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精选10篇)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1篇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具体到服装企业,在安全及生产标准化建设上有如几点建议:
(一)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
服装企业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服装企业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二)服装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三)服装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服装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服装企业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服装企业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服装企业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安全生产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各岗位的安全意识,协助领导把好每个工作细节,忽视细节,可能会给人造成伤害,会给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注意安全”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个指标,当你把“安全”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时,你已经忽略了对生命的关爱,所以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个正确的认识,认识到生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来自: 安全生产标准化(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2篇
一、检查前11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补齐尚未完成工作;
二、拟写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方针、总体目标、控制指标、重点工作、具体措施),用文件形式印发;
三、贯彻落实“四部一局一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15〕499号),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安委〔2015〕7号),根据单位制定跨专项活动方案并继续开展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五、继续开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的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并收集相关资料;
六、做好每月1-2期安全宣传栏的资料更新与收集;
七、按计划及时发文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八、做好驾驶员行车日志每月收集整理工作;
九、检查公司领导、安全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是否有效,按时参加省市县有关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与换证培训;
十、按规定每季只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开好基层员工的安全例会,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按规定做好安全专用经费台账,按月划拨资金;
十二、做好GPS监控记录及相关安全生产月报上报工作;
十三、做好每月车辆安全检查记录。
十四、及时更新:
(一)一车一档:车辆主要零部件和总成更换、技术等级评定等级、做二级维护时车辆行驶里程等都要在车辆技术档案及管理台账上记录;
(二)一人一档:驾驶员若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后,更换了新的从业资格证,有诚信考核信息记录印章的一面也要复印;做好新聘用驾驶员、押运员资格审核和岗前培训考核
十五、发生事故时及时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按要求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现场处置措施、成立调查组、配合调查情况、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责任倒查、明确事故责任、执行四不放过、开展调查、处理结果上报);
十六、完成市(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公司上级主管机关(单位)下达的有关任务。
企业信息化建议与标准化 第3篇
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使用计算机在企业各部门早已普及, 用计算机输出的图样越来越多, 数控加工流水线也越来越多。但通常在企业没有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情况下, 在一个企业中各部门之间, 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信息是不一致的, 即信息孤岛。例如, 相同的器件在设计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或同一设计部门不同的设计人员所绘制的工程图中所描述的器件代号和名称都有可能不相同。这就会使采购部门及生产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提取的信息不一致, 从而导致生产部门重复加工、采购部门重复采购、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信息冗余。这给企业标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进一步深化企业产品数据信息化建设, 使企业信息化建设为企业资源共享, 降低制造成本?作为标准化人员要参与到企业产品数据管理系统系统 (PDM) 项目建设和实施整个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将管理标准贯彻到PDM系统的工作流程中, 使企业产品设计工作得到有效的资源和进度控制;另一方面, 在设计源头对产品的设计进行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 减少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中的冗余数据, 从而减少企业器件数量, 降低生产成本、采购成本和库存成本。
1 标准化在企业信息化建设目标
目标一:建立设计数据库
通过建立PDM系统, 建立健全统一的设计数据库。在此数据库中, 对外购件 (包括标准件) 进行统一的标注.设计人员在设计图样时不要也不能手工输入, 而应直接从数据库中读取外购件 (包括标准件) 的标识数据填入明细表中, 这样就不会造成由于多次重复操作, 而出现相同器件的不同标识了。
目标二:建立设计模板
通过建立PDM系统建立标准的设计模板。要求在设计人员开始设计工作之前, 要先从与PDM系统集成的制图设计环境中选取自己所需要的图幅大小及比例, 这样选取的图样就已经是标准的设计环境。在此环境中, 系统已经规定了各种线形、线宽及字高、字的高宽比及字体。对于平时的Word文件、Excel文件按不同阶段, 不同部门的鉴定要求设置好规定格式, 在PDM系统中建立标准的文件模板, 供设计人员根据不同要求选取。
目标三:创建符合标准的规范化工作流程
按照各级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 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在PDM系统中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设计人员设计的图样及技术文件, 或者是更改文件必须通过启动流程并经过各级签署才能到输出结点进行输出, 避免因设计人员自由输出造成的生产状态混乱, 从而造成生产上的经济损失。
目标四:编制操作规范
通过建立PDM系统建立完善的级操作规范, 编制各级操作人员的操作手册。对于新手 (或新员工) 可通过学习操作手册, 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对PDM系统的操作。并可以减少因错误操作而产生的不规范设计文件。
2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内容
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中标准化工作基本分为两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方面为数据整理工作;另一方面为设计工作的标准化。以下简述这两方面工作内容:
2.1 数据整理工作
在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定制前, 标准化组应对原有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统计。将其中所有的标准件、外购件进行分类汇总。
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立过程中, 按国家标准对标准件进行分类。分为:标准材料、弹簧、键、销、轴承、紧固件等。其中, 紧固件又分为:挡圈、垫图、螺钉、螺母、螺栓。在这些小类中按国家标准号分类 (如图1) 。
