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精选6篇)
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 第1篇
领导科学
第一章 绪论
1.领导活动是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人来最初的领导活动在原始社会就有了。2.现代领导发展的基本趋势
1)决策工作专门化 2)领导主体集团化 3)领导方式民主化 4)领导方法科学化
3.斯隆——“现代组织之父” 4.孔子——《论语》 孙武——《孙子兵法》 司马光——《资治通鉴》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 克劳塞维茨——《战争论》 5.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人来对领导活动的认识由经验上升为科学。6.现代领导活动及其发展规律是领导科学的研究对象。7.领导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第二章 领导与领导者、被领导者
1.【简答】领导认识的特征:
1)原则性 2)超前性 3)综合性 4)创造性 5)系统性
2.领导的行为方式和特征为标准,可分为原始简单领导、集权式领导、民主式领导、公仆式领导、专家式领导。
3.领导基础主要表现为一种综合影响力。
4.“领导就是服务”——邓小平同志对现代领导本质特征最深刻最精辟的概括。5.从领导要素角度看,领导就是服务,必须要处理好公仆与主人的关系。6.【简答】领导者的特征:
1)拥有职权 2)负有责任 3)提供服务 4)富于创新 5)多重角色
7.【简答】被领导者的特征:
1)服从性 2)受动性 3)对象性 4)源泉性
5)不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较低领导职务 8.什么样的被领导者才是“好的被领导者”?
1)服从领导 2)支持领导 3)监督领导
9.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
1)相互信任 2)相互促进 3)相互支持 4)相互转化 5)相互监督
第三章 领导的职能和原则
1.领导的一般职能
1)引导
正确地规划目标是引导的核心。正确地提出任务是实现领导的中心环节。
2)指挥
指挥一般可采取命令、说服、示范等三种方式。
3)组织 4)协调 5)监督 6)教育
2.当代领导的基本职能:
1)科学决策 2)选才用人 3)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的总原则:
1)党的基本路线原则 2)事实就是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群众路线原则 4.领导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 2)分层领导原则 3)系统整体原则 4)权责一致原则 5)民主公开原则
6)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章 领导观念
1.现代领导的基本观念
1)政治观念 2)人本观念
i.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ii.【论述】领导者树立人本观念的基本要求:
1.强化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2.坚持依靠关键人才的原则 3.树立人尽其才的观念 4.鼓励人才竞争的意识 5.倡导人文关怀
3)权利观念
i.【论述】领导者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的基本要求:
1.对权利内容的正确认识
2.对权力来源和性质的正确认识 3.对权力行使原则的正确认识 4.对权责关系的正确认识 5.对用权监督的正确认识
4)法治观念
i.【简答】领导者树立法制观念的必要性:
1.法治观念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2.法制观念是切实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 3.法治观念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 4.法治观念是保障人权的需要
5)市场经济观念 6)改革创新观念 7)政绩观念
i.【论述】领导者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的基本要求:
1.明确什么是政绩 2.明确为了谁创造政绩 3.明确看待政绩的标准 4.明确怎样创造政绩
第五章 领导决策
1.决策的分类:
1)决策者在管理组织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高层决策、中层决策和基层决策 2)关系到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战略决策和战术决策 3)方案选择:最优决策和满意决策 4)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5)确定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和风险型决策
i.风险型决策与不确定型决策的区别在于。是否实现知道每个方案的各种结果出现的概率。
2.赫伯特▪西蒙提出了有限理性决策模式。3.林德布罗姆提出渐进决策模式。4.科学决策的程序:
1)明确问题,确立目标 2)集思广益,拟定方案 3)分析评估,选择方案 4)实施方案,反馈修正 5.科学决策的方法:
1)德尔菲法——匿名函询法 2)头脑风暴法 3)决策树法 4)试验决策法 6.现代决策体制:
1)信息系统 2)智囊系统 3)中枢系统 7.危机决策要求:
1)快速果断 2)高效准确 3)非程序性
第六章 领导用人
1.人才类型:
1)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理论型人才和实践型人才 2)自身素质不同:发现型人才和再现型人才
3)在社会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不同:组织型人才和操作型人才 2.【简答】选才用人对于现代领导的重要意义:
1)人才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带头者和推动者。2)人才是事业之本,是否正确地选才用人关系到社会进步、国家兴衰和事业的成败。3)人才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正确地选才用人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起着关键作用。
3.人才选拔制度
1)选举制——群众投票表决
2)考选制——公开考试,根据成绩选拔 3)荐选制——推荐
4.人才的任职制度,在我国主要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第七章 领导的思想政治工作
1.【简答】思想政治工作对领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1)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调动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一种重要手段 2)是领导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即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2.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
1)理论教育 2)政治教育 3)公民素质教育
3.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疏导
4.(了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结合业务工作一道做的原则
3)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4)表扬和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5)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6)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7)循循善诱、循序渐进的原则
8)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行政管理、严格组织纪律相结合的原则 5.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1)说理教育法 2)情感交流法 3)个别引导法 4)心理咨询法 5)榜样示范法 6)自我教育法
第八章 领导体制
1.领导体制的特征:
1)根本性 2)系统性 3)规范性 4)稳定性
2.矩阵式领导结构与事业部式领导结构 3.领导的层次与幅度:反比关系
1)领导层次:指组织系统中自上而下地实施指挥与监督权力级差数量。2)领导幅度:指一个领导者直接指挥的下属数量。4.【简答】领导体制的作用:
1)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有序开展的制度保障 2)领导体制是实现领导目标的重要手段 3)领导体制从根本上制约着领导主体 4)领导体制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绩效 5)领导体制关系到组织的前途命运 5.中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变迁:P160 6.领导体制的基本类型:
1)集权制与分权制:根据职责权限的集中与分散程度 2)完整制与分离制
3)“一长制”与委员会制 4)层级制与职能制
7.【论述】集权制与分权制的优缺点:
1)集权制优点:权力集中,政令统一,标准一致,能够统筹全局,兼顾各方;能够统一指挥,容易做到令行禁止,便于统一调度和配置资源,集中力量做大事。
2)集权制缺点:灵活性差,应变能力低,不容易估计特殊情况,不易因地制宜;难以充分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容易使下属对上级领导产生依附性,容易导致独断专行和官僚主义。3)分权制优缺点反之。8.【论述】我国领导体制的改革
1)领导体制改革的原则:
i.法治原则 ii.公正原则 iii.系统性原则 iv.效率性原则 v.民主性原则
2)领导体制改革的内容:
i.领导权限划分的科学化 ii.党政关系的规范化 iii.领导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化 iv.领导制度建设的法制化
第九章 领导者的素质
1.领导者个体素质的基本内容: 1)政治素质 2)法律素质 3)能力素质 4)道德素质 5)知识素质 6)身心素质
2.【简答】提高和培养领导者个体素质的基本途径:
1)重视学习,在读书学习中提高 2)注重实践,在社会实践中锻炼 3)不断自省,在总结反省中完善 4)健全制度,在制度规范中进步
3.【简答】合理的领导集体素质结构的基本内容:
1)梯次的年龄结构 2)合理的知识结构 3)互补的能力结构 4)协调的气质结构
4.【论述】优化领导集体素质结构的途径:
1)转变观念是优化领导集体素质结构的前提
2)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优化领导集体素质结构的基础 3)加强领导集体自身建设是优化领导集体素质结构的根本 4)改革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是优化领导计提素质结构的保障
第十章 领导方法
1.领导方法:领导者为履行领导职能、得到领导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的总和。2.领导方法的重要意义
1)领导方法在领导活动中处于中介地位 2)科学的领导方法是提高领导绩效的推进器 3)科学的领导方法是现代领导的必备条件 3.领导的思维方法:
1)辩证逻辑思维方法 2)系统性思维方法 3)战略性思维方法 4)创造性思维方法 4.基本领导方法:
1)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 2)按辩证法全面性要求办事 3)坚持群众路线 5.现代科学领导方法:
1)系统论方法 2)信息论方法 3)控制论方法
第十一章 领导艺术
1.领导艺术:指领导者凭借自身的影响力,在履行领导职责,完成领导任务的过程中,灵活运用各种领导原则、领导条件、领导方法的技能技巧。
2.根据授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刚性授权、弹性授权、惰性授权和模糊授权。
1)刚性授权:有明确的规定与要求,适用于重大事项的授权 2)弹性授权:只指示一个大纲或轮廓 3)惰性授权:不必要亲自处理的琐事
4)模糊授权:只要求做什么和达到什么效果 3.【论述】提高领导艺术水平的途径:
1)恪尽职守,保持领导艺术的先进性 2)运用现代技术,提高领导艺术的科学性 3)加强素质修养,增强领导艺术的创造性 4)总结实践经验,把握领导艺术的规律性
第十二章 领导作风
1.领导作风: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贯的态度和言行。2.【简答】领导作风的意义:
1)领导作风是实现领导性质的根本保证 2)领导作风是领导影响力的重要体现 3)领导作风是影响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因素 4)领导作风是优化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关键环节 3.领导作风的基本内容:
1)思想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2)学习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3)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4)组织作风: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5)生活作风:;廉洁奉公,艰苦奋斗 4.不良领导作风的主要表现:
1)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作风 2)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 3)宗派主义作风
4)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作风
5.【论述】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的途径:
1)加强理论学习2)注重教育培训 3)完善规章制度 4)强化考核监督 5)优化环境氛围
第十三章
1.2.3.4.5.领导绩效
绩效:指人们开展某项工作或从事某项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效益。
效率:指在单位时间内所完成工作的数量,是取得的工作实绩与所用时间之比。效果:人的行为作用于特定对象和客观环境所取得的结果或直接成效
效益:实施某种活动所产生的价值,即活动的最终成果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简答】领导绩效的作用:
