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预备法官述职报告(精选8篇)
法院预备法官述职报告 第1篇
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作为法官助理的时间已满两年了。我本着让党组放心、让领导放心、让当事人放心的“三放心”原则,牢牢抓住公正司法、认真工作的总目标,各项工作都在一丝不苟、有条不紊地展开。自2009年7月至今,我一直在我院民一庭担任法官助理,负责书记员工作,并辅助法官审理案件。截至2012年3月28日,我共协助审判员办理民事案件706件,已审结641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293件、合同类案件641件、婚姻家庭纠纷43件;制作各式笔录789份。同期,我共立案、结案自执案件151件,标的为347万余元;接待当事人1046人次,作普法宣传讲座1次,代表我院获县演讲比赛二等奖1次。我在做好书记员工作之余,辅助审判员制作文书262份,其中包括判决书79份,调解书107份、驳回起诉裁定10份、管辖异议裁定12份、撤诉裁定43份;制作审委会报告1份。其中我所制作的判决书占当年我审判组判决案件的81%,我所制作的调解书占当年我审判组调解案件的100%,且我所写作的民事判决书无一例改判或发回重审。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党组、庭长的正确领导、师傅的悉心指导是分不开的,也与同事的热心无私帮助是密不可分的。借此机会,向在座的领导、同事你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刻苦练就过硬的业务素质,有意识地培养良好严谨的工作习惯和审判作风。
如我坚持提前阅卷,在寻找争议焦点同时尽量庭前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开庭时,将内心形成的庭审提纲与师傅庭上所问的问题作比较,找出自己审判思路上的不足。再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制作文书的锻炼机会。师傅一直有意识地锻炼我写判决的能力,于是将部分判决交给我来写。在写判决时,我结合师傅意见及类似案件的判例进行写作,全面,重说理,将案件争点表述完整,有理、有力。因此我所制作的判决书无一例改判或发回重审,并有数份二审判决的说理部分直接全部摘抄了我所写的“本院认为”的表述。还有我注重维护程序的正当性、留心学习师傅调解技巧、学习和培养应对特殊紧急情况的能力。
(二)坚持以民为本。开庭前,我坚持对当事人三提醒:提醒开庭时间、提醒要准备的证据、提醒当事人在庭下不要发生新的纠纷。在当事人为农民时,我多次为方便当事人,代其亲自乘公交去市区公告送达;多次向当事人释明权利、义务、解释判决;在写判决时,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双方,向弱者适当倾向。
(三)积极学习,充实自己。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外,我仔细研读各类报刊及多个专业方向书籍;及时向老审判员
请教审判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还自费参加了在职研究生学习,利用周末时间充实法学理论知识,并将于本上半年结业,今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
在这近三年的时间中,我做了很多工作,也成长了很多,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遇事还比较急躁,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将实践问题归纳总结并上升到理论高度、反映到文字中的还太少。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意识地努力克服和改进。
各位领导,我在民一庭工作了近三年,积累了一定的业务经验,我极其渴望能够早日为民一庭贡献更大的力量,为民
一、为我院分担重担,并在审判工作中更快的学习和成长。
各位领导,回首过去,我以极大的热情做了大量踏实实在的工作;展望未来,我仍将以我对工作最大的热忱将全部精力奉献给我热爱的审判岗位。
在此,再次衷心感谢各位领导,感谢各位同事。我相信,有你们的爱护、培养、信任和支持,我今后的工作也会更加出色,更加成功!
