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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莲生三十二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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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1篇

2012年,住建局的工作思路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县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一三五”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紧扣“民生事业年”一条主线,突出 “听民声、办民事、惠民生” 三个重点,抓好“城乡共建、行业监管、项目落实、优质服务、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工作。

一条主线:“民生事业年” 三个重点:

1、听民声。

开展“城乡共建、问计于民”活动,傾听社情民意。

2、办民事。

着力解决一批与老百姓日常工作、生活自己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村村通路灯行动。

3、惠民生。

通过民生工程的落实,大力改善城乡环境,实行两新,即城镇和乡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五个方面:

1、以民生事业为主线,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对各建制镇的业务指导,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努力拓宽城乡建设融资渠道,缓解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加快城乡共建步伐。

2、以“安全质量年”活动为主题,强化行业监管。以安全和

质量为根本,消灭安全隐患盲区,不允许存在隐患特区。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抓好在建工程、供排水、供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3、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狠抓项目落实。一是启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建设和南洲新区水厂建设。二是全面完成垃圾中转站和津口东路项目建设。三是全力推进天然气入户工程,确保县城城区管网全覆盖。

4、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优化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工程受监率、施工许可证办理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违法行为处理率和竣工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强化建筑节能管理。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把好建筑节能关,抓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装饰业管理。三是规范建筑劳务市场。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2篇

一)党员干部展现新风采。

抓班子建设,在发挥群体效应上狠下功夫。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各负其责,优势和特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工作中,班子成员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性,充分发挥群体效应,有效地保障了政令畅通。抓制度建设,在行为规范上狠下功夫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做到了“四个落实”: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区。党委定期听取汇报,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三是落实党建争创工作。四是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在营造发展环境上狠下功夫 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年初与各科室、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城乡共建展现新面貌:

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纵深推进。上半年全区拆迁继续保持强势,特别是我局在外围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仅用一个月时间一举攻克城南米家和翠城地块拆迁,有2918户居民得到了安置。为我市全面启动保障房建设扫清了拆迁障碍,目前97万平米188栋的保障房建设已全面启动,能够确保“十一”广大居民搬上新楼。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工程加紧施工,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已铺设完毕,能够保证下半年部分企业开工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扎实进展。新修建了2个市民健身广场,完善了4个市民休闲广场。对无人管理的35栋老旧小区居民楼纳入物业管理。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提标扩面,350户住房困难家庭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三)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创先争优活动,是今年局党委的重要工作,建党90周年,局党委对一个先进支部,18名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奖。每位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责任制,并建立职工和群众监督评比机制,通过活动的开展发挥了“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生产安全及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是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以“您的满意就是我的追求”为目标,用周到、贴心、细致、热情的服务方式,确保棚改、环卫建设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棚改党小组走到哪里就把

党员先锋岗的牌子摆在哪里,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组织带来的温暖和关怀,展示出党员先锋岗的作用。今年上半年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无论是园林绿化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还是动迁工作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就,迈上了新台阶。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快建树住建系统新形象

一要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队伍素质新提升。二要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党建工作主线,以“六个深入开展”促进“六大提升”,以高昂的士气展现太平住建新形象。三要深入开展系统内业务竞赛活动,促进服务效能水平新提升。四要深入创建廉洁示范工程,促进行业监管能力新提升。五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活动,促进住建形象新提升。六要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促进内部管理水平新提升。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严格兑现奖惩,真正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有作为才能有位”的导向作用、管理作用和激励作用 。

2、高速度推进拆迁安置。要紧扣建设太平新城、旧城改造及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重点,全力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3、高水平促进开发建设。按照“打造国际高品质精致城区”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城区商业开发。

4、高标准开展城乡规划工作。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推进镇村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实践,加快完善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等各类专项规划。

