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1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章

宗旨和要求

第一条:为把“一生一特长”的教育目标落到实处,为推动语文教育,繁荣校园文化,为拓宽学生视野,培育文学幼苗,学校决定成立星空读书社。

第二条:星空读书社是在学校校委会的领导下,在校教导处、语文教研组的指导下的群众性的学生星空读书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社建立语文阅读基地,开拓习作发表园地,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本社社员立足本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班争光,为校争誉。通过互帮互助,达到共同提高。能正确处理作文与做人,课内与课外,学习与写作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是在校的文学爱好者,愿意参加星空读书社在其中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社员义务的,均可报名加入星空读书社。

第六条:凡是本社社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努力学好课内知识的同时,学好写作的理论、语文的知识,并积极的实践练笔;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学修养。

2.宣传星空读书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内容,积极参加星空读书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星空读书社交给的任务。

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热情响应星空读书社的号召。发扬良好文风,勇于开拓创新,维护星空读书社利益,为“建设阳光校园、幸福校园”作出贡献。

4.虚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5.自觉维护组织的团结,努力为星空读书社争光,积极撰写博客和向社刊投稿。

第七条:凡是本社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星空读书社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星空读书社课外的指导和培训。

2.在博客和本社社报上,有发表优秀习作的权利。

3.对星空读书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星空读书社的管理有监督之权利。

5.向星空读书社提出有关文学方面的疑点,或不懂之处,可要求给以答复。

第八条:接受社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向负责人报名,按照报名要求,报上有关资料。

第九条:社员有退出星空读书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出星空读书社应向星空读书社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退社。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星空读书社的活动或不做星空读书社分配的工作的成员,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出星空读书社。

第三章

内容和形式

第十条:星空读书社活动有序进行,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中,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星空读书社活动计划表》,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阅读、讨论等活动。

第十一条:举办系列讲座,邀请名师、报刊编辑、指导老师主讲。适时安排优秀社员交流成功经验。

第十二条:每学期组织社员参加作文竞赛,凭借阅读基地,交流学习体会.

第十三条:定期出版星空读书社社报。

第十四条:凡本社社员每逢寒暑假必须亲手制作一期手抄报。

第四章

组织和制度

第十五条: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选举社团干部,社团干部认真听取社员意见,履行自己的职责。第十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七条:社团各项重大决策由社长组织全体社员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与社团有关的重大问题,应征求社员的意见。

第十九条:活动开展应考虑与学习的关系问题。

第二十条:宣传不定期开展以我社为主题的社内外民意调查,并作为工作安排的参考。

第五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一条:此纪律是星空读书社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星空读书社的团结统一,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各成员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

第二十二条:处分:对于不执行或违反社员义务或其他损害星空读书社的社员,星空读书社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处分。处分分为:警告,撤消社内职务,开除。

1、警告。两次无故不出席各项应参加的会议且没有书面请假的;社团干部犯有错误情节较轻的;社员不履行义务情节较轻的;社员无故干预社团正常活动情节较轻的。

2、撤职。社团干部犯有错误情节严重的。

3、除名。四次无故不出席各项应参加会议且没有书面请假的;社员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在社团内部无理取闹的。

第二十三条:奖励: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在文学方面取得优良成绩的社员,星空读书社将给予奖励。奖励分为:通过表扬,颁发表扬状或感谢状,授予优秀社员称号。

第二十四条:对社员的处分和表扬应经过社长与指导教师实事求是地讨论决定,召开全部社员出席会议正式宣布执行。

二郎小学星空读书社章程

二郎小学:代海霞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本章程于2012年3月5日由超过三分之二的(宁波外国语学校社团部原审核成立的)社团审议通过。

根据章程修订办法,由宁外社团部于2012年5月13日决议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明确并规范宁波外国语学校社团部(以下简称“社团部”)对宁波外国语学校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统筹管理办法。

第二条 社团部为学生会下属部门,接受校团委建议性指导。 第三条

社团部职能包括:依据本章程,承担高于社团一级的统筹管理工作,协调社团间关系,负责社团成立(或社团资格注销)的审批,负责社团信息备案,负责对社团的各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监督、评价。

社团部职能不包括:协调经费。该职能由校团委及指导老师直接负责。

第四条 社团是指服从本章程、基本由学生自主管理、接受指导老师建议性指导、具有学生社团基本影响力的学生团体。

第五条 各社团章程必须以本章程为母章程制定,各社团章程中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内容自动无效。各社团直接服从社团部的统筹管理。

