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精选6篇)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第1篇
2018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及空军2018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8空军在湖北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学生报名和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湖北省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17-20周岁(1998年8月31日-2001年8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登记出生年月日为准)。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思想政治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
—1— 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成绩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文、理科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高考总分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空军招飞工作程序
2018湖北省空军招飞工作拟从2017年9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7月上旬结束,主要分初选、复选、定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初选。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文化摸底等。
1.宣传发动(2017年9月-10月)。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达到一本线的学生均可报名空军招飞。10月中旬,广州选拔中心派工作人员到各市州重点中学入校宣传,宣传结束后,学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文化成绩的初步筛查,按要求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2.初选检测(2017年10月中下旬)。广州选拔中心派初选组在各市州设立初选站进行检测。初选程序:①提供信息。由各区招考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检,学校提供一份参加初选学生刻录光盘的电子版名单;②体格检查。设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等3个科室,采取单科淘汰,完成全部检测约需半天时间;③合格登记。合格学生由空军招飞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录入空军招飞信息化系统;④集中讲解。对体检通过的学生进行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填表讲解,发放《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
—2— 3.文化摸底(12月20日前)。初选结束后,广州选拔中心将初选合格学生名单电子版发招考部门,由招考部门通知有关学校反馈初选合格考生历次月考成绩,并预估高考成绩等次。
第二阶段,复选。主要包括复选检测、政治考核调查和补充复选检测等工作。
1.复选检测(2018年1月)。广州选拔中心设置复选站,组织文化成绩较好的初选合格学生参加复选检测,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谈话等,未通知参加复选的学生列为预留学生。各招考部门按照参选学生名单,统一组织学生上站参选。
2.政治考核调查。根据复选通过学生的体检、心理选拔、政治考核谈话和文化成绩摸底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政治考核调查学生名单。广州选拔中心派出招飞干部联合公安干警深入学生家庭、学校等地走访调查取证。
3.补充检测(2018年6月中旬)。高考结束后,广州选拔中心设立补充检测站,对预留学生中预估高考分数达到一本线的和复选检测中体检医生确定的需要治疗、矫正或恢复的学生进行检测。
第三阶段,定选。主要包括推荐参加定选学生名单、集中选拔、补充政治考核调查和审批录取等工作。
1.定选检测(2018年6月下旬)。空军设立定选检测站,分批组织学生上站进行集中检测。高考成绩公布前,综合体检、心理选拔、政治考核等情况,择优分批通知参加定选;高考成绩公布后,对高考总分上线的学生,综合择优,分批通知参加定选。
—3— 2.补充走访调查(2018年6月下旬至7月初)。广州选拔中心依据定选检测结果和高考成绩情况,对达到空军招飞录取资格分数线的学生进行补充政治考核走访调查。
3.审批录取。对通过定选的学生,空军招飞局结合军事飞行职业选拔特点,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实行网上远程单独招飞批次录取,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招收飞行学员计划,学生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后,择优选拔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双学籍”模式培养,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普通高等学校“双学籍”,享受军队院校航空与飞行指挥专业学员相关待遇。
—4—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第2篇
一、自然条件
㈠普通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16-19周岁(1992年8月31日后出生),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㈡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㈢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㈠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cm。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标准体重×120%,下限≥标准体重×85%。
3.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㈡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型,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者。4.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13.斜视者。14.表面抗原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者。16.眼角膜激光手术或角膜塑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或俄语,文理科不限),且高考成绩达到空军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本科二批线以上)。
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一批或二批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专升本和音、体、美专业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一批学生(音、体、美专业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军队院校学员,毕业时能够获得所学专业的学士学位。
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05号计划科 邮编:250002
空军招飞网:http://zhaofei.cgw.cn 电子信箱:jnxbzx@163.com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第3篇
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中试行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2]政干字398号)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5]政干字493号)的精神,按照空军《关于加强和改进招飞工作的意见》的指示要求,20009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拟在东北地区所有符合开招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范围
