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制范文第1篇
二、建立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专职人员,指导专职安全人员工作。
三、督促检查各制度、规程完善与实施。
四、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协调各部门和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合理安排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并组织力量,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六、对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的可靠性,保障安全生产。
八、每月按时参加市安全站组织的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九、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组织指导专职安全员对安全资料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安全科长岗位职责
一、就安全工作对上级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科日常工作;
二、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考核及监督检查负责;
三、对各工程全部危险源的识别、主要危险源的确定和造册以及防范措施的制订、监督、检查和因此产生的不合格项的认证、整改、复查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内要组织宣传、培训、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制度,并在公司范围内负责各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纠正工作。为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颁发相关细则并贯彻落实到位;
五、负责和公司或公安、消防、劳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搜集有关信息取得帮助的指导;
六、组织制订安全科长期工作方针和短期工作目标,并督促执行的责任;
七、负责主持四级事故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勘察,以及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并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和处理结论,并及时按程序如实向上级报告;
八、组织科内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每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出评价;
九、配合物资采购部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选型、定厂,严格把关,确保购置的劳动保护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所需的合格标准;
十、监督项目部有关安全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和汇总,整理建档; 十
一、负责阶段性的安全工作总结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总结上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二、协同工程技术部、项目部、分公司等部门签订外包队伍安全责任书,以及奖罚制度的实施;
安全责任制范文第2篇
1、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培养职工安全生产宣传骨干,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组织各级领导研究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卫生工作,公司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作出决议,下发文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把安全纳入先进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凡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员,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条件。
4、企业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召开党组织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及研究防范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主要责任者作出党纪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等,结合本专业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必须严格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改费提取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根据职工队伍分散、流动的特点,按国务院的企业职工2—5‰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干部,保证相对稳定,并要支持安技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检查,不断充实提高。
6、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作业造
成死亡或重伤的工程队,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和瞒报事故者不评为先进个人。
7、经常对中层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责任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等,结合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益好,成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4、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根据国家安全卫生规定、规程、标准、使安全卫生措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经常对所属职能科室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技部门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排障碍,开绿灯。
6、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责成有关领导部门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7、工场发生伤亡事故、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重伤事故等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二十日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8、半年总结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措施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给予重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对于主要责任者给予重罚。
4、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状况,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封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渗透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现场实施,在对公司内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审查鉴定,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安全标准的措施,必须通过改进后才能鉴定。
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
1、在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费同时编入计划,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并作出使用情况分析。
2、审查本单位的加班加点,对不需要和不符合规定而加班加点的违章工资有权拒绝支付。
3、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按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用,明确列支,作为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技术经费。
4、设安全技术经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使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应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3、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运用。
4、督促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5、负责项目部所有职工(包括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送培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7、定期(原则上每旬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抓好工地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建立防火保卫制度。
9、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10、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安全指标的创建活动。
11、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2、工程施工中应落实环境保护和不扰民措施。
7、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对单位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3、在生产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规定。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对各分部项工程和特殊工序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交底应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分管项工程和施工工序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
6、加强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班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等。
7、加强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和三宝使用的管理,及时检查各类机械、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8、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三违现象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做好抢救、抢险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10、具体负责施工现场防火、保卫工作和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8、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项目工程师应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4、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各类专业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制定和审查。
5、对施工生产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负责(或汇同企业技术负责人)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施工现场各类安全各种资料的编制、申报、审批及管理和归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8、参加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9、参加事故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9、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执行“五同时”,围绕项目定期检查,对于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并迅速报告。
3、在编制年、季、月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
4、对进行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按质、按量实行监督。
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参加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的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新进职工三级教育的有关事项。
5、组织各类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情况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理。
7、会同有关人员对各种机械、机具和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9、进行事故的报告和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的意见。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检查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对操作的安全交底,做好安全记录台帐,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操作,确保新职工的人身安全。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
5、在安排施工任务和组织生产时应严格执行施工与客观存在全部署技术交底内容,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本组人员参加各类教育与培训。
8、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事故处理后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改进防护措施。
9、发动全体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12、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二)各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1、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6、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7、安全生产教育部门责任制
8、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9、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其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季度检查制,分公司月检制,工程处周检查制,班组实行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制,查出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3、集团公司各科室、公司、班组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干部到群众各有职守,责任明确。
4、严禁非机动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具、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一切交通规则,并要持证上岗,时刻注意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配电间、锅炉、危险品、库房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以防发生事故。
6、临时工、合同工、学工人员及外系统调入人员等,一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以防发生事故。
7、在库房等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设有明显标习,配齐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要定期检查更换。
8、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器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风电焊工禁止操作风电焊设备,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 米。
10、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集团要安全可告,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操作。
11、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变形有吊钩、销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12、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及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3、严禁遵守各种安全操作全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机车床不准戴手套操作,操作时袖口扎紧。女子不准留长辫,并要戴好工作帽操作。
14、起重工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区人在上空行走,重物与起重吊壁下不得站人,吊物时应有专人统一信号和指挥。
