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期刊(精选5篇)
中央和地方期刊 第1篇
一、合并纳税政策情况
1994年2月8日,国家为了支持企业集团发展,增强企业集团凝聚力,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即合并纳税政策。该政策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第一批试点企业集团55家,到最后取消为106家),其核心企业对紧密层企业资产控股100%的,可由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合并纳税。各成员之间的利润和亏损可以相互弥补,弥补后如有盈利再对盈利部分交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在当时对支持企业集团发展确实起到了重大作用,尤其是在减轻企业集团改制的税收负担方面。然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集团把越来越多的优良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以获取最大的业绩回报,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集团合并纳税的要求不能参与集团合并纳税,导致企业集团能够享受合并纳税政策带来的利益越来越少。
二、合并纳税政策取消后存在的问题
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在2008年下半年起中国经济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家为保证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推出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其中增值税转型政策就是之一。增值税是共享税种,中央财政占75%,地方财政占25%,由于增值税的转型,势必会严重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同时由于企业集团中的很多母公司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之前实行合并纳税,使得发达城市受益于“总部经济”。而处于偏远地区的政府却不能因为企业集团在该地区建工厂、设子公司而增加财政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平衡地方财政收入,合并纳税政策也就理所当然的被取消了。合并纳税政策取消后,原来合并后不交或交得很少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各成员子公司开始大量交纳企业所得税,中央财政按照60%的比例分享各成员企业的所得税,而地方财政由原来没有或征得很少的企业所得税变成可以按照40%的比例分享各成员企业的所得税。
三、中央、地方和企业的利益关系平衡
合并纳税政策取消后,中央、地方和企业的利益问题如何平衡,笔者认为只有理清中央、地方和企业三者之间的角色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中央的角色
1.在财政政策上继续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集团办社会的包袱还没有最终卸掉,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小社会的稳定,不得不为一些从事社会职能的部门继续输血。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中央应该考虑到企业集团的具体困难,继续出台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一是适当考虑所得税返还。由于合并纳税政策的取消,企业集团内的各个独立的子公司都要独立交纳所得税,中央可以根据各个企业集团的具体困难,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集团核心企业上缴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成部分按一定方式返还给企业集团,用于后勤服务单位的补偿和改制。二是允许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过企业集团向后勤服务单位支付的服务费税前列支,同时对后勤服务单位取得的服务费在一定时期内免征营业税,以支持后勤服务单位发展壮大。三是延长各项支持企业改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快要到期的契税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等。四是对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项目所需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贴息贷款的财政补贴。
2.在资本市场上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企业集团要发展壮大,通过资本市场发展是最有效的方式。中央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非金融企业等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融资创新。二是支持企业集团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优先企业集团内核心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企业集团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
3.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上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中央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对符合标准的企业集团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给予适当奖励或减免国有资本收益。
(二)地方政府的角色
1.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要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投资环境。地方政府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时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的发展降低运输成本。二是加强电力、石油等能源的充足供给。
2.取消各种地方性税费的征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在除国家法定税费外,尽量取消已开征的各种税费和基金,为不同地区的企业间的竞争营造公平的环境。
3.支持企业集团改制,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当地的知名度有时在衡量上取决于当地是否有著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壮大也离不开当地肥沃的土壤。地方政府在培养具有大型企业集团时要做到:一是支持企业改制。由于历史原因,某些大型企业集团目前仍旧肩负着社会职能。企业要发展,必须卸掉包袱,轻装上阵。地方政府只有从根本上支持企业集团改制,而不能推脱责任,才能促使地方经济和企业集团又好又快发展。二是需要有长远的发展观。一个地方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做到将有限的资源为本地区带来最大的收益,是各级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以建立资源为起点的一系列的深加工产业链,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资源优势,为本地经济造福。而大型企业集团由于拥有强大的技术优势和研发队伍以及处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在当地沿着产业链建立一系列的工厂,发挥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三)企业集团的角色
这三者之间的角色,企业的角色是核心和根本。
1.加强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优势。世界的发展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企业集团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集团不仅要迅速的整合集团内部的科技资源,而且也要从外部获得技术发展的动力。在内部可以以企业集团的名义成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从各个工作岗位抽调专门人才从事研究开发。在外部可以和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签订研发协议,加快最新技术的消化和吸收。
2.积极推进企业改制。企业集团的发展正如社会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发展的道路上难免会有棘手的问题,对待这些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一定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下定决心去解决,而不能采取推之放之的方式,否则企业只能错过发展的最佳时期。
3.制定符合企业集团发展的长远发展战略。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很重要,它正如人的理想和目标,没有它的指引,企业的发展就像无头苍蝇一样。然而战略目标的制定一定要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要从国家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出发,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提出一些过高过大的战略目标。企业集团要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该做的一定要做,并且要大刀阔斧的做,不该做的说什么都不能做。同时在集团内部宣传该目标战略,使其员工都能够了解、支持并且能够为这一战略目标而奋斗。
中央和地方期刊 第2篇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2年3月5日来源:新华社
一、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10年(下同)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1306.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增长20.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2806.1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564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6.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514.19亿元,增长3.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增长23.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支出总量为59306.1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预算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地方本级收入52433.86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92333.82亿元,增长26.6%。地方财政支出92415.48亿元,增长25.1%,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94333.8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
