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采购管理办法(精选6篇)
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第1篇
买方:编号: wpsp-ddd-yyyy-sss
buyer: serial no.: wpsp-(dept)-(year)-(serial#)
供应商: 编号:
supplier: serial no.:
供应商地址: 日期:
address of supplier:date:
date:
产品不含禁止物质保证
warranty of non-inclusion of prohibited substances in products
供应商表示并保证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子公司)向买方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 所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周边设备、附件或包装),并无含有附 表一所载的禁止物质。
supplier hereby represents and warrants that all of or part of its product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peripherals, accessories or packages) delivered to buyer, its subsidiaries and/or affiliated companies by supplier and/or its subsidiaries are free from any of the prohibited substances identified and listed in exhibit 1.
由于禁止物质的存在,无论禁止物质以什么方式存在,对买方产生或引起的任 何及全部损害赔偿、费用、损失、责任和开支,供应商将进行抗辩,并对买方 提出赔偿。
supplier shall defend, indemnify and hold buyer harmless from and against any and all damages, cost, loss, liability and expenses which may be incurred by buyer by reason of, resulting from, in connection with or arising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from the presence of the prohibited substances.
本保证是买方与供应商由20xx年1月1日起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或定货单的补充协议。
this warranty is supplemental to the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s)/purchase order(s) made by and between buyer and supplier commencing from 1st january xx.
注:此中文译本只供参考之用,如与英文原文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作准。
remarks: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is for reference purposes only. 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english version and the chinese version,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
for and on behalf of
<供应商名称 name=“” o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名称 name=“” of=“”>
授权代表人 (authorized signatory
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第2篇
市场营销论文
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
划进行分析
姓名:赵艳辉
学号:06600061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进行分析
摘要: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这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别出心裁地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日前,沃尔玛CEO李·斯科特宣布公司将针对商品包装推出一项改革计划,该计划正式执行的时间表定在2008年开始,目的是当年减少5%的包装材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越来越重要,而这与中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对于沃尔玛的这一举动,我们举双手欢迎。在沃尔玛之后,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跨国企业能对中国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关键词:绿色采购 环境 沃尔玛 和谐社会
财政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这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生活环境质量,关注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是一项利用市场机制来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的环境保护政策,表明了政府本身从采购环节推行环保政策的决心,有助于培养全社会尤其是生产企业的环境意识,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也对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政府采购人员、招标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监督管理人员实施培训和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绿色采购”的顺利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则要严格按照认证程序,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做到认证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某些企业或个人在环境标志上做文章。
