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对策范文(精选12篇)
再就业对策 第1篇
对策一:抓好城乡统筹就业, 推进城乡一体化, 努力拓展就业空间。依托被征地农民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 凭借有力的区位优势, 加大扶持力度, 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吸收更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发挥劳动力市场调剂作用、鼓励自谋职业创业等途径, 使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多渠道实现就业。
对策二:建立劳动力市场, 进行务工导引和技术培训。农民工进城务工需要有提供信息的场所。建立劳动市场即可为农民工提供务工信息, 又可开展对农民工武功所需要的基本型技能进行培训。这样的劳动力市场需要以政府职能的发挥来体现。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 包括考量到失地农民的素质、数量、务工需求来建立劳动力市场;可以以市、县两级为中心兴办劳动力市场, 还可以扩展到街道、乡镇办劳动力信息服务中心或信息服务站, 最大程度和最为便捷地满足农民工获取务工信息的需求, 还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动力信息服务中心或信息服务站为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指导、职业规划、职业推荐的具体性服务。
对策三: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农民都会有就业致富的渴望, 但他们在获取信息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胆识和能力上普遍不足, 也缺乏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了解,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积极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同时, 国家和地方出台的这方面政策要有益于农民的实际需要, 体现出关怀农民, 向农民进行政策倾斜的原则, 坚决剔除不合理的甚至是歧视行的政策规定。而且要考虑到农民创业与城市居民的创业相比是处于后发位置的, 所以, 英制定有特殊的保护性措施, 让农民感受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可能会倡导的甜头。要严厉打击对农民创业业主实行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要将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他们的就业、创业联系起来, 给农民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策四:对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农民工的素质普遍不足以适应就业、创业的需要, 急需社会的教育培训, 因而, 政府应广开对农民工培训的各类培训窗口, 组办各类培训基地, 构筑起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培训网络和培训基地, 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再就业培训中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要将这些培训基地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力量。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 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同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和针对性的工种培训, 使培训后的农民直接转移到用工企业, 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 特别是能够将他们送到技术性岗位的培训要加强, 使得农民工的就业能够不仅仅在"出苦力"的岗位上工作, 也能够在技术性和滚理性岗位上工作。
对策五:对失地农民安置途径要多向。一次性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对于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并不是长久之计, 它只是权宜之计, 所以应该寻找一些更为切合实际、具有现实意义的安置办法。比如让土地被征收的集体或个体能够有优先权对土地进行开发。鼓励征地单位和其他工商企业尽量消化失地农民, 对于在解决农民再就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该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
对策六:建立健全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完善就业服务网络, 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 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和免费的中介服务, 促进被征地农民合理有序转移。
对策七:实现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双现代化", 也是拆迁造福于民的应有之义。以"扶"来加强村民理财引导。受自身知识、能力与眼界的局限, 面对一夜而至的巨额财富, 多数农民缺乏科学与理性的规划, 在着手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高利贷同时, 联合驻农村金融机构, 加强合理消费和规划理财的宣传, 开发农村理财产品, 增强农民理财意识和知识;以"训"来加强农民就业技能的引导, 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 确保有一技之长, 能够参与劳动市场竞争, 保障其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等等。
参考文献
[1]卢盛羽:完善农业产业体系:问题与对策, 理论研究, 2010 (03) .
[2]张桂蓉:解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困境, 宁夏社会科学, 2008 (11) .
[3]张时飞, 刘从龙.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让失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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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对策 第2篇
我县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调研对策2010-06-29 18:53:4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我县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调研对策我县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调研对策(2)
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三大产业中农业占主导地位,县域内总人口54万,农业人口万。城乡劳动力有35万个,农村劳动力总数万个;全县有各类机关事业单位445个,就业人数210191人,有规模以上企业383家,职工人数18100人,14700多家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人数18335人,城乡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年约万人,各类就业人员占总劳动力的%。县内有国有集体企业299家,职工12995人,其中下岗失业3804人。工业基础薄
弱,起步迟,县域内矿产资源匮乏,吸纳各类就业群体的载体极为有限。如何扩大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年来,我县在促进就业、扩大就业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将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县域十一五规划,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前,《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就业工作来说是一个契机,立足实际,找准问题,这是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出路和突破点。
一、**县近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践情况
(一)兑现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是开发就业岗位。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以及就业岗位的开发,平均每年可使1400人次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36%被各类企业吸纳,43%通过自主创业实现了再就业,21%通过灵活形式实现了再就业。二是落实再就业政策。2005年以来共为
1734名下岗失业职工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1512人享受到了再就业税费减免政策,减免税额达151万元,享受工商、卫生、教育、城建等行政部门的管理、注册、登记、证照费用减免万元;全县共筹集了2230万元资金,为572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金;多方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用于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和技能鉴定补贴;2005年以来共有20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参加了免费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其中300多名下岗失业职工通过职业介绍部门免费介绍外出就业;三是全力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2005年以来共为49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98万元,解决了下岗失业职工资金缺乏的问题,促进了成功创业。
(二)树立优秀典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促进全民就业
一是树立成功创业个人优秀典
型。通过全县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提供各种就业支持,全县涌现出了一批成功再就业典型,在榜样力量的带动下,2008年以来全县共有38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从新走上就业岗位。二是依托充分就业社区,挖掘岗位促就业。社区是基层的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上的桥头堡作用,依托城关镇鲁家台社区的区位优势,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劳动力就业,社区内20多家工厂、商场、旅馆、饭店吸纳2000多名城乡劳动力就业。
(三)做大劳务产业,扩大就业领域
**县通过将劳务产业列入县域烟、桑、畜、姜、矿之后的又一支柱产业,并列入县对乡镇及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重点考核范畴。通过抓领导、抓宣传、抓培训、抓能人、抓服务等举措,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使劳务产业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近年来,平均年输出万人,创劳务收入6亿元。2006至2008
年该县均被省、市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县”,2006年又被省上确定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劳务产业促进了城乡劳动力的收入增加,推动了就业和创业,全县涌现了像百余名劳务和创业颇有建树的能人,也涌现出蜚声全国的杰出外出务工者,扮靓了**形象。
(四)严管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力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人才是最宝贵的生产力资源,**上下已成共识。“十五”期间,回县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13146人,近年来,**县通过清退精减临时人员腾位子,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补员,新岗位开发,全力为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县共清理计划外用人1000多人,2002年起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用人计划公开招考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共有628名大中专毕业生走上机关事业岗位就业,一批民营企业共吸纳大中专毕业生1200人,通过享受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1536名大
中专毕业生成功外出就业、创业。
二、当前**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困境与问题
再就业对策 第3篇
关键词:退役运动员;再就业;职业教育;法律
退役运动员与体育事业相伴相随,体育事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运动员的更新换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长和伤病缠身成为运动员不可避免的问题,而这些运动员,就面临着退役这一事实。退役运动员如何再就业,是一个关系到运动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国家培养运动员所必须正视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主要通过政策性安置的方法实现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但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意味着,计划性安置的作用将越来越小,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性政策成为了目前退役运动员安置就业的主要形式。如何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妥善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就业问题,直接关系着我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
一、我国退役运动员的生存现状
(一)与日俱增的退役运动员数量。我国运动员以平均每年15%的数量被淘汰,假如正好遇到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淘汰率可能达到或超出40%。无论政府机关还是个人企业都在精简职员,而退役运动员因为常年在运动队里封闭训练,缺乏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很难被新的用人单位所接收。
(二)安置情况因运动员从事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机制下,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情况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市场开发相对完善和群众接受度较高的篮球、足球、羽毛球、健美操等项目的退役运动员的就业渠道相对广泛,除了进入行政部门、健身俱乐部、社区健身中心等,还可以自主创业。反之,小众项目的运动员在退役后就业渠道则比较单一。
