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精选12篇)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1篇
1 甘肃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科技特派员素质较高, 但结构不合理, 难以发挥优势作用
截至2007年, 甘肃省下派的科技特派员中年龄和职称结构存在着不合理。年龄代表着经验和资历。年龄较轻是科技特派员群体目前的一个“软肋”, 有些科技特派员刚刚从学校毕业, 工作经验及技术水平都较浅, 缺乏基层工作经验, 难以让农民对他们产生信赖和信任感。其中, 初级职称的人占总人数的50%, 职称偏低, 而农民的观念又普遍落后, 文化程度极低, 因此, 技术推广自然容易流于形式, 技术指导工作不明显。农民看不到实惠, 农业技术推广的难度加大, 只能是停留在表面的宣传工作上, 谈不上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1.2 科技特派员选拔及任用数量增长呈上升趋势, 但下派时间较短, 致使角色转换较难
科技特派员数量虽然逐年有所增长。然而, 下派时间较短。据统计, 科技特派员人均下乡时间最多为289天, 最少的只有70天, 平均下乡时间为200天左右。在不到一年的短期工作日内, 科技特派员难以与农户建立互利长效的关系。据访谈调查, 一些农户认为科技特派员可以指导技术, 但不愿意让科技特派员来参与合作。表明了农户的不信任、不支持和不配合。对于科技特派员来讲, 从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或一个办公室工作人员转变为一个领导者和农技推广人员, 工作性质变化很大, 科技特派员要扮演转换后的角色需要充足的心理准备和时间, 所以, 目前下派的时间较短, 容易滋生科技特派员的“应付”思想。
1.3 科技特派员无收益人数多于有收益人数, 无偿服务多于有偿服务, 服务类型不完善
科技特派员通过有偿服务取得收益, 是科技特派员“特”字的体现, 可以调动双方合作的积极性。有偿和收益对一个人产生的激励作用是内在的, 是最基本的工作诱发因素。而目前科技特派员有偿服务只占全部服务形式的39.6%。有收益人数占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31.4%。科技特派员的收益人数过低, 会导致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产生阻力, 容易产生走过场和形式化倾向, 无法实现“科农携手”的理想模式。由于无收益, 因此, 科技特派员与农户不能共担风险, 更不能实现利益共享。还会影响到其他农户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接受程度, 不能形成农户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和选择的诱因, 导致科技特派员制度会永远处于试点阶段, 产生不了规模效应。
1.4 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目标明确, 但整体推进力度欠佳, 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到位
为了科技特派员队伍的稳定, 甘肃省制定了相应的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的政策。在科技特派员创业期间, 原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给予保留, 原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给予保留, 原编制给予保留的“三保留政策”, 然而, 在管理制度方面, 仍然不是十分完善。
1.4.1 科技特派员培训机制落实不到位, 科技特派员领导的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处于“待开发”状态
科技特派员既是农村科技人才又是基层干部, 扮演着双重角色。因此, 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是下派的重中之重。科技特派员中有67%以上的人, 年龄在40岁以下, 是进行培训的“黄金”年龄。其中有些人长期从事行政工作, 下乡工作是为了获得实践的资历, 为今后的晋升提供条件。他们对农户的帮扶在技术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需要培训。还有就是大学毕业生, 他们理论知识强, 但实践能力差, 下乡是为了锻炼, 获得感性知识, 从技术和领导能力来讲, 都存在严重不足, 因此, 这些人也需要培训, 提高能力。
1.4.2 科技特派员的监管、约束机制尚未到位
农户对科技特派员的印象是, 进村入户转一转, 谈不上帮扶和指导。说明, 科技特派员的监督、管理存在缺陷。监管不严, 监督机制不健全, 造成“干和不干一个样, 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由此就会导致科技特派员下派期满回原单位后, 其绩效评估的差异不大, 严重影响了工作绩效优的人员的积极性。
1.4.3 科技特派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欠缺, 使用的评价机制有待完善
科技特派员下乡驻村实际工作环境较为艰苦, 依据他们的工作性质的复杂、困难和高责任性的特点, 应增加浮动工资予以弥补。然而, 科技特派员下派后工资与下派前无差异, 甚至原来在单位的一些福利也享受不到。有些人因为下乡驻村失去了晋升的机会。更多的年轻人, 社会保障仍没有到位。这些, 致使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干劲和热情降至零度以下, 他们在下乡时唯一的期望是早些回到工作单位, 因此, “应付”的思想必然滋生。此外, 在下派的特派员中有一些工作业绩优秀的人, 他们的优良绩效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中无法体现, 存在着内在的不公平现象, 同工但不同绩效和报酬, 致使一些科技特派员感到不满意。
1.5 科技特派员的科技开发项目缺乏资金保障, 投资主体单一
科技特派员制度运行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资金短缺。有些科技特派员带着好的项目下去, 但苦于无资金支持或支持不足, 不得不放弃;有些科技开发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多, 小额贷款根本无法解决项目的投入问题, 致使项目流产。
2 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运行的对策建议
2.1 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将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向深入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农业增效而进行的一项农村科技革命。科技特派员的行为是社会行为、国家行为, 他们不仅会给农民带来利益, 而且会给广大农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好处。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 强力推动。特别是要出台一些政策来为这项制度保驾护航。使其由星星之火变为可以燎原之势。首先, 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制度所产生的效果, 让农民在意识上接受这项制度;其次, 要打破这项制度的条内分割和条块分割, 使与农业与科技相关的部门都来为农民提供科技支持, 设立长期机构, 定期举办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第三, 由政府调动直接和间接参与部门的有形和无形资源, 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指导开设“绿灯”。第四, 制定相关政策, 使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够长期推行, 由试点变为推广, 真正将科技特派员推向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
2.2 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整合效应
2.2.1 调整科技特派员结构
首先, 鼓励专家走出办公室, 走出实验室, 走出院校带项目、带成果、带技术、带资金与农民群众、专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洽谈、合作和联盟。其次, 要坚持组织选拔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要考虑科技特派员的技术和领导能力, 在学历层次和职称结构上要注重多元化, 既要聘请高级技术研究型人才, 又要充分利用各市、县农业技术部门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 还要依靠当地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实用人才。建立一个高、中、低三层次人才结构的科技特派员人才群体。减少科技特派员年龄较轻、学历层次较低的人数比例。
2.2.2 延长科技特派员的下派时间, 树立科技特派员的“扎根”思想
农业生产是一个长期过程, 在短期内是无效益可谈的。科技特派员除了指导还要保证农户见到效益, 否则, 在农户投入了人力、资金后, 科技特派员下派时间已到, 还没等到结果的出现, 他们就“班师回朝”, 剩下的工作由农户自己保证成果。农户怎能轻易与科技特派员建立什么利益共同体呢?所以, 要延长科技特派员下派时间, 变短期下乡为长期入驻。一方面, 可以树立农户信任科技的信心, 另一方面, 对于科技特派员来讲, 敢于带资金、项目与农户建立互利长效的关系, 产生“农户受益、我受益”的思想认识, 并竭尽全力地实现自己与农户的“双赢”。
2.2.3 充分体现科技特派员的“特”字, 完善服务类型
科技特派员的“特”字, 就是实现“科农携手”。为农户带来收益, 充分体现党的富民政策。为个人带来收益, 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要使科技特派员制度从试点变为推广, 必须尽量多的使科技特派员取得收益, 变无偿为有偿。
2.3 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 创新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 增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生机和活力
2.3.1 创新科技特派员使用机制
首先, 实行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机制。科技特派员可以自由地挑选适合项目、技术的农户, 农户也自愿地选择项目技术, 没有强制, 没有外力的干涉, 达成双方的协调一致, 形成利益与风险双结合的共同体。其次, 扩大民主, 加强监督。要建立完善的科技特派员的监管机制, 建立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 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档案, 设置不同级别的管理机构, 层层监督, 保证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切实有效。
2.3.2 创新科技特派员的能力建设机制
要将科技特派员的能力建设作为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发的主题, 加大能力建设投入。提高科技特派员整体素质, 是保证科技特派员制度良性运行的必要条件。
首先, 对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特派员, 可以采取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的方式, 将他们选送到省内外农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培训, 让他们获得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使他们成为一支既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又有较强理论水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让他们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到田间地头的同时, 将实践中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 形成科研成果, 以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与交流。其次, 对实践经验丰富, 但理论水平相对较低的科技人员, 在培训过程中, 可以采取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 聘请专家传授最新的农牧业种植、养殖技术等方式, 使他们获得最新的种植、养殖方面的信息、技术等。第三, 对农村实用人才、科技带头人, 要举办技术培训班、科技讲座、编发实用科技小册子、现场指导的方式, 传授其新的科技知识。第四, 在各类培训中要重点培养科技特派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能力的发展带有长期性, 可带来长期的收益, 更要着力培养科技特派员的创新能力。
2.3.3 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首先, 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特派员要给予奖励, 目的是让他们与农户产生长期的合作关系, 避免因短期无偿服务而产生走过场的“短时效应”。同时, 也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投入建立勇气和信心。其次, 对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科技特派员, 要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把取得的成果作为评聘职称的条件, 使他们产生内激励, 对下乡推广科技产生热情。第三, 对深入基层的科技特派员采取鼓励政策, 对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深入农户, 并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要提供信息、创设对接平台, 要建立科技示范区、综合开发区及各类基地, 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第四, 制定科技特派员投入农户的经费使用优惠政策, 提高农村信用社在金融上的支持力度, 用小额信贷配合科技特派员的行动, 对科技特派员大规模的创业项目要实行专项资金支持和给予贴息支持, 特别要对有发展规模、有市场前景、信誉度较高的科技特派员要实施大额资金支持并予以补助。此外, 科技特派员也要积极向社会各界寻求合作项目。第五, 实施物质奖励机制。对有重大贡献者且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科技特派员工资提前晋档;对指导农民增收幅度较大的, 给予优秀公务员奖励。要充分利用共同体中“利益”的牵引作用, 用优厚的利益来诱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行为和奉献, 最终使农民受益, 农业增效, 农户增收。要实施不定期奖励, 要使他们在各方面得到物质回报, 第六, 建立保障发展的机制。要健全科技特派员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使他们能够轻装上阵。
2.3.4 创新科技特派员区域合作机制
在科技特派员的试点运行中, 涌现出了许多带头人、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在瓜菜、药材、果树、草坪、花卉、育种繁殖和牲畜育肥等方面“怀揣秘方”, 有着丰富的理论与技术知识, 并已建立了各类利益共同体。为了推动全省科技致富农户, 挖掘甘肃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特色品牌, 可以尝试实施已成功运作了一、二年的产业带头人带项目到其他此项目适建地区开展科技扶贫, 打破科技特派员的地域专有界限, 解决一些地区科技特派员贫乏的局面, 对当地来讲叫做“借船出海”, 也是对“人才库”的利用。当然, 这样做, 要签订三方合同, 确保科技特派员来了能用, 用了有效, 推动甘肃各地农业产业发展并产生积聚效应。
参考文献
[1]甘肃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6.
[2]甘肃省农牧厅2005年上半年人才工作情况的报告[R].甘省农牧厅, 2005.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转化资金,是指中央、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大规模生产的前期性开发资金。
第三条 转化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鼓励联合、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落实转化资金预算,分配、拨付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等;省科技厅主要负责转化资金项目规划、计划编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第二章 支持方向、对象、重点与方式
