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范文(精选11篇)
全面放开 第1篇
◆瓜熟蒂落, 正逢其时
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后, 种子市场放开, 民营种子企业如雨后春笋;一系列保护中国种业、扶持种业发展的规章政策相继出台, 中国种业高速发展, 种子供应主体逐步多元化, 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这期间遇有特殊情况, 有些地方政府也干预过种子价格, 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价格。比如2011年个别省 (区) 对水稻、玉米种子实行过限价, 但都没什么效果, 一则供需双方“我行我素”, 二则官方不予追究。在许多业内人士心目中, 这些年就是这样过的, 中央未明令种子价格放开, 但也从未管死。如今发改委部署放开种子价格, 不过是彻底明确了国家的态度, 让种子市场主体种子企业的自主权更加名正言顺而已。
既然种子价格放开早晚会发生, 那么选择在当下时机是否最为相宜?李立秋认为, 发改委此举非常适时。一方面, 最近几年主要农作物种子供过于求, 这个时候放开价格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灵活配置市场资源, 提高运行效率;另一方面, 种子价格放开要求有公正公平的市场机制, 经过多年整治, 特别是2013年开始的三部委联合专项清理整顿, 种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市场评价机制正在建立, 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正在形成, 而良好的市场环境必定能与种子价格放开相互促进, 共存共荣。
◆有助于推动种子价格趋向合理
全面放开种子价格, 最大的好处莫过于能够保证种子优质优价。长期以来, 我国种子价格偏低, 传统观念衡量种子价格常用一斤种抵几斤粮, 即所谓的“种粮比”。许多农民甚至某些领导不能接受种子价格数倍于粮价, 李立秋对这样的“种粮比”不以为然。他认为, 在2000年以前, 在常规作物上, 用简单的“种粮比”还可以接受, 因为那时对种子质量、包装都没有严格要求。《种子法》实施后, 对种子质量和包装有了严格规定, 种子生产出来后, 必须经过加工, 发芽率、纯度不达标就要转为商品粮处理, 高标准要求使种子成本大大增加。如果是杂交种, 还有严格的制种环节和制种产量制约。所以, 用简单的“种粮比”来衡量种子价格的高低是不科学的。参照多数国家种子定价, 种子价格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于粮价都属合理, 只要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产出、更高的效益。
现在更多的人认为, 种子的价格应该用每667 m2用种购买价和每667 m2产出价来比较, 即“价值比”。以黄淮海地区玉米品种郑单958为例, 每667 m2地用2 kg种子, 正常年景产量为500 kg/667 m2, 种子价格目前10元/kg左右, 玉米收购价2元/kg。这种情况下, “价值比”是2%。在发达国家, 常规种的“价值比”大约是8%~10%, 杂交种在12%左右, 转基因种子更高, 还要看转了几个基因, 转得越多, 价格越高。这说明, 我国的种子价格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事实上, 种子企业也需要有这样的利润空间来进一步加大品种研发力度, 提高种子加工水平, 使种子的纯度、净度、含水量、发芽率持续保持高水准。当然, 作为供需矛盾的一方, 种子消费者一定希望种价越低越好, 但是长此以往, 企业没有财力搞研发, 种子产量、质量上不去, 最终受害的还是农民。
◆不等于种子可以随意涨价
种子价格放开后, 会产生哪些副作用?应该如何应对?李立秋认为, 种子价格放开最有可能带来的是个别企业、个别品种虚假宣传, 借机涨价。这就需要各级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加强监管。“监管不是干涉, 而是依据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的行为, 比如做广告时企业必须按品种审定的要求和语言宣传产品, 不得随意夸大。”李立秋认为, 实际上, 借机涨价、虚假宣传的企业是自绝生路, “我们的市场从根本上说应是诚信的市场、竞争的市场, 不讲信誉的企业注定不会长久。”
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 第2篇
【广东放开异地高考】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广东辛苦打拼的外省务工人员如今终于不用为孩子的上学问题发愁了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广东省明年起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以在粤参加高考。昨天,具体方案正式出炉,广东省异地高考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广东放开异地高考 父母一方提供在广东居住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异地高考放开后,报考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录取率。
近日,广东教育部门发通知,明年起就读普通高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广东高考。要求:
①父母至少一方在广东连续交满3年社保
②父母一方提供在广东居住证
③有合法住所证明
④子女本身在广东中考并有完整3年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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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全面放开异地高考:需父母1人连交3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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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父母至少一方在广东连续交满3年社保
②父母一方提供在广东居住证
③有合法住所证明
广东2016年全面放开异地高考 第3篇
2015年11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日前,具体方案正式出炉。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3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异地高考放开后,2016年报考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15年,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录取率。
素材聚焦1 新政调整
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
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租房也算合法住所。
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
素材聚焦2 对北京、上海有没有示范效应
广东的做法未必会对上海和北京形成示范效应,因为它们的情况很不一样。比如,广东的教育资源比较丰富,质量也比较高,但同时它的录取分数线也比较高。北京和上海则比较特别,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大量高校集中在北京、上海,平均录取分却相对较低一些,其真正的洼地不是考试和教育,而是在录取分的问题上。在公平问题上,广东并不明显,广东的录取分数线和全国其他省份本来就差不多,它的矛盾相对更简单一些。
素材聚焦3 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看有何意义
