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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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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范文(精选12篇)

欧洲共同体 第1篇

日前, 欧洲权威机构BSRIA (英国建筑服务研究与信息协会) 发布“2008年度市场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在出口欧洲的中国空调品牌中, 海尔直流变频空调平均份额高达67%以上, 其中在意大利占到75%, 在西班牙占到55%、在法国占到71%, 是目前出口欧洲市场的众多中国空调品牌中市场份额最大的品牌。

据了解, 作为1955年创始于英国的欧洲老牌调查咨询机构, BSRIA (英国建筑服务研究与信息协会) 会不定期发布关于空调成品、配件等方面的全球或分地区的全方位专业市场调查报告, 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与权威性。在发布此报告之前, 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其在一份针对“中国空调对欧洲的影响”发布在《中国印象》的调查报告中就曾经给予海尔空调高度评价。该报告称“海尔空调是在欧洲市场增长最快的中国空调品牌, 海尔空调已在欧洲市场树立起了中高档品牌形象, 海尔空调改变了欧洲消费者对中国空调产品的看法”。

如今,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 海尔空调仍然能够获得如此高的市场肯定得益于海尔空调在变频技术领域实现了“起步早、起点高、推进快”的成功。回顾我国变频空调的发展历史发现, 从1993年推出第一台变频空调到1998年自主研发成功第一台120°方波直流变频空调;从2005年在国内首家自主研发成功180°正弦波直流变频技术到2008年行业独有的“智能调速省电 (SVE) 技术”, 实现59%的超强省电效果。

欧洲的作文:沉醉欧洲 第2篇

篇一:沉醉欧洲

埃菲尔

从郊外一路驶进市区,巴黎的一切便显露无遗。它的高傲,它的优雅,它的悠闲,它的从容。它高傲,但它宽容,高傲是宽容的资本。它悠闲,但它努力,因此悠闲得神采奕奕。它几乎具有别的城市所具有的一切优点和缺点,而且把它们一起放大,推向极致。你可以一次次赞叹,一次次皱眉,最后还会想起波德莱尔的诗句:“万恶之都,我爱你!”难得它,巴黎,气血饱满,骨肉均匀。

车行至戴高乐广场,凯旋门突兀地立在车流之中,在朝辉之下,凯旋门上浮雕的每一个皱折都被映衬得毫发毕现。凯旋门见证了拿破仑王朝由盛大走向衰败的过程,拿破仑倒下了,它却继续屹立在这世上几百年,时光不曾改其容颜,风雨不曾灭其英气。浮雕上的人物栩栩如生,仿佛有生命一般,那炯炯有神的瞳仁凝视着你,仿佛想告诉你那个传奇年代的传说。走进凯旋门,墙上密密麻麻刻着一些将军的名字,记载着他们曾经的辉煌。

穿过巴黎最繁华的香榭里舍大街,来到埃及方尖碑的脚下,这里确是巴黎的中心,环顾四周,触目皆是古典建筑,虽不及罗马那么历史悠久,但却整洁如新,就像进行着一次跨越时空的奇幻旅程。埃菲尔铁塔已近在咫尺了,与游乐场的巨型摩天轮并肩而立。

当我站在埃菲尔铁塔的下方向上凝望这个钢铁巨物时,它的骨架纵横交错,我不得不惊叹于设计师埃菲尔的奇思妙想。等待电梯的队伍已排起了长龙,听闻埃菲尔先生在修建埃菲尔铁塔的时候,已预留了电梯的空间,如果可以穿越一百年的时空,我一定疑问于他标新立异的独特远见,早于别人,瞻仰未来。

电梯平稳地运行在钢筋铁架之中,待我再“重见天日”之时,已身处铁塔的第二层了,一踏出电梯门时,我立即感受到一种君临天下的豪气,的确,从巴黎至高点上眺望全城,放射性的楼房和像蛇一般穿行的羊肠古道相衬成一道风景,塞纳河缓缓穿过城中,河上深浅有致的分布了二十座桥,沿河两岸的古建筑更是一道亮点。

虽然站在铁塔上可以将巴黎的美景一收眼底,但巴黎人却不喜欢它。的确,单看铁塔,它无疑是美与力的结合,巴黎的象征;但是,铁塔置身于古老的巴黎城中,打破了老城和谐统一的建筑风格。世人对它的评价,褒贬不一,它也就这样在争议里立了一百多年。

离开铁塔,我又一次转身面向它,历经风雨的洗礼,它依然稳健地挺立着,骄傲地冲上云霄。

帝王生活

到达凡尔赛宫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半,灼烈的阳光,狠狠地砸在地上。

大家由路易十五侧楼进入凡尔塞宫参观。踏上凡尔赛宫木制的地板,会发出好听的“吱吱”声,一路上的石板路与这里整整齐齐的木地板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天花板上有着巨幅的油画,精美得让人舍不得低头。

向前走,穿过了宴会厅来到国王的寝室,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奢华。床几乎是全金的,床上铺的锻被更是精心设计的。看上去价格不菲。只有一件事令我很疑惑,这张豪华的床虽然很高,也很舒适(看上去),但却很小、很短。莫非法国的`君王全都是五尺身材吗?好像不太实际吧。但据介绍说,历代国王都必须坐着睡觉,这个说法可令我大开眼界。而且,王室成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众目睽睽下进行。我总觉得一国之君应该是生活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的,而今的舒适却大打折扣。如果换作是我,我宁可不要锦衣玉食,我也要活得自在;如果当国王必须将自己的隐私,像播电影一样给公众“参阅”的话,我宁可回家做庶民!

穿过一间比一间奢侈的房间,我来到镜厅。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说凡尔赛宫是世上最美的宫殿,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从古至今有那么多人称镜厅为“梦寐以求的地方”了。镜厅长75米,宽10米。屋顶装饰着精美绝伦的巨幅油画。镜厅的名声和美丽主要来自于它面向花园的十七扇大窗,窗子相对的墙上有十七面大镜子,整个大厅里流光溢彩,室外静谧的花园绿茵看起来似乎已悄然走进了宫殿。站在窗前向外望,一派春意,凡尔赛的万亩园林和雕塑装饰的喷水池尽收眼前。屋里更是金碧辉煌。水晶灯把整间房子映成童话世界里的宫殿,我终于明白,“奢侈”是可以替代一切精神食粮使很多人向王位卑躬屈膝、卖辱求荣的。皇族的生活如此奢华浪费,难怪他们可以不惜活得像个傀儡,难怪人民不堪苦难最终要暴动起义。“过度放纵的后果只会招来毁灭”,书上如是说。凡尔塞宫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回望夕阳中的凡尔塞宫,它依然以它的风采吸引着世人。

威尼斯遗梦

登上威尼斯,灼热的阳光烧得我们睁不开眼。走进威尼斯就像走进风光旖旎的露天交易所,到处充满像意大利咖啡一样浓郁的商业气息。

走过无数桥,参观了圣马可广场的金碧辉煌,我们乘坐贡多拉游览威尼斯。在威尼斯的旅游手册和导游地图上,常提醒游客 :“不坐贡多拉,就等于没到威尼斯”;在贡多拉旁的船夫也说:花几十欧元,就不会留下终身遗憾;在威尼斯的水巷里,则处处可见贡多拉优美的划姿。贡多拉在威尼斯的重要地位,可谓一露无遗。

贡多拉是威尼斯特有的交通工具,小学课文中也曾讲到。不过,今天亲眼见到,确实比我想象中的要长要大一些。一只普通的贡多拉可以乘坐6人,这可比它看上去的要少得多。一只看上去很普通的贡多拉造价却非常昂贵,真是物以稀为贵啊!

小艇行进在狭窄的水道中,穿过老楼投在水面上的映象,可以感到一溜阴凉。腐朽的后门浸在污水里,从破烂的地方可以看到里面已经残破不堪。从威尼斯最平凡的一面,我看到了它的沧桑,它的无奈。据说威尼斯在三百年后就会消失,那么,一千年以后,谁还记得曾经有过威尼斯呢?

小艇突然右拐,水道变得宽阔起来,丽都桥横跨在大运河上。这儿是威尼斯商人做生意的地方。大运河全长四公里,呈反写的S型,贯穿威尼斯的中部,是名副其实的“国道”。这条“世界上最美丽的街道”,也是威尼斯最主要的观光路线。沿运河两岸伫立着近200栋宫殿、豪宅和七座教堂,这些伫立在水中任凭潮汐侵蚀的建筑,多半兴建于14-16世纪,拜占庭式、哥特式、巴洛克式不同的建筑风格交汇在一起,令人眼花缭乱。

15莎士比亚写下了著名的《威尼斯商人》,让全世界见识了威尼斯商人的智慧、狡猾与贪婪。自此,“威尼斯商人”成了精明人的代名词。而今,现代威尼斯商人在搂进无穷无尽财富的同时,也让真人现代版的“威尼斯商人”成为威尼斯的一道重要风景线。威尼斯的玻璃和面具是比较有名的,在一家面具店,一个“可爱的老头子”用蹩脚的汉语向我们拼命推销他的面具,实在引人发笑。也许,他以为我们仍是马可波罗笔下那腰缠万贯的中国人,而那迷失的传说大概早就浸入威尼斯浓密得如同黑夜的海水里,化成了风雨飘摇中的一句叹息。

回去的时候已经开始涨水了,圣马可广场上的出水口周围也变得潮湿起来。我看到很有趣的一幕:两个贪玩的小孩将鸽食放在肚子上,引来大批鸽子光顾。敬业的摄像师趴在出水口前专心致志地录像,以致于许多鸽子落在他背上都毫无反映。

临走之前,我回头再看了威尼斯一眼,它的恢宏,它的浪漫,它的无奈和凄凉,圣马可教堂的气势磅礴,皇宫的金碧辉煌,叹息桥上的一声声叹息,监狱那粗粗的铁窗,全都化成了不朽的回忆。

古城古韵

佛罗伦萨的街道全都是窄窄的麻石路,踏上去有凸凹不平的质感。使佛罗伦萨这么出名的,是教堂和诗人。圣母百合花教堂就在但丁故居旁,是巧合?还是缘分?但丁的故居就在一幢佛罗伦萨再普通不过的楼上,要不是那一幅红帽,恐怕是无人知晓了,我轻轻地走过,生怕吵醒了一个中世纪。

圣母百合花大教堂与圣彼得大教堂和米兰大教堂合称“欧洲三大教堂”。圣母百花大教堂是典型的希腊式建筑,不仅有大圆柱,而且有很少见的麻花窗。教堂全部由红、白、绿三种颜色的天然大理石建成,看上去浑然一体,又独具风格。教堂的钟楼矗立在广场的另一端,自成一体。教堂的另一边有一栋八角形的建筑,据说这是佛罗伦萨最古老的一栋建筑。这栋楼有三个门,它的东门就是著名的天堂之门。游人们在这儿合影、圣徒们在这里祈祷,可这张天堂之门却只是一张又窄又小的金门。也许,想上天堂,很难吧。而地狱之门那么大,是不是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呢?想着想着疑问就变成了肯定。