(三)退役运动员的再教育机会有限。运动员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也限制了运动员的就业。当今社会对人们的文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明显达不到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水平。现在的运动队仍然遵循这“重训练,轻教育”的老旧传统,这就直接影响了运动员学习文化,使得运动员不能享受到正常的文化培养。在退役后很难找到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或者根本无法找到工作。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对运动员进行职业教育的文件并下发至各省市,但各省更关注的是运动员的训练和成绩,很少顾及运动员的职业教育。
(四)伤残或疾病的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难。在实行计划性安置的情况下,有伤病或者残疾的退役运动员,即便是被纳入安置再就业计划,最终也会因该原因被接收单位退回。伤病较重的退役运动员无法解决自身就业问题,没有主动权,生存发展存在很大的被动性和运气成分。
二、我国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制约因素
(一)就业渠道狭窄。由于运动员是一种特殊职业,退役后不能作为下岗职工。虽然国家强调“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就业的渠道,激励退役运动员能够进行自主择业,对建立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地方各政府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贷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尽快发放营业执照”,但有关部门所强调的凭《再就业优惠证》才能享受小额贷款和减免税收,这就形成了政策脱节,严重阻碍了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
运动员虽然还可以进入大学继续深造,但一方面大学入学的“门槛”过高,并不是所有运动员都能继续学业;另一方面,很多运动员在大学学习只是空有学生之名,真正能学到东西的很少。
(二)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体育管理层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不够重视。体育管理层对下级单位的考核主要根据其领导任职期间的成绩,这就造成了单位领导看重的只是在队运动员所创造出来的成绩,长期没有正视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
对运动员的退役和安置工作,教练员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其工资也只由在役运动员的成绩决定,对运动员的训练也只局限于该项目的技能训练,不重视对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运动员从小就在封闭的环境中训练,与社会接触甚少,不了解社会上对人才需求的要求,从而导致了退役运动员就业难。
(三)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不足。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运动员制定专门的社保基金管理办法,体育局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没有可以依靠的政策依据,实行的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无法保障补偿资金的来源。所以,要加快体育商业保险的立法进程,关注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受到的伤害,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即专业运动员无论何时何地只有受到伤害都将得到赔偿。
三、我国退役运动员生存与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退役运动员的合法地位和身份。从某些方面来
看,我国的运动员其实就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不同于自主投身于竞技体育的国外运动员,我国运动员中的大部分是为了完成比赛任务,为国争光。所以,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问题是一项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
正确看待社会公益性在运动员再就业中的性质,有利于通过制度保护的方法使退役运动员参与到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中,能够正常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一个健全的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安置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法律条文保证再就业机会的平等性,在运动员入队时应签署类似企业招聘的合同,在条款中写明退役后的安置办法,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和约束认真执行。以此为基础,改进退役运动员在维护权利时的司法救济制度,改善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环境。
促进退役运动员就业服务的社会化和制度化,为运动员再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和免费信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中,获得免费就业信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所以政府理应加大推进建立免费的就业服务制度的力度,渐渐缩小收费机构的范围,同时加大对现有机构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按照行业的划分,退役运动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合法明确的地位。在中国,运动员就业权利的保护基本是通过行政性的规章和条例来实现的,而且大部分只在计划体制下才能发挥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立法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够的缺点便暴露无遗。例如,在我国关于体育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并未对退役运动员劳动就业权的保护作出规定,所以,期望能够在社会保障的制度范围内寻求退役运动员的权利保护,就缺少法律方面的依据。
对退役运动员的身份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退役安置工作中就会存在许多困扰,运动员也不能很好的与社会衔接起来。为了保障退役运动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退役运动员的合法利益,应当通过法律形式将优秀运动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加以明确,使对退役运动员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体系。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涉及到人事、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各个政府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退役运动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他部门对其了解不一定充分,在实际工作中就不可能考虑到其特殊性。这就需要体育职能部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政府部门对运动员安置问题的重视。出台适合各地具体情况的具体措施,也可以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健全退役运动员保障体系,必须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积极研究市场经济如何能够对“举国体制”起到促进和完善的作用。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第二,要进一步深化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水平教育;第三,要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招录程序;第四,要进一步拓宽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覆盖范围;第五,要进一步扩大运动员保障资金的融资渠道;第六,要进一步安排好运动员退役后续工作。
(三)完善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教育制度,是解决运动员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而在完善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怎样让退役运动员的技能可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而且可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和进化。关于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可以分为职前、职中和换岗培训三个步骤。职前培训可以让退役运动员在就业之前已经拥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从而提高其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加就业可能性;职中培训则可以提高已经就业的运动员的工作技术与职业素质,能够逐步向职业化、高水平发展;换岗培训实质上是运动员如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变换作出适应行改变的重要措施。
同时,职业培训的内容可以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不同区域的特点为前提,依靠各种不同的职校、企业或这培训机构,以定向定点的方式展开教育培训。此外还需要明确,各种规章制度能够实施的基本保障来自于政府对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教育的优先投资政策。政府有责任给运动员提供培训补贴和适宜的教育环境,以保证退役运动员能接受完整的职业技能教育,使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增强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可以尽量在同等起跑线上参加社会的就业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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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家庭再就业问题分析及对策 第4篇
一、再就业家庭情况
再就业家庭的群体特征。贫困家庭再就业锁定在城市生活中最困难的群体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贫困家庭。这类家庭大部分由三口人构成:夫妻双方和一个未成年子女。调查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户主及配偶为对象, 他们中间有的家庭已经通过就业脱离了保障;有的家庭仍在接受低保差额救助。调查显示了这些贫困再就业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
1.中年群体成为再就业的主流。
再就业家庭中, 就业者的年龄普遍偏大, 以40~50岁的人数居多, 其中男性略多于女性。中年群体成为再就业的主流与政府近年来对大龄失业者实行的就业优惠政策有很大关系。
2.就业相对稳定, 择业面正在扩宽。
从就业时间来看, 大部分就业家庭的就业状态相对稳定, 就业择业面从国企到私企, 从公益岗位到社区就业正在扩宽。
3.将近一半就业对象从未接受过技能培训。
大部分就业者的文化程度为初、高中, 下岗后有近一半人未接受过技能培训, 这对于保持就业的长久和稳定非常不利。
4.大部分人就业后工资不超过千元。
低工资使就业缺乏吸引力, 同时也使贫困家庭就业后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改变。
5.食品和教育成为再就业家庭的主要支出。
随着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 再就业家庭的居住、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 但随着食品和教育费用的增加, 它给再就业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日益凸显。
6.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有所改观。
大部分贫困家庭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居住条件有所改观。
二、再就业家庭的就业瓶颈
1.低收入。
贫困家庭认为, 就业不如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的实际问题多, 所以, 有些接受救助的家庭不愿意就业。也就是说, 两个人就业都无法走出低保线, 就算加上就业鼓励200多元, 其家庭收入与就业前相比相差无几。与此同时, 就业加大了生活成本。脱离了“低保”后, 不再拥有任何保障, 吃、住、教育、看病等诸项费用完全要由自己承担, 而以前这部分支出是由政府相关优惠政策间接帮助解决的。于是, 在现实生活中, 那些能够就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就业并不充分。为享受“救助”, 家庭中一人就业, 一人留守低保的现象十分普遍。不舍得放弃“低保”是因为他们看到, 就业不仅不能维持原有的生活质量, 反而加大了生活支出, 一旦失业, 他们将面临着既无保障又无工作的双重危机。
2.无三险。
我们发现, “没有三险”是贫困家庭消极就业的另一个原因。市政府加大了对零就业家庭就业的帮扶力度, 放宽了享受“三险”的年龄条件, 除了将自谋职业的“4050”人员和灵活就业的“4045”人员划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并将零就业家庭中的“3540”人员也划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之中。
新政策对零就业家庭的再就业起到有力帮扶作用。然而, 随着城市失业人口低龄化的趋势增强, 以下岗人员、农转居人员、两劳释放人员为主的就业困难家庭仍受到“三险”困扰。
尽管政府采用了种种促就业措施, 使失业者调整了心态, 接受了培训, 但现实中, 许多就业者因单位缴不起“三险”被解雇, 有的为争取“三险”不断“跳槽”。贫困家庭的就业空间本来就狭窄, 受到市场竞争的强烈挤压, “社会保险”不能落实, 主动而稳定的就业便无从谈起。
现在, 许多贫困再就业家庭收入低下, 经常性的失业、干临时工已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在养老、医疗、教育方面, 他们承受的压力比正常人要大, 假如就业都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保障”问题, 他们最后只有重新回到依赖救助的老路上去。调研发现, 有的贫困家庭再就业后因承受不起新的生活压力, 重新转向政府申请“吃低保”, 其背后潜藏的问题值得深思。
三、低保边缘家庭的就业问题
自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来, 救助标准是以家庭经济收入划定的。按照这种标准界定救助, 部分特殊困难家庭被排斥在救助之外, 得不到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到目前为止由于界定较困难还是个未知数。但据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分析, 这类家庭为数不少。为此, 把“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实际上, “边缘家庭”的困难带有特殊性, 这类家庭中一般都有病人或残疾人需要照顾。这样, 给家庭另一方就业造成了影响。边缘家庭或许不缺乏就业能力, 但由于家庭成员长期患病, 家庭支出较大, 使其陷人困境。许多人因为照顾家庭而失去工作。边缘家庭的就业难受到就业地点和时间的制约。对于边缘家庭中的劳动力来说, 找工作不难, 但就近工作而又合适的岗位却不容易。许多人都经历过走上工作岗位后没几天, 又因为无法兼顾家庭, 不得不辞掉工作的痛苦过程。
四、解决途径及办法