第五条 转化资金扶持的项目,是指通过攻关研究已取得科技成果,尚未进入产业化开发和大面积应用,通过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型实验,证明能够较快形成成熟适用的组装配套技术,在生产中具有大面积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六条 需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利于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和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审定,或由省农业良种工程和市级以上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形成;
(三)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所有,或已经引进但需通过中试熟化才能掌握其核心技术;
(四)有推广应用潜力和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第七条 支持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创办农业科技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公益性强的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直接承担。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第九条 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成果转化;
(三)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成果转化;
(四)农业环境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业资源节约及高效利用技术成果转化;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七)农业生物技术及其制品成果转化;
(八)食品安全关键技术成果转化。
第十条 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
(二)无偿资助。对具有较大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成果转化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三)资本金注入。主要用于支持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后续创新能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第十一条 申请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申请资本金注入的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及管理,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年度支持重点,发布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三条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推荐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项目,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直单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五)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市场前景、投资概算、市场风险及资金来源等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推荐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确定省财政支持项目。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由科技部会同省科技厅与有关责任方签订合同;省财政支持项目由省科技厅与有关责任方签订合同;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科技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转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有效使用。
第十九条 省级单位承担的项目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市以下单位承担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逐级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抵扣,严禁以任何理由提取管理费和奖金。
第二十条 开支范围
(一)分析、测试、计算费用,试验用材料、样本、样品、标本、消耗材料及必要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试验外协费;
(三)科技图书、资料购置等费用;
(四)为中试、示范所发生的差旅费;
(五)专家评审、检查验收等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每年12月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
第二十二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视不同情况,可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除外),该项目承担单位今后不得申报转化资金项目。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省科技厅受理社会对转化资金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并对有较大异议的项目进行直接调查或委托调查,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市财政、科技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科技厅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3篇
1.农业科技档案的特点
1.1综合性 农业科技档案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科技档案门类。从农业结构上讲包括农业、农机、畜牧等行业;从农业自然资源系统上讲包括气候、土地、水、生物四个子系统;从农业生产周期上讲,包括春种、夏耕、秋收。对农业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将直接影响农业科技的管理水平。
1.2复杂性 与其他档案不同的是,农业档案是在田地里作业,有相当一部分农业科技档案是在田间地头形成的,所以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分类上复杂了许多,时间作业量大带来了农业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和管理上的复杂性。
1.3地域性 农业生产离不开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主要包括土壤、氣候、水文等。农业生产的格局、品种和栽培技术等因地域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作为农业科技档案,也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即在不同区域内,农业科技档案的内容、种类都有很大的差异,在形成、管理上也相应地具有地域性。
2.农业科技档案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2.1农业生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农业科技档案记载了各种生产活动情况、成果和经验教训,对制定农业生产计划、综合农业区划、推广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科学地指导生产、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大量详实的、科学的档案数据。
2.2紧扣农民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农业科技档案在农村经济管理上起到凭证的作用,对稳定农村,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土地的承包与转让,农村新能源的推广与使用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土地对农民来说是生存的基础和保障,土地承包和转让是农民关注的的焦点,这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土地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为农民提供了凭证,使农民放心地去生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随着“四位一体”等能源项目的示范和推广,改善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生态条件,减少了水土流失,净化了环境、增加了经济效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
2.3农业科研的重要条件 农业科技档案可以帮助农业科技人员了解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查阅多年积累的土壤肥料、配方施肥、水土流失等资料,能够启发思路、开阔视野、少走弯路,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2.4传递、交流农业科技信息的重要工具 农业档案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农业信息,是农业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重要依据,对农业生产活动、科技成果推广具有指导、参考和借鉴作用。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无论是农业科技人员还是农业者,都有较强的收集农业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只要将农业档案建立好,增加其内涵,扩大其容量,并加强指导与交流,一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4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涵盖4类项目, 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引进项目。其中农业科技合作项目专指与天津市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日本东京大学 (简称“三院三校”) 联合实施的项目。2006~2010年, 天津市新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244项, 下拨市财政资助资金1.3506亿元。
五年间, 实施的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 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励一等奖5项, 二等奖20项, 三等奖76项, 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 三等奖3项。
二、组织管理经验
(一) 科学立项。
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立项工作主要在两个层面上开展, 以确保重大项目立项的科学性, 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第一, 重大专项调研。针对影响天津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重点和难点的关键技术问题, 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专项调研, 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 制定政府指令性项目计划, 实行招标制, 组织实施项目。第二, 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听取专家对项目管理以及立项的意见, 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实用性。
(二) 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现场验收关。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有其自身特点, 跟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有很大区别, 项目实施现场是项目执行的重要体现。对于现场验收, 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推荐验收地点, 列出不同现场具体地点及规模, 由项目管理部门随机挑选验收。二是严格项目检查制度。按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要求, 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和年度总结工作, 并不定期进行项目抽查, 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督促项目实施。
(三) 开展信息化管理。
为了方便项目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市级管理部门研究开发了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是集项目申报、项目管理于一体的操作平台, 涵盖了项目立项、实施、结题过程中一系列具体工作, 包括项目申报、年度检查、现场验收申请、结题验收、中止申请、科技示范户填报等。管理系统的应用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项目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使得工作的开展更加方便、快捷。
(四) 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督促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设立项目专账, 实行项目经费专人、专账管理, 专款专用。在进行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的同时, 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并在项目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从2010年起, 项目实行详细的经费预算编制制度, 要求项目按照工作内容、目标、计划进度, 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进行详细编制, 使经费预算更加科学、合理。
(五) 深化科技合作。
通过与“三院三校”的科技合作, 共同实施农业科技合作项目成为不断深化农业科技合作的有效途径, 成为双方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的主要切入点和载体, 也是提高自主创新 (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 能力的有效方式。通过项目实施, 双方人员建立了密切关系, 也为深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竞争力提升、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素质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和教育支撑, 为沿海都市型农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 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 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
项目管理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项目追踪、评估等动态监测手段, 未能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投入情况、项目实施进度了解不细。存在项目实施单位不按合同要求使用科技经费、实施项目、结题等情况。
(二) 配套经费很难到位。
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款能力差, 尤其是一些事业单位、科研院校, 无自筹经费来源, 但是有自筹能力的企业虽然在合同书中的配套经费上作了承诺,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大多不能落实到位, 某些单位的自筹款是以工人劳动、原有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重复折抵, 没有有效货币资金投入。
(三) 管理办法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