法院预备法官述职报告 第2篇
通过实习,全面了解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为走上法官岗位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成果
预备法官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立案、接待信访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制作法律文书、宣判等承担起一个法官办案的全过程,我崇拜指导老师和同事们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八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加强了对法官这份职业的了解,树立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立案庭实习收获
立案庭是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对案件进行筛选,对属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审查,而对不属法院主管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立案庭设立一个信访接待室,立案信访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来的民生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对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作相应的登记。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对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来访也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时做到着装接待,做到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认真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理由,耐心向来访者解答、转处或作其他处理。对涉及本院审判、执行案件和社会不安定信访件及重大信访件,接待后当天向分管院长报请批处。对需交办的信访件交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作出批办、处理意见后送责任部门。在信访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信访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满情绪疏导到位;释法答疑解释到位;关键症结掌握到位;实际困难解决到位;合理诉求满足到位;无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为处置到位。同时,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单位,以联动制度为依托,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法律、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2、民一庭实习收获
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十分关注,为此每天都会向法官诉苦,诉说自己的“委屈”。因为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经验的法官们会倾听他们诉说,这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当事人的倾诉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做当事人的工作。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轻易判决。今年恰逢“调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调解率。如果对一个案件只是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而调解结案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纠纷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而且在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要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在民一庭的实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3、行政庭实习收获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体纠纷,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若处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体信访事件。
在行政庭实习期间,了解到必须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作用,利用诉前协调、庭外协调等多种行政争议化解模式,通过协调贯彻始终、定期联系会议、上门指导服务等三项制度,适当延伸审判职能,使司法机关成为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缓冲剂,从行政争议的预防、和解、执行入手促进“官民”和谐,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将协调工作贯彻案件始终,做到诉前协调、诉中协调和判后协调相结合。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经过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无奈提起诉讼。因此,他们的诉讼主张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审查受理阶段即找原告谈话,了解原告起诉所欲达到的真实意图,分析其主张的合理合法依据,在摸清原告真实想法的前提下及时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提请行政机关与原告及早沟通,尽可能使双方矛盾解决在成讼之前。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成讼以后,行政庭坚持把行政协调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行政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要个说法、分个是非”这一特点,大多数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使各方意见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没有协调成功,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对协调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数判决结案的案件,总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为此,及时与上级法院取得沟通,将协调工作情况和达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给上级法院,为二审协调提供参考意见,使多数上诉案件在二审阶段得以协调解决,避免矛盾扩大,有效地缓解行政争议。
同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力度,特别是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必须要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张有弛,对执行时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给其一定的时间筹集执行款项。在行政庭实习期间,给我的感触是处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多与当地单位部门交流、多向当地党委请示汇报、多和普通老百姓沟通。
4、审监庭实习收获
审监庭是法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管辖权上移和基层法院审监庭办案任务减少。审监庭主要工作职责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我在审监庭实习期间,参与过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工作。此项工作对我来说是新课题,压力很大。我经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请教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从多方面掌握评查技能,力求评查客观公正,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审监庭工作,必须要树立依法纠错的司法理念,正确把握纠正错误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权威性的关系。明确审监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明确审监工作机制,为院长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服务,依法监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长负责;明确职责要求,在“司法为民”方针指导下找准维护既判力和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之间的结合点,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等疏导工作贯穿于再审案件的全过程,对当事人既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听取意见,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又不一味附和当事人,适时阐明法理,维护司法权威。
三、实习总结
1、实习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培养和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实习阶段一个很重要的学习活动是参加开庭审理,当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审判台上,立即有一种威严感与神圣感。在庭审中观察原、被告是如何进行举证、质证的,应该如何掌握和调度整个庭审的进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应该如何进行判断和判决?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有时候庭审过程就像是在菜市场吵架,如果驾驶不好,庭审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影响到案子的裁判。通过实习,我向其他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同事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他们告诉我,一旦发现当事人不服从指挥,任意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时候就应该制止,否则,他们会越吵越激烈,势必会影响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制作裁判文书是实习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法官的责任心以及法律运用能力,可以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
在校期间虽学习过法律文书的写作,而且也拜读过大量的裁判文书,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过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每一种文书体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打印的时候,判决书要详细,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要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的内容等,要从证据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然后写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事实,判决的结果。调解书对于法院判决的理由就不用书写,但是要根据调解笔录将调解结果写好,最后要在调解书最后将调解书的效力写入。裁定书应该说是较为简单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要写得既简洁又要丰满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确,表达也要通顺,一份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读、多修改,我将裁判文书写好后交给指导老师,他们通常修改很多次,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因为法律工作是严谨和神圣的,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
2、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今年恰逢“调解年”,各个法院都在力争调解率,我院的调解率一直偏低,院党组经讨论决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频繁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这样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纠纷的恶性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3、实习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实习期间,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与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拓展阅读】
什么是预备法官?
