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外贸体制的理论主要沿袭了前苏联计划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理论大概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进,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外贸体制的市场化程度已高度发达,并日益与国际接轨,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关键词】外贸体制 改革 理论 演进
前 言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就改革而论,理论超前,实践滞后;就开放而言,理论滞后,实践超前。究其原因,开放领域中的改革力度不够,理论探索乏力,思想解放不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大的突破:突破外贸垄断论,逐步形成市场竞争的理论;突破国有外贸公司政企不分论,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司理论;突破外贸的单一经营论,逐步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理论;突破单纯商品贸易论,形成商品贸易为主、服务贸易为辅的外贸理论;突破关税“无用论”,形成较为科学的关税理论;突破引进外资上的“卖国论”,形成较为系统的外资理论;突破“无债论”,形成完整的外债理论;突破汇率上的固定论,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理论;突破外援上的“无偿论”,形成了外援与外贸、外援与外向投资的挂钩理论;突破地区封锁论,形成开放“窗口”理论和“梯度”开放理论。本文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外贸领域的理论、政策与体制改革的演进过程进行回顾和梳理,探寻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及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中总结未来发展的思路与方向。
改革开放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理论主要沿袭了前苏联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框架,即计划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该理论要求直接根据计划配置经济资源,以取代资本主义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做法。此外,外贸体制中的国家垄断思想也是中国旧外贸体制的理论基础。在沿用列宁对外贸实行国家垄断思想的基础上,中国根据建国初国内的经济形势和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决定对外贸实行国家专营,并在《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对外贸易的国家统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一、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统得过死,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三、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改革开放后外贸体制改革理论的进展
改革的初始阶段(1978-1986年)——简政放权,政企分开。经过1979年一年的准备,中国外贸体制改革于1980年1月1日正式启动。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首先,自1984年1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1985年1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50%的留成外汇。其次,1984年1月,明确28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第三,1984年9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这一阶段,外贸体制改革虽然起步,但由于国家对外贸易仍实行统负盈亏,外贸企业财务软约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由这种外贸“吃大锅饭”的根本问题派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使改革任重而道远。
改革的第二阶段(1987-1990年)——外贸承包,财政包干。针对初级阶段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987年开始试行以3项指标为内容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1988年起在全国推行以省、市、自治区为主的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和推行代理制的外贸体制。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汇率、税收等为主要杠杠的经济调节体系,推动外贸企业实现自负盈亏。实践证明,实行外贸承包责任制初步改变了责权利分离的状况,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外贸的发展。第二阶段改革理论上的探讨,主要围绕外贸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展开。外贸承包责任制,即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主要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外贸、工贸专业公司向国家实行各项经营承包(具体承包为出口收汇指标、出口换汇成本指标和财务盈亏指标3项指标)。
正如学者李雨时所说,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仅仅提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是不全面的。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看是参加国际交换的各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以货币形态反映出来的差异。中国出口产品发生亏损的终极原因在于生产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低,而且中国在工资成本低廉方面的优势抵偿不了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部门在劳动生产率上的差距。所以,应当明确提出出口生产企业首先要实现自负盈亏,并在此基础上使外贸企业逐步做到自负盈亏。
改革的第三个阶段(1991-1993年)——取消补贴,自负盈亏。国务院于1990年底决定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并于1991年开始实施。这次改革使中国外经贸易管理体制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外贸企业自负盈亏使出口的发展摆脱了国家财政状况的制约,企业自主经营有利于出口生产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保证国家外贸出口的稳定发展;这一改革使中国外贸体制在自负盈亏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更便于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也更适应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一、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了外贸企业出口自负盈亏的改革,取消了国家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对出口总额、出口收汇、上缴外汇仍维持承包制,但改为一年一核承包指标。二、改变外汇留成办法,由过去按地区实行差别比例留成改为按大类商品实行统一比例留成。三、调整了出口商品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缩减了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范围。从1992年起,基本上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实行指导性的总量计划,允许绝大多数进出口商品放开经营,少数商品实行公开、透明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四、改革关税制度。1992年1月1日起,主动降低225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率;1992年12月31日起调减3371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率,使关税总水平下调7.3个百分点;1993年12月31日调减2998个税目的进口关税率,平均降税率为8.8%。五、深化外贸企业内部机制的改革,推动外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同时,推动外贸企业开展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形成若干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以外贸为龙头的贸工相结合的外向型企业集团。
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两项特别重要:一是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二是改变按地方实行不同外汇比例留成的做法,实行按不同商品大类统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国外贸经营基本打破了“大锅饭”体制,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改革的第四个阶段(1994-2002)——汇率并轨,宏观调控。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一、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发挥汇率对外贸的重要调控作用。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完善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客观管理,即管方针、管政策、管规划、管监督,将对外贸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三、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国有外贸企业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商社和设立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等试点,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四、保持对外贸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统一性,增加透明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要求,也是国际贸易规范之一。五、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
学者佟家栋指出,从宏观方面分析,尽管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的行政干预在逐渐弱化,但是,国有外贸作为政府的政策工具或政府附庸的地位仍然存在。在我们强调增强外贸企业经营活力让其自负盈亏时,在宏观上又否定了企业的自主权,否定了企业以获取最大限度为目标的运行机制。因此,外贸企业改革发展到今天,尚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要坚决割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期使外贸企业能够独立经营。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使企业真正形成内在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及强烈的竞争意识。
加入世贸组织(WTO)后中国外贸政策及管理体制的变化。加入WTO使中国对外贸易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中国要履行加入WTO的各项承诺,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现行外贸体制进行适应性调整,使其与WTO多边规则相适应;另一方面,要针对加入WTO的影响,做好相关应对工作,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扩大出口,合理调控进口,确保对外贸易的平稳运行。进口调控的原则是,要运用WTO允许的手段合理调控进口,努力实现进出口总量平衡,同时重在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更好地配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重点:一是按照WTO规则完善进口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配额、许可证、关税配额、国营贸易和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为进口调控提供根本依据;二是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公平贸易管理体制,加快建设进口预警体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过度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三是做好某些重要工农业产品的进口调控工作,加强跟踪,及时反馈,统筹应对。在优化进口结构方面要做到:一是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IT等高科技产业调整的机遇,加快引进高新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二是优先保证国内短缺原材料进口,满足国内生产需要,同时采取措施解决中国与部分发展中国家贸易不平衡的问题;三是对不会冲击国内的产业和企业,有利于增加海关税收的商品,适当增加进口。四是对搞重复建设和严重冲击国内市场的进口采取WTO允许的手段加以合理调控,减少不利影响。
