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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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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精选6篇)

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第1篇

最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一)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及特点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及核心要义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正当性与可行性检视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释放承上启下治理优势的必然要求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应对现代治理难题的关键举措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一)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眼点

(二)以破解“ “ 五最” ” 难题为抓手,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

(三)以“ “ 四个精准” ” 对接为效度,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

(四)以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为动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点

(五)以治理考评结果运用为基准,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增长点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日益成为政界和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部署之中,成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具标识性、原创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在市域层面的空间表达,既具有国家治理“规定动作”的普适性,又具有市域社会治理“自选动作”的独特性。如何揭示和诠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范畴的科学内涵及其质的规定性,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谋略、政策、规则及行动提供智力支持,从而为在市域范围内压实治理主体的治理责任、凝聚共识、调度资源、释放潜能、激发活力提供学理支撑?如何运用市域资源禀赋、制度安排方面的比较优势,妥善处理市域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县域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为市域治理在把握机遇、有的放矢、谋划政策、实施行动方面精准发力,有效发挥市域社会治理承上启下的地位及其功能作用?如何使中央有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战略布局在市域范围内精准对接、有效展开,形成市域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有序衔接,市域社会治理与县域社会治理有效互动,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为落地,从而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拓宽渠道、提供新的路径选择?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尝试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角度提出些许见解,以求教于同人。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一)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及特点

市域社会治理是由“市”“市域”“市域社会”“社会治理”多类范畴所构成的一个范畴体系。在公共行政管理话语体系中,“市”通常被理解为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在法律范畴内,“市”被定义为由法律制度框架所界分、确定及其职权分配所构成的权力运行体系。依据行政区划级别的不同,中国的市可以划分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由于地级市具有一定规模,在中国的市中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是一个特定的行政层级,其治理事务具有特殊性。为此,我们认为应该从地级市这个层面理解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市”,即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

市级行政区是连接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的重要纽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市域的具体理解,学界有两种比较典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一个城市概念。由于市域与县域相对,而县域包括了农村部分,“市域” 则是指市级政府所辖区域内除了县域之外的部分,也就是城市区域。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是指以地级市为行政区划所确定的区域范围,包含市、县、乡、村在内的所有区域范围。笔者认为,市域不仅是一个城市概念,而且是一个地域概念,其既包含以行政区划范围为基础所确定的地域范围,即地级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地域范围,又包含城市及其市辖区域的县域范围。由此,对市域社会的含义可概指为“以市为行政区划的地域社会”,其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综合性、集聚性、扩散性等特征的社会系统,是一个功能比较完备和健全的社会系统单元。依据市域的地域范围,可以将市域社会总体上划分为两个系统,即城区社会和县域社会。

目前法学界、法律界对于社会治理的解构一般按照法制度经济学视角划分为多元主体的结构系统。结合公权力大系统之中的政法综治子系统的职能及其运行机制,笔者认为,社会治理概指在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位阶下,“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①进程中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一系列活动及其过程。它要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相互融合(以下简称“五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逐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跃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到 21 世纪中叶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全面建成。②作为社会治理大系统之中的市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活动在市域范围内的逻辑展开,是社会治理理念确立、社会治理目标细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实化、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型、社会治理政策行动提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表达。其具有如下特征。

(1 1)治理结构的层级传递性、相对单独性、对外开放性。市域社会治理处

在国家治理与县域治理及基层治理的中枢地位,其职能体系与上下层级结构之间构成密不可分的衔接、传递与实施体系;其

自身区域范围、制度结构、资源禀赋及其治理空间确定性对自身治理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具有相对独立运行的特点,因而表现出治理决策过程的“游刃有余”,治理效能则呈现由中心点向边缘传递辐射而形成同频共振的递增效应。市域社会治理具有层级结构运行特点,还兼有层级范围内扁平化管理的开放性,这使市域社会治理能够获得更多的治理资源及其信息,常常因分享外部传递的治理经验、政策、方法乃至立法经验,以弥补自身治理资源禀赋的不足。这三个特性的交织互动使其能够获得更多治理资源的投入,有效分散治理过程中潜在的或正在滋生的或突发的治理风险,节省治理投入成本,减少因治理层级众多、区域空间相对狭小、治理空间封闭导致治理效能的执行成本、协调成本、监督成本,破解市域社会治理“边际收益递减”难题,实现治理效能的“帕累托次优”状态。因此,其治理经验和治理模式,常常被党和国家作为推动全局性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行动或治理方案。

(2 2)治理资源禀赋的独特性、可相容性、效用放大性。市域要素资源禀赋 不仅决定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质量和可持续性,而且影响和制约市域社会治理的方向、重点、规划、行动、政策及其效能的实现。任何违背治理资源禀赋独特性规律、人为放大治理的主观设想,都会受到治理规律的惩罚。在中国现阶段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阶段性同质化的条件下,各独特的市域治理单元要破解的难题,是从实际出发,形成市域各具特色的“民呼我应”治理方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例如,湖北省武汉市水资源

禀赋丰富,因城市规划发展的“短视行为”所带来的社会治理诸多难题,以及突发事件风险的显性化问题,成为其“民呼我应”治理的新话题,即唯有治理方略的现代化与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发展统筹谋划,方能破解武汉内涝导致“威尼斯”现象频繁出现,从而有效预测预警预防权力机关运行停顿,公共交通秩序混乱,市民生活失序,局部地区人身、财产、公共秩序骚乱现象滋生等难题。又如,海南省曾发生春节期间因应对气候变化出岛交通设施贫瘠问题失策,导致数万人数日无法“出岛”的全球典型性公共安全危机,其破解治理出岛显性危机难题,需要具备全球视野、大数据思维、综合性、系统工程多维结构的治理模式方能实现。

(3 3)治理空间的多维性、区域的叠加性、效度的互动性。就市域治理而言,其管辖范围内聚集了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产业、金融、商贸、人流、物流等各类治理要素,具有完备的党的组织、政府、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同时兼具城市与乡村两个系统,是一个相对完整、开放互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社会治理生态大系统,因而在空间上是多维的。其居住空间、生产空间、交换空间、生活空间、街头空间等的独特性与交织性,增加了市域城区治理的难度。