1)领导绩效是领导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2)领导绩效是衡量领导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3)领导绩效是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4)领导绩效是领导发展的驱动力 6.(了解)领导绩效考评的意义:
1)有助于明确领导活动的正确导向
2)有利于强化对领导者及其领导活动的监督 3)有助于推动领导制度的创新 4)有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 7.模拟考评法:
1)公文处理 2)模拟会议 3)即兴发言 4)情境模拟
选择题35’(单选1*25=25’ 多选2*5=10’)简答题25’(5*5=25’)
论述题25’(1*12’+1*13’=25’)案例分析题15’(1*15=15’)
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 第2篇
税法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关键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
1、根据征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
2、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直接税和间接税。
3、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4、根据计税标准不同:从价税、从量税。
5、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普通税、目的税。
6、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价内税、价外税。
三、税法的概念: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利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
四、、税法的特征:
1、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
2、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
3、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
4、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五、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主要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是次要的、为前者服务的。
六、税法的作用:
1、税法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税人的约束作用。
2、税法对税收职能实现的促进与保证作用。
3、税法对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
4、税法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制裁作用。
七、税法要素:税法要素,又称税法构成要素或课税要素,一般是指各种单行税种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的总成。是一国税法种必不可少的主要内涵与抽象概括。
八、税法要素的分类:税法的定义性要素、税法的规则性要素、税法的原则性要素。
九、税法要素包括税法主题、课税客体、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八大部分,其中前三种是主要要素。
十、税法主体:是指依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权利和税法义务的承担着,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两类。税法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驶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征税机关,另一方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以及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十一、征税主体:即享有征税权的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体的一部分。
十二、我国的税收征管管理工作分别由财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部分负责。
13、纳税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是税法学的基本范畴,是税法学基础理论以及税法实践研究的重要课题。
14、纳税主体的不同分类: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是最一般的分类方式。
(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3)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5)单独纳税人与连带纳税人。
15、课税客体:又称课税对象或征收对象,是指税法确定的产生纳税义务的标的或依据。它是区别各种税的重要标志,也是进行税收分类和税法分类的重要依据。
16、税目: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17、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18、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9、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以课税客体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20、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21、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22、定额税率:又称固定额税,是按单位税额客体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或某一税种的某些税目。
23、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合法性原则等,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
24、税收法定的内容: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程序合法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25、税收效率原则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税收的行政效率、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协调。
26、税法解释的概念: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税法解释可以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
27、税法解释的三个基本特性:解释主体的特定性、解释对象的固定性、解释目标的决定性。
28、法定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有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税法做出的解释。
29、法定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30、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人们代表大会常委会,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税法作出的解释。
31、司法解释:是指由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税法过程中对税法作出的解释。
32、行政解释:是指由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就税法的执行向下级机关发布的命令,指导中有关税法的解释。
33、学理解释:是指任一主体依法学理论对税法作出的解释,主要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34、(论述)目前有权解释存在的问题:
(1)根据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税法解释主体权限应有法定性,行政解释的内容不得涉及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基、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收的增加和减免等基本要素。
(2)根据税收公平主义的要求,税法解释的方法必须统一、科学,要使适用于某一人群的规则不会因地区、行业的不同而不适用于处于相同情况的其他人。
(3)根据保护纳税人权利的要求,必须打破行政解释垄断的现状:行政解释中,行政机关既是征税主体,又是规则制定者,角色冲突明显,因此无法兼顾税收征纳双方的权益。
35、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法律解释、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36、税法解释的主要方法有:文义解释法、系统解释法、目的解释法、历史解释法、合宪性解释法等。其中,充分运用文义解释法从严解释税法成为最主要的解释方法。
37、税法渊源:一般是指税法规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税法的效力渊源,也就是说,税法由什么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
38、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9、税收行政法规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法渊源。
40、税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的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及所属具有税收行政管理智能的机关和省级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法定的权限内所作的行政解释。
41、实体税法:即税收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或职责为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税法的形式法律渊源由:税法法律、税法法规、税收规章。
43、程序税法:即税收程序法,是指以保证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者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规定征税机关的税收征管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等内容。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修订,修订后自2001年5月1日施行。并于2002年颁布施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45、18世纪中叶,以亚当斯密的伟大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又译《国富论》)的出现为标志,科学意义上的财政学才宣告诞生。46、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统一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统一税法制度的建立。
47、所谓国营企业利改税,是指国营企业利润上交财政形式的一种改变,即把过去由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的分配形式,改变为国家征税的分配形式,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种及税率交纳税金,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逐步把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收形式固定下来。
48、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普遍建立严格的纳税申报制度。
二、积极推行和逐步规范税务代理制度,鼓励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
三、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把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查。
四、加速推进是受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建立严密的、有效的税收监控网络。
五、适应分税制的需要,组织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两套税务机构。
49、我国现行阶段税制改革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1)积极稳妥得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逐步完善现行税种制度,巩固1994年税制改革成果。(3)应对入世要求,削减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4)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5)推进地方税改革,改革地方税管理。
第二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是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驶税权的税收机关。
(4)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向国家转移的无偿性。
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核心)、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4、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征税主体、纳税主体。
