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精选8篇)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1篇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防治必须、剂型适宜、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保障供应、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动我镇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我院开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全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
三、工作目标
从2011年3月1日开始,我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一)组建本院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
我院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增补非目录药品174种,共计481种。我院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我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并逐年提高使用比例。
我院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四)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以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为平台的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网络。我院采购基本药物直接与中标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配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及期限等内容。我院不从非中标配送企业采购目录药品,不得在中标药品品种目录范围之外采购非招标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价格,全省统一采购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同时,该价格也是配送到医疗机构的最终价格,不得再加价销售。我院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按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五)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安比例报销。
五、实施步骤
我院启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2月14日—19日)
召开全院职工大会、院委会,传达中央、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及四川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对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制定基本药物使用坚持考核评估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目标及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引导群众按需要使用基本药物。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2月20日—28日)
我院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上报数据以2011年2月20日的数据为准,时期资料以2009年全年及2011年个月的数据为准。调查摸底和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收支结构情况、职工分配情况、社会保障情况、资源配置情况等。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查表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表的内容,摸清本地、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专班开展摸底调查。调查组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1日始)
一我院将按照区域卫生设置规划,合理配备卫生资源,设定卫生服务功能和范围,做到定岗、定编、定人。完善医务人员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从2011年元月开始,医务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方案执行。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作为我院绩效工资兑现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切实做到为民提供优质、便捷、合理、有效的服务;二是制定补偿方案。区医改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以国家补偿政策为依据,以调查摸底的数据为基础,在保证我院正常运转及保障职工合理待遇的前提下,制定以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办法;三是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招标工作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省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的结果,我院选择合适中标公司,与之签定购销和配送合同。明确相互责任、义务,并报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四是清库盘存。省级招标结果挂网公布后,我院对库存的基本药物按照调低不调高的原则,迅速做好价格调整,并将清理调价清单上报。对于库存的非基本药物,报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用完为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擅自增加非基本药物品种;五是全面实施。从2011年3月1日起,我院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4月)
我院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5月)
我院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部门,并进一步完善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措施
我院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我院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用药管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定;我院安排专人(唐建西)对本单位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2篇
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院指导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草药、中医诊疗费用、经市药监局批准的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适宜技术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 第3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 (2009版) 日前正式公布, 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卫生部明确此目录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目录共分为4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第二部分是中成药, 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 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说明。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 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 用文字表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这次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 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4篇
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结实施的特点:①中心所用药品全部为基本药物;②参加统一招标、统一配送,不允许单位自行采购;③全部零差价销售;④政府进行补贴;⑤各级医保对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提高了0.5个百分点。本文对国家基本药物在的实施效果及对社区卫生机构的影响和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建议,希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
实施效果
次均处方药品价格下降:根据2010年6月~2011年6月同期次均处方药品价格比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次均处方药品价格87.6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次均处方药品价格56.7元,同期相比药品价格下降了35.2%;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统计结果显示次均处方药品种数、含激素处方比例、含注射剂处方比例三项指标的年度变化不明显。
门诊诊疗人次增加: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由于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的变化,带来了门诊诊疗人次较大幅度增加,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6月~2011年6月同期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增加了46%。
促进机构合理用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及处方集用药,促进了医师合理用药的积极性,为提高疗效,医师在给药途径、剂型剂量、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如以往术前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联合使用抗生素现象转变为强化术前消毒隔离控制及加强控制院内感染各项措施。
