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职能论文(精选12篇)
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1篇
一、经营城市的内涵
1、经营城市的概念
经营城市在我国最早可追溯到《周礼·考工记》中的“匠人营国, 方九里, 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而真正意义上的经营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产物。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管理者首先提出“经营城市”这一说法, 在我国, 经营城市的概念是在2000年全国中等城市经济研讨会上正式提出来的。会上专家指出, 经营城市就是运用经济手段, 对构成城市资本 (如土地) 和人力作用资本 (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 及其相关的延伸资本 (如广场、街道的冠名权) 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 从中获得收益, 再将这笔收益投入到城市建设的新项目中去, 走“以城建城”, “以城养城”的市场化新路。这一观点虽然比较简单, 但已形成了我国经营城市理论的雏形。
随着人们对经营城市理论的不断认识和实践的发展, 对经营城市的内容有不新的理解。该种理念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 经营引入市场机制, 要靠市场来解决问题, 不再单纯依靠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第二, 人本思想, 要发动城市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使他们参与到城市的经营中来。第三, 要发展社会组织的作用, 扶持律师事务所、各种商会、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组织、房地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使其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益事业中去。
2、经营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 正是由于对外开放, 使城市政府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顾客”, 这些“顾客”为城市的土地定价, 使得竞争性的土地市场得以迅速形成。更为关键的是, 这些“顾客”具有极大的流动性, 以足投票, 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进行选择。为了吸引外资, 城市政府必须开始理性的思考和行动, 必须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才能吸引外资及其他资源来发展社会经济。各个城市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的制度的完善, 市场制度的建立和机制的形成, 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可以自由流动, 城市政府在城市发展面临所面临的资源约束都可以通过市场加以解决。为了吸引各种资源到本市, 各级政府都通过各种措施, 搞好城市基础设施, 利用国家的法规制度, 在其范围内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为资金落地本市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二、政府在经营城市中的主导地位
对于政府在经营城市中的地位, 学术界存在很多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制度创新, 政府已经弱化了其经营主体的地位, 也有人认为政府已经将一切交给了市场, 不再是经营的主体。甚至许多人认为, 政府不应该是经营城市中的主体, 在经营城市过程中, 政府行为很容易侵害公民的私有财产, 政府部门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想方设法牟取利益, 与民争利, 甚至会损害公民和企业的利益, 并且公有资产在经济运营中容易滋长腐败, 等等。笔者认为, 经营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经营工作中必须注意充分组织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导者, 企业是经营城市的参与者, 全体市民是经营城市的决定力量。市场应该发挥其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但城市管理并不否认政府, 而是要一个好的、有效的政府, 并且政府在其中应当处于规划、领导、指挥、协调的主导地位。
第一, 从经营城市的客体来看。经营城市的客体是城市资产, 即道路、公交、桥梁、房产、建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等, 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和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 有且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对城市资产进行经营, 一般的投资主体是没有能力直接插手这类资产的运作的, 更提不到去经营。
第二, 从经营城市的方式来看。经营城市区别于其他类型经营的主要特点在于其运用的经营手段。普通经营的经营手段一般是运用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职能, 对资本、销售、工艺流程等环节的管理, 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而经营城市的经营方式则不一样。经营城市要有效运作城市资产, 使城市资源达到最大化和最优化配置的目的, 这必须运用特许经营权、审批权、招投标制度等手段进行, 而这些手段的行使必须假借政府之手, 否则难以推进。
第三, 从经营城市的目标来看。经营城市的目标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这不同于企业或者个人的经营目标, 为了实现本企业、组织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能够领导城市经营的也只能是城市政府。
第四, 从经营城市的运作环境来看。由于城市资产有其垄断性和公共产品属性, 注定了这类资产的直接投资回报率低、投资期长的特点。而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经济模式, 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如果没有对城市资产运作的特别优惠政策的话, 可能没有人愿意投资这块领域, 更谈不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这些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只有政府才能做到。
第五, 从经营城市的实践来看。自我国开始经营城市的实践以来, 经营城市是在城市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的情况下, 城市政府为适应城市发展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发动的。作为一种政府行为, 经营城市是在政府认识到传统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弊端后, 主动提供制度创新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积极性的产物, 其一步步的发展也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控制下进行的, 虽然经营城市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 在经营中引入了竞争机制, 但其根本也是政府在建设和管理城市, 发挥政府职能的一种手段。另外, 市场的缺陷和其对局部利益的追逐, 也要求城市政府在经营过程对政府进行功能定位。并发挥宏观和中观调控作用, 协调市场的外部效应, 对公共设施进行规划管理。
三、政府在经营城市中的行为缺陷
经营城市是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协调城市发展目标与有限资源之间的矛盾, 运用市场手段对城市的各类资源、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与管理的一种经济活动。城市经营为城市建设筹集到了更多的资金, 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 对城市综合实力的增长和城市化整体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很多误区, 诸如急功近利、过度负债、恶性竞争、投机炒作、圈地卖地、变相摊派等, 具体而言表现在政府“错位”“缺位”和“越位”上。
1、经营城市中的“政府错位”
城市的经营过程中的政府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没有科学定位自身在城市经营中的职能和角色并对号入座而导致政府工作重心产生偏差的现象。错位表现之一是, 很多城市政府没有真正理解经营城市的实质, 只看到现时的轰动效应而盲目跟从, 把经营城市作为一种“新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来追求。于是出现了一哄而起的旧城改造, 对古建筑的永难修复的破坏, 各种各样中不中、洋不洋、古不古、今不今的建筑。表现之二是, 政府过分热衷于土地经营。土地作为经营城市的重点, 更容易获得资金, 在很多地方“城市经营”越来越演变成为“经营土地”“以地生财”的代名词, 经营城市演绎成了“拆房子倒地皮”, 甚至演化成了对“民生”“民财”的剥夺。地方政府经常打着经营城市的旗号去“圈地”“卖地”, 设立开发区。城市政府以行政手段征地批租的无本万利, 加上卖地收益全归在政府官员支配的机制, 使得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和违规操作现象在卖地的过程中频频发生。在现行制度下, 政府和用地企业分享了土地用途转换的收益, 农民和市民除了一点征地补偿款外, 基本上被排除在收益之外。这种政府与开发商站在统一阵线联手剥夺农民的现象就是这种
2、经营城市中的“政府缺位”
伴随着对高、大、新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特别关注, 许多地方政府盲目建设超出实际需要的大型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 而忽视了对于中低收入者住宅和城市急需的配套设施的提供, 这必然会加大城市的建设及运行成本, 而这些成本难免要转嫁到城市居民和市内企业头上, 增加居民生活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 同时限制了廉价劳动力的流入和市外企业的落户, 最终必然会有损于城市长期的核心竞争力的成长。同时, 当前许多城市政府热衷于把一些本属自己本职工作的市政公共服务商业化, 然而在服务商业化之后没有建立相配套约束和监督机制, 并且伴随着环境的变化, 许多政策法律制度也没有确立, 这些造成市政府在各种利益互相博弈中面临着巨大风险。
3、经营城市中的“政府越位”
政府越位是由于政府决策者的权力缺少约束, 使得其行为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而依靠其强势地位进入市场, 极大地干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当前, 在经营城市中, 政府越位现象在违规批租土地方面表现的最为严重和突出, 许多城市政府利用手中的土地资源和政策权力控制着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 它们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 低价出让, 批租土地, 人为干预地价乃至操纵地价的形成。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违反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在一些城市中还存在着一些政府部门投资兴办的企业和众多的利用政府的名义进行收费的中介机构组织, 它们市场竞争中同时扮演“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的公平竞争原则。有的城市政府在拆迁中, 为了努力压低拆迁成本, 采用了许多不择手段的行为, 于是“暴力拆迁”“强制拆迁”的血腥场面也随之出现了。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则, 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政府越位还表现为城市政府利用各种变相的摊派向地方企业索取资金支持的行为, 严重损害了地方企业的利益。对于这种政府依托行政权力向企业化缘的行为, 企业也只能勉为其难地顺从。这种作法虽然使政府的建设上去了, 但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减低了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力, 最终受损的是城市经济的整体发展。
四、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
在城市的经营过程中既有政府行为, 又有市场行为, 是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有机结合。这就要求对城市政府职能进行合理的界定, 转变其职能, 分清哪些是城市政府职能范围内的, 哪些是政府应该退出的, 实行城市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凡是企业能经营好, 或是比政府经营更有效率的城市设施建设和经营项目都交由市场和企业去经营, 政府的任务就是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平、公益性事业、社会保障事业等问题。城市政府应从“强势政府”、“权力政府”、“全能政府”的模式中走出来, 过渡到“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7]城市政府在经营城市中的主要职能应定位于以下几方面:
1、做好城市的规划
城市规划是经营城市的最重要的内容, 一个好的规划不仅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 提高投资商的信心, 而且可以对城市的前景做一个有价值的预期, 提升城市整体的长远的综合效益。规划的前提是对城市进行定位, 城市定位也就是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城市个性化。城市定位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地理状况和自然资源条件, 更要用发展的长远目光来创新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命运。根据城市内部和外部条件来确定城市性质, 在此过程中多借用“外脑”的作用, 给城市进行准确的定位后就可以制定城市的发展战略:明确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包括短期、中期、长期目标, 再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客体和所要运用的手段。
2、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公共物品具有供给上的非竞争性和需求上的非排他性, 私人部门无法通过公共物品的供给获得收益, 这决定了产品必须由政府来提供, 如绿地、城市桥梁、道路、图书馆等。但并非所有公共产品度由政府提供, 一些公共物品不是纯公共物品, 它们或者是非纯公共物品, 或者是准公共物品。这些类型的公共产品可以采取经营方式, 由社会生产, 而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工作, 采取一些引导性的规划和政策。例如对城市污染的治理, 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对企业征收费用。另外政府应利用其社会管理者的有利地位, 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的信息, 并能及时传递到社会各方面, 为企业和个人等经济活动主体提供经济信息服务, 以降低信息的不完全而造成的盲目行为。
3、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健全, 经济运行中的人为因素比较多, 市场竞争还不完全, 垄断的存在必将影响市场的效率, 产生不公平现象。城市政府应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预期, 运用行政、财政、法律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健全权利制度, 为社会总产出的最大化提供制度框架。同时政府应注重城市经营中的执法和监督, 依法打击城市经营过程中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另外, 应加强法制化建设, 为现没有的行为立法以及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建立政府职权的约束机制, 政府责任追究制度等。
4、打造城市品牌
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2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量工作在县(市)政府,因此对县(市)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以往我国县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历史地建立在了计划经济基础之上。计划经济客观地要求计划的制定要具有周全性,在落实过程中,为了保证计划得到全面执行,政府必须要事无巨细、全面包揽,对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直接指挥和管理,这样县级政府成了无所不能、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现在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县(市)政府的职能定位重新认识。
城市政府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他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其特点有:
(1)、广泛性,如邻里关系、社区卫生、公共事务、居民福利、商业网点、公共设施、整个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事务等。
(2)、服务性,与农村的大多自给自足相比市民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政府或者公营机构的公共服务,如供电供水。
(3)、规范性,主要向法制化和科学化发展,如政府更加规范化权利和范围合理化,城市间事务更协调等。
(4)、自主性,各个城市有自己的特点因地制宜,如可以发展旅游业发展旅游,有矿藏的开发采矿业等好多都是自主的管理。
(5)、多样性,也就是管理的内容多事务繁杂而且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3篇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新公共管理理论从现代经济学中汲取诸多理论依据,如“理性人”的假定、公共选择、交易成本、成本——效益分析等。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完全可以运用到政府部门的管理中。