其实,在见到天堂之门之前,我经常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西方人对天堂有着一种独特的迷恋呢?一路深入欧洲,我发现其实欧洲就是由数之不尽的教堂和宗教建筑堆砌成的。无论在哪里,就算是偏僻寂静的小山庄,人们都无法忽视上帝的存在,总要为他建造一个体面的家。而天堂不过只是人们心中的那个家,可以没有软得可以躺在上面睡觉的云,也可以没有蓝得可以当镜子的天空,只要我们觉得那是我们的天堂,那就是人间天堂。闭上眼,可以听到翅膀煽动的声响,可以看见五彩缤纷的天堂鸟,而所有这些幻想,只是固执地存在于人们心中的一个角落里,天堂之门就是它的寄托。

来佛罗伦萨之前,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文艺复兴的浪潮会从这里萌发,来到佛罗伦萨之后,我想:也许佛罗伦萨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从它抽象派的麻石地板到它的米开朗基罗广场。也许今天来广场的游人大多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来参观栩栩如生的大卫像,而没注意到脚下的表铜圆基。这块小小的铜基是一个值得玩味的伤疤,两种历史力量在这里撕出血淋淋的裂痕。

圣十字教堂广场上的纯白的但丁像仿佛正低头沉思着什么,停靠在它身上的鸽子的白与它融为一体。这血淋淋的断头广场,现在也成了最繁华的皮具街。历史与现实的差距被越拉越大,最终淡去。

比欧洲还欧洲的古巴 第3篇

然而美国总统换了一个又一个,古巴学校和政府部门却依然挂着卡斯特罗的照片或画像。这位统治了古巴近50年的老人于2008年2月19日宣布卸下国家主席要职,古巴国会推选他76岁的弟弟劳尔,接掌他留下来的国家领袖空缺。没有了他的古巴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呢?

古巴的城市风貌让它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欧洲国家,西班牙殖民者留下了大量的欧式建筑,古巴首都哈瓦那拥有加勒比海地区最庞大、保存最完整的殖民地时代建筑群。那些高大的教堂、雄伟的政府大楼和银行、坚实的城堡,以及能工巧匠在这些建筑上的精雕细刻和彩绘贴瓷,即便是在西班牙本土也都很难找到了,由此可见当年这个殖民地有多么繁荣。哈瓦那老城区的欧式建筑群在建筑规模和细致程度上超越了西班牙大部分的城市,甚至可以和巴塞罗那、马德里一比高下,这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文化遗产。

哈瓦那的老城建在河的人海口,海岸线上有长达5英里的海墙,主要是用来防止海啸的冲击。人海口两侧有雄伟的堡垒和巨大炮台,在那个大航海的年代,这座城市可以说是固若金汤。岸上的炮台后建了一座巨大的广场,广场上面有一个巨大的铜质雕像,广场下面是隧道,通向河的另一侧。广场向陆地内侧延伸下去,渐化作一条宽阔的马路,马路的中央可以让行人走动,常有民间艺术家在那里摆摊售卖作品。马路的两侧分别是高大的欧式建筑,这条马路长约2公里,尽头是政府大厦和广场。这样的设计和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极其相似,不同的是,这里比巴塞罗那更雄伟、庞大、细致。只可惜经济衰弱使得经典的建筑蒙上了一层陈旧的颜色,远不如巴塞罗那绚丽夺目。

美国和古巴争斗了半个世纪,水火不容,但殖民宗主国留在哈瓦那的政府大厦却和美国白宫惊人地相似,只不过在细节上哈瓦那的政府大厦要比美国白宫丰富得多了。初到哈瓦那时,我从地图上看到市中心有一个长方形两头半圆的阴影,占地极大,以为是足球场或者国家体育场,后来才知道是哈瓦那的政府大厦。政府大厦门口的广场总是相当阴凉,不是因为加勒比海缺少阳光,而是因为政府大厦太过高大,挡住了太阳的光辉。

市政大厦的四周是很大面积的欧式建筑群,有富丽堂皇的酒店,有庄严肃穆的博物馆,更多的是店铺和民居。古巴革命成功后,这些殖民者和富人的房产被分给了中下层的市民居住。可是经过了半个世纪,这些居民的居住条件越来越糟,家庭的繁衍扩张导致人均居住面积的减小,房子年久失修也开始出现坍塌的现象。

在这些欧式建筑中,藏有一个一个的小广场,广场中心常有花园和喷泉,是市民休闲的好地方,也是聚会之地。最吸引人的也许不是广场本身,而是广场上的各种街头表演。有一个叫Vieia的广场旁有一个将近40米高的了望塔,在那里能俯瞰整个老城区。如果这还不够,塔上有一个暗室,里面有一架360度全方位的望远镜,可把四周的景致投射到暗室内的幕布上,美景尽收眼底。

欧洲共同体 第4篇

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 技术标准也是推动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陈淑梅 (2004) 指出, 技术标准化伴随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顺应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保障了经济一体化的进行[1]。技术标准是与欧洲一体化进程同步的, 是应一体化的需求而不断调整的, 是为之服务并提供保障的。在欧洲的各种技术的标准化过程中, 由跨国公司组成的技术标准联盟 (Technology Standard Alliances) 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欧洲跨国公司组成技术标准联盟, 促进欧洲标准化建设并以此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进行论述。

1 技术标准的主要实现途径:建立技术联盟

1.1 技术标准的经济学属性

在公共经济学中, 一种物品的经济学属性是按照其是否具有竞争性 (Rival Consumption) 和排他性 (Excludability) 来区分的。竞争性是指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会减少其他人使用该物品;排他性是指不付费者可以被阻止消费该种物品。按照一种物品所具有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两种属性, 我们可以将物品区分为四种类型:私人物品 (既有竞争性, 又有排他性) 、俱乐部产品 (具有排他性但不具有竞争性, 即自然垄断的产品, 比如消防、有线电视、不拥挤的收费道路等) 、共有资源 (具有竞争性但不具有排他性, 比如海洋中的鱼、拥挤的不收费道路等) 和纯公共物品 (既没有竞争性, 也没有排他性) 。

根据这个标准, 李保红、吕廷杰 (2005) 指出, 由于现代标准中嵌入了越来越多专利的现实, 使标准无可置疑地具有了排他性, 因此丧失了纯公共物品的属性而成为了像消防、有线电视等物品那样的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俱乐部产品[2]。技术标准是标准的重要组成, 因此也同样具有准公共物品①的属性。通过对技术标准经济学属性的界定, 我们清楚地看到政府和企业 (特别是跨国公司) 在技术标准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一方面, 技术标准具有的非竞争性使得技术标准的使用可以促进整个社会交易成本的减少、规模经济的扩大和工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这正是各国政府大力推行国家标准的原因, 欧盟组织和机构大力推行技术标准化也是出于这种目的;另一方面, 技术标准的排他性也为企业通过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对企业来说, 技术标准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带来利润:一是通过标准中嵌入的专利权的扩散以及专利产品的销售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比如爱立信和诺基亚就是集GSM专利技术、设备、终端于一身的公司, 美国高通公司更是既控制了CDMA标准技术又垄断了芯片的生产;另一个途径是通过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排除竞争对手, 达到获取垄断利润的目的, 而跨国公司正是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的典型代表。

1.2 欧盟标准的制定

一般来说, 技术标准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制定标准的权威机构如政府或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规定, 被称为法定标准 (formal standards) ;二是由相关产业内部组织通过自愿协议而形成的自愿标准 (voluntary standard) ;三是通过市场竞争, 以其他公司认可的行业内主导公司实际存在的标准并采取与之保持一致的方式来确定, 被称为事实标准 (de facto standards) 。

欧盟标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形成的, 具有集中性特征, 即由政府机构 (欧盟标准委员会) 主导标准的制定, 标准是政府法规的一部分, 标准法规具有强制性。大部分的欧盟标准具有强制性, 欧盟成员国的标准法规必须符合欧盟强制性标准法规。但是, 在美国的压力下, 欧盟的标准一方面维持了集中型体系的特点, 但也加入了自愿性标准的一些成份, 即欧盟标准所定的指标必须达到, 但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来满足法规要求。所以, 欧盟标准被定义为“半自愿性标准。”欧盟这种灵活的标准制定机制给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大开方便之门。

1.3 跨国公司组成技术标准联盟的动因分析

二战后, 国际环境的变化导致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不断扩张。在促进跨国公司形成与发展的众多因素中, 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因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核心的作用。科学技术以其提高生产率的独特作用, 使那些最先和最多采用先进技术的企业脱颖而出, 获取到更多的利润或获得更多的垄断优势, 因此技术战略就成为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核心。而在跨国公司的技术战略中, 技术标准战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和高级形态, 特别是在当代高科技迅猛发展以及跨国公司在全球领域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对当代跨国公司如此重要, 那么跨国公司如何实现“让自己的技术成为整个行业的技术标准”这一目的呢?

一是成为技术标准的创设者。对当代跨国公司来说, 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由本公司成为某种技术标准的创立者, 这样就可以垄断该技术的所有市场份额, 使用这种技术标准的人越多, 本公司的利润就越大。成功创立技术标准的例子有微软、Oracle、美利坚航空公司的SABRE系统;而在行业标准竞争中失利的有诸如苹果公司和Sybase 公司, 导致其利润不断下降。

二是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对跨国公司来说, 成为技术标准的创设者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但这个理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并不容易实现, 除了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外, 现代专利制度也成为难以跨越的一道门槛。因此, 现代跨国公司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对内实现专利共享, 对外实现垄断利润。具体来说, 技术标准联盟的建立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 可以减少标准化的风险和成本。多位学者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李再扬、杨少华 (2003) 认为,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可以制定相同标准, 减少市场的风险, 降低成本;Andriew Lin (2003) 在分析Bluetooth标准的确立中也认为, 采用技术标准联盟的方式首先可以降低成本和减少风险, 还可以通过联盟的影响力促使自己联盟的标准成为事实标准, 从而节省大量时间, 迅速占领市场[3]。由于标准对企业如此重要, 而在标准的竞争中失败的概率又很大, 因此成立技术标准联盟联合制定标准就成为跨国公司分散风险的最佳选择。虽然这样会使企业的收益减少了一部分, 但是也极大地减少了风险;同时, 成立技术标准联盟还可以分担技术研发的成本, 对跨国公司来说确实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选择。

