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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来源:火烈鸟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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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历年真题(精选6篇)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第1篇

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主要共同特征1都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占有)关系基础上的法律2都是公开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3都是残酷野蛮的法律4都是落后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不发达)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运用证据规定的指导原则: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处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但只要其他证据确凿,同样可以判决其有罪并处以刑罚。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2002年7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2.行政执法的生效条件。

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5.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分析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从内容上说,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国家生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就国家制度或社会制度中某一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从效力上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为普通法律提供立法依据,一切普通法律的规定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从制度和修改程序上说,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刑事诉讼中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1把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归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在法律上将被告人确定为犯罪人2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即经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正式宣判。如果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如要亲自进行诉讼活动,还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

当前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来促进“依法制国”方略的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四点基本要求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当前在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症结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以应侧重解决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诸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贯例.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1.对依法可能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4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当前应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

2004年7月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的解释 2.行政区域 3.著作权 4.公诉

5.国家责任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

2.行政立法应当符合的要求。3.代理的法律特征。

4.公司法对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

5.民事起诉应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共15分)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某甲1999年患精神病,经治疗,病情基本稳定。2001年甲在某商店看到一种收音机,觉得其物美价廉,就买了下来。回家后其夫乙觉得价钱质量都还可以,只是功率太小了。因此乙找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称此产品并没有质量等问题,拒绝退货;乙称甲系精神病人,其行为无效,应予退货。

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2005年4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民族区域自治 37.具体行政行为 38.法人 39.商法

40.最惠国待遇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成。42.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

43.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2005年7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法律事实 37.票据法律关系

38.税法 39.刑罚

40.双边冲突规范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4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4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06年4月图片 2007年4月

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1)纳税主体;(1 分)

(2)征税对象;(1 分)

(3)税率;(1 分)

(4)税种税目、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2 分)(注:第(4)点中答出任意两个方面可得 2 分)

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1 分)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1 分)(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1 分)(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1 分)

(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1 分)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1)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分)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1(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 分)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1 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总则中直接规定了以下立法基本原则:(1 分)

(1)遵循宪法的原则;(2 分)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2 分)(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2 分)(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2 分)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1 分)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原则;(1 分)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原则。(1 分)

2007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42.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突出特点。

43.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2008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2008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42.简述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4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论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2010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

2010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2011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浙江省2002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2.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3.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4.合同的特征。5.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浙江省2003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刑法的基本原则。

2.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3.债消灭的原因。4.反诉的条件。

5.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浙江省2003年7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2.行政司法行为与行政执法行为的区别。3.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4.刑事强制措施的意义。

5.国际组织的特征。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分析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特征。2.介绍和分析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2003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 2.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刑罚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3.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4.我国继承法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5.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浙江省2004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4.简要回答合同的特征? 5.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案件有哪些? 5浙江省2004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哪些因素? 2.简述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申请人申请专利应遵循哪些原则?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5.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浙江省2005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构成违法需具备哪些要素? 2.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4.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原则。5.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浙江省2005年10月

五、简答题(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4分)

2.全国人大的代表享有哪些特定的权利?(3分)

3.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条件有哪些?(3分)4.人民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4分)5.简述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范围。(4分)6.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4分)7.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时应当如何确定?(3分)8.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哪些条件?(5分)浙江省2006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42.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43.简述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全部过程。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44.试分析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的关系。

浙江省2006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43.简述民事起诉应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44.试分析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

浙江省2006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法律责任 2.犯罪中止 3.立案 4.代理

5.劳动合同

6.行政机关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2.正当防卫的条件。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4.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行政处罚的种类。

浙江省2007年1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30分)1.简述违法的构成要素。(5分)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是什么?(4分)3.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的含义是什么?(5分)

4.写出三种承担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情形。(6分)5.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分)6.简述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含义和意义。(6分)浙江省2007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5.合同的特征。6.反诉的条件。

浙江省2008年1月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制 2.刑罚 3.侦查 4.法人

5.法定继承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19分)

1.我国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哪些特定的权利?(3分)2.法律的规范性是通过哪些方式表现的?(3分)

3.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为犯罪必须认定哪些要件?(4分)4.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有哪些?(6分)

5.在民事诉讼中,导致法定代理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3分)

浙江省2008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4.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5.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6.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浙江省2009年1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制度。2.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3.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5.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2009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的标志。2.宪法保障制度。3.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4.拘留的适用条件。5.代理的特征。

6.承担过错违约责任的条件。

浙江省2011年1月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司法 2.法人

3.法定继承 4.反诉

5.行政许可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20分)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分)

2.刑诉中有关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是什么?(3分)3.为什么说法律必须依附于国家?(4分)4.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4分)

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在什么法律中确立,其内容是什么?(5分)

四、简答题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哪些?

1、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有:(1)对依法可能判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2、答: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等。

3、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答:行政法的原则主要有: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五、论述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要点:(1)宪法的内容有别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效力有别于普通法律。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别于普通法律。

全国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 答:(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

(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 答:(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 答:(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答: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12答:(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42.简述我国合同的担保形式。6-262答:(1)保证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2)定金;凡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和证明合同已有效成立为目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向对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保证合同的履行的为定金。

(3)抵押权: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供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而仅将该财产供作债务履行的担保,即为抵押。

(4)质权:质权又称质押。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质押权人可将质押物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5)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得留置其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43.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9-389 答: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含义及其民主性的体现。4-122

答:

一、含义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摹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内容。

二、民主性的体现

1、选举权的普遍性。

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决定的。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表明了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选举权的平等性有两重含义:

(1)每个选民在选举时与其他选民有同等的投票权(2)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1)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间接选举是指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出(第2条)这一规定表明,目前在我国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并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

4、无记名投票。

投票方法有秘密投票和公开投票两种。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票,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名字,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样,选民可以排除外来干扰,自主地选举自己信赖的人担任代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是选举权不可分割的部分。选民仅有选举权是不够的,还必须用监督权和罢免权来保障选举权。列宁明确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选举法规定,所有选举经费都由国库开支。这是使选举人和候选人都能在实际上享受自由选举权利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不受外力干涉,选举法明确规定,对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全国2011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段在国家中的地位。

37.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38.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39.税收: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0.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成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1.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时期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2.在我国,民事诉讼时效包括一般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两种。前者是指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后者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定的实效

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紧密。犯罪构成回答的是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嫩构成犯罪。

犯罪回答的是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特征。犯罪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的犯罪的具体化。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冤法的原则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同一和尊严的原则

3。保障人民功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3-P91

答: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5-P206-207 答:

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7-P322 答:

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4-P150-153

答: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2-P62-63 答: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5-P193-194 答:

行政法律关系同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7-P290-291 答:

(1)按照商法的表现和存在形式,可有形式和实质两种意义上的商法的划分。

(2)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所制定的商法典及相关的单行法。

(3)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由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及相关单行法和民商合一国家包括在民法典和商事单行法中的商法规范构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2-P70 答:

(1)这项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平等地受到追究。这就是说,凡属我国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有何差别,无论其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地位和政治历史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

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全国2009年0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4-P163-165 答: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5-P204 答: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与合理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应当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效能与便民原则;(3)临督与责任原则。

43.简述本票的特征。7-P322

答:

本票的特征表现为:(l)本票是自付票据,即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2)本票没有承兑制度,这一点与汇票不同;(3)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3-P87 答: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全国2009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2-P62-63 答: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5-P194-195 答:

我国的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点:

(1)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4)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7-P315 答: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主体的自然性是指合同的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利益,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身体之外的任何财产。

(2)保险金的定值性。是指保险标的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在订约时采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方式,不允许在事故发生后再行议定。(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向投保人讨要未获给付的保险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4-P119

答:

(1)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

(2)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就无法行使其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但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本质的反映并不非消极的,形式不当或不完备,就不能正确地表现国家的阶级本质,就会影响统治阶级实现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任务。所以,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

(3)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政权的组织形式。但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可能不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政权组织形式除取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外,还受该国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革命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传统、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然而,不管政权组织形式怎样,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该国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归根到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2008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法的适用也要运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清除旧法律意识也有重要作用。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行为。

(2)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四、简答题

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在人民监督下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在总结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的一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6-P286-287 答:

(1)民事诉讼时效则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即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

(2)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制度。我们国家规定时效制度,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3)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叫做特殊诉讼时效。

