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代范文(精选12篇)
二三十年代 第1篇
关键词:包头,私塾,兴盛,原因
私塾是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重要组成成分。包头地区的私塾存在了150多年,经历过发展、鼎盛、衰亡等一系列历程。二三十年代达到兴盛,对于当地启迪民智、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一、二三十年代包头私塾发展概况
包头私塾发轫于嘉庆十三年(1833年),到光绪年间,境内一些较大的村落相继开始出现私塾,如公积坂、黑麻坂、小巴拉盖、井坪等村。20世纪20年代末,包头私塾达到鼎盛,不仅遍布城乡,甚至边远落后边远落后的交通不便之处也都有了私塾。据1929年时任包头教育局长的秦邦祯回忆,当时包头有私塾74处[1]。另据1933年绥远省编订的《绥远概况》一书统计,其时包头县存在的私塾有34处,学生535人[2]。二三十年代包头究竟存在过多少私塾,因史料匮乏,实难以统计。不过纵观历史,这一时期的包头私塾教育确实出现了繁荣局面。那么,当同期内地改良私塾、普兴新式教育之机,为什么包头的私塾数量反而增加了呢?
二、二三十年代包头教育兴盛的原因
(一)私塾本身固有的优势
相对于其他教育形式而言,私塾办学方便,学期短,教育方式灵活。对于广大的农村子弟,是当时较为合理的受教育方式。私塾先生租一两件空房,添设几张座椅,即成私塾。没有繁杂的行政审批,没有严苛的环境限制,随处授学,便于学生前来就读。私塾学期短,教育形式灵活,春秋农忙时节,学童停课,回家务农,夏冬农闲时再来求学。时间灵活,少则学习几个月,多则数年,“合则留,不合则去”,极适应当时的农村形势。此外,私塾所授课程多为《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五七言杂字》等,正好符合了农村家庭要求子女识几个字、能记点儿人工账的简单要求,方便宜行,适得其所。
(二)传统封建观念的延续
传统封建观念认为,科举是实现士人荣升仕宦、光显门楣的不二途径。与科举制相挂钩的封建教育,必然沦为读书人求取功名的垫脚石。私塾作为我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础,早已扎根于有志于读书人的心中。三十年代访问包头的伯利曾目睹了这样一件事,“在城里某一家大门外墙上,我曾看见过如此一张的大红报单,上写着『捷报:贵府刘老先生添喜,令郎刘恭,在绥远省立第二中学校毕业,成绩列入甲等,特此驰报。连升三级』。”[3]实难以想象,在民国建立二十多年后,传统封建观念仍旧牢牢控制着大众的意识。再加上新式教育普及缓慢(二十年代后期,全城仅有几所官办小学),一些学校实质上和私塾并没有太大差别,所以普通百姓子弟只能寄希望于私塾了。这也是造成二三十年代私塾教育兴盛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经济因素
二三十年代的包头,五方杂处,商业兴旺,为北方重要的商业重镇。大量的山西商人汇集于此,买卖货物。经济的繁荣必定会催生文化的繁盛。一些文人以及下架子商人也相继在此就食,开设书馆或受雇于私塾,招揽学生,收取束脩,借以谋生。如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山西的常振远先生在榆树湾村开办私塾[4];二十年代从山西来的齐先生(名字失传)到前营子村开设私塾[4]。
此处,需要重点阐明的是,私塾的固有优点,即费用低,是吸引当时农家子弟进入私塾的一个重要因素。众所周知,相对于新式教育来说,私塾的就学费用是较低的。毫赖沟乡私塾每月由学生家庭补助洋二元[5];哈善沟门乡私塾先生的薪金每月为四元[5];古城湾乡私塾先生的束脩全年也不过六十元,平均到每位学童,为数甚少[5]。这对于家庭较为贫困的农家子弟而言,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四)文化因素
此时,私塾的盛行还有着更为深厚的文化因素。千年的文化传统早已根植于心,乡民们往往认为私塾是获取知识的唯一源泉,对新式教育不了解,抱有很大的怀疑感,往往采取抵制的态度。同时,“私塾与塾师是作为维护乡村文化秩序的重要力量被认可、接纳的。这种认可不仅仅源于塾师对儒家经典的占有而产生的权威感,更多的是对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扮演的角色的回应。”[5]传统文化中塾师作为文化的代言者,具有极大的权威,在目不识丁的农村乡民中占有神圣的地位。除了教书识字外,他们往往担任很多职务。上文提到的常先生在就是在大庙兴旺社担任兼职,管理乡民事务[4]。由于这种紧密感、信任感,很多家庭极乐意送子弟前去就读。
三、结语
要之,二三十年代包头私塾教育达到了鼎盛时期。探究其原因,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这些原因的分析、总结,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当时历史的发掘、考察,同时也利于为当今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些资治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秦邦祯.《旧包头教育教育亲历记(上)》.《包头史料荟要》第二辑.104.
[2]绥远省政府编.《绥远概况》.书林书局,1933.52.
[3]伯力.《塞北重镇的包头》.《社会新闻》,1933,5(8).
[4]越文.《清末民初后营子乡的私塾》.《包头郊区文史资料》第四辑.117,118.
[5]绥远省教育会.《绥远省各县乡村调查纪实·包头县》.民国二十三年编印.
二三十年代 第2篇
【内容提要】20世纪30年代,苏南地区私塾盛行,从“经济人”的角度来看,它是农民理性选择的结果,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与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的作用及其享有的“软性权力”有关。
【摘要题】教育史研究
三十年代的中国,“教育救国”风行一时,而教育界也是新名词迭出:生产教育、艺术教育、军事教育新式教育的推行从表面看亦是轰轰烈烈。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私塾教育的盛行。私塾教育,在30年代的中国极其发达,据1935-1936学年度的统计,塾师人数约110,933人,学生数约1,878,351人,仅江苏省塾师即有24,259人,学生数为436,647人。[1]
私塾的盛行,作为民众教育投资选择的结果,展现了与教育当局迥异的心态背景,然而长期以来却缺乏对这种心态以及这种心态所凸显的复杂的农村文化背景的考量。本文拟从剖析教育素称发达的苏南地区私塾及塾师的状况入手,以私塾教育的消费群体――农民的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作出初步的回应。
一、三十年代苏南私塾之概况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民国时期的私塾,较之科举时代,其功能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科举时代,私塾是国家教育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与公学、义学、书院并行不悖,私塾的教化功能与地位为国家与社会所认同。民国以前的私塾有经馆、蒙馆之分,分别承担着读书仕进和略识文字的两大功能。随着科举制的废除,新式学堂取代了私塾的前一功能,民国时期的私塾已无经馆、蒙馆之分,[2]其所授内容亦已被视为“腐朽不堪”,私塾在教育系统中的基础性地位在观念上已不为政府和主流社会认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当时苏南的私塾情况。
当时教师所授课程大都依旧,间有思想开通之塾师讲授国文、算术、尺牍等科,但大都仍以《三字经》、《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等为课本。教馆大多条件简陋,许多教馆没有窗户,光线昏暗,课桌椅制式不一,而师资亦参差不齐。据曾参加过塾师训练班工作的高馨圃回忆,“其中受训的就资格言,有逊清的禀贡生、秀才,有民国成立后的小学毕业生,还有些从前考秀才未取的童生和粗通文墨而教学多年的塾师就年龄言,有须发皓然的老者,有初涉社会的青年,最可异的是,有几位塾师曾受过完全的中等教育。”[3]
当时的私塾教法多为灌注式,对初级学生,一般只读书识字,不加讲解。然而就是这样看来死板的私塾,却在乡间大行其道,在与学校争夺生源时常占上风,令教育当局徒呼奈何。无论从受教育人数上还是民众拥护程度上,私塾的号召力都远远高于新式学校,这从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来:镇江入学儿童共计11,346人,私塾儿童即占8700人。无锡入私塾学童达5,592人。据《江苏教育概览》介绍,本省入学儿童虽占百分之十四强,但入私塾者概略估计当亦不在百分之十以下。当时作为省会的镇江,“私塾为数极多,几乎每个街巷中都有”。[4](P.131)而据调查,句容1934年全县人口识字者31,562人,曾入私塾者22,802人。占2/3强。[5]
从30年代初起,江苏教育厅开始为取缔私塾作一系列努力,先后颁布了《江苏省各县塾师登记及核定暂行办法》、《江苏管理私塾暂行规程》(1930)、《江苏省各县私塾改进及取缔简则》(1932)等,试图将游离于新式教育体制之外的私塾教育纳入新式教育的框架,然而收效甚微。当时江苏省教育当局将之归咎于新式教育经费难以落实以及农民思想守旧。然而事实上,江苏省教育经费还是比较充足的。1927年,江苏开征义务教育捐,有忙漕附税、屠牙各税,年收约380万元。地方教育方面,全省各县教费总额已达1200余万元。故就经费而论,实为他省所难企及。[6]
二、私塾盛行的经济考察
私塾的盛行,从表面上来看,是“劣币驱逐良币”,出现这样的情况,30年代的农村经济凋敝作为一种背景确实应予考虑。
农民的收入原本不高,据1929年苏南10县的调查,不分业佃,不论面积,每亩农田(含桑、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平均收入在10-30元之间,总平均为18,71元,去除各项开支,自种田每亩纯收入为13,49元,租种田为9,82元。
苏南各县田亩均收表(1929)[7]
县别 每亩平均 自种田每亩 租种田每亩
收入 平均纯收入 平均纯收入
嘉定 20.45 8.09――
太仓 14.60 7.805.15
川沙 15.57 14.113.98
松江 18.37 16.2810.52
昆山 14.60 10.408.71
武进 30.04 23.2710.13
常熟 22.23 14.6210.89
无锡 26.20 17.7619.37
镇江 14.52 9.89――
江宁 10.53 12.64――
平均 18.71 13.499.82
30年代的农业危机更使农民收入下降,而学校高昂的费用是农民无力承受的。当时的教育界人士也不得不承认“自从采用欧洲学校制度以来,教育的内容较前复杂,教育的费用从而增加,教育差不多成为富裕阶级的专利品,一个人进大学,每年非花三四百元不可,一个中学生每年亦非一二百元不可,惟富有阶级才能担当这么一笔学费。”[8]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农民在教育投资倾向上偏好于私塾。
同新式教育相比,私塾收费低廉而且灵活。据统计,江苏全年所收学费数(私塾)为人均3.4元。[1](P.683)而乡村塾师,全年每人收入仅三四十元[11](P.97),“
那些只能在小区域里竞争位置的乡村教师,常常只有一点点微薄的收入。这种收入不过是:仅够吃饭的谷物,一些作燃料的干柴禾,一小笔钱,一般一年不超过十元钱,有时,那些只有一两个学生的教师,除了供饭,很少有甚至根本没有什么报酬。”[10](P.72)学费的收取也不像学堂一次收取,而是按端午、中秋、春节三节分期缴纳,[11](P.143)这更符合农民现金流动的习惯,而且“穷照穷出,富照富出,家长无不胜担负的痛苦”。[3]相对低廉的学费和灵活的收费方式招徕了众多学生。
另外,民国时期的私塾大多为蒙馆,其“消费群体”与学校有别,大多数选择私塾的家长教育观念比较现实,并不指望子女能从政入仕,而以读书识字为满足。加上私塾不是国家教育政策扶持的对象,私塾的生存直接仰仗于家长的供给,私塾先生需要满足家长的需要,所以事实上其教学内容的“适用性”超过了新式学校。当时一般商贾、业主对子弟的文化学习重在识字、作文和珠算,而这些皆是私塾的强项。
当时的改良私塾“着重读写算的训练。学生肄业两年,一般都娴于写算:能写一手工整的字,会写往来书信和其它应用文章(浅近的文言),会打算盘和算帐。这些技能正适应社会上的需要,特别在当时能适应某些学生到上海等外码头去学生意的需要。当时所设课程有习字、国文、尺牍和珠算等。习字是每日午后必不可少的一课。规定以欧、柳、颜的楷书字帖为临写范本,老师分别指导,学生刻苦临摹。尺牍和珠算两门课,老师都编有讲义,循序渐进。尺牍,从称呼、格式教起,指导学生学习各类书信的内容和写法。珠算,从口诀和发珠教起,指导学生练习加减乘除的打法和程序,以及各种应用题的运算,并经常对学生逐个考查和个别训练。”[12](P.64)由于私塾先生能迁就事实,迎合家长的心理来开设课程,故而其“适用性”优于学校。
私塾不仅收费低廉,而且杂费亦较学校为少。
学校虽收费高昂,但质量并不很高,当时的教育专家吴研因曾检讨说:“中国的小学,除极少数已依照教育原理,应用科学方法,在那里自耕自种之外,其余大多数的小学,实在程度远在水平线下,差不多和私塾一般,谈不上什么教育。”[8](P.310)而“学生的文化知识,就作文的测验看,是惊人的低下。”[13](P.29)
因而无论是从教育投入成本还是从产出效益来看,从乡民的角度审视,私塾无疑要超过学校。从“经济人”的角度,选择私塾作为教育投资的对象是自然的。
三、私塾盛行之文化心态
私塾的盛行还有着更广泛的社会背景。毕竟,作为“社会人”的农民,其选择必然受到乡村社会的影响。他们把私塾称为“本学堂”,把新式学堂称为“洋学堂”。这一方面说明了农民对它模糊的艳羡或仇恨,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农民与之相生的陌生感与疏离感。
私塾与塾师是作为维护乡村文化秩序的重要力量被认可、接纳的。这种认可不仅仅源于塾师对儒家经典的占有而产生的权威感,更多的是对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扮演的角色的回应。塾师在乡村的地位是独特的。他们往往是乡村为数极少的识文断字者中的一员。这种知识技能使得他们在乡村交际系统中占有优越的地位。塾师对于社会上各种应用文的程序大都熟悉,他们会替人家看信、写信,会帮助人家写各项票据,会替人家写各式帖子或对联。一到红白喜事,这类书写工作自非塾师莫属。学校老师由于其生活质量的保障源于城市,他们的知识背景与个人认同同样源自城市,所以无论是他们自身还是在乡民的心目中,他们均属于另一个世界。而塾师,从情感上是一位熟人,然而又是必须带着几分敬意来交往的熟人。
私塾所拥有的一整套仪式更加强了乡民对塾师的敬畏。私塾学生入学第一天,要向“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神位或神像行跪拜之礼。跪拜时,燃香点烛,地铺红毡毯,礼节甚为隆重。[11](P.62)老师受聘时,先由东家定好关书(聘书),书上写明东家姓名及学生姓名,这种正式的文字在乡村也是不多见的。[9]教师(对学生的)控制权力几乎是无限的,他能够对学生进行严厉的责罚。
在乡村,分家产及转让田地的契约的执笔者及代签名者也往往是塾师,由于塾师经常参与乡村权力机制的象征性事务:田地的转移,仪式的组织,加上塾师自身的权威感,因而虽不掌握真正的乡村权力,却分享权力的程序性资源,而在乡民心目中显现其为乡村权力结构的构成部分的感觉。这就是“软性权力”。
无疑,“软性权力”塑造了乡民对塾师的尊重感,然而,隐藏在背后的,却是乡民对整个乡村秩序稳定性的肯定,而这种肯定又因乡村秩序面临现代化的挑战而日益动摇而强化。从总体上看,苏南农业经济属于“过密型经济”。[14](P.129)这种相对于产量增长劳力过于密集从而造成边际报酬递减的经济增长模式无疑是缺乏效率的。人口与土地的紧张使得这一模式下的农业人均所得极少,农民为生存而挣扎,缓解的途径是释放相对于土地过剩的人口。然而由于缺乏流通的渠道和城市吸纳能力的欠缺,农业社会长期以来是单向流动,粮食与农产品流入城市,而大量的过剩人口却只能滞留在农村。因为与农业相比,中国的工业无疑更加脆弱,无力吸收庞大的剩余人口。因而农村经济虽已由自给经济的传统形态进入到商品经济阶段,但仍带有自给式小农生产的浓厚色彩。[15]而同时,自晚清以来的各种现代化的力量却逐步动摇着农村,士绅集团从总体上所起的乡村――城市维系功能的丧失,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精英与乡村社会出现了沟通上的功能性障碍。在他们看来,一方面,城市需要农村提供现代化所需的原料,而另一方面,又把乡村视做现代化的最大障碍。这一点在30年代江苏省教育厅对私塾的态度上映衬出来。
30年代,周佛海出掌教育厅,制定了《江苏教育三年计划草案》,其教育重心放在义务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及社会教育。针对小学教育,全然不顾农民无力负担的事实,要增设初级小学,联合增设完全小学,增设高小,推行小学区制,[6]而对于私塾,则采取打压态度,1932年通过的《江苏省各县私塾改进及取缔简则》,一味要求塾师及私塾的.正规化、“小学化”,规定私塾的课程,每周应授党义一小时,国语12小时,算术6小时,常识12小时,体育2小时,并以取缔相威胁。[16]这种借鉴欧美与日本而生的学制,并没有考虑城乡分别的现实。
这种一味追求教育正规化、西方化的趣求,即使在当时,亦有有识之士觉察到其难以实现的一面,教育界人士姜琦认为“中国教育确是有缺陷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农业经济组织的社会,而教育却是模仿欧、美及日本的工业经济组织社会的教育政策。这种教育为乐育英才主义’的教育。”[8](P.22)而著名人类学家费孝通在开弦弓村的调查中,曾任村中小学校长的陈村长也认为这种新的学校制度在村中不能起作用。并列举了三点理由,第一,学期没有按照村中农事活动的日历调整;第二,学校的教育方式是“集体”授课,很少考虑个人缺席的情况;第三,现有的女教员在村中没有威信。而这三点,均是普遍存在于学校而私塾所无的。[32]
虽然教育社区化的思路一直存在,并展现在陶行知等人的实践中,然而,教育的国家化从“现代化”的话语来看,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这种努力作为一种合法性,从清末废除科举以来一直至今,都是主流学制。然而这种主流学制更多地考虑城市现代化的需求,它与农村的实际需求
关联较少。农民对私塾的选择,实质上是对教育社区化的选择,可以看做对这种“现代化”破坏自身生存系统的反应与调适,然而这种反应在“现代化”的视角下被看做是愚昧的证明。这反过来强化了农民对城市的疏离感及对渐遭破坏的乡村文化秩序的依恋。这种依恋在对塾师的尊敬中凸显出来。
然而农民心中充满了矛盾,他们不自觉地抗拒着西化对乡村社会的侵蚀,但他们也意识到,要想让他们的后代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走出乡村社会或者在这个社会中能改变自己的地位。而这两者的实现,都只能依赖享有软性权力的塾师。因为在乡村,职业与教育很有关系。识字者常有职业的优先权。根据人类学家林耀华在福建义序的调查,识字而无职业者,几绝无仅有。15-49岁之间识字而无职业者仅有0.4%,而不识字无职业者占4.9%。[18](P.13)珠算及尺牍可以使子女成为学徒,从而离开乡村社会,识文断字亦可以使他在乡村获得尊重。塾师可以帮助他们,在农民的视角,塾师是他们社会支持网络的一部分,因为他们是同一秩序的共生物。
要之,30年代苏南地区私塾的盛行,从“经济人”的角度来看,是农民理性选择的结果,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与塾师在“乡村人脉网络”中的作用及享有的“软性权力”有关。农民的选择不仅作出了在教育国家化还是社区化这一两难命题上乡村社区的回应,同时也凸显了国民政府30年代现代化努力(包括教育现代化)的阙失及农民对这种阙失的回应。
[收稿日期]-10-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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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江都文史资料:第6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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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周中建.二三十年代苏南农家收支状况研究[J].中国农史,.(4).
