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9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煤
矿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_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机电矿长具体主管环保工作,下设综合办公室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综合办公室办理,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_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锅炉房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 SO2 排放浓度 4、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
-_ 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1、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日常监测由后勤队化验室承担,每季度监测一次。
2、锅炉房烟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3、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生活饮用水后勤部负责余氯的日常监测,由当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生活饮用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
环保办管理人员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保处汇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矿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我矿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_ 1、锅炉房除尘器:锅炉烟气达标验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小于200mg/Nm3,so2 小于 900mg/Nm3。
2、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污染物 TSP PM 10
SO 2
单位 1 小时平均
0.50 mg/Nm 3
日平均 0.30 0.15 0.15 年平均 0.20 0.10 0.06
3、生活污水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悬浮物)SS≤20mg/l、CODgr≤60mg/l、BOD5≤20mg/l、PH 在 6—9之间。
4、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 100mg/L;总大肠菌数 3 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 30min 后应不低于 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 0.05mg/L。
5、压风机房、锅炉房鼓引风机、洗煤厂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中Ⅱ标准,昼间≤60Leq[db(A)]、夜间≤50Leq[db(A)]。
6、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
-_ 制标准》GB18599—2001 处理规定。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领导小组及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矿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每月有一次由公司环保组组织有关领导、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不成者对单位行政主管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对在以下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奖励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1、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未发生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进行重大改造、革新,效果显著的; 3、积极研究推广新型环保设施,为防治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
惩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本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罚款 100—500 元,性质严重给矿上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
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
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者。
4、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5、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或以过激行为报复环保检查人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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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委者。
7、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提高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发挥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l、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3、建立和保持获得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4、成立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小组,及时开展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程环境因素;
5、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绿化,适时进行清理打扫;
6、各项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7、现场主要通道应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应尽量进行硬化或绿化、适时洒水降尘;
8、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根据要求设置合格的厕所;
9、可回收的各类包装袋、盒、纸张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10、按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价。
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腾龙桥二级水电站项目部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掀起了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但实际效果究竟如何, 目前还没有看到让人乐观的环境成绩, 如果各级政府只是在片面强调投入, 而不考虑最后执行效果大小, 这显然不会比没有投入更节省国家资源。同时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第五十七条中新增了第三款,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标志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从此纳入法制化轨道, 国家日益重视政府绩效的综合考量, 改变了以往以重点项目为主的预算管理模式。