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1)犯罪构成和犯罪是两个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解决的是犯罪的一般属性属性问题,即回答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则是解决犯罪的标准问题,即回答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2)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离开了犯罪概念,离开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就谈不到犯罪构成的问题;离开了犯罪构成,离开了具体的犯罪标准,就无法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无法认定某一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的性质,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3)由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统一性,犯罪行为必然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必定是犯罪行为。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原则。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第2篇

法学概论 试卷

课程代码: 00040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下列不属于正式法律解释的是(B)2-75

A.立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司法解释

D.行政解释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D)4-120

A.社会主义制度

B.政治协商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A)4-112

A.工人阶级的领导

B.工农联盟

C.民主与专政结合D.人民当家作主 4.行政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是(D)5-191

A.二者含义完全相同

B.二者含义完全不同

C.前者是后者的渊源之一

D.后者是前者的渊源之一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D)5-192

A.公民

B.国家机关

C.社会组织

D.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6.对公务员的处分不包括(B)5-199

A.警告

B.免职

C.撤职

D.记过

7.商法与民法的共同之处是(C)7-290 A.归责原则相同 B.调整对象相同 C.同属私法范畴 D.规范形式相同

8.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多于(A)7-293 A.50人 B.70人 C.80人 D.90人

9.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7-300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

10.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B)7-304 A.债权人所在地法院 B.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C.债权人自由选择的法院 D.债务人自由选择的法院 11.国家从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重大经济关系实行全局性管理过程中与各类

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是(B)8-323 A.市场规制关系 B.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C.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D.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12.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多久,应申报办理税务登记?(C)8-328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13.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范围限于(C)8-333 A.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B.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C.同行业的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D.经营者与政府机关之间的关系 14.下列有权在法律上将被告人确定为犯罪人的是(C)10-406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律师

1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的第一审法院是(B)10-427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16.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A)10-411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视听资料

17.有权批准适用拘传措施的,只能是(D)12-471 A.审判员 B.审判长 C.庭长 D.法院院长

18.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D)

11-441 A.原告方承担 B.被告方承担

C.原告方与被告方共同承担 D.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

19.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民事案件时,必须经过调解程序的是(C)12-458 A.合同纠纷案件 B.继承案件 C.离婚案件 D.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20.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一般(B)

12-457 A.停止执行 B.不停止执行

C.当事人申请停止执行时,人民法院必须裁定停止执行 D.当事人申请停止执行时,行政机关必须停止执行

2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B)12-458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赔偿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所在行政机关赔偿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在行政机关赔偿

22.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法院是(B)12-461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23.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D)12-461 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B.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复议机关 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复议机关 D.复议机关

24.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是条约和(A)13-475 A.习惯 B.司法判例

C.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 D.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2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次提出于(C)13-477 A.1949年 B.1950年 C.1954年 D.1978年

26.按照行使主权状况的不同,国家分为独立国和(A)13-479 A.附属国 B.单一国 C.复合国 D.共和国

27.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的(C)13-480 A.独立权、平等权、内政权、外交权 B.独立权、缔约权、内政权、外交权 C.独立权、平等权、管辖权、自保权 D.独立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28.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被称为(B)14-517 A.转致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29.我国人民法院需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内容无法查明时,应(A)14-520 A.适用中国法 8.由当事人选择 C.驳回起诉 D.适用国际惯例

30.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是(D)14-526 A.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多涂或少涂均无分。3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包括(ABCD)3-82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E.犯罪必惩 3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目前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为(ABCDE)4-132 A.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B.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C.县、自治县分为乡、镇 D.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E.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3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主要是(ABCDE)10-403 A.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 B.正确应用法律 C.惩罚犯罪分子 D.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E.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34.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ACDE)11-446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副本 C.有明确的被告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5.构成一个国家所需具有的要素,除必须具有领土外,还应当具有(BCD)13-479 A.一定的武装部队 B.一定的政权组织 C.定居的居民 D.主权 E.承担国际义务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l5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36.国家结构形式 4-126 答:

指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即调整国家整体与其所属区域之间的关系的形式。37.法人6-228 答:

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8.量刑9-385 答: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应当判处的刑罚。量刑应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法为准绳。39.公务员5-195 答: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40.经济法8-323 答:

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l5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41.简述宪法的特点。4-96-97 答:

与其他法律相比,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第一,内容方面的特点。

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和结构形式、社会的经济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 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2)第二,效力方面的特点。

正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而这些基本原则在国家生活中能 否得到实现,对于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国家赋予宪法以最高的法律效力。(3)第三,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并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各国对宪 法的制定和修改,通常都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程序,以保证宪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和稳定性。

4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实质要件。6-234 答: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如只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就只能在他所享有的行为能力的范围内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超出这一范围,便必须取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2)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若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他人胁迫欺诈,或存在重大误解,或单独为虚伪表示,或通谋为虚伪表示等),也不能成立有效的民事法律 行为。

(3)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国家民法所允许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有意识地设定、变更或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因而行为的内容必须不违反国家洼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即不能成 立。

上述三个实质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成立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除 必须具备上述实质要件外,还必须依法律允许或要求的形式进行。

43.简述我国刑罚中主刑的种类。9-380 答: 我国的主刑有五种,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刑罚。(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罚。(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4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4.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3-84-85 答: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割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为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社 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同法制相比,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

1、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的。

2、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

3、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由社会主义民主所决定的法制,怎样来确认和保障民主呢?

1、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 来,以确认民主。宪法和法律则是确认民主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形式。

2、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 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实现。

3、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总之,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法制就失去依据; 离开法制讲民主,民主就失去保障。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5.李某到某商场为其妻子购买戒指,看中了一款高档钻戒。由于当时所带现金不足,李某向商场支付二千元定金并约定第二日中午前来交清全款。当李某如约再次来到商场时,却被告知所定戒指已被他人以更高价格买走。请问李某可以向该商场提出什么主张?为什么? 教材中无法找到确切答案

答:

(1)李某可以向该商场提出加倍返还定金的主张,如果所定戒指价格上涨,还可以要求商 场赔偿价格差额。

(2)理由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收 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加倍返还定金。如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46.甲(20岁,男)在一辆公共汽车上扒窃了乙(17岁,女)的钱包,急忙下车。乙发现自己被盗后立刻追赶上了甲并死命拉住甲的胳膊不放。甲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乙的手之后逃跑,幸被周围群众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请问应该如何认定甲的行为的性质?教材中无法找到确切答案 答:

甲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第3篇

近些年, 法学专业学生越来越热衷司法考试, 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 而忽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己经取得了进步, 然而大都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了专业教育, 忽视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 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整体的职业素养不够优秀。党中央国务院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 加强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毕业生的调查, 得到反结果, 了解了法学生的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情况, 及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为更好的提高法学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提供客观、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法学生职业精神研究现状

( 一) 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法治社会的飞速发展, 社会上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 很多人明明懂法却犯法, 追求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 只有具有了较高的思想政治职业素养, 法律人员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做到不被利益诱惑, 从而确保法律政治的高度纯洁。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重要人才, 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 二) 职业道德高尚.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 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 还有很多无辜的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 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 三) 专业知识扎实

对于法律专业而言,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求具有专业扎实的素质和素养。最仅几年, 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也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这是对其专业的一个重要检测之一。所以,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部门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多, 这也是检测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不仅思想政治觉悟要高, 而且专业知识也要过硬, 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大学生能否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 四) 法律信仰高

罗伯特. N. 威尔金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中写到, “精神的东西会按精神的方式行进, 而获得这一精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崇尚它, 只有崇尚才能根植于心, 为灵魂所拥有。”法学生最需具有的职业精神便是对法律的信仰与崇尚。法学毕业生在本科受教育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有两方面: 包括基础层面上的素养, 即法律思维的建立, 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 还有更高层面上的素养, 即本身的德育水平, 尊重事实, 尊重法律, 尊重社会。坚持诚信为人, 坚持公平正义。

三、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没有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法律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但是我国法学教育还有很多需要教育的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在法学课程设置中很多大学没有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律教育工作中, 大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都是不可或缺的。和一般的工作者不同, 大学生如果从事法律工作, 必须具备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培养的能力。较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素养对于中国高校大学生法学课程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人才的一把利剑, 也是重要途径。 通过最近几年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核心地位。

( 二) 学校落实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到位

21世纪,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到来, 人才是最重要的。因此, 国家要想培养高水平的法律从业人员, 必须制定专业的发展目标。近年来, 通过走访中国的大学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落实法学的专业培养目标。法考试通过率, 却忽略了对法学生职业精神的有效培养。从而造成了培养目标偏向专业法律人的培养而不是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法学生基本素质的好坏, 必然会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 学校应该明确培养法律人才这一目标, 并为这一目标的实现, 多多给予法学生培养方面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 三) 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水平高低不一样