30多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西方国家公共行政领域的时代潮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发达国家政府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引下,不同程度解决了所面临的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提升了政府运作能力;确立了“为顾客服务”的崭新行政理念,政府逐渐超脱于具体事务之外,集中精力做好政府决策;克服了传统官僚体制下对公共物品的垄断或管制供给的做法,采取分权和权力下放,实行组织机构变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了“优质”政府体系,如“一站式政务超市”;了解民众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和期待;根据公民的建议来改善政府的机构和行为;公开政府的服务标准;以标准来衡量绩效等。新公共管理理论没有高深的模型推导和理论阐释,很多政策主张具有可操作性,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侧重点在于如何提升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能力,即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如何提供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我们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关键之处。
二、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性
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辐射
改革开放以来,西部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西部各省(市)区都只有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大城市少,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悬殊,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十分突出,起着很强的辐射作用。
(二)产业集聚
西部中心城市具有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聚集了许多优势突出的行业和大量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强于周边其他城市。产业集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关产业的企业在中心城市集中可以促进这些产业在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
(三)科技创新
相比周边城市,西部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同时,西部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科技和文化中心,聚集了大量研究机构和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区域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促使西部地区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竞争力。
总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西部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日趋明显,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化,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城市功能得到发展和提升,城市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三、转变政府职能是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西部大开发中,中心城市探索建立了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西部地区仍然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西部中心城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解决各类复杂矛盾。
(一)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转型任务相当艰巨
西部中心城市在政府职能上仍带有全能型色彩。从履职理念看,强调行政管理,忽视公共服务;从履职内容看,行政范围宽泛,追求目标全面,重视事前审批,轻视事后监督;从履职层级看,管理层次较多,部门之间时有牵制,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从履职方式看,宏观指导较弱,微观干预过多,管理手段单一等现象普遍。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建设或过多干预经济发展,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相对薄弱。
(二)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从西部大开发历程看,西部中心城市主要还是依赖优惠政策和资金的大规模投入,政策驱动和投资驱动的特征十分明显,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经济发展的抗波动性差。随着政策优势减弱、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商务成本抬高,招商引资工作压力加大,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挑战,这就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创新,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三)区域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创新体系相对薄弱
西部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由于体制机制约束,缺少创新动力,主要依赖资源竞争;民营企业虽有创新动力,但经济实力不强,信贷融资困难,难以承担大规模的技术创新任务;高层次创新人才总体缺乏,尚未改变人才净流出状况;城市生活配套服务和总体创新氛围不足,影响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可以说,区域创新体系远未形成,亟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四)民间组织先天不良,后天乏力
西部中心城市的民间组织(主要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大多依附在行业主管部门之下,存在自身能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发展动力缺乏等不足,不能通过社会化手段获取必要的人力、项目和资金资源,难以形成社会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影响到政府职能转移。
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多领域的改革,关键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四、对于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建议
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应该是高屋建瓴,适度超前,统领全局,影响四周。
一是立意要高,发挥西部大开发的示范效应。西部中心城市必须与国家的改革要求和城市的未来发展相结合,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难点上下工夫,率先有所突破,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以便在区域内推广。二是思路要宽,提供区域大发展的城市样板。必须以全球化的视野,以区域共赢的理念,审视政府职能转变,为区域大发展提供城市样板。加大开放力度,着眼于世界经济在西部地区的纵深发展,着眼于西部地区乃至中国的共赢发展。三是模式要活,丰富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日益清晰,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既是局部领域的试点,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丰富和完善。
具体而言,西部中心城市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升政府绩效,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要面向未来,积极调整经济管理职能。要强化宏观政策引导、市场监督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微观经济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把相关事务逐步转移出去。重点工作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做好服务,引导区域发展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参考,西部中心城市要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公正公平、高效透明。
要推进政府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根据不同部门的履职要求,制定新型的绩效评估标准和奖惩考核办法,加强行政绩效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问责制度、监察制度和投诉制度,提高政府官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改革行政审批和投资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不限制的领域,政府部门不再设立审批权限,全部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自担风险。对依法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实行承诺制度公开,加强审批责任。
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在经营性领域,政府投资要坚决退出,大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在回报利润率较低的领域,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社会必需且无利可图的公益性领域,政府要积极介入,解决投资缺位问题。
城市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融资担保、税收优惠等帮扶享受面,简化相关操作程序,尤其要把解决“融资难”作为突破口。同时,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让有潜力、有优势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构建科技型城市,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要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淘汰落后产业;发挥科研单位集中的优势,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加快城市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城市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要加快区域创新的载体建设,抓紧建设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基地(园区),营造创新氛围;加大资金投入,改革政府科技创新资金的分配方式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创新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加紧资源整合,建立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让各种创新资源充分流动起来。
(四)大力培育民间组织,建立新型社会关系
要加快推进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改制为民间组织;按照市场化要求,取消民间组织现有的行政隶属关系、人事派遣关系和资产管理关系;积极向民间组织转移政府职能,将技术性、协调性、评估性、行业性事务交给民间组织,支持民间组织在法律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自主开展活动,提高社会公信力。
要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民间组织在资金、人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探索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专业服务和委托管理,促进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
现代城市治理中政府职能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城市治理,政府,职能转变,发展
一、问题导入与文献回顾
(一) 问题导入
现代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核心, 作为人流、物流、资金、信息高速度集中的载体, 几乎凝集了国民经济的各种活动要素, 成为一国先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所在地。城市的发展是人类进步必不可少的进程。从现代角度讲, 城市具有两方面的意思:“城”为行政范围的范围, 是人口聚居地;“市”为商业的范围, 指商品交换消费的场所。“城市”在古代就是因为商品交换人口汇聚后而形成的, 后来随着经济及商品交换的相互发展, “市”融入“城”或由“市”形成“城”而演变成了“城市”。城市是“市民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空间资源和社会资源, 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地方”。我国保守的城市治理主要是城市政府来承担, 城市治理的一切职能和义务都由城市政府来实现。然而“城市病”等各种城市问题的日益凸显对我国城市和城市政府的发展带来了压力与挑战, 以前的城市治理模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脚步, 也不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同时, 保守的城市政府治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城市的新发展和新要求。而城市治理是城市调节企业、民间组织和市民之间的互动, 实现城市治理目标的过程。简言之, 城市治理就是城市各主体一起对城市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过程, 其目的是在于有效的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维护市民的权力。从“城市治理”的角度分析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方面, 为我们解决城市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寻找到一个突破口;另一方面, 也让“治理理论”在引入中国发展建设过程中针对城市这一方面有一定建设性的意见。城市政府职能如何转变、城市政府如何治理为众人所关注, 据此深入分析我国城市治理中的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文献回顾
我国学者顾朝林认为, “由于对城市治理的研究, 应尽快建立各领域社会多元化的治理模式, 理顺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市民相互之间的关系, 确立相关各主体之间的分配准绳, 明确城市政府在城市治理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王亮 (2008) 在《关于和谐社会构建中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探讨》一文中首先指出我国地方政府职能应解决的问题, 进而指出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途径, 包括:一是经济调节职能转变:有限而非全能;二是市场监管职能转变:法制而非人治;三是社会职能转变:量责任而非权力;四是公共服务职能转变:高效而非低效。顾丽梅《解读西方公民参与兼论我国城市政府治理中公民参与新范式的构建》中借鉴西方公民参与理论, 分析了公民参与的成本代价与其相关的正负功能, 总结出虽然让公民参与有成本代价, 但政府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公民参与的成本是存在的, 城市治理必须重视公众的参与。
国外对城市治理研究较早, 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历。从“治理”的角度研究城市治理模式的国外著作有:萨皮的《世界城市政府:大城市的未来》、巴尼特的《破裂的大城市》、罗巴拉特的《大城市管治:美加大城市政府透视》、巴罗的《大城市政府》等。研究主题包括分散化及其对地方政府的作用、社会运动和市民社会的出现、政府有效类型的研究等。郭连强和赵玉琳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国际经验及启示》一文中阐述了美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经验与做法。美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成功方法有:第一, 把间接调整作为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手段;第二, 通过竞争供应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第三, 建立完善的经济法规, 为规范政府职能提供保障;第四, 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 不断对政府职能进行动态调整。
二、现阶段政府履行城市治理问题及现状
我国如今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 各种矛盾逐渐浮出水面。在这样的背景下, 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能角色定位对于我国市场体制和城市治理的健康发展具有主要位置的作用。我国的城市治理模式在外在形态上体现为政府主导式的管理, 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对我国城市健康和谐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下面来看一下现如今存在的诸多城市问题。
一是人口问题, 如日益凸出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正在经历“银发浪潮”、“国未富、人先老”,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 还要面对国防、养老等等种种连带的社会负面问题。二是贫困问题, 如“城中村”的贫困人口社会问题, 乞讨与流浪人群的安置问题等等。三是城市生态问题, 面对如今早已常见的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正愈来愈拷问城市政府在城市治理中的职能转型。四是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是由城市社会的复杂性决定的, 是严重影响城市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问题。五是城市就业问题。面对“6+1”模式和M型社会的日趋明显, 政府在就业问题上应该发挥怎样的职能。六是城市交通问题。一个城市的治理、一个政府的决策应该具有较强的预见性, 但面对现在愈来愈堵的交通问题, 政府是否在最开始对城市道路的建设上就具有了预见性呢?显而易见没有, 这就需要政府在今后的职能定位上有所转变。七是城市的住房问题。无论是房价的居高不下还是“蜗居”一族的日益增多都让城市住房问题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八是城市人群社会责任感缺乏的问题等等。面对这一系列的城市问题, 我们会发现其中很大一部是政府职能存在漏洞与较多缺陷有关。