鉴于不同家庭就业难点的不同, 解决途径要因人而异, 对症下药。针对贫困再就业家庭, 帮扶的重点在于解决低工资和“三险”的问题;针对“零就业家庭”, 重点应解决弱就业能力问题;针对“低保边缘家庭”, 需要依托社区给予特殊扶助。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针对“再就业家庭”工资低的问题, 建议增加就业鼓励, 以“再就业扶助金”形式予以帮扶。按理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劳动力的工资应随行就市。但对于就业困难群体, 单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 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框架外工资”给予弥补。考虑到就业第一年工作风险性最大, 各种不稳定的因素最多, 建议将扶助期限设定为就业第一年, 为期一年。扶助金额可根据就业后工资的情况分成高、中、低三个档次, 从而达到提高就业者收入、稳定就业的目的。
2.建议扩大“社会保险补助”优惠面。对在非国有、集体企业就业的人员, 给予“三险补贴”作为就业鼓励手段。目前, 许多贫困家庭在非国有、集体企业就业, 从业范围从家政护理服务发展到社区保健、物品快递等15类工作, 这些岗位易于被就业弱势群体所接受, 成为社区就业的主要根基。鉴于各区经济实力不同, 缴纳方式可采用渐进式、分阶段的方式逐步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区, 可考虑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险”的缴纳, 经济实力一般或较弱的城区, 可采用政府和佣工分别承担“社会保险”的缴纳的方式, 待时机成熟逐步过渡到由国家统一缴纳。
3.针对“零就业家庭”的零就业能力问题, 建议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力度。进行“消除零就业百日援助活动”, 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方面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关注。但同时,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 政府不应只着眼于“安排就业”, 假如就业技能不提高, 再失业的可能性很大。因此, 只有“把技能培训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 从制度上建立长远、有效、高质量的培训机制, 才能转变扶助对象无技能和低技能的现状, 增强自我发展和摆脱贫困的能力, 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4.针对“低保边缘家庭”, 建议以社区为依托重点开发支持性就业项目。社区帮扶并不是简单地包找工作.而是针对其特殊困难, 进行“量体裁衣”式的就业项目开发, 例如社区小饭桌、小便利店、手工艺品编织等等。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传送、职业指导、开发就业项目等服务, 最终找到适合边缘家庭的就业项目进行帮扶。社区帮扶应形成全程跟踪, 动态管理模式, 即:随时将就业困难家庭纳人服务体系, 开展服务。在这里, 基层领导的高度责任感, 耐心细致地“沉”到家中摸清情况, 研究脱贫方案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贫困家庭都具有经济收人少、生活质量低、心理承受力差等共同特点。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和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的难度极大。因此, 迫切需要通过政策的调节给予扶助。当前, 社会救助呈现了更多福利优势.怎样加大就业优势, 让贫困家庭通过利益得失的识别去优先选择就业而不是救助, 是防止形成懒汉群体、提高社会救助效率、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前提。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 而我国的再就业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城市贫困家庭就业问题;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城市贫困则是困扰各个国家的难题, 而且城市人口的就业不足往往导致城市贫困问题的加剧并成为现代城市“发展”与“解困”中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
再就业对策 第5篇
2011-12-15 10:38 淘税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税收优惠自古有之。早在战国时期的秦国,著名的商鞅变法就有税收优惠的规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其含义就是对努力耕织增产粟帛的,免除其徭役负担。现代社会中,税收优惠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鼓励发展、吸引投资、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但笔者在税收工作实践中,看到现行优惠政策中还存在着一定不足。
一、政策本身看,主要有以下问题
1、税种覆盖面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建立起全面的税收支持系统。然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仅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一些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未涉及增值税等一些主体税种。从实际情况看,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渠道是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批发、货物销售、加工和修理修配等传统行业,这些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能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很小,其主要负担的增值税又不能减免,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而且,对个体户而言,减免的全是地方税收,这样的政策对国税、地税部门而言未免失之偏颇。另外,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都有各自的有关下岗再就业的扶持政策,这样就使得部门各自为战,缺乏一个整体的支持系统。
2、雇工规定有失偏颇。关于个体经营雇工标准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标准为雇工7人以下(含7人)。但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存在很大差异,这个标准不便于发挥政策效能。这是因为:在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符合这个标准的可能是个很小的经营者,而在县以下城市或经济不发达地区,达到这个标准的可能是个较大规模的经营者。
二、从实践中看,存在以下问题
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涉及到工商、劳动、社保等多个部门,由于各个部门之间协调不周密、配合不到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漏洞和不足,一些纳税人采取不法手段利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逃避税收,严重扰乱了再就业市场秩序,造成了税负不公,使服务业营业税税源逐渐萎缩,导致了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
1、地税部门对优惠政策认定处于被动。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认定,往往完全依赖于工商、劳动部门的信息。只要营业执照、优惠证齐全,税务部门就得被动地办理。实际上,劳动部门下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有的就是假的,因为缺乏系统的监督体系,于是就有人托关系、找路子,劳动就业部门随便找个单位让其挂靠,于是,农民或无业人员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下岗再就业人员了。再就是办理税收优惠证必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这使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借口正在办理营业执照或干脆以“不知还要办理地方税收优惠证”为借口,拖延办理或干脆不办理税收优惠证而直接享受税收优惠,这就给地税部门追缴其在办理税收优惠前的应纳税款而增大了难度。
2、借用“优惠证”现象呈上升趋势。一是有人利用亲威、朋友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骗取免税。于是,有的人把原来的税务登记注销,以其借来的优惠证人的名义帮他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享受减免税。地税部门也明知纳税户是借用他人的优惠证,可由于法律上没有对纳税人这种行为做出明确的、实际可操作的限制规定,致使地税
部门处于无法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种事实,而让这种借用“优惠证”现象屡屡得逞。二是挂名不上岗,有些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因岗位安排或嫌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偏大等原因,“用证不用人”,只给一点补贴,将减免税优惠占为企业所有。地税人员去核实检查时,企业或借口该员工有事请假了,或借口说该员工为企业办某某事情去了,如果该人离企业较近,企业就打电话叫该人过来,以此来应付税务部门的核实检查。三是卖发票图利。实践证明,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人希望税务部门为其核定的税额越少越好,以便少领发票少交税;而有下岗优惠证的人则希望定额越多越好,要求追加发票领用量的每月都有,其动机就是可以将发票转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所以大多数有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特别是饮食业经营享受免税优惠后,就以业务量大为由,向税务部门申请调增定额,追加发票领用量,因为不建账册,税务部门也无法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加上对享受优惠没有一个上限规定,纳税人为他人dai kai 发票,甚至将发票出借或卖给其他经营者非法图利。
3、纳税人苦乐不均。从减免税效果看,减免税额最多的是个体大户及商业、服务企业。而真正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由于起步低、资金少、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减免税额也就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减免税政策的效能。再说,由于大量存在借用优惠证现象,实际上给纳税人造成了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也违背了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提倡“人人办企业”的今天,这种借用优惠的做法,对那些合法的创业者来说,这无疑成了一道不公平的屏障。
4、对雇工核定难以把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标准为雇工7人以下(含7人),是为个体,否则必须办理企业税务登记。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规定可行性不高,该办理企业的办理成了个体。纳税人采取开业之时少雇用几个,待办理好了个体后再雇用的办法。之后,税务部门再对纳税户雇工进行调查核实时,纳税户或说这个是亲戚今天请来帮忙的,或说那个是今天才请来的,还是试用期,雇不雇用尚未确定,待税务人员下次再去核实调查时,纳税人有的叫他们藏起来,有的干脆说是这些人员是来这儿玩的,不是他的雇工。有的甚至自己也承认雇工超过了七人,但当税务部门要求其在调查单上签字时,纳税人却拒绝签字,这就使税务部门没有合法依据而无可奈何。
三、对策
针对上述出现的情况与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1、扩大税种优惠面。日前,只对地税的税种作出了优惠规定,而增值税却不能享受优惠,而实际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多是从事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批发、货物销售、加工和修理修配等传统行业,因此,造成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上并没享受到多少优惠。而且,这样的规定在人们心中也造成“眼中只有国税”的心理。笔者在基层一线从事征管多年,常遇到纳税人只交国税、工商管理费而拒绝缴纳地方税现象。建议国家在考虑税种优惠时,应把增值税也纳入其中,以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投身创业中。
2、为优惠政策划条底线。为了使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起到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建议对现行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享受人员加上一个享受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工资平均水平等来确定一个享受额度,如规定每一个下岗再就业的人员可享受各税加起来每年3万元的免税额,超过部分不再享受免税优惠。不管是干个体,还是安置在企业,均按照每个再就业人员每人3万元的标准享受。或者可以考虑对超规模经营者实行比
例式减免,如月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减半征收各种税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减按70%征收等。
3、为享受优惠加上门槛。现在一些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业户投资额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如新余市一些上了一定档次的饮食店、宾馆、美容美发等大都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有的业主目前虽未享受税收优惠,但也在动脑筋转个体领取优惠证,如果一旦领到证,转成个体经营则就可享受税收优惠,税款将大量流失。因此,对享受优惠政策个体业户应再加上一个门槛,即投资额和投资规模限定,可以考虑投资额超过30万元或经营规模超过 100平方米的个体业主,不得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因为真正下岗失业人员是不可能具备如此大的投资实力的,而且优惠政策只应体现在国家对个人创业的一个初始扶持,如果创业达到一定规模,还是应该承担一定的税收负担,以体现税负公平的原则。另外,在对应办理企业而办理个体的税收优惠者的雇工调查时,建议给予税务部门一定权限,比如,明确税务部门在突击调查检查三五次后,发现其人员确实超过七人后,不管纳税人是否在调查单上签字,税务部门均可取消取其个体资格,按规定为其办理企业税务登记。
4、完善《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制度。建议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身份证式”管理,将所有下岗失业人员有关情况录入微机,并附上照片,发证部门应对发证工作进行微机管理。即在一个大市的范围内实施计算机发证监控,对所有持证人员计算机管理。发证部门应严格掌握政策,对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应认真审核,要准确了解其具体下岗情况及再就业的具体情况,并将发证情况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审核办理的减免税个体业户中,有的年龄仅20来岁、甚至十八九岁就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与工商、税务部门联网,以便各综合部门查询信息、核实持证人的身份,利用信息网对用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证部门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情况即时输入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一是接受社会监管,避免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人鱼目混珠;二是方便有关部门查询、核对,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可以在对持证人享受优惠政策审核时,及时上网查询证书的真伪;三是避免重复使用、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另外,对办理虚假再就业优惠证的经办人员及单位一把手作出严肃处理,促使有关部门严把办证关。
