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1篇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应急小分队
二、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分析
由于对社会不满,导致情绪失控;由于矛盾激化,以致铤而走险;由于利益冲突,酿成报复泄愤,均可能造成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同时精神病人的发病以及不法之徒的行凶作恶等,也会危及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报告程序
第一发现人是教师的,
1、学校校长。
2、应急小分队队长。
3、值班教师和班主任。
第一发现人是学生的,
1、距离最近的办公室任何一位教师。
2、由该教师迅速报告校长。
校长视情况上报XXX教育局、综治办、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四、预防措施
l、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和家长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师生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工会、德育处、教研组及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5、对校园内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适当的监控并给予关心;当发现相关人员有异常言行,及时劝其在家修养,在经济上予以照顾帮助。
五、处置程序
l、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暴力事件发生,有义务和责任迅速报告副校长或校长或自行拨“110”报警。
2、学校应急小分队队长接获报告后,须第一时间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3、立即将情况报告XXX教育局、综治办。
4、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要协调小组成员要尽量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止犯罪;同时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将他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6、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处理善后。
校园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一)暴力人员非法入校伤害事故预案:
1.如暴力人员(犯罪分子持刀行凶等)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警戒保卫组(全体男教工)建立警戒线,使犯
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警戒保卫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班主任、科任教师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
5.应急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警戒组等)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紧急救援。
(1)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应急疏散总指挥):张凤祥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唐培星、梁学秋、薛庆国、秦元博、唐淑云
成员:李叶枫、王立娟、陈吉光、赵英军、孙军、王忠新、年级组长、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各组:
1办公室成员:
组长:梁学秋
成员:唐淑云 李叶枫 陈吉光 王忠新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唐淑云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班主任和所有上课教师
3救护组:
组长:唐培星
成员:学校校委会成员、教研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网管人员、医务人员、
非当班上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仪器保管员、
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秦元博
成员:孙军秦伟 吴汉平
5善后工作组:
组长:薛庆国
成员:李叶枫 王立娟 郑山 李增和 王在祥
6.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7.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8.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9.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
(二)校园治安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一、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
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二、学校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学校中发动干部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四、对于与学校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学校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三)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学校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暴力小组人员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条件的学校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学校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学校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或上级部门安检科报告。
(四)学校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或学校领导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学校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应急小组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防暴力小组在学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学校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应急小组应迅速组织防暴力小组(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2篇
1 临床资料
我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 担负着本地区医疗救护和辖区的保健任务, 全院共有护士500余名, 采取的措施是科室在发生护理缺陷后立即电话通知护理部, 然后科室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登记表, 登记表的内容应将发生缺陷的经过、主要责任者、科室讨论的经过、结果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缺陷的定性书写清楚, 在每月月初将缺陷登记表上交护理部, 然后护理部根据各科上报情况逐一核实, 看定性是否准确, 并进行修改, 装订成册, 并且每季度针对出现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士长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议, 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2011年我院共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登记表96份, 经护理部质控小组讨论核实后, 认定79份属于护理缺陷范畴, 17份属于护理缺点。
2 结果分析
2.1 临床常见护理缺陷的发生
经过分析汇总, 我们发现给药缺陷发生最多占42.5%, 重度护理缺陷最少占2.1%, 中度护理缺陷占13.8%, 轻度护理缺陷占27.3%, 缺点占14.1%, 由此可以看出在所发生的缺陷中, 绝大部分与用药有关系。
2.2 临床常见护理缺陷分布科室及发生时间
结果显示:临床护理缺陷多发区是内科系统, 而且发生时间多在节假日或周末休息日。
2.3 出现缺陷的原因分析