第二, 可以化解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矛盾。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 现代技术越来越呈现出综合性和集成性的特点, 单个企业想依靠自身实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越来越难, 某一企业完全垄断某一项产品全部技术的可能性也越来越低。此外, 现代专利制度对技术标准提出了更多的限制, 某种产品的技术标准往往包含一系列的技术指标, 这些技术指标分别属于不同的专利, 因此现代技术标准实际上是专利的组合, 是一个由多项专利构成的“专利池 (patent pool) ”。李再扬和杨少华 (2003) 认为战略联盟是解决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矛盾的主要方式[4]。跨国公司通过组建技术标准联盟, 在联盟内部通过某种安排实现专利共享, 而对联盟外部构建专利壁垒阻止外部企业进入, 实现联盟内部各企业共同垄断市场、垄断该产品利润, 达到利润共享的目的。叶明霞 (2007) 认为, 技术标准联盟在本质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专利联盟, 但是包括的范围更大[5]。

第三, 可以影响消费者的标准选择预期, 消除消费者顾虑。在外部性条件下, 消费者的选择对标准的确立具有决定作用。从消费者的“经济人”假设出发, 消费者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在产品的选择上必然要选择在未来使用者最多的那种产品, 因为一旦选定以后再改变选择会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 使自己的产品成为标准才有可能吸引较多的消费者购买, 而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越多, 跨国公司所获得的利润就越大。对跨国公司来说, 技术标准联盟成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统一技术标准, 刺激市场增长, 消除消费者顾虑, 扭转消费者观望态度, 引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从而使技术标准联盟各企业获利。

2 欧洲跨国公司组建技术标准联盟的案例分析

20世纪80年代中期, 欧盟决定将移动通信作为突破口以摆脱在与美日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局面, 采用统一标准提高欧洲移动通信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个统一标准的制定过程相当曲折, 最终选择的GSM标准是以美国Motorola公司为主、欧洲的十几家电信运营商和设备生产商广泛参与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中, 美国Motorola公司拥有的技术专利最多, 而其他欧洲公司在GSM标准确立后不断加强研发活动, 也陆续拥有了多个技术专利。为了解决GSM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这些公司和Motorola公司结成了技术联盟, 对各自的技术专利进行限量互换, 以实现技术共享。陈欣 (2007) 指出, 联盟成员中的Ericsson公司和Siemens公司拥有的标准中必要的专利数量并不多, 但它们具有其他方面的资源, 如公司拥有交换平台方面的优势, 而这些正是Motorola公司所缺少的。因此这种技术标准联盟对联盟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是有益的[6]。

GSM标准联盟的效果非常显著。GSM联盟的成立为其成员带来了巨大的战略利益。一方面, 联盟的成员可以免费获得其他成员的标准专利技术, 实现了专利技术资源的互补;另一方面, GSM联盟提高了联盟成员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根据陈欣 (2007) 的资料, 在1994年以后, GSM专利联盟控制了相关设备生产的绝大多数专利, 任何得不到该专利联盟专利许可的公司都无法进行设备生产, 如法国的Matra公司、丹麦的Dancall公司以及许多日本公司就因未能获得许可证而被排斥在相关通讯产品市场之外, 特别是一些日本公司因此大约推迟了6年时间才能进入相关通讯产品市场。而对于专利联盟以外那些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而言, 由于其专利使用费占到手机成本的29%, 因此在移动通讯市场的竞争中也难以与联盟内的企业进行竞争[6]。

3 结论

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当今世界, 技术标准是争夺世界市场的重要工具和武器。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 技术标准也是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角度来说, 欧盟中的跨国公司希望通过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而获得事实上的领导地位, 获得市场上的垄断优势;从宏观角度来说, 欧盟机构也鼓励本地区的跨国公司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 希望通过技术标准的统一来增强欧洲企业的竞争力, 进而提高欧盟组织在世界竞争中的地位, 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占上风。在技术标准的形成过程中, 跨国公司组建技术标准联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由此可见, 技术标准是欧洲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要求, 也是其不断深化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淑梅.技术标准化与欧洲经济一体化[J].欧洲研究, 2004 (2) :96-110.

[2]李保红, 吕廷杰.技术标准的经济学属性及有效形成模式分析[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 2005 (4) :25-29.

[3]ANDRIEW LIM.Inter-firm alliance during pre-standardization inICT[J].ECIS Working Paper, 2003 (2) :1-14.

[4]李再扬, 杨少华.GSM:技术标准化联盟的成功案例[J].中国工业经济, 2003 (7) :89-95.

[5]叶明霞.技术标准联盟:企业战略联盟的必然选择[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7, 29 (3) :62-65.

如何让学习共同体变成成长共同体 第5篇

新课程实施以来,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小组合作学习。一个合作学习小组通常是由四到六个学生组成,内设组长与学科长。组长负责小组常规学习活动的开展,包括组内角色的分配,具体学习任务的落实,组员在学习活动中的评价等。从组织形式来看,一个合作学习小组就是一个学习共同体。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中,组员共同探究与讨论,共同交流与分享。在合作学习中实现资源共享,智慧分享,同伴互助,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如果单从学习的角度来看,学习小组只不过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但如果从宏观来看,合作学习小组的功能却远远超出了共同学习的功能。如果老师引导到位,目标清晰,完全可以使其成为学生共同健康、和谐、全面成长的一个共同体。共同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但如果提升到共同成长这个高度,其意义就更加重大了。

1.让学习共同体变成学生成长共同体的可能性:

由于合作学习是课堂学习的主要方式,所以组员一般都是围桌而坐。组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组员之间的互动是自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组员之间的交往与相处往往会超出学习以外的一些活动,如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思想上的互相交流、行为习惯上的互相影响、良好心态的形成等。所有这一切,对学生的成长都是具有影响力的。与此同时,也为学生的共同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条件。2.让学习共同体变成学生成长共同体的重要性: 由于合作学习小组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学习共同体,而且彼此之间相处的时间也比较长,所以老师可以充分发挥这个平台的多功能作用,有意识地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让合作学习小组成为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基地。1)学会相处:小组成员之间的关系好比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关系,组长好比是家长,组员之间就是兄妹之间的关系,所以彼此之间要和谐相处;

2)学会倾听:当组内成员发表不同意见或观点时,要学会倾听,眼睛在关注,内心在细听,耐心等对方说完才补充自己不同的看法,千万不要随意在中途插话,更加不能在对方讲话时自己又在干别的事;

3)学会尊重:组员之间要学会互助尊重,尊重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的选择,不能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别人身上;

4)学会感恩:当组员为自己提供帮助的时候(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方面),都要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及时说上一句“谢谢”;

5)学会珍惜:应该认识到同学之间能在一起学习既是一种缘分,更是一种幸福,所以要学会珍惜。珍惜这种特殊的同学关系,珍惜彼此之间兄弟姐妹般的友谊; 6)学会欣赏:在一个学习共同体里,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优势与闪光点,所以要学会肯定对方的优点,欣赏对方的才华,不要吝啬你的掌声和赞美的话语; 7)学会分享:在小组内要有分享意识,集体努力,共享成果,分享快乐; 8)学会助人:当小组成员在学习或生活上有困难时,要主动、及时、乐意为别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让学习共同体变成学生成长共同体的有效措施:

1)强化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老师要有意识地让学生领会团队精神的重要意义,让学生在团队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不断强化“只有大家好,才是真正好”的共识。2)坚持在合作学习中传递正能量:老师要注意不断向学生传递正能量,在小组中打造正能量的文化,传递正能量信息,让学生逐步养成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如:鼓励学生喊正能量的口号,唱正能量歌曲,写正能量的座右铭等); 3)搭建小组合作学习与共同成长的平台:老师要为学生搭建多种合作、沟通、交流、分享的平台,让学生在不同的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智慧与才华。

“欧洲之星”抛锚折射欧洲交通危机 第6篇

欧洲的天气似乎没有在1月迅速走出恶劣,“欧洲之星”依旧往返于英吉利与欧洲大陆之间,公司所说的那些影响列车运行的条件不知哪天还会让列车停在海底隧道中。缺少对事故原因的认真分析,将大大损伤“欧洲之星”的信誉。欧洲的严厉舆论,可能比让“欧洲之星”瘫痪在海底隧道的恶劣天气更加严酷几分。

“事情发生后,大人和孩子

一样害怕”

2009年入冬以来,欧洲特大寒潮让人感受到了几分意外。不过,和经常晚点的欧洲其他列车不同,基本上还算正点的“欧洲之星”,连续几次瘫痪在海底隧道中,让欧洲感到了更多的意外。

12月18日,由于天气暴冷,“欧洲之星”的4列列车几乎同时在英吉利海峡隧道因动力系统故障而停驶,2000多名旅客被困海底隧道达10小时以上,数万旅客行程被耽误。19日又有两列列车在隧道抛锚,随后公司宣布停运。负责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运营的欧洲隧道集团的一名发言人19日说,4列列车同时被困海底隧道的情况极其罕见,海底隧道运营15年来首次发生此类事故。

没有亲身经历事故,只是从电视画面上看新闻的人,不会有切身感受。一名带着两个孩子回家的英国女子说:“事情发生后,大人和孩子一样害怕。有些人惊慌失措,还有些人哮喘发作。有的孩子开始呕吐,有些孩子则尿湿了裤子。”

不过,处理事故的人,经验是否充足暂且不提,英国女子看到的情形是:“在整个令人揪心的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根本不闻不问,不传递外界消息,没有安抚性的举动和话语,没有让乘客自我保护的建议。”

并不是女人胆小,爱抱怨。一名年轻的男乘客说:“到了半夜水忽然没有了,而食品也不是每人能够分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早晨6点。在此期间乘务人员公布的消息混乱不堪,一开始说,两小时后隧道就能重新开通,不一会又说隧道全部关闭,搞得人心惶惶。”

前车之鉴,视若无睹

显然事故发生后公司处置不力,使旅客感到愤怒和不满。公司需要在安抚乘客的同时,给出一个原因分析结果来。

对于事故原因,“欧洲之星”的英国总裁理查德·布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因为欧洲气温骤降,并持续降雪,导致一些细微的雪粉冲进了列车的发动机中。而当“欧洲之星”从低于零摄氏度的法国北部平原驶入英吉利海底隧道24摄氏度的环境后,雪粉带来的湿气凝为水滴后渗入了发动机内部的电路之中,导致列车电力和能源系统出现故障。

这种分析外行听起来有几分说服力。2003年1月31日,一列“欧洲之星”列车从寒冷的户外驶进温暖的隧道后,因水气进入电子系统而抛锚。

不过,很多人并不认同这种解释。法国籍欧盟议会议员多米尼克·鲍迪斯也是被困者之一,被救出隧道后他就发表声明:“作为一名欧洲议员,我要求欧盟交通部委员成立特别调查团,严查这一严重事故。在隧道内同时出现多辆抛锚列车,这是‘欧洲之星’的懒散所致,让人愤慨。”其实从2003年到2009年,6年时间公司竟然未对如此大的事故进行分析。光从“懒散”方面谴责之,是因为议员先生不太想刨根问底罢了。

