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精选6篇)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1篇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文库带来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1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一次的党课,陈__老师又给我们上了精彩绝伦的一课,这节课里我又学到了很多。这节课讲的主要是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在此之前,我一直误以为,党员就是要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利益,舍小家保大家,以群众的利益为先,一直以为党员只有义务,却没认识到原来党员也可以有自己的权利。比如,党员有申诉的权利,当党员受到自己认为不符合事实的批评时,可以通过申诉,通过向党组织求助来为自己平反。老师说,在以前,党员比较少的年代,可能党员就意味着要帮助别人,但是随着现在党员的数量的增多,党员数量已达七千万,那么党员内部也出现了又困难的党员,因此,有困难的党员寻求党组织的帮助,寻求党员内部的帮助,也是合理的,正常的。所以,当我们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应该积极去寻求帮助,确实,履行还义务固然重要,当是行使自己合理的权利也是必须的。因为,只有保全自己,才能为更多人做贡献。
老师还说,党校的学习不在于考试,而在于一只思考。通过党校的学习,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思考,对党组织现状的思考,对自己现状,对自己行为的思考。老师举了一个例子。之前有两个同学是舍友,却因为一些小事闹矛盾。原来其中一个同学还是预备党员,辅导员知道后,给予了批评。辅导员的立场是,你连和同学之间的关系都未能处理好,从何谈得上是一个合格的预备党员?党员就是要和群众打交道,可是你却如此斤斤计较,以后如果成为一个党员,又如何和群众打交道?所以,我对党校的学习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校的学习,更多的是一种为自身素质的提高,一种思想觉悟的提高。
接下来,老师还谈了一个关于党员腐败的问题。他说,党员腐败在于任命机制。你被谁任命,自然就是对谁负责。可是现在的任命机制大多是上层任命,因此,党员的腐败也就是必然的了。这让我意识到。如果是为了消除党员的内部腐败,那就应该从机制上去找方法。如果机制上无法保证,那么腐败就永远无法解决。于是,我认识到,如果要寻求减少腐败的方法,就应该从机制上去找。抑制腐败,或许局就靠我们这一代人,至少我们应该努力去尝试,即使我们不能做得很好,但是至少要推动它进步到一个程度。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又认识到很多东西,学习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同时,在学习得同时,我也对自身的情况进行了对比。我知道我在与同学相处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好,因此我要更加努力,努力处理好和同学的关系。通过党校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不断寻求一种进步,这才是党校的意义。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
尊敬的党组织:
第六与第七次的堂课分别是____教授讲解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____老师讲解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党课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仍然希望可以有机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得到更大的锻炼,希望组织可以继续教育我!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3
通过一个多月,根据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以及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首先,一个想成为,正在成为或已经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同志,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前两项基本义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及法学系0292班团支书,虽然我已经做过一些具体事情并且也已开始着手准备进行另一些实际工作,但我所做的,仍远远不够。在理论修养方面,通过一个月的认真学习,我对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新有了深刻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在内心里,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带动同学和群众一起投入到工作当中,调动他们的活力和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在剩下一年生活当中,如果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也许有的同学或群众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所涉及内容并不很多,但以我的经验和所接触到学生党员的行为来分析,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非典时期SARS宛如一个白色幽灵,游荡在中国大地。一时间,人心惶惶,四顾惘然。为了配合国家防治非典的工作,那时候的班委,也就是现在预备党员中的大部分人除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分发体温计,消毒液,为同学减轻思想包袱等事情。虽然在积极推进防治非典的活动过程中,这些班委和党员可能会传染上SARS,但他们还是认真完成工作,配合学校巩固好了法学系的生理和心理防线,使本系所有同学无一人感染SARS。他们是为全体同学的利益服务的,是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的。小事情看大品质,在党性方面和作风方面,他们是合格的。
如果说,SARS是百年一遇的瘟疫,在此刻当一时的英雄容易,而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为同学着想,努力把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落到实处难的话,那么,作为我们学生党员,此后扎实,认真的作风和以同学为本的做事原则就必须时刻牢记,认真贯彻。
曾记得大二的时候,我参加了班级的绵山旅游,并在行程中协助班长与其他班委进行安排住宿等一系列活动。历时两天的行程,作为一个组织者和参与者,我认识到要真正把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做好,是一个连续而非独立的过程。从选择游览景点开始,就要考虑到班级大部分同学的情况,包括他们旅游的意愿大小,经济承受能力等。一旦确定了目的地,必须马上联系旅行社,进行讨价还价,尽量为同学寻找最优惠的价格和最便利的服务。而当到达绵山后,住宿饮食等问题又摆在了眼前,需要一一协调。记得当时晚上就寝的时候女生还剩下六个同学没有房间,我找到了服务员说明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解决。结果服务员把我带到经理那里。由于经理不在,我只好在一旁等候。折腾了大半夜,直到晚上12点多才全部安排妥当。晚上入睡前,我在心里仔细回想了整个过程,深深体会到做一个合格的班委和真正的共产党员,为同学,人民服务并不只是写在文章里和说说那么简单。它需要一件件事情塌实去完成,一次次困难认真去克服,还需要连贯的,始终如一的坚持。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或许相对于应履行的义务,党员所享有的权利更为抽象,但在这次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过程中,我们学生党员,教工党员集中学习,讨论,根据自身情况检查工作生活中利弊得失,并认真聆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人士的讲话,从中发现自已不足,准确定位自已,从而取得更大进步的一系列事实却无疑以行动诠释了作为一个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生已,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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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4
05月06日,黄秀甜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学习后,我对党员的了解得更多了,也越来越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了。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他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组织觉悟和道德觉悟,这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根本的标准。而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它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成为坚强核心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构成党员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5