5、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能以税收法律事实的出现为标志。
6、税收法律关系的变革主要由这几个方面: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纳税人的精英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税收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不可抗力。
7、税收法律关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1)纳税人完全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法定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人具备免税的条件。
(4)有关税法的废止。
(5)纳税人的消失。
8、税权:也称课税权、征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利的总称。
9、税收具备的特征:专属性、法定性、优益性、公示性、不可处分性。
10、税权的基本权能: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加征权、税收检查权、税收调整权。
11、税收管理体制:是指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权权限。
12、税收管理体制的三种类型: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集权与分权兼顾型。
13、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权、责、利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三、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原则。第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14、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15、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如何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尚未开征)、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他地方附加。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的税收收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的税收收人包括:(1)鼬增笆弛其中中央政府享有75%,地方政府享有25%;(2)营业税新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釜丽丽企业按照提高3%税率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3)企业所得税,其中中央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部分!甑麦爵享有,其余企业所得税归地方政府;(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其中外资银行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5)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6)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中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面砑诳乖蹶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7)印花税,其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收人的8 8%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1 2%和其他印J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8)证券交易税(尚未开征)。也是共享税。
16、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征税主体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17、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税收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请求回避权、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拒绝检查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索取收据或清单权、税收救济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举报权、第三章
增值税法
1、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3、增值税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
(2)作用:税法具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配置;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具有相互勾稽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4、1984年9月1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同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在我国正式确立。5、1994年增值税改革坚持了以下基本立法原则:
第一,普遍征收原则。
第二,中性、简化原则。
第三,多环节、多次征原则。6、2003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这也是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的重头戏。7、2007年5月11日,选择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
8、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9、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0、如何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意义在于?
二者在增值税法中的地位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智能采用简易方法,不能采用地扣法,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为了即有利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2、哪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具体是指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行为: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具体是指增值税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行为。
1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具体是指其他应征增值税的业务,主要包括(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6)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7)缝纫业务;(8)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14、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而征营业税):(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片、录音磁带母带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戈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F水);(4)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拨)集邮商政部门发行报刊;(6)电信部门(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巨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亨关的电信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7)融资租赁业务(无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8)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于,发放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取得的工本收人;(9)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5、我国增值税率包括了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征收率。
16、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不包括下列情况: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第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三,同时符合下列两种情况: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17、在实践销项税额抵扣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纳税人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第三,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四,纳税人发生了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率。
第五,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18、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具体幅度如下:
第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5000元。
第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第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19、下列情况免收增值税:
第一,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货贷项目进口的设备。
第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第三,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第四,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和学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
第五,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
第六,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赠送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中国境内采购的货物。
第七,中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无偿向受赠人捐赠进口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
第八,中国境外的捐赠人按照规定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
第九,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第十,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疑铂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但是不包括售价超过原值的机动车、摩托车和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税)。
第十一,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其他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和水库移民口粮;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必。
第十二,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
第十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
第十四,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第十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
第十六,血站供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第十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之内,自产自用的制剂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第十八,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经营的废旧物资。
第十九,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二十,边境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其他免税、减免项目由国务院规定。20、(论述)纳税地点怎样界定?