(4 4)治理规则的融合性、政策的引导性、地方法制创制的引领性。一方面,市域层面拥有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问题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体系与动员能力,具有地方立法、主导发展规划,以及灵活选择治理模式等治理方式有序转换的调整空间。另一方面,其直接面向基层,对社区治理需求信号、治理难点及治理隐患能

够及时捕获、反应敏捷,因而制定的治理政策、规划、方案、措施,及其治理的针对性、及时性、效能性能够协调平衡,防止顾此失彼;在探索“五治融合”①治理体系的创新方面,更具有国家法实施,地方法跟进,社会自治法规范,行业规章协调,城市公约、社区公约、道德规范融合的条件及其优势。

(5 5)治理目标的坚定性、方式的适度性、谋略的灵活性。伴随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市域社会治理面临各类新问题、新难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老龄化社会加速;城市发展过程中围绕工业、教育、医疗、民生等空间发展布局的“短视行为”带来诸多治理难题,如环境污染,食品卫生安全风险突出,弱势群体的生存与保障问题凸显,“城市病”问题理不清剪不断,管理体制机制缺陷滋生自然犯罪、超自然犯罪以及卖淫、嫖娼、赌博等易发高发,城乡接合部管理缺位使恶势力、黑社会故态复萌,社会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在市域范围内持续呈现。面对这些市域社会治理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既不能简单模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治理模式,又不能沿用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所固化的治理方式方法,因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城乡要素资源有序加速融合、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性急迫性凸显。这需要科学谋划治理目标,设定与市域社会市情、社情、民情相适应的路线图、时间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最恨、最烦、最难、最急、最盼”(以下简称“五最”)问题出实招、见实效。与此同时,市域相对于国家层面,在政策的试错性上具有更大的容错空间和转圜余地,应当鼓励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为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及核心要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各项管理活动,形成了一整套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相匹配的社会治理理念、策略、政策、制度及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传统的管理理念、制度、方法呈现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状况。为此,199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社会管理”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四个加快形成”③的部署,强调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2016 年 10月,习近平同志在给全国综合治理江西现场会的致信中明确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下简称“四化”)④。2017 年 9 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法综治工作“双先表彰会”上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调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会治理“四个体系”建设。⑤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城市治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根治“城市病”,提高城市生命力,推进城乡要素资源融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出了城市发展与治理的系列经典观点。⑥可见,治理已成为党的最高决策部署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范畴,已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经济领域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由基层治理向市域治理,由国内经济社会事务治理向参与全球治理等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扩展。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社会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 “平安中国”的大战略;把握“公共安全、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公正公信、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命脉;应对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对接人类治理文明体系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大主题所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范畴、新命题新论断,是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完备、逻辑严密,体现成熟哲学方法与鲜明实践面向的科学理论体系。这套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治理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人类治理文明规律的理论升华。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理论及其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是指导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的提出,对于践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意义重大而深远。何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笔者认为可以界定为:它是指承担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在统筹组织领导和推进市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进程中,依靠公权力系统、社会自治系统、市场运行系统,运用法律法规、制度规则、自治章程、城市公约、乡规民约、道德规范等方式和手段,在公共安全、社会矛盾、网络安全、文化生活、社会心理服务、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公共秩序等“社会治理公共品”方面,更加充分更加均等更加精准更高质量地供给,从而有效调整社会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全面实现人的现代化,形成城乡要素资源融合,城乡发展与治理一体,市域发展规划与市域治理方案统筹,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衔接,和谐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现代化同步,市域、县域、基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治理功效同频共振,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市域特点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持续治理行动及其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实施过程。

市域社会治理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的核心。就是凸显“红色引擎”,彰显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统领体系地位。治理的格局是“共建共治、共管共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担当、公众参与、基层响应、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2)治理的方式。就是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五治融合”,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融合的体制机制,破解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规则壁垒,形成“政治统领、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智治支撑”协调互动的治理规则体系,有效预防预测预警和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生态环境风险,以及有效处置和应对市域内破坏要害设施与重大突发事件,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康宁、生态优美、人民安居乐业。

(3)治理的资源融合。就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破除制度壁垒、规则冲突、资源垄断、体制困扰、机制障碍、保障束缚、各自为政、部门利益至上等影响和制约治理资源融合的难题,根治市域治

理“灯下黑”问题,优化市域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法治资源以及域外资源配置,形成“民呼我应”,“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等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释放市域治理资源融合的效能。

(4)治理的目标。就是推进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下简称“五个现代化”)①,且须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加快城乡要素资源融合、城乡发展一体,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衔接,城市发展与市域治理协调,和谐社会现代化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现代化同步,市域、县域、基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新路子。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正当性与可行性检视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是释放承上启下治理优势的必然要求

我国正经历并处于全球人类发展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实现传统“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向“信息社会文明”跨越的大背景下,城市的数量、规模、人口急剧扩张,特大城市以及城市群发展迅猛。社会治理则呈现从“社会控制”“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现代化三重转型并举的进路。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将国家治理向市域层面延伸拓展,夯实国家治理的县域、乡村、社区之基,实现由党和国家的治理理念、谋略、政策、制度、规则、行动、目标、绩效在中央、省域、市域、县域、乡域、社区六个层级

有序有效有力贯通,从而使市域治理社会关系协调,治理规则融合,治理活力迸发,治理效能良好,人民群众对市域社会治理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被急迫地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被赋予新时代的丰富内涵。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迈入新时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要求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认识、去谋划、去部署市域社会治理,实现在国家治理综合统领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教育的基础性平台和复杂系统,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策逻辑、政治逻辑、制度逻辑、实践逻辑在市域范围内的展开,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这一治理层级内容的强化和拓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宏观行动进程的一个重要节点。另一方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夯实国家治理大厦的根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及其实践的优越性与磅礴伟力。

(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引领、推动作用。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统领和龙头。社会治理的难点在基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在市域。从市域层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基层社

