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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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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精选8篇)

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第1篇

P2P 网贷平台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研究

P2P 网贷平台是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金融的代表性产物,基于普惠金融的理念,为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小微企业提供了新型融资渠道,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同时,其风险问题也不容小觑。通过研究小微企业在 P2P 网贷平台上的融资模式及特点,分析其在 P2P 网贷平台上融资的风险表现形式,针对互联网融资风险来源于线下审核模式成本较高、P2P 网贷平台的资金监管不到位及资金进出口模糊等问题,提出建立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及资金去向跟踪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网贷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P2P 网贷平台; 小微企业; 融资风险

一、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而其在“二元结构”的金融市场中却存在挤出效应及金融排斥,由于自身条件约束及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等原因,目前正面临融资困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近年来兴起的 P2P 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不同于传统借贷的新型融资模式,跨越地域障碍,加速资金流转,很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需求急、周期短、频率快的融资问题,在推进阳光金融民间化的同时,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实现。但这种网贷模式的线上操作同时也产生了监管壁垒,由于出借人和贷款人的信息不对称,资金来源与借款企业资信水平、资金用途的非透明化导致的融资风险急剧增大,P2P 行业卷款跑路、停业、经侦介入等状况不断,因此,在维护 P2P 网贷平台这种新型融资模式利益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监管,将 P2P 转变成安全有效的融资平台,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二、国外对于 P2P 网贷平台的研究较早,成立于 2005 年的Zop a 是世界上第一家 P2P 网贷平台,由于国外起源较早,加之监管体系相对严格,平台资质较高,因此,平台的问题发生率较低。国外对 P2P 网贷平台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借贷双方。Sergio研究发现,P2P 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主要是针对借款人自身,而鲜少涉及其所处的社会关系,过于单一化,缺乏信用资质评估的准确性。Samuel et al.通过调查Pros p e r 的交易数据发现,贷款人出于对高利率的非理性追逐,而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这会导致其陷入逆向选择风险。Ashta andAssadi认为,由于借贷双方缺乏直接接触,导致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的标的风险文献综述 引言

较大。Jack也认为,P2P 网贷平台对借款人信息披露不足,以及大多数平台只是单纯地提供投资项目导致投资者的违约风险加大。国内对于 P2P 网贷平台的关注相对较晚,对于其风险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平台的自身建设、监管体系,以及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指出法律不健全、操作不当、平台技术建设这三个方面是诱发 P2P 网贷平台下企业融资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应当以信用风险控制为主,建立共同信用评级系统。指出,P2P 网贷平台缺乏资金安全的可靠保障,以及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等问题,造成借款人为取得贷款提供虚假信息,由此导致信息不对称风险。进一步系统分析了由于借款人特征而导致的违约风险,以及平台自身的资金风险。认为 P2P 网贷平台缺乏市场准入的限制,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挪用客户资金风险以及网络技术风险等。国内外对于 P2P 网贷平台的研究还是集中在借贷双方以及 P2P 网贷平台的自身建设方面,对于特定的融资对象研究不足,其对策建议的针对性有限。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普惠金融的视角,将小微企业作为 P2P 网贷平台的融资主体,从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着手,分析其融资特点,以及 P2P 网贷平台的自身运营模式问题,从 P2P 网贷平台资金的入口端和出口端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针对其所处的法律环境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主要从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资信评级机构、完善信息披露、实施跨区域多方位监管布局、建立资金去向跟踪平台等方面严格把控风险,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破产风险。

三、P2P 网贷平台运营模式

(一)P2P 网贷平台发展历程P2P 即Pe e r-to-Pe e r le nding,个人对个人,点对点,P2P 网贷平台是一种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与渠道的网络借贷平台。从 0到 1.6 万亿元P2P 在我国发展用了 9 年时间。2007 年,国 内 第 一 家 P2P 公司——拍拍贷成立,标志着 P2P 网贷模式正式传入我国,但是由于人们对其认知不足,P2P 模式并没有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在最初的几年里一直停留在萌芽状态。直到 2011 年国内 P2P 网贷平台数量暴涨,整体行业规模达到 50 多家,并在之后一直呈现急剧上升态势。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2月,累计平台数量增至 3977 家,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累计达到 16 086.24 亿元。2015 年 12 月 18日,宜信旗下的宜人贷在纽交所上市,成为第一只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宜人贷的成功上市催化了 P2P行业的上市热情,为 P2P 行业的健康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

(二)基于 P2P 网贷平台的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小微企业通过 P2P 网贷平台满足其融资需求,首先需向平台提交信用审核材料,借款要素包括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平台对这些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发布,由在平台上注册过的出借人对这些发布信息进行筛选,依据项目的收益以及自身的风险偏好来决定投资项目。小微企业由于经营收入、公司规

模有限,再加上资金周转不灵活,其融资需求呈现“急”“小”“快”的特点,而 P2P 网贷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式“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渠道。如蚂蚁微贷所服务的对象锁定在小微企业,以 100 万元以下的贷款为业务主体,截至 2014 年底,累计服务 100 多万家小微企业,累 计投 放 贷款 2 500 亿元,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快速便捷的融资平台。小微企业通过 P2P 网贷平台进行融资主要有以下特点:

1.融资对象多元化,借贷双方广泛性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跨越了时间、地域和关系网络,P2P 网贷平台聚集了众多投资者,使网贷平台的借贷双方呈现的是散点网格状的多对多模式。据统计,2016 年 2月行业内投资人数达 257.04万,人均投资金额 4 万元以上,充分体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优势,相比于传统的银行借贷模式,即只能通过银行这一特定行业,融资渠道及对象单一,同时还得面对银行超高的融资准入门槛,而通过 P2P 网贷平台面对众多意向出借人发布融资需求,大大增加了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2.贷款利率自由,不受银行利率约束贷款利率由借款企业、平台、出借人自行决定,利率决定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由平台划定借款利率范围,由借款企业决定其准确利率;第二种是由平台根据小微企业的资信水平、融资规模、借款期限、经营状况等要素来决定其贷款利率,综合水平较高的相应的贷款利率较低,而综合水平不足的小微企业,则出借人所要求的风险报酬较高,故贷款利率上升;第三种利率决定方式是由平台根据注册过的投资者所出具的意向贷款利率来决定,投标利率最低者获得签订借贷合同的资格。

3.节约信息成本,提高融资速度P2P 网贷平台采取线上交易模式,具有跨区域性,实现了不同区域的融资交易,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将遍布在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联结在一张网上,大大节省了信息交易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快速便捷,提高了整个融资流程的效率,极大地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破产风险概率。