第二章 社团成立

第六条 社团申请成立的条件

(一)承诺坚持学生管理、老师指导的原则,承诺服从本章程。

(二)由3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社团必须至少有5名首批社员、一个负责人、一位提名指导老师。

(四)承诺不征收常规会费。 第七条 社团成立的程序

(一)凡拟成立社团,发起人须上交申请材料一份,上交社团部审批。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社团成员资料:包括首批成员的班级姓名。

2. 社团指导老师提名。上交被提名的指导老师的:姓名、职务、指导意见及亲笔签名。 3.社团说明一份。社团说明必须包括:名称、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二)社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通知社团发起人进行相关答辩(答辩主要考察: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

(三)申请批准后,新成立的社团需在两周内完成社团注册工作(第十条)。社团部对新成立的社团进行公示、更新《社团信息册》。对未获批准的社团成立申请,社团部将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

(四)新社团注册后,可成立理事会,经社团提名,正式由校团委聘请校内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可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活动。

第八条 社团成立的时间

社团成立申请时间为9月份和3月份。一般于当月的第一和第二个星期提出申请,第三和第四个星期公告是否批准。如有特殊情况,以社团部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社团的统筹管理

第九条 所有社团不得征收常规会费。 第十条 社团注册制度

已经登记成立的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社团部进行学期注册,逾期未注册的予以警告,四周内未注册的予以社团资格注销。

社团注册应领取或上交以下资料:

1、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并填写完上交社团部。

2、领取《社团活动记录本》。

3、上交其他变更情况,如:社团标志、章程等。

4、若上学期未上交工作总结或活动记录,需补交。 第十一条 社团注册信息的变更

《社团信息注册表》上信息需要变更的,必须在社团内部形成决议后,在3日内向社团部申请变更登记。社团信息严重滞后,社团部可责令社团停止活动。

第十二条 社团理事会

社团理事会是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对于五十人以下的社团,不做成立明确学生社团理事会的要求,但是社团必须至少推选出1名负责人,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总则 每个学生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一) 学生有权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

(二)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管理信息,对社团管理和活动开展提出建议和质询。

(三) 社员有义务向社团部反映所在社团的问题和情况。 (四) 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 社团的成员必须参加社团的常规活动。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管理

(一)常规活动:所有社团定期举行常规活动,每次活动需要按照社团部要求详细记录,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社团部可能在未告知社团的情况下旁听常规活动。

(二)额外大(小)型活动:社团在举办活动一周前与指导老师共同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并上报社团部;活动结束一周内上交活动资料(包括活动介绍、流程、宣传资料等),社团部将会备案。活动结束后未上交活动资料则视作未举办活动。

社团有权针对社团部不公平的活动评价向社团部提出复议。

(三)鼓励社团充分为其活动开展宣传。 第十五条 社团招新安排 每学年开始,各注册社团应在社团部基本的统筹组织下,进行招收新社员的工作。招新完成后上交全体社员名单(电子版),由社团部备案。

统一招新时间过后,社团原则上不再招新,如有需要,需向社团部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内容主要包括新加入社员姓名和班级、加入原因等,(此时)招新人数不得超过15人。

第四章 社团的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末,由社团部根据社团学期工作总结、活动资料、活动评价等,对各社团进行学期工作评价。校团委综合社团部的评比意见,评选出若干优秀社团干部、若干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和若干优秀社团。

第十七条 具备下列任何情形的社团,社团部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整顿时限过后无效或效力有限的,社团部有权强行解散:

(一)不服从本章程的。

(二)未按时注册或注册信息严重滞后的。

(三)社团内部无学生参与主要管理事务或不具备基本(校内外)影响力的。

(四)不满足社团申请成立条件的(第六条)。

(五)指导老师申请整顿、社团部调查后同意的。

(六)存在其他应当进行整顿情形的。

第五章 社团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社团指导老师一般为校内任职老师,由社团提名、校团委聘请。