但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和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受其过于原则性, 没有配套的考核标准, 可操作性差等局限性影响, 难以解决现在重投入轻效果, 效率低的环保局面, 扩大政府环境绩效评估的随意性, 无法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 也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表现。由此看来, 在环保投入逐渐加大的同时, 开展环保投入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对督促政府高效率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实现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也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2 环境投入现状及问题
在国家层面的环境投入状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2007~2014年公开的支出预算数据为依据分析。如图1, 可看出国家对于环境的投入力度总体上还是呈上升趋势, 2012年上升幅度更大, 这些投入资金基本上用于环境治理、环境行政、国际交流, 总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希望这笔资金投入市场能够用以改善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 保障人体健康, 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然而, 事情并不是如我们所想的一样顺利, 尽管取得了一些进步, 但国内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善, 相反, 集体性的环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大气污染、水污染、森林破坏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大量存在。
再来看各地方政府的环境投入状况, 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指出, 2008年昆明市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17494万元, 增长354.8%。2009年预计安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6231万元, 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2%, 资金重点用于滇池治理与生态建设、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社会发展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农村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2011年5月9~10日, 云南怒江州环保局长座谈会在六库召开, 突出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强化环境监管, 完善环境法制, 加大环境投入, 全面加强污染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2012年, 甘肃省张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涉及五县区14个乡镇53个行政村, 项目共完成投资3217.336万元, 惠及78455人。2013年11月22日,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召开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推进会, 达成统一认识, 近年环境投入力度空前, 环境变化巨大, 有很好的基础条件, 生态创建是我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一项系统工程, 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的确, 我们不能否认国家已经取得的环境保护成绩, 政府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重视越来越高, 每个公民都在做着自己的贡献, 但是如此高额的环境保护资金是不是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抑或本应该能实现比现在更好的预期效果, 这就关系到环境行政绩效的问题, 当前国内不仅仅是在环境领域没有专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全国也没有一部综合性的行政绩效规制法, 虽然新《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绿色考核制度, 但是因其规定还是停留于原则上, 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绩效评估标准, 具体评估实践无法可依, 更无法有效提高环境行政组织效率。
3 环境保护投入绩效管理制度理论依据
(1) 为什么一定要确立该项制度?首先, 涉及到构建一个最优绩效管理制度去推动环境行政组织运行效率,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产权制度在理论上可分为私有产权制度、公有 (共有) 产权制度和混合产权制度, 它能影响人与人的行为, 而人的行为最终决定整个组织或社会效率的高低。科斯和其他制度经济学家都探讨了交易成本与产权安排的关系, 认为不同的产权制度会形成不同的交易成本, 产权制度的安排形式、具体结构和内容, 确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中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行为规范, 并促使交易各方必须遵守这一准则和规范, 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使得交易顺利进行。明确的产权关系, 不单指财产的归属确定, 还应当是包含主体责任和义务、权力和利益的统一。那么, 如果想要使得各地政府各项环保投入能够得到高效率利用, 借用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数学模型对制度进行全方位研究, 在我国行政色彩浓厚的大社会背景下, 前提应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制度, 以一种效益较高的制度取代一种效益较低的制度, 重点解决权责关系, 表面上是在内部生效, 实质上是作用于环境市场效果, 在公开性、客观性、常规性、差别性原则的指导下, 辅助公众监督政府组织内部行为, 督促负有环境保护义务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生态保护各项法律、政策。
(2) 为什么要重视环境行政组织内部成员作用?根据巴纳德的组织行为学理论, 其关于效率的观点于传统理论有着明显不同, 最主要的是将效率提升的研究重点放在组织结构的逻辑分析上, 指出了个人目标的重要性, 将组织效率与组织内单个人的行为紧密联系起来, 强调人际关系与个人目标的重要性, 集中以个人的需求和激励激发组织的协作能率。至此, 效率的焦点也开始由组织向个人或群体转变。在环境行政领域, 环境工作人员是环境行政机关的重要成分, 通过外部性激励措施鼓励其合法合理行政将关乎整个环境行政组织运行效率与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效果, 这也是环境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功能所在。