放开异地高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和人口的合理流动,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因为教育问题是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擔心的问题,放开异地高考有助于这些劳动力稳定下来,从流动人口变成稳定性比较强的常住人口。这对于企业用工等也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二,有助于在总体上提升劳动力的素质。回乡高考实际上大大减少了务工人员子女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异地高考大大降低了这方面的成本或阻碍。第三,率先开放异地高考的区域有助于进一步吸纳高素质劳动力的流入,对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也会起到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考场仿真试题】针对广东开放异地高考一事,请以“公平”为话题,写一则800字左右的文章。
【范文片段示例】异地高考向来是一个难题,比如,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势必“挤占”本地户籍考生上大学、上重点大学的机会,因而难免遭到当地居民的抵触和非议。但是,在人口大流动时代,异地高考势在必行。广东开放异地高考,是推进高考公平的有力举措,尤其是适当放宽异地高考报名的条件,这可以让更多随迁子女共享本地高考资源,体现的是胸襟、担当和情怀,是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也是善待外来人口最实在的举措。必定会有更多外来人口将广东视为第二故乡,广东的发展也需要这些外来人口的贡献,户籍居民也会因此受益。一个针对外来人口的好政策,所释放的不仅是善意和温情,也是“合作共赢”的活力。
全面放开 第4篇
一、长期以来“一胎化”政策带来的弊端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国家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提高人口素质,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规定一对育龄夫妇只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1982 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内我国人口数量明显减少了, 降低了我国人口增长率, 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数量迅猛增长的态势。但计划生育政策是把双刃剑, 在缓解人口压力的同时, 由此也拉开了中国家庭全面进入独生子女时代的序幕, 形成中国所特有的家庭结构形态, 伴随而来的是“一胎化”所造成的人口老龄化、劳动力资源匮乏和失独家庭的出现等等, 这些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 加速人口老龄化进程
长期的“一胎化”促使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和家庭生育功能的弱化, 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有关标准, 一个社会如果60 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 或者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7%, 那么这样的社会就被称作“老龄化社会”。 根据2012 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 我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总人口的14.3%, 65 岁以上的人口从2011 年8.1%上升到现在的10.1%, 紧接着2013 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2 亿, 如果在“一胎化”政策不变的情况下, 2050 年和2080 年中国65 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将会高达28.6%和37.2%, 从数据可以看出, 我国老龄化趋势的严重性伴随劳动人口的负增长, 2012 年开始减少了300 万, 劳动力的供求逐渐匮乏, 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地位。同时人口老龄化现象带来的养老问题不可忽视, 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是无法承受的, 而社会不得不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进行养老, 这样就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调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是指某一时期 (通常为一年) 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 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按照正常的生育愿望, 联合国明确规定男女性别比例应该维持在102~107 之间, 正常情况下, 出生性别比应该是维持在105左右的常数, 其他值域都会被视作异常, 而在“一胎化”政策实施以后, 我国人口出生的性别比持续上升, 并居高不下, 政策本身导致女孩数量结构性减少, 从地域范围来说也是不断扩大的, 2000 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显示, 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值高达119.3, 如此高的比值已经偏离了107 的正常值, 如果继续保持“一胎化”的生育政策不变将助长男女性别比大幅度偏高的危险趋势。这是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 它受很多因素的影响, 其中生育政策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还因为重男轻女根深蒂固的思想,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会导致男女比例失调, 容易引发同性恋、强奸、性侵犯等社会现象。
(三) 失独家庭的增多
失独家庭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简单地说是指那些年龄在50 岁以上的, 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 1983 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 要求育龄夫妇只可以生一个小孩, 但由于各种意外或自然灾害导致他们唯一的孩子过早地离开人世。人口学家易富贤在《大国空巢》中推测:目前我国约有两亿以上的独生子女, 有一千万独生子将在25 岁前离世, 如此一来, 在十几年内就会有一千万失独家庭的存在。在一般情况下, 我国只生一胎的50 岁以上的夫妇在失去独生子女后很难再生第二胎, 随着父母年龄的增加, 独生子女死亡的概率也不断增大, 同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 将会带来很严重的社会隐患“, 天灾人祸”是无法预知的, 比如2008 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死亡的独生子女比例则要高很多, 不难想象失独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脆弱性比正常家庭要低很多, 如果继续保持这种“一胎化”政策, 将会衍生更多“高风险”的独生子女家庭。
二、开放“单独二孩”政策行不通
三十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增长, 使全国少生了4 亿多人口, 但长期的“一胎化”政策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于是在2013 年11 月15 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宣布“单独二孩”政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该政策对于缓解长期“一胎化”所产生的社会家庭问题是有利的。此后, 各地陆续实施该政策, 截至2015 年, 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双独夫妇有145 万, 占符合单双独政策条件夫妇总数的比例为13.2%, 从政策效果来看, 单独二孩申请在全国各省市遇冷, 申请数远低于此前官方预期。为何如此“优惠”的政策却不能吸引有条件的夫妇生育二孩?