在汇总统计标准件后, 标准化组人员应对错误的、冗余的信息进行删除。另一方面, 在建立数据库时, 标准化组人员应确定标准件优选等级。图 (2、3、4) 为三个标准件的属性卡片, 其中优选等级为“禁用”的为老标准, 就不能使用;优选等级为“受限”的为新标准, 但不推荐使用;优选等级为“优选”的为新标准, 就可以使用。
标准化组应对外购件数据库的建立特别重视。因为外购件的种类多少直接影响到生产周期和采购成本。应根据企业外购器件的特点对外购器件进行初步分类、整理, 再按国家标准分类。在此基础上, 形成外购器件分类文件《外购件分类表》。
在完成了这一步工作后, 标准化组人员将整理出来的Excel文件《外购器件汇总表》及《外购器件分类表》编制成评审文件, 对此进行评审。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外购器件的品种;将外购件质量不稳定的取消;将同一类型的器件进行归类合并, 减少器件的型号;同时, 进一步确认器件的代号、名称。在《外购器件汇总表》、《外购器件分类表》通过了设计评审后, 标准化组人员将整理完成的外购器件通过Excel文件一次性导入Smar Team数据库中。
外购器件的属性卡片如图5。对于原数据库中不存在的外购器件, 设计人员如果需要选用, 则必须启动新物料申请流程, 由设计人员填写正确的型号及名称, 经过各级审核后, 此项外购件会自动填加进PDM结构树数据库。
2.2 设计工作的标准化
为了规范新产品设计工作, 根据现有的工作状况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机械部标准, 标准化人员应制定标准的工作管理流程。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通过工作管理流程中各级工作结点审查, 各级工作结点的审查人员对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这样一方面完善了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签审过程, 另一方面明确了解各级签审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质量。工作流程如图6, 在流程的每一个节点上都可分别人员、任务及超时报警。
2.3 操作手册的编制
在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完成后, 标准组人员分工, 分别对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按实际操作情况, 将各步骤操作界面用打印屏幕的方式编写到使用手册中, 共编写了13份使用手册。它们是:
《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
《用户使用手册———标准审查》
《用户使用手册———工艺》
《用户使用手册———技术档案管理》
《用户使用手册———军代表》
《用户使用手册———商务部》
《用户使用手册———设计》
《用户使用手册———生产计划》
《用户使用手册———通用版》
《用户使用手册———系统标准化》
《用户使用手册———研发计划》
《用户使用手册———研究所管理人员》
《用户使用手册———质量》
通过用户使用手册,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很容易掌握操作方法, 而且不会造成误操作。
2.4 文件模板的设计
在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之前, 标准化人系统中建立了多种技术文件、通用文件及各种公文的模板。其中包括国家标准要求的格式、国家军用标准要求的格式等等。特别要提出的是,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 结束了用手工填写《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的历史, 所有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都由设计人员通过计算机填写并通过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更改流程进行更改评审和更改审查, 提高了工作效益。
另一方面, 标准化人员可对PDM系统中所有产品的编号方法进行定制。使产品在领取型号时, 在选取、输入相应的特性后系统自动生成产品型号, 保证产品型号的唯一性。另外, 标准化人员可对产品的所有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描述进行定制, 统一系统对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属性卡片的内容描述。
3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标准化发展展望
从企业信息化管理实际运行的数据可以看出, 减少了采购产品的种类, 从而减少了采购成本和库存管理成本。随着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的深入及设计手段的进一步集成, 特别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与三维产品设计和三维产品工艺集成后, 产品设计的标准化工作将逐步走向设计工作的最重要角色, 包括建立标准的三维模型库、建立统一的三维制图过程和三维输出过程等。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标准化人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做一些工作, 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益, 减少企业各部门信息独立, 设计中的基础性工作重复, 降低管理成本。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4篇
一、文件统一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有效的文件做引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都对文件做了规定和要求,但不等于企业要建立三套文件分别满足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编制三套文件不但不会增强文件的符合性,反而容易造成各套文件自说自话,文件之间的描述相互矛盾的问题。其实除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管理手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手册可以单独成文外,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等文件最好使用统一版本的文件,即使不能做到使用统一版本的文件,在不同文件中对相同事情的管理要求要做到统一。使用统一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和管理流程有利于文件在企业内部得到沟通和理解,有利于企业持续改进标准和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际实施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一套专门文件,出现这样的问题根源在于烟草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主管部门不同,这也是造成文件不统一的根本原因,其根源在于组织内部缺乏大局意识、缺乏合作机制、缺乏沟通能力,这也是企业在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职责统一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需要清晰的职责做支撑。《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相关职能、层次的职责都做了明确要求,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文件规定了一套职责和权限,质量管理体系又规定了一套职责和权限,两个文件规定的职责和权限相互冲突,互不说话,造成一个企业有两个职责要求,让各职能部门和各层次人员弄不清自己到底应该干什么,到底应该怎么干。
企业应建立统一的职责文本,统一确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所需的能力要求,统一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层次人员的管理职责、安全职责,避免相同的职能部门、相同层次的人员在标准化文件、各体系文件中出现不同的职责,并确保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清楚自己在企业每一个生产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这也是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的基础。
三、记录统一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严谨的记录做证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都要求组织要提供符合要求和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过程中,有的组织单独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一套记录,并加上标准化的标识予以控制,以示和其他体系记录的区别,这是很不可取的。这会造成企业存在多个形成文件的记录控制程序,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类记录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记录,另外一类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记录,在相同的过程中出现不同的记录,使具体操作人员弄不清到底该使用哪一种记录。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应使用组织原来体系正常运行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同一过程的记录也应使用相同的版本,无需另规定建立一套新的纪录。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仓储安全管理方面的记录既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记录,又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关注的重点,企业不能也不需要分别建立三种记录,只需使用统一的记录表单,就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不同体系的要求。
