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呈现形式多样化和非规范化的特点。但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面临着许多困境,本文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加强与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 外部监管 关联交易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推动下,金融综合化经营的趋势愈来愈明显。自1999年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逐步实现了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的模式,大型金融机构大多选择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形式。金融控股公司虽然能获得综合经营中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但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内部复杂的股权关系、组织结构、关联交易等使其存在的金融风险积聚、金融脆弱性的特点更加明显。在当前我国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法律基本空白,监管重叠或监管缺失的现象不可避免。因此,全面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呈现出非规范化及复杂化的特点。从类型上看,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可概括为五大类。
1、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而是全资拥有或绝对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如中信控股公司、中国光大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
2、实业控股公司。随着我国企业投融资体制逐步市场化,只要企业符合对金融企业的投资入股要求,《公司法》不管制对金融企业的投资。随着我国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产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形成实业控股公司的现象逐渐增多。如山东电力集团投资形成的鑫源控股公司、海尔集团控股青岛商业银行、东方集团投资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六大产业等。
3、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这类公司的母公司是经营某种金融业务的银行、信托、证券或保险公司,通过子公司直接参与另一种或多种金融业务,这类机构最典型的是银行控股公司。如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投资银行,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
4、政策性金融控股公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为主体设立或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二是2003年国务院出资成立的中央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不从事日常商业性经营活动;三是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一般以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设立涵盖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控股公司。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困境
1、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律缺失。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组成的法律群,其对金融控股公司既无明文规定,也无明文禁止。这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空间,也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法律缺失。
2、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造成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缺失、重叠。在当前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下,各监管机构分工明确,但监管文化、监管重点、监管方法各不相同,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尚属交叉地带,存在监管缺位问题。我国各监管机构除了监督行业的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外,还肩负着促进该行业国内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职责。监管机构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来规范业内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尽量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鼓励被监管对象积极创新业务,拓展业务范围。监管单位竞相出台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监管竞争,容易导致相同业务监管规则各异,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存在着监管竞争,另一方面分业监管导致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监督存在诸多空白,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又极不充分,极易导致关联交易、违规越权操作等。
3、现行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难以有效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有利于各种协同效应的发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关联交易的诸多操作手法使金融控股公司各成员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存在疑问。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架构与内部交易构造复杂,而集团与各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信息交流的程度及准确性缺乏统一的标准,相关业务的财务处理口径存在差异,合并报表很难完整、准确地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在分业监管下,国内对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监管空白,缺乏强制按时报送财务信息、资本状况的制度安排,各监管单位仅掌握集团内相应行业子公司的相关数据,缺乏对集团整体风险的把握。外部债权人、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很难准确评价集团的经营业绩,及时把握整体风险状况。
关联交易使相关风险在集团内部转移,不当的关联交易往往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总量进一步聚集,并通过风险传递效应损害集团的稳定。内部机构间的资金融通是关联交易中最常见的问题:控股公司成员或关联股东通常以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条件从银行调度资金,相关贷款手续不齐备,无担保或风险评估不充分。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所融资金在运用上常常存在问题,例如:用于集团成员(包括股东)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长期投资,流动性风险增大;向集团证券子公司提供资金,为其客户在股票市场安排过桥贷款或高比例杠杆融资;基金公司动用资金,维系集团内证券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二级市场价格;资金被集团内其他金融机构用于他途。如果一个部门出现影响偿付能力的财务危机,集团其他成员将被迫救助,从而产生更多的资金往来,风险传递将会给集团带来严重影响。
4、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重复计算与监管缺位。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单位对行业内的资本充足率有一定的要求,并有相应措施促使其达到资本标准。但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成员间相互持股,股权结构复杂,资本金常被重复计算,根据单个资本衡量办法计算的集团整体资本常常被高估。主要表现在:同一笔资金作为资本金被母、子公司多次出资,导致集团账面合并资本大于实际偿付能力;控股公司股本存在少数股东权益,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若将报表全部合并而不是按照投资比例部分合并,资本重复计算将掩盖集团资本不足的实质;如果集团财务杠杆率高,相当部分的股本是集团以债务形式转移至子公司,相关风险进一步加入;如果集团内部未接受监管的机构持有金融子公司的股份,出资不实或资本金转移现象将导致资本不足的问题更加严重。资本不足作为控股公司潜在的金融风险并不为各外部监管机构监控。
国内金融领域实行分业监管,各监管部门缺乏有效机制协调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核实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监管责任未落实,无法准确判断或监控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资本充足状况,更无法对资本金不足的控股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尽管单个监管部门可以做到对监管单位的资本金进行有效监管,但对集团公司资本金的风险监控仍相当不足。2008年2月18日银监会发布《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对银行控股公司的资本重复计算问题做了十分有益的尝试。
5、产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缺失。产业资本投资甚至控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速度呈现加快态势,但当前我国对这类公司没有监管,也没有法律约束,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德隆系、农凯系等经营风险的暴露就是危险的信号。
三、加强与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建议