(一) 养育二孩成本高
在众多调查中, 大多数夫妇给出了以下回答“生得出养不起”, 随着我国逐步步入小康社会, 居民生活水平相比较以前有较大提高, 但是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使人们进入了一个高生育成本时代, 主要还是家庭经济和个人精力方面的养育压力, 孩子的保姆价格、教育、就业、房价等累加起来的成本就让很多家庭入不敷出。在低生育年代, 孩子的质量甚过孩子的数量, 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独生子女精养模式已经让父母沦为了“孩奴”, 即使是“穷养”, 抚养一个孩子到成年, 至少也要三十万“, 富养”则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如此算来, 生育“二孩”似乎成为了富人的“特权”, 很多家境一般的父母也只能抱有一种观望的态度。
(二) “4-2-1 家庭”模式已成定势
“4-2-1 家庭”模式是指, 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 家庭结构是由4 个父母长辈、1 个小孩和他们2 人组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 个老人的养老重任和至少一个孩子的家庭压力。这种模式将日益成为我国的基本家庭结构, 由于长期计划生育理念的宣传和“一胎化”政策的推行, 独生子女模式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家庭模式, 一家一个孩子也成为了常态, 父母也没有了强烈的再生育的念想, 长辈也没有了带孩子的积极性, 独生子女更不希望有个弟弟或妹妹抢占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地位。因此, 在社会变迁的大环境背景下, 家庭的生育意愿弱化已成为规律性趋势, 这样的家庭模式使得不想生的人群越来越多, 从而导致“单独二孩”的持续低迷。
(三) 助长了性别比例失衡
在大部分农村地区, 单双独夫妇数量很少, 所以还是维持之前农村的“一孩半”政策, 即大多数农村第一孩为男孩的不得再生, 而第一孩为女孩的农户在间隔4 到5 年后允许生育第二孩的弹性计划生育政策。很多农村家庭由于文化程度不高, 传统思想严重, 还是倾向于生男孩, 往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子的家庭会比第一个是男孩子的家庭更有意愿生二孩, 这就相当于“一个男孩等价于两个女孩”的心理暗示, 助长了重男轻女的思想, 而且增加了产前性别鉴别的案例和流产女婴的数量, 而且一孩半的政策不允许第一孩是男孩而不会流产女婴的夫妇生二孩, 只允许第一孩是女孩而可能流产女婴的夫妇生二孩, 也导致了结构性的女孩数减少与男孩数增加。这些都助长出生性别比超常偏高, 上述的论断早已被许多学者通过全国普查调查数据反映的实证分析充分证实。
虽然出台了“单独二孩”政策, 但是中国家庭由于长期受到低生育文化和高生育成本的影响, 从多重因素看, 很难走出“独生子女时代”, 所以政策难免会遭受遇冷的尴尬。实际上“单独二孩”被认为是过渡性政策, 因为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 全面放开二孩风险比较大, 我们可以基于稳定的人口政策之下, 逐步稳妥地调整计划生育政策, 不能笼统地全面放开, 也不能一刀切。仍要适当控制放开二孩的节奏, 建议用五年左右时间过渡到全面放开二孩。
三、放开“全面二孩”政策的紧迫性
10 月29 号, 呼声已久的“全面二孩”政策在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上宣布落定, 从“十三五”期间, 也就是2016 年全面放开二胎, 相比较之前的“单独二孩”政策, 该举措将不仅仅局限于独生子女的夫妇了, 而是面向所有的人, 该决定不仅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改革, 更是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 顺应人们民心的具体体现, “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 能够很大程度缓解一些社会问题。
(一) 有利于减缓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负增长
在过去计划生育的三十多年间,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逐步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了, 也就是意味着中国正在进入“未富先老”的社会。在计划生育政策下, 我国妇女的生育率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遇冷的局面下, 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都是选择不生二孩, 如此低的生育率使得未来的劳动力存在很大的缺口,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 我国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会使我国将来的劳动力资源慢慢走上正轨, 避免因为控制人口生育造成的低生育率、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负增长而影响我国人口与经济的均衡发展,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必经途径, 虽然放松生育政策并不能立刻带来立竿见影的预期效果, 但是从长期看对于提高生育水平、增加人口数量、提高未来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等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增加一定数量的青年人口来削减老年人口的比重, 是遏制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速的有效途径。
(二) 有利于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这种现象是多重因素导致的, 最主要的因素莫过于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为选择生育性别成为现实。我国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多年以来,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虽然在“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下, 近几年有所下降, 但出生人口结构仍处于严重失调状态, 而仅放开“单独二孩”政策从长期来说还是不利于人口的均衡发展, 尤其在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 老人偏好男孩的意愿比较强烈, 传统生育观念加上B超技术的发展导致男女比例的进一步失调。全面放开二孩已十分必要, 因为在正常的生育状态下, 多生能够使性别比达到平衡的手段, 通过调整生育政策, 未必在短时期恢复正常, 但是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促进男女比例协调发展。
(三) 有利于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
计划生育政策是把双刃剑, 在控制人口的同时, 长期的实施必定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我国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 家庭的生育功能、养老功能随之弱化, 伴随着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也逐步降低, 因此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诸多风险, 其中最大的莫过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独生子女意外死亡而产生的失独家庭。根据全国性统计, 每年失独家庭增加7.6 万个, 如此庞大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而失独家庭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困境, 更严重的是心理方面的问题, 失独者的自我拯救是个痛苦的过程, 几乎没有父母能真正走出心理困境, 社会上提倡的“拯救失独”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口号而已, 要想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独生子女家庭的“失独”风险就应该全面放开二孩, 全面放开二孩将会改变传统的人口年龄结构, 提升家庭经济社会功能, 完善家庭发展能力, 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有效防止过多的“失独”家庭的出现,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
综上所述“,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的意义很大, 它是中国调整人口政策的必然趋势, 而“一胎化”政策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 它不再适应中国的国情, 必须对人口政策做适当的调整, “单独二孩”是承接独生子女政策向全面放开二孩的过渡性政策, 在“全面二孩”放开以后, 衔接新旧政策的方案要及时跟进, 一个政策的调整都会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要将挑战转化成机遇, 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政策宣传和积极稳妥地实施全面二孩, 更好更全面地走可持续人口发展道路, 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摘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的人口政策在实施了近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之后, 由高生育率转变为低生育率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新的人口矛盾, 加速了人口的老龄化、劳动人口负增长、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和“失独家庭”的出现等等。在经历过“一胎化”政策带来的种种弊端之后, 我国“单独二孩”政策应运而生, 却未带来预期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解决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我们着重分析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启动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计划生育,“全面二孩政策”,生育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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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二胎细则版 第5篇
政策已落实,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生育率已经降到了1.18的低水平,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和东亚邻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系研究教授梁建章认为,如果不能改变这种趋势,那么倒金字塔形状的人口结构,将会成为中国经济难以摆脱的沉重负担,甚至形成一系列恶性循环的后果。
梁建章称,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受惠于新政而增加了几十万新生儿。再加上本次进一步放宽限制的“全面二孩”,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小孩规模预计将在250万左右。而在这两项新政出台前,中国每年新出生的人口数量在1600万左右。
梁建章分析,按照每个孩子每年带来3万元消费来计算,那么每年新增的消费就是750亿元。除此之外,伴随着新生人口数量的增加,房屋、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内的民间和政府的投资都会成倍放大,因此在最开始的5-里,每年可能额外增加2250亿元的投入。
放开二胎最新政策:二胎产假、陪产假多少天
问:二胎产假多少天?