四、P2P 网贷平台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具体表现

伴随着平台数量的暴涨,随之而来的是问题平台的层出不穷。截至2016 年 3月,累计有 1466 家 P2P 网贷平台出现跑路、停业、提现困难等现象。2012 年以来,众贷邦、优易贷、淘金贷相继发生跑路事件,其中优易贷的待收金额达到 2000 万元,涉及 60 多人。而 2014 年问题平台发生率暴涨,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多达 275 家,在最新统计数据中,2016 年1月至 2016 年4月的累计停业、问题平台及发生率对比见图 1。图中显示停业及问题平台发生率仍然呈现上升态势,在这些问题平台中,中宝投资涉及金额最大,达到 51 300 万元,涉及人数 1062 人,而其注册资本仅有100 万元。2015 年问题平台有 895 家,最大

涉及金额 9 亿元。以 2015 年12 月 5 日经侦介入的 e租宝为例,通过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非法集资500 多亿元。P2P 网贷平台的这一系列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小微企业通过 P2P 网贷平台融资的风险共性。

图 12016/01 至2016/04 停业及问题平台发生情况(%)

(一)借款成本较高,加大小微企业负担相较于传统融资模式,小微企业在 P2P 网贷平台上的融资成本更高。自 2015 年 10 月24 日央行宣布降息后,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 0.25 个百分点至 4.35%,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有一定的浮动,目前贷款利率最高的为 6%,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最高为 6.55%。而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 年 1月到 4月P2P 行业综合利率虽然有微弱的下降趋势,但总体利率水平仍在 11.2%以上,具体情况见图 2。其中2016 年4月网贷行业综合利率为 11.24%,从各平台的综合收益率来看,利率区间为 8%~18%的平台为 4月主流平台,占比达到八成以上,其中 12%~ 18%的平台数量占比为 43.19%、8%~ 12%的平台数量占比为 37.14%。处于利率区间两端的平台占比合计不足一成,其中利率区间在 8%以下的平台占比为 6.75%;而利率区间在 24%及以上的平台占比最少,仅有 1.01%。从行业总体利率水平来看,P2P 网贷平台的借款利率还是远远高于银行借款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还款压力,并束缚了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

图 2 2016/01 至2016/04 行业综合利率水平

(二)平台坏账率偏高,增加小微企业融资难度

P2P 网贷平台的坏账率一直是业内避讳谈及的,平台信息上并没有对其进行披露,少数对外披露的平台都声称自己公司的坏账率在 2%以下,有的平台坏账率披露甚至低至 1%,竟比银行的坏账率还低,相比于银行的高融资门槛以及担保要求等严格的风险控制能力,P2P 网贷平台披露的低坏账率显然备受质疑。据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透露,按照行业通行的 90 天逾期率,陆金所的年化坏账率在 5%~6%之间,而对于风控能力不强的公司,其坏账率高达 10%~15%。对于有平安银行背书的陆金所,一直以低息稳健著称,其坏账率尚且如此,那么其他平台的坏账率也可见一斑。坏账率的高低直接代表了 P2P 网贷平台的控制能力,与投资者的本金安全息息相关。如此高的坏账率透露出平台的风险不容忽视,如果 P2P 网贷平台的坏账率为 3%,那么 100 个项目里有 3个项目资金是无法收回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资金无法收回,P2P 网贷平台为了维护投资者资源,需要为其垫付资金,直接导致获客成本加大。同时,由于平台的坏账率极高,导致平台的声誉受损,影响投资者对平台的信心,直接降低了平台的筹资能力,从而无法满足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平台“跑路”现象严重,导致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自 P2P 行业上线以来,问题平台层出不穷,截至 2016 年 2月,累计问题平台总量达 1 425 家,发生率高达 36.13%,问题事件中跑路占比 41.89%,提现困难占比 13.51%。2015 年 P2P 行业最骇人听闻的 e租宝事件,其平台上 95%的融资项目都是虚造的。P2P 网贷平台属于线上服务平台,投资者的资金去向披露的真实性难以查证,对于尚未实行第三方存管的 P2P 网贷平台,其道德风

险尤为显著。面对投资者的集合资金,P2P 网贷平台面临逆向选择难题,一旦选择偏差,卷款跑路,不仅投资者血本无归,而且小微企业的资金链也难以衔接,将诱发破产风险。

(四)资金期限错配,平台出入口质量难以保证期限错配是 P2P 网贷平台风险的主要因素,容易造成庞氏骗局,即业内某些平台为了满足投资者期限短且回报高的偏好,往往将一个长期融资项目拆分成多个短期项目,以达到快速融资的目的,即“短存长贷”或“发新偿旧”。用后面投资者的资金偿还已到期的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倘若其中一个短期项目出现问题,极易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平台崩塌,出借人以及小微企业利益受损。P2P 网贷平台能否正常运营,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资金出口质量,即募集资金的用途,每一个项目都有期限以及金额,额满表示融资标的有效,将从出借人处融得的资金给予借款企业,但在募集期间,未集满的这部分资金被很多P2P网贷平台拿去投资证券市场或其他风险项目,一旦投资失败,不仅出借人本金难以收回,借款企业的融资需求也不能解决,因此出口质量问题是平台能否存活的重点。而入口端也是 P2P 行业风险的一大关卡,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将不明来源的资金进行“洗白”也频繁发生,一旦这种行为被经侦介入,不仅 P2P 网贷平台将停业整顿,小微企业所融得的资金也将被回收,导致资金链断裂,加大破产风险。

五、P2P 网贷平台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线下审核模式繁琐,导致成本加大P2P 网贷平台对于小微企业的审核基本上采取两大模式,即线上审核与线下审核。首先是在小微企业申请借款初期,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借款企业需在平台的贷款申请表上填写公司名称、所属行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银行借款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借款信息,平台先对这些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于无法对线上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进行核实,出于对投资者本金的安全考虑,P2P 网贷平台会派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而实地考察这项工作耗费时力,既延长了小微企业借款的期限,同时又加大了 P2P 网贷平台的审核成本,为了抵销额外的成本,平台自然要在小微企业借款利率上获得额外的收益,因此导致企业在 P2P 网贷平台的借款成本较高。另外,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其处于传统融资对象里的弱势群体,P2P 网贷平台出于对信用风险的考虑,会对无法提供有效资产抵押以及机构担保的低信用级别的小微企业收取一定的隐形费用,这也间接反映在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上。

(二)融资门槛过低,大量风险企业涌入

P2P 网贷平台融资门槛过低,有别于具有严格审查机制的传统融资模式,放宽了对借款企业的限制条件,这对小微企业有利也有弊,一方面符合国家普惠金融的政策,在银行贷款

以外给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缓解其因资金不足导致的破产风险;另一方面,过低的融 资门槛也导致 P2P 行业中涌入了大量风险企业,这些高风险企业的涌入,导致平台上的相应项目无法及时还款,甚至由于这些风险企业本身注册资本较低,融资金额对其有相当的吸引力,由此引发道德风险,导致P2P行业跑路事件层出不穷。P2P 网贷平台为了维护投资者信心,需要为其垫付资金,直接拉高平台项目的坏账率,面临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注册资金难以弥补居高不下的坏账支出,长此以往严重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同时也对小微企业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融资的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三)监管体制不完善,资金存管不到位