1、逐步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体系。只有具备框架清晰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其在预定的法律框架下稳健运行。虽然有关机构在三年前就酝酿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但金融控股公司的单独立法涉及金融基本法和分业经营制度的重大调整,出台《金融控股公司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可借鉴日本的经验,先行修改所有与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有冲突的经济、金融法条款,然后汇总成《金融控股公司整备法》,待时机成熟再推出《金融控股公司法》。
2、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在分业监管的情况下,为避免监管真空,应注重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高效率沟通协调机制,特别要注意对金融控股集团内部核心公司的监管。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出现的紧急性金融风险,不同的监管机构事前应做出预警性的恰当安排。如果监管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合作,那么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以负债资金投资子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以被银行审查合格的公司为载体从银行融通大量资金,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以金融性公司和非金融性公司进行市场的投机,极易引发金融市场投机泡沫。应由国务院牵头使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信息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具有制度性约束。
3、要关注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及其波动状况。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免受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和偿付能力风险的缓冲器,也是盈利能力的象征。在金融控股公司体制下,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资本容易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特别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和下属公司之间复杂的互相持股,可能会在资本充足问题上隐藏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可能会形成一系列复杂的投资、借款、担保等信用链条,只要有一子公司经营不慎,其风险就可能迅速传播到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因此,确立适合不同金融控股公司的度量方法,科学计量资本充足率,准确评价其总体健全程度很重要。目前可行的办法是参考银监会制定《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的做法,证券、保险监管部门出台类似的规定,对各自监管领域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提出资本金要求。
4、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应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对组织结构和重大的内部交易进行披露,特别是那些将对集团财务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并监测这些内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另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行业从事不同的业务,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存在很大差别,不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集团的会计财务信息,因此,应在金融控股公司的会计并表准则和税法方面制定清晰的规则,增强内部交易的透明度。
5、加强对产业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同时控股两类不同金融机构的企业集团,应以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进行整合;对于控股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应由监管机构视同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对于非控股类的金融投资,应由监管机构视不同情况对投资主体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
【参考文献】
[1] 陈金荣:浅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问题及监管建议[J].上海金融,2007(1).
[2] 张纲:我国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J].海南金融,2005(6).
[3] 尚文秀、陈广志: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研究问题[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6).
[4] 谢平: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监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5] 康华平: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朱 琳)
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我国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法律研究
摘 要: 随着对公司独立人格滥用行为的大量出现,在我国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就急为迫切。本文首先介绍了该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与适用条件,随后分析了在我国加以引入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其在立法和司法适用上的构思。
作者:冯建生 吕 慧
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通过建立主成分Logistic回归模型,对随机选取的167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公司质量和审计中介等因素的制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主成分 逻辑回归
一、研究背景
2004年中航油巨亏事件、伊利股份高管被拘、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被捕、金正数码和深圳石化原董事长被捕以及科龙电器顾雏军被刑事拘留等事件,表明我国公司治理环境中内部控制的薄弱及其相关信息披露的缺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和执行情况正日益成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经意识到,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不仅需要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还必须拥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内部控制失效比经营业绩下滑所面临的投资风险更大。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我国《会计法》和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信息已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无论在披露的内容还是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其总体披露状况并不容乐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并未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上市公司对内控信息披露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大多数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流于形式,往往只有一句话,信息使用者不能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动力不足。针对以上现状,如何改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国内学者把研究重心都放在了披露状况、披露形式和披露动机上。笔者认为,只有先弄清楚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才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策略。因此,本文的研究着重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一)外部因素 如(图1)所示,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市场监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缺乏主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足够动机,大多数公司对内控信息的披露流于形式,往往只有一句话,信息使用者不能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所以有必要进行市场监管,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的有关信息。市场监管也能够对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给出指南,以引导上市公司的披露。市场监管能够规范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格式、内容及时间,可以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方面的不规范。因此,市场脏管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二是审计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是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质量可以起到社会认同的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能够站在独立的立场,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可以提高信息可信度。同时,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当中本来就要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以确定审计的范围和目的。因此,审计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三是信息使用者。信息使用者作为信息的需求者要依法行使应有的权利,发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衡作用。同商品一样,内部控制信息的供给也要受到需求的影响,作为信息需求者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部门等,一方面要依赖信息进行决策,另一方面也有权利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充分和相关的信息,维护自身的利益。四是公司规模。公司规模与自愿性披露的关系在以往研究中并无统一结论,这与各国的政治、经济及文化背景差异相关。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大规模的上市公司一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更多的监管,因此笔者认为公司规模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一定影响。
