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精选6篇)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第1篇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一: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学院
专业
学制
姓名
学号
处分类型
学生类型 本、专科生/研究生
性别
联系方式
处分下文时间
处分文号 字[号
处分原因
申请理由本人自处分文件下达后,考核时间已达 年月,特申请
解除.理由简述如下:
学院(系)意见经审核,该同学符合《南昌大学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的相应条件,经学院 年月日会议审议,同意解除原 处分.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公章:
年月日学生工作处意见
盖章: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二:撤销处分申请书>>(1187字)
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我是08届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名字叫xxx,学号是xxxx。本人曾在10年11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xx》第x条第x款规定,给予我相应的严重警告处分。
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来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所以这几个月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吃一堑、长一智”,今后我一定要和同学、班干部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之后,我也与班主任沟通他也没有怎么批评我,而是鼓励我,希望我不要抱怨别人和环境,要勇敢的去面对错误,争取后面的做的更好,甚至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在与领导老师的交谈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还懂得了我后面该怎么去做。事实上,这几个月来,我也按老师们的希望在努力着。首先,思想上,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与时俱进,了解社会发展动态,认识社会发展趋势。作为中专生,刚刚进校的学生,我要让自己知道以后要如何的去认真学习。好对以后自己出社会,为社会做一份有用的贡献。
如今我已没有旷课,偶尔因点事情迟到。但是我已经尽了自己的努力了。
以上是我在这几个月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
由于本人今后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请学校撤销本人的严重警告处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特此申请,望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x
20XX年12月18日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三:撤销违纪处分的申请书>>(875字)
尊敬的院领导:
我是0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名字叫王华明,学号是093001040211。本人曾在09年11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给予我相应的警告处分。
经过这一年多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
这段时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思想上,我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认真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也为自己步入社会的时候,能为社会做一份有用的贡献;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
以上是我在这段时间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对于这次事件,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
今后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请学校撤销本人的警告处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特此申请,望早日批准为盼!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华明
20XX年9月12日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第2篇
海解纪[20XX]第XXX号
关于解除XXX同学XX处分的决定
XXX同学,身份证号XXXXXXXX,学号:XXXX,系XXXXXX学院XXXX专业学生。
该生因XXXX年XX月XX日在寝室存放违规电器受到XX处分。处分期限为XXXX年XX 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现处分期满,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XX条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生工作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决定对该生的XX处分予以解除。
高校学生处分解除机制建构 第3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处分解除机制,人本化建构
尽管各高校已基本建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制度, 但由高校处分学生引发的争议依然频发。在此背景下高校学生处分解除机制的建构问题, 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学生处分解除制度指处分相对方在特定期限符合特定条件时, 学校解除其现有处分, 恢复原状态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然而目前该制度在学生管理中的实践可谓凤毛麟角, 理论研究亦起步较晚。为此, 本文就高校学生处分解除机制的若干现实、理论依据以及具体实践问题试作探讨。
一、建构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制度的若干依据
(一) 受处分学生个人发展的现实需要
意大利经济学家、法理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曾认为, 对人类灵魂产生重大影响的, 不是刑罚的强制性, 而在于刑罚的持续性, 因为最持久、最频繁触动我们神经的, 其实是一些细小而又重复呈现的印象, 并非是一种暂时而又强烈的行为[1]。这一论断在高校受处分学生群体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因为知道处分会归入档案伴随终身, 导致部分受处分学生在较长时间内对能否顺利毕业或授予学位, 会否通过今后政审等关键问题忧心忡忡, 从而出现自暴自弃、一蹶不振等外显行为, 造成学习消极, 成绩下降乃至退学或再次违纪。国内有学者将违纪学生处分后出现的心理问题归纳为悲观、后悔、矛盾、戒备、侥幸、无所谓等六种心理[2]。持有悲观、后悔心理的学生自卑感、沮丧感强烈, 对前途缺乏信心;持矛盾、戒备心理的学生则表现为相对冷漠的人际关系;持侥幸、无所谓心理的违纪学生极易再次触犯法律, 属于高危群体。
