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gdp的核算方法(精选8篇)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1篇
绿色GDP核算的概总和方法
绿色GDP是世界各国经济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泛关注的一个概念,其理论渊源是联合国等组织发布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体系》(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简称SEEA)。实际上,该体系没有像SNA定义GDP那样,严密的按逻辑体系给出绿色GDP的规范定义,而是从学术讨论的角度描写了两个经济学分析意义相近,但核算理论和方法却截然不同的指标。
绿色GDP是建立在传统的GDP的基础上,并对其进行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资本(包括自然资源耗减和环境污染损失的价值)之后的国民生产总值。它既考虑人类活动的“正面效应”又考虑到“负面效应”,其实际意义是指扣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之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总值,代表的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反之亦然。绿色GDP不仅反映经济增长的数量,而且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它适应目前的环境核算要求,是一个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概念。
我国学术界目前较权威的几种核算方法,归纳如下:
1、杨缅昆提出的广义绿色GDP的核算公式:
绿色GDP=现行GDP+外部影响因素=现行GDP+(外部经济因素-外部不经济因素)。该公式简单明了,为绿色GDP的核算提供了正确的方向,但缺点在于外部影响因素的确定不明确,不易操作。
2、中国科学院课题组提出的绿色GDP的计算公式:
绿色GDP=现行GDP-自然部分的虚数-人文部分的虚数。
其中“自然部分的虚数”包括: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②自然资源的退化与匹配的不均衡;③长期生态退化所造成的损失;④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经济损失;⑤资源稀缺性所引发的成本;⑥物质、能量的不合理利用所导致的损失。而“人文部分的虚数”则包括: ① 由于疾病和公共卫生条件所导致的支出;②由于事业所造成的损失;③由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④由于教育水平低下和文盲状况所导致的损失;⑤由于人口数量失控所导致的损失;⑥由于管理不善(包括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该方法看似简洁,但核算起来却较为繁杂,同样不易于实施。
3、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黄德发提出的核算公式
黄博士认为,进行绿色GDP的核算必须从实际出发,由易到难,分步实施。具体步骤为: G-GDP(Ⅰ)=现行GDP-自然资源损耗与生态环境退化降级成本;
G-GDP(Ⅱ)=现行GDP-外部不经济活动(自然资源损耗与生态环境退化降级成本+自然灾害+城市拥挤所带来的不舒适等损失)+漏统部分(地下经济活动、非市场交易的自给性生产与服务等)+时间资产与闲暇活动等;
G-GDP(Ⅲ)=G-GDP(Ⅱ)-人文虚数(毒品及烟草生产与服务、部分国防与警察开支、犯罪所造成的损失等);
G-GDP(Ⅳ)=G-GDP(Ⅲ)±其他部分。
从核算公式来看,第三种核算似乎可操作性更强,随着数据的逐步完整,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符合可持续性的要求。此外,还有许多专家学者也提出了各自核算的公式,在此不赘。
除了以上国内提出的方法,国外也有其绿色GDP的核算方法。世界银行推出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EDP。它在现行的GDP中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中扣除了环境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费用,同时考虑外部影响,包括外部经济性和不经济性,依此来衡量扣除自然资源损失后的真正的国民财富。
不管是中国的核算方法还是国外的体系,其共同点在于:是在现实的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对SNA的核算结果进行环境成本调整,得到“经环境成本调整的GDP”,即EDP。所谓的“环境成本”包括资源消耗值和环境退化值,以及考虑了各种社会、人文因子的影响。绿色GDP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在内的一系列经济指标,可避免人们对经济形势的盲目乐观,时刻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我国而言,也可以使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2篇
关于绿色GDP核算模式架构的探讨
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目前以GDP为主要指标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以绿色GDP为代表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文章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绿色GDP核算模式架构的形成并未完善,尝试比较国际间几种主要的核算模式,并提出构建我国绿色GDP核算模式架构的建议.
作 者:彭伟 董高峰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统计学院,湖南,长沙,410079刊 名:经济与社会发展英文刊名: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年,卷(期):20053(11)分类号:F015关键词:EDp 绿色GDP 自然资源耗减 环境品质折耗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3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 环境的恶化, 学术界以及社会对于G D P这一核算指标表示了异议以及批评, 这些批评还包括它不能衡量社会成本, 不能衡量增长的代价和方式, 不能衡量效益、质量和实际国民财富, 不能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 也不能衡量分配, 更不能衡量诸如社会公正、快乐和幸福等价值判断。随着福利经济学的出现和环境问题的加剧, 经济学家们归纳出, 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有三点缺陷:
(1) 没有体现自然资源与环境对经济活动的贡献。传统的经济系统模型没有特别考虑自然资源和环境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而是把整个经济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系统。
(2) 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只核算了与市场有关的经济活动, 而这些与市场有关的活动并不能全面反映人们所享有的福利状况。
(3) 一些并不能给人们带来福利的经济活动也包括在国民生产总值中, 如环境方面的预防性支出, 这种支出越大, 国内生产总值越大, 而人们的福利却没有增加。
由于核算中存在的缺陷, 对国民经济核算的修改成了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关注的重要内容, 并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 其中绿色成为对国民经济核算修正的重要指标。
二、绿色GDP的真实含义
所谓绿色GDP就是在现行的基础上, 对传统的一种调整, 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资本包括自然资源耗减和环境污染损失的价值之后的国民生产总值。它既考虑人类活动的“正面效应”又考虑到“负面效应”, 其实际意义是指扣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失之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 代表的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 D P占G D P的比重越高, 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 负面效应越低, 反之亦然。绿色GDP不仅反映经济增长的数量, 而且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 它适应目前的环境核算要求, 是一个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概念。近半个世纪以来,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 一些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便尝试将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的核算, 并由此提出绿色核算体系, 力图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