答: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 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二胎产假相关知识:
1:父母未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老时是否能领取奖励金?(可以)
2: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不能)
3: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孩子,能不能再生育?(能)
4:特殊情况下对生育三孩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扩展知识: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来指定的标准,它的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点: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二胎全面放开 学区房会疯涨吗 第6篇
上期《投资与理财》杂志的封面故事是抢购学区房。当时编辑部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考虑买学区房的人所占的比例较小,很多人表示,不愿意为了天价学区房而牺牲掉自己的生活品质。短短半个月时间,同样的话题发生了微妙变化,一切源于10月29日公布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若二胎新政策实行,房地产市场是否会发生一些变化:未来,大三房、大四房,是否将成为“刚需房”?如果一套学区房就能满足多个孩子的需求,那么它的地位是否会更加稳固?
值不值?
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很多家长不惜砸下重金,在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学区购置房产。学区房继续涨涨涨,家长们任性地买买买。不久前,在外企工作的王先生花费610万元购得北京史家小学的学区房,这套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采光、格局并不理想,单价7万多元一平米,总价比周边同类户型贵出200多万元。类似王先生这样的天价购房行为一直都有争议,不少家长表示,花这个钱太不值,压力太大。
不过,在此次二胎政策放开之后,关于学区房值不值的问题大家又有了新的看法。“如果只有一个孩子,那购买学区房成本就太高了,不划算。但如果变成两个孩子,这个成本看起来就没那么吓人。”
“多了一个孩子肯定要考虑换房,既然要换,选个学区房恰好一举两得。”几个在银行等机构工作的朋友均表示,开始考虑生二胎,随之而来的住房问题也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
大户型成刚需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两个孩子的家庭会越来越多,家庭居住空间的改变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当下,两房、三房最走俏,年轻夫妻选择小户型两室不在少数,如果仅生育一胎,两个卧室正合适。但如果生了第二个孩子,自己住一间,孩子一人一间,老人一间,想要三代同堂,四房将成为刚需。相应的,五房将会变成改善型住房产品。毫无疑问,对于想要二胎的家庭,大户型将成为迫在眉睫的选择。
记者在实际调查中也发现,现在市场已开发的楼盘多为两室、三室,其中三室有一间面积较小,这个空间在设计之初就是作为老人房、书房使用,因此未来四房户型或将成为市场新秀。
“不久前咨询小户型的客户,近几日又打来电话咨询是否有大户型三室,就是受到‘二胎政策或将全面开放’这一政策的影响,很多没买房的客户想要一步到位,多一间房以作备用。”我爱我家房屋销售经理牛树超告诉记者。
无独有偶。多家楼盘的置业顾问也向记者表示,近期三室户型的咨询量有明显上升。
一位在北京通州区某小学附近楼盘看房的年轻夫妇告诉记者:“听说未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以前认为两房也够用了,现在还是买三房比较保险。”被问到是否会买小房,后期再换大房,很多购房者表示,第一套房也多为按揭购买,有房贷压力,再换房压力更大,因此大部分购房者更倾向于一步到位。
不过,也有部分人不为所动。在北京宣武门工作的黄女士就坚持不换房,在她看来,即便放开了二胎政策,随着孩子教育及生活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经济压力还是相当大,尤其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有房住本身就已经很不错了。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龚敏表示,全面放开二胎对住房需求量的放大效果有待观察,尤其是像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上海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比较高,尽管收入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水平,但房价物价成本不低,以北京为例,目前一套80平方米普通地段的住房租金大约在4000元,而北京人均工资水平不过4000多元,普通打工者收入只够支付房租。”
不过,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二胎政策的放开会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所提升,三房、四房将会成为主流需求。
学区房还要“火”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作为众多家长争抢的学区房,今后或将更贵更火爆。本来学区房一直都是市场热门,当二胎面临学区,又擦出了新的火花。
“学区房本来就很贵,现在又乘上政策东风,还不知道会涨成啥样,再不买就买不起了。”准备在北京朝阳区购买学区房的宋女士告诉记者,北京现在严格划片就近入学,学区房成了一个保值的投资。过几年,孩子用完了学区名额,再把房子卖出去,只要这所小学不搬家,她就不会亏。毕竟,在北京愿意花重金为孩子上学买入门券的家长实在太多了。
的确,对二胎家庭来说,两个孩子的教育将成为重中之重,而且也将花费父母大量精力。如果孩子能入读较好的学校,将会大大减轻父母压力。所以,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全国各地学区房的地位将更加不可动摇,学区房及入读名额的争夺也将愈发激烈。
全面放开 第7篇
实际上, 当市场煤价格在2012年夏天罕见跌破计划合同煤价那一刻, 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宣示:执行长达16年之久的煤炭价格政策底, 计划煤价已经名存实亡。彼时附在计划煤产业链上的百亿元资金寻租链条也戛然崩断。值得一提的是, 在电煤价格并轨政策中, 国家将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方案, 这也是我国首次全面放开煤炭运力配置。
除大秦等煤运专线, 中国神华自运能力在2013年有望达到10亿吨左右, 作为既是生产商, 又是运输商的中国神华, 其生产的煤炭价格变化将成为国内煤价波动的风向标。
双轨制之死
对于即将到来的大变局, 产煤大省、煤炭企业以及其他市场各方已在着手进行准备。据了解, 关于即将执行的电煤价格并轨政策, 国家发改委在今年10月底已向山西、陕西、内蒙古等产煤省份, 以及五大电力集团、神华等重点煤企等进行了通报。
11月16日, 山西国新能源、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山西阳煤集团等煤炭企业陆续启动了2013年煤炭重点用户座谈会, 洽谈订货合同。而在此前的11月9日, 山西煤炭工业厅召开了煤炭供需双方座谈会, 听取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基层重点用户对取消重点合同、煤价并轨的意见和建议。合同煤的存在, 已经在某种程度上, 让煤炭价格难以跌破计划煤定价。2012年的煤炭市场价格已经出现了长达半年时间以上的持续倒挂, “政策底”已经无疾而终。