第十九条 指导老师受委托负责监督、指导社团运作。指导老师有权针对社团严重违规行为向社团部提出整顿申请,社团部将组织调查,并同意或否决申请。

第二十条 指导老师接受来自社团部和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修订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宁波外国语学校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均有权向社团部提出修订意见。社团部必须就社团理事会、社团指导老师、校团委提出的书面修订意见,做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二条 社团部小幅修订本章程不需提交各社团再次审议,即日生效。社团部、或5个及以上的社团联合申请,认为有必要再次提请各社团审议的,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社团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附录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物品申请

| 网站首页 | 璞玉园 | 中心简介 | 社团简介 | 组织结构 | 社团新闻 | 文章中心 | 文件下载 | 活动风采 | 留言板 |

|

文章中心首页

|

社团新闻

|

活动信息

|

社团简介

|

在线申请

|

其它

|

您现在的位置: 社团管理中心 >> 文章中心 >> 社团章程 >> 正文 用户登录新用户注册

话剧社章程★★★【字体:小 大】

话剧社章程

作者:admin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42更新时间:2009-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话剧社。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由学生自发组织,社内活动健康向上,有益同学们身心发展,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管中心的规定以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让有共同话剧(小品)爱好的同学有更多的交流空间,培养话剧人才,“陶冶情趣,展现自我”。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本社团的活动周期按照社管中心指示进行;

(二)本社团的学习范围是互相交流,互相提高;

(三)本社团活动场所由校方提供;

(四)不得占用学习时间进行社团活动。

(五)定期组织全体社员进行话剧基础练习,如发声、舞台基本原则等。

(六)定期举办话剧交流会,征求社员建议、想法。

(七)扩大影响力,积极“往外看,向外走”,积极联合校内其他社团或联合兄弟院校社团,交流经验,学习彼此的优点。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均可参加;

(二)服从并遵守本社团章程;

(三)有表演方面的爱好,无表演基础也可,积极性为首位。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的申请;

(二)社团执行机构人员进行面试筛选

(三)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时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不得扰乱社团活动秩序。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团执行机构会员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需有2/3以上的会员(或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三条开展会议之后社团执行机构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三)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四)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超过两届。本社团社长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对话剧社进行总体上的统筹和管理,制定和维护话剧社利益的决策。

(四)同各部门负责人及社员,集思广益,带领大家一起做好排练、演出、会议等工作。

第十七条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助社长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管理日常工作,组织会议,开展活动。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配合社长参与领导演出、外联、宣传等各项话剧社工作。

(四)负责场记,及时同导演联系,记录排演情况的工作。

第十八条

社团机构组成:话剧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导演部部长一名,演员部部长一名,财务部部长一名,剧务部部长一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和社员若干。

第十九条 各部门工作主要职责:

宣传部:主要负责话剧社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社内文件;制作宣传话剧社的海报;整理收集话剧社照片和演出资料;在第一时间作好话剧社最新活动通讯稿(最好附有剧照)交于网站负责人及时发表;活动结束要求写活动总结或评论稿。

剧务部:主要和演出部搭档,负责话剧社的剧务工作。包括:配合剧本进行演员的挑选;演出所用的演员化妆、背景音乐创作、音响灯光控制、舞台监督等。同时做好社员的管理及评优工作。

财务部:主要负责话剧社后勤、财务和考勤。包括:负责排练演出所需的饮用水、舞台灯光、音响、道具、服装;协助宣传部制作、收放宣传海报、管理社内文件,包括收集其他社员的评论稿;演出前后清点道具工作,活动时对全体社员的考勤。

导演部:主要负责话剧社总体的发展方向,话剧的排练及演出,以及做好相关活动策划书,活动场地的申请。

外联部:主要负责话剧社公关外联工作;到企业拉赞助资金及与各大中专院校达成一定友好的联系;同时协助宣传部向外推荐、介绍南信院话剧社。

演员部:负责原创剧本或收集、挖掘好的剧本分发给各部门、社员交流或演出;各次活动(戏)的排演,对戏质量的把关,每次活动剧目的选择;以及其他机动事务。第二十条话剧社各部门及负责人职责

(一)各部门之间应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协商,加强协调,共同研究加以解决。

(二)各部门要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实行目标责任制,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大胆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由会员集资;

(二)其他合法收入均由会员筹得,如赞助等。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是话剧社全体进行活动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述尽之处,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话剧社。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话剧社成立之日生效。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话剧社

2009.05.23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I酷动漫社章程

下一篇文章: 礼仪社章程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最新推荐相关文章

[组图]社团纳新现场

[注意]活动申请的重要通知

[组图]社团纳新现场

[组图]北院第一届百家讲坛

[组图]社团管理中心第三届

“安全改变未来”网络知识

云松书画社社团章程

弈林棋牌社管理章程

健美操社团章程

“健康吧社团”章程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英语俱

“Turbo车事会”章程

“TOP ONE管理协会”社团管理

礼仪社章程

I酷动漫社章程

“纤纤手语社”的社团组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没有任何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C)2008.All rights reserved.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社团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Powered By