第六与第七次的堂课分别是____教授讲解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____老师讲解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上课之前,许多学员对__届四中的了解还很浅薄,书记就为我们详细介绍这个会议的历史,还嘱咐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党课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仍然希望可以有机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得到更大的锻炼,希望组织可以继续教育我!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范文6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了,两年前也是在这个季节我参加了本科所在学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那时也学习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这两个专题,同样的专题时过两年再次学习,虽然在不一样的地方,由不同的人来讲解,但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党赋予每位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任何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一定要记得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章规定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要求每位党员必须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因为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如果党员的觉悟程度不高,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不能领会,那他就不能作一个好的党员,不能自觉地很好地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一个想加要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的积极分子,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任何党员而言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任何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人可以因为职位高、权力大而可以多行使权利,也没有人因为职位低、权力小而被要求多履行义务。
既然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就应该时时刻刻以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活动,从活动中提升对党的认识和了解。
雷锋应该是我们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他的事迹对每个中国人而言都是刻骨铭心,他是每个中国人学习的榜样。因此,我们将每年的三月定为学雷锋月,学习他的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学习他的艰苦奋斗。虽然现在我们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不可否认现在还在很多人生活贫困中,贫困剥夺了他们健康的身体、上学的权利,……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伸出自己的双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他们,就像有首歌中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在中国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应该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让雷锋精神与时俱进。同时学雷锋也不仅仅局限在这个月,应该是月月学,天天学,将它内化为我们的一种行为准则。
说到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我们应该将其铭记于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按照党组织的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党我纪律。要耐得住寂寞,扛的住诱惑,将为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做到两袖清风。说小一点,做为一名学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诚实做人,认真做事。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_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体会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2篇
与大学生党员的要求及程序
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党员的权利:是指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应行使的权力和应享有的利益。
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党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这八项权利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有必要在全党进行党员权利的教育,使每一位党员都了解党员权利的内容、目的、使用,增强民主意识,提高享用权利的主动性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懂得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非常充分的。
党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组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上述八项党员权利,是受到党纪保护的,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每个党员对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都应当十分珍惜,正确行使,既不能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又不能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护,并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作严肃的处理。
共产党员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如下的6大基本挑战:人口三大高峰(即人口总量高峰、就业人口总量高峰、老龄人口总量高峰)相继来临的压力;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加速整体生态环境“倒U型曲线”的右侧逆转: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巨大压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并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和国际竞争力的培育。
因受贿200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南昌 铁路局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沈长生,在反思自己腐败堕落的原因时说:“我放松了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少之又少。我的失足再一次证明,一个不懂法的领导干部,是多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因受贿30多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云南省新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家伟曾对办案人员说,自己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却放松了学习,没把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当回事,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筑牢,导致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新修正的党章将学习法律知识增加为党员应尽的义务,要求党员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至于党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做全体党员、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表率。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正式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相同,哪些不同?