(1) 给药错误占比例大的原因: (1) 责任制护理落实不到位, 护士仍然是以打针、输液等传统的功能制护理为主。 (2) 护理管理不到位, 护理管理者对缺陷的认识不深刻。 (3) 执行医嘱比较机械, 不恰当的医嘱不及时与医生沟通, 只是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 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 (4) 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格, 口头交接易造成遗忘, 出现错误后也无据可查。 (5) 个别护士工作责任心不强, 三查十对执行不认真, 仅凭印象办事。另外, 年轻护士由于年轻经验不足, 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 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和反应, 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 (6) 用药查对不严, 只喊床号, 不喊姓名, 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 不看药名, 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 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 对用法查对不严, 对浓度查对不严, 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 (7) 不能够正确执行用药时间。 (2) 其它缺陷原因分析: (1) 违反操作规程, 例如提前配液放在病房, 提前撤掉输液卡等。 (2) 不了解患者具体情况, 特殊病人、危重病人无特殊防范措施。 (3) 告知不全面, 健康宣教不到位。 (4) 工作流程不合理。 (5) 管理者的管理因素。 (6) 护士自身素质及专业知识相对欠缺。
3 采取的措施
针对所出现的缺陷, 采取了以下相应的护理措施: (1) 转变服务观念:加强护理安全及法律意识, 定期对护士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树立“质量是生命”的观念, 让全院护士知法、懂法、守法,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 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2)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护士自身修养, 包括医德、专业、技术、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 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保证。 (3) 建立护理安全监督机制:实行护理部护士长科室质控护士的三级护理管理制度, 层层把关。 (4) 建立风险管理告知制度: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 将在护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 取得他们的配合。 (5) 管理者应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 发挥她们的个人潜能, 关心、爱护她们, 为她们尽可能营造宽松愉悦的工作环境。 (6) 加强护理管理:采取护士长节假日及双休日轮班制, 加强薄弱环节的质量监控。 (7) 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 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 防止烫伤、冻伤和褥疮的发生, 降低护理风险。 (8) 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对老、幼、昏迷病人按需要加防护栏, 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 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 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以外。 (9) 加强各种药品管理, 注射药与口服药, 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 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相符, 药品定时检查, 使用时做好时间标记, 远期先用, 及时调整确保无过期, 毒剧麻药专柜上锁, 专用账册, 严格交接班, 做到帐物相符。
4 加强护理安全的重要性
护理工作琐碎繁杂, 任何一细小环节的失误均可造成缺陷的发生, 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所以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中, 在护理工作的每个环节上必须重视护理安全。护理工作是一切治疗的终结, 是防范的最后底线, 有着为相关医疗活动最后把关的极为重要的职责。同时护理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也影响到护理功能的有效发挥, 对护理人员自身的安全也有保障作用。加强护理安全对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有直接的影响。
摘要:知晓护理安全的重要性, 在护理工作中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护理缺陷的发生, 以便临床护士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也为医院护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关键词:护理不良事件,护理缺陷,护理安全
参考文献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该院肿瘤内科发生的护理风险事件50例进行回顾性分析。50例护理风险中涉及50例患者, 其中男22例, 女28例。年龄在35~84岁之间, 平均年龄为 (58.85±11.22) 岁。患者住院时间在7~44 d之间, 平均为 (25.52±8.44) d。
1.2 方法
对50例护理风险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 总结发生原因和预防措施。
1.3 统计方法
使用SPSS19.0软件包对本次实验数据进行处理, 以95%为可信区间, 计算结果显示P<0.05时, 表示样本差异明显且有统计学意义。计数资料组间比较方法为χ2检验。
2 结果
50例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主要包括:化学药物外渗24例, 跌倒磕碰16例, 医院感染7例, 自杀3例。其中以化学药物外渗最为多见, 组间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注:#P<0.05, 样本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肿瘤内科的护理风险发生类型较多, 该院本次实验对50例护理风险进行了调查, 其中包括了化疗药物外渗、跌倒、医院感染和自杀四个方向。
化疗药物外渗:化疗药物外渗在肿瘤内科最为常见, 且容易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尤其对长期住院的患者, 反复接受大剂量的化学药物, 对皮肤组织的刺激性较强, 患者血管弹性降低, 更容易导致静脉炎的发生[2], 严重的患者还会出现组织的坏死等情况。针对这种情况, 需要护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 积极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血管情况, 不断提高护理技能, 以降低药物外渗的发生。合理选择患者的穿刺部位, 对有躁动的患者要适当约束, 加强固定。
医院感染:医院感染主要是由于无菌操作不当、导管等保护不周、患者抵抗力降低等原因导致的[3]。为避免此情况, 我们要求护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并及时更换敷贴等, 对导管做好维护。在接触患者穿刺部位和留置导管部位时, 要注意洗手。同时要加强告知制度, 让患者了解到管道的留置情况, 以提高重视程度, 避免导管牵拉扭曲等。
跌倒磕碰:此类风险多发生在体质虚弱的患者中, 患者体力不支, 从床上下地时的站立过快, 或发生在洗澡如厕时。为避免此情况, 需要护士对患者发生坠床、跌倒的风险进行预防, 适当使用床档等。提供扶手和辅助用具, 在患者行走如厕过程中有人陪伴和搀扶。对病房内的物品摆放做合理的规划, 为患者行走留出较大的空间, 防止绊倒。
自杀:此类情况多见于护士对患者的情况认识不足, 护患之间沟通少, 没有重视患者可能出现的想法, 进而导致患者对疾病认识不足, 出现严重的焦虑和抑郁感受等, 形成自杀倾向。针对这种情况, 护士要用耐心和细心的态度, 多与患者沟通和交流, 多了解患者的心理变化, 多开导。此外还要提高警惕, 为患者提供充分的关心, 避免危险。在日常护理工作中也要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进行重点护理, 并做好交接班, 建立预警档案, 必要时请心理专家为患者进行诊治[4]。
综上所述, 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较多, 需要护士提高警惕, 高度重视护理风险事件, 积极总结临床经验, 降低护理风险的发生。
摘要:目的 探讨研究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的主要发生原因, 分析预防肿瘤内科风险的护理方法 。方法 对2009年8月—2012年11月该院肿瘤内科发生的护理风险事件50例进行回顾性分析, 总结导致护理风险发生的原因, 并提出与预防的方法。结果 50例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主要包括:化学药物外渗24例, 跌倒磕碰16例, 医院感染7例, 自杀3例。其中以化学药物外渗最为多见, 组间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较多, 需要护士提高警惕, 高度重视护理风险事件, 积极总结临床经验, 降低护理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肿瘤内科,护理风险,预防,护理,防范
参考文献
[1] 高玲.肿瘤内科护理风险事件的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哈尔滨医药, 2012, 32 (5) :406-407.
[2] 卢先枝.肿瘤骨转移患者护理风险事件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 2012, 7 (7) :206-207.
