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关于对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
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建发[2011]92号)、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咸政建建发[2011]70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县实际,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彬建发【2011】88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县质监站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集中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问题:
1.在审批手续方面,存在未批先建、先建后批或少批多建;
2.在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建筑原材料未经检测部门检测是否 - 1 -
合格而进入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得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监督整改;
3.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建筑施工现场混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临时用电使用混乱,起重机械设备未备案,未经检测擅自使用,安拆队伍及作业人员无资质。施工企业只求施工进度,不重视安全施工,不注重安全费用的投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开工,造成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和消除,导致施工现场随时有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难;
4.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建造师不在岗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等;
5.在综合执法方面,存在执法难、执行难。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严格落实《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次检查中的不规范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针对本次检查存在较大问题的工地,县质监站也将进行一次“回头望”,直至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作为执法监管部门,我们会最大限度的发挥管理职能,杜
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城区违章建筑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金方街道辖区内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又紧迫,特别是昆钢片区,私建乱盖、乱占乱建现象尤为突出,且部分房屋已经过昆钢审批同意,大量的违章建筑已严重干扰到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布局。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势必影响金方街道的执政、行政能力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清问题的严重性和形势的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进度,在春节期间完成辖区内临违建筑物、构筑物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街道专门成立集中整治城区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实施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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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武容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吕堂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本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员:刘玉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田利昆(办事处副主任)
杨春红(办事处副主任)
陈蛟(街道人武部部长)
街道七办一中心主任、10个社区负责人、各村
委会书记(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新村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田利昆、陈桂仙
(二)凌波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吕堂光、张 燕
(三)阳光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刘玉德、李睿
(四)望湖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张本标、龙海涛
(五)小罗白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杨春红、邓维学
(六)晓塘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梁波、刘根宏
(七)朝阳前山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陈蛟、刘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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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朝阳后山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吕堂光、武建华
(九)黎明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杨春红、余晖洁
(十)洛阳池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田利昆、武建华
三、工作目标及整治重点
对辖区所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本标同志牵头,与昆钢集团公司积极协调,确定已经昆钢内部审批同意建盖的房屋范围,以及是否影响昆钢今后规划发展等,此次拆除工作主要针对2007年4月以后新建盖的、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15日25日)
层层动员,统一街道、社区干部思想,制定城区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整治方案,制作《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临违建筑物调查统计表》及印制《昆明市城市管理法》等资料,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宣传调查阶段(2008年3月26日31日)
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及村(居)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各社区进行拉网式的宣传调查,粘贴《临违建筑物整治通告》,入户发放《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对临违建筑物进行调查登记,同时,根据一昆钢集团公司协调情况,分类下达《违章建筑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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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期拆除阶段(2008年4月1日10日)
对2008年3月以后搭盖的临违建筑物,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由居民于2008年3月10日前自行拆除。
(四)强制整治阶段(2008年4月11日15日) 对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而户主未自行拆除的,由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进行强制拆除。
(五)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4月18日24日) 街道对各社区临违建筑物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建立防止乱搭乱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 4 -
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11月4日,我们对学校附近的建筑进行了观察调查,发现有不少违章装修和违章建筑的现象。所谓的违章,包括以下的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等行为。
如上图所示,该厂房刚好是学校外面旺堂街边的一间室内工厂。由图片可以知道,该工厂的装修明显是违章装修,符合违章装修的第四条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等行为。
图片显示,该工厂为了生产效益,私自从房间内安装排气管通向天台上面。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并且严重影响公共卫生,破坏大气层,污染环境,这种做法明显是违章装修。
其实,不只图片里的工厂是这样,学校周边游很多工厂都是这样做的,有些甚至是从第一层楼修排气管都顶层的,一眼便看出是工厂私自修建的。更有些饭店为了生意,为了排烟,不顾周边的环境,直接把油烟排在相应的地面上,对周边居民和学生的生活是有很大影响的,也让人觉得这些饭店表面干净,食物很脏。曾经有报道说学校旺堂街的某饭店是使用地下沟的油做饭菜的。很明显,造成这样的结果,便是这些建筑物没有按照政府的要求去装修。为了学生很更多人的利益,建议学校应该向有关部门上诉,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观察违章装修的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不少违章建筑。所谓的违章建筑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情况。从违章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方面,违章建筑大体可分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如上图所示,该房子原本是不应该建在这个地方的,原本也没有这个小屋子的。而该房子正是一间烧烤店,这个小屋子正是店长为了增加生意的来源,在店子外面搭建帐篷,而用于烧烤食物的屋子。这间屋子明显属于违章建筑。
其实,从观察和调查而知,并不只做生意的人会这样做,还有很多自家的人会这样做。他们未经政府批准,不按照正常的程序,为了个人的方便,私自在自家房子附近搭建停车场,杂物房等等,甚至在房子的阳台外面加阳台,或者加框子装空调机,这些都是属于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我户地址:
于2011年10月28日收到贵处的温馨提示,要求本户于10月31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内财物腾空完毕。贵局为全面贯彻温州市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精神,实施“六先拆、违必拆”工作。此次拆违大行动,本户持支持态度。但由于本户存在诸多特殊原因,望贵处予以考虑,原因如下:
1、本户建筑修建时间较早,不属于新违章。
2、本户建筑地属于自留地,随着社会城镇建设的发展,自留地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再者由于周边环境的“脏乱差”,所以在其上修建工棚,自行使用。
3、本人家境困难,父母年事已高,已无经济收入、女儿年幼上小学,家庭开支较大,为了生计所需,本人决定自行办厂;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购置重型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原料。此举,村委也表示大力支持。
4、由于现在社会经济不景气,厂里经营也日益困难。本厂三十多名工人已两个月未发工资,原料供应商的多笔欠款也未付,还要偿还60万元的贷款利息。如拆除本厂的话,生产必将停止,重型生产设备及原料无地安放,工人无法安置,家庭生计难以维持,必会影响社会安定,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年弱多病的母亲在知道此事的时候,已晕倒多次;不知道真的拆除的时候,会有什么后果。
5、2011年第14号文件,最新规定:对农村违章建筑存在特殊
情况的予以照顾。
6、现生产任务客户的订单还需一段时间完成。
望各级领导,以本户的实际生产生计情况出发,予以慎重考虑。本户愿自行拆除二层以上建筑,暂时保留一层建筑,暂时以维持正常生产。本户承诺:在今后的市政建设中,如需拆除此建筑的,本户不要求违章建筑的赔偿。
致此
非常感谢!
报告人: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指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里的自由田起了违章建筑被强拆之前是否会
出具书面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