以上心理现象的出现, 主要原因在于违纪处分与学生就业、职业规划、个人发展紧密相关。处分记录往往会影响涉事学生奖学金申请、就业、入党、机关事业单位考录等方面。尤其在公务员、教师考录问题上, 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 因处分记录而被大型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拒之门外的学生每年都有五至六例, 即便是处分后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甚至是优秀毕业生, 也同样未能幸免, 始终过不了政审“关口”。
当前国内高校一般为留校察看处分设立1年的察看期, 给予学生早日解除察看期的盼头和动力, 如规定期内再无违纪行为的可解除察看, 再次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等级较高的留校察看处分尚可设立人性化的“察看期限”, 相反等级次之的记过乃至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却未能共享“处分期限”优待, 令人唏嘘不已。相对而言, 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更显人性化。我国《公务员法》第59条明确规定, 公务员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 同时规定公务员受到处分后如有悔改表现, 并无再次违纪行为的, 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其处分。国家机关尚且有工作人员处分解除制度, 那么承载着人才培养职责的高校更应该拥有这一人性化的机制。而据笔者所在学校最新调研显示, 超过88.5%的学生认为处分解除制度对受处分学生具有极大激励作用, 值得建立并推广。
(二) 高校育人价值实现的客观要求
高等教育的根本, 不是管束人, 而是坚持学生为本的理念, 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发展人, 让学生能得到充分且可持续发展。古语有道:“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 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对于青年学子来讲, 犯一点错, 出一些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如果出了错, 学校只用处分简单了之, 而不去考量处分可能对学生带来的影响, 那么学校也难逃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人性之嫌。毋庸质疑, 处分是警诫学生、维护正常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管理手段, 但绝不是最终目的, 它只是教育管理诸多手段的一种, 目的都是要让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 吸取教训, 给予奋斗的动力, 同时能起到教育其他学生的效果, 最终服务于学校育人目标。不仅如此, 处分手段也不能单一, 惩戒功能应该为育人功能做铺垫, 追求制度“和谐”, 兼顾学生的发展性和成长性。
现行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的缺陷就在于偏重惩罚功能, 使受处分学生终身背负“污点”, 忽视对他们的激励教育。而学生处分解除制度可以有效弥补现有制度缺陷, 强调制度育人功能, 充分给予学生“自醒”“自警”“自诫”“自励”的机会, 为他们公平地享有择业、评奖评优等权利提供积极支持。
(三)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内在需要
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高校要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 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核心理念是要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 以实现社会最大程度的公平。高校也是社会的一个部分, 大学校园是和谐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受处分学生曾经犯过错误,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 除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外其权利并不能因此而受到损害, 尤其是改过自新、公平正义的权利。从这一高度出发, 高校应当给予违纪情节不恶劣且改过自新的学生以特别关怀, 建立推广违纪处分解除救济途径, 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重拾自信, 不让“污点”伴随学生终身, 进而保障他们学习、深造、求职等诸权利得到公平对待。
二、境内外高校学生处分制度比较研究
一项制度能否被社会认可, 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也可通过与国内外类似制度的比较得到印证。事实上类似处分解除的制度在我国台湾地区和欧美等高校早已存在, 制度运行也已“驾轻就熟”。以台湾大学为例, 该校对学生的处罚分书面告诫、申诫、小过、大过、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六个类别。学校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 必须认真评估违纪学生动机目的、行为时所受之刺激、违纪手段、生活状态品行、行为的危险和后果程度以及事后认错态度等综合要素。同时规定初犯且记大过处分以下的学生, 可依“台湾大学学生消过实施要点”以及自身之意愿, 申请以爱校服务代替惩戒处分, 申请批准并完成规定项目后就意味着解除处分。台湾大学之所以建立消过制度, 目的在于给初犯学生悔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 激励学生上进, 发挥制度育人功能, 进而实践“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与台湾高校相似, 欧美国家高校对学生的处分也极具人文关怀, 采取慎之又慎的原则。学校一般会给予初犯者改过的机会。比如, 华盛顿大学对学生的处分一般包含警告、斥责、恢复原状、留校察看、暂停学业、开除学业六种类型。一般先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学生其行为偏离大学生行为准则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如不改正将面临严厉的惩戒。对于违反校纪者须赔偿学校或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和伤害。对于屡犯者, 学校的相关机构将确定察看的时间, 根据违纪的严重程度决定停学或开除学籍, 开除是一种永久的处罚。同时又规定, 只有违纪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处分材料才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又如, 英国艾豪克斯大学对学生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有严格的调查、审议程序, 根据严密的作弊认定标准来考量作弊发生的具体动机和条件, 综合评估违纪情节、违纪后果、是否初犯或累犯、学生年级和类别、可否援引从轻条款等要素后, 然后作出适当的惩罚[3]。由此可见, 欧美高校不但处分学生较为慎重, 同时又积极引导学生改过自新, 对违纪学生处理极具人文关怀。