我国对于 P2P 网贷平台的监管体制并不完善,存在非法经营的现象,由于信息披露不足,导致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一系列风险,以及 P2P 行业的进入门槛过低、注册资本少、信息披露不足而导致的跑路事件不断。在发布正式的监管准则之前,P2P 网贷平台一直处于监管的边缘地带,没有明确的行业定位以及直属的监管部门,导致 P2P 行业中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存在非法经营情况。直到 2015 年7月 18 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 P2P 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创新,并对 P2P 监管细则做了一定的规范。2016 年8月24 日,银监会等四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再次明确将 P2P 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并在之前的 12 条监管红线中加入了债券转让这一条,进一步对监管细则做了规范,对 P2P 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必将对整个行业进行大洗牌。

(四)平台项目审核疏忽,资金流程缺乏披露

P2P 网贷平台上的项目由借款企业及平台协商决定披露,除了对借款企业的基本信息及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只需确保借款企业的资金融通到位,对于具体的项目模式并不多做审核,平台出于对客户的维护以及平台借款项目成功率的考虑,将长期借款拆分成多个短期借款项目,将大额借款拆分成多个小额筹资项目,以达到融资成功的目的。对于筹得资金的入口以及出口缺乏信息披露,资金入口端即投资者资金来源,大多数投资者追求P2P 网贷平台的高收益,但苦于缺乏本金,“借钱生钱”成了 P2P 行业中的常见现象,投资者将借来的钱投入 P2P项目,从中赚取利差,也被业内人士戏称为“薅羊毛”。资金出口端即资金投资去向,信息披露不足,产生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借出的资金得不到保障,平台的坏账率也难以改善。

六、P2P 网贷平台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管理策略

(一)建立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发展专业资信评级机构

P2P 网贷平台对借款企业的线上审查模式可靠性有限,企业信息披露作假事件难以杜绝,而线下实地考察模式费时费力,加重了平台和借款企业的成本负担,因此发展专门的资信评级机构来进行统一的资质审查,通过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审核信息,能够减轻平台的人力成本,同时降低小微企业的借款利率。2014 年上线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做了比较简单的披露,但不足以让网贷平台及投资者了解其出借风险。发展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资信评级机构,需要对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信息、不良信息记录、市场退出信息等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小微企业资信评级数据库,通过第三方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披露,为 P2P 网贷平台及出借者提供对称信息,将高风险企业拒之门外,提高资金安全度,降低平台的坏账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也是降低坏账率的一种方法,但鉴于担保公司本身的风险难以保证,再加上其高杠杆率,担保机构的负担能力有限。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布局

P2P 网络借贷平台虽然借助其互联网分布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将全国各地的借贷双方联系在一起,但由于双方缺乏面对面的有效沟通,同时网贷平台上对于融资方以及资金去向等信息披露不足,导致交易双方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导致逆向选择,网络借贷平台信息不透明是造成多方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强对借款企业的信息披露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披露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如公司地址、经营范围、盈利情况等)、借款用途、以往融资记录等,对出借人的信息也需进行一定程度的披露,主要针对大额资金,审核其资金来源,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另外,监管细则虽然已经出台,但其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为 P2P 备案登记和监管部门,介于 P2P 线上的跨地域性,牵涉的范围较广,单纯依靠当地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不足以发挥效用,建议采取跨区域多方位监管布局,搭建互联网实时监控平台。

(三)建立资金去向跟踪平台,明确资金用途监管细则中已明确规定P2P 必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第三方存管机制,但只是限于将客户资金存管于银行,避免 P2P 网贷平台直接接触客户资金,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平台卷款跑路风险,但其不足之处在于银行并不能做到对每笔资金去向以及平台项目的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因此仍需建立监管系统,类似于网购物流跟踪,对资金的投向从初始投入、项目进行状态、可回收资金、实现收益方面进行披露,正如淘宝与快递公司合作,小微企业的贷款去向可由当地的监管机构进行跟踪审查,其用途及项目进行状态需向当地监管机构进行报备,由监管机构的部门将资金动态实时更新,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七、结论

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二元结构”体系,小企业因其规模、业务范围、经营收入等局限性导致其一直处于融资格局中的弱势地位。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但不论是对 P2P 网贷平台还是对投资者以及小微企业都暴露出风险特性。由于 P2P 网贷平台缺乏监管、信息披露不足等原因,导致 P2P 公司卷款跑路、小微企业融资不到位、投资者本金受损情况屡屡发生。因此,本文提出从建立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建立资金去向跟踪平台的角度出发,严格把控小微企业通过 P2P 网贷平台融资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将互联网和金融结合起来,大大降低了信息搜索成本和交易成本,重塑了金融服务的模式与功能,是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符合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金融模式,在大力支持其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相应的风险防范问题,使其积极创新,稳步发展。

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第2篇

[摘要]在分层随机抽样调查500名在校大学生基础上,通过构建P2P网贷风险认知模型,采用多元有序回归法对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大学生对P2P网贷风险认知处于较高水平,风险认知系数接近1.5;家庭情况指标是影响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的主要因素,另外消费观念和产品认知也对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产生显著影响;说明增加信息透明度、树立家庭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是帮助大学生提高P2P网贷风险应对策略,促进校园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良策。

[关键词]风险认知;P2P网贷;多元有序回归分析;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7)02-0025-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2.013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P2P是一种通过互联网进行借贷的模式,其英文名是Peer to Peer,即“个人对个人”。从2009年开始,政府叫停了银行向大学生分发信用卡的业务;2013年,大学生消费信贷进入探索期;2014年初,国家政策开始支持互联网金融,P2P市场开始蓬勃发展,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有了新的发展模式,针对大学生借款消费的创业公司纷纷崛起。根据易观智库2015年1月报告,按照2015年2600多万名在校生的基础、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000元估算,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可达千亿元。毫无疑问,作为新兴事物的校园贷有其积极的意义,刺激消费,帮助大学生创业,解决大学生短期资金困难等等;但也暗藏巨大风险: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审核不严,身份盗用;收费名目多,高利贷式牟利;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暴力催款等等。因此,加强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研究,促进校园金融生态良性发展迫在眉睫。

