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1篇
全体教师: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教师是光荣的职业,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我校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校的教育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但也有极少数教师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热衷于“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尽管教育的课程在变、教育的模式在变,但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教育本质没有变;尽管教育的方法在变、教师的观念在变,但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的教师职责没有变。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在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在此,学校郑重向全体教师发出倡议
第一,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发扬敬业奉献精神,认真钻研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善待每一位学生,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不组织、不参与、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课收费等违反师德的行为,为形成良好的教育风气作出积极努力。
第三,学生确有课余辅导要求,也要注重师德示范,予以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自觉学习习惯,谢绝报酬,以自我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
各位老师,教育事业需要朗朗晴空,给学生多一点爱心,使家长少一点忧心,这是我们的责任。为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用我们的双手和真诚的爱心,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卫 庄 小 学
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2篇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省、市、县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
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学校:灵城中心学校
承诺人:
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3篇
1、学校制止我校教师中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2、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
3、印发陈家湾小学关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告家长书
4、自查自纠,对我校在职教师中存在有偿办班补课现象的进行自查自纠。有违规办班补课问题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5、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的内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评模选优、晋级一票否决制。
6、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7、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制度》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
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4篇
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产生,我校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东教【2017】62号文)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从9月起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梁福忠校长为组长、沈德旭为副组长,全体学校各部门领导、年级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市专项治理补课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撰写学习笔记,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和办班,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
(1)组织全体教师自查自纠,签订了《东港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承诺书》。
(2)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行为。
(3)家校联动,与家长签订《东港市公办学校学生家长公开承诺书》,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和向教师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5篇
盘山县沙岭学校 ***
一、对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认识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我本人按照县教育局、学校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我参加了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学习了《盘锦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严重违规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并有了深刻的认识,思想上得到了提高。
召开教工大会。学校于9月13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发放了《盘锦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严重违规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严禁教师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我将接受不定期组织监督和周围群众,监督。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个人实际,进一步规范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 “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
二、我个人以前的教学工作中没有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也没有参加过社会机构组办的补课班。
三、坚决不参加违规补课活动,坚决反对违规补课行为。积极宣传违规补课的危害和恶劣影响。
通过我个人的自查自纠的工作,做到了我没有参加违规补课。目前,我坚决做到不参加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我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学校
有偿补课教师承诺书范文第6篇
关于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辛店镇中心校 2015年10月
辛店镇中心校
关于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平教师〔2015〕26号)要求及县教体局叶教体〔2015〕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我镇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专项治理内容
1.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6.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从2015年9月起至2016年6月,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9月15至10月25日)。 1.广泛宣传教育。各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给学校和本人带来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各学校要通过橱窗展板、悬挂条幅、校园广播、电子屏幕等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宣传“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要结合本校实际,精心制定治理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校门口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查找本学校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的问题,做到“重点排查、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按照“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
3.中心校专项检查。中心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全镇各校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10月25日前各学校将实施方案、自查报告及时报送至中心校。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10月底至2016年2月)。 1.全面检查。中心校成立检查组,对全镇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2.严肃查处。中心校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袒护包庇、隐瞒问题、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
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同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有偿补课。党员
领导干部、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补课,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中心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崔永孝
副组长:张国华 吴红英 史要民 苏连庆 彭玉政
李富强 孙增豪 郑晓芳
成 员: 马文超 杨海笑 陈全成 董青选 范彩红
杜凯鹤 娄春海 张国芳 田怀三 赵印亭
庞学贵 晋长山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本校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处置上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把“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作为师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广大教师践行师德、廉洁从教的自觉性。要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用先进的事迹教育人,用崇高的精神激励人,用榜样的力量带动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
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要引导教师利用假期休养、反思、充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面向家长的宣传工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与成才观。
(三)形成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将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问责等长效机制。
1、严格考核评估,建立监督体系。县教体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学校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将执行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学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凡有违反《规定》情形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2、加大惩处力度,建立问责制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
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对于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造成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对学校及校长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校级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上报教体局主管部门究其负责人责任。
为加强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辛店镇中心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848658。
辛店镇中心校 2015年10月16日
存档材料:
1、关于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拒绝有偿补课的教师承诺书。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学生、家长的调查问卷。
4、上级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