最近几年, 国内各大高校都在扩招教师, 教师供不应求, 所以在对教师质量选择方面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 导致了教师队伍的参差不齐。同样, 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有的大学教师虽然学历很高, 但是政治觉悟不高, 职业道德精神不强, 相反有的大学教师虽然思想政治觉悟很高, 但是文凭只是研究生甚至是本科, 这一就出现了短板的现象。

( 四) 学生的主体性不强

在中国, 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 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为主的应试教育摧毁了很多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大学分中学生为了学分和考试成绩而学习, 却没主动去思考和实践, 尤其是对法学生而言, 更家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解决生活中遇见的各种问题。因此,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四、法学士职业精神养成的对策建议

( 一) 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在法学专业课程中的地位

和一般的工作者不同, 大学生如果从事法律工作, 必须具备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培养的能力。较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素养对于中国高校大学生法学课程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人才的一把利剑, 也是重要途径。通过最近几年发现, 很多高校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核心地位。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 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 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根据客观事实, 公平办事, 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 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 还有很多无辜的人。

( 二) 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利用课堂教学进行推进, 这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途径和措施。通过调查发现, 中国的很多高校都在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也在成为大学生的必须课程。通过开设思想政治课程可以提高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也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律素养及增加其历史使命和责任感。通过改变法学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首先, 教学内容可以发生变化, 大学教师可以根据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课堂授课, 在授课的过程中充分贯彻思想政治这一课程内容, 而不是一味的关注大学生在课堂上所获得的法学课程的专业知识等; 其次, 是课堂教学形式的变化, 大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就课程本身而言就具有一定的枯燥性, 所以可以从带动课堂积极性方面入手。

( 三) 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最近几年, 国内各大高校都在扩招教师, 教师供不应求, 所以在对教师质量选择方面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 导致了教师队伍的教师至少要是博士生学历; 其次, 要限制大学教师的教学年限。同样, 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有的大学教师虽然学历很高, 但是政治觉悟不高, 职业道德精神不强, 相反有的大学教师虽然思想政治觉悟很高, 但是文凭只是研究生甚至是本科, 这一就出现了短板的现象。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 提高大学教师的入学门槛。例如, 要严格限制大学教师的学历, 大学经验和社会阅历的大学教师。

( 四) 强化学生的自我教育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虽然法学生可以通过自我教育进行素质提升, 但是也离不开教师根据学生特点给予适当的指导, 法学生要充分发挥自我教育, 进行思想品德的提高以及自我职业精神培养, 把法学生职业精神规范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规范。法学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培养自我认识、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的能力。只有学校教师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才能对法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扬长避短, 趋利避害,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 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 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通过调查表明, 在开展法学课程教学中必须不断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法律情操, 才能更有利于法学课程的学习和发展。 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 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 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 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律教育之间有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 全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教育工作重点突出了专业教育的重要性, 却忽视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公民价值意识, 这是不可取。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 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 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法学概论,法学课程,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Judith A.Mc Morrow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J].法学家, 2009 (6) :20-30.

[2]Judith A.Mc Morrow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J].法学家, 2009 (6) :20-30.

[3]杜志淳, 丁笑梅.国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述评[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1 (3) :157-160.

[4]李克艳.<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基于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视角闭[j].法制与社会, 2013 (12) :217-218.

执业药师考试历年真题(选登) 第4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做法中,不符合规范的是

A.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B.对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适当保密

C.根据需要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D.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验结果

E.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中药饮片必须印有或者贴有

A.标签

B.拉丁文名称

C.中药饮片标识

D.功能与主治

E.禁忌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进口的药品,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

A.在限定条件下可以依法批准进口

B.不允许进口

C.经出口国家或地区药品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进口

D.只要有市场就可以进口

E.可无条件进口

4.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布局的部门是

A.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区域性批发企业

A.应当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B.可以自行向邻省的医疗机构供应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便满足边远地区的需求

C.应当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向本省内销售第一类精神药品

D.可以向科研单位提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小包装原料药

E.应当在申请认定资格前,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配伍选择题。备选答案在前,试题在后,每组若干题。每组题均对应同一组备选答案,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备选答案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

【1~2】

A.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 提供虚假证明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除吊销许可证外,还应

2.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研究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不改正的,应

【3~4】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

E.20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为

4.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为

【5~8】

A.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B.《药品生产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进口药品通关单》

E.《进口药品注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5.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是

6.区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是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是

8.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是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有两名糖尿病患者在服用了某甲药厂生产的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后出现死亡,经检验部门检查,该药厂并未生产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而生产者为乙企业,经检验,乙企业在“糖脂宁胶囊”中添加了格列苯脲,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批号为081101的药品为假药

B.乙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甲、乙企业同时按生产销售劣药最论处

D.甲生产企业应当召回其生产的所有“糖脂宁胶囊”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历年案例分析 第5篇

问:A的纵火行为构成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抑或犯罪即遂?请说明理由。(1)A已经点燃了火,即已着手实施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

(2)A把火熄灭,是由于怕被人发现达不到犯罪追求的结果,并非自动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

(3)A已经着手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构成犯罪未遂。

(4)A的放火行为没有得逞,没有达到预期烧毁仓库的目的,所以不属犯罪既遂。46.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而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案例分析题(10分)某个体户甲从外地购进一批服装,发现其中有一部分有注册商标和生产厂家名称,还有一部分仅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注册商标。甲认为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服装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自己如销售这批服装,也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故准备向卖方提出退货、索赔。

问:没有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可以销售,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5小题9分,第46小题8分,共17分)

45.甲食品厂派采购员乙赴某地采购板栗1万斤。乙到某地看货后觉得板栗质量不错,遂与丙供销社签订了购买3万斤板栗的合同,并声明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于一周内把订货数量通知供销社。乙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厂领导未置可否。供销社于一周内未接到通知,便依约将3万斤板栗运至甲厂。因3万斤板栗大大超过甲厂的需求量,甲厂便要求退货1.5万斤,遭到供销社拒绝。甲食品厂拒付货款,为此,供销社诉至法院。问: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45.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但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案中采购员乙多买2万斤板栗的行为显然是超越了代理权的行为,而甲厂领导对此越权代理行为未作出明确的否认表示,则乙的订约行为对甲厂产生法律效力,甲厂拒付贷款于法无据,为此,甲厂应承担支付全部货款的责任。

46.甲、乙等人在某县聚众赌博,甲在输掉全部赌资后,认为乙在赌博中作弊,遂恼羞成怒,用水果刀将乙当场剌死,接着,又用水果刀威胁所有在场赌徒交出赌资计人民币80余万元,而后逃逸。过了几天,甲在该县又因贩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问:(1)甲某犯了什么罪?

(2)法院应适用何种刑罚制度对甲某判刑?(3)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46.(1)甲某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赌搏罪和贩卖毒品罪。

(2)法院应根据数罪并罚制度对甲某适用刑罚。

(3)本案应由犯罪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某甲(男)和某乙(女)原系夫妻,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甲、乙二人的心情都很苦闷。友人劝说甲、乙复婚,二人都答应可以考虑,但并未办理复婚登记,也未同居。正在此时,甲因车祸死亡。他生前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均已早亡,仅有一同父异母兄弟某丁。某丁正在清理甲的遗产时,某乙赶来,以某甲妻子的身份要求继承甲的遗产。某丁不同意,因而引起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

本案中,被继承人某甲生前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均已亡故。某乙虽曾为甲的配偶,但二人已经法定程序离了婚,解除了夫妻关系,又不曾复婚,因而法律不承认某乙是某甲的配偶,她无权继承某甲的遗产。某丁是被继承人的同父异母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由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某丁应当继承被继承人某甲的全部遗产。

46.甲(1984年12月24日生)、乙(1986年12月10日生)兄弟二人在其邻人丙的教唆下,多次进行抢劫。2000年10月18日在一次作案时,甲、乙同被抓获。甲、乙、丙三人各负何种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罪行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乙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满14周岁,不应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

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抢劫罪,应按抢劫罪从重处罚。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

问题:(1)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

(2)对李某应如何处罚?(1)李某是受刘某胁迫而参加盗窃犯罪的胁从犯。(2 分)因为李某符合胁从犯的三个特点:

①李某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1 分)

②李某主观上明知自己的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1 分)

③李某是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1 分)