会治理范式转化和创新的突破口。一方面,市域层面具有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①,还具有地方立法、主导发展规划以及灵活选择治理模式的政策空间,这是基层社会所不具有的优势。另一方面,市域治理作为区域治理的龙头,其政策、策略、规划、方案的初始材料来源于基层,选取基层的实践样本,反映基层的治理需求,又由基层实施并检验这些政策、策略、规划、方案的灵敏度与实施效度,从而为市域决策检验校正及治理理念、策略、方案、方式的创新提供不竭动力。这种由一般到个别、由个别到一般的循环反复的辩证逻辑运动,使市域治理与基层治理密不可分,从而释放市域治理决策行动在回应社会治理需求、预防社会治理隐患、处置社会治理难点方面的活力,具备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现实可能性,可以有效避免基层矛盾向上传导堆积,小问题拖大拖炸,损害基层执政根基。

(3)传统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低效能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矛盾,迫切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治理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要把人民群众当作治理的主体,而非管理的对象。在实践中大部分城市依然延续“以居住地管理为核心”的传统管理模式,习惯以行政管理体系覆盖城市治理领域,以运动式管理的被动方式解决城市社会治理难题,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模式、体制机制并没有有效确立,治理效能呈现“边际递减效应”。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型跨越之际,传统市域社会治理模式的不适应性被急剧放大。为此,改革不适应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困扰、保障性束缚,加快构建市域治理体系,消解传统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低效能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被提高到应有高度。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应对现代治理难题的关键举措

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三重跨越转型的当下中国,城市呈现出农业文明时代“熟人社会”、工业文明时代“陌生人社会”,以及信息文明时代“网络人社会”的多重复杂、交错交织的样态,社会领域各种矛盾交织交错,社会治理新旧问题叠加爆发,线下风险与线上风险纠缠扩散,环境污染、征地拆迁、下岗就业安置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实施触及区域发展、产业结构等深层次社会矛盾,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的社会治理领域的矛盾呈现出不可预测性、不可控制性,农业人口的大量迁徙导致“市民化”加速转型,进而暴露出市域社会治理在外来常住人口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短板,由此引发诸多社会治理难题,呈现出多领域的治理薄弱环节,因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刻不容缓。这些治理薄弱的环节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欺诈迅猛增长。城市网络传销、微信传销、智慧传销、网络诈骗、网络洗钱、“套路贷”等犯罪爆发性增长,“涉毒村”“诈骗村”“造假村”等“整村犯罪”屡见不鲜;农村的骗婚、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持续增加,难以遏制。

(2)黑社会性质犯罪、恶势力犯罪与“保护伞”滋生发展。城乡接合部黑社会性质犯罪、乡村恶势力犯罪,与个别司法执法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问题交叉感染,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社会不确定性风

险增强,直接挑战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因此,做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迫在眉睫。

(3)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错交织。城市“五毒”(邪、毒、黑、腐、赌)与农村“五害”(赌博、恶势力、传销、传教、彩礼)相互影响蔓延,构成基层社会的腐蚀剂,普通刑事犯罪高发与刑事破案率低、被害群体实体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相交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难以提升,邪教、贩毒制毒、黑恶势力、基层微腐败犯罪等社会问题呈现滋生蔓延之势,城乡接合部治安混乱问题“剪不断、理更乱”。

(4)城市化高速发展与社会转型相伴。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加快了人口的迁徙与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使城市社区文化呈现出多样化与社区居民聚集多民族化的特点,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社会基础及前提条件,同时对城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其生存权发展权的样态,可概括为“八多八少”:

一是少数民族居民聚集总量多,但社区分布存量少;二是聚居人员呈散状式居住的多,但跟踪管理与服务较少;三是聚居人员以“候鸟型”“飞鸽型”居多,

但“常住型”“稳定型”较少;四是聚居人员以餐饮、贩运、建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但在高科技领域、执法司法机关从业的偏少;五是聚居人员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收益,以短工、临时工、贩运等临时性体力劳动收入、商业收入居多,但以股权收益为主的非常少;六是聚居人员可支配收入的恩格尔系数处在社会中下层水平的居多,但体育文化

旅游等方面的支出偏少;七是聚居人员的居住条件,以租住式、合租式陈旧简易的出租房居多,但以稳定性的房产、公寓等偏少;八是聚居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学、就医、养老等,以原聚居地公共服务保障管理归属与现聚居社区相分离的状况居多,但融入社会一体化服务的偏少。这种状况既遭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的诸多难题,又带来融入城市社区发展的新困境。

(5)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面临新问题。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利用文化交流、捐资助学、项目培训等手段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搜集我国的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情报;制造舆论,混淆视听,煽动人民对政府的对立情绪,等等。这些活动在城市里表现得尤为突出,且都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6)城市要害部位设施安全隐患居多。城市作为地区的中心,是军事国防、关键基础设施、核心战略资源、高科技企业、高尖端科研人才的聚集地,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命脉之所系。因此,从构建风险识别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强化专门队伍训练等层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刻不容缓。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生性动力与外在条件基本具备

我国在市域社会治理层面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和组织结构。一些城市甚至已经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的新经验新做法。因此,通过挖掘本土经验与学习转化发达国家城市治理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出我国市域社会治理所需的政策导引、制度安排、组织优化、机制重塑等是可行的。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成熟完善,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提供了磅礴的精神力量和正确理论指引的“方向标”。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尤其

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其标志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治理法治理论”。这包括:社会治理战略布局论、社会治理性质论、社会治理格局论、社会治理主体论、社会治理动力论、社会治理基本原则论、社会治理体系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论、社会治理机制论、网络社会治理法治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论。

围绕网络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命题,这包括: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观点;关于网信事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的观点;关于建设网络良好生态,打造亿万民众共同的网络空间精神家园的观点;关于党政机关干部要提高在互联网背景下做好工作的本领的观点;关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观点;关于核心技术突破的观点; 关于依法治网、办网、上网的观点;关于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观点;关于互联网企业共同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观点;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网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观点;关于适应新型技术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的观点;关于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的观点;关于共同构建人类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观点。