第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分支机构应纳的税款也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耪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需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应当回其机构所在地补开。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向销售地渐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五,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规定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2)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本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批同意。第六,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1、纳税期限: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0日之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之日起5日之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月起10之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从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7日之内向制定银行缴纳税款。
22、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第四章
消费税法与营业税法
1、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具有一下特点:选择性、单一性、灵活性、差别性、多样性、重叠性、转嫁性。
3、营业税:或称销售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营业税具有一下特点:征收范围由较大程度的缩小;简并和调整了税目税率,均衡税负;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可靠;改革了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5、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过渡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第二,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第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
第四,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第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品。
6、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哪些?
第一,生产销售(包括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纳税。
第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7、我国现行法规关于纳税环节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第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除用于连续生产外,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第三,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第四,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零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第六,钻石及钻石饰品的纳税环节自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纳税。
‘
8、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第三,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第四,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第五,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o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o
(4)纳税人进口的货物(含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但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于零售环节征收o
9、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消费税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1日、3日、5日、1 O日、l 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照每次取得的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从期满之日起1 O日之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 O日、1 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之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 O日之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o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 5日内缴纳税款o
10、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销售之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11、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12、营业税的税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自产、销售不动产。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广义上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具有课税公平、富有弹性、不易形成重复征税等特点。
3、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4、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区别对待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大致分为:工资、资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5、如何施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1)施行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施行比例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目: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列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特许权适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6、特别免税优惠项目: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由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源泉扣缴模式和自行申报模式。
8、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管包括了以下几个制度: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加强全员全额管理。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所得税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通过特别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3、1950年原政务院公布了《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最早对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的法规。
4、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就国家行驶税收管辖权划分,包括我国的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项所得和来源于外国或境外地区的各项境外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2)就所得的类别划分,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就是否在业经营所得,包括在业经营所得,也包括清算所得。
5、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6、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卜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7、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8、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予以扣除。
9、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0、不得扣除纳税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1、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自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12、免税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13、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世纪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4、新的《企业所得税》为了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独立交易原则:关联方、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方法及调整期限、成本分摊协议。
(2)预约定价安排。
(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防范避税地避税
(5)防范资本弱化。
(6)一般反避税条款
(7)补证税款加收利息。
第七章
其他实体税法
1、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2、关税的显著特点:
(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国境,(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并自称体系。
3、关税的种类:
(1)根据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出口和过境。
(2)根据关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依据为标准,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以一国是否能独立自主制定税法为标准,可分为自主关税与协定关税。
4、关税的纳税人:是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5、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货品。
6、中国的进口关税税率主要使用最惠国税率,并通过差别税率体现国家的经济、外贸政策。
7、哪些特殊情况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
(1)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2)运送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运送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7、关税的征管制度:包括关税的征收程序、征纳方式、缴纳期限、缴纳地点、关税缓纳、强制执行措施和关税的退还、补征、追征等要素。
8、关税的减免大致可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
9、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10、财产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动产,一类是动产。
11、财产税的特点:以财产为征税对象;是直接税;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财产税可以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调节作用。
12、财产税的分类:
(1)以课税对象的形态为标准,静态财产和动态财产。
(2)以征收范围为标准,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3)以财产存续为标准,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
(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
13、行为税:又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14、行为税的特点:目的性、期间性、灵活性。
15、契税法: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6、契税法的征收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适用权出让、房屋的买卖、赠与或交换。
17、印花税: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18、印花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广、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
19、印花税的纳税人具体可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20、印花税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21、印花税一般施行就地纳税。
22、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3、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价计征的税率12%。
24、车船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25、免征车船税的情况:非机动车;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26、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27、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28、资源税法:是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9、资源税的特点:征税目的主要在于因资源差别而形成的级差收入;采用差别税额;征税的范围较窄;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30、现行的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第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1、税收征管法:是通常所指的税收程序法,是调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基础环节,包括以下内容: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的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以及税收减免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也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就其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在法定时间内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税务管理制度。