2011年中央预算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较好,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5446亿元。超收收入使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5446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44亿元,增加教育支出30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76亿元,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0亿元,增加公路建设、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油价补贴支出621
亿元,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207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8亿元,留待下经预算安排使用。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27.5%。科学技术支出203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1.6%。医疗卫生支出1747.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23.9%。住房保障支出1720.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1%,增长52.8%。农林水事务支出478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23.3%。节能环保支出1623.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2.5%。交通运输支出3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增长26.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90.62亿元,完成预算的78.8%,下降2.4%。国防支出583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2.6%。公共安全支出169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4.9%。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23.4%。
汇总各项支出,2011年全国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8108亿元,增长30.3%;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5629亿元。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29342亿元,增长2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1359.63亿元,增长12.4%;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9642.43亿元,增长16.8%。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25.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下降1.6%。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103.49亿元,完成预算的85.8%,增长2.9%。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8233.7亿元,增长1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166.2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7485.56亿元,增长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931.99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65.02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36.9%。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9.54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42%。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促进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27个省份的1080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范围。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促进服务业发展。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制度。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在全国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支持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实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税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出台车船税法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修改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资产评估立法等工作。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对“三农”、医改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深化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二、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经济形势
2012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二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12年,全国财政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做好未完工项目建设的同时,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缓解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大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六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收入5592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下同)增长9%;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合计可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62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64120亿元,增长13.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519亿元,增长12.1%;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11年预算持平。收支总
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82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57680亿元,增长10%,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02781亿元;中央代地方发债250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5281亿元,增长13.9%。发行地方债比上年增加500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113600亿元,增长9.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630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24300亿元,增长14.1%。收支差额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上年减少5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5%左右。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指标拟安排如下:国内增值税20250亿元,增长10.8%;国内消费税7700亿元,增长11%;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7528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11120亿元,增长11%;个人所得税3400亿元,下降6.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9950亿元,增长8.1%;非税收入2826亿元,增长5.6%。
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教育支出3781.32亿元,增长16.4%。科学技术支出2285.46亿元,增长1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84亿元,增长18.7%。医疗卫生支出2035.05亿元,增长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0.73亿元,增长21.9%。住房保障支出2117.55亿元,增长23.1%。农林水事务支出5491.45亿元,增长14.8%。节能环保支出1769.1亿元,增长9%。交通运输支出3565.93亿元,增长8.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77.26亿元,增长6.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974.19亿元,增长9.4%。国防支出6503.11亿元,增长11.4%。公共安全支出1826.64亿元,增长7.7%。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返还5188.55亿元,增长2.2%;一般性转移支付22526.19亿元,增长23.1%;专项转移支付17386.26亿元,增长5.2%。
汇总各项支出,201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增长19.8%;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