在“欧洲之星”的官方网站和Twitter上,人们普遍认为“欧洲之星”公司正在遭受一场公关危机,他们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受困乘客,同时救援行动显得相当缓慢。

在救援上的相互推诿

技术上的分析人们还可能因为专业的不同,听不明白,但是出了事没有快速的救援体制,这是有目共睹的。

对此,“欧洲之星”公司媒体部负责人莱斯利·丽塔莱克表示,“欧洲之星”有自己的苦衷:“由于事故发生在隧道内,救援被困列车是隧道所有者欧洲隧道公司的责任,我们无能为力。”丽塔莱克推脱说,“欧洲之星”只是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运营商“欧洲隧道集团”的客户,根据两者约定,隧道内的救援行动由隧道公司负责,这就让“欧洲之星”的拯救行动变得相对复杂。

很快,欧洲隧道公司的新闻发言人约翰·基弗反驳了丽塔莱克:“在整个事件中,欧洲隧道公司是唯一的救援者,是我们拯救了被困海底隧道中的人们,让他们再次回到英国的土地之上。”

12月21日,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召见“欧洲之星”公司主席兼法国国营铁路公司主席纪尧姆·佩皮。萨科齐说,停运事件“对乘客来说不可接受,不能再发生”。而当天法国政府与“欧洲之星”公司均宣布,对列车停运事件展开独立调查。

事故依旧接二连三

在独立调查结果出来之前,12月22日上午8时,一趟搭载着750名乘客的“欧洲之星”高速列车再次驶出巴黎车站。停运3天后,“欧洲之星”部分恢复了运营。但这场由“欧洲之星”引发的欧洲交通危机并没有就此平复。

2010年1月8日,“欧洲之星”列车再次受到寒潮影响而无法正常运行。“欧洲之星”客运公司的一位发言人当天表示,往返于巴黎和伦敦之间的一半列车都被取消。这位发言人当天对媒体说,由于天气情况十分复杂,气温始终徘徊在零下9到零下15摄氏度之间,因此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对列车的流量进行限制,这种情况将一直持续到本月10日。8日当天,有一半的“欧洲之星”列车都被取消。该发言人还建议没有要事的乘客推迟或取消行程,并表示公司将全额退还票款;而对于那些坚持出行的旅客,公司将尽量把他们安置在下一班次的“欧洲之星”列车上。

何时能够让“欧洲之星”平安放心地穿梭于欧洲大陆与英伦三岛之间?欧洲人在问。但在地球气候越发紊乱的今天,在还没有拿到事故分析报告的时候,似乎谁也不能给出答案。

“欧洲之星”高速列车(Euro Star)是欧洲首列国际列车,它的设计是针对一项著名的工程:英吉利海底隧道(英吉利海底隧道從1987年7月动工,历经7年时间,终于在1994年5月正式通车)。它穿越英吉利海底隧道并把伦敦、巴黎和布鲁塞尔三个首都连接起来,欧洲人首次可以从英国搭乘火车快速到达欧洲大陆。设计者们更大限度地提高了“欧洲之星”的载客量,使一列“欧洲之星”可以达到2架大型波音客机的载客量,而且旅途舒适便捷,使乘客不用再忍受搭乘飞机的诸多不便。

“欧洲之星”的平均时速可达到300公里/小时。乘客从伦敦的圣潘克拉斯(St Pancras)火车站搭乘“欧洲之星”到达巴黎的北站(Gare duNord)只需要2小时15分钟,到达布鲁塞尔中心站只需要2小时。

欧洲共同体 第7篇

事实上, 上述两种理论并非截然对立, 不过是两种不同的研究视角。然而, 对于早已熟悉了“原生论”的我们而言, “建构论”还是为我们开启了一条新的探索“民族”形成的思维进路。于是, 笔者想到了古老的中国, 想到了那为国人所骄傲的共同名称“中华民族”。那么, 如果从“建构论”的视角上看, “中华民族”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共同体”?它是怎样被“想象”而成的?它“建构”的过程又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未来的趋势又将如何?带着这些问题与几分忐忑, 笔者尝试着以一种新的方法与视角, 去寻找自己的解答。

一、伦理、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古老民族的“共同想象”

在当下中国学界, 论及“中华民族”之建构, 当先以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论为基点。费老曾说:“我将把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元是多元, 中华民族是一体, 它们虽则都称“民族”, 但层次不同。” (2) 显然, “中华民族”是以超越我国各基本“民族单元”的族际聚合为特征, 基于各“民族单元”的共生、共存与文化中的共同因素而形成的一种一致的民族归属感与集体认同意识。从词源上讲, “中华民族”之概念产生于近代, 是近百年来中国与西方列强对抗而形成的产物。然而, 正如费老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 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 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近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 (3) 为此, 我们不妨粗略地以1840年为界, 对古代中国和近现代中国的“民族”想象作一个较为深入的探讨。

(一) “中华民族”形成的“前民族主义”阶段 (1840年以前)

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陈连开先生曾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古老而又从未割断其文化传统;也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在统一帝国分裂以后经过一段南北王朝对峙与诸王、诸汉分庭抗礼以后重新走向更高度的统一。” (4) 可见, 作为一个经历了两千余年历史连续发展而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任何对“中华民族”问题的讨论都无法脱离其深厚的历史背景与人文积淀。从客观上讲, 在现代“民族主义”产生以前的古代中国, 众多民族各有其发展的历史与文化, 同时伴随着各民族对于自身处境与文明的自我认识和对域外民族及其文化的共同想象, 中华文明呈现出“多元”发展的特点。从总体上讲, 在古代中国, 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共同“想象”:

1. 地域上的“想象”。

中国各民族单元的共同家园坐落“在亚洲东部, 西起帕米尔高原, 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 北有广漠, 东南是海, 西南是山” (5) 的一片广阔大陆, 自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 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中国古代居民将其想象为人类惟一的生存地, 因而称之为“天下”。当各民族单元由原始部落走向阶级政权后, 各政权首先是以“国”为中心、以“国”之疆域为范围形成了最古老的集体想象。如“中国”与“四夷”最初都是地理上的划分, 在西周初期出现的“中国” (6) 一词是指“周天子所居之城, 即京师”, 进而引申为黄河中下游地区, 而与“中国”相对的“四夷”概念则是将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四个方位, 形成“四方之夷”的地理界定。

2. 文化上的“想象”。

中国各民族单元的经济与文化, 在古代始终呈现出多元区域发展的格局, 各民族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与文化传统。因此, 除了地理分界外, 各民族还孕生出在文化上的共同想象。譬如, 自春秋起明“华夷之辩”, 就是将文化作为区分族群的标准。《春秋》强调“夏夷之防”, 把语言、习俗和礼仪视为区分族类的基本要素, 由此“中国”和“四夷”又成为了与“诸夏”和“夷狄”同义的文化概念。在先秦诸子百家中, 儒家的“华夷有别”观念最为明显, 但自秦汉后统一成为历史潮流, 大一统思想也随之产生, 儒家思想也出现了主张兼容和各民族亲近的一面, 不再突出强调“华夷差别”, 而是宣扬“有教无类”和“普天一统”。

3. 政治上的“想象”。

基于在地理和文化上的共同想象, 又衍生出政治上的共同想象。首先, 仍以“中国”一词为例, 它不仅是地理和文化的概念, 同时也是国家的名称。据陈连开先生考证, “晚明以前, 历代中原王朝或南北对峙的王朝, 都有其朝代国号, 而又都以中国’为其通称。边疆民族地区由当地民族建立的边疆王朝, 也往往在其国号、王号上冠以中国’的名称”。 (7) 其次, 在古代中国, 无论是汉族建立的政权还是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 在国家治理中多有将“不同民族按不同法律治理”的思维观念, 由此形成“以汉法治汉人, 以夷法治夷人”的二元法律体制, 如出现在《唐律疏议》中的“化外人”条款就是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内实行“蕃汉异治”政策的直接体现。

(二) “中华民族”形成的“民族主义”阶段 (从1840年至今)

费老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论述到, “中华民族”之共识源于中国人民之觉醒。尽管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中形成了深刻而有力的内在联系, 但在没有遭遇来自外部世界的威胁时, 各民族尚不能“自觉”地认识到这种内在联系的“一体性”。但当1840年帝国主义势力用枪炮敲开中国的大门时, 面对中华帝国体制的轰然崩溃, 面对外国殖民者阴谋瓜分中国领土的险恶用心, 面对是“亡国灭种”还是“救亡图存”的空前压力, “中华民族”利益的不可分割性逐渐为国人所认清, 伴随着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深入, 中华民族的“一体性”逐渐上升为国内各族人民的自觉意识和民族觉悟。在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斗争中, 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优越性, 并将其引入中国, 激发起各族人民对于“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 20世纪的中国实现了从“封建王朝”向“民族国家”的转变, 传统的“家国天下”观念也演变成了“民族主义”的自我认知, 中华民族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开始立足于世界之林。

二、向“法律共同体”的演进: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

如前所述, “中华民族”诞生于中国从“君主制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蜕变过程之中, 在此过程中不仅实现了国家类型的重塑, 也实现了国民身份的转变, 同时还是对国族的再造。在费老看来, 中华民族在“国”“民”“族”三者上的转变首先是源于我国56个民族在追求新的“自觉”民族实体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高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 (8) 而来自于外的殖民主义侵略恰是促成中华民族观念产生的重要诱因。但纵观当下之形势, 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 建立在“共抗外敌”基础上的“民族认同意识”开始逐渐失去其现实根基。显然, 我们难以在今天的社会中通过重新树立共同的敌人, 来巩固这种高层次的共同意识, 因此, 我们有必要探讨重构“中华民族”共同情感与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新途径。那么,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怎样的观念与体制才能成为重新形塑“中华民族”一体性的基础呢?