4、税款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具体方式。
5、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征收税款。
6、纳税人在哪种情形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又无正当理由的。
7、纳税人担保的类型: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8、税收优先权:特定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力。
9、优先权的特点:法定性、优先性、价值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
10、征收税收优先权的三种情况: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后的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11、税务检查: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物会计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的过程。
12、税务稽查的具体程序: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与立案;税务稽查的实施;税务稽查的审理;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
13、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14、税务代理的特征: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法律约束性、税收法律责任的不可转嫁性、有偿服务性。
15、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代理原则;自愿有偿原则;独立公正原则;保守秘密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16、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17、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以税务争议为对象;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18、税收行政复议的原则:全面审查、一级复议、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卜适用调节、不停止执行等原则。
19、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前提性、恒定性、限定性。
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 第3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出资,评估,隐性出资,知识产权减值
一、引言
众所周知, 我国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第27条确定了知识产权出资可以达到公司注册资本70%的上限, 对比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上限已有很大进步。但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之互联网经济时代, 前述修改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之需求。鉴于此,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法》的修正案 (2014版《公司法》) , 修改了《公司法》的12个条款。其中, 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公司出资所涉条款, 比如第23条、26条修改确定的“认缴资本制”、删除第29条即取消验资的规定等等。然而, 引起笔者深层次思考的却是对第27条第三款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删除, 该条款的删除结合第27条第一款之规定, 我们可以得出2014版《公司法》对于知识产权出资是没有上限限制的结论。
二、知识产权出资无上限的合理性
公司资本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时通过股东合约约定的构成公司初始财产的总额。赵旭东先生认为, “公司资本有以下几个特点:1、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2、资本是一个抽象的财产金额;3、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1]由以上特点可见, 资本来源于股东且经股东出资完成后即脱离于股东财产而形成公司的初始资产, 如何出资、出资多少等等, 这些完全属于股东的自由和权利。公司契约理论认为, 公司是由契约约束或者是一组明示或默示的契约构成, 包含了股东、经理、债权人等公司参与方为实现利益与目的而自愿签订的一系列契约, 正是这一系列的契约构成了公司。这些契约是公司参与方意思自治的体现。所以, 公司法在总体上应属于私法, 公司法的核心部分应当是选择性或任意性规范。从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来看, 其公司法规范也是以授权性与任意性规范为主, 立法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规制仅存在于对构成公司契约漏洞的补充。当然, “公司作为众多契约联合体, 那么必然就存在着一般意义上契约的漏洞和公司契约的特殊缺陷, 这样公司契约内在机制的不足使得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成为一种必要, 但是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应是以保护社会交易安全为限度, 并非要限制或排除私法关系中的意思自治。”[2]
在理论界, 几无争议的是, 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前, 我国《公司法》贯彻的是一种管制主义的哲学立场。然而, 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过程中, 我们看到了越来越明显的自由主义倾向。[3]2014版《公司法》取消了知识产权在内的非现金出资的上限限制恰恰就是符合私法自治、放松管制的立法趋势。
三、可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
(一) 国际条约中知识产权范围及种类
国际条约中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比较繁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工商业领域中的无形财产权作了初步的概括, 工业产权的范围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之规定, 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而根据TRIPS之规定, 知识产权包括了版权及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二) 国外关于知识产权的分类
邻国日本在理论上将知识产权分为三个大的类别:产业财产权也称工业产权、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 (这些权利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产品的产地表示、域名、商号权、商业秘密, 等等) 。[4]美国知识产权传统上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领域, “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 它们都是具有无定形的特征, 并且都是一种非常抽象的财产概念”。[5]
(三) 我国可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出资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到底包括哪些呢?我国知识产权学者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也众说纷纭, 笔者比较认同吴汉东先生的研究, 即把知识产权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创造性成果, 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二是经营性标记;三是经营性资信。其中, 第一类发生于科学技术及文化领域, 第二、三类产生于工商经营领域。[6]按此划分, 笔者理解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大致包括如下种类:著作权和邻接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特许资质、商誉、信用等。赵旭东先生认为, 非货币出资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法定要件:1.价值上的确定性;2.可转让性。[1]确定性, 顾名思义也即用于出资的财产应该具体、明确, 这里还包含了物权清晰没有争议的基本前提;可转让性则指用于出资的财产不仅可以用于转让给公司作为公司的初始资本而且还可以作为公司资产用于再次出让、抵押、抵偿等公司运营之用。对照《公司法》第27条, 笔者认为, 知识产权作为特殊的非货币出资还应有一般非货币出资之外的其它特性。对此, 日本关于现物出资的四要件说倒对我们有很大参考意义:“1.确定性;2.现存的价值物;3.评价可能性;4.独立转让可能性。”[7]该学说第1和2和我国学者的二要件说中1价值上的“确定性”应该相似;4和我国学者的二要件说中2“可转让性”也相似;关于3, 笔者觉得也很有存在的必要。尽管2014版《公司法》取消了验资规定, 但我们知道任何公司在设立时股东之间都要有投资份额约定, 对于现金方式出资的股东如何和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划分股权比例, 则其间必须以具体金额来计算, 也即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是确定其投资人在公司中股权比例的唯一标准。基于此, 笔者认为, 在我国可以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知识产权才可以作为公司出资意义的知识产权。虽然《公司法》没有明文规定, 但这却是在公司登记时的必备条件之一。与2014版《公司法》相配套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修改为: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按此规定, 我国实质是排除了前文所述的经营性资信。究其原因, 也许修法者是基于此类权利难以被评估之出发点。然而, 从会计学角度看, 此类顾虑也许是多余的。国际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按其产生的来源分为权利类无形资产、关系类无形资产、组合类无形资产及知识产权。[8]也即会计学上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方面来看待的, 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是可以被评估的。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第3条之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进一步讲, 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这类经营性资信仍然是可以作为被评估的无形资产对象的。因此, 笔者认为《公司法》第27条第一款已经确定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个原则, 其实质并未排除经营性资信。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亦属于前文提及的违反“私法自治”原则, 既然评估有依据且有评估机构可以出具评估报告, 如何确定入股方式以及股权比例等事宜, 在公司设立时均属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登记机关再给予强制性规制似乎没有道理。《公司法》此次修改取消了知识产权出资的上限, 确实是遵循着“私法自治”的精神而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但并没有对可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范围进行扩展, 商誉等无形资产仍旧被排除在可出资范围之外, 不得不说是进步中的一点缺憾。试想, 如公司拥有强大的商誉资源而弃之不用的话, 这不是阻碍资源的合理配置吗?
四、知识产权出资的具体问题
(一) 知识产权评估的考量因素及原则
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 应考虑以下法律要素:权利人的适格性;权属的完备性;法律保护程度和技术要素、产业要素等。[9]基于此, 笔者认为, 知识产权评估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审查权利主体是否适格;2、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比如在权利异议情形中、权利即将届满至保护期终点;3、是否存在侵权争议, 尤其已在诉讼程序中。
除了上述在各类知识产权评估时都应遵循的原则之外, 当评估对象为不同的知识产权时, 评估时关注的重点也略有不同。以专利权为例, 不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方法选择相应的参数。Cromley给出的专利评估流程涉及诸多专利评估的影响因素。[10]Park则将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因素分为两大类:技术的固有 (Intrinsic) 因素和应用 (Application) 因素。其中的固有因素指与技术本身特征有关的因素, 如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技术标准化情况等。应用因素是指与技术的应用情况相关的因素, 如技术对产品贡献的比例、技术应用的范围、技术应用的复杂程度、技术本身的完善程度等。这种分类综合考虑了专利技术的内在情形和相关的应用情况。但是这种方法没有考虑专利许可或者转让对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的影响, 也没有考虑企业的专利战略等重要因素的影响。
(二) 知识产权评估结果的认定
鉴于知识产权出资不同于现金出资, 如何能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物有所值”?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的需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递增, 但评估结果的虚假问题却一直是笼罩在市场上的一片乌云。为此, 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等非现金出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审查主体规定, 这些都对我国的立法有参考意义的。日本有审计担当者这一角色, 志村治美教授对福冈市及大阪市实际状况的调查, 被选出的都是律师。德国《股份法》第33条规定:存在实物出资设立或者实物接收设立的应由一名或数名审查人 (设立审查人) 进行审查, 并具体规定了包括出具公证证书的公证人和法院指定设立审查人, 并且一般为有会计经验的人士担任。
(三) 难以出具评估报告的知识产权隐性出资问题
鉴于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仅认可部分可以评估的知识产权作为出资, 但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知识产权如商誉、许可权等可以给实体企业带来效益而又无法以此作为出资来对待。因此, 知识产权隐性出资也就自然不可避免发生。德国格茨·怀克等学者认为, “经常有问题的领域就是对实物出资规定的规避, 即虽然形式上约定了一个现金出资, 但根据其约定, 它是如此地与一个交易行为紧密相连, 以至于达到了一个实物出资的经济效果 (所谓的隐形的实物出资)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改革法》首先肯定隐性实物出资是一种合法的出资方式;它同时规定了这一出资的前提条件:用以冲抵货币的实物的价值不低于其承诺的货币出资数额;如果该实物的价值低于后者, 那么他必须补缴两者之间的差额。
关于隐性出资问题, 我国《公司法》没有直接予以规定如何处理, 但司法解释已有所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 (《公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未依法评估作价,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笔者认为, 这个司法解释条款和德国法中关于“隐性出资”的规定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名义现金出资然后以交易形式注入知识产权为实际出资的, 对于其他股东和债权人而言, 必须物有所值, 否则, 知识产权出资人应该补足。
参考文献
[1]赵旭东主编.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2]刘迎霜.公司契约理论对公司法的解读[J].当代法学, 2009 (1) .