在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因此、在预备期间,所有的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十分珍惜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
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或约定。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
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行其是,为所欲为了。我们要真正领会党员义务规定的精神实质,要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局、党的政治和组织任务的高度来严格要求自己,把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这样,就不是徒有虚名,而是名副其实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对大学生党员的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入党的动机端正,对党忠诚。
2、学习勤奋刻苦,具有敬业精神,职业化意识。
3、待人诚恳,尊重他人;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奉献精神、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面对压力,工作积极 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谦虚谨慎,宽容别人,知错能改
1、思想成熟,入党的动机端正,对党忠诚。
2、具有敬业精神。
我们常常讲敬业,那么什么是敬业呢? 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融入一种使命感和道德感。而无论哪个层次,敬业所表现出来的就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工作志度。
汉斯和诺恩同在一个车间里工作,每当下班的铃声响起,诺恩总是第一个换上衣服,冲出厂房;而汉斯则总是最后一个离开,他十分仔细地做完自己的工作,并且在车间里走一圈,看到没有问题后才关上大门。有一天.诺恩和汉斯在洒吧里喝酒,诺恩对汉斯说:“你让我们感到很难堪。” “为什么?”汉斯有些疑惑不解。“你让老板认为我们不够努力。”诺恩停顿了一下又说:“要知道,我们不过是在为别人工作。”
“是的,我们是在为老板工作.但是.也是在为自己工作。”汉斯的回答十分肯定有力。但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已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是在为自己工作——你不仅为自己赚到养家糊口的薪水,还为自己积累了工作经验,工作带给你的远远超过薪水以外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作真正是为了自己。
敬业是一种习惯,尽管一开始并不能为你带来可观的收益,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缺乏敬业精神的人,是无法取得真正的成就的。一旦散漫、马虎、不负责任的做事态度深入潜意识时,做任何事都会随意而为之,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有这样一个故事: 贝恩做了一辈子的木匠工作,并且以其敬业和勤奋向深得老板的信任。年老力衰,贝恩对老板说,自己想退休回家与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老板十分舍不得他,再三挽留,但是他去意已决,不为所动。老板只好答应他的请辞,但希望他能再帮助自己盖一座房子。贝恩自然无法推辞。贝恩已归心似箭,心思全不在工作上了。用料也不那么严格,做出的活也全无
往日的水准。老板看在眼里,但却什么也没说。等到房子盖好后,老板将钥匙交给了贝思。“这是你的房子,”老板说,“我送给你的礼物。”
老木匠愣住了,悔恨和羞愧溢于言表。一生盖了那么多华亭豪宅,最后却为自己建了这样一座粗制滥造的房子。
这也许不过是一个寓言故事,但是却生动地说明了,你所做的努力并不完全是为了老板,归根到底是为自己。
许多年轻人却是一踏入社会就缺乏责任心,以善于投机
巧为荣:老板一转身就懈怠下来,没有监督就没有工作;工作推委塞责,划地自封;不思进取,反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
不论老板是否在办公室都会努力工作的人,那些尽心尽力完成自己工作的人,那些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这种人永远不会被解雇.他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欢迎,这个时代更需要这种人。
3、待人诚恳,尊重他人;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三好学生:(1)德育非常高尚(2)智慧非常高尚(3)体魄非常健壮(4)艺术眼光一流(5)合群关系良好
4、有奉献精神、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面对压力,工作积极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谦虚谨慎,宽容别人,知错能改
二、申请入党的大学生应该怎样争取加入党组织?