(一) 政府的职能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
“越位”体现为不该城市政府管的事情城市政府插手了。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 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等等都由城市政府领导确定, 与中国市场经济相违背。如有些城市政府代替城市企业招商引资, 各城市间相互进行优惠税收等, 使招商变成“招污”, 进而导致了城市在不同程度上的污染。也就是说谈生意抓项目不是我国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 城市政府应该做的是如何创造优良的投资氛围和良好的城市环境。“错位”体现为城市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功能区分模糊, 导致行使了不应由城市政府行使的企业和市场职能。城市政府由于过分强调介入市场, 造成了弱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角色, 忽略了城市政府创造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人本主义理念。一些城市政府部门规定了各式各样的处罚条例和收费条例, 普遍存在着“以费代管, 以罚代治”的现象, 这样就本末倒置了。“缺位”体现为应由政府完成的事情政府缺乏职能履行, 而应当由政府提供的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 以及医疗、养老、失业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和城市公益事业服务等严重“缺位”, 百姓接受着一个“残缺不全”的公共服务。
(二) 公众参与不完善
其一, 城市企业社会责任的弱化。企业参与公用事业不普遍, 长期以来, 公用事业都是由政府垄断经营, 比如水电、通讯都是国有企业经营。国有企业存在较多低效率的现象, 长期的垄断也会造成企业的高成本转嫁, “高成本”的不合理与转嫁给消费者最终都会令公众造成损失。其二, 民间组织发育不够。我国民间组织很大水平上靠城市政府的引导, 对城市政府的依赖性也强。同时, 民间组织的成员很大一部分已经行政官僚化, 很多民间组织在经费、办公场所等资源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官办色彩。真正自发性的, 真正了解需要帮扶群众的民间组织愈来愈少。其三, 弱势群体边缘化。我国弱势群体之所以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本质是公共参与的渠道不完善。弱势群体相对分散, 缺乏自己的组织, 没有统一的群体利益代表。而像妇联、残联等大多已经变质, 变化成为政府的“附属物”, 为政府办事, 不再为了最初成立时的目的。其四, 城市市民参与不够。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只有20年, 社区自治理念并没有被广泛的接受, 许多城市市民很少有参与城市管理的途径。许多建设城市的项目都是由政府召集城市政府各部门制定招标书招商, 市民的影响力非常小, 这样使市民既不参与也不想参与。而且也没有相应的保障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 市民在权力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积极性自然不高。
(三) 公平观的缺失
我国城市市民公平观念淡薄。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官本位”、“草民”、“贱民”的意识形态, 封建强势的文化传统也成为损害我国城市治理中公平理念形成的隐性因素。城市政府通过不公平的手段进行竞争, 扰乱了市场秩序, 严重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弱势群体公平机会被剥夺, 再加上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薄弱, 在现实生活中, 公平理念在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意识中被弱化了。在“崇强嫌弱”的政府价值观念下, 城市各阶层必然都对弱势群体漠视, 甚至遗弃。例如, 有些人大代表竟然公开发表言论说“春运铁路一票难求在票价太低”等等。通过以上种种可以看出, 在政府应该发挥职能的城市治理中, 政府的职能发挥却不尽如人意。面对如今中国正处关键时期的发展阶段和国内外不断动荡的局势, 弱化国内社会矛盾至关重要。在这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政府在城市治理中职能的转型, 多元参与、适度放权、兼顾公平成为其职能转变所必不可少的方面。在对我国政府在城市治理中职能转变提出建议性对策前,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西方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三、国外城市化经验
城市化建设在国外至少也有几百年的历史, 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因此, 国外城市化建设和政府职能管理的经验也是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城市化建设所要学习的。
但就西方政府在城市治理中的职能角色扮演来看,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学习。
(一) 城市预见性规划
城市规划职能从古至今一直是西方政府重要的职能之一, 西方政府对城市规划极其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总是让一个地区城市建设赋予预见性。城市政府通过履行城市规划职能, 规定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确定城市土地开发与利用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规范, 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 发挥城市的整体优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欧洲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重建工作, 在遵循既有经验的基础上, 又不断广泛利用城市规划的新理论和新思想, 注重解决城市的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人口稠密等城市问题。城市群、城市带、卫星城、小区规划、城市郊区化、就业分散化等都是城市政府运用城市规划影响城市发展的实际例证。
(二) 城市社会保障
在西方国家,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城市政府职能, 虽然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系, 以及某些独特的社会福利政策和计划的国家中城市政府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但他们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相同特点。总的来说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社会保障方面。城市的社会保障面向全体城市社会成员, 城市政府要采取相应的政策,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机制来应对退休、失业、疾病、死亡等天灾人祸给和家庭在经济上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蒙受的经济损失。比如, 美国的老年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残疾人保险等。由政府大力实施的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 部分化解了由于收入损失和身体损伤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公共福利方面。公共福利是为了确保城市社会的全体成员获得基本的生活物品和服务。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和西欧各国中, 城市政府面向全体市民提供公共医疗、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卫生保健等各种福利。在美国, 城市政府不仅向社会提供福利服务, 还为市民提供各种健康、养老、托幼等。福利服务的非盈利组织提供大部分财政支持, 这使得城市政府这方面的职能得到了延伸, 市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社会救济方面。它是面向城市的低收入、陷入贫困、生活能力等方面有缺陷的人以及老人和儿童, 提供物质生活保障和相应的服务设施。在美国,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为21%。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开支大约有59%来源于联邦政府的资助, 41%来源于地方, 城市政府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方面负有更大的责任。相比较而言, 中国政府在城市治理中的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 城市放权治理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市政管理体制一般是采用层级制的结构形式, 在这个层级制中有一个中心机构, 而这个中心机构在这个层级制中有高于各部门和机构的权力。根据这个中心在组成和行使职能上的差异性, 我们把美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主要分为4种类型, 即市长议会制、市委员会制、市行政长制和市经理制。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市长委员会制和市经理制, 之所以值得提是因为这两种体制充分将治理城市的权力下放到公众手中。市委员会制是由选民选举若干名 (一般57名) 组成市政委员会, 该委员会拥有该市的一切行政和立法权力, 直接对选民负责。在这个委员会中大家的权力都是平等的, 每个委员分别担任主要行政部门的首脑, 市长是由委员会推选产生的, 主要任务是主持议会会议。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议, 如决议和法令违反市民的愿望, 选民可以直接行使创制权, 加以废止。市经理制应该是属于委员会制的派生而来的。市议会由全市的公民选举产生或按选区选举产生, 一般由79人组成, 议会任期为4年, 负责决定市政方针, 作为市的权力机关和决策机关。而行政方面的工作, 则由市议会聘请市经理负责。在这里, 市议会就相当于股份企业内的董事会, 而市经理就是公司的经理。市议会如果对市经理的工作不满, 就可以随时解聘。美国城市政府治理模式和现在中国的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 美国政府管理已经实现相当程度的权力下放也就是自治与开放, 这对今后我们在现代化城市治理中政府在行政参与中的职能转变具有很强的借鉴与学习意义。
四、现代城市治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
(一) 推动公众参与
从我国城市治理的发展来看, 越来越多的企业、民间组织等参与城市治理活动意识在觉醒, 他们都意识到城市政府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 而且日益繁杂的城市治理任务必然需要整个城市的各个城市主体积极参与和共同协作。首先是推动企业参与。企业参与城市治理就是为企业与城市政府之间以及市民、民间组织之间建立合作关系, 运用其技术、信息、人才等各方面的优点, 在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教育等领域支持公益事业、参与公共事务、参与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的提供等。而我国城市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应该是政府加强服务的地位, 对企业的管理主要应该是采取监督备案, 而不是审批;政府对企业的服务主要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而不是严格的管控。企业参与城市治理, 一方面, 可以弥补由政府投资短缺的需求和扭转政府长期垄断形成的效率低下、运营成本高、服务质量差等毛病;另一方面, 对企业实现经济目标具有促进作用, 因为企业参与城市治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外在竞争力。
推动民间组织参与也是推动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民间组织是指公民自发组成, 从事民间活动的社会组织。它是表达民意、传达民意、实现民权的最为直接的一种参与方式。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组成民间组织。在国外, 民间组织的叫法也各有不同, 比如人们常用“非政府组织” (NGO) 、“非营利组织” (NPO) 等等, 只是侧重点稍有偏差。但我国的民间自治组织的积极性相较于国外而言并未被调动起来, 原因主要是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申报程序繁琐, 管理严苛。如果能够在我国调动起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 那么很多城市问题都无需政府出面便可迎刃而解。例如, 面对城市治安问题, 如果成立民间自我防护团体组织, 那么就无需政府出动大量的警力, 市民可以自发的组成团体, 管理与维护自己这一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民间组织大多因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而发展起来的, 它对解决城市慈善、教育、环保及公益事业等公共问题的治理和公共服务产品的供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的民间组织规模和数量都很多, 也广泛地参与城市治理。比如美国, 美国民间组织广泛介入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就业培训等城市管理事务。民间组织在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大的潜力, 对社会诸多问题如贫穷更能有效地解决。民间组织的发展是现代城市社会政治文明的一个标志。民间组织是与公民社会联系在一起的, 民间组织参与城市治理能够培育公民精神, 培养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参与意识。
(二) 制定科学的城市规划与决策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的主要和重要的职能。科学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城市治理的总纲, 也能够展现城市空间内的发展远景和不同区域的功能。因此, 我国城市规划设计必须站的高, 望的远, 不可鼠目寸光, 必须理论联系实际, 因时制宜。城市政府应该全方位的审视城市规划、土地产业分布、人口增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等相关之间的联系, 拟定科学的城市规划。科学的对城市进行规划首先要从城市的实际发展出发, 把城市的区域发展与总体发展、城市规划和人口规划相联合起来, 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有预见性。其次, 推动特大城市带动小城镇发展, 改善人居环境,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从而形成不同发展层次的城镇系统, 平衡发展。另外, 加强城市规划民主意识。我们知道,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 也关系到老百姓的利益。市民是城市的真正主人, 然而, 目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程度相当有限, 公众参与都流于表面形式。现在城市规划中, 如何保护相对弱势社会群体, 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无疑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管理者必须考虑的内容, 从而才能实现我国城市各阶层的和谐共处。
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也是重要的一方面。我国目前公共事务的决策机制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低下, 公众参与缺乏立法程序的规范, 很多城市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只是“决策结果被告知者”。与此同时, 政府部门对城市的规划往往因为拍脑袋决策而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 完善政府科学的决策机制也是政府在城市治理中转变职能的必要要求。笔者认为, 急需建立重要决策专家制度。专家论证决策方案更专业、更客观, 比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就是政府决策的强大智囊团。而我国城市政府的决策很少有专业咨询机构参与, 因此, 决策方案很多是专业度不够, 评估方案也不论证评估, 比如短命的建筑等。与此同时, 实行重大决策审批制度。重大的决策审批制度就是城市政府特别是关系到民生的决策必定得经过重要国家权力机关严格审批才能审核的制度。城市政府应该完善监督制度, 特别是重大权力部门的监督, 坚决避免城市政府“先斩后奏”的出现行为, 对城市政府部门违规决策行为严惩不贷。
(三) 针对城市病集中防治
“城市病”是对城市问题的一种形象说法。“城市病”是现代城市治理中的必然产品, 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需要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严重起来, 它给我们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许多挑战和威胁。比如现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在我国现代城市治理的过程中, 城市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堵塞问题, 严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 这种状况继续的话会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如何控制私家车的数量, 如何改善现有的道路宽度, 如何发展立体交通都在拷问着政府治理者。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城市的交通管理思想, 建立地下物流系统等等。再如, 现代城市环境污染的问题。在现代城市发展进程中, 我国城市1/3空气受到严重污染, 全国一半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 不能饮用, 全国的雾霾天气已经是最好的证明。第一,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制定合理可行的环境规划, 把环境保护纳入到城市经济和建设中, 这是防止和控制新污染源的一种有效手段, 持续使用清洁能源。第二, 严格执行“污染者负担”机制。城市政府要激励企业治理污染, 比如, 排污费用标准略高污染治理费用。建立污染治理收费机制, 即排污者付费, 治污者收费的机制使市民主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同时, 要努力提高城市工业企业的技能程度, 做好城市产业整顿, 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对城市病的集中预防也是政府在城市治理中转变职能的重要一环, 也就是说政府的职能要从处理城市病转变为对即将演变为城市病的社会现象的前瞻与预防。