5、拓宽办理税收优惠证程序规定。目前,下岗再就业人员一定得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后,税务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税收优惠证。这样,无形中在人们心中造成“工商更重要”的心理,加上地税后于工商产生,因而出现“重费”不重“税”的现象。实践中,税务部门在督促纳税户上门申报纳税时,常常碰到纳税人这样说:“刚交了工商,没钱交地税了”。这无疑加大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管理难度。建议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在开业一个月内,不管其是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均可凭劳动部门的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地方税务登记,享受税收优惠。这样做一是可以让“税”的观念深入人心,提升税务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二是便于税务部门的管理,为国家更多、更好地聚财。
6、严厉打击骗取税收优惠的违法活动。针对借用优惠证骗取税收优惠的纳税户,建议增强税务人员调查核实的可信度,规定税务人员在经多次实地调查核实持证者不在店内的,就可以证明持证人不是经营户本人;或者转向要纳税人提供合法证明来证明是本人经营,否则直接取消其优惠资格。税务部门对正在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户应组织力量进行必要的清理、监控,对涉嫌弄虚作假的经营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利用享受优惠政策倒卖发票、滥开发票的业主,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直至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建议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弄虚
再就业对策 第6篇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3-0004-02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也急剧增长。据统计,大学毕业生数量从2007年的495万迅速增加到2011年的660萬,2012年全国大学毕业生数量更是达到680万人,再创新高。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可提供的就业岗位却没有同步增长,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和严峻。 与之而来的是高校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就业困难大学生无法获得合适的就业岗位。这里的“就业困难”主要是指在同样的外部环境下,由于自然条件、性别以及学业等问题导致的就业相对更加困难的这部分大学生。这部分大学生往往就业意愿强烈,但却比一般学生更难获得面试机会。这部分就业困难大学生成为就业工作中的重点关注对象,也是就业工作中的难点。
一、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分类
1.因自身自然条件不佳导致的就业困难。这部分学生由于先天遗传导致身体某些方面存在缺陷或者是外表形象不佳,这些先天的自然条件很难通过后天的努力而改变。在实际择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优先录用那些外在条件佳、气质好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很多时候即便获得了面试机会,也往往会被用人单位“以貌取人”,在一面中就给过滤掉,即便能力胜人一筹,无奈“英雄无展示之地”, 失去了进一步展示才能的机会,也只能无奈长叹。
2.因性别原因导致的就业困难。恩格斯曾经这样说“在每一个社会中,女性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总的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也就是说女性的发展水平与速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尺度和标志,当今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和保护女性就业机会均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女大学生就业依然会受到各种隐形的“潜规则”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虽然不会明确表示拒绝女大学生投递简历,但在简历的筛选、面试机会的给与上,还是会优先选择男生。这种性别歧视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女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下降,在同样的条件下,女大学生是无法和男生进行竞争的,女大学生找工作更加不易,获得好的工作机会就更是难上加难。
3.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的就业困难。199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字【1996】101号)文件,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确立。但随着收费的逐渐增长,家庭承受着越来越重的经济负担。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高校已占有相当比例,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高校中没有能力支付标准学费和起码生活费的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即特困生约占10%。这部分学生在就业中面临着交通费、置装费等经济压力,而且这部分学生一般社会资源较少,相对缺少社会活动的锻炼,性格偏内向,自卑敏感,虽然学业优良但综合素质不高,很难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
4.因心理问题导致的就业困难。由于社会、家庭、就业压力等各种原因,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一项面对全国12.6万大学生的调查显示,20.3%的受访大学生有心理问题。“郁闷”、“变态”成为学生们的口头禅。 这些学生在就业中主要表现为过度焦虑、不自信、悲观、易患得患失等。这部分学生表面上看起来积极健康,但实际上在面试等环节中往往表现不佳而遭到用人单位的淘汰。
二、原因分析
1.国家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2007年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法规的高度保证对就业的支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他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比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与社会保险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等。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细化了劳动者的权益。但这些法规政策毕业生知之甚少,甚至是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也不太了解,导致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偏低,影响政策的实施。
2.就业困难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就业困难大学生一般来说不爱说话,人及沟通及交往能力偏弱。不愿意主动展示自己,遇到问题往往自己憋着心理,主动求助能力较弱。各种因素叠加起来导致这些学生能力和素质总体不高,在就业中处于劣势,而一旦受到就业挫折往往自暴自弃,自我否定,认为自己真的什么都不行,从而失去就业的信心。
3.家庭环境的影响。就业存在困难的大学生,往往与自身所在的家庭环境影响息息相关。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家庭本身在社会中处于中下层或底层,家庭本身可支配和利用的资源很少,那么等孩子就业的时候,一般家里都很难提供帮助和支持;那些人际沟通能力差、自卑敏感的学生,往往来自单亲家庭,有的虽然是双亲家庭,但父母关系不和谐,家庭矛盾突出等等。
4.学校就业指导帮扶有欠缺。从各高校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就业指导工作更多的是面向一般正常学生进行大规模的就业政策宣讲、就业技巧讲解、举办校园招聘会以及就业手续办理,而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帮扶更多的是停留在思想安抚上,根本目的还是“保稳定、保和谐”,确保这些学生别出什么事情。而就业困难学生最需要的就业竞争力的提升、就业能力的提升却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同时,由于就业困难群体学生在不断增长,学校往往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为这些同学提供有计划的、系统的、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
三、应对策略
1.加强国家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强化执行落实。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国家相关就业优惠和支持政策,比如,通过网络、报纸、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彩页等各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宣传。而且要强化落实,相关单位不但要知晓了解,还要贯彻落实,切实把相关就业优惠政策惠及毕业生。对于就业困难学生,可把与之相关的就业政策法规印成宣传手册,发放到本人,并进行专门的讲解。在就业过程中,如果其利益受到侵害,鼓励其积极主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资金上的补助,免除其经济上的压力。
2.主动关心就业困难学生,及时解决就业中的困惑疑问。就业困难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和疑问,但是主动寻求帮助的却不多。要充分了解这一点,主动和这些进行沟通,关心他们,取得他们的信任。这样他们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就会对老师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这样就为我们的就业工作争取到了主动,也能够切实掌握他们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
3.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提升就业竞争力。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其根本点在于帮助他们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从而达到顺利获得就业岗位。比如,针对简历撰写环节,集中开展简历撰写培训,对于他们的简历,逐一进行查看和修改,使其简历真正成为他们就业过程中的“敲门砖”,帮助他们顺利通过第一关的筛选,获得面试机会;针对面试环节,提供面试着装及礼仪指导,争取给面试官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开展模拟面试训练,充分锻炼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公众面前自如表达的能力,掌握回答问题的技巧,提升面试成功率。
4.加强就业心理调适,培养积极的就业心态。在就业过程中,学生面临着来自家庭的期待、社会的竞争等多重压力,尤其是就业困难学生,心理问题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时予以疏导和调试,使其保持积极的就业心态。对就业困难学生,要开展自卑心理的调试,和其一起探寻其过去成功的经历、挖掘其身上闪光的地方,让其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势,克服自卑心理,培养阳光自信的心态,在面试中寻找机会主动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亮点;开展焦虑心理调适,帮助其放松自己,正确面对遇到的困难,让其认识到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也是暂时的,不要过分夸大困难程度,给自己过重的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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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 第7篇
一、退役运动员生存现状和再就业面临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趋势下, 以前的政策性分配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政策是现在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主要途径,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退役运动员综合能力低。我国的运动员退役之前一直都在运动队里进行着全方位封闭式训练, 他们每天的训练和学习都跟自身运动项目相关, 很少得到外界的信息, 也没有正常的文化教育学习, 其缺乏一定的文化素养以及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运动员在运动队的时候, 实行的都是军事化管理, 没有多少社会经验, 适应能力也比较弱, 社会对其认可度低, 就业竞争力差, 即使政策给予了工作安排, 也会很快被淘汰, 这些都严重影响着运动员退役后的正常生活。
2.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遇到的问题。不同的运动员从事的运动项目不同, 有的运动项目市场前景比较乐观, 比如:篮球运动员、足球运动员、乒乓球和羽毛球等, 这些都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这方面的运动员在退役之后, 能通过就业渠道很好地就业。但是还有一部分运动员的运动项目受众比较少, 比如:击剑、举重和摔跤等。并且运动员重新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 就算接受了教育, 其自身的学习能力也越来越低, 有的运动员虽然上了大学, 但也无法掌握真正的知识和技能。
还有很多运动员由于训练过度或者遭遇了事故, 造成了伤病和残疾, 失去了主动权, 就业更是难。体育管理机构对退役运动员重回社会再就业方面的问题, 没有给予重视, 只是关注运动员是否能创造出价值, 忽视了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培养, 针对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也不足, 在训练中受到的伤害或导致的残疾, 没有全面系统的赔偿政策。
二、制定相应政策解决退役运动员再就业
(一) 改革运动员训练体制
首先要改革运动员的训练体制, 以保证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以往的封闭式训练, 只注重运动员专业技能的培养, 这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应学习西方发达国家以学校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机制。体育训练的基本目的应是提高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 发展全民健身。只有让运动员有机会在学校学习, 才能提高其综合素质, 同时也能熏染那些一味学习的学生, 体会到体育健身的重要性, 这样两者之间互补, 才能达到全民健身, 发扬体育精神的目的, 也为运动员的退役再就业奠定了基础。
(二) 建立健全退役运动员再就业机制
