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1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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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师费共计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五、乙方代付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条款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2篇
京建发〔2010〕443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参建单位组织人员系统学习,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市、区两级建委要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各项要求,全面实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手册》包括三部分内容,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标准化。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内容是在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具有系统、全面、简洁和易操作等特点,其目的是便于规范、指导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标准化是以文件汇编的形式体现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化内容,主要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多年来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更好地指导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标准化监管。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3篇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为 (单位)职工。现因 (离职或工作调动),特申请将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申请转往其他省市(县)的社保机构。(请在方框内勾选申请转移的保险种类)
备注:(本人自愿申请并已仔细阅读了“重要提示”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提示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本人确认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本单位承诺本次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已经参保人同意并受参保人委托办理,参保人与本单位不存在任何涉及未完结的社会保险事宜或纠纷,参保人签名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符合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2、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的,请办理完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后,到相关科室办理失业待遇领取手续。
3、社会保险欠费的,若不补缴欠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外省手续,其欠缴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并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4、申请转出之前有跨省转入北京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结。
5、申请转出是自愿并经过慎重考虑,且了解国办发【2009】66号文精神。
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4篇
市长:王岐山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负责登记、征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第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第八条 鼓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倡被保险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部分构成: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和其他收益;
(三)财政补贴;
(四)滞纳金;
(五)其他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规定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月缴纳。
第十二条 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第十三条 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第十四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保存,保证其完整、安全。
企业和被保险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上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发布核对被保险人上一缴费记录的公告,并在公告中确定核对缴费基数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第二十九条 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账户规模和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调整。
第三十四条 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逐步调整到位。具体调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城镇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费计算。
第三十六条 已经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证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结合北京市公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公证机构的公证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证档案是指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活动而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及物品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公证机构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和制度,并接受同级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证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公证机构档案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 公证机构在制度、经费等方面应确保公证档案工作顺利开展,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证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处的档案,做好档案的接收、移交和登记,并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二)指导、督促和检查公证人员对公证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三)进行档案鉴定;
(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五)收集与公证档案业务有关的资料;
(六)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立卷和归档
第七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登记簿,建立分类登记制度。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书编号、公证事项类别、当事人姓名(名称)、代理人(代表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签发人)、结案方式、办结日期等
公证登记簿按年度建档,应当永久保存。
公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立卷的,应由承办公证员审查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九条 公证案卷的排列顺序应为: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公证书正文;
4.公证书签发稿; 5.公证书译文; 6.公证申请表;
7.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8.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9.当事人申请证明的文书材料原件,如遗嘱、合同、委托书等; 10.受理通知单、告知书; 11.接待当事人的询问笔录; 12.公证处审查、调查所取得的证明材料; 13.其他有关材料; 14.公证员承办公证事项的报批表; 15.公证书发送回证;