五、总结与展望
德鲁克说:“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治理和实行治理的政府, 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 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 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面对如此之多、日益严峻的城市问题, 我国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就需要 (1) 还权于民, 让公众成为城市治理的主体; (2) 成为一个有预见性和长远眼光的城市治理者; (3) 加强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宏观调控, 把握城市发展的整体方向和态势; (4) 对具体的微观领域, 城市政府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应该引入市场机制, 鼓励企业、民间组织等参与到城市治理的过程中, 实现多元化的治理; (5) 效仿西方, 完善城市治理中最重要的一环, 就是社会保障体制的真正落实。各个城市政府在城市治理中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 不要为了满足强势群体的利益而丧失自己的角色。中国现代城市治理中政府职能的转变还任重而道远, 当然, 我的观点与见解也不是很完善,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浅析, 得到大家的共鸣与进一步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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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理与政府职能的转变 第5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的方式逐步从以 单位管理走向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已经逐渐代替了传统的单位管理,承担了过去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大量管理和服务功能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如何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使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能稳步 健康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社区社区管理政府政府职能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1、社区与政府的关系不顺行政工作事务繁重。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作为自治组织。在城市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组织,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居民内部事务它与政府部门没有从属关系但长期以来,由于传统体制的制约,社区组织尤其是居委会实际上成了政府的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和精力都用在来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上。社区居民委员会也由法律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越来越演变为政府的基层办事机构。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向社区居委会交待任务,并相应地提出一些检查、考核、验收、评比和奖惩的条件目前社区承担的经常性季节性阶段性和临时交办的工作,再加上现在从上到下 的各项工作进社区,使街道、社区干部们整天疲于奔命,没有时间去考虑。
2、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问题社区建设与发展缺少环境支持。当前,国家省市等有关职能部门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政策的原则性太强,缺乏操作性,有的政策在落实上又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部门便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自己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找出种种借口拖而不办甚至拒不执行,致使有些优惠政策只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得不到落实而一些社区特别是老城区中由居委会转型成立的社区,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卫生环境差,造成社区管理条件较薄弱。
3、社区管理者素质差异大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社区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目前,随着经济体制 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城市社区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社区工作对象更加复杂,社区行使权力更加具体,这就对社区管理者的素质提出新标准,要求社区管理者的素质要从单一的热情肯干型向综合能力型转变近几年,伴随着社区建设的开展,各地通过采取原居委会干部留下一部分,区、街道干部下派一部分,在社区居民军队转业干部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中选聘一部分的方法,扩大了社区管理者的选择范围,从而使社区管理者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工作能力和年龄等方面与以前的居委会干部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距离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的要求,目前的社区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影响了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4、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的总体水平较低。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作为社区成员有资格也有义务参与社区管理活动,在社区管理中发挥各自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社区成员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都很淡薄社区成员参与的理性化程度不高,社区成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程度不尽如人意同时,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社区 成员参与机制不完善,尚未实现制度化,在社区成员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行之有效的社区成员参与模式 此外,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也是影响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5、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能力不足 社区社会组织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扩大参与 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虽然拥有数量众多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但普遍存在行政色彩浓机
制不健全服务不规范成员素质不高外部监督不力等问题,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育,其 准入门槛过高管理职责不明以及行政干预过深和实际监督不力等制度设计问题逐渐突显,也出现了官办组织多而社会性组织少的现象,这也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受地域的影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还普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及规模小 能力弱资源匮乏制度不完善活动不规范公信力较差等问题,这就导致了社区居民对这种社会组织的认可度不高,也使得社区服务机制僵化方法简单,社区服务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政府投入,不善于利用社会组织和运用经济手段及市场化手段开展工作。
6、社区物业管理的不规范。使社区管理无法上档次。以20世纪90年代为起点,有两项运动同时发生和发展,即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和社区建设运动近20年的实践表明,物业管理与城市社区发展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虽然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所涉及的区域范围。管理性质以及侧重的管理职能有所不同,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面对的环境构成要素是一致的,影响社区的诸环境因素同样是影响物业管理的环境因素,物业管理寓于社区管理之中,社区管理是母系统,而物业管理就是子系统 因此,物业管理离不开社区管理,必须服从于社区管理,并且在社区管理中才能确定自己的地位,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而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及城区规模的拓展,使得一大批新型的社区涌现出来,而现实中社区管理远远落后于社区的建设,社区物业管理中也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在管理机构 收费标准管理标准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不统一以及管理和服务普遍的不到位等,而且,还有些物业公司对辖区居委会的管理不配合,增大了社区管理的难度。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稳步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
1、政府要在社区管理体制中定位好自己的角色。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最重要的主体,必须在社会管理体制中定位好自己的角色,担负起处理社会冲突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等管理职能而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倡导动员的作用),在社区建设中给予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 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担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甚至包办。
2、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地方政府要注重从制度设计入手,在宏观上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全力推进一是在创新社区治理模式促进社区和谐方面,可依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和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和与之相配套的文件,允许各街道社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优势,制定各具特色的社区标准和社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使街道社区在自身建设和持续发展上能保持一种能动性和独立性 二是在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上,要规范政府部门进社区的各项工作,减少和杜绝政府职能部门向社区乱派任务,全面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减轻社区行政性事务性负担,增强基层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力地促进政府依法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良性互动,增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的活力,拓宽社区工作的新路子,强化社区的民主自治权和管理权,不断提高社区的管理效能,实现社区管理从高成本低效率到低成本高效率的转变。
3、加大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力度,并注意加强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 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大力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 一是政府应适应形势发展,采取必要措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大力培育和扶持包括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作
用,表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培育社会成员正确的生活方式;发挥它们在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的自主和自许海燕城市社区管理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律能力,建立社会化的评估制度;发挥它们在满足社会多样性需求方面的作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二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要降低门槛,引导扶持,加强监管可以通过加大对社会服务项目的投入来推进非营利 部门的发展,在社会服务领域要充分发挥非营利部门在提供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为社区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扩大群众对社区公共服务的选择空间;发挥它们在提供互助方面的作用,让群众自我组织起来,促进社会融合,解决社会问题,维护安定团结 同时,政府对非营利组织也要有监管责任,要切实解决好 培育发展职能不清监督管理相互依赖造成盲点过多的现状,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解决和缓解社会矛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4、加强社区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育,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以适应社区建设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一是要加强社区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育面对目前社区建设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重视加强对社区管理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城市社区的实践中创出新的 路子新的经验要努力改善社区管理人员的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在加强社区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育的途径上,一方面,上级政府应多配备一批高素质的社区管理干部,向社区输送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和提高社区管理工作队伍的力量和素质;另一方面,各级党校要为社区干部的培训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提高在岗从事社区管理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及业务水平,大专院校要积极培养具有专业社区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为社区管理储备专业人才 此外,还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中选用优秀人才,加强社区工作 二是要强化宣传,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由于社区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只靠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单一力量是很难完成好社区管理这一繁杂的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有效载体,进行广泛持久深入的法律法规宣传,道德规范宣传,社会新风宣传等,不断提高群众的社区意识 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不断增强群众的社区责任感、归属感和认同感,使社区管理具有坚实的群众参与基础从操作层面看,应拓宽参与渠道,扩展参与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和完善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 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社区的共驻共建与资源共享,积极支持配合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5、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物 业管理的指 导和监督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业行为,提升社区 管理的档次和水平。一是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如新建居住区的入住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存有质量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会同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对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提出审核意见; 会同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居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普通老居民小区,应当加快物管进社区步伐 可积极推行物管连锁经营的模式,由品牌物管企业输出品牌 技术管理方式,尽可能的将有一定条件的小区或院落纳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提高社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二是政府主管部门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对物业的行业管理,真正做到变 管理为服务 三是要发挥政府机制,使物业管理切实发挥作用 在物业管理方面,目前政府机制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由于政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了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良莠不齐,也是造成目前许多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招标来运作 让业主委员会选聘出最适合的物业企业来管理小区,并建立良好的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机制,使物业企业真正做到变管理为服务。