风险认知是风险主体对其自身面临或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感知和识别,是进行消费决策的重要解释性变量。自Bauer把“认知风险”(pereeived risk)介绍到消费者研究领域之后,这个概念相关研究成为消费者行为研究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风险认知研究主要集中在食品消费和保险消费领域。信贷消费尤其是网络信贷消费,消费者风险认知研究尚未见报。P2P校园贷高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大学生的风险认知却是主观的,因此本文通过开展专项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调查,了解大学生风险认知状况和规律,并据此提高大学生风险管理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分为五个部分:第一,消费者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级、月生活费支出、消费观念、恋爱状态;第二,大学生家庭情况,包括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收入/月、是否独生子女、户口所在地、生活费主要来源;第三,消费环境,包括消费者所在群体攀比消费情况、超前消费情况、消费观念主流类型、社会消费潮流等;第四,产品认知,包括对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资费水平、逾期后果、催款方式等的了解;第五,产品认可程度,包括对P2P网贷平台消费态度、资费水平态度、宣传方式、催款方式、发展前景。其中被调查对象性别、消费观念、恋爱状态、是否独生子女、家庭所在地采用分类变量,而其余变量均采用利克特量表进行测量,1、2、3、4、5数字越小表示风险等级最高,数字越大风险等级最低,即越安全。具体变量及赋值情况见表1。本文分别以个人发展风险认知和个人财产风险认知因变量,设定了如下2个模型。

个人发展风险认知模型=f(个人特征、家庭情况、消费环境、产品认知、产品认可)

个人财产风险认知模型=f(个人特征、家庭情况、消费环境、产品认知、产品认可)

数据调查时间为2016年4月,调查对象为福建3所高水平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在校大学生,包含大一至大四4个年级,自然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全部5个学科。本次调查共分类随机发放问卷500份,大

一、大

二、大

三、大四分别发放问卷100份150份、150份、100份,剔除?o效问卷后,最终收回有效问卷487份,有效回收率为97.4%。从调查对象的统计结果看,男生194人,占39.84%,女生293人,占60.16%,月生活费支出金额500元以下的占9.5%,500元―700元占43.5%,700元―1200元占24%,1200元―1500元占14.5%,1500元以上占8.5%。

二、结果分析

(一)认知现状

Slovie指出风险认知是指个体对于风险的认知和评价,是个体在直观判断和经验基础上对客观风险的主观感受和认识。表2中,平均值数字越小表示风险等级最高,平均值越大风险等级最低。由表2可知,大学生认为P2P网贷对个人发展风险平均值为1.31,标准差为0.47;对个人财产风险平均值为1.55,标准差为0.64,两个变量均显著低于量表中值3(采用5点量表),由此可见,被调查大学生认为P2P网贷风险处于较高的水平,其中财产风险略微高于发展风险0.24,两个变量均只有不到2%的大学生认为P2P网贷“非常安全”。也就是说大部分学生认为P2P网贷存在较高风险,不值得购买。这与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的调查结果高度吻合,报告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占一半,大致为4%左右,并不普遍,说明大部分大学生能理性认知P2P网贷带来的利与弊。

(二)影响因素

在对大学生校园P2P网贷风险认知模型建立的基础上,运用SPSS19.0软件对数据进行多元有序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本文选取的5类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大部分变量符号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表明指标选取可靠性较强。其中,家庭情况对大学生校园P2P网贷风险认知的影响最强,有4个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其次是产品认知、产品认可,分别有2个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个人特特征和消费环境分别只有1个指标通过显著性检验,对大学生校园P2P网贷风险认知的影响相对较低。

(一)个人特征中消费观念与大学生P2P网贷对个人发展风险和个人财务风险的认知呈正相关关系,且在1%水平上显著,而大学生的性别、年级、月生活费支出和是否在恋爱状态与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无确定联系,表明大学生消费观念越超前,会倾向认为P2P网贷越安全。消费观念(Consumption Concept)是影响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是人们对消费对象的价值判断,一般而言,消费观念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因此可以预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会越来越多在观念上的接受信贷消费模式,从而降低对网络贷款的风险认知评级,P2P校园贷未来大有作为。

(二)家庭情况方面,大学生对P2P网贷风险认知与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收入和大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在1%水平上正相关,与大学生是否为独生子女在5%水平上正相关,与户口所在地区关系不显著。表明父母受教育水平越高、家庭人均收入高和大学生生活费来源多元的大学生认为P2P网贷越安全。家庭情况的指标主要指向家庭资本和大学生个人资本。一般认为,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人均收入越高家庭资本越充裕,生活费主要来源越多元、独生子女的大学生个人资本越富足,因此也可以说,大学生生活资本对大学生P2P网贷影响显著,资金越多的学生越是认为网贷是安全的。

(三)消费环境中,大学生所在群体消费观念主流类型与个人发展风险认知在1%水平上正相关,与个人财务风险认知在5%水平上正相关,而其他4个变量对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的影响不显著,说明大学生所在群体消费观念超前和冲动会影响大学生对P2P网贷风险的判断,从上文可知,消费观念越超前会倾向认为P2P网贷越安全。可见消费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会相互影响,消费环境中好的消费观念传播有利于减少大学生对P2P网贷风险误判的几率。

(四)大学生对P2P网贷平台意外风险如政策变动、系统崩溃了解情况与其对P2P网贷风险认知呈负相关关系,且在1%水平上显著;大学生对网贷逾期产生的信用后果了解情况与其对P2P网贷风险认知在5%水平上呈负相关关系,与预期相符。在个体有限理性条件下,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取决于个体的知识、经验。正确的产品认知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准确地估计P2P网贷风险发生的可能和危害,以便采取最佳应对策略。大学生越了解P2P网贷产品,认为P2P网贷越危险,从侧面反映那些认为P2P网贷安全的学生可能存在盲目性,即盲目乐观。也可能是P2P网贷企业存在虚假宣传,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大学生信任

(五)产品认可方面,P2P网贷平台贷款(消费)态度和P2P网贷平台催款方式态度与大学生对P2P网贷风险认知在1%水平上正相关,表明消费方式和催费方式认可是影响大学生对P2P网贷产品认可的关键,产品认可能够有效降低消费者的产品风险识别,P2P网贷平台应该摒弃粗暴野蛮的催费方式,才能赢得大学生消费群体的认可。

三、结论与讨论

本文根??大学生P2P网络贷款风险认知的调查数据,通过建立P2P网贷风险认知模型,采用多元有序回归法对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研究结论如下:

(一)大学生对于P2P网贷有较高的风险认知,2个维度的风险认知均值大大均低于中值。73.3%的受访者认为P2P网贷对大学生个人发展和个人财产存在较大风险。调查发现表明大学生购买P2P网贷产品的比例很低,仅占4.3%左右,因此我们不用过分恐慌P2P校园网贷肆意泛滥,要给我们大学生的独立判断能力足够的信心。

(二)家庭情况是表征家庭资本和个人资本多寡的指标,分析表明家庭情况是影响大学生P2P网贷风险认知的主要因素,即大学生获取资本渠道和数量的越多,会倾向认为P2P网贷越安全。不过,从产品认知对P2P网贷风险认知关系的研究中(显著负相关)发现,大学生建立在资本充足之上的P2P网贷安全感,可能存在盲目性,在大学生中广泛宣传网络贷款知识是必要的。另外政府在规范P2P网贷市场、提高P2P网贷消费透明度所做的努力也是P2P网贷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第3篇