1.培养全民体育意识。我国应积极培养全民的体育意识, 做好对体育事业方面的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 实现体育全民化、市场化, 增加体育设施的基础建设,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培养体育方面的教育人才。这样既普及了全民健身, 也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了再就业的空间, 符合当前体育发展的需要。
2.开展就业培训。国家要免费提供就业培训, 用以提高运动员的生存水平, 让他们能学到一技之长, 增强社会竞争力, 得以在社会上立足。
3.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合理购买保险对运动员而言是一种保障, 由于运动员进行的是竞技体育, 其训练的强度大风险高, 生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针对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 要建立完善合理的运动员保障机制, 从工伤、医疗到退役后的工作、养老, 同时运动员也要培养自己的保险意识, 合理购买保险, 给予自己全面的保障, 以确保运动员能全心全意的投入训练和学习之中。
三、结语
退役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关系到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环节, 再就业所面临的问题, 可以改革体育机制, 确保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够提升, 以便将来能适应社会;然后扩大体育市场, 加大体育宣传引导力度, 增加对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 让运动员有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最后对运动员提供完善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以应对不可预测风险发的生,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再就业问题。
摘要:在我国, 由于现有体育机制的制约, 大批退役运动员滞留在运动队伍里, 占用了大量的体育资源, 也影响了在役运动员的训练和发展。对退役运动员后续生活的合理安排, 是当今面临的重要问题。解决运动员的生活问题, 其实就是解决他们再就业问题, 针对这种问题, 笔者从当今退役运动员面临的现状分析, 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现实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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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对策 第8篇
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多年来一直延续使用了“举国体制”,也就是管理学中的“集权型”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为我国的奥运争光计划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08年北京奥运会更是凸显了“举国体制”强大的力量。武术自从进入到竞技体育的大家庭后,继而延续了这种体制,一直为进入奥运大家庭做着努力。据有关资料,现在非奥运年每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而与此相反的是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世界冠军邹春兰当搓澡工事件和世界冠军艾冬梅卖奖牌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国先前也出台了保证优秀运动员退役后进入大学进行学习等一些帮助退役运动员就业择业的相关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也保证了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前已经进入到就业压力高峰期,运动员的就业问题再次凸显出来,更何况武术作为非奥运项目,在重视程度上已经逊色一筹。武术退役运动员就业难的现实问题再次影响到了整个武术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2 武术运动员自身原因导致了退役后就业困难
2.1 自身文化素养的缺乏,影响了武术运动员的就业
2.1.1 基础文化理论知识的缺乏
我们的运动员多数从十几岁或者更小就开始接受专业的训练,而按正常来说他们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虽然在少体校或专业队中都开设了文化课的学习,但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对他们更具有直接诱惑的是那一块块奖牌而不是“枯燥的”文化课。而此时其他同龄的孩子正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进行着学习兴趣的引导和培养。所以说从文化课的起步阶段,我们的运动员已经与其他同龄人拉开了差距,而这种差距不是短期内可以弥补的。
而且作为专业队的队员,这些小队员除了正常的训练、学习任务外,还要参加相应的一些集训和比赛,使得文化课的学习更缺少计划性和持续性。在文化知识的打基础阶段,他们已经远远落后于同龄人,这对于以后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也直接影响到了他们退役后的就业。
2.1.2 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知识的缺乏
运动员在专业训练期间,接受的最多的是专业技术的学习和训练,而对于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来说则是缺乏的。这与基础文化理论知识的缺乏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基础文化理论知识的缺乏影响了他们对于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于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来说,他们需要的不只是精湛的技术动作,并且更需要他们丰厚的理论知识来作支撑。武术运动员退役后走进专业队任教的毕竟是极少的一部分成绩优异者,大部分就业要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健身的大众群体和大中专以及中小学校等非专业群体。这就要求他们不但要会教技术,还要求有相关的理论知识,以此来让更多的非专业人群来了解武术,认同武术从而接受武术。单纯的专业性技术教学在这种大众群体中是行不通的。
此外,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的缺乏也直接影响到了运动员在武术专业上的进一步发展。众所周知,武术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单单的竞技武术训练代表不了武术的全部,要想在武术专业上有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一定的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作支撑,是无法在武术专业的道路上取得可喜成果的。
2.2 用人单位对招聘职位综合技能的要求与武术运动员单一的武术技能之间的矛盾
2.2.1 武术运动员单纯的武术专业技能不能适应中小学的体育教学工作
在中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位招聘要求上,不仅是对单一体育项目的要求。因为由于教学需要,他们需要的是公共体育课教师,要有综合的体育技能。不但要可以教授武术,还要可以教授篮球、足球等其他体育项目。这对于我们刚退役的武术运动员来说也是一个考验。因为他们自小主要接受的只有武术训练教育,教起武术专业来他们能得心应手,在其他项目上他们就只能算是门外汉了。此外,运动员的技术高也不代表他们授课水平高,他们虽然是武术专业运动员,但毕竟不同于在大学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理论培训过的体育专业大学生。在技术上体育专业大学生教授中小学已经足够,而且在教学方法上他们要胜专业运动员一筹。相比来说,我们的运动员只能处于下风。
2.2.2 武术运动员单纯的武术技术能力无法适应一般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
对于多数运动员来说,进行专业队的技战术训练他们得心应手,因此如果能在有武术运动专业队的院校或大学院系任教,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但是现在就业形势已经不能只局限于专业队,这就要求运动员要具备多重技能,不仅可以进行教学,还要可以进行科研。因此我们的运动员必须克服“怕”动笔杆子的问题。
有时候我们的一部分武术运动员会产生一种眼高手低的感觉。别人的研究论文在他们看来那是很正常、很普遍的问题,而且对这些经常发生在身边的事他们都已经习惯而没有产生过更多的想法或疑问,更多的是沿用自身所学,这样就限制了教练员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到了整个项目的进步。所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练员,一定的科研水平是必不可少的。而我们的运动员恰恰在这一点上做的不够。
2.3 不敢挑战新的高度,安于现状的心态导致了就业困难
2.3.1 不敢尝试走专业之外的路,限制了武术运动员的就业
一些运动员从专业队退役后,找工作的眼光局限于武术,忽视了自己的其他潜能。就当前的就业形势来看,找工作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据2009年新发布的《社会蓝皮书》上面的数据显示,我国2007年大学生初次就业率为55.8%,半年后就业率达到了84.9%。而在实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中,2%的人自主创业,55.1%的人的工作与其所学专业有关,还有28.6%的人的工作和其所学专业完全无关。这也就是说,有29.8%的大学毕业生没有从事自己所学专业。这一点我们的武术运动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专业并不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应该尝试不同的就业途径,或许会有更好的选择和出路。
2.3.2 在专业上没做到精益求精,安于现状不求进取
现在学校武术课程的设置比较简单,就完成教学任务来说,我们的武术退役运动员来完成比较轻松。但是这种安于现状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也毒害了我们的武术运动员,他们对于现实认识得太过于轻松,在教学方法上缺乏创新,在教学科研上一片空白,这对于就业来说是致命的创伤。
2.3.3 运动员不能适应退役前后的落差,失去了二次学习进取的机会
目前大多数运动员退役后心态上波动比较大,在工作与上学间进行选择时多数倾向于工作。但是暂时的安定并不代表可以长久的发展,运动员没能在二次人生策划上打好基础注定了以后的路会走得比较艰难。
2.4 运动员由于长期专业训练导致的各种伤病影响了就业
竞技体育是不断挑战人的生理和心理极限的运动,它的性质决定了运动员必须经历更大强度、更大负荷的训练,才会换得运动成绩的不断突破。在不断挑战人的极限的情况下,运动员出现意外的伤害变得普通而普遍起来。因此伴随着运动员退役的除去荣耀的光环外还有难以启齿的伤痛折磨,对于工作单位来说自然不希望从年轻就开始养着一位员工。伤病不但影响到工作质量还会额外的给单位增加负担,这是任何用人单位所不愿看到的。所以运动员的伤病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运动员的就业选择。
3 外环境对武术运动员退役后就业的不利影响
3.1 当前武术学校招生规模的缩小等原因影响到了武术运动员的就业
以山东省为例,在1996年评选的首批全国先进武术馆里面馆校最多,有八所武校。经历过九十年代的辉煌后一直在走下坡路,在校生人数直线下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依据体武字[2005]122号《关于认真做好民办武校办学经验材料总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中心领导相关指示,组成了民办武校现状及发展趋势专题调研组,于2005年6、7月份,先后赴北京昌平,河北,山东,江西4个省(市)10个地区对23所民办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时这8个武校中有4个已经垮了,有一个已由在校生5000多人降为现在的2000来人。后起的青岛市东方武校,起点很高,刚开始就招生1000多人,在全国影响很大,可是没多久就消失了。滕州是第三批全国武术之乡,滕州少林武校已由2600余人减至现在的200来人。全省原有318所武技,现仅剩近200所。这是几年前的调查数据,当时还有几所武校可以让人欣慰,如山东郓城宋江武校、山东莱州中华武校等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
对于我们的专业运动员来说,进入武校教学本应该是专业对口,发挥专长的地方,可目前的状况还有哪家武校需要招聘教练?原来的教师也只能去自谋出路。这也严重影响到了武术运动员就业。
3.2 大学的扩招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重新走进校门的武术运动员就业
运动员退役后重新走进校门是为了通过学习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为就业增加筹码。但此时由于扩招,大学精英教育已经转型为大众化教育,紧跟而来的自然就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我们重新走进校门的运动员自然难以幸免。而且我们有些运动员退役时年龄上已经稍大于同学年的其他同学,这对于运动员再就业时都是障碍。
3.3 教练员本身的文化素养较低影响到了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由于我国的举国训练体制多是实行三级训练体系,运动员从业余体校或少体校(相当于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阶段)就开始专业基础训练或专业训练,而这个年龄正是一个人人生中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开始形成的时候,教练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运动员家长的角色,因此教练员的素养高低对运动员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一个优秀的启蒙教练员不但要是一个优秀的教练员还要是一个优秀的教育家,只有这样我们的运动员才能真正成才。有研究表明,小学阶段儿童的智力发育完成了一生的80%。一些长大了有成就的人士都会有这一点认识,他们的成就的获得,很多是得益于小时候老师教给他们的良好习惯。
4 对策与建议
4.1 利用行政政策对运动员就业进行干预
行政干预政策是最有效的方式,因此,很多的运动员也寄希望于政策的支持。但行政政策也不是万能的方式,特别是随着工作岗位的专业化程度在提高,行政干预的力量正在下降。
4.2 加强群众武术的普及推广,拓宽武术运动员的就业面
北京奥运会之后,群众体育的开展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加大群众体育中武术的普及力度,抢占大众健身市场。不但有利于武术的推广提高,也有利于扩大运动员的就业渠道。和竞技武术相互支持,形成良性的循环。
4.3 克服退役后的惰性心理,积极地参与到各项训练
运动员由于长期的高强度专业训练,在退役后多有逃避训练的惰性。因此,运动员退役后应该注重发展多方面兴趣爱好,克服惰性心理,在训练中扩大自己的其他门类技术训练,为就业做多手准备。
4.4 运动员文化课程设置应突出重点,有目的性,充分考虑就业,积极投入到社会中,尽快的适应社会
由于运动员在学习时间上的紧迫性,所以运动员教材的选择就变得格外重要。在接受完必要的基础课程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到运动员就业的需要,精选内容进行教学,帮(下转第51页)(上接第42页)助运动员将来更好的走向社会,走向新的工作岗位。
摘要:竞技体育由于它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是运动员一辈子的职业。运动员总要遇到一生中的角色转型,也就是退役后的就业问题。当前社会上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竞技武术运动作为我国竞技体育中唯一的一个非奥运项目更有着它本身的特殊性。对于武术运动员这个特殊群体来说,二次就业也就成为了一次莫大的挑战。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专家访谈法和个案调查的研究方法,对影响武术运动员就业的原因进行思考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武术,运动员,退役,就业
参考文献
[1]严红.职业运动员文化教育现状浅析[J].湖北体育科技,2007(7):468-469.