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3篇

同志们: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活动月”。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高潮,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幸福高州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下面,我就开展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责任感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职工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就是以宣传活动为载体,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唱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主旋律。近年来,我们一直重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教育和培训相结合,主管部门与各施工企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全市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尽管住建系统的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制度和机构仍然不够完善,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的压力仍然很大。现在已经进入高温多雨季节,施工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考验,尤其是最近的深镇镇“”重大坍塌事故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时刻警醒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更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根弦。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抓好施工安全和燃气安全不仅是一项具体的管理目标和任务,更是当前我们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营造声势,务求实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把住建系统的安全工作推向新水平,巩固发展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我们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积极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住建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培训、广播媒体、出动宣传车、举办法律咨询、举办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积极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刊出宣传专栏等形式,切实抓好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开展手机短信和电视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短信宣传,以及通过电视每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同时,还要开设电视专题专栏,由局领导进行专门的电视访谈。三是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参加市统一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就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开展安全家园、安全企业、安全工地、安全班组、安全岗位示范创建活动;在各建筑工地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参观宣传专栏、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安全知识手册等。出动宣传车在全市进行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巡回广播。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预防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和“五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送清凉饮料慰问活动,督促企业依法按时发放防暑补贴、劳保用品和清凉饮品。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夏季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防高温、防中暑、防台风、防暴雨、防雷击的“五防”活动,及时向各施工项目部发布天气信息,督促各项目部做好相关的防护和技术保护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两到位。

(四)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各施工企业要以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导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消防、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已拉开帷幕,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部署上来,迅速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是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建工股、安监站、燃气办、工委会、行业协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单位也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迅速成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我们要围绕“安全活动月”的主题和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务求实效,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摆花架子、走过场。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各项活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紧紧盯住安全生产的薄弱方面和关键环节不放松,强化措施,集中力量,脚踏实地地解决问题。要把动员、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提高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是关键。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发掘和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抓好先进经验的推广,营造出全员参与和实践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同志们,抓好安全生产,是我们住建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证。希望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搞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我们的安全工作和整体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住建部门XX年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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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4篇

活动总结

襄城县住建局在廉政教育活动中,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头脑里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教育防线,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着力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有利于我们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是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途径。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拒腐防变教育工作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想基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以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深入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有利于强化监督,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的滋长。

党的十六以来,通过全党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了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 1

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党员干部和干部队伍中有滋长蔓延之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在一部分党员、干部那里被淡忘了,在少数人那里甚至被丢得差不多了,这些现象的存在使拒腐防变教育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纵观当前的拒腐防变教育工作,不难看出,我们仍是坚持以灌输法、说教式为主,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大宣教”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够,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等先进手段对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做法和成果的宣传还远远不足,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形式依然偏少。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缺乏活力,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甚不完善等等。

为此,我们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能不能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要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崇尚廉洁、遵纪守法的理念,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防止公职人员产生腐败动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各类腐败机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拓展宣传教育工作领域,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与覆盖全党全社会的关系、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关系、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水平,拓展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思路,完善拒腐防变教育工作机制

拒腐防变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要使拒腐防变教育真正深入人心、落到深处、收到实效,必须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从公司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努力做到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一)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领导机制是拒腐防变教育工作的重要机制,只有建立了领导机制,拒腐防变教育才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为此,建设局党委从建立领导机制入手,在2011年开展的“抓源头、反腐败”活动中,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今年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群工等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做出年度工作安排,并在两级领导干部中确立“不抓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廉政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大宣教”工作机制。

(二)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建设是加强拒腐防变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局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注重

心理疏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干部带头讲廉洁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党支部学习计划,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住建局党委和监察室的要求下,局属股室通过落实领导干部的述廉评廉考廉、廉洁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党政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渗透到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部位,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始终臵于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在形成统筹协调的机制上下功夫。在拒腐防变教育活动中,一定要注意正确处理好教育经营管理工作的关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拒腐防变教育的时间、内容、对象得到全面落实,妥善安排,统筹兼顾,做到教育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一是时间安排要充足合理。拒腐防变教育是长期的持久战和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有效地解决拒腐防变教育中存在的阶段性、运动性问题,努力使教育活动开展得更加均衡,做到“长流水、不断线”。二是内容安排要统筹兼顾。各单位在开展教育时要分阶段突出重点,使各项教育活动内容更集中,追求最大宣传效果。内容安排要有趣味性和亲和力,通过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构建思想教育、法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四位一体的教育格局。三是教育对象要区别对待。针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机关一般管理人员、基层员工等不同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手段和宣传方法,注重分层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当前特别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其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拒腐防变教育工作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长抓不懈。21世纪的今天,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才能推动中国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永葆党的先进性,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因此,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多层面拒腐防变教育势在必行。也只有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才能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为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管理科学、服务规范、运行高效、完成任务”的高效、廉洁集体。

