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分析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的现状,包括运用结构、决策机制、监管体系、使用效果等,并指出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行成本过高、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高效监管机制、部分地区存在挪用公益金现象。
关键词:体育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
[收稿日期]2006-06
[作者简介]李毳(1975-),女,吉林人,讲师,管理学博士;欧阳昌民(1977-),男,江西人,管理学博士。
一、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的现状分析
体育彩票公益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从体育彩票销售总额中按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我国体育彩票从1994年开始全国发行,当年销售额5亿元,提取公益金1.5亿元。到2004年,我国体育彩票销售额累计达914.5亿元,累计提取公益金303.4亿元。详见下表。
表1 1994-2002年我国体育彩票的销售额与提取的公益金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历年人民日报及中国体育报关于上年度体育彩票的发行公告。
(一)历年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结构
截至2003年底,10年来我国体育彩票共筹集公益金248亿元,大部分用于体育事业,具体运用结构为:92亿元用于全民健身计划,61亿元用于奥运争光计划,95亿元用来补充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等。
2004年度,我国体育彩票发行额度为154.23亿元,实际提取公益金54.02亿元,其中23.34亿元上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2008年北京奥运会、红十字事业、残疾人事业、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医疗救助等公益事业,占公益金总收入的43.2%;各级体育系统安排使用30.68亿元(包括利息及弃奖收入380万元),占公益金总收入的56.8%。
2005年,体育彩票全年销量达到302.54亿元,创下历史最高水平,并提出了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长效管理为重点,“建、管”并重的原则。2005年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实施第九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第五批“雪炭工程”。
(二)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的决策机制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安排,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程序。先由主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再上报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经济司、监察司、财务管理审计中心、办公厅、竞技体育司、主管总局领导、财政部主管业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讨论,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由国家体育总局办公会议通过。
坚持以法管理,按程序办事,是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项要求。体育彩票公益金每一项资金的使用,基本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中所占的比例都有规可依。
(三)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的监管体系
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由各级体育彩票管理机构的财务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并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地方机构须建立完备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财务从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管理部门须对体育彩票的管理和销售进行审计监督。
2001年,为加强监督管理,国务院要求彩票机构应在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彩票销售资金专户,用于归集彩票机构销售彩票的全部资金,并按规定比例将发行经费和彩票公益金缴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审计署联合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彩票中心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政监督,对国家体育总局实施的工程,每年派员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的效果评价
总体上看,体育彩票发行12年来筹集的公益金在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中的作用非常明显。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的改善,活动场地的增多,活动项目的丰富,奥运健儿在奥运会上的出色表现,奥运训练场馆的修建和改建,均体现出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作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实施的“雪炭工程”,为社会保障基金提供的资金,修建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对扶贫济困、援助三峡地区,对完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发挥了直接作用。公益金一系列行为,增强了社会亲和力,对构建和谐的社会,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行成本过高
体育彩票的销售总额为体育彩票资金,由奖金、发行成本费和公益金三部分组成。具体分配比例为:
1.奖金。奖金是向取得中奖资格的体育彩票购买者支付的奖励金。奖金占体育彩票资金的比例不低于45%。奖金的等级及金额由地方彩票管理与销售机构自行安排,但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未兑付的奖金全部纳入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应在兑奖期限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当期体育彩票中奖及兑付情况予以公告。
2.发行成本费。发行成本费是指用于体育彩票印制、发行、代销及相关的设施和设备购置、租赁、维护等项目的支出。发行成本费占体育彩票资金的比例不得高于25%,其中体育彩票的印制费为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体育彩票发行费为1%,其余为地方机构发行和零售商代销费。
3.公益金。体育彩票实际销售总额减去上述奖金和发行成本费支出的净收入,为体育彩票的公益金。公益金占体育彩票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目前,我国体育彩票发行成本高达20%,而日本彩票发行经营成本为10.1%,德国为16.3%,保加利亚为10%。发行成本过高,造成公益金比例较低,直接制约着我国体育彩票资金的运用效率。
(二)缺乏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运用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一个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鉴于体育彩票的公益性,彩民的无偿性,各国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一般都严格监管。为此,我国国家体育总局加强了监督管理,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从1998年到2005年,我国体育总局及有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对我国体育彩票资金管理和公益金运用进行规范;并且对每年体育彩票的收支状况,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中心和各地体育彩票中心都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但在实践中,仍有个别地方和机构违反国家规定,未按要求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对体育彩票的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尚不能实现对公益金使用的全程动态监管。加上监管本身的透明度不够,某些操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得监管的成本较高,监管效率亟待提高。
(三)部分地区存在挪用公益金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都比较重视。在资金的使用上,要求科学安排,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监督,尽量保证公益金用到公益事业。1998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规定体育彩票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中属于以下范围的开支: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弥补大型体育比赛经费不足、修整和增建提议设施、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公益金具体按以下原则分配:(1)凡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1994-1995年度大型体育运动会的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在本地区销售体育彩票所得的公益金,由该地区全额留成,全部用作补充大型体育运动会的举办经费。(2)其他代理销售体育彩票的地区所得的公益金,其多数(70%左右)须交给大型体育运动会的承办省(区、市),用作补充大型体育运动会的举办经费。
从我国体育彩票发行12年来的情况看,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运用总体上基本符合上述规定,但仍有少部分地区违反上述规定,存在挪用、滥用公益金的现象,个别地区甚至将公益金用于经营性盈利活动,造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非法体外循环使用。
三、优化运用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对策建议
体育彩票的发售属于筹资性质,因此体育彩票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同股票、债券、基金一样,发行体育彩票可以持续、反复地筹措社会闲散资金。但与股票、债券、基金不一样,体育彩票是不能交易或随时赎回的;体育彩票不反映股权关系、债权关系或委托投资关系,只反映体育彩票购买人和体育彩票发行人之间潜在的可能的奖金分配关系;体育彩票对购票人的回报是建立在概率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经济效益上,购买体育彩票可能一无所获,也可能得到几倍、几十倍甚至更高的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彩票是一种“或然价证券”。
正是由于体育彩票的上述特性,其筹集的资金一般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控制使用,支持体育公益事业发展。为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我国体育公益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应严格按公共支出原则,体现体育彩票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宗旨,从存量和增量两个层面调整优化我国体育彩票资金使用方向及结构,使筹资确实用于体育公益事业,并妥善解决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降低发行成本
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的最直接办法是提高公益金占体育彩票资金的比例。这就需要不断降低发行成本。主要包括降低体育彩票印制成本、发行成本、代销成本及降低相关设施和设备购置、租赁、维护等项目的支出。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在降低硬件支出的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压缩销售网点佣金比例,提高融资效率。目前,有的省市已将销售点佣金下调到4%-6%,彩票网点佣金能否普遍下降已引起各网点经营者的广泛关注。
(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
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一是尽快颁布《彩票法》或《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彩票法规体系和有序的彩票市场,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二是可尝试改变经费一次性投放的做法,实行先拨付项目启动经费,然后对项目启动后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达到要求后再逐步追加投入直至项目完成。具体做法是:第一,制度先行,严格规范使用制度,每一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从立项到审批,均本着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严肃性的原则,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在内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论证,并对使用条件、使用内容和后续管理予以明确规定;第二,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对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为保证建设项目的正常使用,国家体育总局要与省(区、市)体育局和项目所在单位签订责任书。
(三)加强检查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减少挪用公益金行为
针对少部分地区违规挪用、滥用公益金的问题,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包括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抽查和场外检查;同时,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使挪用公益金的行为得不偿失,尽量减少挪用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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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欧阳卫民,闵路浩.彩票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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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玉超.我国体育彩票近十年发行现状与对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5).