加强了药品监管责任: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使得药品质量有了保证,避免了各机构分散采购引起的不同剂型不同厂商不同价格问题,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药管中心成为药品质量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第一责任人,对药品的来源、质量等问题负责,明确了部门职责,做到了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产生的影响
建立了稳定完善的财政补偿机制:零差率销售取消了药品加成,机构缺少药品收入,其差额财政足额补助,同时,对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支出等也给予解决,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扭转了以药养医的局面。
社区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趋于明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项目的实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回归公益性、强化了其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社区卫生机构将以往以坐诊医疗为主体的功能定位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等综合功能,社区卫生机构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
医务人员职业操守与社会形象得以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断了“医”“药”之间的利益链,大处方、药品回扣等问题逐渐消除,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与社会形象得以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关系,减少了医患纠纷。
患者就医流向有了变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卫生机构用药受到很大限制,以前在社区就诊的老年人、慢性患者、普通急诊患者、妇科患者、儿科患者等由于无法再在社区卫生机构得到适宜药品而被迫流向专科医院或二、三级医院,统计数据显示,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社区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增加,但住院人次无明显变化或呈一定幅度下降。
存在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临床需要:根据西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但是,现基本药物目录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实际用药需求有较大差距,如已在临床长期使用的心脑血管病用药、消化系统药、肝脏用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均不在基药目录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基本就医权利和保障医疗公平,也造成医疗资源与医保资金的不必要浪费。
基本药物配送不及时:因社区卫生机构药品使用量小,使用品种分散,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药品配送上积极性不高,相关规定又不允许单位自购药品,机构常存在药品短缺现象,药管中心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但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
基本药物使用缺乏激励机制:虽然国家大力提倡使用基本药物,但在群众与执业医师两个层面均存在使用基本药物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原因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仅有行政层面的强制要求,而群众对过度使用新特药及滥用抗生素损害健康认识不深,用药受药品广告影响深。机构尚未出台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执业医师使用基本药物,因此,基本药物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針对性建议
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及自购部分急救药品:为满足临床需要可允许机构自购部分急救药品及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可规定年非基本药物使用量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30%。
鼓励开展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为保证疗效避免经验性用药,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根据结果使用对应的抗生素及基本药物:①可以有效促进合理用药;②可提高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与服务质量;③有助于减少医保资金的浪费。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有效使用基本药物的绩效考核制度:一项制度的确定和实施,需要广泛的宣传动员,需要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也需要有效的监督和激励,因此,有关部门需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公益广告等,多渠道宣传。对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主体执业医师建立有效地绩效考评及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以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廖卫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乡镇卫生院用药的影响[J].医学新知,2011,24.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5篇
案
某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2010年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
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
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1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2010年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2010年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
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6篇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二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为切实保障我牧场各族群众基本用药,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从制度上、体制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性、可及性,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通过规范基本药物使用,促进药物流通优化整合,改革医疗季后以药养医现状,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加快推进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 具体准本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培训。
采用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使基本药物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药品。同时要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确保医护人员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三.转变服务模式。转变服务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药物、基本诊疗服务,使我院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四.改革人事制度
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能进能出全员聘任的人事管理。五.清理库存药品。
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建立药品台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2010年版),科学合理配备药物,制定药物采购计划、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备和使用,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和金额。六.调整药品价格。
做好调整药品零售价格的准备。库存药品销售按照我区最近一轮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执行。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七.实行网上采购。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晢行办法》(新卫医采(2010)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基层试行)》(新卫医采购(2010)3号)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对所有药品进行网上采购并由具有资格的企业统一配送。要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顺利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
(二)把握时间进度。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进度和质量,扎实推行我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及时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和月报工作,动态监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评价实施效果,上报工作信息,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
果子沟卫生院