大学生是广大青年中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群体,而大学生党员则是这个群体中的优秀分子。所以,申请入党的大学生必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首先是端正入党动机
(1)什么是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例如:有些同志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有的则认为当党员光荣,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彩,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好看;有的是看到周围一些同志都提出了申请,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有的认为现在政策好,自己富起来了,为报答党的恩情要求入党;有的认为“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也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受重用,提拔快,或者大学毕业后可以找个好工作;等等。还有极少数人,要求入党是妄图到党内来改造我们党。
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认真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动机申请入党。上述种种入党动机中,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这种入党动机之所以是唯一正确的,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是一致的。其他的入党动机则是与此相违背的,是不正确的甚至是极端错误的。
只有端正了入党动机,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入党以后,才能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反之,如果让那些动机不纯的人特别是企图利用党员称号来捞取好处的人进入党内,就难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甚至给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党组织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的最基本的要求,把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发展新党员,只能把那些人党动机端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表现出色,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进来;那些动机不纯的人,决不能吸收入党。
(2)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意义
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作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周围的同志比自己先入党的时候,不会沮丧和急躁,而是加倍努力;当接受考验的时间较长时,不会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找出不足,迎头赶上;当自己要求入党的行动没有被正确理解,甚至受到一些人的曲解、误会时,也能正确对待;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不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其次,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很容易被淘汰。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志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有投机心理,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入党当作追名逐利的政治阶梯。因此,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考验,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不够端正的。只有那些人党动机端正又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被吸收入党。这就告诉我们,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想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只有老老实实地树立起正确的入党动机,经受住党组织的考察,并通过正确途径加入党组织,而不能怀着不端正的入党动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混进党组织。
(3)如何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一般说来,应当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一个人入党的动机是不是正确,往往同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认识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有直接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科学地阐述了上述问题,只有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才能对上述问题有更加明确和深刻的认识。事实也证明,一个人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他的入党动机才会端正。近几年来,许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了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包括党的理想、宗旨的学习,党的纲领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学习,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对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并不断循环往复,才能获得。这里最重要的是实践。要求入党的同志仅有入党的迫切愿望还不够,还必须见诸于行动,在实践中不断用切身体验来深化对党的认识,从而进一步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例如,通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积极的贡献,来体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实际行动,来体会为共产主义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来增强自己对党的感情,激励自己的行动,等等。一句话,就是通过身边活生生的、实实在在的、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活动,来加深对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认识,强化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三,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人的思想活动是比较复杂的。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入党动机往往既有正确的成分,也会掺杂一些不正确的东西。只不过有些同志入党动机正确的成分是主要的,不正确的成分是次要的;而有些同志则是相反。这就要求申请入党的同志主动靠拢党的组织,争取党组织对自己的帮助,通过接受党的教育、实际锻炼和自我思想改造,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把不正确的动机改正过来。前面讲过,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入党动机,表现是多种多样的,这里着重剖析其中的三种:第一种是觉得当党员光荣而要求入党。当一名共产党员的确是光荣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共产党员称号之所以光荣,就在于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也就是说,共产党员的光荣是与责任、奉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要求入党,只是为了荣耀,为了脸面好看,而不准备为共产主义事业做艰苦的工作,那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相称的。第二种是看见别人提出入党申请,自己也跟着申请,并没有认真思考到底为什么要入党。这是一种带有盲目性的入党动机。应当肯定,这些同志提出入党申请,也是一种要求进步的表现。但是,一个人要求入党,应该有坚实的思想基础,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懂得工人阶级彻底解放的道理,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如果没有这样的思想基础,只是为了入党而入党,即使入了党,一遇风浪就会动摇。这样的人是不具备入党条件的。第三种是为了到党内捞取某种好处而要求入党,这样的动机与党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在党执政的条件下,有些同志入党后担任了领导职务,受到党和人民的重用和提拔。但是,这种提拔和重用,只意味着党员要担负起更重大的责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决不意味着党员担任了某种职务,或者有了某种权力,就可以谋取私利。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我们党历来主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不能动摇的根本原则。因此,怀有到党内捞好处念头的同志,应当自觉克服私心杂念,真正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全心全意地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来端正入党动机。
要求入党的同志还应该懂得: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有的人虽然组织上入了党,但端正入党动机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入党时动机是端正的,但后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革命意志衰退了,甚至蜕化变质了。这些同志由于没有树立好或者未能经常保持正确的入党动机,即使组织上入了党,遇到适当的气候,还会犯错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5页)这段论述极为深刻。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引以为鉴,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而且要长期地注意检查自己做党员的动机,克服那些不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
2、从思想上入党
要入党,首先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
②坚信共产主义是科学,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和客观规律;
③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④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化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精神力量,成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先锋战士。