即将公布的电煤并轨政策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明年起将取消煤炭重点合同, 实施电煤价格并轨;同时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以年度为期的中长期供货合同, 而且国家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方案。这意味着, 长达16年的电煤价格双轨制将彻底告别。重点合同煤是煤炭价格市场化的一种过渡形式, 而在取消了重点合同煤政策后, 煤炭市场将彻底放开。
虽然彻底放开电煤价格, 不过在新政策中, 发改委仍将安排对煤炭供需企业签订的年度或者中长期合同进行汇总, 铁路、交通部门对汇总合同进行衔接。国家要对产运需三方认可的合同进行备案, 作为日常监督的工具。
运力定市场
“国内煤炭价格显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 导致中国成为美国煤、越南煤、朝鲜煤等国际煤炭产能基地的倾销对象, 可以想象这其中利差空间有多大。”中国能源网专家曾赴秦皇岛等主要煤炭中转港口基地调研, 在其看来, 伴随美国页岩气革命夹面袭来的传统能源替代革命, 使得煤炭已成为第一个在国际市场可能被大幅度替代的化石能源。
除非运力紧张, 或者国家再次大规模打压中小煤矿产能, 否则煤价在充分实现市场竞争之后, 下行将成为唯一选择。在煤炭供给过剩背景下, 发电企业煤源渠道可以有更多选择权, 煤炭的定价权已经转移到发电企业手中。
据了解, 国家不再分配煤炭运力以后, 煤电双方需要拿着合同自己与铁路部门去谈。市场煤拼的就是运力, 因为以前重点合同煤是保证运力的。所以未来能够拥有运力的煤炭企业, 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我国煤炭消费地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而我国煤炭生产地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晋陕蒙地区, 煤炭消费和生产分布不平衡的状况, 决定了我国“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煤炭运输总体格局和以“三西 (山西、陕西和蒙西) ”煤炭基地为核心, 向东、向南呈扇形分布的运输网络结构。所以运力一直是煤炭交易的症结所在。
相关数据显示, 到2015年, 全国煤炭铁路运输预测的需求26亿吨。考虑铁路、港口, 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 需要铁路运力28-30亿吨。但在2011年全国铁路发运量达17.2亿吨, 距30亿吨的运力目标还有10多亿吨差距。运力紧张已经成为制约西部煤炭企业的重要瓶颈。
全面放开 第8篇
二胎全面开放后,包括养老地产、儿童家居、户型区间以及室内设计等在内的房地产全产业链条都将迎来新的变化。在业内人士看来,放开二胎,对四房为代表的大户型改善型置业是利好,此外,随着老龄人口逐步增加,未来养老地产发展机会和潜力非常大,养老地产将成为开发商的主要发力点,涉老设计也将愈发受重视。
但同时,专家们指出,目前国内做养老地产的专业度还不够,养老地产体系还尚不成熟,业界对于养老地产的概念仍处于探索阶段。未来养老地产可能走向细分化,而疗养形态、度假形态和养老机构设施形态将成养老地产主要方式。
开放二胎将利好“四房”改善需求产品
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状况,我国确有全面放开二胎的必要,否则可能出现年轻劳动力的断层。
但是当前城市居民二胎意愿不强,这主要是受制于经济约束,多养孩子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抚养压力,很多家庭可能难以承受。因此即使全面放开二胎对楼市的影响也不会如想象的那么大。但全面放开二胎,会增加楼市需求。从产品结构来看,放开二胎对四房为代表的大户型改善型置业是利好。
老年地产和旅游地产是未来发展新趋势
催生开放二胎的核心前提有2 个因素。一、中国人口老龄化。二、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弊端逐步显现出来,现在很多失独家庭。现在养老主要是靠社会保险,很多家庭生存压力、养老压力大。
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政府也没有充足财力来解决这个问题,养老更多的是靠社会来解决,房地产开发的趋势一个是旅游地产,第二个是老年地产(老年社区、老年地产、养老院)。
目前养老地产体系尚不成熟
养老地产从房地产开发的角度而言,分了很多细化的内容,其中有疗养形态、度假形态、养老院机构设施形态。养老地产领域很宽泛,并不仅仅只是老年人在住。从建筑本身而言有很多商业上的细分,现阶段我觉得养老地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老年人的护理条件、物业形态和设施设备是否达标。目前大部分的养老地产位于旅游目的地,国内关于养老地产设备设施这方面还不完善。据我了解,万科的养老地产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总的来说,目前国内做养老地产的专业度还不够,但未来养老地产发展机会和潜力还是非常大。
二胎设计和涉老设计将被更多考虑
由于该政策的开放,客户可能在前期设计中更多的考虑到二胎的情况。在二胎政策开放之前,我们的设计中就已经涉及到针对两个孩子的情况。相比较而言,儿童家居在设计时具备的功能性更全、色彩更明艳、趣味性更强。
独生与二胎的不同,首先体现在床的功能性改变,二胎家庭会更多地考虑上下床。其次是餐厅,两个孩子的家庭会加大娱乐空间,以便给小朋友来活动。另外在家具设计上,垫高是有必要的,垫高设计能方便拾取掉落物品,这种设计不光适用于小朋友,同样也适用于其他人。
全面放开 第9篇
一、贫富对照下的生育观念差异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也随之变更,想生二胎的人群中,生男孩的经济压力成为重要考虑因素,说明人们仍认为将来社会男性应当承担更多经济责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观念加之女孩相对贴心成为要女孩的一个原因,也反映了这一代父母自由开放、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
现在父母最牵挂的,首先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将来是知识经济时代,现在所接受教育好与不好,对孩子的前途影响重大,所以家长们都感到有压力。可能家庭的富裕程度也决定了孩子受教育程度的水平,经济限制本身是道难以逾越的坎,自然富裕家庭与相对贫穷的家庭考虑到孩子的教育问题,宁愿花足精力专心培养一个孩子,也不愿在经济压迫下让孩子在教育上就落在起跑线上。其次是孩子的健康问题,假如孩子身体出了问题,给家长带来了双重压力,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现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尤其像盐城城区内的家庭,但是当下做家长并不轻松。同时,生育二孩对家庭规模也产生了影响,富裕点的家庭自然生育抚养第二个孩子是没有什么经济负担和压力的,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现在有不少的孩子还是赞成父母再生育一个弟弟或妹妹的,因为可以多一个小伙伴。也有孩子担心父母生育二胎后,能够给予他们的爱会因此减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访谈对象的孩子都很小,所想的是有弟弟妹妹一起玩,而且一般情况下,即使年幼的孩子反对,也是不能左右家长的意志的。
不少人表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以适时地对以后的养老负担有所减轻,子女压力也可以分担开来,一方面还是期待国家政策能调整的。生育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改善目前我国人口面临的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等现状,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一项新政策应该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促进社会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过去,有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有足够的能力养育多个子女,但那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连温饱都存在问题,更别谈养育多个子女了,着眼于此,这样的情况是不公平的。过去政府总是宣扬,没有国家哪有小家,这又有一定的片面性。而现在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观念:没有小家也就没有国家。所以,政府应该尊重个人与家庭这一社会细胞。贫富差距问题是个很大也很棘手的问题,国家领导人不断更新政策,缩小较发达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差距,为的是带动国人民走向富足安康的生活。对于国家政策的这一次调整,民众普遍持赞成态度,即使本人不想生二孩,也认为这体现了社会向公平正义、人性化方面的又一次进步。