[3] 赵建素, 刘玉平.肿瘤内科护理风险及预防措施[J].中国误诊学杂志, 2011, 11 (17) :4124.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4篇
建立舆情监督领导系统。一是从根本上杜绝涉检舆情的发源。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高检院业务考核实施意见和细则,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办案流程管理、内外监督管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切实树立起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二是各级检察机关要尽快配备专门负责监测、应对、处置网络舆情尤其是涉检舆情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人员队伍。精心构建网络舆情监督组织机构。根据网络舆情监督工作的需要,市级以上检察院应成立网络舆情领导组、网络舆情监测组、网络舆情调查组、网络舆情反馈组,积极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三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富有成效的推行检务公开,实行院务、业务“双公开”,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及时调查核实,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移送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认真抓好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把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网上宣传、网上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网上受理、意见征求、在线交流等多功能的统一平台,引导网民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理性合法表达诉求。
建立舆情分析研判系统。一是涉检网络舆情预测性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涉检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往往是先有涉检事件发生,后有舆情出现,可能时间很快甚至几乎同时。因此,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监测到或收到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准确查找网络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对网络舆情发展趋势作出正确判断,对网络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多套跟(回)帖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和音视资料)。二是涉检网络舆情提示性分析研判。采取向党政有关部门和上级院随时联系、日通报、周研判、月分析和重大事件专题研判等形式,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层级研判。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群体的网上舆情信息监控。三是涉检网络舆情动态性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及时研究网络上的重大事件尤其涉检事件,及时准确地把握了解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信息的第一时间获知掌控。四是网络舆情反思性分析研判。组织召开网络舆情评析会,总结交流网络舆情研判决策的得失成败。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可能诱发的危机事件,要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建立涉检舆情监测引导系统。一是指派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网评员,负责每天对网络舆情开展日常监测和重点网站、重点论坛的实时巡查,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二是坚持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媒体关注焦点、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那些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涉检网络舆情,通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那些网上举报线索不明晰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踪深挖线索;对那些经查不实的网络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确保引领主流舆论。三是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出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工作偏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四是明确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处置的责任,把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对舆情引导控制不力、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故、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做好“阳光检察”的新闻发言工作人。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网络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对民众履行告知义务,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做好负面不实传言的舆论引导,以法言法语、客观评述澄清负面不实言论;依托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和已在乡镇、公安、法院等处建立的检察工作室以及控告申诉部门和每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减少诉求无门引起的涉检涉诉上访事件,减少维权不当引发的犯罪。
建立舆情应急预警系统。一是划分等级,确立“四色预警”。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并区分为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建立相应应急预警机制。二是掌握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涉检网络舆情,快速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三是制定预警预案。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院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报送和反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三是建立预警档案。在办理案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可能诱发网络舆情的要建立预警档案,对可能产生现实舆情危机的情况及早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四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构建舆情负面应对系统。一是加大网络宣传的策划力度,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正面宣传的舆论强势。二是将影响检察机关声誉和形象的不利因素或负面报道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网络舆情调研工作,及时收集、梳理、研判信息。三是有效应对各种舆情信息,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中的作用。有效运用一切网络技术手段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等,及时采用“化、沉、删、正、热”等策略化解涉检舆情危机。四是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引导舆论。在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抢占先机,快速、准确、透明的发布相关信息,占领网络舆论高地。五是大力培养属于检察机关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注重吸纳、培养检察干警中的高水平的网络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和掌握尖端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通过检察业务和网络技能的专业培训,使检察机关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成为检察机关驾驭互联网的综合性“通才”。六是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查处和严厉打击“网络黑社会”、“网络打手”和“网络刀客”,积极规范、引导和治理“网络推手”,使之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遵法守律。
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http:// 来源:宜宾新闻网 时间:2011-2-21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 胡阳国
检察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展示自身形象,提高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兴文检察院不断采取措施,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去年,