我国内地虽然部分高校也已出台了学生处分解除制度, 也取得了一些实践效果, 但均存在处分“解除”不彻底, 处分期限、条件设置不合理, 解除文件仍与学生档案挂钩, 学生个人发展依然受限等问题。以南开大学为例, 该校于2010年建立了学生处分解除制度, 尽管对特定的处分设定了特定期限和解除条件, 给予学生消过的机会, 但仍明文规定处分解除文件须随原处分决定书一同归入当事人档案。事实上处分“污点”依然“历历可见”, 并未彻底清除, 其解除作用和意义非常有限。有关学生处分解除制度的理论研究也是历历可数。
三、高校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机制建构
(一) 准确把握处分解除的原则
坚持“张弛有度、分类对待”的原则, 掌握制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处分解除制度并不意味着解除权力可以滥用, 处分解除应体现差别化和层次性。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 高校可以对那些违纪情节不严重且具有悔改表现的学生给予正面激励, 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各项学生处分设定具体期限, 给予他们积极改正和“消过”的机会, 鼓励他们找回自信, 奋发进取。而对那些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且屡次触犯规章制度的学生, 则不援引处分解除条款, 相反以更严厉的惩戒, 强化警示功能,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另一方面, 并不意味着所有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均能解除, 只有达到一定条件、符合一定标准的才可提出解除申请, 不符合标准的不予解除。
(二) 界定处分“解除”的内涵问题
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学生之处分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地归入本人档案, 由此国内不少学者以及高校认为解除学生处分后, 解除文件应当随原处分文件真实完整地归入学生档案。笔者认为处分解除制度既然是高校恢复学生处分前状态的一种行政行为, 那么生搬硬套“入档”制度显然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 在逻辑上也存在矛盾。更何况规章未明确规定处分不可以解除, 也未对解除后材料的处置问题加以解释和细化, 可以理解为这是法律法规赋予高校自主管理的一种授权。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 勿增实体”的原理也告诫我们在处理事情时, 必须把握事物的本质, 处理好最根本的问题。要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 勿将简单的事情人为地复杂化, 只有这样才能最高效地处理好事情。故一方面高校可以依据教育法、部门规章赋予的权力行使处分权, 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另一方面可将灵活性和人文化元素纳入学生违纪处分制度, 适度实行处分解除材料与学生档案脱钩机制, 体现教育“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特殊育人功能。
(三) 学生处分解除制度具体设想
参照公务员处分解除的相关做法, 结合学校教育的特点, 笔者建议设立“解除处分期限”制度, 设置各级处分达到解除的条件和具体期限, 给予学生为解除处分努力奋斗的盼头和目标。笔者认为处分解除制度仅适用于违纪情节不严重且记过及以下的处分。处分解除期限可考虑为1-2年, 其中警告处分1年、严重警告1年半、记过处分2年, 若期限过短, 则会影响育人价值的实现。基本条件可规定为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再无违纪违法行为, 这是处分解除的最重要条件。悔改表现可认定为:认真学习, 成绩进步明显;积极参加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为社会、学校做出较大贡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具体条件可拟定为:获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记过处分解除条件可规定为: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或在毕业学期被国内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获得发明专利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为保证处分解除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高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处理委员会, 实行公开听证制度, 专门受理学生处分解除申请。听证的前提必须是学生的自我申请, 并非自动解除。听证会围绕申请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达到处分解除条件这一主题, 选择与该生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在校内有较大权威的教授或领导作为委员会主任, 聘请校内中立机构负责人、师生代表作为委员会成员, 综合评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班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最后由违纪处分解除处理委员会根据听证结果做出处分解除与否的决定。
综上所述, 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兼具“惩戒”和“育人”两种功能。两者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 又互为依托、相互促进, 而育人是惩戒的最终价值取向。处分解除机制不是放宽、放低、放松对违纪学生的惩戒尺度, 也不是对处分制度的弱化和否定, 而是对处分制度育人功能和育人价值的放大和升华。就其实质而言乃是一种正面教育, 允许学生改过自新, 给盼头、给出路、给机会, 为学生争取终止处分而奋发进取提供动力, 是现有处分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应正确处理好抽象与具体、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问题, 既要把握处分解除之原则问题, 也要制定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具体解除条件;既要把握处分解除机制的针对性和特定性, 也要洞彻“解除”之内涵, 彻底抹除档案污点记载;既要维护处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也要刚柔并济、宽以待人, 只有“宽以济猛, 猛以济宽”才能“政事以和”。总之, 处分解除制度实现了将学生犯错不可改变处分结果变成凭借努力可改变这样一个机制的创新, 达到了制度管理与学生利益的和谐双赢, 利于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发展感恩情怀, 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
参考文献
[1]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 黄风, 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6:46.