这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其理论体系的特征在于其实践性、时代性、科学性;其理论品质具有高屋建瓴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勇于创新的改革思维、哲理厚重的辩证思维;其时代价值集中体现在,它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社会管理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人类治理文明发展道路、发展模式的“中国版”。①它对于新时代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2)基层社会治理可复制的新鲜经验,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智慧库”。基层作为社会治理的末梢,能够最灵敏地捕捉到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信息,能够最及时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愿要求,能够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公共品”保障与服务。尽管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差异,但本质上都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实现人的现代化,其所涉及的问题存在交叉和重叠。这就决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并非只能适用于一隅,其中有些治理方略、规划、方案,乃至地方性制度安排与政策导向,都是可以在市域层面推广复制的。因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良方”,须从基层社会治理中汲取智慧与营养。

(3)市域社会治理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鲜明特色的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这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经验仓”。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社会治理“四化”建设的要求,中央有关职能机关选择

了基层社会治理 xx 个样本,释放基层社会治理的示范效应。适逢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xx 周年、习近平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xx周年之际,中央组织法律界、法学界及 xx 党政部门与社会各界,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升华,推动“枫桥经验”由“盆景”向“全景”复制推广;中央政法委还相继开展政法综治改革创新会,总结推广北京市西城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金山区、江西省赣州市、云南省玉溪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等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鲜经验。上海、广州、武汉、南京、杭州、重庆等特大城市还探索出了特大市域的社会治理模式。此外,“枫桥经验”探索出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湖北宜都市探索出的“磁铁支部引领治理”、湖北武汉江岸区百步亭社区的“红色引擎工程”等源自基层的治理经验与模式,已经向市域乃至全国层面延伸拓展。这些都为市域社会治理之模式选择、制度完善、路径优化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源。

(4)域外发达国家城市治理的成熟经验,可为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

新性转化提供“参照系”。步入 21 世纪以来,全球城市治理面临人口膨胀、交通拥挤、安全环境等许多共性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在近xxx 年的城市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治理方式方法和法律与技术规则。这些发达国家城市治理的成熟经验,为我们创新性转化运用、避免试错成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国际资源。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社会治理基本路径的选择正确与否,关乎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政策策略的实施、主要任务及其行动进程的预期收益及绩效。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的比较选择与确定,对于其实施往往至关重要。

(一)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眼点

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包含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现代化,素质能力的现代化,行为方式、物质产品获得、“法福祉”①保障的现代化,等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领域,必然遵循现代化的目标设计。这就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推进人的现代化为基准点,通过破解阻碍和制约人的现代化实现的各种障碍来实现;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治理资源配置、搭建城乡要素资源有序流动的平台为抓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切入点,促进人的思想、观念和意识现代化;以基础教育、国民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为保障,推动人的素质的现代化;以“五治”各类规范互补、功能协调的行为模式的塑造为切入点,推动人的行为方式现代化;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人民群众对物质福利与“法福利”双向需求剧增为出发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物质产品、文化产品、公共服务产品与“法福利”产品的保障水平。

(二)以 破解“ “ 五最” ” 难题为抓手,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

(1)在破解人民群众“最恨”治理难点上下大功夫。在市域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腐败,尤其是身边的“微腐败”,是人

民群众最恨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应当把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作为保一方平安、净一方政治生态、还人民群众一片安宁的头等大事。要注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保护伞”等问题深挖彻查,持续不断地开展微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形成“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多管齐下的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政风、社风和民风氛围。

(2)在回应人民群众“最急”治理热点上下苦功夫。随着社会体制加速转型,带来社会成员思想观念深刻转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成为市域治理最为头疼的事情。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案件呈连年递增态势。在重特大命案破案方面,我国刑事侦查机关的效力在全球居于首位,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这类严重暴力犯罪的力度是精准的,因而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安全的国家。但是,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普通刑事案件的破案率持续走低,使每年有大批被害人的实体权利未能获得依法及时有效保护,普通刑事犯罪对社会危害波及面大,成为市域范围内基层人民群众“最急”事情的典型样态。因此,在回应人民群众“最急”的事情治理热点上下苦功夫,要求公安机关创新密切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加快侦查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普通刑事案件查破的效率,把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大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力度,作为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实施及其法律监督的期待,作为“民呼我应” 的第一信号,把保护被害人的实体权利、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有效发挥法律监

督机关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作为第一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把依法裁判、公正司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统一,把有效保护被害人合法权利,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任务。这要求市域党的领导机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作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中之重;政府、监察机关等公权力系统,都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天职,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实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3)在消解人民群众“最怨”治理薄弱点上下真功夫。做好食品安全、环

境污染等方面的工作是市域治理的重要任务。对此,治理的效度、质量、效果的好坏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极易成为群众“最怨恨”的事情。为此,对此类问题的治理,须多措并举:①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平台的诉求表达机制,以方便、高效为基本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反映和表达诉求;创新由律师代为申诉制度,把上访等疑难诉求与依法终结机制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②健全纠纷解决方式。环境污染极易引发群体性、规模性事件,须引入环境建设项目“三重一大”和“三同时”的风险评估与源头治理机制。对因环境项目建设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坚持以人为本、就地解决的原则,着力提升基层职能部门解决纠纷的能力,形成项目审批、风险评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运行机制。③坚持源头治

理。对食品安全生产、与有关企业废气废水废料排放等问题的治理,须从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坚持“三同时”、生产阶段坚持质量技术标准、“三废”处置分类流程节点、食品销售环节的留样、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基础制度入手,完善预防预测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根治人民群众“最怨”的难题。

(4)在拎住人民群众“最烦”治理重点上下硬功夫。基层社区邻里纠纷、物业服务、小区安保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治理”事务,会持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常常成为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须以基层社区治理为重点突破口,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安抚社会心理,梳理社会情绪,把准社会心理脉搏,解决好社会心态问题。为此,亟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建立社会心理的宣传引导机制、健全社会心理的教育辅导机制、改进社会心理的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社会心理的志愿服务机制等方面,破解“微治理”难题,提升“微治理”水平。