对于这个问题, 笔者认为:

(一) 在民族意识与民族觉悟上应实现由“民族主义”

向“爱国主义”的转变

“爱国主义”一般被界定为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伴随着当今世界建立“民族国家”已成为普遍的历史发展趋势, “民族”一词在指称国族时已逐渐成为“民族国家”的同义词, “国籍”也逐渐成为“民族性”的同义语。 (9) 因此在民族国家中, “爱国主义”具有与“民族主义”相同的社会心理基础, “爱国主义”强调的是民族国家含义上的国家, 而“民族主义”也强调的是民族国家含义上的民族。无疑, 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公民, 不论其具体民族为何, 总是要在“祖国”这个地理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特定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而一国公民由于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的人生经历和社会交往而产生的对家乡的眷恋、热爱以及甘愿报效的情感与认同便是“爱国主义”的社会根基。中国作为一个具有长期历史连续性的古老国度, “血浓于水”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国内各民族由“民族主义”的认同向“爱国主义”的认同之趋势也早已形成, 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和发展, 正如陈连开先生所说, “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爱护祖国的统一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已经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这种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 过去曾鼓舞中华民族打败帝国主义侵略, 今后同样会鼓舞中华民族, 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中, 重振中华民族雄风并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10)

(二) 在共同体结构的发展方面应实现并完善“法律共同体”的构建

诚然, 在近代中国国家转型的过程中, 中华民族已经实现了从伦理、文化共同体向政治、法律共同体的初步转化, 以“天下观”为基础的伦理秩序也开始转型为“国家观”中的法律秩序。在新中国成立后, 伴随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中华民族作为政治共同体已经成型, 而我国《宪法》也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成为了法律概念。但在“宪政”制度犹未确立、“法治”体系仍待健全的今天, 中华民族要实现向“法律共同体”的根本转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于此, 我们不妨大胆地展望一下“中华民族”的未来, 如果说其“多元性”体现在文化与族群上, 那么其“一体性”便将集中反映于政治与法律之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也必然是建构在以宪法为核心, 以“保障人权”和“主权在民”为原则的法权结构安排之上的, 而一种以宪法为核心的、对统一国家与公民身份的国家认同意识也将成为新的“高层次民族认同意识”的基石。

摘要:由伦理、文化共同体向政治、法律共同体演进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趋势。“中华民族”这一概念诞生于中国从“君主制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蜕变过程之中, 而国家类型的重塑也促使了国民身份的转变。如今, 中华民族已实现了从“文化共同体”向“法律共同体”的初步转化。本文以民族起源、形成与发展为切入点, 具体探讨了有关“中华民族”的想象与形成, 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了实现与完善“法律共同体”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建构论,中华民族,共同想象,法律共同体

参考文献

①吴晓萍, 徐杰舜.中华民族认同与认同中华民族[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9:135.

②③④⑤⑦⑧⑩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 1989:1, 1, 87, 2, 87, 33-35, 113.

⑥1963年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何尊”显示西周武王、成王时出现了“中国”一词.

欧洲共同体 第8篇

作为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主要推动力量的欧盟,2在其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一套独特的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为欧洲一体化发展以及欧盟内部和各成员国的活动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欧盟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分为基本渊源、派生渊源以及一些特殊的渊源。[1]

基础性法律是欧盟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关于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联盟的基础条约和后续条约。从法理上讲这些条约往往被视为宪章性条约,是一种类似国内法中宪法性质的法律。派生性法律是指根据基础条约所赋予的权限,由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法律。除此之外,在欧盟法体系中,法的一般原则和判例作为不成文法也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基础性法律的规定大多比较笼统,欧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利用司法实践中的基本原则对各项实体法进行补充。法的一般原则3主要是从成员国的法律秩序中共同的原则或观念中引申出来,构成成员国共同的法律基础。与基础性法律一样,这些原则对各成员国具有直接约束力。而在英国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后,受普通法系影响,欧洲法院在其判决中经常提及过去的判例,并通常遵循其先前确立的判例,构成事实上的法律渊源。作为辅助性的法律渊源,欧洲法院判例的重要程度因欧盟立法的特点而异,欧盟立法越原则,欧洲法院通过解释、创立补充性原则的余地就越大。[2]

欧洲法院的判例在整个欧盟法体系和秩序中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有关内部市场的条款、非歧视原则以及第235 条1,为欧洲法院的司法行为提供了法律基础。上述条款确保在条约没有提供必要权力以及需要采取必须行动的情况下,向欧共体授权以实现其目标。尤其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77 条2赋予了欧洲法院可以对成员国法院提出的有关条约解释和共同体机构行为合法性的问题,做出先行裁决(preliminary ruling)的权力。虽然欧洲法院的先行裁决表面上仅是解释和阐述欧盟法,但这种对欧盟法解释和阐述的本身,即隐含地表示了欧盟法效力的优越地位。[3]同时,欧洲法院1963 年对“荷兰通用运输诉荷兰国内税收管理局案”和1964年对“弗拉米尼奥·哥斯达(Flaminio Costa)诉意大利国家电力委员会(ENEL)案”的裁决也分别确立了共同体法的“直接效力”和“共同体法至上”两个重要原则。而正是欧洲法院的上述裁决,使得欧盟法律得以直接并入成员国国内法律体系,从而加强欧盟法效力,保证欧盟法的有效和统一适用。[4]

二、教育在欧盟基础性法律中的缺失

对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据说欧盟之父让·莫内(Jean Monnet)有一句名言:如果重新开始的话,我会从教育开始。尽管这句话的出处甚或真伪已无从考证,但很多人宁愿相信莫内的确这样说过。或许这从一个侧面可以体现出教育在如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早期建设中的缺位。

教育向来是塑造民族国家公民意识与身份认同的重要途径,由于事关国家主权具有高度敏感性,使其成为成员国难以割舍和让渡的重要职权。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并没有明确的教育领域的职能与政策。与教育相关的规定只是模糊的涵盖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社会政策之中,而且仅限于与经济活动和共同市场建设具有密切联系的职业培训活动。该条约第118 条和128 条分别规定:“应推动成员国基础和高级职业培训的密切合作”,[5]以及“应制定有助于国家经济和共同市场的和谐发展的共同职业培训政策的一般原则”。[6]上述有关条款表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之初还是将经济一体化作为首要任务,而在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事务领域还鲜有举措。后来的事实也表明,即使在签署多年以后,该条约第128 条基本上仍未得到实施。有分析甚至认为,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前,条约第128 条规定简直就是“一纸空文”。[7]

1992 年欧洲一体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继续保留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18 条,同时对第128条做出重大修改。《马约》将“社会政策”修订为“社会政策、教育、职业培训与青年”,从而使教育正式进入到条约调整范围之内。其中针对的是教育领域的第149 条规定:“共同体将鼓励成员国间的合作为高质量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8]针对的是职业培训领域的第150 条规定:“共同体将实施职业培训政策。”[9]但即使如此,两个条款都指明,欧盟的行动只是对成员国的支持或补充。这与作为《马约》中心内容通常也是共同体行动主要特征的“辅助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是高度一致的。事实上,《马约》确认教育领域是各成员国的职权范围,共同体不谋求各国教育系统的统一,也不会实施建立欧洲教育模式的共同政策。经《里斯本条约》调整后,上述条款同样也只是作为欧盟的“支持权限”即“联盟可以采取一切行动以支持协调或补充成员国的行动”的方式,被重新载入《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165 条和第166 条。

三、欧洲法院判例对欧盟高等教育治理的补充

尽管欧盟基础性法律中的职权范围中并没有包含教育,然而欧洲法院一直寻求通过立法和政策的方式推动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欧洲法院通过其对条约的解释权,使欧盟得以在共同体层面上采取教育领域的行动。即便是最初的“职业培训”同样留下广阔的司法解释的空间。欧洲法院通过对学生流动学习行动以及反对因向外国学生收取额外费用而造成的不公平对待等问题的裁决,使《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28 条的内容得到不断新的阐释和发展。[10]的确,20 世纪6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处理有关教育和研究案件的增多,欧洲法院在该领域的影响也不断增强。欧洲法院所涉有关高等教育案件主要集中在与教育及教育性质相关的概念问题,以及一般原则的适用性问题,尤其是非歧视规定和欧盟公民权等。[11]

(一)“卡沙格兰德案”与教育管辖

欧洲法院一直积极而强力维护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12]并在保障此权利的过程中,通过司法手段逐步建立对共同体教育事务的管辖。1973 年“多纳托·卡沙格兰德(Donato Casagrande)诉慕尼黑市案”即“卡沙格兰德案”便是典型的案例。

意大利籍的多纳托·卡沙格兰德在联邦德国工作期间,其孩子于1971~1972 学年就读于慕尼黑市的一所中学。卡沙格兰德希望获得《巴伐利亚教育资助法》(Bavarian Law on Educational Grants)第12 条所规定的每月70 马克的教育资助。慕尼黑市拒绝了卡沙格兰德提出的享受该福利的要求,其理由是该法只适用于联邦德国国民、无国籍人士以及受到庇护的外国人。于是,卡沙格兰德向巴伐利亚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其后,欧洲法院在对该案的先行裁决中认为,虽然教育与培训政策并非属于共同体条约授权共同体机构行使的职权,但这并不意味以某种限制性的方式将权力的行使移交给共同体,只要其性质是影响教育与培训政策执行中所采取的措施。欧洲法院指出,根据《欧共体理事会第1612/68 号条例》第12 条规定,尽管成员国政府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本国法律决定该条款适用的条件,但他们必须在本国工作者子女及居住在该国境内的其他成员国工作者子女之间无差别的加以实施。[13]

欧洲法院在该案中的裁决赋予欧共体在必要情况为实现共同体目标,在其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以外采取合法行动。“卡沙格兰德案”连同后来的“格拉威尔案”(Gravier Case)所做出的决定,使得教育与培训在共同体内获得更加重要的位置。而且更重要的影响是,此后在教育领域越来越多的决定采取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而非单纯的在政治层面采取的行动。[14]同时,“卡沙格兰德案”后,欧盟通过有关文凭互认的立法、欧洲法院的判例,以及教育流动项目,成为欧洲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参与者。[15]

(二)“布莱佐案”与职业培训

欧洲法院通过判例而形成的绝大部分教育权利,实际上都源于欧共体基本条约中有关职业培训的规定。这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文森特·布莱佐(Vincent Blaizot)诉列日大学及其他相关院校案”即“布莱佐案”。

布莱佐及其他16 名法国籍学生以学生身份取得在比利时的居留许可,其居留的主要目的是在比利时列日大学、鲁汶天主教大学等院校进行兽医学专业学习。其攻读的课程学制为3 年,完成学业后可获得预备文凭(preliminary diploma),如果继续进行3 年学习可获得博士学位。在读期间,校方要求布莱佐等人每学年除了要缴纳所有学生都需要缴纳的注册费外,还需缴纳补充注册费,而比利时学生则无需缴纳该费用。在接受布莱佐等人的诉讼后,列日初审法院就“为获得预备文凭和最终学位而接受的大学课程是否适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7 条的解释”问题,向欧洲法院提出先行裁决。在本案听证过程中,面对各方就职业培训与大学教育的严重分歧,欧洲法院坚持在“格拉威尔案”裁决中的意见:为某种专业、行业或就业的资格做准备,或为这种专业、职业或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的任何形式的教育,无论学生的年龄和培训的层次,即使该培训项目包括普通教育内容,均应被视为职业培训。欧洲法院进一步指出,欧共体条约中的有关条款以及这些条款所期望达到的目标,都没有明确表示对职业培训的概念做出限定,甚或将所有大学教育排除在职业教育之外。欧洲法院裁决认为,兽医学的大学学习项目包含在“职业培训”的意义范畴之内,由此向希望就读该学习项目的其他成员国国民的学生收取补充性的注册费,构成《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7 条所禁止的以国籍为由造成的歧视。[16]