3、从行动上入党
(1)树立四个意识
①责任意识:入党代表着一种责任,在认识上要提到维护党员崇高称号、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的高度。作为大学生党员,应该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大学生党组织的形象联系起来,与大学生的发展联系起来,要善于为所在党组织出谋划策,要协助做好普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化解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真正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挺得出来。
②纪律意识: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在行动上要树立自重、自爱、自律的精神,贵在自律,有组织的监督和没有组织的监督,都要一样遵守纪律,履行义务规定。对于大学生来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党员要同党组织保持一致,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内保留;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
③奉献意识:本世纪头二十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全面转型,利益分化调整,高校党组织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广大学生党员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甘于奉献、在关键时刻敢于奉献的高尚品质。
④进取意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只是基本的、最主要的要求,没有也不可能在所有的方面定出细则,提出要求,因此,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以为是,为所欲为了。
(2)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
全面——是指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
严格——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自觉——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3)用实际行动表现出相对于普通同学的先进性
①从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做起,身体力行,把要求进步的信念转化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动力;
②团结同学、关心同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③具有强烈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④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⑤关心国内外大事。
三、入党的程序
(一)《党章》规定的一般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
2、党组织培养考察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5、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党委)批准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考
8、转正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四个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2、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3、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团组织(党支部、党小组)
(3)团组织每学期初推优(团支部、团总支)
(4)对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一周(党总支)
(5)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记录(党支部、联系人)
(6)研究制定下一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支部、组织员、党总支)[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11月底交报党总支、组织部备案。]
(7)外(函)调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党支部)
[①组织积极分子听以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主题的党课,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②定期谈话,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③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担负一定的学生工作和群团工作,在工作中成长和成熟起来;④安排参加党校培训。]
2、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8)讨论确定近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员、党总支)[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9)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员)[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①培养考察必须一年以上;②个人经历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完备;③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符合党员条件,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素质好。]
(10)公示一周(党支部)
(11)审查有关材料和《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党总支预审,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党总支、组织员、组织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人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在新时间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考验等;②审查入党对象本人的经历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带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③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④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和发展对象,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
]
(12)教工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预审(组织部)
(13)发放《入党志愿书》(组织部)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和自传(申请人、介绍人)
3、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5)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准备(党支部、介绍人)[①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其谈话;②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和有关情况;③介绍人向党支部汇报情况;④支委会讨论,确认合格再提交支部大会;⑤决议(草案)。]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①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②发展对象宣读志愿书,向大家汇报有关情况;③介绍人发表意见;④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⑤大会讨论,党员发表意见;⑥党员表决,作出决定;⑦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及通过决议(草案);⑧发展对象发言,表明态度; ⑨填写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17)审查材料;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总支出、组织员)[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③填写党员登记表。]
(18)党总支两周内审查(批)(党总支、组织员)[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
(19)审批后一周内报送材料,组织部审查盖章,交“发展党员一览表”;教工发展对象由组织部在三个月内报党委审批(组织部、党总支、组织员)[党总支审批程序①组织员汇报谈话情况,发表意见或看法;②总支委员会讨论;③表决,形成决议;④党总支书记填写审批意见;⑤组织部审查盖章后,总支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20)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预备党员须知(组织部、党总支)
入党宣誓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21)组织培养教育考察(介绍人、党支部)[①党内基本知识教育;②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④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支部派人审阅思想汇报,介绍人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继续教育考察的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⑤支部根据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和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讨论一次,并填写考察表一次;⑥与预备党员谈话,指出不足,促其改进。]
(22)预备期满前15天提交转正申请,期满前一周进行公示(预备党员、党支部)
(23)审查预备期材料,征求意见,准备决议草案(组织员、党支部)
(2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①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②介绍人发表意见;③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并发表意见;④大会讨论;⑤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决议(草案);⑥填写决议。]
(25)党总支审查(批)(党总支)
(26)一周内报送材料,组织部审查盖章,交“转正一览表”;教工预备党员转正由组织部在三个月内报党委审批(组织部、党总支)
(27)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归档(组织部、党总支)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什么区别?