2)由于胁从犯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小,(1 分)所以对胁从犯,刑法规定应按其犯罪情 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 分)因此,对于李某应视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1 分)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1)甲父所立遗嘱有效。(2 分)

理由是:甲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自愿真实;遗嘱内容不违法。(3 分)

(2)甲方遗产按甲父遗嘱处理,即将甲方遗产平均分给甲、乙、丙三人。(3 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甲(30岁),一日带邻居的儿子乙(12岁)上街去玩,看到有摸奖的,甲摸了几次均未中,便让乙去

摸,但乙没带钱,甲给乙5元钱,并说:“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乙摸得价值20万 元的大奖。

问题: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6-P226

答:

有效。因为:公民因年龄和智力发育的不同以及精神是否健全,可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种。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给乙5元钱,乙摸得价值20万元的大奖的行为是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因而是有效的。

46.被告人甲,男,23岁,2005年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经常在街道上游荡,不时在菜市场上强拿强要,起哄闹事。同年9月12日,甲在一路口看到一妇女蹲下系鞋带,其风衣口袋露出手机的金色链条。甲挤

上前,紧贴妇女身旁,将手机偷走。后甲因打架被拘留。拘留期间,甲主动交待了其偷窃手机的罪行。因

受害人未报案,司法机关并不知道此情况。后经查证,证明其交待的罪行属实。9-P387 问题:(1)本案中甲主动交待其偷窃手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对甲盗窃手机的行为应如何处理?(1)答:

自首行为。因为:根据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虽非自动投案,但是他们如果如实地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对于此种供述也视为自首。(2)答:

自首是犯罪分子改恶从善、悔罪自新的具体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本案中对甲盗窃手机的行为应减轻处罚。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甲的丈夫乙自1995年1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

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

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

作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6-P224-226 问题: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

不成立。因为: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当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尚未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撤销宣告原则上应具有溯及的效力,即等于从未为死亡宣告。但应同时保护善意人的利益。如其配偶已再婚,除非能证明其于再婚时明知被宣告人还存活,应承认再婚的效力;其未成年子女如已被他人合法收养,也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此种收养关系。

46.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甲

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

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后,至旅

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9-P374-375 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

不构成。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耆两个以匕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第二,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第三,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甲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让乙开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两人并无犯罪的主观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17岁的高中生甲向30岁的邻居乙借钱1000元购买自行车,在购买时不慎将钱丢失。乙要求甲还钱,甲不得已将事情告诉父母。甲的父母一方面对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认为乙不应该借钱给其未成年的孩子,而且钱已丢失,因而拒绝还钱。问题:6-226

(1)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2)如果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1)答:

甲的父母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理由:

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为17岁的高中生,其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无生活来源,其父母有义务为其偿还。(2)答:

无法定义务。理由: 民法通则规定,l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无法定义务为其偿还。

46.某市发生狂犬病疫情。一天,甲出门上班,猛回头发现一犬紧随其后,吓得拔腿飞跑,犬在后猛追。甲慌不择路,跑进一条死胡同,两边都是高墙,尽头只有一扇木门。甲回头一看,犬已快到近前。甲使出吃奶的劲撞开木门,将已到近前的犬关在门外。问题:9-370

(1)什么是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哪些条件?(2)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为什么?(1)答: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得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构成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2)答:

构成紧急避险。理由:

甲的行为符合上述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故属于紧急避险。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45.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6-P272-273∕279 问题:

(1)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

(2)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

(3)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应当。因为: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6.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9-P396-397∕366 问题:

(1)乙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以抢劫罪论处。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的,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定性为抢劫罪。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5.甲,17岁,某公司临时工,月工资1000元。一天,甲用4000元买了一台电脑。甲的父母认为甲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退款。而甲却认为用的是自己的工资,不愿退货。问题:

(1)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l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作为某公司临时工,月工资1000元,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其买卖行为有效。

(2)如果甲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完全没有收入来源,那么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合法。因为:甲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完全没有收入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用4000元买了一台电脑,应事先征得父母同意。因此,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合法的。

46.迈克系外国国籍,2001年来到我国,在某市外国语学校任教。迈克在我国任教期间,利用教师身份,搜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情报,并窃取我国大量机密文件。某市公安机关于2003年1月将其逮捕,并在其住所内查获一批机密文件。迈克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但认为中国法院无权对其判罪量刑。9-P356-357

问题:迈克的行为是否应适用我国刑法,由我国法院进行审判?为什么? 是。因为:根据刑法规定,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行为人是中国人或外国人,也不论所侵犯的是我国的权益或外国的权益,郜应当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本案中,外籍人迈克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当然应适用我国刑法,由我国法院进行审判。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村民某甲在某镇准备开一个饮食店。镇工商所的干部某乙,因主管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要求某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某甲由于急需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某乙的要求。供应了一段时间后,某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便向乙提出停止低价供应的要求。某乙不允,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某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46.村民王某想盖房,因缺少木料,便想到其家附近的铁路仓库窃取枕木,因仓库看管较严,王某不敢下手,于是便到附近新修建的铁路上窃取了枕木20根。幸而有人发现,及时向驰来的列车发出信号,才未酿成大祸。

问:王某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甲、乙、丙三人深夜潜入某公司的仓库,乘保管员睡熟之机,拖出了一箱价值5000元的货物,并将该箱货物扔出墙外。丁路过此地时,发现该箱货物无人看管,遂用自行车拉走。等甲、乙、丙三人来到墙外时,发现赃物已无踪影。

请问: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46.王某与张某结婚后生有二子王甲、王乙。王甲与李某结婚后独住,生子王小甲,王甲在一次车祸中身亡。王某悲伤过度,身染疾病,于一年后死亡,其遗产为房屋六间。

请问:(1)王某的遗产继承人有哪些?为什么?(6分)

(2)王某的遗产继承人应如何分配王某的遗产?为什么?(2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2000年秋,马兰之父因病住院,急需4000元治疗费。马兰年幼丧母,与其父相依为命,家境极为贫困。马兰只得四处借钱,由于本村大多数人靠吃国家救济度日,一天下来一分钱未借到。无奈只得到本村搞运输发家的马大富家借钱。马大富见马兰长得俊俏,而自己的呆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却因从小痴呆无人提亲,因此打起了马兰的主意,表示钱可以借,只要答应和他儿子结婚,借多少都可以。马兰想到父亲为自己苦了一辈子,这钱无论如何也要借。马大富怕马兰反悔,提出第二天就到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马兰提出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但婚礼要在3年后举行,且借款5000元。父亲出院后,马兰用父亲治病剩下的1000元钱在县城开了个馄饨摊。每月回家看父亲的同时,马兰还去马大富家帮其子整理屋子,无意中发现了其子在省人民医院的诊断书,上面记载着其子患有先天性痴呆。3年后,马兰回村,还清了马大富的借款连同利息共计6647元,并要求解除与其子的婚姻关系。双方争执不下,遂到乡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乡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6.董某父母均为农村教师,对其管教较严,很少给其零花钱。董某后因小事离家出走,流落在外,衣食无着,开始以盗窃为生。后在一次盗窃中被抓住。审查中,董某供出其在一年内共盗窃他人财物100多次,价值人民币约5000元。经查:董某只有l5周岁。问题:董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问题: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6.甲因婚外情而欲毒杀其妻。一天,甲在其妻饮食中投了毒,其妻吃了有毒的食物后中毒倒地,痛苦挣扎。此时甲看着痛苦万分的妻子,于心不忍,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其妻脱离了生命危险并痊愈出院。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某音像商店进回一批新型“随身听”,经价格核算,定价为1999元。售货员王某在制作价格标签时,不小心看漏了个“1”,将价格标为999元。李某来该商店无意中发现此“随身听”价格如此便宜,就问是真货还是假货,在得到售货员王某的确切回答“是真货”,并检查确非假货后,用信用卡支付,买下两台。并连说:“真便宜,真便宜!” 月底,该商店在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王某标错价格所致。王某通过信用卡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两台“随身听”,商店将返回他支付的1998元货款。李某当即拒绝,说:“我当时也表示怀疑,是在你确认这个价格无误之后,我才付的款。所以,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你现在不能反悔。”王某说当初自己也不知道真实价格是1999元,是自己抄单抄错了。李某说:“那是你们商店内部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商店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题:(1)商店与李某之间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46.郑某因上班迟到被田某当场批评,便对田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郑某骑自行车尾随田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田某。田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郑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郑某见势,举刀再次刺向田某。田某在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郑某,正砸在郑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田某带回家准备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郑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面部大面积毁容。人民法院认为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问题:(1)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须具备哪些条件?(2)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小刚的母亲与小华的父亲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近,是同班同学,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后,两人一起到南方打工,为节省房租,合租一套房屋。在互相关心、照顾中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偷尝了禁果。2007年8月,两人回家向各自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双方父母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均表示同意。同年9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经审查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后,拒绝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5月,两人以婚姻登记部门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部门能否为小刚与小华办理结婚登记?为什么? 46.甲欲毒杀其妻乙,趁乙不备时在其碗内投入剧毒药。乙中毒后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甲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妻,急忙将乙送到医院。经抢救乙终于脱险。问题:

甲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甲,17岁,某公司临时工,月工资1000元。一天,甲用4000元买了一台电脑。甲的父母认为甲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退款。而甲却认为用的是自己的工资,不愿退货。问题:(1)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如果甲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完全没有收入来源,那么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46.迈克系外国国籍,2001年来到我国,在某市外国语学校任教。迈克在我国任教期间,利用教师身份,搜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情报,并窃取我国大量机密文件。某市公安机关于2003年1月将其逮捕,并在其住所内查获一批机密文件。迈克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但认为中国法院无权对其判罪量刑。

问题:迈克的行为是否应适用我国刑法,由我国法院进行审判?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

问题: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46.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问题:乙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1.李明,17周岁,农民。1977年李明15周岁时父母双亡,因与哥嫂不和,独自居住在父母留给他的两间平房里,靠种田度日。1999年李明要去外地打工,走之前将其居住的两间房子卖给了村民陈友。李明的哥哥知道后,力劝李明收回房产,但李明不同意。李明的哥哥诉之法院,请法院帮助解决,判处李明的卖房行为无效,理由是李明只有17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问:(1)李明的卖房行为是否有效?(2)李明哥哥诉讼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某人犯张某,因盗窃被发现后逃跑。数天后,因畏惧法律的威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是自首?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每小题11分,共22分)1.张某年满17岁,是某工厂临时工,月收入300元。张某未征得家长同意,把自己的自行车卖给同厂工人王某。之后,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父亲以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诉请法院确认张某卖自行车的行为无效。

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该案?为什么? 2.被告人范某,男,33岁。李某,男,28岁。王某,男,26岁。范某在1998年4月5日晚八时,和李某、王某策划行抢,商定了三人的分工,并分别携带凶器,准备在行抢受到阻拦时使用。他们来到某百货大楼,由李某在楼外接应,王某携尖刀一把随范某进入商场,为其掩护。范某见商场收款处的收款员正在点款,乘其不备从收款员手中抢下钱就混在人群中跑出商场。与李某一同逃跑。

问:此案应定抢劫罪还是抢夺罪?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甲(男)与乙(女)系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乙及其家庭对甲有不满之意,甲因此情绪低落,并影响工作受到领导的批评。甲便萌生了杀死乙并自杀的念头。某日甲到乙的宿舍找到乙,表示与其如此还不如两人一起死。同时趁乙不备,用双手卡住乙的颈部,乙立即大声喊叫,甲即放手。乙的同事听见乙喊叫即赶过来将甲抓住。

问: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被告人严明,女,26岁。严明在与邵某谈恋爱时商定,为了抚养其父母,结婚以后到娘家居住。但结婚后邵某不去,严明怀疑是婆母从中阻挠,对婆母不满,夫妻、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严明曾于1998年9月的一天服毒自杀,经抢救未死。还想自杀,又留恋子女,便产生了毒死婆母的想法。1999年1月的一天,严明做早饭时,将早已准备好的毒鼠强一包投入锅中。造成婆母、大伯和三岁男孩三人中毒。男孩子先开始呕吐,严明心里害怕,又心疼孩子,立即去附近医院找来医生抢救。经抢救三人全部脱险。

问:严明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杀人中止?为什么? 2.张锋年满17岁,是某工厂临时工,月收入500元。张锋在工作期间,未征得父母的同意,把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同厂工人王某。之后,张锋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据此诉请法院确认张锋卖自行车的行为无效。问: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案?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被告人丁明,男,15周岁。2001年5月8日,被告人在教室里与同学玩耍,丁明用弹弓装黄豆射同学杨力的后脑勺取乐,正赶上杨力回头,黄豆粒击中杨力的右眼,造成杨力右眼失明。

问:被告人丁明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2.驻军某部军官马义早年丧妻,有一男孩马立升,一直由其祖父母抚养,马立升年满15周岁时,祖父母相继去世,留有房屋三间。祖父母生前指定由马立升继承房产,并办理了更名手续。马立升认为,自己将来要到部队与父亲共同生活,便自行做主把三间房子卖掉了。马义得知后,立即赶回家中,阻止卖房。但买主认为,房子是马立升的,有房照为凭。他愿卖,我愿买,别人无权干涉。

问:马立升的卖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李江,17岁,农民。1995年,李江15周岁时父母双亡,因与哥嫂不和分家另过,独自居住在父母留给他的两间平房里,靠种承包田生活。1997年李江欲外出做工,便将自己居住的两间房子卖给了陈某,李江的哥哥知道后,劝李江不要卖房,但李江不听。李江的哥哥诉之法院,认为,李江只有17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行为无效。

问:李江的卖房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某中学学生丁新,现年14周岁,因与同学张祥不和,积怨较深,故于某日晚将同学张祥家的房子点燃,致使一人烧死,两人烧伤,家中财产全部烧毁。问:丁新对此案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每小题11分,共22分)

1.某甲到杭州百货大楼购买彩色电视机,经与营业员洽谈,决定购买了一台西湖牌彩色电视机,当即付款取货。请分析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被告人严某,女,26岁,家庭妇女,严某在与邵某谈恋爱过程中商定,为了扶养其父母,结婚以后一起搬到娘家去住。但婚后其夫不去,便怀疑其婆母许某从中阻挠,而对婆母不满,夫妻、婆媳关系一直不和。严曾于1994年9月的一天服毒自杀,经抢救未死,还想服毒自杀,又留恋子女,便产生毒害婆母的念头。1995年1月一天做早饭时,她将准备好的灭鼠药磷化锌一包投入玉米粥内,造成婆母、大伯和三岁的男孩三人中毒。小男孩先开始呕吐,严心里害怕,又疼爱孩子,立即去附近医院找来医生抢救。经抢救三人全部脱险,未留下任何后遗症。当天,公安机关调查,严即交待了全部罪行。问:严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杀人中止?为什么?

六、案例题(10分)

甲有妻室和一儿一女,甲妻现已退休在家,儿子乙已成家另过,乙妻怀孕在家待产,女儿丙尚未出嫁,一天,甲带乙和丙外出办事,路途中遇到车祸三人身亡。现甲家有120万元的财产。

问:1.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对待这笔财产?(1分)为什么?(1分)2.对于甲的遗产哪些人能成为其遗产的继承人?(1分)为什么?(3分)

3.乙妻能继承谁的遗产?(1分)乙妻在本案中是什么形式的继承人?(1分)4.乙的遗腹子是否能够继承?(1分)为什么?(1分)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某甲领着两岁的儿子到邻居某乙家聊天。甲的小孩独自玩耍,被邻居某乙家的大黑公鸡扑上,将小孩左眼和下颌各啄了一个小口子。第二天小孩左眼角红肿、充血,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眼球外伤、角膜血染。小孩左眼失明。某甲为小孩花去治疗费800多元,某甲要求某乙赔偿,乙认为此事故的发生,是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所致,拒绝赔偿。甲起诉至法院。

问: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为什么?

46.某甲潜入某聋哑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某甲撬开房门,见床上睡着一个人(某乙,男,12岁),误认为是女学生,便用双手掐住乙的脖子,企图掐昏乙,使其不能反抗时强奸。某乙反抗挣扎滚到地下,这时某甲发现其为男性,便将被子盖在乙的身上离去。问: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为什么?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5.某甲,17岁,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在一家企业工作,月薪1200元。春节回家过年时买了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其父母认为,儿子尚未成年,买这么贵重的物品应取得他们的同意,因此要求把手机退还给电信公司。电信公司认为手机无质量问题,拒绝退货。问:电信公司是否有权拒绝退回已售出的手机?为什么?