(责任编辑: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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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2篇
初春乍暖还寒。势头迅猛的互联网金融,突遭中国金融当局的监管“逆袭”。
在3月中旬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有关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热议尚未消散,3月17日,《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横空出台。这份由支付清算协会向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的《意见稿》中,对支付公司的业务发展作出了严苛的规范。而就在此前三天,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
事发突然,业界惊动。暂停业务的监管通知,令支付宝和财付通措手不及,与之合作的中信银行股价随即大幅下挫。但一位支付公司的负责人却感到“既意外又不意外”。因为在此之前,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已不绝于耳,具体监管方式众说纷纭,业界对于监管加强已有一定心理准备。
不同观点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纠葛。就像“余额宝”,在为储户提供高收益理财产品、促进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同时,带来了商业银行负债成本的提升。此间,用户、支付宝、天弘基金、商业银行的利益格局被重组。而金融监管机构也面临着如何监管、怎样协调安全与创新的难题。
《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由央行牵头起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已经完成了两轮意见征询,若接下来的程序顺利,或有望在上半年出台。
依照该文件起草阶段的基本精神,监管层根据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将互联网金融划分为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等五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文件草案提出将秉持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
这还只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个起点。在国务院层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出台前后,相关部门会就自己监管的领域出台相应细则。
2月底,证监会曾召集所有基金公司高管开会,强调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并计划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出台相关草案。有关文件本计划3月中旬推出,但一再延后。而像网络支付《意见稿》这样针对特定领域的监管文件,也会在各方协商中产生。银监会亦将针对P2P行业出台规范细则。
这意味着,在经历了近两年的快速生长后,互联网金融正开始被纳入中国金融业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框架。
历史上,金融制度的变迁从来都是利益主体相互冲突,最后达成妥协的过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是如此。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来说,也许不存在最优解或最理想的制度结构,唯有可能达到的是某种博弈均衡。
目前各方博弈正在进行,结局尚有变数,但监管和规范已无可避免。
监管体系初构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指导意见由央行条法司牵头起草,目前,前两轮意见反馈已经结束,央行正在据此进行修改。正式文件有可能会在上半年推出
业界普遍的看法是,互联网金融是把互联网作为资源,以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的一种新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在大大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服务的人群。
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热始自2012年,随后的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引来公众追捧的同时,也引发了监管层的注意。
随着相关业务的不断创新,国内互联网金融确实面临着一定程度上的监管和法律真空。201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有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调研,从去年就已经开始。《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从2013年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调研,并在2013年12月向国务院提交了长达90页的调查报告,同时上报的还包括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的草案。
据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指导意见由央行条法司牵头起草,参加讨论和会签的部门包括:工信部信息化司、财政部金融司、银监会创新部、证监会机构基金部、保监会发展改革部等部门。按照惯有的文件出台程序,牵涉多部委共同起草的文件,在牵头部门完成草稿后,会递交给其他部门进行会签,并进行意见反馈。目前,前两轮意见反馈已经结束,央行正在据此进行修改。正式文件有可能会在上半年推出。
根据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指导意见拟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保险,并就相应领域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这些领域的具体规则,则由对应的监管部门出台细则。比如,证监会近期将针对网络销售的货币市场基金出台相应的规范。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上述指导意见明确将秉持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的原则。上述支付公司负责人认为,适度监管体现了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包容。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2014年2月曾在《清华金融评论》撰文指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他用“试玉要烧三日满”来描述“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的监管原则。
分类监管原则寄希望于各个监管部门能够发挥自身专业性。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已经基本确定P2P由银监会监管、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在此之前,第三方支付已经归口人民银行监管。
以证监会为例,为了更好协调互联网金融监管,证监会从机构部、基金部和期货部各抽调一人,成立“信息中心小组”专司互联网金融相关事宜。
当前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系下的上述划分,也会产生问题:互联网金融经营范围往往是跨多个监管领域,比如对于“余额宝”的监管就涉及央行和证监会,这时候就需要进行监管协调。
3月18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长蔡洪波在中国支付体系发展高层论坛上倡议,要实行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在市场准入、风险准备金拨备、跨界和交叉性互联网金融业监管方面,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据他透露,监管部门对此已达成共识。
尽管没有被明文列入,但功能监管也被业界所呼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3月8日的记者会上指出,金融有四项基本的功能:分别是信用创造、连接投融资双方、第三方理财、用大数法则对受损害的人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基本功能不会因为互联网的介入而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互联网是实现金融功能的手段。以支付宝为例,如果做支付业务的话,就归人民银行监管,但是如果将支付账户与货币市场基金理财账户相连,做成“余额宝”,就要受证监会的监管。
创新监管原则意指在传统的监管方式以外,要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做出适应性调整。比如在此次网络支付《意见稿》事件中,有业界人士认为,监管机构仍沿用传统线下监管思维去考虑线上支付的监管,忽略了移动互联网大发展背景下线上和线下的融合趋势。
创新监管也意味着应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上述支付公司负责人指出,支付清算协会是监管机构和支付公司之间的一个很好的缓冲,一些非紧急的、市场化能处理的问题,可以交给协会在市场主导下通过协商自律解决。在他看来,只有监管机构深刻意识到这一点才会让协会做实。
除了支付清算协会以外,央行条法司正在牵头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这将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独立协会,央行希望借此发挥一定的行业自律功效。
第三方支付:监管趋紧
暂停并非叫停,业界普遍预计,上述业务将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重新放开,但具体重启时间目前无法确定
3月14日上午,一份《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迅速传播开来。其中有两条核心内容:一是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二是暂停虚拟信用卡。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确认央行确实发出过这则通知。
暂停的通知令支付宝和财付通措手不及。在虚拟信用卡项目与二者合作的中信银行,其股价也经历了大幅波动。
暂停这两项业务的原因,央行高层人士在3月19日举行的小范围媒体交流会上表示,暂停二维码业务主要是从支付安全的角度考虑,而暂停虚拟信用卡主要是违反了“三亲见”原则。所谓“三亲见”原则是指,在用户申请信用卡时,业务员亲访申请人工作单位、看到申请人亲自签名、业务员亲自核实申请资料,又称“亲访、亲签、亲核”。
暂停并非叫停,业界普遍预计,上述业务将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重新放开,但具体重启时间目前无法确定。
3月18日,支付清算协会会长蔡洪波在中国支付体系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如果不能防范较大风险的话,是带有缺陷的创新。蔡认为,二维码支付在安全性、交易不可抵赖性等方面还有待探讨,在相关标准体系等建立、达标后还可以做。
从技术应用上说,二维码支付究竟有没有风险呢?