在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公办大学全部开招(音、体、美特长生除外)。本科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分专业,毕业年级无专业限制。经与三省教育厅学生处商定,2010年在辽宁省35所、吉林省22所、黑龙江省24所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
二、选拔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所学专业不限(音、体、美特长生除外),成绩优良;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男性,未婚,在校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毕业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的具体报名条件参照《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推荐:各开招院校要按计划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项工作。学生按照《自荐条件》自愿报名,院校对学生的年龄、文化成绩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学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各有关高校按计划在初检时间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将推荐学生数量及相关情况报沈阳选拔中心计划科李刚。
(二)预选初检:9月初至12月中旬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组成初检组在东北三省多个地市设立检测站组织实施预选初检工作。学生持《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高校组织上站参检。初检组按规定内容,对学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情况进行预选初检。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院校所在地未设检测站的高校组织学生就近上站参检。
(三)全面检测:2010年3月初进行。在沈阳选拔中心招飞检测站对初检合格的招飞预选对象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招飞预录取对象。
(四)政治审查:2010年4月进行。沈阳选拔中心与高校保卫部门共同对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进行政治审查。
(五)验收录取与报到:2010年5月底,组织身体、心理品质、政审均合格的高校大学生参加空军招飞统一验收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验收合格的学生由空军颁发录取通知书,并规定时间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四、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沈阳选拔中心将组成招飞宣传动员工作组深入各地市协助高校开展招飞工作。高校学生和就业指导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2.做好上站学生的管理工作。高校要根据计划严密组织上站学生参加检测,要有专人带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高校上报的初检上站学生数要力求准确,减少“掉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站,不得私自变更上站时间,确保招飞初检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沈阳选拔中心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在我国东北松辽平原腹地、北国春城吉林省长春市,坐落着正在迅速崛起、充满生机活力、环境优美宜人的现代军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这里是“天之骄子”的源头,是“蓝天雄鹰”的摇篮,是立志飞天青年学生的圆梦之地。在这里,有沸腾的军营生活,有求知的院校氛围,有英雄的足迹,有光荣的传统,有火热的师生情、战友爱,有威武雄壮、蓬勃向上的飞行学员成长历程„„彰显出浓厚的军营校园特色。
悠久的历史
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由原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和第二航空学院合并组建,2004年6月9日正式成立。三所院校均始建于59年前,有着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先后为陆、海、空军和民航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为亚、非、欧、美4大洲13个国家培训了1200余名军事留学生;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海空卫士”王伟、复合型飞行舰长柏耀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明,英雄航天员杨利伟、翟志刚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学校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
先进的办学理念
大学始终坚持“人才兴校、质量建校、科技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瞄准高科技发展、新军事变革对军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把握前沿动态,拓展研究领域,树立全新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努力造就名人、名师、名家,不断推动学校建设跨越式发展。坚持“励志、尚武、博学、精训”的校训和“忠诚、团结、求真、创新”的校风,坚持文化理论学习与军事、体能训练相结合,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原则,合理设置教学课程,在从严治校中铸牢军魂,在从严治教中提升学员综合素质,在从严治学中培养明天的战斗员、指挥员。
雄厚的师资力量
大学在“出名师、建名校、育英才”的方针指导下,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教研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特级飞行教官占有较高比例,并拥有一批国家和空军级专家、空军高层次科技人才。大学组建以来,在教学科研方面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三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空军军事理论研究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有力地促进了教学的深入发展。
规范的学习生活
大学在飞行学员的学习生活条件和设施保障等方面,都实现了由满足基本需要向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目标跨越。大学拥有实验室、阅览室、仿真模拟室、专修室、图书馆、军营网吧、体能训练馆、游泳馆、跳伞训练场、水上救生中心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有配餐合理、营养丰富的飞行学员伙食供给;有装饰别致、宽敞明亮、格调清新的餐饮环境;有保障飞行学员出行和外场训练的专用车辆和其它配套的辅助设施。严明的纪律,正规的管理,紧张有序的教育训练,营造起具有浓厚“飞行味”的育人氛围。优美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有宽阔的训练场、宏大的教学楼,有笔直的跑道、列阵的战鹰,还有曲径通幽的林荫小路、别具风格的各式雕塑。置身于这所充满“蓝天文化”的军营校园,汲取着航空航天的高科技知识,给人以向往蓝天的无限憧憬、傲视寰宇的无比自豪。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火热的军校生活,培育着飞行学员忠诚、无畏、精飞的战斗精神,激发着当代革命军人的使命责任,抒发着“雄鹰”翱翔蓝天的豪迈情怀。
特殊的待遇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有关特殊待遇,包括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任命为正连职军官。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
这就是放飞“雄鹰”的地方!——热血青年为之魂牵梦绕,优秀学子为之拼搏奋斗,蓝天英才为之抒写豪情!高远的天空、永恒的追求,从这里,他们丰羽振翅,飞向蓝天„„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6至19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
(三)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