(二)内部因素 如(图1)所示,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因而,笔者认为,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对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我国而言,上市公司具有特殊的股权结构,绝大部分由国企改制而成,尚未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比重高达40%,有些上市公司甚至高达80%以上,法人股比重约15%;同时,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不能上市流通,流通股十分分散,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笔者认为,这种股权结构往往导致国有股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股东对企业经理人的监督只是流于形式,并出现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代理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公司“内部人”往往不愿为利益相关人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二是公司治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和经营者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经营者在信息与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公司治理就是为了减少类似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对各相关利益方的责、权、利进行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与设计。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直接相关,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因。三是公司质量。根据信息经济学的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当局有动力进行充足的信息披露,以向外界传递有关公司质量的准确信息,以此证明他们的公司属于适合投资者投资的那种。由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本身会向外界传递一定的信息,外界可以据此推断出披露企业的质量,因此,内部控制越完善的公司,对外披露的动力也越强。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性组织,是以获取利润作为其经营目标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公司有效运营的一种措施,与公司的目标存在着良性互动关系。具体而言,内部控制越完善的公司,表明公司的经营越有效率,因而其盈利能力越高;反之,若公司的盈利能力越高,说明公司的经营越有效率,内部控制也越完善。赢利能力是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是评价企业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四是信息供给者。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的权利不断弱化,而经营者的地位日益上升。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唯一提供方,经营者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越来越大。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鉴于已有的研究仅限于对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描述性分析,缺少运用模型化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研究。而描述性分析只能简单地揭示出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显然此种方法有很大的不足。本文研究克服了已有研究的缺陷,通过建立主成分Logistic回归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是定量分析的一种主流方法。这种方法不仅本身灵活简便,而且它的许多前提假设比较符合经济现实和金融数
据的分布规律,譬如它不要求模型变量间具有线性的相关关系,不要求变量服从协方差矩阵相等和残差项服从正态分布等,这使得模型的分析结果比较客观。但我国上市公司数据具有高相关性和高维性(指标多)等特点。这在应用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研究时会影响logistic分析的过程和结果,导致大部分原始数据信息的丢失以及估计方程中出现共线性等问题。因此,本文在logistic回归分析中引入了主成分分析法。它能够在模型具有众多解释变量的情况下,同时实现降维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原始数据中所含信息的丢失,并且替代原始数据的主成分之间彼此互不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指标 由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数量巨大,要想将全部上市公司取为样本进行全面分析难度较大,鉴于以往的研究成果,本文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了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考察。样本合计167家,其中包括19家sT公司。另外,本文实证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采用截面数据,数据来源是根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市公司资讯网》(http://www.cnlist.com)公布的《2006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资料。之所以采用截面数据,而不用时间序列,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因为截面数据具有可操作性,数据取得较为容易。二是因为我国当前的信息披露现状难以满足时间序列研究的要求,故不宜采取时间序列数据。
(三)变量界定 根据前面的分析,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众多。其中,一部分因素可以运用数据具体量化,主要是企业内部因素,包括公司质量、公司治理结构等;而另一部分影响因素只能采用定性分析,无法进行量化,如多数的企业外部因素,包括市场监管、审计中介机构等。因此,本实证分析主要选取能够量化的影响因素来确定实证指标,另外,还根据不能量化的因素确定了一些虚拟指标。对指标变量的设定和预期符号如下见(表1):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标——NKPL。由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能量化,所以,本文对其进行了虚拟化,当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时取1,否则取0。
(2)股权结构——CR和STATE。CR代表股权集中度。本文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表示。STATE代表上市公司控制权性质变量,STATE为虚拟变量。由于我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家控股,最主要的特点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因此,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时STATE变量取1.非国有控股是STATE变量去0。之所以选择这两个指标来代表股权结构,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具有特殊的股权结构。绝大部分由国企改制而成,尚未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比重高达40%,有些上市公司甚至高达80%以上,法人股比重约15%;同时。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不能上市流通,流通股十分分散,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o
(3)公司治理——RIND和RINDPR。RIND和RINDPR分别代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和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之所以选取这两个指标是考虑到:独立董事身份独立,且一般均是经济、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更能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发表权威意见,从而更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决策,使其倾向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虽然我国规定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但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存在减少董事会成员人数以达到规定的比例,因此,本文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同所占比例一起作为指标加以考虑。
