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我校于2012年9月开展篮球社团活动。
二、 计划:
篮球社团主要负责人:
篮球社团活动时间:每学期开学正式开始
篮球社团训练内容:第12周:讨论和制定计划;恢复性身体素质训练、熟悉球性练习;个人投篮和防守技术训练;熟练掌握各种传球技术训练(原地、行进间)。第34周:柔韧性练习;半场小配合练习;罚篮、三分球联系;小力量训练。第56周:半场人盯人攻守转换练习;五点投篮练习;罚篮练习。第78周:加大运动量,进一步抓专项身体素质训练;防守练习,看手势方向练习防守动作;半场一打
一、二打二练习;速度、耐力、力量训练。第910周:半场各种运球突破上篮训练;半场一打
一、二打
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通过对前一学期活动的观察和了解,针对普遍存在的个人技术粗糙,动作不规范的情况和球场上篮球意识不强的问题,制订了本学期活动安排,宗旨就是在提高队员篮球意识基础上,进行以基本技术练习为主,攻、防战术为辅导训练。在练习中多增加一些知识性、趣味性强的东西,比如在练习过程中加进一些规则,篮球史,篮球新闻等,扩大队员知识面。再如,把传接球的练习变成游戏“传球触人”的形式,这样即增加练习的次数,同时也练习了另一项技术“急停”“急起”,同时又提高了队员的练习兴趣。队员反馈信息,效果较好。
通过一个学期训练,全体十五名队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篮球意识方面尤为突出。在篮球场上的进攻和防守技战术的运用,是比赛的统帅,而每一名队员因地因时灵活合理地运用,就需要良好的意识,战术的成功关键还取决于个人技术的合理运用。在本学期活动中,全体队员都能按质、按量完成训练内容。无迟到、旷课现象。在训练中,组织一些比赛,随时检验练习效果,了解每一各队员的情况,然后有针对性的训练。再有在练习基础上,尽量发展他们的特长,启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之本学期的训练,通过几次比赛的检验,每一名队员都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规范我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实现学生工作开展的程序化、秩序化,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举办活动有章可循和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如下活动制度及执行措施。 第三章
活动要求
第二条 社团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有利于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陶冶情操、繁荣并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第三条 每学期初社团要讨论确定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提出要开展的各项活动,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报与少先大队部批准。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第四条 各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会员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开展能调动会员积极性,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的活动。并且每学期各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少于三次,除会员大会以及干部例会。
第五条 社团开展跨校、跨地区的活动,必须持单位的书面意见交政教处处备案,由学校批准方可开展。对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开展活动的社团及其负责人,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社团公开贴通告、通知、海报等宣传品,必须署以社团的正式名称,社团所需张贴的宣传品必须在小保卫处制定的地方进行张贴。
第七条 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对违反此规定的学生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照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
活动审批与实施 第八条 社团开展活动时,在活动开展前,写好《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 学社联主席团和监察部主要负责人才有权审批活动申请。学社联每位成员有权并有责任负责参与协助活动,并监督社团活动有无按活动申请正常进行。
第十条 活动经费在一百元之内要有社团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三百元以内的需要社团主席和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三百元以上的还需要有校少先大队部的签字批准后活动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交本次活动总结、照片、新闻等相关资料,以及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社团需提前向学社联提出活动申请予以报批。活动大致报批时间:社团内小型常规活动至少提前一周报批;社团内大型活动及跨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报批;与其他组织合办的活动至少提前两周报批;跨校活动至少提前一月报批。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四条 开展活动时,社团活动负责人务必对各种安全隐患及突发情况等不确定因素提前做好准备。
第十五条 在活动期间,学生社团负责人对所申请场地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 不得随意更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若有特别原因需要更改需上报学社联监察部。
第十七条 所开展的活动应与所申报的活动内容相符合。
第十八条 活动开展应注意维护现场秩序,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出现。