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并相应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为中国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具体包括:统一各类企业外贸准入标准,让各类企业享有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的权利;积极引导外贸代理制的发展;建立外贸诚信经营和退出机制;完善进出口商会体制。2007年后,中国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除继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外,已放开外贸经营权,大幅度地降低关税,取消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金融、商业、电信等服务业的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模式也逐步以全球为基点,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优化组合,以最适当成本,把最合适工作放在最合适的地方,这不仅仅是制造业,而且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产业发展,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对外经济互利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结 语
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更新,两者互为因果。一般而言,经济体制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标,前者服务和服从于后者,为后者所决定。即是说,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战略,就需要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两者必须统一,否则,经济体制会影响经济发展,使战略目标难以实现。但是,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战略有反作用,可以制约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战略未作变更的情况下,经济体制可以作适当变动。建国后,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决定了只能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进口替代为主)——只能是高度集中的统制型体制。这种进口替代战略,在利用比较优势发展国民经济、克服过多的贸易壁垒发展生产力等方面,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有重点的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的确立,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传统的进口替代战略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
通过对30年来的外贸体制改革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外贸的巨大进步可以从外贸体制的市场化程度以及与国际规则的接轨两方面进行管窥。体现为:一是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经济经营格局;二是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大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了经营期,外商投资成为外贸增长的主力,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到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0362.7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8.9%:三是计划经济下的关税制度逐渐被打破,新的与国际贸易惯例相适应的关税制度逐步建立,税目设置和税率水平与世界的国际贸易规范更加接近,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步伐加快。四是外汇管理制度由计划管理转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尤其1994年的汇率并轨及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外汇留成制和上交外汇任务,建立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等改革措施,促进了对外贸易改革的进程。从我国已进行的改革来看,—个由市场调剂的、与国际接轨的、自由贸易的外贸体制必将最终形成。
中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毫无疑问地仍然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一致,即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失为一种在经济发展上最有效的经济体制。今后的中国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应该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这个总趋势是历史的必然。(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2篇
一、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企业影响探究
1. 正面影响
一方面, 电子商务拓宽了外贸企业的贸易渠道。电子商务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国际上的各大外贸企业纷纷利用电子商务发展贸易, 我国的外贸企业被卷入了电子商务浪潮中。电子商务属于信息化技术的一种, 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 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为人类的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方便性。电子商务不但拓宽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空间, 而且还为我国外贸企业提供了高效的营销平台, 通过电子商务这一高科技手段, 企业可以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实现企业销售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 电子商务为外贸企业节省了生产和销售成本。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传递, 信息处理和传递速度得到大幅度提升。除此之外, 电子商务还能为企业带来大量的准客户,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查看商品信息, 了解企业产品质量, 促进企业商品的可预售性。
2. 负面影响
首先, 电子商务存在着安全隐患。电子商务促使贸易活动都是在网上进行的, 很容易会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 比如网上贸易的纠纷问题、网上虚假商品问题以及隐私权的保护问题等等。由于缺乏完善网上贸易法律体制, 使得网上交易得不到法律保障。其次, 低水平的电子技术不利于企业贸易的发展。目前国内的外贸企业大多还是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 电子化程度较低。一些外贸企业还存在严重的亏损现象, 对电子商务的重视度不够, 严重阻碍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
二、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利用率的对策
1.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管理体系
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利用率, 必须要解决电子商务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必须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与监督, 建立健全的电子商务管理体系。在此过程中, 不仅需要政府积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强化对电子交易的安全监管, 建立起电子安全交易的制度, 政府还应该采取法律手段, 不予网上违法交易活动严惩不贷;还需要企业自身担当起引导与服务的责任, 根据实际状况, 积极采取应对策略保障电子交易的安全, 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以及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才能有效化解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矛盾, 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
2. 加强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
当下, 我国正面临着经济市场的变革:经济形式由传统型经济阶段过渡到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 经济格局由局部经济发展到经济全球化, 经济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经济贸易由人工管理提升到电子商务化的交易形式。与此同时, 随着这一全新的市场市场经济的改革, 国内的外贸企业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不仅变革了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 而且还在营销中充分利用了信息技术, 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外贸行业集团公司对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 促进外贸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推动发展的必要措施。因此, 中央政府以及各地方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应该更加注重我国外贸企业的信息化发展, 大力支持国内外贸企业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外贸企业应该结合企业经营理念, 坚持研发符合社会需求的电子商务产品。唯有这样, 我国的外贸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 才能促进我国外贸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才能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3. 加大电子商务的财力人力的投入
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利用率的另一举措在于加大电子商务的财力、人力的投入。首先, 国内外贸企业本身应该注重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创建或者购并优秀的网络公司, 积极吸收和借鉴网络行业先进的技术并应用与企业电子商务产品研发过程中, 同时结合已有的外贸经验和客户资源, 全面收集相关性专业贸易产品信息, 加大资金的投入, 尽早在网上建立起公司的专业的产品贸易网站。为了促进企业的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 我国的外贸企业还需积极培养网络化的创新型人才, 加大对企业员工的有网络知识的培训, 从而确保企业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电子商务营销模式, 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电子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除此之外, 国家还应对我国外贸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给予一定的资金和人才的支持, 特别是中小型的外贸企业, 政府可以拨一定的款项支持外贸企业用于电子商务的建设, 并且为外贸企业邀请一些国际上的电子商务专家, 指导国内外贸企业有关电子商务的管理。
总而言之, 电子商务在我国外贸企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外贸企业应该及时把握机会,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 进而拓宽业务渠道。另外, 国内的外贸企业在推广运用电子商务的同时, 不可忽视品牌创建, 注重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优化企业的技术手段、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只有这样, 才能促进我国外贸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国际上电子商务活动日渐频繁, 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进程。但事实上, 我国外贸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中仍然存在缺陷。本文主要是分析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 并进一步探究提高我国外贸企业中电子商务利用率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外贸企业,对策