“布莱佐案”连同“格拉威尔案”一起构成欧洲法院对“职业培训”概念的完整的司法解释。这种解释通过扩大“职业培训”的概念范畴进而打破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界限。这一方面使得职业培训得以覆盖几乎所有的教育领域,另一方面也使得欧共体以“曲线”的方式将管辖范围延伸至包括大学教育在内的普通教育。

(三)“格拉威尔案”与学生流动

对于高校学生的流动的法律问题,20 世纪80年代中期欧洲法院对“弗朗索瓦·格拉威尔(Fran-觭oise Gravier)诉比利时列日市案”即“格拉威尔案”的判决影响最为深远。

法国学生格拉威尔1982 年到比利时列日皇家美术学院卡通艺术专业学习4 年制高等艺术教育课程。她希望能够免除1982~1983 学年要求学习高等艺术教育的外国学生所应缴纳的24,622 比利时法郎的注册费。1983 年10 月,校方致信格拉威尔,告知她提出的要求遭到拒绝,其理由是外国学生应该意识到这种教育不是免费的,必须缴纳注册费。此后,由于未能及时缴纳校方要求其支付的两个学年的费用,格拉威尔1983~1984 学年的注册也被校方拒绝,并导致其在比利时的居留许可无法获得延长。在此情况下,格拉威尔向列日初审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列日初审法院决定提请欧洲法院就卡通艺术课程是否适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有关职业培训规定等先决问题做出裁决。欧洲法院审理认为,比利时国籍学生无需负担高等艺术教育费用,而外国学生则要承担部分费用,如适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这种基于国籍的不公平对待应被视为该条约第7 条所禁止的歧视。欧洲法院还认为,尽管《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没有将委托共同体机构在教育组织与政策领域开展活动,但接受和参与有关教学课程和学徒培训,尤其是职业培训,并非与共同体法律毫无关联。欧洲法院援引《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28 条指出,共同职业培训政策是共同体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对那些以人员自由流动、劳动力流动和改善工人生活水平为目标的活动。通过职业培训,使学生在希望工作的成员国获得有关资格证书,使其在有关成员国完成培训并发展其特殊的才能,将特别有助于促进人员在整个共同体内的自由流动。欧洲法院最终裁决:(1)要求其他成员国学生缴纳注册费,以此作为接受职业培训的条件,而对本国学生不收取同样的费用,有违《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7 条的规定,构成对国籍的歧视。(2)“职业培训”包括由高等艺术教育机构提供的卡通漫画艺术课程,只要该机构能够为学生准备某一特定专业、行业或就业的资格,或为其提供从事这种专业、行业或就业所必须的技能。[17]

欧洲法院的上述裁定具有重要意义,裁定为学生在欧盟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奠定了法律基础。[18]欧洲法院对“格拉威尔案”的裁决导致了两个结果:第一,它赋予了欧共体学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成员国在尊重学生这一权利时应付出的相应责任;第二,鉴于将高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个部分,欧共体应对高等教育负有责任。而更为重要的是,该案发展了学生自由流动的权利,也为欧共体20 世纪80 年代推出的一系列高等教育行动计划提供了先决条件。一些学者认为,“格拉威尔案”对欧共体理事会决定采取欧共体委员会提出的“伊拉斯谟计划”有着直接的影响。[19]欧共体在后来的报告中也承认,欧洲法院对“格拉威尔案”的裁决为1986 年后欧共体推出的“伊拉斯谟计划”以及第二期“可米特计划”等一系列教育与培训计划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20]

(四)“格勒讷案”与教师流动

尽管《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48 条规定“工作者”(workers)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然而在公务人员以及教师是否属于工作者上一直存在分歧。1986 年欧洲法院对“德博拉·劳里- 布鲁姆(Deb-orah Lawrie-Blum)诉巴登符腾堡州案”的裁决打破了对“工作者”的狭隘理解,将教师提供教学专业服务的自由纳入到工作者流动自由的范畴之中。而在教师跨国流动开展教学活动方面,“安尼塔·格勒讷(Anita Groener)诉爱尔兰教育部长及都柏林市职业教育委员会案”即“格勒讷案”又为后续的教师流动扫清了法律障碍。

荷兰籍的格勒讷自1982 年9 月起在爱尔兰都柏林营销与设计学院担任兼职教师。1984 年7月,她申请该校的长期全职美术教师职位。根据爱尔兰《1930 年职业教育法》(Vocation Education Act1930)的规定,各职业教育委员会所有雇员的人数、资格、报酬及聘任均需通过教育部长的批准。而教育部长行使该权力主要依据的是《V7 备忘录》(Memorandum V7)1和《第28/79 号公函》(Cir-cular Letter 28/79)。2由于没有语言能力证书,参加爱尔兰语课程学习后也未能通过考试,这使得格勒讷和校方试图通过签订临时合同以及获得语言能力豁免等措施,使其获得全职教师职位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为此,格勒讷在都柏林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涉及到对共同体法律解释的问题,都柏林高等法院向欧洲法院提出先行裁决。欧洲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虽然《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没有禁止成员国采取保护和推广其国家语言和第一官方语言的政策,但是执行这类政策不应侵害包括工作者自由流动在内的基本自由。在任何情况下,为实施该政策而采取的有关措施中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与其所要实现的目标相一致,而且使用的方法不得造成对其他成员国国民歧视。欧洲法院指出,实施这种语言政策的教育意义不可否认,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国家第一语言知识也并非不合理。然而,根据《欧共体理事会第1612/68 号条例》的规定,对教师施加的具有充分的该语言知识的要求应被视为,是与其职位性质所要求知识相一致的一种条件。而且,非歧视原则要求不得强加任何有关必须在国家领土内获得语言知识的要求。基于上述原因,欧洲法院裁决指出,根据《欧共体理事会第1612/68 号条例》第3(1)条款最后一段的含义,只有在所涉语言要求系作为推广国家语言政策的一部分而实施,而该语言同时又是第一官方语言,以及该语言要求是以一种适当的和非歧视的方式加以实施的条件下,才需要对公立职业教育机构长期全职讲师职位的语言知识要求做出证明。[21]

欧洲法院对“格勒讷案”的裁决是教师自由流动的基本权利胜过成员国文化利益的典型案例。“格勒讷案”表明,教师与其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一样都被视为是工作者,他们同样可以自由流动并从中受益。然而,该案在少数语言这个敏感议题方面来看也存在很大争议,只是欧洲法院在涉及教育的社会文化职能时,并没有完全回应成员国提出的主权要求。[22]

(五)“内里案”高等教育机构流动

随着包括教师和学生流动在内的人员流动在欧盟的迅速发展,教育服务流动成为一个新的产生摩擦和争议的领域。1989 年,“欧共体委员会诉希腊案”就已为非国民举办学校或提供教育服务扫除了障碍。在此基础上“,瓦伦蒂娜·内里(Valentina Neri)诉欧洲经济学院案”即“内里案”,则进一步为高等教育机构流动提供服务给予了法律保障。

意大利籍学生内里报名就读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并期望完成4 年学业后获得国际政治专业荣誉学士学位。由于英国《1988 年教育改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第216 条规定,大学可以通过另一种体系授予学位。教育大臣据此批准一份教育机构的名单,该名单中的机构可以提供任何为获得受认可机构授予学位做准备的课程。欧洲经济学院3也在此名单之列。因此,为避免在英国学习期间高昂的住宿费用,内里决定在欧洲经济学院的意大利分支机构学习有关课程。当内里在欧洲经济学院热那亚分校注册第一年课程,并预付400 万意大利里拉费用后,她从意大利官方渠道获知,欧洲经济学院无权组织大学层次课程,在意大利完成学习获得的大学学位即使在英国可获得法律认可,但在意大利也无法得到认可。内里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支付,而且无法在协商的基础上获得退款,于是向热那亚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热那亚地方法院就意大利国家法律规定和行政举措与《欧洲共同体条约》有关人员自由流动、开业权利以及提供服务自由等规定是否相一致的问题,向欧洲法院提出先行裁决。欧洲法院在审理中指出,《欧洲共同体条约》第43 条要求消除开业自由的限制。所有阻止、妨碍和有损于享有该自由的措施都应视为构成这种限制。欧洲法院认为,像欧洲经济学院这类组织课程旨在使学生获得学位,从而帮助他们进入就业市场的机构,成员国主管机构对这种学位的认可非常重要。而根据本案中意大利方面的行政措施,完成欧洲经济学院提供的大学培训课程后所获得的某种学位无法得到意大利认可的情况,有可能对学生就读这些课程造成妨碍,并由此对欧洲经济学院在该成员国内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欧洲法院最终裁决认为,本案主要诉讼程序中有争议的这种行政措施,即根据两成员国大学达成的协议,由一成员国大学向另一成员国提供学位准备课程,而该成员国大学授予的学位不能被另一成员国认可的情况,有违《欧洲共同体条约》第43 条的规定。[23]

“内里案”表明,教育机构可以从欧共体条约中有关机构流动的规定中获益,但同时学术性目的的非认可的文凭也成为机构流动的制约。在该案中,成员国由于要对其政策选择负责,因此其自主权确实受到限制。而欧盟的利益则要求扩大对基本自由的解释与应用。[24]

四、欧洲法院有关高等教育判例的影响与展望

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作为主导性机构的欧盟已获得欧洲规则、欧洲机构以及欧洲跨国社团等三个维度超国家治理的能力,[25]这种治理能力的增强反过来也促使其得以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更深入层面开展行动。欧洲法院作为欧盟的司法机关,在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乃至欧洲一体化之进程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可能是其他任何国际司法机关所无法比拟的。欧盟立法体制的特殊性,使得欧盟的法律制定往往滞后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而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活动恰好弥补了立法机制上这个弱点。[26]欧洲法院在有关教育案件中一直支持根据共同体需求的变化对条约做出广泛的解释,尤其是将这些案件与最初并不适用于教育或研究的法律规定联系起来。[27]历史和实践表明,欧洲法院的判例的确对于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推进和发展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法律保障。