一位银联风险专家表示,支付宝条码支付的本质是借助二维码等条码技术将线下刷卡支付转换为线上交易,将低风险交易转为高风险交易。条码支付设备与POS专用设备相比,缺乏起码的交易信息技术保障,也未经过任何专业的安全认证。支付过程中无法保障交易账户和订单的安全性,无法体现真实交易场景的基本要求。
上述央行高层人士表示,二维码确有风险漏洞,有可能被人为植入病毒、木马,而央行近期已经收到一些二维码风险案件的反馈。
来自支付公司的人士则指出,二维码作为一种远程支付的模式已经在国际上很多国家使用,如果其是由单一支付机构布置,并形成一个闭环的话,点对点的交易,风险其实是很小的。
针对虚拟信用卡的问题,蔡洪波认为银行卡面签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最安全的。因此,在网上账户还没有完全实名的情况下,从合规性和风险要求上,虚拟信用卡存在一些问题。
“现在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做虚拟信用卡了,银行做没事,但第三方支付要做的话,监管会比较审慎。”一位国有大行银行卡中心人士说。
没有绝对的安全,也没有绝对的风险,天平的倾斜度其实取决于各自的立场。更多的人将事态的发展理解为产业背后的利益博弈。二维码支付的发展可能颠覆线下收单的既有格局,而虚拟信用卡则会冲击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
进一步的利益分析有助理解问题。线下收单和以“二维码”为代表的线上支付在利益上有很大不同。二者遵循不同的模式和费率,线下支付主要走银联通道,适用的主要是7∶2∶1的利润分成模式。但在网上支付,没有了银联这个环节,这使得费率降低。同时,支付宝等支付公司在与银行合作的时候,采取“合纵连横”的方法,获得了很低的费率。如果二维码支付大量铺开,逐渐将线下支付转换成线上支付的话,会对既有的收单模式和利益格局形成较大的冲击。
央行对于收单方式和机具创新一直保持谨慎态度。央行认为,传统的POS收单体系在安全性上仍然具有优势,曾多次要求支付机构在进行收单创新时,与央行事先保持沟通,并在一定程度上区隔线上与线下的监管。一位支付机构负责人称,对于支付公司的监管,实际上是在安全性与便利性上寻找平衡。
另一位支付机构负责人说,移动互联网大背景下线上和线下开始一体化了。监管机构应用开放包容的互联网思维来理解融合后的新业态,以底线思维防止系统性风险。而不能简单化地局限于以往线下的方式来硬套新业态,这既不符合发展趋势,也不能真正管好风险。
而央行暂时叫停两项业务,只是对于支付公司监管趋紧的冰山一角。
3月14日晚间,《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突然曝光,《意见稿》中严苛的规范再次搅动了市场脆弱的神经。
《财经》记者了解到,该规范首次是在支付清算协会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拿出来与支付机构进行讨论,在3月14日(周五)晚间,相关机构上报了意见。
其中,最令支付机构不堪的一条规定是,支付公司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央行高层人士在上述沟通会上表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还需要讨论、修改和完善,短时间内不会发布实施。至于1000元的单笔转账金额,他解释说,这是由2013年支付公司单笔平均500元的支付金额得出,未来有可能修改或取消。
这种限额体现了监管机构监管指向,即希望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限制在小额支付领域内。
一位参与央行相关文件讨论的专家表示:监管层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出台监管政策,动机是好的,毕竟资金安全永远是金融业的首要底线,但具体的监管方式不可武断。他认为,限定交易金额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而应通过设定一些交易条件来强化监管,以保证安全。
目前已起草的《意见稿》并不代表最终意见。各方仍将就此协商。但将这些看似孤立的事件叠加在一起的话,也许并不都是偶然。
3月18日,支付宝回应称,征求意见稿属于草案,也未正式颁布,更没有实施。其已经将相关的意见反馈给央行,并正积极与央行进行沟通。支付宝指出,基于其对政策的理解和跟监管部门的沟通,支付宝快捷支付用户申购和赎回余额宝,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问题是,快捷支付背后是客户的银行账号,如果客户直接用银行账户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话,支付宝账号的用处何在?
P2P:不能破的红线
P2P平台不能归集资金形成资金池,不能为放贷人提供担保,不能用“秒标”、“净值标”等与真实需求无关扩大借贷杠杆率的交易模式、不能做期限错配
在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中,最具有草根性、也最令监管机构头疼的莫过于P2P和众筹模式了,尤其是在金融体系不甚健全的中国。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说,尽管P2P和众筹机构只是信用中介,但是其服务的人群太多,一旦出险,会产生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所以,类似的融资信息平台也需要适度的监管。国内P2P借贷平台最早出现于2006年。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
高额的利润促使众多逐利资金蜂拥而至。然而在资本狂欢的同时,对信用风险和贷后管理的忽视,使得为数不少的P2P平台最终出现了跑路。人们期待的是,这个迅速生长的行业能够在规范和监管下有序发展。
在美国,P2P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美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P2P的性质,在P2P网络借贷的放贷环节,P2P平台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通过平台将债权以收益权凭证的形式出售给贷款人。因此,美国证监会以《证券法》为依据,认定P2P平台向贷款人发行、出售收益权凭证的行为属于证券交易行为,要求P2P平台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注册,以证券形式发行收益权凭证。
国内P2P平台发展的争议主要有几个方面:运作模式的合法性、非法集资的边界、创新模式的定性、借贷的高利率等问题,一些P2P企业借着网络的外衣将线下的集资行为转移到线上。
《财经》记者获悉,目前,P2P已经基本确定由银监会监管。监管机构认为,P2P应该是一个民间融资的信息平台,监管的重点在于防止其从信息平台转变为借贷平台。确切地说,银监会管的是“异化的P2P”。随后将厘定P2P监管方面的细则,以便使借贷双方和公众明确规则。
“P2P公司风险可能出现在两方面,一是部分皮包公司打着P2P名义募集资金,实际上做P2C;二是P2P投向‘两高一剩’行业。”一位国内主流P2P企业高管说,“真正做P2P的企业,背后是个人或小微债权,风险不是很大,就怕忍不住诱惑,去做债权的期限错配。”
吴晓灵在3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事P2P和众筹的公司,是沟通投融资信息的平台,应该遵守两条底线:不动客户资金,不对客户融资行为作出安全性的承诺。如果越过了这两条线,就是金融中介机构所要做的事情,应该获得金融牌照。
央行从2013年初就展开了对于主要P2P企业的调研工作。央行希望先从P2P企业获得包括贷款余额、贷款主体、违约率、资产主体、逾期率等运营数据和监管数据。
从去年开始,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曾在多个场合表示,“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P2P绝不能触碰的两条“红线”。然而,这两个概念的界定相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重申了对P2P平台监管的两条基本要求。同时还规定P2P平台不能归集资金形成资金池,不能为放贷人提供担保,不能用“秒标”、“净值标”等与真实需求无关扩大借贷杠杆率的交易模式、不能做期限错配。
相关规范已在市场预期之中。但对P2P的监管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要做。一位熟悉情况的资深互联网金融专家称,监管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识别P2P平台,这就需要借助工信部的力量,涉及监管协调。此外,在行政许可、准入等方面也存在争议。
目前,P2P行业各方就接入征信系统、引入权威第三方托管等问题已达成共识。但对资金池定义、资金托管场所和行业信息披露程度等还存在争议。
《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与市场预期不同的是,监管机构并不打算给P2P企业发牌照。他们认为,单管牌照无法对P2P公司实行有效监管。未来的监管重点在于将合法金融和非法金融区别开来,而非法金融就是非法集资。
银监会在地方均有非法处置办,如果处置办定性为非法集资的话,就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余额宝”:跨界监管
证监会正计划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提示基金公司,如果银行对货币市场协议存款有动作的话,要提前防范。同时,证监会倡导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多元化,而不是单纯依赖在银行的协议存款上
余额宝的本质是网络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宝为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提供前端入口和网络服务,将支付宝的支付账户与基金公司的理财账户联通,服务后端客户数据和交易数据则完全归增利宝所有。实际上现在市场各种“宝”,本质都是支付系统和基金销售的结合。
吴晓灵表示,从事这类活动在合规上应该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获得证监会的基金销售许可。第二,要向客户说明基金不保本、不保收益、风险自担。
在上线的半年多时间里,余额宝可谓生逢其时。由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资金市场利率中枢不断提升。2013年6月和12月,货币市场经历了两次“钱荒”。甚至在2014年春节前,资金面依然紧张。
余额宝80%的资产组合投资于26家主要商业银行的协议存款,收益率稳定在5%左右,与银行活期存款0.35%的利息相比,对居民有很大吸引力。在资金紧张的时候,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甚至可以超过银行理财,这使得其规模在近期呈现脉冲式的增长。
3月16日,支付宝在给《财经》记者的书面回复中透露,截至2月26日,余额宝的用户数超过了8100万。天弘基金人士则向《财经》记者透露,目前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已超过4000亿元。
由于余额宝实现了银行活期存款与货币市场基金的便利转换,打通了管制利率和非管制利率的壁垒,因此,其影响也是跨界式的,银行、证券,不同金融领域的机构和监管者都无法对其视而不见。
传统银行界人士质疑的是,余额宝们通过团购协议存款的方式,将储户的钱集中起来在银行体系转了一圈后,翻过来再向银行要更高的价格。他们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不是“宝宝们”推高了资金市场的价格?二,余额宝有这么多用户,如果遇到集中赎回的话,会不会有流动性风险?三,余额宝是否向消费者充分进行了风险提示?
