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1篇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意见》,县教育局关工委《学习工作制度》和龙江县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有力地推进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其真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考核考评及表彰奖励办法。
一、每年年终都要以市县教育局和市县教育局关工委的名义,对重视、关心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学校领导、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关工委(组)和个人,及表现突出的“五老”进行表彰奖励,并形成制度。
二、评比的内容:凡是上级关工委安排部署的工作全部纳入评比内容。学校关工委必须重视,全力做好市局关工委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年终总评积累成绩和分值。
三、评比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评比,内容和方法分五项:
第一项:日常工作(此项占40分)。对我校关工委日常参加会议、工作任务完成、材料报表上交、自身建设、“五老”队伍建设管理,教育基地建设等等,逐级进行登记,年终汇总汇入总分。
第二项:日常检查(此项占20分)。上级关工委等领导日常对我学校关工委工作进行调研考察的印象,关工委日常组织的单项工作检查和年终综合检查均记入此项。
第三项:工作总结汇报(此项占20分)。上级关工委每年年中、年末要组织各学校关工委进行两次全面工作汇报,并进行排队评分。再加上日常单项工作汇报排队,一并记入总评分。
第四项:通讯报道工作排队(此项占20分)。
我校关工委要不断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及时向国家、省、市等上级关工委和《关心下一代》刊物投稿,反映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并将投稿及采用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关工委,年终汇总记入总分。
第五项:对于为迎接上级工作检查做出贡献的单位,另行加分。
四、对于先进个人及模范“五老”,实行以校为单位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关工委人员和事迹突出的“五老”另行追加名额予以特别表彰和奖励。
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2篇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表彰和奖励规定
2.1 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奖励,奖励由各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 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车间予以奖励,奖励由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车间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2.3 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
2.3.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
2.3.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
2.3.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
2.3.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
2.3.5避免了误操作事故发生;
2.3.6避免了一般事故发生;
2.3.7避免了一类障碍发生;
2.3.8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
2.3.9认真巡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缺陷。
安全特殊贡献奖由个人所在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4反违章奖励
2.4.1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2.2.2各级人员在任何时间,凡是主动对生产场所和与工作有关的作业场所内违章情况进行检举、制止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3. 处罚规定
3.1原则: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 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3.2.1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1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4) 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 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 .2发生生产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以1000-2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3个月并给以500-2000元罚款;
(4) 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 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3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3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以1000-2000元罚款;
(2) 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以500-1000元罚款;
(3) 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以300-800元罚款;
(4) 对事故单位给以2000元罚款。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300-800元。
3.3 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3.3.1 发生一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 主要责任者给以500-1000元罚款;
(2) 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300-800元;
(3) 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 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200-500元。
3.3.2 发生二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考核300-500元;
(2)部门主要领导罚款100-3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4)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100-200元。
3.3.3发生异常对车间考核200元/次。
3.3.4对重复故障(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考核
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30%-50%的罚款,2月内连续发生或同一设备连续第二次发生,不管原因是否一致,执行加倍处罚。
3.3.5 对上述故障的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 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4 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人身未遂,对各部门及各级有关责任者处罚依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
3.5 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3.5.1现场发生人员习惯性违章的给予50元罚款;
3.5.2 凡第二次违章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 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 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5.3当月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章现象,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及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反省并公布,并给以500元罚款。
3.6 凡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均定性为误操作。对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3.6.1误操作造成一类障碍的,除按照一般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5天的安全教育。
3.6.2误操作造成二类障碍事故,除按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3天的安全教育。
3.6.3因误操作造成异常发生,除按照二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2天的安全教育。
3.6.4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虽未造成后果但实际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3.7 原因不明事件的处理
对于故障原因暂未查明的事件,对责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待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重新处罚;
3.8 其它处罚
3.8.1 应执行两票而未执行或与工作内容不符,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3.8.2 发生设备故障及人身不安全现象后,不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汇报或故意隐瞒事故,按故障定性加倍处罚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同样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8.3 违反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根据情况给予50-100元处罚。具体如下:
(1) 两票抽检每发现一张错票,对两票上所有相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处罚;
(2) 月度计划、隐患治理、缺陷处理、安全通报限期整改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无故不能按期完成者;
(3) 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或执行不认真者;
(4) 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
(5) 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
(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10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100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 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 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 奖惩特别说明
5.1 对同时违反“车间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 外来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部门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 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车间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考核步骤。
1.确认评价要素与着重点,确定并填写评分档次;
2.综合若干评价要素,确定并填写最终评分档次;
3.再对考核表进行一次全面回顾与检查,考察各项要素之间的评价结果是否具有内在统一性,清除相互矛盾的因素;
4.进一步考察被考核者在同组内的相对位置,即名次排列是否合适;
5.进行综合评定部分的考核评价,综合评定的评语,引入对人本身进行评价的综合因素,但切忌脱离事实,随意推测,甚至感情用事,力求客观公正。
第五条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六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附件一公司员工绩效考核表(A)。(适用总公司员工)(略)
附件二公司员工绩效考核表(B)。(适用子公司职员)(略)
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4篇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 行政事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 行政事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 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
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 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 考核分类:月考核、考评。
4.2 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 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保员、绿化员、保洁员由直接管理员和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3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4各部门主管由行政事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5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 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行政事务部申诉,行政事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
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 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 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 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 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行政事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
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 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其需作自我检查,分析原因。
8.2.2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企管部找其谈话,并责令其作自我检讨。
8.2.3连续四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企管部劝其自动辞职或公司作解雇处理。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5篇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绩效考核加5分; 3) 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 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晋级考核资格。
12) 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员工考核奖励制度范文第6篇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文明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情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选。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