[16] 江苏教育[J].1932.(3).
[17] 〔美〕J・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M].李宝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二三十年代 第3篇
在我国当代文学历史中,很少有其他的小说种类像乡土小说一般能够长盛不衰。从鲁迅被冠以“乡土作家”之后,历代大家中,有很大一部分作家都认为自己是乡土小说作家。其写,他们创作出来的作品格调迥异,侧重点也呈现出差异性,然而他们却共同造就了乡土小说写作的黄金时代,为沉闷的文坛注入了一针强心剂。笔者在下文中将浅谈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土小说中的乡土意识。
当新文学时期迈入第一个10年阶段,《中国新文学大系》就诞生了。这是由各编纂人写成的导论,对10年的文学作品的特性进行阐述。当中,作为当时的社会主流写作类型,乡土文学开始被界定与研究。
例如鲁迅,其是从自身的角色特点——远离家乡、侨居城市来进行写作的,其写就的乡土文学包括故乡的记忆、文章的情感格调、离乡的感受等。此处,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乡土文学中的离愁别绪,已经不单纯是我国唐代诗句中所描绘的客居异地的对家乡的思念,这种思念只是外出的人们因异乡与乡关的地理间距所引发的,而乡关这个概念是凝定的,缺少时间的波动,它由三类时态,即过去、现在、以后,以此来影响乡土文学创作。因此,在乡土文学里,拥有三类相异时态的乡土描绘景象:一是过往的、目前已经消失的、让作者极为挂念的家乡;二是暗黑因素繁多、招人厌恶的家乡;三是期待中的新家乡,寄托了作者对家乡的思念与执念。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这种以三类时态抒发思乡情怀的离愁别绪中,存在一个乡土的伊甸园—失乐园—重新拥有乐园的思辨思维。其实,这是一种潜在的逻辑。在发展期的乡土文学中,还要以心绪或感情作为引导,还没有升华到明朗的理智认知。发展一段时间后,这类潜藏的逻辑转换成了理智的思辨逻辑,当初隐约的思想情感,演化成浓郁的乡土缅怀情感,对既定区域形而下的乡土怀念升华为对整个国家当前存活模式与以后命途的形而上的研究,乡土文学的思维与感情韵味形成,让乡土文学的根基更为牢固,并由此而诞生乡土文学的创作热潮。
从发展期乡土文学的趋势与涵义来看,鲁迅在二三十年代的归纳与评论可谓一语中的。然而,其对乡土文学内藏的进步潜能还没有进行研究,也并未预估到以后乡土文学创作将成为潮流。所以,虽然是鲁迅先生最早开始给出乡土文学的定义,其侨居首都并首先描述了故乡的情景,然而鲁迅没有承认自己创作的文学是乡土文学。笔者揣度,鲁迅所写的作品中思乡的离愁别绪还处于感受态势,不能囊括其思想。但是,其曾指出许钦文为其第一个短篇作品集起名为《故乡》,并指出其作品隶属乡土文学范畴。根据这种想法,当鲁迅自己的作品问世后(《故乡》),其实在潜移默化中也变成了乡土文学作者。实际上,鲁迅以乡土为阐述对象的小说,正是乡土文学的一种。鲁迅自身,加上任职于《浅草》的废名、沈从文等,均为二三十年代重要的乡土文学作家。
鲁迅的《故乡》,开头便阐述“我”超过二十载后重新返回家乡时的所见所闻。在作品中,在“我”的潜藏意识中,家乡早已改了容貌。印象中到处可亲可爱的家乡被时间的洪流埋葬在了“我”的意识中,其情景无法再追寻。当“我”闻知妈妈提到童年时期的好友闰土时,这情景又探出了头。鲁迅在描写其和闰土的往事时,包含“我”与闰土的交际与友情编织的回忆图像。而鲁迅另一部小说《社戏》,其印象中的场景变为了现实,写的是“我”与一些家乡伙伴听社戏、盗罗汉豆的有趣事件。这所有的内容,在鲁迅的小说中,已经不单纯是对过往人事的怀念,而目的是在于构建一个人们相互间、人与环境间一派祥和生机勃勃的人类的精神家园。
这样的境界,就是已成过往的家乡的象征。
但是,不管是《故乡》或是《社戏》,这过往的家乡的美的画卷,却是目前家乡近况与城市生存环境造就的。饥饿、苛捐杂税、兵灾、官僚导致的不堪负重的人生景象,让闰土变得木讷、神经质;让豆腐西施这种农村美女失去了原来的恬静与朴实的品质,变得凶恶,只为自己打算。人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打破了以往家乡的一派祥和的氛围。而在另一部《社戏》中,“我”的两回城市听戏与少年时代听戏的强烈反差,并非来源于戏剧,而是来源于听戏所呈现出的人文环境——城市与乡村人们间的隔阂,其为当年极富人情味的家乡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暂且不探讨“我”印象中的家乡的魅力,文人对从村庄到城市生存环境普遍的感觉正在失真,这也是乡土文学中关于以往家乡的相同的心理背景。这类对生存环境恶化的感受,致使乡土文学更多地成为了批判文学。王任叔的《疲惫者》、许钦文的《疯妇》等,是有关普通人物悲惨遭遇的阐述,其都体现出大时代中小人物的垂死挣扎;王鲁彦的《菊英的出嫁》、许杰的《惨雾》等,记录了包含水葬、冥婚、乡村打斗等乡村的迷信行为,阐明其阻碍了我国文化的发展。而王鲁彦的《黄金》等,则将重心转移到家乡的当代流变,因为当代文化的入侵,乡土圈子内人物间的关系变成了罪恶的钱财贸易,不得不让人感叹世风日下。而鲁迅的乡土小说,如《祝福》《阿Q正传》《离婚》《风波》,已经不单纯是对家乡人物的穷苦命运的描述,而是直接指向家乡人物的内心世界,希望通过自己的描写让更多的人关注乡土人物的精神世界。
以上所阐述的小说呈现的家乡情景,着眼于家乡目前的生存模式,并未发现有过往的美梦,也并未出现有关家乡未来的美梦,进而让乡土文学中一部分作家被冠以写实派的头衔。乡土文学中的写实派,到30年代,如茅盾、张天翼等作家,从普通的家乡痛苦现状的描写过渡到对乡土的社会阶层的解析与评论,进而演变成普罗文学,已经超越了普通的乡土小说。但是,在二三十年代,也有另外一部分文学家,如废名、沈从文等,依然无比眷念以往的家乡。这样的情况,来源于作家对当前家乡与寄居大都市的生存形态感到双重不满。这部分文学家是家乡梦的追寻者,同时又极力否定大都市的生活方式。例如,在废名前期的乡土小说内,满是类似鲁迅《故乡》中的悲凉,而《莫须有先生传》的精神历练,也是废名一直所寻求的道。文中讲到,源于城市人的粗俗,莫须有先生才有了遁世与隐居的意图。而卢焚也是对家乡感到厌恶,从而产生避世而居的念头,结果让人极为绝望;沈从文离开湘西的初衷,是源于其在20岁以前对家乡的印象,沈从文撰写了家乡的黑暗现状,让其犹如身处阿鼻地狱。来到城市以后,沈从文发现其面临的城市生活情景,又产生了对自然本性的普遍失望。城市人生与家乡场景的互参,让沈从文的写作风格开始定型。
正是这类对目前的家乡与城市人生境况的双重绝望,让这部分文人极为眷顾以往的家乡。《竹林的故事》已经昭示出废名的避世意图,乡土意识强烈的作家们,在这种剧烈的反差中思考人生,不得不说极为中肯。
综上所述,不管家乡与以前的样子有何区别,重新返回伊甸园、重新建设伊甸园均表达了文学家对故乡的爱。从科学的视角来讲,都是空中楼阁。而正是这类空中楼阁,成为中国乡土小说的指引灯塔,让乡土文学家不至于迷失方向。笔者认为历史上对这类想法全盘否定的状况必须改变,将其当作乡土文学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这部分乡土文学家“洗清冤屈”。
(河北衡水市第一中学)
二三十年代 第4篇
一、乒乓球规则的制定
20 世纪初, 乒乓球运动从日本传入上海, 并且十分迅速地成为大众性体育活动, 形成了多个民间性乒乓球队伍。1918 年前后, 为了提倡乒乓球运动, 加强各民间队伍的联系, 在一些热心球员的组织下, 成立了上海中华乒乓球联合会, 从此中国乒乓球运动便走上了组织化发展的道路[1]102。中华乒乓球联合会成立后, 积极吸收会员, 开展乒乓球技术研究, 对于促进乒乓球运动的规范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时, 一些著名的乒乓球队都是乒联会的会员。较为著名的有华一队、圣约翰大学队、中国台球研究会队等。在乒联会的组织下, 1923 年, 举办了上海有史以来第一次正式的乒乓球联赛。参加此次比赛的队伍有圣约翰大学、南洋大学、青年会日校和日本青年会等。这次比赛在上海地区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在此基础上, 乒联于1924 年举办了上海市第一届乒乓球团体锦标赛。参加此次比赛的, 队伍在数量上明显增多, 其中颇具实力的队伍有台球研究会队、岭南队、华一队、广东队、精武队, 辛酉学社队等。最终, 台球研究会队夺得冠军, 华一队获得亚军。
早期的乒乓球运动采用的是木板拍, 板面过于光滑, 因此难以使球产生较强的旋转。当时的乒乓球技术主要以格挡、抽杀、吊杀等, 技术形式比较单一, 计分方式则与网球相同, 规则简单, 也没有统一的规则标准。1925 年前后, 乒联会会长胡铁吾与日侨城户尚夫在上海联合编制了乒乓球规则, 以规范中日间比赛。此后, 国内比赛均采用这一规则。这一规则是中国乒乓球运动出现后, 首个统一的比赛规则。
1927 年8 月, 第八届远东运动会在上海举行, 中日乒乓球队进行了表演赛。作为一项国际性比赛, 需要一个正式的比赛规则。因此, 胡铁吾以及俞斌祺、林泽苍、金季明、何逸云、张永祁等与日本乒乓球联合会会长仓知四郎等人, 就制定国际性的乒乓球规则问题进行会晤。经过十余天的讨论, 制定了远东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规则。同时, 翻译了当时通行的万国规则。1934 年, 中日乒乓球界代表再次会晤, 商议修订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规则事宜。1936 年, 中国乒乓球研究会在参考世界新规则的基础上, 制定了“十平乒乓规则”。不过, 这一规则并没有被广泛采纳。新中国成立后, 则一直沿用国际乒乓球规则[2]72。
二、旧上海的乒乓球比赛
如上所述, 上海的乒乓球运动是由日本传入的, 在上海的日侨中有不少人十分喜好乒乓球运动, 并且在沪日侨也有自己的乒乓球组织。1925 年前后, 中日乒乓球运动开始产生交流。在日本三菱洋行经理秋山的资助下, 乒联组织了近代最早的国际性乒乓球比赛———秋山杯赛。秋山杯赛于每年春、球两季举行, 只要能够连胜三次, 便可永远保存奖杯。比赛轮流在日侨俱乐部和精武体育会进行。上海中华队以青年会队为骨干, 首次与外国队较量, 士气旺盛, 打得灵活勇猛。第一、二届分别以9:2 和6:5 获胜, 第三届以5:6 受挫, 第四、五届均以7:4 夺魁。1927 年夏天, 在第六届比赛中, 中华队以8:3 获胜, 至此已连续三次胜利, 秋山杯遂归中华队永久保存。秋山杯虽然结束, 它却打开了中日乒乓球交往的闸门。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 上海地区的乒乓球运动进入了全盛时期, 光球队就有数百个之多, 各种杯赛也如雨后春笋一般。其中,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杯赛有通商杯、联合杯、精武杯、大学杯等。通商杯是由上海通商银行发起的, 是当时规模最大的乒乓球团体赛。而影响最大的, 当属由乒联会主办的联合杯团体赛, 岭南队、琅琊队、邮电队等均获得过联合杯赛的冠军。
抗战爆发后, 乒乓球运动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除全市性的各种杯赛外, 各行业、各部门均举办过杯赛。其中, 较为有影响力的杯赛有国际杯、新云杯、华联杯、花旗杯、女青杯、久丰杯、保联杯、学联杯、霓虹杯、硬球杯、景德杯、培成杯、伯铭杯等30 多个, 参赛队最多时达60 多个。这段时期内, 乒乓球赛之所以会盛行, 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抗战后, 其他体育运动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和日寇的破坏, 因而陷入停滞状态。而上海的乒乓球运动, 由于和日侨有着特殊的关系, 而能够继续发展。另一方面, 一些资本家利用乒乓球为自己的公司和产品做宣传, 因而争先恐后地成立乒乓球队和举办各种杯赛, 从而促进了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在资本家成立的球队中, 著名的有中国制皂公司的中皂队, 花旗银行的花旗队, 才记木材公司的才记队等;著名的杯赛有花旗银行的牛惠尔杯赛, 保险业联谊会的保联杯赛, 申新纱厂的宗敬杯赛, 大陆报馆的大陆杯赛。除杯赛外, 旧上海还举办过多个城市赛, 苏州、无锡、南京、杭州、北平、天津、广州、香港、澳门等均曾派代表队前来参加比赛。这些杯赛, 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上海乒乓球运动的发展, 同时, 让上海的乒乓球运动走上了商业化发展道路。