综上所述,文件统一、职责统一、记录统一是企业在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点和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最大程度的保持“三统一”,这不但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保持和改进,也有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5篇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提高企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建筑施工过程往往需要多个单位和工作的协作,作业条件、环境、工序等方面都比较复杂,并且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这样就给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造成了很大困难。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现状来看,与理论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意识淡薄,标准化推进困难。从国家层面来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健全,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经过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已经适应了传统的粗放式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力和自觉性参差不齐。
2、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础薄弱,资源投入严重不足。多数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上仍然停留在“造表填数”的阶段,不能系统性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策划,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标准化建设难以达标。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运行不良,整体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理解不透彻,不能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就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那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无从谈起。
4、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和运行存在“两张皮”。多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认证仅存在与资质上,真正的施工生产中,不能将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与标准化体系的运行紧密结合,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各干各的,严重脱节,建设认证与运行两张皮。
二、措施建议
1、理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现场安全管理的关系和差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施工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必须以现场安全管理原始数据为蓝本,不能脱离施工实际,不能以规范制度来实现标准化体系建设。
2、加强监管,强化过程控制,明确标准化建设的对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预防事故,所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因此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必须强制推行安全评估,将重点放到危险源辨识和控制上。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6篇
为贯彻落实灵安办【2011】4号文关于《灵宝市黄金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用手册》研讨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山矿区接到通知后于4月15日14:30紧急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正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矿井生产系统坑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研讨《实用手册》的各项制度、规程是否准确表达及易于操作执行,研讨时间定为4月16日至4月17日,研讨结果形成纪要和修改意见报安保科,安保科将各部门对《灵宝市黄金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用手册》修改意见汇总后上报公司安环部。
现将修改意见汇总如下:
1、第4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9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复,但内容不同。48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一级安全教育为40学时没有依据,安监局3号令没有明确规定各级培训时间。第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为12学时,在矿区操作性不强,原因为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在实践中安全比重较大,应适当缩减一级培训时间,延长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2、57页与115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重复,内容相近。建议两个制度融合,能更加实用。
南山矿区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7篇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冶金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2)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4)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该办法规定,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
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3)评审与报告: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经申请受理单位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4)审核与公告: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安全监管部门或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证书和牌匾由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原审核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2)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一级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10%以上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5)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半年内须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6)企业再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市级审核公告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评审组织单位收回证书、牌匾。整改期满,经原评审单位评审,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牌匾。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抄送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管理