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权威人士认为,政府绿色采购也将迫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并进行技术创新,以满足绿色采购提出的资源能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少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要求。同时,政府绿色采购能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加快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国家控制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足以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的消费取向。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与行为会对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供应商为赢得政府这一最大客户,必将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庞大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购买对环境友好的环境标志产品,将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绿色产品。
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别出心裁地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日前,沃尔玛CEO李·斯科特宣布公司将针对商品包装推出一项改革计划,该计划正式执行的时间表定在2008年开始,目的是当年减少5%的包装材料。
从表面上看,沃尔玛的这一决定是将包装是否合格,作为自己选择供应商的一大标准,但以更长远的眼光来看,沃尔玛则是把企业的各项社会责任纳入自己的采购标准,而这次的侧重包装只是整个绿色采购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沃尔玛作过如下测算:减少5%的包装,将减少数以百万磅计的垃圾被运往垃圾掩埋场,还将使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减少66.7万吨,此举相当于每年在公路上,把21.3万辆卡车撤下来;或相当于节约32.3万吨的煤炭,这个计划将帮助沃尔玛节约34亿美元的开支。李·斯科特说:“改进包装意味着减少浪费,更少的使用材料,并且在交通、制造、航运和存储方面节省资源。
为执行这一绿色采购计划,沃尔玛设置了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来与世界各地的供应商相对接,并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各种决定传导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凭借其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的庞大的销售网络体系,沃尔玛将采取终止订单的方式,向供应商表明执行企业道德标准的重要性。
这个全球采购标准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通过验厂程序来检验为沃尔玛提供产品的工厂,是否符合沃尔玛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这些早在1992年就开始建立的验厂程序中包括对供应商社会责任的各项规定,并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除了侧重劳资关系和环保之外,甚至具体到供应商的后勤管理和消防设施的完善。
沃尔玛的这一独领风骚的绿色采购计划不得不令人拍手叫绝,在企业社会责任被纷纷演绎成“高调合唱”的氛围中,沃尔玛却以务实求真的姿态将企业社会责任贯彻到具体的商业操作中,堪称为中国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
不可否认,沃尔玛设置这一绿色壁垒的首要作用是打造自己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品牌美誉度,但同时,这一绿色采购计划也可以逼迫世界各地的供应商们在社会责任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而这则使得沃尔玛能够提高其社会公益性质,以至于带动供应商践行社会责任竟然也成为沃尔玛的一大社会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是沃尔玛在全球最大的采购地,大量的中国供应商与沃尔玛要做生意。
而从更高远的战略角度上看,沃尔玛的这一绿色采购计划乃是在社会责任方面树立并强化自己的企业标准,可以确信的是,如果这一举措被长期贯彻到底,沃尔玛将在这一方面赢得更大的话语权,届时,能够被沃尔玛认可的供应商将会产生一种荣耀感,而那些被沃尔玛挡在门外的供应商们将不得不面临品牌价值贬损的命运。
供应商被零售商逼迫着完善自己的社会责任体系,这样的零售商绝对是推动商业文明进步的积极力量,所以,我们应该大胆肯定沃尔玛这一社会责任感与商业智慧有机统一的绿色采购计划,正因为它在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又巧妙地实现了自身的商业目的,才更值得我们推崇。
面对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一些国内企业将社会责任简单化为慈善募捐等公益事业的狭隘理解立刻相形见绌;而面对沃尔玛的崇高和智慧,那些依靠渠道霸权而非道义力量对供应商进行盘剥的零售商们,更应该感到无地自容。
因此,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能否成功,关键要看在中国的执行情况。这一方面
会对中国供应商的环保意识有所督促,另一方面也会对中国供应商更加挑剔。这种变化值得国内众多的制造商重视。
那么,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沃尔玛“绿色采购” ?
沃尔玛制定了“绿色采购”计划,对沃尔玛最大供应商的中国企业而言,将产生重大影响。
现在,沃尔玛的这一“绿色过滤器”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在去年,全球范围内有141家企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永久性失去了为沃尔玛供应产品的资格。在中国,沃尔玛也已经对在华工厂的验厂频率也从每年1次提升至每年4次。报了解,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沃尔玛与各地供应商发生对接的部门是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Ethical Standards Department Global Procurement”),在中国有部门经理104位,而其在世界其他地方的部门经理总和不过78位。部门经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验厂,检验为沃尔玛提供产品的工厂是否符合沃尔玛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今年8月,在浙江义乌市的70家企业执行的验厂程序,通过的仅为两家,绝大部分被沃尔玛亮了黄灯,使中国企业有了危机感。
显然,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实际上是对供应链的标准化处理,而这个标准建立在产品品质及其生产过程中固化了的社会责任上。但对于大多数中国制造企业来说,此前关注的一般都只是产品品质这样一个单函数。那么,沃尔玛采购加上“绿色”这样的变量后,对于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呢?