(四)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在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在50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有碍军容的纹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胃痛、泛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眼睛做过视力矫正手术者。
11.有斜视者、夜盲者。
12.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3.乘车(船、飞机)恶心、呕吐者。
14.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颌不良者。
三、心理素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历史清白,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忠诚、老实、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二)家庭条件: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以及与本人、家庭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思想进步。
(三)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
英语、俄语),且达到空军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音、体、美专业特长生除外);大学二年级学生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大学毕业生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次年8月份结束,通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选初检
通常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步检测、确定预选对象。
(一)宣传动员
由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和大中学校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简章、宣传资料等,采取各种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支持鼓励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
(二)组织报名
由学校组织实施。符合自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班主任或学校招飞联络员推荐,填写《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参加学校组织的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初选对象。(注:我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三)初步检测
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飞检测站参加检测。
(四)确定预选对象
初检合格者,由招飞选拔中心发给《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领取填报《空军招收飞行 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等。
第二阶段:全面检测
通常从次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全面检测工作在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设置的招飞检测站进行。各地市(盟、州)和县(市)、区招生部门或普通高校派专人带初检合格学生,参加全面检测。报到时,学生需持《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身份证、户口簿。全面检测内容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
文化测试。依据国家关于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要求,对数学、英语进行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终止检测。体格检查。按照招飞体检标准和规定程序,由招飞体检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外科和皮肤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和口腔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按照招飞心理选拔标准和方法,由专业人员通过军事飞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检测学生是否具备飞行潜质。主要包括飞行基本能力检测、特殊能力检测和专家面试等。
政治审查。通过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的学生,确定为招飞政审对象。由政审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调查。
第三阶段:选拔录取
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按大学生、高中生分批进行选拔录取。第一批为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大学生,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第二批为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生,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集中选拔。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体检、心理选拔、文化复查和政审联审。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第4篇
2022年,空军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男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均可,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8月31日至208月31日出生)。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要求。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身体要求。身高在164-185cm之间,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文化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统招一本线(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广西区为本科一批线),外语仅限英语、俄语,高考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其他要求。形象气质好,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选拔流程有哪些?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初选。2021年9月至12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在部分高中学校设立检测站,对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筛查,考生由学校组织或自行前往设站学校就近参检。
复选。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招飞中心设立复选站,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或相应分数线)的学生主要进行招飞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定选。2022年3月至6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复选通过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此外,空军招飞为本科提前批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统招一本线(或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投档。2022年7月,空军招飞局根据各省(区)年度招飞计划,对定选合格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并寄发空军飞行学员录取通知书。
如何报名?