参考文献
[1] 熊晓轶, 辛秀.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影响分析[J].中国商贸, 2011 (2)
[2] 曹虹峰.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 2007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是与经济体制改革所作出的一种战略配合。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同样需要走渐进式道路,体现出不同的改革顺序和搭配方式。 当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在工业部门微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在宏观层面予以配合;当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在宏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从微观层次予以配合。这种配合正是金融体制改革两大基本任务的体现,即首先建立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然后对中国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本文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未来进行展望,就金融体系以直接还是间接融资为主、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分业还是混业经营以及农村金融五个方面问题作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 历史必然性 展望
[作者简介]曹远征(1954—),河南人,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学。
中国的改革历经30年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走出了一条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完全不同的改革道路。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其重要地位决定了金融体制改革在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特殊性。然而,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必须放在实际国情和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来进行。基于此,本文在探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特殊性的基础上,对30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历程作系统回顾,并对今后的改革进行展望。
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及发展历程
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因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就有着不同于其他部门的特点。我们需要认识这些特殊性来正确理解金融体制改革路径选择及其进程安排、确立金融体制改革目标体系等问题。
(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殊性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完成两个基本任务,即宏观层面上建立独立于财政体系的金融体系,微观层面上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然而,金融体制改革还有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除了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外,还是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在经济过热时期,国家会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然而,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难以遏制贷款的冲动,会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更多地放款,此时在国家政策制定的目标效用函数和企业化的金融机构目标函数不一致情况下就会出现利益冲突,这种冲突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带来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其次表现在计划经济时代以财政为主导的情况下,银行的功能是核算、结算等,企业融资的需要催生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在转轨时期这恰恰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路径的选择
作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金融业,在改革进程中必须考虑具体的国情。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双重转轨下的渐进式改革,一是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轨,二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两个转轨联系在一起,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既有别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也有别于周围的一些发展中国家。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实际上就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两个步骤,如果这两步并为一步走,就是激进式改革;分成两步走,就是渐进式改革。
在激进式改革方式下,改革现有的宪政规则是第一位的,而如果要满足宪政改革,只能实现银行的快速私有化,建立新的产权结构,此时就没有金融体制改革战略配合的问题。另外,激进式改革方式下金融体制改革的两个基本任务被认为是快速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无需做特别安排,此时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无需承担责任。而渐进式改革,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在初始阶段改革的中心就是产权制度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路径究竟是选择激进式还是渐进式,必须考虑到我们特殊的国情和经济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集中稀缺资金进行经济建设,必然把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核算结算的工具,如同企业一样成为财政的附庸。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大批资金,因此对内而言,国家需要有便宜的资本来支持,从而国家控制利率,通过人为压低利率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廉价资金;对外则实行奖出限入,通过赚取外汇支持工业化发展需要的资金,对外汇进行限制,如采取汇率管制,高估本国货币等措施。这种历史条件下的主要表现是对金融体系的控制。
经济的落后性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采取苏联的激进式改革。从渐进式改革来看,至少有一种搭配方式,就是首先建立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再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这种先后顺序体现在特有的国家干预的工业化过程之中。在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将金融视为支持其工业化目标实现的一个重要工具,这种情况下政府有控制金融的需要。当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工业化进程得到快速发展,过去对金融体制的约束条件发生变化,金融体制改革就开始推进。所以,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也正是这样,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顺序就成为先改非主流的东西,如公司制改革等,作为融资渠道之一的资本市场就有了先发展起来的必要,等非主流领域改革完成之后金融体制才开始改革。
由此看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渐进式路径是在特殊国情下的一种必然选择。
(三)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配合与基本框架
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宏观经济稳定是必须兼顾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制改革不仅有自身的目标,而且必须从属于整体的改革战略,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做出贡献。作为经济增长的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政策初期的中心工作,金融体制改革必须也只能从属于这一目标。在这样一个改革战略指导下,金融体制改革的两项基本任务被相对分离出来,形成了在改革战略指导下有机配合的独特金融体制改革模式。这一独特金融体制改革模式可以这样描述:当改革的重心在工业部门微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在宏观层次予以配合。当改革的重心在宏观层次时,金融体制改革则从金融机构的微观层次予以配合。这种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的配合正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两大基本任务体现。在上述两大基本任务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框架就由三个层面的目标体系构成:
第一,在政府层面,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目标。这个层面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充当中央银行的职能,其目标是保卫人民币的币值稳定,使用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在内的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在监管层面,表现为金融监管机构目标。这个层面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行使分业监管的职能,其目标是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进行功能监管,运用包括金融许可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其他专业监管措施等工具保证金融机构的合理合法运营。第三,在金融机构层面,表现为金融企业的目标。这个层面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其目标是成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盈利机构,使用的工具就是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商业化运营体系。前两个层面是实现金融体制改革第一个基本任务的必要措施,而第三个层面是在宏观金融体系逐渐完善情况下第二个基本任务的推进。
如果实现了这三个层次的目标,中国金融体系就真正与国际接轨,进入了国际金融体系的循环,同时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轨道。
(四)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