该院共上稿274件。其中,“检察日报”、“中国广播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68件;“华西都市报”、“四川工人日报”等省级媒体采用88件;“宜宾日报”、“宜宾晚报”等市级媒体采用114件,县电视台播放4条,较好地提高该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由于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宣传工作仍存在质量不高、精品少等问题,为切实扭转当前基层检察院宣传的不利形势,下面结合兴文检察院的具体实际谈点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存在问题
1、单兵作战多,全员宣传的氛围不浓。基层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基本由少数人负责、大量的业务工作人员很少过问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政治处和侦监科两个部门,其他部门撰写宣传稿件少。从该院去年省级以上采用的154条稿件来看,政治处撰写55条,占总数的36%,侦监科撰写83条,占总数的53%,其余部门撰写16条,只占总数的11%。在政治处,也主要集中一两个干警身上,由于政治处任务多、事务杂,往往不可能挤出过多的时间去搞宣传,停于写工作动态的多,对需花费较多时间的专题报道涉及少。
2、重机关内部宣传,轻媒体公开宣传。就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形成的信息稿件大多只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和县级有关部门,很少向新闻媒体投稿,缩小检察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制约了检察宣传的全面发展。
3、宣传形成单一,以文字宣传为主。兴文检察院的宣传工作大部分仍停留在文字宣传上,对专题片、系列报道、图片等影响广泛、明显的宣传形式很少接触。由于条件所限,开展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的风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互联网上建立“兴文检察”网,也设立“兴文检察”内部网络,但内容较少,更新不及时,没有在各种媒体上形成宣传阵地,致使不能及时、全面地向社会报道检察工作。
4、宣传内容单一,深度不够。检察工作的重点体现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二者缺一不可,
兴文检察院也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宣传,但内容单薄,影响不大。在队伍建设宣传上,以工作动态居多,在深度报道队伍建设的举措、推出先进典型等方面少;在业务工作宣传上,以单个案例宣传居多,对业务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新举措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少。
二、制约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原因
1、思想上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很多领导和干警认为办案是首要任务,宣传工作只是可有可无,不碍大雅的次要工作。产生这种想法有两点原因:一是眼前利益作怪。领导和干警大多把眼光停留在办案上,办案数量多,成绩就显著,特别是自侦部门,办案可追赃,可创收,能收到“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而宣传工作是一项软性工作,效果不可能一日而就,故领导和干警都不太重视。二是前途观作怪。检察机关是专业性较强的机关,通过业务工作可能学到具体的法律知识,通过办案能锻炼工作能力,办好案能够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器重,从现实来看,检察机关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提拔担任的,而宣传工作属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干好宣传工作,需要比干好业务工作花费更大的精力和时间,但要从此获得仕途上的较大发展,难度较大,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
2、枯燥、清贫的特点难以产生吸引力。检察宣传工作是一种文字性工作,清贫、枯燥、波澜不惊,干好宣传工作必须依靠宣传人员的“坐功”和“笔杆子”。这些是年轻干警难以做到的。一旦看到办案部门车进车出,忙忙碌碌,检察宣传人员难免产生对比思想,从而滋生厌烦情绪。
3、装备、设施陈旧不齐。基层检察院由于经费和条件的限制,致使用于宣传工作的装备和设施比较匮乏,致使许多宣传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制约宣传工作的发展。
4、人员素质偏低。从兴文检察院来看,全院在岗干警41名,没有一名新闻专业人员,个别干警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但要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也得从头学起,由于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写出来的文章没有理论深度,重点不明确,难以达到宣传报道应有的水平,难以发表。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首先要提高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认识,树立抓宣传就是抓形象的意识。基层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时刻关注宣传工作,自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所管部门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抓办案的精力抓好宣传工作。二是提高普通干警的认识。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要引导干警摒弃重业务轻宣传,宣传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制定措施鼓励干警在办案的同时主动抓好宣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既能办案、又能写材料的骨干队伍。三是提高宣传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看到前途,物质上尝到甜头,切实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每年年初,基层检察院要认真分析自身的工作情况,制订当年的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宣传内容、重点,细化宣传任务,分解到部门和干警个人,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当年的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成差的给予重惩,从任务、制度上扭转检察宣传的被动局面。对宣传工作要加强管理,做到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形成宣传工作全院“一盘棋”体系,营造“全面宣传”的工作格局。
3、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检察宣传的硬件装备投入。配备必要的摄影、录音、电脑等硬件设施,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科技含量,丰富宣传手段。二是加大检察宣传的奖励力度,对采用的宣传稿件给予重奖,突出奖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采用的稿件,从经济上刺激宣传工作的良性发展。
4、录求外援,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是开放的,多渠道的,要不断摒弃检察宣传对机关的错误认识,主动踏入社会,积极寻求各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利用外部力量提升检察宣传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深入分析各类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迎合各类媒体的用稿口味,有意识地改变写作风格,积极向媒体投稿,争取上稿。二是利用媒体记者的专业优势,与媒体记者签订用稿奖励协议,对媒体记者个人宣传或与干警合作宣传检察工作的,给予经济奖励,
从而提高作品质量,提高采用率。三是与适合报道检察工作的媒体合作,开辟检察宣传专栏。建议上级检察院与媒体联合开办检察宣传专栏,创立检察宣传主阵地,从而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加强与县级宣传部门的沟通,寻得支持。县级宣传部门是各地的宣传主力军,聚集了各地的宣传骨干,利用他们的写作和地理熟悉优势,在提供素材的情况下,由他们撰稿宣传检察工作,必然提高上稿率。
5、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储备人力资源。第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5篇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当前,随着传统媒体的深刻变革和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使新闻和信息发布变得愈加便捷和普及,尤其是网络媒体,凭借其实时、快捷、廉价、有效等独特优势受到众多网民的青睐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威力。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使其极易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媒体的关注,一方面可以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为干群沟通建立良好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认知度;另一方面,如果舆论导向偏离,也可能混淆是非,误导群众,损坏公务员队伍形象,影响政府工作。能否正确运用媒体这把“双刃剑”,引导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社会舆论的主导权,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政府工作发展全局。新闻报道的媒体策划、突发事件的媒体应急和舆论引导,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近年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因社会舆论应对不力而导致的严重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瓮安事件”、沸沸扬扬的“杭州飙车案”。