然而如何合理地计算资源环境成本是绿色GDP核算的技术难点, 也是生态经济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
根据核算角度的不同, 可将绿色GDP核算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将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带来的成本纳入G D P核算中, 可称为第一类绿色GDP;第二种类型是将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作为环境效益纳入G D P核算中, 可称为第二类绿色GDP。本文比较分析了这两种绿色GDP核算方法, 并引入一种新的核算思路, 即将环境污染、资源损耗成本和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所带来的环境效益都纳入到绿色GDP核算之中, 可称为第三类绿色GDP。
三、第一类绿色GDP
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很长时间, 绿色GDP核算均是采用将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成本在G D P核算体系中扣除的方式。因此, 所核算出的绿色GDP将低于原有GDP水平。这种类型的绿色GDP研究始于1972年托宾 (James Tobin) 和诺德豪斯 (William Nordhaus) 提出的净经济福利指标, 之后相关学者又陆续提出国民福利指标, 净国内生产指标等绿色GDP核算方法。
在第一类绿色G D P核算中计算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成本的目的是将资源环境这种公共物品的市场外部性内部化, 从而明确资源环境成本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而生态系统有很多方面值得核算, 只核算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是否充分, 甚至是“绿色GDP应该核算什么”也成为一个重要难题。
四、第二类绿色GDP
1997年, 学者Daily (1997) 提出了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 认为生态系统服务是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Costanza等 (1997) 随后对全球的生态系统服务进行了核算, 并将核算结果与全球的GNP进行比较。近年来,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成为一个新的研究热点, 国内外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很充分, 但是将生态系统服务应用于绿色G D P中的研究并不多见。第一类绿色GDP也没能解决自然资源生态服务如何体现的问题。自然生态系统不仅仅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的资源, 更重要的是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传统的G D P核算根本没有认识到生态系统 (如森林生态系统) 为支持生命延续提供的服务也具有价值。
目前, 有许多学者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核算, 以期在绿色GDP中引入生态系统服务。这种核算方式可称为第二类绿色GDP。2005年全球评估报告把生态系统服务作为全球环境核算的基础, 这是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另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里, 生态系统服务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我国的绿色G D P核算也包含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内容, 但没能与国民经济核算联系起来。主要原因是目前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并不能满足绿色G D P核算的要求, 二者的目的具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全面评估某一地区生态系统全部服务的价值, 而后者只核算国民经济核算中没有涉及的内容。换言之, 第二类绿色GDP核算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确定何种生态系统服务需要纳入绿色G D P核算中来。
有学者提出, 应该将直接生态系统服务纳入绿色GDP核算中。直接生态系统服务是自然界的组成成分之一, 由人类直接享用、消费, 或者直接给人类造福。直接生态系统服务源自广泛的生态要素、生态过程。它与传统生态系统服务的不同之处在于, 它是能够被人类所评估的那部分生态系统的服务。Boyd (2007) 认为, 直接生态系统服务是一类适于绿色G D P核算的单元, 因为它能够被人类直接享用并且属于流量单元。这一研究标志着第二类绿色G D P实施阶段真正的到来。B o y d和Banzhaf认为, Green GDP=GDP+ESI, E S I为生态服务指数 (e c o s y s t e m serviceindex) , 它表征直接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由于这一类生态系统服务受到地域和时间的影响较大, 所以B o y d和Banzhaf并没有继续对该类生态系统服务进行分类, 直接生态系统服务具体分类需要根据地区和时间来确定。总体来看, 目前第二类绿色GDO核算的研究刚刚起步, 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其中之一便是如何根据每个地区的不同特点确定直接生态系统服务的类型。同时, 由于直接生态系统服务具有上述特点, 所以不同区域之间的第二类绿色G D P可能也不具有可比性。此外, 直接生态系统服务是能够被人类直接享用的, 如美感价值、遗产价值、存在价值等, 这些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如何使得第二类绿色G D P在不同区域之间具备可比性以及确定某些生态系统服务的核算方法和思路, 是将来这一研究领域的主要方向。
五、结语及展望
目前, 无论是第一类绿色GDP还是第二类绿色GDP, 其核算瓶颈都在于经济学家在此之前没有把经济核算的原理与环境经济学的原理整合到一起。同时, 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也是摆在许多国家面前的挑战。甚至是在发达国家, 尽管统计体系发展相对成熟, 但环境统计仍然是不完整的。为了对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比较, 绿色GDP理论和方法必须达成统一, 但是目前看来, 这一目标的实现依旧有待时日。虽然绿色GDP的研究困难重重, 但是自1972年至今, 这一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大进展。许多学者和国家均对此做了巨大贡献。第一类和第二类绿色GDP的核算思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视, 也反映了对绿色GDP核算认识由浅入深的过程。然而, 在GDP核算中单扣除资源环境成本, 或单累加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均只能反映自然生态环境的一个方面, 所以将来的研究应该趋向于将二者合二为一, 即:既要扣除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对经济的影响, 又要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纳入绿色GDP核算之中。这种第三类绿色G D P核算可能面临更大的困难, 需要更多的研究人员和更长的时间来完善这一思路。但是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绿色GDP核算的研究是一项很必要且很有意义的工作。因为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福利非常重要, 这在国家核算中不能忽视, 现实的困难不应阻挡绿色GDP研究的步伐。
摘要:绿色GDP核算是通过将资源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中来实现环境管理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如何合理地计算资源环境成本是绿色GDP核算的技术难点, 也是生态经济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绿色GDP,核算方法,生态系统服务
参考文献
[1]、杨多贵, 周志田. “绿色GDP”核算理论与实践探索[J]. 科学管理研究, 2005 (4) :20~24.