从时间流程上看,在由三个层面组成的框架下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一战略配合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到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是建立工业部门的现代企业制度,与之相适应,金融部门的改革旨在建立独立于财政的市场取向的金融体系,目的在于创造与企业改革相适应的外部环境。在从1978到2003年这个时间段里,以上世纪90年代为分界线,之前的金融体系中,监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系统包括国家专业银行(负责工商业融资的工商银行,负责农业融资的农业银行,负责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和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区域性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和信用合作社(城市、农村);非银行金融中介主要有保险公司(如人保)、信托投资(如中信、光大)、租赁公司(如东方租赁公司)以及各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说,90年代前我国金融体系的最大特点就是有机构无市场,金融市场在当时不存在更没有发展起来。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第一个基本任务的完成,90年代后我国的金融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明确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原则后,监管系统从原来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到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以及自律性组织(协会)的完善监管体系;银行系统中,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成立了政策性银行,发展了股份制银行,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外资银行在2001年中国入世后也加快步伐进入,还包括农村信用社、其他存款贷款类金融机构,总之,90年代后的银行系统呈现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活动主体。非银行金融中介也得到空前发展,除了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租赁公司等,还出现了更多的新型非银行金融中介,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汽车金融、基金管理公司、产业基金、社保基金等等。同时,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金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期货)等市场的建立,我国金融体系改变了之前有机构无市场的窘境。
尽管金融体制改革初见成效,顺利完成了第一项基本任务,建立了独立于财政的金融体系,但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金融机构在当时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以银行业为例,主要表现在:(1)不良贷款过高。如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20.4%,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7.7%,城市商业银行为15.0%;(2)资本金不足。如2003年底,中国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5.52%,而中国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估计仅为4%;(3)经营效率低下。中国银行业的成本/收入比率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员工和分支机构的创利能力差;(4)风险审核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技术落后。中国风险管理监管力度及技术相对落后,制约了银行开拓高回报的业务渠道;(5)信息科技落后。主要表现在数据处理中心互不兼容,不同银行间不能有效处理及共享信息资源。
面对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威胁,为了建立更完善的中国金融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微观主体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宏观层次相配合,我国开始对金融机构进行企业化改造,力图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由此,金融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进入金融结构市场化取向的企业化改造,目的在于除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需要外,更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完成上述第二项基本任务,即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形成金融机构商业取向的企业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机制。银行企业化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化。
于2004年开始的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这个总目标被分解为三个目标,首先,实现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机制(公司制)。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措施是剥离国有商业银行坏账,国家向银行注资以及建立符合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其次,完善银行的内在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的措施是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管理层。最后,强化外部监管,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专业监管。具体措施是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以资产负债比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监管。 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标志着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的成功和金融体制改革第二项基本任务的完成。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这一任务完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既保证了整个经济转轨时期的经济平稳发展,也实现了自身的改革目标。在这个改革过程中没有像其他转轨国家出现大起大落的震荡 ,这是中国经济改革以及与之相配合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之处。
二、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展望
面对国际金融体系的不断变化和新形势,展望未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有五个问题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 关于金融体系融资方式问题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是以直接融资为主还是间接融资为主,这是金融体系特征问题,它反映了未来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市场结构问题。以资本市场发展为例,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好,融资规模和增长速度也上了一个台阶,通过股票市场的融资是5600亿元,发行企业债券1015亿元,直接融资为6600亿元。而当年银行新增贷款3.6万亿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是18:82,也就是在企业的资金来源里,直接融资占18%,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占82%。这个比例说明中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即使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的德国,银行贷款也只有60%多;英国资本市场比较发达,间接融资的比重更是不到30%。
形成目前这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人均收入低,资本短缺。同时企业借入资本经营对银行来说技术门槛较低,间接融资成本也低,风险控制简单。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是符合国情的,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纯消费行为就会转化为消费加投资,他们需要为多余的钱寻找投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融资的发展就有了客观的条件和必要。
现在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但未来哪种融资结构更适用,值得进一步研究,目前在这个问题上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从实际情况看,中国的公司法更多反映的是德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是有限责任体系,中国的证券法则带有更多的美国色彩。经济体制改革要建成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如果公司制是股份制的话,我们企业的结构就要发生变化,不再是有限责任,更多的是变成股份有限,那么,金融结构也要转变成和直接融资为主相对应的结构。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是,假如我们选定了融资结构,这个结构能否实现?实现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以日本和英国为例 ,在1990年代初,英国为了发展伦敦的资本市场,把金融业全部开放,结果是英国传统金融机构全部走下坡路,大部分被国外金融机构收购;日本银行业开放之后,也大量出现坏账问题。所以问题是哪个融资结构对我们更合适,怎样使现有的结构更有效和更完善。
另一方面,企业以何种方式融资,反映在金融结构上一定是有着差别的。如果以间接融资为主,在股本金的处理上主要是靠私募,收购兼并然后使其壮大,在债务融资的处理上则由银行提供债务来源。如果以直接融资为主,基本是依靠公募、上市,债务融资依靠发债。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银行是债务的主要来源,但银行只提供短期债务,不提供长期的贷款。在股本金方面,私募系统不发达,它需要公募并出现了公募市场。在这四块中间是这样一种相对的关系: 发达的股市和发达的贷款,而私募和债券融资却没有出现,这就造成一个很大的错位,由于银行只提供短期贷款,一到长期就变成坏账,宏观调控中就会出现这样一个现象,企业贷款紧缩,只能紧缩短期融资,长期贷款紧缩不下来,没有一个化解的余地。在股本这一块,也是同样的情况,要么上市,因为私募在中国不是很发达,上市后对于监管的要求非常严格,于是造成我国和直接融资相匹配的债务市场发展不是很快,和间接融资相匹配的私募市场发展也不是很快,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扭曲。
(二)关于利率市场化问题
把经济体系中任何一个因素单独提出来都与利率有一定关系(凯恩斯,1936),利率历来是经济学家探索和研究的重点,又是各国政府力图控制和掌握的政策工具。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结构的选择是金融体系建立的目标,是长期的基本的问题,而利率市场化则是短期要考虑的东西。
从凯恩斯革命开始到上世纪70年代初的30多年里,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主张对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70年代后,发达国家在高速发展中积累的矛盾显露出来,尤其是滞胀的出现使得自由主义学派开始崭露头角,其中有影响力的包括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学派、卢卡斯的理性预期学派、哈耶克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和爱德华.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等。这些学派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而利率是资本的价格,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客观上就要求利率市场化。
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在影响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的抉择。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改革同样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渐进式改革,这既是国际的经验也与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的现实有关。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