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5124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2286.6亿元,增长17.9%。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4026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35亿元,下降4.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807.6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807.66亿元,增长22.7%。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1806.41亿元,下降16.8%。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116.7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116.74亿元,下降11.7%。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6.76亿元,下降1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14.0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5614.07亿元,下降10.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4亿元,增长10.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5.07亿元,增长13.7%。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2.4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2.49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46.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277.5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7.56亿元。
汇总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
三、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三)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中央和地方期刊 第3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谈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财政制度设计涵盖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诸多关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众多方面。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一直在努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一方面,从认识上讲,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这方面普遍有重要论述。一个颇具代表性的例子是,1954年1月25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的邓小平同志,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作报告时强调,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小平同志说,“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会涉及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大道理与小道理必须弄清楚。全体和局部缺一不可,全体是由局部组成的,如果只有全体,没有局部,则全体也就不称其为全体了。另一方面,全体和局部、中央和地方、集中统一和因地制宜,以什么为主导呢?如果把局部、地方、因地制宜作主导,那就要犯原则错误。一定要以中央、全体、集中统一作主导。因此,在中央工作的同志要经常照顾局部和地方,要因地制宜,注意到地方工作有什么困难”。
另一方面,从实践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经历了数次调整,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再到“分税制”,做出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既有效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切实保障了地方的自我发展能力,并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世事变动不居,没有终古不移的优势,财政制度也不能例外。随着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日新月异,我国发展改革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总能从“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上觅得原因。
而且,就财政制度自身来看,在宏观形势和发展阶段加速转变的大背景下,现行财税体制的制度优势正在消减。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谈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时:“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持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抓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二、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亟待匹配
新世纪以来,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方面。这集中表现为一个“冲动”、一个“错配”。
先说“冲动”。2003年之后,我国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上升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倾向很明显。这背后,是政绩和利润的双重冲动。
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颇具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打出了一套成效显著的“组合拳”。事实证明,在此后的一个时期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与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密不可分。
不过,我们一方面应当看到调控手段的功效,另一方面也应从更深层面和更高视角,考察投资冲动背后的财税体制原因。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1994年“分税制”开始实施当年,中央财政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就从1993年的22%提高到55.7%,此后多年一直稳定在50%左右。而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占比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从1994年的30.3%下降到2004年的27.7%。
而这也直接导致了“错配”——中央和地方的财力与事权分配不对称问题逐渐凸显。在地方财力被层层集中、中央财政收入比重较快提高的同时,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却呈现扩大化趋势。地方政府不仅要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有时还须承担义务教育等本应由中央财政承担的责任。专项配套资金、法定支出、政策性增资等“上级出政策、下级掏票子”的现象也客观上存在,这都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支出压力。
“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承担,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同时,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地方承担了一些不适合承担的事务,而中央不得不通过设立大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地方给予补助。这种格局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现象,而且容易造成中央部门通过资金安排不适当干预地方事权,影响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还会造成地方承担中央事权与地方的积极性不一致,导致执政行为不当,影响市场统一、公正”。楼继伟部长对此问题的分析非常深刻。
当“冲动”与“错配”在实际中“双碰头”,便产生了一系列不科学现象:为满足支出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扩大财源。在我国增值税比重过高的税制安排下,扩大投资几乎成为财政增收的“第一选择”。投资规模被各地区投资冲动不断推高,争项目、抢投资愈发普遍。更重要的是,增值税比重偏高、所得税比重偏低,直接导致各地重投资规模扩张,轻投资效率提高,进而出现了许多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并陆续产生了大量过剩产能。
三、科学厘定责任,理顺收入划分
科学处理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关系,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陈共教授在《财政学》一书中指出:“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纵向关系上,预算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整合全国资源,发挥一个大国的优势,同时又必须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权力,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加快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endprint
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上下将围绕消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深化改革。从财税体制改革看,一级政权,有一级合理事权,呼应一级合理财权,配置一级合理税基。这意味着,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正在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有利于缓解中央和地方及地区之间的财力不平衡问题,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财力保障。客观地讲,以财税体制改革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需要顶层设计和全局眼光。这其中,有两个关键环节:
其一,厘定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要紧盯一个“明”字——要按照公共性、市场化和引导性原则,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的职能和权限,明确政府支出范围。根据支出受益范围等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首先,中央事权需要适度加强——将事关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需要明晰——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再者,区域性公共服务要明确为地方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放给地方,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要。此外,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要调整——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其二,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要突出一个“顺”字——“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一方面,要根据税种属性特点,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等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另一方面,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中央和地方期刊 第4篇
一、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的概况
开展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工作, 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来规范各方的行为。2009年6月, 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确立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 并在评价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评价成果应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全面推行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
近年来, 财政部和中央各部门在绩效评价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财政部各司局出台了多部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为统一规范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005年, 财政部预算司印发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试行) 》。相应的, 其他司局也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分行业、分部门的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如教科文司修订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行政政法司出台了《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试行) 》、农业司出台了《中央级农口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经建司出台了《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 》、《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试行) 》和《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一些中央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如中国地震局制定了《中国地震局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 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中央级农口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 》;三是部分试点部门针对试点项目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对项目绩效评价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 如农业部对“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和“科技入户工程”两个试点项目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案, 进行了全面绩效考评。
2003年以来,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和探索。广东、湖北、江苏、浙江、北京等省市的财政部门先后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管理机构, 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一些省市还在县一级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考评试点。特别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出后, 各省市纷纷响应,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推行。广东省财政厅从2003年开始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是国内最早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省份之一, 在出台《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作为总体指导文件的基础上, 又颁布了绩效内部协调工作制度、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试行办法、自评报告复合程序、自评结果审核标准等一系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规范。在恩施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 湖北省财政厅于2005年出台了《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对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设立以及绩效考评咨询工作机制的建立做了明确规定, 在《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中, 还把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作为省对市、县激励性转移支付考核的重要依据。2005年10月, 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试行) 》,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 财政厅又先后制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对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指标和标准、组织方式与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应用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 在厅内部建立绩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 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二、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 关于绩效评价的方法
不同层次的绩效评价, 由于评价主体不同, 其方式方法会有所不同;同一层次的绩效评价, 由于绩效考评对象的不同而出现方式方法的差异;同一个项目也会由于考评的目的不同而采用不一样的考评方法。根据适用范围, 绩效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 在能够对财政支出的成本和效益进行计量的前提下, 可以通过效益与一定标准的比较展开评价, 这类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收益为优。该方法主要适用于项目层次的绩效评价, 但一般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支出项目不宜采用。因素分析法。是将影响财政支出和效益的各项因素罗列出来, 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 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 分析其效益差异的成因及改进方向。综合评价法。即在多种指标计算的基础上, 根据一定权数计算出一个综合评价值, 根据综合评价值对支出项目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法是我国目前使用最多的方法, 但是在指标选择、标准确定及权数计算等方面较复杂, 操作难度较大。
第二, 在不易取得或计量财政支出效益的情况下, 绩效评价可以从投入的角度进行, 或采取一些非公式化的方法。1.最低成本法, 也称最低投入法。是指通过对效益确定但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 成本者最低为最优。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领域支出的绩效评价。2.公众评判法。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项目, 可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该方法具有民主性、公开性的特点, 适用于财政投资兴建的公共设施等项目的评价。
