿色贸易的大趋势,跟踪国际市场变化,配制绿色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管理,实施绿色营销。
(3)利用WTO相关协议,在对外贸易中,设置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以保护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对抗不正当绿色壁垒针对个别国家利用其环保技术上的优势,制定过高的环保标准限制某种产品的进口这种不正当的绿色壁垒,我们可以利用国际标准参差不齐的特点,转移出口对象,把产品出口到环保水平较低的国家。善于利用WTO的争端机制。目前,涉及绿色壁垒的国际纠纷大多数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在解决绿色贸易纠纷时,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认定某一绿色壁垒具体措施的合法性时,对其使用的限制条件实际上给与了充分考虑,这是有利于遏制“保护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动 实施不正当绿色壁垒。今后,我们要经快熟悉WTO机制运作,善于利用这一机制来对抗不正当的绿色壁垒,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永忠:《直面“绿色壁垒”》,《经贸导刊》 2003年第11,12期 李志明:《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于绿色壁垒的原因对策》,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2003年第12期 戴飞:《面对绿色壁垒中国外贸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3年8月总第113期
打破绿色壁垒实施绿色营销 第3篇
关键词:绿色壁垒,出口,绿色营销,实施
伴随着加入WTO,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全球自由贸易程度不断提高, 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贸易补贴受到国际自由贸易条约和协议的限定而逐步走向消亡。但目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工业, 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筑起绿色壁垒, 对中国的外贸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 如何跨越绿色壁垒, 实施绿色营销就成为中国政府及企业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及特征
(一) 绿色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 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 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 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 制定烦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绿色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 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 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 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 其后, 绿色壁垒也开始流行。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等, 它是一种全新的非关税壁垒, 对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构成了壁垒。
(二) 绿色壁垒的主要特征
绿色壁垒具有不同于其他非关税壁垒的特征:
1. 制定形式的合法性。
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 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则是以一系列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各国国内自定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依据。
2. 保护范围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 只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贸易均在其保护之列。近年来, 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 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3. 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往往运用各种技术运作上的可能性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或是人为形成极其复杂、不透明的操作程序, 或是利用各国产品标准上的差异, 使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名正言顺地起到保护作用。
4. 实施效果的歧视性。
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绿色壁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着重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生命线型的产业, 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固有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丧失。这样, 发达国家产品比较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 而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却因难以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常常拒之于发达国家国门之外。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绿色壁垒作为一把双刃剑, 对中国外贸的发展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由于中国发展的出口导向经济外贸依存度较高, 而目前中国的环保法规与标准, 尤其是与经贸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还很不健全。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因此负面效应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 影响着中国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一) 作为进口国的正面效应
作为进口国, 我们可以利用绿色壁垒来限制进口, 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价格和竞争力。WTO原则之一就是贸易的自由化, 要求其成员降低关税水平, 而降低关税税率和消除关税壁垒, 势必使国外产品大量涌入, 冲击本国产品。要抵消这种影响, 利用绿色壁垒不失为一种好的途径, 因为其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 形式上的合法性, 保护内容的广泛性和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
(二) 作为出口国的负面效应
1. 对出口市场的影响。