1、以党性教育为基础。通过组织学习党章,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2、不断深化党风教育。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尤其面对经济不景气的

严重影响和冲击,更迫切地需要加强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引导、规范到“心想正事,身有正形、胸怀正气”上来,身体力行地带领员工群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去应对危机和挑战。

在拒腐防变教育中,还要注重教育内容和形式的结合,要把传统的方法和现代手段结合起来,使教育形式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又深入人心,确有实效。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活动是整个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是拒腐防变教育的一种新形式。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机制势在必行。

在去年开展的“抓源头、反腐败”主题活动的促进下,局监察室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及效能监察制度汇编》和《廉洁警言警句》,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并按照廉洁文化“六进”工程的要求,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举办了包括领导干部家属参加的“党纪条规”知识竞赛,组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发放“致领导干部家属的公开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家属参加遵守“诚信、崇廉、律己、敬业”廉洁理念的签字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营造了“学廉、守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提供了良好的载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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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5篇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村镇建设股、施工管理股、规划股6个股室。

住建局下属公用事业局、质监站、定额站、设计院、房管所、交易所、监理所、装饰装修管理办、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建设工程执法大队、县建公司、二建公司、三建公司、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4个单位。

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三建三业,主要涉及城管、市容环卫、液化气、自来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县城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监督、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房屋拆迁、污水处理费征收、房地产交易、监理、建设工程执法、装饰装修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等。

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下设城管大队、环卫大队、园林绿化办、公交管理办、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办、拆迁办、市政管理办、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9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82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制订全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用事业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公交、客运、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工作。

(三)主管全县公用事业的监察与法制建设。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四)负责有关公用事业设施有偿使用的审批和公用事业各项规费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筹措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五)负责对全县公用事业市场的培养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公用事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工作,协调指导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六)组织制订和实施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用事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

(七)参与全县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以及广场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查处乱占、乱挖城市道路及不文明施工等违章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临时搭建和其它临时占道等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负责机要、文秘、新闻宣传、信访、信息、接待、联络、督办、查办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等工作。大型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与接待、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局党总支管理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系统技术职称、评职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劳动标准等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技术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主要设计文件的审批,处理重大质量事帮,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财务计划和工程预算的编制、标的、决算的审核和固定资产的监督;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各种财务决算的审定、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控购商品的审批管理及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划的考核与复查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门头)广告的设置和灯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点及占用道路停车、修车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临时占道的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各办事场所“门前五包”;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公用事业局执法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1、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A.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到广告设置场地后,向城管大队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彩色效果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等;B.城管大队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C.经审查合格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D.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行政执法现场执法流程:A.敬礼在先。确定行政相对人后,应先向其敬礼,多人执法时,以一人为主敬礼;B.尊称在先。与行政相关人打招呼应视情况使用文明称谓或尊称;C.亮证在先;D.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E.说服教育在先;F.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G.处罚决定在后。

3、在城市建筑物、市政、交通等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4、对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搭建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房屋产权证明和产权人意见以及与该建筑物等有共有权的相仿人意见;C.规划部门相关手续(需改变建筑物外部结构的);D.搭建前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5、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C.搭建场所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6、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电话亭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部门相关手续;C.设置效果图及相关图纸。

7、在城市临街门店建筑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8、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

城管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道路施工、占用、挖掘、管养以及损坏路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客运、交通营运、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城市绿化设施以及城市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6、实施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监察,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实施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住宅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交易、房产权属、房产租赁、房产抵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监察。

8、实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待方面的监察,依据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察。

(二)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公用事业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绿化工作的规划、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城市绿化实施计划,对全县创建园林城市、园林乡镇、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督促、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命名;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负责城市绿化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各项绿化工程的招标组织,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绿化现状调整的审批。

1、贯彻、执行、宣传《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城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组织编制本构城镇绿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对三级及三级以下的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和年检,对绿化施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4、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绿化待征地的接收管理工作,居住区绿化建设费和公共绿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按照养护定额和标准,制定养护预算和重点绿地的养护责任书,组织和监督绿化养护工作。

8、负责负责地区单位的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

9、负责对本县内名胜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监督、落实,对区域内名胜风景区的审核、级别核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10、负责对公园广场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公园的审核,新建公园规划方案的初审,公园内建筑工程及设计方案的初审、上报。