在特定的经济体制背景和金融环境中,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78~1993年是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阶段,这一阶段基本改变了负利率和零利差现象,偏低的利率水平得到纠正,利率期限档次和种类得到合理设定,银行部门的利益得到重视;1993~1996年是利率生成机制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利率改革是不断扩大利率浮动范围,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促进利率水平在调整市场行为中发挥作用,以建立一个有效宏观调控的利率管理体制。1996年至今是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阶段,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由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型体制,实现利率管理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过渡。同业拆借利率、贴现率与再贴现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3000万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存款利率、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先后得以放开,利率衍生工具试点逐步展开,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实现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增强和深化。但是这一改革进程远未结束。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仍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主要表现为操作层面上的利率市场程度落后于制度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调节作用和导向引力小,利率浮动定价机制执行缺乏现实基础以及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水平不尽合理。
总体来说,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于整体金融发展形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瓶颈。然而,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还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利率一定要市场化,但是在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又变得有一定难度。中国的利率水平与美国的利率水平有一个利差,如果人民币升值不超过这个利差,国外的投机行为就会很少。目前金融监管的措施之一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所以要使中国的利率保持比美国低两个百分点 ,此时利率政策的效果很明显。现在中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主要是贸易顺差的贡献,这个比例在2006年大概是65%,这说明国际热钱进入中国的不多。所以,目前利率是被汇率焊接在一起的,成了调整汇率的工具。在汇率不自由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就不能单独实现。
(三)关于人民币国际化问题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十年之后反思这场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货币体系问题。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在原有的分工格局和原有的货币体系下的一个必然发生的现象。如何在未来避免类似危机的产生,这就需要我们全新思考今天的货币体系。
在亚洲区域中,一个负责任的货币政策非常重要,也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来承担。这个大国在过去是日本。但是日本金融体系固有的问题使得其在支持基础研究方面落已经后于美国。当信息技术产业的基础研究不再转移给日本时,日本的产业升级开始出现问题。结果是日本的“领头雁”作用开始下滑,曾经的“雁身”和“雁尾”国家需要重新寻找“雁头”。
随着中国入世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和世界的相互依赖越来越多。经验表明,一个大国的宏观经济同时均衡是很困难的,大国的宏观经济均衡必然是在全球范围内才能实现。在这样的格局下,中国和亚洲的关系就从客观上对人民币国际化提出了需求。 中国对日本以外的亚洲国家基本都是逆差,而亚洲国家对华的顺差就意味着中国需要支付,现在是美元支付,那么能不能变成人民币支付,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支付?亚洲区域内国家目前对人民币的需求十分强烈,这使得人民币有可能变成国际化货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迅速壮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都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要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联系,客观上要求人民币走向国际。在一个国际区域内,要想实现区域的经济合作,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也必须要有一个统一货币体系,要有负责任的货币政策。在目前,中国有必要也有条件在亚洲区域内承担一个负责任国家的角色。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香港已逐渐发展成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港币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发挥香港的优势是支撑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利条件。我们可以通过以人民币为背景的港币国际化作为尖兵,既满足人民币目前在资本项下尚不可兑换的约束条件,又能间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需要,同时支持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
事实上,作为国际化一个发展阶段——区域化,人民币已经开始具有成为亚洲区域内主导货币的条件。人民币作为亚洲国家的储备货币是有可能实现的,首先,人民币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硬通货。其次,上海合作组织以及2010年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安排,人民币将有可能成为区域性的计价、结算的手段。目前,人民币在香港可以自由支付,而周边国家居民也逐渐认可并接受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和清算货币,用来作为其国内国际贸易流通的媒介。这些现象表明,人民币已经国际化,但是目前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国际化政策使其成为区域的主导货币。
(四)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问题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相连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研究往往又带来金融业监管问题的讨论。这时的监管能力已经不再是行政权力的问题而是专业水平的问题。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使中外金融机构竞争进一步加剧,从金融机构经营的角度看,有效参与竞争在客观上需要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而这必然和混业问题联系在一起。中资银行提高竞争力要分三个层次考虑,第一层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服务层次。中国银行业具有较完善的网点,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短期内无法具备,因此,中国银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第二层次是银行的高端客户。可以把它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传统业务,即所谓的批发业务——贷款。贷款作为中间业务常常跟其他服务业联在一起,有时候跟网点也联在一起。外资银行的进入必然会从中资银行手中夺得一些在中国的外资企业等高端客户,但中国银行同样也有自己的中国企业客户,不管怎样,在这个层次上竞争会更激烈一些。最重要也最让人关注的第三个层次,就是和混业问题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外资银行是混业的,可能在新产品创新和开发上,特别在交叉销售上有更高的竞争能力。而中国银行业一方面经验不足,另一方面有体制的限制,反而不能为客户提供更高端的产品,所以中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高端客户流失的问题,更是金融机构能不能提供更高端的产品,为一般的客户提供服务且形成很好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问题。这对于中资银行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因为产品的创新涉及到混业经营,而混业经营又涉及到监管问题。
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保险各种业务交叉经营,交叉销售,此时风险可以互相传递。如果证券公司出了问题,很可能就带动银行出问题,然后整个金融体系也出问题。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的大危机就是这种情况,当美国股市崩溃后,紧接着带动美国整个银行体系垮台。
从历史上来看, 混业和分业的选择就是风险能否控制的问题, 如果风险不能控制而且能够传递,只能借助外部的力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业的风险意识在加强。按照现代金融的理解,金融不再仅仅是资金的供给方,更是风险配置机构。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风险配置技术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例如计算机技术的使用可以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使风险传递的可能性,或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相对变得小一点,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也可以放松管制, 让金融业可以交叉分享,然后提高效益。因此,混业经营问题事实上是金融机构能否控制住风险和有无防范风险能力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已经开始走向规范化,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在逐渐加强,因此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五)关于农村金融问题
前四个问题属于商业金融范畴,而农村金融是后进性问题。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国有农村金融部门在执行政府政策和自身的绩效方面并不好(世界银行,2002),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在供给方面存在不足。首先是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狭窄,功能弱化,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仅局限在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随着粮、棉、油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这一流通领域政策性经营空间缩小,而急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其次,商业银行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像中国农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在实行企业化改造后不再愿意涉足农村金融市场,将贷款投向具有较大赢利空间的城市,设在农村的营业网点就变成了吸收农村资金的“吸储器”。再次,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明晰、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等问题,随着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逐步向商业银行蜕变,出现了农村资金非农化的情况。最后是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分流更加剧了农村金融资源稀缺性情况。
另一方面,农村中的民间金融活动任何时候都没有停止过。在正式金融安排未能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传统的民间非正式金融有了发展空间,规模不断扩大。尽管这种金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但其缺陷也很明显,一是自身并非以纯粹的信用关系为基础,而是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上,加大了金融风险;二是借贷率较高加大了农民的债务负担。因此,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中,政府的适当干预成为必然,而且从各国农村金融体制发展来看,政府干预在农村金融市场构建早期的确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无法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而农民为国家整体的经济增长支付成本时却没有分享相应增长的福利,这种状况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农村金融改革需要有清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模式,否则就无法走上一条均衡的和报酬递增的改革路径。此种情况下,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Arrow ,K,J .,1963: “Uncertainy and the Welfare Economics of Medical Care”, American Economy Review,1963,vol.53 ,pp.941-967. Paper,no7379.pp.2-4.