1933 年第五届全运会时, 上海中华乒乓球联合会派出上海邮电队和岭南队赴南京表演, 宣传乒乓球运动。第六届全运会时, 上海中华乒乓球联合会发起成立了中华全国乒乓协进会, 上海的徐多, 胡建坤、王孟年、俞斌祺等被选为委员。上海中华乒乓球联合会还在第六届全运会期间发起全国乒乓竞赛大会, 结果上海、澳门、江苏并列冠军, 在全运会上作了表演, 引起大会的注意[3]29。
1937 年, 原定举行第七届全运会, 上海中华乒乓球联合会和中华全国乒乓协进会, 联合推派徐多、胡建坤等向全国运动会筹委会建议, 列乒乓球为全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获得通过。后由于抗战爆发, 第七届全运会流产, 一直到1948 年在上海举行的第八届全运会上, 乒乓球才正式被列为比赛项目, 自此乒乓球登上了全运会这个大雅之堂。在这届全运会上, 上海男女乒乓队双获亚军, 中国体育史上第一个乒乓球男女冠军, 分别为台湾队和香港队夺得。
三、第一次走出国门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 中日之间乒乓球交流活动十分频繁, 从而为中国代表队赴日比赛奠定了基础。除秋日杯赛外, 中日之间的乒乓球交流活动主要有:1927 年8 月, 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中, 中日两队进行了乒乓球表演赛, 最终中华队不敌日本队;第九届远东运动会上, 中日乒乓球队进行了对抗赛, 中华队再度不敌日本队。而在此后的友谊赛中, 中华队则完胜日本, 为国争光。1930 年, 中日有马杯赛上, 中华队大胜日本。此后, 原定于第十届远东会期间举办的第三届中日乒乓球赛, 由于日方的破坏而取消。1935 年, 日本东京大学冠军队立教大学乒乓球队来沪, 初到上海市可谓是所向披靡, 气焰嚣张, 但最终败于精武队。
在中日近代乒乓球交流史上, 最为重要, 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当属1927 年中华乒乓球队到大阪的访问赛。这是上海乒坛史上的第一次出国比赛。在出国比赛前, 乒联会在全上海范围内招募选手, 选拔赛前后进行了一个多月。最后, 张永祁、李传书、金季明、林泽民、黄祥发等人脱颖而出, 组成新一届的中华队。球队抵达大阪时, 当地报纸特地刊登号外, 引起巨大轰动。在大阪的比赛中, 中华队大获全胜。当时, 日本派出六个一流球队迎战中华队。在第一天的比赛中, 中华队以3:2 和5:0 的比分连胜日本对手, 让整个日本乒乓球界为之一震。在第二天的比赛中, 中华队迎战日奉老年队, 由于轻敌, 中华队0:5 败北。在第三天的比赛中, 中华队迎战全日本最强的大阪公大纱厂队, 该队由全日本乒乓球锦标赛前五名的选手组成。这场比赛, 在日本引起了巨大的关注, 吸引了1 千多名观众。第一轮, 由林泽民打头阵, 并以3:l胜中原。第二场黄祥发出战, 结果2:3 受挫。第三场张永祁对战日本亚军土谷, 3:0 获胜。第四场中华队的李传书迎战耐波, 最后3:2 险胜[4]89。最后一场, 金季明迎战全日本冠军藤田。这位名叫藤田的选手是连续保持五年日本冠军的王牌运动员。而中华队的金季明也是中华队选拔赛的冠军。金以凌厉的攻势先胜一局, 接着藤田以远台攻杀和多变的球路一口气扳回两局, 但金季明十分勇猛顽强, 镇定自若, 全力奋战, 扳回一局, 接着乘胜猛攻, 以有力的抽杀又胜一局, 终以3:2 取胜。结果中华队第一次出征以四胜二负战绩凯旋归国, 受到上海乒乓球界热烈欢迎, 《新闻日报》颁发了标题为《中华乒乓队奏凯回国》的特讯。
中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乒乓球大国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首先, 乒乓球运动有着深厚的群众性基础。其次, 乒乓球运动获得了众多资本家的支持。最后是专业的乒乓球组织以及商业化的发展模式。此外, 从乒乓球发展成功的规律来看, 体育运动走群众化发展道路才是出路。同时, 这也是体育运动的本质要求。相信不久的将来, 中国的体育将会有更为长足的发展, 更多的体育项目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斌华.上海味道[M].时代文艺出版社, 2002.
[2]薛理勇.旧上海租界史话[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
[3]康燕.解读上海[M].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浅析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小先生制 第5篇
杨梓楠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摘要:小先生制是陶行知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提出的普及教育方式,指人人都要将自己认识的字和学到的文化随时随地教给别人,而儿童是这一传授过程的主要承担者。小先生制的提出与当时师资奇缺、经费匮乏、谋生与教育难以兼顾、女子教育困难的教育现状有关;这一教育方式在全国推广后,反响褒贬不一,陶行知及其支持者极力提出解决的方案措施完善小先生制,乃至与反对者展开一系列针对小先生制是否适用于普及教育的论战。而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小先生逐步实现了由普及教育工具向动员群众工具的转型。
关键词:小先生制;陶行知;普及教育;动员群众;论战
一、小先生制提出的背景
小先生制是顺应当时普及教育的需求而提出的。在30年代初,“据教育部统计,中国有一千万失学儿童”,在陶行知看来,儿童受教育的主要阻碍是普及教育的方法不妥善。的确,在当时普及教育面临着许多困境。其一,当时的地方小学要收学费,“一般拿不出学费的小孩子就只能被排出于学校之外。”这使一些家境贫寒的儿童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其二,知识私有化现象严重,即陶行知所说的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守知奴”,师范学校毕业的“大先生”一方面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把自己的知识作为私有财产;地方学校则“把知识作为秘方’传授,教学生不要再去传给别人”。再者,那些穷苦的孩子“在家中都有经常性的工作,如放牛、抱弟妹、烧火”如果强迫他们上学,无疑会加重他们家人的负担。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陶行知在经过思索试验后,提出“如果能将小先生的办法尽量推行,不出两年,即可使教育普及。”陶行知还对小先生制的实行做了一些展望,把小先生的授课对象由儿童扩大到所有未受教育的人,他在汉口市立第三小学的演讲中说:“要创造新的中华民国,就非要重用小先生不可。”(论文范文 )吴振宗借俗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来比喻中国普及教育的情形――“好像既无巧妇又无米,只好尤拙妇造些菜饭了”。小先生制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应运而生的。
1933年,陶行知在南通等地宣传小先生教育。1934年,山海工学团举行了小先生普及教育队授旗典礼及宣誓,宣告小先生制正式问世。尽管小先生制30年代才出世,而陶行知自言“它的怀胎,却在十数年以前”。善于观察的陶行知不止一次地发现小孩子做先生的例证。南京佘儿岗农民自办的农村小学,校长、教师都由小孩子自己担任,称之为儿童自动学校。陶行知写诗称赞他们:“有个学校真奇怪,小孩自动教小孩。七十二行皆先生,先生不在学自如。”另外,30年代初的两件事情也十分有说服力。一是1933年的新安旅行团活动。“他们没有教师领导,也没有父母照应,只是运用团体的力量制裁个人的行动。”这些学生靠演讲旅行,作抗日宣传。陶行知得知后逢人就说:“在这些小孩子的铁证之下,时代分成了两个:一个是瞧不起穷光蛋和小孩子的时代,那已永远成为过去;一个是新时代,穷光蛋和小孩子有不可抵估的力量。”他特意写诗称赞:“谁说小孩小,划分新时代。”另一件事是山海工学团时年13岁的张建派去接待反战同盟代表团的马莱,他成功驳斥了马莱关于英国是支持中国抗日的论点,又列举了上海英租界工部局协助当局捕杀爱国人士的事实,使马莱哑口无言。这些实证都使陶行知更加坚信了小孩不仅可以教小孩,而且可以教大人,小先生制在中国有推行的可能性。
二、小先生制的推广与反响
小先生制自1934年初正式问世以来,“各地乃风起云涌的把这制度相继试行。于是我是小先生,变做小先生’的呼声,差不多充满了全中国。”对于小先生制的推行情况,陶行知在1935年1月总结说“在这十一个月当中,他已经进攻进了二十三省市。如晓庄之佘儿岗,无锡之河口,山东之邹平,河北之南开,山西之舜帝庙,广东之百侯都已经有了成效。”除了在国统区外,小先生制在当时共产党控制的解放区也受到推崇。
小先生制在全国推广的同时,其反响也褒贬不一。在一些地方小先生制获得了认同。例如福州的小柳民众学校,采用小先生制,“程度较高之学生刘文炳等十五人,利用工作时间,扩布于一般乡人,使无形之中,教育普及全乡,实行以来,成效颇大”在小先生自己眼中,做小先生也有几个好处,―个学生在作文中写到“我如果能找―个学生教一教,便可以把我所学到的讲给他听。有时候讲不出来,我就要去问我的老师和家长。当老师和家长告诉我的时候,我便会把知识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还有学生认为:“全国几百万就学的`儿童,人人都教出一两个识字的人,如果全国国民都能识字,中国岂不就强盛了么?外国谁敢来欺负我们呢?”这些学生的语言稚气未脱,对小先生制的意义分析并有明显的被成年人教过的痕迹,然而也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已经把小先生制的意义内化于心,并认可这是一种既有利于自己学习,又有利于整个民族普及教育的良策。
小先生制的确在部分地区取得了一些较好的效果,然而它自推行以来,遭到的反对声也不绝于耳。首先,从小先生自身来看,存在能力和时间有限的问题。有部分人提出“做小先生的儿童,凭空添上普及教育的担子,时间不够分配,反把自己的功课抛荒了”;还有一些小先生由于能力有限,“传播知识,常多错误,无怪乎他们的学生瞧不起他们”对于受到歧视这一点,小先生自己也十分担心,一个小先生在作文中写到:“我去教,自己不明白,不是倒反害了人家吗”在小先生找学生的过程中遭受歧视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大公报》的一则新闻记载:“高小学生至一药店内调查,店员以其不过一高小学生,遂故意为难,择一药名,令其解释,此小学生茫然不知,窘极泪下而去。”小先生由于自身的能力时间有限,遭到歧视在所难免,而儿童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在被成年人瞧不起后,往往有懈怠或放弃的心理,这无疑是小先生制推行的一大阻力。
其次,从教授对象来看,也是阻力重重。找学生困难的同时找到学生流失也十分严重。找不到学生也是小先生面临的一大苦恼,一些小先生在作文中道出这一难处,有位小先生说他找的学生是一个十五岁的穷孩子,这个孩子提出除非小先生每月给他一块法币,否则不肯念书。小先生无奈只好给他法币。也有小先生抱怨:“我家有个不识字的老妈子,说不定三天两天就要走,那么我上哪儿去找?”这种半途而废的现象在小先生找到的学生中也十分常见,小先生教了一个月之后,“常是小先生的学生,为了职务忙碌,为了读书无兴趣而跑掉一部分,甚至于全体。”学生流失使得小先生找学生难上加难,也造成虽然小先生制在许多地区推行,但实际效果很难统计,这对普及教育来说,极为不利。
再次,从儿童福利与身心健康的角度,有人提出小先生制是变相“童工”,1936年的《生活教育》登载了一位大学教授的发言“如果从儿童福利的角度来看的话,那么可以说是一种完全变形的童工’制。扫除文盲的事业是所有能读书识字的识字人,应负的责任。”¨叼当时,持这一观点的也大有人在,“我们强迫儿童为社会服务,敢问把儿童牺牲到何种程度?这儿童们的天真,真是被消磨殆尽了!”在这种相对偏激的观点的影响下,小先生制的推行面临一系列伦理道德上的质疑与挑战,这无疑又是一重阻力。