2月26日,银行业协会在一份新闻吹风稿中指出,在协会内部的一次讨论中,有专家建议应将余额宝这类网销货币市场基金按照一般性存款管理,缴纳存款准备金。虽然银行业协会并非行业监管部门,但这个消息还是引发震动,市场将其解读为银行业协会代表银行发声。
3月18日晚,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也撰文指出,对余额宝的监管应涉及存款准备金管理。他认为,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是余额宝获取高收益的重要原因。经过计算后,盛松成得出,若按照6%的该基金协议存款利率和我国统一的1.62%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算,拥有5000亿元资金规模的余额宝,一年成本将增加约42亿元(5000×95%×20%×(6%-1.62%)≈42),收益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
盛松成认为,对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准备金管理可以其存放银行的款项为标的,这样做的效应在于,可以应对大规模集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货币创造,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压缩监管套利空间,并使基金资产更多投向直接融资工具。
即使不缴纳存款准备金,货币市场基金也不可能永远保持目前的高收益率。受益于利率市场化所导致的资金利率抬升,余额宝赶上了一波货币市场基金的“牛市”,但随着未来资金供给的增多和监管政策的趋紧,余额宝的收益率将逐步下降,可能会稳定在3%-4%,但即便如此,其也是活期存款利率的10倍。
不过,余额宝推高资金市场价格的看法并不成立,更多的时候,它只是资金市场价格的跟随者。在余额宝2013年6月中旬诞生前的端午节前后,货币市场就已经出现了“钱荒”。吴晓灵说,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抑制“宝宝们”,而是要解决银行同业市场所存在的制度性问题。
余额宝的高收益,部分依赖于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安排。过去,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银行的协议存款是有罚息的,但在同业市场竞争激烈后,银行同意货币基金的同业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
吴晓灵指出,是否罚息应是市场一对一去解决的问题,不宜作出统一规定。在她看来,协议存款就是协议双方约定的存款,既可以约定利率,也可以约定规则,提前支取是否罚息,应该是交易双方协商的结果。
对于基金市场来说,余额宝无疑改变了市场格局。“余额宝的规模占国内货币市场基金的一半,它基本上就代表了全行业。”一位基金公司的高层人士对《财经》记者说,“它不能出一点事,出事就是全行业的事,影响面真的太大了。”
他表示,如果出现极端“黑天鹅事件”,比如货币市场基金一天净赎回100多亿元,就有可能当天同时需要多家银行变现协议存款,只要有一家银行的流动性出现问题,这个货币市场基金的变现能力就可能出现问题。
余额宝的投资操盘手、天弘增利宝基金经理王登峰对《财经》记者表示,天弘基金从诞生起,就在仔细考量“黑天鹅事件”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的影响。余额宝对协议存款的对手银行有严格的筛选。事前的筛选包括白名单制度,要求银行恪守承诺,到账时间准确到点等,一次违约即加入黑名单。同时,对手银行要满足规模足够大、风险可控、没有违约事件和不良的报道等要求。
王登峰说,增利宝在“6·20”钱荒时,仍处在净申购的状态。因为增利宝完全是一个纯散户形态的基金,多数客户的账户金额在1万元以下,这与其他的货币基金有着显著的不同。机构资金紧张时,散户的资金并不紧张,二者资金的供求状态完全不同。散户的资金面相对独立而且比较平稳,根据大数据分析,散户在月初、特别是每月5日左右申购明显增多,这可能是因为工资到账的原因,而每月20日以后赎回多,这是为了还信用卡,这些都与生活密切相关。
支付宝总裁助理、支付研究院院长陈达伟也认为,余额宝的流动性风险是可控的。他解释道,首先,余额宝的净申购一直大于净赎回;其次,如果赎回的资金不是直接转到卡上,而是用于消费的话,一般均有消费场景,在资金付给商家的过程中,会有一个七天的担保支付的到账期,资金在用户确认收贷后才能打给商家。而如果赎回到卡上的话,5万元以上的,要第二天24点之前到账,是T+1而非T+0。因此,只有5万元以下的,而且用手机进行的基金赎回操作,才是两小时之内、T+0到账。
陈达伟透露,为了防范特殊时点的流动性需求,支付宝还跟好几家银行签订了协议,以保证关键时刻的流动性支持。
《财经》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证监会正计划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提示基金公司,如果银行对货币市场协议存款有动作的话,要提前防范。同时,证监会倡导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多元化,而不是单纯依赖在银行的协议存款上。
天弘基金内部人士称,证监会在3月初要求基金公司进行流动性管理方面的压力测试,但是经过测试之后,发现一切正常。证监会曾与天弘基金多次进行过沟通。据支付宝统计,今年1月以来,央行、证监会等部门来支付宝调研、而听取汇报的次数就接近20次。
监管层对于余额宝的流动性担忧并非没有根源。根据现行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的算法,风险准备金是以“基金管理费收入”为基数计算,而余额宝这种货币基金的管理收入与其规模相比,覆盖率低。
针对银行提出的协议存款提前支取的罚息要求,证监会计划采取新的风险准备金的计算方法,即增加“利差损占比”的规定,也就是未支付利息的风险暴露除以风险准备金的比率。
因为,余额宝类的货币市场基金采取每天分红,这意味着,协议存款的利息有可能尚未到账,货币基金已经把利息收入分给了投资人。而一旦银行规定罚息,那么罚息部分的损失将由货币基金自身承担。
由于上述新规定针对性太强,且需要根据事态发展来推进,因此迟迟没有正式推出。
有效监管挑战
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对新生事物,既要包容失误,也要防范风险,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细究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不难发现,其发展依然离不开传统金融。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戴险锋指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所谓“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
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思维对于金融业的发展有促进和推动。
吴晓灵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介入,使得金融服务的客户下沉,过去不在传统金融服务范畴的人群,也能够享受到金融的服务。互联网平台,更便于直接交流,使直接融资更加方便。亦使得金融进入了“自金融时代”,是金融改革的助推器。
从监管者角度来说,一方面要遵循市场规律,尽量减少对微观主体经济活动的干预;一方面,又要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这是监管者的底线。
此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主要有两派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制度套利。互联网金融不仅有和传统金融领域一样的风险种类,还存在着技术风险、法律制度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等。因此,应将互联网金融“马上管起来”。第二种观点认为,监管跟不上创新,可以先把底线确定,其他的靠自律来解决,也就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在“细致观察和认真思考”后,央行副行长刘士余2014年2月撰文指出,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在他看来,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对新生事物,既要包容失误,也要防范风险,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但他同时坦承,当前,世界范围内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尚未出现,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仍然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对于如何有效监管,刘士余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尊重市场,呵护创新;二是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搞“一刀切”; 三是要处理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四是要严守“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面对互联网金融迅速的冲击,监管的革新不可能快速线性地适应,在现实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往往是“进两步、退一步”。这在近期的种种事件中就已经得到了体现。尽管央行宣称市场对其存在误解,但不可否认的是,传统金融领域、监管机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适应都需要时间。
“监管要有一定的容忍性,创新总要有阵痛,只有经历阵痛才能蜕变。”一位支付公司研究部门负责人说,“我们不想谋一时之利,要稳健合规经营,力争成为业内标杆。”
另一位支付公司负责人表示:移动互联网大背景下线上线下融合,现有利益格局被打破并重塑,是市场力量决定下的大势所趋,在层出不穷的跨界融合式创新中,监管要拥抱互联网思维,用底线思维防止系统性风险,用包容心态容纳创新,并发挥好协会的自律和缓冲作用。
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已逐渐演变成为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在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金融危机迅速蔓延的情况下,我国保险业也无法独善其身,面临着重大挑战。本文对近几年中国保险行业的权威统计数据进行了研究分析,并结合几大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目前保险市场的现状,总结出我国保险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表现。同时,结合海南省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金融危机对海南省保险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危机的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保险业;对策建议
一、引言
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成员,包括美国国际集团(AIG)、德国安联(ALLIANZ)、瑞士再保险(SR)、FGIC、MBIA和AMBAC等在内的世界保险业巨头,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我国保险业作为开放力度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了较大的冲击。金融危机增加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使我国保险业及保险监管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此背景下,笔者对近几年中国保险行业的权威统计数据进行了研究分析,并结合几大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目前保险市场的现状,总结出我国保险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表现。同时,结合海南省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金融危机对海南省保险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危机的几点对策建议。
二、我国保险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表现
(一)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下滑较快
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主营业务造成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007年第三季度到2008年第一季度,我国保费收入还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涨势惊人。但是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这种趋势出现了较大的改变。特别是到2008年第四季度,保费收入呈直线下滑趋势(见图1)。表明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经过一系列地传导后开始逐渐显现。
