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精选3篇)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第1篇
深化“三转”认识
提高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落实“三转”,本人认为,首先要深化对“三转”的认识,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什么要“三转”、“三转”转什么、怎么转。只有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才能更好的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主责,把 “三转”落实到行动上
一、为什么要“三转”
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能否真正落实“三转”,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能,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它是纪检监察体制深刻的自我变革。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做了很多本不该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事;另一方面,缺位、失位,该履行的职能没有完全履行 到位,扭转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刻不容缓。“三转”的目的就是为了收拢战线、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使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其次,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三转”转什么。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要求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三转”怎么转。
首先,“三转”前提是转思想。思想不转,“三转”很可能是虚转、空转、转不到位。要实现“三转”,一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三转”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各种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争取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三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吃透上情,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树立必须转、坚决转的思想理念,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其次,转职能要突出主业。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就是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职责任 务,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边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等问题。二是认真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要做到精简和优化。三是要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第三,转方式要创新方法。一是要改进监督方式,打破惯性思维,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有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的监督上,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二是要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真解决。三是要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明确条件和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要突出倒查追责,建立健全签字背书、约谈、述职等制度,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对 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第四,转作风要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坚守责任担当,对党忠诚,时刻牢记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坚决防止 “灯下黑”;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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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第2篇
关键字: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如何落实“三转”要求?首先要厘清监督职责。通过分清职责,实现纪检部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深刻理解“三转”精神,分清哪些是纪检部门的监督职责,哪些是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前,只要一说到监督,就必不可少地要求纪检部门参与,将监督的职责全部推到纪检部门,而主责部门却放松了自己的监督职责。所谓厘清职责就是要清晰界定各部门的监督职责,按岗位职责将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监督职责整理出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各部门要按职责要求履行好各自的监督职能,与纪检部门共同把好廉洁从业的关口,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其次要理清工作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部门的主责,要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目前,纪检部门承担有项目验收(包括工程、科研项目)、合同谈判、项目招标、废旧物资处理等监督工作,今后,随着职能的转变,纪检部门不应再承担这些具体的日常监督工作,由相关部门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各负监督之责,做到责任明确,主业突出,纪委将主要精力、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目前,部分企业纪检干部在执纪监督能力上尚有不足。在某种情况下,没有监督检查出问题,不是说没有问题,而是没有找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难于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法。所以,提高执纪监督能力,首先,必须要加强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要懂法、守法,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熟悉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提高执纪监督能力。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业务流程、关键环节、执行程序,提高监督效果;通过参与集中办案、人员交流办案等形式,提高办案能力。其次,充分发挥“大监督”作用。纪检部门要利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大力发挥“大监督”作用,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发现问题,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明确性。尤其是对决策的落实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再次,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纪检干部这些年来在工作上形成了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然而,传统的监督方式已不适应于新的形势,不能满足于老一套,不能只停留于表面流程式的监督,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加快“制度+科技”的防腐建设,实现部分信息共享,推进信息手段有效管控各业务领域廉洁风险工作。
纪检工作的中心任务
纪检部门的中心任务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实现高标准履职。
一是突出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着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党委领导班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 党委书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 班子其他成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缩手” ,党委、纪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企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一起考虑、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突出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抓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的落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监督。把规范化管理引向依法治企、合规管理上来,促进作风转变、规范管理、效率提高、工作提升,着力实现:做事有规矩、办事有流程、工作有目标、过程有记录,结果有考核。加强效能监察。围绕经营管理和生产、科研、制造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对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督和推动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屡查屡犯问题,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框架内运行。
三是突出抓好维护政令畅通工作。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厉的态势、更有力的举措,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二十条精神成果。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要求,抓好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决策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责任。