申请人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人党人”。
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3篇
何为旅游合同?学界众说纷纭。台湾地区学者曾隆兴认为:按所谓旅游契约有广狭两义。狭义旅游契约,仅指旅客与旅行业所订旅行及游览契约而言。广义旅游契约则包括狭义旅游契约及旅客运送契约、旅店住宿契约在内。”孙森焱认为“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营业人为旅客规划旅程,预订膳宿、交通工具,指派领队带领旅客游览并随团服务,旅客支付报酬的合同”;日本新旅游法中称旅游合同为“旅行业约款”,指旅行社与参加包价旅游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办理旅游业务的合同。《布鲁塞尔旅游国际公司》第1条第2项规定:“旅游合同包括有组织的旅游合同或中间人承办的旅游合同。”
从各学者所下定义,不难看出旅游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说。狭义的旅游合同指旅行社提供旅游给付、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广义的旅游合同指旅行社提供旅游给付、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以及为实现旅游给付而与其他服务业经营者签订的服务合同。
综上,笔者也将采狭义说,即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在特定的旅游活动中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旅行社的权利
(一)收客决定权。
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对于有特殊病史 (尤其是慢性病及易发性的疾病,如心脏病等的游客(游客应在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二)收费权。
旅行社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如《德国民法典》第651条第1项的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旅客提供全部旅游给付(旅游)的义务。旅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
(三)行程安排权。
旅行社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
(四)随团资格取消权。
如果旅游者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且不听从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五)求偿权。
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或业务损失费,旅行社有权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
(六)追偿权。
由于旅行社方面造成旅游者权益损害的,由组团社或签约旅行社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责任是由其他旅游社 (如地接社) 造成的,签约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实际造成损害的旅行社追偿。
(七)紧急处置权。
因不可抗力,如天灾、动乱、交通堵塞或政府命令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等因素造成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或不能给付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但须征得旅游者同意。如德国民法典第651条第1项规定“旅游因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而明显受到妨碍、危害或者损害的,旅游举办人和旅客均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合同发出预告解约通知。”
三、旅行社的义务
(一)依合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旅行社有义务按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价质相符。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并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如实陈述旅游目的地概况的义务。
旅行社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
有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合同中已承诺的旅游服务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履行义务。旅行社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游者未同意其转移合同义务时,无权委托他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难免出现旅行社有偿出让合同牟利的现象。
(五)可准许第三人参加或顶替旅游的义务。
如德国民法第651条之(1)规定:在旅游开始前,旅游者得请求由第三人顶替参加旅游。如果此第三人旅游的必要条件不足,或其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官署命令,旅游举办人得对第三人的参加提出异议。”
(六)承担瑕疵担保、赔偿义务。
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9条第1项规定“旅游服务不具备前条之价值或品质者,旅客得请求旅游营业人改善之。旅游营业人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时,旅客得请求减少费用。其有难以达预期目的之情形者,并得终止合同。”若旅游服务的质量存在缺陷,旅行社对于能够补救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若不能补救,则应相应地减少其已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用,并赔偿因此而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
(七)先行赔偿义务。
如林诚二就认为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7条第2项所规定的“可归责于旅游营业人之事由”,应包括因旅游营业人之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过失所致之情形在内。在旅游者游览过程中,由于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原因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造成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游经营者追究违约责任。
(八)
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义务。
摘要:旅游合同既规范旅社的权利和义务, 也保障了旅行社的利益。由于各国旅游合同立法一贯倾向于给旅游者以更多权益, 给旅行社以更多的责任, 旅行社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实践中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本文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 通过借鉴各国的立法例, 就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权利及义务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旅游合同,旅行社,权利,义务
参考文献
[1]、林诚二:《论旅游契约之法律关系》, 载《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 (一) :总则.债篇》,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9月版。
[2]、孙森焱:《旅游契约之研究》, 载《东吴大学法律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第4篇
1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任何非法的侵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5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6增强公民意识,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懂得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考点梳理】
考点1公民权利的法律规定。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2)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考点2国家是怎样保障公民的权利的?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1)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2)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權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考点3公民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考点4什么是法定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考点5公民如何做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
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③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④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考点6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考点7我国公民的基本法定义务有哪些?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法定义务有: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等。
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2)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治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考点8法律对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规定。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①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③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④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考点9知道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1)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①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②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展成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生命健康权极易受到侵害。③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