第十九条 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审批的活动原则上学校派专人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社团需主动配合,若无理拒绝接受监督者依照情节,严肃处理。
第五章 活动总结
第二十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将书面活动总结交至校少先大队部存档、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相关规定,请参照《城关三中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活动策划书和活动申请表都要一式两份,少先大队部审批后一份交由学校办公室存档并负责活动测评,另一份社团自己存档。
第六章
活动宣传
第二十三条 社团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公告栏上公开张贴各种公告、通知、海报、横幅、启事等。
第二十四条 宣传内容简洁规范并如实反映活动内容,不得宣传与活动无关的内容或发布纯商业广告。若涉及商业广告宣传必须经少先大队部批准,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出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 活动结束后,社团应积极上交一份关于本次活动的新闻通讯稿
第七章
相关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 凡社团多次未递交活动申请表或总结,学校将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社联将每学期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参考社团活动相关情况,依照相关项目进行加分或减分,评选优秀学生社团。 第二十九条 在一学年内社团如若有半数以上活动不合格或没有活动,学社联无条件取消该社团评优资格;一学年内有1/3的活动被评定为不合格,学社联无条件取消该社团参评明星社团的资格;一学年内有4/5的活动被评定为不合格或未开展活动者,学社联有权注销该社团资格。
第三十条 以下活动被视为不合格活动:
活动参加人数不到预计人数1/3(含)者;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影响质量的活动;有重大违规现象的活动;其他不符合社团活动宗旨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节将视为重大违规现象:
未向少先大队部通报私自进行外联运作的活动;活动内容与申报内容严重不符的活动;活动计划有更改,而未向学社联及社团会员及时公告的活动;未向学社联说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及财务违规现象。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书面检讨、警告、记过、记大过、强令注销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在一定活动数量基础上,若一年内有2/3以上的活动被评为优秀的活动,该社团在评优过程中酌情予以加分,或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考虑。一年内有1/2以上的活动被评定为优秀,学社联将在活动政策上对该社团予以支持。
第八章 活动审批规则
第三十四条 活动是否合法:社团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对超出上述范围的,学社联将不予批准;
第三十五条 活动是否符合主办社团的宗旨和章程:社团应严格遵照本社团的宗旨和章程来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否则,少先大队部不予批准;
第三十六条 活动是否有必要开展:社团举办活动应从全局出发,明确活动目的,遵循必要性原则,尽量避免与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在同一时间重复开展类似活动,避免人力和财力上的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七条 活动是否有可能开展:社团开展活动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自身以及外部条件,对活动条件不成熟的,学社联将不予批准或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批准;
第三十八条 活动是否涉外: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学生社团应在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需涉及校外单位或个人(含外籍人员),社团应慎重考虑,经学社联审批后,社团再报院少先大队部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 活动是否具有盈利性:社团处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可开展正当活动积极筹备活动经费,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社团或个人牟取暴利;
第四十条 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社团本着“必要、节约、正当、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经费,
第四十一条 活动时间是否合适:社团活动应在会员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开展,并不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也不可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大型活动相冲突,否则少先大队部将不予批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一:总则
本篮球队名称为bgirl。我们篮球社的宗旨是团结爱好篮球的女生,努力发展学校篮球运动,推动篮球的普及并且提高技术水平,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学生间情感交流,达到强身健体的要求。并通过篮球活动广交朋友。
第二:任务
扬州技师女子篮球社的任务是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学校女生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