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 它们约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90%左右。2000年, 位居中国外贸出口前五位的主要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中国香港、日本、欧盟与东盟。其中, 中国对上述发达国家的出口合计1 319.5亿美元, 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52.95%。在中国出口的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 包括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 均为世界贸易组织中“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重要成员或活跃分子。而且, 他们的行动往往得到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如果绿色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 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不断将其与贸易挂钩, 使二者密切相连的话, 那么, 中国的出口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
2. 对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
中国的出口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 受环保因素的影响很大。一是受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噪声污染、节约能源、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限制, 无形中增大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入这些国家的困难, 而机电产品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2.3%, 产品附加值较高, 是今后中国扩大对外贸易、提高中国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依托和必然选择。二是由于对纺织品中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止, 中国纺织产品中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止, 中国纺织产品出口和服装产品出口遇到较大阻力。
3. 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绿色壁垒的推行必然会涉及到众多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不节的监督与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学、卫生学等学科的原理全面运用到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中, 从而形成一个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因此, 中国产品今后在流通过程中将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各种检验、测试、人证和技术鉴定等繁杂手续, 并且在包装装璜、标签、广告等方面做出更多更大的适应性调整。这样, 中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度上升。
三、实施绿色营销
目前, 中国的绿色产品出口额约为2 000万美元, 仅为日本的4%, 美国的1.6%, 许多产品的出口因“绿色壁垒”而受到冲击。如何打破绿色壁垒, 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重要课题, 其根本在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营销。所谓绿色壁垒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为实现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利益的统一, 企业根据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及同其他市场主体交换产品价值来满足市场需求的一种管理过程。
(一) 从宏观着眼, 奋力推进
1. 应积极建立各级绿色组织, 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 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中国于1993年初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并于1994年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截至1999年底, 中国已有1 000多个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获得绿色食品称号。政府应通过成立绿色产品管理组织, 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进行指导、监督, 对绿色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照顾, 如实行税收、信贷优惠和补助等政策, 使其有序、快速发展。
2. 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制定和完善适应市
场经济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 切实实行污染者付费措施, 使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对于有违反可持续发展目标、破坏性大、污染性强的企业, 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决令其停产或限期整改。同时应加强查处假冒伪劣绿色产品, 确保消费者的利益, 促进绿色消费。
(二) 从微观着手, 狠抓落实
1. 树立绿色营销观念。
绿色营销观念是伴随着全球绿色消费兴起的一种市场营销新思维, 要求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 要注重把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寓环保意识于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 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 大力开发绿色产品。
绿色产品的开发过程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关键所在, 也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企业以绿色需求为导向, 实施绿色R&D及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品牌和绿色包装。在此过程中, 产品的R&D及设计应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弃物的有效处理;产品的生产应做到“清洁生产”;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可循环”、“可生物降解”的要求。
3. 制定绿色价格。
根据“污染者付费”和“环境有偿使用”的现代观念, 企业用于环保方面的支出应计入成本, 构成价格的一部分。同时, 注意绿色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利用人们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 采用消费者心目中的“觉察价格”来定价, 提高经济效益。随着人们对绿色产品认可程度的不断增强及绿色消费日益增加, 企业用于环保的投入将能够得到补偿, 并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1999年12月初, 海尔节能冰箱、冷柜达到欧洲A级能耗标准, 得到权威机构确认, 当地购买海尔冰箱的消费者可得到政府颁发的环保补贴。从长远来看, 唯有绿色生命力的企业才能得以长久。
4. 选择绿色销售渠道。
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选择绿色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具有绿色信誉的中间商, 加强渠道成员的绿色观念教育;设立绿色产品专柜或绿色产品销售公司, 尽可能缩短销售渠道, 减少长渠道带来污染大的可能性等, 逐步建立绿色产品的流通网络, 同时注意这些网络与网点的“绿色包装”。
5. 大力开展绿色促销。
企业应积极参与各种与环境有关的活动, 以实际行动树立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无论在广告、人员推销和营业推广中, 都要表达绿色产品寄托人们消除环境污染回归大自然的美好愿望及本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6. 引导绿色消费。
浅谈国际贸易中的恶意绿色壁垒 第4篇
【关键词】恶意绿色壁垒 防范 国际经济与贸易