总之,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的产物,物业管理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但也带来一些新问题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厘清物业管理的社会
角色,不仅可以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行为,同时,可以帮助政府利用物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用物业管理资源帮助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社区管理新体制,从整体上提 高社区管理的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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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如江
政府对智慧城市的管理策略创新 第6篇
1、明确智慧城市内涵,避免等同于“数字城市”、“信息化城市”
智慧城市不是简单的信息化建设,也不同于以往的“数字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更高阶段,不仅需要利用先进技术实现城市各方面资源的数字化、信息化,还要对各方信息加以整合利用,并以此为基础提供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新理念、新模式。目前一些地方简单地将智慧城市理解为城市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市建设,只是运用各种技术实现城市教育、医疗、交通等各方面的信息化,而未针对各方面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和利用,也没有进行城市管理的理念变革与模式革新。
2、在各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的负责机构
智慧城市涉及到交通、医疗、教育、能源等多个领域,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信息化问题,还需统筹协调多个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的利益和资源,有时还需要不同城市间进行联动与合作,这就要求智慧城市在各地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智慧城市要不要建、怎么建、怎么管等一系列问题上,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对智慧城市构成一定阻力。这就要求一把手领导能坚定目标、认准方向,推动智慧城市工程的实施。
“一把手工程”要有组织机制保障,否则难以落到实处,可组建由一把手领导总负责的智慧城市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员构成中包含发改委、经信委、公安、交通、医疗、教育等委办局的负责人,这有利于更有效地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科学规划和资源配置。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举行跨部门的联席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智慧城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进行总体统筹。
3、遵循“问题导向”,针对不同城市独特的定位、资源、产业和民众需求,科学设计重点建设方向
各个城市建设智慧城市的目的是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独特问题,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产业的独特优势,进而取得可持续良性发展,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各个城市在智慧城市建设上要有不同的侧重点,选择恰当而关键的突破口,以点带面。此外,智慧城市是个系统性的庞大工程,时间成本、资金投入都十分巨大,如果每个城市都追求“大而全”,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全线开花”,实施难度会很大,容易半途而废。
有鉴于此,各个城市应该量力而行,清楚了解本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民众最迫切需要哪方面的改善,选择少数几个重点突破口,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首先在这几个领域建设智慧城市。例如,一个城市的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那么政府就应该考虑首先上马智慧医疗方面的项目。另外,在智慧城市建设突破口的选择上也需要系统考虑,比如一个城市环保问题比较严重,这不是仅仅上线智慧环保项目就能解决,还需要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的发展,从污染源头来解决环保问题。
此外,由于每个城市面临的情况不一样,即使在相同的智慧城市领域方面,也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差异化的项目实施。例如,德国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虽然大都集中在节能环保领域,但这些城市在实施的具体项目上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基础和市民素质等因素上都有差异。
4、各个城市不能在智慧城市上自成体系、相互独立,在建设之初就要考虑与周边城市的互联互通
一个城市内各部门各行业间要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同样一个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也要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在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方面要进行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而应用系统在不同城市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才能真正给各城市民众的生活带来便利。比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很多方面的应用系统都存在跨城市、跨区域的问题。各个城市在制定规划时,就要充分考虑与周边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结合,在建设和运营上相互密切沟通配合,否则就难以实现真正的智慧城市。
5、在建设时间表的制定上要注重循序渐进,明确各阶段建设重点
智慧城市是一项周期长、牵涉范围广的庞大系统工程,实施难度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完成,需要在时间表上做好长远规划,将这个大工程化为各个时间点上的小行动,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
过去中国一些城市在工程建设上习惯追求“大干快上”。“大干快上”作为建设的决心和热情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城市建设的具体实施上还要遵循客观规律。中国大多数城市在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还缺乏经验,智慧城市的建设不宜求快,而宜求稳。各地应该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其他城市经验、教训之后,再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对各阶段规划的项目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避免实施过多、过大、力不能及的项目。
6、注重中远期规划的同时,要明确短期内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内容,尽快解决民众遇到的实际问题
智慧城市虽然要做好长远规划,但也要明确短期内需要做的具体内容,否则整个规划容易空泛,难以落地,民众从规划中难以看出他们的生活在不远的将来会得到哪些改善,会影响他们对智慧城市的支持热情。对于短期就能给民众带来好处的项目可给予一定的税收激励,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转变城市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方式
1、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理念转型,为民众参与城市管理提供条件
智慧城市建设成功的关键是建设智慧政府。智慧政府不是简单地在技术层面上实现电子政务,而是要建立适配智慧城市管理的新理念、新模式。建设智慧政府要求政府要能对城市问题和民众需求进行全面透彻的感知、提前预测,然后快速反应,主动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而且要积极吸引民众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民众服务,民众是智慧城市的重要主体。智慧城市将给城市生活各个领域带来新变化、新问题,城市管理事务日益复杂,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政府自身的管理智慧,还需要调动广大民众的智慧。中国模式2.0要求加强社会的自治化,减少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由社会自治弥补行政权力收缩留下的权力空间。各城市应抓住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为民众积极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随着智慧城市给城市生活带来的高度信息化,民众通过政府开放的数据会对政府工作产生更全面深刻的了解,而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监督政府工作、表达社情民意的方式和渠道也更为便捷,政府可利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实现政府和民众由对话沟通到协作行动的转变。政府可以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城市问题、社情民意的透彻感知和综合分析,把握民众需求,主动服务,为民众提供对话沟通渠道,在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的前提下,对公共事务管理做出决策。
计算机世界研究院在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民众都有为城市管理建言献策的热情。当被问及“如果政府提供一个网络平台,鼓励民众在上面为各个领域的城市管理提建议,您是否会参与”时,88.17%的受访者表示会参与,仅有11.83%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参与。
2、提高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应对信息时代新要求
政府对智慧城市的管理需要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将更为集中。在人口集中的情况下,如果发生重大灾难、流行疾病等突发事件,危害的波及范围将更大,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让产生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政府在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城市公共生活感知监测能力的同时,也要优化各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速度,实现城市各方资源全面迅速的统一调度,实现迅速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
推广智慧城市概念,鼓励民众积极参与
智慧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民众服务,提高民众城市生活质量。为了不让智慧城市建设偏离目标,要充分发挥民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让民众广泛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然而参与的前提是了解,目前民众对智慧城市还缺乏了解,政府可与企业合作,向民众共同推广智慧城市概念。对智慧城市概念的宣传方式有多种,各有利弊,每种方式所适合的人群特征也有所不同,最有效的推广方法就是综合运用这些方式。
计算机世界研究院在调研中发现,关于智慧城市概念的宣传推广方式,民众认为政府最应采用的方式是“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宣传”,有86.02%的受访者选择该方式;其次是“组织常态化的线下展览会、体验展”,选择该方式的受访者占62.37%;最后是“设计并推广含有智慧城市使用场景的网络游戏”,仅有30.11%的受访者选择该方式。
仔细分析民众选择背后的深层原因,民众最希望政府通过大众媒体宣传智慧城市概念是因为民众日常生活中对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接触比较多,这种宣传方式覆盖面广,而他们接受这种宣传所需付出的成本也比较低。
相比大众媒体宣传,线下展览会和体验展是更能让民众对智慧城市产生直观、深刻了解的推广方式,而选择该方式的民众比选择大众媒体的民众占比少了两成多。分析其背后原因,可能是因为线下活动的宣传方式虽然更直观,但它需要民众亲身前往活动现场,对民众而言,其参与成本高于大众媒体。
只有三成的民众选择通过网络游戏方式,很有可能是因为在民众的认识中,网络游戏更多的是一种娱乐手段,作为学习手段不大合适,而且他们对网络游戏给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持警惕态度。选择该方式的民众应该主要是喜爱网络游戏的年轻群体。
1、与企业合作,组织常态化的宣传体验展和培训活动
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定期组织一些关于智慧城市的宣传体验展,或是建设永久性的智慧城市体验场馆,向广大民众传播智慧城市的概念,让民众了解什么是智慧城市、智慧城市能给他们的实际生活带来哪些便利。民众在了解智慧城市后也会提出自己对智慧城市的意见和看法,民众的意见对优化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非常宝贵的价值。永久性的智慧城市体验场馆除了向民众推广智慧城市概念外,还可以承担向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职能,推广有关智慧城市的评估指标体系、运营标准和解决方案等。
目前,国内外一些城市已经开始组织常态化的、面向公众的智慧城市宣传体验展。2014年9月26日-10月3日,“北京国际设计周”将智慧城市版块作为设计周七大主体活动版块之一,主题为“城市未来,智慧设计”,涵盖智慧城市创新中心启动活动、智慧城市专题论坛、智慧城市专业出版物、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系列展及智慧城市主题活动五部分。2014年10月27日—11月6日,在上海市经信委的指导下,上海成功举办了“上海智慧城市体验周”活动,让市民体验了解上海智慧城市在政务、医疗和教育等领域的建设成果。从2011年起,在巴塞罗那市政府的支持下,西班牙每年11月中旬会在巴塞罗那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巴塞罗那世界智慧城市博览会,目前共计超过3万位专业人士、7000个代表团和500家优秀企业参展商参会。
2、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宣传
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7篇
1.1 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 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国有企业改制、改革成本支付、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扩大等问题。另外需要稳定传统产业, 开发城市新兴产业以缓解就业压力, 确保社会的稳定, 这些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转型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转型过程中的服务功能, 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多用于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 更多的提供优质的社会管理服务, 切实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人民实际生活问题, 为成功实现城市转型提供社会保障。
1.2 有利于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主要是传统国有企业的转型与改制, 另外还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没有与时俱进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 两者相互作用, 这是城市转型过程中的主要问题。目前国内多数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转型过程中都碰到不同程度的困难, 首先是传统产业退出难、新兴产业对接不到位, 其次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合理, 管理不到位, 该管的管不好, 不该管理的乱管;有利益的地方出现多头管理, 无利益的地方谁都不愿意去管理。因此要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构建服务型政府, 全面解决计划体制遗留下来的深层次体制矛盾,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 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1.3 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提高市场经济的服务水平。