在解析这两起群体性事件时,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1”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关部门在舆论处臵上犯了两个相反的错误:一是有关部门处理过慢。“瓮安事件”中,因官方未及时回应群众越来越激烈的请求,使矛盾越来越激化,直接导致发生严重暴力事件,后来才由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二是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时过快、过于草率。从近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政府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各种社会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和尖锐,也使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在征地拆迁中,干群对立的事件屡见不鲜,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有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对少数问题不假思索地“曝光”,降低了政府威信。尽管政府部门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尽量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缓解干群关系,但是此类事件愈演愈烈,使部分地区政府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另一方面,某些政府部门舆论引导工作相对滞后。在舆论引导形式上呆板单一,依旧满足于在报纸上、电视上刊发些类似公文的消息,群众接受程度十分有限;在组织策划上,缺乏系统的宣传策划,宣传力量时强时弱;在时效上,断断续续,没有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舆论攻势,从而导致了政府舆论宣传工作受众面小、传播范围窄,有“王婆卖瓜”之嫌,甚至受到群众的抵触和反感,宣传效果事倍功半。客观说,政府部门的舆论引导工作,还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迅捷多变的舆论监督的需要。
二、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面对新形势,舆论引导的观念没有与时俱进。一些媒体没有准确把握舆论引导发展趋势,观念陈旧,导致舆论导向偏差。当前,还存在一种观念:一提宣传首先想到的就是“夸”。个别领导认为宣传就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轻视社会舆论宣传的力量,对媒体报道不能冷静对待,只能见好的,不能见坏的,见了正面报道就洋洋得意,见了负面报道就暴跳如雷,不是扪心自问自身行为中的不妥之处,而是指责媒体报道不实,给人以权压人的感觉,在公众中产生不良的影响。有的单位和领导在与媒体打交道时仍停留在吃吃喝喝勾兑关系上面,不知道换位思考,不考虑媒体的生存规律和运作方式,未能策划出满足媒体需要,又对政府部门、人民群众有利的多赢的宣传舆论方案。一些宣传干部缺乏媒体应对能力,对受众的心理需求臵若罔闻,新闻宣传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在与媒体的沟通中普遍缺乏应对的经验和技巧,忽略了媒体自身才是控制新闻的主角,往往有自吹自擂的味道,未取得理想的效果。
与媒体沟通存在误区。“防火、防盗、防记者”,部分领导害怕承担责任,抱有说错还不如不说的想法,尤其是面对突发事件,首先想到的就是“捂”、“遮”,封堵消息,或者以势压人,以权堵口。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一方面公务员群体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没有得到传播,造成了政府形象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媒体没有得到客观、真实的信息资源,被迫捕风捉影,被谣言和猜测左右,个别案例被歪曲、炒作,有损于政府形象。
机制不健全,不能适应当前媒体的发展。由于工作中没有针对性地制定媒体应急的工作规范,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常识和经验,没有把新闻舆论引导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缺乏基本的新闻敏感性。面对媒体反应迟缓,该说的不说,丧失话语主动权;或者是不该说的乱说,口无遮拦,在没有调查清楚情况前,没有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私自接受媒体的采访。同时,发生突发事件后,舆论引导工作也没有主动介入,没有在第一时间介入,对问题处理的立场和态度不能及时表明;或者滥用职权,封杀当地媒体,结果让外地甚至境外媒体曝光,失去了抢占舆论高地的最佳时间,也错过了澄清事实、扭转形象的时机,在社会舆论上显得被动、尴尬。
正确理解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
政府和新闻媒体可以说是一对“欢喜冤家”,彼此之间的关系既是相互合作、相互依赖,但有 时又会产生矛盾。政府工作需要通过媒体来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媒体也对政府部门丰富的新闻资源更欢迎。同时,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监督力量,有对政府部 门实施监督的义务。面对媒体有失客观的负面报道时,有些政府部门无疑会感到愤怒和委屈。其实,政府部门和媒体之间的关系并非对立,只要从大局出发,把握住 了相互需求,相互体谅,努力实现双赢,很多方面会取得一致。如果我们只考虑自身需要,不考虑媒体和群众需要,强硬要求发布对自己有利的消息,不准发布不利 消息,不仅会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反感,也违背了政府执政的基本原则。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策略和方法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关键是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政府部门通过对外加强沟通合作,对内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媒体应对的能力,增强舆论引导的有效性,争取社 会舆论的主动权。对外沟通合作要求有关部门要善于和媒体搞好关系,要以交朋友的态度,以诚相待、主动沟通、加强联系,通过媒体来促进政府的工作,以新闻的 形式来达到宣传意图,有效扩大正面评价,及时化解或减弱负面评价,塑造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优化政府工作的外部环境。
常态工作中的媒 体应对。一是搭建与媒体的互动平台,定期发布消息,加强交流,增进感情,实现双赢。建立定期的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诚恳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充分向媒体 提供政府工作信息,达到实现政务公开和占领舆论阵地的双重目的。同时,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工作的需要举办见面恳谈会、听证会等,及时向媒体通报情况, 倾听媒体的意见和建议,以赢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舆论引导的策划。在新政策、新规定以及工作推进中的新举措出台前,预先制定舆论引导的工作方案, 以保证舆论引导在前。根据政府工作进展,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舆论引导,既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又避免引起媒体的负面炒作。
突发事件状 态下的媒体应对策略。处理突发事件媒体舆论应对的策略主要在于,通过与媒体的合作,快速收集事件信息,发布官方信息,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地控制危机信息传 播,化解或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害。其中,在信息发布上主要体现三说原则,即抢先说、不断说、统一口径说。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立即启动舆论应急预案,主动联 系媒体,力求在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及时、坦诚表明官方的立场态度、处臵意见和工作进展,才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引导受众理智客观地看待问题,平息萌 芽中的受众非理性舆论压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恳谈会、听证会等互动形式,及时答复来自媒体的各种质询,有针对性地向媒体做好说明解释,不给媒 体进行炒作性报道的机会。同时,还可以组织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媒体和公众更多地关注正面信息。对内强化自身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媒 体应对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范文第6篇
第十八章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第一节 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第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发生火灾、瓦斯爆炸、冒顶、透水、坍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尾矿坍塌事故;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第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暴力恐怖案件;爆炸案件;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劫持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恶性刑事案件。
第五,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主要指在境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国公民和机构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本书所介绍的事件范畴,属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国务院2011年公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重大(Ⅲ级)等三级。