面对各方而来的质疑之声和小先生制推行中存在的种种困境,陶行知及其支持者也早有发觉,并提出措施完善小先生制,乃至与反对者展开一系列论战。对于小先生时间、能力有限这一质疑,陶行知似乎早有预料,早在1935年,他就提出“有些人怀疑小学生没有功夫,笼统的抱了一个时间不够的成见,把小先生运动耽误了。”在他看来,每天让小先生一连教两三个钟头是不现实的,因而“劝告小先生,每天教人不要超过半小时。”对于小先生教成人的能力,陶行知认为一个六七岁地孩子把日常学到的字词教给家人是和拍皮球一样的容易。因此,不存在小先生能力不够的问题。而对于找学生难和学生流失的问题,陶行知认为防止学生流失的办法其一是“不要摆架子”二是“钉住你的学生也让你的学生钉住你”,如果学生不来上课,小先生可以实施强迫教学法,如《小先生歌》中“你没有功夫来学,我教你在牛背上哼”。陶行知鼓励小先生采取各种方式钉住他们的学生,并分别为小先生和他们的学生提供《小先生履历表》、和《小先生所教学生履历成绩表》,方便导师跟踪小先生及其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这些措施可以看出,陶行知对于小先生时间能力有限,学生流失等问题早有预料,但实际推行情况受具体的教学环境、教学方式影响而不尽相同,出现了一些阻碍并遭到时人的质疑也再所难免。然而,针对小先生是否为变相“童工”的问题,则引发了一场论战,在上述小先生是变相“童工”的言论发表之后,紧接着出现《小先生的抗议》一文,文中质疑“将小先生说成是变形的童工,制。那么教授是反对小先生的。试问,小先生现在进行的抗日救国援助活动,教授也要反对吗?”这场论战中的反对小先生制的言论中,大致反映了当时大学教授所代表的讲坛和知识分子,对陶行知倡导小先生运动以及领导当时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些看法。陶行知和他一起活动的、超越了老少年龄界限的集团,与教授和部分知识分子们不同,他们充满了迫切的危机感。而论战发生的1936年夏天,全国救国联合会成立,上海正处在“抗日救国”的漩涡之中。小先生也加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与此同时,小先生制也随着全面抗战的临近而出现转型。
三、抗日战争中小先生制的转型
在30年代的中国,随着日本侵略的加剧,小先生也更多地加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更多的在普及识字教育的同时宣传抗日救亡思想。此时的小先生制也逐渐由普及教育的工具向动员民众的工具转变,这一转型是时代需求使然,与之前的小先生制相比,加入更多与抗日相关的元素,也面临一系列新的困惑。
1939年,陶行知把主编的《生活教育》改名为《战时教育》,并极力把小先生制推行到战时教育中,他在《抗战时期之小先生》一文中提出“在与日本帝国主义拼命的时候,小先生要把他们的小小力量贡献出来,所认的字和所读的书,都要和这个大目的紧紧的配合起来。”。但事实是,“当时的一般老百姓没有受过教育,不知国家的现状,也不知怎样救国”,在教育落后、经济困难的环境下,要靠学校或政府去教育民众也是十分不易的。因此,在当时的战时环境中,以小先生制为工具动员民众,使他们懂得“和日本鬼子拼命的道理”十分紧迫和重要。
抗日战争时的小先生制为了配合战争的宣传动员,在其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转变。首先是教学内容的变化,由普及识字教育转向普及抗战教育,更加注重意识训练与精神训练,训练包括“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中国抗战的现状、如何参加抗战援助抗战”等,小先生每天教学生时,要先将当天的时事告诉他,并指地图给他看,再把当天学校里大先生所讲的与抗战有关的讲给他,最后把时事中地名人名里的生字教他认识。从这一授课流程可以看出,战时小先生制的授课是以抗战动员为中心的,精神意识层面的动员超越了具体的识字扫盲。其次,形式上多采用童军组织,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抗日宣传活动。关于组织形式上的改变,陶行知认为在抗日战争期间,“组织不必呆板的用小先生名义,有时抗敌服务团等等组织要比较有效些”。葛向荣在《国难期中小先生制的推行》一文中提出小先生采用童军组织,“其编制与训练,均有一定方案,比较切合实际。”这种小先生团或童军的组织形式,使小先生们更容易开展动员群众的抗日宣传活动,陶行知也提出“小先生一遇到机会,便需在救国的具体工作上积极参加,如献金、募寒衣、写慰劳信、慰问抗战军人家属,以增加抗战力量。”的确,在当时,小先生们在学校听课时间大量缩短,而转向以社会服务为中心,开展上门施教、话剧公演、慰问劳工等活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抗战力量。最后,是小先生教的学生与之前相比大量增加。抗日战争前,一个小先生一般只教两三个学生,最多也不超过五个,而在战争的紧急关头,“自然我们一切都力求其快,办起来快,推行也快,效力也要来的快。”中国人口众多,抗战动员需要快而有效的进行,小先生除了“每人须找到一人至二人为固定学生”外,还需要找临时学生――“遇到人即与谈话,教他识字,告诉他抗战的情况。”这使得当时有些小先生教了二十几个乃至三十几个学生,小先生教的学生数量因战时环境的迫切性大大增加。
从小先生制在内容与形式上的种种变化可以看出,小先生逐渐脱离识字扫盲教育,更多地为抗战宣传动员服务。战争环境中,小先生们动员宣传时间的增加也造成了小先生的普遍厌学,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背离了陶行知普及教育的初衷,小先生制逐渐转变为动员民众的工具。
三十年代中国文坛的一面镜子 第6篇
在《文艺连丛》之一、之二封底页由鲁迅手拟的广告下端,专用方框标出了同由野草书屋出版却不属于该《连丛》的另一本书——《肖伯纳在上海》的预告:
肖伯纳一到香港,就给中国一个冲击,到上海后,可更甚了,定期出版物上几乎都有记载或批评,称赞的也有,嘲骂的也有。编者便用了剪刀和笔墨,将这些都择要汇集起来,又一一加以解剖和比较,说明了肖是一面平面的镜子,而一向在凹凸镜里见得平正的脸相的人物,这回却露出了他们的歪脸来。是一部未曾有过先例的书籍。编的是乐雯,鲁迅作序。
这则署以“上海野草书屋谨启”的广告,无论从内容的警拔,抑或行文的峭厉,都显现不可取代的鲁迅风格,有很大可能是出自鲁迅手笔。虽只寥寥百余字,却也攫住了这本鲁迅、瞿秋白合编的“未曾有过先例的书籍”的精髓,昭示了他们鉴裁忠佞的编辑意图。鲁迅在《肖伯纳在上海》的序言中申明了这本书“将文人,政客,军阀,流氓,叭儿的各色各样的相貌,都在一个平面镜里映出来”。我怀着焦渴、期冀、好奇,甚至不无怀疑之感,急于披阅这“一部未曾有过先例”的书。
《肖伯纳在上海》的外观就颇为不凡,在横排的书名下注有“乐雯剪贴并编校鲁迅序”,下署“野草书屋印行1933”,封面左侧印有肖伯纳的漫画像;作为整个书面背景图案的是以红色叠印的中外报刊有关肖伯纳的剪报书影,不仅美观别致,而且也切合书的内容。以上匠心独运的设计,想亦出自鲁迅先生的心裁。
鲁迅的《序言》作于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夜。对这本自己与瞿秋白合编的《肖伯纳在上海》,鲁迅以第三者的口吻作了评述,认为“伯纳·肖一到上海,热闹得比泰戈尔还利害”的原因,在于人们风闻肖是一个“讽刺家”,目的不过“要听洋讽刺家来‘幽默’一回,大家哈哈一下子”。同时,各种外国势力的代表,各伙政治派系的斥侯,各个社会集团的“贤达”,各门帮会宗社的龙头,乃至于乞食于各宗各派各帮的文氓文丐,都怀揣着各自的企图纷至沓来,诚如鲁迅所形容的:“蹩脚愿意他主张拿拐杖,癞子希望他赞成戴帽子,涂了胭脂的想他讽刺黄脸婆,……”但被鲁迅称道为“和下等人相近的,而也就和上等人相远”的肖伯纳,何尝甘愿满足他们的要求,结果当然是“不见得十分圆满”的。鲁迅愤慨于肖伯纳”在中国,好欺人的家伙多,坏话不少”(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致山本初枝笺)的境况,对这位“颇有风采的老人”不无欣赏地推崇道:
肖的伟大可又在这地方。英系报,日系报,白俄系报,虽然造了一些谣言,而终于全都攻击起来,就知道他决不为帝国主义所利用。至于有些中国报,那是无须多说的,因为原是洋大人的跟丁。
肖伯纳在上海呆了还不足一整天,各色人等却都作了精彩的表演,无不淋漓尽致地“显出了藏着的原形”,且不论他们面孔上涂饰着怎样的“脸谱”。
《肖伯纳在上海》是鲁迅、瞿秋白合作编辑的唯一书籍,当时瞿秋白正第二次到鲁迅家中避难,亦即这两位伟大的文化战士在大夜弥天之际难得朝夕相处的时日。这次避难的起讫时间大约一个月,其间正值肖伯纳周游世界路过上海的日子,《鲁迅日记》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七日条记载了鲁迅当日在宋庆龄住宅与肖伯纳、斯沫特莱等午餐事。关于当日情况,许广平后来曾撰文忆及:“归来已傍晚,但刚好秋白夫妇住在这里,难免不把当时情况复述一番。从谈话中鲁迅和秋白同志就觉得:肖到中国来,别的人一概谢绝,见别的人不多,仅这几个人。他们痛感中国报刊报导太慢,肖又离去太快,可能转瞬即把这伟大讽刺作家来华情况从报刊上消失,为此,最好有人收集当天报刊的捧与骂,冷与热,把各方态度的文章剪辑下来,出成一书,以见同是一人,因立场不同则好坏随之而异地写照一番,对出版事业也可以刺激一下。”“于是由鲁迅和秋白同志交换了意见,把需要的材料当即圈定;由杨大姐和我共同剪贴下来,再由他们安排妥贴,连夜编辑,鲁迅写序,用乐雯署名,就在二月里交野草书屋出版,即市面所见《肖伯纳在上海》是也。”①细考鲁迅这一阶段的日记、书信以及著译,一九三三年度的整个二月份鲁迅除撰写了几篇与肖伯纳有关的杂文而外,还把很多精力用于与秋白合编《肖伯纳在上海》。
在鲁迅的日记、书信中,还有一些有关《肖伯纳在上海》的史料线索足值钩沉,如《鲁迅日记》三月一日致台静农笺云:“我们集了上海各种议(疑衍一“论”字——笔者),以为一书,名之曰《肖伯纳在上海》,已付印,成后亦当寄上。”因鲁迅《序言》写于“二月二十八日灯下”,而此日既云:“已付印”,我估计即于今日(三月一日)发稿付排。三月三日开手校读部分清样,是日《日记》记有:“夜……校《肖伯纳在上海》起。”三月十三日条记有:“夜……校《肖伯纳在上海》讫。”三月甘四日条记有:“《肖伯纳在上海》出版,由野草书店赠二十部,又自买卅部,共价九元,以六折计也。”由上观之,这本书的编校与出版的速度是惊人的。
《肖伯纳在上海》除鲁迅撰序外,还有秋白于二月二十二日作《写在前面——他并非西洋唐伯虎》,直截地揭露了关于肖伯纳来华,“中英俄日各报上,互相参差矛盾得出奇”,但尽管他们极尽歪曲、诬蔑之能事,“然而肖的伟大并没有受着损失,倒是那些人自己现了原形”。他称赞肖是一个“真正为着光明而奋斗”的“激进的文学家,戏剧家”,他不愧“是世界的和中国的被压迫民众的忠实朋友”。然后,则更直白地道出了编辑意图:
我们收集“肖伯纳在上海”的文件,并不要代表什么全中国来对他“致敬”——“代表”全中国和全上海的,自有那些九四老人,白俄公主,洋文的和汉文的当局机关报;我们只不过要把肖的真话,和欢迎真正的肖或者欢迎西洋唐伯虎的肖,以及借重或者歪曲这个“肖伯虎”的种种文件,收罗一些在这里,当做一面平面的镜子,在这里,可以看看真正的肖伯纳和各种人物自己的原形。
全书共分五辑,第一辑标题为《Welcome》,前有引言说明因上海欢迎肖伯纳的文章太多,故分剖为上下两半截。并借《申报》副刊《春秋》上“不顾生命,只求幽默”这句口号“割裂”为上下两截的小标题,这当然是针对上述“警言”的讽刺。上半截《不顾生命》部分所辑录的,皆为秋白在《写在前面》所说的对肖伯纳真正衷心欢迎的,即“只有中国的民众,以及站在民众方面的文艺界”这一方面的文章,选自《申报·自由谈》、《生活周刊》、《艺术新闻》等左翼与进步文化界控制或影响的报刊,其中选入鲁迅、郁达夫、玄(即茅盾)、韬奋、洪深、许杰、朴(即李公朴)等十余家的文章。下半截《只求幽默》部分辑录的即为《写在前面》所言“各怀着鬼胎”者的妙文,选自《大晚报》副刊《辣椒与橄榄》、《申报》副刊《春秋》以及《红叶》、《海潮》等国民党御用文人或无聊文人盘踞的报刊。《只求幽默》栏内诸文后大多附有鞭辟入里的按语与补注,一一抉剔了这伙文化娼妓的本相;这些“按语”语言犀利,形式波俏,其中有打油诗式的“补白”,或章回小说式的“平话”,以及广告式的反拨,想来都出自才华横溢的秋白的手笔。
第二辑题为《呸肖的国际联合战线》,其中选录与辑译了上海中外文报纸反肖“国际联合战线”的一片喧嚣声。其中有“英国的上海政府半官报”《字林西报》骂他想做鲍罗廷;“中国的上海当局半官报”《大陆报》和《大晚报》骂他“不诚恳”,“卖狗肉”;“日本的上海殖民地机关报”《每日新闻》骂他怕老婆;“白俄的上海移民机关报”《上海霞报》骂他“挂羊头卖狗肉”……在这些“呸肖文件”之前之后,也都冠以或附缀“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按语,例如在选译的二月十八日《字林西报》的报导《一个谈话》之后,编者针对这家英文报纸别有用心地将肖伯纳比附鲍罗廷(大革命时的苏联顾问——笔者),愤慨地指斥道:
帝国主义的大人先生……,他们自己拿着枪炮飞机到殖民地上来购买“尊敬”,搜括几万万民众的膏血,而肖伯纳之流偏要来戳穿他们的西洋镜,所以可恶,所以要说他抢了鲍罗廷的饭碗。如果肖伯纳是把自己的脑袋“放在底下”,那么,这班“殖民专家”——Colonisators是要把殖民地民众的脑袋永久捺在地下。
抬起头来罢!抬起头来,向这些帝国主义者说:我们的确不愿意做疆石,我们要请你们出去了。出去罢,去!去!——假使你们到那时候,慌乱得来不及随手带上中国的大门,那也可以不必费心了!