大众评判台
昌先生:长久来看是利好
从短期来看,“中国制造”肯定会受影响,中国一部分无法快速适应的供应商将遭到淘汰;但“中国制造”是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在经过一番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后,相信“中国制造”会夺回其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这也从客观上促使国内厂商要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及待遇。如果企业从长远战略发展的角度来积极应对,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长久的利好。
霍小姐:希望影响力能延伸到更多的行业
沃尔玛绿色计划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因为不仅仅是连锁店本身参与其中,其众多的供货商也包含了进来。沃尔玛对市场价格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它也可以向其商品的生产者和竞争者施压,真希望见到更多的公司能像沃尔玛一样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严海渊: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值得提倡
很赞成沃尔玛的绿色采购计划,也很欣赏他们的长远眼光,虽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也应该重视环保问题,如果放任不管,到头来吃苦的是自己。试想水是不能喝的有毒水,土地是无法耕种的沙漠,那我们将如何生存?所以,用高能耗来生产是走不通的,沃尔玛提高对制造商的要求,加强环保意识,值得提倡。
曹中铭:节约开支,赢得口碑
绿色采购一方面能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能为沃尔玛赢得较好的口碑,增强其在世界各地的品牌竞争力,可谓一举两得。另外,沃尔玛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的标准,对国内那些不规范的企业也是一个促进。
励俊:整合供应商链,降低成本
有句话说得好,“一流企业做标准”。沃尔玛的绿色采购无疑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供应商链,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实施新标准肯定会增加短期费用,但长期来说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中国的制造如果只是OEM而没有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对长期发展肯定不利。
赵文斌:大力支持绿色出口
沃尔玛减少5%的包装材料和把包装是否合格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是基于目前状态下作出的一项措施。在我国出境查验中一直比较重视包装,而且比较好地执行了国际的有关规定,因此,沃尔玛绿色采购对于中国制造以及中国供应商的影响应该不是很大。
随着“Made in China”的旗帜插遍全球,中国商品在沃尔玛销售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保守估计也在60%以上。沃尔玛此举必然给中国的供应商带来巨大压力,因为这意味着供应商在劳资标准、后勤管理、消防设施、环保等方面都必须达到沃尔玛的认证标准。环保及劳动者保护是此项标准的重中之重——沃尔玛专门设有供应商管理部门全球采购道德标准部,该部门60%以上的员工都供职于中国地区,可见沃尔玛对中国供应商在此方面的重视程度。而沃尔玛对中国供应商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审核力度也较以往有所加大。
作为全球生产基地,中国一直以劳动力廉价而闻名,产自中国的商品也以价廉物美而著称。因此,许多跨国企业纷纷把生产基地转入中国。但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中国在劳动者保护方面依然有待加强,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普遍薄弱。对于中国的生产企业而言,如果达不到沃尔玛的标准将是极大的损失,但如果要想达到标准,则意味着成本的大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也许得不到保障。
但是,中国企业应该看得更远一些。因为中国如果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工厂,就必须树立社会责任感,必须保障员工利益。沃尔玛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提出类似的要求。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与其事到临头措手不及,不如练好内功及早准备。
以中国目前的现状,要想加大中国企业的劳动者保护力度和增强环保意识,国际压力比国内法律法规似乎更有效。政府方面颁布了许多关于环保的政策法律,但屡有企业违规的消息传出,有关部门监管时疲于奔命,但效果并不好。从某种意义上讲,沃尔玛提出企业的环保及社会责任标准,对企业的约束力更大,那些达到沃尔玛标准的中国企业也将由此获得全球代工的通行证。其经济利益可想而知,其示范效应不可低估。
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第3篇
1 林产品绿色采购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内涵
1.1 林产品绿色采购与绿色技术创新的概念
关于绿色采购, 国内外学者给出了很多的定义, 如George A.Zsidisin和Sue P.Siferd[2]认为绿色采购贯穿在绿色供应链管理过程中, 从产品设计阶段就要开始考虑;Craig R Carter等[3]认为绿色采购是从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利用角度, 采购部门参与供应链管理的行动。一般通用定义认为, 绿色采购是指政府和企业经济主体就一系列采购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考虑到原料获取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而建立的各种关系, 其中与原料获取过程相关的行为包括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开发、供应商的运作、内向物流、包装、回收、重用、资源的减量使用以及产品的处置[4]。绿色采购用于林业领域即林产品绿色采购。结合林业的特点, 作者认为林产品绿色采购主要是指从木材消费市场入手, 提高木材市场准入门槛, 采购绿色的、以可持续方式生产的木材, 并要求生产商提供相关证明/认证, 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木材及木制品将失去市场。
绿色技术的概念是由Brawn E和Wield D[5]最早提出的, 指遵循生态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 节约资源和能源, 避免、消除或减轻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生态负效应最小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总称。绿色技术创新也称为生态技术创新, 属于技术创新的一种。绿色技术创新是将环境保护新知识与绿色技术用于生产经营中, 以创造和实现新的经济效益与环境价值的活动。绿色技术创新突出绿色观念、绿色产品以及绿色工艺和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强调以绿色市场为导向, 促进绿色技术成果的转化, 要求机制创新以及生产组织方式、经营管理模式、营销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创新的结合[6]。绿色技术创新分为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工艺创新。结合林业企业的特点, 作者认为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要是指林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研究开发各种环保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原材料,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清洁工艺技术, 目的在于减少已产生污染物排放的末端治理技术, 产品在使用过程和使用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无危害, 且易于回收。
1.2 林产品绿色采购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关系辨析
绿色采购推动林业企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绿色采购要求林业企业从采购源头就开始抓起, 主要采购合法的和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木材。从合法的和可持续的角度看, 主要要求林业企业通过森林认证, 即可持续经营认证, 包括森林经营认证和监管链认证。森林认证无疑要增加企业的成本, 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在保持经济效益不变的情况下, 林业企业实施技术创新, 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通过采用绿色技术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满足绿色采购的要求。