(5)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市域居民的住房、就业、工资待遇、劳动权益保障、弱势群体的救济救助互助、年老人群的心理关爱、孤寡鳏独等特殊人群志愿者服务,等等,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也是人民群众最渴望得到改善与保障的问题。这要求市域的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部门、群团组织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公权力系统、执法司法机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切实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以“ “ 四个精准” ” 对接为效度,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

(1)与“国家精准扶贫脱贫战略”精准对接,检验市域社会治理目标规划的系统性。国家精准扶贫脱贫战略的目标任务,既是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攻坚任务,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市域范围内的贫困问题常常会引发自杀、报复性伤害、因贫困等经济因素滋生封建“会道门”的复萌、黑恶势力及邪教滋生、农村宗族势力把持引发的械斗、“复东门”①等不稳定因素。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把经济欠发达和贫困条件下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与“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精准扶贫战略在市域有效对接实施,为从源头上根治前述社会治理问题奠定经济发展条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检验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成果,从而使两者协调互动、相互促进。

(2)与环境污染攻坚战精准对接,检验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国家环境污染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既是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环节,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攻坚之战。市域环境污染攻坚战的实

施,涉及一批环保企业,有的环保企业处于“关停并转”的状态,一批企业职工面临下岗再就业的艰难选择。由此带来对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人员的生存权发展权保障的冲击,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此大背景下,首先,企业主无法适应转型升级的要求,政策又必须要求企业关停改造,企业主就觉得利益受损,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进而引发对体制的不满,助长支持企业员工集体上访、上街闹事。其次,随着社会大众对自身健康权益、生态环境权益的认同度日益提高,因企业污染、涉环企业项目落地、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常常引发不特定群体的抵制,甚至上访、结社、公开游行。再次,在环保企业“关停并转”阶段,一些不法人员常常盗窃、哄抢企业设施设备等财产财物,由此引发一系列治安刑事犯罪问题。最后,有的公职人员趁企业关停并转之机,与业主或管理人员相互勾结,违法低价出让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或无偿处置国有企业设施设备,涉及贪污腐败、渎职等违法犯罪呈增长之势。综上,环境污染攻坚战所涉及的多层面问题相互交织叠加,进而增加了社会治理事务的难度,增大了社会治理的风险。

由此,主导市域社会治理的公权力系统应该把社会治理寓于环境污染攻坚战略实施的全过程:通过制定科学的环境污染攻坚治理政策、规划与行动方案,把市域社会治理的“责任清单、义务清单、负面清单”,纳入公布挂牌的环境污染企业作为整治活动的重要任务,与其企业的主体清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负面清单直接挂钩;切实做到“关停并转”一批环境污染企业,结清一批市域治理项目清单;整治一批环境污染企业,落实一批市域治理企业责任。负有环境

污染治理责任的监测、检测、监管、执法与司法机关,都应当建立整治环境污染企业责任与落实市域社会治理责任“双挂钩、双挂牌”制度,真正形成治理一个企业,还一片“天蓝、水清、地绿”,净化一片社会风气,实现环境污染攻坚成效与市域社会治理绩效“双推进、双收效”。

(3)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接,检验市域社会治理成果的实效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①(以下简称“五项目标”)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而且是市域社会治理在基层的重要价值导向。从市域治理层面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②作为市域社会治理在基层的首要治理任务。为此,一方面,必须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实施推进,使市域所辖乡村“五项目标”的实现走在省域的前列,既为自身辖区乡村有效治理奠定坚实基础,又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模式和经验。另一方面,市域治理须统筹基层社会治理,把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同市域社会治理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统筹领导相结合③,形成“党建引领、地方立法、政府主导、基层建约、多元参与、依法治理、群众测评、和谐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带动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4)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精准对接,检验市域社会治理系

统的开

放性。2019 年 x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推进 x 项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 xx 项行动计划。①其 x 项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即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

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第2篇

张汉为 刘娥苹

【摘 要】城镇化进程中,撤村并镇、宅基地置换、征地拆迁等齐头并进,广大农村面临重大转型。农民转变为居民,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农村转变为城镇,农村社区开始出现。农村社区由生产共同体向生活共同体转变,农村社区治理由村民自治向居民自治转变,城乡格局由城乡二元向城乡统筹一体转变。在这一系列转变过程中,农村社区治理的问题频出,因而,从治理模式、公共决策、权力配置和条件保障的路径提升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区治理;路径

当前,农村社区治理面临诸多难点:一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不足;二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广泛性不够;三是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行政色彩过浓,社区自治程度不高;四是经济组织与自治组织“二合一”体制影响农村居民在社区中的参与和自治。农村社区治理必须通过政府、社会与社区三个层面的合作、协调,重新配置基层行政管理权与居民个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协同、社区自治、居民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治理新模式。

一、农村社区治理模式选择

(一)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采取社区自治型治理模式。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区,同外界的联系密切,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也大,社会利益的分化不断加剧,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要在该地区实现农村社会的有序化,就必须重构治理模式。在公共权力的配置与运作上,强调民主的参与和多元的分权,强调权力的双向互动运行。同时,也需要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调整与平衡,农村社区自治必须是法律范围内的自治。

(二)城镇化过渡的农村地区,采取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传统的农村组织结构将变为社区制,要改变“乡政村治”的农村管理体制和格局,形成乡村(乡镇政府与农村社区)共同治理的新型管理格局,必须改变

以前的管治性思路,农村基层管理也应该由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由管理向治理转变。

(三)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采取国家主导型治理模式。在不发达地区的社区发展中,社区治理要强调行政的主动性发挥与社区的能动性创造,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共同增值的社区模式,将行政力量合理化融入农村社区治理,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治理,实现行政与自治的有机团结,管理资源的无缝对接,突出行政管控和依法治理。

二、将“公众参与”纳入农村社区事务决策

"公众参与”是公众通过直接与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互动的方式决定公共事务和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强调的是决策者与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遵循“公开、互动、包容性、尊重民意”等基本原则。将公众参与引入农村社区治理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

建议在农村社区广泛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着力推广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政等民主管理方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村级“一事一议”范围,让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

策,激发基层群众的政治热情,强化他们对自身利益与社区整体利益相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调动其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对农村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权力再配置