项目的管理已经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但宣传贯彻的力度还不够, 致使部分基层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对管理制度的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部分项目主持人只是专注于科学研究、项目实施, 不关心项目管理中的规章制度、细节内容, 致使与项目管理方的要求脱节, 尤其是经费使用方面, 无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支出比较随意, 在最后结题验收的经费审计中屡次整改。
(四) 履行项目合同缺乏法律约束, 处罚措施不到位。
签订的项目合同法律约束力不强, 对如何履行合同缺乏明确、清晰、有效的规章条款, 实际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来保证项目承担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 而且违约、违规后的处罚措施不明确, 个别存在处罚措施的条款也是执行不力, 致使项目主持人无视合同的严肃性。
四、管理的完善
(一) 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目前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 建设高效、系统、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 是目前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好的项目不但是做出来的, 同样也是管出来的, 保证项目做好的同时, 能把项目管理好, 才能提高科技经费投入的回报率, 充分发挥科技在地区经济、科技建设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 实行项目的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完善现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开发系统的网络版本, 实现项目申请书、合同、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的在线填报, 即时汇总, 管理部门审阅, 及时掌握项目的动态进展。通过网络化管理, 搭建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 可以突破地域、时间和范围的限制, 能够提供实现信息共享和提高效率的管理手段, 为项目管理提供统一、方便、高效的网络化管理平台, 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收集、加工、整理、更新和传输项目实施全程中的各类信息, 以实现农业科研项目管理的动态化, 并为财政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资金使用信息, 以辅助项目的监管。
(三) 建立项目跟踪制度, 对优秀项目实行资金追加。筛选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中都是相对先进的、成熟的技术, 而农业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 农民的接受程度相对比较慢, 所以, 在项目执行的有限期限内, 虽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指标, 但并未达到其应有的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以, 对于一些好的项目, 在完成结题验收后应持续跟踪, 追加资助资金用于扩大技术应用范围, 使其充分发挥对于天津市现代农业建设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 加强项目管理培训工作, 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两个层面上, 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一是加强对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素质教育。定期开展有关项目管理的各种培训, 是提高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单位项目管理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二是对主持人进行培训。主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等问题开展培训, 提高项目主持人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的认识, 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能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管理。
(五) 建立项目承担单位及主持人的信用档案。项目管理者是通过合同将项目参与各方结合起来的, 项目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合同实施状况。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完成约定事项。但是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由于种种原因, 项目合同规定的内容不能完全按要求得到执行或未在项目实施的关键时期进行现场验收, 执行情况无从考证。有个别项目因前期低估了实施难度或遇其他非主观因素, 终止了项目实施。这些情况都应记录在案。这就要求在今后的科技项目管理中, 进一步严格考核项目承担单位的信誉状况, 建立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 以作为科技立项的依据之一。
(六) 建立沟通制度。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主要目的是使农民受益, 摊子大, 涉及面积广, 要求有一定量的示范户, 很多环节都需要协调解决, 工作量比较大, 不同于在实验室开展工作。所以, 一方面定期召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 相互通报情况, 交流、沟通信息;另一方面及时听取管理部门以及科技人员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想法, 调整工作方法与思路, 更好地为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服务。
摘要:本文通过整理“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基本情况, 总结了项目的组织管理经验, 找出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提出了完善项目管理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石英, 刘培云.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4, 8:5~6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5篇
要加大对林业基础科学的研究,结合国家的战略需求,同时要创新林业发展的现代化技术,推动林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比如可以创制生物节能保温材料等新产品,运用森林资源的数据遥感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分析和集成应用等,推动林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对于其中的关键技术要重点攻关,为其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可以建立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的综合评价和技术体系,突破经济林高产良种的栽培技术,提高其年增产,并创建大尺度的荒漠化监测和评价体系,实现荒漠化监测的有效管理,并全面推广林业发展中病虫害的预防技术,进行松香的深加工,提升松脂产业的深加工水平。最后要加强科技创新的条件建设,打造创新平台。国家的林业科学数据和林木种质资源平台已经进行了认定,并开展了绩效考核,步入了稳定运行的阶段。
2.2推动产学研结合
在林业发展和成果转化中,要组建产业技术的创新联盟,结合产业技术的发展需求,推动当地科研院校和大型企业间的创新联盟建立,当地政府也要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持,为其创新发展渠道,在产学研的机制和模式上进行鼓励引导。其次要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对于沙地、石漠化等地的植被恢复技术和沙产业的开发、生态防护和综合治理等技术可以进行广泛应用,加大对木竹材的加工利用和农林剩余物高效转化新技术的应用发展,实现林业的科技化发展,并带动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同时要加强院省合作,推动地方经济间的发展合作。各地政府要加强与其他省市的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一起开展林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加强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运用多种合作形式,注重当地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培养,政府可以派出一定的科技特派员进行研究发展的指导,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2.3发挥资源优势
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地方政府要利用当地的`科技资源优势,成立高层次的专家咨询组,就林业发展中的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有关影响因素设置专题进行科技咨询,并为当地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地方政策的实施提供依据。对于油茶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政府可以成立相关的油茶科学研究中心,并构建其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其次,科技推广工作的建设载体是林业重点工程,其面向基层单位、广大林农和林业企业,政府要大力推广应用最新科技成果,推动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了具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架的林业发展模式,建立林业标准体系框架。
2.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并依托科研项目进行团队的建设创新,形成创新的发展团队,资深的科学家和专家领头,并要跨多学科、地域和部门进行协作。其次,地方政府要激励人才培养,为他们提供国际学习合作的机会,外出考察、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并带动当地重点林业项目的建设。地方政府还应注重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杰出青年的奖励评选和高层次人才交流等,通过设立院级的科技进步奖等机制,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完善人才培育的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6篇
1.农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1乡镇领导重视不够,造成统计工作举步维艰 虽然经过这几年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国的乡镇统计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统计工作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还有部分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这主要跟乡镇主要领导对统计的认识不到位有关,他们平时对统计人员不够关心,不了解统计工作,经常让统计人员从事与统计无关的工作。统计人员除完成日常统计工作任务外,还要兼管其他工作,如劳动保障、招商引资、防汛抗旱、机关事务等工作。因此,乡镇统计人员负担过重,统计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统计人员在上报报表时经常敷衍了事,只为图完成任务。
1.2乡镇农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造成统计数据质量失真 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留下的后遗症,乡镇农业统计人员变动十分频繁,由于新老统计员在工作交替中没有衔接到位,再加上新统计员业务不熟练,造成农村统计工作出现断层现象,统计数据质量明显下降,不报、迟报、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要经多次催促才姗姗上报,延误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1.3乡镇统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是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统计人员不堪重负。近年来,涉及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报表有增无减,统计专业分类越来越细,农业报表的种类就达35种,指标达2070个,可想而之,报表任务之重。而乡镇统计人员不只负责农业报表,他们还需要填报工业、投资、能源等报表,可见乡镇统计工作的难度和任务很艰巨。另一方面是各级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乡镇统计已由单纯的农村统计发展成为涵盖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这对乡镇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统计力量不足与经济发展的更高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矛盾越来越突出。
1.4统计服务不到位,难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只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和初级数据汇总整理,而忽视了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的职能。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基层统计人员少,而各种统计调查过多,个人承担的工作过重,无暇开展统计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缺乏应有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不足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2.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2.1稳定基层农业统计人员队伍,强化统计管理 建立健全具有行政管理效能的乡镇统计机构,并将村级统计正式纳入统计体系的框架之内,进行全方位的统计管理,统计人员实行全编制,专岗专人,一经定编定员后,就不能擅自更改,如要更换人员,必须报区统计部门审批,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这样便于上下联系固定,保证农业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统计工作的开展。
2.2改善乡镇统计工作条件,调动统计人员积极性 要将乡、村两级统计经费分别列入区财政的预算之内,或直接列入中央、省级预算,然后逐级拨付,千方百计解决好统计人员的经济待遇问题,建议可以发放农村基层统计人员岗位津贴,以调动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3加大对乡镇农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服务水平 可以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统计系统培训会,加强统计业务、统计法、统计知识的培训,另外每月在召开统计系统培训的同时开展面对面交流的座谈会,听取基层农业统计人员的心声,实实在在的关心基层农业统计人员,切实解决他们的问题及困难,提高他们的素质水平,从而提升他们的服务水平。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第7篇