(二)投资收益大幅度下降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股市出现大幅度下跌,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出现不同程度的浮亏,使得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增加,进而导致保险公司2008年净利润大幅减少。其中,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2008年投资收益同比下降69.6%;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比下降60.92%;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投资受到重创,投资回报及投资业务净利润均有所下降,对富通股票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27.9亿元。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保险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2.4%,前三个季度平均收益率持续下降,仅为2.1%,股市下跌是导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因素。
(三)退保风险不断加大
在美国保险行业遭遇金融危机后,退保现象普遍出现。随着金融危机的扩散,恐慌也传播到了中国。美国国际集团(AIG)遭受严重破产危险的第三天,尽管AIG的各个分部均承诺会保障客户保单,但香港、澳门等地仍有不少民众要求退保。从产品看,投连险存在着较大的退保风险。投连险是一种新形式的终身寿险产品,其集保障和投资于一体。在投资方面,保险公司运用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进行投资,以获得收益。全球金融危机下,国内外股市普遍下跌,A股市场跌幅也很大。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未来投资收益预期降低,从而可能要求退保。
三、海南省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海南省保险业发展现状
1950年7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分公司的成立拉开了海南省保险业发展的序幕。[1]1979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分公司再次在海口成立,到1987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已达18个。在此期间,海南省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1987年全部业务的承保额已达46.8亿元,保费收入4634万元。1988年海南建省后,香港民安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相继在海南省设立了分公司。1996年8月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分设成为财产和人寿两个保险公司。随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天安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了海南省保险市场。为了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需要,1994年8月成立了海南省保险同业工会,1998年7月成立了海南省保险学会。2001年中国保监会海口特派员办事处(现已更名为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正式设立。
自2003年以来,海南省保费收入由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0.06亿元(见表1)。截至2008年底,海南省共有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15家,下辖各类分支机构280家,省内保险公司总资产55.50亿元,比年初增长25.82%;各类专业保险中介机构4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503家;保险营销员人数8265人,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二)海南省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保费规模相对较小。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排名中,海南省的保费规模仅高于宁夏和青海。而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巨大的差距。保费规模过小,保险覆盖面不广,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这些都是海南省保险业面临的重大问题。[2]
2.保险业务发展不平衡。海南省有18个市县,但80%以上的保险业务集中在海口、三亚两个城市,其余16个市县的保险业务占比不到20%,而海南省80%的人口居住在海口三亚以外的地区。这样造成海南省其它地区保险的覆盖率非常低,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整体发展。[3]
3.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全国范围内,保险营销员的素质是一直是投保人重视的问题。海南省由于教育相对落后、人才培养缓慢,加上地方经济不够发达、吸引外来人才存在劣势等因素,导致海南省保险业人力资源匮乏、保险队伍的结构欠合理。同时,由于整个保险业市场不够规范,监督也不够严格,在保险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保险销售人员会通过误导、欺骗消费者来推销保险产品,以提高自己的业绩。
四、金融危机对海南省保险业的影响
(一)保费收入震荡下降
2008年,海南省的保费收入经过一段时间的震荡后,开始逐渐减少。2008年11、12月份,保费收入分别下降至17067.5万和19353万,与2007年同期相持平。海南省保费收入的减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保障产品的购买力下降。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引发出口受阻、失业率增加,人们可支配收入减少,对保险的需求同步降低。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经济衰退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下滑的现象开始逐渐显现。金融危机下保障产品销量下滑以及资本市场的低迷,使得海南省各保险公司的总收益下降。
2.对理财产品投资期望降低。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资回报率大幅度降低,分红、投连、万能等理财型产品的销售都受到了一定影响。2008年上半年股市由牛市转为熊市时,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在寿险新增保费中占到79%,但这是受2007年股指快速上涨惯性的影响所致。随后,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国内股市大跌,投资收益明显减少,各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大幅缩水,直接影响其销售情况,进而影响到万能、分红等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危机造成投资预期不确定,消费者开始倾向于购买国库券或者选择存银行等低风险的理财方式。
3.出口贸易减少引起对保险需求的降低。保险业起源于航运业,进出口贸易需求是促进国际航运业发展的关键。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特别是海上运输保险是目前海南省财产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危机对海南省出口贸易造成了一定影响,随着欧美市场的需求降低,海南省纺织、汽车、服装、橡胶、海产品等产品的出口量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进而使得对于海上保险的需求降低。如何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开发新产品等方式,有效降低因海上保险需求量下降带来的业务规模缩小,成为海南省保险业特别是财产险公司面临的重要挑战。[4]
4.旅游业受损导致投保人数减少。海南省的保费收入较大部分来自于游客的旅游保险。金融危机影响下,国际国内游客大幅度下降。经济不景气使得民众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加上对未来经济情况预期的不确定,更多潜在旅客选择不旅游或者推迟旅游计划,这对海南省保险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从图2中可以直观地看到金融危机对海南省保费收入的影响,与全国的保费收入情况相类似,人身险保费收入出现较明显下滑,财产险保费收入相对比较平稳。
(二)保费收入同比增幅放缓
2004-2005年,海南省的保费增长远慢于全国保费增幅的平均水平。从2006年开始,海南省保险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增长水平。但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海南省保险业规模发展的增幅减慢,同比增长率再次低于全国水平(见图3)。
(三)居民对保险行业信心下滑
由于金融危机引起股市大幅下跌,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证券投资大幅受损,保险公司出现大额浮亏,这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了质疑。特别是美国保险业集体受创,不少公司陷入危机甚至倒闭,更加重了海南省居民“保险公司不保险”的印象。
由于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性和保险理赔手续复杂,加上一些营销人员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不少保险公司及代理人的声誉已经严重受损。此次保险公司普遍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保险公司形象受损加剧,进一步打击了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五、海南省保险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建议
(一)稳健经营,注重主营业务
全球金融危机中国保险业受到的影响之所以不如欧美国家严重,与我国保险业尚未放开投资海外金融衍生品的限制有直接关系。但是,金融危机也已经对我国保险业进行了深刻的风险警示。保险行业的本质是保障,该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无法代替的。保险公司继续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时,投资策略上应该更加的谨慎,强调保险投资策略的稳健性和安全性,而避免盲目的投资渠道多元化和海外扩张。
对于海南省的各大保险公司,由于资金量有限和国内总公司的限制,对外投资相对较少。且在全球经济动荡的条件下,“走出去”的设想也是不可取的。所以,海南省保险业应该牢牢抓住保险主营业务这条主线。
1.进一步开拓海南省农村保险市场。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应该开发适合海南省特殊经济情况的新险种,将保险业务向农村普及。保险公司应组织人员开展农村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当前农民需求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设计出适应农村个人和家庭购买的新险种,以确保产品适销对路,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提供条件。针对当前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费及意外灾祸尽快设计农村版的养老金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系列险种。在费率厘定、保障范围等方面,力求贴近农民群众。在产品推广、保单设计方面力求通俗化,以通俗易懂、投保简单的产品为重点,方便农村消费者购买。
2.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传统的保险服务内容少、范围窄、手段单一,应该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范围,在服务方式与手段上积极由粗放式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变。进一步深入到行业内部的各个服务环节,在职权范围内改善和创新行业每个具体环节的服务功能。从印制投保建议书,到制定投保计划,到分析客户人险财保的综合实际情况,到实际落实投保,每个环节都要慎重考虑和精细设计。通过对服务方式的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让保险行业真正得到投保人的好评。
3.加强宣传活动,树立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良好形象。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保险业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消费者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销售误导、假冒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伪造或者变造保单等。另一方面,要对于保险行业保障民生、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进行积极宣传。消除投资者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误解和不信任,树立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