人们普遍认为,国家在人口压力不过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开二孩政策。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口问题会渐渐好转并得到一定的解决,生育政策也会越来越开放。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大家的呼声,逐步完善人口政策,渐渐放开二胎政策。老年化、劳动力不足也是将来社会面临的又一大问题,国家希望更多的年轻人成为社会的顶梁柱。年轻人个人价值的实现和最终目标是能够奉献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升华。在成长过程中,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对孩子成才成德是极为重要的。而对之前议论纷纷考虑颁布的所谓“博士一类高才生必须生满三个孩子”的政策,访谈对象普遍持不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人无完人,即使是高学历之间的结合,他们自身也会有缺陷和弱点,也可能生出平庸的人。父母智商高,不代表后代智商一定与之持平。当今社会的生育状况反映出学历高的那些人反而不愿意生孩子,他们认为如果要生就要把他培养成成功人士。再者,父母都有自己的工作,没时间照顾孩子,认为在教育孩子上也需要耗费很多精力。而访谈对象中的青年高校教师也都有以上的想法,反而是文化程度不太高的家庭,会选择毫无顾忌地生育。这其中还有区域性影响,在江苏北边的某些地区,很少家庭是独生子女,通常都有两个孩子,甚至有三个的,这就形成所谓越穷越生的“金字塔”模式。
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意义
随着时代进步的不可阻挡性,人们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新政策的完善加快,或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脚步,都具有不容小觑的重要性。
首先,人口是社会结构里必不可少的分支,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从“计划生育”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放开二孩”,是一次大跨越更是一次对国家整体生活水平的冲击。无论对于全社会还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理性、科学、健康的生育观、生育意愿的产生,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之上。
其次,近三十年来是社会变化发展最大的时期,民众的生育意愿趋于多元化,变迁极其显著。而现今,生育意愿仍然处在不断的改变中。人口政策的制定者应当密切关注、准确把握民众生活和精神的变化,做出适当的应对,以避免政策出台后“遇冷”、与社会期待不相符合的情况发生。
最后,独生子女政策推行三十余年,在收到明显效果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当多的次生问题,如普遍的独生子女人格缺陷、人口结构不合理、性别比例失衡、人口风险(失独、病残等)因素增大等。目前,既有人口政策的负面影响仍然由各单个家庭承担,从而给涉事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损伤。今后,国家民政部门理应更多的有所作为,这既是贯彻党的执政宗旨的体现,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的必要保证。
三、结语
调节好贫富差距下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能带来的有利面或是需要改善的方面,需要在全社会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断地努力与奋斗,需要大家的努力。在人们的生育观念里总有“越穷越养”的想法,而这种观念的来源又是什么呢?相对贫穷地区的人们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深刻影响,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早已侵蚀了这些地区人们的思想,落后的社会接触和经济基础让那些人们成为了生育机器。所以,他们可以不顾计划生育的管制带着超生儿四处躲窜以逃避国家的制裁,新政策的更新与否并没有多大的牵制效果。而相比相对富裕点的家庭,生儿育女已不是立足社会的首要考虑,更多的是追求个人物质财富与地位权利的把握,不婚族蜂拥而出,似乎成了一个不可阻挡却又正常的社会潮流。国家在调整国家政策的同时,适时考虑总体需求,更好地服务大众和推进机制的良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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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 第10篇
人权, 简单来讲, 就是人民主权。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是指, 某些权利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或者是必须享有的, 而无论这个人的出生背景以及生活处境的差异, 我们把这个称之为“天赋”, 早在17、18 世纪, 霍布斯及卢梭等人就对这种自然权利进行了详细论述。而人权的另一方面是指, 因为享有这些权利, 每个人都应该获得符合人性的对待, 应该像真正的“人”那样生活, 此谓之“人道”。总而言之, 人人享有某些权利的普适性以及保障每个社会成员价值及尊严的道义性, 组成了人权的双重特性。人权的道义基础是自然法, 自然法虽然是一些不成文的法律条例, 但是它规定了人们应该普遍遵循的一些道义准则, 任何人不许破坏, 否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或者法律的制裁。这种带有公平及正义价值导向的道义论, 促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将自己的道德理念诉诸实践。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标志着在我国实施了36 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出现了巨大的调整。在这之前, 由于我国还普遍存在温饱问题没有解决, 人多耕地少粮食短缺, 并且生育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的出现, 以独生子女为核心内容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上世纪80 年代在我国全面推行。然而, 由于出现了一系列例如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人口老龄化, 劳动力短缺, 总抚养比率上升等问题, 我国生育政策出现了一些微调, 例如“单独放开二胎政策” (即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 , 以及在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一孩半”的政策 (即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 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 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老龄化进程和劳动力短缺等问题。但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 我国人口的生育率水平实际上仍低于本世纪初国家人口预测数据。这表明,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 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