1. 加强科研管理, 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 是农业科技成果得到传播并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先决条件。没有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做支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便是一纸空文。俗语说得好,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以丹东农科院选育的杂交种为例:70年代选育的“丹玉6号”, 种植面积达到3000多万亩, 种植时间长达十几年。80年代初培育的“丹玉13号”, 又以高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在全国20多个省市推广, 年最高种植面积达5400万亩, 占全国玉米种植面积的六分之一强, 种植时间长达20年, 对中国的玉米种植业产生过革命性影响。如果此项成果没有具备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实效性和应用上的可靠性, 它就不能在全国玉米种植面积上占有一席之地, 种植时间也不能达到如此之久。如今, 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比较, 其科技成果对生产所发挥的作用还相当有限。据农业部统计, 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 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只有30%-40%, 与发达国家的70%-80%相差甚远。为此, 还必须树立改革与发展的新观念, 树立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新观念, 树立成果、市场加农户协调发展的新观念。要理顺科研、教学和推广的关系, 建立健全科研与开发、推广与生产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努力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型科技体制。要改革现行的农业科技管理机制, 深化农业科研结构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分流、机制转换的改革, 形成有技术、有活力、有特色的新型农业科研运行机制。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实际需求为条件的项目管理机制, 在科研的立项、申报、项目的研究和成果的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 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含金量。
2. 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进程, 提高技术成果成交率。
科技成果商品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要促进和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 必须抓紧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技术市场体系, 形成从科研、试验到开发应用的合理结构和科研单位面向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性循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规范科技成果进入市场进行交换的法律形式;建立技术竞争规则, 保障科技成果进入市场后按照符合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科学技术规律的一定规则运行;抓好成果转化环节, 建立将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所必需的中介机构、中试基地、生产力发展中心等, 以促进科技成果由知识变为商品, 由潜在的生产能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技市场精神文明建设, 鼓励科技人员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并提供相应的市场和机会;加快农业技术成果信息的有效传递, 提高技术成果成交率;加强对农业技术市场的预测, 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市场的变化、农业技术成果的产出和市场容量以及自身的条件等方面, 进行深入的分析, 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促进农业技术市场的发育。辽宁丹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丹玉种业) 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好。他们的做法是: (1) 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网络; (2) 组建强大的营销队伍, 建立全国范围的种子销售网络, 具体包括组建营销队伍、建立网络、明确责任、定期培训; (3) 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 (4) 建立分公司进行种子包装、加工, 及时送货上门; (5) 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售后服务; (6)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进行品种维权等一系列操作。在短短的几年中, 丹玉种业在各级领导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 抓住机遇, 加快发展, 现已初具规模。在辽宁省内, 现已拥有终端经销商3500余家, 省外拥有经销网点4000多家, 经销网络遍及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河北、天津、北京、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宁夏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与时俱进的营销策略、健全高效的营销网络是丹玉系列玉米种子畅销全国的快速通道, 也是丹玉种业发展的牢固根基。
3. 做好成果的品牌营销策略。
(1) 品牌营销战略。品牌是企业信誉、质量、服务的总和, 是企业文化的象征。多年来, 丹玉种业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 以重信誉讲诚信为原则, 把产品质量作为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 高标准、严要求, 把最好的种子奉献给广大农民。丹玉种业一向十分重视品牌的塑造, 早在80年代, “丹玉13号”在全国广泛推广, 让丹玉系列玉米品种声名远扬, 极大地提高了知名度和影响力, 积累了丰富的无形资产。近几年来, 公司继续坚持“以品牌打天下”的战略, 以优良的品种、高质量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进一步巩固了丹玉品牌的地位, 提高了丹玉品牌的含金量。公司对宣传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 投稿力度也不断加大, 公司在辽宁、吉林等省级电视台及各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播出广告。同时, 公司还加强了网站建设, 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网站的建设及推广, 扩大宣传,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对丹玉种业的营销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一系列新品种的开发推广、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网络的逐渐扩大, 丹玉种业将继续坚持品牌战略, 以振兴民族种业为己任, 以缔造中国名牌为目标, 打造中国种业一流品牌。2003年, 丹玉种业被评为全国种业50强, “丹玉”商标被评为辽宁省著名商标。
浅谈农业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8篇
关键词: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管理模式
农业科技档案是指在农、林、牧、渔各业的生产技术活动中形成的档案。主要有:种子档案、作物栽培档案、植物保护档案、林业档案、畜牧档案、水产档案、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区划档案。国家档案局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统筹城乡档案工作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中, 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对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目前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现状, 作为新时代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者, 不但要通过学习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更要主动深入基层做调研, 使农业科技档案管理能紧随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有针对性地进行科研开发, 实现农业科技开发、管理、应用有机结合的动态化农业科技档案管理, 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档案工作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 这个基础不牢固, 将来我们要负历史责任的。”农业科技档案更是如此, 它是农业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信息资源, 它具有显著的特点——实践性, 它来源于生产实践活动, 是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经验结晶, 反映农业科技动态和发展规律, 指导农业科技发展, 在保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连续性、系统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是一种特殊的和不可再生的宝贵信息资源。农业科技档案是科技经验、科技资源的重要载体之一。通过对农业科技档案有关内容的分析研究, 可以总结经验, 探索农作物生长规律, 改进作物栽培技术, 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和水平。做好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新形势下搞好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以及促进知识创新和农业科技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现状
1. 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
从1994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科技档案工作会议开始, 到之后颁布的《农牧渔业科学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科技档案管理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但目前很多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可有可无。有的科研人员在科研课题结束后, 不能及时将文件资料归档, 认为这些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是个人劳动成果, 应由个人保管。这些思想观念上的不重视和对科技档案管理认识上的误区使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滞后, 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2. 档案管理不规范。
由于部分单位缺乏足够的科技档案管理意识, 对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导致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号和案卷标题不规范、大部分案卷缺少卷内目录分类组卷混乱, 导致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秩序混乱。还有部分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 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档案装具设备, 各种防虫防火防盗等防护措施不够到位, 导致珍贵的科技资料流失或损坏。
3. 管理模式上比较落后。
农业科研档案是加速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资源。但由于档案管理模式的滞后, 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有关资料表明, 我国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有2万多项, 而转化率仅为20%-30%。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程度, 实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 首先应积极引导科技人员转变观念, 坚持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原则, 坚持科研来源于生产, 成果服务于生产, 发展依赖于生产, 利用农业科技档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4. 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经过30年的发展, 档案管理队伍已稳定健全, 为科技档案的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科技档案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属非档案专业, 缺乏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一些档案管理人员虽然具备档案管理能力, 但缺乏专业的科技知识, 对档案的管理工作只是一般的收集资料、整理归档, 对于如何检索科技信息, 进行档案信息深层次开发研究手足无措。
三、加强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措施
1. 加强领导, 转变思想。
领导重视是搞好农业科技档案的保证。作为领导, 首先要转变以前那种陈旧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思想观念, 真正意识到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要亲自抓农业科技档案工作, 平时经常过问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直接督促科研人员按档案工作要求搞好农业科技档案, 帮助档案工作者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在每年的归档期间主持召开课题组长会议, 讨论研究农业科技档案的年度归档工作。完善人员的考核机制, 对科技档案搞得好的, 抽出一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 以调动科研人员搞好农业科技档案工作的积极性。
2. 提高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思想意识、业务素质。
农业科技档案工作是一项具体而又繁琐的技术性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业务素质水平。首先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具备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乐于奉献不为名利的精神、忠于职守脚踏实地的精神、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坚持规章制度做好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满腔热情有的放矢, 为广大科技人员做好服务工作。其次定期对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能力, 储备科技档案管理相关知识。
3. 规范科技档案管理。
制定严格的科技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防光、隔热、防尘、防水、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害虫的条件, 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 湿度保持在45~60%之间。特别加强对科研、管理人员的档案宣传, 加强对科技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指导各农业科研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 建立以“三纳入” (即把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研工作程序、纳入科研计划、纳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四同步” (即档案管理与布置科研任务同步、与检查科研活动进度同步、与科技成果总结鉴定同步、与科技人员考核奖惩同步) 、“三把关” (把好鉴定验收关、把好上报成果关、把好科研人员业务考核关) 为基本内容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科学地管理、维护和利用科技档案。
参考文献
①杨冬权.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C].2008.