LinXueLiang.Cn

咨询电话:0316-3380032 邮编:065201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名称:睢县高考补习学校。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为了适应社会对教育选择的需要, 满足社会要求,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给有志复读、继续学习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为发展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创办“睢县高考补习学校”;办学范围:在睢县及商丘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高考补习)教育;办学的规模:每年招收大约3200人;办学的层次:高中;办学的形式:全日制授课。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睢县中心大街北段西侧,邮政编码:476900。

第六条 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哈尔滨师大附中高考补习班董事会。董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 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董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董事会人数7名。在董事会成员中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每届任期5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 决策机构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 聘任、解聘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

(三) 制定发展规划;

(四) 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 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

(一) 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 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准;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 决策机构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第三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单位法人代表担任。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 资产与管理

第十四条 办学出资人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

第十五条 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

第十六条 举办者足额履行出资办学义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办学出资额:办学经费、学校校舍和教学设施的投入由王新峰投入,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七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 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履行和告之义务。

第十九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二十条 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的章程,须经决策机构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的章程,通过后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有关办学变更项目,均须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第二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在自愿终止办学时,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教育机构属于非自愿的情形下被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于2006年3月1日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广大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是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在县、街道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的具体组织管理下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本章程提及的社区是在街道管辖区内设立的,依据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七条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以及辖区单位代表组成。

第八条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原成员小组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社区成员代表拥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可对某项议题进行表决,到会代表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可视此项议题形成决议。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本社区居委会。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2、罢免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

区居委会成员有权实行罢免。罢免事项必须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对社区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及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4、监督权。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应对其予以说明或解答。

5、调查权。经代表会议的授权和委托,社区成员代表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调查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查提供条件,并自觉接受调查。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和反馈。

第十条社区成员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成员的义务。社区成员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它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并动员和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由社区党支部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在征求社区党支部意见的前提下主持召开。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县、街及各业务部门指导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管辖规模一般在1000户3000户左右,特殊情况可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

第十六条

本社区居委会经过选举由X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可享受补贴。委员每人每月元。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下拨,每个社区居委会每月元,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各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每年社区居委会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成员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期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成员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XX街道XX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XX年X月X日X街道X社区。第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文章

来源莲山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范文第6篇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学校名称:河南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3条 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5条 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 第6条 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7条 学校接受审批机关4川省劳动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4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8条 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 第9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10条 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11条 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12条 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之

1 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13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 董事会的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16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2 第17条 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18条 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19条 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20条 学校资产:由XXX出资XXX万元。

第21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22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23条 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章 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24条 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变更。

第25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

3 外的活动。

第26条 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27条 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8条 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29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董事签名:

注:本章程供到河南省劳动保障厅申办民办职业培训

相关文章
工地工伤赔偿协议范文

工地工伤赔偿协议范文

工地工伤赔偿协议范文第1篇协议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住所地: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协议人:XXX,X,X族,...

1
2025-09-22
古代诗歌散文默写范文

古代诗歌散文默写范文

古代诗歌散文默写范文第1篇4.孟浩然《夜归鹿门歌》表现诗人隐居处境况的句子: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5.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1
2025-09-22
广电系统工作总结范文

广电系统工作总结范文

广电系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近日阅读了《广电新闻业务教材》,对广播电视新闻的制作、合成、及播出和注意事项有了初步了解,一下便是对该书...

1
2025-09-22
各大银行开户流程范文

各大银行开户流程范文

各大银行开户流程范文第1篇美国国家银行 这里绝对安全,不存在任何假如。花旗银行 "一种新视角"。美国储蓄银行 世界上最好的书你自己的...

1
2025-09-22
管道安装施工安全范文

管道安装施工安全范文

管道安装施工安全范文第1篇本工程为长治政府机关南管理处二网改造工程,由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工期为2个月。 2 施工准备 2...

1
2025-09-22
工地项目巡查报告范文

工地项目巡查报告范文

工地项目巡查报告范文第1篇2016,在公司领导的关心下,在公司、甲方、监理各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项目部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克服了项目工程...

1
2025-09-22
管道清淤方案汇总范文

管道清淤方案汇总范文

管道清淤方案汇总范文第1篇(1)管道清淤降水、排水使用泥浆泵将检查井内污水排出至井底淤泥。将需要疏通的管线进行分段,分段的办法根据管径...

1
2025-09-22
关帝灵签解签大全范文

关帝灵签解签大全范文

关帝灵签解签大全范文第1篇日月潭文武廟【孔子聖簽】(共72簽) 文:臺灣、日月潭文武廟日月潭文武廟孔子聖簽、第一簽詩:力穡應逢大有年、...

1
2025-09-22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