人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是政治、经济、文化, 人身等方面的总称。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其实就是保障了公民的自主生育权, 它作为公民自由权的一种体现, 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人权保障的体现
计划生育政策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与社会矛盾, 例如人口老龄化严重, 劳动力短缺, 光棍危机等。还导致了道德及伦理的缺失, 引发更深层次的问题。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 是由最基本的生命权所延伸出来的, 它是指人具有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权利, 在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例之外, 自由追求自己认为的幸福人生。全面放开二胎这项政策充分满足了大众对生育的一种需求, 生与不生, 少生多生, 由人们自主决定。那么,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如何体现人权保障的?
1、以人为本, 恢复家庭自主生育权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 计划生育改革委员会以及相关的计生人员就是老虎的代名词, 他们冷酷无情, 在实施这项政策时有时方式欠妥, 甚至可以用粗暴和野蛮形容, 尤其是80、90 年代育龄妇女, 在访谈中可以了解, 他们对那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谓是胆战心惊。当时的计生人员对超生的妇女实施强迫性引产, 堕胎, 或者以拆房作为威胁强行对其进行扎针流产, 这种现象随处可见。还有一些国家干部因为超生问题被处分或者开除公职, 更有甚者, 因亲戚朋友超生而受到牵连的人群大有人在。公民的生育权被紧紧地控制在国家政策范围内, 人们没有权利选择生与不生, 生几个的问题。单独放开二胎政策以及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都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保障了老百姓的生育自主权。
2、还权于民, 鼓励人们追求幸福生活
中国所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影响往往要比给人们带来的直观感受更加深远以及持久, 在一定程度上, 塑造了中国近3亿人口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 无不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80年代出生后的独生子女, 在享受着“小皇帝”、“小公主”般待遇的同时, 内心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和空虚感, 特别是这一代人在长大后, 随之面对的结婚、工作、住房等巨大压力, 会产生无所适从和悲观的情绪, 由于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压力, 他们肩上担负着太多的责任, 内心安全感也随之下降, 焦虑感上升, 这些影响严重阻碍了人们自由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权利。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还权于民, 让老百姓体会到一种生育的轻松感和安全感, 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消极影响才会逐渐消除, 随之国家的经济才会恢复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人们的压力也会逐渐减弱, 悲观情绪降低, 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3、降低人口老龄化比率, 合理保障老年人的权利
随着劳动力人口的紧缩, 中国步入老龄化的步伐越来越快,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深, 空巢老人增多, 除了社会保障问题的出现,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一方面, 老年人希望得到子女的关爱和照顾, 这被理解为一种家庭情感的需要, 然而子女不仅面临着工作, 抚养的问题, 还承担着巨大的养老压力, 两个独生子女要共同赡养十二个老人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承担起养老的重任, 这样, 不仅不能保障老年人合理的权利, 还会让老年人产生一种孤独和无助感,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增加了劳动力人口, 减轻了子女养老压力, 让老年人的权利得到相应的保障。另一方面, 多子多福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理念, 有些老年人传承子嗣的观念很强,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给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带来些许安慰, 婴儿潮能够给家庭带来幸福快乐和希望, 使老年人感受到更多的亲情, 降低空巢老人的比率, 老年人存在的孤独感和无助感逐渐消失, 心灵得到寄托, 也是对老年人人权的一种保障。
三、全面二胎政策指导下应该如何保障公民的生育权
政府制定某项公共政策, 并且把它落实到实处, 应该在不违背公众个人意愿的情况下, 并且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保障群众基本的权利, 政府制定公共政策, 就是一种与社会集体达成契约的过程, 并且能够保障国家的稳定, 促进社会进步。自主生育权, 作为公民自由权的一种, 它表现在只要个人有意愿, 并且有能力有精力, 生多生少都是公民个人的自由。目前, 我国人口生育的改革已经到了还权于民的关键时期, 要做好提高家庭抵御各项风险的能力, 国家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自身职能, 来保障公民的自主生育权。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让女性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我国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妇女职工在结婚、怀孕、生产、哺乳期间不得辞退女职工或者解除相关劳动合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出台, 更多的妇女面临着工作与生育的双重选择问题, 这就需要在原来的法律基础上更加完善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条例, 例如在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产假为九十天, 是否可以根据二胎实际情况延长产假休息等, 这样也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保障了妇女的权益。此外, 妇女在怀孕期间, 应该控制其劳动强度, 适当安排其在一些安全的工作岗位, 定期安排时间进行产检, 相应的减少其工作量, 公司不应该以工作为理由降低怀孕期间女职工的工资, 特别是要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保障女性在怀孕期间找工作时, 不得有就业歧视。只有依靠立法的权威, 依法办事, 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才能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 并且司法部门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 人权才能真正的得到保障。