资源枯竭型城市要实现产业升级, 促进城市转型就必须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引入新兴产业, 同时要有良好的创业环境, 吸引各类市场主体投资, 转变政府的职能, 提高服务水平。因此资源枯竭型城市一方面要有效利用国家的政策扶持, 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进行有效规划与发展定位, 另一方面要转变自己的职能, 多抓工作作风、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营造公平竞争的企业投资发展环境。
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这程中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府的多头管理, 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我国大多数资源枯竭型城市都是依托一两个产业或大型国有企业发展起来的, 这些城市在发展初期都是采用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可能是政府的副市长, 城市的基础设施一般都由企业负责建设与管理, 企业与城市是利益共同体。1992年,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企业也随之发展壮大, 但政府之手并没有有效撤出企业, 一方面政府制定游戏规则, 负责市场的运行与监督, 另一方面政府也直接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 如在石油、电力等系统甚至直接参与经营, 这种管理模式导致国进民退, 企业的发展也受到了影响。
2.2 政府职能错位或缺失, 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一是没有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政府对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力度不够, 部分与政府相关的业务如招投标等程序不够透明, 存在黑幕交易, 这些情况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同时也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二是政府行政执法的统一性、标准性不够。政府依法行政, 做到公开、公正与透明, 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与基础。三是对引入的投资主体服务不到位。引入新兴产业, 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但制定好扶持政策, 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也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可或缺的内容, 只有对引入的投资企业服务到位, 促进企业发展, 产业才能升级, 城市转型才能成功。
2.3 政府职能管理缺少创新, 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城市转型需要。
资源枯竭型城市政府一直以来依赖传统的资源优势形成的“等、要、靠”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办事效率低下, 行动迟缓, 开拓创新不足。其次制度创新能力很弱, 管理人员不管制度是不是能适应经济发展, 他们只是照本宣科的办事, 完全没有创新意识。不过这与他们不愿意承担创新带来的风险或责任有关系。再次, 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不足, 尤其缺乏处理复杂经济问题的能力。
3 转变政府职能, 有效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建议与对策
3.1 规范各级政府的职责与权限, 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合理规划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 明确各部门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工作内容, 并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配送一城一政的原则, 对事权关系做出明确界定, 确保不出现政令出多头, 各自为阵的现象, 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指挥与协调机构, 负责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 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事权、财政和监督管理应由城市政府承担。另外, 城市政府要逐步管理从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维护市场秩序, 搞好社区服务, 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城市政府还要本着重心下沉, 权力下放的原则, 将城市政府中的城市管理和与居民相关的具体事务职能下放给区级政府承担, 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充分调动城市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使城市政府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调节、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和协调服务上来。
3.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 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一方面, 政府应从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事务中退出来, 干自己该干的事情;另一方面, 企业应从社会职能中退出来, 全力以赴进行经营活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企业实行无行政主管, 政府部门一律与原属企业脱钩, 真正使企业走向市场、走向社会,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3.3 改革企业审批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最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严格规范审批行为, 改进审批方式, 加强审批监管, 逐步建立起行政审批制度。在改革审批制度的同时, 要强化法制意识, 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机构编制管理要与财政预算相结合, 制定总定员法、编制法, 建立职务分类制度。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特别是要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只有公务人员的素质得到切实提高, 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和行政法治, 才能提高办事效率, 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3.4 建立职能评价制度, 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是一个全城参与的重大工程, 关系子孙万代的切身利益, 因此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 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要有合理的考评体系, 负责政府职能的监控与落实, 只有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才能让政府的服务到位, 才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真正服务于企业, 服务于产业升级促进城市的转型。
首先要对涉及城市转型的机构进行“三定”, 即定岗定编定员, 要量化每个工作指标, 对工作岗位进行有效描述, 然后根据工作内容筛选最理想的人选。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工作评价体系, 鼓励人们敢于做事情, 敢于创新, 让做事的人优先得到提拔, 并每年组织人员对工作内容进行考评, 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促进人员的进步。再次要理顺政府各部门的关系。政府部门关系理顺、运转协调的主要标志应该是公民办事社会成本的降低。要建立评价行政规范程度的尺度和标准、政务公示制度, 依法行政做到一件事情主要由一个部门来承担或协调, 健全监督机制, 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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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转变 第8篇
1 我国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定位
当前, 要在城市发展基层民主, 保障城市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必须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而在社区建设中政府都是处在主导地位的, 所以有必要对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做出界定。
1.1 规划政策指导
政府作为社区建设的发起者, 要加强对于社区建设的理论和政策的指导。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重要目的, 就是引导人们管理自己的事情。政府为实现这个目的就应该首先要制定法律, 用法律来规范居民的活动, 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其次是制定政策。如为促使非营利组织的社区参与, 可以为其提供减免税收或各种便利等优惠政策。
1.2 推动社区自治
1954年制定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列》提出:“在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 可以按照居住地区成立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
而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 国家为推进社区自治, 出台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改变职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推进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实行权力下放, 重心下移, 促进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 由行政指令向具体指导, 由单一下派任务向积极扶持方式转变”。但是政府不能把政务随意推卸给社区, 这样会影响社区, 因为事务过多而自主处理社区事务的职能。所以为防止居委会承担过多政务, 文件规定“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基层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凡属于街道办事处及政府职能部门自身应当做好工作, 不由社区承担;凡需要社区承担或参与的任务, 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实行权随责走, 费随事转。”
1.3 动员社区参与
社区建设的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社区内的居民和单位自愿的参与社区的治理, 让社区居民和单位自决的处理自己的事情。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是社区治理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就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发展来看, 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与社区参与状况欠佳, 宏观来看, 有两方面的局限:一是社区居民本身的参与意愿较弱、参与积极性不高, 这主要源于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不强, 对自我公民身份的认知程度偏低;二是城市社区的管理理念、治理方式等存在弊端, 尚未给公民意识的培养提高提供良好的平台 (2) 。这个时候政府作为社区建设的发起者要运用大众传播媒介等多种手段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 营造有利于社区建设和发展的舆论氛围, 城市各级政府通过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社区知识竞赛、社区标识征集、社区义务服务等多种活动, 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机关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提高现代社区意识, 倡导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参与社区的管理, 形成社区居民共建温馨家园的良好环境。
2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 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在全国各个城市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这是城市社区自治制度产生的最初源头。1982年, 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首次写入中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确认: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00年11月1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即中办发[2000]23号文件, 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 强化社区功能, 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扩大基层民主, 密切党群关系,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这是指导当前城市社区自治的准法律文件。 (3) 2007年底城市有8万多个社区居委会, 89%的城市社区建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社区服务的服务领域变得宽广, 服务职责也更为全面, 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到高层次的社会化服务, 几乎无所不包。
3 目前,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政府职能失范
在中国, 社区建设的社区自主性发展根本上取决于国家治理模式的合理转变, 在我国, 社区发育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和社会大分离后出现的。社区建设“一般都是由政府发起, 政府规划或参与规划, 并由政府直接推动的”。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不仅给社区提供外部环境, 还在其他方面如提供优惠政策、费用来源等发挥着一定的正面效应。所以在我国社区建设中政府是最有权威的。但是也是这个权威, 又如政府管得过多管得过死使本应自治的社区很多时候变成了“行政化的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政府很多时候参与了一些应该属于社区自主处理的事, 不该管的事管, 管不好也管不了的现象严重。
3.1 政社不分
政社不分已经成了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顽疾。社区本是为政府减轻社会管理负担以及实现居民自治而建立的, 但在实际过程中政府还是过多的插手社区事务, 未能明显体现出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的初衷。最主要表现是行政权过分干预社区居委会事务。使居委会丧失自主性, 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政社不分还带出其他社区建设的一系列弊病。如由于政社不分, 社区失去了自主性, 使居民认为社区管理是政府的事, (社区是一级政府机关或是由政府直接管理) 政府怎么说, 社区就怎么做, 社区管理与自己无关。使居民很难产生归属感, 因此缺乏归属感从而导致参与意识的薄弱。这些都违背了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而非国家的行政机关的建设理念。也违反了政府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只有工作上的指导与被指导, 协助与被协助的原则。
3.2 政府部门缺乏对第三部门的培育
政府已经习惯于计划时代的传统做法, 什么都想管。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该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等第三部门进行培育。当前虽然第三部门在提供志愿服务, 增强社区自治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第三部门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还是不够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管的过严、过多, 而缺乏培育、扶持。
3.3 政府的供给不足
城市社区建设中政府所具有的权威和资源决定了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不可替代的地位。社区治理是政府充分提供资源的前提下达到目的的。但目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资源的调动与供给方面呈现出投入不足, 产出低下态势, 表现为:一, 政策资源的供给不足。大多数的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尚不懂得或不习惯、不善于对居委会, 志愿者协会和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进行政策上的指导。缺乏对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政策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引导和规范他们的活动。二, 财力投入不到位。社区建设和治理需要一定财力作为支持, 而社区自治性以及当前的发展状况都使社区财力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但政府的财力支持又呈现出有限性、政府财政中缺乏专门的预算, 很多时候是一些数量微弱的临时性投入, 任意性大, 缺乏制度性机制的规范与约束。
4 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转变
4.1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放权于社会