15、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钳工、机修上等在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有专人统一信号和指挥。
16、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有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17、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施工观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标志明显,夜间设红灯示禁。
18、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牢靠,边角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19、职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科室、库房,来访、参观、学习、联系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报报告和如实反映情况。
21、对安全帽、带、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22、对于有毒或有传染性危险废料,应在当地卫生机关或者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不准使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
23、发生强烈的噪音生产,应该尽可能装消音设备,散发粉尘及烟尘的生产,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加装必要的消烟除尘设备,保证粉尘的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24、发生事故后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25、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6、实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 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4、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5、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订技术措施。
3、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的内容里,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6、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教育。
4、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费同时编入计划,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并作出使用情况分析。
2、审查本单位的加班加点,对不需要和不符合规定而加班加点的违章工资有权拒绝支付。
3、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按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用,明确列支,作为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技术经费。
4、设安全技术经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使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5、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山东省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青海省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集团、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山东省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6、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必须保证供应。对绳、杆、架、安全帽、安全网、保险带等要专人保管,定期检验,保证质量,不合格的要报废,定期更新。
2、新购进的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
3、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机操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禁止无证操作。
5、所有机械设备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6、加强对库房物品的管理,特殊设备和物品应分别存放,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经常给保管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7、安全生产教育部门责任制
1、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列入教育计划。
2、同安全科合作,配置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掌握教育经费,作好培训计划,开展职工文化教育,提高职工的文化素养。
4、各种学习班时,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8、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9、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北京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10、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纠正;
2、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3、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单位必须立即处理;
4、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治安保卫和防范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门卫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1、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让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在公司和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好环境卫生和花卉树立,做好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值班制度。
2、工作时应认真严肃,精神饱满,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3、公司大楼严禁闲人进入,凡来参观和联系工作人员,一律凭介绍信和工作证与门卫联系后方可进入。
4、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会客,除特殊情况外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方接待。
5、汽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存放,办公室、走廊内严禁停放自行车。
6、机动车辆进入应主动检查出入证件和手续,在指定地点卸货。
安全责任制范文第3篇
1、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培养职工安全生产宣传骨干,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组织各级领导研究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卫生工作,公司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作出决议,下发文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把安全纳入先进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凡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员,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条件。
4、企业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召开党组织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及研究防范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主要责任者作出党纪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等,结合本专业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必须严格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改费提取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根据职工队伍分散、流动的特点,按国务院的企业职工2—5‰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干部,保证相对稳定,并要支持安技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检查,不断充实提高。
6、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作业造
成死亡或重伤的工程队,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和瞒报事故者不评为先进个人。
7、经常对中层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责任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等,结合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益好,成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4、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根据国家安全卫生规定、规程、标准、使安全卫生措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经常对所属职能科室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技部门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排障碍,开绿灯。
6、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责成有关领导部门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7、工场发生伤亡事故、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重伤事故等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二十日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8、半年总结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措施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给予重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对于主要责任者给予重罚。
4、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状况,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封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渗透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现场实施,在对公司内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审查鉴定,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安全标准的措施,必须通过改进后才能鉴定。
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
1、在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费同时编入计划,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并作出使用情况分析。
2、审查本单位的加班加点,对不需要和不符合规定而加班加点的违章工资有权拒绝支付。
3、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按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用,明确列支,作为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技术经费。
4、设安全技术经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使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应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3、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运用。
4、督促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5、负责项目部所有职工(包括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送培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7、定期(原则上每旬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抓好工地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建立防火保卫制度。
9、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10、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安全指标的创建活动。
11、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2、工程施工中应落实环境保护和不扰民措施。
7、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对单位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3、在生产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规定。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对各分部项工程和特殊工序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交底应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分管项工程和施工工序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
6、加强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班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等。
7、加强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和三宝使用的管理,及时检查各类机械、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8、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三违现象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做好抢救、抢险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10、具体负责施工现场防火、保卫工作和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8、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项目工程师应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4、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各类专业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制定和审查。
5、对施工生产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负责(或汇同企业技术负责人)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施工现场各类安全各种资料的编制、申报、审批及管理和归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8、参加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9、参加事故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9、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执行“五同时”,围绕项目定期检查,对于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并迅速报告。
3、在编制年、季、月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
4、对进行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按质、按量实行监督。
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参加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的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新进职工三级教育的有关事项。
5、组织各类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情况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理。
7、会同有关人员对各种机械、机具和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9、进行事故的报告和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的意见。
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检查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对操作的安全交底,做好安全记录台帐,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操作,确保新职工的人身安全。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