当今,随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有关环境的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种大的国际背景为绿色壁垒的形成提供了契机。一些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借绿色壁垒之由,行贸易保护之实,即实施恶意的绿色壁垒。发达国家通过推行恶意绿色壁垒,不但削弱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提高了竞争优势,还可以获得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的美誉。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在设置恶意绿色壁垒方面总是乐此不疲。恶意绿色壁垒阻碍了国际经济的发展。极大地破坏和扭曲了公平贸易的行为理念。因此,恶意绿色壁垒应该受到世界范围的抵制和讨伐。
一、恶意绿色壁垒的简述
绿色贸易壁垒,Greentradebarrier,分为善意绿色壁垒和恶意绿色壁垒,善意的绿色壁垒是应该提倡的,我们反对的是恶意的绿色壁垒。如果进口国以环境保护为名为保护国内贸易,倚仗先进的技术阻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即认为是恶意的贸易壁垒。
二、恶意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
1.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实施双重标准
进口国针对特定国家的产品或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歧视性环保标准,有别于其他国家另搞一套,其目的是进口国为了减少国外商品的进入本国市场,减少对本国商品的冲击,其真正意义在于以严格的高标准阻止特定国产品的进入,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这显然是违背世贸组织中的非歧视原则。
2.苛刻的准入制度
发达国家利用其繁杂的绿色技术标准、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产品检验检疫方面不断增加项目、扩大范围、提高苛刻程度,来自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往往因受制于多项指标技术参数而顾此失彼。发达国家制定的一系列严格且繁琐的卫生检疫制度,实行贸易歧视,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3.繁杂的进口手续
以我国输日冷冻菠菜为例,以前一箱冷冻菠菜到日本一个星期左右就可获得通关,但2004年7月后拖延到了35天,原因是日方新增了原本没有要求的材料审核。而且日方要求输日菠菜必须同时附带大批书面材料,用于记载菠菜从种植到出口每一个环节的详细情况,而这些仅是以通关前让日方判断我国冷冻菠菜是否有资格获得检查,并不代表材料齐全日方就一定会检查。检验检疫部门认为,大量的附加劳动给出口企业增加了成本,以前山东每年出口日本的冷冻菠菜为4万-5万吨,而自2004年7月以来每年1万吨的出口量都无法实现。
4.庞大的认证体系
以日本的制度为例。自2003年起在日本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此外,日本在采取全面禁止进口措施的同时,强化对进口商的处罚,除增加罚金外,还公布进口商的名称。这实际上通过加强对进口商的约束,提高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这些措施的实施必将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造成很大障碍。
三、恶意绿色壁垒的影响
1.恶意绿色壁垒对中国的影响
(1)响我国的对外贸易,使我国贸易产品数额和范围减少。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其制定的环保技术标准是根据发达国家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我国来说,有些是难以达到的。
(2)损害我国的国家利益。一方面近年来,由于部分发达国家实施恶意绿色壁垒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中国不可避免的因为环境问题同发达国际或经济组织产生贸易摩擦,有损中国良好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推行恶意绿色壁垒,在这些国家已经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产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种转移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环境,使我国国家利益受损。
2.恶意绿色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繁琐的标准,苛刻的要求,增加了贸易的成本,不利于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2)由于各国对国际标准的理解不同,必然会涉及到经济利益的得失,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3)由于发展中国家与环保相观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这就是得发达国家有机会将高消耗和污染性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四、应对恶意壁垒的措施
面对国际上日益严重恶意绿色壁垒保护主义倾向,我国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要以开放的视角,哲学的思维,对绿色壁垒问题重新审视和定位,充分利用我国的优势,积极参与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与合作,努力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1.利用WTO的平台,积极对抗恶意贸易壁垒
对我国的恶意绿色壁垒,要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据理力争。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采取双边磋商,谈判解决。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对我国而言,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注重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变耗能大,污染大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3.注意国际动态,打破恶意绿色壁垒
认真研究国际贸易壁垒的动态,把握其发展趋势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打破恶意绿色壁垒。
4.增强环保意识,企业应以长远利益作为出发点
我们应该明确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要从自身找原因,建立和谐社会。企业应将环境因素作为同资本、劳动、资源等要素同等重要的生产那要素。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五、结论
并不是所有的绿色壁垒措施都对贸易发展不利,相反,善意的绿色壁垒能促进国际贸易的良性发展,恶意绿色壁垒才是需要防范的,我国应当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恶意绿色贸易壁垒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机遇,努力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論国际贸易中的恶意绿色壁垒http://class.wtojob.com/class91_24913.shtml2008-01-24
[2]朱京安,杨越。对绿色壁垒的理性及发展走向初探。中国经济报刊网,2005-9
跨越绿色壁垒 第5篇
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3-01-15 农产品出口门槛提高
2002年3月,浙江台州10万亩左右的西兰花被进口国拒之门外,价格从过去的一朵2元猛然跌到1角钱,西兰花变成“苦菜花”;5月,出口到欧盟的蜂蜜因“抗生素超标”而遭到“封杀”;茶叶、鸡腿等产品也因不合格屡被进口国拒收„„据有关部门估算,去年以来,国外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1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每年的出口额仅为100亿美元。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口国提高了农产品的进口门槛!