政府一直是社区建设的主导, 所以要让政府认清社区自治的实质是还权于民, 还权于社会, 政府的干预过重, 居委会就会丧失自主性。所以想调整好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正确的角色, 就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责权限, 政府在社区发展中应该做到:首先, 为社区发展建立规章制度。其次为社区建设统筹规划。再次, 监督社区工作。最后, 对社区发展给予支持以及提供环境。在社区建设中借鉴于美国等发展国家的经验。20世纪80年代以来, 西方发达国家先后掀起了以公共服务购买取代传统的公共服务垄断供给的政府改革浪潮, 其理论基础主要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治理与善治理论。他们认识到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 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 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桨。在这个理论的支持下, 西方国家的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被运用到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 如垃圾收集、精神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毒品和酒精治疗、娱乐服务、街道维护等等。我国以上海为先尝试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先列, 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
4.2 重于培养而不是控制
目前, 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成了重要的参与者, 但还不太活跃, 主要是因为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管得过严, 没能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由控制型管理者向培育型管理者转变。这一角色转换对政府提出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 政府要放宽对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准入控制, 通过立法的形式在确保相关组织申请注册为非营利组织必须满足完善的资格条件下, 简化审批程序、弱化业务主管部门对非营利组织准入过程的控制。另一方面, 政府要加大对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培育, 积极为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具体来说就是对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出规划并提供诸如财政支持等各类型的扶持政策。要通过建立和合理布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组织和机构, 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倡导和发展互助性、公益性组织, 形成多样化的服务形式, 满足居民群众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4) 还是以上海为例, 有选择地支持社会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的成立与发展、政府培育、成立非营利性专业化的社会中介组织, 并直接购买其服务、支持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委托社会力量举办、管理社会事业、创新民间组织社会化管理机制。
4.3 由资源的垄断者转变为资源的支配者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主要是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权威资源和财力资源的垄断性提供而体现的。因为垄断性的特点使政府常常出现越权行为。权威的垄断性影响了社区自治以及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财力的垄断性容易导致社区建设中的财力的不足与临时性。所以要把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资源垄断性转变为自愿的支配者。政府要通过制定完备的政策体系来增强社区的自治型, 通过培育, 提供支持以及环境来加快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财力资源的支配而言, 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如中央及地方政府要针对社区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设立专门项目和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办公经费和工作者的生活补贴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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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城市竞争力提升中的职能分析 第9篇
一、政府职能定位的理论考察
1776年, 亚当斯密出版了其划时代的著作《国富论》, 斯密对政府的职能做了经典性界定, 提出了政府“守夜人”理论, 他把政府的职能限定为保卫国家、保护财产, 维护一定的公用事业等方面。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 自由市场和自由企业具有内在的宏观经济平衡功能, 政府旨在维持总供求的干预也是多余的。
美国的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则系统地提出了“企业型政府”的观点。企业型政府的理念并非要求政府的运作完全与私人企业一样, 而是强调政府必须在市场导向的观念下, 引进竞争的刺激力量, 使政府更具活力, 使城市管理更有效率。他们认为, 企业型政府就是非官僚化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具有高效率和高效能的政府。
以美国经济学家罗默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确认了政府对增长的重要影响, 其理论和实证研究总结出一套维持长期增长的政策, 如支持教育, 刺激对物质资本的投资、保护知识产权、支持研究和开发工作, 实行有利于新思想的形成并在世界范围内传递的贸易政策以及避免政府对市场的扭曲等。
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蔚然成风, 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首先提出了现代政府理念。这一理念主张管理就是服务, 政府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 政府应尽可能地为社会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是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本质规定, 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轨进程对政府转型的基本要求。
二、提升城市竞争力, 政府是关键
无论是世界经济论坛 (WEF) 还是瑞士国际管理与发展研究所 (IMD) 都把政府管理竞争力作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构成要素。世界银行曾对中国的23个城市进行了竞争力排名, 他们把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视点放在了改善投资环境方面, 而考察投资环境的指标体系基础设施并不是主要内容, 而是侧重于政府的制度建设和法治环境方面。
著名经济学家樊纲认为一个城市能不能为企业创造好的投资环境, 能不能为人才发展提供好的人文环境, 是政府服务的核心。所以改善一个城市的制度环境, 减少企业的营运成本, 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根本所在。
北京大学经济观察中心主任仲大军认为制度要素大于技术要素, 政治要素不亚于经济要素, 制度的力量是根本的竞争力, 要充分认识制度可能带来的制度活力。制度因素对外商来说也同样重要, 他们期望的不仅是低经济成本还有低政治成本。一个城市的政府必须是廉洁、高效的政府, 能够提供廉价、高质的公共产品, 这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克林顿总统1993年2月在硅谷发表的政策声明:《技术为经济增长服务:建设经济实力的新方针》, 核心思想是“使技术对持续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化”。具体内容包括创造创新与竞争环境、推动技术应用与扩散、建设国家信息技术设施 (即信息高速公路计划) 、培育世界一流的劳动力队伍等等。这事实上是一套提升美国经济竞争力的战略, 充分体现了政府在新经济的培育中将会起关键作用。
香港是世界公认的国际城市, 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2004年度世界城市竞争力排位, 其中香港位列第2位。香港的成功依赖于许多相关因素, 追求卓越和高效是香港特区的一个显著特点, 强调法治和自由竞争, 有一个高效和廉洁的政府是香港特区重要的经验。还有西欧的爱尔兰、美国的尤他州以及奥斯汀市都是在政府贯彻一系列创新服务战略而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的例证。
三、政府在提升城市竞争力中的职能定位
城市竞争力的提升, 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近几年来, 城市政府开始认识到自身在营造城市创新氛围、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供信息服务以及创建中介组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 在提升城市竞争力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主要应体现在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协调和创新职能上。
(一) 公共服务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关键职能就是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即包括提供硬件 (基础设施等) 和软件 (制度建设、法制结构等) 。因此政府要加大对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 如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资助建设技术研究和应用转化中心, 以及加大对高等教育投资、促进大学与企业合作等等。其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应逐步向商业、生产拓展, 通过政府组织提供信息、专业咨询、职业培训等多样化的服务, 配合税收、金融扶持政策, 激发企业的投资、创新积极性, 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二) 政策引导。
城市竞争力实质上是城市产业的竞争力, 政府在进行产业引导时要科学规划, 以达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实现城市资源的最优配置。首先政府要加强城市产业政策的引导, 促进主导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要抓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意识, 鼓励民间投资, 引导投资方向。其次政府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专项政策和规划的落实, 包括充分运用优惠贷款、生产控制、政府采购等投资鼓励政策, 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 以保证产业政策自身、产业政策与相关政策的协调和完善, 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
(三) 创新职能。
知识经济的本质是创新, 城市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创新竞争力。城市是人才聚集的中心, 是科技创新中心, 也就是创造力的中心, 因此城市政府要发挥城市人才聚集的优势, 树立开放理念、创新理念, 建立创新体系。一方面, 通过改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来营造企业发展和创新的硬环境;另一方面, 政府要致力于营造一种适合主体创新能力发挥的氛围和软环境, 即包括正确引导社会经济走向的投资机制、良好的融资环境和健全的法律法规等。最后, 政府要有“不为我所有, 但为我所用”的人才开发战略思想。
(四) 协调职能。
首先, 政府的职能不再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职能, 而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引导性协调职能。城市创新网络的出现, 使得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社会中介组织以及政府等成为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 这就要求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功能, 促进中介机构或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减少企业的营运成本, 加强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其次, 加强与其它或国外城市的协调关系, 整合实现资源共享。这样, 一方面熟悉其他政府的具体运作方式, 借鉴具体的行政管理经验;另一方面能更有效地促进城市之间的多方面、多领域合作, 提高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四、政府提升城市竞争力中的对策分析
一个城市政府要充分发挥本城市特点和优势, 努力搞好本城市投资的“软”、“硬”件环境, 使城市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从职能角度来讲, 一个政府可以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提升自身竞争力。
(一) 努力降低城市商务成本, 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
以全球为视野的投资决策越来越多, 而很多投资者都是先寻找最便宜的场所。随着经济的增长, 各种生产要素的成本上升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政府要努力通过提高效率来降低成本。一方面, 要优化城市的软环境, 实现制度创新, 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 降低企业的外部成本;另一方面, 要重视城市产业链的规划。如果一个城市或地区在分工合作、产品配套、原材料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 总体的运营成本会大大降低。
(二) 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提升城市创新竞争力。
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基本措施。政府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加强区域内技术创新主体与知识创新主体的结合,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城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 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城市科技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 推进产业集群、知识集群和创新集群建设, 全面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建立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 以实现区域内创新要素之间的连接、互动。
(三) 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经营理念, 提升城市人才竞争力。
政府首先要加大对地方教育的投入, 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把人才问题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努力营造宽松自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个性和激励创新的城市文化氛围。其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对人才一视同仁、量才使用, 运用政策激励, 在薪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 加强城市形象建设, 提升城市品牌竞争力。
城市形象既包括外感的物质形象, 又包含内在的精神形象。城市个性与特色作为城市形象, 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只有个性和特色给人们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才具有吸引力与扩散力。吸引力就是竞争力。因此, 政府要下大力气加强城市形象建设, 依据自身城市的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内涵和产业特点, 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服务功能, 为外来者提供适合经济发展和居住生活的良好条件, 塑造个性突出的城市形象。
摘要:城市竞争力已经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对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因素和如何提升城市竞争力人们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毫无疑问, 政府在推动城市竞争力提升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将从政府职能的定位角度对城市竞争力的影响做出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城市竞争力,政府,职能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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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10篇
1 文献回顾