[2]张小芳.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制度厘定[J], 现代教育管理, 2010 (6) :48-50.
对学生纪律处分的思考 第4篇
一、批评的哲学基础
1.批评与表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对矛盾,其存在的前提是学生个体的内部品质特征。这种内在品质也同样表现为对立统一,即优点与缺点的对立统一。从理论上看,任何一个学生的个体品质,不可能全部是优点,或全部是缺点,而是既存在优点,又存在缺点,两者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因此,任何夸大一点而否认另一点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但是,从动态上看,优缺点并非一成不变。这就告诉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应积极运用外在手段;作用于学生个体内在品质,不断扩张优点的量,不断缩减缺点的量,从而达到教育目的。这种外在的教育手段,我认为,就是我们日常教育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批评和表扬。
因此,批评与表扬是有共同点,都是为达到教育目的行使教育手段。它们的不同点在于:表扬是优点的扩张和提升,批评是缺点的缩减和消退。如果说表扬是以正方向作用于学生个体的力,那么,批评就是一种负作用的力,但却是不可缺少的一种力的形式。
2.如果我们深入研究学校的教育工作规律,可以发现:学校的校规校纪,学生的错误行为,学校对学生错误行为的批评教育,三者之间构成了前后相互联系的严密的逻辑关系。①校规校纪是根据法律、政策和道德等社会规范,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用于约束学生行为的规则和纪律。相对于形成过程而言,它表现为静态的结果,相对于学生而言,却表现为预先的规定。从唯物辩证法来看,校规校纪相当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第一个阶段,即“肯定”阶段。②学生个体内在品质中的缺点部分,往往外化为学生的错误行为。所谓错误行为,即学生故意或过失违反校规破坏校纪的行为,是对校规校纪的否定,属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中的第二个阶段,即第一次否定。③如果说学生的错误行为是对校规校纪的否定,那么,批评则是对学生错误行为的否定,是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是对校规校纪的肯定。因此,批评的依据是校规校纪,批评的对象是学生的错误行为。但是,批评不是对学生错误行为的简单否定,也不是对校规校纪的简单肯定,而是通过否定之否从而达到更高层次上教育学生的目的。
3.学生的内在缺点,不是一次就可完全克服的,内在缺点往往外化为错误行为,错误行为因而反复出现。批评是对错误行为的否定,也是对内缺点的缩减,从而为优点的扩张创造了更多更大的空间。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体现了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必要性。这个过程呈螺旋式的上升,波浪式的前进。从局部的量变到全局性的量变,从量变到质变。当缺点的量缩减到一定程度,当优点的量超过了缺点的量,那么,质变已经到来,从教育者的角度看,“差生”已经转化了,不再是所谓的“差生”了。
二、处分的原则
批评与处分的关系是种属关系,批评包括处分,处分从属于批评。所谓处分,是指根据校规校纪,以学校的名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所作出的较为严厉的书面批评。这里所说的处分是学校内部的纪律处分,既不同于刑法上的处罚和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也不同于道德上的谴责,可以说,学校的纪律处分,其强制性程度介于上述两者之间,这决定了处分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作为该原则的具体化,在进行处分时,应做到:
1.相适应原则
(1)程度相适应。学校的纪律处分一般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几个等级,其严厉程度依次排列,后面的比前面严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予以何种处分,应视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并结合学生的主观心态作出最后决定。(2)范围相适应。学生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一般有两种,其一在班级范围内,其二越出了本班范围,在年段甚至全校造成了影响。造成了多大范围的影响,就应在多大范围内予以消除,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在班级范围内造成影响,只应在班级范围内予以消除,不应扩大;在学校范围内造成影响的,应在学校范围内予以消除,不应缩小。
2.公开性原则