此外,还可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罕见性与不确定性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 从罕见性的角度来说,有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型往往有一定的前兆,并因其发生的频率相对较多,而使得人们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因此,对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可参照先前处置经验并遵循某种规律。而有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长,如十年不遇或百年不遇的事件等,或是由于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变迁而突然爆发,而完全没有先例,因此很难提前预测、预警,一旦发生,往往令应对工作措手不及。显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不确定性的角度来说,在网络舆情事件中,有一些事件由于影响因素少,因素之间的作用简单,事件的不确定性低;还有一些事件的影响因素多,因素之间作用复杂,事件的不确定高。事件的不确定性越高,可供选择的情景演变路线越多,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就越难,也越难做出有效的决策对其加以控制;而事件的不确定性越低,事件发展的趋势就越明朗,也就更容易准确预测并对其加以有力控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根据这两个维度,又可以把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A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且不确定性高。对于这一类事件,人类的认识极为有限。由于事件具有罕见性,其发生时往往没有任何预兆,决策主体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或心理准备不足。同时,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高,事件决策主体对事件的演变趋势所知甚少,加之没有先例可循,给应急决策带来困难。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B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而不确定性高。这类突发事件虽然不确定性高,使得决策主体对其演变趋势把握不准,但由于发生频次比较高,对其发生、发展规律有一定认识,且有先前的处置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这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低于第一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一些频发的自然灾害,如南方每年的水灾。
C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但不确定性低。这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没有前兆,且无以往经验可供借鉴,因此会使决策主体感到无所适从。但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低,使得决策主体很容易识别出其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探寻出应对策略,因此,经过短期调整后,当决策主体对事件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时,事件会得到有效处置。
D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且不确定低。这类突发事件由于发生频次较高,且不确定性又低,因此,处置难度不高。典型代表是煤矿企业发生的瓦斯爆炸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征
(一)突发性强
重大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出人意料,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突然性,这也是其最根本的属性。事件一旦爆发,就呈现出快速蔓延、难以对其控制和遏制之势。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可防备的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往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
(二)破坏性大
多数重大突发事件都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平衡,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极大的危害。重大突发事件的后果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环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破坏。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还会严重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引起社会系统的震荡。
(三)牵连面广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是同质牵连,如与危机具有相同或类似品质的人、事或产品会受到牵连;二是因果牵连,如一些危机导致另一些危机爆发;三是扩散牵连,如由于危机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危机被人为扩散到本不存在危机的领域。这种牵连性在自然类突发事件中,表现为各种次生灾害;而在社会类突发事件中,则表现为各种社会矛盾。这种牵连影响往往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对社会各层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
一、网络舆情发展迅猛,社交媒体作用明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视频网站等平台,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越来越能够以接近直播的形式呈现,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获取,这种传播的即时性使得高度互动成为可能。它以独特的开放性和匿名性,推动参与人群愈加广泛,舆情爆发也更为迅猛。在近年来的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中,大众媒体的报道角度、议程设置一度都来自社交媒体平台的讨论,其在舆情引导的时效性和主动权上逐渐失去优势。同时,信息发布具有明显的自发性,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出现更多互动,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表达的主体,抢占了舆论引导先机。
“723甬温线特大动车事故”中,就在事故发生4分钟后的20点38分,车内乘客“袁小芫”发出第一条消息,称“D301在温州出事了,突然紧急停车了,有很强烈的撞击”。20点47分,车内乘客“羊圈圈羊”发出第一条求助微博,转发突破10万次,两小时后该乘客获救。事发2小时后,新浪微博网民发布消息号召献血,上千名微博网民前往血站,网民“yaoyaosz”发布的血站现场照片转发超过10万次。
社交媒体在发挥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的同时,也助推了网上质疑声音的扩散。有报告指出,对动车追尾事件的负面评论在网上占压倒性优势,网民质疑主要集中在事故发生原因、救援措施、伤亡人数与善后、列车残骸处理、中国高铁安全、铁道部、铁道部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表现等8大方面、41点。网民从质疑、不信任再到不理智的谴责和愤怒声讨,舆论环境逐渐失序。
二、网络谣言容易泛滥
互联网舆情繁杂,尤其是现实社会各种矛盾往往使网民的情绪带有倾向性,在突发事件中,弱者利益容易受损,网民极易受非理性情绪感染。此外,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网民以匿名身份出现,削弱了虚假信息传播者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造成谣言更易产生和传播。在网络上,谣言一旦形成规模,经过意见领袖的传播和网络水军的炒作,就容易操纵网络民意,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中,谣言往往制造恐慌,给政府对舆情的引导增加了难度,也加大了对信息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甄别的难度。
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9.0级大地震后,位于本州岛的核电站发生爆炸并出现核泄漏。由于外界盛传“服用碘盐可抵抗核辐射”以及“此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出来的盐将受到核污染”等信息,引发我国民众大量抢购和囤积碘盐。学者认为,在大地震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后,恐慌心态往往导致人们更倾向于负面信息。而类似于抢盐的非理智从众行为,也被社会心理学称为“社会惊遁”现象。这使得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谣言更容易传播且更容易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危害。但如果政府抓住机会,处理得当,决策过程透明,信息发布及时,就能够开展生动的“公民教育课”,增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感。
三、舆情存在衍生和反弹隐患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处于消退状态的网络舆情很可能结合新的刺激性信息而产生新的变异,导致新一轮舆情信息的快速传播。同时,突发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进行议程设置所营造的舆论环境经受考验,在巨大的公众心理落差下,容易出现舆情反弹的情况,也对政府的监测工作带来挑战。