二0一一年四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汇报 第7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汇报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我院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卫生局关于在全县乡镇卫生院于2011年6月20日前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改革目标,为了切实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保证国家基本药物的顺利实施,经医院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国家基本药物实施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院先后召开了院委会、职工大会、乡村医生会议,进行学习和讨论新医改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医改文件精神,成立了新医改工作及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卫生室同时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卫生室室长任副组长,卫生室其他人员任成员,具体工作由卫生室室长负责。由于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统筹安排,确保基本药物工作的快速启动和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落实。
1、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工作。我院首先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学习,做好镇、村两级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有备课、有笔记,培训率达100%,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参与率100%。同时还组织医护药人员进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讨论和意见的征求。让每一位医务人员对新医改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深刻的了解。
2、营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氛围。实施新医改是医疗单位的一件大事,我院在镇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新医改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每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人手一张宣传单,在镇广播站对全镇宣传广播五次,保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解新医改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优越性。
3、强化实施基本药物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卫生局的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全部落实到位,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让利于民的举措,为了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我院在人员分工上做了详细的安排(1)由单元成、王春艳负责非基本药物的下架工作(2)由邓春具体负责药房、药库的盘点工作(3)由丁祥、陈秀具体负责联系九鼎医药公司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以保证医院临床使用的需要。村卫生室的盘点下架工作由王树星、马文涛负责,保证六月二十号零时准时开通实施药品零差价。由于年初就开会布置实施基本药物前得准备工作,院药库及各村卫生室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一要严格控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购进数量及品种,二要坚持主渠道购药,控制质量数量关,确保这次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取得实效。通过盘点核实,药房、药库的药品总计288种,计42545.02元,其中基本药物计43个品种,金额15097.30元,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245种,金额27447.72元。19日从九鼎医药公司购进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191种,金额10608.09元。16个村卫生室总计下架非基本药物品种798种,金额18988.46元。各卫生室19日从九鼎医药公司采购药品100种以上,于20日零时全部上架
使用,保证了农村居民的用药及时。
4、迅速做好微机录入、维护工作,确保基本用药20日零时准时开通。镇村两级电脑系统都组织了专门的维护录入,各类人员加班加点,确保将基本用药电脑录入、维护工作及时完成。为了改变临床医师以前的用药习惯,方便使用基本药物,为每位医生打印了一份基本药物清单供临床对照使用。村卫生室也打印了基本药物清单品品名、生产厂家及药物价格,方便使用操作。
三、强化领导,坚决落实。
通过镇村两级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施新医改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我们更要严阵以待,强化医改领导小组的责任,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努力工作,积极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办法、新举措,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个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下定决心将这项工作做到实处。
陈良中心卫生院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工作汇报
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第8篇
1 我院基本药物的配备情况
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有307种药品, 包括205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102种中成药。山西省补充目录111种。我院现配备国家基本药物157种, 占51.14%;配备山西省补充目录药物71种, 占63.96%, 基本上能够满足我院患者对基本药物的需求。
2 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我院有专门的处方病历点评组织, 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和病历, 进行各方面的统计点评, 其中包括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调查。以门诊处方点评为例, 抽取每月第3周的门诊处方, 以患者ID排序, 随机抽取处方100张, 统计处方用药总数和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总数, 计算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数, 用以反映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从我院2011年第1季度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我院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比例未超过20%, 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见表1。
3 分析
我院是一所医疗护理服务档次较高的医疗卫生机构, 有一套灵活的药品供给服务机制, 其中规定只要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 如果临床治疗需求, 我们就马上启动应急机制, 及时采购以满足临床供应。所以虽然我院基本药物配备比例看似不高, 但是满足临床需求是没有问题的。针对我院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比例偏低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3.1患者的组成结构我院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是经过多家基层医疗机构诊治效果欠佳转诊来院, 基本药物对这部分患者来说已经不能满足治疗的需求, 比如感染控制不佳的患者抗生素级别就不得不提高甚至联用。另外, 我院还开展宁养服务, 这部分宾客 (我院的称呼, 因为不一定是患者) 对肠内、外营养药品是有一定的需求的, 而这类药品大多是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还有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患者对基本药物目录以外药品的不合理需求等等, 都直接导致我院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比例偏低。
3.2部分基本药物的供应不是很稳定, 影响医生的处方用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很多中标品种医药公司经常供应不足, 原因是价格偏低, 药厂不愿意生产。我院需求的麻仁软胶囊、双嘧达莫片、消炎利胆片、沙丁胺醇片等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经常断货, 好在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些情况并积极引导逐步纠正, 以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
3.3基本药物知识的相关培训远远不够, 医生对基本药物的宣传和使用也缺乏足够的认识, 基本药物甚至被认为是级别较低的、疗效较差的药物, 医生不愿意开, 患者也不愿意用。部分医生受利益的驱使开高价药物处方以获取药品回扣的现象也是存在的[3]。
4 结语
我院的基本药物配备情况和灵活的药品供给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临床需求, 但是基本药物的处方使用比例较低, 这种情况与我院患者的特殊结构组成、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有关, 也与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不够、医生宣传和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有关。作为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执行者, 我们要加强对公众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 提高他们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 普及合理用药常识, 改变不良用药行为, 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刘策时, 张亚同, 胡欣.对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和遴选的思考[J].药品评价, 2011, 8 (10) :11.
[2]王怡.我国实行基本药物公众用药教育的必要性[J].中国药房, 2012, 23 (4) :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