(一) P2P网贷平台的概念

P2P网贷是peer-to-peer lending的缩写, 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种。其传统的模式是, 网贷平台仅作为借贷双方信息流通交互的中介, 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 撮合成交, 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 并承担风险, 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 网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二) P2P网贷平台的发展

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产生以后, P2P的发展就越来越火热。截至2015年年底, 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 相比2014年全年网贷成交量 (2528亿元) 增长了288.57%。2015年10月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 而截至2015年12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了13652亿元。

然而, 在P2P爆发式发展的同时, 其行业内跑路倒闭诈骗等现象也大量发生。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 2016年短短不到三个月时间已经有182家公司出现问题。根据出现问题的类型来划分, 2011年至2012年大部分是跑路和诈骗, 2013年大部分是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提现困难, 到2014年, 又是诈骗案居多。相对于2014年, 2015年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增长, 分别为55%和15%, 而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下降, 分别为29%和1%。因此在P2P网贷平台给很多人带来便利的同时, 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够完善, 内部监管的不到位, 参与者的信用等问题, P2P网贷平台仍然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二、国内外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一) 国内P2P的几种主要运营模式

1. 传统的纯中介模式。网贷平台仅作为双方信息交互的中介, 借贷双方通过平台直接接触进而达成借贷关系,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拍拍贷。这种模式无担保无抵押, 网贷公司仅是纯信息中介平台, 风险较高。

2. 债券转让模式。通过平台上的专业放贷人介入借贷关系中, 一边放贷一边专访债权来连通出借人和借款人, 实现借贷款项从出借人手中流入借款人手中。这种模式无抵押有担保, 与传统的纯中介模式相比, 风险降低, 但同时收益也随之降低。

3. 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 即P2P网贷公司将借贷交易环节主要放在线上, 在线上主攻理财端, 吸引投资人, 并公开借贷业务信息以及法律相关服务流程, 而主要将借款来源、借款审查和待后管理这样的环节放在线下, 按照传统的审核及管理方式进行。

(二) 国外P2P的几种主要运营模式

在国外, P2P平台主要有以下几种运营模式:单纯中介型, 仅作为双方信息交流的中介, 不承担任何风险;复合中介型, 除了作为信息交流的中介外, 同时还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资金借出人的风险;非盈利公益型, 资金借入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收入较低的企业。

三、现阶段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P2P网贷中最大的风险无疑来自于借款人的违约, 由于大部分网贷平台提供的贷款都是无抵押的, 也就是借款人没有任何的抵押物, 比如车、房子或其他抵押品, 因此借款人没有足够的动力明确以及肯定偿还他们的贷款。虽然大多数借款人会按期还款, 但也存在一部分信用较差的人, 所以我们需要考虑到这一违约风险。

(二) 合规风险

包括法律风险、非法集资风险、高利率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我国目前针对P2P行业出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不全面, 这就造成了P2P网贷平台监督管理方面的空白;非法集资风险是指P2P网贷公司直接将投资者的资金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风险;高利率风险是指P2P网贷公司利率的设置可能会超过法律的规定进而演变为高利贷的风险。

(三) 技术风险

P2P网贷平台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开展业务的, 借贷业务也都是通过网上交易实现的, 因此不排除P2P平台会有存在技术漏洞和安全问题的可能性, 同时还存在黑客袭击的潜在风险, 可能会造成用户的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问题, 从而很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四) 道德风险

P2P网贷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因为一些内部工作人员可能会运用自己的便利条件来利用虚假账户等手段进行非法交易。还有资金风险, 例如一些P2P网贷公司会存有一定的风险保障金, 而这些保障金是由公司内部自己保管的, 这就会有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甚至是资金诈骗的风险。

(五) 其他风险

由于P2P行业的不确定性, 市场政策的变化等都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出现系统性的、大面积的市场事件时造成投资价值受损的风险。大的市场风险来自于金融危机, 区域性的市场风险如地产泡沫、钢贸行业、煤炭行业利润骤减等。一般投资越分散, 市场风险越低, 专业的投资一般会从行业、产品、客户、类型、地域等多角度进行分散以对冲市场风险。

四、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防控对策

(一) 加强行业监管

目前, 我国对P2P行业的监管存在着很大的一片空白, 市场上P2P公司的加入门槛低, 导致我国的P2P网贷公司良莠不齐。即使是强如上市公司的国际知名P2P网贷平台, 也有可能存在违规操作资金, 那么对于国内广大的非上市P2P网贷平台, 加强行业监管就更加重要。2015年年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应运而生, 给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初步确定了标准, 在其定稿后还需要快速落地, 大力加强行业监督, 淘汰劣质平台。可参考英国和美国监管的做法, 进行政府与协会的双重监督, 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二) 主动和传统金融机构合作, 增加产品创新能力

除了与实体企业合作, 扩大资产端供应, 我国P2P网贷平台还可以更加主动地与传统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合资建立新平台、寻求P2P产品的专业评级等各个方面展开合作, 扩大P2P产品的影响力、公信力和认识度。

在我国当前上千家P2P网贷平台中, 有特色的平台并不多见, 拼推广、拼获客等成为常见手段, 但是除了几家实力出众的大平台外, 真正能脱颖而出的平台少之又少。这样的话不妨借鉴国外平台的做法, 在开发新产品上发力, 比如医疗贷款、P2P保险、婚礼贷款、社交圈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等。

(三) 控制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首先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控制, 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你有10000人民币, 想要在某P2P网贷公司进行投资, 你投给了十个借款人, 每人1000元, 如果当中有一个人违约, 你就会损失你整体投资资金的10%, 而假设你将这一万元投给了200个人, 如果当中有一个人违约, 那么你仅仅会损失0.5%, 这将会很容易恢复。因此, 加大投资的分散性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信贷风险;其次, 控制信贷风险还需加强平台的审核能力, 对借款人严格的审核其信用程度会提高借款人的质量, 降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四) 谋求全球布局, 开拓优质海外资产和出借人

在国内经济发展放缓, 优质资产争夺激烈的环境下, 带着中国经验走出国门, 开发海外资产和出借人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2015年11月, 点融网联合韩国十大财团之一的韩华集团进军韩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就是一次值得鼓励的尝试。

总而言之,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 P2P网贷平台的出现和爆发式增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性, 对促进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同时, 由于上文中提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 导致现在P2P行业存在很大的不规范性, 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我国一定会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对其进行监管, 进而引导P2P行业的有序发展, 维护金融发展的相关秩序, 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摘要:近来, 随着“借贷宝”、“人人贷”等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P2P网贷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到2016年2月, 我国P2P网贷公司已多达3944家, 几乎每天都会产生几家新的网贷公司, 由此可见P2P网贷发展速度之快。然而在此同时, 行业内接连发生的“跑路”、“诈骗”等事件值得我们去思考, 目前这一平台的发展前景如何还不确定, 但行业内法律规范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参与人员信用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文章重在指出P2P网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加以分析, 继而提出几点防控对策, 以引导P2P网贷行业的有序发展, 维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秩序。

关键词:P2P网贷,风险分析,防控对策,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

参考文献

[1]何文茜.101家问题P2P网贷公司分析[J].商业经济, 2014 (07) .