[3]蒋大兴.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I[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
[4]李龙.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2.
[5]Arthur R.Miller&Michael H.Davis.Intellectual Property.转引自王先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6]吴汉东.知识产权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7][日]志村治美.现物出资研究[M].于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
[8]陈守忠.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4 (8) .
[9]苑泽明.知识产权融资的风险、估价与对策[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
跨国公司知识管理初探 第4篇
跨国公司知识管理的特点
一般跨国公司都具有规模较大、跨国经营的性质。其知识管理相比一般的内向型企业,具有从战略性、全局性考虑知识资源充分利用的特色。
1、将知识管理提升到战略地位的高度。跨国公司把知识管理作为公司战略的一部分,通过设立知识总监(CKO)职位,将知识管理纳入到组织整体的综合性战略计划之中,一般以制度化方式推行知识管理战略计划。
2、力图使知识的转移达到最优化。企业通过建立知识库,储存和整合获取的相关知识,并使员工容易从中获取。在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中,融入知识,以求缩短生产周期,降低成本。跨国性企业一般依靠团队精神、客户关系和网络设施达到知识的有效转移,并且还采取多种鼓励手段促进知识转移活动。
3、实行以客户为重点的知识战略。跨国公司在起始阶段就注重对客户端的知识管理,通过获取、开发和转移客户的内在需求、偏好和业务情况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对客户了解得越多,就越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4、树立企业员工知识共享的文化。企业使每个员工认识到知识对他们工作的重要价值,使员工建立起对识别、保持和扩展自身知识、知识创新和知识共享的责任感。一些跨国公司把员工之间的知识共享与个人业绩评估体系结合起来。如惠普公司通过各种精神和物质激励手段鼓励员工积极将个人知识转化成企业共有知识,使隐性知识显性化,并将这种贡献放入到个人业绩评价中,形成惠普公司内部浓郁的共享氛围。惠普公司因此受益,其产品也得以不断推陈出新。
5、强调从知识创新开始变革。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是企业竞争优势的现实基础。不同的企业都有其不同的进入知识管理的初始领域,结合自己的经营管理状况开始变革是企业的最佳选择。如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GE)把电子商务引入业务领域,是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带来的知识管理思想改造原来的各项业务模式。是为了及时把握和参与这些变化,通过在销售、购买、投资业务以及内部程序等方面的变化,继续在“更快、更好的使客户满意”方面保持领先,从而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巩固其领先地位。
知识管理在跨国公司中的作用
跨国公司中的知识管理并非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体系,它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1、物流管理中的知识管理。现代企业的物流管理最直接体现在供应链管理上。一般情况下,上下游企业的衔接是建立在知识、信息、能力分布不均衡的平台上。建立有效的知识管理,将达到充分的知识合作、信息合作及优势互补的能力合作,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信息共享,将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创新能力。生产个人计算机的戴尔公司即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零库存”是戴尔高效物流管理的标志,而实现这个目标,戴尔依靠的是知识共享。不具备计算机生产的专有技术,但拥有畅通物流渠道的戴尔,可以使上游企业随时了解其产品的需求情况。因此,上游厂商在戴尔生产基地旁设立仓库,也就不足为奇。
2、客户管理中的知识管理。跨国公司的客户管理与传统的企业销售体系不一样,它是一种网络型的关系,体现企业、客户的互动与合作,企业不仅销售给客户商品,而且提供知识、信息及附加利益。如生产复印机的施乐公司,其销售人员是一年换一个客户。每当第二年时,销售人员就要面对新的客户,其中的知识损失可谓巨大。后来,施乐公司建立了一客户管理系统,其中不仅包含了客户每笔交易的情况,还包括客户的个性、脾气、喜好、习惯,甚至小孩的姓名。如果与客户交往中发生了不愉快,销售人员也必须把事情的背景记录下来,施乐公司派专人负责处理。通过共享系统,施乐销售人员将客户的个人知识变为共享知识,减少了企业的重复支出。
3、公共关系管理中的知识管理。跨国公司经常在远离本土的国家和地区经营,任何对外界公共关系的不当处理,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及本土公共事务中的处理经验、方法,如能及时交流、共享,则可妥善地消除企业面对的敌对环境。对公共关系管理中的知识进行有效地梳理,可保证企业公共关系政策的一致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4、财务管理中的知识管理。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是对跨国公司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但要使财务管理发挥真正的作用,则必须使其达到最大程度的共享。制定完整、完善、准确的财务报表,必须要有业务部门的配合。为保证其准确,要有一定的公开化,要有一定的激励措施,使财务人员愿意贡献自己的私人知识。建立知识库,将使财务信息更完善,财务管理更有效率。
对我国企业的启示和建议
知识管理这一新兴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重要管理模式。作为处于世界经济迅速变革之中的中国企业,不可能也不应当回避这一现实。如何立足当前,去研究和探讨我们自己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是目前的首要问题。
1、树立新的观念,重视企业的知识资源。根据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研究和探讨企业中新的问题,为企业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管理模式不能僵化、固化,要善于接受新思维,新观念。