近年来, 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考评方法的实践上做了大量的探索, 试点项目在考评方法上分别采取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专家意见法, 定量化指标数据采取与标准值比较的方法来确定, 定性化指标数据采取专家问卷调查, 按照等级打分, 实现定性指标的定量化。特别是在定量考评中, 探索采用二次计分法和功效系数法相结合、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考评模型相结合, 保证了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 关于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的设计方面,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 其中, 共性指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等。考虑到各省市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 《办法》只定位于宏观层面, 而并没有给出可以量化的考评指标。广东省在具体实践中, 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包括基本 (共性) 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 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 (国际) 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广泛应用在综合性绩效评价以及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 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 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 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财政支出具体设定目标来设置 (选定) 特定的指标。其中绩效指标按照使用的财政经费, 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九大类。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 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湖北省按照财政支出的基本分类和考评对象的不同, 将考评体系的主体构成设计为基本指标、专用指标和定性指标三个部分, 具体由政策性指标、结构性指标、收入型指标、运行绩效指标, 资产管理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七个部分组成。
对于各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目前使用最多的是专家直观判断方法, 即请一定数量的专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 对绩效评价体系的各级指标, 根据其重要程度打分, 再采用数字平均法对分值进行归一化处理, 即得到各指标的权重。这种方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家的知识、经验及其偏好, 主观性偏大。湖北省在绩效评价指标的应用上, 尝试了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数, 其中, 定量指标权重为80%, 定性指标权重为2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运用基本指标产生初步结论, 运用专用指标产生基本评价结论, 运用评议指标产生综合评价结论。在评价结果类型的划分上, 以评价得分为依据, 将评价结果划分为优 (A) 、良 (B) 、中 (C) 、差 (D) 四等。
(三) 关于绩效评价的内容和对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 (单位) 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而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 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在评价范围的确定问题上, 广东省探索建立了自评、重点评价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从2005年开始, 广东省全面铺开了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绩效评价工作和财政部门对重大项目的综合评价工作。每个部门预算单位对500万元以上项目或跨年度项目进行自评, 向财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 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复核审查和抽查。对重大项目,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工作经过布置培训、自评、初审、专家复审、反馈意见、抽样复核、重点评价、下达结论、内部通报等九个阶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 形成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和外部评价、外部监督两个层次相结合的评价监管体系, 各单位逐步树立了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 更加关注资金使用效果, 请款用款更加慎重和规范。
(四) 关于绩效评价的结果及其应用
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 是开展考评工作的核心和归宿。“财政部门和部门 (单位) 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 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部门 (单位) , 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从而使评价结果切实起到促进财政资金分配科学化, 提高财政支出效果的作用。然而, 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是, 预算单位对于评价结果运用, 缺乏清晰的思路。2005年, 广东省财政厅开始积极探索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完善考评结果向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 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检查的制度;同时,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政绩水平的主要指标。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还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这种信息发布制度将有利于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 维护纳税人对公共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促进预算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实践的主要经验
在中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同时, 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 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地在财政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组织实施、评价对象选择、评价范围界定、评价指标设定、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 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绩效评价理念的普及和绩效评价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 选择合适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考评方法是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绩效考评办法的选择直接影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同一类项目, 甚至同一个项目由于考评方法不同, 其绩效考评结果也有可能出现较大差异。由于我国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绩效评价应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及考评的目的, 选择合适的绩效考评方法。但是, 没有哪一种方法能够独立而有效地实现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各种绩效评价方法在具备其特有优势的同时, 也会存在某些不足。在明确考评目的的情况下, 绩效评价应根据评价主体和绩效考评对象的特点, 选择合适的绩效评价方法, 得出科学的绩效考评结论。
(二) 建立科学的财政支出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统一与专门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设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就是形成一套完整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库, 这种指标库的形成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探索和研究, 更依赖于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健全。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层次, 在财政支出分类的基础上, 可分别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库。从指标的适用性角度考虑, 各类指标均可划分为通用指标、专用指标、补充指标和评议指标四种类型。并且根据指标的性质不同, 可以将各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三) 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是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的有效措施。一方面提高了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通过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 让部门切实地感受评价结果对其今后支出的影响, 逐步建立有效果的新型预算管理机制。在部门预算管理中, 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建立奖惩制度, 对绩效显著的项目给予鼓励, 对绩效良好的项目在同类项目中优先安排, 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视情况暂停、撤销或减少专项资金。
摘要:文章通过介绍和分析当前中央和地方财政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 总结其成功经验, 以期对我国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提供现实参考。
关键词: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EB/OL) . (2009-07-10) .http://www.mof.gov.cn/bennyzhu_jiangxi/lanmudaohang/zhengcefagui/200907/t20090710_181434.html.
[2]财政部预算司编著.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绩效预算和绩效支出评价 (M) .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7.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 第5篇
江西山江湖开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鸿表示:“三峡工程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江湖格局’。”这种改变,不仅是三峡蓄水后江水倒灌鄱阳湖的场面已很罕见,还有着生态方面的恶化。随着旱情的影响,江西省多年的鄱阳湖“筑坝之梦”被重新唤起发,抢水大战一触即发。江湖博弈,其实是多年来中央地方资源利益的矛盾冲突的一个缩影。[新闻:三峡被指改变“江湖格局” 鄱阳湖拟建大坝拦水
鄱阳湖建大坝,太湖洪泽湖们蠢蠢欲动?