(4)公司质量。公司赢利能力——ROE,ROE为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财务状况——ST,ST为特别处理变量,虚拟变量,当上市公司未被中国证监会特别处理ST时取1,否则取0。经营状况最能反映公司质量,而净资产收益率是最能体现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指标。根据我国相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财务状况出现异常。其股票交易将被特别处理(即ST),以提醒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特别处理表明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内部控制出现了问题。因此选取这两个指标作为公司质量的代表。
(5)财务报告质——SJYj。SJYJ为审计意见变量,虚拟变量,当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时取1。其它取0。为了证实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可靠、公允,以向外界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就说明注册会计师认为这家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在合法性、公允性或其他方面或多或少出现了问题,也间接地反映出该公司内部控制存有某种不足。因此,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其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可能性会显著降低。
(6)公司规模——LNASSET。LNASSET为公司的规模变量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规模越大的公司其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越有效,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机越强。因此,笔者认为,公司规模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一定的正向影响。
(四)数据处理 数据的处理过程可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1)建立指标变量间相关系数矩阵R。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先得到的是各指标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表见(表2)。从统计学上分析,如果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5以上时,以这些指标变量进行回归就有可能引起回归方程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表2)中显示,大部分指标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分布在10%~35%的区间内,说明本文选取的指标变量比较合理。通过(表2)可以发现如下一些现象:经营业绩比较好的上市公司,往往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二者显著正相关),此类公司也愿意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相反,被证监会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通常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二者显著负相关),而且,受到证监会特别处理的公司主要是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积极性明显不高。上述结论显著符合信息经济学的信号传递理论:质量高的公司有很强的动力向外传递信号,质量低的公司缺乏动力对外传递信号。另外,从(表2)还可以看出,公司规模和控股股东的性质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显著的影响,即规模越大或者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较强。
(2)求R的特征值和贡献率,提取主成分。从(表3)可以看到,前5个主成分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已经达到82.1%,说明前5个主成分已经包含了各指标变量主要的信息,因此选取前5个主成分来代替前面的8个指标变量。
(3)确定各主成分的信息量。(表4)表示各指标变量的信息通过主成份分析法萃取后被保留的程度。各指标变量的信息被保留的程度最低在0.688,最高在0.985,大部分指标变量的信息保留度都高于0.7,说明提取的主成分已经基本反映了各指标变量70%以上的信息,仅有较少的信息丢失。
(4)确定指标变量对各主成分的成分负荷量。为了对所取得的这5个主成分进行经济解释,需要得到8个指标变量对这5个主
成分的成分负荷量(即各主成分与各指标变量的相关系数),成分负荷矩阵见(表5)。从(表5)可以清楚地看到,主成分z1在ROE、ST和SJYJ这三个指标变量上有较高的负荷,说明主万分Z1主要反映了公司质量和财务报告质量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2在RIND和LNASSET上有较高的载荷,说明主成分Z2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和公司规模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3在CR上有较高的载荷,说明主成分Z3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主成分Z4在RINDPR上有较高的载荷,说明主成分Z4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信息;主成分Z5在STATE上有较高的载荷,说明主成分Z5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
(5)计算各主成分的成分得分。在确定了各主成分的经济意义之后,需要知道的是各主成分关于各指标变量的线性表达式,这由成分得分系数矩阵提供,见(表6)。
(6)根据所提取的各主成分的成分得分和因变量,建立回归模型:
NKPL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变量,上市公司披露的披露了内部控制时取1,否则取0;主成分Z1主要反映了公司质量和财务报告质量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2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和公司规模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3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主成分Z4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信息;主成分Z5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
(7)对各主成分进行相关性检验。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之前,本文先对各主成分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表7)中列示的各主成分之间的相关系数表明,绝大部分最大相关系数都分布在1%~10%的区间内,说明通过主成分分析筛选的主成分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8)运用最大似然估计法进行逻辑回归。(表8)说明第一次迭代结果的拟合效果,从该表格可以看出对于没有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样本,有63.81%的准确性;对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样本,有88.12%的准确性;对于所有样本公司共有80.25%的准确性。(表9)列出了第一次迭代结果中各主成分对应的系数,以及该主成分对应的Wald统计量值和它对应的显著性水平。从主成分的回归系数来看,主成分Z1、主成分Z3和主成分磊都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有这三个主成分所代表的信息与内部控制披露状况显著相关;主成分Z2和主成分Z4所代表的信息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显著相关。从表3.4已经知道,主成分Z1主要反映了公司质量和财务报告质量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2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和公司规模方面的信息,主成分Z3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主成分Z4主要反映了董事会结构信息,主成分z5主要反映了股权结构信息。因此,回归结果说明,公司质量和财务报告质量和股权结构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相对更为显著。
(五)结果分析 通过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主成分逻辑回归分析,可以发现各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效果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一是股权结构因素。股权结构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最显著的因素,这一点很明显地反映在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践当中。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和股权越集中的公司比较有动力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国有控股公司一般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我国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所以国有控股公司较有动力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股权越集中的公司,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强,大股东越有能力和期望要求受托人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这符合委托代理理论。二是公司治理因素。实证结果表明董事会结构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具有影响力。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我国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方面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也相符大多数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结果。三是公司质量因素。公司质量因素也是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比较显著的一个因素。统计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的结果都表明,赢利能力强和财务状况正常的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高于低质量的公司,这与信号传递理论是一致的。四是审计中介机构因素。这一因素对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也是比较显著的。蔡吉甫在2005年所做的统计性分析中显示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明显好于被出具其他类型审计意见的公司,回归分析的结果也支持了这一观点。五是公司规模因素。一般而言。更大规模的上市公司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更多的监管。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规模的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笔者认为。这可能与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有关。