2、重视知识管理,转移管理重心。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变,知识资源日益成为企业最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企业财富的创造更多地依靠知识。如何有效对这一“新”的生产要素进行管理,以期发挥最大作用?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如果我国企业首先树立起知识管理的观念,转移管理重心,积极探索,很有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知识管理方法。
3、提倡企业创新,增强竞争优势。知识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知识创新,提倡企业成为“学习性组织”。在不断整合旧有知识的基础上,挖掘新的知识。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使用知识管理的模式,促使企业积极创新。
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 第5篇
本课主要考核点是记忆课文作者竺可桢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其在历的地位和主要成就;识记本文所说明的重点是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和“鸣沙”现象的成因,指出沙漠里的一切怪异现象,都是可以用科学道理来解释的;认知本文将说理与叙事结合起来的特点,读来引人人胜,简要说明开头的叙事有什么作用;识别本文主要运用的诠释说明方法。
这是一篇运用科学原理解释沙漠里奇怪现象的说明文。文章着重说明了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和“鸣沙”现象的成因,指出沙漠里的一切怪异现象,都是可以用科学道理来解释的。所以,在学习时,应予注意把握好下面重点内容:
1、写作特色
本文最主要的一个特色是:说理与叙事相结合。这样写的好处是生动活泼,引人人胜。所以这篇科学小品行文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作者把说理同叙事结合起来,在解释沙漠里奇怪现象的成因时,将古今中外人们的耳闻目睹以及经历、感受等穿插在说理过程中,形成近似于叙事性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在叙述事件的过程中介绍“现象”,在解释“现象”的同时不时插入科学道理的讲述,读来引人人胜。
2、说明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了诠释说明方法。这种说明方法使因果条件充分,事理逻辑周密,易于被人理解与接受。而且行文较自由,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从而将事理诠释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文的说明中心是解释“海市蜃楼”与“鸣沙”两大怪异见象的成因,作者因此主要运用了诠释说明方法,将形成这些现象的特定条件逐一解释清楚。
《桥的运动》
本课主要考核点是记忆课文作者茅以升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其在历的地位和主要成就;识记文章说明的中心和要点,以及作者采用“总一分一总”的结构方式;识别文中所运用的义、列举两种说明方法;识别文中运用比喻说明和引用说明法的地方,简要说明它们的作用。
本文是一篇短小精练、析理精深的科学小品,是阐述桥的运动的说明文。作者运用辨证唯物观点和物理学知识,剖析了桥的运动的种.种形式及原因,说明桥无时无刻不在运动,桥的运动就是桥的存在形式。所以在学习本文时,要意识到本课的说明方法是本课的重点内容。这是因为本文不仅综合运用了定义、列举、比喻等多种说明方法,还使用了引用。其中定义和列举是本文写作中最常用的方法。
定义说明法:如说“桥的运动是桥的存在形式”、“所谓固定就是不在空间有走动”等。
列举说明法:如说“一座桥不论是在有重车疾驰、狂风猛扑、巨浪急冲或气温骤变的时候,或是在风平浪静、无车无人而只是受本身重量和流水过桥的影响的时候”,都有内部分子的运动,则是列举说明方法。
比喻说明法:这种说明方法,可以将抽象的道理化为具体生动,通过通俗易懂的形象描述,增强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如用人坐板凳时力的传递,来比喻车在桥上过时的重量传递,就是运用了比喻说明方法。
引用说明法:这种说明方法可以提高文章的可信性和说服力。文章开头用尾生守约的故事来说明桥的固定性,为文章增添了不少趣味。文末用恩格斯的话来总括桥的运动的实质,大大增强了文章的可信度,两者均运用了引用这一说明方法。
《统筹方法平话引子》
本课主要考核点是记忆华罗庚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其在历的地位和主要成就;根据课文,概括统筹方法的性质、应用要点和作用;认知本文通过简单生活事例来说明复杂科学道理的总体特点;认知本文的图表说明法,简要说明文中三个图表的不同作用。
本文是一篇介绍统筹方法的说明文。文章主要是说明统筹方法的性质、应用要点和作用。本文的特点是通过简单生活事例的分析解剖来说明复杂的科学道理,化抽象为具体,化深奥难懂为浅显易懂。运用这种事例说明的方法,在学习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
1、统筹方法的性质、应用要点和作用
统筹方法是一种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数学方法”,它的实用范围极为广泛。
运用统筹方法来缩短工时,提高工作效率,是应用统筹方法的目的。而合理安排工序,则是关键所在,此为统筹方法的要点。
最后一个自然段,指出统筹方法“主要是有关时间的问题”,科学地利用时间,一定大有补益,这段点明了统筹方法的作用。
2、写作特色
本文的特点是通过简单生活事例的分析解剖,来说明复杂的科学道理,化难为易,化抽象为具体。例如文中所举的泡茶喝的例子,就是一种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典型性的例子。普遍性即是所举事例必须是众所周知、通俗易懂的;典型性即是所举事例必须是具有代表性、能说明问题的。
3、说明方法
本文运用了图表说明方法,本文所制的三个图表的依次展开,体现了文章层次内容的不断深化,它们不仅揭示了统筹方法的运用过程,而且收到了使整个说明化繁为简、一目了然的效果。
第一个图表的作用是:标明泡茶喝的全过程、各部分的关系以及其它要素。
第二个图表的作用是:简化工作程序,看出缩短工时的关键。
第三个图表的作用是:用数字代替文字,显示统筹方法的“数字方法”实质。
《菊花》
本课主要考核点是记忆课文作者杨宪益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其在历的地位和主要成就;划分有关段落层次,概括层次大意;认知本文的并列式总体结构和按时间顺序展开的说明方式;识别文中所运用的“引用”说明法,结合课文,简要说明有关引用材料的作用。
这是一篇介绍菊花的说明文。在学习时需要掌握
1、杨宪益(1925一)是现代翻译家。本文是他的一篇说明文,既是一篇实体事物说明文,又是一篇文艺性说明文(又称科学小品)。同时还要注意把握本文文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说明方法是引用说明法。引述典籍、资料,大量运用掌故,是这类说明方法的特征。
2、熟知课文的内容:
比如: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并回答问题:
陶渊明是一个有骨气的诗人,他又很喜欢菊花,而菊花又是一种到了秋天才开的花,也像很有骨气,因此后来大家都拿菊花比作有骨气的文人,无形中提高了菊花的身价。
(1)从这里可以看出,自陶渊明时开始,人们对菊花的观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2)从这段文字看,陶渊明为什么能与菊花联系起来?