各省都建地方性大坝,长江伤不起啊伤不起
江湖pk战,对擂的不仅仅是三峡和地方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早已开始
博弈应该求的是双赢而不是双输
中央和地方目标一致,中央的控制力,地方的忠诚度缺一不可
鄱阳湖建大坝,太湖洪泽湖们蠢蠢欲动? ——各省都建地方性大坝,长江伤不起啊伤不起
事实上,不仅江西,湖南也加入了这场“抢水大战”。2010年12月6日,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宣布进入全面建设阶段,6年后,一座大坝将把湘江拦腰斩断。部分省份的“抢水大战”影响到了更多下游省份的水资源利益,湖北、安徽、江苏、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下游省份,都对新一轮的筑坝运动颇为担忧。
鄱阳湖建大坝,湖水拦在自己地盘里
江西鄱阳湖湖中有一座1800平方米的小岛“落星墩”,王安石、黄庭坚、朱熹等名流曾伫立其上,观水天一色。而今,落星墩下的湖水已变成无边的大草原,数百丈外,才是轮船搁浅的湖滩。而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也同时遭遇大旱,“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已经变成辽阔的草地。为抵消这种改变,江西准备在湖口建起2800米长的大坝,把湖水拦在自己的地盘里。
会给长江下游带去更加严重的干旱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教授芮孝芳说,目前长江中下游的干旱主要原因还在于天气,旱情严重的省份降水普遍比往年同期要少五成甚至更多,严重破坏了水的自然循环系统,这才造成江湖水位大幅降。“如果说三峡大坝对目前的干旱有影响,那么鄱阳湖建水利枢纽拦截水流,会给长江下游带去更加严重的干旱。”芮孝芳说,这是江西省在“以三峡的方式对抗三峡”。
各地若跟风仿效筑坝抢水,长江将变成水沟
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教授李建华认为,江西的做法同样是违背自然规律,人为干预水系生态的做法,是在用“三峡的手段”试图抵消三峡对鄱阳湖造成的负面影响。而来自国际生态领域的专家则担心,鄱阳湖筑坝会使长江中下游的水问题更加严重。“随着长江流域干支流各地抢水的加剧,今后武汉、南京壮阔的江面也许会变成一条水沟。”
江湖pk战,对擂的不仅仅是三峡和地方
——中央和地方有关资源利益的博弈早已开始
2008年1月,鄱阳湖都昌水文站水位创历史最低纪录。江西认为“由于三峡大坝的拦截,长江水位低于鄱阳湖水位,湖水大量外泄”,而三峡总公司方面则回应称江西的指责“没有道理”。这一争论后来上报到国家能源局,延至今日依然无解。其实,这场争论不过是长久以来中央和地方资源利益博弈的例证之一。
财政“分灶吃饭”,投资谁也离不了谁
在目前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获得的税收份额是很小的。按现行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不允许财政赤字,也不允许直接发债融资。以往做法是通过项目发债和特批发债解决部分资金缺口,但这需中央政府的政策绿灯。所以,要解决地方18万亿投资计划,还要看中央政策的力度有多大,口子有多大。“这是一场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中央4万亿投资中,也需要地方政府投资跟进和配套,谁也离不了谁。”
房价不是说降就能降,卖地冲动谁来解
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博弈的双方并非开发商与购房者,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制度的设计缺陷,使得地方政府实际上集土地供给者、监管者、经营者于一身,直接导致地方政府拥有最核心的‘卖地’冲动。”中央要求遏制、控制房价,地方政府选择的却是降低增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自己一个最可实现的目标、一个避免被问责的安全空间。一旦政策出现反复或松动,会使既有的调控成果消失殆尽,还会加大再调控实施难度。电力改革越改越“荒”,各谋其利
尽管这8年中每一次“电荒”成因有所不同,但有一个主导因素是至始至终存在着,这便是“电煤之争”。在电煤之争的背后,表层上反映的是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利益博弈,在深层上折射出的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争衡:大多数煤炭企业分布在地方,煤炭资源80%以上已被地方拥有。与之相反,大部分发电企业都在五大发电集团旗下,隶属国资委领导„„
利益博弈伤害了公众对政策推行的信心
利益集团化、利益部门化、利益地方化,使政府与利益集团、上级机关与下级机构、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在这种博弈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旨在深化改革的努力,经过利益集团、利益部门、地方机关乃至个别官员的反复消磨,不是减缓了政策的流速,就是改变了政策的流向。利益集团在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让很多改革的成果被吞噬。
博弈应该求的是双赢而不是双输
——中央和地方目标一致,中央的控制力,地方的忠诚度缺一不可
中央政府的政策手段主要是加强行政控制和计划管理。由于这些手段要依靠地方实施和配合,因此,除了计划本身的合理性以外,其有效性与其说取决于中央,不如说取决于地方——既要看中央目标和地方目标的一致性,也有赖于中央的控制能力和地方的忠诚度。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以上三个条件基本上能够得到满足,这些手段基本上是有效的。但时异势移,在目前的分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中央政府制定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地方的长久利益,如果每个省份都是自扫门前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博弈的结局只会是双输。破解土地博弈困局,不妨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