预备法官是指即将进入法官队伍的一些待培训人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能从事一般后勤、行政工作,或者代替书记员的职位,但是不能作为审判人员参与案件审判。要待他们培训或考核完毕之后,就可以有资格成为法官了。
预备法官前景如何?
1、预备法官的前景还是不错的,只要能够在培训结束后,顺利通过考核,就有资格成为法官了。
2、预备法官是指即将进入法官队伍的一些待培训人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能从事一般后勤、行政工作,或者代替书记员的职位,但是不能作为审判人员参与案件审判。
法院预备法官述职报告 第3篇
一、我国军事法院法官队伍现状
长期以来, 由于军事活动自身带有历史性的不可回避的保密、命令、服从, 甚或“专制集权、人治” (1) 的特性, 从而使各类军事活动或多或少都烙上了“神秘、行政” (2) 的色彩, 军事法院作为兼具军事与司法双重身份的专门机关, 除了司法机关与生俱来的特质外, 其整个肌体无不浸染着“神秘、行政”的味道, 军事法院法官作为专职司法人员同样受到影响。
一是军事法院法官角色定位不确定。关于军事法院法官的角色定位, 学术界长期以来普遍存在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是法官角色单一论。此种观点主张军事法院法官是行使军事审判权的唯一身份拥有者, 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身份属性存在, 其对单一属性的强调是绝对意义上的, 排斥了其他观点的共存。二是法官和军队政工干部双重角色论。此种观点认为:一方面, 军事法院是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设置在军队内部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审判机关。军事法院法官首先是法官。另一方面, 军事法院设置在军队政治机关当中, 在同级政治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承担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军事斗争中的法律准备和参与部队中心工作等政治工作任务, 军事法院法官还是军队政工干部。其对军事法院法官角色身份的定位是折中兼顾的, 客观上比较准确地反映出当前我国军事法官的身份现状。
二是军事法院法官管理制度不合理。从目前军事法院法官的人员管理来看, 其选拔、任用乃至考评、培训、淘汰等制度机制都值得商榷。除法律规定部分高级别法官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外, 军区级以下军事法院的法官均按照军队干部的任免权限由其所属的政治部门来任免, 这里更多体现的是军队干部的任免属性, 没有更多地充分地考虑法官职业本身所蕴含的司法人员的法律属性, 更没有兼顾司法人员的专业化任职标准。从现行军事法院法官惯性管理思维的角度来看, 更多的是将军事法院作为一个政治机关来对待, 军事法院法官是被作为政工干部的一员来定位的, 按政工干部生长轨道进行教育管理, 没有注意到司法属性对于这一群体的至关重要性。
三是军事法院法官培养选拔制度存在缺陷。现行军事法院法官在培养选拔方面仍然延续长期以来的军队政工干部任免制度, 更多地是从行政任职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军事法律人才的培养, 而且大多数毕业学员并不能全部进入军事法院从事审判工作, 多数充实到政治工作部门工作。这样, 一方面浪费了国家军事院校的法律人才培养资源, 另一方面造成了法律学员干部的利用率低下, 人才浪费, 使具备专业化知识素养的人员不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法官的选拔上始终处于任命模式占主导地位的状态, 从基层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又兼顾带兵经验的干部中层层筛选工作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没有形成固化制度模式, 缺乏有效制度保障。从基层军事法院遴选高素质法官的选拔机制更是处于初级摸索阶段且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规范。 (1) 长此以往, 很难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选拔任职机制, 会导致高素质法律人才由于制度原因无法发挥作用, 人员的交流流动机制缺乏导致在职人员缺乏竞争压力, 职业素养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 无法紧跟时代发展要求逐步提升自身职业素养, 最终导致国家军事法院法官司法活动质量效率受到限制。
二、军事法院法官培养选拔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是不利于发挥军法工作职能。军事法院法官无论从单一论角度来看, 还是从双重角色论分析, 在实际的司法活动过程中其军法职能作用的发挥都是不完整的, 这里既有制度本身的缺憾, 又有法治思维滞后的原因。制度层面, 军事法官一方面是军队干部, 一方面是司法审判人员, 既不能像地方法官那样充分的发挥法官纯粹的审判职能, 又不能像军队政工干部那样专心于政治工作, 导致工作上政工和司法角色的叠加, 无法满足司法职业活动专业性要求, 最终导致军事法官司法审判职能发挥的弱化无力, 且神秘行政化色彩浓厚, 司法公信力大打折扣。法治思维层面, 军事法院长期以来的专门法院体制的惯性思维模式, 导致其审判业务范围极其狭窄, 审判活动非常有限, 法官专业素养和竞争力难以体现, 最终导致军事法官群体性法治思维的僵化停滞, 不能紧随时代步伐积极作为, 司法属性受到局限。