一、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1.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3)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其应具备与其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5)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2.评审组织单位职责
评审组织单位要履行以下职责:
(1)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评审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评审组织单位应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暂停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对两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2)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颁证后半年内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的建议。
(3)聘请评审专家,建立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库,并建立评审人员档案。(4)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组织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3.评审组织单位工作程序: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 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在相应评审业务范围内的评审单位名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评审单位,将申请材料转交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织单位函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和评审评分表等材料。
(3)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此外,评审组织单位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评审组织工作。评审组织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审单位管理
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的单位。1.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4)有10名以上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评审员;
(5)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
(6)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7)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考核合格。2.评审单位行为规范
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评审单位不得自行或以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企业招揽业务;与申请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采取欺诈、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不剽窃、不抄袭他人成果;评审单位技术服务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并与申请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出现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的,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遵守保密协议;认真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检查;落实评审单位责任,积极服务于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推动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献计献策。
3.评审人员档案
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人员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3)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4)其他相关材料。4.评审的单位的工作流程
评审单位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评审工作:
(1)评审单位收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和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函告申请企业,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现场评审时,按照申请企业评审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由评审组织单位备案的评审专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3)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单位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评审工作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根据申请数量情况批准适当延长评审时间。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三、评审人员管理
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评审组织单位聘请的评审专家。1.评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评审单位的正式职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乏、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盒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2.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协助或独立开展对申请单位的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
(5)参加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6)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聘书。3.评审人员的职责 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单位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仅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漳州果蔬生产标准化现状及建议 第8篇
1 漳州果蔬生产标准化建设现状
漳州是福建省果蔬生产大市, 果蔬种植面积、总产量和总产值均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 漳州市十分重视果蔬标准化工作, 结合当地果蔬生产的实际情况, 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无公害食品安全生产要求, 开展了地方性标准制订, 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果蔬生产地方标准相继公布, 初步形成了漳州果蔬生产的标准体系。
2 果蔬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标准的内容不完善
虽然制定了不少果蔬生产的相关标准, 但标准的指标普遍低于国际标准, 特别是果蔬种植技术、农药使用等方面的标准较为缺乏, 且标准中指标分类粗糙, 针对性较差, 标准内容缺乏可操作性。
2.2 标准制定相对滞后, 体系不完整
漳州市果蔬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仍缺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标准间存在着重复制定现象, 且标准间项目、指标不统一,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部门和生产者无所适从。