在三十年代的出版物中,象这样义正辞严地指斥帝国主义并喝令其滚出中国的檄文,似乎并不多见。类此的按语在文中比比皆是。
第三辑题为《政治的凹凸镜》,副题是《“比较翻译学”和“小辫子的科学研究”》。关于前者,即所谓“比较翻译学”,编者考察了这些或为帝国主义喉舌,或为反动当局号筒的“转辗传译”,翻覆杜撰,移花接木,无中生有,从而“弄出许多‘修正’,‘删改’,‘补充’,‘捏造’的把戏来”。但结果呢——每一方面都企图把肖伯纳变成凹凸镜,借他的“光”,以照出自己的“粗壮”、“俊美”、“娇媚”,而把别人照成“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可是,天不从人愿,历史的天平是公正的,人民的眼光是锐利的,于是乎“他们各自现了原形:是戏子的还是戏子,是畜生还是畜生,是强盗的还是强盗。那有什么法子呢?”关于后者,即所谓“小辫子的研究“,也就是关于新闻纸上小标题的“科学研究”,就它们各自编缀的各式各样“小辫子”,编者列举了《申报》、《时报》、《时事新报》、《商报》、《大陆报》、《字林西报》等六家报纸有倾向性的标题,橥其无不流露出“各人的态度,各人的私心”,同时也自我暴露了各自的后台老板。
第四辑为《肖伯纳的真话》,辑录了肖伯纳在香港、上海、北平的言论,系选自路透社电及《申报》等,当然是经过编者甄别鉴定过的。其中路透社香港十四日电所报导的肖伯纳在香港大学对学生的讲演:“如果你们在二十岁的时候不做赤色的革命家,那么,到五十岁就要变成不堪的石;你们要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变成赤色革命家,那在四十岁的时候就不致于有落伍的机会。”鲁迅在《肖伯纳颂》中曾引录了这段大胆而精辟的言论,并因此而盛赞“他的伟大”。
第五辑为《肖伯纳及其批评》,选录了黄河清(即黄源)作《肖伯纳》(原刊《社会与教育》第一一六期)和德国尉特甫格作、刘大杰译的《肖伯纳是丑角》(刊《海潮》第二十一期),后一篇译者在《附记》中注明:“此文为德国马克司学者尉特甫格(Karl August Wittfogel)原作,登于柏林出版的《Die RcteFahne》报纸上;后被英人译出,刊登于《The Living》杂志。我现在是从英文转译的。”编者对本辑选文未加按语,而其原旨可能是为了借此向读者提供有关肖伯纳及其业绩的参考材料吧。
读完《肖伯纳在上海》,我才较为深切地体味到鲁迅与瞿秋白之所以在激烈的鏖战中,仍竭尽心力地编印这本“未曾有过先例的书籍”,目的当然在于:一方面集中展示中国赋有正义感的作家对于肖伯纳访华的真诚欢迎与热情赞赏,促进国际进步文化事业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声援与交流;另一方面则是以集纳的方式将上海滩上各种文化形态荟萃一堂,从而在肖伯纳这面“镜子”前剥蚀已尽地暴露出“藏着的原形”。这是两位革命文化的先哲在文化“围剿”这一严酷条件下,创造性地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方式的战斗,终于给予买办文化与封建文化合流的反动文化以沉重的一击。
半个世纪而过,这本先驱者的精神遗产仍旧给予我们甚多的启示:他们并肩携手、团结战斗的风范;他们锐利敏捷、捕捉战机的迅猛;他们废寝忘食、持续进击的拚搏;他们战取光明、翘望新生的信念;他们精裁妙剪、妍媸立现的高艺;他们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泼刺……对于有志于建设革命文化的后来者来说,是钦仰的范例,也是效法的楷模。
二三十年代 第7篇
一、土地流失农民生活没有保障
传统的自然经济时期,土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要素,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的基本前提条件。东北作为我国边疆要地,土地辽阔、沃野千里,人地矛盾相对平缓。清政府虽对东北长期实行封禁政策,但经边疆浩劫,清政府为发展生产,充实东北地区经济,逐步实行移民实边政策,使人口剧增。对此清政府曾实行丈放土地政策,但大部分荒地皆被大地主、大军阀收买,无地少地农户日渐增多。据统计,“大地主占有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北满为50%,南满为40.4%;中小地主及富农占地比例,北满为16.6%,南满为35.8%”[3]629。“在整个满洲,地主的土地约占各省全部土地之50— 70%。”[4]11“赤贫的无地者占30%、平均所有4晌以下土地的贫农户数占60%,占有土地总面积为1.03万晌,仅占总面积的9%。”[5]。日俄战后,日本逐渐取代俄国在东北的势力,大规模掠夺东北农业资源,积极整理、盗买、强占东北土地,据日伪官方统计,“1936年东北36县37屯1651户中,有48.2%的农户没有土地,其中北满为60%以上,中满50%左右,南满在35—45%左右”[6]。
据1933年的资料记载,“全东北耕地有60%—70%被日本殖民主义者、地主、富农所占有”[3]629。致使无地农户占农村总户数的比例不断增高,据统计“南满为32.7%,中满为48.9%,北满竟达63.2%”[3]630。大量无地少地农户沦为佃农、雇农,土地占有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土地是封建时期农家主要的生产资料,是整个农村经济与家庭生活的基础,因而土地问题与农家贫困有着最直接的关系。由于各方势力对土地的疯狂掠夺,土地占有日趋集中,使东北农民尤其是中下层农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冲击,为了支撑基本生活,部分农户只好靠借贷维系生活。虽然在所引资料中,由于调查的地区、时间等差异,土地分配不均的数据并不一致,但基本反映着东北无地少地现象的存在。
二、沉重的捐税增加农民的债务负担
二三十年代,东北政局动荡,从军阀统治到俄日侵略,政治统治和军费需求无一不加深政府对农民的剥削,而捐税成为政府掠夺农民最有力的工具。“东北地区之重税,若田赋、粮捐、农民需要物品之捐税等,不但名目日繁,且税率较往昔苛重,此于农业之发展,殊多影响。”[7]1088“农民收入原本无几,一部分又被赋税掠走。东三省税制中以统捐、杂捐、亩捐为大宗,还要负担各地名目繁多的地方税。”[8]86。另外还有一些与农民有直接关系的税种:“有作谷税,搬出税,地方税,谷物税,卖谷税,检证税,剿匪税,哈尔滨特区警察税,大豆出产税,牲畜税,车捐,农会费(地主给佃户的一种负担),粮捐,零担捐,横河捐,以及供应军队的种种形式的军事费及兵差等”[9]114,种种款项都以税的形式分摊到农民身上。
东北沦陷后,东北农村逐步建立了适应日本殖民统治和经济掠夺的赋税体制,国税主要有田赋、家屋税、契税等,地方税则名目繁多。据宁安县志载,“1936年国税、地方税共30余种。”[3]635农民所负担的公费突然增加到一倍以上。据调查,“田赋征收额1933—1934年为772万元,1936年为1144元,增加48.2%;同期国税征收额1933—1934年为3734万元,1936年为5308万元,增加42.2%。所有捐税按四六之比,由地主佃户分任”[10]184。而大部分税收皆由种地户负担,据林周介氏会对农村各阶层租税负担状况调查:“商人仅负担商务会,地主仅担负地亩捐,种地户负担一切公课及村公所费,故种地户较地主担负的课税租税多很多”[11]86。在苛捐杂税的盘剥下,农民叫苦连天,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冲击,无力负担的税款,成为农民借贷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天灾人祸导致农民借贷
天灾也是导致农村破产,农户贫困的重要因素。鸦片战争后, 关内移民大规模涌入东北,使地广人稀的东北日渐成为移民垦荒的聚焦地。清末民初,政府大规模实行放荒招垦政策,大量森林被砍伐,植被破坏严重,失去对气候的调节作用。加之俄日对东北林业资源的大规模掠夺,进一步扩大灾荒范围和发生频率,加重了灾荒的程度。据统计“1920—1931年间,东北共发生266起水灾”[12],水灾给人类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外,灾后大量泥沙堆积,农田质量下降,荒地增加。据调查,“因水灾影响,农作物至少减收35%”[13]。“1932年呼兰、巴彦、讷河、泰来等10个县最严重。富裕、甘南、克山、拜泉等26县次之。遭受水灾面积为187.3万陌(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占百分之80%,农作被害率占60—90%”[14]159。除水灾外,农业生产还经常受到旱灾、雹灾的袭击, 自然灾害频发使农民财产损失巨大,特别是农作物大量受损。农作物经营收入是构成农家收入的主项来源。农作物收获的大小, 在我国小半靠人力,大半靠天时[15]。大灾频至,农作物损失巨大,故奸商猖獗,高抬物价,1926年“东丰入春以来旱灾严重,兼之钱法毛荒,粮价腾飞,民食堪虑。”[16]71“1926年铁岭旱灾不止,农作物产量骤减,商家哄抬物价,价格飞涨,粳米十六元每斤,白面十八元一袋[17]。灾后农民生产生活资料极度匮乏,物价上涨,使靠天吃饭的农户食不果腹,饥民人数大增,农民深陷借贷漩涡之中。
民国时期战事繁多,兵匪遍地,社会动荡,战事军费大部分转嫁到农民身上,是造成农民贫困的原因之一。由于部分农家破产, 其中有铤而走险者沦为胡匪,以抢掠为业,酿成东北社会的一大安全隐患。1922年《申报》的一则新闻报道足以证明这一点,“吾人在北满东满西满诸地、苟遇华人、鲜有不谈胡匪劫案者、至其案情之奇离飘忽、恍如重闻天方夜谭。苟遇西人,莫不深疑胡匪之遍地皆是、官吏之苟敛无度、中国境内农民商人之痛苦、殆无有甚于该处者、且胡匪之为害闾阎、不徒劫物焚舍任意杀戮、奸淫妇女、洗荡村坊已也。”[18]匪盗所到之地,皆对民众财务劫掠一空。
30年代以来,日人大规模侵略东北,在东三省抢劫屠杀,东省人口之大量死亡,财产之大量损耗,出乎普通灾况之上,“据中央统计处对于沦陷后的东北损失之初步统计,总数达一百七十八亿元之钜,而吉、黑两省之损失报告,尚不完全,这宗大笔财产,多半是东北人民的血汗积成的”[9]539。农村人力物力损失无数,这些损失多数由广大农民承担。可以说,自然灾害、土匪对农家的劫掠及日本对东北经济的侵略都促成农民借贷的原因。
四、纸币泛滥贬值对农民生活的冲击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当局“为缓解经济困难,政府、军阀、 各银行及官银钱号等各方势力,皆有货币发行权,均发行纸币,所发行纸币计22种”[19]284。纸币的发行以其金银储备为依托,纸币大量发行,造成钱法毛荒,百姓遭殃[20]7。不仅国币种类繁多,外币亦如此,且成为该地的主币,“先是俄国羌贴,后是日金元,中国诸币只居于附属地位。”[21]。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受俄国政治影响, 卢布贬值,完全失去主币地位,形同废纸。1928年11月14日,日本出兵中东路后,发行军用“手票”[20]7,逐渐取代羌贴。到了30年代,东三省金融业被日本所垄断。满洲中央银行成立之初,颁布 《货币法》,规定:“货币之制造及发行权属于政府,由满洲银行代行之。”[22]132在制定新货币的同时,禁止一切货币流通。
纸币泛滥,充塞各地的结果是,“渐渐的纸币价值跌落下来, 逐渐落到五十分之一,六十分之一的惨状”[11]66,币值毛荒,无形中加重了农民负担。一是农民辛苦一年所得农作物不能换回同等价值的货币。“以大豆为例,各省官银号,因从事附业,到农村收买大豆,所给农民的纸币,未等纸币出农民之手时,已经下落。官银号又把下落的纸币,用少数钱收回来。如此一来,农民一年到头所得的劳动代价,因纸币下落受到极大损失”[23]596。二是利用钱币兑换价值差攫取民脂民膏。各方势力强制农民使用某一种钱币,如固定缴纳某一特定钱币,“以奉小洋为例,农村中普通使用最多的为奉小洋,最初为决定市价的根本银价,但自奉直战后,张作霖政府失去信誉,奉小洋价格惨落,1920年奉小洋兑换一元金票的价值为1.003元,到1928年落到24.34元”的地步[11]69,农民在兑换时蒙受巨大损失,困顿发生时只好借贷。三是纸币贬值,农民债务利息较高,故放债获利成为一种选择,这也促成了东北农村高利贷市场的活跃。
民国时期东北农村经济一直处于债务危机之中,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债务危机更为严重,农村负债率高达70%左右。究其原因,主要为土地分配不均、担负沉重的封建剥削关系所致,而外敌入侵、自然灾害无疑成为乡村经济破产的强有力推进器。当然, 应该看到,一些农民因为借贷改进了农业生产方式,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延缓了生产、生活危机。时至今日,在农村中仍有私人交易的“抬钱”现象,如何在源头上使借贷关系在法制的规范下阳光地运行,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当代社会,是应该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摘要:本文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农村为时空背景,主要研究东北农村传统借贷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从土地、赋税、灾荒战乱、货币几个方面试做探讨。
二三十年代 第8篇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兴起与发展
1920年, 华北五省发生严重旱灾。1921年11月16日, 参与五省赈灾的各省赈济组织为总结赈灾经验, 推选代表在上海举行会议, 议定联合各界赈灾团体组成一个全国性的救灾团体——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 (简称华洋义赈会) 。该会认识到救灾不如防灾, 防灾要靠民众, 因此把防灾作为首要工作。华洋义赈会随后对农村经济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认为“农村信用合作制度最适于我国农村社会”。于是1923年4月拟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章程》, 同年6月, 在河北省香河县组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次年又成立了农利股, 专门担任此项合作事业的推行。此后在华洋义赈会的倡导下, 河北省的农村信用合作运动有了长足进展。据统计, 在1923—1927年间, 信用合作社从8个增加到561个, 会员由256人增至13190人, 已缴股金由288元增至20698元[1]。
1927年之后, 农村信用合作运动作为合作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融入到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合作运动中, 一种是国民党政府推行的合作运动, 一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合作运动[2]。在此我们具体谈一下国民党政府推行农村信用合作运动的情况。
1. 农村信用合作社兴起的经济及政治原因。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中国的农业经济自近代以来就已出现的破产状况更加严重, 特别是30年代后, 农村经济几近崩溃, 农村金融枯竭。这不仅加剧了农民的贫困, 而且严重威胁着国民党政府的统治。主要表现:一是直接影响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收入。据统计, 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90%来自农村税收, 因此农村经济破产严重影响了国民政府的财政来源。二是农村经济的破产加剧了农村社会的阶级矛盾, 而此时中国共产党正在农村进行着与国民党反动政府完全相左的土地革命, 这成了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心头大患。挽救濒临破败的农村经济以保证其财政来源, 化解农村阶级矛盾以巩固其统治已成为反动政府的当务之急。
此外, 当时“合作主义理论”传播正盛, 这一理论主要宣扬阶级调和论, 否认阶级斗争, 主张用和平的手段来完成社会变革。这给正在寻求出路的国民党政府提供了舆论和理论的支撑。而华洋义赈会倡导推行的民间合作运动的广泛开展又给国民党政府树立了典范。
2.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兴起与发展。
为“调剂农村金融, 挽救农村经济”, 恢复和增加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收入, 国民党政府开始把农村合作运动列入“工作纲领”。从此, 农村合作运动在国民党政府的推动下迅速发展起来。
1927年4月建都南京后, 国民党内一些要员积极倡导合作运动, 陈果夫曾授意复旦大学经济学、财政学教授薛仙舟拟定《全国合作化方案》。1928—1929年间, 又在苏、浙、皖、鄂、鲁等地及南京、上海二市先后成立了合作指导机关。1931年华洋义赈总会受南京国民政府的委托, 在皖、赣、湘组织赈灾式的互助社与合作社。1934年又公布了《合作社法》, 1935年制定了《合作社法》的实施细则。
政府除运用行政手段外, 还借助公私银行的力量来推行合作运动。1928年江苏、浙江两省农民银行先后成立, 并在各地设立分行, 其主要业务就是向农村合作社贷款。1933年“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成立, 1935年该行改组成为“中国农民银行”, 1936年成立“农本局”, 1941年又在各地成立合作金库。这些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就是向农民合作社放款。
另外一些有名的商业银行为排泄城市过剩游资也向农村寻找出路, 这样合作社就成了都市资金流入农村的输血管。1931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同华洋义赈总会签订合同, 以两万元开办信用合作社贷款, 次年又增至五万元, 并于同年成立了农业合作社贷款部, “试办一年, 成绩斐然可观”, 于是各银行纷起仿效。1934年中国、交通、金城、浙江实业等银行也先后在全国各地办理信用合作贷款业务, 就连邮政储金汇业局也在江、浙两省试办农业贷款业务。
从此, 农村合作运动在国民党政府的推动下迅速发展起来。到1934年6月止, 全国合作社总数达9948个, 分布于21省七市, 社员人数达373856人, 到抗战爆发前, 合作社总数已增到46983个。在各类合作社中, 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始终占有绝对优势 (一般在70%以上) , 其中1931年信用合作社占到了合作社总数的87.5%[3]。从某种程度上说,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
二、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借贷方式及用途
1. 资金来源。
信用合作社的资金由社内资金和社外资金两部分构成。社内资金即为合作社本身之股款 (即社员交纳的股金, 这是农民入社的前提条件) 、存款及公积金。由于中国农村经济早已濒临崩溃, 广大农民困苦不堪, 自然没有余钱可存于合作社, 因此不管是股款、存款还是公积金, 其数额都非常小。据张镜予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运动》载:各合作社所规定的社员股额, 高者每股六元, 低者才一元, 一般都是二三元。据1933年统计, 全国16省的信用合作社股款总共只有233万余元。因此, 合作社社内资金来源是相当枯竭的, 这必然要影响到其应有作用的发挥。
社外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银行、上海各银行、华洋义赈会等机关的放款, 但这部分资金也不是很多。据统计, 到1933年止, 全国所有合作社的社外资金总共不过四五百万元, 其中信用合作社的社外资金只占70%左右。这就决定了信用合作社在农村借贷体系中地位是微弱的。
2. 借贷方式。
借贷方式包括借贷条件、信用方式、借贷期限和借贷利率等。 (1) 借贷条件。社员要向合作社借款, 必须经过合作社的审查, 符合条件者才能借款。社员借款条件一般包括四项:一是看其信用是否良好, 一般是依据其品行、储蓄、财产、家庭及教育等分为几等, 作为社员借款的参考;二是看其借款用途是否正当;三是是否有可靠的抵押品及担保人;四是必须经理事会半数同意方可借款。 (2) 借款的信用方式有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两种。信用担保人多是合法的农业机关、法团或殷实商铺等, 抵押担保品一般是动产、不动产或未收获的庄稼。 (3) 借贷期限的长短根据其用途不同而不等。用于购买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的借款期限多为半年或一年;用于购买牲畜、农具等大型生产资料的借款一般为两年;而其他的不动产资本借贷多为三到五年。由于种种原因,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二到五年的期限很少, 多数都不超过一年。 (4) 借款利率。一般银行向合作社放款利率都在一分左右, 属于低利贷款。加上手续费和各项开支后, 转贷给农民时, 月利多在1.2分左右, 也有高达二分的, 但比例很小。
3. 借款用途。
关于合作社的借款用途, 合作社章程中有明确规定:社员借款必须用于购买种子、粮食及饲料, 购买牲畜及农具, 修治水利及灌溉, 发展乡村工业, 用于偿还旧债及婚丧必需品费用等, 否则拒绝贷款。可见, 合作社借款主要用途是扶助农业生产事业的。但在实际运行中, 各社员借得款项后并不完全按照指定用途支配, 在创办初期, 此类情形尤为普遍。据统计, 在1926年以前所借之款, 仅有55%系用于指定用途, 其余均移作别用。30年代以来, 情形发生了很大改观, 平均90%以上用于指定用途之内[4]。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的新经济现象, 作为一种新生力量也发挥了一定作用。首先, 其作为银行与农村的纽带迅速发展起来, 说明银行资本对农村统御力的加强, 农村开始突破以前旧式金融机构一统天下的局面, 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的近代化。其次, 其贷款利率虽不低, 总在月利1.2分左右, 高则1.8分甚至二分者也有, 但与月息四分或五分旧式高利贷相比, 也算是一种低利借贷。此外, 其借贷的用途与旧式高利贷用途的性质也不同:一是农民的高利贷借款主要是消费性借款, 而信用社的贷款多用于农业生产, 属生产性借款;二是虽然社员用信用社的借款偿债纳税的也很多, 但与借高利贷偿还高利贷相比, 农民可以避免陷入无限循环的高利贷剥削而不能自拔, 在农村资金枯竭的情况下, 也不失为农民开拓了一种新的借贷途径。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局限性
如前所述, 在国民政府和银行界的推动下, 农村合作运动蓬勃地发展起来, 但其能否达到“调剂农村金融, 挽救农村经济”的目的呢?