绿色采购和绿色技术创新结合是林业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绿色采购强调环境保护和发展可持续性, 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 林业企业产品满足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从长久来说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绿色技术创新要求企业从上到下建立一种新的具有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创新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 要求企业各层级在工作中都明确创新工作的重要性, 把创新作为工作中的大事, 从细节做起, 包含了研发、生产、销售、财务和人事管理等一系列过程。
绿色采购的手段为林业企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了政策参考。推动绿色采购的手段有很多, 有检测和森林认证等等。其中森林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 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包括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营认证是根据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指标, 按照规定的和公认的程序对森林经营业绩进行认证;而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 即从原木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链进行认证。森林经营认证的原则包括考虑社区居民的权利、森林效益、环境影响和经营规划, 而加工链认证则要求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过程都进行环境保护。林业企业在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时完全可以把森林认证的一些基本原则放在创新方案的设计中, 充分考虑森林认证要求, 在满足绿色采购要求下提高创新能力。
2 我国绿色采购和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现状
我国已经开始实施绿色采购, 2006年由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创新驱动是国家的发展战略, 推动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也是政府关注的重点, 比如, 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支持的“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在广州召开;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2011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项目名录》, 对作为引导环保行业发展的主流技术中国政府将加大政策扶持和推广力度, 并以此为标杆加快传统技术的淘汰力度。因此, 绿色采购和绿色技术创新都受到国家的支持, 但就针对林业而言, 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2.1 外部性问题
无论是林产品绿色采购还是绿色技术创新度都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 绿色采购对于推动林业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有很强的正面推动作用, 绿色技术创新对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降低污染有强的正面作用, 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这两者创造了很多的社会效益。在绿色采购下, 企业从事绿色技术创新所创造的社会效益往往很难在市场上转换成经济效益, 同时绿色技术创新要求较高的投资, 林业企业没有实力去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 企业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考虑社会收益后企业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 此时企业可以增加产量, 但是社会收益这一块目前国内还没形成明确的定价机制, 这样企业利润最大化产量没有达到最优。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如果没有政府干涉, 单纯靠市场机制作用, 外部性问题得不到解决, 直接影响绿色技术创新。
2.2 林业企业绿色创新意识不强
林业产业经营者的传统观念认为, 林业产业经营不靠技术, 只要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就可以了。虽然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已使林业产业经营者知道如何施肥, 灌溉, 但林业产业经营者关于绿色技术创新的思想意识还是非常缺乏。中国目前很多的林业生产企业仍以加工和代工为主, 如家具和木制品等制造行业, 没有自主的品牌, 生产过程以粗放型为主, 技术水平不高;一些大型林业企业有了一定生产规模, 生产过程开始精细化, 也有了一定知名度, 但是产品要求不断创新更要绿色技术创新, 而企业还做不到, 这既受到企业领导意识的限制, 也受到企业经营实力的约束。
2.3 绿色林产品市场消费不足影响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符合环保要求、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绿色林产品目前在整个市场上的需求是不足的。据统计, 欧盟等发达国家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欲望还不是十分强烈, 欧美等发达国家除了政府部门公共采购领域形成绿色采购外, 整个市场对绿色产品消费量还不是很充足, 因此发达国家的政府组织纷纷采取价格支持政策等推动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7]。在中国, 消费者采购绿色林产品的欲望更弱, 这一方面是由于绿色产品价格相对比较昂贵, 消费者购买力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中国林产品市场上鱼目混珠, 没有形成规范的绿色林产品市场, 消费者难以辨识;最后国内的消费者还没有形成可持续消费及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
2.4 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人才缺乏
林业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需要大量优秀人才, 目前我国林业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培养, 高等院校提供充足创新人才是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人才保障。但目前国内培养林业生产经营的人才仅有东北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等几所高校和科研院所, 每年提供的人才数量有限;林业科技创新教育也主要在这些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中完成, 其创新水平直接影响了人才的创新思维。高校虽然在不断强调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 但是与企业的实际需求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这就导致了中国的林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需求。
2.5 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还未建立
我国已经制定了《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已经初具规模, 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的林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8]。创新体系包括技术创新、知识传播、知识创新以及知识应用, 涉及创新制度建立、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资源配置以及创新活动的执行。创新体系需要教育培训机构、政府部门、中介组织等密切配合[9]。但是林业创新体系无论是从知识的生产、传播, 还是政府部门的扶持都存在着微观执行方面的问题, 比如, 很多林业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相关的创新体系, 又不能用好政府部门的资源, 而政府在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资源投入也不充足, 主要林业企业和林场的一些创新技术也得不到有效保护, 在整个林业行业还没有建立起一条畅通的知识流通渠道。
3 绿色采购与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机制联动模型的构建