符合招飞基本条件的学生,手机下载“空军招飞App”或登录空军招飞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2022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参检表》(可在空军招飞网下载打印或复印),参检表经学校盖章后学生自行保管。
学校审查汇总后,将报名名册上报当地招生办,由地市教育招生部门汇总后反馈给广州选拔中心,列入招飞候选对象。
空军招飞学校有哪些
空军航空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创办的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副军级建制,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军事高等学府。参加招飞的高中生都要被送到位于长春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学习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空军航空大学针对全国高中学生招生,空军招飞设有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等七个招飞选拔中心,各选拔中心分管几个省份,各省具体招生要求或条件会在招生简章上公布。
2空军飞行学院
空军飞行学院有空军第一飞行学院、空军第二飞行学院、空军第三飞行学院、空军第四飞行学院、空军第五飞行学院、空军第六飞行学院、空军第七飞行学院、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等几个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军人,不招收高三学生,所以参加空军招飞选拔的在校学生都只能报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一所学校。
民航招飞学校
二○一二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第5篇
1.请各学院做好空军招飞的宣传工作,由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统计好需要报名人数,10月10日根据报名学生人数以学院为单位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领取《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员报名表》;
2.报名学生自行填写《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员报名表》,由所在学院统一盖章;
3.报名学生于10月16日上午8:00-11:30持《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着运动鞋到空军徐州检测站参加初检(地址:泉山区互助巷12号和平横街第五中学旁,中小学生保健站)。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
二○一二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根据空军2012招飞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招飞初选工作,现就有关计划函告如下。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0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
统一录取,且完成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一)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厘米。
(二)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的,体重达到50公斤以上。
(三)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E字表0.9以上)。
(四)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五)色觉:无色盲、色弱。
(六)无纹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从2011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宣传发动,由招飞选拔中心与地方教育招生部门,深入学校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组织推荐,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
初步检测,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2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测试,进行数学、英语测试。
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检测和室外活动观察。政治考核,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2年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招飞计划划定参选线,确定参选对象,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空军招飞局按照综合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大学生飞行学员。①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2年,享受待遇、培训模式与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同。②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在飞行院校学习2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关要求 第6篇
一、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通知中规定的年龄条件(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1994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
2.学籍:考生具有开招地市学校学籍,并通过会考,系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限考英语)。
3.户籍:考生具有海军招收飞行学员任务所在地市的户籍。
(二)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招飞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2.家庭条件:招飞对象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思想进步,历史清楚。
3.报考态度:本人自愿报考,态度坚定,家长支持。
(三)身体条件
1.身高165—185厘米(赤脚测量),体形匀称;体重在52千克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在50千克以上(偏瘦或过胖者不宜上站);无文身。
2.平静时血压值不超过138/88mmHg,不低于100/60 mmHg,脉压差不低于30 mmHg,脉搏56—100次/分钟。
3.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在0.8(大约相当E字表1.0)以上,无色盲及色弱;采取准分子手术等方法提高视力者不合格。
4.听力、嗅觉正常;无口吃(结巴)。
(四)心理品质条件
下列表现明显者不准报名:
1.学习能力:缺乏求知欲,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学习方法机械、呆板;自学能力和记忆、理解能力差。
2.意志品质:自由散漫,自制能力差;办事不果断,胆小懦弱;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差。
3.性格特点:性情暴躁、心胸狭窄、抑郁、爱钻牛角尖、固执、听不进批评、孤僻不合群、情绪波动大、粗心大意等。
4.动作反应:反应明显迟钝,动作灵活性、协调性、准确性和模仿能力差。
(五)文化条件
通过会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且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二本以上录取线的均可报名。
二、怎样报考海军航空兵学院
(一)自愿报名
1.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报名,填写学校发给的《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或网上下载),经“五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色觉)后由学校及县(区)招生部门推荐,参加海军招飞初检预选;