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改进的建议
(一)加强外部治理 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动机不足,而且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要想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不可能只依靠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必须要先建立起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明确披露方式。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的有关信息,同时要求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或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发表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意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和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做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详细的内部控制报告,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另外针对ST公司可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定。二是明确内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责任主体。董事和经理对内部控制最熟悉,最有能力进行评估,而且他们的受托责任中也包括将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结果报告给投资者。因此应突破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机械分割方式,将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实际掌握公司权利的人身上,即董事会或管理当局。三是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管理当局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做出详细规定,以规范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四是要求所披露内容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验证。要求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验证,可以增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可靠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同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验证也不会过分增加注册会计师的成本和风险。另外,内部控制应达到三项目标,即保证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将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的验证报告限制在旨在达到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的内部控制方面,实际上缩小了注册会计师的取证范围,降低了验证成本。五是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内部控制信息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决策依据。
对于上市公司不按规定披露有关内部控制情况,包括不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应当予以惩处。
(二)完善内部治理 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和控制,是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最有效途径。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这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所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极为重要的。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完善股权结构。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作为中小股东很难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形成压力,发出自己的声音。由于缺乏其他股东有效的监督,直接会影响公司的治理效率,同时也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发生。因此,完善股权结构对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都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我国发展一定的机构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自身的专业优势及实力来强化股东的监督职能。此外,完善股权结构还应该确保各类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建立更加合理的股东诉讼制度,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二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为了解决由于所有者缺位而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吸收了国外建立独立董事的经验,但是即便美国这样资本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独立董事不独立的情况(如安然公司),更何况像我国这样在这方面没有多少经验的国家了。可以说我国现在的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的并不多,独立董事不独立的情况很普遍,如何加强独立董事的作用应该是今后公司治理问题的一个重点,为此应该从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薪酬机制、人员的选拔和考评机制等方面人手,加强独立董事的责任意识,同时还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信息披露,给独立董事们一定的压力和动力。三是完善监事会职能。我国实行的是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中都设有监事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监事会形同虚设,或者受到管理层的控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层出不穷的财务舞弊案件也多少与监事会的失职不无干系。因此完善监事会职能,应确保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具有必要的独立性,这样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为此可以引入“独立监事制度”,配合独立董事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四是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和本文的实证结果可以知道,公司质量对内部控制的影响无论是在理论上和实践当中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另外,公司质量的优秀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有经济实力承担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所增加的成本。因此,提高公司质量是改进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本文认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质量至少应该做到: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突出主业,维持持久盈利能力;开展价值链分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一、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 保险公司面临投资风险