以茶叶为例,欧盟宣布禁止使用的农药从旧标准的29种增加到了新标准的62种,部分农药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再比如蜂蜜,欧盟提出蜂蜜中的氯霉素不能超过0.1个PPB,也就是说10万吨里不能有1克氯霉素含量;去年1月,日本以去年我国蔬菜有2.8%抽检不合格为由,对我国农产品强化检查了一个月,过去只抽查6种农药,现在要查40多种。越来越多的事实显示:严格的技术标准、复杂的质量认证以及名目繁多的包装、标志和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正在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新的“绿色壁垒”。
专家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关税、配额限制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现在以技术标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健康标准、食品标准、环境标识构筑的“绿色壁垒”,对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
提高标准用好“通行证”
“只有切实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并认真实施质量安全认证,用好认证这张市场‘通行证’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突破贸易‘绿色壁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李怀林告诉记者。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完备的农产品标准和认证程序,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严重滞后,迄今我国已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2000多个,年实物生产总量超过1000万吨,涉及的生产企业也超过千家,但现行的产品标准仅仅45项。再比如,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达56项,德国56项,英国13项,日本64项,而我国迄今只规定了两项农药残留指标六六六和滴滴涕。无标可循、有标不采在我国农产品领域表现得很突出。
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主要为质量体系认证,即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各省市自行开展的无公害产品认证,二是由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三是有机食品认证,目前的有机食品认证主要以国外机构为主。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机构数量繁多;各认证机构执行不同的认证标准,造成通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识别哪些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有些农产品认证没有达到国际间的互认;等等。
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狠抓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产品采标水平,整合利用认证资源和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产品认证的互认与交流,将是我国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程控制健全预警机制
与工业品相比,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环节较多。而且,我国农产品生产总体规模较大,但仍然以农户家庭生产为主,生产种植、养殖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仍然很低,这就给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的组织与管理带来很多困难。等进口国对我国农产品提出新的要求,再去改正、提高、适应就会很被动,甚至造成很大的损失。
所以,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不仅要求生产出的最终农产品要符合标准的要求,强调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要规范。如一些国家要求输入其国内的畜禽肉产品、果蔬汁、水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HACCP体系认证。这里HACCP体系的核心 就是保护食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免受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危害,其宗旨是将这些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保护产品的可靠性,实现“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专家强调,农产品认证不仅要遵循我国的标准、程序进行规范认证,而且还要掌握其他国家农产品法规、标准和认证程序。要尽快建立农产品出口的预警机制,这种预警机制对提醒国内生产企业调整产品开发策略、市场战略都很重要。它能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帮助调整农民的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的标准等等。
专家指出,当前,我们应针对农产品存在的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理顺农产品认证体制,整顿和规范农产品认证市场,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农产品认证制度,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标准、程序和标志,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小组、技术专家小组和专门的机构,深入了解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断跟踪、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农产品的弱点,提出应对措施,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事先告知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防患未然,以改变遇到技术性壁垒无所适从的状况。
原国锋(人民日报)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
摘 要: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市场大门的敞开给我国品种丰富、成本低廉的农产品走出国门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但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构成巨大的挑战,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我国农业如何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通常亦称环境壁垒,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实,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
建立在以环保、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存安全为目的,以科学、公平、公开为原则基础上的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将有利于促进全球对资源和生态的保护,是各国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基本条件。但从绿色贸易壁垒实践看,由于各国对环保、质量与安全等要求的标准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实施中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绿色壁垒往往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难以适应和应对,是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实施中,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由于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演变成一种技术壁垒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从当今国际范围内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六大类。