[2]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A].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C].三联书店出版社,1991.
[3](美)弗鲁博顿,德)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 :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4](美)弗里德曼,(英)哈恩.货币经济学手册[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5]科斯,阿尔钦,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凯文.多德、默文.K.刘易斯.金融与货币经济学前沿问题(中译本)[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7]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译本)[M].商务印书馆,1983.
[8]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第2版)(中译本)[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9]列宁.列宁全集:著作(1921.5-1920.11)[M].人民出版社,1992.
[10] 诺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财务税收制度是国民经济的根本,“十一五”纲要规划再次提出改革现有财税体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平衡、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提供保障。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务收入;地方政府财务管理
财务税收制度是国民经济的根本,1994年以来的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突破原有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在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财政支出管理及预算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一五”规划纲要再次提出,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平衡、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提供保障。
一、现有财务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现阶段财税体制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资源和国有资产收入非税收入没有纳入到政府收入体系的管理范围;税种不健全,部分能够调节社会分配能力的重要税种,如资源与环境税没有纳入到财税体系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分配一般呈向上集中倾向,在分税制体制安排中,导致财力分配不均,各级地方政府收支划分不合理,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
(二)各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改革相对滞后。由于各极政府的财权、财力与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滞后,使地方政府收支缺口较大,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状态较为明显,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预算体制覆盖范围狭窄。相对于税收体制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实质性问题未得到有效落实。总之,作为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及分税制体制,现行的税收体制不能够有效适应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深化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的构想
(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体系。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平衡、合理的地方财政分权关系。首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通过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适当提高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合理划分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收入比例,加大直接支出责任,从而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以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作为税务改革切入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入联动改革,重点解决财政税收体制的突出问题,推进税收体制的适应性调整。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力度,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方面的支出。例如,加大推动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在农村生产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在水平为主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投入,加强公共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其次,进一步完善分税制,逐步从财力性财政中分一部分给予地方,如地方税种范围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等,为地方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在赋予地方政府一定财政权力的同时,应注重对地方财政的监督管理工作,使其税务工作合理、有序推进。
(二)完善税向结构,实现税负水平适中。首先,确定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减轻纳税人税外的负担。在减轻纳税人负责的同时,规范政府性收入,取消体制外收入、减轻纳税人税外负担,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宏观税负水平。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申报与分类扣除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调整低收入群体税收改革政策,减轻个体税收负担,加快推进税收体系改革。三是围绕国家建设,推动税收优惠制度改革,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建立健全合理可靠的支付体系。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比例相结合,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加强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稳定支付资金来源。在此,要综合考虑地方人口特征、人均收入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科学的测算方法,建立公开、合理、科学资金分配制度。围绕社会主体功能区划分、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方面,深度推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中央对地方及省、市、县、乡的转移支付能力;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面,稳步提高一般性支付比例;加强和改进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完善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体系的建立。
(四)深化改革预算体制。建立专门的预算编制、改革预算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将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建立二者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和管理体系。扩大包括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在内的国家复式预算范围,健全复式预算体系。建立国家复式预算体系,社会保障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等,将所有涉及财政性收入均纳入到预算框架之内。通过各级人大成立专门委员会,各级政府成立预算顾问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局等专门性预算审查机构,以预算管理与监督体制改革作为预算体制改革的重点,完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实现对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能力。
(五)建立依法行事、精简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加快建立依法行事、精简高效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现税收征管一体化,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新型省、市、县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地方管理,在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务支配权力的同时,应对地方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尤其是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相应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最终形成较规范的地方公共机构融资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财政税收体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作者单位:湖南省吉首市湘西经济贸易学校
参考文献:
[1]胡忠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09,19.
[2]汤鹏主.财政税收、投资总额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9,4.