[2]薛明陆,等.我国运动员再就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4(5):15-17.
[3]胡全柱.退役运动员社会排斥机制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8(4):345-347.
[4]张宜龙.论新时期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现状及途径[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4(2):70-73.
再就业对策 第9篇
一、资兴矿区下岗职工的特点
我们通过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等方法进行。问卷共发放500份, 回收问卷500份, 其中有效问卷500份, 回收率与有效率为100%。数量虽然不多, 但质量较高。问卷大部分在下岗职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发放, 少部分通过各种渠道分散发放。样本的男女比例为54:46;年龄段:40岁以下的占33%, 40—49岁的占42%, 50岁以上的占25%, 基本符合下岗职工的情况。我们注重了发放对象的可靠程度, 党员的比例比较高, 约占20%。对于文化程度, 由于资兴矿区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高中及中专层次的最多, 占45%, 初中及以下的占37%, 大专以上的占18%。原单位职务, 中层及以上干部占16%, 一般职工占72%, 专业技术人员占10%。访谈100多人, 以熟人或熟人介绍入户访谈为主, 访谈对象对我们有较高的信任度, 因此访谈内容比较深入和广泛, 获取的信息也更加真实。在访谈对象的选择上, 我们尽可能选择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层次的对象, 如原单位的负责人, 军转干部, 车间主任, 班组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在问卷的设计和访谈内容的选择上, 我们主要围绕下岗职工的就业状况、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进行设计安排, 并重点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 力图从这几个方面尽可能客观地描述出下岗职工的现实状况。据调查发现, 资兴矿区下岗职工除了具有全国整体下岗职工所共有的贫困特点、低素质特点之外, 还有其独特性。资兴矿区的产业结构较为单一, 矿区职工主要就业行业为军工、机械制造业, 因此由企业的性质造成了资兴矿区的下岗职工性别比男性多于女性。而且主要集中在年龄较大的群体中。另外, 困难家庭的高下岗率往往带有群体性特征。婚姻上的门当户对, 使得我国城市中夫妇双方均是产业工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加上年龄上的相近性, 以往值得称道的“双职工”家庭现在却成了夫妇双方均下岗。最后, 资兴人主动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相对较差, 相对于我国其他省份的下岗职工, 他们主动提升自己的意识较淡薄。
二、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再就业中的思想问题
1、再就业难
下岗职工再就业中的思想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是再就业难。当前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是各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四大目标。其中充分就业被排在首位, 足见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就业不充分, 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存在, 不仅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而且也影响社会的安定。我国前任总理朱
基认为扩大就业,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 就业是民生之本, 国家必须制定和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
2、平均主义思潮
平均主义思想观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它既是一种小农心理, 也可以说是一种在中国人口众多和资源稀缺条件下维持整个种群生存的客观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意识形态。平均主义在中国, 尤其是在资兴矿区还有不小的影响。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出来的国民, 经受了“大锅饭”的洗礼, 普遍存在这种平均主义的传统价值理念。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却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效率优先、效益至上的思想指引下, 昔日的强势群体如资兴矿区职工渐渐失去了生存的比较优势, 一些人从过去不相上下的同等地位滑向了弱势群体, 这是今天大多数下岗职工所不能接受的。
3、弱势身份
当前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大多认同他们贫困弱势群体的身份, 具有较强的贫困弱势群体归属感。这种现象的结果就是会导致弱势群体与社会的分离, 而不是与社会的融合。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看作贫困弱势群体的一员, 与社会上非贫困弱势群体区分开来, 这样就可能在其心理上拉开与社会的距离, 从而逐渐远离主流社会, 与主流社会断裂开来。因此, 下岗职工由于认同贫困弱势群体必然面临社会融合问题。
4、边缘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 人们渐渐形成了一个基本的价值观念, 即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不劳而获者往往失去了应有的人格与尊严。比如在一个以关系为核心的华人社会, 没有社区、邻里的交往, 将使他们的许多权益受损。加上社会排斥和自我排斥的双重压力, 城市下岗职工的人格极难得到自重和获得他人尊重。有学者就曾指出, 失业者享受保障金是一种权利享受, 将失业津贴称为失业救济是对失业下岗者人格的不尊重。
5、家庭地位变化
我们知道, 父亲下岗可影响儿子对父亲的态度, 而母亲对丈夫的评价的降低, 则更让儿子对父亲的能力产生怀疑。所以, 下岗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并不仅仅指的是生活水平的下降过程, 而是整个社会角色关系和家庭角色关系的变更过程。因此, 下岗者迫切希望通过再就业来挽回家庭中失去的地位, 但现实是这些下岗者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 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 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 收入较低且不稳定, 甚至“常有衣食之忧”, 渐渐对生活前途悲观, 心理压力越来越大。
三、解决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再就业中思想问题的对策
1、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一是要将再就业政策检查工作制度化, 建立督查制度, 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 定期搞好监督检查, 及时研究解决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以社区居民服务业为重点领域, 进一步细化, 完善扶持政策的落实。比如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界定和免税项目范围, 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的内容之外, 资兴矿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增列项目, 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这就为细化政策给出了空间。三是认真清理各种收费。各地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对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清理, 免收的行政性收费要明确项目, 实实在在落到实处。减收的费用应有量化标准, 严禁随意制定收费项目。
2、拓宽再就业渠道
资兴矿区下岗职工人数众多, 做好就业工作难度很大, 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 是保持资兴矿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当前各国的实践经验也证明, 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外向型经济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条成功之路。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大背景为更多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谋求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我国仍处于劳动力资源丰富、资金短缺、自然资源有限的发展阶段, 现阶段发挥比较优势建立起来的产业具有劳动密集型并且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特征。截至2009年末, 西北某城市非公有制企业已达8.4万户, 从业人员45万人。同时对于下岗人员来说, 他们多半年龄偏大, 文化程度偏低, 技术单一, 而纺织、服装、食品、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占用资金少, 吸纳劳动力多, 能为大量的下岗人员找到出路, 解决就业的作用明显。
3、开辟灵活就业的新领域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可以增加劳动力市场的弹性, 缓解就业压力。一般来说, 灵活就业分为高、低两个层次, 小时工、临时工、季节工等这些低层次的灵活就业形式便于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的下岗职工重新登上工作岗位。因此要端正下岗职工对灵活就业的认识, 扭转认为只有在资兴矿区和集体企业长期工作才是就业, 从解决就业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灵活就业的意义, 将发展灵活就业纳入政府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的考虑范围, 实现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再就业率的稳步攀升。
4、积极开展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领导、各级部门, 首先应充分重视下岗职工的思想状况, 把它当作一项重要任务, 列入工作议程。应健全对下岗职工的、尤其是党员的社区管理体制, 建立与下岗职工的沟通机制, 关心他们的生活, 尽量解决他们最困难的问题。适当时机出台对下岗职工尤其是老职工的扶助措施。其次建议有关部门应选择部分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再就业或就好业的下岗职工, 尤其是已经成功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 请他们现身说法, 为尚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讲述自己的成功经历。在具体方法上, 应组织下岗职工实地参观考察这些成功者的经营场所, 这样的效果很强, 能很好地激发起下岗职工致富的欲望, 让他们摆脱惰性, 弱势认同感的消极影响。
总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人的和谐,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帮助弱势者不再弱势, 整个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摘要:在市场经济下, 如果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安置, 下岗职工的思想问题就不会有大幅度的改善, 最终不仅会影响国家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为此从多方面集中分析资兴矿区下岗职工产生的思想问题的原因,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资兴矿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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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鑫:小康社会的就业模式选择[M].人民出版社, 2006.
[4]郭清:健康和谐之路——中国下岗职工社区健康保障研究[M].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6.