②朱雪梅.加强农业科技档案开发服务“三农”[EB/OL].2005, 11, 30.
③王传宇.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概要[M].中国档案出版社, 1986.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优化探索 第9篇
一、部分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特点
为了更好地借鉴不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优点, 笔者从科研导向、资金来源、科研管理、政府作用等几个角度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特点进行了对比 (见表1) 。
由表1可知, 美国模式的基础研究任务导向、研究主体主要是高校和各类研究机构, 经费以政府出资为主;应用研究市场导向则是以企业为科研主体, 从事产品的改进研究, 经费由企业贷款解决。应用研究的管理方式是企业化管理, 决策程序明确, 并用良好的激励机制来提高各类人员科研的积极性。[1]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主要作用是制定和实施法规, 引导企业与产业部门合作, 并帮助建立各类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日本模式是市场导向, 科研项目主要是由企业资助, 采用“官产学研” 相结合的方式。日本的科研管理采用企业化的方式, 各主体分工明确、责权利明确, 共同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 构建产业部门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平台。
澳大利亚模式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大学、协会、企业联合资助。农业科技推广实行项目制, 以项目主导方式明确项目主体和项目资金。政府、科研单位、协会农民各环节间以项目为纽带建立密切联合、协作攻关的科技推广体系, 体现了人、财、物的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
法国、荷兰、以色列等西方先进国家的推广模式也都是以政府和市场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坚持市场导向, 前沿基础研究由科研院所承担, 应用研究由企业承担, 经费来源是政府、企业和农业协会等多种渠道支持。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法规、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制定相关标准以提高科技含量, 并提供相应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同时, 政府还会通过大型项目的支持引导科研方向。
综上所述, 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各不相同, 但总体来说体现着几个共同点:一是各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都在努力适应本国国情, 根据本国“三农”条件的不同制定适合的推广模式, 目的在于通过农业科技推广在农业生产中导入新技术、改替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的发展。二是每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建设, 政府在推广链中往往起着很大的作用。这是因为, 政府的操作带有公益性质, 政府技术推广机构有着稳定的推广队伍、完善的示范基地和先进的推广手段以及充足的经费等有利因素。三是随着农业的发展, 非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开始涌现, 如美国的大型农业企业, 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农业合作协会等, 这些组织的出现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满足了农业发展及农民对科技的多元化需求。
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党和国家对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造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极为重视。1952年, 国家农业部就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 建立了专职的农技推广组织体系, 这对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目前, 我国建立了从国家农业部到乡镇的五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体系, 百万农技推广人员在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发展, 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则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业科技成果开发与农业生产管理体制脱节, 造成成果推广不畅
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 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开发和农业生产相互脱节, 机构也相对独立。如, 农业科技成果开发工作主要由科研院所完成, 而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则是农业企业和农民。科研院所主要属于教育和科技部门管理, 农业生产则归口经济部门管理, 再加上我国行政管理级别和部门的条块分割, 各部门都制订了科技成果开发计划, 相互交叉和重叠, 协调成本较高。这样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使农业科技研究与实际生产联系不够紧密, 科研人员对生产需求信息的了解也不及时, 表现出农业科技成果与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 造成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户对农技推广的接受程度不高。
此外,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属于政府农业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 在农技推广工作中往往采用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 以计划和指标为主要推广方式。这套方法在计划经济时期执行力度较强, 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其推广效果则不明显。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评价体系不完善
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省部级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奖, 但转化率只有30%~40%, [2]可见, 实际需要的对接程度并不高。由于农业科技转化和推广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技人员将较多的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上, 追求理论设计、发表文章和成果评奖, 而较少关心企业和农户的实际需求, 因而造成在实际工作中, 一方面, 农业企业和农户渴望获得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而无处寻觅;另一方面, 科研院所有较新的技术成果, 但推广应用程度不高。
3.农业科研及推广投入不足
我国现行的农业科研及推广投入主渠道是国家投入, 从总量上看, 投入强度不够。根据徐春花、查道林 (2003) 的统计, 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6%, 发展中国家为0.4%, 而我国不足0.2%。[3]李双群、靳玲品 (2006) 也指出, 1990~1999年我国科研投入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7%, 而日本则是2.8%, 印度是2%。2003年, 我国农业科研的政府投入仅占农业GDP比重的0.3%, 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则为1%, 发达国家一般为2%。不仅如此, 在我国财政支农的各项支出中, 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一直处于末位。从经费开支结构看, 绝大部分用于人员经费, 这就使得一些推广服务部门被迫撤消、解散, 造成推广人员流失。由于资金问题, 农技推广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常常感到捉襟见肘, 而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本来就比较艰苦, 基层农技推广站的服务范围又点多面广, 没有稳定的营运经费和工资待遇, 因而很难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的优化
近年来, 随着我国农业开放程度的大幅度提高, 我国农业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 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1.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的特点
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与世界其它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相比, 具有以下特点:
(1) 层层递推的科技推广过程。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农业科技推广, 政府除了制定有关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的政策外, 还直接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计划, 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也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可见, 农业科技推广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国家财政。各级政府农业科技推广组织是构建这一体系的主体, 从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到村级是一种至上而下的行政领导关系, 科技的推广过程也是从全国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到村综合服务站的层层递推关系。
(2) 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推广属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 一般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 [4]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往往只注意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 而忽视了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3) 以国家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多部门协作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 (我国乡以上农业推广机构) 属国家推广机构。该机构职能比较健全, 推广人员多, 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力军。除此以外, 科研、教学、科委、科协、生产资料部门和一些以服务为主的群众性组织也从事着有关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2.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优化探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着眼于实现农业“三增”目标:即坚持“立足国情、突出重点、政府指引、多元推动, 明确定位、主体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广大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科技工作人员、农民以及一些企业界人士结合我国国情和农村特点, 经过不断的摸索总结, 在原有的推广模式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创新, 提出了以下几个新模式。