然而,欧洲法院的某些裁决,尤其是以强化平等接受教育等原则为名而不惜对成员国国内教育系统施加巨大影响的做法,在成员国也遭致相当大的歧见。欧盟成员国一直认为,教育政策是一种典型的与欧盟行动具有密切联系的政府间合作领域,但不能真正成为欧盟自己开展行动的领域。[28]欧盟成员国对欧洲法院以司法积极主义方式推进教育一体化的批评持续不断,对高等教育和研究领域法规的发展也怀有高度谨慎的态度。它们对欧盟对其自身政策和改革的干预,以及基于欧盟调控权力而逐步形成共同教育政策,都明确表示出担忧。[29]一些国家的政治家甚至疾呼,合法的国家社会文化利益遭到严重的侵害。[30]奥地利总理沃尔夫冈·许塞尔(Wolfgang Schüssel)就直接对欧洲法院表达过激烈的批评。许塞尔指出,欧洲法院应牢记,教育是一种保留给国家政府的政策领域。他在接受德国《南德意志报》(Süddeutsche Zeitung)采访时指出,近年来,欧洲法院已系统地扩展了欧共体的职权,甚至是在那些欧共体法律显然没有授权的领域。如,欧洲法院的裁决突然出现在女性在德国联邦军队中的作用,或外国学生进入奥地利高校等这些明显属国家法律管辖的范围。丹麦首相安德斯·福格·拉斯穆森(Anders Fogh Rasmussen)也曾对奥地利《标准报》(Der Standard)表示,我们很容易觉得,欧洲法院做出的作为判决依据的决定,实际上与我们所达成的作为欧盟发展的政治基础并不完全相符。[31]

对于上述质疑和反对的声音,欧盟在共同体教育政策的行为方式上也在发生转变,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在立法活动上发生了从欧洲法院到部长理事会的转变。正如有学者观察到的,在某种程度上,欧洲法院已不再在单一市场的支柱下,以干预主义法理的方式来促进学生个体的自由流动。欧洲法院法理发展动力集中在广泛而有目的性的解释《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28 条,并以此作为立法行动的法律基础。从这个意义而言,在教育法发展上,欧洲法院目前所发挥的更多地是常规的解释性而非立法的作用。[32]尽管如此,在高等教育领域,欧洲法院对欧盟法的解释仍将对界定成员国与欧盟机构界限发挥重要作用。[33]

摘要:历史和实践表明,欧洲法院的判例对于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法律保障。然而在此过程中,欧洲法院以司法积极主义方式推进高等教育一体化,从而对成员国教育系统的干预和影响也引发成员国的批评。对此,欧盟试图在教育政策的行为方式上做出调整,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在立法活动上发生了从欧洲法院的到部长理事会的转变,欧洲法院所发挥的更多的是常规的解释性而非立法的作用。而从未来发展来看,在高等教育领域,欧洲法院对欧盟法的解释仍将对界定成员国与欧盟机构界限发挥重要作用。

欧洲标准在中国 第9篇

弗玛物流集团(以下简称“弗玛物流”)来自法国,是欧洲第三大物流服务商,于2004年进入中国,并先后在平湖、太仓、三河、成都等地成立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公路运输、仓储、配送等服务。据悉,弗玛物流位于燕郊的仓库也已开工建设,计划今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其辐射范围将覆盖包括北京在内的整个华北地区,而这将是下一步弗玛物流的战略重点。

弗玛物流董事、亚洲区总裁吉尔弗告诉本刊记者,弗玛物流进入中国市场后,将坚持为客户提供欧洲标准的物流服务。

标准之一:沃尔沃卡车护航

弗玛物流的车辆全部为进口的沃尔沃厢式货车。而坚持这一选择主要源于客户的物流服务要求。联合利华是弗玛物流的重要客户,旗下的很多产品对运输时间和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这就要求承运企业不但拥有良好的运输条件,还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产品分运到位。

为此,弗玛物流投入了24吨沃尔沃进口厢式车。该车型前后轮胎都装有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即使连续行驶10个小时,制动鼓及轮毂都不会发烫。同时,车辆驾驶室内置有专供驾驶员休息的床位,既杜绝了驾驶员疲劳驾驶,又切实保证了车辆连续行驶的要求,车辆日行1400公里的运距完全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不会因运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与此同时,沃尔沃卡车欧洲品质的售后服务也保证了整个运输的时效性。据吉尔弗介绍,弗玛物流的车辆无论在任何一个地点出现问题,三小时之内沃尔沃的售后处理人员肯定会赶到并迅速排除故障。

针对我国目前很多省市实行计重收费,而标准不统一的特殊性,弗玛物流进行过多次车辆、线路布局,确保所装运的货物低于核载质量。同时,根据多年来欧洲市场的运营经验并结合国内具体情况,经过多次成本核算与实地测试,他们发现车辆时速在70至80公里时油耗是31升/百公里,能使车辆达到最优状态。因此,弗玛物流在每辆车上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不仅能对每辆车的速度及位移方向进行实时监控,而且可对提供客户运输订单的及时信息进行反馈,增强了应急事件快速反应处理能力,确保车辆的行驶效率发挥到最高。

标准之二:智能仓库

弗玛物流在欧洲就开创了建设大型综合仓储基地运营理念的先河,进入中国市场后,弗玛物流也将其建设智能化仓库的理念融入其中。记者了解到,弗玛物流集团为了给全世界的客户都能提供优质的物流、仓储服务,在其欧洲集团旗下特别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建筑公司,为弗玛物流在各个国家的仓库提供建筑支持。

因此,弗玛物流在中国的仓库无论是从外观还是功能,每一个细节都与其在欧洲的仓库基本一致。记者在参观弗玛太仓仓库时发现,这个总建筑面积高达十万平米的库区里,保安措施非常严密,每一个仓库的出入口和核心位置都安装有24小时的监控探头,每个仓库的净高都按照欧洲仓库的标准达到12米,这样就可以保证装卸货物的灵活性。同时,弗玛太仓仓库还专门设立了隔离仓库。按照欧洲的惯例,这种隔离仓库避免和外界直接接触,可以用来存放贵重物品。

另外,为了应对突发的停电事故,弗玛太仓仓库还准备了单独的自主发电系统。这套自身发电系统至少可以保证24小时的电力供应。在消防工作上,弗玛也做得也非常严格。每一个仓库都安装相当数量的灭火喷头,而在消防总控室里面,这套从欧洲引进的灭火系统长期保持在智能自动运行的状态下,一旦出现火警,系统会自动启动消防设备。不仅如此,弗玛仓库的消防压力装备也非常谨慎,整个消防系统分两组,一个是电力装置,另外一个是在断电情况下使用的柴油增压装置,这样也就保证了消防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正常的工作。值得指出的是,记者发现在设备上还有一个检查登记表,上面登记的是技术人员每天检查仪表的情况,可以说仓库安全随时处于一级警备之下。

同时,弗玛仓库还按照欧洲仓库的标准配备总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机械装卸货平台,平台与库区则通过铁栏隔离。弗玛物流规定,除了仓库自身的工作人员,外界配货的工作人员不允许离开卸货平台进入库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仓库货物的安全性。

标准之三:人性管理+严格纪律

在弗玛物流中国总部的办公区域里面,从员工到管理者的办公桌上,无一例外的都摆放着一个精美的卡片,卡片上写着“企业就像一颗绿树,每个员工都应该爱护它并让它茁壮成长。”

在弗玛物流,新员工被录用后不是马上投入工作,而是先进入企业的培训学校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诚信经营与社会责任感。弗玛物流每年培训成本占到整个人力资源成本的3.7%。

欧洲牛奶价格下跌 第10篇

欧盟农业网站10月20日消息。由于牛奶产量太高, 欧洲牛奶价格普遍下降。8月份意大利牛奶价格为41~42分/升, 9月份开始下降, 现在价格为37~39分/升。法国牛奶价格过去三个月下降了10分/升, 现在为31~34分/升, 1月份甚至会降至28~30分/升。德国也面临牛奶价格下降压力, 从超过40分/升降至目前35~37分/升, 部分牛奶场已宣布11月和12月价格下降至32分/升。荷兰目前牛奶价格为35分/升。爱尔兰牛奶价格33分/升, 比以前下降了6分/升。丹麦牛奶市场发展也使农民很担心, 农民获得的价格仅为33~34分/升, 未来价格可能会降至25分/升。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2014-11-12)

新欧洲与老欧洲裂痕再现 第11篇

德国对难民问题采取积极态度,赢得了国际赞誉,提升了自身的软实力,并站在了前所未有的道德制高点。然而,在崇高的道义和冷峻的现实间,德国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围绕着对难民危机的应对,欧盟的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之间裂痕再现,欧洲团结的原则受到挑战。经希腊、马其顿、塞尔维亚、匈牙利或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的巴尔干路线成为难民进入西欧的主要通道,沿线国家应接不暇。10月25日,欧盟与巴尔干国家特别峰会在布鲁塞尔举行,奥地利、德国、希腊、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和塞尔维亚等国领导人参加,欧盟试图与沿线国家共同应对危机。峰会之前斯洛文尼亚总理采拉尔提出警告,如果欧盟不采取具体措施,欧盟将解体。

欧洲一体化基石受到侵蚀

面对战后欧洲最严重的难民危机,以匈牙利为代表的中东欧的欧盟新成员国与以德国为代表的老成员国立场相左,双方各执己见,使作为欧洲一体化基石的“团结”原则受到侵蚀。

在对待难民的态度上,德国等欧盟老成员国持积极态度,而匈牙利则强硬以对。9月,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抵达德国的叙利亚难民不会被遣返到第一个入境国,德国将直接处理其庇护申请。德国单方面终结了“都柏林原则”即难民必须在其入境的第一个欧盟国家申请庇护,这事实上鼓励了大量难民不惜一切代价前往德国。德国对待难民的慈悲胸怀和宽宏大量使德国赢得了国际赞誉,叙利亚等国难民对德国更是感恩戴德,一些难民亲切地称呼默克尔总理为“默克尔妈妈”。默克尔总理自豪地宣称,德国成为了德国之外人们的希望所在。

欧盟新成员匈牙利则以强硬手段对付从匈牙利过境的难民。为阻止难民流入,匈牙利6月中旬决定在匈牙利与塞尔维亚边界长达175公里的沿线架设铁丝网围栏。随后,匈牙利在其与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和斯洛文尼亚边界也筑起围栏。为应对难民危机,匈牙利修改法律,将非法穿越边界围栏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匈牙利还授权军方使用橡皮子弹、催泪瓦斯和网枪对付难民。在与情绪激动的难民的对峙中,匈牙利出动防暴警察,强硬驱散试图闯关的难民。西方媒体抨击匈牙利冷酷无情,以野蛮手段对付无助的难民,匈牙利成为了欧盟内部的“坏孩子”。面对西方的批评,匈牙利总理欧尔班进行了辩解:“他们不只是敲门,而是破门而入。我们的边界受到威胁,匈牙利受到威胁,整个欧洲受到威胁。”德国对难民的“门户开放”政策引起中东欧国家的强烈反弹,继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称,难民问题不是欧洲问题而是德国问题。

在难民安置问题上,德法等老成员国支持欧盟委员会的强制性配额安置方案,而“维谢格拉德集团”(成员国为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欧盟新成员国则予以抵制并与波罗的海国家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公开拒绝强制性的难民配额。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则将接收难民与加入申根区问题挂钩。

