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翁牛特旗财政局在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民生资金政策执行到位,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统筹用度,做好预算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性支出,积极整合资金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在资金安排上做到“支出有需,主次有分,缓急有序,增长有度”。今年上半年,预算安排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户保障方面的支出占预算总支出的50%以上。
二是加强配合,拨付资金及时。以民生项目实施牵头部门为主,加强相关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到位,令群众满意。对民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管理,对建设性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急需项目尽量调配资金,采取预拨、代垫上级补助等方式,及时进行拨付,保证了民生工程的需要。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资金绩效。对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梳理,全面建章立制,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稽查制度,坚持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与重点环节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是否专款专用、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县财政局三措施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2-06-11 访问次数:
836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生政策,全面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县财政局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切入点,确
保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有效。
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财政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本通”发放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在民生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了民
生资金按进度及时、快捷到位,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更加顺畅。 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实现从民生资金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程序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权责,实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实现
了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
规范监管模式。协同审计、检察等部门做好外部监管,同时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局内部监督范围,切实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无缝隙连接,保证了民生资金使用的真
实性、公正性。(宋红阁 李军)
编辑:王连东
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牢固树立惠民资金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创新宣传方法,切实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人民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的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从业行为,完善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流程,建立健全惠民资金流程管理、全程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狠抓监督检查。注重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资金兑付审核关,加强监管举报和电话回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就业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保基金等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钱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时直接从财政专户拨付,确保了资金安全,避免了挤占和挪用。
二是建立制度,有章可循。近几年来,九龙坡区根据有关规定出台了10多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涵盖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分清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流程设计,明确了补贴标准,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有章可循、责任明晰、程序规范、制度合理。
三是直接支付,提高效率。对该区部分就业、医疗、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等社会保障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有效减少了资金流转环节,防止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严格审核,事中监督。在规范制度、进行事前预防的同时,还对日常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核拨付严格把关,加强事中监督,除严格审核纸质资料外,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现场核查。
五是事后检查,查漏补缺。对社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在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大大促进了社会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
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涉农惠民项目基本情况
xx年年至xx年年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项目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55.86万元。
二、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xx年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三、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效益情况
xx年年至xx年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项目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
xx年年至xx年年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xx年年至xx年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镇“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作方案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广大群众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落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争创“五个一流”为目标,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坚持社会主义 1
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活泼有益、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不断满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谢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精神支撑。
二、工作内容
1、深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以弘扬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倡导“创新、创业、创建、创造”和“践行雷锋精神”的新风尚,引导群众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建功立业、展示风采。要加大对“先进个人”、“文明标兵”、“致富能手”等先进典型的培育和表彰力度,大力宣传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引领各行各业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认真实施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发挥城乡社区家庭教育示范点和家长学校的作用,面向广大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热爱科学、科技兴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读书.明理.和谐.进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开展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创建活动,有效整合阅读资源,充分发挥文化大院、农家书屋作为农村阅读主要阵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开展捐赠图书活动,倡导社会各界资助,支持、发展文化大院、妇女农家书屋。明确确定每月读书日,