(3) 如何确定环境绩效评估的考量因素?提升一个组织的运行效率并非仅是通过某一种方法或某一种模式就可以解决的, 尤其是对于复杂且任务繁重的环境行政组织而言更是如此, 其环境行政效率的研究方法和评价模式因环境发展本身存在着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有些学者试图运用综合研究方法, 建立一个囊括衡量组织效率的各种标准的详细清单, 包括组织的控制、凝聚力、环境行政绩效计划和目标的确定、环境利润、动力、稳定性、人力资源价值等各个方面。但是就环境投入问题而言, 如果在短时间内构建360°全方位绩效管理制度并不见得就可行, 这种绩效评估虽然全面, 但是受制于目前科学发展水平, 其成本高, 耗时长, 工作量大, 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甚至可能导致环境行政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各种绩效评估而影响了正常工作, 这显然有悖于这项制度得初衷。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有必要保持“先主要后次要”的理性思维。
4 国内外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模式研究
进入21世纪, 已有不少国际组织就环境绩效评估方法投入实践, 如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绩效展示 (OECD EPR) , 确立了基于压力-状态-响应模型的评估指标体系:2003年启动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绩效评估, 在环境重点关注领域的选择上更注重次区域的定量分析, 但也存在某些重要政策目标数据的可得性问题:联合国2006年环境绩效指数 (EPI) 提出了环境健康、空气质量、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生产性自然资源与可持续能源政策六大政策类别中的16项指标, 2008年则将可持续能源政策变更为大气变化, 16项指标扩展到25个。
与EPI采用的方法想类似,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政府环境绩效报告》中列出了资源、公共事业、大型制造业、小型制造业、零售业、交通业和其他服务业七种不同行业23个方面的政府环境绩效指标, 包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土地破坏和修复、固体废物管理、科技创新、法规遵守等。此外, 1993年美国国会在103次国会会议上, 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 先通过试点项目确立一个工作目标, 围绕这个绩效目标用客观、可数、可计量的形式进行绩效测量, 关注政府行政结果、服务质量以及公众满意度, 绩效计划几乎贯穿了美国整个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 不可避免的造成环境资源过度利用, 虽然政府做出了很多努力, 如制定新《环境保护法》, 强化社会舆论渲染, 但环境问题依然严峻, 环境行政组织的积极作为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一组数据显示, 2006年全球环境绩效指数 (EPI) 排名中, 中国在133个参加国中位居第94位, 2008年在149个参加国中位居第104位。而目前, 我国政府对环境行政绩效评估管理的重视度还不够, 还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自发行为, 多流于书面规定, 无可操作性的规则, 导致环境投入资金得不到合理利用, 这种重投入轻效率的局面既浪费国家资源, 又起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 相反, 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表现。
5 环保投入与政府绩效管理密不可分
结合当前我国环保投入绩效评价的工作实际, 我们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将政府环保投入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 充分发挥其环境保护作用, 提高环境行政组织效率。
(1) 构建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机制, 作为督促环境行政机构实施环境资金管理和改善环境状况的工具。组织建立一部单行的环境投入方面的绩效法律可能还欠缺理论和实践支持, 但是通过条例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立法还是很有必要。将绩效理念融入整个环境治理工作中, 制度的设计要结合环境本身的复杂多样性特点, 重点明确评估的主体和目标、考察对象、指数指标确定、评估程序、法律后果、公众监督六方面, 注重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就绩效评估主体而言, 可以是国家建立, 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也未尝不可, 还可节省国家管理成本, 但这个评估主体一定是独立的, 经验表明独立的评估机构或单位显然更能作出客观、真实、有效的评估结果。
(2) 合理选取环境行政绩效评估指标。学者大卫·米斯顿提出确立指标的八项原则:阐明组织目标, 评估政府活动最终结果, 激励方案投入, 引导消费者选择, 为私人服务提供绩效标准:协助决定水准的最大消耗, 激发物, 可能节省的领域。在环境行政领域, 因环境问题复杂性和地域性差异特点, 很难在绩效管理上面面俱到, 国家可建立一个试点地区, 从特殊区域出发, 根据不同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确立指标。以华北地区为例, 主要环境问题就是土地退化、大气污染等, 从这几个环境问题分别展开, 根据上述八大原则, 参考P-S-R概念体系, 探索该地区环境行政指标评估体系。
(3) 参考与环境工作有关的专家意见。环境法学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 部分领域需要医学和经济学辅助,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使得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机制的设立主体在面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无从下手, 可将专家意见纳入环境行政绩效评估体系, 建立不同行业的专家库, 尤其是高科学技术行业, 遇到不同的环境问题随机抽取相应专家参与评估程序与指标量化。至于这些专家意见的效力如何, 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从作为参考到成为评估依据的过渡。
(4) 不可忽视绩效评估之后的奖惩程序设计。上述组织行为学中已阐明了组织中个人行为的重要性, 环境行政组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管理环境保护投入资金对环境行政绩效有重要作用, 因此, 法律效果也是整个环境绩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中多侧重消极的法律效果, 即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这并无不妥, 但积极的法律后果并无具体的实施规则, 其实, 可以把这种积极的法律效果看作一种激励措施, 根据麦克利兰的3种需要理论, 从环境行政人员的成就需要、权利需要、归属需要出发, 让奖励与绩效挂钩。
此外, 国家在环境行政中, 可以拓宽环境融资渠道, 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 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渠道, 以实现整个生态环境协调有序发展。
摘要:指出了新《环境保护法》虽然规定了行政机关绿色考核制度, 但因其过于原则性, 无配套执行规则, 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前重投入轻效率的局面。分析了国内外环境绩效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 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包括建立健全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机制, 合理选取环境行政绩效评估指标, 重视与环境工作有关的专家意见, 强化绩效评估之后的奖惩程序设计, 拓宽环境融资渠道, 运用环境金融学知识, 减少行政成本, 提高环境行政组织效率, 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投入,绩效管理,组织效率
参考文献
[1]万华炜, 纪凡实.对马克思的产权制度效率思想探析[J].2012 (7) :208~209.