1.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总量与农村实际需求相距甚远且地区分布不均。
以合作社最发达的江浙冀三省为例, 据统计, 能享受到合作社利益的农户, 平均只占三省总户的千分之四。能享受到合作社利益的社员人数与各省人口总数相比更是微乎其微, 江苏约占千分之一, 河北占万分之八, 浙江只占万分之五点七[5]。发达省尚且如此, 那些不发达省份就可想而知了。在地理分布上也极不均衡。就全国而言, 合作社多集中于商业比较发达且社会比较安定, 或离上海的金融势力圈比较近的地区或丝棉产地。即便在这些地区也只集中在少数较富庶的区域。据《申报》记载, 浙江670个信用合作社, 其中90个在嘉兴, 88个在崇德, 76个在杭县, 62个在德清[6]。
合作社分配如此不均与银行的投资方向有着直接关系。银行家们为追逐利润和确保投资的安全, 不可能把大量的资金投到穷乡僻壤之地。这也就决定其放款的“输血管”———信用合作社的分布必随其利而定。其数量有限, 分布又极不均衡, 说明农村合作运动发展不普遍, 自然也影响了其恢复农村经济的作用。
2. 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贷的期限
短、数额小, 且偏重抵押担保, 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各放款机构贷放期限一般只是半年或一年, 然而农民所需借款大都是长期的, 因为一般农作物的周期大多是一年左右, 倘若为购买土地、农具、耕牛而借贷, 一般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偿还。因此, 贫苦农民从信用社借贷的款项只能临时用于购买种子、还债或纳租等, 不太可能用于改进或扩大农业生产。另外, 农民借款时一般都需要抵押或担保, 而农民极端贫困, 无力多占股额, 没有更多财产可供抵押, 加之社会地位低下无人肯为其担保, 所以农民借款多属额小期短者, 一般只能借得一二十元。这样少的资金, 对于救助已濒临绝境的农民来说, 真可谓杯水车薪。
3. 农村信用社多被地主、富农、乡绅、
保甲长操纵, 成为其剥削农民的新式高利贷工具。在信用合作社里, 当地地主、豪绅往往以占有多数股额的优势控制合作社的管理大权。因此, 他们常常假名组织合作社, 从银行获得大量低利贷款, 转而再高息贷于农民或用于购买土地等。这“就发生了一种豪绅包办转借的黑幕”。本是救助性的低利贷款, 经过上下操纵反而成了无本万利的新的剥削工具。
总之, 国民政府推行的农村合作运动虽然打破了旧式借贷体系一统天下的局面, 但其力量微弱, 远未动摇传统借贷体系的统治。据1934年实业部调查统计, 信用合作放款只占农村放款总量的1.3%, 而地主、富农、商人等高利贷者的放款占农村放款总量近70%。可见, 广大贫苦农民依然在高利贷的铁蹄下喘息着。在旧的土地所有权依然如故的情况下, 国民党政府推行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仅没有解决农村金融的枯竭, 反而加剧了农民的贫困, 农村经济的恢复终成空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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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薛暮桥《.中国农村》论文选[C].人民出版社, 1983.
二三十年代 第9篇
著名的美术史学家沃尔夫林认为:“美术史主要是一部装饰史。”装饰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它不但是审美的形式, 而且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它包含着特定的社会感情和文化意识, 从文化、理想、象征、历史等方面满足人们更深层次的需要。
随着现代化与工业化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人们尝试着寻找一种新的装饰使产品形式符合现代生活特征。西方一批艺术家和设计师敏感地了解到新时代的必然性, 他们不再回避机械形式, 也不再回避新的材料。“装饰艺术风格” (Art Deco) 应运而生。
装饰艺术风格于二十世纪初诞生于法国, 具有鲜明的艺术设计思想与风格。它提倡功用重于装饰, 倡导机械美学, 趋于简洁的几何形态设计;主张采用直线和对称的抽象构成形式, 趋于几何但不过分强调对称, 趋于直线但又不囿于直线的艺术表现语言。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 装饰艺术风格被广泛传播至世界各国。
一、开放交融、流光溢彩的建筑特色
人们都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 同时建筑也是凝固的历史、流动的文化。意大利建筑历史学家认为, 建筑是我们展现生活的舞台, 是“角色扮演的行为场所”, 揭示了空间形式转化为心理效应、行为模式与思维取向的反馈必然性。从建筑的变迁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的变幻与文化的沉积。
上海开埠以后, 深受来自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洗礼。众多国外的建筑师及外国培养的中国建筑师引进了西方建筑文化, 二十世纪初建造的一大批富有艺术性和功能性的建筑, 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建筑型制和建筑空间。从新古典主义、哥特复兴式、折中主义到盛行欧美的现代主义建筑、装饰艺术派建筑、复兴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中国新古典建筑等, 各种风格的建筑鳞次栉比, 数量之多、种类之繁杂、规模之宏大世上罕见。
在“上海较早显露装饰艺术运动’和现代主义运动’设计风格的建筑物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期兴建的一批高层饭店和公寓建筑”。
1925年重建的海关大楼以其体现流动感的曲线和凹凸分明的立体形合成的主立面, 突出了豪华雄伟的气派, 更将巴洛克的象征风格张扬到了极限。它顶部层层收进的立方体钟塔所表现出来的体积感和高耸感, 已明显地流露出装饰艺术的格调。1928年由英国建筑家设计的沙逊大厦, 成为具有“装饰艺术运动”设计风格高层建筑出现的标志, 也将上海全面推向了装饰艺术时代。在上海外滩南京路口落成的沙逊大厦, 高10层 (局部13层) , 顶部设有19m高的金字塔形铜屋顶。作为过渡时代的产物, 沙逊大厦创造了在一栋建筑里将不同国度的建筑文化掺杂于一体的范例, 不同层面汇集9个国家不同风格的屋室设计。如第5层是德国、西班牙、印度式, 第6层是英国、法国、意大利式, 第7层则为纯中国式, 构思极为奇特。它既有奢华、耀眼的古典气息, 又有简洁大气的现代精神。它的奢华来自于材料、色彩和装饰题材的多样性, 而它的简洁则是出自对几何形的控制。从外形上看, 整体姿态仍存留复古式样, 但与周围沉重的西洋古典建筑相比, 无论体型、构图, 还是装饰细部, 已有大幅度简化, 给人清新挺拔的现代感。
上海这一时期的建筑不仅融合了装饰艺术风格的常见特征, 例如之字形外观、舷窗般的窗户, 风格化的花卉和动物图案, 同时还加入了独特的中国元素:云纹、古钱、八卦等。多种风格融合的上海建筑带有一种特有的味道。
二、石库门艺术, 流行文化翻新传统元素
装饰艺术运动的艺术家、设计师们积极地从传统艺术和装饰艺术、现代主义艺术设计中汲取艺术创作营养与灵感。
石库门建筑是上海的标志性建筑类型之一, 最能代表老上海风情。作为中西合璧的产物, 石库门建筑总体采用欧洲联排式, 单位平面脱胎于四合院形式。最早的石库门建筑是造价低廉、实用性强的一种砖木结构建筑, 这些建筑都带有石头门框, 因此被称为“石库门”。到了二十世纪初, 新型的石库门住宅开始出现, 门框改用砖砌或石面修饰, 门楣的装饰也多为三角形、半圆形、弧形或长方形的花饰, 石库门建筑的西化风格趋向越来越明显, 规模也有所扩大。尚贤坊是上海一条有名的弄堂。它在用材、扶梯的位置及装修上充分吸收了装饰艺术理念, 多采用西洋风格的线脚、花纹等, 外墙采用清水红砖墙, 弄口屋檐水泥压顶, 立面饰以巴洛克线条和花饰, 充分展现了传统建筑与当时时尚元素的融合。
在众多的石库门建筑中, 中国古宅的金属环大门, 英格兰的红砖墙, 法兰西的拱券, 西方古典式的壁柱东西方的设计元素被妥贴自然地融合在一起, 为本土化的建筑赋予了更加时尚的特征。
著名摄影家尔冬强说:“许多人是通过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来了解旧上海的, 其实诞生张氏文本的物质化背景从来也没有离开我们的生活。”这一时期, 在时髦消费主义的主导下, 上海作为“东方的巴黎、西方的纽约”、消费之都、娱乐之都和远东地区最大的不夜城, 到处弥漫着小资的情调。淮海路、思南路、多伦路数不清的花园洋房、中外多元化装饰符号构成的别具特色的小弄堂, 留给人们的除了华丽的建筑外, 还有一段尘封的回忆、一缕翩飞的思绪。
三、全面开花, 多种艺术手法杂糅并济
“装饰艺术风格”与历史任何时代的设计思想都不同, 它是设计上的折中主义, 美学上的自由主义, 思想上的全面开放。装饰艺术鲜明的艺术设计思想与风格不仅影响了世界上众多国家的建筑, 同时还在产品和平面设计带来了新的风貌。
由于上海风气开化, 具有很强的兼容性, 因此各种文化都能共存于上海这个文化的熔炉里, 它们相互交流和借鉴, 人们更容易受多元文化的影响。国外先进的宣传方式影响着中国传统的宣传理念, 民间招贴艺术此时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在我国自古以来, 经商即有“金字招牌”一说, 不论牌匾还是条幅, 商品买卖多用文字来记述表达。到了二十世纪初, 图案化设计得到普及, 宣传手法更加多样化, 并且渐渐融入了现代风格的设计形式。这个时期, 上海的海报、插图、装帧等设计, 改变了传统的图案、色彩、文字等视觉元素构成关系, 适应着新的制版工艺和现代机器印刷技术, 展现出了现代视觉设计的面貌。
“装饰艺术”运动强调装饰美, 追求唯美主义艺术境界的设计思想, 对当时时尚界的设计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电影海报和化妆品招贴广告都流露出“唯美主义”的浪漫情调, 浮现出浓郁的时代特色。
老上海还诞生了两种特殊形式的广告月份牌和香烟画片, 最初, 它们是由国外流入的洋广告, 在设计原则和处理方法上非常西化, 但在人物造型和装饰图案等图像元素的表达上却相当的中国化。月份牌上的美人, 香烟盒上的明星美女模特们置身于富奢豪华的居室之中, 洋气的吊灯、西式的家具、地毯或油光可鉴的地板与画中美女时髦高档的装扮融为一体。同时, 脱胎于传统年画的月份牌, 受西方装饰艺术风格的影响, 还加入了许多的图形化元素。如在形式上多出了醒目的边框设计, 或几何图案, 或镶花图案, 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同时, 画面四周常配以精心绘制的商品图案和宣传文字, 新的美术字体得到广泛发展, 围绕着商品宣传, 在视觉效果上体现出强烈的设计装饰趣味, 甚至还出现了具有现代品牌特征的商标设计。这无疑是装饰主义设计方法带来的巨大进步。
四、兼收并蓄, 文脉的传承与发展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 “装饰艺术”运动对中国设计的影响是必然性的。这一时期正是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经济结构的转型、多元文化局面的形成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变迁时期, 社会对外来的各种文化艺术精神、艺术形式拥有包容的态度, 这使当时的装饰艺术运动、现代主义艺术设计等设计思潮、流派与风格得以在中国广泛传播与发展。
1. 精致小巧, 充满小资情调。
美的根源是表现于知觉与形式上的一种变化的统一或者是一种潜在心理与形式的协调统一。老上海是一个有着很多综合记忆的历史符号, 同时又是一个聚集了复杂装饰艺术手法的城市。与北方的大气粗犷相比, 上海不论建筑还是艺术都显得小巧而精致。上海的开放造就了上海的时尚。提到摩登, 百乐门前的霓虹风景、中西并举的建筑风格、穿着旗袍与高跟鞋的女子就会浮现在人们眼前。装饰艺术风格鲜明地体现了人们对生活的感受、判断和爱好, 表现着时代的风尚。
2. 中西方设计风格的融合。
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 新一代的中国设计师根据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中国固有样式”的探索。大量使用直线、对称和几何图形的构成, 大量使用当时的新材料, 以一种积极的态度从机械文明中吸取精华, 通过新的造型、艳丽夺目的色彩及豪华材料的运用, 成为一种摩登艺术的符号。在建筑上, 随着中外文化的碰撞, 除了将本土建筑“洋化”外, 还有着另一类趋向就是尽力将外来建筑“本土化”。越来愈多的设计者意识到本土化设计更重视的是在尊重民族艺术的独特性的基础上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和消融, 重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 将国外先进的思想收为己用。
3. 达到极致的细节设计。
装饰是变化、延续着的, 并传达信息, 也是最有独特性的视觉艺术形态, 同时具有符号化、图形化的特点。这种形式表达带有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和浓郁的装饰语言, 融汇着客观世界的自然美与生活美。二三十年代的上海, 开放而包容, 充分吸吮外来文明的精华, 将时尚元素充分地展现。设计者们带着他们对几何图形交错排列的迷恋和对动感、曲折、圆滑、线条和细节的狂热, 将装饰派艺术极致优雅化和时尚化。
4. 技术、艺术与市场的紧密结合。
外来商品的侵入与中国新式商业的迅速发展, 对传统消费习俗产生了巨大冲击, 并直接导致了消费习俗的变迁。为了适应这种变化, 民族企业引进新的排版印刷机器, 大量引入了图案化设计, 并融入地方特色, 不论在海报、广告设计上都充分学习西方先进的技术和表现手法, 同时吸收国外最先进的品牌宣传理念, 从原来不规范的商业文化走向规范化, 使得本地的商业发展充满特色和活力。
“装饰艺术”风格在发展的后期, 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翻新的综合过程。它最初从新艺术运动的进步发展中获得灵感和启示, 展现了一个单纯简洁的设计风格。继而在古代文化和东方艺术的影响下, 在现代绘画和现代工业技术的促动下产生出丰富的、多样的、综合的风格特征。它是一个风格混杂、现代与古典结合、东方与西方交融、静止与运动对立互补的设计运动。
虽然装饰艺术风格的全盛时期已经过去了, 但装饰艺术并没有过时, 装饰也变得越来越不可或缺, 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设计者们仍然能从浪漫、华丽的装饰风格作品中汲取灵感, 这充分证明了这种风格所具有的永恒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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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代 第10篇
关键词:二三十年代,中国艺术歌曲歌词,黄自《思乡》
20世纪初,中国音乐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西方音乐的传入,“学习西乐思潮”迅速崛起。同时,启蒙与救亡的社会思潮也促成了“音乐启蒙思潮”的形成。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以及新文化运动也使音乐有了很大发展。在此背景下诞生的中国艺术歌曲,在曲调、结构,尤其是歌词方面,有着浓厚的时代特色。爱国主义与反抗精神,是这一时期艺术歌曲歌词的主题。艺术歌曲的具体特点是:“更着重抒发内心的思想情感,侧重个性的情感表现,强调抒情性,并且同时重视自传性和心理动态的表现,非常讲究诗与音乐的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使音乐的意趣、节奏、句法等等一一与歌词吻合,毫厘不爽。”1因此,歌词在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让我们来看一下《思乡》的曲作者黄自。黄自字今吾,是中国30年代重要的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先后在上海沪江大学音乐系、国立音专理论作曲组任教,并兼任音专教务主任,热心音乐教育事业,培养了许多优秀音乐人才。
词作者韦瀚章是我国第一代从事现代歌曲创作的歌词大师。他于1932年写出处女作《思乡》。韦翰章不仅从事歌词创作,还率先进行歌词创作的理论研究,“歌词”这一专用术语就是由他首先提出的。
说到歌词,还不得不提到中国的白话文运动,白话文运动的主张可见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曰:需言之有物;二曰:不模仿古人;三曰:需讲求文法;四曰:不做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2
白话文对于中国艺术歌曲的歌词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白话文的歌词更易于演唱,与音乐风格结合更紧密,同时简朴清新的艺术风格很贴合当时的时代主题,让二三十年代的艺术歌曲打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记。
纵观《思乡》歌词的全篇,它更像是一首优美的白话文诗歌。
思乡
韦瀚章词黄自曲
柳丝系绿,
清明才过了,
独自个凭栏无语,
更那堪墙外鹃啼,
一声声道:
“不知归去!”