四是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 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于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双汇报”,即在向同级党委汇报的同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在规定时限内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按程序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于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第3篇
关键词:“三转”;医院;执纪监督
1 目的与意义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2 现状及主要问题
调研纪委过去的工作,存在工作主体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而真正的本职要害又没有守住。从调研情况看,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贯彻落实“三转”要求,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顾虑较多。调研了解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虽然自身想“转”,但顾虑不少。有的认为,“有为才有位”,要想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就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多参与多付出。反过来,如果只强调主业主责,对党委、院长交办的一些工作都拖延办理或者一推了之,既辜负了党委、院长的信任,也担心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环境,阻碍纪检监察部门干部长远发展。因此,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轻易转的顾虑。
二是理解把握不深。通过调研分析,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三转”要求有一个基本认识,但对“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透,有的还停留在表面,特别是对转职能、转方式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重点问题,没有系统思考,甚至有“雾里看花”的感觉。座谈中,有不少意见中谈到,到底哪些不该牵头,哪些不该参与,心中无数;对机构如何调整,感到束手无策。
三是依赖上级推动。目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待“三转”持观望态度,工作安排、工作方式还是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没有真正从原有的框框中跳出来。有的因不敢轻易“转”,等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明确政策。座谈中有的同志讲,“只有上面下发文件加以明确,并督促主管领导给予支持、理解,转职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的甚至流露出不好转、不愿“转”的想法,等等,这也表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短期内真正转到位、转彻底,既需要一个过程,也有很多工作要做。
3 对策及分析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纪委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针对医院工作而言,本课题组经过调查研究,提出应先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制度为切入点,通过制度管理达到“三转”的成效,其重点是需做好以下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工作。
3.1 明确责任
3.1.1 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监督医院党委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务决定,确保政令暢通。
3.1.2 加强对医院党委、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监督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情况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定期向纪委报告工作。
3.1.3 加强对作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有关作风建设和卫计委加强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确保规定精神落实到位。
3.1.4 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医院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各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三公经费使用、基建工程、药品、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固定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科研管理、招生就业等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过程。
3.2 确定程序
3.2.1 组织准备
①立项类型。立项分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指定立项实施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医院书记院长办公会的部署要求立项。自主立项是医院纪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题立项。
②立项依据。主要立项依据有:国家法规、党纪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医院管理工作的要求,医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医院重大投资系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其他需要立项监督的事项。
③立项程序。指定立项按医院书记院长办公会通知单办理。自主立项由医院纪委审定。
④制定方案。根据立项和审批情况制定《监督方案》,包括监督的目的、对象、内容、步骤、方法等内容。
3.2.2 组织实施
①向被监督部门和监督事项涉及的部门发出监督检查的通知,也可不发通知直接进行暗访。
②按《监督方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者邀请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③在监督过程中,视情况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有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
④监督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监督情况报告。
3.2.3 规定方法
①专项监督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
②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同一项目或内容列入常规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③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涉及部门或事项,在相对固定的或不固定的时间内进行的监督检查。
④跟踪监督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或重要阶段监督检查。
⑤信访核查。对信访举报件组织调查核实。
⑥案件初核。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3.3 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机制
3.3.1 健全述责述廉机制
医院党委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纪委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做专题报告,医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述责报告中,要将落实主体責任情况作为述责的主要内容,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述廉的主要内容。纪委会同党委、人事等部门听取医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廉政考核和测评。述责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分别收入干部本人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3.2 健全医院纪委谈话函询机制
按照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的要求,医院纪委加强对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对新任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出现廉政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谈话函询内容记录备案。
3.3.3 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监测机制
贯彻执行《市卫计委贯彻落实<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各牵头部门和负责人逐季度按时上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纪委要进行动态监测、实施监督,及时汇总情况,推进医院党委及相关部门、处室各项牵头任务落实。
3.3.4 健全行风作风建设常抓机制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以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大力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突出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3.5 健全多形式宣传警示教育机制
树立“教育为先,廉洁有为”的宣传教育理念,常态化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依托于网络、月报等各类载体平台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案例通报、讲座、发放书籍、播放宣传片、参观展览、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同时加强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