技术水平。联系和组织与外校球队之间的篮球友谊比赛。
第三:技师女子篮球社成员
扬州技师女子篮球社吸收本校爱好篮球运动的学生成为其成员。
成员的权利:
1、对篮球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参加篮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篮球队的各项工作、推动校园女子篮球运动的发展。
第四:篮球社规章制度
1、队员如无法参加活动,请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领队或队长。
2、队员场上服从队长及教练,场下服从教练及领队。
3、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球队活动者,最好请假,否则实施一定惩罚。
4、所有人之间不得在活动中闹纠纷,有矛盾请找领队解决。
5、不服从领队及教练安排者,经讨论可定其是否离开球队。
6、球员在非领队组织的情况下,不得以技师女子篮球队的名义参加任何比赛。
7、球员在非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情况都与球队无关。
8、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参加活动者,请及时找领队或者队长沟通,以便决定去留或者留名。
9、球队内团结第一,不可分党结派。
第五:篮球队职责范围
1、社长:负责篮球队一切事务,并掌握球队财政及任命撤消职务的权利,拥有球队最终发言权,每次活动后的感言及财务收支需及时反映到学校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挑选人员,制定战术,需要时帮助领队处理事务,拥有球队的代言权力
3、队长:场上必须调动队员积极性,以身作责,服从教练及社长的安排,多听队员的意见,做好队员跟领队教练
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将队员意见告知领队与教练。同时也负责非篮球队员的打球事务。
4、经理:所有的社团经费支出与收入,包括租场地,联系外校社团一律都归经理的管理范围。例外还有团队的其他活动。
5、正式队员:互相团结,在球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积极配合领队及队长的工作。
6、非正式球员:加入篮球队希望是喜欢篮球的,对篮球队有责任心的,希望每次活动都来。参加活动时别因为一时兴起而来,打个几次就跑了,经过一个月一次的校内比赛才能加入球队。
第六:篮球社活动
活动地点:扬州技师篮球场4号场
地,活动时间:
球队的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少量占用必要的上课时间。
坚持每周一次的固定训练活动,以每周周六18:00-22:00为固定活动时间。
每一月至少举办一次比赛活动,临时训练及比赛以版内公告为准,并由队长进行队员通知。
每次活动结束后举行简单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球员聚会,球员交流感情,加深友谊
第七:篮球社基金组织
篮球队基金由球队队员进行交纳,每月进行核算统计。
篮球队基金用于球队训练、比赛中的场地租金、饮水;篮球器械的购买。
球队基金由球队财务经理进行管理及使用,由球队委员会进行监督,对于基金使用名细,财务经理每周进行财务报表于版块内公布。
篮球队球队委员会成员均属义务负责球队工作开展,无工资发放,对于用于球队工作中的费用,由支出人向财务经理进行报销,财务经理在每周财务报表中需列项供球队成员监督。
第八:篮球社活动训练
希望正式球员以及热爱篮球想加入篮球社的朋友,每次活动能准时参加。每次活动之前大约有3060分钟的准备活动及一些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基本功
然后大家就分组打球,全场或者3v3。
第九:总结:
技师女子篮球社将以此规章对球队运作及成员进行管理,对于规章中细节部分,欢迎社区会员给予意见进行修订。社区篮球队由社区会员及篮球爱好者共同组织,各个委员会成员也由球队成员进行选举产生,因此,希望大家能够配合好球队委员会成员工作,做好篮球队队内团结,共同开展好篮球训练及比赛活动。振兴技师女子篮球社的发展。 2。酷动篮球社团规章制度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
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七、定期评估队员的表现,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证书以示鼓励,对违反队规或表现不良者视情况处以警告、乃至开除的处分。
八、队员之间要处理好关系,不得将个人纠纷和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比赛时,所有队员一律服从教练、服从裁判,不得打架斗殴,谩骂队友,违反者将做退队处理。
九、队员应自觉维护篮球队的名誉和形象,遵守篮球队的规章制度,任何时候不得做有损声誉和形象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做退队处理。
十、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如果不能参加
正常训练,应向球队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凡未请假而无故缺席3次者视为自动放弃队员资格。
3。红星篮球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为学校篮球社团,但为加强篮球社团的组织与管理,提高篮球社团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球队成员要高度重视篮球社团集体活动,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确保篮球社团活动优质、精彩的开展。篮球社团队员要严格遵守篮球社团的相关纪律和规定,不得随意违反纪律。
第二章、篮球社团的主要活动场地和参与人员
第一条 篮球社团由辛寨初级中学团总支组建。选取本学校篮球精英组团,首期队员为20人, 为保证球队稳定性,原则上队员只退不进。如有新成员加入,须经过球队的考察后方可入队。
第二条 篮球社团一般在辛寨初级
中学南区篮球场,但不排除到其他地方与友好学校、友好球队进行友谊赛。
第三章、篮球团的相关纪律、规定
第一条 篮球社团的管理宗旨是“比赛第
二、友谊第
一、强身健体、自娱自乐”。
第二条 为便于开展比赛,营造队内拼搏、竞争的良好氛围,社团内分设甲乙两队,队员进行合理的分配,一周一次开展比赛。
第三条 篮球社团随时准备学校的各种比赛,各项比赛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第四条 每次活动社团都必须保障能够有参加比赛的人数,如果超过规定比赛时间十分钟不到,算作弃权,对方胜出。