[2]王如燕.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标准及审计评价[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12 (13) .
[3]范柏乃, 段忠贤.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69) .
[4]曹东.国外开展环境绩效评估的情况即对我国的启示[J].价值工程, 2008 (10) :11.
[5]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基于信息化的视角[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2 (68) .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4篇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职能定位;法律规范
正式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促进环境管理与法制规范之间的联系,解决其试行期存在的问题,并发挥它的职能作用优势。我国环境问题严重,排污许可证的推出不但能从社会生产排污总量控制方面实现连续达标排放要求,也能通过该制度的正式实施来将我国现有的高成本、低效率管理政策系统整合起来,实现对包括空气、水域、气候等领域质量的持续改善,所以应该从环境治理和法律规范两方面来对新制度进行重新定位。
一、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现存问题分析
排污许可证制度起源于欧洲(瑞典),多年来被许多国家作为环境保护重要法规所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获得国际范围认可,成为了发达国家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最重要保障。排污许可证在我国实践开端于1987年,30年来陆续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颁布相关实施细则,逐渐实现了基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的体系建立。不过就专门针对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法律制度并未明確,所以在排污权环境保护方面,我国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一)地方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践问题
无论从过往30年对地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试行实践,还是现如今正式实施该制度,它的主体作用也并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具体讲,许可证中的许多要求都严重缺乏科学依据,欠缺对规范的严格细化与调整过程。比如许可证中的许多内容都是针对企业排污行为事后的处理内容,而并未对事先允许这一阶段的排污过程进行规范,这就导致了企业排污许可证成为注册证,严重违背了环境保护法中所提到的排污许可初衷。再者,作为环境管理八项主要制度之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它在环境管理制度应对方面也严重缺乏独立协调能力,已经无法适应目前我国环境工作所面临的复杂化问题。在排放标准方面也仅仅只规范了废水、废气年排放量内容,并没有实现对表征污染源排放的全面管理,整体来看是严重缺乏整体系统规划性的。以水污染源排放标准看,它仅在制度细则中规定了某些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限值,但对排放限值所定的取值频率、时间、达标判定系数等等都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说明,这说明排污许可证制度虽然已经正式实施,但它所存在的纰漏依然明显,而且这些纰漏都严重影响了人们对污染源守法及违法行为的正确判断,制度内容的缺失也导致制度实践行为严重受限。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必要性问题
现如今,我国已经开始正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但若要实现该制度的作用功能持续发挥,仅仅依靠以行政命令为主的任务传达还远远不够,也严重缺乏合理的科学依据,十分容易造成管理环节缺乏连续性。特别是伴随当前社会人口及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资源的日益稀缺,企业基于排污权来合理交易分配稀缺资源也符合当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本要求,同时它对市场引入机制,包括社会企业经济发展手段的保护也都有帮助,特别是它也迎合了环境治理的客观现实需求。因此,应该将排污许可证制度视作是一种外部不经济内部化途径,即从源头上通过有效界定产权来降低稀缺资源交易成本,从源头上解决由产权不清所造成的“搭便车”外部性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交易市场打下基础。对于企业而言,完全可以根据污染治理成本来决定自身污染排放量,为企业建立减排激励机制,将许可证交易给那些污染治理成本偏高的企业。
如上所述,排污许可证制度之于企业、之于环境管理体系的灵活运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全社会的污染平均治理成本,也能达到对环境污染总量的有效控制目标,进而实现全社会经济效率的最大化[1]。
二、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法律职能定位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刚刚正式实施,亟待完成的工作还有许多,本文仅从法律规范及制度管理两方面来探讨它在整个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有效定位。