[2]、李伟, 劳川奇. 绿色GDP核算的国际实践与启示[J]. 生态经济, 2006 (9) :69~72. [6] 李伟, 劳川奇. 绿色GDP核算的国际实践与启示[J]. 生态经济, 2006 (9) :69~72.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4篇
关键词:绿色GDP;问题;对策
一、实施绿色GDP的必要性分析
(一)绿色GDP的界定
所谓绿色GDP,简称GGDP(GreenGrossDomesticProduct),是GDP扣除经济增长所引起的资源消耗成本和环境损失代价所计算的与环境相和谐的GDP,是对现行GDP的一种调整,是剔除了自然资产损失之后创造的真正国民财富的总量指标。绿色GDP是对GDP的一个补充和完善,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基础上,将经济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三者全面综合考虑,在核算范围上将生产活动核算范围扩大到非市场性活动,把资源和环境的利用当作经济过程中的一部分投入,因此绿色GDP真实反映了国民经济活动的成果,是新时期衡量真实经济增长水平和可持续增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实行绿色GDP核算的必要性
第一,实行绿色GDP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指出的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内涵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而绿色GDP正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之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内含。可持续发展在本质上要求我们必须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以使它们不仅仅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同样也能满足子孙后代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绿色GDP核算,不仅仅是弥补传统GDP核算的不足,是GDP核算理论的发展需要,更是科学发展观不断变革发展的需要。
第二,实行绿色GDP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过去对干部政绩考核的标准,主要通过地区GDP的增长来反映,因而滋生出官员不择手段发展经济,增长GDP的现象,从而违背经济规律,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绿色GDP核算,为新政绩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绿色GDP核算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投入产出核算、检验社会生产力发展,对环境和资源进行核算,检验自然生产力的消长,弄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有效贡献。绿色GDP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处理经济增长、资源环境利用和社会经济效益三者关系的综合指标,是改进政府政绩和干部考核不可缺少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已经开始发生改变,以绿色GDP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标准,必将促进政府更加关注本地的宏观发展战略,使政府从热衷于对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做好发展规划和创造更好的环境氛围上来,让政府更多的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第三,实行绿色GDP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其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特点,带来了自然资源的巨大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给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必须要对传统的增长方式进行改革,使我们能够更加注重经济增长中的自然消耗因素和环境污染因素。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现代的、集约型的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传统的GDP核算,只关注经济效率因素,忽视环境破坏因素,而绿色GDP核算,反映经济指标的同时,也反映资源与环境的发展状况,因此符合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二、绿色GDP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观念层面
在中国实施绿色GDP核算,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由于公众自身素质等原因的限制,目前大多数公众对绿色GDP的理解还仅限于概念上的认知。另外,部分政府领导对绿色GDP的认识仍非常片面。由于绿色GDP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综合性地反映国民的经济活动的成果与代价,因此绿色GDP核算的实施,有时会影响到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的增长,由于现行的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仍以地方经济发展为主要标准,必然导致许多地方政府在面对新政策时采用相对消极的对策。在追求短期效益和直接经济效益理念盛行的现实社会中,绿色GDP核算所蕴含的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否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接受,显然还是一个未知数。
(二)技术层面
绿色GDP核算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既涉及复杂的经济系统,又涉及各种不同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因而临着许多技术上的难点。把资源消耗与环境损失成本计入传统GDP核算过程中,是实施绿色GDP核算的核心。从技术上说,GDP通常以市场交易为前提,产品和劳务一进入市场,其价值就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物化资源消耗的自由市场价格比较容易确定,但由于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并没有完全进入流通领域.因此难以对其定价,使资源消耗的潜在生态环境效益以及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准确成本定价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绿色GDP核算的实施在技术上有很大的困难。
(三)机制层面
环境保护需要全民参与。相对于其他社会问题,环境问题涉及广泛的利益冲突,如果处理不好会引发不同利益阵营之间的资源利用上的冲突。环境是“公共物品”,使用成本为零,但在其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最终将由全社会埋单。在自然资源单一制运作的环境法原则与民事行为和经济活动严重脱离,由此造成了公民的环保意识普遍淡薄。另外,我国关于环境相关数据的生成与收集汇总的社会机制还没形成,企业与政府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还没有形成政策上的良性互动,从而造成环境问题的相关数据收集困难。
三、解决绿色GDP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树立全民环保意识
从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看,没有公众参与就没有环境保护。只有公众的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形成的各项决策才能真正的体现到大多数人民的意识与利益,从而服务于人民。绿色GDP核算的形成于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绿色GDP是一套公开的指标,通过发布绿色GDP,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反过来,公众通过绿色GDP,能直接判断一个地区环境状况的变化,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从而对绿色GDP的实施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因此,在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同时,一定要大力推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形成绿色GDP核算实施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完善统计核算制度
体系和制度的完善是中国实施绿色GDP核算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GDP核算制度是实行地方与中央分级统计的办法,由于各地区的基础数据的差异,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中央与地方统计的误差,因此,在不改变现有分级核算制度前提下,我们应统一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核算GDP的数据来源,保证地方政府统计GDP总和与中央政府统计的GDP一致的情况下,将资源与环境状况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中,推出绿色会计核算制度,即把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纳入会计核算,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投资和由此而获得的经济效益作定量性的测定、分析和加以公布。绿色会计核算是绿色GDP核算的微观基础,为绿色GDP核算的实行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三)改革政府的政绩观
长期以来,我国在党政干部考核时过分注重经济数据,单纯的以GDP的增长为政绩衡量标准,从而造成环境与经济的失衡。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必须摒弃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将环境保护纳入到党政干部考核的标准中去,建立全新的干部考核体系,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在全新的考核体系中,采用环境保护责任人制,绿色GDP数据将与任免密切挂钩。同时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各项环保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也作为指标纳入政府官员考核标准。只有将绿色标准纳入到党政干部考核体系中,政府的决策才能真正落实到绿色GDP的要求上来,最大限度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朱海玲.绿色GDP应用研究[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
2、刘国强.试论环境会计的概念框架[J].财经问题研究,2004(9).