林产品的绿色采购目前主要由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推动。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企业也纷纷开始实施林产品绿色采购政策, 主要的推动力是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绿色技术创新机制就是维护或保障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能够稳步提高的机制, 构成绿色技术创新机制的、主要指推动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活动的各种动力要素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机理, 以及为维护和改善这种作用机理所形成的动力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各种关系的总和。推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需求、外部竞争和技术进步, 林产品绿色采购和企业绿色创新在很多方面都有一致性, 绿色采购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采购又有促进作用。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时把可持续发展和合法性因素考虑在内列入产品的设计范畴, 满足林产品绿色采购要求, 同时从实施绿色采购或绿色技术创新获得的补助可以弥补各自领域的建设或生产。笔者结合技术创新机制的一些理论, 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建立联动模型如图1所示。
在林产品绿色采购背景下,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 可以把决定和影响绿色创新活动的各种要素区分为两大类:企业外部要素和企业内部要素。其中, 企业外部要素主要包括绿色林产品需求、绿色产品市场竞争压力、环保科学技术进步和政府对绿色林产品支持;企业内部要素主要包括林业企业利益、林业企业家精神、林业企业文化、林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企业创新能力[10]。而与以上要素关系密切的外部环境因素则主要有绿色林产品需求度、政府绿色采购体制、社会对绿色林产品消费文化、人才和金融市场等。
总的来说, 林业企业的联动机制可概括为:来自于绿色林产品市场的需求拉力、竞争压力、环保技术进步推动以及政府政策行为的支持力, 都将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企业利益驱动力, 成为作用于林业企业绿色创新的动力源泉;企业家精神通过利益驱动力直接驱动企业主体从事创新, 并通过企业文化的辐射作用和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吸引力间接驱动个人主体从事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则最终生产出市场需求的绿色林产品, 而绿色林产品又反作用于绿色市场、技术、政府和文化环境, 继而引发出新一轮更高层次的绿色林产品创新需求。
4 联动机制下的对策
绿色采购背景下的林业绿色技术创新不同于普通的技术创新, 其不仅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 而且符合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要求, 而生态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外部性, 其受益者是全体社会成员, 因此, 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事。
4.1 企业对策
4.1.1 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意识, 制定绿色技术发展规划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作为对人类环境有重要作用的林业, 其可持续发展更显得重要。林业企业要树立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的思想, 把绿色技术发展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前国内将绿色技术创新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企业还很少, 而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企业家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不要光顾眼前利益。可以利用国家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机会, 做好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规划。
4.1.2 结合绿色采购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加强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绿色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的内容很广、投入也大, 林业企业可以结合绿色采购的技术要求, 如白河林场、宜家家居等这些企业已经通过了森林认证, 可以结合森林认证的一些好的做法, 在此基础上发展绿色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可以节约资金, 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发展绿色技术, 加强在发展绿色技术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积极申报专利, 通过专利保护逐步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4.1.3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合作, 实施技术联盟
对林业企业来说, 绿色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很重要的。林业企业可以通过缔结技术联盟的形式来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效率, 突破企业现有技术基础、人才等因素对绿色技术创新的限制, 如与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合作创新就是一种合适的创新模式, 这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具有较好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 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 是企业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林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 既促使科研成果走向市场, 又帮助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 实现绿色技术产业化。
4.1.4 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管理体系
林业企业把林产品绿色采购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联合起来, 建立共存的管理方案, 推动企业内部绿色创新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企业的内部绿色管理能力和供应链绿色管理能力。在内部管理上, 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 了解客户或国外市场上关于林产品绿色采购的最新动态, 建立起相应的内部运行机制, 即对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把其中一些内容转化为产品绿色技术创新的考核指标[11]。在林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上, 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合法性的原则设置考核指标, 并加强监测手段的技术创新, 在运行过程中要把可持续发展绩效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融入到对合作伙伴的有效管理中, 必要时要对其提供培训, 以提高其绿色供应水平。
4.2 政府对策
4.2.1 建立完善的林业绿色技术创新投入机制
结合林产品绿色采购, 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林产品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加强林业自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 转变传统的科研模式, 建立健全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投入机制, 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 加大科研管理制度创新, 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不断提高创新能力[12]。鼓励林业企业开展各种类型的产学研合作, 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 促使企业真正成为林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