[3]李炜光,丁东.财政·税收·纳税人意识与政治体制改革[J].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8,7.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部门利益问题是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器质性障碍。部门利益引发贪污腐败、挑战法制权威,使改革不能始终如一地围绕初衷推进。文章从分析部门利益的含义入手,思考其形成机理,继而提出有效治理部门利益问题的策略,旨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进程,实现真正的“公共行政”。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门利益
一、部门利益的界定和分析
(一)部门利益性质的界定
1. 部门利益是一种不正当利益的代名词,其偏离了公共利益的轨道,着重属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虽然政府部门包含公务员个体,但是部门利益与单纯的私人利益还是有所不同的。部门利益产生于公共利益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其本质是举着群众利益大旗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由此可见,部门利益是肩负着公共职责、掌握着公共权力的政府部门不正当利用自身行政权力和资源控制优势,为本部门成员谋取的群众利益以外的小团体和个人利益。
2.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私人利益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与手段获取,由于涉及范围较小,因而并不容易变形或被滥用;即使出现异化并因此侵犯到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法律会做出公正审判,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相比之下,政府权力广泛、资源充足,更容易分割社会财富。一旦走入怪圈,缺少了监督制衡,很容易与群众利益背道而驰,沦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如常见的审批权、处罚权、收费权等利用不当很容易滋生寻租腐败,成为一些部门非法谋取利益的手段。
(二)部门利益对于社会的危害
1. 阻碍政府职能的转变,拖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一些部门不愿主动调整、放弃职权,反而变本加厉扩充本部门的管理权力,为的就是获取更多部门利益。例如过分强化部门经济管理权力,不但造成法出多门的混乱局面,侵犯整体利益,而且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交易自由,阻碍政府职能到公共服务的转变。有研究者认为,部门利益是推进大部制改革的最大阻力。
2. 部门利益的存在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导致对群众有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不能及时出台。行政效率低下,对于责任互踢皮球,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极大阻碍政府职能转变。部门将权力作为创收手段,社会企业除了交纳正常税款之外还要承担高额罚款、摊派,巨大的公共负担增加社会经济运行成本。
3. 部门利益的恶性驱动下使得公共权力成为部门谋取私利的工具,败坏了社会公正廉洁的风气。将权力利益化,成为滋养腐败的温床,损害政府公信力,给党的执政地位与社会健康发展埋下巨大隐患。
二、部门利益的形成机理
(一)部门职责有交叉,界线不清
我国政府部门设置的依据来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在发展过程中,条条管理被持续强化,但块上的整体观念受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我国现有部门数量多、职责交叉,界线不清。我国行政法理论阐明行政部门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行政主体,一些行政部门以为执法只是行使本部门权力,而忽略了政府的名义。
(二)立法体制内容片面,缺乏可操作性
起草法律法规的部门往往着重考虑本部门需求,片面强化部门权力,对于应承担的职责义务规避不谈,让草案成为谋取利益的根据。由于工作人员的私心、专家与群众参与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法律的审议过于形式化,导致有利于本部门的律法很容易通过。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重视理论原则,对于具体行为缺少指向性,因而缺少可操作性。部门规章的制定空间很大,在部门规章中制定本应在上位法中的条例政策,反而为部门利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
(三)权力管理模式封闭,分工制约力度不够
在我国,各个职能部门常年来对于工作事项进行决策、执行、监督一套式管理,高度封闭。这种模式有利于强化部门利益,因为利益划分要靠决策实现,而利益的实现要靠执行。自己制定决策,自己监督,就是变相保護部门不受查处,为实现部门利益提供完整链条。权力分工制约力度不够体现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不公开、不规范,群众难以监督,法律难以有效遏制部门利益。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从根本上去除部门利益的手段。目前行使的小部门体制,管辖范围窄、职能交叉多,强力削弱了政府的统筹管理能力,弱化部门责任意识,导致部门利益的产生发展,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在这种现状下,只有将深化国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治理部门利益问题同时进行,完善体制建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行政”。
(一)明确部门职责,深化大部制改革
为了切实解决行政部门设置数量过多、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深化大部制改革是必要手段。秉持着宽职能、少机构、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逐渐完成政府机构重组,建立起大经济、大文化、大农业等部门体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深化大部制的意义在于减少部门过多引起的责任不清、界线不明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政府威望,追究具体责任,进而有效防止部门利益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不同层级的政府,要从实际出发避免强调上下对口,改善条条管理的不足。适当削弱部门权力,强化政府的决策力,防止权力部门化、利益化,从而防止部门利益的产生。
(二)进一步完善立法内容,增强实际操作性
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出发,完善法律内容,强化立法监督,规范立法程序,防止法律成为部门利益的保护伞。坚决杜绝下位法与上位法不统一的现象,实行主管部门“立法回避”制度,凡是与指定的法律法规内容有直接利益联系的行政部门不得参加法案起草工作,由人大委员会、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接手起草工作。保证立法公开透明性,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对于带有部门利益的行政法及时制止纠正,定期对法案实施情况调查评估。
(三)优化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分工制约力度
同一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虽然方便政府掌控社会情况,但容易导致决策片面、执行力度不够、监督形式化,使决策部门受干扰,为部门利益创造基础。因此,应当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重组权力结构赋予其新的定义,切断部门利益的完整链条,实现英明决策、到位执行、有效监管。考虑设置机构的功能性,将决策权与执行权分散,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弱化上下对口、层级节制理念,实现中央部门决策为主、地方行政执行法令为主、监督机构监管到位。
四、结论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处的关键点是要狠抓部门利益问题,加以解决。政府部门不顾群众利益,追求部门利益是损害政府形象、拖缓改革进程、增加改革难度的一大毒瘤。对于部门利益的含义有明确界定,充分认识其形成机理与社会危害,探讨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是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公共行政”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王亚茹,韩瑞波.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趋势:一个分析框架[J].重庆社会科学,2017(03).
[2]吴书含.行政管理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探讨[J].武陵学刊,2017(02).
[3]石亚军.当前推进政府职能根本转变亟需解决的若干深层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15(06).
[4]江依妮.我国财政收入分配职能弱化问题及其破解——基于部门利益视角的国民收入分配现象与思考[J].理论导刊,2014(02).
[5]单大圣.我国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建立健康保障大部门的体制构想[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4(02).
[6]熊文钊.试论大部门制及其改革[J].行政论坛,2013(03).