第五条 为尊重队友和对手,球员应该在比赛规定时间五分钟之前到达比赛场馆进行热身。如确有事情需要请假的,请及时向队长请假。
第六条 比赛采用定时制,每节15
分钟。打4节比赛。如果比赛结束时为平局,加时赛5分钟,以下类推。比赛结束后剩余的时间自由活动。
第七条 队员在球场上要听从队长的安排,合理安排上场时间,原则上保证每人都有上场时间。队员在球场上要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
第八条 球比赛规则按国际篮联通行规则,具体在场上要听从裁判的判罚。
第九条 篮动作犯规每次罚球;球队一节内满5次犯规罚球;一个队员一场比赛内5次犯规以上的罚出场外。
第十条 队员打球要打友谊球,和平球,不得有暴力、野蛮球风存在,如有恶意犯规、技术犯规、故意抓伤、掐伤、有意骚扰对抗队员的行为,裁判可判技术犯规。情节严重者队里通报批评甚至踢出球队.
第十一条 球队战绩群空间公布。队内比赛是为了提高篮球队的整体水平,暂无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球队有专门活动经费,
专人保管,负责服装、矿泉水、篮球等日常支出。球队经费支出以节约为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十三条 篮球队由于人数尚不多,所以本球队重大事宜由全体队员投票决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球队队员最终决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实行。
4。新辉篮球社规章制度
第一:总则
本篮球队名称为新辉社团篮球社。本篮球社的宗旨是团结新辉社团会员及至淮安市爱好篮球的朋友,努力发展社团篮球运动,推动篮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社团精神文明建设,增进社团会员间情感交流,达到强身健体,全民健身的要求。并通过篮球活动广交朋友。
第二:任务
新辉社区篮球社的任务是宣传与
普及篮球运动,组织新辉社团会员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联系和组织与外届球队之间的篮球友谊比赛,培养社区篮球赛的教练员、裁判员,并组织队员集训。
第三:淮水社区篮球社成员
新辉篮球社吸收络社区和淮安爱好篮球运动的会员成为其成员。
成员的权利:
1、对篮球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参加篮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篮球队的各项工作、推动社区篮球运动的发展。
第四:篮球社规章制度
1、队员如无法参加活动,请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领队或队长。
2、队员场上服从队长及教练,场下服从教练及领队。
3、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球队活动者,
最好请假,否则实施一定惩罚。
4、所有人之间不得在活动中闹纠纷,有矛盾请找领队解决。
5、不服从领队及教练安排者,经讨论可定其是否离开球队。
6、球员在非领队组织的情况下,不得以新辉篮球队的名义参加任何比赛。
7、球员在非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情况都与球队无关。
8、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参加活动者,请及时找领队或者队长沟通,以便决定去留或者留名。
9、球队内团结第一,不可分党结派。
第五:篮球队职责范围
1、领队:负责篮球队一切事务,并掌握球队财政及任命撤消职务的权利,拥有球队最终发言权,每次活动后的感言及财务收支需及时反映到论坛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挑选人员,制定战术,需要时帮助领队处理事务,
拥有球队的代言权力
3、队长:场上必须调动队员积极性,以身作责,服从教练及领队的安排,多听队员的意见,做好队员跟领队教练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将队员意见告知领队与教练。同时也负责非篮球队员的打球事务。
4、正式队员:互相团结,在球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积极配合领队及队长的工作。
5、非正式球员:加入篮球队希望是喜欢篮球的,对篮球队有责任心的,希望每次活动都来。参加活动时别因为一时兴起而来,打个几次就跑了,能坚持参加活动的经领队和队长审核才能加入球队。
第六:篮球社活动
活动时间:每周六下午15:0019:00
球队的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少量占用必要的工作时间。
坚持每周一次的固定训练活动,以
每周周六15:00-19:00为固定活动时间。
每两月至少举办一次比赛活动,临时训练及比赛以版内公告为准,并由队长进行队员通知。
每次活动结束后举行简单FB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球员聚会,球员交流感情,加深友谊
第七:篮球社基金组织
篮球队基金由球队队员进行交纳,每月进行核算统计。
篮球队基金用于球队训练、比赛中的场地租金、饮水;篮球器械的购买。
球队基金由球队财务经理进行管理及使用,由球队委员会进行监督,对于基金使用名细,财务经理每周进行财务报表于版块内公布。
篮球队球队委员会成员均属义务负责球队工作开展,无工资发放,对于用于球队工作中的费用,由支出人向财务经理进行报销,财务经理在每周财务报表中需列项供球队成员监督。
第八:篮球社活动训练
希望正式球员以及热爱篮球想加入篮球社的朋友,每次活动能准时参加。每次活动之前大约有3060分钟的准备活动及一些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基本功
然后大家就分组打比赛4:4
第九:总结:
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规范我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实现学生工作开展的程序化、秩序化,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举办活动有章可循和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如下活动制度及执行措施。 第三章
活动要求