2.未能参加学校统一报名的学生,也可在网上直接报名,下载《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同页正反打印),自行填写相关内容,由校医签字,所在高中学校出具意见并盖章后,参加海军招飞初检预选;
3.已经在学校报名,或在校经“五查”淘汰的学生,不得再在网上重复报名。
(二)招飞程序
1.初检预选
报名学生持《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此表格需经校医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极特殊情况可由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并由县、区以上招生部门认证),按“各省海军招飞初检预选检测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县(区)招生部门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初检预选。
本初检预选时间为10月14日至11月14日,主要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文化测试。第一步:体格检查。按预选检查标准,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等方面检查;第二步:政治审查。审查体检预选合格对象报考资格,询问报考动机、现实表现、学习成绩、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发放《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第三步:文化测试。体检预选合格且完成政治审查登记后的学生进行文化测试。试题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分文理科同考和文理科单考两大部分,分值为100分,以地市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淘汰比例约20%左右。
2.全面检测
初检预选合格学生(依据招飞办通知名单为准)持《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会考证、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按“各省海军招飞全面检测工作计划” 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市级招生部门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全面检测。全面检测期间,考生、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和食宿安排,由海军招飞办负责。
全面检测于2014年2-5月份实施,主要进行身体素质、心理品质、政治条件等方面综合检测考核。第一步:资格审查。审查初检预选合格资格,发放《海军招飞检测证》;第二步:体格检查。按招飞体检标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心电图、脑电图、化验、X光、B超等;第三步:心品检测。体检合格学生进行心理品质检测,即:基本能力、特殊能力检测和职能面试;第四步:政治审查。体检及心品检测合格学生进行政审谈话、函调取证和政审外调。
3.定选录取
定选录取于2014年6-7月份高考结束后实施,主要进行定选复查和考生录取。第一步,确定定选复查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招飞办提取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参加定选复查学生的数量和名单,高考成绩达到定选线的学生来北京参加定选复查;第二步:定选复查。接到通知的学生,按“海军招飞定选复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市级招生部门组织到北京招飞检测站参加定选复查,主要进行身体复查、心理品质复查和政治联审;第三步:定选复查结束后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高考成绩四项综合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由海军招飞办及其上级机关确定录取名单,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学生要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海军航空兵学院属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不影响其他高考志愿的填报和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个人执意要求改变招飞志愿的,要于定选复查前向所在学校和海军招飞办提出放弃招飞的书面申请,并赔偿历次检测费用5000元人民币;参加定选复查后,确定录取或到航院报到后提出放弃招飞或主动退学的,除赔偿历次检测费用外,由海军招飞办向各省招生办抄告本人诚信记录,并取消当年高考补录资格。
三、海军飞行学员情况简介
(一)海军飞行学员学制和主要课程设置
海军飞行学员为5年全日制教育,按“3+2” 组训模式,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完成大学基础课程、航空专业基础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第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航空理论学习、飞行驾驶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部分成绩优秀、符合条件且通过选拔的学生将被推荐录取为“双学籍”飞行学员,在清华、北大和北航等地方高等院校进行高等学历教育后回到航空兵学院进行飞行训练。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学习期间主要课程设置: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子学、工程数学、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工程热力学、C语言、微机原理及运用、大学英语、军事体育等。飞行基础训练结束后,转入海军航空兵学院进行飞行专业技术训练。在海军航空兵学院学习期间主要课程设置: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特种设备、空中领航学、航空气象、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军事运筹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军队基层文化工作、法学概论、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和国际关系、军人心理学等。同时,还要完成从初教机到高教机的飞行训练科目。
(二)海军飞行学员毕业后分配、学历、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计算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服装和学员津贴费,并享受水果费和较高的伙食标准。飞行学员从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毕业后,转入海军航空兵学院,第4年结束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第5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统一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颁发航空兵学院高教机任职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
飞行学员毕业后,实行飞行专业岗位津贴、飞行等级津贴、飞行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金制度,从事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可逐级晋升至副师职,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有的将培养成高级指挥员。飞行员每年安排疗养一个月,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分配住房;配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未办理随军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子女参加地方高考,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