针对欧盟拟议中的强制配额安置方案,“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进行协调。9月4日,四国总理举行会晤,就难民问题协调立场。四国明确拒绝强制配额的安置方案。总理会晤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呼吁“保持团结措施的自愿性质”,强调任何强制性和永久性的配额建议都是不可接受的。波兰总理科帕奇认为,难民配额会吸引更多的难民前来欧洲。捷克总理索博特卡认为,目前关于难民配额的讨论并未切中要害,核心的问题是欧盟缺乏控制难民和叙利亚局势的能力,配额问题的讨论转移了对真正核心问题的关注。

9月22日,欧盟内务部长会议举行,以多数表决方式通过了12万难民的摊派方案,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投了反对票。捷克内政部长霍瓦内茨称欧盟的决定缺乏常识;斯洛伐克总理菲佐强调不会执行欧盟的强制安置配额,扬言将诉诸欧洲法院;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指责欧盟老成员国的“道德帝国主义”。而法国总统奥朗德则对不遵守欧洲价值观的新成员国提出警告。在接收难民问题上,斯洛伐克总理菲佐称斯洛伐克只接收信奉基督教的难民,斯洛伐克内务部发言人明确指出“我们没有清真寺”。波兰最初表示只接纳信奉基督教的难民,后改变立场。保加利亚总理鲍里索夫警告,更多的难民进入保加利亚将改变国家的民族平衡。

在难民问题的解决之道上,欧盟老成员国支持欧盟对难民问题采取集体应对措施,强调控制难民流动是当务之急,而新成员国则希望欧盟从源头上解决难民危机。在欧盟巴尔干特别峰会举行之前,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塞尔维亚三国总理在索菲亚举行会晤。三国共同强调,如果德国、奥地利和其他国家关闭边界,它们也将同时关闭边界。10月25日,在德国支持下,欧盟和西巴尔干国家(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马其顿、塞尔维亚和黑山)特别峰会举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提出“16点计划”,希望通过峰会复兴合作和信任精神,使巴尔干沿线国家在控制难民流动上互相协调。克罗地亚总理米拉诺维奇称,该计划是不现实的,是由从数月的长睡中刚刚醒来的人制定的;问题的解决在于希腊和土耳其。德国总理默克尔则称,会议的目的是控制局势,而不是解决难民的根源问题。如果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离不开土耳其的合作。峰会取得了有限的成果,如西巴尔干国家在放行难民之前需向其邻国进行通报、欧盟向希腊和土耳其提供更多的边防警察以及在西巴尔干国家沿线建立难民接待中心。在寻求难民问题的持久解决上,老成员国比新成员国更沉得住气。

认知的巨大鸿沟

欧盟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之间在难民问题上的裂痕反映了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之间对难民问题认知的巨大鸿沟。

德国联邦移民和难民局局长称,难民是对劳动力市场和德国社会的补充,可以抵消人口老化的影响,增加德国社会的活力。德国总理默克尔自信能够解决难民的社会融入问题。

而中东欧国家则视难民为威胁。最近几年,中欧国家政治生态发生重大变化,具有排外倾向的右翼民族主义政党成为主导的政治力量。继2010年匈牙利青年民主联盟执政后,2015年10月波兰的法律与公正党赢得议会大选胜利。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强调,那些到达欧洲的人受另一种宗教的培养,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文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是基督徒,而是穆斯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欧洲和欧洲认同植根于基督教”。他宣称要保护欧洲的基督教遗产,不受穆斯林的“威胁”。由于对难民采取铁腕手段,欧尔班的支持率再创新高。在10月25日波兰议会选举之前的竞选活动中,保守的民族主义政党法律与公正党领导人卡钦斯基在波兰选民中制造恐惧,称难民会给欧洲带来热带疾病,如霍乱、痢疾和原虫感染等。他声称,外国移民不会尊重波兰的法律和习俗,以后会在不同的生活领域咄咄逼人地实现其要求。斯洛伐克总理菲佐不失时机地诉诸激进的文化保守主义、排外和反美情绪。最近,斯洛伐克极端民族主义团体举行了反移民游行。应当说,在一些中东欧国家右翼民族主义政党中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恐惧症”,它们对“伊斯兰文化侵蚀基督教文化”心存恐惧。

欧盟新成员国不同于西欧国家的历史经验,对其民族心理和行为方式具有深刻的影响。与西欧国家不同,中东欧国家在剧变之前生存在封闭社会里,转型之后走向开放的时间并不长,没有接纳移民的经验,因此对移民的到来有恐惧感,从心理上排斥移民。西欧曾有过多元文化共处的历史经验,而中东欧国家则缺乏类似的经验,对外来文化的侵入感到不安。

波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一个波兰人占绝对多数的同质化的民族国家,天主教会对波兰社会影响颇深,波兰社会对外来移民问题十分敏感。而在捷克,目前有45.8万移民合法居住。除了融入当地的越南移民之外,大部分为白人,穆斯林人口仅仅不到两万。显然,捷克社会对大量穆斯林的到来也没有做好准备。斯洛伐克中欧政策研究所所长米兰·尼奇认为:“我们的社会不是很多样化和开放。像斯洛伐克这样的中欧国家移民迁出的历史只有400年,移民迁入的历史只有数年。”斯洛伐克总理菲佐甚至宣称,欧洲遭到移民的“袭击”。正如中东欧100位政要和知识精英的公开信所言:“与二战后接收了大量移民的原殖民地国家不同,我们缺乏与来自遥远国度不同文化的人们共处的经验。”

解决欧盟制度性缺陷的紧迫性

欧盟新成员国尽管完成了经济转型的任务,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赶超上取得长足进展,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水平以及综合国力上与欧盟老成员国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在应对难民危机上缺乏足够的资源。而德国作为经济大国拥有应对难民危机的财政手段,据估计,德国本年度安置难民的支出将达到110亿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应对难民危机问题上,不仅欧盟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之间存在分歧,而且欧盟新成员国(匈牙利与克罗地亚)之间也出现了争执,甚至欧盟新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也存在着争执(匈牙利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与塞尔维亚)。难民危机导致克罗地亚与塞尔维亚关系恶化,塞尔维亚将克罗地亚封锁边境的行为与二战期间克罗地亚“乌斯塔莎法西斯”的做法相提并论。匈牙利总理指责欧洲政治家不负责任地向难民许诺更好的生活,鼓励他们抛弃一切,冒着生命危险前往欧洲。他认为,“如果欧洲不回到常识的道路上,欧洲将在为自己命运的抗争中败北”。而在欧洲议会议长舒尔茨看来,这是“利己主义”的做法,而非欧洲常识。

这些争论表明,在欧盟内部弥合分歧非常困难。最近包括波兰前总统科莫罗夫斯基和克瓦希涅夫斯基、匈牙利前总理鲍伊瑙伊、波兰前总理齐莫谢维奇、立陶宛几任前总理等百位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签署公开信,强调“作为人类,我们有责任寄予同情,向他们提供帮助。作为欧洲人,这是我们的责任。欧洲共同体是建立在基于团结的原则上的。今天我们既不应拒绝为欧盟承担共同的责任,也不应对人类苦难和受难民潮影响最深的国家的形势视而不见”。

欧盟有共同的边界,但没有共同的移民政策,这是欧盟的制度缺陷。目前的难民危机提高了解决欧盟制度性缺陷的紧迫性。可以预期,在形成共同的移民政策之前,特别是在面对难民危机冲击的背景下,欧盟新成员国与老成员国之间的分歧难以彻底根除,欧洲团结仍然面临挑战。意大利外长真蒂洛尼7月底曾表示,不能假定欧洲团结可以解决难民问题,迫在眉睫的是在成员国之间合理分担难民配额。尽管欧盟国家在解决难民问题上存在分歧,难民过境国与目的地国、南欧与北欧、西欧与中东欧之间的关切不尽一致,但是从长远看,应对难民危机需要强化欧洲团结的理念,进一步推进欧洲一体化,特别是要形成共同的庇护政策。

鸟粪曾经养活欧洲 第12篇

要了解当年鸟粪的重要价值,我们还要从南美洲的一个国家秘鲁说起。

秘鲁是土豆的故乡,自古以来世世代代的秘鲁原住民都以农业为主。他们的农业非常发达,主要因为秘鲁人都知道利用一种天然的肥料———鸟粪。秘鲁有非常丰富的鸟粪资源。在秘鲁南部海岸外20多千米处,有三个花岗岩岛屿。岛上寸草不生,主要“居民”是几种海鸟。因为海岛附近有丰富的鱼群,海鸟捕鱼而食,以此为生。海鸟在群岛上生活了数百万年,久而久之,它们在海岛上留下了厚达45米的粪便层。这让海岛散发出一股恶臭,人很难接近。

鸟粪虽然难闻,但风干后的鸟粪却是一种非常优质的肥料。根据科学家的分析,鸟粪中含有15%的氮元素,10%的磷元素,还有50%以上的有机物。我们知道,农作物的生长需要氮肥、磷肥等有机肥料。可是,氮元素和磷元素必须以离子状态而不是以原子或分子状态存在时,农作物才能吸收。土壤中也含有硝酸盐以及磷酸盐等物质,可惜细菌早早地把它们分解了,农作物难以吸收到充足的氮元素和磷元素,所以最好能从外部给农作物添加肥料。

当时,19世纪的欧美国家还没有发明化肥,但是人口在快速增长,特别是欧洲的人口压力很大。虽然当时工业革命正在蓬勃发展,但农业还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不了人的吃饭问题,一切都免谈。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就需要提高土壤的肥力,而提高土壤的肥力就需要施肥。当时最好的肥料就是秘鲁的鸟粪,因为经验已经证明, 用秘鲁的鸟粪做肥料,农作物的产量可以提高至少三倍。

欧美国家需要大量的鸟粪,而秘鲁又有丰富的鸟粪资源并且处于垄断地位,这样秘鲁就可以控制对欧美国家出售鸟粪的价格。据统计,在40年的时间里,秘鲁出口了1300万吨鸟粪,这是―笔巨大的收入。为了利益,西方殖民者还曾与秘鲁人打了一场战争。秘鲁人自己根本不愿接近臭烘烘的海岛,就雇佣契约华工挖鸟粪,而监工却是从非洲买来的黑奴。

整个19世纪,秘鲁的对外出口主要就靠鸟粪来支撑,但鸟粪资源毕竟是有限的,积累慢,消耗快,到19世纪后期,秘鲁的鸟粪出口已经是末日黄花了。依赖鸟粪做肥料的欧美国家必须找到替代的肥料来源,否则就会出现经济危机。通过欧美科学家的努力,20世纪初,他们发明了化肥,从而引发了一场新的农业革命, 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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