在国外, 英国学者M.Auronsseau (1921) 利用一般描述的方法, 将城市职能分为行政、军事、文化、生产、集散、市场等类型, 但这种分类主观性较强, 只适合做大致分类。C.D.Harris (1943) 采用统计描述方法, 以城市最主要的活动及人口作为依据, 确定了美国605个1万人以上城市的主导职能。L.L.Pownall (1953) 、H.J.Nelson (1955) 运用统计分析法, 引进区位商的概念, 对城市主要职能进行了分类。J.W.Maxwell (1965) 运用多变量经济统计分析法, 对加拿大80个城市进行了职能分类。Gulenada、Lale Berk Z (1996) 建立了城市动态学模型, 分析了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建设与城市职能区结构完善的关系。总体而言, 国外关于城市职能的研究起步早, 成果丰富, 在理论和方法方面都比较成熟, 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国内, 孙盘寿 (1984) 以西南3省所有城镇为例, 采用H.J.Nelson (1955) 的城市职能分类法, 对城市基本类型及城市工业职能作了分类, 并采用定性的方法对镇的职能进行了分类。周一星、田文祝等 (1988, 1991) 提出了城市工业职能专业化部门、职能强度、职能规模等三个要素, 并以它们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城市工业职能分类, 并对城市工业职能分类进行改进和提高。郭文炯等 (2004) 构造了区位嫡、职能规模、职能强度3个指标, 对太原市城市主要职能进行了分析。毛蒋兴、张协奎、朱士鹏等 (2008, 2011) 分别用不同的统计分析方法, 对广西各地级市进行城市职能特征及分类研究。总体而言, 国内关于城市职能的研究起步比国外晚, 更多的是借鉴了国外的理论和方法, 但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展, 成果也比较多。从对广西城市职能的研究看, 更多的是以广西各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本文以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为研究对象, 研究其城市职能结构特征, 对推进西江经济带的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数据来源及行业分类
本研究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广西统计年鉴 (2013) , 根据统计年鉴内城市的行业分类, 结合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实际, 为更好地反映城市职能差异, 重新调整了城市各个行业的分类。
第一, 签于城市职能以非农经济活动为主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不好归入适当门类, 将“农、林、牧、渔业”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行业, 从原始数据中剔除。
第二, 保留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6个行业。
第三, 将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3个行业归并为工业;将金融业, 房地产业归并为金融房地产业;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个行为归并为科教文卫行业, 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2个行为归并为公共管理行业。
第四, 旅游业是很多城市注重发展的产业, 也可作为城市的主要职能之一, 因此有必要在分析城市职能时引入旅游业。但是, 统计年鉴并没有把旅游业从业人员统计进去, 且旅游业的从业人员数据也较收集。因此, 本文以各市接待国内及入境游客人数作为反映城市旅游职能的指标。
3 城市职能结构分析的具体过程
3.1 城市各行业就业人员比重的计算
首先计算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各城市中各行业就业人口占该城市所有行业就业人口总数的比重, 并根据厄尔曼 (E.L.Ullman) 和达西 (M.F.Dacey) 的最低需要量法, 即各城市中百分比最低者对应该行业的最低需要量, 得到各城市中各行业就业人口比重及最低需要量 (表1) 。其中, 旅游业以接待国内及入境游客人数总数指标来替代基本就业人口指标。
3.2 城市职能强度分析
(1) 城市职能强度的确定方法及标准。
参照纳尔逊 (H.J.Nelson) 关于城市职能的统计原理及麦克斯韦尔 (J.W.Maxwell) 的分析方法, 依据城市经济活动的基本活动和非基本活动, 把就业人口分为基本就业人口和非基本就业人口。非基本就业人口是与最低需要量对应的就业人口, 大于非基本就业人口的人口即为基本就业人口。基本就业人口中百分比最高的行业所代表的职能为城市的优势职能 (旅游业除外) 。如果城市某行业的基本就业人口百分比达到或高于所在城市在该行业的平均值达到一个标准差, 则该行业所代表的职能为城市的突出职能;如果高出平均值达到或超过两个标准差以上 (含两个) , 则该行业所代表的职能为城市的强势职能。关于旅游业, 则通过旅游业接待国内及入境游客人数总数指标来替代基本就业人口测算旅游业的职能强度。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各城市各行业基本就业人口比重、均值及标准差的计算结果见 (表2) 。
3.3 城市职能强度的确定
根据城市职能强度的确定标准及 (表2) , 得出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各城市城市职能强度的类型 (表3) 。
由 (表3) 可知, 在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7个地级市中, 从优势职能看, 南宁市、柳州市、崇左市等3个城市的优势职能是工业, 梧州市、贵港市、来宾市等3个城市的优势职能是科教文卫业, 百色市的优势职能是公共管理行业;从突出职能看, 南宁市有6个突出职能, 柳州市有4个突出职能, 贵港市和百色市分别有1个突出职能, 其它城市没有突出职能;从强势职能看, 只有南宁市和柳州市分别有1个强势职能, 其它城市均没有强势职能。
4 城市职能结构结果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 广西西江经济带城市群城市职能结构体现以下特征:
第一, 从总体上看, 城市职能结构局部趋同, 并与城市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在优势职能方面, 表现为大部分城市的优势职能为工业和科教文卫业, 均占城市总数的42.9%, 说明城市职能结构趋同现象较为严重, 应进一步优化。除优势职能外, 南宁市、柳州市均具备多个突出职能和1个强势职能, 其它城市只有贵港市和百色市分别具有1个突出职能, 均没有强势职能, 说明城市职能与各市的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密切相关, 符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
第二, 南宁市综合性核心城市地位突出, 集聚作用仍需强化。在对11个行业的分析中, 作为省会城市的南宁市具备工业优势职能, 并具有6个突出职能和1个强势职能, 说明南宁市的综合性核心城市地位明显。但南宁市只有旅游业1个强势职能, 在区域中的集聚作用还不够大, 仍需进一步强化。
第三, 柳州市保持着工业中心城市的地位, 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柳州市的工业即是优势职能也是突出职能, 仍然保持广西工业中心城市的地位。与此同时, 具备了4个突出职能和1个强势职能, 说明柳州注重发展工业的同时, 也通过大力发展服务业来调整产业结构, 并取得较好成效, 其广西副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明显。但其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职能不突出, 城市综合职能仍需进一步提升。
城市政府职能论文 第11篇
关键词:虚拟社区;政府;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292-2
随着政府治理的不断深化,以善治为方向的变革势不可挡。政府的决策需要有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去参与决策,要有发言权。需要更大的透明度、更多的公众参与、更多来自社会的有力监督。在互联网大范围普及的今天,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正在促进着我国网络公民社会的形成。城市虚拟社区不仅是现实社会的延伸,还可被视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结构方式,并已在当代人类社会中逐渐成型。
1 有关概念
1.1 政府创新的定义和内容
政府创新,是指公共权力机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其内容覆盖面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1 政治透明方面:信息公开、决策公开等。
1.1.2 公共服务方面:促进社会福利、扶贫济弱、治安联防、全民教育等。
1.1.3 基层民主和政治参与方面:立法听证和政策听证、干部竞争上岗、基层直选、公推公投等。
1.1.4 行政效率和公共管理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强化行政责任等。
1.2 城市虚拟社区的定义与特点
虚拟社区一词,源自英语Virtual Community.其中,Community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以地缘为基础,指共同拥有某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群体(即社区);二是以认同为基础,指具有共同特质、归属感,并维持一定社会联系、保持一定社会互动的群体(即共同体)。国内学界认为,虚拟社区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彼此交流形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目标的群体关系的总和。对于城市虚拟社区,至今还没有具体的、统一的定义。本文认为,城市虚拟社区特指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城区、街道)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有一定共同關注的群体。其成员间存在某种以现实生活空间为基础的共同目标,成员间从事网上或网下的活动,并形成一定的人际关系。
城市虚拟社区具有虚拟社区的共同特点,如:“去中心性”、“匿名性”、“超时空性”等,更具有“相对地域性”、现实倾向性和边界模糊性的特点。
1.2.1 相对地域性。该特性源于所在城市(城区、街道)的“地域性”和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与其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之间的关联性。“跨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的组织形式是“非空间”或“超空间”的。受此特性影响,城市虚拟社区有别于其他虚拟社区,并表现为:一是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来源的“地域性”。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或者(曾经)在该区域中求学或工作,或者(曾经)在该区域居住,或者与该区域的单位、人员有着某种联系。二是城市虚拟社区讨论主题的“地域性”,社区网民多具有相同的地理空间场景,相似的话语体系,相近的生活诉求。其共同话题多与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有关,所讨论的内容可能涉及现实城市(城区、街道)的文化、管理、建设及人物和社会新闻等。三是城市虚拟社区治理主体的“地域性”,就外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则是其所依附城市(城区、街道)的公共权力部门;就内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就是社区居民本身。但无论内部还是外部,治理主体的“地域性”特征十分突出。
1.2.2 边界的模糊性。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的活动并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也可以包括那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互联网而开展或完成的网下活动。这个特性使得城市虚拟社区与现实城市之间的边界相互渗透,难于找出清晰的分界线。
1.2.3 现实性倾向更强。与一般的虚拟社区相比,城市虚拟社区更具有真实感。其表现有:一是网下活动容易开展。通常网友活动的最大障碍是物理和语言距离,但是城市虚拟社区中大部分居民是所依附城市的市民,他们之间空间距离近,语言、习俗相同。因此物理距离、文化语言障碍,对于城市虚拟社区活动的开展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话题的相关性。话题大部分是围绕所依附城市的人和物展开的,与其他虚拟社区讨论的主题相比,内容更具有直观性。
2 城市虚拟社区对政府创新的意义
2.1 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过去,政府创新的动力和责任都在政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当今时代对政府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创新趋势表现为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集权向分权转变,从统治向治理转变。
第一,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政府管理既是一种管制,又是一种服务。随着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管理中管制的成分正在逐步减少,而服务的比重则日益增多,建立服务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
第二,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全能政府可能为公民带来众多的福利,但绝不可能带来公民的自主和自治。这一点与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壮大,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界限就会日益明显,政府权力的基本边界和范围由此得以明确。
第三,从集权向分权的转变。
还政于民,让公民享有更多政治权力,更多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自主管理,是政府改革的唯一正确方向。从集权走向分权,是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将国家权力还给社会的基本途径。
第四,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变。
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治理成分的增加、统治成分的减少,意味着国家的政治管理活动中有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而这正是民主程度提高的标志。
2.2 城市虚拟社区符合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2.2.1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解决政府治理的现代性问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多中心的形成,有助于将一些居民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交由居民自己解决,从而达到优化政府职能,使政府集中精力在更重要的服务工作上,最终促进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2.2.2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打破专家官僚,提升决策成效。现代政府管理中,各种专家系统为政府高层制定政策发挥了重要智囊的作用。但同时,他们也阻断了基层与上层之间信息的真实、快速传递,从而使得决策者的决策依据时常出现失真的现象。发展城市虚拟社区,将使得信息传递结构更加扁平,有利于决策者更快、更准的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和即将出现的趋势,进而提升决策的成效。
2.2.3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政治民主。政府治理的透明性要求“政治信息的公开,人人有合法的知情权。现代社会倡导治理的参与性、透明性和责任性。如何在治理的过程中体现和尊重人民意志与权利,是政府创新中的重大课题。城市虚拟社区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民众的参与度,培养民众对集体问题的关注,强化民众的政治责任感,弱化民众对权力中心的疏离感,广泛培养积极民众的公民意识。
2.2.4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丰富公共服务的供给,促进社会公平。公共服务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发展城市虚拟社区为政府创新提供了新的选择,可有效解决国民基础教育、医疗保健咨询、公共信息服务不均衡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发动群众实现群众间互助,丰富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提供主体,促进社会工作,创造社会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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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形象、政府与公共关系 第12篇
伴随着新媒体的出现, 城市形象的宣传和推广面临新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城市频频突发个体性公共事件, 如青岛的“天价虾”、哈尔滨的“天价鱼”等。这些看似偶然的个体事件, 在互联网时代, 瞬间引爆媒体, 成为全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如果回应不及时, 处理不到位, 不仅城市形象受损, 而且之前花大钱进行的形象宣传也会打了水漂。
另一方面, 我们也注意到, 每当个体性公共事件发生后, 舆论总会聚焦于当地政府。因为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 也是市场秩序的监管者, 同时还是市场运转的协调者。在涉及市场利益纠纷的事件中, 政府的调解与处理往往演变成一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政府的态度和解决办法, 不但跟事件的妥善处置相关, 也跟城市形象直接关联。在新的媒体形态下, 深入了解一些危机公关、城市声誉管理等公共关系议题, 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和技巧, 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尤其重要。
我们必须承认, 在处理重大舆情危机事件上, 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反应速度、处理手法都在不断成熟。这方面有一个很好的例子。2016年两会期间, 黑龙江省长陆昊就当地煤矿企业的欠薪问题向媒体诚恳道歉, 获得了许多网民的点赞。但在现实生活中, 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政府危机处理的有效性与社情民意的反应度并不成正比。于是, 针对政府部门的吐槽和批评之声不断, 从而降低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前不久,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表示, 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 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提高政府公信力。
怎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除了政府及领导干部应该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外, 政府还要坚持依法行政, 转变作风, 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而在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过程中, 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