4.2.2 对绿色技术创新提供经济刺激
政府的经济刺激对技术创新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国《森林法》要求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基金, 用于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进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 这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投入基金保障提供了依据。政府可利用这个基金对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林业企业实施价格补贴或财政补贴, 以补偿林业企业在实施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增加的支出。
4.2.3 积极构建国家林业绿色技术创新平台
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国家创新平台给予强有力的支撑。我国林业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其间外部因素起的作用很大。“十二五”期间, 国家将加大林业科技平台建设, 可以充分考虑把绿色技术创新放入平台建设中, 建立国家层次的林业绿色技术研发体系、生产设备和评估监测技术体系等;建立起林业绿色技术创新信息库, 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让企业了解国内外林业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最新发展动态, 降低国内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的学习成本, 提高创新效率。
4.2.4 加大绿色宣传, 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推动林业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市场。目前林产品绿色采购在中国还没有正式开展, 广大消费者对绿色概念认知不足、对产品绿色度的有效识别能力也不够, 很多消费者还是从新闻网络和电视上了解到相关信息, 并认为这些跟自身的关联度不大。政府需大力宣传绿色消费的观念, 提高人们的绿色消费意识和对绿色的认知, 同时应当尽快制定出台一些鼓励购买绿色林产品的政策及其实施细则。
摘要: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 绿色采购得到很大推广, 又由于林业的特殊作用, 林产品绿色采购意义更加重大。林产品绿色采购与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有很强的互动关系, 通过对林产品绿色采购和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概念界定, 分析林产品绿色采购与林业绿色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 研究目前中国绿色采购与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现状, 建立绿色采购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机制联动模型, 并提出在联动机制下政府和企业的对策。
关键词:绿色采购,林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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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还需绿色采购 第4篇
当然,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是绿色采购。绿色采购是响应政策号召,促进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手段之一。以绿色采购为调控手段可以说是促进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绿色采购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通过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积极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这是由采购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责任和政策功能。
从相关规定上看,《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不节能环保或者生产过程不环保的都不能采购。对于政府绿色采购,财政部与环保部共同协作,相继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引导和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从执行现状来看,绿色采购的意识已经逐步深入到各个领域,绿色采购金额也在不断增加。如世界银行,据了解,2010年使用世界银行贷发资金进行的绿色采购达252亿美元。在世界银行自身的采购过程中,每年有5亿美元的金额与绿色采购相关。不仅如此,世界银行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对项目提出了环境评估;在招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绿色采购条款,包括评标标准。
虽然绿色采购的执行力度和规模越来越大,但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阻碍。例如,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如何落实,绿色采购标准如何统一等问题。为此,我们只有改善大的政策环境,才能进一步要求大家提高绿色采购意识,进行绿色采购。我们认为,绿色采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采购时要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采购门槛,让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了解采购方的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去改善产品的特性及功能;二是设立绿色补贴机制,企业在研制和生产绿色产品时的成本会比以前有所提高,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就需要一套完备的鼓励政策和资金,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绿色产品;三是完善电子化采购系统,通过电子化流程,对绿色采购进行透明式监督,并最终审核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标准。
(供稿单位:中国金融学会金融采购专业委员会)
相关链接
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第5篇
中环协[2010]37号
关于征集《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国绿色采购制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等绿色管理体系,使企业真正做到发展低碳经济,同时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消费者采购使用环保、节能产品提供权威依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决定联合有关单位组织编制《绿色采购指导目录》。
《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将汇编绿色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专家文章、典型案例等,指导环保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纳入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绿色采购;全面和有侧重地介绍国内外环保节能产品评价认证体系的管理办法、受理范围、申报流程等相关事宜,推动不同认证体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借鉴;严格筛选、分类收录经由各权威机构认证通过的环保节能产品的经典案例,通过系列媒体报道、产品推介等宣传活动,引导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采购使用。
为推进《绿色采购指导目录》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向有关单位征集和筛选典型案例,望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目的
典型案例的征集,旨在汇集企业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等绿色管理体系建设的经验材料,汇编政府采购及各行业机构绿色采购的政策标准和经验,汇总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评价体系,为国家有关部 1 门完善绿色采购机制提供参考,为采购单位实施绿色采购提供参考标准,为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有效参与绿色采购提供指导和经验借鉴;同时,通过案例的解析和传播,大力弘扬绿色管理理念,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宣传推广优质的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二、案例申报条件