保险行业发展之初, 恰逢中国经济蓬勃发展, 当时国内保险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没有明确的限制, 因此保险公司涉足房地产、证券、信托等领域。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 房地产泡沫破裂, 保险公司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其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直到1995年《保险法》颁布, 明文规定保险资金不得投资于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 只得投资于银行存款或者国债等稳健收益类产品。直到2004年, 国家放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保险资金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开始涉足股票、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投资等。2012年, 在“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思路的指导下, 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进一步拓宽, 在低利率和股票市场较景气的背景下, 保险公司投资股票市场的资金比例进一步加大。但是一些不当的投资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 2015年, 保险公司频频举牌上市公司, 2016年, 股市走低, 大幅震荡, 50%以上被险资举牌的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 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一定的亏损。另外, 保险公司在投资中脱实向虚, 影响了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目前, 保险公司参与境外投资的比例加大, 在世界经济、政治、金融局势、国际关系错综复杂的背景下, 保险企业走出去战略还面临着国外监管制度、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等多元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风险因素, 国内保险公司缺乏高端国际投资人才, 客观上加大了境外投资的风险。中国平安的境外投资曾经经历过一场噩梦, 在对比利时富通集团投资的过程中,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 富通股价大跌, 并被国有化以后低价出售, 中国平安损失惨重。这警示我国保险企业不可盲目进行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远远大于国内。
(二) 保险公司面临运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主要指保险公司在承保、收取保费和保险理赔等业务运营环节中面临的风险。保险公司在承保阶段, 由于信息不对称被投保人欺骗。如: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情况或刻意隐瞒被保险人身体疾病情况, 造成保险公司风险加大, 日后的理赔支出会增加。由于我国的保险市场还比较年轻, 大多保险条款是根据国外的保险条款制定的, 因此, 险种的设计可能与中国的国情不太相符, 在费率厘定上可能也有不合理之处。当保险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 才发现某个险种无法盈利, 甚至亏损, 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在保费收取过程中, 有些保险公司采取延期收取保费或更改缴费年限的方式收取保费, 造成保险公司存在很大一部分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增加保险公司的催收成本。若投保人无力支付续期保费, 则会形成坏账, 加大公司资金风险。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经常会遇到骗保的情况发生, 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无法辨别, 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理赔的风险。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审核理赔案件时, 必须提高警惕, 夯实专业知识, 加强风险防范, 切实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 提高理赔工作的效率, 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 保险公司面临声誉风险
保险监管是保险业风险管理的保障。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于2017年落马, 其拥有扭曲的政绩观, 为了给个人谋取政治利益, 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 对抗组织审查, 并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严重影响了保险监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监管权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王银成利用在保险公司任职的便利,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约870万元, 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也因贪污、受贿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 还有一些激进的保险公司高管为了抢占市场, 采取不正当的营销手段促使公司保费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 损害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损害了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 使保险公司面临声誉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保险行业也在互联网上发展得如火如荼, 一些创新型险种在互联网上大卖特卖, 但是这些险种的设计有巨大的风险隐患,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互联网保险致使权益受损。近年来, 关于保险的销售和投诉越来越多, 一方面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甚至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另一方面是由于保险理赔中的纠纷不断, 保险公司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使整个行业面临着极大的声誉风险。
二、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 创新监管理念, 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 必须在风险防范制度约束下进行经营。我国一直在探索保险监管制度的建设, 2018年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明保险监督迈入新时代, 实现保险业与银行业协同监管, 严守风险底线,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偿二代的风险监管框架是以风险为基础, 采用不同方法对可量化的风险和不可量化的风险进行评估, 把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对于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 要建立相应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 2018年3月原保监会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 (1-5号) 》, 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规则, 有利于未来保险业的风险控制及防范, 促进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 明晰监管目标, 整合各类资源, 增强部门协作, 真正把风险管理的措施落实到位, 防范风险传染。
(二) 规范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
首先, 保险公司要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从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保险代理人都要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严重惩罚。对保险行业涉嫌犯罪的高层管理人员法院公开审理并发布视频, 对行业起到警示作用。对基层保险代理人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一旦发现, 取消保险代理人资格, 肃清行业风气。其次, 对保险公司违规的投资行为或者投放到市场的不合理险种, 保险监管部门要及时制止并予以严惩,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杜绝保险公司的恶性低价竞争, 扰乱保险市场的秩序。最后, 建立保险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机制, 并针对不同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在客户投保时, 根据其信用和风险状况为其制定合理的保险业务。对于骗保客户, 列入保险公司黑名单, 用法律手段来惩治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秩序。
(三) 引进和培养风险管理专业人才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不足是制约保险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环境的变化, 保险公司必须加大人才的储备。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不仅要了解金融保险行业, 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投资知识, 同时也要具备卓越的管理才能。在保险公司内部人才知识和经验不足的情况下, 有必要花重金从外面引进人才, 给予人才丰富的物质及精神激励, 留住人才。同时, 保险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人员加大培训, 不仅要加强风险管理理论知识的培训, 而且更要加强实践经验的积累, 在老人带新人的模式下, 对保险公司的各种风险做到及时识别, 对风险做到准确评估, 采取措施防范并化解风险, 使得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经营。
摘要:保险公司要想高质量发展必须合理地进行风险管理。保险公司能否做好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未来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本研究分析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管理问题, 并提出了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对策, 希望能对保险行业从业者带来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保险公司,风险,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 郭金龙, 朱晶晶.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保险业风险及其防范措施[N].证券时报, 2018-10-16 (A02) .
[2] 王奈梁.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
[3] 和平.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怎么搞[N].中国保险报, 2018-10-08 (008) .