首先来说,应该做到对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社会上的全面推行,这也是我国《行政许可法》的最基本要求。对该制度行政许可范围的界定,不能以立法者的主观意愿为主,而应该基于排污许可制度所实现的现实价值来作为综合考量及判断标准,特别是涉及到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排污许可事项,例如土地自然资源利用开发、环境保护等等,更要实现强制许可操作,以确保社会企业生产秩序稳定。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在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运行方面已经卓有成效,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也为我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累了大量法律资源,让其成为国家级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的重要法治资源基础。为此,目前许多省市地区都推出了以省际为单位的《环境保护条例》,它其中就规定,要针对环境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来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应该依照国家规定来为其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登记内容,在申报登记后才能够领取排污许可证。进入2016年,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已经覆盖了我国近98%以上地区,这也为许可证制度的进一步推行和发展完善奠定了有利基础。
另一方面,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也从法律规范约束方面做到了两点定位:一点是实现了实体规范控制定位,一点也实现了程序规范控制定位。首先说实体规范,在《环境保护条例》中,它就明确了实体规范的可适用范围,也严格限制了环境保护机关以及企业对许可证制度的自行设定。详细讲,它需要环境保护机关在合法权限状况下来针对排污者、排污企业申请相关材料,开启审查核实流程,坚决杜绝一切越权或滥用职权等异质行为的出现,避免为申请人带来不必要损失。所以在基于法律规范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过程中,可以采用诸如“成本——效益”的先进科学方法来实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制定实施过程,做到对许可证制度内容各个环节法定程序的认真受理与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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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法律规范定位方面,一定要从它的制度设计及功能限制方面着手考虑问题,应该有意识的把握强化该制度的有效价值精髓,深度探讨该制度所存在的一切局限性,并且围绕这些弊端展开明确区分分析,实现对排污许可证制度本质的有效掌握,尽可能的消除一切制度误解问题,避免对制度内容的有益规避及过度深化,让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法律规范方面之于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拥有准确的、合理的定位[2]。
三、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中的管理职能定位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刚刚正式实施,基于管理职能的多个方面还尚未成熟,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展开合理有效推行,因此就管理职能这一点来看,它应该实现基于总量控制基础的污染物连续达标排放控制标准。就以大气环境管理为例,就目前我国环境状况来看,对环境空气质量、公共健康的改善是势在必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也要以排放标准为核心,做到对人群生活质量及生产能力发展环境的有效优化。以总量控制目标下的分配排污权为例,它就应该以污染源排放连续达标为基础,在环境管理工作中更多关注和整理环境污染源排放的年均值、日均值甚至小時均值,一步步细致化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工作内容及体系,真正让排污许可证制度成为包括大气、水域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重要核心手段。就以我国现有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内容为例,它就包括了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达标计划以及达标举证的相关要求,同时也提出了排污内容监测和相关报告要求,实现了对技术实施现场的全面检查。再者,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管理职能有效发挥也应该基于总量控制、许可证制度共同展开,例如可以从大气的固定源建设来实现对整个过程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控制,尽可能降低每一个环节的污染水平,实现从原材料、建设、生产、治理和营销消费等多个方面的全面管理职能定位及水平发挥[3]。
总结:可以说,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正式实施改变了我国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也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有效转变与定位,使得过去分散治理的松散局面得到有效集中,实现了以集中控制转变为主的具体防治手段。更从法律与管理规范两方面兑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与科学化。因此在未来,我国有必要继续有计划的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环境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全面健全优化。
参考文献
[1] 赵若楠,李艳萍,扈学文等.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新定位[J].生态经济,2014,30(12):137-141.
[2] 蔡文灿.整合视野下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探析[D].武汉大学,2005.13-18.