[2]胡旻昱.P2P网贷平台发展中的风险及其系统分析[J].金融监管, 2014 (06) .

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第4篇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 借款人; 信用风险; 指标体

一、现阶段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所谓P2P网贷,是指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相比于传统民间借贷,P2P借贷具有覆盖范围广,信息公开透明,风险分散,速度快,门槛低和交易直观的特点。

国内P2P网贷平台市场存在“三不熟”和“三无”的问题,即投资者不成熟、平台不成熟、融资者不成熟,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督管理机构。平台成长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存在刚性兑付问题,承诺本息保障的担保问题,以及行业整体征信体系不完善的矛盾,无疑增加了网贷平台潜在的风险漏洞。

伴随着我国P2P疯狂发展的是数字惊人的P2P跑路平台和涉案金额,P2P网贷的核心是对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目前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等。本文主要研究的基于P2P网贷模式下借款人逾期还本付息甚至违约而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信用风险,不包括网贷平台虚构债权吸收投资者资金的风险。

二、我国P2P网贷平台中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引起P2P网贷平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主要原因有:

首先,P2P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还不完善。P2P网贷发展不过几年,行业准入门槛低,平台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才,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资质和能力,审贷效率低,容易导致较高的坏账率和逾期率,投资者资金难以保障。其次,我国的P2P借贷平台缺乏健全的个人征信体系。商业征信业务发展还不成熟,民间征信不易实施,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不对外开放,仅仅依据借款人自己提供的信息粗略判断其信用,难以做出对借款人客观和准确的信用评价。此外,网贷平台之间的征信数据尚未实现平台共享。借款人的信用容易出现重叠,一个借款人可以在多个平台获得借款,单个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数据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但该借款人是否在其他平台取得借款却无从得知。

三、P2P网贷平台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对P2P网贷平台借款人进行信用风险评价的意义在于,一方面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帮助投资人了解借款人的融资背景、经营能力、资信水平、资金使用、违约历史记录等,另一方面对平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风控成本和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由于网贷平台是在传统个人信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考虑到网络信息领域的特殊风险因素,在指标的选取上,笔者借鉴国内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风险评价的指标选取经验,再结合网贷平台征信过程局限性的特点,以及考虑到借款人主要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照指标体系所遵循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建立的P2P网贷平台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性别:男性相比于女性,贷款违约率较高,不太注重信用记录,还款意愿较低。

2、年龄:不同的年龄区间,借款人的经济能力会有不同,因而信用等级也会有区别。

3、文化程度:文化程度高的人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实践能力和成熟的理财规划,还款的意愿和能力都相比于文化程度低的人要高一些。

4、婚姻状况:已婚和未婚的借款人,其家庭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和生活负担会有不同,对还款能力会有影响。

5、所在地:不同的地域会有不同的文化、经济、政策,创业环境好的地区借款人的成功率会较高些,违约率也就会低。

6、职业类型:职业不同,借款人的工作稳定性和收入来源也会不一样,高职位和高收入行业显然履约率较高。

7、收入:收入与借款人的现金流直接挂钩,反映了还款实力。

8、工作年限:年限能够表现出借款人在自身领域的工作成熟度和稳定性,同时也代表资金的积累程度,年限越长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也越好,更不易违约。

9、房产属性:住房面积和房产市值从侧面反映了借款人的经济实力。

10、购车与否:车辆作为借款人的资产同样和房产一样体现了借款人的经济实力。

1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越大,违约的风险越高。

12、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不一样,借款人的取得收入也会不同,潜在风险也就会不一样。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越长,资产的流动性会越低,违约风险也会越高。

14、借款利率:越是容易融得资金的项目其风险相对较小,利率会较低,相反高利率的借款意味着项目的风险较高,违约率会高一些。

15、借款标的:信用认证标、实地认证标、抵押标、机构担保标会有不同的借款违约概率,标的不同信用风险也会不同。

16、逾期借款笔数占总借款笔数百分比:逾期借款占比越高,借款人的历史信用越低,会与未来违约有联系。

17、目前是否有违约未还债务:若有违约债务,借款人难免会用新融资借款填补前期债务,违约风险会比较高。

18、央行认证信息:通过查询借款人在央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可以更好掌握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四、结束语

本论文以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贷平台为例,研究和分析网贷平台存在信用风险,结合商业银行等借贷机构对个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选取标准,构建P2P网贷平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我国P2P网贷的现状,未来应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行业门槛准入标准,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加快平台间信用信息共享的进度,严格审核借款人个人信息,规范平台的业务范围,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Michaels, Do unverifiable disclosures matters Evidence from peer-to-peer lending, The Accounting Review, 2012.

[2]龚衍斌.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研究[J].金融研究,2013(7):45-51.

[3]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12.

P2P网贷平台的全面风险管理 第5篇

(作者:特易贷)

从大数据到风险评级,从小额分散到平台担保,从风险拨备到资金托管,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无不强调其风控能力如何强大、如何完善。可究竟什么是风险,P2P平台面临什么样的风险又如何控制的,什么样的风控更能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呢?

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P2P网络平台在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具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信用风险:客户或者交易对手违约或者信用等级下降给投资人带来损失从而危及自身经营的风险。

2、操作风险:由于流程设计不合理或者执行不严,系统不完善,员工违法或者规操作带来的风险。

3、法律或合规风险:不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触碰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设定的红线。,4、流动性风险:为追求短期做大交易量采取拆标等方式进行期限错配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平台操作单一借款额度较大的借款标,这些借款人一旦违约就会瞬间冲垮平台。

5、声誉风险,P2P平台如果不注重自身形象,维护诚信透明的健康形象同样会带来倒闭的风险,关于这一风险可参考网贷门户的各种曝光帖。

风险管理是核心竞争力

风险管理能力是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稳健发展和可持续经营的基石。风险控制的号,那么平台和投资人都会受益;控制的不好则平台会关门,投资人也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因此,识别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是P2P平台经营者第一要务。

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平台经营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平台运营过程之中,旨在识别并管理可能会影响平台稳健运营的潜在事项,以使其在该平台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平台目标的实现和平台投资人投资安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P2P网络借贷平台要想实现稳健经营,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有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从公司治理层面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执行。

2、完善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确保每次操作都有章可循。

3、科学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对冲和控制风险的技术。

4、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

5、全面的内部控制。有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从公司治理层面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执行

风控部门的独立管理是推进有效风险管理的最根本保障。在我们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平台的最高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平台的风险控制策略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和合规部。特易贷风控委员会确定的稳健型的风险偏好和全员参与的信贷文化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端定位于风险较小的小微企业用户、在审核层面独立的调查的多级审核体系、在运营层面不做期限错配的危险运营。