大学生就业现状与就业指导对策探讨 第10篇
1.“个体”的发展成为毕业生择业的首要标准
一般来说, 毕业生对职业的选择主要受其择业标准的影响。为了了解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择业标准, 我们设了几个题目。在“择业依据”的选择上, 选择“个人价值的发挥”的占62%居首位, 其次是“薪酬”, 占30%, 其次是单位所在地, 仅占13%。这说明在择业过程中, 毕业生比较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
2.“先就业再择业”的态度成了多数毕业生的首选
就业态度的变化, 能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人才市场上人才供给的情况。当前大学生在就业比较困难的情况下, “先就业再择业”的态度成了多数毕业生的首选, 在面临就业而专业又不对口时, 有96%的毕业生选择了学着适应。这一方面表示毕业生就业的心态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 另一方面对企业来说, 在引进大学毕业生后, 如何保留住人才成了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3. 绝大多数希望到大城市或相对富裕地区工作
根据我们对“首选就业地区”的调查, 选择苏南占82%, 愿意到东北地区和西部工作的仅占5%和12%。这说明毕业生的趋向都集中在的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城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能够给施展个人才能提供较多的空间。二是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能够提供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三是大城市尤其信息更新比较快, 在这些城市发展, 虽然压力稍大, 但毕竟专业起点相对要高一些, 不容易被社会淘汰。尽管大学生择业地点集中于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但择业地点的过度集中化, 必然导致大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的人才闲置和浪费, 增加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4. 对就业前景的态度不太乐观
通过调查, 有85%的学生认为现在的就业竞争过于激烈, 对于薪酬的要求, 76%的学生集中选择了“1500~2500”, 在我们的五个选项中这属于偏低水平。有32%的同学认为现在所学的专业对就业没有帮助, 就业的激烈竞争, 使得大学生普遍调低了心理预期, 对就业的信心度有所下降, 对专业的认同度也有下降。
5. 就业信息的获取不够
根据我们对“您希望学校为你提供哪类信息”的调查, 52%的毕业生选择了“面试技巧”, 其他依次为“自我定位”20%, “职业生涯规划”10%等。毕业生了解就业信息的手段依次是, “新闻媒体”40%, “学校”25%, “亲朋好友”10%。上述数字反映了部分高校的就业信息公布渠道的利用率还较低, 下一步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 同时及时更新内容。
二、大学生就业现状产生的原因
1. 自我定位不准确, 对工作期望值过高
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 毕业生尚未进入“大众化就业”的时代。不愿意到基层、艰苦岗位工作, 一些大学生往往不切实际地盲目与别人攀比, 简单地从“我想干什么”出发, 拼命去挤“独木桥”。
2. 大学生就业的自身“硬件”不硬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 要求用人单位和企业的员工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 还要求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忠诚的职业道德。而目前一些毕业生往往只是有着“优秀”的书本知识, 动手能力和工作技巧较差, 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团队精神、职业道德比较欠缺, 心理素质脆弱, 往往企业招录后需要进行再培训, 客观上增加了用人单位和企业的引进人才成本, 影响了大学生的就业。
3. 人才高消费现象普遍存在
有些用人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 本科大学生甚至大专生已经足够胜任的, 但其往往一味的给自己树“金字招牌”, 纷纷打出了诸如“非重点大学硕士生以上学历不要”等招牌, 严重浪费了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其次, 一些单位的用人机制明显滞后, 要么由于本身人才体制和激励机制的制约, 招聘不到急需的、“优质低价”的毕业生;要么因其用人的苛刻性、聘人的随意性等, 很难形成良性的留住人才机制。
4. 毕业生就业存在不公正现象
不公正主要体现在就业政策、选人机制、性别、人才消费等方面。利用社会关系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实现就业的现象屡见不鲜, 而对于缺乏社会背景的大学生却无法顺利就业, 且常常遭遇“碰壁”的尴尬;部分单位不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选人, 人情用人、任人唯亲的现象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对策建议
1.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改变培养模式, 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着力点, 增强毕业生参与社会的竞争力。
高校应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提高毕业生质量。研究社会对各种类型人才的需求, 确定自己的办学模式、办学层次、专业设置。教学内容须增加应用性、操作性、技能性课程, 要狠抓教学质量, 拓宽学生知识面,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必须改革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 适应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 做到人才的培养适应市场的需求。使毕业生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这也是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环节。
2. 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首先要帮助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调整自身的期望值。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提高其为国家服务的自觉性,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其次, 将《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课堂, 高校应构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为核心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完整体系。并构建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 将就业指导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
3. 加强大学生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 努力建设一批长期、稳固的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
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大学生可以利用寒暑假等课余时间到企业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和实践, 企业也可在基地实习的毕业生中选择合适的可用人才, 实现毕业生零培训上岗, 开始真正意义上的“预就业”。
4. 加强校企联合, 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协议, 实施“订单式教育”。
学校要同时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 加强学校与企业及社会的联系, 开放办学, 积极推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实施校企联合办学、校企联合办企业、校企联合开课程, 真正把专业办在企业的需求点上, 企业把学校作为其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把企业作为其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及社会服务基地。
5. 大力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开展走访企业、毕业校友, 加强“市场监测”, 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研究市场特别是民营企业市场的供需变化, 分析市场需求规律, 获取反馈信息, 为学校学科建设、专业调整、招生工作及制订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缩小与就业市场存在着的滞差。
6. 加强学校内部就业市场建设。
进一步完善、规范以学校为基础, 与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的“有形市场”, 即传统的就业市场。以每年举办1~2次大型综合性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为龙头, 以中小型、企业专场招聘会为补充, 形成一个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健全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的优势。
7. 开展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生涯规划。
在国外, 职业生涯规划从小学生就已经开始了。今后高校应该做好职业测评、职业规划设计等指导工作, 逐步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职业心理倾向测评体系, 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与服务。
摘要:当前, 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 择业渠道不够畅通, 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既有社会, 又有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高校应以市场为导向, 改革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的求职意识;政府应创造良好的就业竞争环境。只有这样, 才能逐步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问题。
高职院校就业调查与对策研究 第11篇
高职就业实证调查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壮大,有力地改变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层次和类别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高职教育也面临着一些值得关注的情况,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日益严峻的“就业难”问题(这里所說的就业难,不单指就业率,也包括就业质量)。究其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职业院校扩招,学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脱节,学生知识、能力与岗位需求存在距离,学生自身期望值过高,等等。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着力破解学生就业难题,是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普遍课题。
为积极应对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难题,深入了解学生面临的问题和困惑,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措施。本文对笔者所在学校——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1届毕业生的就业相关情况进行了无记名调查,内容涉及就业情况、就业影响因素、择业方向、就业心理、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等层面。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思考,就如何做好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调查情况与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当前,高职毕业生在就业观念、就业能力、就业心态、就业动机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提升,以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具体表现为:一种能力缺乏,两个现实偏离,三种心理缺失,四个观念误区。
1.一种能力缺乏:就业力不足
就业能力的缺失和不足,是影响高职生就业的决定性因素。调查结果显示,在就业过程中,43.55%的同学认为,缺乏社会经验和就业能力是其面对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许多学生在平时只注重应试的学习成绩、注重职业证书,忽视了综合职业素养,特别是在团队合作、人际沟通、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培养。很多学生具备了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职业技能,但是却不能顺利通过实习期,就是在综合能力和发展潜能方面,不能满足岗位需求。
2.两个现实偏离:就业指导工作的形式、内容与学生实际需求有差距
调查发现,学生对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总体上是比较认可的,88.8%的同学认为,目前的就业工作安排对其就业有帮助。但是,从具体的方式、内容看,学校的安排与学生的需求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
调查结果显示,从方式看,同学们接受过的就业指导形式为:职业生涯规划课程(86.04%)、就业相关讲座(59.04%)、小组就业指导(10.98%)、1对1的就业指导(5.03%)、其他指导(9.15%);但是,学生希望得到的就业指导形式为:1对1的就业指导(65.22%)、就业相关讲座(44.16%)、职业生涯规划课程(34.78%)、小组就业指导(25.86%)、其他指导(8.24%)。而从内容上看,学生接受过的就业指导内容的前三项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60%),简历制作、求职礼仪和面试技巧(48%),职业生涯规划与职后发展指导(46%);而学生希望得到的就业指导内容的前三项为:简历制作、求职礼仪和面试技巧(49%),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解读(43%),人际交往与沟通(43%)。
3.三种心理缺失:自卑、依赖性强、承受力弱
自卑心理是高职学生就业中的常见心理。调查结果显示,在影响高职毕业生就业的因素中,48.3%的同学认为学历是影响其是否就业的最主要因素。由于是专科学历,加上现今用人单位更看重高学历人才,使得学生在求职中屡屡遭拒、自信心受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不能勇于面对竞争,从而错过适合的岗位。同时,家庭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我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北京生源,家庭条件较为优越,且独生子女占相当大的比例,使得学生独立思考和生活的能力较弱,往往依赖于父母、亲戚和老师,不肯自己积极主动地去努力。而且在求职时只想一试成功,一旦遭受挫折就会一撅不振,不能很好调整自己的心态,陷入烦闷、苦恼、焦虑、失望的情绪之中不能自拔,而不能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迎接下一次的面试机会。
4.四个观念误区:盲目、功利、攀比、从众
伴随着就业体制改革中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制度的实施中,择业观念上存在偏差是高职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因素,突出表现为:一方面,部分学生对所学专业情况以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缺乏正确、清晰的定位,在就业时茫然失措;另一方面,过分看重经济收入、职业地位、工作环境等外在因素,求高、求稳、求好,且求职方向呈现明显的趋同现象。调查结果显示,仅有57%的同学在就业过程中明确未来就业的方向与目标,而学生在择业时最先考虑的前三位因素分别是薪酬与福利(82.26%)、个人的发展机会(66.13%)、专业对口度(27.42%)。盲从心理也是比较常见的心态,很容易接受心理暗示,跟随大多数人的选择。如金融系的学生在求职方向上,大多数学生都选择银行一项。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1.强化技能学习,重视基地订单,提高就业力