12、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管理、协调。

13、负责城乡一体绿化的编制、协调,制定绿化计划,确定绿化重点工程,并监督检查。

14、负责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对各单位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工作督促、检查。

15、负责绿化美化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16、负责绿化美化资金的协调使用及监督。

17、负责城市绿化、行道树、绿化带的管理与养护。

(三)市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道路、道路设施、城市桥涵、桥涵设施、城市下水道、城市排水设施、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四)市政工程处

负责市政工程建设。

(五)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六)公交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与监督,查处违规车辆、非法营运,净化公交营运市场以及城市公交的远景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拆迁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市区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以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延期拆迁审批、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延长拆迁暂停期限的审批、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的转让管理。

4、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评估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行政裁决的申请并组织实施,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及有关工作。

7、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实施单位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信访工作,调解拆迁纠纷,查处违法拆迁行为,办理行政复议。

9、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除工程市场的依法规范及安全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办事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八)市容环卫大队

工作职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负责对全县环卫方面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环境卫生宏观管理方面的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负责县城区域内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全县城区内的垃圾清运;负责对县城内名河、调水渠河坡、河面的清扫、打捞,对河坡的清扫实行包段到人制度;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卫生容器等)的设置、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情报收集、新技术推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环卫监察大队下设7个收费中队和1个卫生监察中队,7个收费中队负责对全县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卫生管理。1个卫生监察中队负责对全县环卫工人的监督管理。

1、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及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定,依据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的成绩,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表彰和处罚。

4、对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方案及处理项目进行审批。

5、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监督。

6、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7、完成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自来水公司

承担城市供水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接管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工作。保障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担负着县城工商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供应的企业。内设6个股室。

负责城市供水、供水管网的建设,水质监察管理以及按照规定收取水费。

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城用水户的正常供水。

2、负责县城供水工程的施工、安装。

3、负责县城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本公司产权的设施)。

(十)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燃气供源的管理与监察,灶具质量的监督、安装指导。

主要职能是: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修编全县燃气发展专业规划。

2、根据城市燃气专业规划,对城市燃气新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进行定点选址,并负责初审。

3、负责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的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验收。

5、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初审,报市建委、省建设厅批准核发《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6、负责对燃气具经营企业所经营的燃气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抽样检测,颁发“准销证”,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颁发安装、维修资质证。

7、负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核发“上岗证”。

8、负责对燃气、燃气具经营及其安装、维修等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排除燃气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负责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燃气经营网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11、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供水条例》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门前五包”责任管理的通告》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县住建局半年安全生产范文第6篇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村镇建设股、施工管理股、规划股6个股室。

住建局下属公用事业局、质监站、定额站、设计院、房管所、交易所、监理所、装饰装修管理办、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建设工程执法大队、县建公司、二建公司、三建公司、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4个单位。

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三建三业,主要涉及城管、市容环卫、液化气、自来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县城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监督、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房屋拆迁、污水处理费征收、房地产交易、监理、建设工程执法、装饰装修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等。

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下设城管大队、环卫大队、园林绿化办、公交管理办、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办、拆迁办、市政管理办、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9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82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制订全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用事业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公交、客运、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工作。

(三)主管全县公用事业的监察与法制建设。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四)负责有关公用事业设施有偿使用的审批和公用事业各项规费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筹措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五)负责对全县公用事业市场的培养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公用事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工作,协调指导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六)组织制订和实施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用事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

(七)参与全县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以及广场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查处乱占、乱挖城市道路及不文明施工等违章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临时搭建和其它临时占道等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负责机要、文秘、新闻宣传、信访、信息、接待、联络、督办、查办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等工作。大型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与接待、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局党总支管理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系统技术职称、评职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劳动标准等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技术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主要设计文件的审批,处理重大质量事帮,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财务计划和工程预算的编制、标的、决算的审核和固定资产的监督;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各种财务决算的审定、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控购商品的审批管理及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划的考核与复查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门头)广告的设置和灯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点及占用道路停车、修车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临时占道的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各办事场所“门前五包”;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公用事业局执法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1、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A.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到广告设置场地后,向城管大队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彩色效果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等;B.城管大队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C.经审查合格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D.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行政执法现场执法流程:A.敬礼在先。确定行政相对人后,应先向其敬礼,多人执法时,以一人为主敬礼;B.尊称在先。与行政相关人打招呼应视情况使用文明称谓或尊称;C.亮证在先;D.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E.说服教育在先;F.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G.处罚决定在后。