1、产品生产企业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特的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等绿色管理体系; 3)申报产品已获得其所在行业的相关准入资质或认证。
4)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2、流通型企业,除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技术条件:综合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和商品采购等核心技术突出,导入了MIS(管理信息)、EOS(电子定货)、POS(销售终端)等系统,经营作业的标准化、程序化程度比较高;
2)具有独特的绿色采购、绿色销售或绿色物流等绿色管理体系; 3)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3、政府采购部门及行业机构申报条件:
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采购部门及市级(含市级)以上行业机构方可申报。
三、案例申报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和绿色管理综述附电子版1份,发送到caepi2009@gmail.com邮箱),于2010年5月1日前邮寄至绿色采购案例征集办公室。
1、产品生产企业提交材料:
1)《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原件; 2)企业简介;
3)企业绿色管理综述(附件2)(包括从产品设计到原料采购、生产制造、销售物流直至循环回收的绿色管理体制);
4)以下证件之一:专业协会或地方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推荐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环保或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入选政府采购清单或其他绿色采购清单的入选证书复印件;
5)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行业相关准入资质或认证、其他有关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
2、流通型企业提交材料:
1)《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原件; 2)企业简介;
3)企业绿色管理综述(附件2)(包括绿色采购、绿色销售或绿色物流等管理体制文本);
4)以下证件之一:专业协会或地方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推荐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入选政府采购清单或其他绿色采购清单的入选证书复印件;
5)基础性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行业相关准入资质或认证、其他有关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及证明性材料(技术条件证明材料、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部门及行业机构提交材料:
1)《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原件; 2)单位简介;
3)绿色采购管理综述(附件2)及有关的政策文件。
四、案例入选材料审核及费用
入选材料由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筛选,并报编制委员会核定。典型案例作为《绿色采购指导目录》的重要内容,对本次案例的征集、筛选及入编《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均不收取费用。
五、入选企业产品推广方案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适时召开采购项目推介会,并为入选产品颁发证书;
2、入选案例及产品将在《绿色采购指导目录》上详细刊发,并在《中国环保产业》杂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中国绿色之星官方网站()及新浪、搜狐等权威媒体公告和宣传;
3、入选产品通过第三届绿色采购高峰论坛供需见面会集中推介;
4、入选企业及产品,通过行业推荐纳入有关采购、技术推广、项目立项、基金申报等范畴。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莫杏梅 电 话:010-51555016 E-mail:caepi@163.net 具体工作负责单位:北京中环华采咨询中心 联系人:范震 路正华 电 话:010-62985653 传 真:010-62984626 E-mail:caepi2009@gmail.com 官方网站:http:///
附件:1.《绿色采购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申报表
2.《绿色管理综述》编写内容要求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绿色采购 指导目录 典型案例 通知
医院采购科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院采购管理工作,推进院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采供科、财务科、审计科、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计算机信息科、总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招标及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调整医院采购管理规定;指导院内除工程类项目以外的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与药品、总务物资、计算机软硬件及服务类等涉及经济活动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研究招标采购涉及的重要事项;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评标定标办法、评标专家名单等予以审核批准。
(二)医院成立采供科,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招标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拟定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3.负责招标采购事项同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部门等的联系协调工作,上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文件;
4.负责院内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审核招标申请,明确招标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发放招标文件,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登记与审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招标和评标活动,协助合同签订,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第二章 政府集中采购
第三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下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原则上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单台、套、辆等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1万元及以上;
(二)修缮、装饰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
(三)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
(四)印刷、出版单次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及以上;
(五)通用软件及专用开发软件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
(六)医疗设备、器械单台、套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
(以上目录具体按照广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达到其规定限额的采购事项,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政府及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第五条