投资人在识别一个平台的风控能力的时候,首先要看这个平台的股权关系、组织架构,没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独立的风控部门,一个老板说了算的平台基本可以不用考虑。不管是大数据、评分卡模型还是高大上的审核团队都只能在技术层面控制信用风险。一个平台不能从公司治理层面进行风险控制,不能让风控部门独立运作,不能有效约束平台老板的权力都不是执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好平台。

完善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确保每次操作都有章可循

只有完善的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才能确保平台的可持续经营。从贷前调查、授信执行到贷后管理,一个管理规范的平台必然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流程和健全的制度,确保平台的每一步操作都有规章可循,每一步的执行都有记录可查。当业务开展过程中有逾期或者坏账发生的时候,合规部门可以追查每个流程中的执行人员是否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是否有有违规行为发生,平台制定的流程是否有漏洞。投资人在考场平台风控的能力的时候,一定要设法查看其流程设计和管理制度。

科学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对冲和控制风险的技术

风控技术是解决信用风险的有效手段。不管是引入担保转移风险、借款小额分散、大数据风控模型都是信用风险的技术手段。P2P从借款业务层面上讲,更多应该是专注于3-100万(3万以下可以有信用卡承担,100万以上金融机构可以满足)之间的小微企业经营性借款,这是银行、小贷和担保公司目前很难覆盖的领域。

在每个开展业务的城市设有独立的风控小组,坚持对每笔业务实地调查、交叉检验。同时,风控专员利用自身的专员知识和调查过程掌握的信息为借款人编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和损益表。特易贷的微贷技术重点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破除抵押物崇拜的粗放借贷模式。强调贷前的审核能力而不是贷后的催收能力的平台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

控制运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除了要有制度保障,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也是重要的手段。在贷前尽职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阶段,借助先进系统可以避免人员操作的低效和失误。微贷需要规模化才能产生效益,实现规模化的重要前提是操作的信息化。

全面的内部控制

p2p网贷风险管理研究 第6篇

不得从事自融或变相自融。

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

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线下宣传或推广融资项目。

不得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

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产池;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

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也就是说,《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即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线下不得从事营销活动和虚假宣传。这样的定位正式将网贷与传统金融服务区隔开来。

此外,《办法》规定网贷机构不能销售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能做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又进一步将网贷与网络理财、众筹等互金模式区隔开来。这样的规定将网贷机构的定位进一步固定,不能兼营其他互金业务。这应该是管理层处于分类监管的考虑,也防止不同互金模式之间传递风险。

这些负面清单中,“不得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线下宣传或推广融资项目”等都属于比较熟知的监管规定,早已在业内执行,基本上比较正规的网贷机构不会受到影响,不会有调整压力。

“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这一条应该影响比较大。目前的网贷机构对于融资项目大多语焉不详,很难查到融资项目的具体信息。相信此后网贷机构会不得不对项目信息进行更多披露,但具体怎样才算是“充分披露”,还要看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尺度。

“不得拆分融资项目影响”会有比较大的影响。这会使网贷机构难以将大额融资标的进行拆分,以满足借款规模上限的限制。当然,也许会有平台将融资项目进行包装,使之成为不同的融资项目,来规避监管。

“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则堵住了网贷平台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的路径。当前一些公司已经将信贷产品证券化并在上交所、深交所挂牌交易。网贷机构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则堵住了场外ABS的发展之路,使网贷机构只能做借款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交易撮合,不能做信贷衍生品的交易。

总体来说,《办法》对于网贷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全方位界定,网贷今后拓展业务模式受限制比较大。

P2P网贷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第7篇

P2P网贷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自从去年年底以来,问题P2P平台不断出现,爆发出大量的互联网金融的兑付风险事件。使很多投资者的资金亏损,引发了一系列的P2P行业恐慌,也间接导致了最近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

在投资P2P网贷时,最常见的风险主要是自融风险、坏账风险、政策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P2P行业的自融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都在不断降低,而流动性风险成为了最大的问题。

行业并非“大”而不倒

据相关数据统计,在众多倒闭跑路的网贷平台中,有将近90%都是因为在日常运营中,平台资金流动性问题不断积累,从而出现了提现困难、逾期提现、限制提现等问题,进而引发全面的流动性风险,最终导致平台“崩溃”。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平台触碰了行业监管的四条红线。

老话重谈,银监会在2014年提出的监管红线——“P2P机构不得以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现在来看,介入到以上领域的平台,无论大小、背景如何,都无一不发生了流动性风险。2015年陆金所就曾爆出2.5亿的坏账,而最近行业领头者红岭创投更是爆出了25亿的坏账。这让我们更加明白,互联网金融并非神话,更需要把握好模式的“度”,做好每一笔标的的审核。

产生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原因:

资金流动性问题在很多平台都出现过,有些平台因为不重视这个问题导致最后倒闭,有些平台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在P2P平台运营过程中,影响资金流动性的因素有哪些呢?

1.标的金额过大

P2P发展初期,就是为了解决国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借款标的方面,大的贷款项目一般来说周期比较长,虽然回报较高,但逾期风险破坏性更大;而小额标的更符合小微金融的发展理念,风险把控上更易掌握。在目前国内整体经济下滑的情况下,标的金额过大极易导致平台出现经营困难,这一点红岭创投也不能避免。

专业投资理财网站

2.没有风险准备金

相对于银行来说,P2P平台没有雄厚的资金链,也缺少政府的保护,接触的客户整体信用资质较低,所以出现坏账的几率也相对较高。风险准备金的出现,可以说是P2P为了抵御风险的创造性发明,一定程度上覆盖了平台的坏账,可以把控平台的流动性风险。如果没有这一必要环节,平台很容易就会陷入坏账危机。当然,由于现在的信息披露还不够严厉,如何评判一个平台的风险准备金是否真实、是否可靠也很重要。

3.不合理的拆标

拆标对平台的流动性影响非常大,很多平台在初期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把一个标的拆分为多个小标。如果是小金额的话,影响还不至于太大,而如果标的过大,如一个1000万的标的,即便被拆分为12个月标,每月到期时平台也要兑付1000万。没有真实的项目回款支撑的话,就需要其他资金来源填补,很容易形成坏账。

4.无抵押、放款快的信贷模式

站在业内人的角度来看,现在有很多P2P平台都没有资格去做信用贷款。目前,国内的信贷体系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当银行逐渐开始争夺互金这块市场,灵活授信的贷款模式推出,留下的基本就是银行拒绝授信、宁愿借高息贷款的客户,而这些客户质量如何可想而知。为了和银行系抢夺客源,一些平台祭出了“无抵押、无手续费、低利息、当天放贷”的口号,这样其实是把风险转嫁到了投资人身上,最后不得不沦为滚雪球的“旁氏骗局”,引发流动性风险。