第二条 社团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有利于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陶冶情操、繁荣并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第三条 每学期初社团要讨论确定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提出要开展的各项活动,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报与少先大队部批准。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第四条 各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从会员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开展能调动会员积极性,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的活动。并且每学期各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少于三次,除会员大会以及干部例会。
第五条 社团开展跨校、跨地区的活动,必须持单位的书面意见交政教处处备案,由学校批准方可开展。对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开展活动的社团及其负责人,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社团公开贴通告、通知、海报等宣传品,必须署以社团的正式名称,社团所需张贴的宣传品必须在小保卫处制定的地方进行张贴。
第七条 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对违反此规定的学生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照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
活动审批与实施 第八条 社团开展活动时,在活动开展前,写好《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 学社联主席团和监察部主要负责人才有权审批活动申请。学社联每位成员有权并有责任负责参与协助活动,并监督社团活动有无按活动申请正常进行。
第十条 活动经费在一百元之内要有社团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三百元以内的需要社团主席和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三百元以上的还需要有校少先大队部的签字批准后活动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交本次活动总结、照片、新闻等相关资料,以及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社团需提前向学社联提出活动申请予以报批。活动大致报批时间:社团内小型常规活动至少提前一周报批;社团内大型活动及跨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报批;与其他组织合办的活动至少提前两周报批;跨校活动至少提前一月报批。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四条 开展活动时,社团活动负责人务必对各种安全隐患及突发情况等不确定因素提前做好准备。
第十五条 在活动期间,学生社团负责人对所申请场地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 不得随意更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若有特别原因需要更改需上报学社联监察部。
第十七条 所开展的活动应与所申报的活动内容相符合。
第十八条 活动开展应注意维护现场秩序,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出现。
第十九条 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审批的活动原则上学校派专人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社团需主动配合,若无理拒绝接受监督者依照情节,严肃处理。
第五章 活动总结
第二十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将书面活动总结交至校少先大队部存档、第二十一条 对于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相关规定,请参照《城关三中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活动策划书和活动申请表都要一式两份,少先大队部审批后一份交由学校办公室存档并负责活动测评,另一份社团自己存档。
第六章
活动宣传
第二十三条 社团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公告栏上公开张贴各种公告、通知、海报、横幅、启事等。
第二十四条 宣传内容简洁规范并如实反映活动内容,不得宣传与活动无关的内容或发布纯商业广告。若涉及商业广告宣传必须经少先大队部批准,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出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 活动结束后,社团应积极上交一份关于本次活动的新闻通讯稿
第七章
相关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 凡社团多次未递交活动申请表或总结,学校将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社联将每学期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参考社团活动相关情况,依照相关项目进行加分或减分,评选优秀学生社团。 第二十九条 在一学年内社团如若有半数以上活动不合格或没有活动,学社联无条件取消该社团评优资格;一学年内有1/3的活动被评定为不合格,学社联无条件取消该社团参评明星社团的资格;一学年内有4/5的活动被评定为不合格或未开展活动者,学社联有权注销该社团资格。
第三十条 以下活动被视为不合格活动:
活动参加人数不到预计人数1/3(含)者;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影响质量的活动;有重大违规现象的活动;其他不符合社团活动宗旨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节将视为重大违规现象:
未向少先大队部通报私自进行外联运作的活动;活动内容与申报内容严重不符的活动;活动计划有更改,而未向学社联及社团会员及时公告的活动;未向学社联说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及财务违规现象。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书面检讨、警告、记过、记大过、强令注销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在一定活动数量基础上,若一年内有2/3以上的活动被评为优秀的活动,该社团在评优过程中酌情予以加分,或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考虑。一年内有1/2以上的活动被评定为优秀,学社联将在活动政策上对该社团予以支持。
第八章 活动审批规则
第三十四条 活动是否合法:社团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对超出上述范围的,学社联将不予批准;
第三十五条 活动是否符合主办社团的宗旨和章程:社团应严格遵照本社团的宗旨和章程来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否则,少先大队部不予批准;
第三十六条 活动是否有必要开展:社团举办活动应从全局出发,明确活动目的,遵循必要性原则,尽量避免与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在同一时间重复开展类似活动,避免人力和财力上的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七条 活动是否有可能开展:社团开展活动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自身以及外部条件,对活动条件不成熟的,学社联将不予批准或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批准;
第三十八条 活动是否涉外: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学生社团应在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需涉及校外单位或个人(含外籍人员),社团应慎重考虑,经学社联审批后,社团再报院少先大队部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 活动是否具有盈利性:社团处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可开展正当活动积极筹备活动经费,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社团或个人牟取暴利;
第四十条 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社团本着“必要、节约、正当、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经费,
第四十一条 活动时间是否合适:社团活动应在会员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开展,并不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也不可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大型活动相冲突,否则少先大队部将不予批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篮球社团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我们申请成立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中心小学小篮球社团。
一个国家的经济要有大的发展,必须重视对学生团结意识和身体素质的培养,培养应从小学生抓起。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需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素质教育教育贯穿于每个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践之中,促使学生具有团结意识和较高的身体素质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相关社团发展的重要契机.。
小篮球社团是我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为有同样爱好、兴趣的同学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促使我校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地发展。小篮球社团活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多方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学生通过参加社团活动还可以培养一些篮球兴趣、发展个性,增强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等。
社团坚持“普及团队意识,增强学生体质”的理念,重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合作能力,做到让每个成员都具备打篮球方面的基本技能。丰富生活和实践,积累经验。
社团将采取内外结合,理论指导实践的方法参加学校及社会中的有益于学校和学生自身发展的活动;对内,我们将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互助学习创新意识,形成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对外,我们加强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参加社会活动,加强社会经验的积累,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团宗旨:立足校园,服务同学,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弘杨创新精神,培养创新理念,打造中国新生代。
团队精神:团结合作奋斗爱国 爱我校园
我们有信心和能力做好这项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学校,有利于学生的事,我们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同学。与其他社团团结互助,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为建设和润校园奉献力量。诚请我校少先大队及相关领导批准成立。
所需器材物品见附表
(一) 训练计划内容见附表
(二)社团成员名单见附表
(三)
最后,我们恭祝各位领导、老师们:身体健康,工作胜利!
颜店镇中心小学体育教研组
田利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