二是不符合司法活动高度专业化的规律。司法审判活动是典型的专业化法律适用活动, 具有被动性、中立性、裁决性、程序性特点, 并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最终价值追求;军队政治工作则是典型的军事行政活动, 以效率为价值取向, 以服从为天职。由于历史原因, 军事法院法官现有的行政化、机关化、政治工作化的工作管理模式, 导致其从业人员法律专业素质不够专业化, 不能完全符合司法工作专业规律的要求, 不利于树立军事司法机关公正、高效、权威的形象。
三是不利于军事法院法官的成长使用。法官是司法审判活动的践行者, 司法活动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案件质量好坏, 厚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是作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基本前提, 某种程度而言, 司法活动是审判实践性专业要求高于理论逻辑要求的, 然而, 现有的军事法官选拔使用模式, 恰恰遵循的是军队政工干部的路子, 没有过多地关注审判资历和实践经验, 忽视了司法专业化对从业人员资质的要求。况且, 即使有优秀的军事法官, 当其职务级别达到部队干部服役职务年限规定时, 必然面对进退走留的选择, 有的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 有的提拔到部队政治工作岗位任职, 致使经验丰富的军事法官绝大多数都流失了, 甚至导致军事法院法官队伍青黄不接, 严重影响军事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
三、我军军事法院法官培养选拔机制构想
(一) 严格军事法院法官的遴选机制
一是拓展军事法院法官的遴选方式和途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对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任职资格, 提高军事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意义重大。但司法考试只是选任军事法院法官的条件和方式之一, 除此之外, 综合吸收域外经验, 增加军事法院法官遴选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从具有相当法学学术背景造诣的军事法学研究人员、军队基层带兵干部中具有任职资格条件和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军队律师中进行遴选, 还可以从地方法学院校、科研机构、法学学会等机构多方选拔高素质综合法律人才。二是建立军事法院法官的任职资格制度。我国《法官法》对初任法官的任职资格、学历学位、年龄等一系列要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对军事法官来说也是适用的, 必须严格遵守。与此同时, 各级军事法院法官除应具备法官基本任职要求以外, 在提升年龄、身体素质、创新能力以及某些特殊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达到的技术水准等等方面都应有具体的考虑和规定。比如, 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法官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法官在选拔任用上除了基本共同要求以外, 更要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差异性, 在政策制度的考量制定上因地制宜, 结合区域性人员素质结构特点, 有针对性的出台具体规定措施, 适度照顾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现状, 做到司法实践活动的高效灵活。三是摈弃自然晋升军事法院法官等级的做法, 逐步实行军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目前, 我国军事法院法官的晋升和调任完全是以军队干部行政化的方式进行的, 难以体现出司法人员对业务素养的要求。笔者认为, 应从制度上打破军事法院法官行政化的格局, 摈弃机关部门中那种随时间增长自然晋升军事法院法官等级的做法, 对那些业务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军事法院法官可以提前晋升。同时, 新入职的法官应先在基层军事法院实践锻炼, 上级军事法院缺额中的一部分, 应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拔, 这样有利于法官队伍素质提升, 交流顺畅, 确保军事司法工作的严肃权威。