去担保化形势下,掌握有形资产才能规避流动性风险

对P2P平台来说,流动性风险的影响非常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出现提现困难甚至因之倒闭。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应该不盲目扩张,不过于追求创新,踏踏实实地服务小微金融,这样才是大部分平台的最好出路。

对于以上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比如,标的金额过大,主要由于服务对象较特别,当然不排除自融的可能性。如果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借款用途是用于生意上的周转,那么就会更加合理。

风险准备金则是每个平台上线第一步,就应该做到的环节。针对客户的疑虑,平台也应该提供风险准备金的账户信息,让投资者可以亲自查看。同时,也要写清楚发放条件、支付比例和极限,并定期更新使用情况,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

不轻易拆标,即使有特殊情况发生,平台也不能主动介入或者诱导客户接盘。最好的方法是把标的详细情况更新到网站上,采用债权转让的模式,来满足更多想要投资的人的需求。

专业投资理财网站

而最关键的业务模式,我还是更倾向于实物抵押贷款。我们都知道,中国投资者大部分都希望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这个观念是很难会改变的。实物抵押,尤其是车贷,能够很好地做到资金的快速流转,变现能力很强,能够降低流动性风险。

P2P网贷风险及其监管 第8篇

(一) 在互联网金融崛起背景下P2P发展迅猛。

当前金融领域已逐渐放开, 民营资本将伺机而动, 而作为能够在短期内实现与传统金融机构平起平坐的唯一捷径———互联网金融必将成为改变现有金融格局的决战场, 未来的新霸主也必将产生于此。金融机构拥有客户、资本、风险防范优势, 而互联网公司拥有技术、创新、庞大的用户群优势。

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 P2P网络借贷的产生和发展, 带来了积极的影响。P2P贷款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模式, 借贷双方通过网上竞标方式来实现匹配, 另一种是以宜信为代表的P2P信贷理财计划。P2P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趋势下, 应运而生。

(二) P2P网贷运行模式。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 由具有资质的网站 (第三方公司) 作为中介平台, 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 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

(三) P2P网贷的弊端。

目前, 市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向已形成共识:包括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阿里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互联网整合销售产品即余额宝模式和互联网货币。这几种产品拥有不同的金融模式和金融风险, 也就意味着需要不同的监管方式。

P2P网络贷款平台长期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以外。很多打着P2P旗号的企业, 做的并不是纯粹的线上平台业务, 而是把原先线下既有的民间借贷模式换了一个说法。

而对于致力于打造纯粹资金撮合平台的P2P网站而言应当针对其行业特征, 进行适度监管, 比如设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来对这一领域监管, 未必要像银行那样严格, 因为它毕竟是信息中介平台, 但对它的从业资质还是需要有限制的, 毕竟它们也在做着很专业的金融业务, 它应该比银行的风险控制更高端, 因为它的客户风险比银行更大。银行把信用记录好的客户都拿走了, 在银行贷不到款的人, 才会到P2P平台寻求资金, 风险更高, 也就意味着P2P网络贷款平台风险管理水平也应该高于银行。

二、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监管制度的构建

监管之殇困扰着网络贷款行业, 网络贷款行业的野蛮生长及恶性竞争带来的巨大风险也迫使其开始强调行业自律。但是, 面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迅速发展和异化, 仅依靠私法规范和行业自律不足以规范整个P2P网络贷款行业。

(一) 107号文件。

2014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向相关部委和各省政府下发的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 (下简称“第107号文) 对P2P借贷等网络金融活动规定, 指出:“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 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此前央行也多次重申“两条红线”理论, 提醒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不可触线违规。文件还指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 负责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这就意味着, 一直“无监管、无标准、无门槛”的P2P行业将开始由央行负责协调监管。

(二) 监管机构。

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必然要有监管机构的设立。在美国, 目前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机构仍未达成一致共识, 美国会计总署给出了两种监管方案:一种是由各监管机构分别监管网络贷款的不同主体,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监管机构不同;另一种是建立统一的机构, 如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承担监管职责。从目前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状况看, 中国银监会作为中央级别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测、预警并形成一定的预警机制, 防止P2P网络贷款平台引发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要担负起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具体监管职责, 金融办作为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管理机构, 应该承担起监管P2P网络贷款平台的职责。同时还可以借助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个管理平台, 从事P2P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业务的登记、备案等服务, 发挥辅助性的监管作用。

(三) 监管措施

1、市场准入监管。

我国法律在认可P2P网络贷款平台后, 要对其设立较为严格的准入门槛, 可考虑实行牌照制, 对满足条件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发放牌照。这一方面可以将一部分资质缺乏的申请者排除在外, 防止其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也方便监管机构对P2P网络贷款平台进行管理, 掌握其真实发展状况。

2、搜索途径规范制约。

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国内约有超过2, 000家P2P网贷平台, 其中绝大多数建有网站, P2P行业所有的交易都是在网络上进行, 所以通过线上推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 而且即使公司有了知名度, 别人也可能会很少直接记住公司网址, 也会通过搜索进入公司。所以网络搜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入口。可以说, 搜索引擎已成为P2P网贷平台最支柱的流量来源, 也是公众查询和了解网络借贷的首要入口。

3、业务活动监管。

为防范风险, 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业务活动要进行限制, 将其主要业务限定在P2P网络贷款平台成立的最初范围内, 即提供交易信息和收取佣金。如果P2P网络贷款平台要开展信用担保和资产证券化等其他特殊业务, 就必须事先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对此, 可以由P2P网络贷款平台作出选择, 是做纯粹的居间业务还是做金融担保或理财业务, 对后类业务则按照金融机构监管的要求加以监管。

4、资金安全监管。

P2P网络贷款平台应该积极寻求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 不论是出借人投放资金还是借款人获得借款, 都应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资金的收取和发放不能由P2P网络贷款平台自己进行。国外先进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均采用此种方式管理资金, 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也不应例外。

5、信息披露监管。

监管法律应要求P2P网络贷款平台发布年报, 特别是公布坏账率, 以便监管机构及时识别P2P网络贷款平台的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对坏账率高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及时进行整顿。

6、利率监管。

监管机构要对P2P网络贷款平台上的利率水准进行监控, 防止其变相提供超高利率, 成为滋生高利贷的温床。

摘要:网络借贷平台 (P2P)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模式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但是, 在当今互联网金融背景下, 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与防控还处于初级阶段, 其相关风险问题逐步开始显露。本文主要对国内P2P网络借贷模式现状及存在的弊端进行总结和归纳;从监管机构、监管措施两方面提出监管建议, 从而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可持续发展提出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影子银行,风险监管

参考文献

[1]蔡亮.P2P网贷构建金融新桥梁[J].产权导刊, 2013.3.1.

[2]张平, 魏冬.P2P网贷:收益与风险高到尖叫[J].理财期刊, 20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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