[3] 周莉.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6.44-53.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5篇
一、管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团委、工会负责同志及各年级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第二: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我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明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管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我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为我校的有关评先提供资料。
3、做好校园管理资料的整理、积累、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交流、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整,环境整洁,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一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展示。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险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生习作栏、展示台,有团队队角、卫生角等基本布置,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注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记载本、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广播喇叭。有条件的可使用投影仪、语音容(录音机)、电视机等。
4、专用教室按规定内容摆放布置好,做好器材的防盗、防尘、防潮、防蛀工作。
5、办公室教风上墙,有通知、记事栏布置,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整洁,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广播喇叭等设施。
6、食堂按食堂管理要求明细做手环境布置,设备摆放整齐。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动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整洁,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行总结,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比”。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6篇
二、办公室配置垃圾桶3个,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污染物标识,对办公垃圾分类进行处理。
三、办公大楼每层配置消防栓4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个,灭火器材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办公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
四、对办公大楼每层卫生间内配置的节能水龙头和冲便器,()办公室负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和出现故障及时向后勤人员汇报进行维护检修。
五、办公楼大院内的绿化喷灌设备由专人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定期开放,并进行维护。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有关规定爱惜维护设施。
六、办公大院内的垃圾箱均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污染物标准设置,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回收清理。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7篇
大学心理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在这样一个发展较快而又复杂的社会里,大学生的心里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心理状况,为了让大家能健康快乐的度过我们的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我们部门坚持密切关注周边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努力做到身心两方面都健康,为创造一个和谐的校园提供有利的保障。
为使心理部能更好更有效更长久的发展下去,我部门特推行如下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为了严肃每次考勤会议而特意制定的一项内容,其主要目的.在于培养部门成员的时间观念,让部门成员能够理性而严肃地对待每一次会议。
1、会议施行自主签名制度,由副部长负责统计,整理,备案。
2、部门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早退,不得旷会,不得不顾缺席;请假者需说明请假的理由,负责人同意方可,否则按缺席记;迟到三次者算一次缺到,缺席三次以上者算自动退出部门。
3、每人每以二十分制为基础。会议缺到者-5分,迟到者-3分,代会者-1分,请假者-1分;值班缺席者-5分,迟到者-3分,代会者-1分,请假者-1分。
4、每次会议,部门成员必须带好会议记录本,随时记好会议内容。
二、活动管理制度
活动管理制度是为了能在活动开展前后,更为有效地将活动进行下去,达到活动开展的最终目的而进行的一项规章制度,其目的在于让活动的相关程序能有秩序的完成。
1、活动准备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活动相关责任,必须按质按量完成。
2、活动进行时,部门成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3、活动开展后期,部门成员要对活动进行总结,
4、参与人员的名单将一并记录档案中,实施加减分制。
5、在每学期期末考核时,部门内部评选出最佳表现奖和优秀个人奖。
三、奖罚管理制度
奖罚管理制度是为工作在进行中严肃本职工作纪律的保障制度,也为各种“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1、每月工作在会上评价一次,评出优秀者当面提出表扬,并记入“五四评优”考核。
2、在开展活动时,积极参加活动者+1分。成功完成任务者+3分。
4、部门成员积极撰写策划、广播稿、新闻稿的各+1分,被采纳并发表的+3分
5、部长分配任务时,未完成任务者按情况分别扣除1、3、5分不等。
6、缺席3次着无权进行“评优评先”的活动。
7、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双代会”。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为统一内部成员思想和规章的有利条件,其每做一件事都将记载,整理备案。
1、部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部门章程,遵守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
2、部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个人做损有部门形象,声誉或破坏部门发展的事情。
