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1篇
1、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六不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在课堂上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学习和进步,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到家里或民办培训机构补课。
3、不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4、不单独或与其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杜绝“校内不讲校外讲”的行为。
5、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
6、不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7、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8、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9、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10、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2篇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自愿接受上级的任何处罚。
承诺人:
单位公章:
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3篇
在职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15]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1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 7203692 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 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 承诺
2015年12月18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4篇
1、学校制止我校教师中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2、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
3、印发陈家湾小学关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告家长书
4、自查自纠,对我校在职教师中存在有偿办班补课现象的进行自查自纠。有违规办班补课问题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5、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的内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评模选优、晋级一票否决制。
6、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7、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制度》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
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努力推进师德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教师师风师德建设的满意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健康发展。
二、督查时间及督查对象
督查时间:2016年2月22日---8月31日 督查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三、督查内容及方法
依据《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关于开展南陵县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人〔2016〕2号)及其他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的相关要求,具体督查教师在校内、外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
督查方法:
1.督查组和聘任的校外督查员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村镇、班级明查暗访。
2.深入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 3.组织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
四、工作要求
1.家发镇中心小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体在职教师对从事有偿补课危害性的认识,治理领导组、督查组均应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切实抓好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2.治理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办公室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树立高尚师德。
3.南陵县家发镇中心小学治理有偿补课督查组负有教育、劝导、制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责任,要本着“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认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有违规现象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责令立即停止,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在督查中发现有有偿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额退还给学生或家长,并依据《关于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的若干规定》(南教〔2015〕2号)文件精神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以下的处理:
第一次违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评选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资格;本师德考核、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予发放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第二次违规:取消其已评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取消其三年内评优评先、评选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等资格;降低当事人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两年内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给予当事人校际间交流,两年内不得回原单位;当事人非该校的在编教师的,责令退回原单位;属临时聘用的教师,立即辞退,今后入编考试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排序为后。
违规三次及以上:对当事人实施待岗一年处理;影响极坏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撤销教师资格、辞退(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对因有偿补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学校行政人员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律申请给予免职,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4.在教育局或上级其他部门组织的督查过程中被发现具有有偿补课行为的,以上级处理意见为准。
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范文第6篇
治理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人员,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一)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二)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三)严禁学校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严禁在职教师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成立治理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员:
主要工作职责:安排部署专项自查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查处违规行为;制定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撰写自查报告,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校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紧密结合,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及时宣传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开展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中小学有偿补课查处工作机制,查处顶风违纪的有偿补课责任人。2017年秋季期起,建立有偿补课监督、举报、调查处理、问责工作新常态,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一)学习宣传。
有偿补课的规定,在校园内张贴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营造治理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学校与每位老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责任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二)全面部署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公布举报电话。
(三)建章立制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制度管理,在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里,要明确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处理办法,如何与教师师德考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挂钩,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四)依规管理。
1.加强监督。学校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将发现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及时按学校规 告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2.严肃查处有偿补课责任人。学校接到群众举报或学校有偿补课的报告,要组织调查小组,及时调查有偿补课行为,收集事实证据,通过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对当事人作出恰当的处理并上报县教育局。
3.学校对问题严重的班级或教师,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五)常态化开展治理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是教育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今后要长期化和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是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肩负起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做好治理有偿补课的建章立制工作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做好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学校在做好本次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 告,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
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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