惹起了万种闲情,
满怀别绪,
问落花:
“随渺渺微波是否向南流?”
我愿与他同去。
黄自曾评价韦瀚章说:“细察韦先生的词作,在内容方面言之,他能深入生活之中,同时亦能跳出生活之外。深入生活之中故能写之,且有神韵;跳出生活之外,故能观之,且有高致。在技巧方面言之,他的长短句法,显示音乐节奏;他选字用韵,蕴藏着音乐格律;更突出的,是词内常能提供丰富的音乐境界;只是这个音乐境界,就足以大大地提高了诗词的价值。”3可见,韦瀚章先生的作词,不仅是优秀的声乐作品歌词,更是造诣极高的文学作品。
陈植锷在《诗歌意象论》中指出,“一首诗歌艺术性的高低,取决于语言意象化的程度如何。”韦先生在生活中选择了两个意象——“柳”“杜鹃”,并将其安排在词中。杨柳,自古以来是抒发诗人情感的意象,上至诗经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下至王维的“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杨柳寄托了思念之情,常用在离别场景中,因而词人才用“柳丝系绿,清明才过了”营造离情别意。而杜鹃,一声声催道“不如归去!”又惹出多少思乡愁绪。钟嵘曾说过:“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4因而杜鹃被赋予思乡之情,韦先生借杜鹃鸣啼,预示“不如归去”的游子还乡的心思。由于运用了“柳”、“杜鹃”这样的意象,再在“清明才过了”这一特定的自然和人文背景下,运用极为恰当的艺术语言“独自个凭栏无语”,整句诗韵味十足。
中国诗歌讲求情景交融、情随境生。诗人在生活中遇到某种物境,忽而有所悟,思绪满怀,于是借着对景物的描写,把自己的情意表达出来,达到意与境的交融。词人的思乡情绪,如何能够艺术地表达出来?作者选用的是“问花”,所问何事何情?“随渺渺微波是否向南流”,这样让读者明白,从“花”中来寻求答案,可花又无语,只见词人语“我愿与他同去”,则更添情绪,由此,词人创造出一种诗意的氛围。
论三十年代作家笔下的妓女形象 第11篇
关键词:30年代文学;妓女;社会解放;人性解放;妇女解放
中图分类号: G412文献标识: A文章编号: 1007-4244(2010)08-0048-04
妓女作为一个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产物,对这个群体的研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社会历史课题。据学者研究,女性为妓,作为病态社会的产物,很早就出现在中国的历史上,但作为文学作品的表现对象,其开端似在唐代。最早在小说中表现妓女爱情生活的作品,应该是唐代白行简的《李娃传》。之后从唐诗、宋词、元杂剧,到明末话本“三言”、“二拍”,再到清代的狭邪小说,妓女在文学中都曾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她们大都文雅精致、色艺双全,与文人的关系也很密切。文人在作品中表现出的对妓女的赞美,其实是为了表现潜隐的自我,抒发心中的愤慨牢骚和自己的郁郁不得志。我国的文人自古以来就有以香草美人自喻的传统,以艳情之作写身世之感,文人们在风尘中找到知己,与青楼女子取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共鸣,这种文学表现传统甚至一直持续到了“五四”时期的郁达夫。真正打破这一传统“倡优仕子”创作模式的,应该是30年代的老舍笔下的妓女形象,虽然20年代文学研究会一些作家也曾写过社会底层妓女的生活,如叶圣陶的《醉后》、王统照的《湖畔儿语》等,也表达了作家们对社会丑恶的揭露、鞭挞及对受压迫者的同情,但这些作品的思想及社会影响仍然有限。
一、等待救赎的风尘女子:老舍及左翼作家
笔下的妓女形象
老舍1899年2月出生在北京西城小羊圈胡同的一个满族城市贫民家庭。父亲早逝,贫寒的生活经历使他对底层生活的民众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老舍亲眼目睹了各种做买卖的、艺人、妓女、看坟的、小职员等各样底层人群的生活状况,对他们充满了怜悯和同情。作为一个具有人道主义关怀的作家,他想通过他的作品,唤起这些底层民众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抗争,于是我们看到了《月牙儿》中的“我”、《微神》中的“她”、《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赵子曰》中的谭玉娥……虽生活在底层肮脏不堪的环境中,但却仍然坚韧美丽的女性形象。贫寒的出身,为了争取最起码的生存权利,甚至有的是为遵守封建的伦理孝道,她们不得不出卖了自己。月牙儿,她是一个有知识的女性,她最不想走的就是母亲走过的路,想通过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想法是好的,但现实却没有给予她实现这个美好理想的条件,在被校长的儿子欺骗占有之后,她做了女招待。凭着她的年轻漂亮,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生病了以后也没有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反而更激起了她对男人的报复。母女俩的遭遇告诉我们,一切人伦道德观念,都得以温饱为前提。类似的还有《微神》中的“她”,由于家道中落,生活难以为继,父亲只知道伸手朝她要钱,没办法,只好做暗娼。《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为了弟弟不至于挨饿和给爸爸挣点酒钱,也不得不卖了自己。这些女性,她们出卖自己的身体,并不是为了贪图富贵虚荣,也不是为了什么个性解放,追求性的刺激,她们都是为了活下去,为这个人类生存的基本底线而挣扎着,而且不只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更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家人”,为了遵守封建伦理孝道,但在那样的社会里,封建伦理道德只是一副空架子,对于妓女来说,即使是她们再想遵从三从四德,也已经没有了资格。这些在她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淫和孝的矛盾,是对封建伦理道德和社会不公平的极大讽刺。
在三十年代,和老舍一样,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对妓女表现出同情进而对黑暗社会进行批判的还有左翼作家,如蒋光慈的《徐州旅馆之一夜》、欧阳山的《竹尺与铁锤》、李俊民的《人与人之间》、蒋牧良《夜工》、草明的《倾跌》、孙席珍的《裙子》,有些作品虽然没能达到老舍作品批判的深度,但却出现了老舍作品中少有的女性反抗精神,《倾跌》中,“我”、阿七和阿屈三个女性被衰败的农村摒弃,又受黑暗的城市凌辱,处处碰壁,激愤满怀。面对着自己的不幸,她们发出了愤怒的声音,但是这个声音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牢骚,在强大的黑暗社会面前,是那样的微弱,但反过来讲,虽然微弱,但还是发出了,这也表明左翼小说不仅为我们构筑了一幅下层社会的苦难全景图,同时也塑造了一群勇于反抗,等待拯救的女性们。其实无论是老舍还是左翼作家笔下的妓女形象,她们作为底层生活的受难者,都是无从掌握自己命运的。她们比起传统女性,虽然有着不必服从封建礼教的自由,但这个自由,她们却是最想放弃的。茫茫暗夜,看不到光明,看着这样一群女性的苦苦挣扎,我们倍感女性解放之路漫长而艰难,上下求索是我们不可回避的历史责任。
二、男性欲望的反光板:新感觉派和沈从文
笔下的妓女形象
进入20世纪以来,伴随着殖民地化日渐加速的历史进程,中国宗法制乡村和古老市镇的封闭性逐渐被打破,获得了一种明显而又畸形的都市文明的开放性。20年代末至30年代前期活跃于上海文坛的新感觉派,就是这种都市文化的产儿。他们以开放的眼光谛视着“十里洋场”社会的风情,塑造了一些与同时代作家笔下的女性人物迥然相异的女性形象,这群女性构成了30年代“十里洋场”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这道独特的风景线中,妓女形象尤为特殊,既有“现代”色彩又有“都市”特色。
刘呐鸥和穆时英都受到过现代派文化的熏陶,作品热衷于表现都市的繁华与噪动,作品的主人公大多沉溺于大都会的灯红酒绿,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只知尽情的享受现在,追求瞬间的肉欲刺激。刘呐鸥的《两个时间的不感症者》中那个“还没有跟一个绅士一块过过三个钟头以上”的现代女郎,匆忙地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出卖青春来赚取奢侈。即使外表看起来很单纯的女子,刘呐鸥也会让她们脱下虚伪的外衣,像《热情之骨》中的玲玉,她是比也尔眼中的圣女,可是正当她们缠绵悱恻、渐入佳境时,她忽然说道:“给我五百元好吗?”[1]玲玉用肉体换钱但并没有耻辱感,她认为自己正是适应了这样一个一切都可以用金钱来买卖的时代。这些女性她们只有着光鲜漂亮的外表,没有思想,不会思考,只追求及时行乐,一夜风流,随时准备着背叛男人,但这只是作为一个浪荡子的刘呐鸥以自己作为观察者来审视女人,用“男性的色情眼光来审视女性,把女性看成性象征”[2]。有人对他1927年的日记进行了研究,也指出了他对女性的偏见,“他的‘女性嫌恶症’是根深蒂固的”,[3]其实刘呐鸥在小说中显现了一种不自觉的男性立场,处处流露着男性欲望的目光,欲望的对象都是摩登女性。和刘呐鸥相比,穆时英对生活在大都市的女性并没有太多偏见,反而他通过妓女的描写,表现着在“充满着喧嚣热闹场中的人生的孤独感、寂寞感和失落感,”[4]《黑牡丹》里的舞女被物化为“接在玄狐身上的牡丹”,[4]在物欲洪流的都市中,爱情让位于金钱,她的情爱观也被彻底地扭曲。《夜》中的舞女和水手也是逢场做戏,只知有今晚,不知是否有明天,随便说出的“茵蒂”的名字,乃“烟蒂”的谐音,只供一时的刺激享受,用毕就可以弃之如垃圾,这些都让人感到在繁华背后是深深的寂寞。《CRAVEN“A”》中的余慧娴也是这样,因为寂寞,她借酒消愁,每天身边都有不同的男子,“每个男子都爱她,可是每个男子都不爱她”。[5]作品的主人公大都是都市的“零余者”,在灵魂深处传统的乡土生活场景与现代都市的现代生活场景一直在交锋,所以怀乡、恋旧的情绪很严重。
如果说妓女形象在刘呐鸥、穆时英笔下突出的是都市人性的迷失,那么到施蜇存笔下,则更多表现的是对乡土文明的眷恋。《渔人何长庆》中的菊贞,这个出入风尘的女子,最初禁不住大都市奢靡的诱惑,但最后还是从繁华的都市回归了古朴的乡村,成了江村最大的渔户何长庆的贤内助。作品通过“菊贞这个出入风尘的女子,透视了古朴乡村文化和奢侈的都市文化的优劣问题,显然作家倾向于乡村”,[6]大都会的畸形文化把天真的少女变为娼妓,草野之民的淳朴伦理观念把娼妓变为贤慧的人,抨击都市文明,呼唤人性皈依自然,用自然的淳朴去抵抗现代文明的畸形。其实这种用乡土文明对抗城市文明表现得更加明显的、更有成就的作家是三十年代的沈从文。
一向自视为“乡下人”的沈从文对生命和女性美有着自己独特的感知。在《边城》里,写湘西的地理和民风,特别提到了妓女很重感情,她们虽然多靠商人维持生活,但恩情所系,却多在水手。水手整日漂泊,有时也会和妓女恋爱,发誓终身相守。现在我们看来,妓女是肉体交易者,最低贱的一类人,但在沈从文的作品中却看不见丝毫歧视之语,而且还不乏对她们品行的赞美。乡村妓女与其他生活质朴的乡村人物一起共同印证了沈从文“乡下人”的立场和身份,共同构筑了他“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的“希腊小庙”。[7]因此,这些有着特殊身份的女性只能生活在偏远闭塞、原始古朴的“边城”,一旦离开了这个特定的环境,她们的处境就会完全不一样,做人的尊严就会丧失。比如,在《丈夫》中,作者写了一个乡下男子到河船上去探望被送出“做生意”的妻子,在这条河船上,无论是妇人认作干爹的水保还是到船上寻欢做乐的士兵、仗势欺人的巡官,都可以当着丈夫的面,公然声称对妇人的占有。丈夫在船上屈辱的度过了一夜,他感到自己作丈夫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已被剥夺得消失殆尽,最后“两夫妇一早都回转乡下去了”[8]。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吊角楼里的女子来到了城市,远离了乡村,如果她们要寻回那些做人最起码的尊严,就只能和丈夫再次回转乡下。之所沈从文会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从1928年初南下上海,到1931年夏去青岛在上海苦斗的三年中,他经历了人生最为艰难的时期也是创作上坚定了自己选择的时期,经受了北平、上海这两个色彩迥异的大都市的艰难生活后,他的创作从探索走向成熟,并且开始有意识地描写乡村和都市生活的差异,用乡村生活的宁静、优美反衬城市生活的烦嚣、丑恶。他精心书写的妓女形象,表达了中国男性知识分子,在由乡村进入城市,又因在都市生活中受挫之后对自我进行重新定义的迫切愿望,其对妓女或赞美或怜悯的情感取向,是建立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人生遭遇之上。
一般来讲,男性作家欣赏称赞女性乃至神化女性的背后,通常隐藏着男性作家难以言说的欲望化的深层意蕴,所以无论是沈从文将妓女物化为自然的代替物还是新感觉派把妓女看作是都市尤物,他们都是通过妓女形象的塑造,以此来慰藉自己彷徨不安的心灵。所以在这些男性作家的笔下,这些妓女都是一些模糊的肉体,没有真实的名字,神秘地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她们或作为乡村情欲的象征以及抽象的人情美、人性美的化身,或作为都市欲望的言说者,物质商品的标签来表现,对沈从文或者新感觉派的男性作家而言,这些妓女就是一个欲望的客体,是他们确立各自的社会身份和性别期待的他者。
三、误入歧途的“个性解放”:茅盾、曹禺
笔下的妓女形象
女性不可能永远只是生活苦难的承担者,当她们在思想上得到一种解放,实际上却不得不以堕落作为自己的存在的保障时,情形会变得更为复杂。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还出现了这样一批女性,她们无视传统的性观念,充分享受男女社交的自由,不惜出卖自己的“性”来获取高度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和精神的自主,玩弄男性于股掌之间,这就是茅盾在《子夜》里,为我们塑造的穿行在买办资本家赵伯韬和民族资本家吴荪甫这些现代殖民化大都市主宰者之间的交际花徐曼丽、刘玉英、冯眉卿等形象。她们周旋于30年代金融大都会的中上层社会中,以出卖肉体来换取她们想要的生活,这时她们想要的不只是基本的温饱,而是有着更高生存目标,她们要金钱、要享乐,企图利用自己之所能(包括身体),满足被大都市繁华奢靡的生活景象所激起的贪婪的物欲。其实在茅盾的小说文本中,徐曼丽、刘玉英,这样一些陷入沉沦的都市堕落女性,她们虽然都是知识女性,对自己的处境有着认识和挣扎,但在小说文本中,她们的存在主要担当暴露中国都市政界名流、商界要人腐朽、堕落、空虚的灵魂,并不是一些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一形象以最具成熟的面目出现是新文学第二代作家曹禺在《日出》中为我们塑造的陈白露。