4.抓住建设国际旅游岛这一契机,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业务。一是通过立法推动旅游保险的发展。从国际经验看,商业保险手段是解决旅客出险后一系列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各国通行做法。海南省可以考虑用立法规定进岛旅客必须购买最低保额以上保险。二是在省政府的主导下,由旅游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加以实施。三是保险公司应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保险产品。通过合理的设计,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并鼓励旅游保险多渠道销售,例如通过网络、电话等新型方式销售,通过旅行社销售,在机场、火车站、港口销售等。[5]
(二)加快发展保险业的信用评估体系
保险业的信用评估,是由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参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标准,通过对影响保险公司信用状况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测算,来全面考察保险公司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综合能力和信任程度,并客观、公正地评定其信用等级的中介行为。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比较弱小,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而海南省的信用评估机构则是处于起步开始阶段,相比其他省份更为落后。需要在海南省建立保险信用评价体系,对保险主体合规经营、同业守信、真实透明、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评价。通过借助社会信用评估力量,利用保险监管信息资料,准确分析投保人、保险人、中介人信用状况。同时,要强化失信惩戒机制,针对保险代理人和中介机构误导欺骗客户的行为,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同时,对于信用评估机构,也需要引入适当的竞争环境,促使信用评级机构真正做到对投资者负责,有效地预警系统性风险,成为金融市场风险控制的核心部门。[6]
(三)加强监管力度、改善监管质量
1.海南省保险监管机构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保持对保险业务的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完善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保险市场行为的检查力度,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大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完善保险市场风险防范的机制;推动保险经纪人提高技术水平,规范保险经纪行为;加大对保险市场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和欺诈误导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对前台业务适度放松,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营造海南省保险业良好的环境。
2.加大保险监管机构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监管机构的管理水平,改善监管质量。随着保险业务日趋复杂化,保险产品种类日益多样化和保险市场的细分化,对保险监管机构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将是较大的考验。海南省的保险监管机构应该建立全方位的自我培训机制,形成严肃的学习氛围。通过人才引进,较快的提高保险监管机构的管理和决策水平,并快速推进海南省保险监管的科学发展。
3.建立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导向的信访长效机制。近年来,海南省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与此同时,矛盾也日益显现。随着投保者法律意识的增强,信访投诉逐年增加。保险监管机构应该及时倾听广大投保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建立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导向的信访长效机制,着力保护好广大保险消费者利益。
(四)不盲目照搬国外的管理模式
从次贷到次债,从美国到全球,次贷利益关系链的形成及金融危机的演变与发展,暴露出美国金融保险业存在的问题,也反映了其他国家追随美国模式、参与次贷利益分配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7]笔者认为海南省保险业的发展应当避免盲目追随发达国家的模式。
海南省保险业发展起点低、基础薄,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模式对于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海南省保险业在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能将国外的理论、技术生搬硬套。一是要加大学习和研究的力度,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解和掌握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监管政策、产品服务、经营理念和技术等,也要弄清楚其内在弊端,采用扬弃的方式应用到海南省保险业发展的实际中来。二是要充分尊重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市场的特殊环境,扬长避短,在学习借鉴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一套适合于海南省保险业发展的先进模式。三是要积极引进并培养一大批适合海南省保险业发展情况的人才。通过人才战略,把整个海南省的保险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李汉尧.海南省保险业发展战略[J].保险研究,2005(8).
[2]王小平.2009年海南省保险工作会议新闻稿[EB/OL]. http://www.ins.com.cn/news/2009/01/20/16255882.html.
[3]王小平.2005年海南省保险工作的重点[J].海南金融,2005(4).
[4]徐美芳.次贷危机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和启示[J].上海保险,2008(8).
[5]王小平.发挥保险业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作用[Z].2008.
[6]王小平.开创海南保险业新局面[J].海南金融,2004(3).
[7]孙祁祥.保险业与美国金融危机:角色及反思[J].中国金融,2008(21).
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4篇
一、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内在联系
( 一) 市场经济与经济法论述
市场经济, 又称是自由经济, 是一种强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可以在市场上自由的支配自己的资源, 包括资产、劳动力、技术、土地等, 而主体们做决策或是支配资源的依据是市场价格。理论上, 市场经济和纯计划经济是两种不同的支配资源的方式。市场经济的好处在于, 它能创造一种自由的环境、公平的制度、产权明晰的经济形态。
经济法是对我国商品经济关系的一种全面、系统、综合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从国家整体经济需求发展出发, 对部分经济活动进行鼓励和限制, 对公共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 防止经济中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并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发挥其“看不见的手”。调整经济个体间、经济团体间的经济关系。
( 二) 两者的内在联系
中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多实行计划经济, 国家依靠指令来配制资源和产品, 企业成了政府的下属部门, 不能自主经营。因为没有自负盈亏的压力, 企业的竞争的意识也不强; 个人只能通过“票”分配形式, 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计划经济要求是一种准确无误地对商品经济的了解, 而无论是企业或是政府都不可能了解方方面面, 信息的延迟等也会使判断失误。
如今市场经济通过十八大确立了其在市场中占据的基础性地位, 可以看出未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越来越蓬勃。但是不得不提出, 西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曾经出现几次, 市场无法有效地配置资源的情况, 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不断地生产, 而市场并不能消费那么大产品, 导致了大量的浪费。市场化要企业去扩大规模, 形成规模经济, 而这也会造成市场垄断。
如二十一世纪最大的经济危机, 美国的次贷危机, 利率的变化使购房者的还贷负担过重, 房价的大量下跌, 房屋的出售或是抵押成为困难, 不仅如此, 次级抵押贷款也无法按期还款, 并不断引发更大的危机。如果单纯靠市场的话, 中国也难逃劫。以上这些都是在说明一个问题,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经济法的配合, 而经济法的起草和修订也是以市场经济中的关系为基础的。
二、市场经济和经济法两者交相发展
( 一)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经济法可以看成是一部企业行为的指南。经济法用法的形式, 明确了企业应该做什么, 可以做什么, 可以通过什么形式来惩罚不合法不合理的经济行为, 也强化了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遵循一切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也促进了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国不需要大的企业工会, 也是因由法律给员工提供了途径维权, 企业也更有动力去改善自己的经济管理, 成为一个对外更有竞争力的企业, 对内员工关系和谐的企业。
( 二) 维护市场公平, 兼顾社会公平的法律
市场经济的精髓在于经济个体间的可以根据价格来决定自己的资源去向, 还要维护市场公平。同时,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 中国还要考虑到兼顾社会公平。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带动经济的发展, 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 成果显著, 但如果今日仅仅有市场, 无调节, 容易出现“马太效应”, 市场是按市场要素来给予导致收入的穷人越穷, 富人越富。经济法还有社会公平的取向, 不仅竞争公平, 基于社会福利还要创造一个机会公平。
( 三) 促进对外经济联系, 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改革开放至今, 中国不但注重独立自主, 而且还注重“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随着国际上的合作不断增加, 中国不可能, 也不能闭门造车。通过“引进来”中国可以学习到其他国家的技术、引用人才等。经济法的作用, 让其他国家的人能更加放心地加入到中国的市场, 也使走出去的人更具有法律意识, 不仅有国内的法律规范, 而且有国际的要求。
三、结论和建议
经济法产生过程,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发展要求。但总也离不开经济法对市场更有利的调节、政府职能补偿的作用。经济法与市场经济是交相发展的, 法律的规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市场经济发展也呼吁经济法的不断完善。而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慢, 还没有像欧美国家一般经过大规模的市场失灵的现象, 可以借鉴国外经济法, 打造更适合本土发展的经济法。
摘要:法是社会关系的反映, 而越来越强调市场经济的中国, 社会关系的基础也必是以生产为核心的生产关系。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以及市场经济不断地完善, 经济法在日常的经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经济法是为了梳理市场主体间的权责, 使市场经济更加有序发展。经济法在改善企业管理、促进公平、促进对外经济作用显著, 同时中国市场经济也不断促使经济法的完善, 两者交相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法,法律
参考文献
[1] 顾华详.我国经济法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探讨兼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发展的30年[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 2008 (2) .