(一)政府侧重引导和监督。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职能以及社区事务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转移或委托给相关社会组织。同时,对协助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招标、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等形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社会组织突出合作与协调。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要发挥好“融合器、减压阀”的作用,更加强调与政府、社区之间的合作与协同。从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角度看,要积极探索枢纽式管理机制,加快组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使其成为本地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枢纽,在经济、教育、体育、文化等有条件的领域,建立枢纽式管理和服务模式,完善功能定位、运作机制和资源保障。

(三)社区自治重在制度建设。村委会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必须不断自我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使之适应本社区的实际。特别是要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即通过社区外政府指导和协调,逐步建立社区内政府机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健全村企、村民之间的民主协商机制,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有效满足村民需求,从而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

(四)社区居民重在参与。居民参与度决定社区自治度,农村社区治理要达到“善治”,社区居民的广泛热情参与是前提。一是要加快社区民主参与机制建设,规范业委会、居委会民主选举程序,减少行政干预,以社区为载体来逐渐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诉求,以社区政治参与为载体逐步提高居民的国民素质。二是要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社区品牌建设,采取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弘扬农村文明道德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努力满足农村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

四、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一)资金投入保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动力。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满足农村社区治理的硬件要求,同时提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二是探索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加快城乡投融资体制改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优惠政策,广泛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三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政策倾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发农村第二第三产业项目,盘活非农建设用地,规范土地流转,为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提供硬件保障。

(二)社区工作人才保障。社区治理需要多元共治,社区治理的工作更需要各类人才保障。一是建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待遇、保险、奖惩、培训管理、民主评议等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为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工作职业的吸引力。二是注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的开发、培养和培训,包括各类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为社会组织的发展积蓄能量。

(三)运作机制保障。一是机关部门通过“与村结对、共驻共建”,加强对结对村的服务与指导,利用自身优势,从资金、物资、人才上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一同部署、一起考核、整体推进。二是筹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分类指导。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的三维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政府补贴、政府奖励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三是建立科学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成绩以及村干部报酬挂钩。通过层层落实,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行政村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转型期农村社区治理也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农村社区治理既需要好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也需要好的机制和运行环境,只有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治视角下社会治理创新路径探析 第3篇

社会治理, 不同于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改变了行政管理注重行政命令, 简单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做法, 它更加注重法治规范, 强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社会, 具有“法治”的特色, 是对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管理模式的全新概括, 它是指是社会各主体之间, 坚持平等的原则, 通过合作的方式, 依照法律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等社会领域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等, 最终解决社会矛盾, 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指出, 创新社会治理,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决定》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 虽然改变的只有一个字, 但是反映了治国理政方式的转型升级, 对于实现中国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具有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治是我国的治国方略, 任何社会治理都要遵守法律, 创新社会治理更要符合法治的要求。笔者认为, 社会治理创新应该纳入法治的轨道, 即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 是指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社会治理创新, 使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意味着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全过程, 用法治的思维思考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用法治的方法破解社会治理创新难题, 用法治的权威巩固社会治理创新成果。

2 法治之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法治之于社会治理, 意义重大。社会治理创新应该走法治化的道路。中央非常重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曾明确指出, “法治保障”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提出, 坚持依法治理, 加强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追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要实现这一价值追求的关键就在于限制政府社会管理权力, 核心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根本在于法治的保障。

2.1 法治是有效规范政府权力的基石

当前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在有效规范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探索最佳的社会治理模式, 实现在社会领域权力与权利的均衡。要实现这一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追求, 则需要不断强化法治保障。法治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摸索出来的一套社会治理方式。从实践经验来看, 法治是一种科学治理方式。法治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规范公权力, 保障私权利, 它为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治理设定了具体的准则, 而且为一系列纠纷与争端提供了确切的解决依据和规则, 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武器。因此, 法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石, 坚持依法治理, 以法治为保障的社会治理创新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的最佳选择。

2.2 法治是实现公民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不同时期社会治理的理念不一样, 目标也不尽相同。除了限制政府权力之外,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目标之一, 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因此, 必须尽快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只有把法治化落实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才能实现权力与权利的有机统一、政府治理与民众参与的统一、维稳和维权的有机统一, 才能真正使公民权利得以实现, 公共利益得以维护。

2.3 法治是社会治理创新实效性与持续性的支撑

法治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并不是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来对待, 而是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准则来尊重。具体而言, 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为了促成社会的规范有序状态, 这种状态就是“法治”状态;二是社会治理的过程与手段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要求, 即社会治理程序的法治化。

笔者认为, 社会治理及其创新成果必须要以法治作为支撑与保障。只有更加完备的法规制度, 更加有执行力的执法、更加公平正义的司法来引导、保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才能要确保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3 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路径

3.1 加强法治理念建设,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如果要有效开展社会治理活动, 那么必须有正确的社会治理理念的指导。只有牢牢树立依法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活动的理念, 才能带动社会治理主体、方法、程序等方面的创新, 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活动的全面开展, 实现社会治理及其创新的根本目的。

习近平同志指出, 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社会治理的过程中, 更加需要树立法治理念,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要树立多方协商, 共同治理的理念, 不仅要强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以服务促管理, 更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作业, 尊重社会自治, 助推社会自律, 确认并保障社会多元主体的多元价值和利益诉求;要树立规则思维, 要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范及时、充分、准确地转化为各类法规和制度, 转化为各类社会管理主体进行价值取舍和决策判断的基本行为准则;要“以人为本”, 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不仅要强调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 而且要正确认识化解社会矛盾与纷争解决机制常态化的关系, 致力于社会治理法治化机制和制度的建构和完善。

树立法治的理念, 需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加大在法治宣传的力度, 同时也要把握法治宣传的方法, 在宣传工作中大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岳麓区为例, 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托当前已建立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摸清不同区域、人群的法律需求, 提升针对性。二是针对矛盾多发、易发区域, 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 将宣传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中, 提升法制宣传实效。

3.2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的政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当前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 政府是社会治理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 具体的说, 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强化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是关键。而依法行政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例如, 岳麓区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把树立法治理念、规范政府行为作为首要任务, 始终坚持依法治区、规范治区、阳光治区。在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采取一些列的例如“社会听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等决策辅助机制, 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用依法行政带动依法治理, 推动岳麓区社会治理创新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进行。