如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相关消息不断披露,网络舆情也经历了多次起伏,特别是部分网民对马航方面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各方协调机制的不满,被多次触发:事件发生后初期马航新闻发布会时间屡次变动导致网民批评马方“缺乏诚意”;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机上无人生还”,被网民指“搜索不充分不应急于宣布”;2015年1月,马方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称将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做出赔偿,网上流传“接受赔偿将无法继续追责”的说法;2015年3月,马航发布有关事件的中期报告,又有网民对报告的有效信息含量和价值表示质疑这为我国带来了启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每个环节的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如果处理不当都可能引爆网络负面舆情,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时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步步严谨。
第三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准确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高度关注,都希望第一时间获知相关的准确信息。如果此时政府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舆情,网上谣言就可能迅速传播扩散,误导公众甚至导致事态恶化。
及时准确是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首要原则。按此原则,政府应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制定对外口径,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第一时间设置传播议程,第一时间展开民意互动,抢占信息的“第一落点”,形成“首声效应”,引导舆论走向。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稳定公众情绪,把握事态处置的话语权。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处置中,政府不仅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在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及时准确地回应舆论关切。在跟踪研判舆情的基础上,发现公众关注点的变化,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才能避免网上谣言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主要话语解释者位置,这也体现出政府“舆论执政”的水平。
二、公开透明
美国知名记者艾维李曾指出,“坦率而公开地向报界和公众提供迅速而准确的消息是处理公共危机的关键”。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利杰斯特也强调过主动充分披露信息对危机管理的重要性:“现代组织正处于其活动透明度日益增加的时代里。若一个组织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现代社会面对灾难局面它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表现出它对灾难事故的正确态度,则将无疑给组织的声誉带来致命损害,严重的甚至导致组织的消亡。”
无数事例证明,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政府能否顺利处置事件与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有很大相关性,透明度越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就越高,公众情绪就越稳定,事件处置也就越顺利。
在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各种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重点公开。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使信息公开从理念走向现实,成为各级政府舆情应对的共识。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之外,政府应将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通过相应的大众媒体公布,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在以往的案例中,有些地方官员因为担心“家丑外扬”而对媒体报道进行压制,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事与愿违,一旦事件真相被揭出,不但没能达到保护形象的目的,反而使得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批评力度大于正常公布后应有的情况,对自身形象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害。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府只有以开放的心态改堵为疏,主动全面、多渠道高效率地将突发事件信息向公众发布,才能通过满足公众知情愿望,来压制谣言和负面舆论空间,赢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当然,公开不等于无节制,透明不等于无秘密。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政府也应把握信息发布的度与量,在规范操作的空间内实现信息公开的积极效果。
三、规范有序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政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操作,树立较好的公信力;同时考虑到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在公布事件进展和结论时注意对社会常识常理的回应。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网民的情绪化特点和心理承受底线,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灵活适用,理顺网民情绪。
具体来说,政府在舆情应对处置时的表态并不代表要迅速为事件定性定论,更不能借此压制舆论;在权威调查结果出炉前,应对事件原因、后果、责任等信息的发布持谨慎立场,避免轻率言行造成公众视听混乱,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首先,在进行定性定论时,应综合考虑实情和舆情,用词必须规范到位、合理合法,避免“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超出常理的定性,避免触动网民“老不信”神经后又缺乏值得信服的合理解释。其次,应注意避免因不合理的法律或事实认定情况,如“广州许霆取款案”、“北京东城法院引《孝经》判决案”等引起舆论反弹。再次,对于不同于常理的事实情况,在发布信息时应力求以常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表述呈现,避免“越说越离奇”的情况。
四、科学适度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戒堵宣疏、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以疏为主,因势利导。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开放的信息传播渠道有利于避免谣言和猜疑,但由于公众对突发事件的态度不同,利益受影响情况不一,看问题的角度有差异,可能会使舆情向不利于处置的方向发展。因为政府需要事先科学评估信息发布可能引起的各种社会反应,指定专业宣传部门及人员负责信息发布。
第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使信息公开到位,也难免出现谣言苗头,因此应意识到,辟谣已成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中的“常态”。政府部门应在及时提供全面确凿的事件真相信息的同时,充分动员有说服力的各方力量,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领袖、名人等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澄清谣言,降低负面影响。
第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应在重视传播规律的基础上,把握好发言的尺度。首先,说话不要过于绝对。如在答记者问时发言应留有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其次,说话避免过度承诺。一旦承诺无法兑现,政府将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在舆情处置上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四节 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一、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的组织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应对处置领导体系。成立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警领导小组和顾问团,作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参谋机构,把握全局,给相关处置部门提供整体行动方针,协调上下级或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大范围调集人财物,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应来自宣传、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经常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在事发后,可根据具体处置要求增加相应部门的人员。该小组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处置协调中心。该中心包括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重要领域、系统宣传部门代表。机构中可吸收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在舆情应对中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通过媒体渠道了解和掌握更为广泛的舆情。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具体来说即是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如在舆情应对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和规定,汇总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媒体记者管理,搜集舆情信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外发布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搜集本部门与舆情应对相关的信息,并做好对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就本部门相关工作对舆情应对提出建议等。