3、部门鼓励成员积极参加部门决策和管理,鼓励成员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成员必须维护部门纪律,对任何违反部门章程和各项规章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5、人事管理施行量化制度,依据统计,整理的考勤结果以及个人考核分给予表扬,警告,批评,的处分。
员工集体宿舍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一、住宿须知:
1、员工集体宿舍设专人管理,开关房门由专人负责,入住宿舍的员工,经申请审批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床上用品一套(被、褥、枕头、床垫各一张)。
3、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统一分配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8篇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因其独特的属性和特征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 其处置管理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规范和调整。一谈起医疗废物, 容易想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院废物。这些词和医疗废物到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医疗废物多数是固体废物, 但也包括一些液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气体废物。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的一种, 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医院废物的一部分, 除了医疗废物, 医院废物还包括医院里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 医疗废物除了存在于医院, 还存在于一些实验室、研究所、血站等。
准确把握医疗废物的特征有助于正确处置管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人体危害性。医疗废物是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由于人体疾病的传染性和个体体质的差异性, 医疗废物往往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不慎接触可能损害人体健康。二是环境污染性。无论是医疗器材原材料还是使用之后形成的医疗废物, 如果不经处置进入环境就会对土壤、水、大气和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三是处置专业性。无论是人体危害性还是环境污染性, 都体现了医疗废物的高度危险性。正因为其高度危险性和产生原因的特殊性, 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专业程序和专业方法进行处置。目前我国的医疗废物的总量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数字。但根据全国医院病床数及病床利用率和每个床位每天的平均医疗废物来估算, 全国一年的医疗废物总量不少于100 万吨。仅温州市2013 年一年的医疗废物生成量就达7110 - 13183. 5 吨。此外, 温州市2013 年至少产生34 - 68吨不合格药品, 但是2013 年温州市收集处置的医疗废物仅仅5350 吨。由此可见我国医疗废物数量之大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率之低。因此, 我国医疗废物问题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 应用系统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来规范和调整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活动刻不容缓。
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问题梳理
如前所述, 医疗废物问题形势严峻, 其有效治理有赖于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梳理现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不足, 有助于找到问题的原因, 有助于问题的更好解决。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 1) 集中处置制度不完善。我国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但是集中处置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合格标准、职责分工并不明确。并没有一个系统全面, 包含医疗废物的全部种类, 涵盖医疗废物处理各个流程的集中处置制度。 ( 2) 回收利用制度不完善。医疗废物除了要进行无害化处置, 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还应当尽可能的实现医疗废物的处置后的回收再利用。 ( 3) 监管制度不完善。如前所述, 医疗废物应当集中处置, 但是现实是很多医院为了节省开支, 并没有严格执行此项制度, 有的甚至低价将医疗废物出卖给不具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为医疗废物管理带来巨大的风险, 严重污染环境并危害人体健康。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监管不到位。 ( 4) 法律责任不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了最高3 万元罚款和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责任和相关刑事责任。但对民事责任只字未提, 而且3 万元的罚款对于医疗卫生机构显然不具有震慑力。
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 1) 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法律制度。细化标准和程序, 严格职责, 严格处置单位的资格授予和审查。杜绝无资质人员和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保证处置结果达到标准, 处置过程绿色安全。 ( 2) 完善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法律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机制,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的衔接合作。既保证处置质量, 又保证再利用的安全和高效。 ( 3) 完善医疗废物监管法律制度。严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和回收利用活动的监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违规操作, 暗箱勾结,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4) 完善法律责任。不仅要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法律责任的形式和内容, 更要完善追责程序, 对于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郑玮, 陈建辉.生态文明视角下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及管理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5, 06:819-821+824.