(1)过程公开。从发现事件的真相,教育谈话,到作出处分决定,都应有班主任、家长、学生在场,使各方参与处分行为的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使班主任、家长、学生能够亲身体会教育的力量,并认同接受处分的结果。(2)结果公开。有的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予以公开,有的结果应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开,但是,无论哪种情况,都应向该学生所在村居委员会予以公开,其目的在于取得社区的帮助,共同教育好学生。
三、处分的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要从人治转化为法治,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对学生的处分,也应该依法进行。在从事班主任工作和政教工作的过程中,以上述原则为指导,我总结归纳了一整套处分程序。现概括如下:
1.发动
处分的发动包括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主动发动,这种发动方式主要适用于造成全校性重大影响的错误行为。由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教处具体落实。第二种是被动发动,即由班主任提出要求,对该班的学生予以某种处分,该种发动方式仅适用于在该班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错误行为,如班主任没有提出要求,则政教处不主动介入。
2.谈话
谈话的功能有两个:第一,发现功能,就是通过谈话发现事件的真相;第二,教育功能,就是通过谈话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认识错误。上述两个功能有着严格的逻辑关系,前后不能颠倒。发现功能是教育功能的前提条件,不明事实真相而进行教育,必然导致无的放矢。教育功能是发现功能的必然结果,是发现功能的落脚点,在发现功能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教育,为最后改正错误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在具体操作上,应注意:第一,如果一事件有两个以上学生参与的,谈话应分别进行;第二,每一次谈话,应做到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场。这样,有助于上述两功能在最大限度上得到发挥。
3.处理
这是一个处分程序中的中心环节,具体包括:(1)提出处理意见。在谈话的基础上,尤其是在学生认识错误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处分决定。然而,处分决定的作出必须十分慎重,因此要事先向班主任家长作说明,要非常明确。向学生指出:处分的对象是学生的错误行为,而非其本人;是学生过去的错误行为,而非现在和将来的错误行为。(2)制作材料。在实践中,我制作了《学生处分情况登记表》。其中除了学生的有关信息以外,还包括三项内容:①事件的简单经过;②处分结果和宽限期;③各方签名。宽限期是根据学生的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而确定,如较为严重,则宽限期较长,反之较短,一般为1个月以上5月个月以下为宜,如在宽限期内该学生没有犯类似错误,该处分即予以撤销,若犯类似错误,如情节较轻,则延长宽限期,如情节较重,则保留档案至毕业前,在毕业时视情况再作处理。规定宽限期的意义在于: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时间和机会,同时也限定了时间和机会。④各方签名。学生、家长、班主任、政教主任同时在场,先后签名,并盖学校政教处印章和学校印章,然后,由家长带给该生所在的村居委员会,由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使处分行为更具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有助于形成教育合力。⑤公布处分,材料归档。材料一式四份,家长、班主任、村居委员会、学校政教处各留一份。政教处拟定处分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分结果。
4.撤销
学校的处分是为了促使学生纠正错误,而一旦学生已经改正了错误,就应及时撤销处分。(1)提出要求,当宽限期届满时,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的书面申请。(2)征求意见。由政教处向班主任、家长了解学生的表现情况,并向该学生所在班级作书面问卷调查。(3)作出决定。如该学生自处分以来表现良好,并且班主任、家长、同学反映良好,政教处应作出撤销处分的决定。(4)撤销处分。在什么范围内公布处分结果,也应相应地在什么范围内予以撤销处分,并通知学生所在村居委员会。同时,原存档的处分材料一并予以销毁。
总之,纪律处分是一个必要和严肃的过程,应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黄良藏.中小学教育管理研究.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3.