(二) 制定科学的军事法院法官职业考评机制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开展司法领域改革是我国目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法官考评制度实施改革是新形势下强化法官职业化科学特点的必然要求, 破除以破案率为基本考核指标的法官考评体系, 建立科学人性符合司法活动规律特点要求的考核机制是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必然趋势。我国的军事法官考核体系起步较晚, 考核标准比较原则, 考核方法有缺陷, 考核程序行政化色彩较浓, 与军事法院法官职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对此, 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军事法院法官制度特点, 围绕职业化要求, 进一步改革、完善军事法院法官考评制度, 打破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式考评机制, 更多地向着职业化要求转型, 凸显司法活动属性特点, 使之更加适合军事审判管理体制的要求。
(三) 强化军事法院法官职业培训机制
一是大力加强岗位培训。岗位需求是军事法官强化自身素质的最低要求, 根据解放军军事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改革纲要对法官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法官培训条例的各项规定, 军事法官在教育培训上应当大力加强岗位培训, 突出审判思维、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案件整合乃至司法价值的培养训练, 以现代法治社会对职业化军事法院法官素质的需要作为标准, 创新在职军事法官教育、培养模式, 切实加强军事法官岗位素质能力。二是积极拓展培训途径。目前来看, 我国军事法院法官的培训途径主要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及军队、地方院校及各级培训机构进行。除此之外, 军事法院可以适时地组织法院系统内部法官岗位培训, 组织内部人员到地方法院参观见学, 交流经验做法, 邀请法学专家和法律事务工作者到军事法院讲课, 还可以交流部分岗位人员到地方司法机关, 以求从理论知识层次丰富军事法官理论素养, 从司法审判实践层次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真正做到理论和经验的双重提升, 尽力满足军事法官岗位职责需求。三是持续抓好学历教育。知识结构的调整完善和学历水平的不断提升是法官加强自身素养, 提高审判质量的必备素质, 既要破除过去那种唯学历学位思维, 又要剔除现在流行的唯资格证书狭隘观;要多渠道、全方位抓好军事法院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与军事法院法官入门、在职、续职、晋职等不同形式相适应的科学教育模式, 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 促进军事法院法官职业化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1.
[2]谢丹.军事审判权的若干理论问题[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1999, (5) .
[3]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 (修订本)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
[4][美]波斯纳.超越法律[M].苏力, 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2001.
[5]施海燕.法官职业化建设需要职业化的法律监督[J].人民司法, 2003, (4) .
“逃离”法院的法官们 第4篇
走出法院的张伟和菅志远,并不属于“少数派”。与菅志远同是“80后”副庭长的江斌,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向所在中院提交了辞职报告。比菅志远高十届的大学师兄李欢,更是以广东省高院法官的身份于近日在社交媒体上,高调挂出了“卖身状”。
数据表明,仅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超过1600名;江苏2010年至2013年调离或辞职的法官有988人,占法官总数的1/10;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透露,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因辞职或调动离开法院。在这些法官做出抉择期间,最高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核心内容,其中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改革方向令人期待。
不少人很困惑:为何司法要改革了,法官辞职这股涌动并没有变缓的趋势?
菅志远没有答案,他正忙着“在外面跑”。开始实习律师生涯后,他才开始发现原来法官的社会地位相较律师而言,的确是很受尊重的。“以前在体制内,大家都一样,不觉得有多好。现在出来了,‘失去了’,才感受到这种差异。”“现在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张罗,变成了一个无组织的人。”菅志远感到些许心酸,几个月实习律师做下来,他自觉“失败多于成功,辛酸多于快乐。一个好的‘裁判’不一定是一个好的‘运动员’”。
也许是因为更成熟,李欢态度坚决得多。有人建议他再忍几年,“就快要到退休的年齡了”。李欢回答“不等30年工龄了,生命不是用来等退休的,想走就走。有人因为稳定而坚守,我因稳定而离去。看得到20年后的自己,还有什么乐趣?”