16.公证费收据或减免收费的申请与领导审批意见; 17.备考表; 18. 附件袋(证物袋); 19.卷底。
第十条 公证机构在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终止公证的决定后,由承办公证员负责将相关材料在三个月内完成汇总整理、分类立卷、移交归档。
案卷材料,应按照公证活动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公证人员对终止公证事项原因的记录,或当事人申请撤回的书面材料,排 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证档案有关材料据为己有或无正当理由到期不予归档。
第十二条 案卷封面可打印或书写,卷内目录要按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逐项填写清楚。
第十三条 公证复查、公证协会投诉处理、以及涉及该公证事项的民事诉讼结果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在备考表内记载。 公证质量检查的情况也可以记载在备考表中。
第十四条 卷宗一卷编一个流水号,卷内材料要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页号。卷内材料两面都有字的,应在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左上角编页号。 第十五条 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档案中内容相同的文书材料一般只存一份,重复的文书材料应剔除,但有领导批示的除外。
第十六条 立卷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只能用碳素墨水和蓝黑墨水书写。 第十七条 材料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要用纸张加衬边粘贴,粘贴处均应盖骑缝章。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第十八条 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光盘等存储介质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公- 45 -篇二:北京市公证处一览表 北京市公证处一览表
长安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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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密云县滨河路 邮编:101500 电话:69042112篇三:知产侵权案件网上取证十大注意要点 知产侵权案件网上取证十大注意要点 作者 | 刘小明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及网络环境侵权证据的易逝性,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网上公证购买越来越成为权利人取证的重要途径。笔者所办理的许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都是通过网页公证及网上公证购买、甚至实地公证购买的方式来固定侵权证据。在多年的公证购买办理过程中,笔者总结了一些在网上公证购买过程需要注意的要点: step 1 找一个有经验的公证处
北京上海等地的公证处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证据公证方面要比其他地区的公证处更有经验,有些地方城市的公证处由于缺乏类似经验,甚至拒绝办理公证购买方面的业务。笔者经常跟北京地区的公证处合作,许多公证处由于业务繁忙,需要提前几天甚至几周跟公证员电话预约。
step 2 比较多家公证处的收费价格
北京地区的公证处价格虽然差别不算特别大,但是还是有几百甚至上千元的差别,在进行批量的公证购买的时候,每件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价格差别最后的总价格差别可能就会达到上万元甚至更多。
step 3 提前了解清楚公证处要求的手续文件
手续文件方面,不同公证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些允许文件后补,有些不允许,有些要求原件,有些复印件就可以。特别是对于国外权利人来说,如果有公证处接受委托书复印件的话,肯定比找一家需要委托书公证认证件的公证处要方便的多。 step 4 去公证处公证购买的前期准备
如果侵权人有多家网站或网店在售卖侵权产品,要提前挑选好进行最终公证购买的网站或网店。精挑细选一个最合适的网站或网店是为了能够公证下来尽可能多的证据,使得后期案件的办理或者损害赔偿的主张更有利。建议去公证处公证购买之前先以一个普通买家的身份在侵权人售卖侵权产品的网站或网店先“实验购买”一次,包括问清楚能否开具发票,发票的开票明细等等。请注意,千万不能暴露或让对方怀疑自己是律师或代理人,也不能暴露律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公证处的名称。 step 5 公证网上购买操作过程前
先公证侵权人的网页
如果侵权者有自己的官方网站,最好能够找到并公证下来该官网网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信息,如果该备案信息显示该网站的备案人就是侵权人本人,侵权人基本将无法以“该网站不是他在经营”来抗辩或抵赖。如果侵权人的官网网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没有备案信息或者备案信息中显示的备案人不是侵权人,那么尽量寻找其他能够证明侵权人与该网址有关系的网页来公证,例如,万网或者新网等域名注册服务提供商上的域名查询结果信息页。 step 6 在侵权人官网或大型电商平台
公众购买
在侵权人官网或者其在阿里巴巴或京东等大的网上购物平台上的旗舰店上来下单并公证购买会有较大益处,因为对方基本上无法或者难以用“该网站或者该旗舰店不是自己的”来抗辩或者抵赖。在侵权人官网上公证购买是最好的选择,特别是该官网已经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以侵权人的名义备案的情况下。侵权人在阿里巴巴或京东等大的平台上开有旗舰店的话,公证购买的同时尽量将该旗舰店上的“认证信息”或“店铺信息”或“资质信息”中的内容公证下来,因为这些“认证信息”都是阿里巴巴、京东等这些大的网络购物平台在“卖家”入驻该平台时要求这些“卖家”提供的真实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信息、工商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许多时候“认证信息”中还包括了企业“实地认证”的许多在该企业实地拍摄的多组照片,这些信息最好也都公证下来。 step 7 对于“小侵权主体”, 采用步步公证 如果在侵权者的官网上无法进行下单购买或者侵权者在阿里巴巴或京东等大的网络购物平台上没有店铺,而只是在一些不知名的网络销售平台上有“小的店铺”售卖侵权产品,尽量试图从侵权者的官网一步步链接进入该“小的店铺”,而不要直接输入该“小的店铺”的网址进入。这样的操作也可以防止侵权者以“该店铺不是他在经营”来抗辩或抵赖,因为毕竟我们是从侵权人的官网这个大门一步步登堂入室进入到了这个售卖侵权产品的“小的店铺”的。
step 8 公证购买过程的聊天记录
公证购买过程中的网上聊天信息也可以公证下来并成为后期反驳侵权者抵赖或抗辩的重要证据。因此,在有些公证购买过程中,需要有策略地与卖家聊天,让卖家在聊天过程中承认一些对权利人后期维权有利的事实,比如让他自己承认售卖的就是假货,或者承认这家网店就是侵权者在经营,以及透漏售假的规模及利润等。 step 9 其他重要信息同样要公证 step 10 公证书打印黑白还是彩色? 经济实惠的选择
北京市社会保险标准范文第6篇
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缴费比例也是不同的。我们先来看看单位缴纳的情况。
五险一金总额=社保缴费基数 × (养老保险比例+医疗保险比例+失业保险比例+公积金比例)+3
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例如: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缴费险种和比例不一样,计算退休待遇时就会有差别。根据快法务介绍,首先女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年龄是有区别的:单位的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个人的一律55岁。男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没有单位的和个人的区别,都是60岁。
同时,单位的有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待遇;个人的则没有这三项保险待遇。单位的医保卡每月都有一定金额的医疗费进账;个人的没有医疗费进账。因此,总结来说还是单位缴纳社保比较划算。 我们再来看看养老保险的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嘱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如果你辞职了,无法继续交社保,但是因为买房买车等需要必需保持社保的缴纳,第一个可以参考的方法是找代理公司帮你交。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五种社会保险都可以续上,就相当于你在这个公司任职一样,虽然代理公司可以帮你代办,但是所有的钱是都需要自己出的,包括个人应交的以及单位给你交的。
代理公司也不可能免费给你效力为你办理保险,你还需要付一定的费用给代理公司,因为只是为了保证社保缴纳不中断,通常情况下,这种缴费都按照最低档来交社保,能少交一些就少交一些。还要提醒大家,找代理公司一定要小心那些不正规公司或者骗子公司,避免上当受骗。
相对于职工社保,还有一个概念是居民社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居民社保主要针对的是儿童、老年人、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如果你在城市,居民社保被称为城镇居民社保;如果你在农村,居民社保就是我们常见的新农合。
我们上面已经介绍过,居民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大部分城市是按年缴费的,不强制缴费属于自愿参保,而且相比职工社保,缴纳的保险费相对较低,享受的待遇也会较低。
另外,居民社保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还会给予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