5、在安排施工任务和组织生产时应严格执行施工与客观存在全部署技术交底内容,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本组人员参加各类教育与培训。
8、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事故处理后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改进防护措施。
9、发动全体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12、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二)各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1、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6、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7、安全生产教育部门责任制
8、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9、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其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季度检查制,分公司月检制,工程处周检查制,班组实行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制,查出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3、集团公司各科室、公司、班组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干部到群众各有职守,责任明确。
4、严禁非机动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具、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一切交通规则,并要持证上岗,时刻注意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配电间、锅炉、危险品、库房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以防发生事故。
6、临时工、合同工、学工人员及外系统调入人员等,一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以防发生事故。
7、在库房等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设有明显标习,配齐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要定期检查更换。
8、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器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风电焊工禁止操作风电焊设备,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 米。
10、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集团要安全可告,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操作。
11、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变形有吊钩、销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12、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及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3、严禁遵守各种安全操作全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机车床不准戴手套操作,操作时袖口扎紧。女子不准留长辫,并要戴好工作帽操作。
14、起重工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区人在上空行走,重物与起重吊壁下不得站人,吊物时应有专人统一信号和指挥。
15、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钳工、机修上等在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有专人统一信号和指挥。
16、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有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17、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施工观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标志明显,夜间设红灯示禁。
18、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牢靠,边角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19、职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科室、库房,来访、参观、学习、联系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报报告和如实反映情况。
21、对安全帽、带、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22、对于有毒或有传染性危险废料,应在当地卫生机关或者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不准使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
23、发生强烈的噪音生产,应该尽可能装消音设备,散发粉尘及烟尘的生产,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加装必要的消烟除尘设备,保证粉尘的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24、发生事故后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25、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6、实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 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4、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5、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订技术措施。
3、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的内容里,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6、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教育。
4、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费同时编入计划,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并作出使用情况分析。
2、审查本单位的加班加点,对不需要和不符合规定而加班加点的违章工资有权拒绝支付。
3、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按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用,明确列支,作为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技术经费。
4、设安全技术经费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使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5、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山东省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青海省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集团、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山东省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6、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必须保证供应。对绳、杆、架、安全帽、安全网、保险带等要专人保管,定期检验,保证质量,不合格的要报废,定期更新。
2、新购进的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
3、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机操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禁止无证操作。
5、所有机械设备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6、加强对库房物品的管理,特殊设备和物品应分别存放,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经常给保管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7、安全生产教育部门责任制
1、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列入教育计划。
2、同安全科合作,配置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掌握教育经费,作好培训计划,开展职工文化教育,提高职工的文化素养。
4、各种学习班时,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8、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9、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北京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10、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纠正;
2、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3、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单位必须立即处理;
4、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治安保卫和防范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门卫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1、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让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在公司和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好环境卫生和花卉树立,做好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值班制度。
2、工作时应认真严肃,精神饱满,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3、公司大楼严禁闲人进入,凡来参观和联系工作人员,一律凭介绍信和工作证与门卫联系后方可进入。
4、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会客,除特殊情况外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方接待。
5、汽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存放,办公室、走廊内严禁停放自行车。
6、机动车辆进入应主动检查出入证件和手续,在指定地点卸货。
安全责任制范文第4篇
第9页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的安 全负责。
2. 认真贯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定期召开 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3. 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标准 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4. 定期组织车间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发现安全 隐患,立即组织有关班组落实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 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 认真执行安环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并及时 将整改情况反馈安环部备案。
7. 负责制定本车间安全措施项目,并报送公司生产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计划 组织实施,按期完成。
8. 严格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设 施的管理,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者,应按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处理。 9.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 查清原因,采取防护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 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 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鸿达集团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8页
安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督促按进度实 施,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年终总结。
3. 负责做好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 改通知书》或《事故隐患整改指令》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
6. 负责制定和修定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 7.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8. 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统计和报告,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的责 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9. 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督促各单位、部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10.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档案,加强基础管理,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提出防范 措施。
11. 定期组织对有害作业点进行测定和监察,使之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2. 制定和掌握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合理采购和 发放使用。
安全责任制范文第5篇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教育部、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特与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职责:
1、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校、班配合保证每年10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不发生任何有关事故。
3、加强学生课内、外集体教学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坚决贯彻“就近、徒步、安全”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学生的安全教育记在心中、挂在口中、抓在手中,天天讲、事事讲,坚决杜绝吵架、追逐、奔跑、攀爬等不安全、不文明的现象。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中不发生死伤事故。美术、科学、劳动等课堂教学中如使用剪刀等工具,必
须强调安全使用,落实安全措施。建立上课、集体活动点名制度,发现缺席查明原因。
4、加强课间、课余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班主任经常教育提醒,值日、值周教师勤巡视、严督查。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证的不安全的车辆,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接送学生随车教师增强安全意识,严格照章办事,确保学生乘车和上下车安全。
6、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火灾事故的次数不得突破零次。
7、加强食堂管理。严格按食品卫生法操作,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8、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体育课和各类体育活动中,做到有教育、有组织、有指导、有监督,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9、加强教职工的自身安全防范,在切实履行学生安全教育职责的同时,不发生自身伤亡事故。
10、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活动需报学校批准。
11、加强学生宿舍就寝管理,值班教师时常到位,巡视督促,不让学生床上跳跃,床下滚爬,攀爬门窗等不安全、不文明现象发生。
12、一旦事故发生,及时上报学校,不得隐瞒,并严格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二)学校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2、争取经费,解决安全必要设施。
(三)考核及奖罚
1、每学期末考核一次。
2、未达管理目标任何一条,不能评为先进,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给予校纪校规处理。
3、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者,给予重奖。
学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部门(教师)(签字):年月日
安全责任制范文第6篇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样适用于本镇内各公民办学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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