[2]佟岩.论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的法律制度构建[D].兰州大学, 2011.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9篇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与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对环境监测等环保事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本研究主要对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解決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现状;解决对策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当中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污染源的控制及治理等。然而,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存在很多缺陷,急待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1.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意义
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意义体现在两方面。第一,环境监测是获得环境管理依据的重要渠道,它为污染源的控制以及环境管理,规划,治理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有效促进了环境的保护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二,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中负责技术支持,服务和监督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重大变化,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然而,我们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自然资源的大量浪费,环境污染形势的日益严峻。为此,我国党和政府也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的应用使我国环保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
2.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现状分析
2.1监测硬件设备落后
先进的硬件设备是获得精确可靠的环境监测结果的基本保障,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差异较大,很多地区缺乏环境专项监测经费的来源,环境监测业务的制度保障始终得不到有效落实,且用于环境污染源监管运行的经费支出尚未制度规范化的管理。资金的严重不足会导致这些地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过于老旧而不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测的要求,严重制约了我国环境管理事业的发展。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当中采用的仪器设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处理与分析环境问题的水平,对各种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处理以及分析的能力也较低。近年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种类多样的先进环境监测设备,但是我国在快速监测设备领域还未形成规范化的质量检测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环境监测设备选择的难度。
2.2环境监测的规范化程度低
我国建立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的起步较晚,环境检测方法与规范的制定目前较为完善,然而对于细节方面的要求还有待改进,例如缺乏基本监测程序与基础设备使用方面的规定等。环境监测规范化的程度不够,则会使各地区环境监测落实的程度无据可依,各个环境监测部门采样分析设备购买的渠道与种类繁杂,缺乏统一性,不仅使环境监测的数据结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证,而且也加大了我国对环境监测管理的难度。此外,我国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标准中还尚未对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的监测能力提出规范化的要求,阻碍了环境监测技术的进步。
2.3监测技术不够信息智能化
与环境监测设备落后的现状一样,我国在环境监测技术方面的信息智能化程度也较低,且环境监测依然停留在长期形成的劳动集中型产业的模式下。首先,环境自动连续监测技术应用的范围还十分局限,其中遥测技术和遥感技术的普及程度较低,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应急监测指挥系统等建设速度也十分缓慢。其次,一些常规的环境监测任务还需要靠人力去完成,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程度相当低,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降低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2]。
2.4环境监测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环境监测机构的条件与能力应该和环境监测的业务相符,且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在接受相应的技术培训并获得我国环境保护局的环境监测岗位的认可之后,才能上岗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在环境监测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小,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也十分有限,再加之部分环境监测人员的责任感不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严谨性意识薄弱,使得我国环境监测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环境监测工作也是漏洞百出。
3.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对策
3.1健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体系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体系是环保事业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对于环境监测管理来说,其实质就是监测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执行。因此,首先要依据相关的检测标准或规范,借助技术文件的形式对不同的监测部门与环节,环境监测岗位与执行者以及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条件进行规范化的约束,并建立起相应的自我监督管理评价体系;其次,环境监测管理部门要对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有效预防和解决,不断完善和促进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体系的持续发展。
3.2增加经费投入,改善监测条件
对于环境监测来说,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仪器是必不可少的,任何一项技术的研究或创新都是经过不断的实验与验证才能得出,期间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我国在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方面的实力还相对较低,自主创新的意识薄弱,很多都借鉴了国外已经应用成熟的技术,环境监测设备也大多是从国外引入的,这与我国社会实现综合性发展的目标是不符的[3]。因此,政府预算支出应该留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增加环境监测的投入经费,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技术的研发,改进以及环境监测设备仪器的更新,且各级环境监测站还需要对环境监测的设备仪器开展定期的性能检定工作。
3.3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力度
环境监测机构是环境监测执行的主要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力度是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具体对策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转变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模式,即将环境监测机构设置为独立法人单位,使其成为环保机构的的强大后盾;第二,转变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经费支出模式,逐渐将传统的政府拨款向项目招标靠拢;第三,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或研究机构的资格认证与监督管理,这些机构的环境监测结构具有一定的公正性,科学性以及权威性,从而调动其技术与设备研究的积极性,使环境监测工作能够很好地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4]。
3.4提高专业素质,形成良好环境
环境监测的结果与环境管理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又与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密不可分。因此,要设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专业技术型的环境新人才,不断提高我国环境监测队伍的综合素质。当今环境监测的形式和任务是比价复杂的,环境监测技术的日益改进对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的责任感与专业素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与管理制度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精神环境,进而提高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的程度,促进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
4.结语
上述内容重点对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四项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相应对策。就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与自然资源利用的现状来看,环境监测管理与资源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不能放慢经济发展脚步的状况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不断改进与完善更是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徐碧辉.浅析环境监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3.
[2]蒋燕敏.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J].仪器仪表与监测分析,2012.
[3]陈家亮.浅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误区及其对策[M].环境保护,2013.
[4]郑习健.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必须面向环境管理[J].土壤与环境,2014.
作者简介:
韩振中,男,山东省淄博市人,现为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科副科长,2004年7月毕业于湖北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于2015年1月取得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毕业证。现从事的行业为环境检验和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