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企业组织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因重大财务安排不当而被财务风险葬送的教训层出不穷。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锋、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 更应该重视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本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成因,给出一定财务风险防范的策略。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有关财务风险的解释,专家们总是拥有各种不一样的想法。现在,大多数人对财务风险定义的解释,是把它分成狭义和广义两种。
按照财务风险狭义的解释,在筹资的方面上看,是说公司在聚拢资产的时候,因为并不肯定以后利润导致并不确定返还该还的债款发生的风险。如果公司借款利率比公司投资收益率低,借入资产的比例和公司收益率是正比。汪平觉得:财务风险是因为公司通过债务使普通股股东风险提高。这样能够得到,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在负债中经营有很强的关联,如果公司没有任何债务,那么财务风险也就不会存在【1】。
公司要想进行生产经营,那么就必须将财务活动运营好。财务方面的经营是资产聚拢、投资、回收等经营部分的统一。所以,按照财务风险广义的解释,在财务的整体角度上看,把公司存在的整体的风险,通过货币化的形式整理出来,是说公司在实践财务经营的时候,它真正得到的利润和想要得到的利润不一样,财务成果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的因素,是它的外部的因素。还有一些内部的因素如决策上的失误、管理方面不正当决策、组织方面不恰当。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的因素都可能出现、财务风险。以下就是刘恩禄、汤谷良对财务风险的解释:公司实行所有财务经营, 可能会存在很多想象不到、没有办法控制的因素, 公司的真正财务利润和想象中的利润不一样, 所以就很有可能会有财务方面的损失。这样就能够得出,所有的公司有可能会有财务风险,对于公司来说是获得利润还是损失、对公司的经营环境存在强大的意义。由于利润和风险同时存在,因此财务风险是一定会出现的,对于彻底避免公司里出现的财务风险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本人觉得第二种解释更合理一些。公司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是各个方面的系统的,一定要在更宽广的角度上进一步解释。
二、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财务风险从总体上说,来自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不稳定性、市场经济运行、企业理财过程及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和经营者认识能力的滞后性及手段方法的有限性。具体说来;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自然成因。自然界中发生的地震、洪水、冰雹、火山、泥石流等的侵害,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使生命财产蒙受据大损失。自然环境的各种变化作用于企业资金运动,是引发财务风险的直接原因之一,如使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受阻,甚至造成中断,使生产经营过程遭受破坏,既定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等【2】。
另一方面,自然界的物体变化也是引起财务风险的间接原因。自然环境的某些变化虽不给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的损失,但对其产生明显的制约和影响,使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按照正常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2.社会政治成因。社会环境同自然环境有相似之处,一定程度上也呈不规则运动,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由于社会的经济资源分布不均匀,个人及社会团体对生产资料占有不均,其社会分工和分配不平衡,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存在着差异,各社会团体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可能发生冲突、摩擦、对抗、制裁和战争,这些社会矛盾的运动是财务风险的重要策源地之一。
3.经济成因。自然成因和社会成因最终都作用于和表现于经济活动,才构成财务风险,也就是说将社会经济作为一个系统分析,自然因素和社会政治因素属于外部、间接的风险成因,而经济因素则是财务风险的内部的、直接的成因。
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四个基本环节及与之相适应的所有经济活动的运行都有其不规则性和不确定性,由此不可避免的引起风险和损失。从宏观的角度看,对于具体的、微观的经营主体———企业可能并不是有利因素。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宏观经济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属于外部风险因素,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相协调的困难性。
三、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公司的财务活动划分成筹集资金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收益分配活动这四类,我国中小型上市企业要按上面四个部分开始风险控制。在筹集资金活动的时候第一需要资本结构的提升【3】,保证是最好的资本构造,在出现不一样的时候要按照行业水平、本身的发展环节和现在的策略定位开始决定研究,查看同样行业发达公司的解决措施趁早纠正;然后,构造多元筹集资金的办法,减少筹集资金的风险,把风险限制在能够令人接受的区间里。在投资的时候公司需要建造有关于投资的报酬和限制方法,通过投资组合的本办法以将风险减弱,考虑公司里面的管理构造,企业整体要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投资风险想法,股东大会和监事会需要足够运用它的监督职责,把能够防范的投资风险尽量避免掉。在运行活动的时候公司需要提高对要收回来账款的管理活动,减少公司坏账的風险,提高资金的回收;除此之外,提高对存货与现金的监督,加强公司里面审计的监督功能,确定流动资金数量足够和周转速度可以确定公司再生产的要求。在收益分配的时候精准的制作投资预算与筹集资金预算,加上公司筹集资金的原因,恰当的处理公司资金,提高和有相关利益的人的好好交流;也要了解利润分配时候的消息传递效应,减少利润分配的风险。
提高对会计信息质量、资产安全和运行效率的控制。关键的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措施其中有会计系统控制,就是在构造完美的复式记账会计核算系统之后,确定公司确定的会计制度和国家法则一样,以便得到准确、完善的会计消息;公司里的审计控制,就是在内部监督之后确定会计信息准确、全面。资产安全控制措施有限制接触控制与在每个固定的时期盘点控制,就是在授权同意与定期盘查之后来确定公司的所有财产物资是不是真的,以便确定公司的财产是安全的。运行的绩效控制措施关键是授权同意控制,就是在员工得到权利之后来避免职权的滥用,确定公司已经定好的计划的实现。奖惩激励控制,就是利用奖励与惩罚的方式以刺激与限制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一种积极活泼的工作环境。整体预算的控制,就是构造一套用预算制作、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研究以及预算考核所构成的预算系统,最后达到公司运行管理的想法【4】。
公司要注意公司里面的管理构造是不是全面的,提高管理层的职责,以便完成权利各方整体限制的想法,防止作弊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且,加强公司领导层的素质,以便促进公司里面的控制水平。
参考文献:
[1]庞邵兵.财务风险机理与机制分析[M].上海立信出版社.2015.9-56
[2]李长君.企业财务风险防范[J].企业管理.2015.8
[3]孙林敏.论现代企业财务风险与防范[J].经济师,2016,(9).