预备法官实习报告 第5篇
根据法官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分别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官应具备素质的认识,在庭审驾驭能力、审判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并对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清醒的认识,在多个领域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了集中培训阶段学到的知识。现将实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庭实习内容
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实习期间,我在立案庭负责提供诉讼指导服务。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正确交代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履行法律释明义务,对当事人举证进行指导,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事项告知其向有关部门请求解决。
2、参与立案审查。我按照立案庭要求参与依法审查受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办理庭前调解、支付令、诉前保全、公示催告及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3、参与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进行审查。
4、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积极掌握、汇报信访动态,依法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登记、审阅、处理和统计归档,在接待和处理纪检信访投诉时,我
1始终坚持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换位思考,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人心服口服,有效地控制了局势,减少了信访案件发生。
5、实习期间,我认真办理、解决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中发现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时,及时疏导处理并报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并根据立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情况。
二、刑庭、民庭实习内容
我在刑庭和民庭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整理卷宗,实习期间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刑事、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无论是在刑庭还是民庭,我都积极参与案件的旁听审理,充分利用这些机会,了解并熟悉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全过程,仔细观摩审判员的审判,学习他们控制驾驭庭审的能力,学习他们娴熟的业务知识,学习他们和各方当事人说话的方式方法和技巧,积极向他们请教不懂不会和有疑问的地方,认真听取他们的教诲,不断丰富自己的各种业务技能。
3、参加案件审理。实习期间我以书记员的身份参加了
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并帮助审判员书写裁判文书,通过庭审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也了解到了目前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意义和法治的权威。
4、制作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制作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询问笔录等,并参与制作了我参加审理的案件的判决书制作。庭审结束后,判决书的写作也是极其重要的部分。我依法制作了高标准高质量的裁判文书,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仍然学到了很多东西。
三、实习体会
1、对法学和法律工作的认识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人最基本的要求除了过硬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种繁琐而严谨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强责任心的人才可以在长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谨慎和严密的思维、认真的态度。尤其基层法官,在有限的条件下,要做好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群众工作,要做乡土文化与法制的平衡,要有足够的耐心,要为利益效率最大化以最小的代价解决纠纷做努力。
2、通过这一次的培训学习,我不仅懂得庭前可以听证调解,而且还掌握了庭前交换证据是法定程序,以及在庭前
调解活动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还有要做一名出色的法官,在庭前准备工作中,必须切实完成的四项实体性工作。开庭审理阶段是庭审的重点阶段和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应重点把握住以下几种能力,一是要有控制能力。要求法官在庭审中应树立绝对的指挥权威,指挥得当,控制有力有节;二是综合概括能力。在事实调查和辩论阶段,要善于采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准确地综合概括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三是庭变处置能力。就是对庭审中发生的各种突发、意外事件,要公正合法,合情合理,果断及时,慎重稳妥,快速敏捷地作出处置;四是调解疏导能力。这次实习,让我对调解疏导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调解疏导是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者有机统一的最好方法,它可以较好地避免矛盾的激化升级。
3、通过这次实习,不仅对法律适用的方法有了深刻的认识,而且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适用的若干问题也有了较大的认识和提高。并且,通过这一次的实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对裁判文书的格式、内容、写法、制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我明确了裁判文书在事实要素方面必须掌握:事实要清楚、突出所争议的焦点、因果关系明确、判断证据准确、运用证据恰当;裁判文书在说理方面的叙述要求做到:突出依法论理、说理要有针对性、援引法律条文准确。
法院法官辞职报告 第6篇
法院法官辞职报告篇1尊敬的高院长、院党组:
我从xx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10年,在这10年是我人生中最厚重的部分,有我的理想和事业,有我的奋斗和努力,有我的成功和失败。从一名法律工作者到以法律为业,唯法律是我安身立命的职业。在这我要谢谢院长和院党组其他成员对我的培养和关怀,使我从一名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使我有机会进入法律之门,成为一名真正的司法者,一个法官的头衔对一个以法律为业的人来说是非常崇高,是最大的成就,尽管法官这一职业在中国没有得到尊重,我仍以我是一名法官为荣。
如今我因为以下自己个人的原因要辞去这份神圣而崇高的工作。
一是近年的我在工作与学习遇到了很多法律问题无法弄清,如梗在喉,已经阻碍我在法律专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外出锻炼的一年中,更加觉得自己的学识有如井底之蛙,法律与社会、各种学科的关系犹如星空浩渺,我始终觉得自己没有真正的进入法律之门,但这扇门一直在召唤我向前,法学之博大、法学之精巧、法学之美,促使我要不断向前,我需要加倍的努力和学习,但目前的条件与环境,资料的贫乏和好的指导,我很难提升自己,我希望找到适合自己学习的条件与环境。
二是以法官为职业,在中国目前始终是一名地位微卑的行政人员,微薄的薪水不仅影响到法官生活的`质量,更影响到我和我家人的生计,如此的贫困不是在考验一名法官的纯洁,而是在不断的动摇法官的纯洁,我不能保证自己能否抵挡的住未知的诱惑,我也无法向政府要求加薪,但我要生计,也要洁身自好,唯一之路只有改变自己,尽管这是我引以为荣的职业。
我知道我这一决定有负于院领导对我的培养和关怀。但这是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非常无奈的决定。
申请辞职人:
法院法官辞职报告篇2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简单阐述离职最高人民法院岗位的原因,比如父母年迈、夫妻分居),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给xxx(改成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管理所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最高人民法院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相信在我目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岗位上,xxx(改成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xxx(改成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工作已经x年,回首最高人民法院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
xxx(改成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岗位工作是我职业生涯中珍贵而十分有意义的开端。
在领导、同事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使我成为一名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合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岗位工作者。
我十分感激帮助和谢谢!