46.某日,某甲与同事在草坪聊天。某乙等三人忽然走过来殴打某甲,并抢走了甲的手机、现金等钱物,得手后随即逃走。甲让同事报警,自己向某乙等人逃窜的方向追去。甲追上乙后,与其扭打。乙先是用木棍和甲对打,后又掏出水果刀刺向甲,甲一边夺刀,一边将乙的脖子卡住,乙倒地死亡。法医鉴定乙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检察院以甲犯有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甲的律师认为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问: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1.某甲父母、妻子早亡,有子乙、丙。乙有子女A、B,丙有子C。乙早年去世,由其妻抚养教育A、B。乙妻与甲住在一起,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某日丙外出因车祸重伤住院,生命垂危。甲得知后,一急之下,不幸猝死。甲死亡后3小时,丙因抢救无效死亡,遗下配偶和子C。甲、丙均有遗产。

问:(1)甲的遗产应由谁继承?为什么?(2)丙的遗产应由谁继承?

2.被告人丁某,男,15周岁,学生。一天,被告人在教室里与同学打闹,丁某用弹弓装黄豆射同学杨某的后脑勺取乐,正赶上杨回头,黄豆粒击中杨的右眼,造成杨的右眼失明。问:被告人丁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六、案例题(本大题共10分)

于甲与李乙收养一子于频,后生女儿于红、儿子于刚,现在儿女均成家另过。于频平时经常带儿子于全去看望老人,老人特别喜欢孙子于全,而于刚对父母臵之不理,父母曾表示将来不给其财产。日常生活多靠女儿照顾。前年,于红不幸身亡,女婿王飞带女儿王丽一起与岳父母生活,而且对老人更加体贴,老人时常对人说将来财产给女婿。2005年3月,岳父于甲病逝,儿子于刚前来要财产,李乙不从,于刚就将母亲告上法庭。现查明,于甲生前留有一份遗嘱,上面写明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古代的字画送给孙子于全(该字画经过专家估价为10万元)。于甲与李乙共同使用的一套住房价值为30万元,存款6万元。问:1.本案的遗嘱是什么?(1分)于全在本案中以什么身份出现?(1分)

2.本案的继承人有哪些?(1分)他们为什么能够成为继承人?(3分)3.本案能够被分割的遗产价值是多少?(1分)(不要求写出每一个继承人所得到的数额)4.本案可以适用哪些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3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0分)春明于2004年去世。生前先后留下三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1998年重病时在医院由他口述并由其两位同事在场记录;第二份是2000年他自己去公证处经公证办理的;第三份是在2003年他自己亲笔书写的。春明去世后,他的遗产如何继承在继承人之间为此发生争议。

问:在处理他的遗产时,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法律上的根据是什么?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10分)

2006年3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供H51型货物的建议,并附上订立合同的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乙方掌握的信息,该种货物生产原材料即将涨价,乙方试探性地向甲方提出价格偏高,希望降低价格的请求。同年4月,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合同,货物价格降低百分之五,一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分十批交货。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货物两次,在生产第三批货物时,遇到国家价格调整上涨,甲方向乙方提出涨价,几经协商双方终于在同年7月就价格条款重新达成协议,甲乙双方完成第三批、第四批交货。同年8月底,一场地震袭击甲方,原材料和厂房被毁,如果甲方要恢复生产,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面临现状,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问:

(1)2006年3月甲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行为?(1分)同时乙方的行为是什么?(1分)为什么?(1分)

(2)2006年4月,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合同的行为是什么?(1分)

(3)2006年7月,甲乙双方就价格条款重新达成协议,这在法律上称为什么?(1分)(4)2006年8月,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货物是否承担违约责任?(1分)为什么?(1分)(5)面对地震灾害后,甲方必须履行哪些义务?(1分)

(6)乙方在得知甲方的现状后应怎么办?(1分)乙方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1分)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10分)

小方驾驶一辆载有35名乘客的长途客车由A市驶向B市。当车翻越一座高山后,下山时,客车后轮松动,刹车失灵,摇晃着向下滑行,随时可能翻车坠入山沟。此时,对面有一辆大货车正在爬坡,小方为了避免翻车事故的发生,迎着大货车开去。客车因与大货车相撞而停住,但是大货车司机受伤,车辆和货物被严重损坏。

问:小方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何种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0分)张青早年丧偶,有三子一女,均已成家各有子女,并与张青分家单过。一日,张青与长子张小强乘车外出,发生车祸,坠入山涧死亡。张青有遗产合计100万。问:(1)张青的遗产应当由谁继承?为什么?(6分)(2)若证据证明张小强先于张青死亡,张青的遗产应当如何继承?为什么?(4分)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10分)胜利食品厂派采购员小陈赴某地农场采购大豆1万斤。小陈到某地农场看货后觉得大豆质量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2.5万斤大豆的合同,并声明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于一周内把订货数量通知农场。小陈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厂领导未臵可否。农场于一周内未接到通知,便依约将2.5万斤大豆运至胜利食品厂。因2.5万斤大豆大大超过胜利食品厂的需求,胜利食品厂便要求退货1.5万斤,遭到农场的拒绝。胜利食品厂拒付货款,为此,农场诉至法院。问: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0分)王某在单位揭发了甲有偷窃行为,甲一直怀恨在心。某日,甲带着十三岁的儿子乙准备乘夜间王某上夜班之际,在路上对其行凶报复,得逞。王某昏死在路上,这时,一青年丙路过此地,见一人躺在地上,没有动静,见王某身上有戒指、手机等财物,顿时起贼心,拿得财物仓惶逃去,遇见巡逻警察被抓获。问

(1)乙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2)甲乙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为什么?

(3)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他们的犯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形态?

六、案例分析题(第1题8分,第2题12分)

1、赵某和李某签订合同,将自己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李某当即交付了价款,赵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5天后,赵某又将此些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并与王某一起去办理了过户登记,赵某要求李某腾房,但遭到拒绝。

请问,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是否具有所有权,为什么?

1、答:本案中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成立要件,本案中李某虽然交付了价款,但是没有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其所有权的,所以,李某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

2、库保管员A出于对单位领导不满,蓄意纵火烧掉仓库。发泄私愤。当他把火点燃后,发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觉得事情有败露因而有被判罪的危险,随即将火熄灭。

问:A的纵火行为构成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或犯罪既遂?请说明理由

2、答:.(1)A已经点燃了火,即已着手实施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

(2)A把火熄灭,是由于怕被人发现达不到犯罪追求的结果,并非自动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

(3)A已经着手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构成犯罪未遂。

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第6篇

宪法

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请结合宪法条文:

(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

(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 15分好像是)

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0分)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

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民法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刑法

一、简答题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

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

二、论述题

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

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

三、案例 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问对甲如何定罪。(8分)刑事诉讼法

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对比律师法上述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异同,谈谈你的理解(好像是这样 10分)

二、98年司法解释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理论谈谈对以上法条的理解(10分)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试论立法权的特征。行政法: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民法: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民事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涵?为什么说该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原则? 刑法:

1.简述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2.案例分析:

被告人,黄翠华,女,48岁。2008年1月黄翠华来到A镇,结识王景山(盲人)后与其同住。王景山将其所有的5万元定期存折交由黄翠华保管,后来黄翠华得知存折密码就是王景山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2008年3月,黄翠华在王景山熟睡的时候,将其身份证拿走,到银行凭定期存折、自己的和王景山的身份证将存折上的50120元钱取出。然后将王景山的身份证放回。王景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动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黄翠华被警方抓获。黄翠华抓获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

问:黄翠华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只要写明量刑原则即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谈谈对法条的理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0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学

某作家出版某书对某宗教团体的所做所为予以批评,该宗教团体不满该书,到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并禁止该书的出版发行。现你为政府法制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中外宪法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给领导讲讲该如何处理此事。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2、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1、一个德国法学家的一段论述,考察直接言辞原则,题目涉及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践和规定在这方面的违背?