笔者认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推进社会治理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治理决策审查机制, 全面推行社会治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有关社会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议题, 事前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部门就社会治理重大事项提请政府作出决策的, 须将相关资料提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和实施加强基层调研和联系基层群众的规章制度, 切实保障社会管理决策源于群众需要、反映群众要求、服从群众利益。二是推进社会治理决策执行法治化。全面梳理社会治理行政执法依据, 明确行政执法主体, 实现社会治理职能精细化界定、治理程序精细化执行、治理责任精细化分担;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方式, 加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内容的协调, 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实现各部门联动执法, 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等社会管理重点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接受人民监督;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大问责力度, 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3.3 健全法律体系, 构建完备的社会治理法治支撑

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程序性保障的有效方式是加快社会治理有关法律规范的建设。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法制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如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主动探索网络化治理等热点难点领域的立法;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亟须的基础性法规, 特别是要针对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社会组织、互联网、特殊行业场所等一些管理领域法规不健全、相对滞后问题, 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二是要重视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建设。要着重针对市容管理、客运管理等存在标准陈旧、规定模糊等问题的社会治理领域, 加快法规细则的更新出台, 改变威慑不足、管理执行难的现状。

3.4 加强公正司法, 维护严明的社会治理法治程序

社会治理过程中, 推进公正司法, 一方面, 规范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 强化司法系统内部监督, 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另一方面, 要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畅通矛盾纠纷解决的渠道。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加强纠纷调解工作。整合资源, 在基层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室, 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充分发挥村居和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作用, 推动建立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及时掌握矛盾纠纷, 主动做好化解工作, 实现基层纠纷基层解决, 基层矛盾基层化解的格局;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制度化发展。三是完善行政司法互动机制, 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3.5 加强依法监督力度, 形成有力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的法律机制。同时构建一套全方位监督体系, 如将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将问责机制制度化, 常态化, 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信息公开始终要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 坚持阳光透明的准则, 尤其是针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 应该建立更加健全应急预案, 及时有序恰当地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社会治理创新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 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举措, 都应当在法治的框架下展开,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创新社会治理, 政府权力才能得到制约, 权力与权利才会均衡, 社会活力才会出现, 社会治理才能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摘要:法治,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运用法治的思维与方式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是时代发展的命题, 它关系到群众的民生福祉, 关系到基层的和谐稳定, 关系到政权的长治久安。从“法治”理论的角度阐释了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 应将法治与创新社会治理相契合, 坚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式, 规范政府权力,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而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第4篇

关键词:社会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地域内,通过村庄合并、征地拆迁、产业带动、旧村完善、服务共享等方式形成的以村民集中居住为主要特征,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较为完备的现代化新型农民聚居点和社会生活共同体。1 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发展逐步向农村尤其是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发展,并且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和提供社区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以及参与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效果也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

一、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

(1)发展速度较快,结构与区域发展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数量少,规模小,且发展不均衡。沿海、发达省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较中西部地区更为活跃,专业水平、政府支持力度更具优势。此外,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农村社区的局限性等原因使得经济类、娱乐类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且数量较多,但教育类、环保类、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滞后。(2)参与领域拓宽,社会影响不足。当前,社会组织已经逐步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并提供多样的社会服务。但随着新型农村社区中居民职业的多样化、需求的多元化,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组织运行等都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3)参与意识增强,社区信任度低。近年来,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积极地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如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但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不高。首先,人员素质较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导致内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其次,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加剧了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危机。最后,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也影响了其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

二、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1)治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忽略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当前,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但在现实中,各主体之间却经常相互冲突和矛盾,尤其是基层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基层政府角色定位不清、认识不到位,主管部门介入太深、干预过多,从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致使其功能发挥不佳。(2)农民认知不到位,弱化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农民由熟人社会进入了陌生人社会,群体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日趋弱化,不愿参加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其次,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缺乏主人翁精神,以眼前利益为判断,缺乏长远视角,容易对社会组织产生抵触情绪。由于农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弱化了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3)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首先,社会组织相关法规不完善,缺乏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责权利不明,导致其管理松散;其次,由于考核评估缺乏落实,一些社会组织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不遵守职业准则,不注重社会信誉,导致其发展陷入困境,难以形成社区内民主公开的氛围,影响社会组织、基层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

三、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分析

(1)合理定位,促使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形成多元互动。首先,政府要转变职能,要逐步将社区公共事务转移或委托给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承担,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众受益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其次,要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能力。政府应培育、发展和壮大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最后,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意识,提高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2)整合资源,提升新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首先,要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不仅要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还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的多元投入机制,以获得更多市场化的支持。其次,社区还要注重信息资源的整合,各地应根据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的治理和服务提供便利。最后,要注重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实行资格准入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3)强化监督考核,促使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首先,要建立等级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对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指标。其次,要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规范运作、公平竞争、信息公开等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专业化建设,促使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第5篇

探寻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作为一个新领域探索,建设枢纽型组织既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试点建设,也需要扎扎实实的阵地建设,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伙伴关系和对话机制,打造青年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资源共享、公共服务、诉求表达四大平台,联系凝聚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投身社会建设。伴随市场经济充分发育、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刻不容缓。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创新人民团体的活动方式,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去年底以来,广东共青团以建设枢纽型组织为路径,以“好社会·亲青汇”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为抓手,大力创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在竞争中开辟新域,在转型中提升能力,在协同中推动善治。

广东共青团建设枢纽型组织的实践探索

枢纽型组织或者枢纽型社会组织,一般是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同类型、同行业、同地域等的社会组织开展广泛而紧密的合作联系,并发挥政策引领、业务指导、协调合作、服务管理等枢纽性作用的社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着力建设枢纽型组织是当前广东共青团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

作为一个新领域探索,建设枢纽型组织既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试点建设,也需要扎扎实实的阵地建设,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伙