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属医疗设备类的按计划上报;其余项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采供科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招标工作的领导及院长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
第六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院内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院领导审批→主管招标的院领导审批→院长审批→必要时提请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其中,计划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分管领导审核→设备委员会讨论→院务会或院党委会审定→按程序上报采购。
第七条
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由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科室共同制定,经分管领导、主管招标的领导及院长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公司或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制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制定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无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
第三章 院内采购
第八条
以下采购事项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事项。
(二)货物类单台、套、辆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修缮、装饰项目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印刷、出版等项目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事项,但情况紧急或特殊(如工作完成时限要求紧急,运行中的设备重要元器件更换,应急抢险等),为确保工作需要,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报请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实行院内招标采购。采购金额超过十万元上的,应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第九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零散采购,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一般采取市场议价、询价的方式,由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第十条
院内招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为主要方式,同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跟标采购、定点采购等办法。
(一)竞争性谈判。医院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两轮或多轮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三)询价采购。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或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或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五)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在1年以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六)定点协议采购。
1.对于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点协议采购。由院采供科分门别类,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2.对于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类日常维修项目、日常标识标牌等广告宣传制作,由采供科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维修和广告公司;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3.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依次递补的方式。
第十一条 院内招标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科室向项目主管科室提出采购申请。
(二)项目主管科室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采购计划,会同使用科室一道共同论证,拟定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项目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报分管招标工作的院领导及院长审批后提交采供科。
(三)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主管科室提供的资料,开会研究该项目招投标事宜并确定招标方式和开标日期。
(四)采供科根据招标方式、项目主管科室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配置、质量、交货日期(工期)及付款方式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五)采供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有效资质证件及投标项目相关资料。
(六)采供科组织投标人、评委进行评标。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委与投标人逐一洽谈设备质量、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等。评委经与所有投标人进行谈判,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委全体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由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等专家(代表)组成,必要时可外聘部分专家,分管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评委实行动态管理,每次开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内容抽调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评委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任何人不得泄漏评委名单。
第十三条
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须由医院评标专家、纪检监审科、财务科共同参与实施;采取单一来源、询价、议价等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科室、物资使用科室、纪检监审科、财务科、采供科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等,须院感办进行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招标采购。
第四章 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招标采购纪律规定:
(一)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二)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供货单位的回扣、现金、物品和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三)各使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采购行为,不得干扰招标采购工作。对于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科室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
(四)凡违反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医院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第十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招标事项,应邀请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医院纪检监审科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程序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同时,招标采购活动接受全院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