漳州作为福建果蔬的主要种植地区, 果蔬种类繁多, 需制定的标准数量大, 对于种类繁多的果蔬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将标准制定齐全, 致使部分果蔬在生产中缺乏标准, 有的标准亟待复审、确认、修订;有些标准因标龄过长, 严重滞后于果蔬生产的实际需要, 不适应果蔬产业化发展。
2.3 标准推广应用不够
目前漳州市果蔬生产以小规模为主, 多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 给标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带来不便, 标准的推广和实施难度较大;有的农民对果蔬标准化生产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 对果蔬标准应用的积极性不高。
3 建议
3.1 进一步完善果蔬标准体系
各级农业管理部门,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加快有关果蔬标准的制订、修订,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高校参与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不断提高果蔬标准制定水平, 确保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形成适合于实际、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果蔬标准体系。
3.2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增强标准化意识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手段, 加强对果蔬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 增强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各农业部门应加强果蔬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 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生产。
3.3 注重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与推广
围绕当地的主导产品、特色产品, 加大对果蔬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以果蔬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为核心, 对周边进行辐射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建设过程中要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形成具有技术标准化、操作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的果蔬生产标准化示范区, 以辐射、带动农民开展果蔬标准化生产, 提升果蔬生产的标准化水平。
参考文献
[1]赖翰忠, 吴文泽.推进漳州蔬菜产业发展的探讨[J].农村科技, 2003 (2) :54-57.
[2]郑加协, 陈石, 周红玲.漳州果树业的现状及发展思路[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 2011 (2) :32-34.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9篇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生产;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5.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6)02-0468-02
收稿日期:2014-09-17
基金项目: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编号:201410235)。
作者简介:李国锋(1972—),男,江苏东台人,硕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业科研管理工作。E-mail:ligf@jaas.ac.cn。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大气、土壤、水体等农业生产环境不断遭受污染和破坏。同时,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业生产者已形成以“老、弱、病、残”为主体的趋势,农业生产中的粗放管理、滥用农业化学品现象越来越重,导致初级农产品的质量不断下降,安全问题频发。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又在不断提高。面对此种日益严重的环境压力,面临需求与供给差距的不断扩大,如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已成为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1农业标准化生产现状
1.1农业标准化的概念
农业标准化是指根据市场需求,运用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理,针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系列标准,加速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1]。通过标准化的生产活动,能够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上具体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标准,实现成果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渗透,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2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
“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制定农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1 800多项。截至目前,农业领域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4 500多项,覆盖所有种类的农产品,并贯穿农业生产的所有环节。同时,各省也根据地方农业资源特征、农业生产特色和地方优势农产品发展需求,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地方农业标准15 000多项[2]。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农业标准化工作方面已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主体的三级标准格局,另外还有大量企业标准进行补充,形成了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
1.3农业标准的实施管理
在农业标准数量不断丰富,标准覆盖面不断拓展,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各级政府也注重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管理,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园的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地生根。截至2013年底,农业部共牵头组建了34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759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 500多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9年起,启动了818个园艺产品生产标准园的建设工作,2014年又开始了一批“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3]。以江苏为例,自2001年以来已先后有159个国家标准化示范园区获得立项建设,同时也先后启动建设了31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
1.4农业标准实际应用状况
通过各级政府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对农业标准化的大力推进与重视,农业标准的公众认知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园区的企业和农户也从标准化生产过程中获得了实在的收益,促进了标准化工作的示范推广。但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都成为了农业标准推广过程中的约束性因素,给标准的实施管理造成了较大的障碍。
2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缓慢的症结分析
2.1农业标准化实施受我国农业生产状况的制约