这些披着形形色色绿色大衣的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形成了巨大的阻力,其对我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绿色壁垒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资源丰富,同时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农产品相比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具有一定的比较价格优势,特别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更是如此。但是,近年来随着绿色壁垒的实施,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提出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健康食品”等,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限量更加苛刻,我国农产品 往往难以满足要求,被禁止出口、退货和索赔事件屡屡发生,这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绿色壁垒制约农产品出口增长。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也正是各类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的的主要使用者,他们推行的环保标准、动植物安全标准以及严格的监测制度和程序,增加了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商的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约每年增长5%左右,加入WTO后本来有望实现增长的迅速扩大,但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大大阻碍了增长的速度。
(3)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技术要求,结果就是日本不允许中国的大米进入日本,欧盟不允许中国的牛肉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美国不允许中国的龙眼、苹果等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农产因技术要求无法进入国际市场,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4)环保标准削弱了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传统优势。在传统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中,中国的花生、茶叶、蜂蜜等产品都处于优势地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提出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等口号,对产品的包装标准也提出要求,中国农产品目前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中国的花生产量本来居世界首位,在对外贸易中曾经与美国、阿根廷一起成为世界三大花生出口国,但是,近几年来却因为黄曲霉毒素含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导致出口量下降,茶叶、蜂蜜也因为含有污染物质出口下滑。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优势逐渐削弱。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而且利用WTO 协议中关于环境问题规定的漏洞打擦边球,实行贸易歧视,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痛定思痛,中国农产品出口多次与“绿色壁垒”正面相撞,说明我国农产品出口亟待掌握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并充分利用这种规则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农产品生产中存在着生产缺乏协调统一、生产者和加工者知识水平低,技术和设备落后、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等自身问题,面对各国严阵以待的各类绿色贸易壁垒,综合来说,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①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农产品出口绿色壁垒预警机制。无论是主要发达国家或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本国贸易伙伴绿色壁垒措施的跟踪报告和研究,有的已建立起成熟的预警机制,赢得了应对绿色壁垒的主动权。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涉外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壁垒通报、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有关信息,使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外国的技术壁垒。
②调整出口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完善农产品出口经营方式,加强农产品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受绿色壁垒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和出经营方式有关。目前,中国出口农产品中初级产品比重大,出口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不高,生产、加工出口没有实现一体化,同世界各国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不够。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通过与其它国家签订互认协议,为中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开通道。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削减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③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农业之路。发展生态农业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发展生态农业首先必须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要改善环境,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的基础条件;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提高农业品种的产出、抵御灾害能力;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得到发展,就能生产出更多高品质、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就可以抵制绿色壁垒的消极影响,增强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
④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通过培育一批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专门性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