考点10理解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①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②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考点11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公民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作为受教育者,最主要和最基本的义务是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endprint
考点12我国公民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
(1)我国公民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等。
(2)了解我国的继承法。
①财产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②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依法维护财产所有权:当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遭到侵害时,我们可以向侵权人提出权利请求,要求对方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侵权人发生争议时,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考点13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有:①安全权。②知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依法求偿权。⑥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等等。
(2)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维护合法权益: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14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
(1)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有: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③对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2)公民应当珍惜并正确行使民主政治权利:①每个公民应该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政治权利及自由。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③公民在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时,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真题解析】
例1(2016·江西)2016年2月,在高铁列车上,韩某因为烟瘾难忍,竟跑到列车的厕所里抽起烟来,致使烟雾警报器报警。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韩某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这告诉我们( )
A吸烟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
B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
C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
D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解析:本题考查“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这一考点,难度较大。解答本题需要在掌握法律的含义、我国法律的重要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总结,才能得出结论。就本题而言,抽烟是韩某的权利,但应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在高铁列车厕所里抽烟的韩某最终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警示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选项A、B、C的说法错误。
例2(2016·江苏苏州)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删除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的要求,同时提醒青少年要“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自救”。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 )
A强调未成年人要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B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C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D有利于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
解析:本题考查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这一知识点,难度一般。本题涉及的主要知识点有:①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②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删除“敢于斗争”“见义勇为”,提醒青少年要“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自救”,这些变化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更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A、C、D选项的叙述均与题意不符,故正确答案选B。
例3(2016·福建泉州)下列行为属于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有( )
①李勇主动为灾区捐款捐物 ②林华按时纳税 ③刘霖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④陈泉坚决保守国家秘密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
解析:该题考查了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有关知识。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而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但两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以确保履行,道德义务则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该题是组合型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分析四个选项,①“李勇主动为灾区捐款捐物”是向社会奉献爱心,是行善的一种表现,属于社会公益活动,不属于法定义务。故只需要排除含有①的选项,就可以得出正确答案。本题选C。
例4(2015·江苏苏州)下图漫画中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判断对错)
解析:本题是一道简单的漫画判断题,主要考查公民隐私权的有关知识,难度适中。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由此可见题意是正确的。
【高效演练】
一、请你选择
▲单项选择
1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就要做到( )
①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④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22016年1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有助于保护公民的( )endprint
A生命健康权B财产所有权
C智力成果权D自主选择权
3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找出与其他三项不同的一项( )
A小丁大学毕业后,积极报名参军
B战士小李在边境执行巡逻任务
C刘老板总是主动纳税
D沈老师获得“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
4微信作為一种新兴的交流工具,走进了普通民众的生活,个人的言论自由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是微信言论自由背后是公共责任与法律底线。这说明( )
A言论自由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B法律是对权利的限制和约束
C滥用言论自由要受到刑事处罚
D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5今天,旅游消费已成为人们一种常态化的生活方式。但是,有的游客在普通消费时却遭遇“天价菜单”。对此,消费者可以( )
①照单付款 ②和商家协商 ③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
▲多项选择
6我国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权利( )
A是指公民行使监督权、建议权
B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C必须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D必须通过人大代表提建议
7尊重他人的隐私,表现在( )
A不蓄意打听他人的秘密
B为他人保守秘密
C不经本人允许,不散布他人的隐私
D隐瞒、包庇犯罪事实
8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特别是依法享有受教育权的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此举主要体现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保护
B国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实施特殊保护
C受教育权只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利
D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9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标志线”是( )
A横穿马路的“斑马线”B施工现场的“警戒线”
C银行窗口的“1米线”D火车站台的“候车线”
二、请你判断和分析
10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倡导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公民应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对收到罚款处罚却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施行“按日计罚”等。这引发了广大市民在微信朋友圈中的热议。
请你从公民履行义务的角度评析秋日的观点。
三、请你进行观察和分析
1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简要回答问题。
材料一:小芳小学毕业后,父亲让她别上学了,去叔叔的餐馆打工补贴家用。
材料二:八年级学生小勇暑假和父亲到工地体验生活。认识到读书学习很幸福,很重要。
(1)小芳应该怎么办?
(2)小勇认识到“读书学习很幸福,很重要”,应该怎么做?
四、请你参加活动与探索
12很多公共场所都有免费的WIFI,为“低头族”带来了方便与实惠,却不知这里有很多安全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盗取你的个人信息,随之而来的就是恼人的骚扰、诈骗。
请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不法分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项权利?请举出两例日常生活中类似的行为。
(2)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你有哪些经验与大家分享?