当今社会,标准化几乎渗透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在农业生产领域,全面实现标准化也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拥有2.5亿农户,一家一户为主的生产方式占据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经营主体小而散成为制约标准化生产的首要問题。同时,由于现代农业已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农、林、牧、副、渔”的总称,而是与农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相结合,与储藏、保鲜、加工等产后环节相配套,贯穿了产前、产中、产后3个环节的一个完整产业系统。在这样一个综合体下,任何环节的缺失都会成为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的障碍。
2.2政府部门对农业标准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由于农业标准对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显示度不够,标准实施管理的难度较大,且无法进行量化考核,导致各级政府对标准化实施工作的投入资金和人才均不足[4]。虽然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和考核等需要,申请建立了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但在实施过程中均未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同时,由于我国农业标准制定管理和实施分属质监和农业行政部门,造成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和推广脱节,许多标准制定完成后就被束之高阁,根本没有传到技术人员手中,更不能为广大农民所掌握和应用。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制(修)订的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仅为 20%[5]。另一方面,政府主导型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让标准实施的参与者普遍认为标准化工作是政府的事,应该完全由政府来投入,导致标准化事业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始终无法建立各利益方积极参与管理的良好机制。
2.3市场未能给予标准化生产产品合理的待遇
在生产环节,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生产分散,种植品种过于多样化、复杂化且低档次的居多;同时,我国的农产品供应链尚不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掺杂造假、坑害、欺骗消费者的案例屡见不鲜,导致消费者对产品信心不足。在市场环节,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买卖信息失衡或信息传达不准确,难以形成品牌优势,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未促成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生产者和经营企业未能在其中获得明显的收益,影响了农民、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积极性。
nlc202309030836
2.4生产者无标准化生产的意愿和意识
由于我国的国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现阶段绝大多数农产品还未能实行优质优价。作为农业生产者而言,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操作既费事、又费力,产量还会或多或少受到损失,在看不到实惠的情况下,在主观上缺乏实施标准的动力。同时,由于对标准宣传不够,生产者在没有认识到标准就是竞争力的情况下,反而将标准实施视为一种政府强制行为,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加上目前农村劳动者文化水平较低等原因,导致宣贯工作实施难度加大,甚至许多基层农技人员对标准的概念还不了解,均导致标准化实施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动,难以指导农民生产[6]。
3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对策建议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部门要高度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引导和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农业标准化对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增加社会经济效益的作用,把发展农业标准化作为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利国利民的事业,逐步将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纳入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标准宣传力度,提高百姓对标准的认知度,充分意识到标准与日常生活的息息相关性。同时,加大力度宣传农业标准化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标准化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感,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氛围。强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生产者到示范区参观学习,使生产者了解标准化生产优势与效益;多渠道设立各层次农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形成推动标准化实施的社会氛围。
3.2加强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者从注重产量转向注重质量
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参与,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很难落到实处,必须通过相应的政策进行扶持,进而让生产者自觉、自愿地去主动实施。如通过对标准化产品进行补贴,将农业标准化有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一个合力,对农业标准化实施综合管理。具体而言,鉴于当前我国采用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农业及其他涉农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按行政区域和行业实施条块划分管理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则必须对现行标准化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打破政府单独垄断标准化管理的现状。一方面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制手段和组织协调优势化解在实施农业标准化过程中所产生的阻力成本,发挥政府的规范、监督作用和引导、聚合效应。权威机构更要充分发挥对农产品标准的管理职能,积极处理和协调不同利益集团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促成规范和统一的农业标准体系[7]。另一方面,也应充分鼓励企业自律型的标准化管理行为,对地方名、特、优农产品,以及由龙头企业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和地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宜实行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自律型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多元主体共同管理标准运行的多元协作机制,引导标准申请从单一的数量为主转向质量为主。
3.3建立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引导提高生产者的认知度
农业标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和发展方向,示范区建设始终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在创新中诞生和发展的,同样它的壮大和完善也离不开创新。第一,农业标准化园区建设需要立足于本地区区位优势与特色农产品,抓住当地政府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因地制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开展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工作。第二,在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方面要以服务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和综合示范为重点,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提高示范区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8]。第三,加强宣传和引导,依托现场观摩活动进行推广,逐步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面积,发展标准化示范区农户数目,要针对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落实标准化难的问题,把建设基地作为推广标准化的载体,依托基地制定落实标准,进一步促进标准的贯彻实施。第四,对园区可以根据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归属政府承担的示范区,工作重点应放在统筹协调各部门合作机制上;龙头企业承担的项目,工作重点要放在指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上;农村经济合作社承担的项目,重点应放在指导其培育农产品市场,制定农产品分等分级标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农户签订合同,体系农产品优质优价,通过利益驱动来引导农民自觉按标准生产农产品[9]。