3、王踏.关于实施绿色GDP核算体系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8(8).
4、李敏翠,侯金.绿色GDP研究现状及对策[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5(6).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5篇
李自海
(河南省南阳农业学校,河南南阳473003)
文章发表在《河南科技》杂志,2013年第11期243-244页
摘要:本文介绍了绿色GDP的含义以及在我国的应用,着重分析了我国实现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的困境和挑战,提出改进绿色GDP的核算方法的政策建议,为我国政府重新实施绿色GDP的核算体系,找出一条可持续的、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绿色GDP;国家核算体系;环境评价
中图分类号:F2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13)11-0243-0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难题,公众也越来越关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政府也强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以人为本、环境友好、可持续的发展,并于2004年在全国10个省份开展以“绿色GDP”来代替传统GDP衡量方法的试点工作,以寻找出一条可持续的、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试点绿色GDP的工作面临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最终这一试点工作在2009年被正式终止。绿色GDP的核算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我国实行“绿色GDP”也任重而道远,建立更加精确的绿色GDP的评价体系,有助于我国政府重新实行绿色GDP政策,并对我国的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绿色GDP核算方法
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是指经济社会(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最常见的衡量GDP的公式是:
GDP=C(消费)+I(投资)+G(政府支出)+Net_export(净出口,即净出口=出口-进口)
GDP这一概念持续了三百多年,最终在1965年成型,当时联合国第一次提出了衡量国内生产总值的国际标准,并在1968年和1993年加以完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GDP的主要缺陷在于,它忽视了自然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物
资浪费以及可能的社会成本(例如由于工作环境恶化带来的工人的身心健康状况恶化等)。简而言之,GDP没有衡量发展的可持续能力。一个国家可以通过过度开采资源、过度消费、经济泡沫等使得GDP的数值在短期内变大。
绿色GDP概念的引入反映了一种更加精确地衡量GDP的努力,调整新的计算工时以囊括社会和环境成本。1993年联合国公布了计算绿色GDP的方法,即经济环境复合计算方法(System for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简称SEEA)。SEEA的计算方法包括三部分:环境核算(计算各项单独环境指标的度,如二氧化碳排放量,废气排放量等)、环境评价(环境成本的货币化过程)和标准核算(加权计算,得出最终数值)。
2.我国绿色GDP实践与改革
二十世纪中期,中国的经济发展奇迹让世界为之惊叹,三十年的经济发展使得数百万的中国人脱离贫困。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年均经济增速保持在10%左右,2005年底,中国的GDP达到2.26万亿超过英国、法国、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以及世界第三大出国国,2011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在2011、2012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尽管受到2009年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依旧保持在6-8%的高速增长状态。然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包括空气污染、地表和地下水污染、土地沙化、物种灭绝、资源枯竭,农业和工业垃圾等。同时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系列问题都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004年环境污染的代价约占GDP的3%,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的环境和公众健康成本甚至可以完全抵消中国GDP的增长部分。
这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和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有关。过去三十年里“重经济、轻环境”,“重增长,轻发展”的发展模式,以经济增长为唯一衡量标准的官员绩效评估体系使得地方官员不惜以高社会成本、环境代价来换取经济指标的增加。中国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唯GDP的发展模式已经危及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人民的基本福祉,这就促使政府重新定义“发展”。胡锦涛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为了实现“五个统筹”,中国的经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讲话指出,“要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探索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
2005年,中国的10个省份被选出来作为绿色GDP的试点工作,为将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广绿色GDP积累经验。中国政府把绿色GDP定义为一般GDP减去环境和社会成本,即:
绿色GDP=GDP-环境成本-社会成本
绿色GDP的数据应该在2006年初公布,但是由于数据收集和处理,以及绿色核算中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等一系列问题,直到2006年9月份国家统计局才公布数据。当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衡量绿色GDP的评价体系在3到6年内会成为衡量地方官员执政绩效的重要标准。但是种种困难随之而来,使得绿色GDP的计划在2009年3月正式终止。
3.中国绿色GDP改革的困难与挑战
在实现从传统GDP核算到绿色GDP核算的过程中,中国的改革试点工作遇到了种种困难。中国环境管理机制、数据核算的困难以及缺乏稳定有效的环境评价机制都导致了中国绿色GDP试点改革的失败。
负责实施绿色GDP的中国环境管理机构效率低下,并且权力分散在多个不同的政府机构中,导致权责不明、机构之间敷衍行事、相互推诿等。在统计绿色GDP的过程中,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部之间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虽然开始重视环境保护,但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的基本路线没有变化,国家环保部在整个政府权力格局中的地位有待加强,以更加有力地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另外,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关系对于实行绿色GDP也至关重要。尽管国家强调环境保护,但是地方上各省市领导人仍然是重视经济增长,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出现“GDP至上”的发展主义。地方上的环保机构隶属于当地同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和其他方面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这样地方环保机构就很难有效发挥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甚至有可能成为“摆设”。
绿色GDP的数据核算是一个世界级难题。经过几十年的研究,缺乏统计学意义上的精确的数据核算方法让类似德国、挪威的国家正是放弃使用绿色GDP核算。这些国家的试点工作发现,绿色GDP的不确定性、不可依赖性很大,不足以作为官方的统计数据。中国政府1997年开始和挪威政府合作,尝试使用联合国SEEA的方法核算绿色GDP,并主要关注了各种环境污染的成本。试点过程中,数据核算的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过高是导致试点失败的主要原因。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技术手段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加上中国幅员广阔,国家环保部人手和资金短缺,这些使得数据核算的成本和困难大大增加。