《日出》可以说是三十年代中国都市社会的一面镜子,通过陈白露暂住的豪华旅馆和翠喜所在的三等妓院宝和下处来展现当时黑暗的社会生活。作家把天堂地狱般的生活加以鲜明对照,无比激愤地揭示出这是一个多么“不公平的禽兽世界”。[9]“有缺陷的社会产生了有缺陷的人”,[10]陈白露就是这样一个有缺陷的人的典型。她出身于旧中国的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有着天生的美貌和才情,再加上父亲早逝导致家道中落,一段浪漫的婚姻也因为孩子的夭折而走到了尽头,这一切好像冥冥中注定了她就会成为一个高级妓女。但事情并非和我们所料想得完全相符,本来陈白露可以毫无顾虑地享受她的奢靡生活,可这时却偏偏出现了一个不合适宜的方达生,他天真的以为用自己对陈白露的爱一定可以感化她,但这也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最后默然离开。在潘月亭破产后,陈白露也寂寞的死在了豪华的高等旅馆中。也许我们会认为陈白露是自甘堕落,走投无路才选择死这条路。其实我们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首先,陈白露的死不是因为没人包养她、缺钱,走投无路而死,因为她不是一个低等妓女,而是另人羡慕的高等交际花,多少名流阔少想巴结都来不及,潘月亭破产了,还有李月亭、张月亭,总之她不会缺人包养。其次,我们会认为如果当初她清醒一些,跟着方达生走,结局也不会死。其实这样想,恰恰是我们犯了错误。无论是选择留下还是最后的自杀,这都是她最清醒的选择。陈白露比我们任何一位读者都了解自己,她知道她已经走上了一条堕落的不归路,黑暗社会给她挖了一个巨大的陷阱,现在的她早已失去了年青时的幻想,她摆脱不了对金钱的依赖。这是人的基本物质欲望得到满足后,生活本身所具有的惰性力量对人的桎梏,曹禺称这类“习惯的桎梏”为生活的“自来的残忍”。陈白露这样一个知识女性,她的死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死在她信奉的个人奋斗、个性解放哲学上。”[11]这样就提出了一个知识女性的解放出路问题,客观的表明,脱离开社会解放去追求个性解放是没有出路的。另外一方面,陈白露缺乏独立的人格意识,她的悲剧是其依附男性的寄生生活造成的,她无法走到社会这个广阔的天地里去呼吸时代的文明气息,也更不可能投身到妇女解放的社会洪流中去。因此,当一个人认清了现实而又无法面对现实时,就像弗洛伊德所言的人的生存情结受到威胁时,那么同样与生俱来的死亡情结便会很自然地抬头,这死亡情结,它或则向外表现为攻击式破坏,或者向内投放而表现为自惩、自残乃至自杀等形式。
结 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妓女作为特定的社会群体,在文学中研究的意义不言而喻。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妓女这个群体已经不单纯是一个个具体的人物形象,她们已经成为了一种隐喻,从她们身上或隐或显的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三十年代的作家对各种问题的思考:老舍和左翼关注的是社会对这妓女的戕害,把她们的沉沦堕落、性爱的畸形,归结为经济的原因,社会的阶级的压迫,以此来对社会的黑暗进行控诉、批判,是从社会解放的角度来关注妓女群体;新感觉派和沈从文笔下的妓女形象,更多的是男性欲望的投射和想象,是男性中心社会对妓女群体的一种变相关照。这是从人性解放的角度来看待妓女群体;苦难,需要的是搭救,需要等待救世主的救赎,但现代女性的自画像是她们在沉沦和被救赎之间的心灵的痛苦挣扎,这便曹禺所关注的问题。妇女解放一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主题,更是一个历史性的任务,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任何一个作家都不可能跳出时代的局限,30年代的作家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今中国妇女虽处在民主政权之下,但彻底解放的道路仍然是漫长的。直到今天,妓女群体依然存在,而且从未在中国的历史上消失过,她们在或明或暗的角落里生存着,不只是这样的女性,就是新时代的女性也依然在为自己的人生选择做着努力的追寻与探索,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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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义.京派海派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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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沈从文.丈夫集[A].沈从文别集[C].长沙:岳麓书社,2002:86.
[9]曹禺.日出[A].曹禺文集(第一卷)[C].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396.
[10](英)莱斯利·史蒂文森.人性七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44.
二三十年代 第12篇
1、开山之作沃尔沃OV4
沃尔沃公司于1927年4月14日在位于哥德堡的工厂生产了第一辆小汽车OV4, OV4是瑞典文中敞篷四缸轿车的简写。该车是由加尔森和史密斯设计, 其设计方案和草图时至今日仍然在斯德哥尔摩国家科技博物馆展出。该型车有着很棒的底盘和活动车轴, 同时在车头和车尾都有长钢板弹簧用于减震。OV4使用20寸炮车式样的轮子, 轮辐是木质的并有可拆卸轮毂, 车内装潢使用皮革。当4月13日设计师发动第一辆OV4准备将其开出生产车间时, 惊奇的发现车竟然是向后倒退。经过一番认真检查, 最后发现该车的后轴上的齿轮装反了, 这也导致了该车的正式生产日期被推迟了一天到4月14日。该车在当时的售价为4800瑞典克朗。
技术参数
发动机:4缸排量1940CC
输出功率:21 kW2000 rpm
最大扭矩:100 Nm
变速器:3个前进挡, 1个后退档
最大速度:90km/h
重量:1170 kg
2、有蓬硬顶的沃尔沃PV4
沃尔沃O V 4的设计是以美国汽车为蓝本, 因而该车的敞篷设计并不太适应北欧的气候。在1928年底沃尔沃公司在OV4的基础上, 开发了该型车的有篷硬顶改进版PV4。车身的PV4是基于Weymann原则, 用覆盖有织物的隔热木制框架结构代替钢材。该型车最大的设计亮点在于该车的座位可以转换成舒适的二人床。与OV4先比, PV4有较长的鱼雷形发动机罩, 范围较窄的挡风玻璃支柱, 一个长方形后方屏幕和保险杠作为标准设备。前轮制动器提供额外收取200瑞典克朗。在当时PV4的售价为5800瑞典克朗。
技术参数
生产年代:1928-1929
生产数量:694辆
发动机:4缸侧阀, 排量1944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后轮机械式 (从1929年开始可选装四轮刹车)
尺寸:轴距112寸, 重量2580磅
速度:巡航速度和37英里每小时, 最高时速55英里每小时
3、首个六缸车型沃尔沃PV651
第一台沃尔沃六缸发动机DB于1929年4月成型, 而PV651就是第一款配备这一发动机的车型, P V是瑞典语中轿车的缩写。该发动机的排量略多于3升有能力输出55马力的功率。DB发动机的直线六缸设计是发动机发展史上的一个创新。这款发动机经过不断的改进一直使用到1958年。PV651与以前的OV4、PV4相比要更长和更宽, 同时四轮刹车成为标准配置。这款车受到了出租车主的广泛欢迎, 在上市的第一年就销售了1383辆。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1929-1934
生产数量:2982辆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010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四轮机械刹车
尺寸:轴距116寸, 重量3310磅
二、三十年代沃尔沃公司车型的发展明显分成了二个方向:
1、出租旅行车型系列TR670-9、TR 701-4、PV 801-810
在1930年3月, 沃尔沃推出了首款7座车型。这系列车型被称为TR670。其与PV653和PV654的差异主要来自于较长的轴距及配件。除了TR676以外, 这些车辆除了比较长以外, 在外观上与普通型号很相似。TR开头, 表示这是旅行车系列。从这一款开始, 沃尔沃的轿车和旅行车开始区分开, 最显著的标志是TR系列一般是七座, 而PV系列一般是五座的。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1930 0-1935
生产数量:845辆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010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4轮液压刹车装置
TR 701-4与TR 670 0-9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发动机和变速箱上。TR7701-4系列配备的发动机的排量增加至3366毫升, 使得其在3200转能输出65匹马力。于此同时变速箱也被改进, 由4个前进档改回到3个前进档, 但在第二档和第三档齿轮加一个自由齿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以巡航速度行驶时降低百分之二十的燃料消耗。
1938年, 新款出租车PV801-10上市。PV801在前后排之间有着玻璃隔板, 而PV 802没有。PV 810有着新设计的底盘和更长的轴距。整个PV 800系列都有漂亮的V字型车头和和典型的美国风格的圆形轮廓。该车型同时拥有三个折叠座椅, 使得载客数进一步上升到8人。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PV801-10:1938-1947
PV821-4:1947-1948
生产数量:PV801-10:1, 848
PV821-4:800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670 C 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4轮液压刹车装置
2、基于同一车型平台的普通型和豪华型
(1) PV 653和PV 654
这款车是在六缸PV 651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1933年, PV653 (普通型) 和
V 654 (豪华型) 问世。设计的目的是制造一款舒适, 安静, 坚固有着可靠发动机供日常使用的轿车。与PV653相比, PV 654有非常豪华的内饰, 双备用车轮和倒车灯, 并且有好几个颜色可供选择。这款车的底盘和PV 651大致相同, 但采用了当时美国的最新技术底盘中间增加了一个叉形杠杆。该款车的车身第一次用全金属制造。同时轮毂有钢制和木质可供选择, 还用17寸轮胎取代了以前的19寸轮胎, 让该款车看起来更具有现代感。各种设备被集中放置在驾驶员前方, 同时仪表盘上还新增了一个小柜。为了让减少乘客感觉到的行驶噪音, 在发动机和车厢间用隔音材料做个分隔。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1933-1934
生产数量:653辆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266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4轮液压刹车装置
尺寸:轴距116寸, 重量3925磅
(2) PV 51-7和PV 36
沃尔沃融合30年代流行的流线型趋势, 在1935年推出了PV36, 俗称“卡里奥卡”, 卡里奥卡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南美舞蹈的名字。该款汽车有着独立的前后轮螺旋弹簧悬挂和非常坚固的全钢结构的构件。这个新设计使得该款车不仅看起来现代, 在一些严重事故证实也非常安全。该款的发动机和前面几款车是一样的, 但变速箱没有飞轮。该型车有分开的挡风玻璃, 有覆盖板的后轮, 行李舱和一个宽敞的乘客室, 其后座也比以前的型号要宽。有六个座位, 三个在前排, 三个在后排。它的售价为8500瑞典克朗。总共只生产和销售了500辆。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1935-1938
生产数量:500辆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266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4轮液压刹车装置
尺寸:轴距116寸, 重量3860磅
沃尔沃公司在1936年推出了PV36的简化版本PV 51-7系列。虽然与其同级别其它品牌相比PV51-7系列仍然是较昂贵的, 但客户仍然愿意支付几百克朗去购买质量的代名词沃尔沃, 该系列被认为是沃尔沃生产的第一款“人民车”。Pv 51-7没有PV 36那么流线的外观, 它的车身是较窄, 没有分割的挡风玻璃。车身的后半部分和PV36几乎相同, 行李舱里有备用轮胎。采用的发动机也相同, 最大输出功率为86马力, 因为重量只有1500公斤, 使PV51速度远远超过其它车型。它只有一个风挡雨刷, 没有扶手和一般的内饰, 但是5 800瑞典克朗的价格吸引了许多客户。PV52的内部设备比PV51要好, 它有双遮阳板, 两个雨刷, 电动时钟, 一个有助力的方向盘, 除霜功能的加热器, 响亮的喇叭, 折叠靠背, 在后排座位顶上有一个阅读灯, 所有的车门都有扶手。
技术参数
生产时间:1936-1945
生产数量:6905辆
发动机:直线六缸侧阀, 排量3266CC
变速箱:3个前进档1个后退档
刹车系统:4轮液压刹车装置
尺寸:轴距113寸, 重量3285磅
三、对中国国产汽车发展的启示
1、质量是最关键的。
沃尔沃起家就是靠严格的质量把关, 从而在早期普遍质量不高的汽车业中异军突起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
2、车型设计要靠近市场需求。
沃尔沃的第一款车OV4照搬美国设计习惯, 设计成敞篷样式, 在冰天雪地的北欧严重水土不服从而影响了销售。幸好沃尔沃公司及时发现问题, 在原车型上重新生产有车篷版的PV4.
3、把握核心技术, 加强自主创新。
沃尔沃公司的创始人古斯塔夫拉森 (Gustaf Larson) 和亚沙盖布列森 (Assar Gabrilsson) 都有在汽车工业强国的汽车公司从业经历, 回国创业的同时将先进的国外技术和经验带回国内, 使得沃尔沃公司的首款汽车就具有当时世界领先水平。在1930年沃尔沃收购了它的发动机供应商, 从而为公司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打下了技术基础。
参考文献
[1]、Jalakas, Inger. Volvo Cars Design: A History of Volvo Car Corporation, 1921-2006. Gotthenburg, Sweden: Volvo Car Corporation Public Affairs, 2006.
[2]、AB Volvo and the Volvo Group of Companies. Go teborg: AB Volvo, 1972.
[3]、Volvo, Aktiebolaget. Volvo 1927-1982.[Gotborg, Sweden]: Volvo Car Corp, 1983.
[4]、Volvo Car Corporation. Volvo 1927-1984. Go teborg, Sweden: Volvo Car Corporation,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