3、在城市建筑物、市政、交通等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4、对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搭建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房屋产权证明和产权人意见以及与该建筑物等有共有权的相仿人意见;C.规划部门相关手续(需改变建筑物外部结构的);D.搭建前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5、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C.搭建场所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6、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电话亭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部门相关手续;C.设置效果图及相关图纸。

7、在城市临街门店建筑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8、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

城管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道路施工、占用、挖掘、管养以及损坏路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客运、交通营运、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城市绿化设施以及城市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6、实施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监察,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实施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住宅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交易、房产权属、房产租赁、房产抵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监察。

8、实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待方面的监察,依据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察。

(二)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公用事业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绿化工作的规划、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城市绿化实施计划,对全县创建园林城市、园林乡镇、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督促、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命名;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负责城市绿化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各项绿化工程的招标组织,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绿化现状调整的审批。

1、贯彻、执行、宣传《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城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组织编制本构城镇绿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对三级及三级以下的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和年检,对绿化施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4、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绿化待征地的接收管理工作,居住区绿化建设费和公共绿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按照养护定额和标准,制定养护预算和重点绿地的养护责任书,组织和监督绿化养护工作。

8、负责负责地区单位的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

9、负责对本县内名胜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监督、落实,对区域内名胜风景区的审核、级别核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10、负责对公园广场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公园的审核,新建公园规划方案的初审,公园内建筑工程及设计方案的初审、上报。

12、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管理、协调。

13、负责城乡一体绿化的编制、协调,制定绿化计划,确定绿化重点工程,并监督检查。

14、负责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对各单位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工作督促、检查。

15、负责绿化美化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16、负责绿化美化资金的协调使用及监督。

17、负责城市绿化、行道树、绿化带的管理与养护。

(三)市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道路、道路设施、城市桥涵、桥涵设施、城市下水道、城市排水设施、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四)市政工程处

负责市政工程建设。

(五)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六)公交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与监督,查处违规车辆、非法营运,净化公交营运市场以及城市公交的远景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拆迁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市区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以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延期拆迁审批、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延长拆迁暂停期限的审批、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的转让管理。

4、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评估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城区规划区内拆迁行政裁决的申请并组织实施,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及有关工作。

7、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实施单位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拆迁信访工作,调解拆迁纠纷,查处违法拆迁行为,办理行政复议。

9、负责城区规划区内房屋拆除工程市场的依法规范及安全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办事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八)市容环卫大队

工作职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负责对全县环卫方面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环境卫生宏观管理方面的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负责县城区域内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全县城区内的垃圾清运;负责对县城内名河、调水渠河坡、河面的清扫、打捞,对河坡的清扫实行包段到人制度;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卫生容器等)的设置、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情报收集、新技术推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环卫监察大队下设7个收费中队和1个卫生监察中队,7个收费中队负责对全县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卫生管理。1个卫生监察中队负责对全县环卫工人的监督管理。

1、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及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定,依据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的成绩,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表彰和处罚。

4、对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方案及处理项目进行审批。

5、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监督。

6、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7、完成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自来水公司

承担城市供水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接管工作,承担城市供排水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工作。保障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担负着县城工商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供应的企业。内设6个股室。

负责城市供水、供水管网的建设,水质监察管理以及按照规定收取水费。

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城用水户的正常供水。

2、负责县城供水工程的施工、安装。

3、负责县城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本公司产权的设施)。

(十)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燃气供源的管理与监察,灶具质量的监督、安装指导。

主要职能是: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修编全县燃气发展专业规划。

2、根据城市燃气专业规划,对城市燃气新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进行定点选址,并负责初审。

3、负责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的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验收。

5、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初审,报市建委、省建设厅批准核发《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6、负责对燃气具经营企业所经营的燃气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抽样检测,颁发“准销证”,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颁发安装、维修资质证。

7、负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核发“上岗证”。

8、负责对燃气、燃气具经营及其安装、维修等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排除燃气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负责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燃气经营网点、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11、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供水条例》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门前五包”责任管理的通告》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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