(3)请你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答案
一、1B 2A 3D 4D 5C 6BC 7ABC 8AC 9ABD
二、10秋日的观点是错误的。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材料中秋日的观点违背了新《环境保护法》中“公民应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的要求。
三、11(1)小芳应积极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告诉父亲教育的重要性以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争取受教育权;向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等寻求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芳还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努力学习。
(2)珍惜受教育的机会;按时入学,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四、12(1)隐私权。偷看别人的日记,人肉搜索等。
(2)①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②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在上网时不轻易泄露个人的信息,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③在上网时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不良信息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抗诱惑能力。④遵守网络规则,遵守道德和法律。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5篇
义务:
一、认真学习,提高本领。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四、遵纪守法,完成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密切联系群众
八、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这也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这项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这项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党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这项权利是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这是党员享有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从转为正式党员开始,党员就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申辩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享有这项权利,可以使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鉴定或处分时,能够充分听到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到恰如其分,不出差错,尽量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我们党衽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止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作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统一的一项政治纪律。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项权利中所说的“请求”是指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是指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重新处理的陈述。“控告”是指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犯时,有权向上
级党组织提高出为本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一认清党员义务各权利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政党在章程中规定其成员在该组织中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改造义务是为实践党的纳、完成党的任务而必须承担的责任,党员享受权利,决不是个人特权,而是为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教案 第6篇
1、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或约定。
2、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有关义务规定,是表示了对党员的更为严格的要求。他是把义务问题作为党员标准来看待的。为此,他还提出以下任务来保证义务规定的遵守,从而也就保证了党员的更高标准。
第一,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分子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
第二,党员中有不遵守所应尽的义务者,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于那些初次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的新党员,尤其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由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
第三,对于严重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事实上构成了严重违犯党的纪律者,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共有八项。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
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
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
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
党员义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 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员义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 强调遵守纪律和国家法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党员义务的第六、七、八项,属于道德、作风、品格,特别是同群众联系方面的要求:
每一个党员都有做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党员要在道德作风方面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同一切不健康的腐朽作风及腐败现象作斗争。
如果说第一项义务是前提和基本环节,那么第二、三项则是核心和重点要求,第四、五项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则是前几项义务的自然延伸和具体表现。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
党员履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
“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
“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
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
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呢?显然不是。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
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党员权利的内涵
一、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条件。党员能否有效而正确在行使权利,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保持,从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二、党员权利得到有效行使的程度关系到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
发展党内民主,是国内外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启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内在要求,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三、党员权利得到有效行使,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首先强调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就是说,坚持民主的基础上,始终要以发扬民主为基础前提,只有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正确的集中。
党组织如何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在大力提倡和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党员的思想空前活跃。特别是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员的权益比过去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进步。我们除了要继续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外,当前重要的是要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
一、及时通报党内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重要情祝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内先传达,需作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广大党员同上级组织、同中央更加息息相通。
二、实行民主议事,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参加的各种会议,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健全信访制度,使党员对上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党组织要进行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采纳,并告知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
三、认真搞好换届选举,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员的选举权,使党章规定应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均由选举产生,不得以委任制代替选举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要善于倾听各种意见,保障党员的申辩、作证和辩护的权利。党组织对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五、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领导干部要定期述职,由党员或一定范围的党员干部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以至质询。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和罢免要求,应及时受理。要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严禁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一、在讨论党的政策、决议和其他重要问题的时候,党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自己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决时,应该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党员对于党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和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在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并且不得在党外散布与党的决议和政策相反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党在行动上的一致。
二、对于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有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提出批评。
但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在政策性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和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提出,但不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到处散布与党不同甚至相反的政治主张。
三、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维护党的组织原则。比如说,当你揭露工作中的缺点,或向党的组织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意见时,要注意使自己的言行不脱离党内集中统一的原则,要注意场合和形式,注意批评的态度和分寸,使自己的言行不损害党的威信。党员义务与权利之间的主要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党员的权利具有: 强制性 实践性平等性 对等性
时代性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与时俱进的。从七大党章的四项义务权利,八大《党章》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到十二大《党章》的八项义务和权利,至十五大时基本形成了一个完备的体系。十六大《党章》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容,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和权利之间是互为条件,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都统一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一定的权利不行,另一面要让广大党员都行使应享有的权利,就必须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员如何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员应有的权利,都是错误的。
党员义务和权利,具有党内最高法规的严肃性。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党员。在党内,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能力强弱、贡献大小,都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享有党员权利。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
思考题
一、党章为什么要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它们相互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