环境评价机制是绿色GDP核算的至关重要的步骤,但是现在的研究和实践依旧没有找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进行环境评价。联合国1993年确立的SEEA核算方法基于普遍情况,建立了一个环境评价的基本框架,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指导规范。不同的统计路径和研究方法导致中国绿色GDP的衡量的结果差别很大。一项分析表明,中国1992年的环境成本约占纯国内生产总值的5.6%,另一项研究表明,如果考虑环境成本,中国1998-2003年西部地区各省份的GDP要被扣除1-3%。其中哪些环境和社会指标应该被涵盖在绿色GDP核算中,如何货币化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都成为极具争议性的问题。对绿色GDP的很大的挑战来自盲目货币化的道德困境。时间值多少钱,人的健康或者生命市场价格如何?一
个物种的灭绝又该如何货币化?伦理学家们担心,如果这些东西都可以被贴上价格标签,并进行成本-收益的理性计算,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将受到严峻的挑战。
4.政策建议
考虑到中国目前实行绿色GDP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认为,政府应该着力建设一个精确的环境评价体系。建立一个系统的绿色GDP的国家核算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世界性难题,中国政府可以退而求其次,首先建立一个精确的环境成本评价体系,一来为这个评价体系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经济发展的社会和环境成本,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将来建立系统的绿色GDP评价体系奠定基础。这个环境评价体系应当是全国性的,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中应当加入环境指标,比如,详细并精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可以作为依据,来确定当地政府的或者阶段性的减排目标,并纳入主管官员的绩效考评体系。体系的建立不必急于求成,可以从成熟的地区入手,从那些数据基础良好、易于测评并且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领域(如空气污染、水污染等)开始,逐步建立系统的环境评价体系。
另外,政府应当支持相关的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以尽早建立一个精确的可行的标准化衡量方法,为政策执行和评估创造更多的工作方法和可操作的政策工具。另外提高数据的透明性也至关重要,相关数据的透明性一来可以为学术活动提供数据资源,便于学术创新;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可以给各级政府更大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他们真正关心环境保护,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5.结论
尽管我国核算绿色GDP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是绿色GDP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一方面能够为公共政策制定、宏观经济分析、环境保护和落实环保法规提供更加精确、科学和全面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政府和市场更加重视绿色产出、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活动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形成经济社会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中,我国也应该努力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在实现绿色GDP核算方面,我国应该努力早日建立系统的环境评价体系,真正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李自海(1971—),男,汉族,河南方城人,本科,河南省南阳农业学校讲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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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Darmstadter, Joel.“Greening the GDP: Is it Desirable? Is it Feasible?” Resource 129(2000): 11-14
新发展观与绿色GDP核算探讨 第6篇
新发展观与绿色GDP核算探讨
在我国资源日益缺少的.今天,修正现行GDP指标,开展绿色GDP核算有极为重要的意义.GDP核算是绿色GDP核算的基础,绿色GDP应在现行GDP核算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环境调整而求得.该文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并对现阶段我国开展绿色GDP核算提出了几点建议.
作 者:李万明 李翠锦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新疆,石河子,83刊 名: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IHEZ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年,卷(期):4(3)分类号:F221关键词:新发展观 绿色GDP 核算
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第7篇
《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
简报
项目技术组
2004年3月总第2期
国家统计局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
《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双方达成的关于联合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意向,制定本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主要确定第一期(2004~2006年)合作的主要目标、工作内容、组织机构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工作目标
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争取用3~6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经济与环境核算(绿色GDP)体系框架。具体目标有:
1.建立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理论体系及基本框架;
2.开展和建立环境污染物实物量核算;
3.开展和初步建立环境损失价值量核算;
4.通过国家和地方试点,总结推广环境核算研究成果;
5.为建立全面的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体系(绿色GDP)提供基础。
二、研究内容
建立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是一个长期的、跨部门、跨学科的系统工程。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开展国家“十五”科技攻关《绿色国民核算体系框架研究》课题和《全国环境污染损失评估调查》工作。本项工作将在这两项工作基础上开展,主要有以下4项工作。
1.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的框架研究。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研究和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与国家统计核算制度衔接的、分步实施的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框架。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可以根据这一框架分步骤、分部门、分地区开展绿色核算工作。该核算体系框架要构建出三个结构:模块结构、功能结构、过程结构。模块结构主要构建核算内容体系,如资源核算、环境核算、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核算等;功能结构要解决各个模块内容或者核算子系统的作用以及实施的部门对象;过程结构要提出核算的实施程序与优先安排顺序。
2.开展环境实物量核算方案研究。环境污染物的实物量核算是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环境规划院已于2000年提出了《基于卫星账户的环境核算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与国家统计局合作研究,对该初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环境实物量核算账户,开展环境实物量核算工作。
3.开展环境价值量核算框架和环境污染损失评估研究。这是有关部门关注的一个重点,也是开展绿色核算的难点。开展环境价值量核算是为了测算环境降级成本,进而测算出经环境降级成本调整的GDP。环境降级成本的核算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环境退化成本。环保总局计划在2004年开始全国环境污染损失评估调查工作,全面支持环境污染损失核算工作。目前,这项工作的技术基础已经建立,世界银行为此提供了两期合作。2004年主要是技术准备,完成有关环境污染损失核算模型以及软件培训。二是生态破坏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退化或者丧失,而且这与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也密切有关。目前阶段开展的经环境降级成本调整的绿色GDP核算是第一个方面的内容。第二个方面的工作计划在项目第二期进行。