(1) 链动推广模式。
链动推广模式是以高科技成果为链接的纽带, 将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作为链条上的节点有机地连接起来, 从而形成一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长效合作机制, 见图1。
在该模式中, 首先, 由农业龙头企业承接农业推广机构的农业推广项目, 将原有农业推广机构直接面向农户的补贴推广模式转变为由农业龙头企业承包推广模式。即农业推广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签订推广承包合同, 由后者承担推广过程中的风险。其次, 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 同时向农户提供农业科技成果, 然后由农户进行种植、养殖。在种植、养殖过程中, 企业定期对农户种植、养殖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确保农户按照要求种植农作物和喂养牲畜, 从而保证成果顺利推广下去。对于符合要求的农畜产品, 由企业进行统购包销, 降低成果推广过程中农户的风险, 增加其收益。
在整个推广过程中, 农业龙头企业还会与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签订合同, 由后者提供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并由企业投入部分资金资助高校和科研机构进一步研究高新技术。然后, 农业龙头企业还会将采购的农产品, 进行必要的初级加工和质量检验, 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再通过物流配送 (含第三方物流与自由物流) 送达农贸市场、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对于资金实力较强的企业, 可采取自建终端的方式, 如:建立农畜产品连锁店等来直接与消费者建立联系, 通过规模化运作以及农畜产品再加工获取整个产业链中的利润份额。各方参与者都获得了各自的合理利润, 从而保障了其持续经营的积极性。
政府在整个模式中除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外, 也将监督整个流程, 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并定期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查, 保障其质量。此外, 通过链动模式的有效运行, 政府还可以征收到必要的财政税收, 同时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和“三农”问题。
目前, 以农业企业为中心的链动推广模式还处于改革发展阶段, 有相当一部分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的方式还不够紧密, 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同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但是, 在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村经纪人来承担中介, 则可以弥补这种模式的不足, 提高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辐射、带动能力, 实现市场机制和合作机制的有机结合。
(2) 推广成效承包模式。
推广成效承包模式是由承担项目的企业对其成果推广所要达到的社会效益做出先期的承诺, 同时由项目的执行单位进行推广项目的招投标并监督其实施, 使责任与效益共生, 见图2。
在该模式中, 首先, 由农业推广机构与农业企业签订推广成效承包合同, 农业企业承诺完成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并根据完成情况从农业推广机构获取相应的推广报酬。农业推广机构则作为监督者, 负责制定考核指标, 定期对农业企业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次, 由农业企业出面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 由企业负责农业成果的推广工作以及技术指导工作 (有时也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种畜等农资物品) , 而农户负责种植、养殖。在种植、养殖过程中, 如果出现农作物单产或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情况, 则由农业企业负责对农户进行补偿。此外, 农业推广机构还会定期负责对农户种植、养殖情况进行抽查, 以确保农业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推广成效承包模式的主要优点如下:①有利于增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责任感。这是因为合同中规定,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承担明确的经济责任, 这样就必须用经济手段迫使推广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②有利于促进农民进行技术革新。因为采用新技术必然要承担可能的风险, 这会导致农民不敢轻易采纳新技术, 而通过技术承包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采用新技术的风险, 激发其动力。③有利于技术应用的效果得到保障。④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自我发展和积累。当然, 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 特别是承包效益难以核定, 从而使承包费难以兑现。尤其是一般农户由于没有账目记录, 导致承包合同能否兑现完全依靠农户的个人信誉, 表现出效益越高, 承包合同就越容易兑现的情况。因此, 技术承包合同适宜于经济效益较高的技术推广, 如经济作物技术、养殖技术、动植物防治技术等;相比之下, 集团承包则适宜于经济效益较低的大田作物的承包。在集团承包中, 一般发包方为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承包方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 也包括水利、供销、粮食、财政等有关部门以及由县、乡党政领导组织的大型承包集团。推广成效承包模式作为一种新的推广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有很高的借鉴价值。比如, 它可以促进政府多部门的配合和推广激励机制的形成, 特别是承包费由财政拨付可以较理想地解决向农户收费难的问题。
(3) “配电盘”推广模式。
“配电盘”推广模式是指通过吸引科研机构和用户、农业企业与农户这两方面的关注目光, 并为其提供沟通渠道或交易平台的中介机构从中获取不断升值利润的模式 (见图3) 。“配电盘”推广模式应用于农业中, 能有效发挥其联结作用, 有效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以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作为中介主体的“配电盘”模式, 是让科研成果通过交易平台以市场化的方式使农业科技成果直接面向农业企业或农户, 而农业科技企业则作为转化过程中的中试、熟化、综合配套等环节的主要力量, 完成小试成果的后续熟化, 然后采用该项成果或将中试成果继续通过平台进行转让。该模式中, 农业企业与科研单位在转化的中介系统中实现了有机结合, 弥补了农业科技系统成果转化不足的缺陷, 从而拉动了实验室成果顺利通过中试环节, 实现沉淀于农业科研系统的优秀成果向农业产业系统的转化,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
该模式要求科研机构或农业企业除完成成果的中试, 还需将中试后的成果直接应用于本企业生产或再转让给其他农业企业生产, 以获得新的中试或生产线、开发各类动植物新品种、开发新产品、建立生产基地等, 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配电盘”模式对于操作者来说要求较高, 而且前期的投入成本很大, 风险也很高。但是, 之所以说“配电盘”模式对农业成果推广具有借鉴意义, 是因为它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和强烈的市场需求。如, 一些农业科技成果找不到合适的种植、养殖农户, 而一些消费者有消费需求又找不到合适的农产品。通过“配电盘”模式, 就可以将供需双方连结在一起, 让企业直接面对他们的客户, 从而促使生意的形成。特别是一个“配电盘”形成了规模, 自然就会带动人气的直线上升, 身处这个环境的商家也就省掉了宣传、推广费用, 并且大大缩短了客户对其的认知周期, 从而提高进入利润区的速度。
据相关调研显示, 运用“配电盘”模式在单位时间内, 可能形成的生意数量会达到传统运作模式的2倍或3倍。此外, 由于“配电盘”模式的运用等于集合了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力量, 因而宣传成本、运作成本都得到大幅度下降, 因此, 单位时间和单位努力程度所带来的利润也是传统模式的7~10倍。
(4) 园区示范推广模式。
园区示范推广模式是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支撑、以政策支持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 向用户宣传、展示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形式 (见图4) 。目的在于将农用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长效机制, 实现农业园区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并通过培训农民、传递市场信息、扩大技术辐射面来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园区示范模式是由政府、农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农业推广机构等共同成立和开发的科技园区。通过政府引导, 企业经营与管理, 融入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开发实力, 整合城乡资源, 开发国内国际市场, 确保投资安全增效, 并将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在示范科技园区进行展示, 提升农户对新技术的信心。在经营方法上, 以高科技现代农业为基础, 瞄准市场, 贴近顾客, 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示范种植、养殖, 向农户大规模的推广, 不断地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 确保可持续发展, 从而实现农业科技的普及, 达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目标。
近年来, 经中央财政扶持已建立了近400个科技示范园区, 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但这种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规划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盲目追求高精尖技术、忽视农民需求、园区运作缺乏现代企业管理运营机制以及重政绩展示、轻效益体现等。因此, 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在今后应立足于当地农业生产实际, 发挥技术示范作用, 运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业, 并积极探索运行机制创新等。
四、小结
面对日趋激烈的科技经济竞争, 我国应在借鉴国外成功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模式的基础上, 从科研院所、企业、农户和项目等多个层面, 集成多学科、多领域、跨地域的多种资源, 改革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以系统的、覆盖范围更大的管理与服务力度来整合科技资源和经济资源, 集成推进, 提高农民收入, 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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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双群, 靳玲品.高等农业院校科研成果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J].中国农业教育, 2006, (05) .
[3]徐春花, 查道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何困难重重[J].经济论坛, 2003, (06) .