2、完善政府各项职能, 切实实施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
政府职能也被称作行政职能, 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承担的职责。由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出现失灵, 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市场的失灵。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女性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在工作岗位中, 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合理的对待, 特别是在企业, 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妇女在工作岗位中常常会碰到一些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 例如在怀孕期间工作强度没有减少反而增加, 产假时间缩短, 克扣生产期间女工工资等, 这些现象屡见不鲜。这时, 就应该发挥政府管理和调控的功能。在对妇女的权益进行有效保护时, 政府可发挥其监督职能、公共服务的职能, 并且运用经济的手段对企业的一些行为进行调节, 例如政府应该监督一些企业不得做出有损育龄妇女的行为, 规范企业的一些不正当做法;运用经济等手段, 采用项目招标、市场竞争等模式, 将育龄妇女的一些家庭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录, 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权, 创建公益性的服务平台, 大力推动育龄妇女创业就业, 为育龄妇女创业致富提供切实的帮助, 实现政府善治, 保障育龄妇女各项权益。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生育保险机制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 相关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应该得到完善和提高, 例如要增加对妇产科和儿科的投资经费, 解决医院医护人员以及服务设施短缺的问题, 保障育龄妇女和新生婴儿的权利, 在医生和护士的培训方面, 提高其对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临时突发危机应对的能力。国家和社会应该对生育的妇女进行必要的财政补贴或者生育津贴,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和配偶的陪产假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帮助其重返工作岗位。在教育管理方面, 应该保障婴幼儿进幼儿园和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权利。在生育保险机制方面, 应该简化二胎保险的办事流程, 落实生育保险报销等方面, 更加高效的为生育政策的新变化提供便民服务。只有健全社会保障体制, 完善生育保险机制, 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指引下, 公民的生育权才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议决通过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标志着施行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出现巨大调整。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引发了一系列经济与社会矛盾, 还导致道德及伦理的缺失。文章将从人权的角度出发, 运用文献研究及访谈研究的方法, 对人权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 探讨在人权视角下通过的关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合理性, 以及国家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如何保障公民的自主生育权。
关键词:全面放开二胎,人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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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 第11篇
调整仍是楼市主基调
中国楼市的全面下行趋势在2014年逐步得到确认,一二线和三四线楼市走势分化显著。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报告指出,201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受早期拿地、新开工量较大影响,市场供应量增加,需求入市放缓,在供大于求的压力下,房价结束2013年的上涨趋势,大多数城市住宅均价出现下跌,不同城市价格走势分化明显。
在当前整体呈现疲软的大背景下,继续调整将是今年楼市的主基调,房价很难在短时间内大幅反弹。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住房绿皮书主编倪鹏飞表示,今年住房市场将呈现双重分化的趋势:首先,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的分化调整,一二线城市需求旺、消化快,调整时间较短;三四线城市需求弱、供给多、消化慢,调整时间较长。其次,短期调整和长期调整的分化。从目前的局势来看,仍存在短期调整的可能性,而长期的调整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双重分化的状态下,调整难以走出衰退的态势,整体呈现出乏力表现。不过,部分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的调整和回暖在2015年有可能实现。
去库存仍是首要任务
事实上,在系列政策微调的推动下,一线楼市成交量在2014年四季度迎来“暖冬”。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2月,全国54城市合计住宅签约套数达到31.8万套,创下2014年全年的单月最高纪录,其中一线城市达到5.37万套,环比上涨幅度达到38%。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楼市自去年10月份成交量开始反弹之后,12月份更是创下新高。因此,可以认为整个大城市的成交量已经开始明显复苏,最低迷的时候已经过去。
然而,楼市成交量在2014年底出现的“翘尾”,并未完全缓解市场存量巨大的库存压力,楼市基本面尚未出现实质性好转。从2014年12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存销比指标来看,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去库存化周期回落至合理区间,但库存压力仍然较大,市场去库存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上,市场基本面表现欠佳的城市仍占大多数。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4年最后两个月的冲刺,大部分企业完成年度目标情况并不理想。预计后续公布业绩的房企完成年度任务的比例更低,全年完成年度任务的企业占比较少。2015年大部分房企的销售任务制定将非常谨慎,房企在今年的经营策略将以平稳去库存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