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快递业,挑战,问题对策
一、 我国快递业的现状
()国内与国外快递业的竞争特点
快递业已经成为物流行业分支中的主线行业。[1]我国快递业从无到有稳步发展,市场逐渐扩大。快递企业的强大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拥有服务网络的覆盖能力、完善的网络现代化水平、合理的价格以及高质量的服务水平,所以服务区域、网络现代化能力、服务价格、服务水平四大要素决定了快递企业的竞争能力。并且随着我国WTO的加入及各项政策的开放,外资企业的进入,民营企业的崛起, 我国快递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当前,在中国国际快递业务领域,以德国敦豪、美国联合包裹和联邦快递等为代表的国际快递业巨头,速递业四大巨头:中外运敦豪(DHL)、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及荷兰天地快运(TNT)均已进入中国。中国的一些民营快递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逐渐壮大,其中比较著名的包括顺丰速递、申通快递等。现阶段我国国内快递市场几乎不分层次,高端客户和低端客户的区分并不明显。近五年来,中国快递行业业务收入增长迅速,每年增长率均保持在17%以上。其中,2012年,快递行业业务收入完成1055.3亿元,同比增长39.2%。快递行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快递行业务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为53.3%,比上年末提高4.8个百分点。[2]由于大量低成本的民营快递活跃在市场上,绝大部分客户已经习惯于使用低价格的快递服务。
(二)我国快递业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国内快递市场上,由于高利润、低门槛,导致竞争趋于白热化,价格成为决定国内快递竞争者争取市场的最主要因素。外贸出口企业更注重利用现代物流的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知识流的综合优势。而国内大多数中小型从事国际物流的企业,甚至部分中型企业都存在资金不足问题一旦客户延期支付款项,或者流通环节出现意外,而且很多国内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较低,服务质量不到位,和这些国际物流巨头难以同台竞技。在价格方面,在国内各国际物流、快递以及货代企业之间,不同重量的货物运输费用的定价均有所不同,而且在时效上并不理想,像UPS的美加、南美、英国等线路,可以说是“神速”。当然在价格上,这些巨头往往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各有千秋。在服务质量
方面,由于国内从事国际物流、快递的企业大多数是货代企业,因此,货物运转的时间不确定,而且货物查询信息反馈比较慢,而像这些国际物流快递巨头在货物运转时间上都比较快,货物查询信息反馈也比较及时。
二、我国快递业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兴的运输服务行业,我国本土快递业在其发展过程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市场准入,行业自律、市场秩序、人才技术上。
1、快递市场政策法规不健全难统一管理
要想在内部提升竞争能力,首先要公司内部制定政策法规,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让未来的发展有一条明确的道路。现行 《邮政法》1986 年开始实施,已经明显跟不上快递行业的巨大变化,政府 2002 年 4 月开始着手修改,对于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从事国内快递业务,企业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企业和客户以集中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对更先进技术进行研发,通过自己 EMS 模式提升了自己资产收益率。
2、政府管制的难度高
我国快递业是我国服务业一个异军突起、前景看好的产业。不过,我国快递市场秩序却相当混乱,快递行业的监督和答理目前还处于比较松散和无序的状态。原因是多方而的。一是由于快递业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牵涉到航空、铁路、水运、邮政、海关、商检、工商等多个部门的利益和监管问题,快递业属性很难界定,快递服务业长期没有具体的答理部门,造成整个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二是从事快递业的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还有“三无”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又有邮政企业和非邮政企业,快递市场主体多元化、复杂化,行业主管长期不明确。三是快递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国际快递、国内快递和同城快递三大市场板块,市场格局呈现地域化特点,导致监管难度加大。这些因素也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困难。
3、过度竞争造成隐患的案例
欧盟委员会将阻止其对欧洲第二大快递服务商TNT快递集团计划68亿美元的收购。[4]据MarketWatch报道,UPS最初预期在经过第一次的阶段评审后,这项交易将获得批准,然而这一程序一再拖延。媒体称,这凸显了欧盟委员会对欧洲隔夜包裹运输市场未来竞争格局的担忧。数据显示,这项于去年3月宣布的交易,原本将是UPS105年历史中最大的一起收购。为了消除审查障碍,UPS曾于去年11月提供了一些补救措施,并尝试将一部分资产售予法国邮政子公司DPD,还对收购请求进行了两次修改。据报道,在一次单独的新闻发布会上,TNT表示,上周五会见欧盟委员会后,UPS通知其看不到交易获批的现实性前景,UPS将不会按其他任何依据追求这项交易。UPS首席执行官斯科特戴维斯表示:“我们对欧盟委员会的姿态深感失望,为了解决该委员会关于这项交易的顾虑,我们提议了显著的、切实的补救措施。”据报道,UPS称,一旦出台正式决议,其将支付2亿欧元给TNT作为终止费。分析人士称,交易失败对于TNT是“很大的冲击”,此前,在欧洲市场疲软之际,该公司一直难以转势。
4、我国快递公司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素质文化落后
与中国市场的跨国快递公司相比,大部分本土快递公司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不高,多数企业的技术装备和设施落后,运输工具转载率、装卸设备荷载率及仓储设施空间利用率都不高。网络覆盖不广,信息化水平低下,递送质量不稳定。在大多数人的心日中,快递只是出卖苦力、简单重复的体力劳动,各快递公司在招收业务员时,对收派员的文化素质要求不高,基本条件是热悉城市交通路况,有摩托车驾驶执照,自备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有的快递公司对员工只进行简的培训,根本达不到从业的要求,有的快递公司甚至根本不进行入职前的培训,随招随用,使得快递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保障。[4]
三、我国快递业未来发展策略
1、优质服务促进快递业优质发展
为保证货物快递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严格规范国内货物快递市场。货物快递行业对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高,服务范围覆盖广,服务对象众多,托运货物价值较高,因此,快运快递企业的信息网络化程度,配送站点密集度、运营组织化程度、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的资金实力等,对企业的信誉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快递企业才能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建议国家明确货物快运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工商、物价、运输等相关部门,制定行业管理规定,明确经营者的从业条件与经营范围的同时,严格时常市场监督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以切实维护客户的利益。
2、必要的行业内部整合
中国有句古话说 得好“团结就 是力量”。在外资巨头加紧布局的今天,中国的本土快递企业只有团结起来才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坚持到底,变强变大。互相开放自己的资源,互相利用对方的优势,壮大民企力量,提高我国民营快递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民营快递企业要想做强做大,不被外资吃掉,必须靠自己去发展,所以行业内部整合非常重要。
3、加强企业信息化