我国农业科技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第10篇
一、我国农业科技管理的现状
现代农业科技管理是依据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 运用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 对各项农业技术活动进行组织和策划, 以求在时间和经济上最合理、最有效地达到预定的农业技术发展目标。它是现代科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现农业经济功效最大化的有效途径。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 为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我国实行的是以城市为基地的工业化战略, 把农业中的资金强制性地转移为工业化积累, 在工业化战略的推动下我国的现代工业在城市迅速扩张。而相比较而言, 农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却整体徘徊不前, 发展艰难。改革开放以来,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 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科技资金的投入, 加强了科研院所的组建, 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农业科技专利成果交易。农业要发展, 农民要增收, 除了对国家政策的需求外, 关键要靠农业科技的支持。然而由于一些体制不健全的客观因素制约, 使得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与经济总体不相适应。其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科技管理的主体不明晰。现代农业就是利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把传统农业的旧“四靠”转变为一靠科技、二靠人才、三靠投入、四靠管理的新“四靠”。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农业科技的管理主体是以各级政府纵向调控和直接领导为主, 农业科技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一直没有在法律上得到应有尊重。同时, 一部分农业科技投资主体和收益地位不明晰, 产权关系不明确, 使生产者和经营者缺乏积极性, 没有产生出应有的效益, 也严重制约了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也不以政府的行政指令为转移, 农业科技管理需要管理者遵循科技发展的普遍规律, 因此在制度化的前提下也应该赋予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以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农业。二是地方农业科技管理资金匮乏。国家每年都会在财政预算中拿出相当部分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的改革和完善, 同时也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投入部分财政资金以支持本地农业经济发展。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两级预算, 而地方自留可支配财政资金并不多, 所以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大量资金投入效果并不明显、对GDP增长贡献不高、且见效期长的农业科技的热情自然不高, 也就造成了一些具备发展高新农业的地方因缺乏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而错过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三是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宣传力度不够, 农民对采用高新成果缺乏热情。农民是农业关系的主体要素,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是要有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而在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管理基本还是由政府主导和垄断, 政府对农业科技的宣传缺乏力度, 加之市场化的农业科技交易体制没有完全形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难。同时, 由于广大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偏低、经营规模小、收益低, 对采用高科技的热情不高。四是农业总体的机械化水平不高, 资金匮乏。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的发展, 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科技的研发和转化, 我国农业机械化低水平层面运转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农业新技术规模效应的发挥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二、构建现代农业科技管理新体系
在知识经济时代, 科技含量的高低是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减少损耗、提高效益、占领市场的关键, 因此提高科技的研发速度, 改革传统的科技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 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构建现代农业科技管理新体系。
㈠完善科技管理体制, 制订长远科技发展战略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科技发展需要从战略的高度做出前瞻性的部署, 打破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 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管理的立法和执法, 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重奖取得重大成果转化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公共资源保障机制, 完善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2]。同时, 必须将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层面, 要把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看成不断增长的公共需求和维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制订长远科技发展战略不仅是农业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也是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农业、科技主管部门和地方都要从长远出发, 对农业科技工作做出合理规范, 形成三个层次力量最优配置, 为我国转型农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㈡进一步贯彻科教兴农战略,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 也是至今我国在这方面尚无满意答案的现实难题。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涉及到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宏观看, 科技成果转化是由科技供给、转化、需求和科技环境系统等构成的大系统, 其运行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动力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调控机制等。微观看, 科技成果的转化包括实验室研究、中间试验、工业性实验、工厂化生产等环节。因此, 必须规范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和成果转化衔接体系, 实施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和地方的科技联姻, 动员各类农科教研机构和私营企业参与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科技的研发必须依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运作, 以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契机, 而且科技成果也只有在转化为生产力时, 才能为社会增加更多价值。企业可以凭借自身优势, 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引进, 成为创新的主体和技术推广的载体。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农民要形成密切的利益共同体, 使其成为教学与科研成果的孵化器, 优良品种推广的生产基地, 有效发挥科技辐射、带动效应。2003年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与连云港市共同发起的“百名教授科技兴百村小康工程”活动 (简称“兴百村活动”) 已初见成效, 该活动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科研院校与农村的直接联系, 避免了中间环节所产生的烦琐程序、信息中转误差和资源丢失现象, 实现了事业单位职能和服务型观念转变, 而且农民也可以把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遇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地反馈给专家, 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最先发现环节。
㈢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素质, 完善农业人才市场要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教育是基础、科学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拥有多少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的高素质人才, 如今已成为国际通用的衡量国家竞争力强弱的标准, 而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及中介人才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载体, 只有这些人才的密切配合, 才能实现“政、企、校、研、资”多维互动。因此, 必须要建立和健全以知识产权为资本的入股机制, 切实加强知识资本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 降低知识资本准入门槛。同时,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建立地方人才储备库, 并将其作为一种长效机制稳定下来。高校与科研院所应该为地方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成人教育中定向地为急需农业人才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培训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技术人员;实施远程教育和各种专业讲座, 及时地把各种最新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到农业地区;农业高校要设立农业推广硕士点, 定单式地为基层培养农技推广人员;地方政府也要为农技推广人员提供各种条件, 避免人才流失现象的发生。这样才能真正地在我国建立人才激励、要素流动、市场选择的新机制, 形成市场化、网络化、信息化和制度化的多维互动的创新模式, 促进我国农业的跨越式发展。
㈣改革农业推广机制, 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加强改革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 是决定现代农业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我国, 传统意义上的农技站早已变成了只有部门、没有人员或只有机构、没有作用的空架子或纯营利机构。现代农业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农业要发展, 基层推广站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建设好现代意义的农业推广体系将是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我国现行农技推广体系不仅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也无法应对加入WTO后世界农产品贸易对我国传统农业经济带来的冲击, 因此应在确保农技推广体系稳定的前提下, 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不能单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而应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各地应从实际出发, 深层次地发掘地方农业发展潜力, 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与市场准入门槛, 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帮助农民抵御各种风险。
㈤建立现代信息平台, 实现农业科技“高速公路”科技信息平台是指综合社会业已存在的科技与信息, 为快速合理地利用科技资源提供一个可供随时查询利用的信息资源库, 为建立农业数字信息“高速公路”, 实现资源共享, 应在各县建立以农业部门牵头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包括建立农业科技“110”系统和专家库;要切实转变政府观念, 合理设置农业管理和服务机构, 完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 避免多头管理和相互推委、扯皮现象发生;还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筹建高水准的农业情报信息体系, 组建统一的农业预警机制。平台的建立单纯依靠行政部门无疑是不够的, 没有广泛非行政力量参与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政府应该推动、整合现有资源, 采取多媒体信息交流手段, 抓好农业基础建设、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 即科技的产前、产中与产后三阶段的管理, 实现经济效益和技术效益的双赢。
农业科技信息“高速公路”功能的最大化, 3S技术是核心。因此合理利用3S技术则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变革传统农业管理模式和以信息科技促进传统农业朝“两高一优”的现代农业转变及变革传统农业的最佳途径。同时, 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提高科技的转化率与应用规模, 并始终坚持“谁建谁管”的原则, 注重发挥经济杠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引导其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结束语
进入新世纪, 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 科技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 国际竞争更趋激烈, 科技进步将成为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成为农业比较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当从宏观上总体把握现代转型农业发展的全局, 全面把握好农业现代化改革的历史性机遇, 勇于开拓创新, 构造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新体系, 为建设一个生机盎然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摘要:通过对我国农业科技管理现状的阐述, 对新形势下如何构建中国农业科技管理新体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业科技管理,现状与成因,新体系
参考文献
[1]陈耀邦.在稳定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加强新世纪农技推广体系建设[J].中国农技推广, 2001, (1) .