法院法官辞职报告篇3尊敬的高院长、院党组:
初则喜正义之伸张,乐法律得施行,不屑媚俗,安于清贫。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2月23日,一则湖南某法官辞职信在微信朋友圈悄然走红,网友盛赞辞职信文采飞扬、笔者文字功底深厚,感叹辞职甚为可惜。
该法官在辞职信中写道入岳法十载,不可谓未坚持,耕耘民商一线,说明该法官在省内一岳字头法院民庭审判办案一线已工作10年。
在辞职信中,他抱怨工作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尤其今已累案牍、显劳形,业务未见精进,激情日渐消弭。
最后,该法官表示自己将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辞职,从事审判工作10年,既没有对不起獬豸(一种象征公平正义审判的神兽),也没有愧对象征正义和法律的忒弥斯女神。
当天下午,时刻新闻记者第一时间从湖南省法院系统一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该辞职信出自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某法官之手,岳塘区人民法院已收到该法官的辞职信,但暂未对此进行讨论。该知情人士说。
另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法治社会发展,民事诉讼案件成倍增加,基层法院法官工作量水涨船高,法官加班累于案牍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申请辞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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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辞职报告 第7篇
初则喜正义之伸张,乐法律得施行,不屑媚俗,安于清贫。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2月23日,一则湖南某法官辞职信在微信朋友圈悄然走红,网友盛赞辞职信文采飞扬、笔者文字功底深厚,感叹辞职甚为可惜。
该法官在辞职信中写道入岳法十载,不可谓未坚持,耕耘民商一线,说明该法官在省内一岳字头法院民庭审判办案一线已工作。
在辞职信中,他抱怨工作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尤其今已累案牍、显劳形,业务未见精进,激情日渐消弭。
最后,该法官表示自己将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辞职,从事审判工作10年,既没有对不起獬豸(一种象征公平正义审判的神兽),也没有愧对象征正义和法律的忒弥斯女神。
当天下午,时刻新闻记者第一时间从湖南省法院系统一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该辞职信出自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某法官之手,岳塘区人民法院已收到该法官的辞职信,但暂未对此进行讨论。该知情人士说。
另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法治社会发展,民事诉讼案件成倍增加,基层法院法官工作量水涨船高,法官加班累于案牍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报告 第8篇
(二)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信仰。无论我们到哪个法院或者法庭,法官都告诉我们调解率非常高,百姓也愿意用土办法解决问题,给他们讲法律讲法条,他们很难接受。如果一纸判决下去,可能矛盾没有解决反而引起更大的冲突,甚至引发涉法上访,如果用土办法解决则百姓更能接受。一个县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4.8%,20前半年已经达到92.7%。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生活十分贫困。靠天吃饭、靠救济吃饭是这里村民的生活常态。我们去的这几个河北农村,有的由于响应国家政策退更换林无地可种;有的虽然有耕地但是十年九旱,水利灌溉设施很落后,经常绝产。而且农村的青壮年都去城市打工支持城市建设,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没有劳动力、没有技术、没有知识,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起一家农户拜访,家里有二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个卧病在床无钱医治,一个行动不便老泪纵横,还有一个孙女初二辍学,趴在床上哭一直不肯抬头看我们。此情此景之下,我们女孩的眼睛都湿润了。我们自发给他家捐了点钱,尽我们一点绵薄之力。
考察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