信息化技术水平是现代化快递的生命线,体现了快递企业现代化的程度,能有效地对快递物流活动中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进行有机结合。构筑一个经济实用、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供应商、销售商、物流企业的信息共享,架起快递企业与客户资源、供应链资源和计算机网络的桥梁,保证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顺畅,推动以快递为表现形式的现代物流的发展。因此,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快递企业发展现代物流的一个强有力的支撑点。
4、培养专业人才,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经济越是发展,市场竞争越是复杂,越要培养人才,并形成专家系统。要通过招聘高素质人才、在职职工培训的方式,提高职工文化技术水平。企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的问题很多。特别是面对我国物流市场的特殊性,以后的经营环境将更为复杂,许多方面的决策是企业本身难以抉择的。作为快递企业最重要的是保证信誉,所以每个企业都应当形成信用文化。在市场交易中以德为本,
遵守法律规范,将信誉视为生命,从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四、总结
随着外资快递巨头在中国的战略布局的提前完成,FedEx在广州建设联邦快递亚太转运 中心,2008年9月8日,DHL位于中国香港机场、原定于2013年竣工的中亚区枢纽中心扩建项目比预订计划提前5年落成。2008年11月上旬,全球最大的包裹递送公司UPS位于中国深圳国际机场的亚洲转运中心破土动工,并计划于2010年竣工[5]。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快递企业该如何发展,是每个从业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由此笔者对快递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思考,希望能引起大家对中国快递公司发展的关注,并对快递领域进行更广泛更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黄云碧.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现代的物流业.2010.35 [2]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快递行业发展报告.2013.57 [3]徐勇.中国快递企业路在何方. UPS收购TNT遭欧盟否决对中国快递企业的启示.2014.60 [4]徐希燕.中国快递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快递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2009(3).95 [5]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
我国快递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市场调查业发展论文范文第6篇
人口数量方面, 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 截至2012年底,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 占总人口的14.3%, 预计到2020年, 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 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
消费能力方面, 据调查显示, 我国城市老年人中有42.8%拥有存款, 随着老年人的退休金不断增加, 老年人存款也将增加。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28145亿元。
当前阶段, 进入60岁以上的人群, 出生于解放之前或解放初期, 该阶段出生的老龄人口由于受教育方式、传统文化、社会条件等方面的影响, 其在消费时大多具有一定的经验判断性、习惯性和实事求是的特点, 一旦对商品或品牌形成了偏爱, 便很难改变去消费其他品牌的商品, 特别是老年人的习惯消费心理通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商品的思考和判断。消费中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态度倾向和习惯的行为方式, 他们选择商品时往往选择的是以前光顾过的产品, 喜欢以自己的经验来评价商品的优劣。老年人在长期的消费生活中形成了较稳定的消费习惯, 具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 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购买行为。
二、老年服装行业现状
1. 缺乏专业老年服装品牌
目前, 我国老年服装大多处于低档层次, 缺乏品牌化, 由于老年服装商品利润较低, 销量达不到预期, 几乎没有知名服装品牌愿意将目光投向老年服装市场。通过对两家网购平台京东商城和亚马逊的调查发现, 经营老年男装和老年女装的品牌分别为48个和42个, 其中绝大部分品牌经营服装类别针对中年消费者, 老年服装商品仅为其边缘商品。专业老年服装品牌的缺乏制约了该行业的整体进步。
2. 品类少、款式少、色彩单一
对于当前国内老年群体来讲, 在服装消费方面, 大多偏好于大众化的款式和颜色, 追求更低的价格, 合体舒适是其首要评价指标。对于一般老人而言, 大多比较节俭, 有的长年不添置衣服, 或者只买便宜的衣服, 这些特点在当前老年群体中具有普遍性, 因此, 国内老年服装市场一直难有突破。老年服装消费市场的不活跃, 很容易造成批量化生产追求更大利润的服装企业压货, 很多服装企业在设计上也就采取了保守的做法, 从而造成老年服装款式难有新的突破。品种少、款式旧、跟不上潮流变成为国内老年服装长此以往的特点。
对京东商城和亚马逊购物网站的调查发现, 京东商城老年女装655件, 老年男装1378件, 亚马逊的老年女装和男装分别为547件和135件, 数量和款式非常有限。根据商品的特征分析,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为中年服装。对淘宝网的调查发现, 搜索关键字“服装”, 搜到宝贝4118887件, 店铺138674家;而搜索关键字“老年服装”, 搜到的宝贝为123582件, 店铺仅有5494家。老年服装在淘宝网服装销售中所占比重约为3%, 销售老年服装店铺约占服装销售店铺的4%。
3. 零售终端不完善
当前服装行业零售渠道是线下与线上两种模式齐头并进, 但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 线上和线下所售老年服装的比例仅仅为整个服装行业的5%左右。在服装销售较好的商场里, 既没有老年服装专柜, 也缺乏专业老年服装品牌, 在各大城市, 要找到老年服装专卖店更是奢望。老年服装更多出现在地摊货、减价货, 式样多是肥大傻憨, 土气十足。老年人专有的服装品牌很少, 最常见的款式多是西装, 一些老年人反映, 他们在服装消费时也期盼更多的选择。
三、我国老年服装行业发展趋势
1. 老年服装应向品牌专业化、品类精细化、销售合理化方向发展
据相关资料显示, 未来几年内我国中老年人服饰需求量将在10亿套以上, 而当前百货商店中青年服装占70%以上, 适合中老年人的服装所占比例不足10%。在未来十年时间, 50后和一部分60后将进入60岁, 成为国内老龄人群的主力军, 这部分老年人处于老生代和新生代中国人结点, 受教育与思想开放程度较高, 且大部分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生力军, 这些因素促进了他们对于市场经济中各种商业因素诸如品牌、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的敏感力, 单纯追求低价格、实用性将在未来我国老年群体消费中逐渐淡化。国内服装行业对于专业老年服装市场涉足较浅, 国内老年男装与老年女装品牌专业品牌屈指可数, 且大多处于发展初期, 还在摸索阶段。然而, 老年消费者在服装追求方面已逐渐上升到个性化、多元化和品牌化。
2. 年轻子女将对老年人服装消费起到带动作用
现在的老年消费者和以前有着很大的不同, 特别是城镇老年人在经过几十年的辛勤工作和奋斗之后, 有一定的财富积累, 多数有稳定的离退休金及养老保险收入。他们基本上没有债务负担, 没有抚养子女的支出, 相反, 其子女一般都会愿意支出一定的孝敬父母的费用, 年轻消费者在服装消费时用审美意识去挑选商品, 会对老年消费者服装消费时用价格、耐穿去挑选商品的消费心理产生冲击。
3. 消费需求向追求品位、讲究环保和健康的新趋势发展
服装的消费需求由传统的满足护足防寒的基本功能需求正逐渐向追求品位、讲究环保和健康的新趋势发展。目前,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购买能力、消费倾向均显现出我国老年服装需求量大, 有着潜在的广阔市场, 具有成为产业经营目标市场的可能, 服装企业在老年消费者服装消费方面, 应注重在安全性与舒适性、保健与关怀等方面进行探索。
摘要: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 我国正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 服装消费作为人们日常开支的重要部分, 对于老年群体依然如此, 然而, 国内老年服装行业的发展并未随着老年消费者的迅速增加而加快发展。本文从我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其消费特征入手, 站在当前该行业发展现状的视角, 对我国老年服装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适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