浅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 第11篇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32-01
1 如何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本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即农业科学技术从正式完成到应用到各个领域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业科技成果有可能会转化为各种农业产品、新型材料,或是应用于产业发展中,或是被农业之外的其他行业所利用,无论是任何应用途径,都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这个过程也是从技术发展成为生产力的一个系统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结合技术内容和转化进度逐步实现的。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农民自身,或是企业等。转化过程包括技术试验、产品研发、试点推广和广泛应用四个步骤。
2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不足之处
2.1 许多农业科技成果尚未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许多是以基础研究为主,没有能够进行产品研发,更谈不上推广应用了。许多农业科技成果研究对于农业发展有重要作用,而且在世界都处于学术领先地位,与科学成果评价标准一致,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充分肯定,但是这些农业科技成果,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常规技术,因此只能停留在学术研究阶段,而无法转化为农业经济效益,科技在农业发展和社会生产中的实际应用性不足。
2.2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缺乏人才保障
目前我国承担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职能的人员,推广理念落后,工作方式单一,因此工作成效较低。①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的基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人员的重点都放于种植技术的推广应用上,而对于其他农产品和加工技术等的推广很少,这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符;②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人才欠缺,现有人才的专业能力有限,无法实现对各种技术的全面推广,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长期转化;③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工作往往是沿循旧有做法,而他们知识结构老化,又得不到培训机会,因此缺乏工作的创新性。
2.3 现行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由于我国可使用耕地面积较少,而农村人口众多,因此将农业耕地分配到每个人,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绝大部分农民的耕地面积都很少,而且土地呈块状分割,无法实行统一管理,尤其是不能够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来进行耕种。尽管许多农民采取承包方式来经营土地,但是这种经营方式变化较多,而农民经济实力普遍较差,出于长期利益考虑这种方式的实用性较低,农民很难下定决心将资金投入到农业科技当中,这也是影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重要因素。
2.4 农业科研单位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的有效合作
较少
农业科研单位的职能在于不断研发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技术,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的职能在于实现农业技术在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其他行业领域中的有效应用,两者的优势不同,应当是互相借力、密切合作的。但是目前由于体制限制和其他原因,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都是独立运作的,尽管在一些项目上也有合作,但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因此往往是以自我发展为主,造成合作的不通畅,或是所合作的一些项目并不具有经济价值,由此而使得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农业科研单位所研发的新技术,往往不具备推广应用的现实条件,而农业生产急需的各种技术,研发进度却非常迟缓。
3 如何实现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3.1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管理模式
要确保农业科研成果整体质量的提升,就需要进一步优化当前的农业科研管理模式,采取有效方式对农业科研工作加强监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制度保障。①科研项目的立项必须结合农村发展和农业经济实际,要在与国家政策规定相吻合前提下确保其与农业生产的现实要求一致;②科研项目的审批流程要进一步规范,既要确保技术具有可行性,也要确保其项目完成之后具有实际经济价值;③要对科研项目进行严格的市场验证,具体查看该项目完成之后是否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或是对农民生活有显著帮助。
3.2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力资源保障
要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人才是第一要素。要确保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人力资源富足,人才的技术应当具有全面性,除了粮食作物的专业性推广人才之外,其他经济作物、绿色农业、特色农业产业等的推广人才也不可或缺。要将专业院校的高级人才充实到队伍当中。除了院校专业人才之外,还可以对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具有一定素质的优秀农民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要给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工作人员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使他们有机会学习到更多更先进的农业推广知识,实现个人知识结构的不断优化,并确保知识与实践的有机融合。
除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人才之外,也应当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使他们农业知识更全面,这样才能够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率,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成长。
3.3 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制度
要提高农业科技转化成效,就必须首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要针对工作人员绩效建立全方位的指标考核制度,指标内容应当包括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和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作用。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单位,要探索实施更科学的人员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等各种方式来实现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对于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并成功转化的农业科技项目,对其研发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唯一的主导者就是政府,无论是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和技术应用,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认真对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从科技研发、产业发展、税收、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实际支持。
3.4 保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充足,实现全方位服务
要确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是不行的,而是应当采取费用共担的方式,由享受到农业科技成果的各主体来共同承担费用成本。首先,目前所需要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在一段时间内仍是由政府承担,政府在提供无偿服务的同时,也可以选择一些合适项目来以有偿方式进行尝试;第二是建立全方位的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如果农民获得入网资格,就能够得到各种技术学习的机会,可以获取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最新信息,这些都是免费的,而一些新项目和新技术,则酌量收取一定费用,这样就使科研费用有固定来源,才能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长足进步;第三是有一些农业生产项目经济效益较为客观,同时技术要求较多,信息量大,对这些项目则应当实施有偿服务,参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经济收入实际,对服务价格建立统一标准,由社会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是农业生产组织机构来收取费用;第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模式,对目前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研究方向和推广渠道等进行评估,建立更高效的科技转化平台,大力发展高新农业技术产业项目,确保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相一致。
参考文献:
[1] 陶伟.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4,(8).
[2] 韩小平,胡华涛,周弢,等.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3,(11).
成都市农业科技新成果推介(一) 第12篇
1.1 成果单位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1.2 品种简介
成甘一号园球型、包心紧, 株型紧凑, 开展度30~35cm, 株高20~25cm, 外叶数13~15片, 叶色深绿, 蜡粉少, 球纵横径都是12cm, 中心柱5cm左右, 单球净重约0.75kg, 净菜率80%以上, 从播种到采收共55~60d;比对照甘杂一号早熟10d, 田间抗病性明显优于对照, 产3500kg/667m2以上, 与对照产量无明显差异。外观整齐, 净菜率较高, 粗纤维较少, 口感好, 品质优。不耐裂球, 适宜密植, 定植6000~6500株/667m2。
1.3 适用范围
全国甘蓝种植地区。
2 中熟丰抗三系杂交油菜新品种蓉油4号
2.1 成果单位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2 品种简介
蓉油4号属甘蓝型半冬性细胞质雄性不育三系中熟杂交种, 以不育系蓉A069作母本, 恢复系蓉C0982为父本配组选育而成, 1996年通过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1997年被列为四川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株高近220cm, 一次有效分枝数10~11个, 单株角果数450个左右, 每果18~20粒, 千粒重3.6~4.2g, 含油率40%左右。抗倒、抗寒、抗旱、抗白锈、霜霉、病毒病, 抗菌核病能力与中油821相近。熟期比中油821早3d, 比秦油2号早8d。
蓉油4号在四川不同生态区共参加5类试验, 最高产212.3kg/667m2, 平均产152.65kg/667m2, 比对照中油821平均增产22.37%。四川区试平均产135.4kg/667m2, 比对照中油821增产19.19%;四川生产试验平均产172.44kg/667m2, 比对照中油821增产34.26%。蓉油4号一般产180~200kg/667m2, 高的可达220kg/667m2以上。蓉油4号适宜四川省平坝、丘陵地区及类似生态区种植。
成都平原育苗移栽适宜9月10~15日播种, 密度6000株/667m2左右, 中等肥力土壤施纯氮12~14kg/667m2。苗果期综合防治病虫害。
3 优质高产杂交水稻———Ⅱ优906
3.1 成果单位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3.2 品种名称及来源
Ⅱ优906系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原成都市第二农业科学研究所) 选用自育恢复系蓉恢906与Ⅱ-32A配组, 先后通过四川省、江西省、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3.2.1 特征特性
基本特征:全生育期145~150d, 株高120cm左右, 株型紧凑, 茎秆健壮, 叶片窄直;叶色深绿, 后期转色好;生长势、分蘖力较强, 亩容穗量大, 着粒密, 结实率高, 千粒重26.0g;田间抗性好, 稻米品质较优。
3.2.2 产量表现
1996~1997年参加四川区试, 2年平均产574.5kg/667m2, 比对照汕优63增产2.76%, 1998年参加生产试验, 平均产567.51kg/667m2, 比汕优63增产11.0%。
3.3 栽培技术要点
3.3.1 播种成都地区4月上旬播种, 秧龄45d左右, 播种量12kg/667m2, 稀播匀播, 培育壮秧。
3.3.2 移栽采用宽窄行栽插, 窝数1.5万/667m2左右, 栽基本苗6~8万/667m2。
3.3.3 施肥管理在与汕优63同水平施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蘖肥比例, 注意追施保花肥。
3.3.4 田间管理深水返青, 浅水分蘖, 干湿交替, 适时晒田, 及时防治病虫、杂草。
3.3.5 适应区域四川省平坝、丘陵和类似地区。
4 高产优质杂交水稻———冈优906
4.1 成果单位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4.2 品种名称及来源
冈优906系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原成都市第二农业科学研究所) 选用自育恢复系蓉恢906与冈46A配组育成, 并通过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同时被四川省列为第4次水稻换代品种的主推品种。
4.2.1 特征特性
全生育期145d, 苗期长势旺, 分蘖力强, 生长整齐, 株型紧凑, 株高114cm, 米粒心、腹白极小, 半透明, 稻米品质较优, 田间抗性好。
4.2.2 产量表现
四川区试平均产565.22kg/667m2, 比汕优63增产4.28%, 在四川进行生产试验, 平均产589.59kg/667m2, 较汕优63增产6.98%。
4.3 栽培技术要点
4.3.1 播种成都地区4月上旬播种, 秧龄45d左右, 播种量12kg/667m2, 稀播匀播, 培育壮秧。
4.3.2 移栽采用宽窄行栽插, 窝数1.5万/667m2左右, 栽基本苗6~8万/667m2。
4.3.3 施肥管理在与汕优63同水平施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蘖肥比例, 注意追施保花肥。
4.3.4 田间管理深水返青, 浅水分蘖, 干湿交替, 适时晒田, 及时防治病虫、杂草。