在当今这个竞争的年代,职业院校的学生在就业时,如何能与其他本科类院校的学生同场竞技,获得就业岗位中的“一勺羹”?职业院校的学生拼的就是自身的技能,拼的就是对岗位的熟悉度及其职业素养。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建立的财贸人才培养标准和机制,指导、督促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拿到学历证书后去求职时有别于普通本科毕业生职业任职资格“名片”。学院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对现代服务业岗位的资格标准,结合学生未来就业岗位任职能力需要,以专业核心能力为重点,规定每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获取的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根据服务业“基层领班人”的共性要求,把基层管理中用到的通用财贸技能作为通用技能,培养学生的“能财会商”职业技能,在全院统一开设一条街岗位体验;同时,各系部还设立相应岗位的模拟实训室,针对性培养学生对就业岗位的流程、性质的熟悉度,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实现“校岗直通”的一个必要条件。学院非常重视订单班及实习基地的建设,鼓励二级单位积极开拓市场,签署订单企业增加实习基地。
2.借助网络、科学规划,纠正两偏差
身处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网络已经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生存方式和思想观念;当代大学生更是伴随着高科技产品、信息网络化成长起来的,网络独具的去中心化、超时空、开放性、虚拟性、便捷性等特征,使其日益成为学生探求知识、了解知识的新平台。信息网络时代,学院的就业指导工作也要向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迈进,改进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工作的覆盖面。
就业信息网站在為学生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方面,一直以来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此,学院研究了网站的定位、功能,将互动和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通过开设在线答疑、一对一辅导等栏目,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针对高职学生年级层次特点,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服务。比如,针对毕业生同学,一般是供需信息、就业政策、面试技巧、就业资讯、双选会、就业基地专栏等;针对非毕业生,一般是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优秀毕业生风采、职业测评、就业前景介绍等。目前,正在建立网络就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存储毕业生资料、用人单位资料、单位需求、签约情况等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就业状况,制定相应就业指导政策。
3.利用新媒介、搭建新平台,弥补三缺失
顶岗实习是学院毕业班学生要修完的最后一门课。学院通过订单班、实习基地,重点推荐和自谋岗位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完成最后一门课,同时学生也能够提前适应岗位,为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实习,对学生的管理就存在很大的难度,尤其这个阶段的学生更需要关心、鼓励、指导。因此,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介,为师生搭建畅通的网络沟通平台。
当前,以Web2.0、P2P、微博客等网络新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新媒介:QQ、飞信、微博客、校内网、公共邮箱等载体,给高职院校特殊的就业工作内容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手段,能够及时高效地传递发布就业信息、就业相关公告、就业资讯等,但各载体有其特点和功能优势,在就业工作中也发挥着不尽相同的作用。如公共邮箱的定位主要是“资料共享平台”,通过公共邮箱上传下载就业文件,收取学生简历等;QQ与飞信的定位主要是“沟通平台”,能够进行在线咨询、议题讨论,可以通过聊天的方式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心理咨询辅导,还可以通过与往届毕业生的交流及时获取就业信息等;微博客的定位主要是“教育引导平台”,应充分利用其包括视频在内的多媒体形式,进行生动多样的思想引导、就业政策解读、情感交流、平等对话,以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校内网的定位主要是“交流互动平台”,通过营造一个自由平等的空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4.全程个性相结合、宣传身教做示范,避免四误区
为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学院首先转换观念、重新定位。从工作目标而言,要改变过去片面重视就业率、关注学生是否找到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程式就业指导理念。从工作方法而言,就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类别、不同个体学生的思想特点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个性化的指导。并邀请优秀的校友进课堂,通过“话人生”、“聊家常”等方式为学生做示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在全程式指导方面,学校制定了以“职业启蒙-学业规划-素养提升-择业指导”为主线的工作模式:大一时,侧重通过“入学第一课”“自我职业测评”“理想与成才”主题班会形式,让学生在了解所学学科、专业情况和分析自身兴趣、特长、性格等基础上,确立职业发展方向和职业奋斗目标;大二时,侧重通过指导学生开办“职业生涯规划社团”“创业俱乐部”,举办或参与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大三时,侧重就业服务和咨询工作,包括形势分析、政策讲解、信息服务、择业技巧传授、联系推荐就业岗位等,做好择业创业指导。同时,结合个性指导,为学生制定“面对面咨询服务”“一生一策”等工作方法。即以专家、企业专业人士、心理咨询师等为主体,通过当面问答、互动交流,解决学生在就业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关注学生的个体特点和需求,尽可能地为每个同学进行就业目标定位、应聘求职指导、心理疏导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毕业生,特别是优秀校友的奋斗历程、社会阅历、人生体验等,是对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最生动形象的内容,对在校学生的择业观和职业生涯规划具有鲜活的教育示范作用。邀请优秀校友进课堂,校友拥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宝贵的社会经验,能有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让学生正确了解自我与社会,进行客观的就业定位,并通过交谈缓解就业的心理压力,从而帮助学生进行科学的职业规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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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志龙.如何让高校就业网“活”起来[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14).
中职生就业对策思考 第12篇
一、中职生就业难在何处
现行中职生就业的特点是由过去的统一分配改为面向市场、自主择业。在这个大环境下, 中职生就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中职生对就业的思想准备不够
中职生对现行的就业概念不清楚, 对什么算是就业认识不全面。虽然从一入学就知道毕业后要自主择业, 国家不包分配, 但是一直没有认真考虑过。事到临头, 显得束手无措, 有些学生把就业看成是学校和家长的事, 自己成了消极等待的看客。
2. 有些学校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得不理想
单纯从毕业生就业会对接下来的招生有直接影响的角度介入毕业生就业工作, 结果是片面追求就业率, 忽视就业质量, 给学生就业带来一些遗留问题, 对就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学校出于对学生关心和对社会负责的角度, 在介入学生就业过程中急于求成, 不是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 帮助学生就业, 而是代替学生找工作, 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3. 缺少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和指导机构
在就业市场化的条件下, 学生需要由专人和专门机构向其提供信息、分析信息、解答问题、选择岗位等帮助和指导, 这是解决中职生就业问题的根本。
4. 缺少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方面劳务中介市场混乱, 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层次参差不齐, 代理学生就业中介效果不理想。形成的中介协议也缺少法律效力, 劳资双方出现争议时, 学生投诉无门。另一方面毕业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场所, 劳资双方的行为都带有盲目性, 导致一些毕业学生错过机遇, 影响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如何解决中职生就业问题
1. 解决中职生就业问题, 要从解决学生和家长对就业的认识入手, 这是解决中职生就业问题的基础
首先要解决对就业概念的认识问题, 就业首先是一种社会行为, 衡量是否就业的标准有两条, 一是从事社会劳动, 二是由此获得经济收入, 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就应该算是就业。具体说来, 被国营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录用是就业, 进入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也是就业;到外资或私营企业打工是就业, 自谋职业当个体老板也是就业;几个人合伙做生意是就业, 从事家庭手工业劳动也是就业按照这个理解, 现在的中职生与原来的统招生相比, 就业的范围不是小了, 而是大了;就业的机会不是少了, 而是多了;就业的形式也变得灵活多样了。其次, 要解决对就业时限的认识问题, 由于现在的中职生就业是一个随机的过程,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 中职生就业不应以毕业为界论成败, 而应该允许学生超前或滞后一段时间。
2. 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就业教育
就业教育属教育范畴, 教育时间应从学生入校开始到毕业, 因此应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 就业观的教育。让学生弄清楚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什么叫就业, 中职生就业去向在哪里, 影响就业的因素有哪些。并逐步学会观察分析就业形势, 形成自己的就业观。第二, 就业能力教育。通过教育使学生知道, 就业需要有能力。使学生明白积累能力就是积累就业资本, 掌握能力就是掌握就业主动权, 有能力才能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择业。第三, 就业技巧教育。这是就业教育的最后阶段, 主要向学生介绍求职就业过程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内容包括:就业信息的筛选和使用, 如何把握就业机遇, 如何从容面对就业面试, 以及如何识别求职陷阱等。另外, 还要教育学生勇于面对初次就业失败, 总结教训, 坚定求职信念。
3. 建立就业指导机构, 实施就业指导
鉴于我国目前新体制条件下中职生就业的现状, 有必要建立一套就业指导机构, 任务是指导学生就业。这个机构应由国家劳动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授权, 由学校负责指定专门人员实施, 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协助。这项工作应该从学生入校开始直至学生毕业甚至以后一段时间。具体内容可分为四个步骤: (1) 资料积累阶段。在这一阶段学校首先要对学生的心理素质、个人兴趣、个性特征、个人潜能等方面资料通过测验等方式进行收集整理。同时将学生的健康状况、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背景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资料一并装入学生资料夹, 作为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的基本依据。 (2) 就业信息服务阶段。学校要尽可能收集各种就业信息, 定期对学生公布, 并适当进行分析, 这是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 (3) 咨询阶段。根据学生的就业资料和掌握的信息接受学生的咨询, 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分析就业信息, 选择具体就业去向。 (4) 就业安置阶段。这是就业指导的最后一步, 具体内容是学校的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帮助学生最后确定应聘企业和岗位, 准备有关资料, 组织供需双方见面, 对招聘协议进行磋商, 对有争议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形成文字材料, 劳资双方签字并进行必要公证, 办理有关手续。对毕业时就业不成功的学生保留有关资料、就业意向和联系方式, 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与学校就业指导机构保持联系。
就业指导机构也可以由劳动主管部门负责组建, 向有关院校派驻工作人员, 争取其他兄弟院校协助工作。也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 由劳动主管部门、院校和大型工业集团、公司联合组建就业指导机构, 在院校设立办公室, 实施就业指导工作。
4. 发挥劳动部门职能作用, 规范学生就业市场, 建立学生就业主渠道, 理顺学生就业程序
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混乱主要表现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层次不一, 责任不明确, 中介收费没有统一标准, 出现就业争议没有协调、仲裁机构或部门受理。规范学生就业市场就应该发挥劳动部门的职能作用, 会同工商部门通过评估考核, 对具有一定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 在营业范围内增加学生就业中介内容, 明确就业中介机构责任范围, 统一学生就业中介收费标准, 经就业中介机构中介达成的就业协议, 劳资双方发生就业争议时, 由就业中介机构负责调节, 调解无效, 交有关部门仲裁。
学生就业主渠道目前来看主要有两条, 一是以上述就业中介机构为组织者, 负责劳资双方信息交流, 意向沟通、提供场所、组织洽谈, 达成协议。这是目前可行的主渠道。二是以学生就业指导机构为组织者的渠道, 这条渠道的工作效率和可靠程度, 可能优于第一条渠道, 但作为这条主渠道的组织者就业指导机构还有待于建立和完善。
市场化的中职生就业程序, 大体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供需双方信息交流。 (2) 通过中介机构或就业指导机构进一步交换意见, 提出直接洽谈意向。 (3) 由中介机构或就业指导机构准备资料, 提供场所, 组织洽谈, 达成共识, 签订协议。 (4) 协议公证或到劳动部门备案。 (5) 办理相关手续。
中职生就业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 处理得好, 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有利于企业调整劳动力结构, 提高劳动力素质,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得不好, 不仅会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影响企业劳动力结构, 还会影响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今后的生源乃至生存, 由此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笔者相信,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中职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摘要:中职生就业有诸多难处。首先应该从解决就业认识入手, 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其次要建立就业指导机构, 对学生实施就业指导;再次要发挥劳动部门职能作用, 规范学生就业市场, 建立学生就业主渠道, 理顺学生就业程序。这样不仅有利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生存发展, 还能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 调整劳动力结构,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