(三)保障常态协调运作
一是建立顺畅的上下级沟通机制。日常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迅速获取信息,建立密切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掌握舆论应对的方向;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明确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要求;以此保证把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是健全新闻联系人制度。在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新闻联系人制度便于随时联系;新闻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通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做到有新闻发言人、有协调组织人、有稿件审核人等多节点分工合作。
二、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对策
信息发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政府在选择信息发布方式时,应考虑媒体的特点、传播的范围和受众的心理等。政府发布信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发布政府公报,可用于登载法律、方针、政策、声明等各类政府文件;第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和媒体的交流互动,发布政府信息,解答公众问题;第三,发布新闻通稿,通过权威媒体向公众传播;第四,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并与网民在线交流等。
为了达到信息发布的效果,应考虑信息发布的时机、地点、人员、内容以及对象等。
一是选择合适的信息发布时机。政府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舆情的波及范围、舆情动向进行评价,对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机进行研究。如果事件性质比较严峻,引起全社会普遍讨论,此时不及时发布信息就可能导致谣言传播、公众情绪激化、社会混乱,就应第一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如果舆情波及范围有限,或是一些基本事实尚不清楚,此时大张旗鼓地发布消息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和猜测,就应谨慎处理,或在事件处置有一定进展时再行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确定恰当的信息发布地点。以新闻发布会为例,发布的地点可以在突发事件的现场,突发事件附近适合办公或人群聚集的场所,或者在政府专门的新闻发布会场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不同于一般的新闻发布会,地点的选择不一定对环境设施要求高,但应便于记者采访和发稿。根据国内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成功案例来看,选择在事发地附近作为主要的发布地点,既能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又能引起较高的关注度。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客观选择。
三是选择称职的发布人员。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准备时间短,因此对信息发布人员的能力有较高要求,既要熟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又要有应对媒体的较高能力。被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员应尽快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熟悉各环节情况,并与有关人员商讨要发布的信息。对一些涉及较多专业知识的突发事件,应邀请专家共同讨论,或出席发布会对专业问题提供更专业的解释。同时,统一信息发布的口径,严禁没有信息发布职权的部门和个人私自发布信息。
四是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把关。政府发布的信息要遵循“快讲事实,慎讲原因”的原则,对已查清的事实进行阐述。同时,发布的内容要抓住重点,不能长篇大论或是谈论与事件无关的内容,否则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五是对信息发布对象进行适当选择。考虑到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发布对象是高效率的方式。在对全国或国际有影响的突发事件上,应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和外媒发布信息;在地方性的突发事件上,可以本地区的主流媒体为主进行发布。
三、建立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培养机制
(一)有针对性地深化和普及舆情素养理论与技能教育 当下,正确掌握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和技能,已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从事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素养。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保持着以行政命令指导媒体行动的工作方法,在官员培养中也很少涉及对其媒体交往技能的重视。这也造成近年来发生多起由于官员在面对媒体时呈现出的“本能反应”引发的舆情事件。随着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对于官员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系统地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的舆情素养已成为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
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背后涉及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和行政学等多个学科,培训中应注重从传播规律、宣传策划、形象塑造、事态处置、舆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同时,针对政府管理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进行培训内容的调整,将舆情素养纳入干部培训的固定课程,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应对舆论的基本能力。
(二)加强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模拟培训
对于政府而言,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重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舆情素养的提升效果,最终也需要在实际与媒体打交道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因此,有必要在日常状态下,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途径,帮助政府工作人员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与心理状态,体会舆情应对的重要性,掌握正确面对舆论的方法,学会与媒体沟通的技巧。
(三)将舆情素养纳入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内容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效果影响巨大,一旦政府处置不当,可能对社会经济乃至人民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为了提升舆情素养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将舆情素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考察内容的一环,增加领导干部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其与媒体接触的机会,促使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
四、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搜集分析与研判机制
(一)拓展舆情搜集渠道 建立基层舆情搜集渠道,在基层设置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线索的搜集和快速上报机制;建立媒体舆情搜集渠道,促使媒体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线索和安排报道的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建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通信网的舆情搜集渠道,强化对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信的舆情监测能力,搜集网上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线索,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完善舆情分析与研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