举办知识讲座、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活动。
3、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一要以建党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 “六一”儿童节等为契机,积极推进体现时代特色的家庭文化、社会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家庭、服务群众活动。二是以文化大院为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秧歌操、坝坝舞等培训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4、大力推进和谐文明家庭建设。以和谐家庭建设为统领,以和谐家庭文化为切入点,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廉洁文化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突出地方特色文化,以弘扬孝文化为重点,过评选孝老敬老模范女性,进一步提升社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为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5、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宣传。以宣传实施“六五”普法为重点,以妇女儿童为对象,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广场、社区为阵地,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五”普法、妇女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村委会会、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惠民活动是
一项民生工程,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农村当前形势,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集中活动为示范,制度化、经常化工作为基础,重实际、求实效,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农村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不断增加文化活动场次,扩大活动覆盖面。
(二)深入探索,努力创新
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充实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途径,健全工作机制,在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上下功夫。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好的作法和经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兼顾把文化大餐和政策精神送给广大农村群众。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发展新情况、农业结构调整新变化和农民物质文化新需求,研究掌握新形势,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机制,让文化惠民工程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
中共**委员会
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
1.建设任务。按照标准完成2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2.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竣工。
3.责任单位。文化事业科、
各区县文体局。
(二)农家书屋工程。
1.建设任务。按照标准完成901个农家书屋建设。
2.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竣工。
3.责任单位。出版市场科、各区县文体局。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建设任务。按照标准完成52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2.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竣工。
3.责任单位。群众体育科、各区县文体局。
(四)市体育场工程。
1.建设任务。启动市体育场建设。
2.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启动。
3.责任单位。基建办。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区县文体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纳入目标管理。
将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目标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配套资金。
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
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1〕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0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09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0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0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09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0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惠民资金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贫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一、惠民医院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首批暂时确定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九冶职工医院和仁和区人民医院作为攀枝花市惠民医院进行试点。今后惠民医院确立的原则是通过公开方式产生。惠民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
二、享受惠民医疗的对象
(1)攀枝花市城区(东区、西区、仁和区)享受攀枝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2)持有《攀枝花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人员。
三、惠民医疗的内容
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的被惠人员享受“十免、十减、双
1优惠、一方便”优惠。
1、免费项目
(1)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收门诊肌肉注射费;
(4)免收门诊输液费;
(5)免收血常规检查费;
(6)免收大便常规检查费;
(7)免收小便常规检查费;
(8)免收心电图检查费;
(9)免收X线透视费;
(10)免收院内会诊费。
2、减费项目
以下项目费用减少30%:
(1)住院诊查费;
(2)住院床位费;
(3)I、II、III级护理费;
(4)抢救费
(5)清创缝合费;
(6)胃镜检查费;
(7)血糖检查费;
(8)脑电图及脑地形图检查费;
(9)“B”超检查费;
(10)X线照片检查费。
3、两优惠
(1)被惠对象在惠民医院就诊时,对药品费用(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实行减少20%的优惠。
(2)被惠对象在惠民医疗机构医疗过程中使用的医用材料(不在医疗服务价格规定项目内的材料),材料费用实行减少5%优惠。
4、一方便
在惠民医院就医时,对其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化验、检查的报告单均可作为在惠民医院诊疗的化验、检查依据,除因进一步诊治需要外不再重复检查。
应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或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部分不予减免。
四、惠民医疗机构职责:
1、惠民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努力为被惠对象服务。
2、惠民医疗机构建立惠民医疗质控小组,严格执行医疗“四合理”措施,杜绝大处方、乱检查。
3、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医疗的安全,使用质优价廉药品,努力减轻被惠对象的负担。
4、惠民医疗质控小组每月必须对被惠对象的处方、治疗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审核、评估的抽样数不得低于被惠对
象总数的25%。
5、惠民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府定价。
五、惠民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
(一)惠民医疗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使被惠对象能及时得到诊治。同时,在门诊设立宣传栏并印制宣传单,对就诊服务流程、优惠项目、优惠幅度进行宣传。
(二)被惠对象凭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居民身份证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优惠(农村五保人员凭五保证和居民身份证;低保家庭中未满18岁的子女上学的持学生证和低保证,未上学的持户口薄和低保证)。惠民医疗机构负责对被惠对象身份证件的确认、接诊、办理住院等相关手续以及减免项目费用和记帐工作。
(三)惠民医疗机构必须将优惠的费用实行专项记帐并附明细清单,每月末将优惠人员数量、费用等报市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末将费用减免情况报市卫生局审核后由市财政报销。
(四)惠民医疗机构对惠民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
六、惠民医疗经费补偿政策
(一)惠民医疗资金
惠民医疗优惠费用实行财政和惠民医疗机构共同承担,惠民医疗机构承担优惠总费用的20%,其余80%优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二)惠民医疗启动资金
由市财政局划拨10万元人民币作为惠民医疗服务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宣传及办公材料消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