[2] 毛泽东.矛盾论.
[3] 纪大海.德育新视点.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
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第5篇
降低或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根据“教书育人,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因违规、违纪受到教学部纪律处分的学生,在一定时期内表现良好,可向教学部提出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申请。
一、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因违规、违纪、考试作弊等原因所受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下的纪律处分。
所有纪律处分必须逐级申请降低,直至解除对于降低处分等级者原则上只降一级,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降级即为解除。有突出表现者,可申请越级降低或解除。
申报期限:为自处分发文后警告处分二个月,记过处分一学期,留校察看为一年。
二、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
(一)逐级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
1.在受到处分后连续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和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并有实际改正的行动; 2.无任何违纪现象;
3.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无两科以上不及格者。4.经补考后无挂科的; 5.德育学分在80分以上;
(二)在满足上述
(一)中1-5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前一学期申请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同时可降二级或直接撤消处分。
1.学期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2.德育学分达到95分以上;3.在学校各种比赛中个人获得一等奖的或获得市级以上各种大赛奖励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4.为维护学校集体或同学个人合法财产和权益,见义勇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表现突出;
5.检举其它同学有重大违纪行为,并做出重大贡献的。注:学生处分撤销或降级经公布期间(一周),被人捡举揭发有其它违纪表现的,经证实后,不能撤销,追查其违纪行为.申报材料:本人书面申请(300字),思想汇报(至受处分起每月500字),《学生降低或解除处分审批表》.三、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受理时间
教学部每学期按学生受处分时间期限受理违纪学生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申请。
四、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的程序
(一)符合降低或解除纪律处分条件的学生,在规定受理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本班团委会通过(班级投票不低于85%),由班长和团支书签字后向学生会纪检部申报,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后发给学生本人《学生降低或解除处分审批表》;
(二)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班级本期任课教师分别对学生的表现和学习成绩给予评价。
2、生活老师和校门管理人员对在寝室和出入校门表现进行评定。
3、主管学生工作的教学部干事根据学生受处分后的表现及学习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三)教学部副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申请降低或解除的,上报学校学生科审批;
(四)教学部审批后公布降低或撤消处分学生名单,经一周后无任何举报,视为降低或解除该学生处分。
五、学生档案
1、学生未完全撤消处分,及其装入档案内的学生处分不得提出,只是装入该学生提交的《学生降低或解除处分审批表》.2、完全撤职处分后,学生原有的档案内的处分文件从档案内提出,同该学生填写的《学生降低或解除处分审批表》及其材料一并交由学生科进行保管.六、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后,恢复其参与各项评优、评奖的资格。
七、学生自解除处分后,自毕业证领取时不得在违纪(包含校内外或实习期间),否则按本人撤销处分之最高级别处分升高处分级别。
八、学生外出实习前不能按要求撤销所爱行政处分的,不予推荐外出实习,学生家长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学生领取毕业证前仍不能撤销所受行政处分的,给予取消就业推荐资格和扣发毕业证,扣发时间为:警告处分为三个月,记过处分为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
九、实验班学生在外出假期实践前受到学校处分的未能撤消,该学生假期实践取消。
十、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实施办法由机电与工程教学部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机电与汽车工程教学部
解除处分申请书 第6篇
我叫xx,中共党员,职务。
在20xx年xx的案例中,由于缺乏工作,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在20xx年的月日,单位党支部研究决定,单位党委批准了被我党严厉警告的纪律处分。
在受到纪律处分后,我积极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在学习和工作中,我总是告诫自己,严格遵循系统,使用各种方法来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
经过训练后,我反思工作中的问题,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感到遗憾和惭愧。惭愧,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为指导,工作,领导制度,工作和人民的情感,不要盲目的相信,并且总是对“某某事件”来鞭策自己的灵魂。
年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来保持它的思想有了很大的改变,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同时加强森林面积的管理,提高质量,半年在单位产品检验和单元LianZha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得到领导的认可,我在未来将继续加倍努力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领导一个满意的答复!
该党在20xx年受到严重警告,这已经过去一年了。因此,我在此向本单位的党支部申请终止处罚。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