⑤加强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备受欢迎,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美国绿色食品从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年均增长20 %,2006 年销售额达到87 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目前 1/ 3 的美国人购买有机食品,几乎所有超市都销售有机食品。德国、英国50 % —70 %的有机食品依赖进口。无公害农产品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它的生产受到严格生产条件及质量安全标准的限制,从而满足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约束条件。为此,我国无论是从扩大出口角度,还是从调整农业产业和品种及增加农民收益的角度,都应鼓励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环保、卫生安全意识,同时要简化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审批程序,减少和规范检测项目,降低监测收费、标志使用费和标志服务等收费标准,减轻生产者负担。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和检疫制度,建立健全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疫病疫情防控体系。
⑥企业应积极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实施“ 走出去”策略,绕过绿色壁垒。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对此,中国出口农产品企业可以在外国开办独资、合资生产企业的形式,不仅可以在外国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当地人才,紧跟国际消费潮流,而且可以利用外国在资金、某些原材料上的价格优势,节约运输成本等多项成本。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劳务输出、技术输出等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变“销地”为“产地”,绕开绿色壁垒。
参考文献
绿色壁垒 第6篇
在当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作为国际经济一体化主要推动力之一,同时,它所带来的各国间的贸易竞争也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在解除了一些国家之间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同时,一些国家为了达到保护本国产业与市场的目的,以SPS协议的支持下,采取了不同于关税壁垒等的措施,其中绿色贸易壁垒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也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主要的贸易壁垒之一。本文以介绍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外国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的绿色壁垒事件为开端,从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三个方面阐述了对绿色壁垒的理解。
关键词:
事件 绿色贸易壁垒
农产品
竞争力
影响
原因
应对措施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活动中一直面临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绿色壁垒,且近几年其范围不断扩大。以下是我国农产品遭遇的事件。
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一般以立法形式翩定强制性的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如德国1991年正式通过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欧盟1991年制定的《关于包装、包装废弃物的 指令》、日本1993年6月正式生效的《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 法》等,同时,还采取了税收优惠等经济刺激手段。出口至美国的陶瓷产品(稻草包装)因与美国植物检疫措施有违而被勒令销毁;甚至因我国一家生产厂某一规格的蘑菇罐头有不符合检疫的嫌疑,而使我国几百家生产厂出口至美国的所有蘑菇罐头全部遭卡关、连已在美市场上销售的也全部被撤下来,其损失是巨大的。
1989年起,加拿大开始对我国出口到加拿大的蘑菇罐头进行批批抽检,并列入进口警告清单。1995年三月,加拿大颁布了关于进口罐装食品的检视议定书,规定不能有一听存在严重缺陷。虽然理论上适用所有的进口商、制造商,但实际操作中对当地产品基本不检,其他国家仅抽检,但对中国则批批检。
2002年1月,欧洲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的进口,这导致中国包括蜂蜜在内的10多亿美元的水、畜、禽等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据了解,蜂蜜产品直接涉及人类安全卫生,各国对此十分敏感。出口至德国的蜂蜜曾经因为不能满足进口方的特殊卫生要求使输往德国的3万多吨蜂蜜不得不停止出运而一度退出欧洲市场。出口至欧共体国家的冻兔肉也因卫生标准不符合进口方过于苛刻的规定要求而被迫退出市场
日本对水果蔬菜稻米等农产品实施技术壁垒。为了阻拦中国对其菠菜的出口2002年4月公布菜中农药残留限量为0.01mg/kg,这项明显针对中国的技术壁垒措施,既远远高于日本蔬菜中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残留量(十倍以上),有大大超出美国欧盟及国际组织标准。诸如此类,在过去的对外贸易中,我国有不少农产品和食品因不符合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而遭拒收或卡关甚至退关或销毁,造成贸易障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在当今的农产品、食品贸易中,发达国家采取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是他们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方面。
究竟什么是绿色壁垒,其产生的原因到底有哪些是我们了解绿色壁垒对我们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前提。以下介绍一下绿色壁垒的相关内容:
所谓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形式,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断发展而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主要表现为对农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和生产环境的质量要求两个方面。
(一)对农产品本身的包装、检验、安全、卫生等要求愈来愈高,从而形成阻碍贸易的绿色非关税壁垒。我国长期以来重视农产品的数量,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对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突如其来的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出现了农产品出口的危机。(二)绿色壁垒也体现在生产环境或生产过程方面。有些产品即使其质量符合国际或地方性的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这类产品也往往被某些国家的绿色壁垒所封杀。这类绿色壁垒有的也是WTO规则所不允许的,但如果一个国家的消费者因环境意识的提高自觉抵制这类产品,产品即使进入了这些国家的国门也没有市场
一、我国农产品面临外国实施绿色壁垒措施的原因:
1.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且我国农业在我国占有重要位置。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向许多国家出口的贸易限制被取消,使我国出口贸易获得较大的发展,许多从事贸易的人员也逐渐增多。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良好的各种自然环境及外部条件使我国农业有其自身的优势,而且我国的劳动力较其他国家地区廉价很多,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价格上占有优势,从而使我国农产品在其他国家占有很大市场份额。这一现象对外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行业产生了威胁。基于这一现象,外国采取了绿色壁垒之一能够在WTO成员国之间实施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国家的农产品行业的发展。
2.政治因素的影响。WTO的成员国之间由于很多壁垒都被取消,实施各种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的余地已经很小了,因此在解决成员国之间政治摩擦问题上绿色壁垒措施就起到了关键作用。绿色壁垒成为了解决成员国之间政治问题的方法。