4.进行国家和地方试点。主要是对上述研究成果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进行试点,检验研究方案的有效性,同时根据试点完善核算框架体系。国家试点主要开展31个省的污染损失核算;地方试点可以根据地区不同环境核算的特点,选择7个左右的省市进行试点,开展试点的省市要求开展地市级核算的试点工作。
三、工作实施机构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设立《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项目的工作计划、重大事项以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协助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有关具体核算研究的组织工作以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德水国家统计局局长
潘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 邱晓华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周建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司长
成员:许宪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
张为民国家统计局人口社会科技司司长
杨朝飞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张力军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彭近新国家环保总局生态保护司司长
马京奎国家统计局人口社会科技司副司长
魏贵祥国家统计局设计管理司副司长
刘丽萍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副司长
秘书:吴优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资源环境核算处处长
房志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规划统计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许宪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
周建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
成员:吴优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资源环境核算处处长
房志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规划统计处副处长
王金南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研究员
高敏雪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
夏光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曹克瑜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资源环境核算处调研员
王益烜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资源环境核算处副处长
李锁强国家统计局人口社会科技司环境处处长
凌江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
彭德富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综合处副处长
崔书红国家环保总局生态保护司生态处处长
试点省市也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待定。
(三)技术工作组
成立技术工作组,具体负责研究与制定《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方案》、环境实物量核算方案、环境价值量核算方案等以及国家和地方试点技术指导等工作。技术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技术组长:
王金南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研究员(首席专家)高敏雪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首席专家)
综合小组:高敏雪、王金南、吴优、曹克瑜、王益烜。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五年实施计划。提出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的理论体系和框架体系、核算指标体系以及分类标准。提出《2005年中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框架》以及《建立中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技术指南》。负责召开有关国际研讨会。撰写项目课题总报告,负责编辑出版研究成果。
实物量核算小组:张治忠、曹东、曹克瑜、李锁强、陈默、高敏雪。主要负责制定小组工作计划、环境实物量核算框架以及核算方案,试编“十五”期间的全国以及31个省的环境实物量核算表,撰写《环境实物量核算手册》和《环境实物量核算研究报告》。
价值量核算小组:王金南、高敏雪、周国梅、於方、房志、吴优、曹克瑜、王益烜。主要负责制定小组工作计划、环境价值量核算框架,以及核算方案,负责全国环境污染损失评估调查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2004年的全国调查工作。负责试编“十五”期间全国以及31个省的环境价值量核算表,计算经环境污染损失调整后的绿色GDP。撰写《环境污染损失评估技术手册》《环境价值量核算手册》以及《环境价值量核算研究报告》。
试点工作小组:吴优、王益烜、李锁强、房志、高敏雪、王金南、葛察忠。主要负责在国家层面上开展31个省的污染损失核算以及环境实物量和环境价值量核算的试点;同时,负责4~7个省市开展地市级核算试点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撰写绿色国民核算试点研究报告。
(四)专家咨询组
成立专家咨询组,主要由支持环保总局和统计局开展这项工作的国内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主要提供当前国内外有关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动态信息,负责总体技术把关以及协调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参加项目课题成果的评审鉴定等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专家咨询组还可以吸收若干国际专家。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准备联合邀请下列专家组成咨询组:
牛文元,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研究员,院士
胡鞍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郑易生,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雷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过孝民,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顾问委员会,教授
康幕谊,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教授
四、时间安排
2004年4月—10月:提出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初步框架,主要是环境实物量核算框架和环境价值量核算框架;
2004年5月下旬在杭州召开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讨会。
2004年11月—2005年2月:提出环境污染损失核算方法与软件;开展专业培训以及环境实物量核算工作;
2005年3月—6月:开展环境价值量核算工作以及地方试点工作。2005年7月—12月:提出《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技术方案》和《经环境调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操作指南》。
五、经费预算
预计本研究项目需要经费800万元(不包括全国环境污染损失评估调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会议、培训班、研讨会、试点工作、资料收集、组织调研、报告印刷出版、专家费用、国际考察等。建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筹集经费。
项目技术组
绿色GDP核算内容及方法研究 第8篇
关键词:绿色GDP,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环境恶化成本,环保收益
一、绿色GDP的含义
绿色GDP是指从传统GDP中扣除资源环境成本, 加上环保收益后的GDP。资源环境成本包括: (1) 自然资源耗减成本。该成本是指各种自然资源在经济活动中被利用消耗的价值, 可称之为自然资源的折耗成本, 它不同于资源的市场价格。目前中国自然资源的价格构成不完整, 主要由开发成本、税收和利润构成, 而完整的自然资源定价还应考虑其环境成本和资源耗减成本。由于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必然会导致其储量和原有社会财富积累的减少, 其减少的价值即为自然资源耗减成本; (2) 环境保护成本。该成本是在人类为减少和防止环境污染过程中发生的现实成本, 它不同于虚拟治理成本, 是在已发生的环境保护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 (3) 环境恶化成本。该成本是由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恶化引起的各种损失, 包括环境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损失。环境污染损失是指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对环境系统的干预超过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而造成的环境价值损失, 表现为人类活动对周围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虚拟污染治理成本;生态破坏成本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兴建工程项目引起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种类减少等生态环境退化、生态破坏现象而造成的损失。