[4]孙运珍.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防范浅析[J].中国农业会计,2014,(1).
作者简介:
王景欣(1994.3.18——)滿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硕士,东北林业大学,研究方向:财务风险。
我国跨国公司前途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财务控制是指对公司资本投入和收益过程及结果的计量和调整。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基于投资者的所有权和企业法人的财产权, 确保财务管理目标和管理活动方法的实现。财务控制是一种权力控制。财务控制的实质是协调各方目标, 确保企业在利益组织和人员行为控制方面实现目标。集团公司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是处理集团内母子公司的直接财务关系和财务权益的模式。其根本在于对集权与分权方式的合理有效选择, 常见的方式主要有3种:集权型, 分权型, 混合型。
2 我国集团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的不少集团公司在财务控制上过度分权, 未能建立起贯通母子公司财务工作全程控制机制, 由于核心企业控制管理和缺乏协调, 这是很难统一安排投资和融资活动的, 管理和内部多层次法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分散占用资金的矛盾已成为企业资本控制体系中最突出的问题。这样缺乏整合的财务管理, 阻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组合优化的要素, 导致集团内部凝聚力不足, 集团综合实力不能充分发挥。
2.2 缺乏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监控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仅在资本或行政控制与子公司有关, 与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完全不同。许多企业集团会做出过度分散的财务决策, 导致下属企业财务权力过大。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制度, 账户设置, 基本的财务数据不统一, 会计随意更改, 子公司可能为了追求利益而损失集团的利益。这样往往出现效率低下的问题, 投资结构失衡, 流动性差, 削弱了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 财务决策权的控制, 大大增加了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如下属企业违反纪律, 侵占和挪用, 并增加了集团的财务困难。
2.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
尽管目前大多数企业集团已经建立了一些内部会计控制系统, 但仍然不够科学和完善。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应包含的内容, 应该如何构建以及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还很模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看重事后控制, 忽视事前预防, 某些单位受利益驱动, 专注于较轻的管理, 使得财务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让位于业务运营的发展, 导致既定的财务控制失效;二是重视货币资金的控制, 忽视对实物资产的控制, 忽视对人事质量和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因此, 本集团的财务控制失去应有效果。
2.4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企业集团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尽管一些企业集团有预算制度, 但他们缺乏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有些集团公司只是对制定销售收入, 成本, 目标利润等一些总体指标感到满意, 没有进一步说明指标。另外, 一些企业集团预算不科学, 计算标准和考核依据不严, 资金运作难度大, 导致财务目标与财务预算严重脱节。预算管理是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一个企业集团不重视预算, 不能把预算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依据, 那么随意改变预算就会使预算指标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太大, 难以落实。
3 完善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3.1 合理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集团财务管理模式
对于企业来说, 财务管理没有固定的模式选择。一般来说, 在战略扩张阶段, 应该赋予下属企业更多的权力, 寻求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增强决策的灵活性;在风险控制阶段, 要重点抓好本集团财务资源, 注重子公司的财务权限, 充分发挥集团财务协同效应。
3.2 完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
为了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 首先要改变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所有权结构, 引入多个股东, 特别是非国有股东, 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性, 杜绝内部人控制和越权现象。二是加强董事会独立性, 增加科学透明的决策。三是要强化监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 引入外部机构对企业风险进行合理监督, 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外部监督机制。监管治理结构是企业集团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保证。
3.3 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作用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获取下属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有必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模式。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中, 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势在必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形成, 才能真正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
3.4 完善集团内部的监督机制
完善的内部财务监控制度体现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它还可以起到预防控制的作用。完善的评估与考核指标体系是企业综合经济核算的基础, 完整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设计的补充。更重要的是要在效绩评价的基础上, 建立全面的激励奖惩机制, 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使经营层和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
4 结语
本文以企业集团为研究对象, 旨在探讨适合中国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体系模型, 并在此基础上, 重点研究具体的财务控制模式, 分析其控制模式。构建适合中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财务控制模型, 并从公司治理结构出发, 基金管理和机构控制等几个方面采取配套措施, 不断建立健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
摘要:随着资本运营和资本扩张的不断深入, 集团公司日益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织。它适应现代生产力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 中国企业集团发展迅速, 但自身的规模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展现, 尚未正式建立相应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机制, 决策和监督体系还不完善, 集团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管理问题。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 张静.浅析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特点[J].现代经济信息, 2017 (2) .
[2] 刘春慧.A集团财务管控优化方案设计[D].北京交通大学, 2014.
[3] 邬烈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特点研究[J].商业经济, 2013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