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精选5篇)
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 第1篇
卷九古人无忌讳
作者:洪迈
古人无忌讳。如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命之哭。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有父死,将出哭于巷者,曾子曰:“反,哭于尔次。”北面而吊焉。伯高死于卫,赴于孔子,孔子曰:“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遂哭于子贡寝门之外,命子贡为之主,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夫以国卿之寝阶,许外人入哭而葬;已所居室,而令门弟子哭其亲;朋友之丧,而受哭于寝门之外;今人必不然者也。圣贤所行,固为尽礼,季孙宿亦能如是。以古方今,相去何直千万也。
译文
作者:佚名
古代的人没有忌讳。例如季武子建成陵寝,杜氏原来就葬在寝殿西边台阶之下。杜氏后人请求将其先人合葬在季氏寝陵之中,季武子同意了这个请求。杜氏家人进入夜殿却不敢哭,季武子让他们哭。曾子跟客人站立在大门旁边,他有个弟子父亲死了,想出门到巷中哭悼,曾子说:“回去到你的.住处哭吧。”并且面向北悼念他。伯高死在卫国,有人向孔子报丧,孔子说;“这是因为端木赐(孔子的学生,字子贡,卫国人)才来见我,我要对着端木踢哭悼。”于是在子贡的内室门外哭,让子贡作这件事的当事人,说:“这是为你的缘故而哭悼伯高的,来慰问你的人应该拜见他。”身为公卿的人的寝殿阶下,允许外人进来哭悼甚至安葬;自己所住的居室内,能让门下学生哭悼他的父亲;朋友有丧事的时候,能在内室门外接受哭悼;现在的人一定不会象这样圣明的贤人所作所为,当然是全都符合礼数,连季孙宿(即季武子)也能这样,用古代来跟当今相比,相差何止千千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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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 第2篇
原文
汉官名有不书于《百官表》而因事乃见者。如行冤狱使者,因张敞杀絮舜而见;美俗使者,因何并代严诩而见;河堤使者,因王延世塞决河而见;直指使见,因暴胜之而见。岂非因事置官,事已即罢乎?
译文
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 第3篇
原文:
作者:洪迈
翰苑故事,今废弃无余。唯学士入朝,犹有朱衣院吏双引至朝堂而止,及景灵宫行香,则引至立班处。公文至三省不用申状,但尺纸直书其事,右语云:“谘报尚书省伏候裁旨,月日押”,谓之谘报。此两事仅存。
译文:
翰林院的`传统制度,现今废弃得没有存余了。只有学士进朝时,还有穿红衣的院吏双双引路到达朝堂停下来;到景灵宫举行烧香仪式,就引路到应该站立的地方。
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 第4篇
原文
秦楚之际,楚怀王以牧羊小儿为项氏所立,首尾才三年。以事考之,东坡所谓天下之贤主也。项梁之死,王并吕臣、项羽军,自将之,羽不敢争。见宋义论兵事,即以为上将军,而羽乃为次将。择诸将入关,羽怨秦,奋势愿与沛公西,王以羽慓悍祸贼,不许,独遣沛公,羽不敢违。及秦既亡,羽使人还报王,王曰:“如约。”令沛公王关中。此数者,皆能自制命,非碌碌孱主受令于强臣者,故终不能全于项氏。然遣将救赵灭秦,至于有天下,皆出其手。太史公作《史记》,当为之立本纪,继于秦后,迨其亡,则次以汉高祖可也。而乃立《项羽本纪》,义帝之事特附见焉,是直以羽为代秦也,其失多矣。高祖尝下诏,以秦皇帝、楚隐王亡后,为置守冢,并及魏、齐、赵三王,而义帝乃高祖故君,独缺不问,岂简策脱佚乎?
译文
容斋随笔·卷九·古人无忌讳的原文及翻译 第5篇
卷九范增非人杰
作者:洪迈
世谓范增为人杰,予以为不然。夷考平生,盖出战国从横之余,见利而不知义者也。始劝项氏立怀王,及羽夺王之地,迁王于郴,已而弑之。增不能引君臣大谊,争之以死。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者王之,沛公既先定关中,则当如约,增乃劝羽杀之,又徒之蜀汉。羽之伐赵,杀上将军义,增为末将,坐而视之。坑秦降卒、杀秦降王、烧秦宫室,增皆亲见之,未尝闻一言也。至于荥阳之役,身遭反间,然后发怒而去。鸣呼,疏矣哉!东坡公论此事伟甚,犹未尽也。
译文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