在考虑环境成本代价的同时, 还应考虑保护环境产生的环境改善和生态效益, 即绿色GDP的核算既有减法也应该有加法。环保收益是指人们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和治理污染而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收益, 如企业有效处理“三废”取得的收益、开展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增加的收入、治理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后农业、渔业增产的收入、城市环境改善后增加旅游收入、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并促进就业和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
二、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核算绿色GDP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计算确定各项资源和环境成本及环保收益, 在此基础对传统GDP进行修正和调整。用公式表示如下:
绿色GDP=传统GDP-资源环境成本+环保收益 (1)
其中:资源环境成本=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环境保护成本+环境恶化成本 (2)
其中:环境恶化成本=环境污染损失+生态破坏损失 (3)
(一) 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
1.可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可再生资源耗减成本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经济活动中合理使用资源, 未超出资源自我修复和繁殖的能力, 此情况下无须计算耗减成本, 因为资源总量和质量并不会受到影响, 是可持续的使用;第二种情况是不合理使用资源, 如滥伐林木、过度捕捞等, 超出自然资源自我修复和繁殖的能力, 但尚未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退化和破坏的严重后果。如滥伐林木的范围较小、程度较轻、时间较短, 可能引起的生态后果还没有体现出来, 这时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可采用重置成本法。在此可以将重置成本理解为将自然资源恢复到原有状态、原有功能所需要的费用, 重置成本包括初始恢复成本和后续管护费用两部分。初始恢复成本是指补栽树木、补种草地和补充鱼苗等花费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用等, 后续管护费用是将这些自然资源管护到可使用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
2.非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非再生资源是不可复制的, 具有一次消耗性质, 随着经济活动对资源的开发使用, 其储量会越来越少, 直至耗竭, 因此非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比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要大, 且计量难度也相对较大。要对非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进行计量, 必须取得其耗减实物量和单位价值量指标数据, 但目前我们只能获得非再生资源的市场价格, 而对资源本身真正的价值我们却无从选择, 笔者认为, 可以采用机会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进行核算。
为了保护非再生资源, 不使其尽快耗竭, 可采用替代资源或能源, 并用这些替代资源或能源的生产成本作为非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例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对石油需求的急剧增加, 中国提出了“氢化石油”、“煤变油”、“生物质液化”等替代方案, 为解决能源危机, 国家大力发展地热能、太阳能、风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技术, 这都为解决非再生资源的枯竭危机提供了可能。因此, 在机会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下, 要想不消耗非再生资源, 就必须使用替代资源, 并用替代资源或能源的开发生产成本作为非再生资源耗减成本。
(二) 环境保护成本的核算
按照投资主体不同, 环境保护成本可分为国家政府投入、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环保民间组织和个人投入。无论是从资金量、投资范围和效果来看, 三者直接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应当分别核算。
1.国家政府环保成本的核算。2006年财政部正式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预算支出科目,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环保投融资体制。政府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由18.2%提高到20%的三项约束性指标。要实现“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目标, 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加了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 中央财政正在以每年18%的增长速度投入到环境保护中, 预计环保总投入将达到14000亿元。为正确核算国内生产总值, 反映经济发展的环境投入和环境代价, 必须将各级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实际投资总额纳入GDP的核算范围。
2.企业环保成本的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环保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 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成本;2) 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及处置成本;3) 绿色采购成本;4) 环境管理成本;5) 环境保护的社会活动成本。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的基本要求, 对企业发生的环保成本应当分别采用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核算方法。假如环境成本的发生达到了以下效果, 应当将其资本化:1) 提高企业拥有的其他资产的能力, 或改进其安全状况或提高其效率;2) 减少或防止可能由今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3) 保护环境。例如企业因为环境原因购置的厂房和设备, 能使企业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获得经济利益, 就应该将其资本化, 并在利益实现时通过折旧等方式计入当期损益。而许多环境成本并不会在未来带来经济利益, 只能使发生的当期受益, 如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营费用、与当期经营活动有关的废物清理成本等, 对这些环境成本应进行费用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 无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环保成本都纳入了日常会计核算, 并在GDP核算中得以反映, 所以就企业投入和发生的环保成本而言, 无须再对GDP作进一步调整和修正。
3.民间组织和个人环保成本的核算。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 各界民间环保组织蓬勃兴起、快速发展, 已成为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力量, 并不断推动中国和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2008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截至2008年10月, 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 539家, 74.7%的环保民间组织有年度工作报告, 其中, 向主管单位提交报告的占47.6%, 向组织内部工作人员提交报告的占45.5%, 向社会公众公开报告的占47.6%。
对于民间组织和个人环保成本的核算, 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统计估计和专家咨询等方法。如上所述, 74.7%的环保民间组织有年度工作报告, 我们可以从年度报告中获得环保支出情况, 对于其他未提供报告的, 可以采用统计估计等方法, 例如将公布报告的组织的平均环保成本, 作为计算其他未提供报告的组织的环保成本的依据。
(三) 环境恶化成本的核算