3.食品安全问题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总体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消费者的高品质的选择也对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有了较高要求,因此绿色壁垒之一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生命健康的贸易措施应运而生。
二、外国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的影响
消极影响:(1)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范围的影响。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实施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较高,而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由于生产水平和条件的限制,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技术标准,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范围减小,成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其影响严重程度表现在第一,检验检疫项目增多,检测标准越来越高。第二,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包括水果、粮食、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第三,容易产生扩散效应。(2)使我国丧失了低成本优势。在生产过程中,我国出口商为了达到外国进口商对我国农产品的技术要求,从而增加投资提高技术、安全标准等。这些标准无疑就使我国投入比发达国家更多的资金、人力,提高了我国的成本,使我国丧失因了我国因劳动力廉价优势带来的成本优势。积极影响:(1)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我国农产品技术创新。绿色壁垒实际上是一种绿色的“高科技”壁垒。由于技术和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它比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更为复杂。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国家,和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落 后,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高新农产品较少。面对绿色经济的发展和外国绿色壁垒的实施,使我国政府不断进行调整,使得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2)为我国农产品发展开拓了一个新的市场。外我国的绿色产业才刚刚起步,与国际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开发绿色产品和市场,使我国能够规避绿色壁垒的同时可以向一个崭新的、符合未来人们要求的产品市场进发,从而扩大了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使我国农产品不再只依靠成本优势,从而我国农产品的发展上了一个崭新的高技术的阶段。
三、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面对的这些绿色壁垒,我国应采取的规避方法,有以下几点建议:
1.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壁垒风险的能力。
我国农村自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产品生产一直处于分散单干状态,农民对农产品的生产都是自主决定,这种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状态使得农产品生产条件和卫生条件较差,农产品的质量更是难以控制,农产品标准的实施也是举步难行。因此,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势在必行。我们可以借鉴德国、法国、奥地利、土耳其等国及我国台湾的“业必归会”的经验,在农产品出口相对集中地区,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并赋予其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由此改善并提高生产质量,解决生产低下、卫生不合格等问题,保证其达到进出口标准。例如日本和韩国的农业协会可以对农户从农资供应到产品销售、从生产到消费提供信息流、物资流、金融流等全方位服务,在日本,农户需要的各类农资由农协统一向工厂订货,并送到农户,而农户生产的产品,由农协到市场销售,销售收入所得存入农户在农协的账户。各国的制度实施现象表明,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立与运营,在提高农业经济实体的生产组织化程度达到规模化、集团化的效益下,还是规避绿色壁垒风险,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重要途径。、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促进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使我国产品标准和相关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将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作为绿色壁垒来使用,而我国由于一直十分重视农业产量而忽视食品安全,我国目前仅制订了137种农药的477项残留限量标准,98种兽药的658项残留限量标准,还有391种农药、155种兽药没有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这种现状经常造成国内合格产品在出口时因抗生素、农药残留等超标而被进口国退回或销毁的结局。因此,缩小我国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与国际要求之间的差距,尽快出台与国际接轨的农药、兽药残留量检测国家标准已是迫在眉急。与此同时,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也是跨越绿色壁垒的关键。、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限制的最大原因,目前,在农兽药的法律法规、农兽药的使用和控制、残留监控等方面,在许多地区尚未建立协调一致的监控体系。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只能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但无法监督农兽药生产厂家,也不能全面掌握流通领域经营的农兽药情况。建立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形成一个系统内较完整的监测、检验、检疫监控体系,改变单纯对成品的检验检疫模式,向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监管与成品检验相结合的模式转化,才能把好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关”。
4、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走品牌战略之路。
绿色营销是一种更重视环境保护的社会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的统一。企业对产品的创意、设计和生产以及定价与促销的策划与实施等,都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力求减少或避免环境污染,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维护人类社会的长远利益,实现经济与市场可持续发展。实施“绿色营销”,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国际市场中提高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参考文献:
【1】李吉明
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绿色壁垒的原因及对策 —— 国际贸易问题 2003(10)【2】 张琳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安徽农业科学 2006 34(22):6016—6017 【3】马进军
入世后中国农产品出口遇到的绿色壁垒及其成因和对策——国际商务研究 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