(3)从这里看,人的骨气为什么能与菊花联系起来?
自考公司法知识点总结 第6篇
福建自考“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总结(6)
网络图:用箭线和节点组成,用来表示工作流程的有向、有序网状图形。
网络计划技术:利用网络图的表现形式来表现各项工作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关系,并标注时间参数,用以编制计划,控制进度,优化管理的方法。
工程网络计划类型:1双代号网络计划——以箭线以及两端节点的编号表示工作的网络图。2双代号是表网络图——时间坐标为尺度编制的双代号网络图。3单代号网络图——节点机器编号表示工作,以箭线表示工作之间逻辑关系的网络图。4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之前后工作之间有多种逻辑关系的肯定型单代号网络图。
网络经济化技术的特点:1网络计划把计划个工作哦的逻辑关系表达非常清楚,实质上表示项目工程活动的流程,网络图就是一个工程流量图。2通过网络分析,能够给项目组织者提供丰富的信息。3十分清晰的判明关键工作。4很方便的进行了工期、成本和资源的优化。5网络计划方法有很普遍的适用性,特别对于大型的项目更显出它的优越性。
关键线路: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的线路上的工作均为关键工作,且该线路上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均为零,这样的线路即为关键线路。
工作总时差: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条件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的检查方法:1横道图检查——(1)匀速进展横道线比较法:①在计划图中标出检查日期;②在检查收集的实际进度数据,按比例用双线标于计划进度线的下方;③比较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a双线右端与检查日期相适合,表明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b双线右端落在检查日期左侧,表明实际进度拖后。c双线右端落在检查日期右侧,表明实际进度超前。(2)双比例单侧横道比较法。2实际进度前锋线检查:前锋线比较法主要适用于双带号识标网络图计划及横道图进度计划。该方法是从检查时刻的时间标点出发,用点画线依次连接各工作任务的实际进度点,最后到计划检查的时点为止,形成实际进度前锋线,按前锋线判定工程项目进度偏差。当某工作前锋点落在检查日期左侧,表明实际进度拖延;当该前锋点在检查日期右侧,表明实际进度超前。3利用网络计划检查:(1)双代号网络计划“切割线”检查;(2)单代号网络计划检查。4利用“香蕉”曲线图检查。
“香蕉”曲线检查法:“香蕉”曲线是两种S曲线组合成的闭合曲线,其一是以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安排进度而绘制的S曲线,成为ES曲线;其二是以各项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安排进度而绘制的S曲线,称为LS曲线。检查方法是:当计划进行到时间t1时,累计完成的实际任务量记录在M点。这个进度比最早时间计划曲线(ES)的要求完成△C1=OC1-OC;比最迟时间计划曲线(LS曲线)的要求多完成△C2=OC-OC2.由于由于它的进度比最迟时间要求提猎学网-为学员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
更多福建自考请访问:http:///zikao/
前,故不会影响总工期,只要控制的好,有可能提前△t1=Ot1-Ot3完成全部计划任务。
进度计划检查内容:1检查其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2实际参加施工劳动力、机械数量与计划数;3窝工天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4进度偏差情况;5进度管理情况;6影响进度的原因及分析。
进度计划检查报告(进度报告):通过进度计划检查,项目组织者应定期向上级提供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即进度报告。进度报告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把有关项目业务的现状和将来发展趋势以最简练的书面形式提供给上一级管理部门或业务职能负责人。通常还借用图、表、图解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等阶段的时间进度、劳力、资金、材料等现状,将来的预测以及变更指令现状等进行简要说明。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控制的任务:按计划进行任务实施,控制计划执行,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实施任务,最终实现进度目标。1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个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的出土时间;3施工方的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4供货方进度控制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进度。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就是规划、检查与调整、协调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指导项目活动全部结束。进度控制的关键工作环节是计划执行中的跟踪检查和调整。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控制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进度调整的方法:1利用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调整;2利用网络计划的时差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进度调整的内容:1工作内容;2工作量;3工作起止时间;4工作持续时间;5工作逻辑关系;6资源供应。
质量控制:指为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根据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控制对象进行观察和检测,并将观测的实际结果与计划或标准对比,对偏差采取的相应调整方法和措施。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在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对项目各阶段的资源、过程和成果所进行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过程,以判定他们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并找出方法消除造成项目成果不令人满意的原因。
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3坚持以预防为主;4坚持质量标准;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猎学网-为学员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
更多福建自考请访问:http:///zikao/
工程质量管理的性质:1实用性;2可靠性;3安全性;4耐久性;5经济性;6与环境的协调性。(主要是前三个)
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目标:是对工程项目质量提出的总要求,包括项目范围的定义、系统构成、使用功能与价值、规格以及应达到的质量等级等。
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与产品质量控制的区别:1影响因素多样性;2项目质量变异性;3质量判断难易性;4项目构造分解性;5项目质量的制约性。
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1人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2工程项目的决策和方案;3工程项目材料;4施工设备和机具;5施工环境。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PDCA循环原理:首先在提出项目质量目标的基础上,制定质量控制计划;然后将计划加以实施,特别要在组织上加以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还要经常检查、检测,以评价检查结果与计划是否一致;最后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队暂时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重新进行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