2、有关辩护律师阅卷权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上的具体规定、不足以及该如何完善? 刑法

1、简述犯罪未遂

2、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六人,高中毕业,待业两年,某日,通谋,携钢丝鞭往木场偷木。甲乙门外放风,余四人入内偷盗。为门卫丙丁发现,甲乙在门外以巨木顶门,使丙丁无法外出,并剪段断电话线,使丙丁无法报警。丙丁眼睁睁看原木(价值4000元)为余四人推出门外窃走,问:甲乙六人的刑事责任如何? 民事诉讼法:

1、给了一段材料,论述“一元钱官司”在民事诉讼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民法:

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

2、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买卖房屋,乙已付钱,甲已交付乙房屋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甲为贷款与信用社订立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未能到期还钱,信用社欲实行抵押权,卖房,乙不同意,认为其拥有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7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2003 年河南洛阳市中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份判决书中写道:“。。。《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后来河南省高院虽然维持了李的判决,但在省高院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过问下,洛阳中院党委免去了李的助理审判员和审判长的职务,并撤消了副庭长赵某的职务。此事后来引起很大争议。(20 分)请回答:

(1)从事实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2)从程序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3)根据以上分析,请你重拟一份判词;

(4)从宪法角度分析,洛阳中院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规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15 分)请回答:

(1)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是什么;

(2)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内涵。

3、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消。(15分)请回答:

(1)法院规定可以撤消“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意味着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

(2)试列举“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为什么构成“滥用职权”。刑诉

4、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请对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进行比较分析。(12 分)

5、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请回答:(18 分)

(1)对逮捕的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2)我国刑诉中逮捕和羁押之间的关系。刑法

6、案例:(20 分)

甲乙去看朋友丙,丙正与丁打架,丙叫甲乙帮忙,甲乙上前与丙一道将丁打成重伤。甲乙丙在逃跑途中,劫持一少女,甲乙对少女实施奸淫,但因少女反抗而未得逞,然后丙又对少女实施奸淫,少女力竭,丙奸淫成功。随后甲乙丙丢下少女逃跑。少女因被强奸而精神恍惚,跌跌撞撞,掉入河里溺死。请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

7、试述我国刑法对自首犯的量刑原则。(10 分)

8、试述聚众赌博的含义。(10 分)民事诉讼法

1.本证与反证10分

2.请分析民事诉讼法中和解、调解和审判的关系20分 民法

1.以内容为标准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10分

2.列出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显失公平”的法条,都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消。要求用 意思自治原则 与 公平原则 分析请求变更“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15分

3.案例20分(记得是06年的司法考试的一道题目内容,但问题好象不一样)甲乙夫妻以共同财产建房屋一栋,到登记机关登记,由于登记工作人员的错误,只登记甲为所有人。甲后来把房屋买给了丙,付款后丙入住了,当双方没进行过户登记。后来乙主张自己有所有权。

(1)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2)受让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各当事人如何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含义和种类 10分

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10分 行政法

3、论述: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20分)

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0分)刑事诉讼法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何谓证据能力?何谓证明力?结合证人证言谈谈两者之间关系(12分)(2)根据证人证言的特征,说说证人证言转化为定案依据的条件(8分)

6、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律地位的不同(10分)刑法

7、案例(30分)

2004年7月30日晚8点左右,肖天明(男,30岁,精神正常)搭乘耿宁出租车到某市郊外偏僻处下车,以钱被风吹走为理由骗耿下车后,趁耿不备,拿砖头猛砸耿的头部,并抢夺车钥匙。耿见状闪躲,只脸部被擦了2厘米左右伤痕。耿见肖弯腰再捡砖头之际,把肖推倒,逃上汽车,并准备倒车逃跑。此时肖拿着砖头,用手遮挡车的灯光,想再寻找耿。耿见状,倒转方向,开车往肖撞去。后肖经过救治。一腿截瘫。耿驾车逃跑。问两人行为如何在刑法上进行评价。

8、简述刑法上教唆犯的处罚原则(10分)民事诉讼法

5、普通程序特点(15分)

6、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区别(15分)民法

7、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15分)

8、担保物权的特征(15分)

9、案例(15分)

甲公司经过联系,与乙公司达成关于购买进口红松原木的合同,约定价格1400元每吨,购买1000吨,并商定了其他相关事宜。甲公司按合同在约定日期支付乙公司140万元,乙公司也按时发货。但甲公司对货物进行商品检验时,发现是国产原木,质量要低些,市场价格大约1200元每吨。但考虑到国产原木也能进行生产,于是只想要回自己20万元差价损失,于是向你进行咨询。你会给他提供什么样的建议?甲公司认为乙是不当得利,你认为呢?并给出理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2:谈谈我国2004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深远意义(10)行政法

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2:案例:(10)A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不服,故向S县所属的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S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D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 刑事诉讼法:

1: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作用并给予评论(15)2: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屡禁不止?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原因,并给予评论(15)刑法:

1: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15)

2:案例:李明(1985年1月8日出生)和孙洪斌(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借了一把猎枪准备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立东家偷鸡,孙进屋盗窃,李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刚偷了2只鸡,被张发现,张正要走出门,李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趁机逃走,张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侯,后来李与孙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刚走到张门口,张刚一起身,李于是向张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

(1)李与孙是否构成犯罪

(2)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如何量刑(只答量刑原则,不答具体量刑)(25)民法

2,简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0)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15)4,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20)民诉

5,简述督促程序概念和特点(15)6,案例(15)

A向B借款8万元,B在到期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出示了A的一张收条“等到今年年底生意盈利后,连本带利共付给10万元”。用司法解释和证明责任的原理分析A抗辩所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1)A抗辩说该字条不是B写的,签名属于伪造

(2)A说那八万元是和B合伙投资的,后图书生意失败亏损,两个人应承担共同责任。(3)A抗辩说该他的钱已还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年综合卷试题

宪法20分

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10)2,辨析: 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10)行政法30分

3,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10)

4,辨析: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10)

5,案例10分

王某认为A县政府作出的撤消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侵犯自己权益,多次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认为王扰乱公务,口头对其宣告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A县政府行为是否合法?

(2),王欲诉讼,可向哪级法院提起? 刑法40分

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

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

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问此案如何定性? 刑事诉讼法30分

12,(理论)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

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和157条的规定,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

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续(10)

民法45分

3,物权与债权在效力上有何不同(10)

4,请比较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概念不同(10)5,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它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10)6,案例

甲与乙签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后甲将房屋转卖于丙,登记。但丙未支付价金。丙起诉甲,要求交付房屋,甲反诉丙,请求法院宣判甲丙合同无效。请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5)民事诉讼法30分

7,请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谈谈我国上诉审的审理范围(8)8,案例(12)

甲主营业地在北京市,乙主营业地在东莞市,丙的车辆注册地在山东省。甲与乙签定购买瓷器瓶合同于广州市,约定乙将货物运至北京市交货,在石家庄乙与丙发生碰撞,货物损坏。

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乙反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1)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乙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哪些法院有管辖权?甲乙同时向有权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2),甲有无权利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

(3)丙参与诉讼,应处于何种地位?有无提出管辖权异议权利?有无独立提起请上诉的权利?

9,比较特别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不同(10)北京大学法学院2003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与行政法

1.立法权的特征

2.简述行政诉讼可诉行为与不可诉行为的范围 3.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 刑法

1.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10分)2.刑法上的不作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0分)2.案例

被告人李某,男,29岁,1993年4月20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6年4月19日刑满释放,无业。

1997年7月8日晚,被告人李某来到一昏暗僻静处时,看到前面有一妇女,便从后面摸上去,乘其不备将其击倒,在黑暗中扒解对方衣服时,才发现对方是男子。无奈与懊恼之下,李某见对方身上有一挎包,便冲对方脸部猛击一拳,然后携挎包逃离现场。回家后李某发现包内有500多元现金。后案发,公安机关将李某逮捕。

问: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20分)刑诉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问:请根据上述规定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陪审制度的主要特点。2.简述逮捕的证据要求与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

民法学

1,简述违约金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效力 3,案例:

作家刘某受作协委托从事一文学作品创作,以当地著名人物张某为原型创作并发表一篇小说,名《沉重的十字架》。创作过程中刘某数度采访张某,张某将自己当初的日记等材料提供给刘某参考。小说中涉及张某当初与初恋情人的恋情等情节,属首次公开,张某的妻子及子女都从未知晓,故颇为震惊与气愤,家庭关系趋于紧张。张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刘某认为其并未构成侵权。现张某将刘某起诉到法院。

请分析本案的法律责任与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民事诉讼法学

1,民诉中各种审判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

2,试述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30)一.简答(每题5分)1.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2.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我国死刑政策及在中国刑法中的体现.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二.案例.1.关于中止犯,预备犯的.2.略.民法(30)1.代理的法律特征.2.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3.无过错原则的立法缘由及价值.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刑诉法(20)1.和去年那道题差不多了,今年把那个维护程序法尊严的法条扩展了一下, 问:何谓公正审判