伴关系和对话机制,打造青年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资源共享、公共服务、诉求表达四大平台,联系凝聚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投身社会建设。谋篇“布局”,共建试验区,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一是省级层面形成整体规划设计。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团省委注重在项目开展、资源对接、平台搭建、功能发挥等方面进行宏观设计和有效指导,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地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二是地市一级推动综合改革试验。中山共青团以青年社区学院、社会企业和枢纽型组织“三驾马车”为有力抓手,形成全市上下联动、扩点成面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示范效应;深圳共青团打造全省第一个地市级青年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深圳市青年社会组织总部,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提供“一站式”综合公共服务;珠海在工业园生活区建立异地务工青年服务社,建立起互助服务和对话协调窗口。三是区(县)镇(街)两级打造特色“亲青家园”青少年服务中心。广州海珠区依托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18个“青年地带”社工站,服务全区6—30岁的青少年;荔湾区依托广州市青年公园打造“亲青家园”驻粤团工委广州联络中心,构建服务异地务工青年新机制。佛山顺德区着力建设镇街“亲青家园”青年坊,打造集青少年成长辅导、技能培训、社团培育于一体的特色平台。枢纽型组织建设的省、市、县(区)、镇(街)四级联动,推动了31个试点单位建设,在全省形成了示范带动效应和良好发展态势。

多措“建点”,创建新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一是依托团属资源创建组织。如省级层面注册成立广东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广东

省圆梦青工成长服务中心、广东省青年文化创意联盟等,逐步打造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以资源信息优势凝聚社会组织;二是志愿者组织转型创建组织。如广州启智志愿服务总队注册为“广州市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志愿者组织转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是驻粤团工委实体化创建组织。如河南驻珠海团工委注册成为“珠海市新豫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以乡情为纽带凝聚异地务工青年,提供互助性质服务;四是发动青年企业家创建组织。如顺德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佘永亮联合其他会员自筹经费注册成立容桂青少年成长促进会,通过承接公办幼儿园等形式推动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在各级共青团积极推动下,青年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竞争政府购买服务、扎根社区提供各类公共服务。

互动“联网”,搭建大平台,强化协作凝聚力量。一是阵地供给吸引。依托青少年宫、青年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阵地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吸引社会组织入驻;二是资金项目扶持。筹集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金,通过公益项目申报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三是骨干培训凝聚。举办亲青汇训练营、南方志愿服务公益大讲堂,吸引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参与学习培训、展示公益项目;四是活动交流聚合。举办亲青议事、亲青汇嘉年华、亲青创造微公益、亲青创意行动等,搭建青年社会组织开展对话交流、公益展示的平台。通过发挥共青团的品牌效应,有力地联系和聚合了一大批社会组织,提升了共青团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

目前,全省建立了212家“亲青家园”青少年服务阵地,其中孵化基地有25家,孵化创建了147家青年社会组织,培训了2500多名青年社会组织骨干,联系凝聚了4838个青年社会组织,累计建立社会组织团组织3419个,成功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总额超过6000万元。

广东共青团建设枢纽型组织的几点思考

广东共青团开展枢纽型组织建设工作,是在广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大社会、好社会”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枢纽型组织新路子的积极作为,也是顺应广东乃至全国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的有益实践。

通过建设枢纽型组织,深化拓展共青团的属性。一是强化政治属性。党章明确规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不论在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代,在联系青年群众方面,共青团始终发挥而且仍将继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性功能,共青团的政治属性应不断强化。二是延伸群众属性。作为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青年、与青年群众紧密在一起是共青团最大的优势,共青团要通过打造“枢纽”进一步凸显群众属性。三是拓展社会属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走在服务青少年群体和群众的第一线,提升服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培育青年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建设的自治主体,以充满活力的组织动员聚合社会组织,深化拓展自身社会属性。

通过建设枢纽型组织,推动共青团自身转型发展。一是团建上的“再组织化”。要深入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组织覆盖全体青年、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就必须实现共青团组织从传统的层级化向非层级化拓展和延伸。通过开展枢纽型组织建设,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团组织,强化联系与协作,实现对社会领域青年的“再组织化”覆盖。二是队伍能力上的“升级换代”。开展枢纽型组织建设,就是要求各级共青团干部要主动掌握同基层青年群众打交道的本领,扎根基层、社区,提升服务群众的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三是干部作风上的“下接地气”。在全省各地乡镇、街道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团干部“亲青接力站”,要求每季度开展5天或40小时的志愿服务,倾听青少年心声“接地气”,让更多的团干部更加紧密地与青年、与群众在一起,帮助社会组织对接项目和资源,建立伙伴关系。四是工作方式上的“自我超越”。逐步淡化行政动员的工作方式,敢于以前沿视野和世界眼光来创新理念和思维,注重与国际接轨且符合本土实际的专业化操作手法,如项目运作、公益营销和品牌管理等,推动共青团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升级”。

通过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初步形成联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协同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诉求导向。由于社会建设尚处起步阶段,社会群众的发展诉求呈现累积性增长,共青团以发现和解决群众性、社会性和公益性问题为目标,紧密联系青年和群众,培育青年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行动主体,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畅通诉求表达通道。二是功能分工。发挥共青团整合社会

资源、形成政策方案、疏导政策通道和推动政策倡导的优势,发挥社会组织贴近基层社区、发现社会问题、设计解决方案的具体优势,以准确的功能定位凸显二者专业化分工,进而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应。三是常态联动。共青团与社会组织建立日常联络和监督反馈机制,保证共青团对于社会问题的前瞻把握,对于青年社会组织的动向和趋势及时了解和关注。与社会组织建立议事和评估机制,保证共青团对于社会组织突发性情况的主动介入协调,有效应对危机化解风险,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

农村社会治理路径探析 第6篇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浙江省绍兴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绍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

(一)坚持党建引领

绍兴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

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

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二、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绍兴”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绍兴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4.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健全完善行政、司法、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多调合一”的调解制度,拓展专业、行业、企业、市场调解领域。充分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线下纠纷尽量引导至线上调解。创新调解主体,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渠道,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构建三级心理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预警干预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机制,向辖区公众提供优质的心理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实施“雪亮工程”,加快社会面视频图像资源整合,加强其在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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