(作者单位: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引导,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的利率体系正在逐步形成。通过对两个典型国家的利率市场化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强调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对一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的影响,得出我国目前从宏观经济环境上对利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
关键词:
利率;市场化;时机选择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利率是金融市场资金的价格,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反映了市场对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使利率成为金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了利率市场化改革,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7年,国债发行采用市场化招标形式,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1999年,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2014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可见,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有序推行,在十八届大三中全会上,更是明确未来要加速利率市场化。日韩作为和我国有相似文化背景的国家,其利率市场化的经验对我国选择合适时机放开存贷款利率限制,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2 利率市场化研究简述
2.1 国外经验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借鉴
利率由管制向市场化发展是各国的普遍趋势,张帅(2003)分析了韩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得出了对我国适用的政策建议。蒋海涛,王丹(2013)研究了日韩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和原因,认为我国应该加强金融监管,避免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风险。
2.2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一是研究我国利率市场化对金融系统的影响,盛朝晖(2010)比较了美日等国的经验,探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
二是研究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朱玲玲等(2012)研究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利差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2.3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时机及模式
王平安(2003)认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时机已经成熟,应该实行渐进化的模式推荐利率市场化改革;卢瑾,肖汉(2013)通过对典型国家的经验分析,认为我国应该采取主动、渐进的模式,在目前国内外较有利的环境下,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3 从韩国经验看利率市场化的国内宏观环境选择
韩国的利率改革经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88年到1990年,韩国政府在经过了前期的准备,放开了包括除部分政策性贷款以外的所有贷款利率、期限在2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以及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和公司债的利率等,这次的利率改革直接而彻底。
此次的改革建立在韩国经济从1985年的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宏观经济表现为投资大幅增长,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不断上升,房地产市场繁荣,特别是1988年韩国汉城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得房地产价格空前上涨;经济出现需求拉动的通胀,1987—1989年温和通胀在6%的水平波动;1990—1991年11月通胀开始恶化,并进一步上升,一度超过10%,韩国政府为了抑制通胀,连续提高贷款利率,并压缩信贷,M2增速在1988年底出现急剧下降。央行还大量发行“货币稳定债券”进行对冲操作,将存款准备率从1986年以前的不到5%提高到1989年的10%以上。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劳资纠纷的增加,使得韩国经济出现出口不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
宏观经济的恶化使得韩国银行不得不在1989年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干预业已宣布放开的利率,使得之前的利率市场化措施最终成为有名无实,第一次放开利率管制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1年到1997年,韩国政府再次提出利率市场化措施,于1991年公布了一项分四阶段的“利率自由化计划”,开始分阶段推进利率市场化,首先是放开了短期存贷款利率和期限在3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即先对实际利率接近自由化后的预期利率,或者实行自由化后变动比较小,对经济影响小的利率放开,这一时期,非银行金融机构25%信贷商品和45%存款商品,银行总信贷及存款商品的10%实现了自由化。其次是从1993年11月起,放开了除政策性金融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的利率。这被认为是韩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再次是从1994年12月起开始,除活期存款以外的所有存贷款和金融产品利率均实现放开。到1995年11月,基本完成了第三阶段自由化的遗留部分。实行了《第三阶段利率自由化措施》,结果到1995年全面实现了除部分政策金融利率外的大部分贷款利率的自由化,贷款利率自由化比率达95%,至此,事实上韩国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宣告利率自由竞争时代的到来。截止到1996年底,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利率实行了100%自由化,而存款利率的自由化比例达到81.6%。最后是从1997年开始,逐步放开活期存款利率,从而实现了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4 从日本经验看利率市场化的国外宏观环境选择
经过二战后经济的高速发展,1974年之后,随着世界能源危机的发展,日本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慢,其经济结构和资金供需结构也开始发生改变,战后日本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府在贷款的去向决定上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经济增速的放缓后,日本政府为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增加,政府成为当时社会资金最主要的需求者。1975年,日本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发行赤字国债。此后,国债发行规模愈来愈大。1977年4月日本政府和日本银行允许国债的自由上市流通。第二年开始了以招标方式来发行中期国债。这样,国债的发行和交易便首先从中期国债开了利率自由化的先河。
1977年,日本开始放宽对金融机构所持国债的管制,允许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自由上市流通。1978年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的市场化,其后又放开了银行间票据利率,1979年批准商业银行发行了利率不受限制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1984年日本大藏省发表了《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正式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1991年7月日本银行停止利率窗口指导,1993年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先后实现市场化,并于1994年实现了除活期存款利率以外的完全利率市场化。
日本的利率市场化一方面由于政府融资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欧美的推动。利率市场化后,日本宏观经济增长震荡下跌,放松利率管制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的传导机制并不通畅,从长期来看造成了GDP增速的下移;也没有带来有效投资上升和产业转型,而是资金的投机性转移引发的非持续性的泡沫经济。由于实际利率上升,投资和消费均出现负增长。
5 从日韩经验看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时机选择
从日韩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和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一国的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好坏对其利率市场化的成败有着直接的影响:
第一,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金由政府配置效率的作用逐渐显现,对利率长期实行直接管制,就必然导致限制竞争、降低市场效率,最终影响金融创新,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因而,利率最终都要从国家干预逐步过渡到交由市场供需双方来决定。
第二,利率市场化需要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切忌一步到位的思想。从韩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可以看出循序渐进改革的重要性,利率改革是整个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必须结合当时的经济实际情况,分步骤放开。
第三,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是利率市场化顺利实施的关键。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其变化走势对宏观经济走向影响巨大。一国利率市场化的时机选择不对,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大幅波动,提高企业融资的风险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增加,进而导致宏观经济的恶化,致使政府不得不加强对利率的管制。
第四,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是利率市场化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没有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很难单独实施并成功。因为只有完善的金融市场才能创造一个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提高效率,分散风险。因此利率市场化需要金融改革的支持,包括深化市场准入改革、汇率制度改革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改革。
6 总结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我国要实现利率市场化,必须有一个好的国内外宏观环境,目前我国面临着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一方面实体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并且由于国内利率管理体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融资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经营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地下钱庄盛行,其融资利率远高于正常融资渠道,在正常渠道无法获得融资机会的前提下,企业不得不承担更高的融资成本,加重了企业经营难度,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环境,为我国经济的深化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因此,从现在就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既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减少地下钱庄的发展,恢复我国实体经济的活力,有可以逐步改革银行业的经营结构,优化银行经营模式,降低其经营风险。这样我国不但可以减少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还可以培育出优质的实体企业和强大健康的金融业,从而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参考文献
[1]张帅.韩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与启示[J].经济纵横,2003,(10):3940.
[2]蒋海涛,王丹.利率市场化:日本和韩国带来的启示[J].西南金融,2013,(7):3639.
[3]盛朝晖.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运行的影响[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7):4145.
[4]朱玲玲,朱元倩,巴曙松.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农村金融研究,2012,(1):5357.
[5]王平安.中国利率市场化时机与模式选择[J].经济师,2003,(4):2223.
[6]卢瑾,肖汉.利率市场化的时机选择[J].金融发展评论,2013,(4):95102.
[7]吕超群.国外利率市场化改革文献综述[J].企业研究,2013,(1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