.此法条的立法价值.2.当事人及我国刑诉法上当事人的种类.司法工作人员为何不是当事人.民诉法(20)1.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原因.2.试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的补救作用.3.还有一道忘记了,不过好象很简单的,大概一道概念性的题吧.以上均是凭回记忆,有的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大体如上吧,知识点错不到哪里去,正规的题目还是等诸位夏天去法学院买了试卷再说吧.二.简答(每题7分)1.唐代中央的监察机构设置

2.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中的刑罚制度.宪法.(20)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1955年7月30日),全文如下: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刑二字第336号报告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上,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又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如何论罪科刑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

请运用宪法学理论评价这一司法解释?(8)

二、请叙述我国质询制度的有关内容。(12)行政法(30)1.行政法中的比例性原则.2.关于行政法中举证责任部分中一句法条的理解.(记不清了,红皮书中有)3.行政裁决及其特征.4.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之法.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20分

一、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5分

二、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种类及其刑事责任5分

三、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分

四、案例分析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到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看看,与李某对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5分 民法:20分

一、名词解释2分*5

1、合伙

2、他物权

3、表见代理

4、预期违约

5、善意取得

二、简答5分*2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 15分

一、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分

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民事诉讼法15分

一、简述民事审判权与管辖权两者之间的关系5分

二、如何认识当事人的陈述?5分

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填空题1分*15

1、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增设行政机构和人员,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而且行政机关还被赋予了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打破了原来的分权体制和法律结构,这种现代国家被称为--

2、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行使广泛的管制权,其中对经济活动的准入控制在行政法学上称为--权

3、中国行政立法的征求意见和协商基本上属于内部程序,不具有典型的现代行政程序的特征,因为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是由行政机关随意决定的,没有上升为相关人的--4 《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这里的不适当从《--》的第一条和整个立法精神可以看出,应当理解为包括违法和不当。《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种对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既是授权更是设定义务,用行政法学的专业术语来说,行政机关没有根据形势和政策进行--的余地。

6、受到行政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一个每日3%的罚款从其目的看属于行政法学上所谓的--罚。

7、非个人化是官僚制的一个特点,任何人执行法律秩序所规定的植物,都是一个--

8、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机关决定。

9、国家赔偿责任背后的理论是--原则,它取代了原来的主权理论,这样降低了公民个人的风险,也更公平。

10、《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_和。

11、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而包括所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2、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超出授权乏味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起诉应当以--为被告。

1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

14、原告起诉要求撤消一个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者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1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送请--作出解释或裁决。

二、辨析题 判断并分析以下命题:

1、只要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5分

2、禁止翻供的原则不适用于行政机关5分

3、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不信任与必要尊重。5分.宪法学

1宪法第67条第7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消而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宪法这样规定的理由(5)2..为什么说言论自由在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5)3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由永久性居民中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在任职期间不得有在外国的居留权。试比较这两种规定的异同。5 4简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5 5.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正在试行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你认为:10 1.个案监督是否必要?为什么?

2个案监督是否合宪?如合宪,其宪法依据是什么? 3.个案监督有何利弊?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试述行政处罚设定权之规定。(8分)

二、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7分)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7分)

四、试述行政诉讼之判决种类及其适用条件。(8分)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何谓除权判决?(5分)

二、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有何联系和区别?(5分)

三、涉外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案件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5分)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民法(共20分)

一、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二、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5分)

三、什么是债?举例说明产生债的主要法律事实。(5分)

四、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规则体现了我国继承法的哪些基本原则?(5分)刑法(共20分)

一、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数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每题1分,共12分)

1、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B C D)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D)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轻原则

3、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ACDF)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 C、强奸 D、抢劫 E、绑架 F、贩卖毒品 G、盗窃

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界限在于(D)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B、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C、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损害 D、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 E、防卫行为是否适时

5、我国刑法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A)A、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B、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C、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D、窥探作案现场的行为

6、某甲与某乙有仇,企图借他人之手杀死某乙。一天,某甲故意将装好子弹的猎枪交给某丙,并骗丙说枪中没有子弹,叫丙向乙空枪瞄准射击以使乙受惊吓。结果乙中弹身亡。某甲、某丙的行为属于(C)

A、共同故意杀人罪 B、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7、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C)

A、犯罪行为的个数 B、犯罪结果的个数 C、犯罪构成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E、犯罪意图的个数

8、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B)的犯罪分子。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D、主观恶性极其严重

9、某国家机关财务室出纳李某与无业人员王某相勾结,共同盗窃财务室保管的现金。一天晚上,李某用持有的财务室钥匙打开财务室大门,并在门口望风,王某进入财务室撬开了保险柜,窃取现金20000多元。然后二人又伪造窃贼翻窗而入的现场。李某、王某的行为构成(A)。

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B、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C、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共同诈骗罪

10、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AB)A、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公私财产权利

C、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D、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下列刑罚方法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ABD)A、死刑 B、有期徒刑 C、罚金 D、拘役 E、没收财产

12、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罪分子犯盗窃、诈骗、抢夺诈骗罪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BDF)

A、实施了已经构成犯罪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C、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D、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E、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继续犯罪

F、使用暴力活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逮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

二、简述题(每题4分,共8分)

1、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 及其刑事责任。

2、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宪法学(共30分)

一、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有哪些?(10分)

二、如何理解香港基本法的法律地位?(10分)

三、某大学仅以相貌丑陋为由拒绝录取已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某甲,后来在新闻媒体的呼吁下,某甲被另一所大学录取。请问:某甲的什么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你认为某甲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10分)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中止

2、侵占罪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有: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责任能力)。

3、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种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无因管理

3、婚姻终止

二、简答题(共14分)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4分)

2、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后果?(5分)

3、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举3个离子说明作品的合理使用。(5分)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为什么说“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与被代理人的意愿无关,与代理人的意愿也无关。”(5分)

2、说明法院主管与管辖的关系。(5分)

3、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何区别。(5分)刑事诉讼法学(15分)

1、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共3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行政职责

2、行政主体

3、特别授权立法

4、行政裁决

5、行政追偿

二、简答题(共20分)

1、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5分)

2、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5分)

3、如何理解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4分)

4、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6分)

宪法学(共30分)

1、试述美国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的主要内容。(10分)

2、试述司法权的特点。(10分)

3、试述我国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内容。(10分)北京大学法学院199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集团

2、集资诈骗罪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5分)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犯罪后自首又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中的私人财产,以公有财产论。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定罪处罚。

5、走私、()、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撤销假释的根据。

2、我国新修订的《刑法》所规定的“持有型罪名”有哪几个? 民法学(共20分)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人格权与身份权

2、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简述职务侵权的概念、主体、范围及责任。

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辩论原则的设立有何意义?辩论的内容有哪些?(7分)

2、如何理解执行和解的效力?(8分)行政法部分(15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7分)

1、国务院有权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

2、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依法制定和发布的()为依据。

3、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不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对到期不纳税款者,罚以滞纳金,以促使其纳税,这种措施在行政法学上称为()。

6、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旨在保障公民的()权。

二、简答题(共2题,每题4分)

1、现代行政程序法普遍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决定的理由,试述该程序规则的价值。

2、宪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请阐述“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一条件的内涵。行政诉讼法(15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新中国的行政诉讼最初由1982年制定的()作出规定。

2、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海关行政案件的上诉审一般由()人民法院管辖。

4、在我国,行政合同案件目前由人民法院的()庭审理。

5、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的,()是被告。

6、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参加诉讼。

二、简答题(共二题)

1、简述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4分)

2、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5分)宪法学(每题10分,共30分)

一、我国如何规定宗教信仰的政策?

二、试述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组成。

三、简述现代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种类和特征

北京大学法学院1997年考研应用法学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

1、间接故意

2、想象竞合犯

3、刑事责任

4、自首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

2、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刑事诉讼法学

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民法学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平等原则)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解除)。

5、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了合伙债务,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保证人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7、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民事义务,侵害了财产所有权(包括经营管理权),人身权或()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8、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具有独创性;②()。

9、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居住地)法律。

二、简答题(共10分)

1、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3、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民事诉讼法学

一、举例说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4分)

二、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有何效力。(5分)

三、如何认识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6分)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词2分,共6分)

1、行政处分

2、行政司法

3、行政指导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2、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3、如何理解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三、案例分析(9分)

某国家机关综合处处长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

若干违禁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机关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试析: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诉讼,为什么?

2、法院如可受理李某提起的两项诉讼请求或其中的一项,那么何地何级法院享有审判管辖权,为什么?

3、受诉法院审理后,可能作出哪几种形式的判决?并分别说明各自适用的条件。宪法学

一、试比较美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制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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