3.4建立科学的市场评价体系,真正实行农产品的优质优价
农业标准化的顺利实施除了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扶持,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完善微观农民组织的基础上,建立配套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例如,首先,可以仿照日本、韩国台湾综合农协模式成立独立的专业合作社或者乡村经济会社,由该机构制定统一的生产标准,分户生产,合作经营[10]。第二,所生产出来的产品都将注册为一个品牌,采取信息条码管理,这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就有了专属的身份证明,在市场上就有了立足之地。第三,建立实施品牌标志准入制度。实施品牌鉴定机制后,正规机构有品牌的农产品才允许进入正规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通过标志可以溯源生产源头,并具体到在哪块地(或车间或操作台)上生产的、什么时间生产的。这对于无品牌和标志的农产品,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倒逼压力,只能退到农村市场或城市边缘市场,甚至无存身之地。第四,追究问责机制。一旦机制形成后,在正规市场上如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对所属机构要给予列入黑名单、罚款和退市等处罚,严肃追究不按照技术标准生产的会员的责任。促使农产品生产机构严格按照生产标准实施,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利益的内在约束机制,确保市场活动的健康发展。
3.5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实行优胜劣汰
目前我国农业监测体系由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体系、农业投入品监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3大部分组成。通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实行定点监测和抽查相结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能为农业标准化顺利推广提供有力保障。具体而言,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监督体系,一是要从源头上强化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管力度,各部门应及早通过联网建立大数据库以形成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监测网络。同时整合质监、农业、水产等有关部门资源,培养一支专门针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产品创建和申报认证与管理工作的专业队伍。二是要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升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各单位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从“农田到餐桌”建立一整套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标准化全过程例行监管体系。只有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严厉惩罚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才能更好引导农民、企业自觉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参考文献:
[1]张洪程,高辉. 农业标准化原理与方法[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20.
[2]周锡跃,徐春春,李凤博,等. 我国农业标准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 广东农业科学,2011(20):184-186.
[3]陳松,钱永忠,王芳. 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及推进政策研究[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5):34-37.
[4]王敏. 我国农业标准体系现状、问题及对策[D]. 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5:39.
[5]白延飞. 对江苏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思考[J]. 甘肃农业,2008(4):63-65.
[6]范小建.加快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现代化[N]. 农民日报,2003-11-25(1).
[7]史豪. 农业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研究[D].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4:149.
[8]陈洁. 我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中的问题对策——以江苏大丰市为例[D]. 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7:36.
[9]苏彩和. 广西发展农业标准化的模式选择及对策研究[D]. 天津:天津大学,2011:115.
[10]安法根. 农村标准化问题研究[D]. 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07:44.袁媛,袁永明,代云云,等. 我国罗非鱼主产区池塘养殖模式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J]. 江苏农业科学,2016,44(2):470-474.
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议 第10篇
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5.4.2 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5.4.3 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5.4.4 评估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5.4.5 修订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5.5 教育培训5.5.1 教育培训管理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5.5.5 安全文化建
设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5.7.2 作业行为管理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5.7.3 警示标志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5.7.4 相关方管理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
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5.7.5 变更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8.1 隐患排查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5.8.3 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5.8.4 预测预警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9.1辨识与评估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5.9.3监控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5.10 职业健康5.10.1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
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5.10.3职业危害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5.11应急救援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11.4应急演练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5.11.5事故救援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