1.环境污染损失的核算。人类生产活动和生活中排放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如果超过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 将造成多种不利影响和损失, 导致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并需要当代人乃至后代为治理污染付出沉重代价。
(1) 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 生产率变动法 (changes in productivity approach) 是利用生产率的变动来评价环境状况变动的影响的方法。这种方法把环境质量看做一个生产要素。环境质量的变化会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 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和产量的变化, 而后两者是可以观察到的并可以测量的。例如, 化工厂的污水排放对厂周围的农业生产率有不利影响, 将导致农作物减产, 农业收入降低的损失。不排放污水情况下, 由于科技进步农业产量会逐年提高, 而在排污情况下, 随着污染累计效应的增加, 产量会逐年下降, 这种生产率的变化是可以测量的。农业生产减产的损失可以用农产品的减产量乘以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计算。2) 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恶化对人类健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为因劳动者发病率与死亡率增加而给生产直接造成的损失 (可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测算) , 而且还表现为因环境质量恶化而导致的医疗费开支的增加, 以及因为人们过早得病或死亡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等。
疾病成本法计算由疾病引起的医疗成本, 例如门诊费、住院费、药费、看护费等医疗费用, 相当于因环境质量变化而增加的病人人数与每个病人的平均治疗费的乘积, 具体计算时可按不同病症分别计算, 如尘肺病、放射性疾病、皮肤病、眼病等。
人力资本法计算由疾病引起的收入损失, 包括过早死亡的损失、劳动能力降低和丧失的损失等几种情况。根据边际劳动生产力理论, 人失去寿命或工作时间的价值等于这段时间中个人劳动的价值。一个人的劳动价值是考虑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因素情况下, 每个人的未来收入经贴现折算成的现值。根据国外研究者Mishan的研究, 一个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活动t年、由于污染而于T年过早死亡的人所损失的劳动力的价值可以描述为:
式中:Yt为预期个人在t年内所得到的总收入扣除他所拥有的非人力资本收入;PTt为个人在第T年活到第t年的概率, r为预计到第t年的社会贴现率。
如果不是过早死亡, 而是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 则需要对公式 (4) 进行调整, 主要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对第t年的总收入Yt进行适当的调整。
(2) 环境污染虚拟治理成本的核算。虚拟治理成本是指目前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虚拟治理成本是相对于实际治理成本而言的, 实际治理成本即前面提到的由政府、企业或环保组织投入的环保成本。如果实际环保成本的发生未能彻底解决环境问题, 那么剩余污染物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而要完全治理和清除污染, 需要进一步发生治理成本, 在未实际投入之前, 称之为虚拟治理成本, 一旦各环保主体实际投资, 就成为实际治理成本。虚拟治理成本可采用治理成本法计算获得, 公式如下:
虚拟治理成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的单位治理成本治理成本法主要难点是测算单位污染物治理成本, 可用一段时期内的实际环保总支出除以实际处理量测算得出, 例如用“三废”的环保支出分别除以“三废”处理量, 得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处理成本, 具体计算时可以考虑将五年作为计算周期 (也可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确定) , 因为每年治理污染的投资力度和效果不一定是均衡的, 当年发生的投资效果可能在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才得以体现, 如为了净化空气而种植树木。
2.生态破坏损失的核算。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可分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资源恢复费用。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生态资源作为生产要素价值的损失。生态资源大多是生产所需的材料、原料或燃料, 根据这些要素的市场价值, 可以计算出生态破坏造成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生态资源的非要素价值丧失所隐含的经济损失, 这一损失不能或暂时不能由市场决定。如森林资源的水土保持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生态资源的破坏给后代人利用资源所造成的损失等。生态资源恢复费用是指治理被破坏的生态系统的投入。生态资源遭破坏后所引发的一些间接经济损失会年复一年地累加下去,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 就必须对被破坏生态资源进行治理, 由此发生的费用也是生态破坏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生态破坏损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 (1) 收益还原法。该法主要适用于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 是将丧失的自然资源可创造的收益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如生态破坏造成森林、草地、耕地、湿地面积减少, 从而降低其创造的收益, 用减少的面积和数量乘以当期该项资源的单位平均收益, 即可计算出损失的直接收益。 (2) 恢复费用法。将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状况所需要的费用就是恢复费用。如生态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恢复, 需要种植草皮或树木等方法来恢复。恢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补偿费等。恢复费用一般采用重置成本进行计算, 以准确反映现实价格水平下的恢复成本。这和我们前面提到的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重置成本法原理相同,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生态破坏都能得以恢复, 或者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能恢复的采用恢复费用法, 不能恢复的, 采用影子工程法。 (3) 影子项目法 (工程成本法) 。影子项目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当某一项目的建设会使生态环境质量遭到破坏, 而且在技术上无法恢复或恢复费用太高时, 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生态环境功能, 用建造该工程的费用来估计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 某个旅游海湾被污染了, 则另建造一个海湾公园代替它, 以满足人们的旅游要求;某片森林被破坏了, 要达到与原来同样的涵养水土的目的, 就需要兴建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的投资成本就可以作为生态破坏损失的一个最低标准。
(四) 环保收益的核算
人们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 必定会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尽管这些收益可能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 可能是未来的而非现在的, 可能是隐含的而非显性的。例如, 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减免税款的收益以及为履行环保责任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而节约的利息支出都属于的隐含收益。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后外商投资增加, 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就属于间接收益。对于各种环保收益, 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都可以按照传统方法纳入GDP核算, 无须单独计算调整。如处理废弃物取得的收入、企业环境形象改善后增加的销售收入都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土壤污染减少后农产品产量增加使农业收入增加;外商投资增加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无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GDP都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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